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双语教学改革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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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双语教学改革问题研究

作者:张艾妮

来源:《青年与社会》2015年第18期

【摘要】国际法采用双语教学已经成为该课程建设的主要发展趋势。在国际法课程双语

教学范式探索中需要注意英语所占比例、考核方式改革及授课者等各方面因素,全面把握观念的转变和制度的改革这两个关键。

【关键词】国际法;双语教学;考核方式

十八届四中全会专题讨论依法治国问题。国际、国内法治化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最有效的治理模式,特别是在全球经济发展、能源与环境风险和不公平国际体制下的,对各国和人类共同利益的维护是国际法治化的宗旨和根本任务。

“国际法治人”,即国际法治的追求者、建设者与实践者,是构建国际法治的制度框架、价值追求与实践模式主体。而这一主体的培养即国际法学人才(International Personel of Science of Law)的培养是国际法治化时代,正在和平崛起的中国发展的客观要求和趋势。中国的迅速崛起,不可避免地将对既有国际利益格局带来冲击,而外部世界可能产生的种种不适应,又将反过来对中国发展形成复杂掣肘。如丝绸之路战略下中国与周边国家以及国际政治经济强国之间的一系列贸易、海洋领土、生态和文化多样性保护等方面的问题。对此,需要大量的人才能够主动适应国家和市民社会按照国际法对外进行政治经济交往,科学参与国际规则制定,依法参与国际争端的司法解决的需求,养兼具本土意识和国际视野,通晓我国涉外法律和国际法规则、能够从事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背景下的涉外法律事务和维护国家利益。

而目前我国应对各类争端的知识储备和人员储备并不充足,在参加国际贸易争端解决的仲裁,调解,诉讼也面临语言、专业、经验等多方面能力匮乏的局面,在争取利益的层面,很多时候要依靠外国律师。因此,以国际法学人才的培养为目标的《国际法学》(双语)课程教学范式改革有利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一、国际法课程双语教学的必要性

(一)我国法学教育中的实际困境

自2001年《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将“双语教学”引入我国教育体制,国际法学科特点使得其相对于法学的其他学科而言,在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等课程中优先进行双语教学具有可行性,此后,教育部又出台了一系列文件,如2004 年《关于本科教育进一步推进双语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2005 年《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教育本科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2007 年《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

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等。某种意义上,高校法学双语教学最初是在政府行政推行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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