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现死链接常见原因及处理办法

出现死链接常见原因及处理办法
出现死链接常见原因及处理办法

出现死链接常见原因及处理办法“内容为王,外链为皇”是这在SEO圈里的一个定律,那么我们怎样才能写出优质高效的原创文章呢,而且对于不同类型的网站,我们又怎样做出SEO的方向呢?我们带着这两点往下看,我们要根据我们自身的情况来调整我们的优化的方向,好比:我是是企业站,做企业站最大的一个瓶颈就是没有大量的内容为网站做填充,那我们的优化重心要建立在做好优秀的外部链接上。由于做外部链接是SEO方案的重心,所以我们在没有大量内容的条件下更要做好高质量外链。由于链接可以直接影响到枢纽词的排名及网站收入。假如是资讯类的网站,那我们优化的重心要放到内容上面,用高质量的内容来吸引客户,留住客户。获得搜索引擎的亲睐。所以我们要根据网站的性质来决定我们的优化重心。对于资讯类网站来说,外部链接固然可以导入很大的权重,但“内容为王”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内容就是“干货”实其实在的东西,是可以知足用户需求的东西。所以,对于资讯类的网站把精心放到内容的丰硕及长尾的优化上面更为重要。今天我就为大家分享打造高权重网站的第一件宝贝:网站内容。但怎样的内容才能打造出高权重的网站呢:

一、微博加V,官方认证以后发布的内容就有权势巨子性,一个品牌,只要专家给出反面信息,那这个品牌也将迎命悬一线,固然有些夸张,但说明了一个题目,专家就代表

了权势巨子,公信度比较高。所以我们的网站内容要有好的权势巨子度,但一个网站要做好权势巨子度是很难的,由于这个需要时间的不断积累,由于这不比GOV的或者教育机构类的网站,生成就是“官二代”或者“富二代”,有上风。那是不是就什么都做不了呢?这里我可提供一点经验:好比说我们是做教育业的,那我们的网站内容里需要的地方就可以引用好比:教育部官方的一些内容,用户看到后会感觉我们的内容是基于教育部权势巨子内容的,所以我们网站的权势巨子度也相应进步了(我们提倡原创,但是有良多权势巨子性的内容是不可原创的,这样事得其反。)二、网站内容原创是做好一个网站的基础,只有大最的原创优质内容填充网站,才能给网站带来高权重。现在搜索引擎越来越智慧,对网站的内容先收录,然后经由一段时间的考察期,通过则留存,通不外则删除,这也是网为收录为什么不不乱的原因。假如删除数目少的话对网站的影响还不是很大,假如一次删除大量收录,那对网站来说是一次大屠杀。网站轻则进入沙盒,重者受到惩罚。内容原创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只有站长长时间的坚持才能完成这项任务。假如有一个网络编纂团队,那对于网站来说绝对给力。

三、可靠度也是我们常说的一个口碑的题目,实在做到这一点相对其它两点来说简朴一些。宗旨就是我们网站所提供的内容都是真实有效的,在发布文章的时候要站在用户的

角度考虑用户看到这篇文章会是什么感觉。能给用户带来什么。只要掌握住这条宗旨,我相信我们网站的内容可靠度就会很不错。另外我们在转载别人内容的时候最好注明文章出处,由于从这个小细节用户就可以感觉到转载这篇文章的人可性,而用户会把这个可性度转到你的网站。

出现死链接常见原因如下:

1.某个文件或网页移动了位置,导致指向它的链接变成死链接。

2.动态链接在数据库不再支持的条件下,变成死链接。

3.网页内容更新并换成其他的链接,原来的链接变成死链接。

4.网站服务器设置错误。

如何处理死链接:

使用301重定向,把有规律性的死链接全面重定向到新的有效页面的链接上。

上传网站程序前先用相关的工具进行一次完整的页面链接有效性查询,其中DW就可以对网站程序进行一个浏览器在线检查代码是否存在错误。

解决网站程序方面的错误,处理好各个页面之间的链接有效性。

使用robots.txt屏蔽一些数量少,没规律的死链接,这点主要针对搜索引挚进行的。

提高网站管理人员的意识,定期使用网站死链接检测工具,来查询网站是否存在死链接。

及时制作404错误页面,把网站中的死链接加以引导自动或手动返回到正常页面正确处理死链接对SEO优化的意义:

假设你某个网页没有变成死链接之前这个页面在搜索引擎有着良好的排名。但是由于SEO工作的疏忽,页面变成死链接之后,这个页面的关键词排名就会迅速消失。

劳动纠纷处理办法企业版

劳动纠纷处理办法1. 目的 为及时、有效处理进入仲裁、诉讼的劳动纠纷,减少因劳动纠纷而带来的不良社会影响,降低劳动纠纷处理成本,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以下合称“公司”)全体员工因劳动关系产生的劳动争议。 3. 处理原则 以客观事实作为处理劳动纠纷的出发点,合法、公正、及时、高效地处理劳动纠纷。 3. 职责 人力资源部负责对纠纷原因进行调查研究,了解情况,掌握材料,并最终决定案件处理方式。 法务部提供法律分析,建议,并作为仲裁、诉讼的第一代理人,代为收受法律文书,提交诉讼材料等。 争议员工所在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 为便于应对及时,简化处理沟通过程,人力资源部与法务部各自指定一名直接对接人员并及时通知对方。 4.定义 本办法所称劳动纠纷仅指公司作为被申请人的劳动争议案件。 具体指因如下原因产生的争议: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5. 劳动纠纷的提出 人力资源部接到仲裁庭的仲裁通知后应在当日内通知并将全部相关文件转交给法务部指定人员。如当日内无法转交原件的,应先以扫描件或拍照等方式提交。 法务部指定人员应在接到通知后的24小时内,理清申请人的请求、事实与理由,做出初步判断,并通知人力资源部指定人员在96小时内就案件事实做出

说明,表明公司立场,并提交相应的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考勤记录、工资发放证明、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离职证明、辞职信,其他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和能支持公司主张、反驳对方提出的仲裁申请的证据)。证据材料以复印件/扫描件形式提交并提示原件信息以备查。 法务部在接到人力资源部的反馈信息后,于48小时内给出案件的初步评估意见,人力资源部依据法务部的评估意见,于24小时内做出和解、调解或应诉的决定。 法务部在接到人力资源部的应诉通知后或者人力资源部未能于指定日期前给予法务部“确定不应诉”的回复的,法务部将依据已掌握的证据材料于指定期限届满之前向仲裁庭提交应诉材料。 法务部仅依据已收到的证据材料准备应诉答辩。 6 和解 对于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仅只是因为员工理解错误或公司人员操作失误等因素造成,双方容易达成谅解的,以和解为原则。 人力资源部在做出和解决定后,应当及时通知法务部,以便法务部及时与仲裁庭沟通。 和解谈判由人力资源部主导,法务部予以协助,最终和解方案由人力资源部确定。 7调解 如法务评估认为公司管理规范及证据留存方面存在严重不足,容易陷于不利局面的,应以调解为原则。 开庭审理前,开庭审理时及开庭审理后裁决作出前均可调解,人力资源部结合法务部沟通的案件进展和情况及时作出调解决定。 调解方案由人力资源部协调各部门意见后最终确定(法务部依需要协助提供分析参考意见)。如人力资源部未出具书面调解方案,法务将继续应诉答辩。 调解协议应在仲裁庭的主持下达成,并尽量申请仲裁庭当庭出具调解书,以便当场签署。 8 仲裁 如法务部没有接到人力资源部关于和解或调解的书面通知,则法务予以应诉,人力资源部应指定至少一名人事协助出庭,其它部门若有。

查找会计错账的四个方法-出纳实务,如何做出纳

会计实务优秀获奖文档首发! 查找会计错账的四个方法-出纳实务,如何做出纳 差数法是指按照错账的差数来查找错账的方法。例如,在记账过程中只登记了经济业务的借方或者贷方,漏记了另一方,从而形成试算平衡中借方合计数与贷方合计数不相等。如果借方金额遗漏,就会使该金额在贷方超出。如果贷方金额遗漏,则会使该金额在借方超出。对于这样的差错,可由会计人员通过回忆和与相关金额的记账核对来查找。 尾数法是指对于发生的只有角、分的差错,可以只检查小数部分,这样可以提高查找错误的效率。 除2法是指用差数除以2来查找错账的方法。若记账时将借方金额错计入贷方(或者相反)时,出现错账的差数就会表现为错误的2倍,因此将此差数用2去除,得出的商就应该是反向的正确金额。例如,应计入固定资产科目借方的5000元误计入贷方,则该科目的期末余额将小于总分类科目期末余额10000元,被2除的商5000元即为借贷方向反向的金额。同理,如果借方总额大于贷方800元,即应查找有无400元的贷方金额误计入借方。 除9法是指用差数除以9来查找错数的方法,适用于以下两种情况。第一,将数字写大。例如将30写成300,错误数字大于正确数字9倍。查找的方法是:用差数除以9得出的商为正确的数字,商乘以10后所得的积为错误数字。上例差数270(300-30)除以9以后,所得的商30为正确数字,30乘以10等于300为错误数字。第二,将数字写小。例如将500写成50,错误数字小于正确数字9倍。查找的方法是:以差数除以9得出的商即为写错的数字,商乘以10即为正确的数字。上例差数450(500-50)除以9,商50即为错数,扩大10倍后即可得出正确的数字500。

国家电网公司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办法

规章制度编号:国网(法/2)440-2014 国家电网公司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律纠纷案件管理,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央企业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分部)及所属各级单位(含全资、控股单位)的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工作。 公司代管单位及有关集体企业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法律纠纷案件(以下简称“案件”),是指当事人一方为公司各级单位的诉讼案件、仲裁案件、行政案件、协助调查(执行)案件等。 第四条案件管理应当遵循“集中管控、分级负责”的原则。 (一)集中管控原则,即公司总部、省公司级单位对本单位案件管理工作实行统一管控; (二)分级负责原则,即各级单位实行案发单位负责制,按照本办法规定的职责和权限处理本单位案件,并确保案件处理效果。

第五条公司实行典型案例分析制度。各级单位应对一定时期发生的典型案例的发案原因、发案趋势、法律问题、处理结果进行分析研讨,提出应对策略和管理建议。 第六条公司实行案件年度分析报告制度。省公司级单位应于每年年底前,将本年度案件情况分析及管理工作书面报告公司总部。书面报告中的案件数据应与案件信息系统数据保持一致。 第七条各级单位应当使用“经济法律管理业务应用——案件管理模块”平台(以下简称“案件信息系统”)进行案件信息录入、报送与审查、统计分析、典型案例发布等。 县公司级单位及其所属单位作为涉案单位的,其案件信息由地市公司级单位统一录入、报送。 各级单位案件信息系统使用人员名单和权限应报请省 公司级单位案件管理部门同意,并由国网法律部确认、授权。 第八条各级单位案件管理部门人员、涉案部门、相关业务部门人员、委托代理人及其他人员应遵守公司保密规定,不得擅自对外披露案件信息。 如因对外宣传需要披露信息的,按照公司宣传管理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九条各级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是本单

(完整版)劳动纠纷处理办法(企业版)

劳动纠纷处理办法 1. 目的 为及时、有效处理进入仲裁、诉讼的劳动纠纷,减少因劳动纠纷而带来的不良社会影响,降低劳动纠纷处理成本,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以下合称“公司”)全体员工因劳动关系产生的劳动争议。 3. 处理原则 以客观事实作为处理劳动纠纷的出发点,合法、公正、及时、高效地处理劳动纠纷。 3. 职责 3.1 人力资源部负责对纠纷原因进行调查研究,了解情况,掌握材料,并最终决定案件处理方式。 3.2法务部提供法律分析,建议,并作为仲裁、诉讼的第一代理人,代为收受法律文书,提交诉讼材料等。 3.3争议员工所在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 3.4 为便于应对及时,简化处理沟通过程,人力资源部与法务部各自指定一名直接对接人员并及时通知对方。 4.定义 本办法所称劳动纠纷仅指公司作为被申请人的劳动争议案件。 具体指因如下原因产生的争议: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5. 劳动纠纷的提出 5.1人力资源部接到仲裁庭的仲裁通知后应在当日内通知并将全部相关文件转交给法务部指定人员。如当日内无法转交原件的,应先以扫描件或拍照等方式提交。 5.2 法务部指定人员应在接到通知后的24小时内,理清申请人的请求、事实与理由,做出初步判断,并通知人力资源部指定人员在96小时内就案件事实做出说明,表明公司立场,并提交相应的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考勤记

解决劳务纠纷的合同内方法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解决劳务纠纷的合同内方法 篇一:劳务纠纷参考资料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区别 一.主体不同 劳务合同的主体可以双方都是单位,也可以双方都是自然人,还可以一方是单位,另一方的自然人;而劳动合同的主体是确定的,只能是接受劳动的一方为单位,提供劳动的一方是自然人。劳务合同提供劳动一方主体的多样性与劳动合同提供劳动一方主体的多样性与劳动合同提供劳动一方只能是自然人有重大区别。 二.双方当事人关系不同 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在劳动关系确立后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须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双方之间具有领导与被领导、支配与被支配的隶属关系;劳务合同的一方无须成为另一方成员即可为需方提供劳动,双方之间的地位自始至终是平等的。 三.承担劳动风险责任的主体不同

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由于在劳动关系确立后具有隶 属关系,劳动者必须服从用人单位的组织、支配,因此在提供劳动过程中的风险责任须有用人单位承担;劳务合同提供劳动的一方有权自行支配劳动,因此劳动风险责任自行承担。 四.法律干预程度不同 因劳动合同支付的劳动报酬称为工资,具有按劳分配性质,工资除当事人自行约定数额外,其他如最低工资、工资支付方式等都要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劳务合同支付的劳动报酬称为劳务费,主要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价格及支付方式等,国际法律不过分干涉。 五.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方式不同 劳务合同属于民事合同的一种,受民法及合同法调整,故因劳务合同发生的争议由人民法院审理;而劳动合同纠纷属于劳动法调整,要求采用仲裁前置程序。 员工因无故旷工解决劳务时应注意的事项方法/步骤 一.先跟本人联系上,看是什么原因旷工,这是公司人 性化的体现之一,因为如果是一些特殊的情况,也可能确实无法请假,所以要想留住人才,也让其他人没什么证明和凭证可以抓,建议一定要及时地沟通,在沟通的时候,最好还保留通话记录等证据。 二.跟劳动者沟通一下,看劳动者是否还愿意留在单位,在沟通的时候,最重要的是了解劳动者的心理状态,是想继

会计错账处理方法之除九法【会计实务经验之谈】

从业二十年的老会计经验之谈,如果觉得有帮助请您打赏支持,谢谢! 会计错账处理方法之除九法【会计实务经验之谈】 在日常记账中常会发生前后两个数字颠倒、三个数字前后颠倒和数字移位。它们共同特点是错账差数一定是九的倍数和差数每个数字之和也是九的倍数,因此,这类情况均可应用“除九法”来查找。下面分三种情况来讲: 第一种情况是两数前后颠倒,除以上共同特点外还有其固有的特点,就是错账差数用九除得的商是错数前后两数之差,例举如下: 1.差数是9那么错数前后两数之差是1,如10、21、32、43、54、65、76、87、89及其各“倒数”。 2.差数是18/9=2,那么错数前后两数之差是2,如20、31、42、53、64、75、86、97及其各“倒数”。 3.差数是27/9=3,那么错数前后两数之差是3,如30、41、52、63、74、85、96及其各“倒数”。 4.差数是36/9=4,那么错数前后两数之差是4,如40、51、62、73、81、95及其各位“倒数”。 5.差数是45/9=5,那么错数前后两数之差是5,如50、61、72、83、94及其各位“倒数”。 6.差数是54/9=6,那么错数前后两数之差是6,如60、71、82、93及其各“倒数”。 7.差数是63/9=7,那么错数前后两数之差是7,如70、81、92及其各“倒数”。 8.差数是72/9=8,那么错数前后两数之差是8,如80、91及其各“倒数”。 9.差数是81/9=9,那么错数前后两数之差是9,如90及其各“倒数”。 (这里的“倒数”是指个位与十位前后颠倒的错数) 例如,将81误记18,则差数是63,以63/9=7,那么错数前后两数之差肯定是7,这样只要查70、81、92及其各“倒数”就是了。无需在与此无关的数字中去查找。 第二种情况是三个数字前后颠倒,它具有共同特点外也有其固定的特点,就是三位数前后颠倒的错账差数都是99的倍数,差数用99除得的商即是三位数中前后两数之差。例举如下: 1.三位数头与尾两数之差是1,那么数字颠倒后的差数是99,如100-001、221-122、334-433、445-544、655-556、766-667、889-988、998-899其的差数都是99。 2.三位数头与尾两数之差是2,那么数字颠倒后的差数则是99的一倍,即为198,如311-113、

医疗纠纷处理的现行法律依据

医疗纠纷处理的现行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与《侵权责任法》的比较 1、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 (一)医疗事故等级; (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三)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而《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只有构成医疗事故的,医院才承担赔偿责任。 而根据《侵权责任法》则是只要医院和患者存在诊疗关系、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并且医疗机构有过错,医疗机构就应该赔偿。 2、医疗事故鉴定。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是否构成医疗事故需要通过医学会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来确定,从而确定医疗机构是否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而根据《侵权责任法》,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的前提条件并不要求一定要构成医疗事故,所以就无需进行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

3、医疗损害赔偿范围及标准。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的规定中,不仅死亡赔偿金并没有列为赔偿项目,而且条例规定的范赔偿围比较窄、标准比较低。 很明显,构成医疗事故的都是医疗损害中比较严重的部分,但是死亡患者家属拿到的赔偿却比非医疗事故的医疗损害致死的情况少,这显然是违背法理,有失公平的。 而《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应当明确的是,《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作为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是下位法、旧法,而《侵权责任法》是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法律,是上位法、新法,根据上位法优于下位法、新法优于旧法的法律适用原则,对上述存在的冲突应该适用《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是一部行政法规,其中涉及到对造成医疗事故的责任人、医院的行政责任的追究,是以医疗事故的认定为标准的,故而对于《条例》中不与《侵权责任法》相抵触的内容,在没有新的法规或说明的情形下,继续适用。 《侵权责任法》对医疗侵权责任的规定 第五十四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劳动纠纷处理制度

劳动纠纷处理制度: 为了维护企业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的稳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1、加强施工现场的务工人员的规范管理,尽可能减少和杜绝劳动纠纷。深入了解务工人员的思想动态,及早发现纠纷的苗头和不稳定因素,把劳动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 2、做好劳动纠纷预防工作,建立完善务工人员的管理台帐,即:施工现场务工人员考勤表、工资发放表、务工人员情况登记表。 3、在施工现场醒目处位置张挂劳动纠纷投诉电话,告知接人姓名,确保投诉举报渠道畅通。 4、对投诉内容受理人员应做好记录,及时查明情况,迅速做出处理,防止事态扩大。 5、接到行业管理或相关部门投诉信息后,受理人应及时与当事人取得联系,查清劳动纠纷原因,做好协调处理工作,处理结果如实的反馈相关单位。 6、充分发挥企业的治保会、调解会作用,尽可能把劳动纠纷做到内部消化解决,努力构建和谐社会氛围。 7、尽力遏制无理取闹,恶意要讨行为,坚决打击黑社会势力手段敲诈行为。 8、对随意拖欠或克扣务工人员工资,造成公司声誉不良影响的责任单位和人员,公司将给与通报批评并做出相应的处罚。 9、本制度自公布之日持行。 务工人员的管理: 1、建立健全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企业法定代表人是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劳动用工管理的法律法规,组织制定本企业招工管理、施工现场务工人员管理、施工现场务工人员考勤、施工现场务工人员工资发放、劳动纠纷处理等制度和措施,监督本企业所属项目部的工资支付工作,组织协调、解决本企业的劳动用工纠纷和争议。 项目经理是施工现场劳动用工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受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负责贯彻落实企业劳动用工管理的有关制度和规定。制定施工现场务工人员管理、考勤、工资发放、劳动纠纷处理等制度,并上墙公布。 企业必须按月支付务工人员的工资,且工资月支付数额不得低于厦门市最低工资标准。在工资发放前三天,企业应在施工现场公示工资发放表,确认双方无异议后交项目经理或公司专职管理人员审查,经审查签字后由公司将工资发放到每个务工人员。务工人员须持有效身份证明签名领取工资,不得代领工资。 总承包企业在支付劳务分包企业工程款时要督促劳务分包企业按以上要求规范劳动用工行为;企业不得将工程款和务工人员工资支付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组织或个人(包工头)。 各建筑业企业应在施工现场的醒目处公布本企业劳动纠纷举报投诉电话,落实受理人员,建立畅通的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处理本企业所属项目部的各类投诉。2、落实施工现场的劳动用工管理人员 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的项目部使用企业自有人员和劳务分包企业人员总数超过500名以上时,应设置2名以上专职劳动用工管理人员;务工人员在200至500名时,应设置1名以上专职劳动用工管理人员;务工人员在200名以下时,应

农村宅基地纠纷处理办法

遇到征地拆迁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360docs.net/doc/678089408.html, 农村宅基地纠纷处理办法 随着我国社会的繁荣发展以及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农村宅基地的经济使用价值日益提高,再加上国家新农村建设的优惠政策,致使近几年农村宅基地纠纷呈大幅度增长趋势,而诉至法院的宅基地案件自然不少。那么,有哪些农村宅基地纠纷案件呢?并且究竟该如何处理呢? 一、土地管理部门违法审批引起的宅基地纠纷案件 因土地管理部门审批宅基地,侵犯了相邻关系人合法权益而引起的诉讼,人民法院应以行政案件立案审理。法院主要审查土地管理部门在作出审批宅基地手续这一具体行政行为过程中,是否有超越职权、滥用职权、违反法定程序的行为。因而,土地管理部门从实体处理到审批程序各个环节中,只要有违法的情形存在,人民法院就应撤销宅基地使用执照或责令土地管理部门重新作出审批。 对于土地管理部门审批的宅基地属他人承包地、自留地,侵犯第三人土地承包经营权引起的纠纷,人民法院受案后,主要审查申请人

是否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所审批的宅基地是否在法律规定范围内,有无按《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有无考虑土地承包权三十年不变的规定等具体情况,作出撤销或者维持审批文件的判决。 未经土地管理部门审批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建房手续用地建房,侵犯了集体或相邻关系人利益引发的纠纷。 对于能够确认村民建房未经审批或采取欺骗手段骗取建房手续的非法用地建房,并且侵犯了相邻关系人合法权益,如影响邻人房屋通风、采光、通行等情况的,人民法院既可以作出排除妨碍、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物的民事判决,也可以中止诉讼,建议土地管理部门作出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物、退出土地的处罚决定。人民法院在审理非法建筑物买卖、确权等涉及宅基地使用权纠纷案件时,应注意只能裁决建筑材料的所有权,不宜明确非法建筑物的所有权归属。 二、争占宅基地以外的集体空闲地引发的纠纷案件 村民争占除宅基地以外的集体空闲地的目的是为了多占地皮、扩大墙院、堆放杂物等。对这类纠纷,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到当地人民政府申请解决,不服政府处理决定的则可向法院起诉的,法院应以行政案件受理。土地为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劳动纠纷争议处理办法

劳动纠纷争议处理办法 (一)规章概述 1.劳动争议是指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发生的纠纷。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2.劳动争议解决的途径包括协商、仲裁和司法诉讼。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应当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3.企业可以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调解委员会)。调解委员会负责调解本企业发生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下列人员组成:职工代表、企业代表、企业工会代表。职工代表由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下同)推举产生;企业代表由厂长(经理)指定;企业工会代表由企业工会委员会指定。 调解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具体人数由职工代表大会提出并与厂长(经理)协商确定,企业代表的人数不得超过调解委员会成员总额的三分之一。调解委员会主任由企业工会代表担任。调解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设在企业工会委员会。没有成立工会组织的企业,调解委员会的设立及其组成由职工代表与企业代表协商决定。 4.劳动仲裁 县、市、市辖区应当设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由下列人员组成: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代表、工会的代表、政府指定的经济综合管理部门的代表。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必须是单数,主任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负责人担任。 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劳动争议处理机构为仲裁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负责办理仲裁委员会的日常事务。仲裁委员会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实行仲裁员、仲裁庭制度。 仲裁委员会可以聘任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政府其他有关部门的人员、工会工作者、专家学者和律师为专职的或者兼职的仲裁员。兼职仲裁员与专职仲裁员在执行仲裁公务时享有同等权利。兼职仲裁员进行仲裁活动时,所在单位应当给予支持。 5.仲裁程序 (1)仲裁庭。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应当组成仲裁庭。仲裁庭由3名仲裁员组成。简单劳动争议案件,仲裁委员会可以指定一名仲裁员处理。仲裁庭对重大的或者疑难的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可以提交仲裁委员会讨论决定;仲裁委员会的决定,仲裁庭必须执行。 (2)管辖。县、市、市辖区仲裁委员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设区的市的仲裁委员会和市辖区的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范围,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发生劳动争议的企业与职工不在同一个仲裁委员会管辖地区的,由职工当事人工资关系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处理。 (3)委托代理人。当事人可以委托1至2名律师或者其他人代理参加仲裁活动。委托他人参加仲裁活动,必须向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委托书,委托书应当明确委托事项和权限。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或者死亡的职工,可以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参加仲裁活动;没有法定代理人的,由仲裁委员会为其指定代理人代为参加仲裁活动。 (4)时效。当事人应当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6个月内,以书面形式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超过前款规定的申请仲裁

会计错账查找的方法

会计错账查找的方法 常见的会计错账查找的方法主要有差数法、尾数法、除9法以及除2法。 差数法是指按照错账的差数来查找错账的方法。例如,在记账过程中只登记了经济业务的借方或者贷方,漏记了另一方,从而形成试算平衡中借方合计数与贷方合计数不相等。如果借方金额遗漏,就会使该金额在贷方超出。如果贷方金额遗漏,则会使该金额在借方超出。对于这样的差错,可由会计人员通过回忆和与相关金额的记账核对来查找。 尾数法是指对于发生的只有角、分的差错,可以只检查小数部分,这样可以提高查找错误的效率。 除2法是指用差数除以2来查找错账的方法。若记账时将借方金额错计入贷方(或者相反)时,出现错账的差数就会表现为错误的2倍,因此将此差数用2去除,得出的商就应该是反向的正确金额。例如,应计入固定资产科目借方的5000元误计入贷方,则该科目的期末余额将小于总分类科目期末余额10000元,被2除的商5000元即为借贷方向反向的金额。同理,如果借方总额大于贷方800元,即应查找有无400元的贷方金额误计入借方。 除9法是指用差数除以9来查找错数的方法,适用于以下两种情况。第一,将数字写大。例如将30写成300,错误数字大于正确数字9倍。查找的方法是:用差数除以9得出的商为正确的数字,商乘以10后所得的积为错误数字。上例差数270(300-30)除以9以后,所

得的商30为正确数字,30乘以10等于300为错误数字。第二,将数字写小。例如将500写成50,错误数字小于正确数字9倍。查找的方法是:以差数除以9得出的商即为写错的数字,商乘以10即为正确的数字。上例差数450(500-50)除以9,商50即为错数,扩大10倍后即可得出正确的数字500。 比如,某会计人员记账时将应记入管理费用办公费科目借方的4000元,误记入贷方。会计人员在查找该项错账时,应采用除2法。这是因为将应计入管理费用办公费科目借方的金额计入贷方时,出现错账的差数表现为错误的2倍。

劳动合同争议处理办法新

合同编号: 合 同 协 议 模 板 甲方: 乙方: 2020年12月28日

签合同前必读: 合同模板并不一定适合您现实所需,所以要结合您实际情况修改,请在签 订正式合同时注意以下几点!!! 签订合同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要注意核实对方身份,如果对方是个人的,必须要保存对方的身份证复印件,如果对方是公司的,必须保存对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注意授权,合同应当由有授权的人员签署,并加盖公司印章。 3、明确合同价格是否含税。 如果合同价格没有约定是否含税,通常理解是含税价。因此合同价格必须约定 是否含税。 4、指定收货人。 如果我方是要送货给对方的,最好在合同中约定对方有权收货的人员。 因为在交易过程中,在发生争议时,对方往往有可能否认收到货物, 这时送货的一方必须证明货物已经送达,如果对方否认签收货物人的身份, 送货人将陷于被动。如果在合同中约定了指定的收货人,这一问题就可以避免。 5、在合同中约定尽量多的联系方式,包括电子邮箱等。 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联络过程往往通过电子邮件来传输,电子邮箱是虚拟的地址,要证明电子邮件的真实出处有很大难度。因此在合同中对双方的电子邮箱进行 约定,对证明双方的真实意思联络很有帮助。 6、指定收款账户。 有时收款账户可能与公司的账户不一致,这时在合同中约定收款账户,可 以避免转账付款的争议。 7、约定对方违约时的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是对方违约时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如果某项违约情况较复杂时, 违约责任条款可以详细约定损失的计算方法及标准。 8、约定诉讼管辖法院。 诉讼管辖法院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当向哪个法院起诉。 原则上,要到对方(被告)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这对起诉方而言不是特别有利。 合同可以选择“合同的任何一方所在地法院、合同履行地法院、合同签订地法院”等与合同有着相应联系的法院作为诉讼管辖法院。 如果能够将诉讼管辖法院约定为自己所在地法院可以减轻自己诉讼过程中的压力。 但是管辖法院的约定必须明确具体,不能违背法律的规定,否则无效 如有侵权联系删除

劳动纠纷处理的管理制度

项目部劳动纠纷处理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项目部劳动用工管理,规范劳动用工行为,保 障劳动者和项目部的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劳动纠纷,维护正常 生产秩序,确保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精神, 结合本部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1、劳务公司必须与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项目部不得使用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务工人员在施工现场从事施工活动。作业班组应设一名考勤员,如实对员工出勤情况考勤。建立花名册,及时登记或注销进退务工人员情况。并报项目部备案。 2、项目部必须与进场的作业班组及另星少数作业人员签订作业经济承包合同,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负责务工人员的工资结算,协调处理劳动用工纠纷和争议。 3、防止拖欠和克扣务工人员工资,保护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务工人员发生工资纠纷时,应按《务工人员工资领用管理制度》有关条款要求协商处理。工资标准应在招工上岗前由用工双方书面约定,且工资月支付数额不得低于东莞市最低工资标准(病事假除外)。 4、项目部对每位进场员工发生意外工伤事故实现保险。对发生意外工伤事故后,赔偿按《广东省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实施办法》执行。发生纠纷协商不成可向政府主管部门申情协商。 5、项目部与作业班组必须对员工按要求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合格产品),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劳保用品发放不及时到位发生纠纷时,

项目部应及时按《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和使用制度》的要求处理解决。 6、对考勤发生的纠纷,应按《务工人员劳动考勤制度》的有关条款协调。 7、员工与用工班组发生纠纷不能自行解决时,应及时上报项目部劳动用工管理领导小组协调解决。 8、用工单位与务工人员双方其中一方违反《劳动合同》而发生纠纷的,应及时上报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9、在施工现场设立本企业劳动纠纷举报电话,及时受理各类投诉。 10、以上规定由项目部负责解释并实施。 东莞市聚力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 2013年3月1日 劳资纠纷处理制度

错帐调账方法

对上一年度错误会计账目的调账方法 1.对上一年度错账且对上年度税收发生影响的,分以下两种情况: (1)如果在上一年度决算报表编制前发现的,可直接调整上年度账项,这样可以应用上述几种方法加以调整,对于影响利润的错账须一并调整“本年利润”科目核算的内容。 (2)如果在上一年度决算报表编制之后发现的,一般不能应用上述方法,而按正常的会计核算对有关账户进行一一调整。这时需区别不同情况,按简便实用的原则进行调整。 对于不影响上年利润的项目,可以直接进行调整。 对于影响上年利润的项目,由于企业在会计年度内已结账,所有的损益账户在当期都结转至“本年利润”账户,凡涉及调整会计利润的,不能用正常的核算程序对“本年利润”进行调整,而应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账户进行调整。 [例1]某税务师事务所2006年4月对某公司2005年度纳税审查中,发现多预提厂房租金20000元,应予以回冲。假设所得税税率33%。 若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调整,而将调整数体现在2006年的核算中,应作调整分录如下: ①借:预提费用200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20000 ②补所得税=20000×33%=6600(元)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66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6600 ③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方余额转入未分配利润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13400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13400 提示:按照新会计准则的规定,已经不存在“预提费用”和“待摊费用”科目,对于发生的预提或待摊费用,应该在实际发生当期计入损益中。 2.对上一年度错账且不影响上一年度的税收,但与本年度核算和税收有关的,可以根据上一年度账项的错漏金额影响本年度税项情况,相应调整本年度有关账项。 [例2]某税务师事务所2006年审查2005年某企业的账簿记录,发现2005年12月份多转材料成本差异40000元(借方超支数),而消耗该材料的产品已完工入库,该产品于2006年售出。 这一错误账项虚增了2005年12月份的产品生产成本,由于产品在2005年未销售,不需结转销售成本,未对2005年度税收发生影响,但是由于在2006年售出,此时虚增的生产成本会转化为虚增销售成本,从而影响2006年度的税项。 如果是在决算报表编制前发现且产品还未销售,应用转账调整法予以调整上年度账项,即: 借:材料成本差异40000 贷:库存商品40000 如果是在决算报表编制后发现且产品已经销售,由于上一年账项已结平,这时可直接调整本年度的“主营业务成本”或“本年利润”账户,作调整分录如下: 借:材料成本差异40000 贷:“主营业务成本”或“本年利蟆薄40000

纠纷案件管理办法

纠纷案件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了加强纠纷案件管理,及时处理纠纷,依法维护集团公司和本公司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 2 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机关各部室、基层各公司,以及投资公司。 3 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4 管理内容 4.1定义 本办法所称纠纷案件是指公司、所属单位与其他公司、单位、自然人、本公司职工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权益纠纷,通过法律程序解决的争议。 当事单位是指纠纷案件的发生单位。 处理纠纷案件应贯彻“先调解,后诉讼法律”和“当事单位积极配合,公司负责统一处理”的原则。

公司成本合约部是公司处理纠纷案件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 接受公司领导指定处理或参与处理纠纷案件; (二) 签订和履行《法律顾问合同书》或《委托代理合同》,并对法律顾问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 (三) 负责向公司主管领导汇报纠纷案件的受理及处理情况; (四) 根据处理案件的需要,负责建立各种纠纷案件的基础档案; (五) 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4.2起诉、仲裁(含劳动仲裁)案件管理 4.2.1当事单位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采用协商的方式不能解决纠纷的,必须及时向公司成本合约部申报,由公司成本合约部与法律顾问沟通,按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的时间内起诉或申请仲裁。 当事单位起诉或申请仲裁案件法律诉讼风险由公司法律顾问负责审查,审查意见必须报备公司成本合约部。 4.2.2当事单位纠纷案件法律诉讼风险审查,应当提供如下材料: (一) 与纠纷有关的合同书或协议书以及与签订、履行、变更、终止有关的证据材料; (二) 证明被诉方违约、违法、侵权等证据材料; (三) 被诉方主要资产或经营状况等相关材料; (四) 起诉状或仲裁申请书等法律文书; (五) 与纠纷有关的其他证据材料。 4.2.3法律顾问接到当事单位申报的证据材料后,及时组织审查,

会计十大记错帐处理方法

会计记账稍有不慎就会出现错账,而且查起来很费劲,故有人说“记账容易查账难”。这是因为有时为查一笔错账,花上很大精力,一查就是半天,有时直到深夜才查出。因此,查错账的方法值得研究和探讨,找出查错账的捷径,使财会人员减少查错账的时间而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用在加强企业管理和经济核算上。只要在实际工作中掌握错账发生的规律,查起错账来就比较容易,运用熟练后就能得心应手,将错账逮住。 一、除二法 记账时稍有不慎,很容易发生借贷方记反或红蓝字记反;简称为“反向”。它有一个特定的规律就是错账差数一定是偶数,只要将差数用二除得的商就是错账数。所以称这种查账方法为除二法,这是一种最常见而简便的查错账方法。 例如,某月资产负债表借贷的两方余额不平衡,其错账差数是3750.64元,这个差数是偶数,它就存在“反向”的可能,那么我们可以以3750.64/2=1875.32元,这样只要去查找1875.32元这笔账是否记账反向就是了。 如错误差数是奇数,那就没有记账反向的可能,就不适用于“除二法”来查。 二、除九法 在日常记账中常会发生前后两个数字颠倒、三个数字前后颠倒和数字移位。它们共同特点是错账差数一定是九的倍数和差数每个数字之和也是九的倍数,因此,这类情况均可应用“除九法”来查找。下面分三种情况来讲: 第一种情况是两数前后颠倒,除以上共同特点外还有其固有的特点,就是错账差数用九除得的商是错数前后两数之差,例举如下: 1.差数是9那么错数前后两数之差是1.如10、21、32、43、54、65、76、87、89及其各“倒数”。 2.差数是18/9=2,那么错数前后两数之差是2.如20、31、42、53、64、75、86、97及其各“倒数”。 3.差数是27/9=3,那么错数前后两数之差是3,如30、41、52、63、74、85、96及其各“倒数”。 4.差数是36/9=4,那么错数前后两数之差是4,如40、51、62、73、81、95及其各位“倒数”。

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办法

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办法

中巨钜业建设劳务集团有限集团公司 2017年3月20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中巨钜业建设劳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及下属各单位法律纠纷案件的管理工作,提高案件管理水平,明确案件处理的流程和责任,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职能部门,以及集团公司下属各单位,对于本办法生效后新发的案件、本办法生效前已发生且未办结的案件及系统内部法律争议均应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法律纠纷案件,是指以集团公司及下属各单位为一方当事人参加的,所有处于审理或执行阶段的诉讼、仲裁案件。 第四条针对集团公司及下属各单位的法律纠纷案件,实行分级管理与分类管理相结合的管理办法。 第五条集团公司及下属各单位的案件中非集团公司直接处理的,集团公司依据本办法进行管理。 第二章法律纠纷案件的分级管理 第六条集团公司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律纠纷案件,由集团公司管理。集团公司可以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授权发案单位直接处理,发案单位应当将案件处理方案和案件处理结果报集团公司。 第七条集团公司作为发案单位的法律纠纷案件,常规授权于发案单位自行处理,集团公司按本办法进行管理。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集团公司应当参与处理过程,包括参与案件诉讼方案

的制定和调整、案件的整体策划、旁听案件的审理等。 (一)起诉案件标的额300万元以上的案件; (二)应诉案件标的额100 万元以上的案件; (三)行政诉讼案件; (四)涉外诉讼; (五)刑事诉讼; (六)其他可能产生特别重大社会影响,严重影响企业重大权益的案件。 第八条发案单位需对外出具诉讼法律文书或办理其他诉讼法律事务的,应填写《诉讼案件审批表》(附件一),经集团公司总经理审批后办理。 第九条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应就本单位发生的诉讼案件情况按季度向集团公司填报数据真实、完整的《诉讼案件季度统计报表》(附件二)和《诉讼案件年度统计报表》。 第三章法律纠纷案件的处理 第十条集团公司应当在决定起诉或收到法院应诉通知5日内,组织发案单位或部门相关负责人、涉案项目负责人召开案件准备会,调查了解涉案基本情况,包括:纠纷的起因、双方当事人的争议焦点、双方的涉案主体资格、证据准备情况、管辖、时效及法律适用问题等。 第十一条通过案件准备会掌握了解纠纷案件的基本情况之后,发案单位负责人应当立即牵头进行纠纷处理策划,组织相

个人劳动纠纷处理流程

根据劳动法律有关规定,目前处理劳动争议的机构为三种: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各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地方人民法院。 仲裁程序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该程序既具有劳动争议调解的灵活、快捷的特点,又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是解决劳动争议的重要手段。我国法律规定,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前置程序,即如果想提起诉讼打劳动官司,必须经过仲裁程序,否则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 ?仲裁申请书 ?证据 1.书写劳动仲裁申请书,内容包括申请人信息包括姓名,身份号等,被申请人信 息包括企业工商注册信息卡等 2.准备证据,包括考勤记录,工作文件,工作日志等 3.将申请书交到单位所在地或者工作所在地劳动仲裁委员会,不知道在哪的咨询 12333。 等待仲裁立案,并确定开庭时间地点。 当事人应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一般是在用人单位注册地

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申请,用人单位注册地不一定等同于实际营业地,劳动者可以到当地的工商信息网查询用人单位的注册地。用人单位注册地在外地的,依照规定,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诉书时,还应附交下列材料:1、劳动合同或其他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材料,申请劳动仲裁要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关于劳动争议仲裁举证,参见沈律师的另一篇文章“劳动争议仲裁举证劳动关系举证”;2、身份证复印件;3、用人单位作为申请人的应当提交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批准证书副本及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材料。 1、劳动争议仲裁申请登记表原件1份; 2、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原件2份按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3、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新一代身份证请复印双面); 4、被申请人注册登记资料复印件1份(打印之日起一个月内有效); 5、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如劳动合同、暂住证、工作证、厂牌、工卡、工资记录、入职登记表、押金收据、处罚凭证、社保单、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等)。到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申请仲裁。 1、劳动争议,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是关键,例如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用人单位为你办理的暂住证、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派工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或老板签字的的书面材料等; 2、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身

劳动纠纷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劳动纠纷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1、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2、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当事人一方也可以不经调解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不管你是找哪个部门解决劳动纠纷,也无论你是通过什么样的方式解决劳动纠纷,在处理的过程中肯定会有相关的处理流程。今天,小编要为大家带来的就是劳动纠纷处理流程是怎样的的内容。 中国目前处理劳动争议的机构为: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地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地方人民法院。在处理劳动争议的时候,劳动关系当事人可以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进行申诉,依靠法律途径得到解决。 一、申请劳动争议调解程序

1、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2、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当事人一方也可以不经调解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程序 劳动争议仲裁仲裁也称公断,仲裁作为企业劳动争议的处理办法之一,是指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依法对争议双方当事人的争议案件进行居中公断的执法行为。 仲裁一般要经历这样几个阶段: (1)案件受理阶段。这一阶段包括两项工作:一是当事人在规定的时效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请求仲裁的书面申请;二是案件受理。仲裁委员会在收到仲裁申请后一段时间内要做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 (2)调查取证阶段。调查取证的目的是收集有关证据和材料,查明争议实施,为下一步的调解或裁决做好准备工作。调查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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