【免费下载】姜明安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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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明安《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讲义

第一编 绪论

·第一章行政法学的基本概念

第一节 行政

一、行政、国家行政与公行政

实质:国家行政机关进行的执行、管理活动

国家行政

公行政 形式:国家行政机关进行的具有执行、管理性质的活动

行政 非国家行政

私行政

? 行政法调整公行政,国家行政是行政法的调整对象。

二、 行政权与公权力

行政权:国家行政机关执行国家法律,管理国家内政外交事务的权力。

公权力:国家、社团、国际组织对共同体成员进行组织管理,对共同体事务进行决策执行的权力。

(1)国家公权力:国家立法权、国家行政权、国家司法权

(2)社会公权力

(3)国际公权力

三、 行政与行政国家

“行政国”现象:政府自己制定法规和规章,行使“准立法”权;自己裁判自己在管理中发生的纠纷争议,行使“准司法”权。

四、 行政与法治国家

行政国的产生是行政法产生和发展的基本原因,而行政法的产生和发展是法治国形成的基本条件。社会进入行政国后,民主和法治就有了新的形式和内容

(1)民主由单纯的人民代表制民主转化为人民代表制民主与人民参与制民主的结合;

(2)法治由相对静态的宪法、组织法平衡、制约机制转化为以行政法的动态平衡、制约机制为重要补充的新的机制。

一个国家,只有既具有健全完善的控制静态权力的法,又具有健全完善的规范动态行为的法时,才算进入到法治国时代。

第二节 行政法

一、概念:行政法是调整行政关系的、控制与规范行政权的法律规范系统。

二、内容:调整行政关系

行政关系:行政主体行使行政权能与行政相对人、接受行政法制监督与行政法制监督主体、行政主体内部发生的各种关系。

(1)行政管理关系:行政主体——行政相对人

(2)行政法制监督关系:行政法制监督主体——行政主体、国家公务员、其他行政执法组织和人员

(3)行政救济关系:行政主体VS 行政相对人——行政救济主体

(4)内部行政关系:上下级、平行、行政机关——公务员

三、实质:控制与规范行政权

控制原因:①两重性 ②联系更直接 ③膨胀趋势

控制途径:①行政组织法——控制其权源

②行政程序法——控制其方式

③行政法制监督法、行政责任法、行政救济法——控制其滥用

四、形式:难于制定统一法典

第三节 行政法学(略)

·第二章行政法的法源

第一节 行政法的法源概述(略)

第二节 行政法的制定法法源

一、 宪法与法律

二、 地方性法规与自治条例、单行条例

三、 行政立法

四、 条约与协定

、管路敷设技术通过管线敷设技术,不仅可以解决吊顶层配置不规范问题,而且可保障各类管路习题到位。在管路敷设过程中,要加强看护关于管路高中资料试卷连接管口处理高中资料试卷弯扁度固定盒位置保护层防腐跨接地线弯曲半径标高等,要求技术交底。管线敷设技术中包含线槽、管架等多项方式,为解决高中语文电气课件中管壁薄、接口不严等问题,合理利用管线敷设技术。线缆敷设原则:在分线盒处,当不同电压回路交叉时,应采用金属隔板进行隔开处理;同一线槽内,强电回路须同时切断习题电源,线缆敷设完毕,要进行检查和检测处理。、电气课件中调试对全部高中资料试卷电气设备,在安装过程中以及安装结束后进行高中资料试卷调整试验;通电检查所有设备高中资料试卷相互作用与相互关系,根据生产工艺高中资料试卷要求,对电气设备进行空载与带负荷下高中资料试卷调控试验;对设备进行调整使其在正常工况下与过度工作下都可以正常工作;对于继电保护进行整核对定值,审核与校对图纸,编写复杂设备与装置高中资料试卷调试方案,编写重要设备高中资料试卷试验方案以及系统启动方案;对整套启动过程中高中资料试卷电气设备进行调试工作并且进行过关运行高中资料试卷技术指导。对于调试过程中高中资料试卷技术问题,作为调试人员,需要在事前掌握图纸资料、设备制造厂家出具高中资料试卷试验报告与相关技术资料,并且了解现场设备高中资料试卷布置情况与有关高中资料试卷电气系统接线等情况,然后根据规范与规程规定,制定设备调试高中资料试卷方案。

、电气设备调试高中资料试卷技术电力保护装置调试技术,电力保护高中资料试卷配置技术是指机组在进行继电保护高中资料试卷总体配置时,需要在最大限度内来确保机组高中资料试卷安全,并且尽可能地缩小故障高中资料试卷破坏范围,或者对某些异常高中资料试卷工况进行自动处理,尤其要避免错误高中资料试卷保护装置动作,并且拒绝动作,来避免不必要高中资料试卷突然停机。因此,电力高中资料试卷保护装置调试技术,要求电力保护装置做到准确灵活。对于差动保护装置高中资料试卷调试技术是指发电机一变压器组在发生内部故障时,需要进行外部电源高中资料试卷切除从而采用高中资料试卷主要保护装置。

(7) 行政处罚权四、 行政机关的主要管理手段第四节 我国现行行政机关的体系一、 中央行政机关(1) 国务院(2) 国务院工作部门二、 一般地方行政机关(1) 省、直辖市人民政府(2) 县、县级市、市辖区人民政府(3) 乡、镇人民政府三、 民族自治地方机关(1) 自治区人民政府(2) 自治州人民政府(3) 自治县人民政府(4) 民族乡人民政府四、 特别行政区行政机关(1)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机关(2) 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机关 ·第七章 其他行政主体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其他社会公权力组织(∨)行政委托情形下的行政主体:委托行政机关(∨)受托组织(×)

·第八章 公务员

第一节 公务员概述

一、 公务员的概念

公务员:国家依法定方式任用的,在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中工作的,依法行使国家行政权、执行国家公务的人员。

二、 公务员的分类

西方:政务类、业务类

我国: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

三、 公务员的法律地位

(1) 外部行政管理关系中,代表行政机关,以所在机关名义行使行政权,行为结果归属于行政机关。

(2) 内部行政关系中,可作为一方当事人与行政机关发生法律关系。

(3) 行政诉讼法律关系中,不具有诉讼当事人地位。

(4) 行政法制监督关系中,可作为监督对象与监督主体发生法律关系。

第二节 公职关系(略)

·第九章 行政相对人

第一节 行政相对人概述

一、 行政相对人的概念

行政相对人:行政管理关系中,行政主体行政行为影响其权益的个人、组织。

二、 行政相对人的分类

(1) 依是否有组织体,个人、组织

(2) 依与行政行为的关系,直接、间接

(3) 依影响权益方式,作为、不作为

(4) 依影响权益是否产生实际效果,抽象、具体

(5) 依影响权益性质,授益、侵益

第二节 行政相对人的法律地位与权利、义务

一、 行政相对人的法律地位

、管路敷设技术通过管线敷设技术,不仅可以解决吊顶层配置不规范问题,而且可保障各类管路习题到位。在管路敷设过程中,要加强看护关于管路高中资料试卷连接管口处理高中资料试卷弯扁度固定盒位置保护层防腐跨接地线弯曲半径标高等,要求技术交底。管线敷设技术中包含线槽、管架等多项方式,为解决高中语文电气课件中管壁薄、接口不严等问题,合理利用管线敷设技术。线缆敷设原则:在分线盒处,当不同电压回路交叉时,应采用金属隔板进行隔开处理;同一线槽内,强电回路须同时切断习题电源,线缆敷设完毕,要进行检查和检测处理。、电气课件中调试对全部高中资料试卷电气设备,在安装过程中以及安装结束后进行高中资料试卷调整试验;通电检查所有设备高中资料试卷相互作用与相互关系,根据生产工艺高中资料试卷要求,对电气设备进行空载与带负荷下高中资料试卷调控试验;对设备进行调整使其在正常工况下与过度工作下都可以正常工作;对于继电保护进行整核对定值,审核与校对图纸,编写复杂设备与装置高中资料试卷调试方案,编写重要设备高中资料试卷试验方案以及系统启动方案;对整套启动过程中高中资料试卷电气设备进行调试工作并且进行过关运行高中资料试卷技术指导。对于调试过程中高中资料试卷技术问题,作为调试人员,需要在事前掌握图纸资料、设备制造厂家出具高中资料试卷试验报告与相关技术资料,并且了解现场设备高中资料试卷布置情况与有关高中资料试卷电气系统接线等情况,然后根据规范与规程规定,制定设备调试高中资料试卷方案。、电气设备调试高中资料试卷技术电力保护装置调试技术,电力保护高中资料试卷配置技术是指机组在进行继电保护高中资料试卷总体配置时,需要在最大限度内来确保机组高中资料试卷安全,并且尽可能地缩小故障高中资料试卷破坏范围,或者对某些异常高中资料试卷工况进行自动处理,尤其要避免错误高中资料试卷保护装置动作,并且拒绝动作,来避免不必要高中资料试卷突然停机。因此,电力高中资料试卷保护装置调试技术,要求电力保护装置做到准确灵活。对于差动保护装置高中资料试卷调试技术是指发电机一变压器组在发生内部故障时,需要进行外部电源高中资料试卷切除从而采用高中资料试卷主要保护装置。

(1)行为主体说

(2)行政权说

(3)公法行为说 ①全部公法行为说(我国通说) ②立法行为除外说 ③具体行为说 ④合法行为说? 行政行为:享有行政权的组织或个人运用行政权对行政相对人所作的法律行为。

二、 行政行为的特征

(1) 时代特征:服务性、从属法律性

(2) 法律特征:单方性、强制性、无偿性

第二节 行政行为的分类

一、 依行政相对人是否特定,抽象、具体

二、 依行政主体对行政法规范适用有无灵活性,羁束、自由

三、 依是否可由行政主体主动实施,依职权、应申请

四、 依是否有附款,附款、无附款

五、 依内容是否对行政相对人有利,授益、不利

六、 依是否必须具备法定形式,要式、非要式

七、 依是否改变现有法律状态,作为、不作为

八、 依是否需要他行为作补充,独立、需补充

九、 依相对人身份,内部、外部

第三节 行政行为的模式

(略)

·第十二章抽象行政立法

第一节 抽象行政行为概述

一、 抽象行政行为的概念

抽象行政行为:国家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活动中,进行行政立法和制定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行为。

二、 抽象行政行为的范围

以适用范围标准为主,时间标准为辅

三、 抽象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

(1) 职权合法

(2) 内容合法

(3) 程序合法

第二节 行政立法行为

一、 行政立法的概念和性质

(一)概念:行政机关根据法定权限、法定程序,制定、发布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的活动。

(二)性质

(1) 宪政行为说:宪政主体行使宪政权利、履行宪政义务的行为。

(2) 行政行为说:行政立法是行政机关运用行政权所作的一种行政行为。

① 授权立法说:由于立法的专业性、技术性、适应性,立法机关难以胜任而委托行政机关行使部分立法权。

② 职权立法说:行政机关运用宪法和组织发赋予的固有职权而为的职权立法。

? 行政立法既有立法行为的性质,又有行政行为的性质,其内容既包括授权立法,又包括职权立法。

二、 行政立法的分类

(1)依行政立法权的取得方式,职权、授权

(2)依功能,执行性、创制性

(3)依主体,中央、地方

三、 行政立法的原则

(1)民主立法原则

(2)法制统一原则

(3)可操作性原则

四、 行政立法的程序

(1)提议、起草

(2)审查、审议

(3)发布

、管路敷设技术通过管线敷设技术,不仅可以解决吊顶层配置不规范问题,而且可保障各类管路习题到位。在管路敷设过程中,要加强看护关于管路高中资料试卷连接管口处理高中资料试卷弯扁度固定盒位置保护层防腐跨接地线弯曲半径标高等,要求技术交底。管线敷设技术中包含线槽、管架等多项方式,为解决高中语文电气课件中管壁薄、接口不严等问题,合理利用管线敷设技术。线缆敷设原则:在分线盒处,当不同电压回路交叉时,应采用金属隔板进行隔开处理;同一线槽内,强电回路须同时切断习题电源,线缆敷设完毕,要进行检查和检测处理。、电气课件中调试对全部高中资料试卷电气设备,在安装过程中以及安装结束后进行高中资料试卷调整试验;通电检查所有设备高中资料试卷相互作用与相互关系,根据生产工艺高中资料试卷要求,对电气设备进行空载与带负荷下高中资料试卷调控试验;对设备进行调整使其在正常工况下与过度工作下都可以正常工作;对于继电保护进行整核对定值,审核与校对图纸,编写复杂设备与装置高中资料试卷调试方案,编写重要设备高中资料试卷试验方案以及系统启动方案;对整套启动过程中高中资料试卷电气设备进行调试工作并且进行过关运行高中资料试卷技术指导。对于调试过程中高中资料试卷技术问题,作为调试人员,需要在事前掌握图纸资料、设备制造厂家出具高中资料试卷试验报告与相关技术资料,并且了解现场设备高中资料试卷布置情况与有关高中资料试卷电气系统接线等情况,然后根据规范与规程规定,制定设备调试高中资料试卷方案。

、电气设备调试高中资料试卷技术电力保护装置调试技术,电力保护高中资料试卷配置技术是指机组在进行继电保护高中资料试卷总体配置时,需要在最大限度内来确保机组高中资料试卷安全,并且尽可能地缩小故障高中资料试卷破坏范围,或者对某些异常高中资料试卷工况进行自动处理,尤其要避免错误高中资料试卷保护装置动作,并且拒绝动作,来避免不必要高中资料试卷突然停机。因此,电力高中资料试卷保护装置调试技术,要求电力保护装置做到准确灵活。对于差动保护装置高中资料试卷调试技术是指发电机一变压器组在发生内部故障时,需要进行外部电源高中资料试卷切除从而采用高中资料试卷主要保护装置。

第三节 制定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行为

(略)

·第十三章具体行政行为

第一节 具体行政行为的成立要件

一、 行政权能的存在

二、 行政权的实际运用

三、 法律效果的存在

四、 意思表示行为的存在

第二节 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

一、 行为主体合法

二、 行为权限合法

三、 行为内容合法

四、 行为程序合法

五、 行为形式合法

第三节 具体行政行为的错误和违法(瑕疵)

一、 具体行政行为的错误

(一)概念:行政主体在具体行政行为中所作的意思表示与其真是意思存在明显矛盾。

(二)范围:(1)误写、误算

(2)表述不明

(3)机械故障

(三)更正

(1)更正原则:以客观主义为主,主观主义为辅

(2)更正机关:作出该行为的行政主体

(3)更正方式:法律规定方式

(4)更正效力:并不是新的具体行政行为,属于第二次行为

二、 具体行政行为的违法(瑕疵)

(一) 明显轻微违法

(1)告知错误

(2)应补充而未补充

(3)应事后追认而未追认

(4)应说明理由而未说明理由

(5)当事人应参与而未参与

(二) 明显重大违法

(1)主体资格方面

(2)权限方面

(3)内容方面

(4)程序和形式方面

第四节 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

一、 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内容

(1)公定力:具体行政行为一经成立,不论是否合法,即具有被推定为合法而要求所有机关、组织、个人表示尊重的法律效力。

(2)确定力:已生效的具体行政行为对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所具有的不受任意改变的法律效力。

(3)拘束力:已生效的具体行政行为所具有的约束和限制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行为的法律效力。

(4)执行力:已生效的具体行政行为要求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对其内容予以实现的法律效力。

二、 具体行政行为的生效和失效

(一)生效时间

(1)告知之时:收到通知之时

(2)附款规定之时:附款中所定法律事实发生之时

(二)执行力追溯

限于情形:

(1)具体行政行为作出前,权利义务关系已经存在且已得到全部或部分实现,所作具体行政行为只是对、管路敷设技术通过管线敷设技术,不仅可以解决吊顶层配置不规范问题,而且可保障各类管路习题到位。在管路敷设过程中,要加强看护关于管路高中资料试卷连接管口处理高中资料试卷弯扁度固定盒位置保护层防腐跨接地线弯曲半径标高等,要求技术交底。管线敷设技术中包含线槽、管架等多项方式,为解决高中语文电气课件中管壁薄、接口不严等问题,合理利用管线敷设技术。线缆敷设原则:在分线盒处,当不同电压回路交叉时,应采用金属隔板进行隔开处理;同一线槽内,强电回路须同时切断习题电源,线缆敷设完毕,要进行检查和检测处理。、电气课件中调试对全部高中资料试卷电气设备,在安装过程中以及安装结束后进行高中资料试卷调整试验;通电检查所有设备高中资料试卷相互作用与相互关系,根据生产工艺高中资料试卷要求,对电气设备进行空载与带负荷下高中资料试卷调控试验;对设备进行调整使其在正常工况下与过度工作下都可以正常工作;对于继电保护进行整核对定值,审核与校对图纸,编写复杂设备与装置高中资料试卷调试方案,编写重要设备高中资料试卷试验方案以及系统启动方案;对整套启动过程中高中资料试卷电气设备进行调试工作并且进行过关运行高中资料试卷技术指导。对于调试过程中高中资料试卷技术问题,作为调试人员,需要在事前掌握图纸资料、设备制造厂家出具高中资料试卷试验报告与相关技术资料,并且了解现场设备高中资料试卷布置情况与有关高中资料试卷电气系统接线等情况,然后根据规范与规程规定,制定设备调试高中资料试卷方案。

、电气设备调试高中资料试卷技术电力保护装置调试技术,电力保护高中资料试卷配置技术是指机组在进行继电保护高中资料试卷总体配置时,需要在最大限度内来确保机组高中资料试卷安全,并且尽可能地缩小故障高中资料试卷破坏范围,或者对某些异常高中资料试卷工况进行自动处理,尤其要避免错误高中资料试卷保护装置动作,并且拒绝动作,来避免不必要高中资料试卷突然停机。因此,电力高中资料试卷保护装置调试技术,要求电力保护装置做到准确灵活。对于差动保护装置高中资料试卷调试技术是指发电机一变压器组在发生内部故障时,需要进行外部电源高中资料试卷切除从而采用高中资料试卷主要保护装置。

(2)为执行法院判决或复议决定而重新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

(3)授益具体行政行为无害于第三人时

(4)情况紧急时,先予执行场合

(三)效力的中止

(1)非法中止:具体行政行为被行政主体非法撤销、废止或宣告无效,通过行政救济程序又得到恢复

(2)合法中止:①用对相对人更有利的附期限具体行政行为取代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某一时段②合法的暂扣、吊扣

(四)失效时间

(1)内容已实现

(2)期限届满

(3)无效

(4)撤销

(5)废止

(6)其他 ①标的物灭失 ②相对人死亡 ③权利主体放弃权利 ④相对人违法

·第十四章 行政处理(一)—— 依申请行政行为

第一节 行政处理与依申请行政行为概述

一、 行政处理概述

(一)概念:行政主体为实现行政管理目的,依相对人申请或依职权依法处理涉及特定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事项的具体行政行为。

(二)特点:主体——行政主体

对象——特定

内容——影响特定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

形式——广泛性、多样性

程序——严格

后果——可救济性

二、 依申请行政行为概述

(一)概念:行政主体为实现行政管理目的,依相对人申请依法处理涉及特定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事项的具体行政行为。

(二)特点:前提——行政相对人申请

性质——授益性

目的——抑制公益上的危险

限制——依法作出

条件——要式行政行为

(三)种类:行政许可、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确认、行政裁决

(四)程序:申请——审查——审核——批准(拒绝)——(救济)

第二节 行政许可

一、 行政许可的概念

(一)概念:在法律规范一般禁止的情况下,行政主体据行政相对人申请,经依法审查,通过颁发许可证或执照等形式,依法作出准予或不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政行为。

(二)特点:(1)是行政行为(2)依申请(3)有限设禁和解禁(4)授益性(5)要式

二、 行政许可的种类

(一)学理分类

(1) 一般许可、特别许可

(2) 排他性许可、非排他性许可

(3) 独立证书许可、附文件许可

(4) 权利性许可、附义务许可

(二)实定法分类

(1) 一般许可

(2) 特许

(3) 认可

(4) 核准

、管路敷设技术通过管线敷设技术,不仅可以解决吊顶层配置不规范问题,而且可保障各类管路习题到位。在管路敷设过程中,要加强看护关于管路高中资料试卷连接管口处理高中资料试卷弯扁度固定盒位置保护层防腐跨接地线弯曲半径标高等,要求技术交底。管线敷设技术中包含线槽、管架等多项方式,为解决高中语文电气课件中管壁薄、接口不严等问题,合理利用管线敷设技术。线缆敷设原则:在分线盒处,当不同电压回路交叉时,应采用金属隔板进行隔开处理;同一线槽内,强电回路须同时切断习题电源,线缆敷设完毕,要进行检查和检测处理。、电气课件中调试对全部高中资料试卷电气设备,在安装过程中以及安装结束后进行高中资料试卷调整试验;通电检查所有设备高中资料试卷相互作用与相互关系,根据生产工艺高中资料试卷要求,对电气设备进行空载与带负荷下高中资料试卷调控试验;对设备进行调整使其在正常工况下与过度工作下都可以正常工作;对于继电保护进行整核对定值,审核与校对图纸,编写复杂设备与装置高中资料试卷调试方案,编写重要设备高中资料试卷试验方案以及系统启动方案;对整套启动过程中高中资料试卷电气设备进行调试工作并且进行过关运行高中资料试卷技术指导。对于调试过程中高中资料试卷技术问题,作为调试人员,需要在事前掌握图纸资料、设备制造厂家出具高中资料试卷试验报告与相关技术资料,并且了解现场设备高中资料试卷布置情况与有关高中资料试卷电气系统接线等情况,然后根据规范与规程规定,制定设备调试高中资料试卷方案。

、电气设备调试高中资料试卷技术电力保护装置调试技术,电力保护高中资料试卷配置技术是指机组在进行继电保护高中资料试卷总体配置时,需要在最大限度内来确保机组高中资料试卷安全,并且尽可能地缩小故障高中资料试卷破坏范围,或者对某些异常高中资料试卷工况进行自动处理,尤其要避免错误高中资料试卷保护装置动作,并且拒绝动作,来避免不必要高中资料试卷突然停机。因此,电力高中资料试卷保护装置调试技术,要求电力保护装置做到准确灵活。对于差动保护装置高中资料试卷调试技术是指发电机一变压器组在发生内部故障时,需要进行外部电源高中资料试卷切除从而采用高中资料试卷主要保护装置。

三、 行政许可的作用

积极:(1)宏观管理(2)保护权益(3)分配资源(4)稳定市场(5)创造环境

消极:(1)行政官员——贪污受贿(2)被许可人——失去进取精神

四、 《行政许可法》所确立的基本制度和原则

(1) 依法设定、实施行政许可,建立“有限政府”

(2) 信息公开、公平合理、一视同仁

(3) 便民第一、办事高效、优质服务

(4) 保障相对人的陈述权、申辩权、救济权

(5) 确立行政许可相对人的信赖保护原则

(6) 规范约束权力,保障法制统一

(7) 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实行民主制约

第三节 行政给付

一、 行政给付的概念

(一)概念:行政主体在公民年老、疾病、丧失劳动力情况下,以及公民下岗失业、低收入、遭受天灾人祸等特殊情况下,依申请人申请,依照法律规定,赋予其一定物质权益的具体行政行为。

(二)特点:(1)授益性(2)依申请(3)对象是特定行政相对人(4)依法作出

二、 行政给付的种类

(1) 抚恤金

(2) 特定人员离退休金

(3) 社会救济、福利金

(4) 自然灾害救济金及救济物资

三、 行政给付的作用

四、 行政给付的原则

(1) 公平、公正、平等

(2) 信赖保护、持续给付

(3) 行政给付与助成性行政指导相结合

(4) 程序规范透明

第四节 行政奖励

一、 行政奖励的概念

(一)概念:行政主体为表彰先进、激励后进,充分调动人们积极性,依法对为国家、人民和社会作出突出贡献或模范遵纪守法的行政相对人给予物质或精神奖励的具体行政行为。

(二)特点:(1)主体:行政主体(2)对象:为国家、人民和社会作出突出贡献或模范遵纪守法的行政相对人(3)不具强制执行力(4)依法

二、 行政奖励的种类与形式

(1)物质方面

(2)精神方面

(3)职务方面

三、 行政奖励的作用

四、 行政奖励的原则

(1)依法奖励、实事求是

(2)奖励与受奖行为相当

(3)物质奖励与精神奖励相结合

(4)公正合理、民主平等

(5)及时、时效、稳定

第五节 行政确认

一、 行政确认的概念

(一)概念:行政主体依法对行政相对人的法律地位、法律关系、法律事实进行甄别,给予确认并宣告的具体行政行为。

(二)特点:(1)主体(2)行政行为(3)对象(4)要式(5)羁束性

二、 行政确认的主要形式与基本分类

(一)主要形式

(1) 确定

、管路敷设技术通过管线敷设技术,不仅可以解决吊顶层配置不规范问题,而且可保障各类管路习题到位。在管路敷设过程中,要加强看护关于管路高中资料试卷连接管口处理高中资料试卷弯扁度固定盒位置保护层防腐跨接地线弯曲半径标高等,要求技术交底。管线敷设技术中包含线槽、管架等多项方式,为解决高中语文电气课件中管壁薄、接口不严等问题,合理利用管线敷设技术。线缆敷设原则:在分线盒处,当不同电压回路交叉时,应采用金属隔板进行隔开处理;同一线槽内,强电回路须同时切断习题电源,线缆敷设完毕,要进行检查和检测处理。、电气课件中调试对全部高中资料试卷电气设备,在安装过程中以及安装结束后进行高中资料试卷调整试验;通电检查所有设备高中资料试卷相互作用与相互关系,根据生产工艺高中资料试卷要求,对电气设备进行空载与带负荷下高中资料试卷调控试验;对设备进行调整使其在正常工况下与过度工作下都可以正常工作;对于继电保护进行整核对定值,审核与校对图纸,编写复杂设备与装置高中资料试卷调试方案,编写重要设备高中资料试卷试验方案以及系统启动方案;对整套启动过程中高中资料试卷电气设备进行调试工作并且进行过关运行高中资料试卷技术指导。对于调试过程中高中资料试卷技术问题,作为调试人员,需要在事前掌握图纸资料、设备制造厂家出具高中资料试卷试验报告与相关技术资料,并且了解现场设备高中资料试卷布置情况与有关高中资料试卷电气系统接线等情况,然后根据规范与规程规定,制定设备调试高中资料试卷方案。

、电气设备调试高中资料试卷技术电力保护装置调试技术,电力保护高中资料试卷配置技术是指机组在进行继电保护高中资料试卷总体配置时,需要在最大限度内来确保机组高中资料试卷安全,并且尽可能地缩小故障高中资料试卷破坏范围,或者对某些异常高中资料试卷工况进行自动处理,尤其要避免错误高中资料试卷保护装置动作,并且拒绝动作,来避免不必要高中资料试卷突然停机。因此,电力高中资料试卷保护装置调试技术,要求电力保护装置做到准确灵活。对于差动保护装置高中资料试卷调试技术是指发电机一变压器组在发生内部故障时,需要进行外部电源高中资料试卷切除从而采用高中资料试卷主要保护装置。

(3) 证明

(4) 登记

(5) 鉴证

(二)内容

(1) 法律地位

(2) 法律关系

(3) 法律事实

(三)基本分类

(1) 依申请、依职权

(2) 对身份、对能力、对事实

(3) 公安、民政、劳动、卫生、经济、司法

三、 行政确认的作用

四、 行政确认的原则

(1) 依法确认

(2) 客观公正

(3) 保守秘密

第六节 行政裁决

一、 行政裁决的概念

(一)概念: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授权,对当事人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相关的、与合同无关的民事纠纷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行政行为。

(二)特点:(1)前提(2)主体(3)依申请(4)具有法律效力

二、 行政裁决的种类

(1) 权属纠纷:双方当事人因某一财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归属产生争议。

(2) 侵权纠纷:由于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他方的侵犯而产生的纠纷。

(3) 损害赔偿纠纷:一方当事人的权益受到侵害后,要求侵害者给予损害赔偿所引起的纠纷。

三、 行政裁决的作用

四、 行政裁决的原则

(1) 公正平等

(2) 简便迅捷

(3) 客观准确

·第十五章 行政处理(二)—— 依职权行政行为

第一节 依职权行政行为概述

一、 依职权行政行为的概念

(一)概念:行政主体为实现行政管理目的,依职权依法处理涉及特定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事项的具体行政行为。

(二)特点:(1)法定性(2)强制性(3)主动性(4)及时性(5)救济性

二、 依职权行政行为的种类

(1) 行政规划

(2) 行政命令

(3) 行政征收

(4) 行政处罚

(5) 行政强制

三、 依职权行政行为的原则

(1) 公共目的性

(2) 尊重促进公民权利和自由

(3) 遵守权限范围、维护市场秩序、补充市场不足

(4) 尊重客观规律

(5) 公开、民主、参与

第二节 行政规划

一、 行政规划的概念

(一)概念:行政主体在实施公共事业及其他活动前,制定出规划蓝图作为行政目标,进一步制定各项、管路敷设技术通过管线敷设技术,不仅可以解决吊顶层配置不规范问题,而且可保障各类管路习题到位。在管路敷设过程中,要加强看护关于管路高中资料试卷连接管口处理高中资料试卷弯扁度固定盒位置保护层防腐跨接地线弯曲半径标高等,要求技术交底。管线敷设技术中包含线槽、管架等多项方式,为解决高中语文电气课件中管壁薄、接口不严等问题,合理利用管线敷设技术。线缆敷设原则:在分线盒处,当不同电压回路交叉时,应采用金属隔板进行隔开处理;同一线槽内,强电回路须同时切断习题电源,线缆敷设完毕,要进行检查和检测处理。、电气课件中调试对全部高中资料试卷电气设备,在安装过程中以及安装结束后进行高中资料试卷调整试验;通电检查所有设备高中资料试卷相互作用与相互关系,根据生产工艺高中资料试卷要求,对电气设备进行空载与带负荷下高中资料试卷调控试验;对设备进行调整使其在正常工况下与过度工作下都可以正常工作;对于继电保护进行整核对定值,审核与校对图纸,编写复杂设备与装置高中资料试卷调试方案,编写重要设备高中资料试卷试验方案以及系统启动方案;对整套启动过程中高中资料试卷电气设备进行调试工作并且进行过关运行高中资料试卷技术指导。对于调试过程中高中资料试卷技术问题,作为调试人员,需要在事前掌握图纸资料、设备制造厂家出具高中资料试卷试验报告与相关技术资料,并且了解现场设备高中资料试卷布置情况与有关高中资料试卷电气系统接线等情况,然后根据规范与规程规定,制定设备调试高中资料试卷方案。、电气设备调试高中资料试卷技术电力保护装置调试技术,电力保护高中资料试卷配置技术是指机组在进行继电保护高中资料试卷总体配置时,需要在最大限度内来确保机组高中资料试卷安全,并且尽可能地缩小故障高中资料试卷破坏范围,或者对某些异常高中资料试卷工况进行自动处理,尤其要避免错误高中资料试卷保护装置动作,并且拒绝动作,来避免不必要高中资料试卷突然停机。因此,电力高中资料试卷保护装置调试技术,要求电力保护装置做到准确灵活。对于差动保护装置高中资料试卷调试技术是指发电机一变压器组在发生内部故障时,需要进行外部电源高中资料试卷切除从而采用高中资料试卷主要保护装置。

(1) 主体:行政主体,必须依法定权限

(2) 对象:违反行政法律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行政相对人

(3) 目的:为惩戒违法者,保护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

(4) 性质:行政制裁

三、 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人身罚:限制或剥夺违法者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

(1) 行政拘留:公安机关依法对违法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处罚。

(2) 劳动教养:对有轻微犯罪的行为,但尚不够刑事处罚条件且有劳动能力的人实行强制性教育改造的处罚措施。

(3) 驱逐出境、禁止进境或出境、限期出境:公安、边防、安全机关对违反我国行政法律规范的外国人、无国籍人采取的强令其离开或禁止进入中国境内的处罚形式。

(二)财产罚:强迫违法者缴纳一定数额金钱或一定数量物品,或限制、剥夺其某种财产权的处罚。

(1) 罚款:行政主体依法强制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人在一定期限内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处罚方式。

(2) 没收:行政主体依法将违法行为人的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收归国有的处罚形式。

(三)行为罚:限制或剥夺行政违法者默写特定行为能力和资格的处罚。

(1) 责令停产停业: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工商企业和工商个体户责令其停止生产、停止营业的一种处罚形式。

(2) 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执照:限制或剥夺违法者从事某项活动的权利或资格的处罚形式。

(四)申诫罚:行政机关警戒违法者,申明其有违法行为,通过对其名誉、荣誉、信誉等施加影响,引起其精神上的警惕,使其不再违法的处罚形式。

(1) 警告:行政主体对较轻的违法行为人予以谴责和告诫的处罚形式。

(2) 通报批评:行政机关将对违法者的批评以书面形式公布于众,指出其违法行为,予以公开谴责和告诫,以避免再犯的处罚形式。

四、 行政处罚的作用

五、 行政处罚的原则

(1)处罚法定

① 处罚设定权法定

② 处罚主体及其职权法定

③ 被处罚行为法定

④ 处罚的种类、内容和程序法定

(2)处罚公正、公开

(3)处罚与教育相结合

(4)保障相对人权利

(5)职能分离

① 行政处罚的设定机关和实施机关相分离

② 行政处罚的调查、检查人员和行政处罚的决定人员相分离

③ 罚款决定机关和收缴罚款的机构相分离

④ 由非本案调查人员担任听证主持人

(6)一事不再罚

① 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处罚;时间折抵

② 构成犯罪,移送

③ 构成犯罪,法院判拘役或有期,刑期折抵;判罚金,罚金折抵

六、 行政处罚的程序

第六节 行政强制

一、 行政强制的概念

(一)概念:行政主体为实现行政目的,对行政相对人的人身、财产及自由等予以强制而采取的措施。

(二)类型:

(1)行政强制执行:行政机关或人民法院对不履行义务的行政相对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迫使其履行义务或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状态的活动。

(2)行政即时强制:行政主体根据目前的紧迫状况无暇发布命令或发布命令难以达到预期行政目的时,为创造行政必要状态,不必以相对人不履行义务为前提,便可对相对人的人身、财产及自由予以强制的活动。

、管路敷设技术通过管线敷设技术,不仅可以解决吊顶层配置不规范问题,而且可保障各类管路习题到位。在管路敷设过程中,要加强看护关于管路高中资料试卷连接管口处理高中资料试卷弯扁度固定盒位置保护层防腐跨接地线弯曲半径标高等,要求技术交底。管线敷设技术中包含线槽、管架等多项方式,为解决高中语文电气课件中管壁薄、接口不严等问题,合理利用管线敷设技术。线缆敷设原则:在分线盒处,当不同电压回路交叉时,应采用金属隔板进行隔开处理;同一线槽内,强电回路须同时切断习题电源,线缆敷设完毕,要进行检查和检测处理。、电气课件中调试对全部高中资料试卷电气设备,在安装过程中以及安装结束后进行高中资料试卷调整试验;通电检查所有设备高中资料试卷相互作用与相互关系,根据生产工艺高中资料试卷要求,对电气设备进行空载与带负荷下高中资料试卷调控试验;对设备进行调整使其在正常工况下与过度工作下都可以正常工作;对于继电保护进行整核对定值,审核与校对图纸,编写复杂设备与装置高中资料试卷调试方案,编写重要设备高中资料试卷试验方案以及系统启动方案;对整套启动过程中高中资料试卷电气设备进行调试工作并且进行过关运行高中资料试卷技术指导。对于调试过程中高中资料试卷技术问题,作为调试人员,需要在事前掌握图纸资料、设备制造厂家出具高中资料试卷试验报告与相关技术资料,并且了解现场设备高中资料试卷布置情况与有关高中资料试卷电气系统接线等情况,然后根据规范与规程规定,制定设备调试高中资料试卷方案。

、电气设备调试高中资料试卷技术电力保护装置调试技术,电力保护高中资料试卷配置技术是指机组在进行继电保护高中资料试卷总体配置时,需要在最大限度内来确保机组高中资料试卷安全,并且尽可能地缩小故障高中资料试卷破坏范围,或者对某些异常高中资料试卷工况进行自动处理,尤其要避免错误高中资料试卷保护装置动作,并且拒绝动作,来避免不必要高中资料试卷突然停机。因此,电力高中资料试卷保护装置调试技术,要求电力保护装置做到准确灵活。对于差动保护装置高中资料试卷调试技术是指发电机一变压器组在发生内部故障时,需要进行外部电源高中资料试卷切除从而采用高中资料试卷主要保护装置。

(3)行政调查强制:为实现行政目的,由行政主体依职权,对一定范围内的行政相对人进行的,能够影响相对人权益的检查、了解等信息收集活动,

二、 行政强制的特征

(一)行政强制执行的特征

(1)前提:行政相对人不履行义务

(2)主体:行政机关或人民法院

(3)目的:使行政相对人履行义务或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状态

(4)对象:广泛性、法定性

(5)执行:不得进行和解

(二)行政即时强制的特征

(1)主体:行政主体

(2)时间:紧迫状况,依法

(3)目的:为创造行政必要状态

(4)程序:不严格

(三)行政调查强制的特征

(1)主体:行政主体

(2)性质:命令性、强制性、执行性

(3)对象:行政相对人

(4)根据:规定调查职权的法律规范

(5)内容:检查、了解等信息收集

(6)目的:掌握了解有关信息,以采取合法合理且有效地行政管理手段

三、 行政强制的种类

(一)行政强制执行的种类

1、间接强制

(1)代执行:行政强制执行机关或第三人代替履行法律直接规定的或行政行为所确立的相对人的作为义务,并向义务人征收必要费用

(2)执行罚:行政强制执行机关对拒不履行不作为义务或不可为他人代执行的作为义务的义务主体,科以新的金钱给付义务,迫使其履行。

2、直接强制

(1)人身强制

(2)财产强制

(二)行政即时强制的种类

1、对人身及自由的强制

2、对住宅、事务所的强制

3、对财产的强制

(三)行政调查强制的种类

1、特定调查强制、一般调查强制

2、经常性调查强制、临时性调查强制、具体案件调查强制

四、 行政强制的作用

五、 行政强制的原则

(1)依法实施

(2)说服教育与强制相结合

(3)及时、准确、手段正当

(4)执行标的有限

(5)强制与预防相结合

(6)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7)协助执行

·第十六章行政主体实施的其他行为

第一节 行政指导行为

一、 行政指导的概念

(一)概念:行政主体依法作出的,旨在引导行政相对人自愿采取一定作为或不作为,以实现行政管理目的的一种非职权行为。

、管路敷设技术通过管线敷设技术,不仅可以解决吊顶层配置不规范问题,而且可保障各类管路习题到位。在管路敷设过程中,要加强看护关于管路高中资料试卷连接管口处理高中资料试卷弯扁度固定盒位置保护层防腐跨接地线弯曲半径标高等,要求技术交底。管线敷设技术中包含线槽、管架等多项方式,为解决高中语文电气课件中管壁薄、接口不严等问题,合理利用管线敷设技术。线缆敷设原则:在分线盒处,当不同电压回路交叉时,应采用金属隔板进行隔开处理;同一线槽内,强电回路须同时切断习题电源,线缆敷设完毕,要进行检查和检测处理。、电气课件中调试对全部高中资料试卷电气设备,在安装过程中以及安装结束后进行高中资料试卷调整试验;通电检查所有设备高中资料试卷相互作用与相互关系,根据生产工艺高中资料试卷要求,对电气设备进行空载与带负荷下高中资料试卷调控试验;对设备进行调整使其在正常工况下与过度工作下都可以正常工作;对于继电保护进行整核对定值,审核与校对图纸,编写复杂设备与装置高中资料试卷调试方案,编写重要设备高中资料试卷试验方案以及系统启动方案;对整套启动过程中高中资料试卷电气设备进行调试工作并且进行过关运行高中资料试卷技术指导。对于调试过程中高中资料试卷技术问题,作为调试人员,需要在事前掌握图纸资料、设备制造厂家出具高中资料试卷试验报告与相关技术资料,并且了解现场设备高中资料试卷布置情况与有关高中资料试卷电气系统接线等情况,然后根据规范与规程规定,制定设备调试高中资料试卷方案。

、电气设备调试高中资料试卷技术电力保护装置调试技术,电力保护高中资料试卷配置技术是指机组在进行继电保护高中资料试卷总体配置时,需要在最大限度内来确保机组高中资料试卷安全,并且尽可能地缩小故障高中资料试卷破坏范围,或者对某些异常高中资料试卷工况进行自动处理,尤其要避免错误高中资料试卷保护装置动作,并且拒绝动作,来避免不必要高中资料试卷突然停机。因此,电力高中资料试卷保护装置调试技术,要求电力保护装置做到准确灵活。对于差动保护装置高中资料试卷调试技术是指发电机一变压器组在发生内部故障时,需要进行外部电源高中资料试卷切除从而采用高中资料试卷主要保护装置。

(二)特点:(1)行政性(2)多样性(3)自愿性

二、 行政指导的原则

(1)正当性

(2)自愿性

(3)必要性

三、 行政指导的基本内容

(1)说服

(2)建议

(3)协商

(4)奖励

(5)帮助

四、 行政指导的实施

(一)实施依据

(1)规范性依据

(2)非规范性依据

(二)实施条件

(1)行政主体具有管辖权

(2)不以行政相对人同意为前提

(3)应明示依据,并受之约束

五、 行政指导的程序

(1)告知

(2)听证

(3)行政指导程序终止

(4)备案

六、 行政指导的救济

第二节 行政合同行为

一、 行政合同的概念

(一)概念:行政主体以实施行政管理为目的,与行政相对人就有关事项经协商一致而达成的协议。

(二)特征:(1)行政性(2)合意性(3)法定性

二、 行政合同的原则

(1)公开竞争

(2)全面履行

(3)公益优先:行政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私人利益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则行政主体为了维护公共利益,可以依据行政优益权变更或解除行政合同。

① 行政主体认为行政合同的继续履行将不利于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行政主体有权变更或解除行政合同。

② 行政主体对行政相对人的行政合同的履行有监督权,必要时可对行政相对人采取强制或制裁措施。③ 行政相对人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④ “公共利益”内涵的最终确定权不在行政主体,而在人民法院,除非行政相对人无异议。

三、 行政合同的缔结

(1)招标

(2)拍卖

(3)协议

四、 行政合同的程序

(1)告知

(2)协商

(3)听证

(4)签订

五、 行政合同的法律救济

第三节 行政事实行为

一、 行政事实行为的概念

(一)概念:行政主体以不产生法律约束力,而以影响或改变事实状态为目的实施的行为。

(二)特征:(1)行政性(2)受损性(3)多样性

、管路敷设技术通过管线敷设技术,不仅可以解决吊顶层配置不规范问题,而且可保障各类管路习题到位。在管路敷设过程中,要加强看护关于管路高中资料试卷连接管口处理高中资料试卷弯扁度固定盒位置保护层防腐跨接地线弯曲半径标高等,要求技术交底。管线敷设技术中包含线槽、管架等多项方式,为解决高中语文电气课件中管壁薄、接口不严等问题,合理利用管线敷设技术。线缆敷设原则:在分线盒处,当不同电压回路交叉时,应采用金属隔板进行隔开处理;同一线槽内,强电回路须同时切断习题电源,线缆敷设完毕,要进行检查和检测处理。、电气课件中调试对全部高中资料试卷电气设备,在安装过程中以及安装结束后进行高中资料试卷调整试验;通电检查所有设备高中资料试卷相互作用与相互关系,根据生产工艺高中资料试卷要求,对电气设备进行空载与带负荷下高中资料试卷调控试验;对设备进行调整使其在正常工况下与过度工作下都可以正常工作;对于继电保护进行整核对定值,审核与校对图纸,编写复杂设备与装置高中资料试卷调试方案,编写重要设备高中资料试卷试验方案以及系统启动方案;对整套启动过程中高中资料试卷电气设备进行调试工作并且进行过关运行高中资料试卷技术指导。对于调试过程中高中资料试卷技术问题,作为调试人员,需要在事前掌握图纸资料、设备制造厂家出具高中资料试卷试验报告与相关技术资料,并且了解现场设备高中资料试卷布置情况与有关高中资料试卷电气系统接线等情况,然后根据规范与规程规定,制定设备调试高中资料试卷方案。

、电气设备调试高中资料试卷技术电力保护装置调试技术,电力保护高中资料试卷配置技术是指机组在进行继电保护高中资料试卷总体配置时,需要在最大限度内来确保机组高中资料试卷安全,并且尽可能地缩小故障高中资料试卷破坏范围,或者对某些异常高中资料试卷工况进行自动处理,尤其要避免错误高中资料试卷保护装置动作,并且拒绝动作,来避免不必要高中资料试卷突然停机。因此,电力高中资料试卷保护装置调试技术,要求电力保护装置做到准确灵活。对于差动保护装置高中资料试卷调试技术是指发电机一变压器组在发生内部故障时,需要进行外部电源高中资料试卷切除从而采用高中资料试卷主要保护装置。

二、 行政事实行为的构成

(1)主体:行政主体

(2)前提:基于行政职权

(3)效果:不具法律约束力

三、 行政事实行为的种类

(1)补充性

(2)即时性

(3)建议性

(4)服务性

四、 行政事实行为的救济

·第十七章 行政程序

第一节 行政程序概述

一、 行政程序的概念

(一)概念: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行为时所应遵循的方式、步骤、时限、顺序。

(二)特征:(1)法定性(2)多样性(3)分散性

二、 行政程序的分类

(1)对相对人合法权益影响程度,主要、次要

(2)行政主体是否有自由选择性,强制性、任意性

(3)涉及范围,内部、外部

(4)规范的行政行为是具体还是抽象,具体、抽象

三、 行政程序的价值

(1)扩大公民参政权行使的途径

(2)保护行政相对人程序权益

(3)提高行政效率

(4)监督行政主体依法行使职权

第二节 行政程序的基本原则

一、 公开原则

(1)行使行政权的依据公开

(2)行政信息公开

(3)设立听证制度

(4)行政决定公开

二、 公正、公平原则

(1)行政程序立法赋予行政相对人行政程序权利

(2)行政主体选择的行政程序具有可行性、科学性、合理性、正当性

三、 参与原则

(1)获得通知权

(2)陈述权

(3)抗辩权

(4)申请权

四、 效率原则

实现途径:(1)时效

(2)代理

(3)不停止执行

第三节 行政程序的基本制度

一、 行政回避制度

(一)缘由:(1)“偏见”(2)利害关系

(二)范围:(1)当事人中有其亲属;

(2)当事人的代理人中有其亲属;

(3)在与本案有关的程序中担任过证人、鉴定人

(4)与当事人有监护关系

(5)当事人为社团法人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作为其成员之一

、管路敷设技术通过管线敷设技术,不仅可以解决吊顶层配置不规范问题,而且可保障各类管路习题到位。在管路敷设过程中,要加强看护关于管路高中资料试卷连接管口处理高中资料试卷弯扁度固定盒位置保护层防腐跨接地线弯曲半径标高等,要求技术交底。管线敷设技术中包含线槽、管架等多项方式,为解决高中语文电气课件中管壁薄、接口不严等问题,合理利用管线敷设技术。线缆敷设原则:在分线盒处,当不同电压回路交叉时,应采用金属隔板进行隔开处理;同一线槽内,强电回路须同时切断习题电源,线缆敷设完毕,要进行检查和检测处理。、电气课件中调试对全部高中资料试卷电气设备,在安装过程中以及安装结束后进行高中资料试卷调整试验;通电检查所有设备高中资料试卷相互作用与相互关系,根据生产工艺高中资料试卷要求,对电气设备进行空载与带负荷下高中资料试卷调控试验;对设备进行调整使其在正常工况下与过度工作下都可以正常工作;对于继电保护进行整核对定值,审核与校对图纸,编写复杂设备与装置高中资料试卷调试方案,编写重要设备高中资料试卷试验方案以及系统启动方案;对整套启动过程中高中资料试卷电气设备进行调试工作并且进行过关运行高中资料试卷技术指导。对于调试过程中高中资料试卷技术问题,作为调试人员,需要在事前掌握图纸资料、设备制造厂家出具高中资料试卷试验报告与相关技术资料,并且了解现场设备高中资料试卷布置情况与有关高中资料试卷电气系统接线等情况,然后根据规范与规程规定,制定设备调试高中资料试卷方案。

、电气设备调试高中资料试卷技术电力保护装置调试技术,电力保护高中资料试卷配置技术是指机组在进行继电保护高中资料试卷总体配置时,需要在最大限度内来确保机组高中资料试卷安全,并且尽可能地缩小故障高中资料试卷破坏范围,或者对某些异常高中资料试卷工况进行自动处理,尤其要避免错误高中资料试卷保护装置动作,并且拒绝动作,来避免不必要高中资料试卷突然停机。因此,电力高中资料试卷保护装置调试技术,要求电力保护装置做到准确灵活。对于差动保护装置高中资料试卷调试技术是指发电机一变压器组在发生内部故障时,需要进行外部电源高中资料试卷切除从而采用高中资料试卷主要保护装置。

(6)与当事人有公开敌意或亲密友谊(7)其他可证明的(三)程序:(1)自行回避:请求——审查——决定 (2)申请回避:申请——审查——决定(四)限制:(1)不能瓦解行政机关的管辖权(2)行政程序结束后当事人不得提出回避申请(3)应回避而未回避情况下作出的行政行为可能被撤销二、 行政听证制度(一)范围:(1)行政立法(2)行政决定(二)形式:(1)正式听证(2)非正式听证(三)程序:通知——质辩——决定三、 行政信息公开制度(一)不公开范围:(1)国家机密(2)个人隐私(3)商业秘密(二)方式:(1)依职权(2)依申请四、 说明理由制度(一)特点:(1)附属性(2)论理性(3)明确性(4)程序性(二)内容及其规则1.行政行为的合法性理由:用于支撑行政行为合法性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1)事实依据:案件发生后在客观世界中留下各种痕迹,并由行政主体通过合法程序收集的证据加以证实。规则:①禁止主观臆断 ②符合证明逻辑 ③主要事实依据(2)法律依据:用于支撑行政行为具有合法性的法律规范。规则:①全面展示法律 ②法律冲突择上 ③排除非法律性规范2.行政行为的正当性理由:用于支撑行政行为自由裁量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1)筛选事实的理由规则:①排除非法证据 ②遵循因果联系 ③疑惑事实从无(2)选择适用法律规范的理由规则:①遵循惯例公理 ②体现政策形式 ③符合公共利益五、 行政程序的其他基本制度(1)审裁分离制度(2)案卷制度

第四编 行政复议·第十八章 行政救济概述第一节 行政救济的概念行政救济:国家为受到公共行政侵害的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的行政法上的补救制度。第二节 行政救济的分类一、 申诉和控告(一)概念:遭受国家机关违法或不当处理的公民,向国家机关陈述事实理由,要求重新处理的权利。(二)种类

(1) 向人大常委会申诉

(2) 信访(3) 向行政监察机关提出控告、管路敷设技术通过管线敷设技术,不仅可以解决吊顶层配置不规范问题,而且可保障各类管路习题到位。在管路敷设过程中,要加强看护关于管路高中资料试卷连接管口处理高中资料试卷弯扁度固定盒位置保护层防腐跨接地线弯曲半径标高等,要求技术交底。管线敷设技术中包含线槽、管架等多项方式,为解决高中语文电气课件中管壁薄、接口不严等问题,合理利用管线敷设技术。线缆敷设原则:在分线盒处,当不同电压回路交叉时,应采用金属隔板进行隔开处理;同一线槽内,强电回路须同时切断习题电源,线缆敷设完毕,要进行检查和检测处理。、电气课件中调试对全部高中资料试卷电气设备,在安装过程中以及安装结束后进行高中资料试卷调整试验;通电检查所有设备高中资料试卷相互作用与相互关系,根据生产工艺高中资料试卷要求,对电气设备进行空载与带负荷下高中资料试卷调控试验;对设备进行调整使其在正常工况下与过度工作下都可以正常工作;对于继电保护进行整核对定值,审核与校对图纸,编写复杂设备与装置高中资料试卷调试方案,编写重要设备高中资料试卷试验方案以及系统启动方案;对整套启动过程中高中资料试卷电气设备进行调试工作并且进行过关运行高中资料试卷技术指导。对于调试过程中高中资料试卷技术问题,作为调试人员,需要在事前掌握图纸资料、设备制造厂家出具高中资料试卷试验报告与相关技术资料,并且了解现场设备高中资料试卷布置情况与有关高中资料试卷电气系统接线等情况,然后根据规范与规程规定,制定设备调试高中资料试卷方案。

、电气设备调试高中资料试卷技术电力保护装置调试技术,电力保护高中资料试卷配置技术是指机组在进行继电保护高中资料试卷总体配置时,需要在最大限度内来确保机组高中资料试卷安全,并且尽可能地缩小故障高中资料试卷破坏范围,或者对某些异常高中资料试卷工况进行自动处理,尤其要避免错误高中资料试卷保护装置动作,并且拒绝动作,来避免不必要高中资料试卷突然停机。因此,电力高中资料试卷保护装置调试技术,要求电力保护装置做到准确灵活。对于差动保护装置高中资料试卷调试技术是指发电机一变压器组在发生内部故障时,需要进行外部电源高中资料试卷切除从而采用高中资料试卷主要保护装置。

(4) 向行政主管部门的申诉

(5) 司法程序中的申诉二、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机关依照行政复议程序受理和处理行政争议案件的制度。行政诉讼:人民法院依照司法诉讼程序审查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制度。三、 行政赔偿

·第十九章 行政复议概述第一节 行政复议概念与特征一、 行政复议的概念(一)概念: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查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

二、 行政复议的性质(1) 司法性(2) 是行政机关内部监督和纠错机制的环节(3) 是国家行政救济机制的重要环节三、 行政复议的特征(1) 处理争议:行政争议(2) 审查对象:具体行政行为,附带部分抽象行政行为(3) 审查方式:书面,必要时听证第二节 行政复议的基本原则一、 合法原则(1)主体合法(2)依据合法(3)程序合法二、 公正原则(1)从合法性和合理性两个层面审查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2)查明所有与案件有关的事实,证据、定性、条款、管路敷设技术通过管线敷设技术,不仅可以解决吊顶层配置不规范问题,而且可保障各类管路习题到位。在管路敷设过程中,要加强看护关于管路高中资料试卷连接管口处理高中资料试卷弯扁度固定盒位置保护层防腐跨接地线弯曲半径标高等,要求技术交底。管线敷设技术中包含线槽、管架等多项方式,为解决高中语文电气课件中管壁薄、接口不严等问题,合理利用管线敷设技术。线缆敷设原则:在分线盒处,当不同电压回路交叉时,应采用金属隔板进行隔开处理;同一线槽内,强电回路须同时切断习题电源,线缆敷设完毕,要进行检查和检测处理。、电气课件中调试对全部高中资料试卷电气设备,在安装过程中以及安装结束后进行高中资料试卷调整试验;通电检查所有设备高中资料试卷相互作用与相互关系,根据生产工艺高中资料试卷要求,对电气设备进行空载与带负荷下高中资料试卷调控试验;对设备进行调整使其在正常工况下与过度工作下都可以正常工作;对于继电保护进行整核对定值,审核与校对图纸,编写复杂设备与装置高中资料试卷调试方案,编写重要设备高中资料试卷试验方案以及系统启动方案;对整套启动过程中高中资料试卷电气设备进行调试工作并且进行过关运行高中资料试卷技术指导。对于调试过程中高中资料试卷技术问题,作为调试人员,需要在事前掌握图纸资料、设备制造厂家出具高中资料试卷试验报告与相关技术资料,并且了解现场设备高中资料试卷布置情况与有关高中资料试卷电气系统接线等情况,然后根据规范与规程规定,制定设备调试高中资料试卷方案。、电气设备调试高中资料试卷技术电力保护装置调试技术,电力保护高中资料试卷配置技术是指机组在进行继电保护高中资料试卷总体配置时,需要在最大限度内来确保机组高中资料试卷安全,并且尽可能地缩小故障高中资料试卷破坏范围,或者对某些异常高中资料试卷工况进行自动处理,尤其要避免错误高中资料试卷保护装置动作,并且拒绝动作,来避免不必要高中资料试卷突然停机。因此,电力高中资料试卷保护装置调试技术,要求电力保护装置做到准确灵活。对于差动保护装置高中资料试卷调试技术是指发电机一变压器组在发生内部故障时,需要进行外部电源高中资料试卷切除从而采用高中资料试卷主要保护装置。

(3)正当合理行使复议自由裁量权三、 公开原则(1)行政复议过程公开(2)行政信息公开四、 及时原则(1)行政复议机关严格遵守法定期限(2)行政复议机关敦促行政复议当事人遵守法定期限五、 便民原则(1)有关行政复议规定应尽可能考虑为申请人提供复议的便利条件(2)行政复议机关应在法定期限内为当事人提供进行复议活动的便利条件第三节 行政复议基本制度一、 一级复议制度(一) 概念:行政争议经过行政复议机关一次审理并作出裁决之后,申请人即使不服,也不得再向有关行政机关再次申请复议,而只能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一种法律制度。

(二) 理由:(1)尽快解决(2)司法最终解决(三) 内容(1)行政相对人不服具体行政行为的,只能行使一次行政复议权(2)行政复议机关对一个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只能作出一个行政复议决定(3)只有法律规定可以进行多级行政复议的,才能构成一级复议制度的例外(四) 意义(1)有利于树立行政公正的社会形象,促使行政机关及时纠错(2)为行政相对人提供了一个便利行政救济途径二、 书面复议制度(一)概念:行政复议机关对行政复议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和被申请人提交的答辩,以及有关被申请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规范性文件和证据进行非公开对质性的审查,在此基础上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制度。(二)理由:(1)提高效率(2)行政复议实质为二审,合理可行(3)比较属性,查清真相(三)内容、管路敷设技术通过管线敷设技术,不仅可以解决吊顶层配置不规范问题,而且可保障各类管路习题到位。在管路敷设过程中,要加强看护关于管路高中资料试卷连接管口处理高中资料试卷弯扁度固定盒位置保护层防腐跨接地线弯曲半径标高等,要求技术交底。管线敷设技术中包含线槽、管架等多项方式,为解决高中语文电气课件中管壁薄、接口不严等问题,合理利用管线敷设技术。线缆敷设原则:在分线盒处,当不同电压回路交叉时,应采用金属隔板进行隔开处理;同一线槽内,强电回路须同时切断习题电源,线缆敷设完毕,要进行检查和检测处理。、电气课件中调试对全部高中资料试卷电气设备,在安装过程中以及安装结束后进行高中资料试卷调整试验;通电检查所有设备高中资料试卷相互作用与相互关系,根据生产工艺高中资料试卷要求,对电气设备进行空载与带负荷下高中资料试卷调控试验;对设备进行调整使其在正常工况下与过度工作下都可以正常工作;对于继电保护进行整核对定值,审核与校对图纸,编写复杂设备与装置高中资料试卷调试方案,编写重要设备高中资料试卷试验方案以及系统启动方案;对整套启动过程中高中资料试卷电气设备进行调试工作并且进行过关运行高中资料试卷技术指导。对于调试过程中高中资料试卷技术问题,作为调试人员,需要在事前掌握图纸资料、设备制造厂家出具高中资料试卷试验报告与相关技术资料,并且了解现场设备高中资料试卷布置情况与有关高中资料试卷电气系统接线等情况,然后根据规范与规程规定,制定设备调试高中资料试卷方案。、电气设备调试高中资料试卷技术电力保护装置调试技术,电力保护高中资料试卷配置技术是指机组在进行继电保护高中资料试卷总体配置时,需要在最大限度内来确保机组高中资料试卷安全,并且尽可能地缩小故障高中资料试卷破坏范围,或者对某些异常高中资料试卷工况进行自动处理,尤其要避免错误高中资料试卷保护装置动作,并且拒绝动作,来避免不必要高中资料试卷突然停机。因此,电力高中资料试卷保护装置调试技术,要求电力保护装置做到准确灵活。对于差动保护装置高中资料试卷调试技术是指发电机一变压器组在发生内部故障时,需要进行外部电源高中资料试卷切除从而采用高中资料试卷主要保护装置。

(1)行政复议机主要通过书面材料审查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需进一步了解的,可要求复议当事人提供补充材料(2)行政复议机关可召集当事人了解情况

(3)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必要可采用开庭形式审查(四)意义:

(1)提高效率

(2)减轻当事人对抗情绪,利于解决·第二十章 行政复议范围第一节 可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行为范围一、 行政复议范围概述二、 可申请复议的行政行为(1)行政处罚(2)行政强制措施

(3)行政许可变更、中止、撤销行为(4)行政确权行为(5)涉及经营自主权的行为(6)变更或废止农村承包合同行为(7)要求行政相对人履行义务的行为(8)不依法办理行政许可行为(9)不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受教育权法定职责的行为(10)行政给付(11)其他具体行政行为第二节 可一并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规定范围

一、 将行政规定纳入行政复议的必要性二、 可纳入行政复议的行政规定的范围(1)国务院部门的规定(2)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管路敷设技术通过管线敷设技术,不仅可以解决吊顶层配置不规范问题,而且可保障各类管路习题到位。在管路敷设过程中,要加强看护关于管路高中资料试卷连接管口处理高中资料试卷弯扁度固定盒位置保护层防腐跨接地线弯曲半径标高等,要求技术交底。管线敷设技术中包含线槽、管架等多项方式,为解决高中语文电气课件中管壁薄、接口不严等问题,合理利用管线敷设技术。线缆敷设原则:在分线盒处,当不同电压回路交叉时,应采用金属隔板进行隔开处理;同一线槽内,强电回路须同时切断习题电源,线缆敷设完毕,要进行检查和检测处理。、电气课件中调试对全部高中资料试卷电气设备,在安装过程中以及安装结束后进行高中资料试卷调整试验;通电检查所有设备高中资料试卷相互作用与相互关系,根据生产工艺高中资料试卷要求,对电气设备进行空载与带负荷下高中资料试卷调控试验;对设备进行调整使其在正常工况下与过度工作下都可以正常工作;对于继电保护进行整核对定值,审核与校对图纸,编写复杂设备与装置高中资料试卷调试方案,编写重要设备高中资料试卷试验方案以及系统启动方案;对整套启动过程中高中资料试卷电气设备进行调试工作并且进行过关运行高中资料试卷技术指导。对于调试过程中高中资料试卷技术问题,作为调试人员,需要在事前掌握图纸资料、设备制造厂家出具高中资料试卷试验报告与相关技术资料,并且了解现场设备高中资料试卷布置情况与有关高中资料试卷电气系统接线等情况,然后根据规范与规程规定,制定设备调试高中资料试卷方案。

、电气设备调试高中资料试卷技术电力保护装置调试技术,电力保护高中资料试卷配置技术是指机组在进行继电保护高中资料试卷总体配置时,需要在最大限度内来确保机组高中资料试卷安全,并且尽可能地缩小故障高中资料试卷破坏范围,或者对某些异常高中资料试卷工况进行自动处理,尤其要避免错误高中资料试卷保护装置动作,并且拒绝动作,来避免不必要高中资料试卷突然停机。因此,电力高中资料试卷保护装置调试技术,要求电力保护装置做到准确灵活。对于差动保护装置高中资料试卷调试技术是指发电机一变压器组在发生内部故障时,需要进行外部电源高中资料试卷切除从而采用高中资料试卷主要保护装置。

(3)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三、 申请复议行政规定的法定条件(1)申请复议所针对的行政规定必须是行政主体作出的某一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2)行政相对人应在该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行政复议时一并提起对行政规定的复议请求第三节 排除行政复议的事项一、 行政法规和规章行政相对人对抽象行政行为中行政法规、规章不服的,可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由有关国家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处理。二、 内部行政行为行政主体对其所属国家公务员作出的行政处分或其他人事处理决定,属内部行政行为,被处分或被处理的人不服,不能申请复议,但可依照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提出申诉。三、 居间行政行为行政主体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的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仲裁等行为,对双方当事人的约束力取决于其自愿接受,因此一方当事人如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但不能申请行政复议。·第二十一章 行政复议法律关系主体第一节 行政复议机关与主管机构一、 行政复议机关(一)概念:依法有权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对被申请的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决定的行政机关。(二)种类

(1)作出被申请行政行为的行政主体(2)作出被申请行政行为的行政主体的上一级行政机关(3)作出被申请行政行为的行政主体所属的人民政府二、 行政复议机构概念:享有行政复议权的行政机关内部设立的一种专门负责行政复议案件受理、审查和裁决工作的办事机构。不是行政主体。第二节 行政复议的管辖(略)第三节 行政复议参加人

一、 申请人、管路敷设技术通过管线敷设技术,不仅可以解决吊顶层配置不规范问题,而且可保障各类管路习题到位。在管路敷设过程中,要加强看护关于管路高中资料试卷连接管口处理高中资料试卷弯扁度固定盒位置保护层防腐跨接地线弯曲半径标高等,要求技术交底。管线敷设技术中包含线槽、管架等多项方式,为解决高中语文电气课件中管壁薄、接口不严等问题,合理利用管线敷设技术。线缆敷设原则:在分线盒处,当不同电压回路交叉时,应采用金属隔板进行隔开处理;同一线槽内,强电回路须同时切断习题电源,线缆敷设完毕,要进行检查和检测处理。、电气课件中调试对全部高中资料试卷电气设备,在安装过程中以及安装结束后进行高中资料试卷调整试验;通电检查所有设备高中资料试卷相互作用与相互关系,根据生产工艺高中资料试卷要求,对电气设备进行空载与带负荷下高中资料试卷调控试验;对设备进行调整使其在正常工况下与过度工作下都可以正常工作;对于继电保护进行整核对定值,审核与校对图纸,编写复杂设备与装置高中资料试卷调试方案,编写重要设备高中资料试卷试验方案以及系统启动方案;对整套启动过程中高中资料试卷电气设备进行调试工作并且进行过关运行高中资料试卷技术指导。对于调试过程中高中资料试卷技术问题,作为调试人员,需要在事前掌握图纸资料、设备制造厂家出具高中资料试卷试验报告与相关技术资料,并且了解现场设备高中资料试卷布置情况与有关高中资料试卷电气系统接线等情况,然后根据规范与规程规定,制定设备调试高中资料试卷方案。、电气设备调试高中资料试卷技术电力保护装置调试技术,电力保护高中资料试卷配置技术是指机组在进行继电保护高中资料试卷总体配置时,需要在最大限度内来确保机组高中资料试卷安全,并且尽可能地缩小故障高中资料试卷破坏范围,或者对某些异常高中资料试卷工况进行自动处理,尤其要避免错误高中资料试卷保护装置动作,并且拒绝动作,来避免不必要高中资料试卷突然停机。因此,电力高中资料试卷保护装置调试技术,要求电力保护装置做到准确灵活。对于差动保护装置高中资料试卷调试技术是指发电机一变压器组在发生内部故障时,需要进行外部电源高中资料试卷切除从而采用高中资料试卷主要保护装置。

司法考试一个半月389低分飘过个人心得

一个半月389低分飘过个人心得 考试的时候就想写点东西记录下来,如今考过了,就写下来吧。 首先,有几点声明: 1、如果你是想靠只看三大本过司考,那后面不用看了,我没试过,不敢瞎说。 2、若2015年司法考试有较大改革,请慎重参考以下内容。 3、本文重点在推荐老师,其实最主要的依据是张三太郎那篇帖子,只不过我时间有限,所以范围更小,一些他推荐的老师我没时间听,不做评价。另外,我是推荐老师,不是推荐学校,恐怕没有哪个学校能把这些老师全部网罗进来,所以,去哪找他们的课程呢?如果想节约成本,论坛、淘宝,你懂得。 4、有些推荐的老师会同时推荐一些书。别紧张,不是让你自己看的,否则不如看三大本了。这些书全部都是这些老师作为讲义用的,跟着划就行了。 5、我只是提供一个实在没办法的办法,一个半月对司法考试来说太短了,除了百分百的努力,还需要很大的运气成分。我相信,如果不是赶上十八届四中全会的话,我八成也挂了。所以如果想尽量降低运气因素,还请多留出一些时间复习。 然后,说一下必备的条件: 1、受过法学本科教育。有多少基础在其次,最主要的是要

有一些最基本的法律思维。我的基础就不好,毕业10年都忘光了,还思维方式多少还在。 2、良好的身体。司法考试复习过程中,尤其是到最后,可能要每天熬夜。考试过程中,2天12个半小时大脑高速运转,不是每个人都承受得了的,可能有些战友会有体会,考完试后,感觉整个身体都被掏空了。 3、健康的心态。首先最好别有看看就能过的心态,除非你是超级学霸。15门学科,358万字的教材,290多个法律法规司法解释,220万字。150万字的真题,700多万字的基础阅读材料,即使通读一遍,可能需要的都不止1个半月,何况你要记住。当然,千万不要有肯定过不了直接放弃的心态。考试就是给人过的,既然有固定的通过率,通过的为什么不能是你?如果从心态上放弃,你就完了。司法考试真正难的地方在于涉及的面太广,当你做做真题你会发现,其实考题并不难。第三,不要有把每个知识点都弄清楚死扣的心态,耽误的时间是不值得。最后,不要带着急功近利的心态,一定要保持心态平和,不能急躁,否则你会乱了方寸。当你同时带着复习考试和学习知识的心态复习时,你会发现,至少在心理上你会轻松很多。 4、充足的复习时间。按照一般说法,司法考试比较保险的有效复习时间是600-800小时。如果少于400小时,就比较危险了。当然,这只针对一般人,但你有把握你就是“二班”的?一个半月实在是不能再低的底线了,这一个半月里,可能你要抛下

2016中国传媒大学行政管理考研姜明安《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内部资料

【名师指导】2-8月份是专业课复习黄金时间,因为在复习过程遇到不懂的难题可以尽早地寻求帮助得到解决。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只有早准备才能在最后时刻不会因为时间不够而手忙脚乱。对于跨专业来说,时间安排上更是应当尽早。复习的尺度上,主要是将参考书精读2-3遍,速度不宜太快,否则会有遗漏,一般每天弄懂2-3个问题为宜。由于这段时间很关键,大家完全可以而且应当把专业问题都吃透。事实上,并非所有的知识点都能够作为考试内容,但是重点则会不厌其烦地在不同年份的真题中变换着面孔出现。所以,大家在精读的时候就需要把这些能够成为考察点的东西挖掘出来,整理成问答的形式。限于篇幅,不再赘述,以上仅供大家参考,不当之处,敬请指正,更多备考方法、策略、规划请到我们的官网查询,必能满足你的期待。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姜明安 第二十三章行政补偿 第一节行政补偿概述 一、行政补偿的历史发展 我国行政补偿制度的建立属1950年的《城市郊区土地改革条例》。 二、行政补偿的概念与特征 (一)行政补偿的概念 行政补偿:行政相对人由于行政主体的合法活动而遭受损失,由国家给予补偿的制度,或者说,由于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合法的行政活动,使无责任之特定人的合法权益遭受特别损失,由国家(有时为第三人)依法对受损害人承担补偿义务的法律制度。 (二)行政补偿的特点 1、行政补偿所需弥补的损失是由合法行政引起的。**最基本的特征 2、行政补偿须以无义务之特定人遭受特别损失为前提。 3、行政补偿既可以是先有损失后有补偿,也可以是在损害发生之前先行补偿。 4、行政补偿的责任主体主要是国家,特殊情况下也可以是国家以外的其他组织或公民。 三、行政补偿与相关概念的区别 (一)行政补偿与行政赔偿 1.两者相似之处 (1)二者都是由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的过程中发生的,都是行政管理产生的后果。

洲理论加强班吴鹏行政法讲义Word文档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讲义 中国人民大学 吴鹏 行政法的总体结构:官管民→民告官 第一章 行政法概述 §1 .行政法的基本概念 立法权→立法机关→立法法 国家权 行政权→行政机关→行政法 1.宪法(控权法) 司法权→司法机关→诉讼法 公民权 行政立法权 2.行政 = 公共行政 = 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 行政执法权 行政司法权 行政实体法(事前控权) 3.行政法(控权法) 行政程序法(事中控权) 行政诉讼法(事后控权) 行政组织法(行政主体) 总则(一般行政法) 行政行为法(抽象行为、具体行为) 4.行政法 行政监督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 分则(部门行政法) §2.行政法的法律渊源 法律渊源:宪法、法律、法规、规章 牛乐网 §3.行政

法的基本原则 1.合法行政原则—→无法律无行政

例:《专利法》对专利权恢复未作出规定,专利管理机关认为属于合法的自由裁量行为。(03/4/7/案例) 种类裁量权 2.合理行政原则—→理性→裁量权→幅度裁量权 (公平公正、考虑相关因素、比例原则)程度裁量权 例:某市交通管理部门出台新举措悬赏举报交通违章→合法性、合理性。(03/4/8/论述)某市政府与港资企业污水处理合作纠纷→依法治国、公平正义。(06/4/5/论述) 中国法院运用协调、和解方式解决行政争议→谈谈你的看法。(10/4/7/论述)3.程序正当原则:公开、公众参与、回避 4.高效便民原则:效率、便民 5.诚实守信原则:信息真实、信赖保护(撤销→赔偿;废止→补偿) 例:政府部门在城市建设中撤销许可收回土地→行政法原则。(07/4/7/论述) 6.权责统一原则:效能、责任 第二章行政组织与公务员 §1.行政组织法概述 行政机关(对外) 1.行政组织 行政机构(对内) 行政机关 2.行政主体(名+权+责) ↓被授权组织 行政相对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一般行政机关(一级政府) 3.行政机关专门行政机关(工作部门) 派出行政机关(地区行署、区公所、街道办事处) 国务院 ┠┈┈┈┈┈┈┈┈┈┈┈┈┈┈┈工作部门 省(自治区、直辖市) ┠┈┈┈┈┈┈┈┈┈┈┈┈┈┈┈工作部门 地区行署→市(自治州、设区的市) ┠┈┈┈┈┈┈┈┈┈┈┈┈┈┈┈工作部门 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 ┏━━┻━━┓┈┈┈┈┈┈┈┈┈┈┈┈工作部门 ┃区公所 街道办乡(镇、民族乡)

姜明安《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教材精讲(行政诉讼程序)【圣才出品】

第二十八章行政诉讼程序 28.1 本章要点 ■行政诉讼中的诉与诉权 ■行政诉讼的起诉与受理 ■行政诉讼一审程序 ■行政诉讼二审程序 ■行政诉讼审判监督程序 28.2 重点难点导学 一、诉与诉权 (一)诉的概念 1.概念 诉是指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的特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请求法院予以司法保护的制度。 2.要素 (1)当事人

当事人是因具体行政行为发生争议,以自己的名义参加诉讼,并受人民法院裁判拘束的主体。 (2)诉讼标的 行政诉讼诉讼标的也称诉讼客体,即具体行政行为,行政案件中的诉讼标的,是由原告具体的请求内容决定的。 (3)诉讼理由 诉讼理由是任何具体的诉讼都不可缺少的要件,是指原告为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所提出的事实。 (二)诉的种类 在确定行政诉讼的种类时,应考虑以下因素:行政诉讼判决种类;行政诉讼的目的;原告的诉权;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尤其是行政诉讼原告的诉讼请求);行政诉讼客体即被诉行政行为的种类;法官在审理行政案件时的权力等。 1.确认之诉 确认之诉是原告要求人民法院确认其与被告行政机关之间存在或不存在某种行政法律关系,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是合法还是违法的行政诉讼。确认判决并不具有创设、变更或撤销的法律效果,其原意也不在于强制执行的实施,仅在于确认当事人之间法律关系的争议状态。确认诉讼仅具有“补充性”、“从属性”。有学者认为有三类: 第一,确认行政主体事实行为违法之诉。 第二,确认具体行政行为无效、违法之诉。 第三,确认法律关系之诉,即确认行政法律关系成立或不成立的诉讼形式,它是撤销诉讼的补充制度。 2.撤销之诉

撤销之诉是原告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诉讼。撤销诉讼是行政诉讼的核心。其目的在于原则上溯及既往地消灭该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该诉讼的应用领域主要是干预行政。提起撤销诉讼的原告应当包括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利害关系人。 撤销之诉的一种衍生性诉讼类型,撤销并重做之诉。法院在做出撤销判决的同时可否要求行政主体重新作出一项明确包含具体内容的行政行为,是关于重做之诉的一个争论焦点。《许可案件规定》第11条规定,当裁量权收缩至零的情况下,法院可以判令行政机关作出特定内容的行政行为。 3.变更之诉 变更之诉是原告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请求人民法院变更具体行政行为内容的行政诉讼。我国仅指《行政诉讼法》第54条对显示公正的行政处罚决定的变更判决。 4.赔偿之诉 赔偿之诉是原告要求人民法院判决行政机关赔偿因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对自己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行政诉讼。 5.履行之诉 履行之诉是原告认为行政机关对其负有作出某种具体行政行为的特定法定职责而不履行,请求人民法院判决行政机关如期履行职责的行政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做出某具体行政行为的诉讼又称课予义务诉讼。其原因是原告向被告行政主体依法提出申请,行政主体违法拒绝或不予答复,使其权利受到损害。 6.给付之诉 给付诉讼是请求法院命令行政主体做出具体行政行为以外的给付行为(通常为财产的给付或非公权力行为的非财产性给付行为)的诉讼类型。给付诉讼有广义与狭义之分,这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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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考研姜明安版2021考研真题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考研姜明安版配套2021考 研真题 第一部分考研真题精选 一、概念题 1行政赔偿[华农2015年研;东财2004年研] 答:行政赔偿,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的过程中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制度。它具有以下几方面的特征: (1)侵权行为主体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2)是对行政过程中的国家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所给予的赔偿 (3)请求人是其合法权益受到侵权行为损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4)责任主体为国家,但行政赔偿义务机关为致害的行政机关。 2行政诉讼参加人[电子科大2011年研] 答:行政诉讼参加人是指依法参加行政诉讼活动,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并且与诉讼争议或诉讼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依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行政诉讼参加人具体包括当事人、共同诉讼人、诉讼中的第三人和诉讼代理人。其特点有:①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②与行政案件有直接或间接的利害关系;③受人民法院裁判的拘束。行政诉讼参加人与行政诉讼参与人不同。行政诉讼参与人的范围更为广泛,包括行政诉讼参加人。 3行政法律关系[武大2010年研] 答:行政法律关系是指受行政法律规范调控的因行政活动(权利活动和非权利活动)而形成或产生(引发)的各种权利义务关系。

行政法学的基本研究对象是行政法,而行政法的基本任务之一即在于确立和维护一定的行政法律关系,离开了行政法律关系,行政法规范及其制度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 4行政主体[华中农业大学2014年研;汕头大学2011年研] 答:行政主体是指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国家行政职权或社会公权力,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的行政行为,并能由其本身对外承担行政法律责任,在行政诉讼中通常能作为被告应诉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以及其他有关社会公权力组织。 行政主体具有以下特征:①能依法行使行政职权;②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职权; ③能独立对自己对外行使行政职权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5行政规章[南开大学2010年研] 答:行政规章是有关行政机关依法制定的事关行政管理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总称,包括地方政府规章和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指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部门规章指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总称。 6行政主体与行政法主体[华师2004年研] 相关试题:行政法主体就是行政主体,两者含义相同。[辨析题,电子科技大学2015年研] 答:(1)行政法主体是指行政法调整的各种行政关系的参加人——组织和个人。

姜明安《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_讲义全

明安《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讲义 第一编绪论 第一章行政法学的基本概念 第一节行政 一、行政、国家行政与公行政 行政的实质:国家行政机关进行的执行、管理活动 行政分为公行政和私行政。 公行政分为国家行政和非国家行政。 国家行政:形式:国家行政机关进行的具有执行、管理性质的活动。 非国家行政 私行政 ?行政法调整公行政,国家行政是行政法的调整对象。 二、行政权与公权力 行政权:国家行政机关执行国家法律,管理国家政外交事务的权力。 公权力:国家、社团、国际组织对共同体成员进行组织管理,对共同体事务进行决策执行的权力。 (1)国家公权力:国家立法权、国家行政权、国家司法权(2)社会公权力 (3)国际公权力 三、行政与行政国家

“行政国”现象:政府自己制定法规和规章,行使“准立法”权;自己裁判自己在管理中发生的纠纷争议,行使“准司法”权。四、行政与法治国家 行政国的产生是行政法产生和发展的基本原因,而行政法的产生和发展是法治国形成的基本条件。 社会进入行政国后,和法治就有了新的形式和容 (1)由单纯的人民代表制转化为人民代表制与人民参与制的结合; (2)法治由相对静态的宪法、组织法平衡、制约机制转化为以行政法的动态平衡、制约机制为重要补充的新的机制。 一个国家,只有既具有健全完善的控制静态权力的法,又具有健全完善的规动态行为的法时,才算进入到法治国时代。 第二节行政法 一、概念:行政法是调整行政关系的、控制与规行政权的法律规系统。 二、容:调整行政关系 行政关系:行政主体行使行政权能与行政相对人、接受行政法制监督与行政法制监督主体、行政主体部发生的各种关系。 (1)行政管理关系:行政主体——行政相对人 (2)行政法制监督关系:行政法制监督主体——行政主体、国家公务员、其他行政执法组织和人员 (3)行政救济关系:行政主体VS行政相对人——行政救济主体

行政法讲义-吴鹏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理论班讲义 §1.行政法的基本概念 立法权→立法机关→立法法 国家权行政权→行政机关→行政法 1.宪法(控权法)司法权→司法机关→诉讼法 公民权 行政立法权 2.行政=公共行政=行政执法权 行政司法权 行政实体法(事前控权) 3.行政法(控权法)行政程序法(事中控权) 行政诉讼法(事后控权) 行政组织法(行政主体) 总则(一般行政法)行政行为法(抽象行为、具体行为) 4.行政法行政监督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 分则(部门行政法) §2.行政法的法律渊源 法律渊源: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大唐考资https://www.360docs.net/doc/6d5052250.html, §3.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1.合法行政原则—→无法律无行政 种类裁量权 2.合理行政原则—→理性→裁量权→幅度裁量权 (公平公正、相关因素、比例原则)程度裁量权

4.高效便民原则:效率、便民 5.诚实守信原则:信息真实、信赖保护 6.权责统一原则:效能、责任 第二章行政组织§1.行政组织法概述 行政机关(对外) 1.行政组织 行政机构(对内) 行政机关 2.行政主体(名+权+责) ↓被授权组织(见§4) 行政相对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一般行政机关(一级政府) 3.行政机关专门行政机关(工作部门) 派出行政机关(地区行署、区公所、街道办事处) ┠┈┈┈┈┈┈┈┈┈┈┈┈┈┈┈工作部门 自治区、直辖市) ┠┈┈┈┈┈┈┈┈┈┈┈┈┈┈┈工作部门 地区行署→自治州、设区的市) ┠┈┈┈┈┈┈┈┈┈┈┈┈┈┈┈工作部门 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 ┏━━┻━━┓┈┈┈┈┈┈┈┈┈┈┈┈工作部门 ┃区公所 街道办 居委会村委会 §2.中央行政机关 国务院, 1.组成部门(27个)。 2.直属机构(16个)。 3.直属特设机构(1个)。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4.部委管理的国家局(22个)。 5.办公机构(1个)。即办公厅。 6.办事机构(4个)。 7.议事协调机构(29个)。 8.直属事业单位(17个)。 §3.地方行政机关 1.地方行政机关①普通地方行政机关②民族自治地方行政机关③特别行政区行政机关 业务指导关系同级政府领导 2.上下级工作部门关系上级部门指导 垂直领导关系→上级部门领导 3.(一级政府的)派出机关

司法考试老师及教材推荐

2012年司法考试老师及教材推荐 刑法 柏浪涛 首语:司法考试刑法现在考察德日新理论,不再考察前苏联理论,现在司考市场上的刑法教材混乱,请注意甄别,杨艳霞、袁登明、徐光华、阮齐林、陈永生、罗翔等等讲授内容徘徊于新旧理论的老师,建议果断放弃,同时,司考刑法部分新理论的考察,已经进入深水区,11年第四层考点的大面积涉及的趋势,已初步成形,刑法对新理论的考察,趋势是逐年深入。张明楷、周光权、陈兴良这三位中国刑法界的刑法三剑客,正通过司法考试命题人这个舞台向中国法学界的青年人传递一个信息,知识不更新便会被淘汰。 同时,现在市场上讲授新理论的老师有四位:刘凤科、柏浪涛、韩友谊、方鹏 刘凤科——张明楷弟子,彻底的新理论。 柏浪涛——周光权弟子,温和新理论。 韩友谊——张明楷《刑法学》的读者。 方鹏——陈兴良弟子 1、命题人周光权、张明楷弟子。 2、刘凤科,不推荐,第一,观点过于激进,彻底新理论代表。第二,11年讲义雷同柏浪涛《刑法攻略》,第三,授课,做题方式,讲授方式上经常讲案例,并要求学生用案例去套考题,容易混乱,没有可行的判断标准和行为公式。 3、韩友谊,不推荐,新理论内部也有争议,但是现在只会考新理论内部达成共识的知识。也即温和新理论。而韩友谊,很多时候在讲一些不考的知识点,比如结果无价值论或者行为无价值论,并且09年

刑法案例题惨败,猜中案情,解析全错,同时,非常爱举例,而且举例通常举一些很多已经考过的真题,不符合刑法当下的考察趋势,没有可行的判断标准和行为公式。 4,重点问题一、推荐用书《2012刑法攻略-讲义卷》或者《刑法要义》(此书适合各种忙的同学,内容简练,同样是柏浪涛编写。) 5、重点问题二、刑法真题的选择,《2012刑法攻略-真题卷》,此书收录02-11年所有刑法真题,并且用温和新理论全部重新解析。 附注:司法考试06年开始,开始考察温和新理论,06年以前属于拼题,体系乱,理论争议大,此次《刑法攻略-真题卷》的面世,价值极高。 5、《国家司法考试试题解析汇编》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中心组编的刑法部分真题。 6、柏浪涛谈2012年刑法备考方略: https://www.360docs.net/doc/6d5052250.html,/v/b/68540454-2083485021.html 7、看到这里,停!,先把上面这个视频看了,再继续看下面。 8、争议知识点的考察: 这几天经常遇到有考友问某个问到底以什么观点为准? 现在整体是用新理论这是肯定的 但是新理论内部根据坚持客观主义的程度 又分为温和的新理论和彻底的新理论 怎么考察? 1、考察新理论达成共识的知识点 2、使用考研型题目,问:现在学界对某一个问题有几种观点? 例子: 1、11年卷二单选考察正当防卫。 2、11年卷四刑法案例题考察死者占有问题。 3、10年卷四刑法案例题考察事前故意问题。

姜明安《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笔记和考研真题及典型题详解(13-15章)【圣才出品】

第十三章具体行政行为 13.1复习笔记 【知识框架】 一、具体行政行为的成立要件 具体行政行为是指具有行政权能的组织为实现行政规制而运用行政权,针对特定相对人设定、变更或消灭权利义务所作的单方行政行为。它必须具备以下四个要件:1.行政权能的存在 (1)权能与权限的区别 ①权能指的是权利能力或资格,往往与组织的成立同时产生;权限是指行为能力,既可以随组织的成立而产生,也可以在组织成立后而赋予。 ②权能说明权力(利)的性质;权限说明权力(利)的限度或范围。 (2)行政权能是实施法律、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一种资格。只有具备行政权能的组织

才能实施法律、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只有具备行政权能的组织作出的行为才可能是具体行政行为。 (3)行为主体是否具有行政权能的认定 ①看该行为主体是否是行政机关或行政机构。 ②看是否有法律、法规或规章的授权。 ③看是否具有事实上的行政权能。 ④看是否具有行政委托。 (4)行政权能与行政主体并不完全等同,具备行政权能的组织(如行政机构)如果并不具备行政主体的其他资格不是行政主体,但其所作的行为却可以构成一个具体行政行为。 2.行政权的实际运用 (1)具体行政行为必须是行使行政权的行为,即运用行政权所作的行为。运用行政权是以享有行政权能为前提的。凡是享有行政权能并实际上运用行政权所作出的行为都是具体行政行为;而没有运用行政权所作出的行为,即使实施者是享有行政权的组织,也不是具体行政行为。行政权的实际运用可以称为具体行政行为成立的权力要件。 (2)行政权的实际运用通过公务员的行为来实现。公务员在工作时间和职责权限内、以所在行政主体的名义、体现所在行政主体的意志及追求公共利益的行为,是公务行为。 (3)行政主体的居间调解行为本身并不是行政权的实际运用,并非具体行政行为。但行政主体在调解时对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违法行为作出认定的,或者强制、强迫双方达成协议的,则是行政权的运用,可构成具体行政行为。 3.法律效果的存在 (1)法律效果 法律效果或称法律意义,是指主体通过意志所设定、变更、消灭或确认的某种权利义务

司法考试复习经验

卷一:114 卷二:103 卷三:116 卷四:106 司考出成绩已经过了一周,终于有勇气回顾自己的司考之路。虽然高分通过司法考试,但对司考依然充满敬畏,始终觉得自己的幸运儿,忘不了考完卷四后在考场外驻留久久不远离去。在过去一年复习司考的过程中,挥汗如雨,挑灯夜读,有过欣喜也有过焦虑,有时倍感挫折,有时又豪情万丈,司考真是让我五味杂陈,尝尽了人生百味。 第一次接触司考是在15年年底发布的意见,因为该意见我才知道非法本可以考司考,那会我正在制定自己的16年的学习计划,本来是想考CPA,在更深入全面的了解司考后,我终于在2月份决定16年考司法考试,在这段时间司考就像我的女神,让我心动,又让我敬而远之,这个时候我主要是看看别人的司考经验,问那些高分通过司考的人,他们的回答都有一个共同点,就是要好好复习,司考并不难,真是非常感谢他们,他们的鼓励让我有了勇气开始了司法考试,让我有勇气学习那将近1000万字的复习资料。我当时按图索骥,按前人的经验制定了复习思考的计划,我也把司考复习划分为3个阶段: 第一阶段,先修阶段,2月份到3月份,大概花了1个月,我在这个阶段主要培养对法律的兴趣,该阶段以听课为主,听不同老师的课,选择以后阶段的老师,司考总共考八门,我建议大家在先修阶段选好老师,认准一个,因为听课非常耗时间的,以厚大为例,你要把厚大所有课程听完,就算加速2倍,也要将近300个小时,只听强化班和119阶段的课程也要将近200小时,这两个阶段的课程都是必须听得。如果你每门听3个不同老师,光听课就至少要500小时,而且不同老师之间有些观点可能会有冲突,又会耽误你时间,但我建议有些科目多听一个老师,但如果时间允许的情况下多听几位老师也无妨。在这个阶段我确定了刑法听刘凤科,民法听钟秀勇,行政法听吴鹏/徐金桂,刑事诉讼法左宁/杨雄,民事诉讼法戴鹏/郭翔,法理宋光明,商经梦萱,三国法殷敏。这个阶段是我复习司法最开心最放松的阶段,每天就以听课为主,大概了解法律的知识体系,让我对法律产生了很大兴趣。在这个阶段,我大致明确了复习时间的投入分配,时间最多花在民法,商经,法理这三门,其次是刑法,刑诉,民诉,行政法,三国法花最少时间,当时我根据前辈人的总结推断出刑法,刑诉,行政法难提分,民诉又比较简单不需要投入太多,故这四门没有投入太多时间,最后考试结果我卷2 考了103分,卷1考了114,卷三考了116 ,分数和我的时间投入基本呈正相关关系,也证实了我的复习策略成功了。顺便说说我对一些老师的看法,我买的是厚大的学习资料,行政法为什么选吴鹏,民诉为什么选戴鹏,刑诉为什么选左宁?徐老师的行政法不能说讲得不好,徐老师讲的太细了,重点不突出,需要记忆的太多,所以我果断选择了吴鹏老师,但要想在行政法上拿高分,估计还得听徐老师的;而民诉选戴鹏,刑诉选左宁是因为他们讲的课逻辑性强,比较强调理解。我对自己能力的分析是强在逻辑和理解,弱在记忆,我针对自己的特点选择了老师,我选择的老师都是重在理解,重在讲思维的老师。

姜明安行政法讲义

姜明安行政法讲义 第一编绪论 ·第一章行政法学的基本概念 第一节行政 一、行政、国家行政与公行政 实质:国家行政机关进行的执行、管理活动 国家行政 公行政形式:国家行政机关进行的具有执行、管理性质的活动 行政非国家行政 私行政 ?行政法调整公行政,国家行政是行政法的调整对象。 二、行政权与公权力 行政权:国家行政机关执行国家法律,管理国家内政外交事务的权力。 公权力:国家、社团、国际组织对共同体成员进行组织管理,对共同体事务进行决策执行的权力。 (1)国家公权力:国家立法权、国家行政权、国家司法权 (2)社会公权力 (3)国际公权力 三、行政与行政国家 “行政国”现象:政府自己制定法规和规章,行使“准立法”权;自己裁判自己在管理中发生的纠纷争议,行使“准司法”权。 四、行政与法治国家 行政国的产生是行政法产生和发展的基本原因,而行政法的产生和发展是法治国形成的基本条件。 社会进入行政国后,民主和法治就有了新的形式和内容 (1)民主由单纯的人民代表制民主转化为人民代表制民主与人民参与制民主的结合; (2)法治由相对静态的宪法、组织法平衡、制约机制转化为以行政法的动态平衡、制约机制为重要补充的新的机制。 一个国家,只有既具有健全完善的控制静态权力的法,又具有健全完善的规范动态行为的法时,才算进入到法治国时代。 第二节行政法 一、概念:行政法是调整行政关系的、控制与规范行政权的法律规范系统。 二、内容:调整行政关系 行政关系:行政主体行使行政权能与行政相对人、接受行政法制监督与行政法制监督主体、行政主体内部发生的各种关系。

(1)行政管理关系:行政主体——行政相对人 (2)行政法制监督关系:行政法制监督主体——行政主体、国家公务员、其他行政执法组织和人员 (3)行政救济关系:行政主体VS行政相对人——行政救济主体 (4)内部行政关系:上下级、平行、行政机关——公务员 三、实质:控制与规范行政权 控制原因:①两重性②联系更直接③膨胀趋势 控制途径:①行政组织法——控制其权源 ②行政程序法——控制其方式 ③行政法制监督法、行政责任法、行政救济法——控制其滥用 四、形式:难于制定统一法典 第三节行政法学 (略) ·第二章行政法的法源 第一节行政法的法源概述 (略) 第二节行政法的制定法法源 一、宪法与法律 二、地方性法规与自治条例、单行条例 三、行政立法 四、条约与协定 第三节行政法的非制定法法源 一、法律解释立法解释、司法解释、行政解释、学理解释 二、判例不具法律效力,但经最高院审判委员会审定、登载于《最高人民法院公报》的案例具有指导作用 三、习惯和惯例习惯调整私法关系,只为实质渊源;惯例调整公法关系,为行政法渊源 四、行政法理转换成判例法规范或制定法规范后,便成为判例法或制定法的法源 ·第三章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法治政府的基本特征) 第一节行政法基本原则概述 一、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含义 行政法基本原则:指导行政立法、执法,指导行政行为的实施、行政争议的处理的基础性规范。

[全]姜明安《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7版配套真题详解

姜明安《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7版配套真题详解 1行政赔偿[华农2015年研;东财2004年研] 答:行政赔偿,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的过程中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制度。它具有以下几方面的特征: (1)侵权行为主体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2)是对行政过程中的国家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所给予的赔偿 (3)请求人是其合法权益受到侵权行为损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4)责任主体为国家,但行政赔偿义务机关为致害的行政机关。 2行政诉讼参加人[电子科大2011年研] 答:行政诉讼参加人是指依法参加行政诉讼活动,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并且与诉讼争议或诉讼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依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行政诉讼参加人具体包括当事人、共同诉讼人、诉讼中的第三人和诉讼代理人。其特点有:①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②与行政案件有直接或间接的利害关系;③受人民法院裁判的拘束。行政诉讼参加人与行政诉讼参与人不同。行政诉讼参与人的范围更为广泛,包括行政诉讼参加人。 3行政法律关系[武大2010年研]

答:行政法律关系是指受行政法律规范调控的因行政活动(权利活动和非权利活动)而形成或产生(引发)的各种权利义务关系。 行政法学的基本研究对象是行政法,而行政法的基本任务之一即在于确立和维护一定的行政法律关系,离开了行政法律关系,行政法规范及其制度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 4行政主体[华中农业大学2014年研;汕头大学2011年研] 答:行政主体是指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国家行政职权或社会公权力,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的行政行为,并能由其本身对外承担行政法律责任,在行政诉讼中通常能作为被告应诉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以及其他有关社会公权力组织。 行政主体具有以下特征:①能依法行使行政职权;②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职权;③能独立对自己对外行使行政职权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5行政规章[南开大学2010年研] 答:行政规章是有关行政机关依法制定的事关行政管理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总称,包括地方政府规章和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指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部门规章指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

姜明安《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5版)章节题库(第19章 行政复议概述)【圣才出品】

第19章行政复议概述 一、概念题 1.行政复议(东财2006年研) 答:行政复议是指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行政复议是具有司法性因素的行政行为,是行政机关内部监督和纠错机制的环节。 2.行政裁决与行政复议(华师2004年研) 相关试题:行政裁决(汕头大学2011年研) 答:①行政复议与行政裁决的含义: 行政复议是指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 行政裁决是指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规范的授权,对当事人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与合同无关的民事纠纷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行政行为。 ②行政裁决与行政复议的区别: a.针对的对象不同,行政复议针对的是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相对人合法权益,属于行政争议;行政裁决针对的是当事人之间的与行政管理活动有关的民事纠纷。 b.目的不同,行政裁决的目的是为了解决当事人之间的民事争议;行政复议的目的是为了纠正行政机关的违法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以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3.行政复议机关 答:行政复议机关,是指享有行使行政复议权、承担行政复议职责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即受理复议申请,依法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机关。同时,行政复议机关必须是具有独立行政主体资格的行政机关。 4.行政复议第三人 答:行政复议第三人,是指同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申请参加或者由复议机关通知参加的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以外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5.行政复议的移送管辖 答:行政复议的移送管辖,是指行政复议机关对已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经审查发现对该案件无管辖权时,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复议机关管辖。 6.行政复议的指定管辖 答:行政复议的指定管辖,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行政机关在某一复议案件的管辖上发生相互推诿或争夺管辖权等争议时,由其共同上一级机关指定管辖。 二、简答题 1.简述行政复议的特征。(中财2005年研) 答:行政复议,是指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

法律教育网基础班行政法吴鹏讲义二

第三章行政行为 §1.行政行为概述 一、行政行为的概念 主、权、责→ 行政主体+行政权+法律责任(无责:行政指导、行政调解、行政仲裁) 二、行政行为的特征 1.执行性 2.裁量性 3.单方性 4.权责统一性 三、行政行为的分类 比较: 某县政府发布文件规定:“本县烟酒批发企业,不得批发外县生产的烟酒。” 某县有20家烟酒批发企业。某县政府发布文件规定:“本县烟酒批发企业,不得批发外县生产的烟酒。” §2.抽象行政行为 一、抽象行政行为 正式立法:行政法规、规章(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 非正式立法:其他规范性文件(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所有行政主体=①国 务院②规章机关③规章以下机关④被授权组织 二、法律冲突的解决

【例题·单选题】下列有关法律规范的适用和备案的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2005/2/43) A.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作出最终裁决 B.不同行政法规的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裁决 C.地方政府规章内容不适当的,国务院应当予以改变或者撤销 D.凡被授权机关制定的法规违背授权目的的,授权和所制定的法规应当一并被撤销 [答疑编号506050030101: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法律规范的适用和备案。选项A错误。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 人大常委会作出最终裁决。选项B错误。能够确定如何适用,采取特别 规定优于一般规定。选项D错误。哪个错撤销哪个,而不是一并撤销授 权。 三、行政法规 1.

2.制定程序 立项国务院有关部门报请立项→国务院法制办拟订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报国务院审批 起草国务院组织→有关部门或由法制办负责→起草部门主要负责人签署送审稿 审查 法制办负责审查→征求意见(重要的经国务院同意向社会公布)→可以听 证→法制办主任将草案提请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简单的由法制办直接提请 国务院审批) 决定 公布 法制办形成草案修改稿,报请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施行→国务院公报和全 国性报纸刊登→30日后施行(紧急的可以立即施行)→ 30日内由国务院办 公厅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解释国务院部门、省级政府→ 要求国务院解释,解释与行政法规具有同等效力 【例题·单选题】关于行政法规的决定与公布,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0/2/42) A.行政法规均应由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B.行政法规草案在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时,可由起草部门作说明 C.行政法规草案经国务院审议报国务院总理签署前,不得再作修改 D.行政法规公布后由国务院法制办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答疑编号506050030102: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法规的决定与公布。 选项A错误。《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行政法规草案由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或者由国务院审批。 选项B正确。《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行政法规草案时,由国务院法制机构或者起草部门 作说明。 选项C错误。《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国务院法制机构应当根据国务院对行政法规草案的审议意见,对行政法 规草案进行修改,形成草案修改稿,报请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施行。 选项D错误。《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第三十条规定,行政法规在公布后的30日内由国务院办公厅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

史上最完整的吴鹏司考解题方法

司法考试是一种考试,而任何考试都有技巧。选择题怎么做?给大家还原一下命题过程。选择题是客观题,但是客观题主观化,绝大多数用一个小的案例带出知识点。 例如:1、关于聘任制公务员,下列做法正确的是: A.某县保密局聘任两名负责保密工作的计算机程序员 B.某县财政局与所聘任的一名精算师实行协议工资制 C.某市林业局聘任公务员的合同期限为十年 D.某县公安局聘任网络管理员的合同需经上级公安机关批准做题方法:A选项,司法考试中行政法部分,带数字的十个有八个就是错误的,拿不准可以干掉,有误差但是误差较小;B一名,一个正常表述;C十年,数字,错误;D看见批准,司法考试记住带反义词的易错,十个会错六七个,看见批准想备案,看见赔偿想补偿,看见可以想应当,看见有权想无权。 方法小归纳:司法考试中行政法部分(注意说的是行政法部分,其他科目不适用),带数字的十个有八个就是错误的;司法考试记住带反义词的易错,十个会错六七个,看见批准想备案,看见赔偿想补偿,看见可以想应当,看见有权想无权 例如:2、关于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行政诉讼的生效判决撤销某行政机关所作的决定,即应给予该机关的负责人张某行政处分

B.工商局干部李某主动交代自己的违法行为,即应减轻处分 C.某环保局科长王某因涉嫌违纪被立案调查,即应暂停其履行职务 D.财政局干部田某因涉嫌违纪被立案调查,即不应允许其挂职锻炼做题方法:C.D有“立案调查”同一核心名词的,司法考试两个选项有统一核心名词,必然一对一错;单选题寻找特殊性,找最特殊的,ABC均为“即应”,D为“即不应”,D很特殊选择D。 例如:3、[09司考真题卷二第42题]:下列哪一做法不属于公务员交流制度? A、沈某系某高校副校长,调入国务院某部任副司长 B、刘某系某高校行政人员,被聘为某区法院书记员 C、吴某系某国有企业经理,调入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任处长 D、郑某系某部人事司副处长,到某市挂职担任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做题方法:(1)AB有“高校”这个相同的核心词,必然一对一错;AC都有“调入”一个为事业单位一个为国有单位,类似的关系,选A就必然选C,干掉AC,本题目为单选,因此选B;(2)本题选择不属于(选非题),典型的1比3结构,找特殊项,每个选项最后一个字,本题即选择B。 司法部命题有三个规则:

目前最强大的行政法口诀

司法考试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口诀 碣 石 仙 人 二00七年 (此口诀是在林红潮老师讲义兼采吴鹏、张峰老师讲义的基础上提炼编写而成,)

行政法学知识体系索引表 (授课提纲目录) 基本原则-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行政主体—行政主体资格、行政主体类型、行政授权与行政委托行政法总论公务员法-公职的取得、公职的履行、公职的丧失、纠纷解决机制 抽象行为—抽象行为的制定、抽象行为的效力与监督 具体行为—具体行为的特征、具体行为的成立、具体行为的效力 行政许可—许可的设定、许可的实施、许可的监督检查 行政处罚—处罚的种类、处罚的设、处罚的实施、处罚的执行、治安处罚行政行为法行政强制—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 政府采购—采购法的适用、采购当事人、采购方式、采购纠纷的解决 其他行为-行政征收与征用、行政奖励与给付、行政裁决与调解 行争议内容—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行政复议受案范围、复议与诉讼衔接关系 政争议结构—审查争议者(行政诉讼管辖法院、行政复议机关) 法—提起争议者(行政诉讼原告、行政复议申请人) 学—受到争议者(行政诉讼被告、行政复议被申请人) 争议过程—一般过程(起诉、受理、审理) 行政争议法—特殊过程(撤诉、缺席判决、合并审理、一审期间被告改变原具体行政 行为、行政诉讼中对其他争议的处理) 争议规则—证据规则(举证、取证、质证、认证) —法律规则(行政诉讼的法律适用) 争议结果—行政诉讼裁判、行政复议决定、 执行制度(行政诉讼裁判的执行、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 赔偿范围—国家赔偿责任的构成、行政赔偿范围、司法赔偿范围国家赔偿法赔偿关系—赔偿请求人、行政赔偿义务机关、司法赔偿义务机关 赔偿程序—行政赔偿程序、司法赔偿程序、国家赔偿的方式与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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