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教育厅文件

江苏省教育厅文件
江苏省教育厅文件

江 苏 省 教 育 厅 文 件
苏教高〔2007〕23 号
省教育厅关于公布 2007 年江苏省高等学校 精品教材建设遴选结果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根据我厅 《关于认真做好 2007 年高等学校精品教材建设工作的通知》 (苏教高 〔2007〕 6 号),在学校推荐基础上,经组织专家评审、结果公示、我厅审定,共确定 201 部江苏 省高等学校评优精品教材和 203 部立项精品教材。现予公布(名单附后),并就有关事项 通知如下: 一、 江苏省高等学校精品教材是我省经教学改革实践检验效果显著的教材, 反映了当代 课程建设与学科发展最新成果,体现了现代教育思想、区域特色与学校特点。各高等学校要 积极推进精品教材资源共知、共建和共享,规范教材评价选用机制,优先选用精品教材,确 保高质量教材进课堂。入选的精品教材也要继续加强建设,紧跟科技进步,瞄准国际水平, 更新教学内容,确保教材的领先地位。 二、各高等学校要高度重视精品教材建设工作,将其纳入学校质量内涵建设总体规划, 编写精品教材必须充分发挥团队作用, 通过老教师的传帮带, 帮助青年教师得到锻炼和提高, 其中重点立项建设的精品教材,必须组织跨校协作编著,力争形成一批国家级精品教材;要 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 创新教育教学理念, 充分反映国内外课程改革和学科建设的最新成果 和最高水平,注重素质教育、创新能力与实践能力的培养;要进一步强化品牌意识,充分整 合全省其他高等学校的专业优势与教材资源, 高起点统筹规划教材建设架构, 以高质量的教 材为建设教育强省奠定厚实的基础。 三、对获选的精品教材,我厅将颁发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各高等学校要切实 加强对立项建设教材的管理, 安排相应的配套建设经费, 并对立项教材建设情况进行年度检 查,协助做好出版工作,确保按期高质量完成建设任务。

附件:
1.2007 年江苏省高等学校评优精品教材遴选结果 2.2007 年江苏省高等学校立项精品教材遴选结果
二○○七年七月十九日
附件一 2007 年江苏省高等学校评优精品教材遴选结果
(以教材所属学科排序)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申报教材名称 劳动经济学 流通经济学:过程、组织、政策 政治经济学 宏观经济学 证券投资学 国际经贸教程 行政法学 刑法学(总论、各论)(第二版) 现代社会调查方法(第三版) 道路交通管理教程 军事理论教程 现代教育技术 教育学 球类运动—篮球 运动生物化学 运动生理学实验指导 体操 大学研究型课程专业系列教材·中 国语言文学类 中国古代文学史 唐诗宋词鉴赏立体化系列教材 新编实用写作教程 挑战日语口语系列 20 世纪英国文学史 英语修辞学 征服韩国语(上,下) 法语阅读理解 主编姓名 胡学勤 徐从才 李济广 曹家和 贝政新 陈丽珍 刘旺洪 刘艳红 风笑天 汤三红 张政文 陈 琳 丁锦宏 王家宏 张蕴琨 孙 飙 童昭岗 周 宪 申报学校 扬州大学 南京财经大学 江苏技术师范学院 河海大学 苏州大学 江苏大学 南京师范大学 东南大学 南京大学 江苏警官学院 河海大学 徐州师范大学 南通大学 苏州大学 南京体育学院 南京体育学院 扬州大学 南京大学 南通大学 东南大学 淮阴师范学院 淮海工学院 南京大学 淮阴师范学院 扬州大学 南京大学 教材适用 类型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周建忠 王步高 胡 赵 健 平
王守仁 何 宁 张秀国 文英子 许 钧

序号
申报教材名称
主编姓名 刘成富
申报学校
教材适用 类型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52 53 54 55 56 57 58
《篆刻教程》 《和声基础教程》 动画概论 城市景观形象的视觉设计 艺术原理 影视写作教程 高等师范院校美术专业教程 文科高等数学基础教程 数学方法论简明教程 数值计算 微积分 解析几何 最优化方法 物理与艺术 激光原理技术及应用 化学教学论实验(第二版) 物理化学核心教程 无机化学实验与指导(第二版) 无机及分析化学系列配套教材 有机化合物结构分析 生物科学图像处理与分析 生物化学 ArcCIS 地理信息系统空间分析实 验教程 面向对象程序设计与 C++语言(第 二版) 计算机信息安全技术 环境与可持续发展导论(第二版) 大学生心理素质训练 选煤工艺设计与管理 测量学(第 3 版) 岩土钻掘工程学 金属材料学 材料科学基础


南京艺术学院 南京艺术学院 南京视觉艺术职业学院 江南大学 三江学院 南京师范大学 南京师范大学 徐州师范大学 盐城师范学院 淮海工学院 南京财经大学 苏州大学 南京师范大学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南京理工大学 南京师范大学 南京大学 中国药科大学 江南大学 苏州大学 南通大学 南京农业大学 南京师范大学 南京邮电大学 淮阴工学院 东南大学 南京大学 中国矿业大学 中国矿业大学 中国矿业大学 江苏大学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乔惟进 刘小林 过伟敏 顾永芝 沈国芳 李向伟 周明儒 章士藻 石瑞民 张从军 周建伟 孙文瑜 施大宁 李相银 李广洲 陆 真 沈文霞 曹凤歧 倪静安 邹建平 汤乐民 丁 斐 杨志敏 汤国安 杨 昕 杨 庚
步山岳 马 光 吕锡武 桑志芹 邓旭阳 匡亚莉 高井祥 李巨龙 戴起勋 陶 杰 姚正军 薛 烽

序号 59 60 61 62 63 64 65 66 67 68 69 70 71 72 73 74 75 76 77 78 79 80 81 82 83 84 85 86 87 88 89 90 91 92 93
申报教材名称 液压与气压传动(第 2 版) 画法几何及水利工程制图(第五版) 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制造 机械设计基础课程设计 汽车发电机原理 《机械 CAD/CAM 技术》 现代制造技术与装备 通信电子电路立体化教材 电路原理 单片机原理与接口技术 现代网络技术及应用 供配电技术 微波技术与天线(第二版) 数据结构—使用 C++语言描述 电工电子实验技术 微特电机及系统 天线理论与微带天线(英文版) 数字图像处理 交换技术 电机学(第二版) 交直流调速系统与 MATLAB 仿真 数字电路逻辑设计 自动控制原理(第二版) TCP/IP 网络与协议 人工智能教程(第 2 版) 电工技术基础 工程造价 钢结构设计 土力学(第二版) 水文预报(第三版) 废水生物处理新技术——理论与应 用(第二版) 安全心理学 火药装药设计原理与技术 有机化学 船体制图
主编姓名 王积伟 章宏甲 殷佩生 吕秋灵 刘极峰 陈立德 吴建华 王隆太 吉卫喜 于洪珍 孙玉坤 陈晓平 肖金球 常晋义 唐志平 刘学观 陈慧南 吕曙东 孙宏国 程 明 方大纲 胡学龙 糜正琨 牛维扬 李祖明 周渊深 朱正伟 田玉平 兰少华 王士同 黄锦安 姜 慧 赵风华 卢廷浩 包为民 沈耀良 邵 辉
申报学校 东南大学 河海大学 南京工程学院 金陵科技学院 淮阴工学院 扬州大学 江南大学 中国矿业大学 江苏大学 苏州科技学院 常熟理工学院 常州工学院 苏州大学 南京邮电大学 盐城工学院 东南大学 南京理工大学 扬州大学 南京邮电大学 南京工程学院 淮海工学院 江苏工业学院 东南大学 南京理工大学 江南大学 南京理工大学 徐州工程学院 常州工学院 河海大学 河海大学 苏州科技学院 江苏工业学院 南京理工大学 江苏技术师范学院 江苏科技大学
教材适用 类型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王泽山 贾洪斌 杨永祥

序号 94 95 96 97 98 99 100 101 102 103 104 105 106 107 108 109 110 111 112 113 114 115 116 117 118 119 120 121 122 123 124 125 126
申报教材名称 食品工程原理 纺织品染整工艺学(第二版) 食品微生物学(第二版) 固体火箭发动机气体动力学 毒物与微量物证分析学 植物学 园艺通论(第 2 版) 森林生态学 数量遗传与动物育种 动物保护概论(第 2 版) 人体解剖学 生理学 人体结构学 医学遗传学 医学统计学(第二版) 医患沟通学(第 2 版) 麻醉解剖学(第 2 版) 临床基础检验学 温病学(七年制) 中医诊断学 内科护理学 生物制药工艺学(第二版) 药物代谢动力学 药理学(第二版) 生药学 管理信息系统(第二版) 管理信息系统(第二版) 预测方法与技术 企业信息资源管理 会计英语 审计学原理(第三版) 审计学原理(第三版) 会计学 会计学(第二版) 土地经济学(第二版)
主编姓名 冯 骉
申报学校 江南大学 江南大学 南京农业大学 南京理工大学 江苏警官学院 南京农业大学 南京农业大学 南京林业大学 扬州大学 南京农业大学 南通大学 南通大学 南京医科大学 徐州医学院 南京医科大学 南京医科大学 徐州医学院 江苏大学 南京中医药大学 南京中医药大学 南京中医药大学 中国药科大学 中国药科大学 中国药科大学 中国药科大学 南京审计学院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河海大学 金陵科技学院 南京审计学院 盐城工学院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南京农业大学
教材适用 类型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范雪荣 江汉湖 武晓松 刘景宁 周亚红 强 胜 马 凯 侯喜林 薛建辉 王金玉 陆承平 顾晓松 邱一华 韩群颖 蔡绍京 于 浩 王锦帆 张励才 许文荣 杨 进 吴承玉 徐桂华 吴梧桐 王广基 刘国卿 李 萍 张金城 刘思峰 杜 葛 栋 军
李凤鸣 沈友娣 刘益平 曲福田

江 苏 省 教 育 厅 文 件
苏教高 [2005] 26 号
省教育厅关于公布 2005 年江苏省高等学校 精品教材建设遴选结果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根据我厅《关于启动江苏省高等学校精品教材建设工作的通知》(苏教高〔2005〕17 号),在学校推荐基础上,经组织专家评审、结果公示、我厅审定,共确定 144 部教材为江 苏省高等学校精品教材,同时确定 49 部教材为重点立项建设精品教材、101 部教材为立项 建设精品教材。现予公布(名单附后),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江苏省高等学校精品教材是我省经教学改革实践检验效果显著的教材, 反映了当代 课程建设与学科发展最新成果,体现了现代教育思想、区域特色与学校特点。各高等学校要 积极推进精品教材资源共知、共建和共享,规范教材评价选用机制,优先选用精品教材,确 保高质量教材进课堂。入选的精品教材也要继续加强建设,紧跟科技进步,瞄准国际水平, 更新教学内容,确保教材的领先地位。 二、各高等学校要高度重视精品教材建设工作,将其纳入学校质量内涵建设总体规划, 编写精品教材必须充分发挥团队作用, 通过老教师的传帮带, 帮助青年教师得到锻炼和提高, 其中重点立项建设的精品教材,必须组织跨校协作编著,力争形成一批国家级精品教材;要 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 创新教育教学理念, 充分反映国内外课程改革和学科建设的最新成果 和最高水平,注重素质教育、创新能力与实践能力的培养;要进一步强化品牌意识,充分整 合全省其他高等学校的专业优势与教材资源, 高起点统筹规划教材建设架构, 以高质量的教 材为建设教育强省奠定厚实的基础。 三、对获选的精品教材,我厅将颁发证书,并资助建设经费 0.5 万元/部,帮助编者进 一步修订、提高教材水平。同时,我厅资助重点立项建设教材经费 2 万元/部,一般立项建 设教材经费 1 万元/部。 各高等学校要切实加强对立项建设教材的管理, 按不低于 1∶1 配套 建设经费,并对立项教材建设情况进行年度检查,协助做好出版工作,确保按期高质量完成 建设任务。教材主编要参考专家论证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编写计划,努力提高编写质量。 我厅将对立项建设教材跟踪检查,在建设期满时组织验收。各校修订后的教材编写计划,请 于 11 月 10 日前报我厅高等教育处备案, 我厅对重点立项建设的精品教材将进一步组织论证, 努力构建高起点、高质量、高效益的江苏省高等学校精品教材体系。

附件:2005 年江苏省高等学校精品教材建设遴选结果
江苏省教育厅 二○○五年十月十日
附件:
2005 年江苏省高等学校精品教材建设遴选结果 年江苏省高等学校精品教材遴选结果( 一、2005 年江苏省高等学校精品教材遴选结果(共 144 部)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南京大学 南京大学 南京大学 南京大学 南京大学 东南大学 东南大学 东南大学 东南大学 东南大学 东南大学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南京理工大学 南京理工大学 南京理工大学 南京理工大学 南京理工大学 河海大学 河海大学 河海大学 南京农业大学 南京农业大学 南京农业大学 学校 教材名称 学习科学与技术 新闻采访与写作 普通物理学教材 热学(第二版) 仪器分析 环境经济学 大学语文系列教材 物理学系列教材(二) 机械设计 土木工程测量 数字信号处理 现代检测技术 微分方程数值解法 灰色系统理论及其应用(第三版) 直升机飞行动力学 自动控制原理简明教程 大学物理实验 VisualC++课程设计案例精选与编程指导 模拟电子技术基础 VisualBasic 程序设计实用教程(第二版) 电路 信息管理学教程 水文学原理 弹性力学简明教程 有机化学 作物育种学总论 农业昆虫学 主编姓名 桑新民 丁柏铨 秦允豪 方惠群 左玉辉 王步高 丁 帆 马文蔚 吴克坚 于晓红 钱瑞明 胡伍生 吴镇扬 周杏鹏 戴嘉尊 刘思峰 高 正 胡寿松 李相银 陈清华 朱 红 周淑阁 王 栋 黄锦安 杜 栋 芮孝芳 徐芝纶 杨 红 张天真 丁锦华

序号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52 53 54 55 56 57 58 59 60 61 62 63 64 65 66 67 68 69 70 71
学校 南京农业大学 中国药科大学 中国药科大学 中国药科大学 中国药科大学 南京邮电大学 南京邮电大学 南京邮电大学 南京林业大学 南京林业大学 南京林业大学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南京工业大学 南京工业大学 南京工业大学 南京师范大学 南京师范大学 南京师范大学 南京师范大学 南京师范大学 南京财经大学 南京财经大学 南京财经大学 南京医科大学 南京医科大学 南京医科大学 南京中医药大学 南京中医药大学 南京中医药大学 南京中医药大学 南京审计学院 南京审计学院 南京体育学院 南京艺术学院 南京艺术学院 南京艺术学院 南京工程学院 南京工程学院 南京工程学院 南京晓庄学院 南京晓庄学院 江苏警官学院 江苏警官学院 江苏警官学院 金陵科技学院
教材名称 土壤资源调查与评价 有机化学实验与指导(双语) 生物化学(第 5 版) 药物分析 药物化学 英国文学作品选读 数字图像处理与图像通信 电路分析(修订本) 现代造纸机械状态监测与故障诊断 人造板工艺学 林产化学工艺学 中尺度气象学 行政法学 土质学与土力学 化工原理 现代教育学基础 中国古代文学作品选(全六册) 现代社会调查方法(第二版) 高等几何 传感器原理及工程应用(第二版) 当代中国社会主义经济 国际贸易法研究 营销与广告策划教程 机能实验学 毒理学基础 儿科护理学 中医内科学 中医儿科学 温病学 实验针灸学 现代保险学导论 建设项目审计 科学健身新概念 中国音乐的神韵 音乐表演艺术原理与应用 西方弦乐艺术 数控原理与系统 模拟电子技术基础 数字电子技术基础 教师口语教程 小学生心理辅导 警察实战训练教程 公安行政救济教程 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和处置 会计学原理
主编姓名 潘剑君 陆 涛 吴梧桐 刘文英 尤启冬 王松年 朱秀昌 沈元隆 张 辉 华毓坤 安鑫南 寿绍文 杨解君 陈国兴 管国锋 冯建军 郁贤皓 吴增基 周兴和 郁有文 何干强 沈木珠 乔 均 高兴亚 戚晓红 王心如 崔 焱 周仲瑛 汪受传 杨 进 李忠仁 汪祖杰 时 现 王正伦 刘承华 杨易禾 钱建明 汪木兰 胡宴如 耿苏燕 杨志忠 程培元 陶勑恒 吴辉阳 吴跃章 徐乃龙 葛 军

序号 72 73 74 75 76 77 78 79 80 81 82 83 84 85 86 87 88 89 90 91 92 93 94 95 96 97 98 99 100 101 102 103 104 105 106 107 108 109 110 111 112 113 114 115 116
学校 金陵科技学院 三江学院 三江学院 南京森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 南京森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 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 江南大学 江南大学 江南大学 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 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 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无锡职业技术学院 无锡职业技术学院 中国矿业大学 中国矿业大学 中国矿业大学 徐州师范大学 徐州师范大学 徐州师范大学 徐州医学院 徐州医学院 徐州医学院 徐州工程学院 江苏大学 江苏大学 江苏大学 江苏大学 江苏科技大学 江苏科技大学 江苏科技大学 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 扬州大学 扬州大学 扬州大学 扬州大学 扬州大学 扬州职业大学 南通大学 南通职业大学
教材名称 机械设计基础 电网调度自动化与配网自动化技术 经济数学方法 法庭齿科学 公安计算机应用教程 电子商务英语 机械设计基础 大学生职业指导 电子设计自动化技术 内燃机构造与原理 新民族图形 信号与系统教程 微生物学 VCD/DVD 机技术 音响设备技术 电工学 动态网页设计与制作 数控加工编程及操作 工程材料及热成型工艺 煤化学 大气污染控制工程 通信电子电路 新编运动生理学 现代汉语(增订三版) 机械制图与计算机绘图 人体生理学及其学习指导(第二版) 实用组织学与胚胎学 麻醉学 中国税制及实务处理 材料科学研究方法 精密与特种加工 工程材料 流体力学 财务会计学 材料连接原理与工艺 工程热力学纲要指南与典型习题分析 旅游资源学(第二版) 数学史 常用信息技术设备教程 水泵及水泵站 农业标准化概论 实验动物学(第二版) 大学英语语法讲座和练习 医学实验动物学教程 数字电子技术与逻辑设计教程
主编姓名 陈立德 王士政 许品芳 黄 群 赵明生 周 源 李海萍 王兆明 陈 松 孙建新 寻胜兰 燕庆明 诸葛健 袁锡明 童建华 曹建林 马 伟 顾 京 姜敏凤 张双全 王丽萍 于洪珍 曹志发 黄伯荣 廖序东 邢邦圣 张建福 许志大 曾因明 罗爱伦 孙富山 戴起勋 王贵成 戈晓岚 罗惕乾 吴君民 邹家生 姚寿广 高曾伟 朱家生 窦振中 刘 超 张洪程 李厚达 李俊峰 邵义祥 杨萃南

序号 117 118 119 120 121 122 123 124 125 126 127 128 129 130 131 132 133 134 135 136 137 138 139 140 141 142 143 144
学校 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 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 南通纺织职业技术学院 苏州大学 苏州大学 苏州大学 苏州科技学院 苏州科技学院 苏州科技学院 常熟理工学院 苏州市职业大学 苏州市职业大学 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 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淮阴工学院 淮阴工学院 淮安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 常州工学院 常州工学院 常州工学院 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 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泰州职业技术学院 集装箱运输实务 港口机械修理 羊毛衫生产工艺 行政法学基本论
教材名称
主编姓名 杨碧石 武德春 马乔林 丁钟复 杨海坤 章志远 李兰芬 谢惠民 白 云 沈德植 王书文 常晋义 徐 静 陈 雁 吴建华 夏 红 张建华 蒋建强 章 跃 左晓明 朱祥贤 及秀琴 杨小军 龚仲华 唐志平 刘 力 闵 敏 眭碧霞 邓 凯 顾剑柳 郭建明 潘立本
管理伦理学——基本理论与个案分析 数学分析习题课讲义(上、下) 计算机辅助设计与绘图 土建工程基础 画法几何及土木工程制图 管理信息系统 秘书实训 数据结构 招贴设计 食品化学 流通经济学 数控加工技术与实训 机械制造专业英语 机械制图 网络营销 AutoCAD2002 中文版实用教程 数控技术 工厂供配电 机械制图 电子商务概论 C 语言 实用计算机英语 高分子材料化学基础 建筑力学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预防中小...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预防中小学溺水事故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今年5月19日16时左右,重庆市江津区白沙镇驴溪河发生一起群体溺水事件。6名小学女生在结伴游泳时发生险情,中学男生杨彬在救起1人后不幸遇难,其余学生中有4人溺水身亡,1人失踪。这是一起惨痛的学生群体性溺水死亡事故。为认真吸取教训,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学生溺水事故,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事故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07〕5号)转发给你们,并根据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预防学生溺水事故工作。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在接到通知后,要及时将以上事件作为典型案例及时通报到学校。所有学校要以此为鉴,吸取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做好学生防溺水的安全意识、安全知识和自护自救技能教育,全面落实《浙江省预防中小学学生溺水事故管理办法》的规定,确保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切实开展学生防溺水专题教育。各地各校要建立预防溺水事故的安全教育制度,通过“课后一分钟”安全教育、播放安全教育光盘、开展主题班队会等多种途径和方式,在近期组织开展一次专题的预防溺水安全教育活动,明确要求中小学生不得擅自下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三、做好对学生家长的防溺水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家长学校”、“家长会”、“家访”、“家校通”等途径,通过印发《告家长书》、给家长发送手机短信等形式,及时提醒和教育学生家长做好孩子的安全监护,增强家长特别是民工子女学生家长防止孩子溺水的安全意识和监护人的责任意识;要求教育家长特别注意“双休日”、节假日期间孩子的游泳安全。 四、加强预防溺水事故的宣传。各地教育部门要联系当地的电视台、电台和报社等新闻媒体,加大预防学生溺水事故的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关心预防学生溺水的良好氛围。要主动与有关部门协调,加强农村和城市近郊河流、溪坑、池塘、江边和水坝附近区域的管理,设立安全警示牌,并在事故多发地段和时段安排安全巡视员和义务监督管理员等,确保学生安全。 五、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制。各地各校要从学生溺水死亡事故中吸取血的教训,进一步强化安全责任制,落实好学生死亡事故上报制度以及安全责任事故追究制度。 二○○七年五月二十二日

江苏省教育五严规定

江苏省“五严”规定 五严规定,是从2009年6月12日江苏省省委办公室、省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教育厅、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监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意见》文件内容中提炼概括出的一个名词,其中心点就是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而作出的“五严(严禁或严格)”的规定、确保素质教育的新要求,因此,五严规定,又被称为教育新政。 具体内容: 一、严格禁止下达高(中)考升学指标。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学校要坚持正确的政绩观和质量观,按照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建立健全科学的教育教学考核评价和质量检测制度。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下达高(中)考升学指标,不得以高(中)考升学率或考试成绩为标准进行排名和奖惩,不得以任何形式宣传高(中)考成绩、升学率等具体情况,不得炒作“高(中)考状元”。 二、严格控制学生在校集中教学活动时间。坚持“健康第一”,切实保证师生法定休息权利。小学、初中和高中学生每天在校集中学习时间分别不得超过6小时、7小时和8小时。不得组织非住校学生上晚自习,住校生晚自习每天不超过2课时,并严禁用来组织文化补习或考试。小学一、二年级不得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小学中高年级、初中和高中学生每天书面家庭作业分别控制在1小时、1.5小时和2小时以内。中小学生每天在校体育活动时间不得少于1小时;保证学生每天睡眠时间,小学、初中和高中分别不少于10小时、9小时和8小时。严禁中小学组织任何年级学生在节假日(含双休日和寒暑假)集体上课,或以补差、提优等形式变相组织集体上课。 三、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编制标准配齐配强中小学各科教师,督促所有中小学全面实施国家课程计划。各中小学要按照国家课程计划开齐开足全部课程,不得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不得随意调整课程难度和教学进度,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各种有违教育规律的竞赛和不当竞争。学校课表要上墙、上网公布,接受社会监督。高一年级必修课结束前,不得提前分科分班。 四、严格规范考试和招生管理。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学校要规范考试科目,从严控制考试次数。小学、初中不得组织市、县(市、区)统一的文化课考试。小学每学期考试原则上不超过1次,科目不超过3门;初中每学期考试不得超过2次。严禁组织高中学生参加各种形式的统考、联考或月考。严格规范招生管理,普通高中一律不得在中考前招收、录取学生,公办普通高中不得跨市招生。加强对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籍管理,加快建立全省统一的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网络管理平台。加快高考招生社会化改革步伐,尽快推行网上报名,高考成绩由省级招生机构直接发放给考生本人。各市、县(市、区)和学校、班级不得统计、公布考生个人或集体的高考成绩、名次、上线率等信息。 五、严格制止义务教育办学中的违法行为。深入贯彻实施《义务教育法》,严禁在义务教育阶段以各种名义设重点学校、分快慢班,已经举办的要清理取消。任何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转制为民办学校,原有体制改革学校要按规定要求限期清理整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不得违规提前招生和举行任何形式的选拔性考试,不得以各种学科竞赛成绩、特长评级作为录取依据。

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黔教基发

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黔教基发〔2011〕85号文件精神的通知 作者:基教处采集时间:2011-05-06 各市(州、地)教育局,省级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 近日,省教育厅出台了《关于坚决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意见》(黔教基发〔2011〕85号)(以下简称85号文件),对规范我省中小学校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为认真抓好85号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确保减负提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推进我省基础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识,深刻领会规范办学、减负提质的重要意义 中小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由来已久,是长期困扰基础教育发展的顽症,直接损害广大青少年学生身心发展和健康成长,与素质教育背道而驰,是现阶段我省基础教育领域群众反映最为强烈的突出问题之一。85号文件下发以来,反响强烈,社会各界纷纷表示支持和拥护,同时也对文件能否真正得到贯彻落实表示了担忧,少部分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也持观望等待态度。规范办学、减负提质是“十二五”期间我省基础教育的重大任务,事关《贵州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的落实,事关人才培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一定要深刻认识学生课业负担过重带来的严重危害性,以对学生、对家长、对社会、对历史高度负责的态度,不争论,不观望,不懈怠,克服一切困难和阻力,坚决按照文件要求抓好贯彻落实,规范中小学校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二、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好规范办学、减负提质的贯彻落实 一要加强学习宣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及时将85号文件转发至所属中小学校,要利用中心组学习、业务学习及专题学习等形式,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准确把握政策规定,积极推动贯彻落实;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以及互联网站等新闻媒介,广泛宣传规范办学、减负提质的“八个严控”、“八个制度”、“八个突破”;指导和督促中小学校通过教职工大会、班会、家长会、宣传栏、墙报等形式,把文件精神传达到每一个校长、每一名教师、每一位家长和每一名学生。通过宣传引导,统一思想认识,达成减负提质共识,使社会各界理解和支持减负提质工作,提高社会认可度,营造有利于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的良好氛围。

江苏省教育厅师资处副处长

江苏省教育厅师资处副处长 眭平 尊敬的周厅长①,尊敬的管书记②,任主编③,各位同志: 大家早上好,由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举办、江苏省教师培训中心承办的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协作年会暨2008东部教师培训论坛今天在这里隆重举行,我谨代表江苏省教育厅师资处,向来自全国8个兄弟省市的同行代表们以及我省28家教育培训机构的同行们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诚挚的问候! 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机构之间的联系,交流各自在教师培训过程中的先进理念和成熟做法,凝聚我们这条战线的智慧和力量,研讨教师培训过程中存在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寻求我们全新的培训合作模式和工作思路——通过这样的一个论坛和年会可以达到一个很好的效果。刚才我们管书记向大家介绍了江苏的基本情况、江苏教育的基本情况;借此机会,我也就最近两三年来江苏中小学师资队伍建设的一些情况、特别是中小学教师培训的一些情况,向大家做一个简要的汇报。 江苏是一个名副其实的教育大省,全省有7500万人口,教师人口占了1%,也就是说全省的各级各类教师75万人,其中中小学教师60.5万人,江苏有在籍的全日制学生1280万,占全省人口的六分之一,所以一个六分之一,一个1%,可见我们江苏教育人口是多么庞大,是一个名副其实的教育大省。 进入十一五以来,全省教育系统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教育强省、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决定和要求,将师资队伍建设工作摆上了教育发展的全局性和战略性的重要位置,去年年底省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的意见》,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一个文件;1996年,省政府专门为师资队伍建设下过一个文件,时隔十一年,又发了这个文件,我想这个文件也是为了进一步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教育强省建设这一决定的一个具体的、落实性的文件,这个文件明确了江苏今后一段时期师资队伍建设的四大主题目标: 第一,教师教育体系进一步完善。大家也都知道,师资队伍的教育体系其实在九五期间、乃至十五初期受到了一个很大的影响和促进,无论是新师资的培养体系,还是我们在职 ①周稽裘,国家督学、原江苏省教科院、教育学院院长、省教育厅副厅长 ②管向群,江苏省教科院、教育学院党委书记 ③任东杰,全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总编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科学技术厅关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关于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有关人事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法规类别】招工与就业 【发文字号】苏人社发[2015]461号 【发布部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发布日期】2015.12.31 【实施日期】2015.12.3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关于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有关人事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苏人社发〔2015〕461号)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科技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科技局,各省属高校、科研院所: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8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实施方案(2015-2020)》(苏办发〔2015〕34号)、省政府《关于进一步

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5〕90号)等文件精神,我们研究制定了《关于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有关人事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是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站在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决策部署的高度,积极搞好宣传引导,充分发挥政策的推动作用,大力鼓励和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促进我省经济转型升级。 各地、各有关部门可根据《意见》,制定具体操作办法,报省主管部门和综合管理部门备案;每半年向省主管部门和综合管理部门报送一次落实

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14-2015学年度全省中小学开学及放假时间的通知

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14-2015学年度全省中小学开学及放假 时间的通知 作者:文章来源:基教处发布时间:2014年06月05日 黔教办基〔2014〕262号 各市(州)教育局,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仁怀市、威宁县教育局,省属普通高中: 根据《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省教育厅关于下达义务教育课程计划(修订)的通知》(黔教基发〔2009〕62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课程安排与管理指导意见(试行)>等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配套实施意见的通知》(黔教办基〔2010〕137号)等文件精神,经征求部分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意见,现将全省中小学2014-2015学年度开学及放假时间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2014-2015学年时间安排 (一)义务教育阶段 1、全学年52周,其中上课时间35周,学校机动时间2周,复习考试时间2周(小学低年级不安排),寒暑假13周。 2、学校机动的2周时间,第一学期和第二学期各1周。其中,第一学期机动的1周作为寒假增加到放寒假的时间中,第二学期机动的1周由学校视具体情况自行安排,可用于组织开展传统活动、文化节、运动会、夏令营、社会实践等。 3、九年级第二学期毕业复习考试时间增加2周。 (二)普通高中阶段 1、全学年52周,其中教学时间40周,寒暑假11周,社会实践1周。 2、高一、高二全学年教学时间40周,其中授课35周,复习考试3周,社区服务和劳动技术教育2周。 3、高三全学年36周教学时间,其中授课22周,复习考试12周,社区服务和劳动技术教育2周。 二、开学及放假具体时间

江苏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江苏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江苏生源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招工与就业 【发文字号】苏教师[2011]10号 【发布部门】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机构编制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1.02.22 【实施日期】2011.02.2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江苏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江苏生源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苏教师〔2011〕10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人社局、编办、财政局: 现将《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江苏生源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首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江苏生源免费师范生将于2011年暑期毕业。请各地、各部门认真做好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江苏生源免费师范毕业生到中小学任教的准备工作。

附件: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江苏生源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办法 江苏省教育厅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江苏省财政厅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二日 附件: 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江苏生源免费师范 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央编办财政部关于印发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实施办法的通知》(教师〔2010〕2号)精神,确保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江苏生源免费师范毕业生到中小学校(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任教,特制定本办法。 一、加强对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领导 推行师范生免费教育,是国家培养优秀教师、吸引优秀学生报考师范,鼓励优秀人才从事教育事业的示范性举措,具有重大的意义。2011年首批免费师范生即将毕业,各地要高度重视,积极认真做好这批毕业生就业工作。 成立由省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省政府办公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编办、省财政厅等部门负责同志

江苏省教育厅文件

江苏省教育厅文件 苏教职〔2003〕31号 关于颁发《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 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各省属普通中等专业学校: 为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制定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的原则意见》,结合我省实际,我厅制定了《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现予颁发,请转发至各中等职业学校并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报我厅职业教育与社会教育处。 附件: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 二ОО三年六月十日 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实现培养目标,保证人才培养的规格与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制定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的原则意见》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实行学历教育的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中学举办的中等职业教育班;适用于学年制和学分制。 第二章入学与注册 第三条中等职业学校应招收初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的人员入学。 第四条学校按省(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和有关证件,按规定日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如期报到者,须凭有关证明,向学校申请延期报到(延期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经批准,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对按省(市、县)有关规定登记注册入学的学生,由学校在开学后两周内到省辖市中等职业教育招生部门办理录取手续。对按专业大类招收的新生,入学后按专业大类注册,确定专业方向后再按专业方向注册。 第五条新生报到后,学校应在三个月内按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即取得学籍;不合格者,由学校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复查结束后,学校应及时将取得学籍的学生花名册和不合格学生的处理意见按隶属关系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六条在新生健康复查中,如发现患有传染性疾病或不能坚持正常学习的其他疾病,经学校指定的县级以上医疗单位诊断证明,在短期内可以治愈者,由本人申请、学校批准,可回家休养,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下学年开学前,经县级以上医院和学校健康复查确认病愈者,可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仍不合格和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七条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按期到校办理注册手续。因故不能如期注册者,应事先请假。未经批准,逾期两周不注册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大学生职业发展与 就业指导课程教学要求的通知 浙教办学〔2008〕38号 各高等学校: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教学要求〉的通知》(教高厅〔2007〕7号)转发给你们,同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全面列入教学计划。各高校要将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作为一门公共必修课或者必选课纳入教学计划,并确保必需的课时。 二、完善课程内容体系。要适应新形势需要,以科学性、系统性、针对性、操作性为原则,加快推进就业指导课程教材建设,进一步完善教材体系,将职业生涯规划、素质能力测评、就业观念教育、就业心理引导、择业方法技巧训练、创新创业教育等内容有机统一起来,充实和完善就业指导课程内容。 三、建立和完善教学研究机构。要通过教研室等教研机构制定具体教学计划,把就业教育贯穿学生入学到毕业的整个培养过程,分年级设立相应学分。要积极开展教研活动,提高就业指导水平,不断改进教学方法。要抓好集体授课,又要着力增强就业个性化指导,创新服务内容和形式,把对毕业生的就业指导服务做实、做细。 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各高校要把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师资队伍建设作为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按照专业化、职业化的标准建设一支就业指导队伍。通过组织就业指导工作人员开展学习培训、到企业挂职等方式,努力提升他们的专业素质、指导能力和实践水平,形成一支相对稳定、高素质、专业化、职业化的就业指导工作队伍。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三月十四日 - 1 -

教育部办公厅文件 教高厅[2007] 7号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大学生职业 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教学要求》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有关部门(单位)教育(人事)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7?26号)和《教育部人事部劳动保障部关于积极做好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07?24号)要求,进一步提升高校就业指导服务水平,提高广大毕业生的就业能力,现将《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教学要求》(以下简称《教学要求》)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领导。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建设是高校人才培养工作和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认真落实国办发…2007?26号文件关于“将就业指导课程纳入教学计划”的要求,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地主管部门要做出明确安排和部署,高校要切实把就业指导课程建设纳入人才培养工作,列入就业“一把手”工程,做好相关工作。要将就业指导课程建设和效果列入就业工作评估范围。 二、明确列入教学计划。从2008年起提倡所有普通高校开设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并作为公共课纳入教学计划,贯穿学生从入学到毕业的整个培养过程。现阶段作为高校必修课或选修课开设,经过3-5年的完善后全部过渡到必修课。各高校要依据自身情况制订具体教学计划,分年级设立相应学分,建议本课程安排学时不少于38学时。 - 2 -

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黔教基发〔2011〕85号文件精神的通知

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 黔教基发〔2011〕85号文件精神的通知 各市(州、地)教育局,省级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 近日,省教育厅出台了《关于坚决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意见》(黔教基发〔2011〕85号)(以下简称85号文件),对规范我省中小学校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为认真抓好85号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确保减负提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推进我省基础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识,深刻领会规范办学、减负提质的重要意义 中小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由来已久,是长期困扰基础教育发展的顽症,直接损害广大青少年学生身心发展和健康成长,与素质教育背道而驰,是现阶段我省基础教育领域群众反映最为强烈的突出问题之一。85号文件下发以来,反响强烈,社会各界纷纷表示支持和拥护,同时也对文件能否真正得到贯彻落实表示了担忧,少部分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也持观望等待态度。规范办学、减负提质是“十二五”期间我省基础教育的重大任务,事关《贵州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的落实,事关人才培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一定要深刻认识学生课业负担过重带来的严重危害性,以对学生、对家长、对社会、对历史高度负责的态度,不争论,不观望,不懈怠,克服一切困难和阻力,坚决按照文件要求抓好贯彻落实,规范中小学校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二、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好规范办学、减负提质的贯彻落实 一要加强学习宣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及时将85号文件转发至所属中小学校,要利用中心组学习、业务学习及专题学习等形式,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准确把握政策规定,积极推动贯彻落实;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以及互联网站等新闻媒介,广泛宣传规范办学、减负提质的“八个严控”、“八个制度”、“八个突破”;指导和督促中小学校通过教职工大会、班会、家长会、宣传栏、墙报等形式,把文件精神传达到每一个校长、每一名教师、每一位家长和每一名学生。通过宣传引导,统一思想认识,达成减负提质共识,使社会各界理解和支持减负提质工作,提高社会认可度,营造有利于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的良好氛围。 二要制定实施意见。各地要根据85号文件,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具体实施意见并切实抓好落实。地、县制定的实施意见要在当地媒体上公布。中小学校要对照省教育厅文件精神和本地教育行政部门出台的实施意见,制定规范办学、减负提质的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端正办学思想,切实转变教育观念,改进教育教学方式,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提高课堂效率,为学生搭建展示个性特长的平台,把减负提质的各项要求落实到日常教学和管理工作中去。 三要突出工作重点。当前,要重点抓好三项突出问题的治理和落实。一是规范中小学招生秩序。从今年秋季开始,各地要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入学”的规定,小学一年级和初一年级新生严格按照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划定的入学片区就近入学,任何学校不得举行或变相举行任何与入学有关联的考试和测试,不得将各种竞赛成绩、奖励和各种考级证书作为入学和分班的条件或依据;严格落实初中毕业生学业(升学)考试一考两用的规定,按照《省教育厅关于

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中小学生在校时间有关问题的通知

苏教办基〔2009〕12号 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中小学生在校时间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政府教育督导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意见的通知》(苏办发〔2009〕24号),保证学生的休息时间和学生的自由支配时间,鉴于各地对中小学生在校时间的理解和执行的情况不一,最近师生举报反映学校排课违规,要求学生集体上晚自习,要求双休日到校自习等情况较多,经研究,现就中小学生在校时间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在校集中学习时间。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苏办发〔2009〕24号文件规定“小学、初中和高中学生每天在校集中学习时间分别不得超过6小时、7小时和8小时。”这里的“在校集中学习时间”是指上午、下午学校统一组织的教育教学时间。上午,从学校要求非住校生早晨到校的时间与住校生到班的时间(如两个时间不一致,按照最早的起算),至中午放学;下午,从开始上课至放学。上下午两段时间的总和为全天在校集中学习时间,包括晨读、早读、早自习、升国旗、课间休息、大课间、广播操、眼保健操、自习课等。 中午放学至下午开始上课之间的时间是学生自由支配时间,学校、教师不得要求学生自习、午练、午读等。 下午放学后,学校可以开放图书馆、体育活动场所等资源让学生自由活动。学校、教师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教学活动或自习。 凡是以教师个人或学生集体的名义要求学生集中学习的也应视为学校行为。 2、晚自习时间。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苏办发〔2009〕24号文件规定“不得组织非住校学生上晚自习,住校生晚自习每天不超过2课时,并严禁用来组织文化补习或考试。”住校生晚自习每天不超过2课时,每课时不超过45分钟,含预备、课间休息时间在内不超过120分钟。晚自习是住校生自己做作业、看书的时间,不得进行上课、考试、评卷等教学活动。 原则上非住校生不到学校上晚自习。学校、教师也不得对非住校生提出参加晚自习的要求,更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家长写申请要求参加晚自习。对极个别家庭确有困难、无法在家自修的学生,如果学生和家长自愿共同向学校提交申请,学校经专门核实,可以批准其到校上晚自习。晚自习后学校必须确保学生安全回家。学校也不得要求或变相要求非住校生住校。 3、节假日、双休日和寒暑假时间。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苏办发〔2009〕24号文件规定“严禁中小学组织任何年级学生在节假日(含双休日和寒暑假)

江苏省教育厅文件

江苏省教育厅文件 苏教职〔2009〕40号 省教育厅关于表彰全省职业教育与社会教育 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职业教育恢复发展30年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我省职业教育与社会教育加快发展、深化改革,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同时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了表彰他们对职业教育与社会教育改革发展做出的突出贡献,大力宣传先进事迹和经验,进一步推动职业教育与社会教育又好又快发展,经各单位申报,各市教育局和有关部门推荐,省教育厅审核并公示,决定授予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职业教育与终身教育研究所等98个单位“江苏省职业教育与社会教育先进单位”称号,授予戚玉松等200名同志“江苏省职业教育与社会教育先进个人”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为开创江苏职业教育与社会教育工作新局面做出更大贡献。各地各校和广大职业教育与社会教育工作者要以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榜样,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为进一步推进全省职业教育与社会教育的改革发展,为加快实施科教兴省和富民强省战略,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实现“两个率先”,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江苏省职业教育与社会教育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名单 二〇〇九年九月七日主题词:职业教育社会教育先进表彰决定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教育部职成教司 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2009年9月9日印发

附件:江苏省职业教育与社会教育先进单位 (共98个)

江苏省职业教育与社会教育先进个人 (共200人)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办公室、浙江出版联合集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办公室、浙江出版联合集团办公室关于在全省中小学生中组织开展“铭记历史圆梦中华”主题读书教育活动的通知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浙教办基[2015]48号 【发布部门】浙江省教育厅中共浙江省委员会浙江出版联合集团 【发布日期】2015.06.04 【实施日期】2015.06.0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办公室、浙江出版联合集团办公室关于在全省中小学生中组织开展“铭记历史圆梦中华”主题读书教育活动的通知 (浙教办基〔2015〕48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党委宣传部、新华书店: 今年是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为引导广大青少年“铭记历史、缅怀先烈、珍爱和平、开创未来”,进一步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弘扬伟大的抗战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经省教育厅、省委宣传部和省出版联合集团研究,决定在全省中小学生中组织开展以“铭记历史圆梦中华”为主题的读书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牢记历史,是为了开创未来;不忘战争,是为了维护和平。”通过开展以“铭记历史圆梦中华”为主题的读书教育活动,引导中小学生了解中华民族曾经遭受的苦难和屈辱,明白“落后就要挨打”“没有国哪有家”“没有祖国的富强哪来人民的安宁幸福”之道理;铭记抗日战争中的英烈事迹,感受中华民族坚贞不屈、誓死保家卫国的伟大精神和民族气节;感知近现代祖国日新月异的发展变化和前辈们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所建立的丰功伟绩,从小树立爱国之情、报国之志,刻苦学习,不断进步,为圆梦中华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二、活动安排 (一)活动载体。 为了配合读书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