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制度

煤矿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制度
煤矿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制度

煤矿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为加强和规范我矿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职工安全素质,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增强职工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安委[2012]10号)、煤矿化工《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决定的通知》(煤矿化工[2012]1147号)、煤矿《关于做好2013年煤矿安全培训工作的通知及指导意见》(煤矿[2013]65号、66号),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指导思想

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树立“培训不到位,就是重大安全隐患”的意识,秉承“从零开始、向零奋斗”的安全理念,坚持“管理、装备、培训”并重原则和“依法培训,按需施教”工作理念,依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学什么考什么、考什么用什么”的要求,遵循“安全为天、培训为本”的教学方针,明确培训职责,强化培训管理,创新培训方式,提高培训质量,全面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综合素质,为矿井安全、和谐发展提供必要的人才保障。

第二条培训目标

确保全体员工培训一遍,实现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三项岗位人员100%持证上岗,班组长100%

持证上岗,以新工人、劳务工为重点的企业从业人员100%先培训合格后上岗,承担安全培训的教师100%参加知识更新培训,提高安全培训基础保障能力和安全培训质量。

第三条领导小组

为做好员工培训“一把手工程”,矿井主要领导亲自抓,切实做好培训工作统一管理、统一考核,特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矿长党委书记

副组长:安全副矿长(分管)副矿长及副总工程师

成员:矿属各单位党政正职和技术负责人以及矿医院院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培训办主任兼任。

第四条职责落实

按照“系统抓,抓系统”的工作要求和“管业务管生产必须同时管安全”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各类、各级、各部门的培训职责,建立“分类别、分层次”,实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培训责任体系。

1.矿长负责领导全矿员工教育培训工作。

2.党委书记负责指导全矿思想政治、企业文化、安全形势教育和党风廉政教育工作。

3.安全副矿长负责协助矿长分管并指导全矿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负主管领导责任。

4.其他副矿长、总工程师协助矿长指导对应业务的培训工作。

5.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协助矿长抓好安全教育,积极

组织开展形势教育和技术比武、岗位练兵工作。

6.副总工程师协助分管副矿长做好本专业安全培训。

7.培训办牵头具体负责全矿员工教育培训的计划制定、实施、指导、监督检查与考核工作;编制员工培训中、长期规划以及制定各项培训管理制度;负责“培训示范”基地建设、培训资源的整合利用;建立适合本矿实际的培训机制;抓好各级领导上讲台授课工作;保存培训记录,向上级部门报送相关培训报表和资料;做好培训档案管理工作。

8.安检科负责协助培训办对全矿员工培训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完成相关的教学任务及“三违”人员的教育培训。

9.生产科负责做好全矿一通三防、采煤、开拓掘进、巷修、防治水、质量标准化等专业的教育培训。

10.机电科负责做好全矿机电、运输专业、技术创新、节能减排及质量标准化等专业的教育培训。

11.调度室负责全矿应急救援预案、安全监控检测等专业的教育培训。

12.劳资科负责劳动合同、劳动保护、职业卫生、人力资源管理等业务的教育培训工作。

13.企管科负责对精细化管理、内部市场化、管理创新等工作的教育培训工作。

14.政工科负责全体员工的思想政治教育、企业文化教育、见习大学生教育培训、矿教育培训宣传、基层干部培训等工作。

15.矿工会负责全矿岗位练兵、技术比武的组织、监督、

考核及奖励兑现,负责群监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16.行政办负责档案管理教育培训。

17.保卫科负责加强员工准军事化管理、矿井消防和治安综合防治、员工军事化训练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工作。

18.纪检监察科负责全矿党员干部、管理人员的党风廉政教育工作。

19.矿医院负责职业病防治、创伤急救等专业培训工作。

20.其他科室做好相关专业的教育培训工作。

21.各基层单位党政正职负责本单位员工培训管理工作。成立培训领导小组,建立“队长讲堂”授课制度,经常性地组织培训研讨会;按时向矿培训部门报送切合实际的年度、月度员工教育培训计划和总结,并按计划实施培训;积极配合全矿开展各项培训工作。

第五条工作重点

1.构建“四步三维一突出”培训模式。(四步:培训需求分析、课程开发设计、培训实施、效果评估;三维:态度、知识和技能;一突出:突出员工操作能力),规范和优化安全教学模式。

2.健全完善落实各项教育培训制度。根据公司安全管理新形势、新任务,结合矿井实际,对培训制度进行修订,使其更规范、更实用、更有针对性、更有可操作性,努力强化基层区队安全教育培训的服务、指导、监督和过程跟踪管理,及时改进完善,进一步提高职工培训实际效果。

3.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和本矿实际,编制年度和月度培

训计划,认真组织落实,做好教学管理。

4.做好“三项人员”培训。即: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坚持全员安全培训,班组长、一般工种,以增强安全意识、掌握安全知识和现场操作技能为重点,从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未经过安全培训或考核不合格者,一律不得上岗作业。

5.按照教学大纲要求,所有在岗职工必须依法接受培训,确保培训课时数达到上级要求,取得安全资格证的员工,必须按要求参加复训。

6.丰富培训形式。结合矿井安全生产实际和职工队伍结构,充分利用多媒体、视频、图文并茂的直观方法进行培训,坚持安全培训与学历登高相结合、针对性教育与系统讲解相结合、“一对一”新与老“传、帮、带”相结合。

7.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培训资源整合。根据理论水平、实际工作经验、语言表达能力聘任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及技术工人作为专兼职教师,技师、高级技师必须按要求参与授课。根据培训对象、目标和要求,选取、整合和编订适度的教材,丰富教学资源,为员工安全技术培训做好基础工作。

8.开展全员素质提升培训。紧密结合矿井和岗位实际需要,通过各种方式开展各类专题讲座,积极开展“双创”、节能减排和“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培训,提高矿井创新能力,提高员工的安全知识和技能水平。

9.发挥实操基地的示范作用。实施“1+1”即“实操+拓展训练”模式,通过实操训练、案例分析、故障处理,提

高员工操作能力。通过拓展训练强化团队凝聚力和向心力。

第六条培训对象及时间

安全生产从业人员每年必须按要求接受相关安全培(复)训,培(复)训时间按照上级规定为准。

1.企业主要负责人、五职矿长要根据上级安排必须参加培训或年审,正职矿长培训时间不少于148学时,副职矿长培训时间不少于122学时;副总级、下井带班人员按照上级安排每年接受安全培训和复训,确保持有相应安全资格证、五职矿长证、职业卫生证。

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根据公司安排必须接受培训,时间不得少于90学时,每年接受一次复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确保有相应安全资格证、职业卫生证,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3.特种作业人员根据公司安排培训不得少于90学时,(包括实操24学时),并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每三年接受一次复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4.班组长培训不得少于90学时,并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每年接受一次安全复训,时间不得少于42学时。

5.一般工种人员培训不得少于72学时;并经考核合格,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每年接受一次安全复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6.待岗、转岗、换岗的职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按规定接受一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

7.新入矿的井下员工必须按规定接受培训,岗前培训不

少于72学时,区队培训不少于24学时,班组实习即导师带徒不少于四个月,并签订师徒合同书,待掌握煤矿安全生产基本常识和一定劳动技能后,经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上岗。

第七条安全培训主要内容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矿井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2.矿井概况、工作环境及井下危险因素、所从事工种可能造成的职业健康伤害和伤亡事故,该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岗位标准;

3.掌握违章指挥和冒险作业的危害,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和撤离现场的责任、义务与权利;

4.应急救援预案和发生瓦斯爆炸、水灾、顶板等灾害的自救、互救方法与避灾路线;

5.自救器、安全避险装备、设施的使用和安全指示标志;

6.瓦斯等有害气体的性质、危害及瓦斯积聚的预防;

7.职业卫生健康与劳动保护等专业知识;

8.五大自然灾害、各类事故案例,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9.其他相关知识等。

第八条考核应用

1.按照区队月度工资总额的10%作为安全培训工资,与本单位的安全培训考核结果挂钩,采取“月度考核、当月兑现、对标排序”的形式。各区队结合实际自主管理进行合理分配,制定本区队具有可操作性的安全培训工资分配办法。 2.考核实行百分制,按照《煤矿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管理考核细则》逐项打分,每项分值扣完为止。考核内容分为通

用规范性指标和特性指标两方面。通用规范性指标包括企业文化和规章制度、素质提升、安全管理、岗位(职位)规范由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规范和制定;特性部分是指培训形式和内容创新,由单位根据自身特点,结合实际制定。培训考核指标体系与权重,分为基础管理(占20%)、培训实施(占60%)、培训效果(占20%)三个维度。

培训考核项目分为三部分:全员培训基础管理占20分,培训实施占60分(安管人员、特种工种、班组长、一般工种、新工人、专题讲座、实操训练、日常持证检查等),培训效果占20分(其中:MAS网络系统答题成绩占10分,计算机考试成绩占10分)。

3.根据区队从事作业性质不同分组考核等级划分如下:

4.培训工资根据考核结果不同按照10%~-20%的比例进

行浮动。其浮动比例与考核等级对应关系如下:

5.为鼓励各单位积极推进培训创新,对在员工培训方面创新形式、开发新课题、精品课件、创新管理、提高培训效果的,视上报项目情况给予考核加分奖励。

6.培训办每月7日前将上个月的安全培训考核结果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报送企管科;企管科按照培训工资浮动比例进行兑现,报送劳资科;劳资科对培训工资二次分配进行管理。

第九条相关要求

从业人员入职培训考核,依据“统一规划,归口管理,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分类实施”的工作原则,按照“谁主管谁组织、谁使用谁落实”的工作要求,分级、分层、分类组织实施。

1.提高对培训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各单位一定要把培训工作作为基础性工程,作为安全生产的前提和保障,切实加强领导和日常管理工作。

2.各单位都要根据培训需求周密制定年度培训学习计划、月度计划,认真实施,制定切实可行的培训学习制度和管理措施,切实做到计划、人员、时间、制度、措施、考核、奖惩、责任追究落实到位,严格培训过程控制,规范培训档案。

3.各单位要成立培训领导小组,加强对培训工作的领导和管理,把员工安全培训和培训奖罚紧密挂钩,加大考核

力度,考核结果当月兑现。

第十条培训实施和考核根据相应的具体制度和细则执行。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城矿[2012]52号文件自行废止。

第二章培训班管理

第十二条举办培训班的依据:举办各类培训班应依照年度培训计划和分解的月度培训计划进行。特殊情况下,需在计划外举办培训时,由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分管领导同意,培训部门根据用人单位的要求认真组织培训。

第十三条学习方式:学习方式分为脱产、半脱产、业余三种。

第十四条教学考勤管理:采用点名、签字或不定期抽查方式,根据培训班的特点和学习内容可采取不同的方式考勤。

第十五条对学员的要求:学员在培训期间应遵守《学员守则》,听从教师和培训管理人员的管理,遵守纪律。做好课程预习,除接受课堂学习时间外,要坚持自学做好复习。

1.学员在上课学习期间,无故迟到或早退一次,月度考核本单位扣2分;旷课一次,月度考核本单位扣5分;迟到或早退累计3次按旷课1次论处,旷课两次以上取消学习资格,资格证作废。参加公司、矿安全资格证书培训、复训考试(一次补考)不及格者,不准再从事特种作业、关键岗位,

由原工作单位及时调整工作岗位。

2.学员因有事不能上课,必须提前写请假条,注明请假原因、起止日期等;由队长或书记签字,交培训管理人员批准;在培训期间,培训管理人员批假只有一天权限,超过一天由培训办主任审批,关键性培训须由矿分管培训领导签字,方可准假;请假未被批准而缺课者,视为旷课;请假超过培训时间三分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

3.学员实际操作期间,严格遵守各项有关制度、规定,自觉服从现场实习所在单位的各项管理,保证学员人身安全。

第十六条坚持教考分离。在我矿现有条件基础上,充分利用培训资源,尽可能采用机考,确保考试客观、公正、方便;对巡考、监考失职者,给予一次罚款50元,并取消其参加巡考、监考的资格;泄漏试卷、试题秘密者,给予责任者罚款100元,并不准其从事与此相关的工作;考试成绩不及格可根据情况给予补考,补考仍不及格者,本次培训无效,并根据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第三章教师管理

第十七条教师的选聘。按照专职教师和兼职教师相结合的原则,选聘那些专业知识渊博、具有丰富现场经验、传授知识能力较强的专业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担任教师。

第十八条教师的职责。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遵循教学原则,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努力提高教学质量。教师应根据

教学计划的要求制定授课计划。应有完整的教案(PPT课件),教案应按规定认真编写,应尽可能采用多媒体教学,提高学员学习的积极性,使学员理解、掌握更多煤矿安全知识要点。

第十九条授课教师要熟悉所讲的内容,提前备课并制作PPT课件,服从培训部门的课程安排,严格课堂管理,确保培训质量。

第二十条强化师资队伍管理,根据公司安排分期分批参加知识更新培训,提升教师业务能力和教学水平,对教师教学管理按照《煤矿教师管理办法》执行。

第四章培训管理

第二十一条培训部门依据年、月度培训计划与安全实际情况,及时开班培训,开班前应将培训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等信息及时下发通知,参加培训单位在接到通知后应按照时间节点上报或安排相关人员参加培训,合理安排好参加培训人员的工作时间。没按要求参加培训的,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第二十二条培训管理人员要按计划做好各班的开课准备工作,提前通知讲课教师备课,并协调好教师的授课安排。

第二十三条努力完成矿下达的年、月培训任务及上级安排的其他培训任务,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区队内部培训的落实情况及培训后的考核工作。自觉接受上级部门及领导的检查与监督。

第二十四条培训办负责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试卷命题,

监考等,及对考后的试卷、教案、考勤表等资料进行归档管理。对考试合格者及时协调办理有关证件。

第二十五条培训结束后,依据《煤矿安全培训效果评价体系》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否则,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第二十六条职工培训档案的内容要齐全,资料包括:培训通知、学员点名册、试卷、教案、成绩单、培训有效性评估表等,缺少一项罚责任人100元。

第二十七条参加外培人员考核不合格未取得有效证件的,培训期间所发生一切费用自理;凡经补考不合格者,不得从事本工种作业;凡持证件与本工种不相符的,按照有关制度执行。

第二十八条培训办要加强对区队内部培训的指导监督,并参与审查教材、教案制定等,及时配备学习用具,保障区队培训工作按时顺利开展。

第五章煤矿安全培训效果评价体系

第二十九条安全效果评价是检验职工参与培训的一项有效措施,必须由各单位、受训者全面参与。

第三十条评价范围:凡举办的矿内各类安全培训班(一般工种培(复)训;新工人岗前培训;其他专项培训)均应进行效果评价。

第三十一条确定培训评估层次,内容包括反应层、学习层、行为层、结果层四个层次。

(一)培训效果反映评价(反应层)

1.评估的内容包括:教师讲解、课堂板书、课程内容设臵、结合实际程度、教材适用性、时间安排、培训班管理、考场纪律和学员收获,以及对组织培训单位的意见和建议等。

2.评估采用向参加培训学员发放《对于培训项目反映评估问卷》的形式,或采用走访,座谈的形式,征询学员对培训的意见和建议。

3.培训主管部门或有关管理人员要亲临课堂听课,现场观察学员的反应、培训场所的气氛和培训教师的讲解组织水平,获得现场跟踪的评估材料和信息,特别注意重大培训项目,要获得完整数据,一般在培训结束后进行评估。

4.评估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不合格四类。

(二)教学过程评估(学习层)

培训效果反映评价主要是对授课教师、培训内容合理性、结合实际程度、教学形式、教案编写、教学气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学员收获等内容进行综合评价。主要是由学员在培训过程中对培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评价。

(三)教学效果评估(行为层)

1.安全和技能培训教学效果评估。

2.培训结束后,由学员所在单位,对学员培训后的操作技能、安全行为进行评价。

3.评估结果:根据学员平时的出勤情况、理论与实践考核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4.实际操作采取“双向”评估或技术比武的形式进行

评价。

5.学员所在单位应对学员培训后的工作给出正确评价,并及时反馈给培训部门,以便更有效地开展培训工作。

(四)全员学习培训效果评价(结果层)

培训效果主要通过学员掌握知识的程度,培训内容、方法是否合适有效等。评价指标以学员的考核成绩、知识应用、操作能力、行为改变为主要内容。是从需求分析、课程设计、培训实施、评价结果、员工行为、安全效果而得出的结论。

第三十二条考核评价对象和办法

考核评价对象包括:各科室、各区队、各岗位(管理层、培训主管、受培训人员、受训人员的直接领导)。对员工反映层:各种培训项目及时进行评估;对员工学习层:理论考核评价每办班一次评估一次,对全员学习每旬检查一次,每月考核一次,并纳入“双基”考核,年度总评;对员工行为层:全员学习效果日日评价,天天通报,每月一总结,由矿分别组成考核评价组实施。考核评价依照查阅资料、现场抽查、打分评级的程序进行。考核评价采用百分制,按照分项考核、量化计分、综合评价的方式进行。根据考核评价得分情况,做出考核评价结论,分优秀(100分—90分)、良好(89分—80分)、一般(79分—60分)、不合格(低于60分)四个等次。被考核单位与“双基”挂钩,每月根据考核结果兑现奖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一票否决:(1)各单位凡发生一起重伤事故的;(2)本季度发生二级非伤亡事故的。

第三十三条安全培训效果评价日常管理

1.有关科室及安全管理人员,到区队会议室或入井时对各单位、各岗位人员应知应会进行抽查提问,抽查结果由副值班人员每日在早调度会上通报。

2.培训办负责对各单位、各岗位现场应知应会抽查情况,并将当月考核结果进行汇总,纳入培训“双基”考核。

3.对新工人入矿岗前培训、一般工种培(复)训、专题讲座等,将每次培训效果评价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并存档管理。

4.对各区队全员学习跟踪管理,实行月初查计划、月中查过程、月末查结果,并将存在问题及时通报,监督区队及时整改。

5.各区队负责对本单位进行安全效果评价,将从业人员培(复)训、每周集中学习教案、点名册、成绩单、评估表、评估报告(总结)由培训部门归档管理。

6.对全矿安全培训效果评价进行监督落实,发现评价内容不全或效果评价不实的,要求单位负责人重新评价并给以100元/次处罚,各单位要将此项工作责任到人。

第三十四条评估效果的处理及运用

1.教学评估达不到有效和学员合格率低于80%的培训,应对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室讲授、考试卷等进行分析,找出不足,提出改进意见。

2.培训不合格的职工必须停止工作,脱产学习,直到考核合格为止。

3.教学评估反馈不理想的培训,应与学员单位进行沟通,分析原因,提出解决对策。

4.反馈评估结果,在全部工作完成以后,需要将本次培训的评估结果反馈给有关人员,具体包括培训管理人员、相关领导、受训员工,受训者的直接主管领导。要知道效果如何,进步在哪、不足在哪,不至于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培训项目的质量提高。培训效果评估及时反馈到培训部门。

5.对年度考核评价获得优秀、良好的区队、科室及个人(兼职教师)予以表彰奖励。同时,对年度中在安全培训创新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6.对评价为不合格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本年度不得评先。

第三十五条撰写培训评估报告

在培训评估完成后,是整个培训工作的尾声,对此次培训项目应写出公正合理的评估报告(总结)。受训员工的单位领导则关注培训时期员工的效果,撰写评估报告要提供培训的有关情况、评估结论及其建议,同时也是影响培训评估效果的重要环节,因此,要用客观公正的态度撰写评估报告,保证评估的价值性。

第三十六条培训评估几点要求

1.要明确培训效果评估的目的。评估是为了改进培训质量、提高培训效果、降低培训成本,针对评估结果,重要的是要采取相应的纠偏措施并不断改进和提高。

2.要树立正确的评估观念。培训者应该以积极的态度来

面对评估,通过评估可以检查教学的得失,改善、调整教学内容,强化激励功能,更为充分的发挥培训在教育人和提高效益的作用。

3.要注意接受调查受训者的代表性。必须保证学员能代表整个受训群体回答评估者提出的问题,例如对多个项目员工进行统一培训时,应抽调不同项目的受训者进行评估调查,避免因调查样本缺少代表性而作出不充分的归纳。

4.要实事求是撰写评估报告。对员工培训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必然力图通过评估来证明培训的价值,在这种情况下,评估者在撰写评估报告时要实事求是。

5.要建立良好的反馈系统。评估是要为培训计划的执行中或以后的培训中提供关于怎样改进培训工作的相关信息。因此,在实施评估的同时必须建立起良好的反馈系统。

6.要使评估制度化。在培训中的任何一项评估都应该是长期的、连续不断的,才能真正发挥评估的功能作用。一次评估,可能提供无数的改进培训工作的有效信息,但却难以形成对管理者、学员、教师和培训机构持续的动力和压力。只有让评估科学化、制度化,评估才有意义,有价值。

第六章煤矿员工学习激励制度

第三十七条为提高企业员工整体素质与劳动技能水平,激发员工参与培训的积极性,满足矿井安全生产对人员培训需求。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三十八条本制度适用范围:矿属所有单位的员工。

第三十九条安管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班组长、一般工种从业人员、转岗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做到持证上岗,没取得相关证件的一律不得上岗,凡发现证件有问题者,按照《煤矿安全资格证管理制度》执行。

第四十条对“三违”人员的培训,依照《煤矿安全“双规”学校管理办法》执行。

第四十一条安全管理人员培(复)训,根据职工培训学校对矿井考核排名及学员考试成绩,按照《关于开展规章制度和专业技术知识学习的通知》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二条职业技能鉴定,根据鉴定通过等级,按照《煤矿关于加快技术工人队伍建设实施办法》执行。

第四十三条为调动各级人员的学习积极性,凡参加月度公司“双基”抽考人员,每人奖励500元,对无故不参加考试人员,罚款500元,并根据公司对标排序结果,按照《关于开展企业文化学习和安全知识培训考核的通知》规定执行。

第四十四条外出学习培训、考察人员,按照《煤矿管理人员外出考察学习管理办法》执行。

第四十五条区队内部培训,培训结束后,培训部门将抽取不低于培训人数5~10%的学员进行复试,及格率达不到90%时,取消培训教师的讲课费,并对单位责任人处以500~1000元罚款。

第四十六条月度被评选为优秀学员给予200元/次奖励,月度被评选为优秀老师给予300元/次奖励,年终被评

选为培训先进个人或优秀教师给予1000~2000元奖励,被评选为培训先进单位给予3000~5000元奖励。

第四十七条学历教育,鼓励职工积极参加有利于矿井安全生产的各类资质培训,如:注册安全工程师、工程经济系列职称、学历教育(大专班、技校班)等,培训合格后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矿给予报销一定比例学习费用。

第七章煤矿职工教育经费管理制度

第四十八条职工教育经费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 1.5%计提, 1%由集团公司统一管理,0.5%留矿使用。

第四十九条教育培训经费必须严格管理,专款专用,提高员工教育经费的投资效益。当年节余的部分可按照有关文件规定,结转到下一年使用。

第五十条教育培训经费使用范围包括:岗位培训发生的培训费、教材费、资料费、实习指导费,各类培训中发生的兼课教师津贴、带徒费、教材稿酬,外聘教师的交通费、食宿费,员工技能比赛等考试、考核工作的命题、评卷、监考的考务费,不属于固定资产的教具和教学设备购臵费,教学设备维修费,员工教育理论研究费等。

第五十一条培训费报销标准

1.经批准参加的各种外委培训所发生的培训费、资料费等,予以报销;无故中止学习和未取得培训合格证书者,上述费用自理。委外培训取得的相应证件须交回培训部门复印件一份,建立个人电子档案。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年度消防工作计划,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供经费和组织保障。 二、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熟知以下内容: 1、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职责; 2、学校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依法应承担的消防安全行政和刑事责任。 三、学校应至少确定一名熟悉消防安全知识的教师担任消防安全课教师,并选聘消防专业人员担任学校的兼职消防辅导员。 四、学校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教学内容,开展下列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1、在开学初、放寒(暑)假前、学生军训期间,对学生普遍开展专题消防安全教育; 2、结合不同课程的特点和要求,对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教育; 3、组织学生到当地消防站参观体验; 4、对寄宿学生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用火用电教育。 五、针对我校学生认知特点,保证课时或者采取学科渗透、专题教育、主题班会、国旗下讲话、网络、广播、校内橱窗等方式,每学期对学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重点开展火灾危险及危害性、消防安全标志标识、日常生活防火、火灾报警、火场自救逃生常识等方面的教育、开展消防法律法规、防灭火基本知识和灭火器材使用等方面的教育。 六、学校每学年应至少举办一次消防安全专题讲座,在校园网络、广播、校内橱窗等开设消防安全教育栏目,对学生进行消防法律法规、防灭火知识、火灾自救他救知识和火灾案例教育。 七、学校应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教职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

八、学校对每名在岗教职工应当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宣传教育和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1、消防法律法规; 2、消防安全职责、制度、操作规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学校、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4、有关消防设施、器材的操作使用方法; 5、会报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疏散逃生自救。 九、下列人员由学校计划安排,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1、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2、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 3、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 十、组织义务消防队开展消防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提高预防和扑救火灾的能力。 十一、培训必须制定培训计划,认真组织、精密部署,要做好培训纪录。记录应当记明培训的时间、参加人员、内容等。

客运公司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学习制度

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学习制度 第一节:持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教育规定 第一条及时宣传贯彻相关安全法律、法规、条例、规定,和公司总部、单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决定、决议和指示,强化公司安全管理人员、驾驶员和其它从业人员自身素质,全面提高公司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责任意识,增强责任感,层层落实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主体责任,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理念。 第二条安全教育培训、学习活动是切实强化道路运输安全管理的重要手段,宣传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的重要途径,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和责任主体意识的重要手段,公司总部所属分公司、各部门和从业人员都必须严格执行。 公司总部每年应组织安全管理干部和人员进行培训,及时宣传国家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和政策,公司总部安全生产规章,以及新科技设备的使用和操作规程,提高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各分公司必须按国家《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组织驾驶人进行岗前培训和安全学习经营活动,提高驾驶人的综合素质及操作技能。 第三条安全教育学习活动遵循“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认真开展落实,并将组织安全教育学习活动的相关痕迹资料,规范整理存档和按要求上报。 第四条公司总部安全管理职能部门要结合国家“五整顿、三加强”的要求,强化公司安全管理队伍素质建设,每年必须组织一次所属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集中教育学习活动,学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和公司总部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学习安全管理新技术、新工艺、新要求。 第五条各分公司第一责任人必须坚持每月组织一次有本单位安

全管理部门相关安全管理人员、营运驾驶员参加的安全教育学习活动,宣传国家、公司总部和上级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针、政策;宣传贯彻落实适时更新的安全管理措施、方法和要求,从思想上筑牢一线生产经营者的安全文化意识。 第六条分公司分管安全的副职必须积极组织、参加营运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学习活动,及时宣传各级有关部门和本单位应贯彻落实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每月不低于二次。 第七条分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必须坚持组织好营运客车驾驶员安全教育学习活动,及时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条例和单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学习有关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常识,分析、总结典型事故案例、技能训练、应急处置常识等,对营运驾驶员进行警示教育;尤其要重点抓好新招聘驾驶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充分做到重敲警钟,常抓不懈。每次学习时间不低于1小时。 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积极配合、支持、参与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组织的安全教育学习活动,并加强自身学习,熟练掌握安全生产管理的相关知识和技能,更好的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八条各汽车客运站负责人必须坚持每月组织一次客运站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学习活动,及时宣传各级有关部门和本单位应贯彻落实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决定、决议和指示,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了解掌握安全生产管理要求,并按“一岗双责”的要求组织贯彻落实,更好促进客运站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客运站各从业人员要积极配合、支持、参与客运站负责人组织的安全教育学习活动;并加强自身学习,熟练掌握安全生产管理的相关知识和技能,更好的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二节:职工群众安全意识培训教育规定 第九条职工安全三级教育制度 一、单位新聘用的员工开展三级(公司总部、单位、班组)安全

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湘建三司字[2010]11号 湖南省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公司职工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所有职工必须定期接受安全培训教育,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制度。 第二章安全教育要求 第三条公司职工每年必须接受一次专门的安全培训。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 (二)公司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除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的《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

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湘建建[2010]109号)的要求,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并持证上岗外,每年还必须接受安全专业技术业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 (三)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四)特种作业人员在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每年仍须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五)其他职工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六)待岗、转岗、换岗的职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七)以上(一)—(六)中所列时间均包括外部培训和内部培训。 第三章安全教育内容 第四条安全教育主要包括思想、知识、技能三个方面的教育。 第五条对新工人(包括新招收的合同工、临时工、学徒工、农民工及实习和代培人员)都必须进行公司、二级机构(工程处、厂、项目部)、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 第六条三级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进行安全基本知识、法规、法制教育,主要内容是: (1)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 (2)安全法规、标准和法制观念; (3)本单位施工(生产)过程及安全规章制度,安全纪律; (4)本单位安全形势及历史上发生的重大事故及应汲取的教训;

安全教育培训学习制度(新版)

安全教育培训学习制度(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refers to ensuring the smooth and effective progress of social and economic activities and production on the premise of ensuring social and personal safety.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文字可以自由修改

安全教育培训学习制度(新版) (一)、安全培训教育是安全生产的一个重要方面。对驾驶员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学习教育,是保证车辆安全营运的前提,因此,所有新进人员都必须接受本公司车队为期1—3天的安全培训学习教育。 (二)、安全培训学习的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昆山市《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本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驾驶员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治安防火知识。 (三)、经过理论学习,观察实际操作示范,自己实践,公司

车队管理处出题进行考试,合格者录用,作为本车队的工作人员,试卷存入个人档案。 (四)、为使安全工作警钟常鸣,常抓不懈,每月初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学习安全方面法律法规,通报上月安全生产形势,排查安全隐患,提出安全隐患的整改措施。 可在本位置填写公司名或地址 YOU CAN FILL IN THE COMPANY NAME OR ADDRESS IN THIS POSITION

煤矿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煤矿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矿安全教育培训管理,规范安全教育培训秩序,保证安全教育培训质量,促进我矿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健康发展,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安全教育培训是指以提高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为目的的教育培训活动。 第三条矿劳动人事科负责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的组织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保证本单位安全培训工作所需资金,建立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培训考核情况。必须按上级有关部门的培训计划安排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到具备相应资质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接受专门安全培训,组织落实本矿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考核工作,并支付从业人员在安全培训期间的工资和必要的费用。 第二章主要负责人培训 第四条主要负责人必须到具备相应资质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接受专门安全培训,取得由省煤炭工业局颁发的矿长资格证。 第五条主要负责人必须到具备相应资质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接受专门安全培训,取得由省煤矿安全监察局颁发的安全资格证,并且每年必须参加一次再培训。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 第六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在煤矿企业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具体指:煤矿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负责人(副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安监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生产、技术、通防、机电、运输、地测、调度等部门负责人;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等区队长;其他从事安全生产管理的人员。 第七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参加具备相应资质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组织的安全培训,经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并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复审和再培训。 第八条未取得安全资格证的人员不得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岗位。 第四章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第九条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与考核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安全技术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后,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方可上岗作业;未经培训或考核不及格者,不得上岗作业。 第十条特种作业人员的复审 特种作业操作证每两年复审一次,过期不参加培训、复审者,操作证自行作废。 第十一条安全监察局规定的特殊工种培训范围: (1)原煤生产有关的地面工种(22种) ①电工作业(8种):

安全教育培训学习制度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安全教育培训学习制度正 式版

安全教育培训学习制度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一)、安全培训教育是安全生产的一个重要方面。对驾驶员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学习教育,是保证车辆安全营运的前提,因此,所有新进人员都必须接受本公司车队为期1—3天的安全培训学习教育。 (二)、安全培训学习的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昆山市《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本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驾驶员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

治安防火知识。 (三)、经过理论学习,观察实际操作示范,自己实践,公司车队管理处出题进行考试,合格者录用,作为本车队的工作人员,试卷存入个人档案。 (四)、为使安全工作警钟常鸣,常抓不懈,每月初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学习安全方面法律法规,通报上月安全生产形势,排查安全隐患,提出安全隐患的整改措施。 ——此位置可填写公司或团队名字——

煤矿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编号:SM-ZD-93822 煤矿安全教育培训制度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煤矿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宏发煤矿安全教育培训管理,规范安全教育培训秩序,保证安全教育培训质量,促进我矿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健康发展,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安全教育培训是指以提高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为目的的教育培训活动。 第三条矿劳动人事科负责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的组织管理工作。 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保证本单位安全培训工作所需资金,建立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培训考核情况。必须按上级有关部门的培训计划安排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

XX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XX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前言 本标准依据GB/T 1.1-20XX《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起草。 本标准由有限公司安全生产部提出并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XX。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的职责、要求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管理的所有部门。 2权限职责 2.1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由人资部组织,安全生产办协助开展安全教育。 2.2车间级安全教育培训由各车间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安全教育培训。 2.3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由各班组长负责安全教育培训。 3培训内容及具体分工 3.1公司级安全教育: 3.1.1新调入人员由人资部组织,安全生产办协助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教育时间4-8小时 3.1.2培训内容: a)公司安全生产守则; b)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c)公司区域内特殊、危险部位及安全规定; d)公司内历年典型的工伤事故案例。 3.2公司各部室、各分公司、分厂、车间级安全教育: 3.2.1 公司各部室、各分公司在新员工调入本部门时,由主管安全领导负责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4-8小时。 3.2.2培训内容: a)公司各部室、各分公司、分厂、车间生产产品(工作)特点及相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b)公司各部室、各分公司、分厂、车间危险作业场所和危险源及应注意的事项; c)公司各部室、各分公司、分厂、车间历年发生的工伤事故案例。 3.3 班组级安全培训: 3.3.1 新调入人员进入部门班组后,由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负责开展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4-8小时。 3.3.2 培训内容: a)班组工作性质及职责范围; b)设备、设施的性质及安全装置; c)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及规章制度; d)正确保管、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e)本岗位识别的危险源及防范措施; 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后,根据人资部下发的“三级安全教育卡”经考核合格后,受教育人及教育者按

学校安全教育培训制度.docx

学校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学校安全教育,应从实际出发,根据教师和学生的不同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有重点分层次地确定安全教育的目标和内容,利用学校教育阵地,定期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工作。 一、对学生的教育 (一)教育目标 主要是让孩子初步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知道在校内、外的活动中可能发生的常见事故,掌握在危险情况下的避险方法,初步具备分辨安全与危险的能力。 (二)教育内容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意识教育。 (2)交通安全教育。遵守交通规则,识别交通信号、标志,初步掌握安全乘车、乘船、乘机的知识,知道交通事故报警电话其他报警方式。 (3)消防安全教育。了解火灾类型和起火原因的简单知识,养成不玩火、不抽烟、不随便燃放烟花爆竹,不带火种进山林等良好习惯,知道或火灾报警方式。初步掌握轻微火情的扑灭办法和在公共场所、山林火灾中逃生的自救常识。 (4)食品卫生教育。不吃腐烂食品,不随便买零食,懂得简单的食物中毒预防知识,知道医疗急救电话。 (5)简单的体育运动安全知识教育。

(6)防地震及它自然灾害的安全教育。 (7)知道和处置常见动植物伤害的简单知识。 (8)饮水卫生知识。 (9)预防常见病和传染病的基本知识。 (10)纪律教育。要公众或集体场合,听从老师指挥,不乱走、乱跑、不拥挤打闹。 二、对班主任及其他教职员工的培训 (一)教育目标 教育他们关心爱护学生,认真履行保护学生安全的职责,落实学校安全管理制度,使他们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和依法治“安”的法制观念,熟悉并自觉遵守涉及安全的法规、规定,熟练掌握各类活动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的方法,具备准确分析安全与危险的判断能力,在紧急状况下组织学生逃生避险的应急能力。 (二)教育内容 (1)责任意识教育。校长是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班主任是主要责任人,其他教职员工是相关责任人。 (2)法制意识教育。 (3)交通安全教育。组织学生安全乘坐交通工具,不在交通危险地区搞活动,在交通事故中迅速组织学生自救。 (4)消防安全教育。掌握各种防火知识并能有效告知学生,了解不同公共场所的消防设施,在火灾中迅速组织学生逃生避险。 (5)食品卫生和防疫教育。分辨常见传染病并了解其预防办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1.目的 提高员工的安全素质,强化“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制度,防止在生产过程中发生各类事故,确保安全生产。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全公司各部门、单位。 3.职责 3.1安全管理人员责组织年度公司级安全教育计划的编制,并监督检查计划的实施。 3.2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公司级安全教育的组织、实施并建立公司级安全培训档案。 3.3生产管理人员负责二、三级安全教育,并建立相应培训档案。 3.4各生产班组负责展开班组安全生产活动。 4.工作程序 4.1一级安全教育 4.1.1安全管理人员组织对新员工和外来人员进行一级安全教育。 4.1.2 教育内容 4.1.2.1国家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政策、法规和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 4.1.2.2生产简况,工艺特点和安全状况。 4.1.2.3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定。 4.1.2.4一般安全急救、尘毒防护常识及本公司、本行业典型事故。

4.1.2.5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4.1.2.6一级安全培训教育时间不少于24学时。 4.2 二级安全教育。 4.2.1由生产管理人员对进入生产车间的工作人员进行二级安全教育,并填写职工培训档案。 4.2.2教育内容 4.2.2.1简要工艺流程及生产特点 4.2.2.2有关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状况、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注意事项。 4.2.2.3常用劳动保护用品、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等。 4.2.2.4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风险及防范措施。 4.2.2.5本单位及同行业发生的事故教训。 4.2.2.6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4.2.2.7二级安全培训教育时间不少于24学时。 4.3三级安全教育 4.3.1由班组长对进入本班组工作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4.3.2教育内容: 4.3.2.1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检修规程,工艺流程,安全制度及安全注意事项。 4.3.2.2岗位机械电器设备的性能、安全装置、信号标志的作用和使用方法,以及维护保养的基本知识。 4.3.2.3岗位要害部位,容易发生事故部位及其预防方法以及发生情况下的急救措施和报告方法。 4.3.2.4个人劳保用品的正确使用和保养方法。 4.3.2.5本班组或其他班组以往发生的事故教训和预防措施。

区队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区队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区队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区队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为加强我队安全教育培训管理, 规范安全教育培训秩序,保证安全教育培训质量,促进我队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健康发展,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安全教育培训是指以提高我队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为目的的教育培训活动。 一、区队主要负责人培训 区队主要负责人必须到具备相应资质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接受专门安全培训,取得由内蒙古煤炭工业局颁发的安全资格证。并且每年必须参加一次再培训。 二、区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 区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区队长、副队长、技术员)必须参加具备

相应资质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组织的安全培训, 经煤矿安全监察机 构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取得安全资格证, 并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复审和再培训。未取得安全资格证的人员不得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岗位。 三、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 经安全技术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后, 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 方可上岗作业;未经培训或考核不及格者, 不得上岗作业。 2、特种作业操作证每两年复审一次, 过期不参加培训、复审者, 操作证自行作废。 3、区队要有专人负责本单位特殊工种培训, 做到人人持证上岗。要对照安全监察局规定的51种特殊工种培训范围, 及时把需要初训和复训人员名单和工种上报矿方, 及时进行培训。 4、特殊工种培训考试不及格者, 除交补考费补考之外, 另罚款100元/人。对不按时参加补考或补考不及格, 拿不到特种作业证者, 培训费自付且不得上岗。 四、新工人岗前培训 1、新工人上岗前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考试合格后,必须签定一年的劳动合同, 在有安全工作经验的从业人员带领下工

企业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自贡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为加强公司安全培训管理,确保安全、环保培训质量和培训时间,促进安全、环保长效发展,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安委…2012?10号)及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培训教育以“从零开始,向零奋斗”的安全理念为指导,落实“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学什么考什么”的要求,不断创新培训方式,力求培训实效。 三.本制度所称安全培训是指以提高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各部门员工、新进员工的安全素质为目的进行的培训活动。 第二章培训组织及培训范围

四.具体由安全管理部组织实施公司的安全教育培训活动。 五.培训范围 1.新进员工岗前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公司、部门、岗位),三级教育的时间一般不能少于24小时,各级培训结束后进行考核。全部培训考核合格的,方可上岗。 2、转岗、复工员工培训。转岗培训一般不能少于24小时,培训结束,经考核合格的,方能进入新的岗位。离岗时间超过6个月的,须重新进行岗前三级教育。 3、每月定期的员工安全教育培训。 第三章培训内容及培训方式 六.培训内容:不同的培训对象进行不同内容的培训,全体员工必须接受的培训内容有: 1.以安全“零”理念为中心的安全理念及延伸理念的安全思想意识培训教育; 2.安全生产及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理论等; 3.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方法、职业危害因素预防等; 4.事故应急处置及避险方法;

安全法制教育培训制度

安全法制教育培训制度 为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学校安全工作的精神,切实提高全校师生的安全意识,掌握安全知识,保障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确保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河西小学安全法制教育培训制度。 一、教育培训目的 教育学校班主任及教职员工关心爱护学生,认真履行保护学生安全的职责,落实学校安全管理制度,使他们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和依法治“安”的法制观念,熟悉并自觉遵守涉及安全的法规、规定,熟练掌握各类活动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的方法,具备准确分析安全与危险的判断能力,在紧急状况下组织学生逃生避险的应急能力。 二、教育培训对象 学生、教师等 三、教育培训内容 (1)责任意识教育。校长是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班主任是主要责任人,其他教职员工是相关责任人,同时各班级指定固定的“班级安全信息员”及时参加各培训活动。 (2)法制意识教育。 (3)交通安全教育。组织学生安全乘坐交通工具,不在交通危险地区搞活动,在交通事故中迅速组织学生自救。 (4)消防安全教育。掌握各种防火知识并能有效告知学生,了解不同公共场所的消防设施,在火灾中迅速组织学生逃生避险。 (5)食品卫生和防疫教育。分辨常见传染病并了解其预防办法,掌握简单的农药及其他化学品中毒抢救方法。 (6)保护学生在劳动、体育、竞赛时人身安全的知识教育。

(7)组织学生在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时迅速逃生避险,实行自救自护,并求得援助的安全知识和能力的教育。 (8)爱护学生、关心学生的师德教育。建立健全学生成长档案,将导师制融入学生安全教育之中。 (9)保持和调适自身及学生健康心理的常识。注意心理疏导,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师生注意保持健康的心理状态,帮助师生克服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心理障碍,把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 (10)按时完成安全教育平台内容。 四、具体实施途径 在实施安全教育中,学校要发挥主导作用,同时要与家庭密切配合,争取学生家长的支持,共同完成好教育任务。主要实施途径有: 1、安全教育日。每周一的升旗仪式,校长要亲自讲安全知识,集中对师生进行教育和培训。 2、每周两次的班级安全教育。班主任要精心备课,进行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让学生在喜闻乐见的教育活动中,收到巩固知识、强化技能的效果。如搞模拟演练,收听收看广播电视,办手抄报、黑板报等。 3、充分利用家长会等形式,对家长进行安全培训。 4、学科教学和校园文化渗透教育。将安全教育融入缔造完美教室与特色校园建设序列。 5、学校将按上级规定,对老师进行安全培训,提高教师和学生的安全知识和技能教育。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技术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教育和培训的时间 (1)企业法人代表、项目经理每年不少于30学时; (2)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每年不少于个40学时; (3)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每年不少于20学是; (4)特殊工种每年不少于15学时; (5)其他职工每年不少于15学时; (6)待、转、换岗重新上岗,接受一次不少于20学时的培训; (7)新工人的公司、项目、班组三级培训教育时间分别不少于15学、15学时、20学时。 2、教育和培训的形式与内容 教育和培训等级、层次和工作性质分别进行,管理人员的重点是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操作者的重点是遵章守纪、自我保护和提高防范事故的能力。 (1)新工人(包括合同工、临时工、学徒工、实习和代培人员)必须进行公司、工地、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教育的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及安全技术知识、设备性能、操作规程、安全制度、严禁事项及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 (2)电工、焊工、机修工和各种机动车辆司机等特殊工种工人,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经过本工程的专业安全技术教育。 (3)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施工和调换工作岗位时,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新岗位的安全教育。 3、教育和培训的形式 (1)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 对新工人或调换工种的工人,必须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准上岗。 三级安全教育是每个刚进企业的新工人必须接受的首次安全生产方面的基本教育,

三级安全教育是指公司(即企业)、项目、班组这三级。对新工人或调换工种的工人,必须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准上岗。 公司级。新工人在分配到施工队之前,必须进行初步的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如下: 1)劳动保护的意义和任务的一般教育: 2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安全知识: 3)企业安全规章制度等。 项目级。项目级教育是新工人被分配到项目以后进行的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如下: 1)建安工人安全生产技术操作一般规定; 2)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3)安全生产纪律和文明生产要求: 4)在施工程基本情况,包括现场环境、施工特点,可能存在不安生目素的危险作业部位及必须遵守的事项。 班组级。岗位教育是新工人分配到班组后.开始工作前的一级教育,教育内容如下: 1)本人从事施工生产工作的性质.必要的安全知识,机具设备友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和作用; 2)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3)班组安仝生产、方明施工基本要求和劳动纪律; 4)本工种事故案例剖析、易发事故部位及劳防用品的使用要求。 三级教育的要求: 1)三绒教育一般由企业的安全、教育、劳动、技术等部门配合进行: 2)受教育者必须经过考试合格后才准予进入生产岗位: 3)给每一名职工建立职工劳动保护教育卡,记录三级教育、变换工种教育等教育考核情况,并由教育者与受教育着双方签字后入册。 (2)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执行GB5306—85《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生技术考核

煤矿学习培训制度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以人为本开展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活动,使职工了解、掌握国家相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树立安全生产意识,了解、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提高员工作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保证安全生产。 2、职工应当认真履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接受安全教育与培训的义务,参加矿井安排的各种安全教育与培训活动。 3、井长要负责组织制定、审批本单位的年度安全教育与培训计划,并检查其执行情况,对所需经费给予保证。其他各有关人员,依照安全生产责任制,各自履行相应的职责。 4、各生产班组要坚持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开展班前安全教育,完成矿井年度安全教育与培训计划所规定的培训工作。 5、新工人上岗前,由培训机构进行不少于72学时的安全教育与培训,考试合格,方可入井作业;并在老工人带领下,4个月后,方可独立作业。 6、作业人员转岗,应按照新岗位的安全要求,对其进行安全知识培训,考试合格,方可从事新岗位的作业。 7、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设备试验和使用前,由井口技术负责人编制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组织相关作业人员学习,经过教育与培训,考试合格,方可上岗操作。 8、生产作业人员,每一年由培训机构进行不少于20小时的在职安全教育培训(复训)。 9、根据上级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要求,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每年2月底以前制定出年度安全教育与培训计划。教育与培训计划内容要包括培训对象、时间、内容、要求、目标以及相关单位或部门的职责。 10、要建立职工安全培训档案,每次培训结束,要按照培训计划和教学内容,对培训对象进行认真的考试、考核。安全知识技术知识考试以笔答形式进行,操作技能考核在作业现场进行。考试、考核结果记入本人培训档案。篇二:煤矿培训制度 煤矿培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职工安全培训工作,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培训长效机制,保证安全培训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国家煤矿安全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范围:制度适用于矿属所有单位(科室、区队)的全部职工。 第三条深入开展安全教育,扎实推进安全培训工作,普及安全知识,倡导安全文化,使安全培训工作制度化、长期化、科学化。 第四条按照上级有关员工培训管理规定,明确培训目标要求。各基层单位负责本部门员工日常培训制度制定,建立、健全员工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第五条对员工的日常培训内容,应包括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各工种、岗位应知应会,特殊工种及关键岗位“手指口述”“岗位描述”“个人素质提升”等煤矿安全常识。 第六条矿劳资科、安全科、机电科、生产科等业务科室,按照各自的职责,对矿属各单位的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有关培训职责 第十一条为加强员工培训工作,成立以矿长、书记为组长,生产矿长为副组长,各生产业务科室、区队主管为成员的员工培训工作领导小组。 第十三条培训中心根据工作需要负责员工安全培训计划的编制、实施。 第十四条各业务科室根据工作需要负责专项业务培训计划的编制、实施,培训科协调配合实施。 第十五条培训中心根据工作需要负责员工技能培训计划的编制、实施,并根据各单位培

集团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目的 为使每个职工都能了解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及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规定,本企业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等,使他们正确理解、全而认识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树立安全施工的责任感和自觉性,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参加项目施工的所有人员在进入现场参与施工前,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3.名词解释(无) 4.责任 项目部安监部是安全教育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安全教育的执行情况。 5.管理规定 5. 1三级安全教育 5. 1.1 一级教育 5.1.1.1企管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编写教材、讲课、出考卷、阅卷,安全内业管理员协助。 5. 1. 1.2教育主要内容: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国电公司有关电力建设的规程、规定;本项目有关的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木项目的安全施工情况、施工特点,主要危险及要害部位;

一般安全施工防护知识和电气、起重及机械方面安全知识;本企业伤亡事故典型案例等。 5. 1.2二级教育 5.1.2.1各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培训教育、考核,并将结果反馈企管部(附考试试卷)。 5.1.2. 2各施工单位人员由该公司组织专业人员对各人员进行培训,集团企管部安全管理人员组织考试。 5. 1.2.3教育主要内容:本专业的施工特点、性质和安全施工概况;主要工种及作业中的专业安全要求;木专业施工区域内主要危险作业场所、特种作业场所及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的安全注意事项等 5. 1.3三级教育 5.1.3.1施工作业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由单位组织专业工程师组织培训,集团企管部安全管理人员组织考试。 5. 1.3.2教育的主要内容:本工种安全施工概况、工作性质及施工范围;本岗位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器具的性能,防护装置的作用和使用方法;本工种施工环境、事故多发场所及危险场所;讲解安全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和有关安全注意事项;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的正确使用和保管方法。 5. 2安全宣传教育 5.2.1全员的年度(一年一次)安全教育培训、考试。 5.2.1. 1培训时间:每年年初

学校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学校安全教育培训 制度

西湖学校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学校安全工作事关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事关教育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安全教育意见与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特制订安全教育制度如下:安全教育领导机构 成立安全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学校安全教育工作,解决安全教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组长:朱宏利 成员:李诗云陈先奎邱福成各班班主任及全体教师 二、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安全意识教育、交通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社会治安安全教育、食品卫生及传染病预防教育、自然灾害安全教育、预防触电、溺水和煤气中毒教育、校内活动安全知识教育、校外活动安全教育、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生活中各类安全常识教育等。特别要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楼道安全、防火安全,紧急情况下的疏散安全、受到不法侵害时的安全保护等方面的教育。 三、安全教育主要形式 1、教师会。利用例会、教师安全专题会、暑期教师会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知识、技能培训。 2、学校集会。一般每月组织召开一次全校学生集会,总结本月安全工作,安排下月安全注意事项。 3、专题报告会。邀请有关部门来校作专题安全知识报告。

4、班会。各班利用班会,结合本班实际,开展经常性安全教育。 5、板报、图片展览、安全教育光盘等多种形式,增强学生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技能。 6、体育课、综合实践活动课、理化生实验课。课前有关教师必须进行必要的安全注意事项教育。 四、安全教育职责 一、团队工作职责 1、利用橱窗、板报、教师会等多种形式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 2、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依法执教,热爱学生,面向全体,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3、进行学生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 4、学生离校及时播放安全提示。 5、每学期做一次交通安全、法制等教育报告。 6、每学期举办一次法制、安全教育图片展览。 7、每学期举行一次交通法规、法律常识、消防知识、安全知识为内容的知识竞赛或讲座。 8、每学期组织观看一次安全知识教育录像片。 9、定期指导或召开安全教育专题班会、团会。 二、教务处职责 1、有计划地组织开展课堂教学渗透安全教育。

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制度

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制度 一、全面负责车辆安全管理工作和因公用车的调度使用,并及时做好派车登记,完成局(公司)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二、每月组织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及时传达交通管理部门的精神内容;督促驾驶员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安全行车,杜绝事故发生。 三、按照车管部门的规定,做好局(公司)所有车辆的年检和驾驶员的年审工作。 四、严格遵守局(公司)车辆安全管理规定。车辆维修应认真检查核实,严格把关,严格执行报批制度。 五、负责对驾驶员行驶公里、出车补贴的核准、报批,加强对汽车和摩托车油料的管理和标准核算,每月对车辆用油情况进行单车核算,建好各类台帐。 六、每月对车辆和驾驶员进行检查考核,严把检查考核关,确保车况良好。 七、扎实抓好对车辆停放的督查工作,对因公派出车辆要按规定及时查询,掌握动态。八、对违章、违规的驾驶员要做好登记,并及时将信息报办公室。 九、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 驾驶员岗位职责 一、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杜绝事故发生。 二、精心爱护车辆,保持车况良好,对车辆要勤检查、勤紧定、勤润滑,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维修,避免机械责任事故的发生。 三、车辆出车前后要清洗,保证车容车貌整洁、美观。 四、严格遵守局(公司)车辆安全管理规定,自觉遵章守纪,服从安排和调度。不得私自出车;完成任务后应将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并及时报告派车负责人登记,严禁将车开回家过夜。

五、加强业务学习,提高驾驶技能,做好节约用油。 六、文明驾车,礼貌待客,不开“英雄车”、“赌气车”,严禁酒后驾车,做到宁停“三分”,不抢“一秒”。 七、自觉参与安全教育活动,做到警钟长鸣,不断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八、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 驾驶员安全教育制度 一、驾驶员要认真学习道路交通法规,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增强安全意识,按时参加各类安全教育和培训,严格执行行车规则。 二、车队要坚持每月一次的安全教育活动,及时传达上级和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指示精神,认真总结安全行车的经验和分析典型事故的教训,不断增强安全防范意识。三、客户服务部安全教育例会每月不得少于一次,每月对送货驾驶员的安全情况进行一次讲评,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四、安全教育活动档案不在局(公司)的驾驶员要自觉参加所在地交警中队举办的安全教育活动。 五、车队要定期利用一些典型的事故案例进行分析教育,认真吸取他人的教训,警示驾驶员要文明行车,严守规则,确保安全。 六、根据上级要求并结合局(公司)实际,办公室(车队)每年要组织驾驶员进行业务培训,并进行道路交通法规和安全行车常识测试,对多次测试不合格的驾驶员要及时向领导汇报,并提出整改处理意见。 七、局(公司)组织的安全教育活动,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得请假、缺席,车队要严格考勤。八、定期组织驾驶员开展业务技能比武竞赛,对优胜者给予一定幅度的物质奖励。九、每年邀请市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的领导进行实例教育,着力提高驾驶员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十、车队对各类培训教育要做好台帐记录,以便备查。

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安全培训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矿井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提高职工安全素质,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和要求,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全公司员工必须定期接受安全教育与培训,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制度。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太原东山煤矿有限责任公司所有干部 职工。 第四条各单位必须深入开展安全教育,扎实推进安全培训 工作,普及安全知识,倡导安全文化,使这项工作制度化、经常化、科学化。 第二章职责 第五条每年初由公司人劳科负责拟定公司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经公司职代会通过后,由人劳科统筹安排,实施培训(必要时 进行补充和调整)。各基层单位的行政正职对安全培训工作负责并安排专人组织本单位员工参加安全培训。 第六条基层单位负责对本单位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有针对性开展好职工喜闻乐见的安全活动,同时按要求做好相关 记录,内容翔实、规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检查、考核工作。 第七条每个班组要对本班组的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由班组长组织实施,并由当班班组长认真填写班组安全活动记录,做好保管、存档。 第八条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由公司人劳科负责组织实施。并制定教学计划

组织考试、学员成绩登记、学员考勤、档案管理。 第三章安全培训对象、有关规定 第九条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都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培训,依法取得相应 的《煤矿矿长资格证书》、《安全资格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和其他从业人员《培训合格证书》(以下统称安全资格证书),方可任职或上岗。 第十条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指对煤矿生产经营和安全 生产负全面责任、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人员)。具体指:煤矿企业集团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各类煤矿(国有重点、地方国有、乡镇集体、股份合作制、民营等煤矿)矿长(经理)、投资人和法人代表等必须持证止岗。 由二级以上(含二级)煤矿安全培训机构负责培训,培训时间 不得少于72学时,经考核合格取得《煤矿矿长资格证书》、《安全资 格证书》有效期为3年,证书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必须按规定及 时参加复训,超过三个月未复训的,证书作废。复训时间不少于24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从事煤矿安全生产管理 工作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具体分为A、B、C三类。 (一)、A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煤矿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及其管理人员(副总经理、副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安监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及工作人员); A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由二级以上(含二级)煤矿安全培训机 构负责培训,由省煤炭工业局组织考核、发证经考核合格取得《煤矿矿长资格证书》、《安全资格证书》有效期为3年,证书有效期满 前3个月内,必须按规定及时参加复训,超过三个月未复训的,证 书作废。复训时间不少于24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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