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第二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第一节现金结算

2.1.1 现金结算的概念与特点

概念:旨在商品交易、劳务提供等经济来往中,直接使用现金进行应收应付结算的一种行为。主要适用于单位与个人之间的款项收付,以及单位之间转账结算起点金额一下的零星小额支付。

特点:直接便利、不安全性、不以宏观控制、费用较高。

2.1.2 现金结算的渠道

(1)付款人直接将现金支付给收款人;

(2)付款人委托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或者非金融机构将现金支付给收款人。

2.1.3 现金结算的范围

(1)职工工资、津贴;

(2)个人劳务报酬;

(3)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类奖金;

(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5)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

(6)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7)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8)其他。

除5、6外,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指标或者银行本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开户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现金。

2.1.4 现金的使用限额

一般按照单位3至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所确定。

边远地区和交通不便地区开户单位的库存现金可按多于5天、但不得超过1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的需要确定。

需要增加或坚守库存现金限额的,应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有开户银行核定。

没有在单位单独开立账户的附属单位也要实行现金管理,必须保留的现金,也要核定限额,其限额包括在开户单位库存限额之内。

商业和服务业的找零备用现金也要根据营业额核定定额,但不包括在开户单位的库存现金额之内。

第二节支付结算概述

2.2.1 支付结算的概念

支付结算是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票据、信用卡和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等结算方式进行货币给付机器资金清算的行为。

2.2.2 支付结算的特征

(1)支付结算必须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融机构进行;

(2)支付结算是一种要是行为;

(3)支付结算的发生取决于委托人的意志;

(4)支付结算实行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

(5)支付结算必须依法进行。

2.2.3 支付结算基本原则

(1)恪守诚信,履约付款原则;

(2)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原则;

(3)银行不垫款原则。

2.2.3 支付结算的要求

(1)基本要求:

1)办理支付结算必须使用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的镖局和结算凭证;

2)填写支付结算必须按照统一的规定开立和使用账户;

3)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应当全面规范,做到字数正确,要素齐全,不错不漏,字迹清楚,防止涂改;

4)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和记载事项必须真实,不得变造、伪造。

(2)填写要求:

1)出票日期必须使用中文大写;

2)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应用正楷或行书填写,如果金额数字书写使用繁体字,也应受理。

3)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前应表明“人民币”字样,数字紧接“人民币”。

4)金额;出票或签发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其他事项,原记载人可以更改,更改时应由更改人在更改处签章证明。

第三节银行结算账户

2.3.1 银行结算账户的概念

是指存款人在经办银行凯立德办理资金收付结算的人民币活期存款帐户。

2.3.2 基本存款帐户

是指存款人因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需要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单位可开立。基本存款帐户是存款人的主办账户,存款人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收付及其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应该通过该账户办理。

开户要求:营业执照正本;税务登记证。

程序:填制开户申请书,提供规定的证件;送交该有存款人章印的印鉴卡片;经中国人民银行审核同意后凭开户许可证开户。

2.3.3 一般存款账户

是指存款人因借款或者其他结算需要,在基本存款帐户银行以外的银行营业机构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主要用于办理借款转存、借款归还和其它结算的资金收付。该账户可以办理现金缴存,但不可支取现金。

开户要求:基本存款账户规定的证明文件;基本存款帐户开户登记证;借款合同;其他有关证明。

2.3.4 专用存款账户

是指存款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对其特定用途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而凯立德银行存款帐户。

开户要求:基本存款账户规定的证明文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登记证和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2.3.5 临时存款帐户

是指存款人因临时需要并在规定时间期限内凯立德银行结算账户。

开户条件:相关批文

2.3.6 账户管理基本原则

一个基本账户原则;自主选择原则;守法合规原则;存款信息保密原则。

2.3.7 存款帐户的开立

存款人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时,先填写开户申请数,提交相关文件。银行应对存款人的开户申请书的填写的事项和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审查。银行预存款人签订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银行审查后符合开立账户条件的,应办理开户手续,并履行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支行备案的义务;需要核准的,应及时报送当地人民银行核准。

开户申请书填写的事项齐全,符合开立基本存款帐户、临时存款帐户和预算单位专用账户条件的,银行应将存款人的开户申请数、相关证明文件和银行审核意见等开户资料报送中国人民银行当地支行,经其核准后办理开户手续;符合开立一般存款账户、其他专用存款账户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条件的,银行应办理开户手续、并于开户之日起5个工作日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支行备案。

2.3.8 银行结算账户的变更

存款人银行结算账户有法定变更事项的,应以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开户银行并提供有关证明。开户银行办理变更手续并与2个工作日内想中国人民银行当地支行报告。

2.3.9 银行结算账户的撤销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应提出撤销申请:

(1)被撤并、解散、宣告破产或关闭的;

(2)被注销、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3)因迁址,需要变更开户银行的;

(4)其他

有上述(1)(2)项的,应与5个工作日内向开户银行提出撤销。

2.3.10 违反银行账户管理法律制度的法律责任

(1)存款人开立、撤销银行结算账户,不得有下列行为:

1)违反规定开立银行结算账户;

2)伪造、变造证明文件欺骗银行开立结算账户;

3)违反规定不及时撤销银行结算账户。

非经营性:警告;1000元罚款;

经营性:警告;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一下罚款。

(2)存款人使用银行结算账户,不得有以下行为:

1)违反规定将单位款项转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2)违反规定支取现金;

3)利用开立银行结算账户逃避银行债务;

4)出租、出借银行结算账户;

5)从基本存款帐户之外的银行结算账户转账存入、将销货收入存入或现金存入单位信用卡账户;

6)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存款人地址,以及其他开户资料变更的事项,未在规定期间内通知银行。

非经营性:警告;1000元罚款;

经营性:警告;5000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第六项,警告;1000元罚款。

(3)伪造、变造、私自印制开户登记证的存款人;

非经营性:1000元罚款;

经营性: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4)银行在银行结算账户开立中,布的有下列行为:

1)违反规定为存款人多头开立银行结算账户;

2)明知或应知是单位资金,而允许以自然人名称开立账户存储。

银行:警告;五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严重则停止对其开立基本存款帐户的核准;停业整顿或吊销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

主管人员:按规定给与纪律处分。

(5)银行在银行结算账户使用中,不得有以下行为:

1)提供虚假开户申请资料欺骗中国人民银行许可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帐户、预算单位专业存款帐户;

2)开立或撤销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未按规定在其基本账户登记证上予以登记、签章或通知相关开户银行;

3)违反规定办理个人银行结算账户转账结算;

4)为储蓄账户办理转账结算;

5)违反规定为存款人支付现金或办理现金存入;

6)超过期限为向中国人民银行报送账户开立、变更、撤销等资料。

银行:警告;5000元以上三万元一下罚款;严重则停止对其开立基本存款帐户的核准,

主管人员:按规定给与纪律处分。

第四节票据结算方式

2.4.1 票据的概念和种类

票据是由出票人签发的,约定自己或者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指定的日期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有价证券。在我国,票据主要包括:银行汇票;商业汇票;银行本票和支票。

票据的特征:(1)票据是债权凭证和金钱凭证;(2)票据是设权凭证;(3)票据是文艺凭证。

2.4.2 票据的功能

(1)支付功能;(2)汇兑功能;(3)信用功能;(4)结算功能;(5)融资功能。

2.4.3 票据行为

(1)出票;(2)背书;(3)承兑;(4)保证

2.4.4 票据当事人

基本当事人:(1)出票人;(2)收款人;(3)付款人。

非基本当事人:(1)承兑人;(2)背书人与被背书人;(3)保证人。

2.4.5 票据的权利与责任

票据权利:(1)请求支付权;(2)票据追索权。

票据义务:(1)汇票承兑人因成对而应承担付款义务;

(2)本票出票人因出票而承担自己付款的义务;

(3)支票付款人在与出票人有资金关系时承担付款义务;

(4)汇票、本票、支票的背书人,汇票、支票的出票人、保证人,在票据不获承兑或不获付款时承担付款清偿义务。

2.4.6 支票

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在见票是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适用范围:单位和个人的各种款项结算,均可以使用支票。

支票的基本当事人包括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支票可以背书转让,但用于支取现金的支票不能背书转让。

支票的种类:现金支票;转账支票;普通支票。普通支票可划线,划线支票只能用于转账。上述三种支票都没有金额起点。

支票的出票:

(1)绝对记载事项:1)表明“支票”的字样;2)无条件支付的委托;3)确定的金额;4)付款人的名称;5)出票日期;6)出票人的签章。其中支票金额、收款人名称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未补记前不得背书转让和提示付款。

(2)相对记载事项:1)付款地;2)出票地。

(3)出票的效力:出票人做成支票并交付之后,对出票人产生相应的法律效益。出票人必须按照签发的支票金额承担保证向该持票人付款的责任,包括两项:

1)出票人必须在付款处存有足够的可处分资金,以保证支票票款的支付;

2)当付款人对支票拒绝付款或者超过支票付款提示期限的,出票人应向持票人承担付款责任。

支票的付款:

支票的付款是指付款人根据持票人的请求向其支付支票金额的行为。支票限于见票即付,不得另行记载付款日期。

(1)提示付款期限:支票的持票人应当在出票日起10日内提示付款;异地使用的支票,其提示的期限由中国人民银行另行规定。超过提示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付款人可以不

预付款;但是付款人不预付款的,出票人仍应当对持票人承担票据责任。

(2)付款:出票人在付款人出的存款足以支付支票金额的,付款人应当在见票日足额付款。

(3)付款责任的解除:付款人依法支付支票金额的,对出票人不再承担委托付款的责任,对持票人不再承担付款的责任。但是,付款人以恶意或者有重大过失付款的除外。由此造成的损失,有付款人承担赔偿责任。

支票的办理要求:

(1)支票的签发要求:

1)签发支票应当使用碳素墨水或墨汁填写;

2)签发现金支票和用于支取现金的普通支票,必须符合国家现金管理规定;

3)支票的出票人签发支票的金额不得超过付款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金额,禁止签发空头支票;

4)支票的出票人预留银行签章是银行审核支票付款的依据;

5)出票人不得签发与其预留银行签章不符的支票;

6)出票人签发空头支票、签章于预留银行签章不符的支票,银行应予以退票,并处以票面金额5%但不低于1000元的赔偿;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对屡次签发的,银行应停止其签发支票。

(2)兑付支票的要求

1)持票人可以委托开户银行收款或直接向付款人提示。用于支取现金的支票仅咸鱼收款人向付款人提示付款;

2)持票人委托开户银行收款时,应作委托收款背书,在支票背面背书人签章栏签章,并将支票和填制的进账单送出票人开户银行;

3)收款人持用于支取现金的支票向付款人提示付款时,应当在支票背面“收款人签章”处签章,持票人为个人的,还需交验本人身份证件,并在支票背面注明证件名称、号码和发证机关。

2.4.7 商业汇票

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分为商业汇票和银行汇票。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最长为6个月。

商业汇票的出票:

(1)出票人的确定:

1)商业汇票的出票人:1)在银行开立存款帐户的法人以及其他组织;2)与付款人有真实的委托付款关系;3)具有支付汇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

2)银行汇票的出票人:1)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法人以及其他组织;2)与承兑银行有真实的委托付款关系;3)资信状况良好,具有支付汇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

(2)绝对记载事项:1)表明商业承兑汇票或银行承兑汇票的字样;2)无条件支付的委托;3)确定的金额;4)付款人的名称;5)收款人的名称;6)出票日期;7)出票人签章。

(3)相对记载事项:1)付款日期,汇票尚未记载付款日期的,市委见票即付;2)付款地址;3)出票地。

(4)商业汇票出票的效力:

1)对收款人的效力:付款请求权;追索权;依法转让票据的权利。

2)对付款人的效力:成为汇票上的主债务人。

3)对出票人的效力:担保汇票的承兑和付款。

商业汇票的承兑:

(1)承兑的程序:

1)提示承兑:定日付款或出票后定期付款的,持票人应当在汇票到期日前向付款人

提示承兑;

见票后定期付款的,自出票日起一个月内提示承兑;

汇票未按规定期限提示承兑的,持票人丧失对其牵手的追索权;

见票即付的汇票无需提示承兑。

2)承兑成立:

1.承兑时间:付款人对向其提示承兑的汇票,应当自收到提示承兑之日起3日内承兑或者拒绝承兑。如果3日内不作承兑与否表示的,视为拒绝承兑。持票人可以请求其做出拒绝承兑证明,想起前手行使追索权。

2.接受承兑:付款人收到持票人提示承兑的汇票时,应当向持票人签发收到汇票的回单。回单上应记载汇票提示承兑日期并签章。

3.承兑的格式:付款人承兑汇票时,应当在汇票正面记载“承兑”字样和承兑日期并签章;见票后定期支付的汇票,应当在成对时记载付款日期。汇票尚未记载付款日期的,一3天承兑其的最后一日为承兑日期。与此同时,检票后定期支付的汇票,付款人还应当在成对时记载付款日期。上列应记载事项必须记载与汇票的正面,而不能即在于汇票的背面或粘单上。

4.退回已承兑的汇票。

3)承兑不得附有条件:承兑附有条件的,视为拒绝承兑。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银行,按照票面金额向出票人收取万分之五的手续费。

商业汇票的付款:

(1)提示付款:

1)见票即付的汇票,自出票日起一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

2)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或者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自到期日期10日内向承兑人提示付款。

持票人未按照上述规定期限提示付款的,在作出说明后,承兑人后者付款人仍应继续对持票人承担付款责任。通过委托收款银行或者通过票据交换系统向付款人提示付款的,视同持票人提示付款。

(2)支付票款:如果付款人或承兑人不能当日足额付款的,应当承担延迟付款的责任。

(3)付款的效力:付款人足额支付款项后,全体汇票债务人的责任解除。

商业汇票的背书:是指以转让商业汇票权利或者将一定的商业汇票权利授予他人形式为目的,按照法定的事项和方式在商业汇票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票据行为。如果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则该汇票不得转让。

(1)背书的事项:1)背书签章和背书日期记载。背书未记载背书日期的,视为在汇票到期日前背书;2)被背书人名称记载;3)禁止被书记载;4)背书粘单的使用,第一位使用背书粘单的背书人必须将粘单粘接在票据上,并且在汇票和粘单的粘接处签章;5)不得记载的内容:1.附有条件的背书;2.部分背书。

(2)背书连续:如果背书不连续,付款人可拒绝付款。如果背书形式上连续但实质上

不连续,付款人仍应对持票人付款。但是如果付款人明知持票人不是真正的权利人,则不能付款,否则自行承担责任。

(3)法定禁止背书:拒绝承兑的、被拒绝付款的或者超过付款提示期限的三种汇票,不得背书转让。

商业汇票的保证:

(1)保证的当事人:保证人与被保证人。保证应当由汇票债务人以外的他人承担,已成为票据债务人的,不得再充当票据上的保证人。

(2)保证的格式:1)表明“保证”的字样;2)保证人名称和住所;3)被保证人的名称;4)保证日期;5)保证人签章。

保证不得附有条件,附有条件的,不影响对商业承兑汇票的保证责任。

(3)保证的效力:

1)保证人的责任;2)共同保证人的责任。

(4)保证人的追索权:保证人清偿汇票债务后,可以行使持票人对被保证人及其前手的追索权。

2.4.8 银行汇票

银行汇票是由出票行签发的,在检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单位和个人在异地、同城或统一票据交换区域内的各种款项结算,均可使用。

银行汇票一式四联。

银行汇票的记载事项:1)表明“银行汇票”的字样;2)无条件付款的承诺;3)确定的金额;4)付款人名称;5)收款人名称;6)出票日期;7)出票人签章。

银行汇票的基本规定:

(1)银行汇票可用于转账,标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可提取现金;

(2)银行汇票的付款人为银行汇票的出票银行;

(3)银行汇票的出票人在票据上签章,应为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使用的该银行汇票专用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经办人的签名或盖章;

(4)银行汇票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一个月内。持票人超过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代理付款人(银行)不予受理;

(5)银行汇票可以背书转让,但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不得背书转让;

(6)填明“现金”字样和代理付款人的银行汇票丧失,可以由失票人通知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挂失支付。未填明“现金”字样的不得挂失止付。

(7)银行汇票丧失,失票人可以凭人民法院出具的其享有票据权利的证明,像出票银行请求付款或退款。

申办银行汇票的基本程序和规定:

(1)填写“银行汇票申请书”,申请人或收款人为单位的,不得在“银行汇票申请书”上填明“现金”字样;

(2)出票银行受理银行汇票申请书,收妥款项后签发银行汇票,并用压数记印出金额,将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一并交给申请人;

(3)签发转账银行汇票,不得填写代理付款人名称;

(4)申请人应将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一并交付给汇票上记明收款人;

(5)银行汇票的实际结算金额低于出票金额的,其余金额退还申请人;

(6)申请人因银行汇票超过付款提示期限或其他原因要求退款时,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提交到出票银行,并提供本人身份证件或单位证明。申请人缺少解讫通知要求退款的,出票银行应与银行汇票提示付款期满一个月后办理。

2.4.9 银行本票

银行本票是由银行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是无条件支付票据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基本当事人只有出票人和收款人。

适用范围:单位和个人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内可使用银行本票。银行本票可用于转账,注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可支取现金。

记载事项:

(1)绝对记载事项:

1)表明“银行本票”的字样;2)无条件支付的承诺;3)确定的金额;4)收款人的名称;5)出票日期;6)出票人的签章。申请人或收款人为单位的,不得申请签发现金银行本票。

(2)任意记载事项:

1)本票到期后的利率、利息的计算;2)本票是否允许转让;3)是否缩短付款的提示期限;4)发证拒绝付款时,对其债务人通知事项的约定。

银行本票的提示付款期限:银行本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不得超过2个月。持票人超过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代付款人不予受理。本票的持票人未按照规定定期提示见票的,丧失对出票人以外的前手的追索权。

2.4.10 本票、汇票和支票的相同点和不同点

相同点:

(1)具有同一性质:

1)都是有设权的凭证;

2)都是要式证券;

3)都是文义证券;

4)都是可以流通转让的证券;

5)都是无因证券。

(2)具有相同的票据功能:

1)汇兑功能;

2)信用功能;

3)支付功能;

区别:

(1)本票是自付证券;汇票是委付证券;支票是委付证券,但受托人只限于银行或其他法定金融机构。

(2)付款期限不同。

1)本票的提示付款期限为出票日起2个月;

2)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为出票日起10日;

3)银行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为出票日起1个月;

4)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为到期日起10日;见票即付的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为出票日起1个月。

第五节银行卡

2.5.1 银行卡的概念与分类

银行卡是经由商业银行向社会发行的具有消费信用、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或部分功能的信用支付工具。

银行卡的分类:

(1)发卡主体是否在境内:境内卡、境外卡;

(2)是否授予持卡人信用额度:信用卡、借记卡;

(3)账户币种:人民币卡、外币卡、双币卡;

(4)信息载体:磁条卡、芯片卡。

2.5.2 银行卡账户与交易

银行卡交易的基本规定:

(1)单位人民币卡可办理商品交易和劳务供应款项的结算,但不得透支。单位卡不得支取现金;

(2)发卡银行对贷记卡的取现应当每笔授权,每日每卡累计取现不得超过限定额度。发卡银行应当对持卡人在自动柜员机上取款设定交易上限,没卡每日累计提款不得超过2万元。储值卡的面值或卡内币值不得超过1000元人民币;

(3)发卡银行应当遵守下列信用卡业务风险控制指标:同意持卡人单笔透支发生额个人卡不得超过2万、单位卡不得超过5万。同一账户月透支余额个人卡不得超过5万元,单位卡不得超过发卡银行对该单位综合授信额度的3%。无综合授信额度可参照的单位,其月透支余额不得超过10万元。外币卡的透支额度不得超过持卡人保证金的80%。

(4)准贷记卡的透支期限最长为60天。贷记卡的首月最低还款额不得低于其当月透支额的10%

(5)发卡银行通过下列途径追偿透支款项和诈骗款项:扣减持卡人保证金、依法处理抵押物和质押物;向保证人追索透支款项;通过司法机关的诉讼程序进行追偿。

银行卡的资金来源:单位卡在使用过程中,需要向其账户续存资金的,一律从其基本存款帐户转账存入,不得缴存现金,不得将销货收入的款项存入其账户;禁止将单位的款项存入个人卡账户。

银行卡的计息和收费:

(1)计息:

1)发卡银行对准贷记卡及借记卡账户内的存款,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统一同档次存款利率及既系办法计付利息;

2)发卡银行对贷记卡账户的存款、储值卡内的币值不计付利息;

3)贷记卡持卡人非现金交易享受如下优惠条件:

第一,免息还款期待遇。银行记账日至发卡规定的到期还款日之间为免息期,最长60天;

第二,最低还款额待遇。

贷记卡选择最低还款额或超过批准信用额度用卡,不得享受免息期还款待遇。贷记卡支取现金、准贷记卡透支,不享受免息期还款和最低还款待遇。贷记卡透支按月计收复利,准贷记卡按月计收单利。透支利率为日利率0.05%。

(2)收费:收单业务结算手续费。

申领、注销和挂失:

(1)申领:单位卡可申领若干张;个人卡申领附属卡最多不超过两张。

(2)注销:1)信用卡有效期慢45天后,持卡人不更新换卡的;

2)信用卡挂失满45天后,没有附属卡又不更新换卡的;

3)信用卡被列入止付名单,发卡银行已收回其信用卡45天的;

4)持卡人死亡,发卡银行已收回其信用卡45天的;

5)持卡人要求小虎或担保人撤销担保,并移交会全部信用卡45天的;

6)信用卡账户两年以上未发生交易的;

7)持卡人违反其他规定。

第六节其他结算方式

2.6.1 汇兑

汇兑是汇款人委托银行将其款项支付给收款人的结算方式。分为信汇和电汇。

信汇是汇款人向银行提出申请,同时缴存一定金额以及手续费,汇出行将信汇委托书以邮寄方式寄给汇入行,授权汇入行向收款人解付一定金额的一种汇兑方式。

电汇,以电报或电传方式。电报需加密码,信汇签字即可。

办理会对的程序:

(1)签发会对凭证:

1)表明“信汇”或“电汇”的字样;2)无条件支付的委;3)确定的金额;4)收款人名称;5)汇款人名称;6)汇入地点、汇入行名称;7)汇出地点、汇出行名称;8)委托日期;9)汇款人签章。

汇款任何收款人均为个人,需支取现金的,在金额大写栏先填写“现金”字样。

(2)银行受理:审查无误后,办理汇款,签发汇款回单。

(3)汇入处理。

汇兑的撤销和退汇:

(1)汇兑的撤销:汇款人对汇出行尚未汇出的款项可以申请撤销。申请撤销时,应出具正式函件或本人身份证件及原信、电汇回单。

(2)汇兑的退汇:汇款人对汇出银行已经汇出的款项可以申请退汇。转汇行不得受理汇款人或汇出银行对汇款的撤销和退汇。拒绝接受汇款的应立即办理退汇;经2个月无法交付的汇款,应主动办理退汇。

2.6.2 委托收款

是指收款人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结算方式。单位和个人凭依承兑的商业汇票、债券、存单等付款人债务证明办理款项的结算,均可使用;在同城、异地均可使用;结算款项的划回方式份邮寄和电报两种。

委托收款的记载事项:1)表明“委托收款”的字样;2)确定的金额;3)付款人名称;4)收款人名称;5)委托收款凭据名称以及附记单证张数;6)委托日期;7)收款人签章。

委托收款的决算规定:

(1)委托收款办理方法:

1)以银行为付款人的,银行应在当日将款项主动支付给收款人;

2)以单位为收款人的,银行通知付款人后,付款人应于接到通知当日书面通知银行付款。付款人存款账户不能足额支付的,应通知被委托银行向收款人发出未付款项通知书。

(2)委托收款的注意事项:

1)付款人审查有关债务证明后,对收款人委托收取的款项有发定居付款情况是,有权提出拒绝付款;

2)收款人收取公用事业费,必须具有首付上方事先签订的经济合同,由付款人向开户银行授权,经开户银行同意,宝人民银行当地支行批准,可以使用同城特约委托收款。

2.6.3 托收承付

是指根据购销合同由收款人发货后委托银行向异地付款人收取款项,有付款人向银行承付的结算方式。国有企业、供销合作社以及经营较好的,并经开户银行审查同意的城乡集体所有制的工业企业。承付结算每笔起点为1万元,新华书店系统每笔起点1千元。

托收承付的结算规定:

1)表明“托收承付”的字样;2)确定的金额;3)付款人的名称和帐号;4)收款人的名称和账号;5)付款人的开户银行名称;6)收款人的开户银行名称;7)托收附记单证张数或册数;8)合同名称、号码;9)委托日期;10)收款人签章。

托收承付的办理方法:

(1)托收;

(2)承付:验单承付和验货承付两种。

1)验单承付期为三天,从购货单位开户银行发出通知的次日算起。

2)验货承付期为10天,从运输部门向付款人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算起。

(3)托收承付使用中需注意的问题:

1)付款人不得在承付货款中,扣抵其他款项或以前托收的货款;

2)付款人逾期付款,付款人的开户银行将对付款人予以罚款;

3)付款人在承付期可以向银行提出拒付和部分拒付,但必须填写“拒付理由书”并签章;

4)收款人对被无理拒付的托收款项,在收到退回的结算凭证及所附单证后,需要委托银行重办托收,应当填写四联“重办托收理由书”。

2.6.4 国内信用证

是开证银行依照申请人的申请向受益人开出的有一定金额、在一定期限内凭信用证规定的单据支付款项的书面承诺。只能用于转账,不得支取现金。

办理的基本程序:

(1)开证:

1)开证申请:填具开证申请书、信用证申请人承诺书并提交有关购销合同;

2)受理开证:向申请人收取不低于20%的保证金,并可根据申请人资信情况要求其提供抵押、质押或有其他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

(2)通知:通知行收到信用证后,填制信用证通知书,连同信用证交付受益人。

(3)议付:指信用证制定的议付行在单证相符的条件下,扣除议付利息后向受益人支付对价的行为。议付行必须是开证行指定的受益人开户行。议付仅限于延期信用证。

(4)付款。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重点考点——总结

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656—9006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重点考点——总结 (1) 一个基层预算单位开设一个零余额帐户。不得违反规定向本单位其他帐户和上级单位、下级单位的帐户划拨资金。 (2) 需人行核准的帐户: A、基本存款帐户 B、临时存款帐户(验资增资帐户除外) C、预算单位专用帐户、 D、QFII专用帐户 (3) 临时存款帐户不得超过2年,可以支取现金。 (4) 储蓄帐户只办理现金存取、不得转帐。 (5) 一般存款帐户办理可以现金缴存,不得支取现金。 (6) 一个单位只能开立一个基本存款帐户。 (7) 我国《票据法》中的票据包括:汇票、银行本票、支票。 (8) 票据的基本当事人: A、出票人 B、付款人 C、收款人 (9) 票据的非基本当事人 A、承兑人 B、背书人 C、被背书人

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656—9006 D、保证人 (10)票据权利 A、付款请求权 B、追索权 (11)票据的签章是票据行为中必须记载的事项。出票人签章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票据无效。 (12)背书人、承兑人、保证人签章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票据无效,不影响前手符合规定签章的效力。 (13)票据丧失补救(综合题重点) A、挂失止付 B、公示催告 C、普通诉讼 (14)挂失止付的四种票据(综合重点) A、已承兑的商业汇票 B、支票 C、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 D、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 (15)挂失止付不是必经措施,最终通过公示催告、普通诉讼。(重点) (16)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3日内,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依法向支付地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综合题重点) (17)银行汇票提示付款期自出票日起1个月。 商业汇票10日。最长6个月。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试题库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试题库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试题库(2) 第二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一、单项选择题 1.九江公司出纳会计李某于2月10日签发了一张转账支票 转账支票上日期填写正确的是()。 A. 贰零零伍年贰月拾日 B.贰零零伍年零贰月壹拾日 C.贰 零零伍年零贰月零壹拾日 D.贰零零伍年贰月壹拾日

参考答案:C知识点来源:大纲2.135难易程度:适中 2 .单位、个人和银行办理支付结算必须使用()。 A. 各开户银行印制的票据和结算凭证 B.按财政部统一规定 印制的票据和结算凭证 C.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印制的票据和结算凭证 D.按国家税务部门统一规定印制的票据和结算凭证 参考答案:C知识点来源:大纲2.1.2难易程度:较易 3.存款人日常经营活动的的资金收付及其现金的支取,应经 过()办理。 A.基本存款账户 B. —般存款账户 C.专用存款账户 D.临

时存款账户 参考答案:A 知识点来源:大纲 2.2.3 难易程度: 较易 4.宏大有限责任公司基本存款账户开在工行 A 市支行, 现因 经营需要向中国建设银行B分行申请贷款100万元,经审查同意贷款, 其应在 B 分行开设() 。 A. 基本存款账户 B. —般存款账户 C.专用存款账户 D.临时存款账户 参考答案:B 知识点来源:大纲 2.2.4 难易程度: 适中 5. 银行为存款人开立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专用存款账户的, 应自开户之日起一定期限内书面通知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 该期限为() 。 A. 2个工作日 B. 3 个工作日 C. 5个工作日 D. 10 个工作日 参考答案:B 知识点来源:<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25条难易程度: 较易 6. 临时存款账户的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 。 A. 六个月 B. 1年 C. 2年 D. 5年 参考答案:C 知识点来源:大纲 2.2.6 难易程度: 较易 7. 下列账户中, 属于不得办理现金收付业务的账户是() 。 A.基本存款账户 B.临时存款账户 C.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D.单位银行卡账户 参考答案:D 知识点来源:<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35

第二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案例分析题)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案例分析题精选 第二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案例分析题1】2008年3月10日,某公司向银行申领了信用卡,其中一部分作为对管理人员的福利,另一部分作为公司自用。 (1)下列情形中,可以办理销户的有( D )。 A.4月12日,该公司要求注销自用的信用卡 B.3月11日,公司一名管理人员的信用卡丢失并于当日挂失,4月12日要求注销该丢失的信用卡 C.至2009年6月7日,该公司自用的信用卡未发生过任何交易 D.至2010年8月30日,该公司自用的信用卡未发生过任何交易 (2)关于信用卡资金来源的表述中,正确的有(A )。 A.公司可以将资金从基本存款账户中转账存入持有的信用卡 B.公司持有的信用卡可以交存现金 C.公司可以将其销货收入的款项存入持有的信用卡 D.公司管理人员可以将个人的收入及公司的暂时款项存入其持有的信用卡 (3)公司的下列做法中,错误的有(ABCD )。 A.3月16日,公司持卡购买一台价值12万元的设备 B.3月21日,公司将其信用卡转借给其子公司 C.3月30日,公司从信用卡上支取现金5000元 D.4月1日,公司结算信用卡,3月共透支15万元(该公司无综合授信额度) (4)关于信用卡的表述中,正确的有(AD )。 A.同一持卡人单笔透支发生额,个人卡不得超过2万元 B.贷记卡的首月最低还款额不得低于其当月透支余额的3% C.信用卡透支利率为日利率5% D.准贷记卡的透支期限最长为60天 (5)发卡银行给予持卡人一定的信用额度,持卡人可以在信用额度内先消费、后还款的信用卡是(C )。 A.普通卡 B.附属卡 C.贷记卡 D.准贷记卡 【案例分析题2】2010年9月,甲公司发生如下业务: (1)向乙公司购买一批钢材,甲公司将一张汇票背书转让给乙公司作为付款,背书时注明“货到后此汇票方生效”; (2)向丙公司发出一份支票,丙公司在转让前发现该支票未记录个别事项; (3)向银行申请开立临时账户。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对于转让给乙公司的汇票,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BCD )。 A.该背书所附的条件“货到后此汇票方生效”有效 B.该背书所附的条件“货到后此汇票方生效”无效 C.该背书仍然有效 D.被背书人即乙公司可依背书取得票据权利 (2)在下列各项中,对基本存款账户与临时存款账户在管理上的区别,表述正确的是(D )。 A.基本存款账户能支取现金而临时存款账户不能支取现金 B.基本存款账户不能向银行借款而临时存款账户可以向银行借款 C.基本存款账户没有开设数量的限制而临时存款账户受开设数量的限制 D.基本存款账户没有时间限制而临时存款账户实行有效期管理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第八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本章考情分析 在最近3年的考试中,本章的平均分值为12分,2008年的分值为14分。本章考点比较散,复习难度较大。2009年考试大纲、辅导教材对本章内容基本未进行调整。2009年本章分值估计在10分以上,考生应重点关注综合题。 最近3年题型题量分析 第一节支付结算概述 一、办理支付结算的基本要求(P292—P293) 1、更改 “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

【相关链接】支票的“金额、收款人名称”可由出票人授权补记。【解释】该考点经常出多选题,考生应注意汇票、本票和支票这3个项目均不得更改,但授权补记的2个项目仅限于支票。 【例题1】票据和结算凭证的金额、出票或者签发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更改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2003年) 【答案】√ 【例题2】支票上的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支票无效。()(2005年) 【答案】√ 2、签章(P293)

(1)单位、银行在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为该单位、银行的盖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2)个人在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为个人本名的签名“或者”盖章。 【例题3】法人和其他单位在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为该法人或单位的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加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盖章。()(2002年) 【答案】√ 【例题4】某公司签发一张商业汇票。根据《票据法》的规定,该公司的下列签章行为中,正确的是()。(2005年) A、公司盖章

B、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盖章 C、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签名加盖章 D、公司盖章加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盖章 【答案】D 3、出票日期 (1)出票日期必须使用中文大写。 (2)在填写月、日时,月为“壹”、“贰”和“壹拾”的,日为壹至玖和“壹拾”、“贰拾”和“叁拾”的,应当在其前加“零”;日为拾壹至拾玖的,应当在其前加“壹”。 【解释】考生应掌握“1月18日”、“10月20日”的具体写法,注意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模拟题(doc 9页)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2011浙江会计从业资格《财经法规》模拟题(2) 一、单项选择题 1. 下列不属于单位、个人和银行办理支付结算必须遵守的原则是()。 A.恪守信用,履约付款 B.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 C.银行不垫款 D.一个基本账户原则 2. 长江公司出纳会计李某于2009年2月10日签发了一张转账支票,转账支票上日期填写正确的是()。 A.贰零零玖年贰月拾日 B.贰零零玖年零贰月壹拾日 C.贰零零玖年零贰月零壹拾日 D.贰零零玖年贰月壹拾日 3. 关于现金收支的基本要求,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A.开户单位收入现金一般应于当日送存开户银行 B.开户单位支付现金,可以从本单位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 C.开户单位对于符合现金使用范围规定,从开户银行提取现金的,应写明用途,由本单位财会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并经开户银行审查批准 D.不准单位之间相互借用现金 4. 开户银行对已开户一年但未发生任何业务的账户,应通知存款人自发出通知()日内到开户银行办理销户手续。 A.15 B.20 C.30 D.60 5. 存款人发生被撤并、解散、宣告破产或关闭,或被注销、被吊销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终止的,应于()个工作日内向开户银行提出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的申请。 A.2 B.3 C.4 D.5 6. 下列关于基本存款账户的说法,正确的是()。 A.存款人可以没有基本存款账户,但一定要有一般存款账户 B.基本存款账户不能支取现金 C.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的主办账户 D.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的非主办账户 7. 根据《银行账户管理办法》规定,存款人可以申请开立()一般存款账户。 A.一个 B.二个 C.三个 D.没有数量限制 8. 下列情形不可以开立临时存款账户的是()。 A.设立临时机构

第二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支付结算概述 一、支付结算的概念、种类及基本原则 (一)支付结算的概念、种类 支付结算是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现金、票据、信用卡和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等结算方式进行货币给付及其资金清算的行为,其主要功能是完成资金从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的转移。 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以下简称银行)以及单位(含个体工商户)和个人是办理支付结算的主体。其中,银行是支付结算和资金清算的中介机构。(多选) 支付结算的方式(多选): 1.票据结算方式:支票、银行本票、银行汇票、商业汇票(考试要求掌握两种) 2.非票据结算方式:汇兑、委托收款、托收承付、信用卡、信用证等 【例题?多选题】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支付结算的方式包括( )。

A.现金 B.银行汇票 C.支票 D.信用卡 [答案]BCD (二)支付结算的原则(简答)无论对单位还是个人都是要遵守的原则 1.恪守信用,履约付款原则。 2.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原则。 对存款人的资金,除国家法律另有规定外,必须由其自由支配。 3.银行不垫款原则。 即银行在办理结算过程中,只负责办理结算当事人之间的款项划拨,不承担垫付任何款项的责任。 【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支付结算时应遵循的原则有( )。 A.恪守信用,履约付款原则

B.谁的钱进谁的帐原则 C.谁的钱由谁支配原则 D.银行不垫款原则 [答案]ABCD 【例题?简答题】支付结算的原则有哪些? [答案]支付结算的原则是: 1.恪守信用,履约付款原则; 2.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原则; 3.银行不垫款原则。 二、办理支付结算的基本要求 1.单位、个人和银行办理支付结算必须使用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印制的票据和结算凭证。 未使用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印制的票据,票据无效; 未使用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格式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第三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Part2:其他支付结算途径 二、银行卡(P109) (一)信用卡和借记卡 1.信用卡可以透支,借记卡不具备透支功能。 2.信用卡按是否向发卡银行交存备用金分为贷记卡、准贷记卡两类。 (1)贷记卡是指发卡银行给予持卡人一定的信用额度,持卡人可在信用额度内先消费、后还款的信用卡。 (2)准贷记卡是指持卡人须先按发卡银行要求交存一定金额的备用金,当备用金账户余额不足支付时,可在发卡银行规定的信用额度内透支的信用卡。 (3)贷记卡透支按月计收复利,准贷记卡透支按月计收单利。 3.借记卡按功能不同分为转账卡(含储蓄卡)、专用卡和储值卡。 (二)单位卡 1.单位人民币卡账户的资金一律从其基本存款账户转账存入,不得存取现金,不得将销货收入存入单位卡账户;单位外币卡账户的资金应从其单位的外汇账户转账存入,不得在境内存取外币现钞。 2.销户时,单位人民币卡账户的资金应当转入其基本存款账户,单位外币卡账户的资金应当转回相应的外汇账户,不得提取现金。 3.单位人民币卡可办理商品交易和劳务供应款项的结算,但不得透支。 (三)其他有关规定 1.限额 (1)发卡银行对贷记卡的取现应当每笔授权,每卡每日累计取现不得超过2000元人民币。 (2)发卡银行应当对借记卡持卡人在自动柜员机(ATM机)取款设定交易上限,每卡每日累计提款不得超过2万元人民币。 (3)储值卡的面值或卡内币值不得超过1000元人民币。 2.准贷记卡的透支期限最长为60天,贷记卡的首月最低还款额不得低于其当月透支余额的10%。 3.贷记卡持卡人的优惠 (1)贷记卡持卡人非现金交易享受免息还款期待遇或最低还款额待遇。 (2)免息还款期最长为60天。 (3)贷记卡持卡人选择最低还款额方式或超过发卡银行批准的信用额度用卡时,不再享受免息还款期待遇。 (4)贷记卡持卡人支取现金、准贷记卡透支,不享受免息还款期和最低还款额待遇。 (5)发卡银行对贷记卡持卡人未偿还最低还款额和超信用额度用卡的行为,应当分别按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一)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一) (总分:75.00,做题时间:90分钟) 一、单项选择题(总题数:75,分数:75.00) 1.根据有关规定,办理托收承付的( )。 ?A.收付双方都是国有企业 ?B.收付双方必须签有合法的代销合同 ?C.结算款项的收款人可以选用邮寄的划回方式 ?D.每笔金额起点为20000元 A. B. C. √ D. 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使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的收款单位和付款单位,必须是国有企业、供销合作社以及经营管理较好,并经开户银行审查同意的城乡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代销商品的款项,不可以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托收承付结算每笔的金额起点为10000元;托收承付结算款项的划回方法,分邮寄和电报两种,由收款人选用。 2.银行审核支票付款的依据是支票出票人的( )。 ?A.电话号码 ?B.身份证 ?C.支票存根 ?D.预留银行签章 A. B. C. D. √ 《支付结算办法》第123条规定:“支票的出票人预留银行签章是银行审核支票付款的依据。银行也可以与出票人约定使用支付密码,作为银行审核支付支票金额的条件。” 3.单位、个人和银行办理支付结算必须使用( )统一规定印制的票据和结算凭证。 ?A.中国银行 ?B.中国人民银行 ?C.财政部 ?D.开户行 A. B. √ C. D. 单位、个人和银行办理支付结算必须使用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印制的票据和结算凭证。 4.信用卡透支利息,自签单日或银行记账日起15日内按日息( )计算,超过15日按日息( )计算,超过30日或透支金额超过规定限额的,按日息( )计算。 ?A.万分之二,万分之五,万分之十

?B.万分之五,万分之十,万分之十五 ?C.万分之三,万分之八,万分之十 ?D.万分之五,万分之八,万分之十 A. B. √ C. D. 信用卡透支利息,自签单日或银行记账日起15日内按目息万分之五计算,超过15日按日息万分之十计算,超过30日或透支金额超过规定限额的,按目息万分之十五计算。 5.商业承兑汇票付款人存在合法抗辩事由拒绝支付的,应自接到通知日的次日起( )日内,作成拒绝付款证明送交开户银行。 ?A.3 ?B.4 ?C.5 ?D.6 A. √ B. C. D. 《支付结算办法》第89条规定,商业承兑汇票付款人存在合法抗辩事由拒绝支付的,应自接到通知日的次日起3日内,作成拒绝付款证明送交开户银行。 6.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是( )。 ?A.自汇票到期日起1个月 ?B.自汇票到期日起10日 ?C.自出票日起1个月 ?D.自出票日起10日 A. B. √ C. D. 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第88条的规定,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汇票到期日起10日。 7.下列有关支票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现金支票可以用于支取现金,也可以用于转账 ?B.普通支票可以用于支取现金,也可以用于转账 ?C.转账支票可以用于转账,也可以用于支取现金 ?D.现金支票可以背书转让 A. B. √ C. D. 普通支票可以用于支取现金,也可以用于转账;现金支票只能用于支取现金;转账支票只能用于转账。现金支票不得背书转让。

第二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习题(试题版)

2011年宁波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 第二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习题集 一、单选题 1.开户单位在规定的现金使用范围内从开户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写明用途,由()签字盖章,经开户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现金。 A.单位负责人 B.财会部门负责人 C.出纳 D.内部审计人员 2.《支付结算办法》是由()发布的。 A.中国人民银行 B.国务院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3.下列不属于票据基本当事人的有()。 A.出票人 B.收款人 C.付款人 D.背书人 4.开户银行对已开户()年,但未发生任何业务的账户,应通知存款人办理销户手续。 A.一 B.二 C.三 D.四 5.存款人在银行开立(),实行由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核发开户许可证制度。 A.基本存款账户 B.一般存款账户 C.临时存款账户 D.专用存款账户 6.存款人因特定用途需要开立的账户是()。 A.基本存款账户 B.一般存款账户 C.临时存款账户 D.专用存款账户 7.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应用正楷或行书填写 B.中文大写数字写到“角”为止的,在“角”之后应写“整”字 C.中文大写数字金额前应标明“人民币” D.阿拉伯小写金额数字要认真填写,不得连写分辨不清 8.票据的出票日期为10月20日,则票据上的出票日期应写为()。 A.10月20日 B.零壹拾月零贰拾日 C.零壹拾月贰拾日 D.壹拾月零贰拾日 9.票据的出票日期为2月12日,则票据上的出票日期应写为()。 A.2月12日 B.零贰月壹拾贰日 C.贰月壹拾贰日 D.零贰月拾贰日 10.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经济法第三章支付结算制度

经济法第三章结算制度 1、【多选题】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的人民币非现金支付工具的有()。(2015年) A.本票 B.汇票 C.股票 D.支票 【答案】ABD【解析】我国目前使用的人民币非现金支付工具主要包括“三票一卡”和结算方式:(1)“三票一卡”包括汇票、本票、支票和银行卡(选项ABD);(2)结算方式包括汇兑、托收承付和委托收款。 2、【单选题】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经济业务使用的非现金支付工具中,属于结算方式的是()。 A.甲公司与戊公司签订购销合同,签发一张3个月后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抵付货款 B.乙公司与戊公司签订购销合同,合同约定采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 C.丙公司与戊公司签订购销合同,使用单位人民币卡进行结算 D.丁公司与戊公司签订购销合同,签发借据一张,注明货款暂欠3个月内支付 【答案】B【解析】本题考核办理支付结算使用的主要支付工具。我国目前使用的人民币非现金支付工具主要包括“三票一卡”和结算方式。“三票一卡”是指三种票据(汇票、本票和支票)和银行卡,结算方式包括汇兑、托收承付和委托收款。 3、【单选题】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经济业务使用的非现金支付工具中,属于结算方式的是()。 A.甲公司与戊公司签订购销合同,签发一张3个月后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抵付货款 B.乙公司与戊公司签订购销合同,合同约定采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 C.丙公司与戊公司签订购销合同,使用单位人民币卡进行结算 D.丁公司与戊公司签订购销合同,签发借据一张,注明货款暂欠3个月内支付 【答案】B【解析】本题考核办理支付结算使用的主要支付工具。我国目前使用的人民币非现金支付工具主要包括“三票一卡”和结算方式。“三票一卡”是指三种票据(汇票、本票和支票)和银行卡,结算方式包括汇兑、托收承付和委托收款。 4、【多选题】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银行办理支付结算必须遵守的结算纪律有()。(2015年) A.不准违反规定为单位和个人开立账户 B.不准签发空头银行汇票、银行本票和办理空头汇款 C.不准签发没有资金保证的票据,套取银行信用 D.不准无理拒付,不扣少扣滞纳金 【答案】ABD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总结分析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总结分析 1 2020年4月19日

第二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本章要点: ?支付结算的概念、种类;办理支付结算的基本要求;票据和结算凭证填写的基本要求;银行结算账户的概念和种类;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变更和撤销;各银行结算账户的概念、使用范围、开户要求。 第一节支付结算概述 ?(一)支付结算的概念 1.支付结算是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现金、票据、信用卡和结算凭证进行货币给付及其资金清算的行为。其主要功能是完成资金从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的转移。 ? 2. 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以下简称银行)以及单位(含个体工商户)和个人是办理支付结算的主体。其中,银行是支付结算和资金清算的中介机构。(多选) ? 2 2020年4月19日

(一)支付结算的概念 ? 3.支付结算的方式:(多选) ? (1)支票;(2)银行本票;(3)银行汇票;(4)商业汇票;(5)汇兑;(6)委托收款;(7)托收承付;(8)信用卡;(9)信用证。 (一)、支付结算的概念 ? 4.支付结算是一种转账结算。 ?中国关于支付结算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制度主要包括:1996年1月1日实施的 8月28日修正的<票据法>、1997年9月19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于同年12月1日起实施的<支付结算办法>和<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 、<国内信用证结算办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 【例2—1】 ?支付结算是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现金进行货币给付的行为,这一说法正确吗? ?[解析] 不正确。支付结算除了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现金进行货币给付的行为外,还包括使用票据、信用卡和结算凭证进行资金清算的行为。 3 2020年4月19日

2018会计初级《经济法基础》《支付结算法律制度》主要知识点

第三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一.银行结算账户? 1.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 银行结算账户是银行为存款人开立的办理资金收付的“活期”存款账户,存款人包括单位、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 ①核准类账户(办理手续后,2个工作日内审核) 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因注册验资和增资验资开立的除外)、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QFII专用存款账户 “正式开立之日”是指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的核准日期 ②备案类账户(5个工作日内向中银支行备案) 一般存款账户、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其他专用存款账户 “正式开立之日”是指银行为存款人办理开户手续的日期 变更与撤销应于2个工作日内通过账户管理系统向中银当地分支行报备 ③存款人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自正式开立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方可使用期付款业务;但注册验资的临时存款账户转为基本存款账户和因借款转存开立的一般存款账户除外 ④预留签章 单位→公章/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or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名/签章 个人→个人签名/签章 ⑤3个工作日与5个工作日? 2.银行结算账户的变更 存款人变更名称,但不改变开户银行及账号的/单位法定代表人等开户资料发生变更时,应于5个工作日内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 办理变更手续的时候,应交回开户许可证,由中国银行当地分支行换发新的开户许可证 3.银行账户的撤销 ①撤销情形 ?5个工作日内向开户银行提出撤销的:

被撤并、解散、宣告破产或者关闭的;注销、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撤销基本存款账户后,需要重新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应在撤销其原基本账户后10日内申请重新开立基本账户: 因迁址需要变更开户银行的;其他原因需要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的 ②相关规定 ?存款人尚未清偿其开户银行债务的,不得申请撤销该账户 ?撤销账户时,必须与开户银行核对银行结算账户存款余额,交回各种重要空白票据及结算凭证和开户许可证,核对无误方可办理 ?撤销账户的顺序:一般→专用→临时,将这些账户资金转入“基本存款账户”后方可 办理撤销 ?应撤销未办理销户手续的,银行发出通知之日起30内销户,逾期视同销户 4.基本存款账户 ①概念 存款人因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需要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1个单位只能开1个 ②开户证明文件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部门颁发的税务登记证 ③使用 ?存款人的工资、奖金的支取,只能通过“基本存款账户”办理 ?单位人民币账户的资金必须由“基本存款账户”转账存入 ?撤销账户的顺序:一般→专用→临时,将这些账户资金转入“基本存款账户”后方可办理撤销 5.一般存款账户 ①概念 存款人因借款或者其他结算的需要,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营业机构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②开户证明文件 基本存款账户规定的证明文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借款合同或其他有关证明文件 ③使用 借款转存、借款归还和其他结算的资金收付,可以现金缴存,不可现金支取 6.专用存款账户 ①概念 存款人因对特定用途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而开立的账户 ②开户证明文件 基本存款账户规定的证明文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其他有关证明文件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测试题

第二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班别:姓名:学号:成绩: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25题,25分) 1.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是(A )。 A.银行汇票 B.票据 C.支票 D.信用卡 2.申请开立临时存款账户的条件是(B ) A.办理基本建设资金 B、办理注册验资 C.办理更新改造资金 D、办理汇兑。 3.存款人申请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应向银行出具下列证明文件( C )A.基本存款账户开户登记证 B、国家有关文件 C.军人身份证件 D、借款合同。 4.收款人持用于支取现金的支票向付人提示付款时,应在支票背面(C )签章。 A.背书人栏 B保证人栏 C收款人栏 D代理人栏 5.当存款人需要在异地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时,应出具的证明文件是(D )。 A 、户口簿 B、工作证 C、异地居住证人 D、身份证 6、以下有关转帐支票的叙述中,正确的是(B ) A.可用于提现B.可用于转账 C.可用于转账结算,也可用于支取现金D.只能在付款人所在地使用 7.接受汇票出票人的付款委托,同意承担支付票据义务的人,是指( D )A.被背书人 B、背书人 D、承兑人 D、保证人

8、依法定方式签发票据,并将票据交付给收款人的人称为(B ) A.背书人 B.出票人 C.收款人 D.付款人 9.银行汇票持票人向银行提示付款时,必须同时提交银行汇票和( D )。 A.支款凭证 B、进账单 C、个人身份证 D、解讫通知 10.银行审核支票付款的依据是支票出票人的( B ) A约定使用的支付密码 B、预留银行签章 C.身份证 D、支票进账单 11.票据的非基本当事人有( B ) A、出票人 B、承兑人 C、付款人 D、收款人 12.在填写票据出票日期时,“10月30日”应填写成( D ) A.拾月叁拾日 B、零拾月零叁拾日 C.壹拾月叁拾日 D、零壹拾月零叁拾日 13.开户银行对已开立一年但未发生任何业务的账户,应通知存款人自发出通知日( B )内到开户银行办理销户手续。 A.15日 B、30日 C、45日 D、60日 14. 个体工商户凭营业执照以字号或经营者姓名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应纳 入( A )。 A、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 B、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管理 C、一般存款账户管理 D、专用存款账户管理 15.承兑是(D )。 A.共同票据行为 B、基本票据行为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总结,初级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总结,初级篇一:财经法规支付结算法律制度要点总结 第二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 支付结算概述 一、支付结算概念★★★ ? 支付结算概念:是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票据、银行卡、汇兑、托收 承付、委托收款、电子支付等结算方式进行货币给付及其资金清算的行为。 ? 支付结算主体:1.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简称“银行”)2. 单位(含个体工商户)3.个人注:银行是支付结算和资金清算的中介机构 二、特征★★★ 1. 支付结算必须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融机构进行(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 规定的除外) ? 批准的主要机构有: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农行、建行等)及其分支机构、 合作银行、城市或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及邮政储蓄网点等。 2. 支付结算是一种要式行为(要式行为:是指法律规定必须依照一定形式进行的行为。如不符合法律

规定视为无效) 票据和结算凭证是办理支付结算的工具。必须使用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印制的票据凭证和结算凭证。为保证支付结算的准确、及时和安全,业务正常进行有统一格式要求外,还就正确填写作出了基本规定。 3. 支付结算发生取决于委托人的意志 银行作为中介机构的角色,在以善意且符合规定的正常操作程序审查,对伪造、变造的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以及需要交验的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未发现异常而支付金额的,对出票人或付款人不再承担受委托付款的责任,对持票人或收款人不再承担付款的责任. 4. 支付结算实行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 5. 支付结算必须依法进行(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三、基本原则★★★ 1. 恪守信用,履约付款 2. 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 3. 银行不垫款 四、主要支付工具(方式)★★ 票据结算方式:汇票[银行汇票、商业汇票(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本 票、支票 非票据结算方式:银行卡(信用卡、借记卡)、汇兑、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复习试题及答案解析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复习试题及答案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 1.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错误的是()。 A.支付工具“三票一卡”是指支票、本票、汇票和银行卡 B.非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不得作为中介机构办理支付结算业务 C.银行卡在小额支付中占据主导地位 D.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时,收款人名称必须记载全称,不得使用简称 2.2017年3月8日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提供一批商品,乙公司于收到货物后的当天验货,如货物合格,则于签订合同满一周的当日(2017年3月15日)开具现金支票付款,2017年3月10日,经乙公司检验货物合格。下列关于该支票出票日期的写法中,正确的是()。 A.贰零壹柒年零叁月壹拾伍日

B.贰零壹柒年叁月壹拾伍日 C.贰零壹柒年零叁月零捌日 D.贰零壹柒年叁月零捌日 3.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存款人更改名称,但不改变开户银行及账号的,应于规定时间向开户银行提出银行结算账户的变更申请,并出具有关部门的证明文件。该时间为()。 A.2个工作日内 B.3个工作日内 C.5个工作日内 D.10个工作日内 4.甲公司成立后在某银行申请开立了一个用于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的账户,该账户性质属于()。

A.基本存款账户 B.一般存款账户 C.专用存款账户 D.临时存款账户 5.基本存款账户存款人附属的非独立核算单位或派出机构发生的收入和支出资金属于()。 A.信托基金 B.期货交易保证金 C.收入汇缴资金和业务支出资金 D.证券交易结算资金 6.关于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A.通过远程视频柜员机和智能柜员机等自助机具受理银行账户开户

初级会计资格考试之经济基础(支付结算法律制度)试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A公司向B公司开具一张出票日期为2018年6月5日,金额为5万元的,见 票后3个月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6月10日A公司向其开户银行提示承兑,银 行于当日承兑,6月11日A公司将票据交付给B公司,7月10日B公司将该票据背书转让给C公司。9月12日,C公司请求承兑银行付款时,银行以A公司 账户内只有5 000元为由拒绝付款。C公司遂要求B公司付款,B公司于9月 15日向C公司付清了全部款项。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B公司向A公司行 使再追索权的期限为()。 A.2018年12月5日之前 B.2018年12月15日之前 C.2020年6月5日之前 D.2020年9月10日之前 2.乙公司在与甲公司交易中获得300万元的汇票一张,付款人为丙公司。乙公 司请求承兑时,丙公司在汇票上签注:“承兑。甲公司款到后支付。”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丙公司付款责任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丙公司已经承兑,应承担付款责任 B.应视为丙公司拒绝承兑,丙公司不承担付款责任 C.甲公司给丙公司付款后,丙公司才承担付款责任 D.按甲公司给丙公司付款的多少确定丙公司应承担的付款责任 3.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以下票据的付款人不是银行的是()。 A.支票 B.商业承兑汇票 C.银行汇票 D.银行本票 4.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使用单位人民币卡的做法符合支付结算 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甲公司从基本存款账户向本单位人民币卡账户转账存入100万 B.乙公司要求客户将销货款1万元直接汇入乙公司单位人民币卡账户 C.丙公司财务人员为结算方便,经公司领导批准将公司单位人民币卡账户中的 资金2万元转入本人的个人银行卡账户 D.丁公司决定不再使用单位人民币卡,于是将其销户,并将其中的资金转入本 单位在该银行开立的一般存款账户 5.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第三方支付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A.线上支付是指通过互联网实现的用户和商户、商户和商户之间在线货币支付、资金清算、查询统计过程 B.目前第三方支付机构主要有金融型支付企业和互联网型支付企业两类模式 C.在第三方支付模式下,支付者必须在第三方支付机构平台上开立账户

支付结算案例

1A商场与B食品批发站签订了购买食品的合同。合同约定,B食品批发站供应A商场价值10万元的糕点,A商场向B食品批发站出具了-张以工商银行某分行为承兑人的银行承兑汇票,并在汇票上注明“支付货款”的字样。B食品批发站收到汇票后,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了某面粉厂,面粉厂恰好对某粮油收购站有-笔欠款,遂在当天就又背书给了该粮油站,并在背书同时写到“不得转让”字样。粮油站将汇票贴现给了建设银行某分行。但在建设银行某分行向工商银行某分行提示付款时,工商银行某分行拒付,理由是:B食品批发站提供的糕点有重大质量问题,A商场来函告知,该汇票不能兑付。 该汇票的付款人是()。 A.工商银行 B.建设银行 C.A商场 D.B食品批发站 参考答案: A 答案解析:

根据规定,付款人承兑汇票后,应当承担到期付款的责任,即成为付款人。本题中是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人是工商银行,其接受承兑后,就是付款人。 A商场在汇票上注明“支付货款”的字样,产生的法律后果是()。 A.导致票据无效 B.银行对该票据不予受理 C.该记载发生票据上的效力,票据也有效 D.该记载不发生票据上的效力,而票据有效 参考答案: D 答案解析: 根据规定,票据的用途属于不产生票据法上效力的事项,记载不具有汇票上的效力,不会导致汇票无效。所以本题中汇票上“支付货款”的记载事项无票据上的效力,但不会导致票据无效。 关于工商银行拒绝付款的理由,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该理由符合规定,工商银行可以拒绝付款

B.该理由不符合规定,工商银行不能拒绝付款 C.该理由不属于承兑人的抗辩事由 D.票据债务人可以以自己与出票人或者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 参考答案: B,C 答案解析: 该理由不属于承兑人可以行使的“对人”和“对物”抗辩情形,所以工商银行某分行的拒付理由不能成立。 下列选项中,建设银行某分行不可以行使追索权的对象是()。 A.B食品批发站 B.A商场 C.面粉厂 D.工商银行 参考答案: C 答案解析:

财经类试卷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经济法基础支付结算法律制度模拟试卷52及答案与解析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经济法基础(支付结算法律制度)模拟试卷 52及答案与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 本类题共25小题,每小题1分,共25分。每小题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多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 1 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票据欺诈行为中,属于伪造票据的是( )。 (A)假冒出票人在票据上签章 (B)涂改票据号码 (C)对票据金额进行挖补篡改 (D)修改票据密押 2 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存款人更改名称,但不更改开户银行及账号的,应于一定期限向其开户银行提出银行结算账户更改申请,该期限为( )。(A)3日内 (B)3个工作日内 (C)5个工作日内 (D)5日内 3 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票据背书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以背书转让的票据,背书应当连续 (B)背书时附有条件的,背书无效 (C)委托收款背书的被背书人可再以背书转让票据权利 )票据上第一背书人为出票人D(. 4 乙公司为支付甲公司货款,向其签发一张到期日为10月31日的商业承兑汇票,由同城的丙公司承兑。10月10日,甲公司持该汇票到A银行办理贴现,下列有关贴现利息的计算中,正确的是( )。

(A)票面金额×年利率×汇票到期前1日至贴现日天数=贴现利息 (B)票面金额×日利率×汇票到期前1日至贴现日天数=贴现利息 (C)票面金额×日利率×(汇票到期前1日至贴现日天数+3)=贴现利息 (D)票面金额×年利率×(汇票到期前1日至贴现日天数+3)=贴现利息 5 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事项中,属于汇票任意记载事项的是( )。 (A)保证人在汇票上记载“保证”字样 (B)背书人在汇票上记载被背书人名称 (C)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 (D)承兑人在汇票上签章 6 关于托收承付结算方式使用要求的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托收承付只能用于异地结算 (B)收付双方使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必须签有合法的购销合同 (C)收款人对同一付款人发货托收累计3次收不回货款的,收教人开户银行暂停收款人办理所有托收业务 (D)付款人累计3次提出无理拒付的,付款人开户银行应暂停其向外办理托收 7 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经济业务使用的非现金支付工具中,属于结算方式的是( )。 (A)甲公司与戊公司签订购销合同,签发一张3个月后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抵付货款 (B)乙公司与戊公司签订购销合同,合同约定采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 (C)丙公司与戊公司签订购销合同,使用单位人民币卡进行结算 (D)丁公司与戊公司签订购销合同,签发借据一张,注明货款暂欠3个月内支付 8 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使用单位人民币卡的做法符合支付结算

第三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一)

第三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一) 近3年题型题量分析表 2012年2013年2014年 题量分值题量分值题量分值单选题443 4.53 4.5 多选题36--24 判断题111111不定项选择题5104848 合计1321813.51017.5 本章考情分析 本章主要介绍了账户管理、银行卡、预付卡、结算方式以及票据有关的基本规定,内容多且处处是考点,复习难度非常大。在最近3年考试中,本章平均分值约为17分,各种题型均有涉及;其中,票据法部分的分值最多,相信80%以上的考生在考场上会抽中本章的不定项选择题。 Part1:银行结算账户 一、银行结算账户的概念及基本类型 1.银行结算账户是指银行为存款人开立的办理资金收付的活期存款账户。 2.基本类型 (1)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需要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是存款人的主办账户。

(2)一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借款或其他结算需要,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营业机构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3)专用存款账户是存款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对其特定用途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4)临时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临时需要并在规定期限内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5)财政部门为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的预算单位在商业银行开设的零余额账户按基本存款账户或专用存款账户管理。 (6)异地银行结算账户是存款人在其注册地或住所地行政区域之外(跨省、市、县)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其根据存款人、用途的不同,可以是异地基本存款账户、异地一般存款账户、异地专用存款账户、异地临时存款账户或者异地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考题1·单选题】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存款人对其特定用途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而成立的银行结算账户的是()。(2014年) A.一般存款账户 B.专用存款账户 C.基本存款账户 D.临时存款账户 【答案】B 【解析】专用存款账户是存款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对其特定用途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考题2·判断题】财政部门为预算单位在商业银行开设的零余额账户,作为临时存款账户管理。()(2013年机考) 【答案】× 【解析】财政部门为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的预算单位在商业银行开设的零余额账户按基本存款账户或者专用存款账户管理。 【考题3·单选题】甲公司成立后在某银行申请开立了一个用于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的账户,该账户的性质属于()。(2010年) A.基本存款账户

第三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练习题教学文案

第三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练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 1、甲公司向乙公司开出面值150万元的支票,支付前欠货款,但甲公司账面无款支付,属于空头支票。根据票据法规定,金融管理部门有权对甲公司处以万元的罚款。 A、7.5 B、3 C、10.5 D、0.3 2、根据《票据法》的规定,关于支票的说法正确的是。 A、支票的收款人可以出票人授权补记 B、支票不可以背书转让 C、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为出票日起1个月 D、持票人提示付款时,支票的出票人账户金额不足的,银行应先向持票人支付票款 3、某公司签发一张商业汇票。根据《票据法》的规定,该公司的下列签章行为中,正确的是。 A、公司盖章 B、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盖章 C、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签名加盖章 D、公司盖章加公司法定代表人盖章 4、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汇票背书的表

述中,正确的是。 A、背书日期为绝对必要记载事项 B、背书不得附有条件,背书时附有条件的,背书无效 C、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汇票不得转让 D、委托收款背书的被背书人可以再背书转让汇票权利 5、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对银行汇票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未填明实际结算金额和多余金额或者实际结算金额超过出票金额的银行汇票,银行不予受理 B、更改实际结算金额的银行汇票无效 C、银行汇票的背书转让以出票金额为准 D、未填写实际结算金额或者实际结算金额超过出票金额的银行汇票不得背书转让 6、一张商业承兑汇票金额为20万元,5月10日到期,付款人不能支付票款。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对付款人应处以的罚款数额为。 A、10000元 B、7500元 C、1050元 D、750元 7、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该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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