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审查看化学领域专利撰写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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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审查看化学领域专利撰写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作者姓名:周文 史巍 张爱欣 李燕芳 高志纯

作者单位: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北京中心

摘要

本文从专利审查的角度分析了化学领域专利申请撰写应注意的问题以及相应的解决方法,分别从说明书公开不充分、新颖性、创造性以及权利要求书得不到说明书支持等四个方面,在对相关法条进行深入理解的基础上,通过案例分析,针对申请文件的撰写以及与之相关的答复审查意见分别进行阐述,并为提高专利申请的授权前景提供了一些建议。

关键词

化学专利申请专利审查撰写

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是申请专利的第一环节,也是至关重要的环节。依据专利法第33条的规定,申请人可以对其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修改,但是,对发明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这也就意味着,在撰写过程中如果出现了不满足授予专利权的实质性条件并且在后续的审查过程中无法克服的缺陷时,这样的专利申请很可能不具备授权前景。

由撰写带来的不满足授予专利权的实质性条件的缺陷有很多种,一些具有授权前景的发明专利申请经常由于撰写质量不高而被驳回;而一些极具价值的专利虽然得到授权,由于撰写的原因导致授权的专利保护范围过小,无法形成对授权专利的有效保护。因此本文重点从专利审查的角度通过实际案例分析化学领域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以及针对审查意见通知书答复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预防措施或修改方向。

1、说明书公开不充分

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规定[1]:“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使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该条款是对申

请文件提出的最基本要求,既是驳回理由,也是无效宣告理由,其涉及三个方面,分别是清楚、完整和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实现。申请人或者代理人应对此条款有足够的重视,其可能是在授权、确权阶段碰到的第一个考验。说明书公开不充分的缺陷可能是由于撰写申请文件的疏漏,或者是有意在撰写时隐瞒了关键技术特征而引起的,总之是由于对法条的理解和把握不足导致申请文件撰写失误引起的。下面笔者根据审查经验,给出在化学领域中常见的公开不充分的问题、撰写应注意的问题以及如何根据申请文件答复说明书公开不充分的缺陷。

[1] 物质来源不清楚或者结构不清楚

【案例1】某申请涉及一种“钙活化助剂2420”,其在权利要求1中作为一种主要组分存在,申请人在说明书中写明是申请人所在公司生产的产品,没有关于组成的任何描述。

审查员在现有技术中没有检索到该物质,现有技术中也没有关于钙活化助剂的描述,虽然写明是某公司产品,但通过检索(包括该公司主页等来源)并没有获得任何信息,据此审查员发出说明书公开不充分的审查意见。

对于此种情况,在说明书中可以公开其组成或者选择在现有技术,比如该公司主页中列出该产品等。如果在撰写时没有上述信息,可以提供发票原件,证明在申请日前已经销售的记录,证明该物质在申请日之前处于公众可以获得的程度。如果没有发票,对于这类缺陷来说是比较致命的,除非申请人可以提供出其他的证据,证明其可被获得,或者是其结构/组成是清楚的,才有可能克服上述缺陷。对于在申请中涉及的所有原料,最好在申请文件中都记载其来源,如果是公司自营商品,需要在互联网或者其他合适渠道公开,如果该物质是自制的,需要给出其制备方法和其他必要数据。

[2] 反应原理不清楚或不正确

【案例2】某申请要求保护一种侧挂的硝基氧基团的交联聚合物的制备方法,包括将式A或式B的双硝基氧或多硝基氧与双官能或多官能有机含卤素化合物,在过渡金属和任选的配体催化下反应,并限定了合适的比例。

审查员通过检索得到对比文件1,其中同样原料和催化剂和配体催化下,未公开比例,得到了聚烷氧基胺,即其中硝基氧基团在此种情况下反应为烷氧基胺,据此审查员质疑该申请涉及公开不充分缺陷。

对于此种情况,申请文件中可以记载或者申请人可以陈述根据不同的比例下,相同的物质在同样的催化剂作用下,可能发生不同的反应,并给出具体、非断言式的化学反应说明,以说明申请文件的化学反应是合理的。一般来说,这种说明只有在申请人确实是本来清楚的情况下可能说服审查员,如果申请文件本身确实存在化学反应原理性的问题时,由于通常无法进行符合专利法的修改,这类缺陷是很难克服的。

[3] 物质的确认数据或效果数据没有记载

【案例3】某申请涉及多种化合物,提供了一般性的制备方法,但没有记载该物质得到确认的数据,即核磁等清楚确认结构的数据。

审查员经检索,其中5种新化合物属于未在申请日之前的现有技术中记载的,按照审查指南的相关规定,申请人应清楚提供确认结构、组成或用途的数据,所以给出说明书公开不充分的审查意见。

对于此种情况,在申请文件中应记载新化合物的必要的结构和效果数据,如有必要,可以记载所有合成的中间体和最终产品确认的结构数据,除非这种中间体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公知的,但公知的物质很多时候也不需要作为中间体出现。如果没有记载这类数据,只能从原理性的角度说明这些物质通常是可以确认清楚的,只是这种意见得到接受的可能性比较低,从而也使得这类缺陷对于申请文件来说是致命的。

以上给出了涉及说明书公开不充分的三种典型情况,申请人或代理人可以在撰写时注意应保证“清楚”,即主题明确,从现有技术出发写明技术问题和技术方案以及技术效果,用语应准确没有歧义;“完整”,即包括理解发明必须的内容,比如原理性说明和物质来源和确认的数据以及满足三性所需要的内容;“能够实现”是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说明书的记载能够实现该发明的技术方案和解决技术问题,产生预期的技术效果。三者中“能够实现”是“清楚”、“完成”程度上的要求,是满足公开充分的核心。

对于化学领域来说,通常在申请文件中应给出至少一种具体的产物和其对应的结构和效果数据,一般也会给出至少一种具体制备该物质的制备方法,和其他必备的实现发明和解决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以满足说明书公开充分的要求。对于上述发明构思之外的技术细节,比如何种情况下可以作为优选的技术条件存

在,视情况可以记载在申请文件中作为从属权利要求或者作为技术诀窍予以保密。一般来说,方法发明中的工艺特征作为技术秘密保留比产品中的结构特征作为技术秘密保留更加有利。

2.新颖性

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如果一项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中的技术方案实质上相同,属于相同的技术领域,解决相同的技术问题,达到相同的技术效果,则该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相对于对比文件不具备新颖性。

新颖性判断中采用单独对比原则,其评价往往是客观的[2]。例如数值范围落入现有技术范围内或者存在交叉,或者端点值被公开,都会影响权利要求的新颖性。这些是在撰写申请文件时比较容易注意到的问题。不过,在化学领域,为了清楚地表征请求保护的化合物或者组合物,或者希望得到一个更大更稳定的保护范围,常常需要使用参数特征对该产品做出限定,此时,如果现有技术中没有公开相同的参数,审查时可能会根据制备方法相同等因素推定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产品不具备新颖性。申请人需要在答复时提供必要的证据,以证明请求保护的具有该参数的产品确实与现有技术中的产品不同;或者根据申请文件记载的内容修改权利要求。这样就对申请文件的撰写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申请人在撰写时做好必要的准备工作。

笔者认为,在撰写包含参数的权利要求时,应注意尽量采用结构和/或组成参数来表征产品;或者记载与该参数密切相关的制备方法特征以及相关实验数据以证明该方法确实导致参数产生的不同。下面用一个案例来说明。

【案例4】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一种粒状吸水剂,所述粒状吸水剂以聚丙烯酸盐系吸水性树脂为主成分,无加压下吸收倍率为28g/g以上,所述粒状吸水剂满足下述(a)~(c):(a)搅拌水可溶性成分量为15~60质量%;(b)搅拌水可溶性成分量与静置水可溶性成分量的差为15~50质量%;(c)扩散吸收指数为 1.40~10.0g/g/min。

权利要求1中的参数a限定的是搅拌水可溶性成分的含量,对权利要求的保

护范围是有实质性影响的,同理参数b也是如此;参数c是吸水剂的理化参数,其与参数a和b密切相关,因此,参数a-c属于表征组合物组成的参数,对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能够起到限定作用。

审查员检索到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粒状吸水剂,主要由聚丙烯酸盐组成,其公开了搅拌可溶性成分含量为25%,经过一次交联,未公开是否落入权利要求1的参数b的数值范围内,也未指明其获得的吸水剂是否满足对于参数c的限定。在此情况下,对比例3的产品是否满足参数b-c的限定是权利要求是否具备新颖性的关键所在。

本申请的说明书中记载了该聚丙烯酸盐树脂是经过两次交联的,这是与对比文件1不同之处。而本领域技术人员已知,交联次数对交联程度有一定影响,进而影响交联树脂的溶解性能。因此,不同次数的交联必然会对搅拌水可溶性成分量与静置水可溶性成分量差值产生影响。也就是说,交联次数客观上与参数b 的数值具有不可割裂的联系。并且,本申请中记载了相关的实验数据,对此予以佐证。根据本申请记载的内容所给出的信息,在其他条件均相同的情况下,吸水性树脂前体是否经过两次交联对权利要求1中的参数b有至关重要的影响。换言之,尽管在权利要求1中并未明确限定其吸水剂需要经过两次表面交联,但要满足参数b,仅进行一次表面交联显然是无法实现的,由此进一步说明参数b对于权利要求1的保护范围具有实质限定作用。而对比文件1的可溶性成分含量为25%,仅经过一次交联,可见,即使其他条件均与本申请权利要求1相同,由于仅采用了一次交联,其也必然不满足参数b的限定。因此,对比文件1实际上并未公开条件b,也不能够推定公开。

对于此种情况,在撰写的申请文件采用表征组成的参数对权利要求的产品进行限定,重要的是应该针对与参数密切联系的方法进行详细的记载,并辅以数据支持,使得权利要求避免了可能存在的新颖性缺陷。可见,在采用参数特征对产品进行限定时,要注意以下两点:一是尽量采用结构和/或组成来表征产品,避免单纯地使用性能参数;二是说明书中要记载与该参数密切相关的制备方法特征,还要记载证明该方法确实导致参数产生不同的相关实验数据,从而确认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产品与现有技术中的不同。

3.创造性

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发明的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判断发明是否具有创造性,审查员通常采用“三步法”:(1)确定最接近的现有技术,(2)确定发明的区别特征和发明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3)判断要求保护的发明对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是否显而易见。在针对创造性的答复中,是否“显而易见”是创造性答复的关键所在,然而申请人或代理人在答复时通常重在意见的陈述,而缺乏相关数据的佐证,往往造成陈述意见不被接受。下面笔者根据化学领域中常见的一个创造性答复为例,分析意见答复的不足之处,从而提示申请人或代理人在申请文件撰写时需要注意的问题。

【案例5】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一种太阳能电池背膜,组分包括:含氟聚合物、抗紫外剂、通用高聚物和添加剂,其重量百分比为70-90%:5-20%:5-30%:0-5%;所述抗紫外剂为有机抗紫外剂UV-327。

审查员认为该权利要求所保护的技术方案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区别在于:该权利要求中的抗紫外剂为有机抗紫外剂UV-327,而对比文件1中使用的是无机抗紫外剂。针对该区别,审查员结合含有有机抗紫外剂(如UV-327等)的太阳能电池用背膜的对比文件2评述了该权利要求的创造性。

申请人在答复时,仅简单地陈述:虽然对比文件给出了使用有机抗紫外剂,但其种类众多,从中选取UV-327也是要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并且含有有机抗紫外剂UV-327相对于无机抗紫外剂的太阳能电池背膜具有更好的性能。然而对于所述的创造性劳动和技术效果,该申请文件中并未记载任何相关的理论依据和/或实验数据。由于化学领域的低预见性,审查员不能仅凭申请人的意见陈述就能主观地确定其所付出的创造性劳动以及所谓的意料不到的技术效果,从而肯定申请人的意见。

由此可知,审查员对创造性劳动和技术效果的合理质疑是由于申请文件中缺少相关的理论依据、实验数据、对比数据、效果数据等的记载。这也就是说,申请人想要论证其付出的创造性劳动以及所谓的意料不到的技术效果需要证据佐证。在化学领域,很多发明往往是对现有技术的优化选择、改良或转用等方面的改进,而这些改进之处则是创造性争论的焦点。由于化学领域的低预见性,对于化学产品或方法的任何改进都可能产生意料不到的技术效果,而该技术效果不能

根据主观想象推测出,需要通过事实证据证明。对于此种情况,为了提高申请文件的授权前景,申请人或代理人在申请文件撰写时需要注意:(1)撰写前,对现有技术进行必要的检索,明确本申请相对于现有技术的改进之处,有针对性地列举实验数据和对比数据证明其所产生的技术效果,避免简单空洞的文字或数字进行罗列;(2)对于没有相关检索条件的申请人,应当对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中的每个技术特征尽量详细地阐明其作用原理以及所产生的技术效果,并列举相关的效果数据。

4.权利要求书得不到说明书的支持

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规定:“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该法条明确指出了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之间的关系,关于该条款的审查,直接关系到申请人或专利权人能够获得的专利保护范围的宽窄。根据审查指南的规定,权利要求应当得到说明书的支持,就是权利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于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能够从说明书充分公开的内容中得到或概括出,并且不超过说明书公开的范围。可以说,权利要求是否得到说明书的支持与权利要求是否能够实现存在着必然的联系。对于审查员来说,需要平衡申请人的利益与公众的利益,既要考虑权利要求书与说明书之间的关系是否合适,又没有脱节,又要根据申请人对现有技术的实际贡献,给予他们合适的权利范围,以避免损害公众利用已有技术、公知技术和显而易见技术的权利。而申请人为了寻求最大的保护范围,在撰写权利要求书时,经常通过说明书记载的一个或多个实施方式或实施例来概括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进而导致审查员在审查它们之间的关系而确定是否符合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的规定。下面笔者根据审查经验,以化学领域常见的不支持问题为例,分析申请文件撰写应注意的问题。

【案例6】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一种使低分子量起始物多元醇聚烷氧基化的方法,酸化时,所述酸的用量为200ppm到300ppm。说明书实施例中仅仅给出了单个数值(磷酸,240ppm)的实施例。

审查员指出权利要求1得不到说明书的支持,具体理由如下:(1)关于下限,根据说明书的记载,本领域技术人员无法通过实验对其下限值进行判断;(2)关于上限,酸量增加到一定程度,会对产物造成各种不良影响,本申请没有记载上

限端点附近的实施例;(3)关于变化趋势,申请人宣称本申请具有所属领域技术人员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但实施例仅仅给出单个数值的实施例,申请人没有其他数据点来证明效果趋势是随着酸量的增加而直线上升。

申请人答复时认为:实施例已经证明240ppm的酸量是有效的,因而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合理预期,至少在240ppm附近的酸值都可以实现本发明的技术效果,因此申请人要求保护240ppm-300ppm的酸量范围是合理的,其技术效果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预期的。

对于有关数值范围的权利要求[2],希望申请人和代理人知道权利要求能否得到说明书的支持,不是指权利要求本身概括范围的大小,也不是指权利要求的内容在说明书中是否存在一致性表述,而是指权利要求所概括的范围是否包含了效果难以预先确定和评价的内容,如果本领域技术人员在说明书公开内容的基础上,即使结合其了解的现有技术和常识也不足以确定权利要求中概括的所有技术方案均能解决其要解决的技术问题,达到所预期的技术效果,则即使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在说明书中存在一致性表述,或者权利要求概括的范围很小,也不足以说明其能得到说明书的支持;对于该案例的情形,虽然审查员不会以实施方式或实施例的数量为主要依据进行“权利要求是否得到说明书的支持”的简单判断,但在撰写申请时,最好应当在说明书的实施例中公开包括其端点值和中间值在内的完整翔实的数据,从而以证明在权利要求概括的数值范围内包括其中间值也能够达到同样的技术效果,尽管《专利法》和《审查指南》并没有规定最低要求的实施方式或实施例的数量,但给出尽可能多的实施方式或者对其他可行性实施方式的必要说明不仅可以为合理地概括出保护范围较宽的权利要求提供依据,从而提高专利申请文件的质量,而且可以在审查员质疑权利要求书能否得到说明书支持时不至于陷入被动。因此,对于数值范围概括的权利要求,申请人为了保护一个合适的权利范围,说明书中应当有足够的实施例为依据,当说明书中有较好的支持,并且也没有理由怀疑该发明在权利要求范围内不可以实现,那么,即使这个权利要求的范围大于实施例直接得到的范围也是可以接受的。

化学领域的申请文件的撰写比较复杂,上述仅仅列举了在审查过程中经常遇到的问题及其相应的解决方法和策略。在涉及具体的专利申请时,建议申请人或

代理人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最好在充分了解现有技术的专利申请文件的基础上进行申请,在撰写专利申请文件以及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时注意上述相关问题,从而使得专利申请文件顺利通过审查,及时授权,得到其应有的保护。

参考文献

[1] 《中国专利法详解》,尹新天著,知识产权出版社

[2] 2010版《专利审查指南》

[3] 根据专利法第26条第4款发表审查意见时值得讨论的问题,邱红,《审查业务通讯》,2007年第6期

审查意见答复模板

尊敬的审查员: 针对专利局于年月日就题述专利申请发出的第次审查意见通知书,对权利要求书进行了修改,申请人现陈述意见如下: 一、关于权利要求1的创造性 申请人认为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具备创造性,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理由如下: 二、关于权利要求2保护范围不清楚的问题 关于修改: 申请人将权利要求4中的附加技术特征添加到权利要求1中,该修改仅仅是权利要求的合并,并未涉及到实质内容的修改,因此该修改是能够得到说明书的支持,符合专利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并且申请人认为修改之后的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和对比文件2是具有创造性的,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理由如下: 申请人将附加技术特征“其中,所述诊断策略包含从诊断模块运行的程序组合”添加到权利要求1中。 在本申请说明书中的第4页倒数第5段记载了“诊断策略包含从诊断模块运行的程序组合”,因此,上述修改是能够得到说明书的支持的,符合专利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并且申请人认为修改之后的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具有创造性,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理由如下: 关于修改2: 申请人将权利要求1中记载的“确定所述第一时偏值或所述第二时偏值作为所述初始测距的时偏”修改为“根据时偏值和/或符号的峰值功率,确定所述第一时偏值或所述第二时偏值作为所述初始测距的时偏”添加到权利要求1中,在本申请说明书第9页中记载了时偏处理方法的几个公式,从这几个公式中可以直接毫无疑义确定的是在确定第一时偏值或第二时偏值作为初始测距的时偏时,是根据时偏值和/或符号的峰值功率所确定的,因此,上述修改是能够从说明记载的内容中直接毫无疑义确定的,因此,该修改是能够得到说明书的支持的,符合专利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并且,申请人认为,修改之后的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是具备创造性的,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理由如下:

专利审查的步骤及注意事项

专利审查的步骤及注意事项 一、专利审查的步骤具体步骤如下: (1)受理阶段 专利局收到专利申请后进行审查,如果符合受理条件,专利局将确定申请日,给予申请号,并且核实过文件清单后,发出受理通知书,通知申请人。如果申请文件未打字、印刷或字迹不清、有涂改的;或者附图及图片未用绘图工具和黑色墨水绘制、照片模糊不清有涂改的;或者申请文件不齐备的;或者请求书中缺申请人姓名或名称及地址不详的;或专利申请类别不明确或无法确定的,以及外国单位和个人未经涉外专利代理机构直接寄来的专利申请不予受理。 (2)初步审查阶段 经受理后的专利申请按照规定缴纳申请费的,自动进入初审阶段。初审前发明专利申请首先要进行保密审查,需要保密的,按保密程序处理。在初审是要对申请是否存在明显缺陷进行审查,主要包括审查内容是否属于《专利法》中不授予专利权的范围,是否明显缺乏技术内容不能构成技术方案,是否缺乏单一性,申请文件是否齐备及格式是否符合要求。若是外国申请人还要进行资格审查及申请手续审查。不合格的,专利局将通知申请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补正或陈述意见,逾期不答复的,申请将被视为撤回。经答复仍未消除缺陷的,予以驳回。发明专利申请初审合格的,将发给初审合格通知书。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除进行上述审查外,还要审查是否明显与已有专利相同,不是一个新的技术方案或者新的设计,经初审未发现驳回理由的。将直接进入授权秩序。 (3)公布阶段 发明专利申请从发出初审合格通知书起进入公布阶段,如果申请人没有提出提前公开的请求,要等到申请日起满15个月才进入公开准备程序。如果申请人请求提前公开的,则申请立即进入公开准备程序。经过格式复核、编辑校对、计算机处理、排版印刷,大约3 个月后在专利公报上公布其说明书摘要并出版说明书单行本。申请公布以后,申请人就获得了临时保护的权利。 (4)实质审查阶段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以后,如果申请人已经提出实质审查请求并已生效的,申请人进入实审程序。如果申请人从申请日起满一年还未提出实审请求,或者实审请求未生效的,申请既被视为撤回。 在实审期间将对专利申请是否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以及专利法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件进行全面审查。经审查认为不符合授权条件的或者存在各种缺陷的,将通知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陈述意见或进行修改,逾期不答复的,申请被视为撤回,经多次答复申请仍不符合要求的,予以驳回。实审周期较长,若从申请日起两年内尚未授权,从第三年应当每年缴纳申请维持费,逾期不缴的,申请将被视为撤回。

机械产品专利撰写格式

机械 机械产品专利的权利要求树形表、五要素和三层次The Claim Tree Table Five Substantial Properties and Three Levels of Mechanics Product Patent 阅读: 129 背景颜色 发布: 2012-2-2 21:13:40 摘要 机械产品专利撰写难度很高,尤其在我国很多申请人没有能力将自己的发明创造讲清楚的情况下,代理人的大量工作都集中在如何将申请人的技术方案表达清楚,而不是专注于如何撰写最合适的保护范围。传统的用树形图的方法整理机械产品专利的撰写思路的方法不适合当前采用电脑办公软件撰写专利的情况。现代办公条件下,采用电子表格的方式对机械产品专利进行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撰写前的结构分析,辅助以名称、结构、材料、位置和连接方式五种属性与组件、零件和部件三层次,撰写机械产品专利的技术方案变得清晰而且简单。 关键词:树形表层次连接方式零件部件 一、前言 专门研究一下如何将机械产品专利描述清楚非常有必要。 第一,虽然欧美发达国家申请专利数量最多的技术领域已经从电子信息技术转向了生物化学技术,但从我国的申请数量来看,机械领域的专利仍然数量最多。第二,我国排名前二十名的专利代理机构主要代理外内申请,外文的专利申请文件写得极为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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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写专利申请书注意事项

如何撰写专利申请书 有关专利的基本知识内容 1.什么是专利 专利是专利权的简称。 它是指一项发明创造,即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专利申请,经依法审查合格后,向专利申请人授予的在规定的时间内对该项发明创造享有的专有权。 专利有哪些种类 1.发明专利: 发明专利的技术含量最高,发明人所花费的创造性劳动最多。新产品及制造方法、使用方法都可申请发明专利。发明专利的保护期为20年。 2.实用新型专利: 只要有一些技术改进就可以申请实用新型专利,要注意的是,只有涉及产品构造、形状或其结合时,才可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实用新型专利保护期限为10年。 3.外观设计: 只要涉及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富有美感,并使用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就可以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外观设计专利保护期限为10年。

专利有哪些特征 1.独占性 拥有专利可以独占市场,没有专利权人的允许,任何人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的制造、使用、销售、许诺销售、进口该专利产品或依照其专利方法生产该产品。 2.时间性 发明成果只在专利保护期内受到法律保护,失效专利包括期限届满或专利权放弃、不交年费而中途丧失,任何人都可无偿使用。 3.地域性 一项发明在哪个国家获得专利,就在那个国家受到法律保护,外国专利在中国不受保护,同样中国专利在外国也不受保护。 什么是职务发明和非职务发明? ●如果一项技术成果是由单位承担完成或利用单位物质条件完成的,那就是职务发明。职 务发明的专利权归单位所有。 ●如果一项技术成果是由发明人在没有利用单位物质条件(如设备、资金、未公开技术资 料等)情况下完成的,发明内容也与他的本职工作及单位指派的科研任务无关,那就是非职务发明。非职务发明的专利权归个人所有。 授予专利权需要哪些条件? 1.新颖性 以前没有公开过的。也没有相同的技术方案刊登在出版物上或者已被他人申请专利。 2.创造性

答复审查意见案例分享

本文分享了本公司处理的答复意见,希望与大家一起学习。相关材料可在国知局网站检索到,在此不再添加原始文件。第二次审查意见发出后,客户改变了之前的意见,决定努力尝试,通过与客户沟通并且集合公司的电气工程师的才智做出了第二次审查意见的回复,并获得了授权。有材有料、有理有据、清楚明了,是本公司答复审查意见的原则,在此跟大家分享。根据原始记载(有材有料)说明本案的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结合技术特征和相关法条(有理有据)逐一答复审查意见中的问题,将问题和原理解释清楚,还是可以获得了审查员认可的。以下为答复意见的原文,供参考: 第一次审查意见的意见陈述 尊敬的审查员: 首先感谢您对本申请所作的认真而细致的审查,以及您在审查过程中所付出的辛勤劳动!申请人认真阅读了您的第一次审查意见,申请号为201610345579.4,名称为一种局域用电网络在线相位调制数字通信控制系统,审查员认为本申请存在以下问题: 权利要求1-7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三款的规定的创造性。 对于以上问题,本申请人对申请文件做出陈述意见如下: 审查员认为在对比文件一中,“电流传感器、两路过零比较器接微控制器的捕获中断引脚”的功能和本发明“电网同步信号提取电路”的功能相同。但是本发明的电网同步信号提取电路比对比文件一中的相关电路有更好的效果。并且在对比文件一中,说明书并没有具体说明其功能及其工作原理。 由说明书附图可知,本发明的电网同步提取电路的并接于控制开关的前端,对比文件一中的电流传感器、两路过零比较器位于控制开关的后端。 其有益效果为: 本发明可以通过供电线路接收上一级的信号,主控制器不仅作为主控终端可以作为从终端接收上级的信息。 本发明的电网同步信号提取电路由于位于控制开关的前端,因此在接收上级的信号时不会对从网络控制器产生影响。而对比文件一无法避免该情况的发生。 因此本发明相对于对比文件一具有实质性的进步和创造性。 综上所述,修改后的申请文件已经克服了审查意见所记载的缺陷。 以上意见陈述希望得到审查员的认同,若仍有不足之处,申请人非常愿意对文件进行再次修改,并希望本申请早日获得专利权。

专利网上变更注意事项

专利网上变更注意事项 申请人变更的话,首先要确保变更后的申请人注册了电子账户,这是第一步! 填写变更信息用变更前的申请人账号或者变更后的申请人账号都可。 一、著录项目申报书填写 1、发明人变更:必填项:(1)发明人姓名(2)不公开标志。 2、申请人变更:必填项:(1)姓名或名称(2)申请类型(3)是否代表人(4) 国籍(5)地址(6)邮编(7)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注:如果变更前申请人还填有其他信息,如传真、邮箱等信息,也要填写变更后的信息。 填写姓名或名称时有一项变更类型,变更类型要选择正确! 增加申请人和变更申请人的情况,变更类型选择“转移”。(这项也是不同的审查员审查的宽松度不同) 填写中注意发明人、申请人的序号问题!序号1、2即指第一发明人、第二发明人或第一申请人、第二申请人。 如变更前发明人是A、B增加发明人C、D。即变更后的发明人顺序为A、B、C、D. 即发明人A、B未变,则请求书中发明人序号填3,变更前无,不填写,变更后填C,添加。再在请求书中发明人序号填4,变更前无,不填写,变更后填D,添加。

如申请人由A变到B,则申请人序号填1。再填写变更前、变更后内容。 若申请人增加B,即第一申请人不变,增加第二申请人,则申请人序号填2,变更前内容为空,变更后填B。 3、联系人变更:如有变更,变更后信息和变更前信息对照进行变更。 若无变更,变更前内容不填,变更后内容填写变更前的内容。 (联系人无变更这项,不同审查员的要求不同,有的不填也通过了,有的审查员要求必须填写) 4、电子专利申请代码和名称:一定要填写变更后的申请人信息。 5、当事人签字:用谁的电子账户,就用谁签名! 二、著录项目变更理由证明填写 1、发明人变更填写一份。在此上传变更声明彩色扫描件。 2、申请人变更填写一份。在此上传变更声明彩色扫描件。 (注:专业文档是经验性极强的领域,无法思考和涵盖全面,素材和资料部分来自网络,供参考。可复制、编制,期待你的好评与关注)

专利撰写模板(五书)

说明书摘要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化妆品容器制作原料共混搅拌机,包括预混料箱和设置于预混料箱底部的搅拌箱,且预混料箱和搅拌箱为一体式结构,预混料箱上端的四个侧壁均焊接有进料滑槽,顶端安装有电机,内部设置有内部中空的第一旋转轴,第一旋转轴的上端外壁套接有顶部密封的套筒,该搅拌机,由于第一旋转轴的转动,可预先对原料进行混料初步搅拌,四个进料滑槽的设置,能够同时或是不同步导入原料,提高了进料速度,通过第二旋转轴、滑轨、凹槽、凸块、固定块、卡块和固定孔,可以实现搅拌箱在生产线上滑动或是转动,而且实现了转动接料,通过第一旋转轴、套筒、刮料板、套杆和液压杆,可以对预混料箱内壁的残留原料进行刮擦,避免资源浪费。

摘要附图

1.一种化妆品容器制作原料共混搅拌机,包括预混料箱(3)和设置于所述预混料箱(3)底部的搅拌箱(14),且预混料箱(3)和所述搅拌箱(14)为一体式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预混料箱(3)上端的四个侧壁均焊接有进料滑槽(2),顶端安装有电机(1),内部设置有内部中空的第一旋转轴(23),所述第一旋转轴(23)的上端外壁套接有顶部密封的套筒(24),所述套筒(24)的底部连接刮料板(25),且套筒(24)的内部连接套杆(16),所述套筒(24)的外壁包裹有橡胶套(20),所述刮料板(25)的顶部表面设置有减震垫(21),所述套杆(16)的底部连接液压杆(32),所述液压杆(32)的底端焊接有支撑隔板(22),所述第一旋转轴(23)贯穿所述预混料箱(3)和所述搅拌箱(14),所述第一旋转轴(23)的下端外壁均匀设置有搅拌叶片(18),所述搅拌箱(14)的底部对称设置有两个滑槽(12),两个所述滑槽(12)之间设置有第二旋转轴(5),所述第二旋转轴(5)的两个侧壁均设置有卡块(6),所述搅拌箱(14)的下方设置有滑轨(8),所述滑轨(8)的顶端表面对称设置有凸块(10),且凸块(10)和所述滑槽(12)配合使用,两个凸块(10)之间设置有凹槽(9),且凹槽(9)内安有固定块(11),所述固定块(11)的顶端嵌入设置有固定孔(7),所述第二旋转轴(5)和所述固定孔(7)配合使用,所述第一旋转轴(23)的内壁设置有加热腔(17),所述预混料箱(3)和所述搅拌箱(14)的内部连接处设置有第一电控板(26)和第二电控板(27),且第一电控板(26)和所述第二电控板(27)均活动连接在所述预混料箱(3)的侧壁,所述第一电控板(26)和所述第二电控板(27)的边缘处设置有半圆形槽口,且第一电控板(26)和所述第二电控板(27)闭合形成通孔,所述预混料箱(3)的前表面安装有电控箱(4),且电控箱(4)的外表面设置有时间控制器(28)、设置按键(29)和电机开关(30),且电机(1)、所述第一电控板(26)、所述第二电控板(27)均电性连接所述时间控制器(28)。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化妆品容器制作原料共混搅拌机,其特征

申请外观专利的注意事项

申请外观专利的注意事项 外观设计专利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外观设计专利提供了与发明和实用新型不一样的保护角度,是对工业设计方案的有力保护,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其实是很有必要的。申请时一定要注意这10个问题:(1)相似外观,合案申请 相似的外观设计,最好合案申请。多个相似的设计在一个授权专利中受到的保护力度,与这些设计分案申请授权后获得的保护力度相同。将相似的外观设计分案申请,可能会被认为这些外观设计属于同样的外观设计,只能提交其中一件,否则两件专利申请都将被驳回。 (2)升级换代,拉开距离 产品升级换代并不一定需要再次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在新产品的外观与原专利外观差距较小的情况下,其仍在原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内。提交新申请可能由于缺少创新点无法获得授权,即便侥幸授权,维权阶段也可能由于与原专利相比不具有明显区别而被他人提无效。 若产品在升级换代时仅有某一部件的外形发生了改变,可以单独将这一部件申请外观设计专利。作为单独部件,其外形的变化足以与现有设计产生区别,容易获得授权。 (3)部件申请,优于整体 若专利产品是由多个部件组装而成,在申请人预算允许的前提下,将整机拆分成具备授权前景的多个部件,分别申请外观设计专利会是更好的选择。

(4)找创新点,最小单元 申请人提供的一个产品,可能包含多个创新点,为了节约成本,申请人可能将产品整体作为一个专利申请。由于存在多个创新点,专利易被规避。应提取创新点,单个创新点分别申请一个专利,形成多重专利布局。 (5)设计要点,尽量简写 一个设计要点写着“形状、色彩和图案”的专利,几乎是在宣称:我只是想要这个外观设计能被授权,并没有维权的打算。设计要点写的越多,专利保护范围越小,越容易被规避。 (6)形状创新,申请形状 若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均有创新,可将产品在形状上的创新单独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由于产品的颜色和图案容易被改变,对产品的外观产生较大影响,因此申请不具有色彩和图案的形状外观设计专利,能争取到更大的专利权保护范围。 (7)若无必要,不用色彩 在能获得授权的前提下,外观设计说明书中避免请求色彩保护。部分申请人认为,请求保护色彩能使专利与自己的产品更接近,起到更好的保护效果。事实上,一旦这样做,他人可能仅需改变产品颜色就能规避专利。 (8)产品未动,外观先行 产品对外宣传、投放前就应当申请专利,否则可能由于在先销售,导致专利成为现有技

项目的审核要点与书写注意事项

项目的审核要点与书写注意事项 如何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确保项目申报成功率的五个重要环节 一、选择好项目 对企业来说这是走好项目申报的第一步,各地区各企业申报上来的项目种类繁多,这就需要我们向企业传达好国家的扶持政策,让企业的领导层明确国家扶持政策的倾斜方向,从而根据自身条件选择符合国家政策要求的项目进行申报。 二、企业完善基础资质 企业基础资质是否完善,直接影响到项目的成功与否,在基础资质完善方面主要分为两个方面,一是企业资质的

完善,如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各项强制性认证。二是项目资质的完善,如专利、软件著作权登记证的申请、科技成果鉴定、产品检测报告、技术查新报告等。 企业基础资质的完善是企业综合实力和技术先进水平的集中体现,是项目申报成功的有力保障。 三、“资金申请报告”的编制 项目选择固然重要,但申请材料的书写也是项目申报能否成功的重要环节。申请人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填写申请书,要求格式规范、条理清晰、脉络分明,让阅读者一目了然。只有合理的、科学的、针对性强的、要点突出的资金申请报告才能为项目申报成功加上一个重重的砝码。国家各类科技计划、资金的扶持重点各不相同,建议由资深项目申报专家参与编写。 四、省级申报工作 资金申报一般按逐级申报的原则,只有先通过县、市、省主管部门的评审、

最后项目推荐到国家主管部委,每个环节都非常重要缺一不可,必须确保每个环节的顺利通过最终才会有可能获得国家的扶持资金。 五、中心的专家优势 以上四个环节已确保企业申报的项目由地方申报到了中央,但还差最后一个环节,也是最重要的一个环节就是要通过中央各部委相关专家的审定,中心拥有一批科技专家、金融专家、法律专家丰富的专业技术和申报经验,精通政策法规,资深的专家群体和高级顾问,多重审核,层层把关,有效避免关键性失误,最终确保项目高成功率。 企业如何确定申报的项目 掌握科技计划的项目管理办法、项目指南等相关文件。 根据项目所处的研发、小试、中试、商品化、产业化等不同阶段选择申报合适的科技计划。项目应属于高新技术领域,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有些还需符合项目指南中支持的方向和范围。

02-化学类专利撰写模板地大讲解

填写说明:如申请发明或由代理机构申请实用新型,只需填写第四部分-说明书即可;如需知识产权与技术转移中心做实用新型电子申请,请将各个部分填写完整。 注:以下黑色部分为需要撰写的材料,红色部分为“交底撰写要求”,绿色部分为“参考样本”。 一、说明书摘要 本发明(实用新型)公开/涉及了一种XXX 简要写明发明(实用新型)的名称、技术方案的要点以及主要用途,尤其是写明发明内容 主要的技术特征,获得的有益效果。 注意:字数不超过300字。 示范性举例: “本发明涉及一种高岭土一步法制备3A 型沸石分子筛的方法,它包括如下步骤:1)高岭土的煅烧:将高岭土与KCl 按质量比为 1 :(0.2 ~ 0.6)的比例混合均匀后,在550 ~700℃煅烧3 ~ 5小时,得前驱体混合物;2)3A 分子筛的制备:按照前驱体混合物与NaOH 水溶液的比例为(15 ~30g):100mL,将前驱体混合物与NaOH 水溶液混合均匀,升温至60 ~80℃,强力搅拌作用下陈化4 ~ 6 小时;再升温到90 ~ 100℃、中速搅拌3 ~ 5小时,得混合物;将溶液中所得固体产物过滤、干燥后,获得3A 沸石分子筛。本发明工艺简单、煅烧温度低,制备的3A 型沸石分子筛的钾交换率高。” 二、摘要附图 指定一幅最能从整体上反映本发明的图。

三、权利要求书 1、一种(主题名称),其特征在于:(其特征是:)。 (独立权利要求:前序部分+特征部分,前序部分=本发明主题名称+与现有(或接近)技术共有的必要技术特征【必要:是指缺少了就不能够解决技术问题】,特征部分=区别于现有现有技术的必要特征)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主题名称),其特征在于:。 (从属权利要求:引用部分+特征部分,对引用的权利要求作进一步要求)权利要求书由一组权利要求(权项)组成,一份权利要求书至少有一项权利要求,权利要求中所描述技术特征的总和是该发明的技术方案。 示范性举例: “1. 高岭土一步法制备3A 型沸石分子筛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它包括如下步骤: 1)高岭土的煅烧:将高岭土与KCl 按质量比为1 :(0.2 ~ 0.6) 的比例混合均匀后,在550 ~ 700℃煅烧3 ~ 5 小时,得到前驱体混合物; 2)3A 分子筛的制备:按照前驱体混合物与NaOH 水溶液的比例为(15 ~ 30g):100mL,将前驱体混合物与NaOH 水溶液混合均匀,升温至60 ~ 80℃,强力搅拌作用下陈化4 ~6 小时;再升温到90 ~ 100℃、中速搅拌3 ~ 5 小时,将溶液中所得固体产物过滤、干燥后,获得3A 沸石分子筛; 所述高岭土为取自当阳地区的高岭土,该高岭土成份中Al2O3 的质量百分含量为34.73%、SiO2 的质量百分含量为37.57%、Fe2O3 的质量百分含量为 3.22%、TiO2 的质量百分含量为2.99%,白度=41,平均粒径=10 微米。 2. 根据权利要求1 所述的高岭土一步法制备3A 型沸石分子筛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NaOH 水溶液的浓度为2 ~ 5mol/L。 3. 根据权利要求1 所述的高岭土一步法制备3A 型沸石分子筛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强力搅拌为大于600 转/ 分钟,中速搅拌为300 ~ 600 转/ 分钟。 4. 根据权利要求1 所述的高岭土一步法制备3A 型沸石分子筛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干燥为90 ~ 100℃干燥2 ~ 4 小时。”

撰写专利的格式及要求

权利要求书 第1/n页 1、一种……,包括……其特征…..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其特征在于,所诉。。。。。 3、根据权利要求N所述。。。。,其特征在于,所述。。。。。。 (1)在理解发明和实用新型的基础上,找出其主要技术特征,弄清各技术特征之间的关系及其所起的作用; (2)根据检索和调研到的现有技术, 确定与本发明或实用新型最接近的对比文件; (3)根据最接近的对比文件,进一步确定本发明或实用新型所解决的技术问题,列出本发明或实用新型为解决该技术问题所必须包括的全部必要技术征; 4)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作比较,将它们共同的必要技术特征写入独立权利要 求的前序部分,本发明或实用新型区别于最接近现有技术的必要技术特征写入特征部 分,从而完成独立权利要求的撰写; (5)对其它附加技术特征进行分析,利用那些对申请创造性会起作用的附加技术特征写成相应的从属权利要求。 撰写时应注意的两个问题 (1)尽量撰写出一个保护范围较宽的独立权利要求,撰写时不要局限于发明或实

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应尽可能采取概括性描述来表达技术特征。 权利要求书 第2/n页 (2)为增加专利申请取得专利的可能性和在批准专利后更有利于维护专利权,应针对不同的具体实施方式撰写从属权利要求,层层设防。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具体涉及(讲)0 0 0 0 背景技术: 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理解、检索、审查有用的背景技术;有可能的并引证反映这些背景技术的文件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写明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以及解决其技术问题采用的技术方案,并对照现有技术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技术中存在的问题和缺点实事求是地说明要解决的技术 问题,公开每个要解决的技术问题的技术解决方案 上述。。。 上述。00

专利撰写文件要点

专利申请文件撰写要点 第一部分:专利申请文件撰写 (发明/实用新型,下文统称发明) l 申请文件:一项发明创造要获得专利保护,就要向国家授权的专利局提出自己的要求,其具体方式就是提出一份专利申请。申请人在申请专利时,必须向专利局提交的书面形式的文件(现阶段) 法26条1款和细则39有明确的规定。包括: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权利要求书 (优先权声明,请求书为程序性文件,与今天主题无关) l 申请文件的作用: 1) 启动审批程序:申请文件完备,受理通知书获得申请日,开始审查流程 (法26.1 细则39)(同时也确定了保护的起点。) 2) 公开发明内容:获得专利保护的先决条件决定了本作用。 (法26条3款)说明书:清楚完整地描述发明,使普通技术人员能够理解和实施。 (前半部分是要求,后半部分是解释) 3) 阐明所要求保护的范围:申请人利益的具体表达和体现,是申请专利的目的,理应有此作用。具体要求 (法26.4,申请人要求那方面享有权利,就必须要公开出来;不公开不得权利) 4) 审查的原始依据:(法33)修改是有限的,为公正地划分公众与申请人的利益,专利性判断的时间点。 5) 判断侵权的依据:(法26.4,法56)授权以后,维护专利权人利益的凭据,——保护范围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解释。 结论:*专利申请文件是一种法律文件,不同于科技论文和报告。了解其作用,有助于理解专利申请文件的特点,在撰写过程中掌握原则,抓住重点,提高撰写质量。 撰写专利申请文件,是代理工作的第一步,是后续工作的基础。 一.撰写过程中,考虑问题的基点:(首先要统一的观点)

(1)首先要区分两类发明创造:(属于法5条,25条的情况除外) 发明和实用新型两者客体不同(《细则》2 ),实用新型不包括方法(注重特定特征),化学产品(特定特征为分子结构,组分) * 但是撰写要求一致,本课中将统称发明。 例如:一种服装,其特征是服装成型以后,按一定步骤(方法)形成图案。 药品,应该是典型的生物或化学产品,但是药品外形的改进可以保护。 当然与组分有关的剂型改进,如缓释剂型等,不保护。 所以可见,无论形式如何,要视其改进的实质内容是否为方法或者配方,而确定是否属实用新型保护之列。以免出现申请的种类的差错。 (2)按照技术方案性质分为: 物的技术方案,物质,物品,工具,装置,设备* 活动的技术方案,制造方法,测量方法,使用方法,通讯方法 性质不同,撰写方式不同: 物组成+结构关系 活动工艺过程、操作条件、步骤或者流程等特征来描述。 * 其中物的权利要求中有一种特殊情况:用活动的特征限定物的技术方案。 1) 例如:有时对设备硬件的改进,会伴随有其工作方式,或工作程序的改变,且如果不对其工作方式或程序进行说明,很难将其设备的技术方案表达清楚。 2) 又如:一些产品,特别是化学产品,仅仅用组分或结构式不能清楚的限定时,可以用制备方法加以描述。(化学类撰写案例课程,将会有详细介绍) (2)所属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指南》第II部分第四章2.2) 假想的人,是当时技术水平的标志(平均知识水平/中等技术水准);非特定一类人 基本特征:知晓所属技术领域已往(申请日或优先权日,与时俱进)的一般知识,具有常规操作能力,了解一个技术人员应该熟悉的邻近领域的基本知识。仅具备认识已往知识的能力,而无预见未来的能力(无创造能力:只能重复,在现已有的成果,或者所做的改变都是众所周知的,广泛采用的手段)(本概念体现了专利性判断,相对性的实质:时间相对,尺度中

专利申请的注意事项

专利申请的注意事项 随着国家对知识产权越来越重视,国内企业对专利在提升核心竞争力方面的作用有了进一步的认知,各大企业纷纷加强专利相关工作,专利申请量也逐步增加。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统计显示,我国超过70%的专利申请是通过专利代理人来完成的。但是在专利代理过程中一件专利文件的价值并不只取决于撰写好坏,专利申请也是门技术活儿!那么在专利申请注意事项是那些呢?以下就是专利申请注意事项所需材料: 请求书、说明书、摘要、权利要求书、单位或个人证明相关文件 一、专利申请前置准备 1、应进行专利文献检索查新,以判断发明创造是否符合专利三性的基本条件。这时对专利三性的判定仅仅是初步的,检索以尽量减少专利申请的盲目性、增加专利授权的把握性和授权后的法律稳定性,另一个目的是便于找到现有对比技术,以便更准确地撰写权利要求书和确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2、需要对竞争对手的技术经济发展动态及其专利策略作进一步分析,并检查本申请是否符合本方产品及技术经济的发展战略及专利战略。 3、做好相关技术保密工作,委托专业专利代理机构代理。 二、专利申请不能过早,发明创造尚未基本完成就过早申请,技术公开后可能产生几种不利后果: 1、技术内容未充分公开,尚不能实施,被专利局驳回,不能授。

2、被驳回的未成熟的专利申请可能给他人以启迪,如他人迅速改进,抢先申请,自己种的桃子反被他人摘走。 3、可能造成专利的保护不严密、不完整,从而为他人提供改进、扩展和申请新专利的机会。 申请也不能过迟,如果发明创造本已经基本完成,但总认为不完善,又是测试、又是细节改进,结果耽误了申请时机,被后来者抢先申请了则不像失之过早一样会有再申请补救的机会;失之过迟就无法挽回了。 三、抢先申请、捷足先登 我国专利授予最先申请的人,先发明受制于先申请,所以专利申请日至关重要! 建议专利申请还是委托专业知识产权机构代理,他们的专业性能够让你快速拿到专利证书,避免因专利申请的专业问题而错失良机。与其自己申请费时费力面临失败,不如找专业知识产权机构代理快速成功。

答复审查员意见通知书格式

尊敬的审查员: 本答复意见是关于专利申请号CN××,审查员第一次答复意见通知书做出的具体答复。申请人认真阅读了审查意见通知书,同意审查员的意见,对申请文件进行了修改并陈述意见如下: 说明:同意与否要经过对比文件的分析,切记也有可能审查员给出的对比文件不符合抵触申请情况,抵触申请不能用来评价创造性,一定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如果不同意,直接说明不同意,而后剔除第一部分,不过这种情况很难存在。 如果对比文件不能采纳,在这部分要增加说明情况,为什么不对。 一、修改说明 (1)修改了权利要求1,引入了技术特征,把原权利要求1的技术特征作为新权利要求的前序部分,把引入的技术特征作为特征部分。使该修改的权利要求符合第二十二条关于新颖性和创造性的规定。该在修改的依据来源于说明书第四页倒数第一行。 说明:有可能是从属权利要求上升,比如权利要求2上升,也有可能是全部权利要求确实无创造性,得从说明书根据对比文件对比找到有创造性的技术特征补充到独立权利要求。 (2)修改了从属权利要求.... 引用部分,只引用权利要求,克服了审查员在通知书指出的该权利要求不清楚的情况,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八条的规定。 (3)修改了从属权利要求4的主题名称,使其与引用的权利要求的主题名称一致。 除此之外,对说明书进行了适应性修改,由于上述修改未超出发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因此,符合专利法三十三条修改的规定,申请人认为这样的修改是允许的。 说明:还有可能标记,部件不准确,出现不确定性用语等情况。 答题时,修改说明一定要有! 还要注意审题:新审查指南规定答复审查意见时不允许加新的独立权利要求和从属权利要求,但是在考试中,如果考题有说明,如有必要可以增加权利要求,有必要的就写,因为有分值的!!! 二、新颖性论述 审查员的意见是……. 针对审查意见,申请人通过在独立权利要求1中增加对比文件1和2均未公开的技术特征….,使得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具备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新颖性。

如何写化学领域专利概要.

化学领域专利文件的撰写 一. 化学发明专利申请文件总的要求和特点 化学领域的发明,内容既复杂又十分广泛,在文件撰写和审批程序上均有一些特殊的要求,为了写好化学领域专利申请文件,包括说明书、权利要求书等,首先应该对其所起的作用和有关问题有一个整体的认识。 1. 说明书的作用:说明书在专利申请审批程序以及以后的保护程序中,主要有三种作用:(a)充分公开申请的发明内容,使所属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施。(法26.3),完整、清楚,充分公开;(b)公开足够的技术情报,支持权利要求保护的范围。(法26.4)如,家化集团配方例,(c)作为审批程序中的修改依据和诉讼时解释权利要求范围的辅助手段。 2. 说明书撰写中经常出现的问题: (a)公开不充分:主要有两种情况,其一,技术方案的描述不完整,过于简单,只公开了必要特征的一部分内容,其余的作为“技术诀窍”,不公开,如……;其二,对所用到的原料等采用代号或者商品名称,不公开其……,或者采用一些本领域一般技术人员无法直接知晓的名称,如“H酸、J酸”等。如此,将不能满足(法26.3)的要求。 (b)背景技术不准确: (c)目的不明确: (d)实施例数量太少:就一个化工过程而言,所涉及的工艺参数和影响因素不仅很多,而且相互交叉。由于化学领域属于试验性较强的科学领域,影响发明结果的因素是多方面的,有的甚至至今未知,……,因此,在文件撰写过程中,要重视实施例的撰写。 (d)效果描述不充分:没有令人信服的试验数据和试验方法,只有断言。 **************** 3. 权利要求书的作用:(法56); 4. 权利要求书经常出现的问题: 4--(1)独立权利要求概括过宽,本意是为了扩大发明人的权利范围,但是权利

撰写专利申请书注意事项

撰写专利申请书注意事 项 Document number:WTWYT-WYWY-BTGTT-YTTYU-2018GT

如何撰写专利申请书 有关专利的基本知识内容 1.什么是专利 专利是专利权的简称。 它是指一项发明创造,即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专利申请,经依法审查合格后,向专利申请人授予的在规定的时间内对该项发明创造享有的专有权。 专利有哪些种类 1.发明专利: 发明专利的技术含量最高,发明人所花费的创造性劳动最多。新产品及制造方法、使用方法都可申请发明专利。发明专利的保护期为20年。 2.实用新型专利: 只要有一些技术改进就可以申请实用新型专利,要注意的是,只有涉及产品构造、形状或其结合时,才可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实用新型专利保护期限为10年。 3.外观设计: 只要涉及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富有美感,并使用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就可以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外观设计专利保护期限为10年。 专利有哪些特征 1.独占性 拥有专利可以独占市场,没有专利权人的允许,任何人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的制造、使用、销售、许诺销售、进口该专利产品或依照其专利方法生产该产品。 2.时间性 发明成果只在专利保护期内受到法律保护,失效专利包括期限届满或专利权放弃、不交年费而中途丧失,任何人都可无偿使用。 3.地域性 一项发明在哪个国家获得专利,就在那个国家受到法律保护,外国专利在中国不受保护,同样中国专利在外国也不受保护。 什么是职务发明和非职务发明 如果一项技术成果是由单位承担完成或利用单位物质条件完成的,那就是职务发明。 职务发明的专利权归单位所有。

审查意见通知书的答复(部分)

第三节审查意见通知书的答复 在实质审查过程中,对于绝大多数发明专利申请,审查员都要采用审查意见通知书的方式将实质审查意见告知申请人.如果专利代理人和申请人能针对审查意见通知书撰写出令人信服的意见陈述书,并修改出合格的申请文件,则申请就有可能在较短的时间内被授权,大大缩短了实质常查程序;相反,提交的意见陈述书未对审查意见通知书作出满意的答复,就势必加长实质审查程序,甚至会使有可能取得专利的申请导致驳回的结果。因此,知何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是专利代理人的一项基本功,对于专利代理人和申请人来说应当通过实践积累经验。加以提高。 一、审查意见通知书简介 实质审查意见通知书分为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和中间通知书。 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是审查员经过实质审查后首次发出的通知书,除了极少数可直接授予专利权的发明专利申请外,专利局都必须发出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通常对于有授权前景的发明专利中请,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在全面审查基础上指出专利申请文件存在的

所有缺陷;而对于无授权前景的专利申请,第一次审查意见陈述书将充分论述该专牙」中请不能授予专利授权的理由。由此可知,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通常在审查意见通知书中最重要且内容最多。中问通知书是针对申请人的意见陈述书及新修改的专利申清文件所作的进一步实质审查后发出的,往往是对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的补充,由中间通知书可以更清楚地得知该专矛门申请的前景。 审查意见通知书由专用表格(通常又称作通知书扉页)和审查意见通知书正文两部分组成.在专用表格中给出实质审查所依据的文本、引用的对比文件、对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的结论性意见、实质审查的倾向性结论意见、答复期限等,其中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的专用表格中还给出专利申请的基本情况,如有无优先权要求、有无主动修改等。在通知书正文部分主要指出权利要求书和、或说明书的实质性缺陷,有授权前景时还指出专利申请文件所存在的其他问题,必要时还给出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建议。 按照审查意见通知书对申请文件的总体倾向性意见来看。可分为三大类。第一类是专利申请文件仅存在形式缺陷,这类专利申请明显有授权前景,通常只要按审查意见通知书对权利要求书和/或说明书进行修改就可授予专利权,以下简称肯定性结论意见.第二类是专利申请存在着不可克服的实质性缺陷,这类专利申请无授权前景,如果意见陈述书没有足够理由来改变审查员的观点,该专利中请将被

专利撰写注意事项

说明书摘要 1、数字要加括号。 2、文字不超过300字(包括标点)。 3、注意标点符号,尤其是分号和句号。 4、摘要不需写出全部内容,但需写出有益效果,一般为独权+有益效果。 5、字母用大写字母“U型钢筋”。 6、名称不能用“……体系”。 7、在所有部分中,名称符号要一致。 8、同一材料布置在分层的不同位置也需分开写。 9、文件名必须与实用新型题目相一致。 10、注意页眉的文字。 11、整段只用两个句号,描述完方案写一个句号(或分号),其他部分用逗号。 权利要求 1、数字要加括号。 2、权利要求书中的数字不用刻意加粗,和正文字体一致即可。 3、注意标点符号,尤其是分号和句号。 4、从属权利要求只能引用独立权利要求的主体。

5、字母用大写字母“U型钢筋”。 6、在所有部分中,名称符号要一致。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这里记得用“根据”。 8、效果类限制不要放置权利要求书里。 9、同一材料布置在分层的不同位置也需分开写。 说明书 1、数字不加括号。 2、技术领域的问题,比如:本实用新型涉及建筑领域或建筑施工领域,尤其/特别涉及一种……的结构等,技术领域的撰写根据所参考的专利文献的撰写方法和方式来写。 3、注意标点符号,尤其是分号和句号。 4、字母用大写字母“U型钢筋”。 5、在所有部分中,名称符号要一致。

6、同一材料布置在分层的不同位置也需分开写。 7、背景技术针对现有技术中存在的不足或新发明的优点,下面的新发明必须给出解决方案。 附图及附图说明 1、数字不加括号。 2、将附图中的数字表示的具体名称写出来,附图标记中数字要与附图中相对应,附图中数字与说明书中相关描述相对应。 3、附图中不允许出现文字,用附图标记或附图标记名称表达,附图不需按实际尺寸画出,但要根据实际的对比效果表示。 4、附图中图名“图1”、“图2”等采用撰写文件中字体形式撰写,摘要附图中不用出现图名名称如“图1”。 5、附图标记名称避免最后一个文字为数字,如“预留孔2”,附图标记尽量用文字描述,如“第一”、“第二”等。 6、附图说明中一次性将所有附图名称描述完,在描述所述附图中的附图标记名称,所述附图名称中不加其他不必要的描述。 7、附图中的数字大小和图形大小相协调,避免出现数字大而图形小不美观。 8、字母用大写字母“U型钢筋”。 9、附图中标记指代清楚。 10、在所有部分中,名称符号要一致。 11、在写附图名字时,图1和图2要分开两段写。 12、说明书中提到的在附图中都应该显示出来。 13、图折断的地方必须加上折断符号。

如何有效答复发明专利审查意见通知书

如何有效答复发明专利审 查意见通知书 Revised by Jack on December 14,2020

如何有效答复发明专利审查意见通知书 在发明专利申请过程中,审查员将根据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文件对专利申请文件进行初步审查和实质审查,其目的主要是审查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文件是否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在发现存在可以补正的缺陷时,审查员通知申请人以补正的方式消除缺陷,使其符合公布的条件;在发现存在不可克服的缺陷时,审查员作出审查意见书,指明缺陷的性质,并通过驳回的方式尽早结束审批程序,另外还要确定发明专利申请是否应当授予专利权,特别是确定其是否符合专利法有关“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的规定。在这个必经过程中,申请人可能会多次收到审查意见书,对审查意见书的答复将直接影响到专利申请的过程及结果。为了使申请人早日顺利取得发明专利权,在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时应注意的以下几个问题: 先看一个例子:在申请号为xxxxxxxxxxxx的专利申请审查过程中,审查员在一通中指出权利要求1中所述的步骤存在不清楚的问题。申请人在一通答复时,在说明书中添加了一些说明性的文字,而这些并不能从原始文件中直接推导出来,因此导致修改超出范围,不符合专利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在二通中,审查员指出超范围的问题,要求申请人删除超出范围的内容。结果,在答复二通时,申请人仅仅在意见陈述书中说明将所修改的一部分说明书内容还原为原说明书内容,而未提交替换页。审查员只有发了三通,发明人的申请才最终得以授权。 我们来分析一下本案审查过程中都存在哪些问题:首先是,申请人在一通中没有更好地理解审查员的意图。审查员指出权利要求中存在不清楚的问题,申请人只要针对问题所在修改权利要求很容易就可以克服该缺陷,而申请人却以为是说明书中描述不清楚,因此对说明书作了进一步的修改和解释,而未对权利要求进行修改。因而不仅没有克服权利要求的缺陷,致使修改超范围。 在二通答复中,申请人虽然认为应该删除超出范围的内容,却没有提交替换页,而只是将说明书内容还原为原说明书内容。而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五十二条的规定,除审查员依职权修改明显错误的情况外,不论采用什么方式提出修改意见,都必须以申请人正式提交的书面修改文件为依据。只在意见陈述中说明是不行的。 从上面例子中我们可以看到,在答复审查意见陈述和修改时会时常出现一些问题,了解在答复审查意见的注意事项十分必要。 第一,针对《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问题的答复:该问题主要包括权利要求概括范围过宽、说明书中没有记载、与说明书中记载的不一致。 对于概括范围过宽的问题,往往出现在说明书中只有一个实施实例,而在权利要求中却使用上位、功能性或概括性的语言概括了一个比较宽的保护范围。如果申请人能够提出证据,说明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说明书给出情报的基础上,能够容易地将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扩展到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也是可以的。否则就不会被审查员接受。 对于说明书中没有记载以及与说明书不一致的情况,在产品权利要求中尤其容易出现这样的问题,经常是权利要求中的一个部件在说明书中没有记载或者权利要求中是一个部件而说明书中是多个部件,或者权利要求中是两个部件而说明书中只有一个部件与之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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