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城市建设用地性质和容积率调整规划管理办法-2010-1

济南市城市建设用地性质和容积率调整规划管理办法-2010-1
济南市城市建设用地性质和容积率调整规划管理办法-2010-1

济南市城市建设用地性质和容积率调整规划管理办法

时间:2010-02-26

第一条为规范城市建设用地性质和容积率的规划管理,维护城市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提高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的依法行政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山东省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规划管理办法》、《济南市城乡规划条例》、《山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办法》、《山东省城市建设用地性质和容积率调整规划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济南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依据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出具的规划条件以出让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的国有建设用地,确需调整建设用地规划用地性质和容积率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济南市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依法审批前,以济南市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研究成果作为城市规划管理的参考依据;审批后以公布的规划成果为依据。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建设用地规划用地性质,按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进行分类。

本办法所称容积率,指一定地块内地上建筑物的总建筑面积与地块面积的比值。

因用地性质调整,容积率须一并调整的,纳入用地性质调整程序一并研究,不再单独履行容积率调整程序。

第五条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用地性质和容积率调整的规划管理工作。监察机关负责对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履行用地性质和容积率调整规划管理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第六条在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前,按下列程序出具建设用地的规划条件:

(一)城乡规划策划编研单位参考依据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研究成果编制建设用地的规划策划方案;

(二)规划策划方案报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明确建设用地的规划用地性质、容积率指标等规划策划条件。其中,重要地块的规划策划条件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市人民政府审定;

(三)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审定的规划策划条件,出具建设用地规划条件。

第七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方可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调整建设用地的规划用地性质或容积率:

(一)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调整或者修编,造成地块开发条件发生变化的;

(二)因城市基础设施、公益性公共设施或重大项目建设需要,导致地块的建设条件发生较大变化的;

(三)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政策发生变化的;

(四)因公共利益需要且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建设项目调整规划用地性质或容积率后,应符合周围环境要求和设施承载条件,且必须满足消防、卫生、交通等有关规定。

第八条建设单位申请调整规划用地性质或容积率的,应当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交调整报告,调整报告包括调整论证报告和调整论证方案。

调整论证报告应详细说明建设用地基本情况、规划许可情况、调整用地性质或容积率的理由、调整幅度等有关内容。

调整论证方案应表明调整后的用地总平面布局、建筑空间环境、与周围用地和建筑的关系等内容。

第九条建设单位申请调整规划用地性质和容积率的,按以下程序办理:(一)建设单位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交调整报告、建设项目批准、核准或者备案文件、土地使用权属证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现状地形图等材料,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查符合调整条件的,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邀请专家对调整的必要性、合理性进行技术论证,提出专家论证意见;

(二)经专家论证同意调整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对调整报告和专家论证意见进行公示,必要时,可以组织听证,并形成公示或听证情况报告;

(三)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将调整报告、专家论证意见、公示及听证情况报告报市人民政府审定;

(四)市人民政府审定同意后,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根据市人民政府的审定意见,办理有关规划变更手续,同时将建设用地规划用地性质和容积率调整情况函告土地主管部门。土地主管部门负责收缴土地出让收益,并按程序变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第十条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做出不予调整决定的,应书面答复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一条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论证会,应当根据项目情况确定专家的专业构成和数量,从建立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有关专家。论证意见要附专家名单和本人签名,保证专家论证的公正性、科学性。

专家与申请调整建设用地性质或容积率的建设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必须回避。

第十二条调整报告和专家论证意见应在城乡规划公示栏(厅)、建设用地现场和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控制性详细规划审批后,在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定的用地容积率指标范围之外调整容积率的,公示时间不少于15日。

重要地块的调整报告和专家论证意见应当在本地主要新闻媒体进行公示。

第十三条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需进行听证的规划调整项目,按照《山东省城市规划行政许可听证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对用地性质或容积率调整申请进行受理审查、专家论证、公示、听证的全过程,应当允许有关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旁听。

第十五条所有涉及用地性质或容积率调整的建设项目,其规划管理的有关内容必须依法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规划管理有关内容涉及保密要求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六条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地块的用地性质或容积率规定未发生变化的,该地块用地性质或容积率只能调整一次。

第十七条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对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的规划许可,应当保持用地性质和容积率指标的延续性、一致性,对同一地块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规划方案审定、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设项目规划核实,核定的容积率指标及相应的总建筑面积应当一致。

分期开发建设的用地,各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确定的建筑面积总和,不得突破规划条件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规定的容积率。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进行建设项目规划核实时,必须审查用地性质及用地范围内的总建筑面积是否符合规划许可要求。不符合规划许可的,依法予以查处。

第十八条违规调整规划用地性质或容积率的建设项目,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其上级部门应撤销其相关规划许可。

第十九条对政府职能部门工作人员不按规定调整用地性质或容积率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机关给予纠正;对在用地性质或容积率规划管理中失职渎职、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察机关依法依纪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条本办法由济南市规划局、济南市监察局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分别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各县(市)可参照本办法制订相应管理规定。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济南市总体规划(2006-2020)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城市性质与发展目标 (3) 第三章城市规模 (3) 第四章市域城镇体系与新农村 (5) 第五章中心城总体布局 (25) 第六章历史文化名城保护 (35) 第七章综合交通 (38) 第八章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 (45) 第九章资源保护与利用 (50) 第十章市政基础设施 (55) 第十一章城市综合防灾减灾 (59) 第十二章城市近期建设 (63) 第十三章规划实施措施 (69) 第十四章附则 (70) 附录1 中心城城市建设用地平衡表 附录2 历史文化街区和特色街区一览表 附录3 中心城区主要道路规划一览表

第一章总则 第1条2000年国务院批复的《济南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年—2010年)》,在一定时期内对指导济南的城市建设、促进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济南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原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规模等发展目标已提前实现。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正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省会济南各项事业步入加快发展的新阶段,济南市的行政区划也进行了相应调整,原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空间布局和发展目标已不能满足城市发展需求。为适应形势发展要求,济南市人民政府适时提出了修编城市总体规划的申请。根据建设部《关于同意修编济南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建规函[2003]255号)的精神,编制《济南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年—2020年)》。 第2条本规划为规划区内土地使用及各项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规划区各项规划的制定和县(市)城市总体规划的制定,须遵循本规划。 第3条规划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落实“五个统筹”,坚持以人为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按照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的要求,注重市域城乡一体、统筹协调发展;注重各类脆弱资源的有效保护利用和空间管制的要求;注重控制合理的环境容量和确定科学的建设标准,促进城市发展模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由外延式向内涵式转变,实现城市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第4条规划原则 ⑴坚持协调发展的原则。统筹城乡发展、区域发展、经济社会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协调好济南与区域、城市与周围县(市)的关系,优化人口、资源、空间布局结构,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 ⑵坚持生态优先的原则。以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为目标,以资源保护为重点,强化对水源、土地、自然保护区、山林绿地水系等自然资源的保护与管制,创造良好的城乡生态环境。 ⑶坚持公平和谐的原则。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合理布局覆盖城

济南城市规划与商圈(DOC)

一.城市的总体规划方向: 住宅的规划方向: 社区房产:加大服务力度。 房产个例分析: 名士豪庭: 位于经十东路和浆水泉路交接口路南。生活购物便利。周边有万嘉隆仓储超市、银座超市、东外环小商品市场、甸柳庄菜市场、山东银座圣洋物流中心、鲁全农贸市场等场所。 项目文化教育配套条件优越。周边有燕山小学、甸柳一小、甸柳一中、燕山中学、以及省旅游学校和各大知名高校(如:山东政法学院、山东经济学院)等。本地块内还规划建设有幼儿园和小学。 周围银行有中国建设银行、农村信用社、润丰农村合作社等。医院有武警总医院、荣军医院、山东妇幼保健医院。在项目紧邻经十东路及浆水泉路处设置精品商街,立志打造集生活便利、休闲购物、餐饮娱乐等一体的“印象后街”,规划业态有银行、邮局、精品屋、特色餐厅、咖啡厅,小型酒吧,小型购物超市,干洗店,书店等生活配套设施。区内规划设立体育设施,如篮球场、网球场、乒乓球场和室内游泳池等 中建文化城:

: 位于济南市文化东路16号,全部为高层住宅。在交通位置上地处燕山立交桥内侧,东靠二环东路,南临第一大道经十路。距离新建的奥体政务中心5分钟车程。500米内配套有万嘉隆超市、甸柳农贸市场以及大润发、家乐福等超市购物班车。周边毗邻山东航空大厦、翰林大酒店、顺峰大酒店、天外村等众多高档餐饮场所。 在医疗、金融保障上,囊括9大金融机构(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交通银行、农业银行、招商银行、深圳发展银行、上海浦发银行、恒丰银行)和5大著名医疗机构(山东省千佛山医院、齐鲁医院、山东省中医院、山东武警医院、济南市中心医院)等,种类齐全的各大金融医疗机构。 济南恒大帝景: 位于济南文化东路,全部为高层。它坐落山大路以西,文化东路以北,是集教育、生活、商业、文艺四心合一的黄金地段,区域位置极为优越,是一座集居住、商务、金融、休闲、娱乐、购物、文化、教育于一体的城市中央居住区。项目配套齐全中小学:燕山学校、山师附小、甸柳一小、文化东路小学。综合商场:银座商城、大润发、家乐福。银行:中行、招行、建行、兴业银行、齐鲁银行、交通银行、农业银行等。邮局:中国邮政。医院:省立医院、齐鲁医院。 小结:住宅规划方向: 1.规模化发展是第三代住宅的显著特征。大规模的楼盘不断出现,10几万平方米的 项目到处可见,规模最大的达到近300万平方米,相当于一个现有城区的大小。

济南市区域经济发展分析

【摘要】:本文通过运用区域规划理论中的增长极理论与比较法对济南区域经济发展进行研究,重点通过比较法对济南的产业结构进行了分析,得出第三产业是济南市的优势产业,并以南部山区的规划发展为例对此加以说明,最后运用增长极理论就如何加快和完善第三产业的发展及如何利用优势产业加快济南市区域经济发展的对策提出几点意见与分析 【作者单位】:曲阜师范大学地理与旅游学院 【关键词】:济南市区域规划经济发展理论与方法 0:序言 增长极的形成,应具有历史、技术经济和资源优势三个方面的条件。从历史条件看,不同形式的集聚范围内,基础设施、劳动力素质、社会文化环境如果具有了优势条件,就有利于增长极的形成。从技术经济条件看,经济发展水平较高,在技术和制度方面具有较强创新和发展能力的区域,更适合于增长极的产生和发展。从资源条件看,在原料、能源以及水源等资源优势的区域,新的增长极更有利于形成。 经济增长极作为一个区域的经济发展的新的经济力量,它自身不仅形成强大的规模经济,对其他经济也产生着支配效应、乘数效应和极化与扩散效应。这三种效应的产生,充分显示了经济增长极的重大意义。 比较法是国际和地区间进行经济交流和合作的基础,是在经济区域化和全球化条件下各国能互利和双赢的基础。各国、各地区生产和出口自己具有比较优势的产品或劳务,进口自己不具有优势的产品和劳务,不仅对自己有利,而且也对别人有利,更对地区和全球有利。抓住比较优势,就是最落后的发展中地区也能成功地抓住机遇。对于大多数地区经济的发展,具有较高的现实指导意义。本文就是采用增长极理论与比较法,对济南市的产业结构进行了分析研究。 1:济南概括 济南地理位置与资源

济南市日照分析规划管理暂行规定(规划局审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济南市日照分析规划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生活居住特征建筑的日照分析规划管理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的规定,结合本市规划管理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生活居住特征建筑是指具有下列使用空间的建筑: (一)住宅的卧室和起居室; (二)医院病房; (三)幼儿园、托儿所的卧室和活动室; (四)中小学教学楼的教室。 第三条凡在本市规划区范围内申办建设工程项目,可能对生活居住特征建筑产生日照遮挡影响的,建设申请人在向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审查核准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方案、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和施工图设计方案时,须进行日照分析并提交日照分析报告。 第四条承担日照分析的单位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至少具备乙级以上(含乙级)城市规划设计、建筑工程设计、测绘资质或甲级城市规划技术服务资质的其中一项资质; (二)须使用建设部推广使用的日照分析软件; (三)具有2名以上经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考核登记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五条具备日照分析条件和要求的单位可持书面申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材料到

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登记备案。登记备案有效期为2年,期满可申请办理延期。 办理登记备案的日照分析专业技术人员须经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培训并考核合格。登记备案有效期为2年,期满可申请办理延期。 第六条日照分析应由建设申请人随规划设计、建筑设计、施工图设计一并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的设计单位承担。 受委托的设计单位如不具有日照分析资格和能力,建设申请人也可另行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的单位承担。 第七条受遮挡的生活居住特征建筑在申报建筑高度1.8倍扇形日照阴影范围内确定,但最大不超过180米半径扇形阴影范围。 以前款确定的受遮挡的生活居住特征建筑为对象,在其东、西、南三个方向各60米范围内确定其他遮挡建筑。 第八条下列建筑在符合规定的建筑间距和退地界、消防等要求的前提下可不进行日照分析,但应对相关日照情况进行说明: (一)申报建筑檐口高度不超过19米,且其侧向相邻的多、高层建筑的相邻面为非主要朝向的; (二)申报建筑的相邻建筑为低层简易住宅的。 第九条进行日照分析所需收集的基础资料和日照分析报告应符合《济南市日照分析技术规程》的规定。 建设申请人提交的日照分析报告须由在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专业技术人员审核(签字)。

济南市城市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2015-2019)

附件 济南市城市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 (2015~2019年) 一、线网规划 依据济南城市总体规划和综合交通规划,济南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由9条线路组成,其中市区线6条、市域快线3条,总长约331.5公里,设车站155座,其中换乘车站30座。预计2020年,济南市中心城区公共交通占机动化出行的比例达到60%,城市轨道交通占公共交通出行的比例达到15%。 二、近期建设规划 (一)基本原则 以线网规划为基础,以泉水保护为前提,改善交通状况,支持城市重点发展区域。坚持量力而行、稳步发展的方针,力求近期建设规模和发展速度与城市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其他交通方式的发展密切配合与衔接,形成城市轨道交通市域快线骨架。 (二)近期建设方案 至2019年,建成市域快线R1线、R2线一期工程和R3线一期工程,长约80.6公里。 R1线自池东至演马庄西站,线路长约26.4公里,设站9座,投资119.6亿元,规划建设期为2015~2019年。 R2线一期工程自小高庄至郭店站,线路长约35.2公里,设站14座,投资199.3亿元,规划建设期为2015~2019年。

R3线一期工程自龙洞至新东站,线路长约19公里,设站11座,投资118.3亿元,规划建设期为2016~2019年。 (三)主要技术标准 采用B型车,6辆编组,最高运行时速100~120公里。在规划实施阶段,进一步深化主要技术标准和运营组织方案。 (四)资金安排 近期建设项目总投资为437.2亿元。其中,资本金占总投资的40%,计174.9亿元,由济南市政府财政资金解决。资本金以外的资金采用国内银行贷款等融资方式解决。 (五)实施保障 近期建设项目由济南市政府组织实施,制定相关政策并安排专项资金用于保证建设和保障正常运营,结合城市开发进程,把握节奏、稳步推进项目建设,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济南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作为项目业主,负责城市轨道交通项目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 在规划实施过程中,注重优化综合交通衔接,提高公共交通整体效率和吸引力。统筹协调城市轨道交通建设与泉水、环境、文物保护的关系,深入研究规划线路选线问题。加强地质、水文勘察工作,强化安全管理措施,积累保护泉水的经验。专项规划设计车站周边土地利用和交通接驳,重点控制好车辆段和停车场建设用地,积极探索利用土地开发保障城市轨道交通持续发展的途径。 附:济南市城市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2015-2019年)示

济南市物流业发展空间布局计划研究

济南市物流业发展空间布局规划研究 尹清忠 【摘要】:济南是山东省的省会,发展现代物流业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研究制定适应全市物流业发展的总体战略和物流业空间布局规划,对于增强济南市物流业的总体竞争能力,促进全市物流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本文从济南市发展现代物流业的基础条件、总体战略构想、空间布局规划和建设运营方案等方面,对济南现代物流业发展和空间布局规划进行了研究。 (1>从区位交通条件、发展基础等方面,分析提出了济南市加快现代物流产业发展的基础条件,同时对当前物流业发展中的主要问题和制约因素进行了客观分析。 (2>通过对济南市的区位条件、交通网络条件、产业发展基础的综合分析,得出的基本结论是:济南是我国为数不多的、最适宜发展现代物流的城市之一,完全有条件建设成为我国重要的区域性物流中心城市和国内外现代物流业发展的重要枢纽,济南市应着力把现代物流产业培育成为重要的主导产业之一。并在此基础上,研究提出了物流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发展思路。 (3>按照一级物流节点和二级物流节点分层次进行合理布局的总体思路,通过对济南市城市发展、经济布局和交通条件的分析研究,提出在济南市建设位于担山屯附近的西部物流园区、位于郭店附近的东部物流园区和位于盖家沟附近的北部物流园区的主骨架布局选址方案,并根据空间和产业发展需求,研究提出了物流中心布局规划方案,以及各物流园区的规划建设规模方案和投资规模。并从建设条件、功能定位和建设思路与重点等方面,研究提出三大物流园区和四个重点物流中心的规划建设方案。 (4>从投融资模式、建设发展模式、开发模式和经营模式等方面研究提出了济南市物流园区和物流中心的建设运营建议方案。 【关键词】:现代物流物流业规划布局[济南]【学位授予单位】:山东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08 【分类号】:F259.27 【DOI】:CNKI:CDMD:2.2008.189752 【目录】: ?摘要9-10 ?ABSTRACT10-11 ?第1章绪论11-27 ? 1.1 现代物流基本概念11-13 ? 1.1.1 物流的定义11-12 ? 1.1.2 现代物流的定义和内涵12 ? 1.1.3 现代物流的基本功能12-13 ? 1.2 国内外物流业发展的历程及趋势13-19 ? 1.2.1 国外现代物流发展历程13-15 ? 1.2.2 国外现代物流发展趋势15-17 ? 1.2.3 我国现代物流业发展现状17-19

文件03-济南市控制性规划编制技术导则

济南市控制性规划编制 技术导则 (试用稿) 济南市控制性规划编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06年5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济南市经济社会的发展,指导城市建设,满足城市规划管理要求,规范城市控制性规划编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山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和《济南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定,结合济南市实际,制定本导则。 第二条本导则适用于济南市城市规划区内需编制控制性规划的地区。 第三条编制控制性规划应落实城市总体规划和各专项规划,强调总体控制、分层控制和重点控制,强化规划控制与规划管理的衔接,突出实用性、针对性、时效性和可操作性。 控制性规划编制的技术思路可概括为“一张蓝图、两个结合、三个层次、四个重点”。 “一张蓝图”指整合控制性规划内容,形成集各类规划管理要素于一体、能够有效指导城市建设、操作性强的规划管理信息系统。 “两个结合”指将分区规划、控制性规划及专项规划有机结合,将刚性控制和弹性引导有机结合。 “三个层次”指三个编制管理层次,即按照“片区-街坊-地块”三级管理单元分别进行规划控制和引导。 “四个重点”指规划控制的四方面重点内容,即市政基础设施与公益性公共设施、“六线”规划与定线、城市环境与城市设计、规划强制指标与建设管理规定。 第四条编制控制性规划,应由市政府统一领导,区政府(高新区)和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相关片区编制组织工作,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承担规划编制工作。为提高规划设计质量和可操作性,规划编制过程中应邀请专家参与讨论审查,还应采取公示、征询等方式广泛吸纳公众参与。 第五条编制控制性规划,应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并符合济南市相关技术规定的要求。 第六条编制控制性规划,应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其他相关法定规划相协调。

济南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

济南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城乡规划管理,保障城乡规划实施,根据《济南市城乡规划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技术规范,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济南市城市规划区内的规划设计、建设和规划管理活动。 第三条本规定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组织实施,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与各区、镇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第四条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遵循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环境友好、社会和谐和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保护自然资源、历史文化遗产和泉城特色,符合区域人口发展、国防建设、防灾减灾和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的需要,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经依法批准并公布的城乡规划,服从规划管理。 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和本规定对有关城乡规划管理事项没有明确规定的,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行政管理权限合理确定。 第二章建设用地规划管理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六条实施建设用地规划管理,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城乡规划和规范标准的规定,优化用地布局结构,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第七条城市用地分类执行《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按照以中类和小类为主、大类为辅的分类方式对用地性质实施规划管理。 第八条建设用地规划性质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或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要求,可结合规划策划研究确定。 第九条建设用地的规划范围按照项目规划建设用地和市政规划建设用地确定。 前款所称项目规划建设用地是指直接用于项目自身建设的用地,市政规划建设用地是指城市道路、河道、绿化保护带、高压走廊等的用地。

第十条建设用地规划条件中地块的用地性质、容积率等内容为强制性规划内容,一经确定,不得擅自改变。 按照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出具的规划条件、以出让方式取得建设用地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因城乡规划调整、重大项目实施以及公共利益需要等原因确需变更强制性规划内容的,应当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一条根据建设用地类别,可以在用地内适建相关类型的建设工程,适建比例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合理确定。 第二节容积率与建筑密度 第十二条中心城范围内一般地区根据建设项目的区位、用地性质、用地规模、建筑高度等因素对容积率与建筑密度实施规划管理。 第十三条居住用地地上容积率、建筑密度参照表一确定;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地上容积率、建筑密度参照表二确定;工业用地的容积率、建筑密度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确定;物流仓储用地的容积率、建筑密度参照工业用地实施规划管理。 居住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地下容积率应在优先安排市政、停车设施的前提下,结合其他功能需求合理确定。 同一建设项目内有不同规划性质用地的,应当根据其规划性质分别计算容积率与建筑密度。 表一居住用地地上容积率、建筑密度上限参考值

济南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年—2020年规划图)

济南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年—2020年) 第一章总则 第1条 2000年国务院批复的《济南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年—2010年)》,在一定时期内对指导济南的城市建设、促进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济南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原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规模等发展目标已提前实现。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正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省会济南各项事业步入加快发展的新阶段,济南市的行政区划也进行了相应调整,原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空间布局和发展目标已不能满足城市发展需求。为适应形势发展要求,济南市人民政府适时提出了修编城市总体规划的申请。根据建设部《关于同意修编济南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建规函[2003]255号)的精神,编制《济南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年—2020年)》。 第2条本规划为规划区内土地使用及各项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规划区各项规划的制定和县(市)城市总体规划的制定,须遵循本规划。 第3条规划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落实“五个统筹”,坚持以人为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按照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的要求,注重市域城乡一体、统筹协调发展;注重各类脆弱资源的有效保护利用和空间管制的要求;注重控制合理的环境容量和确定科学的建设标准,促进城市发展模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由外延式向内涵式转变,实现城市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第4条规划原则 ⑴坚持协调发展的原则。统筹城乡发展、区域发展、经济社会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协调好济南与区域、城市与周围县(市)的关系,优化人口、资源、空间布局结构,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 ⑵坚持生态优先的原则。以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为目标,以资源保护为重点,强化对水源、土地、自然保护区、山林绿地水系等自然资源的保护与管制,创造良好的城乡生态环境。 ⑶坚持公平和谐的原则。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合理布局覆盖城乡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特别关注弱势群体需求,倡导公众参与,实现区域公平、城乡公平、个体公平和代际公平。 ⑷坚持资源节约的原则。按照建设节约型城市的要求,坚持开发与节约并重、节约优先,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要求,发展循环经济,大力推进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合理确定城乡建设标准。 ⑸坚持规划协同的原则。城市总体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充分衔接、同步编制、协调一致。 第5条修编重点为城乡统筹发展、城市空间结构和规模调整、城市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利用、城市综合交通、城市公共事业发展、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城市安全与综合防灾体系等。 第6条规划基本依据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⑵《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 ⑶《山东半岛城市群总体规划》、《山东省城镇体系规划》 ⑷《济南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年—2010年)》 ⑸《济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总体规划纲要》 ⑹《济南市城市空间战略及新区发展研究》

济南市城市发展SWOT分析

济南又称“泉城”,是中国东部沿海经济大省——山东省的省会,是国务院公布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之一,是全省政治、文化、经济,金融,教育中心,也是国家批准的沿海开放城市和十五个副省级城市之一。中国七大军区之一的济南军区本部。中国16个铁路局之一的济南铁路局本部。济南位于山东省中西部,具有2000多年的历史,是中华文明的重要发祥地之一,是闻名世界的史前文化-龙山文化的发祥地,区域内新石器时代的遗址城子崖,有先于秦长城的齐长城,有被誉为“海内第一名塑”的灵岩寺宋代彩塑罗汉等。中国首部诗歌总集《诗经》中有谭人所作讽刺诗《大东》,是现存最早的有关济南的文献。济南孝堂山郭氏墓石祠,是我国现存最早的地面房屋建筑;隋建四门塔为全国现存最古老的石塔,均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中国原始部落的首领--舜(约公元前22世纪)就诞生与生活在济南一带,1929年7月正式设立济南市。位于北纬36度40分,东经南一带。117度00分,南依泰山,北跨黄河,属于北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区,四季分明,日照充分,年平均气温14摄氏度,年平均降雨量650到700毫米。下辖六个区、三个县、一个县级市,总面积达8227平方公里。是“全国城市综合实力50强”和“全国投资硬环境40优”的城市之一。第十一届全国运动会举办城市。 济南在目前的发展中,存在着许多可利用优势和潜力,也存在许多的威胁和挑战。 1.优势(Strengths) 交通,治安 济南是山东省省会,地处中心位,是环渤海地区的中心城市之一。济南是联系华东地区乃至全国的交通枢纽,居于南北交流、东西交流双重枢纽地位,区位优势明显。全省铁路、公路、航空枢纽,通讯设施完善。;良好的治安环境为本城居民和外来投资者提供了安全的居住和投资创业环境。 政治环境 济南是全省政治中心。即几乎所有的省直机关和大多数中央驻鲁机构都设在济南,是全省的决策中心。利于提高政府行政效率,由审批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 经济环境 济南市区域金融中心及教育基地的地位显著。济南是全国九大金融区之一,济南市是区域性宏观经济调控中心,金融机构门类齐全,运营良好,除省级宏观调控部门多在济南外,银行、证券、保险业务的派出机构都在济南设立区域性总部。 人才优势 济南是全省的科教中心,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密集。各类专业人才众多,人才优势明显。 旅游文化资源 济南是一座历史文化名城和全国优秀旅游城市,被誉为“泉城”,72名泉与大明湖构成了独特的泉城风貌。“一城山色半城湖”,“家家泉水,户户垂柳”是济南古城的整体景观特色。济南古城西部建成的商埠区也是济南重要旅游资源,济南属温带半湿润大陆性季风气候,四季分明, ,全年大部分时间适宜出游。 2.劣势(Weakness) (1)城市经济发展不够理想,造成吸引辐射力差,未发挥中心城市的职能。济南在全国十五个副省级城市中地位较为落后。即便在全国地级以上城市比较中,部分指标也相对滞后,这与其九千人口大省的省会城市地位十分不相称。济南在城市辐射能力、产业成长性、城市服务功能、城市管理水平、城市面貌和功能、政府工作状态和工作效率等方面存在明显差距。 (2)城市建设盲目性大,造成对历史与环境的破坏,使城市特色风貌逐步消失。 (3)城市综合环境质量下降。随着济南市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人口增加、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济南市同样也出现了城市环境与生态透支的现象;过快过量的城市改造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了自然生态系统和历史文化环境;加上历史上形成的重化工、建材、机械等重工业污染源,导致城市环境问题急剧增加;大气污染、水污染、噪声污染、工业废渣、城市垃圾等问题突显,制约了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4)城市道路不完善,交通压力大,停车场所匮乏。这也是许多城市面临的问题之一。济南市城区的布局形态由于受北面黄河、南面山体等自然条件的制约,城市的发展格局有东西方向带状延展的趋势。济南市路网系统不很健全,城市干道网密度偏低,影响了城市道路系统整体功能的正常发挥,造成交通效率低。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中心城城中村改造的意见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中心城城中村改造的意见 文件号: 济政发〔2011〕15号文件发布日期: 2011-04-12 文件生效日期: 2011-04-12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加快中心城城中村(指中心城规划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失去或基本失去耕地,但仍保有其建设用地和建筑物、居住环境未作改善,保留和实行农村集体所有制及经营体制的聚居区,以下简称城中村)改造,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1.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拓展城市发展空间,打造现代产业体系”的总体要求,突出重点区域和重要功能区、城市综合体与重点工程、铁路、轨道交通及主要道路等重大基础设施的带动作用,规划为先、整合为主,统筹兼顾、科学有序地推动城中村改造,实现由单纯改造城中村向提高城市化水平转变,由单纯村(居)分散改造向推动区域协调发展转变,由单纯村(居)民安置向建设综合性社区转变,由单纯房地产开发向统筹城市功能和产业发展转变,进一步集约节约利用土地资源,优化城市空间布局,不断完善城市功能,切实保障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 2.工作目标。通过规划引导和整合改造,切实改善群众居住与生活条件,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优化产业发展布局,实现“农民转居民、村庄转社区、集体土地转国有土地、集体经济转混合经济”四个转变,力争“十二五”期间完成中心城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城中村改造,基本消除中心城“二元化”现象。 二、基本原则和改造主体 3.基本原则。 (1)坚持统一组织,政府主导。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统筹作用,把握好城中村改造的方向,综合运用政策、规划、计划等多种调控手段,采用多种建设方式,统筹规划,整合资源,量力而行,循序渐进,确保城中村改造符合公共利益和城市发展需要。 (2)坚持统一规划,成片改造。充分发挥规划的引导调控作用,以区为单位统一编制规划,统筹配置各类资源,突破“单村改造”的局限和制约,以区为主,成片改造。 (3)坚持统一政策,集中安置。深入研究,完善拆迁安置和开发建设的政策措施。坚持群众自愿、让利于民的原则,灵活合理确定征收补偿标准,统一组织社区建设,集中妥善安置村民,同步建立劳动就业与社会保障体系,实现村民向市民的根本转变。 (4)坚持统一标准,整体配套。综合平衡各方利益,注重维护社会公平,进一步统一安置保障、配套建设标准,提高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设施水平,实现城市功能、人居环境、生活质量、城市形象的全面提升。 4.改造主体。各区是城中村改造的责任和实施主体,负责辖区内城中村改造。按照谁开发、谁受益的原则,调动多方面参与城中村改造的积极性。涉及特定区域的城中村改造,区政府须与特定区域建设主体共同协商,理顺工作程序,分工协作,共同推进。 三、规划管理 5.规划控制。各责任主体根据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城中村改造引导规划的要求,结合村(居)实际和周边用地情况,按照有利发展、重点带动、统一规划、连片改造、确定标准、整体配套的要求,组织编制城中村改造总体策划方案,会同市规划局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打破村居之间的地域界线,以重点区域发展、重点工程建设以及重要交通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为主要带动点,进行区域整合、连片开发。按照“低密度、高容积率”的要求,提高建设容量,在条件允许情况下,积极引导建筑向地下和空中延伸、立体建设,压缩用地规模,提高投资强度和改造综合效益。除城市规划有高度控制要求的特殊区域外,原则上不再规划审批6层以下住宅建筑,新建住宅项目适度鼓励建设高层建筑。 6.设施配套。按照适度超前、提高标准的要求,完善和强化市政公用及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结合城中村现状及周边规划建设情况,充分利用和不断优化原有基础设施,不断提升片区基础设施承载和保障能力,做好基础设施建设前期研究和系统规划。周边道路、水、电、暖、气、环卫等基础设施建设要提前列入建设计划,完善社区服务、治安管理、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物业管理等公共服务设施,合理布局、适度增加公共绿地和开敞空间,进一步完善城市服务功能。 7.违法建设处置。涉及城中村改造范围内的违法建设,原则上不予保留。确与规划无矛盾且建筑质量较高的,可结合具体情况,采用一事一议的方式处理。 四、用地管理 8.土地处置。城中村改造项目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含转为国有建设用地未征收的)依法按程序征为国有建设用地。安置开发规模以外的土地,由市政府按照《济南市土地征收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238号)统一征收。 9.供地方式。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房、保障房用地划拨供应给村集体组织。经营性用地规模按基本平衡村庄安置改造成本确定,通

济南市城市发展战略探析

济南市城市发展战略探析 [摘要] 济南在最新一轮济南市总体规划中提出了“东拓、西进、南控、北跨、中疏”的城市空间发展战略。济南市城市发展战略中存在着重点不明确、模式化的问题。对济南的区域优势进行分析,从而优化济南发展战略。 [关键词] 战略城市济南 一、城市发展战略综述 1、战略的定义 “战略”一词来源于军事科学,它是与“战役”、“战术”相对而言的概念,是为了打好每场战斗所进行的必须的具体的部署和组织实施,是对战争全局的策划和指导。将其推广到其他领域,即泛指重大的、带全局性的、长期性的、相对稳定的、决定全局的谋划。 2、城市发展战略的界定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总规划师杨保军认为:“城市发展战略”的概念应该是在全球化时代,城市面对快速多边、严峻挑战的环境,为了求得长期生存和发展而进行的全局性谋划。 3、城市发展战略的特点 根据城市发展战略的定义及其实践案例的总结,城市发展战略具有以下几个特点。第一个特点就是全局性。战略的作用和优势在于它是站在很高的高度宏观的对城市的发展进行谋划,它的提出需要全局通盘考虑城市各个方面、区域内各中要素、国家各项政策。第二个是长远性。战略着眼的是长远的发展,凡是为了适应环境条件的变化所确定的长期基本不变的行动目标和实现目标的行动方案,就是战略。而针对当前形势灵活地适应短期变化,解决局部问题的方法就是战术,不应该把战略和战术混为一谈。第三个特点就是抗争性。这是战略规划独有的,是关于城市在激烈的竞争中如何与竞争对手抗衡的行动方案,同时也是应对来自各方面的许多压力、威胁和困难的行动方案,它与那些不考虑竞争、挑战而单纯为了改善现状、增加经济效益、提高管理水平的行动方案不同,只有当这些工作与强化城市竞争力和迎接挑战直接相关、具有战略意义时,才能构成战

济南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最新稿)

济南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报会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加强城乡规划管理,保障城乡规划实施,根据《济南市城乡规划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技术规范,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济南市城市规划区内的规划设计、建设和规划管理活动。 第三条【实施要求】本规定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组织实施,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与各区、镇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第四条【规划原则】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遵循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环境友好、社会和谐和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保护自然资源、历史文化遗产和泉城特色,符合区域人口发展、国防建设、防灾减灾和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的需要,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第五条【适用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经依法批准并公布的城乡规划,服从规划管理。 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和本规定对有关城乡规划管理事项没有明确规定的,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行政管理权限合理确定。 第二章建设用地规划管理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六条【用地原则】实施建设用地规划管理,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城乡规划和规范标准的规定,优化用地布局结构,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第七条【用地性质分类】城市用地分类执行《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按照以中类和小类为主、大类为辅的分类方式对用地性质实施规划管理。 第八条【用地性质确定】建设用地规划性质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或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要求,可结合规划策划研究确定。 第九条【用地范围确定】建设用地的规划范围按照项目规划建设用地和市政规划建设用地确定。 前款所称项目规划建设用地是指直接用于项目自身建设的用地,市政规划建设用地是指城市道路、河道、绿化保护带、高压走廊等的用地。

2020~2025年 济南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二期建设规划

济南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二期建设规划 (2020~2025年) 一、线网规划 济南市轨道交通2035年线网总长604.8公里,由11条城市轨道交通线路和1条市域(郊)铁路组成。 二、建设规划 (一)建设方案 建设3号线二期、4号线一期、6号线、7号线一期、8号线一期、9号线一期共6个项目,全长约159.6公里。估算总投资约1154.36亿元。项目建成后,形成8条线路,总里程243.7公里城市轨道交通网络。 3号线二期:起自一期工程滩头站后,终于遥墙机场站,线路长12.9公里,估算投资约61.03亿元,项目建设工期为4年。 4号线一期:起自小高庄站,终于彭家庄站。线路全长40.2公里,估算投资约311.78亿元,项目建设工期为8年。 6号线:起自位里庄站,终于梁王东站。线路全长39.1公里,估算投资约317.84亿元,项目建设工期为7年。 7号线一期:起自凤凰南路站,终于济北站。线路全长30.0公里,估算投资约240.22亿元,项目建设工期为6年。 8号线一期:起自邢村站,终于山东大学站。线路全长22.6 —5—

公里,估算投资约118.25亿元,项目建设工期为6年。 9号线一期:起自黄河南岸站,终于毛庄站。线路全长14.8公里,估算投资约105.24亿元,项目建设工期为6年。 (二)主要技术标准 3号线二期采用B型车6辆编组,最高运行时速100公里;4号线一期、6号线一期、9号线一期采用A型车6辆编组,最高运行时速80公里;7号线一期和8号线一期采用A型车6辆编组,最高运行时速100公里。在规划实施阶段,支持采用全自动运行技术装备,提高关键技术保障能力,进一步优化车型、速度等主要技术标准和运营组织方案,为发展预留空间。 (三)资金安排 近期建设项目总投资为1154.36亿元,其中资本金占40%,计461.75亿元,由济南市、区两级财政资金承担;资本金以外的资金采用银行贷款等多元化融资模式。 (四)实施保障 近期建设项目由济南市政府组织实施,制定相关政策并安排专项资金用于保证建设和保障正常运营,结合城市开发进程,把握节奏、稳步推进项目建设,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在规划实施过程中,注重优化综合交通衔接,提高公共交通整体效率和吸引力,着力提升轨道交通客流强度。统筹协调轨道交通建设与周边生态、环境及建设工程的关系,深入研究规划线路选线问题,严格落实各项泉水保护措施,切实做好安全质量控制和监测预警。专项规划设计车站周边土地利用和交通接驳,重—6—

济南市控规导则

济南市控制性规划编制技术导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济南市经济社会的发展,指导城市建设,满足城市规划管理要求,规范城市控制性规划编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山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和《济南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定,结合济南市实际,制定本导则。 第二条本导则适用于济南市城市规划区内需编制控制性规划的地区。 第三条编制控制性规划应落实城市总体规划和各专项规划,强调总体控制、分层控制和重点控制,强化规划控制与规划管理的衔接,突出实用性、针对性、时效性和可操作性。 控制性规划编制的技术思路可概括为“二个结合、二个核心、三个层次、一张蓝图”。 “二个结合”指将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及专项规划有机结合,将刚性控制和弹性引导有机结合。 “二个核心”指规划控制的两个核心内容,即“六线”控制和土地使用控制。 “三个层次”指三个编制管理层次,即按照片区-街坊-地块”三级管理单元分别进行规划控制和引导。 “一张蓝图”指整合控制性规划内容,形成操作性强的控制性规划管理应用系统,纳入济南市城市规划管理“一张蓝图”信息系统。 第四条编制控制性规划,应由市政府统一领导,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和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相关片区编制组织工作,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承担规划编制工作。为提高规划设计质量和可操作性,规划编制过程中应邀请专家参与讨论审查,还应采取公示、征询等方式广泛吸纳公众参与。 第五条编制控制性规划,应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并符合济南市相关技术规定的要求。 第六条编制控制性规划,应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其他相关法定规划相协调。

济南市城市总体规划概述

《济南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年—2020年)》 2005-12-22 07:42:08 第一章总则 第1条2000年国务院批复的《济南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年-2010年)》,在一定时期内对指导济南的城市建设、促进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随着济南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济南市的行政区划也进行了相应调整,原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规模等许多发展目标已提前实现。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正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山东省委省政府对济南的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为适应新的形势和发展需求,迫切需要为城市长远发展确定新的目标,拓展新的空间,构筑新的结构,提供新的支撑。济南市人民政府适时提出了修编城市总体 规划的申请。根据建设部《关于同意修编济南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建规函[2003]255号)的指示精神,编制《济南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年-2020年)》。 第2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制定和实施本规划。本规划为市域城乡建设发展和规划区土地使用及各项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县(市)城镇总体规划的制定和规划区内各项规划的制定,须遵循本规划。 第3条规划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五个统筹”,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 按照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的要求,注重市域的城乡一体、统筹协调发展;注重各类脆弱资源的有效保护利用和空间管制的要求;注重控制合理的环境容量和确定科学的建设标准,促进城市发展模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由外延式向内涵式的转变,实现城市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第4条规划原则 (1)坚持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原则。统筹城乡发展、区域发展、经济社会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协调好济南发展与区域发展、城市与周围县(市)的关系,优化人口、资源、空间布局结构,促进城乡区域的协调发展。 (2)坚持生态优先的原则。以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为目标,坚持保护优先、开发有序,以资源保护为重点,强化对水源、土地、自然保护区、山林绿地、重要生态功能区等自然资源的保护与管制,创造良好的城市生态环境。

—2020年济南市城市总体规划(45页)

济南市城市总体规划(年—年) 第一章总则 第条年国务院批复的《济南市城市总体规划(年年)》,在一定时期内对指导济南的城市建设、促进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随着济南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济南市的行政区划也进行了相应调整,原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规模等许多发展目标已提前实现。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正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山东省委省政府对济南的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为适应新的形势和发展需求,迫切需要为城市长远发展确定新的目标,拓展新的空间,构筑新的结构,提供新的支撑。济南市人民政府适时提出了修编城市总体规划的申请。根据建设部《关于同意修编济南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建规函[]号)的指示精神,编制《济南市城市总体规划(年年)》。 第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制定和实施本规划。本规划为市域城乡建设发展和规划区土地使用及各项建设的基本依据,县(市)城镇总体规划的制定和规划区内各项规划的制定,须遵循本规划。 第条规划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五个统筹”,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 按照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的要求,注重市域的城乡一体、统筹协调发展;注重各类脆弱资源的有效保护利用和空间管制的要求;注重控制合理的环境容量和确定科学的建设标准,促进城市发展模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由外延式向内涵式的转变,实现城市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第条规划原则 ()坚持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原则。统筹城乡发展、区域发展、经济社会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协调好济南发展与区域发展、城市与周围县(市)的关系,优化人口、资源、空间布局结构,促进城乡区域的协调发展。 ()坚持生态优先的原则。以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为目标,坚持保护优先、开发有序,以资源保护为重点,强化对水源、土地、自然保护区、山林绿地、重要生态功能区等自然资源的保护与管制,创造良好的城市生态环境。 ()坚持公平和谐的原则。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合理安排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的布局。要特别关注弱势群体的需求,倡导公众参与,实现区域公平、城乡公平、个体公平和代际公平。 ()坚持资源节约的原则。按照建设节约型城市的要求,坚持开发节约并重、节约优先,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要求,发展循环经济,大力推进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合理确定城乡建设标准。 ()坚持与相关规划协调一致的原则。城市总体规划所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城市空间布局和建设用地规模等,应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相关规划保持衔接并协调一致。 第条修编重点为城乡统筹发展、城市空间结构和规模调整、城市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利用、城市综合交通、城市公共事业发展、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城市安全与综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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