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气排放管理办法

废气排放管理办法
废气排放管理办法

废气排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废气排放管理,减轻生产、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对环境造成的影响,根据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有关制度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于我公司各单位,以及在公司管辖范围内的生产、检修、施工等外协单位。

第二章职责

第三条安全环保处

1、统筹管理公司废气污染防治工作。

2、负责制订公司废气污染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废气排放情况的监督与考核。

4、监督废气治理设施运行管理情况和实际处理效果。

第四条机动处

1、负责将废气处理设施纳入主体生产设施进行统一管理。

2、负责对各设备归口单位对废气处理设施的运行、点检、维护等工作的管理。

3、负责审核烟尘、粉尘处理和排放设施的三大规程。

4、为保证废气自动监测仪表、除尘监控系统的完好和正常运行提供必要条件。

5、负责除尘环保外协的管理;督促外协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完善废气处理设施的运行、点检、维护并做好记录;确保外排废气达标排放。

6、参与废气污染事故调查。

第五条生产处

1、负责在生产系统推行清洁的生产工艺。

2、生产管控中必须考虑环境因素,负责协调生产与环保的关系。

3、在制定生产计划时,按生产设备和环保设施的能力,合理组织、安排生产计划。对生产计划安排不合理,导致生产设备和环保设施超过实际能力而出现的“冒灰、冒烟”现象负责。

4、参与废气污染事故调查。

第六条工程管理处

1、负责监督工程场地废气管理。

2、负责公司新、改、扩项目中废气治理设施“三同时”管理,保证废气治理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并对施工质量、进度等进行监督管理。

3、参与施工场地废气污染事故调查。

第七条公司绿化管理办公室

负责公司道路清扫与保洁管理工作,清扫道路时应尽量控制路面扬尘,并保持路面清洁。

第八条行政管理处

组织、协调处理废气污染方面的社会纠纷。

第九条各生产厂

1、负责各项废气防治措施的具体落实。

2、负责在其生产过程中落实废气治理设施的及时开启和关闭,保证环保设施与生产设施同步运行。

3、负责监督、检查各自管辖范围内废气治理设施的运行、点检和维护,确保废气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和达标排放。

4、生产工艺操作过程中必须考虑环境因素,杜绝因工艺原因导致无组织排放和“冒烟、冒灰”现象发生。

5、负责临时排放烟(粉)尘及其治理净化设施临时停机、拆除或闲置的申报,并取得安全环保处的同意。

第三章管理内容及要求

第十条各单位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加强操作管理,减少生产工艺流程各个环节的扬尘和二次扬尘现象,杜绝因人为操作原因而造成大气污染物异常排放或超标排放现象的发生。

第十一条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厂区和生活区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等能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各种垃圾,减少对环境空气的污染。

第十二条各单位严禁私自停止废气治理设施运行。废气治理设施因故障或异常停机,应立即电话通知安全环保处,同时组织抢修,并于24小时内办理废气治理设施异常停机报告手续(注明停机原因、停机时间、采取的措施等)。废气治理设施闲置、拆除要办理审批手续,填报《环保设施拆除(闲置)申请单》,并取得安全环保处的同意。

第十三条有组织废气排放

1、各单位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有关操作规程,确保废气治理设施与主体设备同步运行。

2、废气治理和排放设备的运行、维护、检修应设立管理台帐。

3、有组织排放的排气筒,按要求设置监测孔、平台与电源等,保证环境监测的进行。

4、废气处理设施的检修应与主体设备同步进行,严禁废气处理设施带“病”运转。

5、对废气治理设施的仪表、计量装置按要求进行定期检定和校验。

第十四条无组织废气排放

1、各单位应加强对无组织排放源的管控力度,采取封闭、撒水抑尘等措施,防止二次扬尘污染。

2、在生产组织时必须考虑环境因素,杜绝因生产、工艺操作、设备等原因导致无组织排放和“冒烟”现象。

3、各单位对无组织排放要想办法、想对策,达到最终消除无组织排放现象,实现清洁生产和持续改进的目的。

4、原材料在破碎、筛分、转运及存放过程中无除尘设备的要采取防扬尘措施,以减少粉尘的排放。

5、厂内各种汽车、内燃机等要采用低硫、无铅的燃料油,并采取节油降耗等措施,减少尾气的排放;杜绝因缺乏保养、维护、操作等原因导致“冒黑烟”现象。

6、使用、贮存、运输化学品、油品的单位,应加强管理,防止有毒、有害化学品的挥发、泄漏、燃烧、爆炸而造成对大气的污染,并制定相应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第十五条工程建设场地废气管理

1、从事平整场地、清运建筑垃圾和渣土等施工作业时,应当采取边施工边洒水等防止扬尘污染的作业方式。

2、车辆运输砂石、土方、灰浆、垃圾、渣土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必须实行密闭化运输,不得沿路泄漏、遗撒。

3、为消除施工区域粉尘污染,施工单位应每天派专人对所管辖区域道路进行清扫、洒水。

第四章附则

第十六条安全环保处负责对公司废气处理设施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按照公司有关制度进行考核。

第十七条废气监测位置和监测点设置标准;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16157-1996)执行。必要时可由环境监测人员现场确认。

第十八条本办法的附件:

环保设施拆除(闲置)申请单

附件

环保设施拆除(闲置)申请单

全国机动车尾气排放监测管理制度(暂行)

全国机动车尾气排放监测管理制度(暂行) 时效性:有效 颁布单位:国家环保局 颁布日期:1991年02月22日 实施日期:1991年02月22日 失效日期 第一条为了掌握大气环境质量状况、控制机动车尾气对大气环境的污染、保护人民身体健康、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及参照《汽车排气污染监督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机动车尾气排放是流动污染源,是影响城市大气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之一。 尾气排放监测是污染源监测的一个方面,是各级人民政府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大气污染防治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的重要工作内容和手段之一。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一切有尾气排放的机动车都必须接受对其尾气排放的监测。包括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所拥有、使用的汽车、摩托车、拖拉机及其它有尾气排放的车辆。

第四条一切承担机动车尾气排放检测的单位都必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及有关的标准、技术规定。 第五条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承担机动车尾气排放检测的单位(检测场、站)、汽车排气检测仪器设备和检测人员进行资格认证和技术培训。按照《环境监测质量保证管理规定》经质控考核合格后,发放《机动车尾气准检证》和《机动车尾气检测员合格证》等(有效期1-2年)。并对持证单位、检测仪器设备和人员进行有效的监督。 市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环境监测站有权对持证单位检过的车辆进行抽测,其结果做为质量保证考核的依据之一。 第六条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机动车尾气监测网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环境监测站是网络的业务牵头单位。网络的组织和活动按《全国环境监测网络管理规定》实施。 在用汽车、摩托车排气污染的年检和路检按《汽车排气污染监督管理办法》组织实施。 第七条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环境监测站的分工是: 市(地区)和县级环境监测站是基层监测执行单位。

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

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十问十答 为了帮助广大电子信息企业和关注电子信息产品污染防治工作的人士学习、理解《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我们尝试就一些大家提出的主要问题进行了解答,仅供参考。 一、问:信息产业部等七部门为什么要制定《管理办法》, 制定这样一部部门规章的目的和意义是什么? 答:制定《管理办法》的目的和意义有五个方面:(一)将电子信息产品污染防治作为废旧电子信息产品回收处理再利用工作的基础性工作,体现“污染防治,预防在先”环境保护原则,落实“从源头抓起”的工作思路;(二)将电子信息产品污染防治纳入行业管理,法制化;(三)实现有毒有害物质在电子信息产品中的替代或减量化,保护环境,节约资源;(四)实现电子信息产业结构调整,产品升级换代,确保电子信息产业可持续发展(五)积极应对欧盟两指令。 二、问:《管理办法》的出台对我国电子信息产业将会带 来哪些影响? 答:出台《管理办法》意义重大,《管理办法》将会给我

国的电子信息产业的发展带来巨大的影响。首先,出台《管理办法》将会促使我们认真思考和调整产业的发展思路,从一个全新的角度去认识、制定产业的发展目标,怎样努力贯彻中央提出的坚持科学发展观、建立节约型社会、以人为本、发展循环经济型的电子信息产业。其次,将会促使我国的电子信息产业能够紧跟当前世界范围内的一场基于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技术革命,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产品升级换代、提升(保持)我国电子信息产业的国际竞争力。第三,过去,我们对于电子信息产业在国民经济与社会信息化中的重要作用看得比较多,我们更多的是看到了电子信息技术在改造传统产业、提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过程中的“倍增性”、“渗透性”。现在,电子信息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的控制问题开始提到议事日程了,我们要跟上这个步伐,一定要努力将我们的电子信息产业转变为最环保的、最节约资源的绿色产业。第四,《管理办法》的出台的确会给进入我国市场的所有电子信息企业一个压力,在《管理办法》正式施行后,所有进入中国市场的电子信息产品必须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在给予你的过渡期内做到有毒有害物质的替代或减量化。在短期内,《管理办法》的规定将会给企业带来成本增加的压力,但“水涨船高”,由于所有企业的压力是一样的,因此,不会影响企业间的竞争力。从长远看,《管理办法》将使得企业在新一轮的技术革命中得到提高。

废气管理程序

1 目的 控制和预防本公司产生的废气,明确各类废气的处理方法,减少废气中污染物的排放,从而达到控制污染的目的。 2 适用范围 本公司在活动、产品和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的控制。 3 职责 3.1综合办公室负责全公司废气排放的归口管理并负责联系当地环保部门定期进行废气监测。 3.2各部门对废气产生部位进行控制,尽可能减少废气的产生。负责维护本部门废气处理设备。 3.3技术质量科负责维修废气处理设备。 4 程序 4.1控制内容:确保废气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废气排放标准的要求。 4.2废气来源 4.2.1锅炉燃烧时所产生大量的有毒、有害气体。如:二氧化碳、氮氧化物。 4.2.2各类型的车辆产生的残余含油性气体、一氧化碳、二氧化碳及异常时产生的大量黑烟和废气。 4.2.3各工序在使用胶水以及胶水合成车间大量挥发的醋酸丁酯气体。 4.2.4食堂炒菜时所产生的油烟。 4.3 源头控制:在满足使用要求和使用性能的前提下,尽量选购一些产生废气污染物量或浓度低的设备、原辅材料、燃料。 4.4废气排放源的控制 4.4.1 司炉工应严格按《锅炉操作规程》要求操作,煤炭选择合理的用量,使用符合要求的

煤(II类烟煤,其含硫量≤1%;灰份量≤25%),采取其它的一些措施,如设置废气净化等装置,以减少废气的排放量。 4.4.2 各机台的相关操作人员在机器运转时,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防止在操作过程 中由于操作不当而产生大量有害气体。 4.4.3胶水合成车间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车间应保持密封,防止醋酸丁酯气体随意散发。 4.4.4 煤气在每次使用后应及时关闭阀门,并在使用前、中、后要时常进行检查,发现有异常气味产生,应及时找出原因并控制漏气,漏气严重或阀门失控,应请专业维修人员修理且做好有关记录。 4.4.5 食堂安装油烟净化装置,以减少油烟的排放量。 4.5 废气污染物的监测与监督管理 4.5.1 综合办公室负责委托绍兴县环保部门进行大气污染排放监测,按《监测与测量程序》进行,若出现不符合按《不符合、纠正与预防措施程序》进行处理。 4.5.2各部门对废气污染防治情况进行日常检查,如果发现不符合应及时纠正并做好记录。 4.5.3当目测发现锅炉烟气异常时,按《应急准备响应程序》执行。 5.相关文件 5.1 《应急准备和响应程序》 5.2 《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程序》 5.3 《预防火灾操作规程》

废气排放管理办法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424 废气排放管理办法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废气排放管理办法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废气排放管理,减轻生产、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对环境造成的影响,根据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有关制度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于我公司各单位,以及在公司管辖范围内的生产、检修、施工等外协单位。 第二章职责 第三条安全环保处 1、统筹管理公司废气污染防治工作。 2、负责制订公司废气污染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废气排放情况的监督与考核。 4、监督废气治理设施运行管理情况和实际处理效果。 第四条机动处 1、负责将废气处理设施纳入主体生产设施进行统一管理。 2、负责对各设备归口单位对废气处理设施的运行、点

噪声控制管理办法

1.范围: 为有效控制噪声对环境的污染,减少噪声对公司的影响,明确对噪声的控制,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本公司各部门对噪声的控制。 2.职责 2.1纸盒、铁盒计划部负责本办法的制订、实施与检查; 2.2相关部门负责按本办法规定对本部门噪声源进行有效控制。 3.内容 3.1噪声控制标准 3.1.1本公司从源头对噪声实施控制,规定控制标准,减轻噪声对环境污染; a) 锣杆式空压机区域噪声≤60—65dB; b) 冲压机噪声:≤60-65 dB; c) 通风机区域噪声≤60—70dB; d)水冷却塔区域噪声≤50dB—55dB; 3.1.2厂界噪声控制标准 昼:55dB 夜:45dB 3.2 噪声监测 由区环保局对公司厂界噪声实施监测,公司根据需要请区环保局对声源噪声进行监测,确保噪声的源头得到控制。 3.3 对公司内区域噪声的控制规定。 3.3.1 为尽可能减轻噪声对环境的污染,在厂区规划布局中,已考虑了将高噪声设备布置在厂区的中间。 3.2.2 空压机房位于厂区的合适位置,有隔音措施;冲压机在车间靠中间位置;中央空调、水冷系统与宏晨包装有限公司相邻,通风机在车间内部与相关设备配套使用。 3.2.3 对噪声设备采取的降噪措施是: 3. 3设备噪声管理规定 3.3.1大型设备在专门机房内,做好隔音,消音工作,生产部负责做好维护保

养工作,使之正常运行,以减少噪音污染; 3.3.2 对厂区区域设备由生产部保持良好运行状态,各部门加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修,生产部在选用、更换、维修设备时,应优先考虑经济、环保、低噪声的设备。 3.4 检查考核 各生产部门对噪声设备的声级根据厂界噪声的检测结果提出对声源噪声的检测要求,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请区环保部门实施监测并记录,对不合格项开具《环境管理隐患整改通知单》,及时制定整改措施予以纠正。 办公室定期组织对相关部门噪声控制情况实施检查,并予以考核。

废气排放管理办法(最新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废气排放管理办法(最新版)

废气排放管理办法(最新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废气排放管理,减轻生产、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对环境造成的影响,根据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有关制度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于我公司各单位,以及在公司管辖范围内的生产、检修、施工等外协单位。 第二章职责 第三条安全环保处 1、统筹管理公司废气污染防治工作。 2、负责制订公司废气污染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废气排放情况的监督与考核。 4、监督废气治理设施运行管理情况和实际处理效果。 第四条机动处 1、负责将废气处理设施纳入主体生产设施进行统一管理。

2、负责对各设备归口单位对废气处理设施的运行、点检、维护等工作的管理。 3、负责审核烟尘、粉尘处理和排放设施的三大规程。 4、为保证废气自动监测仪表、除尘监控系统的完好和正常运行提供必要条件。 5、负责除尘环保外协的管理;督促外协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完善废气处理设施的运行、点检、维护并做好记录;确保外排废气达标排放。 6、参与废气污染事故调查。 第五条生产处 1、负责在生产系统推行清洁的生产工艺。 2、生产管控中必须考虑环境因素,负责协调生产与环保的关系。 3、在制定生产计划时,按生产设备和环保设施的能力,合理组织、安排生产计划。对生产计划安排不合理,导致生产设备和环保设施超过实际能力而出现的“冒灰、冒烟”现象负责。 4、参与废气污染事故调查。 第六条工程管理处 1、负责监督工程场地废气管理。

污染控制措施

5青岛市大气污染防治对策 5.1大气污染控制技术经济分析 根据前几章对青岛市大气污染状况的分析以及模拟结果,针对研究区域煤烟型大气 污染的特征,结合目前国内控制技术,对燃煤锅炉、电力行业的污染控制及其它控制燃煤污染的技术和管理措施进行技术经济分析,在此基础上提出研究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恢复 保障措施。 (l)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技术 目前国内采用的烟气脱硫技术主要有石灰石石膏法、简易湿法、磷钱复肥法、旋转 喷雾法、锅炉喷钙尾部增湿法、电子束法、海水脱硫等。其中海水脱硫是控制燃煤电厂 大气污染的一项新技术,由于技术成熟,经济性好,比较适合于沿海地区。 (2)集中供热 集中供热对于环境问题的改善会起到积极作用。特别是对于我国,目前煤耗仍占总 能源消耗的66%左右〔e2],而且近20年来供热锅炉平均以2x10台/a的速度增加,而这些 锅炉以蒸发量小于4t/h的蒸汽锅炉为主〔63,64]。因此,充分发挥热电联产的节能、环保功能,对环境的改善将起到良好的作用。 集中供热不仅因为改用大锅炉热效率可比小锅炉提高10~15%,而且可以集中管 理,节约能源,降低供热成本〔57]。青岛市目前的供热方式主要有分散供热、集中供热和热电联产,采暖系统的节能通过提高供暖系统的锅炉运行效率和管网输送效率来完成。 有关资料表明,分散供热、集中供热、热电联产锅炉效率约分别为55%、70%和80~90 %。因此,热电联产和集中供热可提高能源转化和利用效率,减少大气污染物的排放, 具有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3)型煤 型煤加工是用粉煤或低品味煤制成具有一定强度和形状的煤制品,分民用型煤和工 业型煤两种〔58j。固硫型煤脱硫率一般可达30%,除尘率一般可达40%,因此它是推行清洁生产,防治大气污染的重要途径,据2000年市场调查的有关资料显示,对民用蜂窝煤,每吨加工费为37元,用户燃用1吨蜂窝煤的节煤价值为37.5元,与烧散煤相比基本持平,但燃用蜂窝煤环境效益十分显著,若燃煤含硫量为1.2%,按固硫率40%,转化率80%计,1吨煤可减少502排放量7.7Kg,可减少9.OKg烟尘排放量。 (4)降低燃煤比重 用天然气代替原煤,是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的重要措施之一。天然气热值高,燃烧后 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少,特别是用于替代热效率低的小型锅炉效益更明显。若天然气热值 以35587.SKJ/m3计算,燃用天然气锅炉效率可达82%。若输出同样热量,用485耐天然 气就可替代lt原煤。有关资料显示燃用1000耐天然气排放502和NO:分别为0.18kg和2·lokg,‘烟尘排放量极低〔50]。 尽管煤气也是解决居民分散采暖,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的重要措施,但由于目前焦化 厂自身的污染也很严重,从环境效益上讲,天然气是更加理想的替代燃料。 (5)治理低空大气污染 由于冬季取暖,燃煤量陡增,分散的燃煤锅炉因为吨位小、烟筒低,除尘设备不健 全,加之能耗高,使煤烟型大气污染很难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合理的、适时的进行锅炉 改造,建设大型集中供热区,消除区域内分散锅炉房,拆小并大,可有效的提高锅炉热 效率、降低燃料消耗,降低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 (6)清洁可再生能源利用

废气、粉尘管理办法

废气、粉尘管理办法 1.0目的 控制公司的废气和粉尘的排放,以符合政府相关的法规要求。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排放废气/粉尘的区域。 3.0定义 无 4.0职责 4.1对有废气或粉尘排放的生产车间、车辆应制定管辖区域,由办公室与生产部共同编 制项目废气/粉尘排放点。 4.2生产部负责废气/粉尘的排放中不符合的排放项的标识。 4.3办公室负责废气/粉尘排放管理,并进行测量与监督。 4.4新项目时要把废气/粉尘排放作为项目评估的一部份对于大中型项目应按有关“新项目环境影响管理办法”。 5.0程序 5.1废气/粉尘排放的识别 大汽污染源主要来源于以下途径:生产部生产过程中的扬尘、车辆排放的尾气等。 5.2废气与粉尘排放的管理 5.2.1办公室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要求和规定对废气/粉尘进行管理。 5.2.2生产部生产时应加强文明生产管理,减少粉尘的产生。 5.2.3生产部生产过程中可通过洒水等措施减少扬尘 5.2.4处于扬尘环境中或使用易扬尘的物料时,操作者除了要戴好防护口罩,防止员工吸入体内;操作时要轻拿轻放,尽量缩短其在空气中暴露时间,避免空气中扬尘并要及时封存好物料。 5.3 废气/粉尘的检查 废气或粉尘的监测按程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监视和测量程序”,由环保责任人定期进行检查,公司办公室每月进行一次检查,监督各生产部按本规定实施粉尘控制管理。 5.4不符合发生时的处置

当发生粉尘环境污染时,事故发现者应即向上级主管报告,主管须报告环保责任人,环保责任人和办公室经理共同现场调查,并当场提出纠正措施。事故严重时,要按“事故(事件)报告、调查和处理程序”处理。 5.5废气/粉尘标准 5.5.1 公司所在地的排放标准按政府规定的法律或法规规定。 5.5.2生产现场粉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6.0记录 无 7.0相关文件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监视和测量程序 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程序 事故(事件)报告、调查与处理程序 新项目环境影响管理办法

废水 废气 固废管理规定

中国石油天然气第六建设公司废水、废气、固废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项目部施工生产和生活活动过程中废水、废气、固废排放的控制,减少对地域环境及人体健康的影响,依据国家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国石油天然气第六建设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各单位、项目部及其承包商。 第三条本规定规定了废水(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废液)、废气(排气污染物、粉尘)、固废(生产垃圾、生活垃圾、危险废物)排放控制的范围、方法及管理等内容。 第四条名词解释 (一)生活污水:是指在生活活动中排放的水。包括洗漱、炊厨、卫生间等产生的污水。 (二)工业废水:是指工业生产过程排放的废水、污水以及废液组成的工业废水。包括含酸污水、含碱污水、洗片污水等。 (三)废液:是指机器试运转过程中、设备维修和保养过程中排放的汽油、柴油、煤油、润滑油(脂)等;金属理化试验废液;洗片废液;机加工乳化液。

(四)排气污染物:是指机动车辆以及燃油设备排放出的一氧化碳、碳氢化合物及氮氧化物等。 (五)粉尘:是指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悬浮在空气中的固体微粒如:细砂、水泥、泥砂、保温材料石棉尘、切割和焊接烟尘等。 (六)固废:是指生产施工、日常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污染环境的固态、半固态废弃物质。 (七)生产垃圾:是指在工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弃土、砖石、铁屑、边角下料、废焊条、包装纸箱、废材料等。 (八)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炊厨废物、废纸、织物、家用什物、废塑料制品等。 (九)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固体废物。主要有石棉产品使用产生废料、涂料包装桶、报废的铅酸蓄电池、镍镉电池、废荧光屏及汞灯、废胶片及废像纸、废有机油桶及油手套等。 第二章职责 第五条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制定、管理和维护本规定。 第六条公司各单位、项目部具体负责本规定的执行并提供培训、监督与考核。 第七条生产部门 (一)负责生产活动过程废水、废气、固废的排放控制。

环保设施及污染控制管理制度.doc

环保设施及污染控制管理制度4 环保设施及污染控制管理制度 1 范围 为了加强公司环保设施维护和运行的管理,提高环保设施的同机运行率,确保环保设施安全、经济、稳定高效运行,减少污染物排放量,控制异常排放,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环保设施日常运行、维护保养、检修、新建、技改公司的管理与控制,及污染物排放控制管理与控制。 2 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辽宁省环境保护条例》 《辽宁省脱硫设施运行监管办法》 3 术语和定义 3.1环保设施:废水治理设施、废气(烟尘、粉尘、SO2)治理设施、噪声防治设施、固体废物回收、处置设施等防治污染、保护环境的设备、装置。 3.2 环境污染事故:因生产工艺、环保设施调整不及时或环保设施失灵造成的超标(异常)排放;由生产、设备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危险化学品泄漏、爆炸、火灾引发的环境污染;放射源及射线装置丢失、泄漏造成的意外照射及大气、土地、水体的污染;不按规定处置化学残液及固体废弃物造成的污染。

4 职责 4.1安全环保部 4.1.1环保设施运行、维护、检修及技改的监督管理; 4.1.2污染物排放控制的监督管理; 4.1.3组织对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和上报。 4.2机制维修部 4.2.1环保设施的运行、维修、检修的管理; 4.2.2环保设施技术改造公司的审核及执行; 4.3环保设施使用及污染产生单位 4.3.1落实公司关于环保设施管理及污染物控制的相关要求; 4.3.2执行公司有关生产及设备管理要求,确保生产、设备处于正常状态。 4.3.3及时上报污染事故,配合公司对污染事故进行调查,落实整改措施要求。 5 管理内容与要求 5.1环保设施管理 5.1.1基础管理 5.1.1.1设立环保设施的管理机构,明确管理职责,捋顺管理流程。 5.1.1.2建立、健全环保设施的管理制度、操作技术规程、应急预案及设备

废气排放管理制度

废气排放管理制度 1、目的 为确保生产正常运行情况下,降低废气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减少生产运行中废气排放造成周边环境的污染。制定本制度。 2、适应范围 适用于公司生产中产生的废气的控制和管理 3、职责 3.1安环部负责对厂区范围内废气治理监督,并负责委托业务主管部门对厂界废气的监测; 3.2生产厂部负责各岗位废气产生的控制,和废气排放及吸收设施的检查、维护、管理。 4、管理办法 4.1废气的分类 4.1.1锅炉烟气主要包括:烟尘、SO2 4.1.2吸收塔尾气主要包括:氟化物、烟尘 4.1.3烘干废气主要包括:烟尘、SO2 4.2各类废气的控制与排放管理 生产部负责每天对各岗位废气排放情况,废气吸收设备运行情况进行巡回检查一次,做好相关记录。 4.2.1锅炉废气的控制与排放管理 4.2.1.1燃烧过程产生废气的管理。 (1)锅炉班负责整个燃烧过程的操作,锅炉工必须经相关部门培训, 考核合格取证后方可上岗。

(2)燃烧过程严格按锅炉运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操作人员必须每半小时检查一次锅炉运行状况,确保煤粉充分燃烧。 (3)厂部和技术部负责对燃烧过程进行监督。 4.2.1.2锅炉废气排放的管理 (1) 为防止烟气污染环境,在运行时操作工必须检查脱硫装置保持 完好。 (2) 锅炉产生的烟气经过脱硫装置后进入30米高烟囱达标排放, 在进入脱硫装置时必须开启水喷淋泵进行除尘,减少粉尘的排 放,确保达标排放。 (3) 运行过程中操作工发现设备有异常情况时,要及时停止烟气的 排放。待查找到原因并解决好后,方可再行开启。 4.2.2尾渣气的控制与排放管理 4.2.2.1尾渣气产生的控制 (1) 反应岗位负责控制反应物计量配比,提高转化率,减少尾渣不 充分反应物的气体。 (2) 反应岗位操作工必须严格按本岗位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每半小 时记录生产工艺参数一次,根据当班尾渣参数的变化调整配比, 确保物料能够充分反应。 (3) 生产部和技术部负责对生产操作过程控制的监督。 4.2.2.2尾渣气排放的管理 (1) 排渣工必须在尾渣输送运行时开启渣气吸收设施,确保尾渣气 达标排放。 (2) 尾渣气吸收系统存在故障时,出渣系统必须立即停止。待故障 解除后方可再行开启。

废气排放管理规定

1.目的 为加强对废气排放的控制,减少环境污染,特制定本规定。 2.废气处理 2.1各分厂(部门)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按公司下达的控制指标进行工艺控制。所有废气必须经废气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方可排放。 2.2各分厂(部门)的废气处理设施必须确保开车率达到公司下达的指标。 2.3在工艺处理、故障过程中产生的临时废气需要排放时,必须提前制定好回收、吸收等处理预案,并填报《“三废”异常排放申请表》(附后),严禁随意排放。 3.大气污染防治 3.1新建、扩建、改建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必须遵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定,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大气污染和生态环境的影响做出环境影响评价,采取防治措施。建设项目中的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3.2生产、技术等部门须积极研究推广清洁生产。通过改进工艺、技术及原料结构等,把废气污染消灭或控制在生产过程中,从控制污染源的根本办法消除或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3.3生产过程中各排放口排放的气态污染物须符合国家排放标准。达不到标准的由生产、技术等部门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治理。 4.监督与管理 4.1质量保证部按《公司环境监测计划》对各分厂废气排放口、环境大气

进行 监测,并将监测结果及时反馈到生产管理中心、相关分厂及安全环保部。 4.2安全环保部负责制定大气污染物排放考核指标及《公司环境监测计划》,并对各生产装置(包括环保设施)的运行状况进行监督和检查,根据检查情况和监测数据按《公司环境保护考核指标及奖罚办法》进行考核。 5.本规定由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表: YLHX/AH/JL—012-00 内蒙古亿利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三废”异常排放申请表

最新电子信息产品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 (最新修改稿05043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控制并减少电子信息产品废弃后对环境造成的污染,促进生产和销售低污染电子信息产品,实现产品清洁生产,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保护环境和人体健康, 促进行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以下简称《清 洁生产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固 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以下简称《产品质 量法》)以及其他污染、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电子信息产品生产、销售和进口过程中控制并减少电子信息产品对环境造成污染及其他公害的行为,但不适用于出 口产品的生产行为。 第三条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为: (一)电子信息产品则指采用电子信息技术制造的电子雷达产品、电子通信产品、广播电视产品、计算机产品、家用电子产品、电子测量仪器产品、电子专用产品、电子元器件产品、电子应用产品、电子材料产品以及软件产品等到产品及其配件。 (二)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是指因电子信息产品中含有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或者电子信息产品中含有的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超过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从而导致电子信息产品对环境、资源、以及人类身体生命健康以及财产安全所造成的破坏、损害、浪费或其他不良影响。 (三)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是指为减少或消除电子信息产品中含有的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而采用的下列措施: 1、设计、生产过程中采取的改变研究设计方案、调整工艺流程、更换使用材料、革新制造 方式等技术措施; 2、设计、生产、进口以及销售过程中采取的标注有毒有害物质元素名称及其含量以及电子 信息产品安全使用期限等措施; 3、销售过程中采取的严格进货渠道、不予销售含有有毒有害物质元素或者含有有毒有害物 质元素不符合电子信息产品有毒有害物质控制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电子信息产品等措施; 4、禁止不符合电子信息产品有毒有害物质控制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电子信息产品进 口的措施; 5、本办法规定的其他污染控制措施。 (四)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是指电子信息产品中含有的下列物质或元素; 1、铅; 2、汞; 3、镉; 4、六价铬; 5、多溴联苯(PBB); 6、多溴二苯醚(PBDE); 7、国家规定的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 (五)电子信息产品安全使用期限,是指电子信息产品中含有的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不致发生外泄或突变,以致电子信息产品用户使用该电子信息产品不致对环境造成严重

大气污染防治管理程序

大气污染防治管理程序 1目的和适用范围 1.1为了控制生产过程中大气污染物的排放、保护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过程中废气排放的控制管理。 2引用标准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2.2 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2.3 TJ36—79《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3术语 ———— 4 职责和权限 4.1 生产中心负责委托废气、粉尘排放监测。 4.2 生产中心负责生产废气排放的管理。 4.3 各部门负责员工教育、按照要求进行操作,控制废气排放。 5管理内容和要求 5.1废气来源 废气来源主要包括: 工业废气为喷漆过滤气。 5.2物料、工艺控制 5.2.1 技术中心组织进行工艺技术革新,在满足产品质量的前提下,尽量采用环保的物料和清洁的工艺,从源头控制,尽量避免或减少废气排放量。 5.2.2 禁止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

质。 5.3物料使用、生产控制 5.3.1物料储存、使用部门应加强管理,避免泄漏,严禁敞口存放,减少挥发。 5.3.2操作人员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引风装置非正常运行时,禁止生产。 5.4废气治理 5.4.1本公司外表面处理工作委托母公司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完成,无废气产生。 5.5员工防护 5.5.1根据工作环境废气类别和浓度,母公司生产中心组织评价确定劳动防护用品(口罩、防毒面具)的佩戴要求,采购发放。 5.5.2操作人应按照要求穿戴防护用品。 5.6监视和测量 5.6.1母公司生产中心定期对各单位废气排放情况、劳保用品佩戴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不符合,通知责任单位整改。 5.6.2母公司生产中心定期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监测部门对公司废气排放、工作环境质量进行监测。监测结果超过标准时,制定管理方案或控制措施,相关部门按要求实施。 5.7废气排放执行标准 a) 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b) TJ36—79《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6 记录 ————

防止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

防止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 1.目的 保证食品、食品包装及食品所接触表面不被微生物的、化学的及物理的污染物玷污。 2.适用范围 生产车间及仓库对外来污染物的控制。 3.职责 生产科负责对生产车间外来污染物的控制,供销科负责对仓库外来污染物的控制。 4.程序 4.1加工场所设施控制 4.1.1墙壁、支柱和地面采用无毒、不渗水、防滑、无裂缝、坚固耐久、易清洗消毒的水磨石或瓷砖材质。要定期清洗,不得出现污垢、侵蚀等情形。 4.1.2天花板须采用无毒、白色、防水、防霉、不脱落、耐腐蚀、易于清洗得材料,要定期清洗,不得有成片剥落、积尘、污垢、侵蚀等情形。 4.1.3车间各人口、门窗及其他孔道设有防虫害设施,要定期清洗。 4.1.4倒料区的照明设施装有灯罩,生产用温度计一般为金属温度计,原则上不用玻璃温度计,如用则应具有相应防护罩,以防发生意外时造成玻璃碎片的污染。 4.1.5排水沟设有明沟和暗沟两种。排水沟口径的大小能满足污水流畅排出,排水沟管道固密、平滑、不渗水,沟盖用坚固耐用、不易生锈的材料。要定期清洗,不得有污垢、侵蚀、异味等情形出现。 4.1.6车间内设有控制通风设施,防止在生产区及储存区内形成冷疑物。 4.1.7车间生产时,窗户需关严且密封性要好。 4.1.8生产科和质检科应定期检验本厂生产车间的生产条件、生产环境及生产产品的防护质量情况。

4.2仓贮场所控制 4.2.1 贮存物资按《仓库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堆放、防护等皆应符合管理要求。 4.2.2贮存场地应保证符合贮存要求,适当配置通风防潮器具等设施,注意仓库的通风、干燥及防潮要求。 4.2.3仓库保管员应做好贮存物品的标识,建立管理台帐,并确保帐、物、卡一致。仓库应整洁,不得与其它物品混放,要防止辐射、化学或微生物的侵蚀与污染。根据不同品种的产品应分别存放,注明品种。 4.2.4 仓库保管员按“先进先出”的原则发放物品,必须在储存期要求内出售,不得延期。 4.2.4仓库管理要严格按“十防”,即防火、防霉、防锈、防潮、防烂、防盗、防鼠、防毒、防虫、防爆要求,确保库存产品质量。 4.2.6仓库内应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温度表、防虫、防鼠设置等工具,并随时检查,防止失效。 4.2.7原料库必须通风良好,经常清扫,定期消毒,保持清洁、卫生。原料库内贮藏的固态原辅料应离地20-25cm,离墙30cm以上,物品分类、分区、定位存放,并有明显标志 4.2.8原辅料必须经检验后方可入库。对入库产品,仓库保管员要做好登记工作,原辅料要根据原料品种分货位存放,成品应按不同品种分别堆放,并做好标识。 4.2.9不合格的原辅料一律禁止入库,成品库、半成品库内禁止存放其他物品 4.2.10成品库、半成品库应有防潮、防霉、防鼠、防蝇、防污染等措施,通风良好、干燥。贮存产品应分类、定位码放、离地20-25cm,离墙30cm以上;散装产品须放在洁净的不锈钢容器内贮存并盖上盖子。 4.2.11包装物库应通风良好,经常清扫,保持清洁、卫生、干燥,包装袋应离地离墙贮存,包装袋、包装箱应分别码放,并有明显标志。 4.2.12供销科和质检科应定期检验本厂仓库的贮存条件、贮存环境及贮存物品的防护质量情况。

废气排放管理规定

废气排放管理规定 1目的 控制和预防公司产生的废气,明确各类废气的处理方法,减少废气中污染物的排放,从而达到控制污染的目的。 2适用范围 李生晓梦有限公司在生产、生活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的控制。 3职责 3.1办公室负责全公司废气排放的归口管理并负责联系当地环保部门定期进行废气监测。 3.2各部门对废气产生部位进行控制,尽可能减少废气的产生。负责维护本部门废气处理设备。 3.3机械电力部负责维修废气处理设备。 4程序 4.1控制内容 确保废气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废气排放标准的要求。 4.2废气来源 4.2.1各类型车辆产生的残余含油性气体、一氧化碳、二氧化碳及异常时产生的大量黑烟和废气。 4.2.2各喷雾和窑炉在燃烧过程中产生大量的废气。例如:二氧化硫、大量烟尘等。 4.2.3食堂炒菜时产生的油烟。 4.3源头控制

在满足使用要求和使用性能的前提下,尽量选购一些产生废气污染物少或浓度低的设备、原辅材料、燃料。 4.4废气排放源的控制 4.4.1各操作人员在机器设备运转时,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防止操作过程中由于操作不当而产生大量有害气体。 4.4.2技术部监测组进行实验时,应注意及时密封或盖好盖子,做挥发性实验应在通风橱内进行,避免溶剂挥发对人体的伤害;同时,设置通风口,及时排除挥发性气体。 4.4.3天然气在每次使用后应及时关闭筏门,并在使用前、中、后要时常进行检查,发现有异常产生,应及时找出原因并控制漏气,漏气严重或阀门失控应请专业维修人员修理且做好有关记录。 4.4.4食堂安装油烟净化装置,以减少油烟的排放量。 4.5废气污染物的监测与监督管理 4.5.1办公室负责委托旗环保部门进行大气污染排放监测,按《监视与测量控制程序》进行,若出现不符合,按《不符合控制程序》、《纠正和预防控制程序》进行处理。 4.5.2各部门对废气污染防治情况进行日常检查,如果发现不符合应及时纠正并做好记录。 5相关文件 《监视与测量控制程序》 《不符合控制程序》 《纠正和预防控制程序》

废气排放管理制度

废气排放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生产过程中废气污染物质排放的控制管理,降低废气污染物浓度,减少污染排放总量,改善环境绩效,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生产过程中各种废气、粉尘排放的控制管理。 第三条引用的法规、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2、《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3、《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4、《山东省固定源大气颗粒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四条定义 1、废气污染物:指在生活或生产的过程、设备、场所等向大气中排放的各种污染物,包括废气、粉尘、有刺激性气味物质。 2、无组织排放:指不通过排气系统而泄漏的生产性粉尘和有害污染物的气体,均为无组织排放。 第二章工作职责 第五条安全环保部为本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本规定的制定与修订;负责年度废气监测计划执行、落实情况及上报工作;负责配合各级环保部门对公司内的废气进行监测,同时根据结果对各不符合项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或管理要求;负责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第六条各车间本部门废气排放的管理;负责对监测数据中的不符合项及时进行整改,并做好本车间的记录、统计工作;负责本车间废气排放的污染预防、治理整改的具体落实、实施工作。 第三章废气的种类及控制方法 第七条废气主要分为:工艺废气、无组织排放废气、生活废气。 1、工艺废气:锅炉排放的废气。 2、无组织排放废气:原料贮存过程中挥发产生的废气。 3、生活废气:厨房油烟;打扫卫生时产生的粉尘。 第八条工艺废气的控制

1、各车间要严格控制生产过程中的工艺参数,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规范操作,尽量避免非正常状态下工艺废气的排放。 2、各车间在产生工艺废气的装置正常运行时,应确保其配套的环保装置正常运行,避免超标排放。 3、各车间在开、停车过程中,应确保环保设施优先于生产装置开车,后于生产装置停车,减少或控制废气排放所造成的环境影响。 第九条无组织排放废气的控制 各车间及部门应对无组织排放的气体污染物质进行控制和管理,可采取除尘、吸收、隔离等方式,减少对大气产生的环境影响。 第十条生活废气的控制 1、厨房油烟可配置净化设备以处理产生的废气。 2、各车间及部门打扫卫生时产生的粉尘可在打扫前向地面洒上清水后再打扫的办法予以解决。 第十一条生产异常、紧急、事故状态下造成废气污染物超标排放时,排放部门必须及时进行生产运行调整,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控制污染物排放,避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 第四章废气的监督和监测管理 第十二条废气处理装置的运行管理 各产生废气的车间及部门负责本部门废气处理装置的运行管理,由环保科牵头,组织技术管理人员对废气处理装置的运行、隐患整改、效果验证进行全过程管理,确保废气处理装置平稳、高效的运行。 第十三条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废气的排放、治理情况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对环境监测数据进行统计分析;负责对超标排放、异常排放的部门进行监督整改。 第十四条废气排放的监测管理 1、安全环保部联系环保监测机构定期对公司的废气进行监测。 2、当废气排放标准发生变化、更新时,安全环保部负责及时修订公司废气监测标准,确保废气排放符合标准要求。 第十五条废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常见问题回答(第二版)

《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常见问题回答 一、问:中国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已经于2006年2月28日颁布,这个《管理办法》与欧盟在2003年2月发布的RoHS指令有何异同? 答:中国的《管理办法》和欧盟的RoHS指令相同之处有四个方面: (一)都是法律规范性文件; (二)主要目的都是为实现电子电气类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的控制(禁止使用和减量化); (三)都涉及贸易活动(货物贸易); (四)限制和禁止使用的有毒有害物质是一样的,都是六种: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PBB)、多溴二苯醚(PBDE)。 中国的《管理办法》和欧盟的RoHS指令不同之处有七个方面: (一)中国的《管理办法》无需转换低一级的法律规范性文件就可以直接实施;但欧盟的RoHS指令无直接约束力,需要转换成欧盟成员国法律 (法规)才可以实施。 (二)中国的《管理办法》调整对象为电子信息产品,欧盟的RoHS指令调整对象为交流电不超过1000伏特、直流电不超过1500伏特的电子电 气设备(不包括医用设备、检测和控制器械)。 (三)中国的《管理办法》对所有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的电子信息产品采取“一并纳入”的做法放入其调整范围,而欧盟RoHS只是将电子电气整机产 品放入其调整范围,对元器件类、材料类产品的要求是通过整机来传 递的。因此,中国的《管理办法》对元器件类、材料类产品是“直接” 采取限制与禁止使用有毒有害物质措施的,而欧盟RoHS则是“间接” 采取措施的。 (四)中国的《管理办法》对有毒有害物质控制的监督管理采用目录管理模式;目录以“穷举法”方式形成;欧盟的RoHS指令将WEEE指令中的 八大类产品全部放入,然后再对其中有毒有害物质控制技术尚不够成

废气排放控制管理规定

废气排放控制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有效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进行合理的控制和管理,以保证本公司产品实现过程产生的废气和粉尘治理符合环保要求。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产品实现过程和公司所在地范围内的各类废气的控制。 3 职责 3.1本公司自身的经营活动中不产生任何废气; 3.2在公司产品实现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气的控制由生产部负责控制。 4.执行标准 根据句容市环保局对本公司环评报告的批复,本公司 废气排放标准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厂界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二级标准。 5. 工作程序 5.1 废气、粉尘的来源 5.1.1 本公司在产品实现过程中产生的恶臭或其他不正常气味。 5.1.2 本公司产品实现过程中各种原材料向大气排放的气味。 5.1.3 本公司在生产设备在运行过程中的废气。 5.2 防范措施 5.2.1 公司在产品实现过程中产生的恶臭或其他不正常气味。一般设施本身基本上处于封闭或半封闭状态,采用处理后有组织排放,在正常情况下对周边的影响很小,生产部应加强日常检查和巡视,发现问题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使设备和设施处于良好运行状态,确保排放达到要求。 5.2.2加强工作场地内部的清扫,每天清扫尽量用湿拖把对地面进行清洁,以减少粉尘的产生。 5.2.3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采用袋装堆放于防雨、防晒的场所,防止泄漏而产生

粉尘,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5.2.5产品实现过程在例行检查中,如发现有恶臭、不正常气味问题,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尽快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5.3、安环部除按规定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对大气排放环保设施进行例行检查外,还要按照规定的时间间隔,委托当地环境监测机构对本公司大气环境质量进行检测,确保向大气排放达到规定标准限值。 6 相关文件 《运行控制程序》 6 相关记录 《重要环境因素及其控制方法一览表》 《环境影响重要作业场所一览表》 《设备日常检点表》

废气控制管理规定

废气控制管理规定 1 废气类别 1.1 施工废气 a)施工机械产生的废气; b)机动车辆产生的废气; 1.2 生活废气 a)生活废弃物产生的废气; b)食堂产生的废气,如食堂油烟等。 2 施工废气的控制 2.1优先采用能源利用效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生产工艺。 2.2优先选用使用清洁能源的机动车或机械设备,机动车或机械设备的废气排放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排放标准方能投入使用。 2.3 机动车辆应按规定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其废气排放达到环保标准的要求。 2.3.1机动车辆应按相关规定接受废气排放的检测,达到国家和地方相关排放标准。 2.3.2车辆驾驶员要经常检查车辆的使用情况,做好月度维修保养,并做好记录。 2.3.3车辆驾驶人员应按车辆的使用要求清洗“三芯”即空气滤芯、汽油滤芯、机油滤芯,防止排气超标。 2.3.4司机应妥善保管环保部门经监测下发的尾气排放合格证,并应与驾驶证同样携带以备检查。 2.3.5使用汽油的车辆应使用无铅汽油,柴油车应使用添加了防止污染的添加剂的柴油。 2.5 租赁、分包方、供方所提供的施工设备都必须遵守此规定,施工设备进场前应组织检查和验收。 3 生活废气的控制。 3.1未经批准不得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3.2应及时回收和清理生活垃圾,防止产生恶臭。应加强厨房和厕所的通风透气。 3.3食堂使用液化气、煤气等燃烧气体时,应防止有毒气体的泄漏。 4 废气污染的管理 4.1项目部应组织环境因素的识别和评价。对于可能生产严重废气污染的环境因素,应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和应急措施。 4.2各责任部门应落实重要环境因素的控制措施和应急措施,并做好有关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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