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塞尔协议下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风险管理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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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塞尔协议下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风险管理探析

作者:韩圣魏芸邓俊杰

来源:《经营管理者·上旬刊》2017年第07期

摘要:本文以巴塞尔协议Ⅲ对财务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为前提,针对资本定义、信用风

险管理、流动性风险管理、系统性风险管理、逆周期监管资本框架和杠杆率对财务公司产生的影响进行了分析,指出财务公司在六个维度风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最后对财务公司防范相关风险,建立全面风险防控体系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关键词:财务公司巴塞尔协议风险管理

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于2010年9月在瑞士举办会议,通过了巴塞尔协议Ⅲ,随着该协议在全球金融系统的运用,我国的金融机构将面临着更加激烈的市场竞争,其生存和发展受到了十分严峻的挑战。财务公司作为特殊的金融机构,同时面临银监等外部监管机构和企业集团的双重监督管理,自身的特殊性及双重监管环境使财务公司的经营区别于集团内其他业务单元。财务公司是否能妥善管理风险,不仅决定其盈亏和生死。还对其所在集团的金融发展、资金安全,风险管控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基于此,本文将就巴塞尔协议对财务公司的影响进行分析,并依据分析结果对财务公司建立全面风控体系进行了初步的探讨。

一、巴塞尔协议财务公司经营的影响

1.2010巴塞尔协议较巴塞尔协议Ⅱ缩窄了一级资本界定范围,简化了二级资本且取消了三级资本。根据巴塞尔协议Ⅲ,只有普通股和留存收益还保留在一级资本的明细中,同时普通股还需按相关格式进行实质确认。这些变化意味着财务公司通过某些资本运用提高杠杆率的道路将被堵死,财务公司资金运用的深度和广度将受到限制,投行业务的能力将大为减弱。按照银监会2006年颁发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风险监管指标考核暂行办法》相关办法,财务公司的资本充足率不能低于10%,因此,随着监管的进一步深入,财务公司业务范围、资产规模继续扩张将越来越面临着股本结构和公司治理两方面的问题。

2.提升信用风险管理水平,扩大交易对手风险覆盖范围。BCBS要求金融机构提升防范交易对手信用风险的意识,隔离金融机构透过衍生品和其他通道业务互相感染风险;延长有关风险保证金的存续时间,不定期开展压力测试;这对财务公司,尤其像石化、电力这样的目前

发展产业链金融财务公司而言,供应链各相关利益主体的不确定性和不可控因素将对财务公司的信用风险造成影响。

3.巴塞尔协议Ⅲ对财务公司的流动性风险管理产生影响,根据银监会2006年颁布的《企

业集团财务公司风险监管指标考核暂行办法》规定,财务公司流动性比率不得低于25%,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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