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

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
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

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

一、适用范围

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适用于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并列入事业机构编制管理范围的普通高中(示范高中和一般高中)、普通初中、普通小学、幼儿园等学校及其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

二、岗位类别、名称及等级

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一)管理岗位

管理岗位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管理岗位设6个职员等级,现行的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依次分别对应五至十级职员岗位。

(二)专业技术岗位

1.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分为教师岗位和辅助岗位。其中教师岗位是专业技术主体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是辅助岗位。

2.教师岗位指具有教育教学工作职责和相应教师资格与教育教学能力水平要求的专业技术岗位。

3.中学教师岗位分为9个等级:

(1)高级教师岗位名称为中学高级教师一级岗位、中学高级教师二级岗位、中学高级教师三级岗位,分别对应五至七级专业技术岗位;

(2)中级教师岗位名称为中学一级教师一级岗位、中学一

级教师二级岗位、中学一级教师三级岗位,分别对应八至十级专业技术岗位;

(3)初级教师岗位名称为中学二级教师一级岗位、中学二级教师二级岗位,分别对应十一级、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

(4)员级教师岗位名称为中学三级教师岗位,对应十三级专业技术岗位。

4.小学教师岗位分为6个等级:

(1)小学高级教师一级岗位、小学高级教师二级岗位、小学高级教师三级岗位,分别对应八至十级专业技术岗位;

(2)小学一级教师一级岗位、小学一级教师二级岗位分别对应十一级、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

(3)小学二级教师、小学三级教师岗位,对应十三级专业技术岗位。

5.幼儿园教师岗位名称及等级参照小学的规定执行。

6.专业技术辅助岗位,主要包括学科实验、图书资料、财务会计、电化教育、卫生保健等担负教学辅助工作职责的专业技术岗位。岗位名称和对应等级参照相关行业指导标准执行。

(三)工勤技能岗位

工勤技能岗位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工勤技能岗位分为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

1.技术工岗位名称为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和初级工,依次分别对应一至五级技术工岗位。

2.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原则上沿用现岗位名称。

三、岗位类别结构比例

(一)普通高中:教师岗位数量占学校岗位总量的比例一般不低于84%,其他岗位一般不超过16%(其中工勤岗位不低于5%)。

(二)普通初中:教师岗位数量占学校岗位总量的比例一般不低于85%,其他岗位一般不超过15%(其中工勤岗位不低于5%)。

(三)普通小学:教师岗位数量占学校岗位总量的比例一般不低于91%,其他岗位一般不超过9%(其中工勤岗位不低于5%)。

(四)幼儿园:教师岗位数量占幼儿园岗位总量的比例一般不低于88%,其他岗位一般不超过12%。

(五)寄宿制学校其他岗位的比例:普通高中、普通初中不低于20%;普通小学、幼儿园不低于15%。

四、岗位等级结构比例

(一)管理岗位

1.管理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根据中小学的规格、规模、人员编制和隶属关系,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和权限确定。

2.担负领导职责的管理岗位按照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单位领导职数和内设机构领导职数设置,其他等级管理岗位根据人员编制和工作需要设置,与相应级别对应。

(二)专业技术岗位

1.专业技术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根据中小学的功能、规格和专业技术水平等因素确定。

2.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之间的结构比例,全区总体控制目标为:五级、六级、七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2:4:4;八级、九级、十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3:4:3;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5:5;十三级岗位根据工作需要设置。

3.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结构比例控制标

准如下:

4.小学可按不超过教师编制数1%的比例设置中学高级教师岗位,分别对应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五级、六级、七级,主要用于师资力量薄弱的小学吸引和培养高水平师资。该岗位为专任岗位,不实行兼职,以县(市、区)为单位统一控制使用。

5.教师岗位执行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最高等级结构比例标准。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的最高等级应低于教师岗位的最高等级,高级岗位比例要按低于本单位教师高级岗位比例确定,中级岗位比例按不高于本单位教师中级岗位的比例确定。

(三)工勤技能岗位

1.工勤技能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按照岗位等级规范、技术水平和工作需要确定。其中,技术工一级、二级岗位主要应在专业技术辅助岗位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职责等方面对技能水平要求较高的领域设置。

2.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工勤技能岗位等级结构比例如下:

3.普通工岗位根据工作需要设置。

五、其他相关问题

(一)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及有关要求,

在本单位核定的人员编制内研究制定岗位设置(调整)方案,岗位的设置应与单位的性质、发展规模、核定的人员编制和工作任务相符合。

(二)岗位设置应在一定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不同类别、等级间的岗位不得相互挪用。学校功能、任务、机构编制等发生变化的,要根据业务发展和实际情况,按照有关规定要求,研究制定岗位调整方案,根据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及时进行岗位调整。

(三)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岗位设置要适应中小学新课程改革的需要。城镇学校之间、城镇学校与农村地区同类学校之间的专业技术高、中级岗位结构比例,应保持相对均衡,保证农村地区学校不低于城镇同类学校标准。

(四)同一类别层级的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根据其功能、任务、规模和专业技术水平等的不同,在规定的岗位等级及结构比例内,岗位设置适用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应有所差别。

(五)对规模小、人数少的乡镇普通中小学( 县、市、区所在乡镇中小学除外),主管部门可依据岗位比例对岗位设置数量实行集中调控,统一指导各学校制定岗位设置(调整)方案。

(六)高级岗位应根据事业发展要求和人员队伍状况逐步聘用到位,要留有一定数量的空缺岗位,用于培养、引进高层次急需人才。

(七)特殊教育学校参照本指导标准执行。

(八)本指导标准由自治区人事厅、自治区教育厅负责解释。

幼儿教师职业现状分析

(_)幼儿教师职业现状分析 幼儿教师的职业状况直接影响着学前教育的发展。我国幼儿教师职业存在着 如下问题,如:幼儿教师身份不明确、职称不独立、工资待遇差、编制设置停滞、 同工不同酬等,造成了幼儿教师心态浮躁、工作倦怠、素质参差不齐、队伍不稳 定等问题,致使幼儿教师流失严重,影响了幼儿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幼儿教师性别隔离现象十分严重。 男老师在总数上虽然仍很少,但他们的加 入,不仅为幼儿园注入了新鲜血液,更带来了心理层面的良性影响。男老师的刚 强、勇敢以及他们独特的互动方式,弥补了女教师力量缺乏的短板,有利于孩子 特别是男孩由脆弱变得坚强,由执勘变得宽容,从而得到人格的均衡发展。眼下 社会“男孩少阳刚,女孩显野蛮”,中性风大行其道,在这样的背景下,在幼教 层面引入更多男性,其实是很有意义的事。与此同时问题出现了女性教师专业发展水平低于男性教师,其根源并不 是女性教师和男性教师的生理性别差异,而是受社 会性别影响#尽管当今是倡导男女平等的社会,但 千百年来男尊女卑的传统社会性别文化仍旧禁锢 着人们的思想#人们普遍认为,女性应该以家庭为 重$事业次之#男性更适合从事高智商$高技能性工 作等#传统的社会性别偏见使小学女性教师甘于或 被迫位于附属地位,阻隔了其专业发展 女性教师角色冲突 家庭角色与教师角色冲突 小学女性教师既是承担教书育人任务的教师, 又扮演着母亲妻子女儿等角色#她们在兼顾教学 工作与家务劳动时,其时间和精力往往不能平衡, 常常处于轴称式的忙碌状态,用于自我发展和学习 进修的时间较少,精力亦受限#工作与家庭角色的 矛盾,给小学女性教师带来身体和心理的双重压 力,致使小学女性教师专业发展受到阻隔 三、幼儿教师职业性别隔离

广西中等职业学校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doc 8页)

广西中等职业学校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doc 8页)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事厅 文件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桂人发〔2009〕53号 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岗位设 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的通知 各市人事局、教育局,区直各部门(单位): 根据人事部印发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国人部发〔2006〕70号、《〈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国人部发〔2006〕87号)、《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义务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等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三个指导意见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59号)和自治区人事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桂人发〔2008〕85号)文件规定,结合我区中等职业学校的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事业单位实施岗位设置管理,是一项重要的制度变革和创新,各地、各部门(单位)、各中等职业学校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要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规定和要求,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

研究提出岗位设置实施方案。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按照因事设岗、优化结构、精简效能的原则,科学合理地设置岗位。 二 ○ ○ 九 年 九 月 三 十 日

主题词:人事教育岗位设置指导标准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事厅办公室2009年10月10日印发 (共印600份) 广西壮族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岗位 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 一、适用范围 (一)中等职业学校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适用于由国家机关举办或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列入事业机构编制管理范围的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及其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 (二)中等职业学校根据其功能任务、规格规模、隶属关系和专业技术水平等因素,分为A、B、C三类。“A”类为国家和自治区级重点学校;“B”类为除“A”类外的自治区直属及设区的市直属一般学校;“C”类为除“A”类外的县(区)属及其他中等职业学校。

关于印发《江苏省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

关于印发《江苏省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市人事局、教育局: 根据国家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政策要求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办发〔2008〕23号)精神,结合我省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实际,我们制定了《江苏省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教育厅 (原江苏省人事厅代印) 二○○九年九月十四日江苏省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 根据国家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政策要求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办发〔2008〕23号)精神,结合我省中等及以下学校实际,现就我省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岗位设置管理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适用范围

(一)全省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以及教研室、电教馆、少年宫等校外教育机构(统称中等及以下学校,下同)适用本实施意见。 (二)上述学校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职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分别纳入相应岗位设置管理。 二、岗位类别与等级 (一)中等及以下学校岗位分为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二)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的工作岗位。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要符合中等及以下学校工作和人才成长的规律和特点,适应发展教育事业和提高专业水平的需要。根据中等及以下学校的特点,专业技术岗位分为教师岗位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其中教师岗位是专业技术主体岗位。 教师岗位指具有教育教学工作职责和相应教师资格与相应能力水平要求的专业技术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主要包括工程实验、图书资料、财务会计、电化教育、卫生保健等具有教学辅助工作职责的专业技术岗位。 全国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其中正高级岗位分为4个等级,即一至四级;副高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即五至七级;中级岗位分3个等级,即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即十一至十三级,其中十三级是员级岗位。 我省中学教师岗位分为11个等级,最高等级是正高级三级岗位。

(广告传媒)山东省广播影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

山东省广播影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 一、适用范围 广播影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适用于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并列入事业机构编制管理范围的广播电台、电视台、影视剧制作单位、广播电视传输发射监测单位等事业单位。 二、岗位类别、名称及等级 广播影视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一)管理岗位 广播影视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名称使用干部人事管理部门聘用(聘任、任命)的职务名称。广播影视事业单位现有厅级副职、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依次分别对应管理岗位四至十级职员岗位。 (二)专业技术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分为主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和辅助系列专业技术岗位。 主系列专业技术岗位为播音(编辑、记者、工程技术、艺术)专业技术岗位,包括: 1、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名称为播音指导(高级编辑、高级记者、工程技术应用研究员)一级岗位、播音指导(高级编辑、高级记者、工程技术应用研究员)二级岗位、播音指导(高

级编辑、高级记者、工程技术应用研究员)三级岗位、播音指导(高级编辑、高级记者、工程技术应用研究员)四级岗位,分别对应一至四级专业技术岗位; 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名称为主任播音员(主任编辑、主任记者、高级工程师)一级岗位、主任播音员(主任编辑、主任记者、高级工程师)二级岗位、主任播音员(主任编辑、主任记者、高级工程师)三级岗位,分别对应五至七级专业技术岗位; 2、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名称为一级播音员(编辑、记者、工程师)一级岗位、一级播音员(编辑、记者、工程师)二级岗位、一级播音员(编辑、记者、工程师)三级岗位,分别对应八至十级专业技术岗位; 3、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名称为二级播音员(助理编辑、助理记者、助理工程师)一级岗位、二级播音员(助理编辑、助理记者、助理工程师)二级岗位,分别对应十一级、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员级专业技术岗位名称为三级播音员(技术员)岗位,对应十三级专业技术岗位。 艺术专业技术岗位名称按《山东省文化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鲁人发[2007]82号)规定的文化艺术表演团体中艺术专业技术岗位名称确定。 辅助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名称已在印发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结构比例行业指导标准中明确的,按照相应规定确定;没有明确的,岗位名称参照主系列岗位名称格式确定。

上海市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进修院校岗位设置管理的实施办法

上海市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进修院校岗位设置管理的实施办法 根据《人事部、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义务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等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三个指导意见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59号)、《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上海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沪委办发[2009]40号)精神,为切实、有序地实施中小学等有关教育机构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结合本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办法。 一、适用范围 (一)本市承担义务教育的小学、初中(含九年一贯制学校),以及幼儿园、普通高中(含完全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进修院校等,适用本办法。 (二)本市特殊学校、工读学校、业余学校、校外教育机构(含少年宫、少科站等)等参照本办法执行。 (三)本市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进修院校编制内的管理人员(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等,分别纳入相应岗位设置管理。涉及到上述单位领导人员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岗位类别 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进修院校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一)管理岗位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 (二)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分为教师岗位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其中教师岗位为主体岗位,指具有教育教学、实习实训等工作职责,并具备相应教师资格与能力水平的专业技术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指具有教学辅助工作职责,主要包括学科实验、实训室设备设施保障、图书资料、财务会计、电化教育、卫生保健等专业技术岗位。 (三)工勤技能岗位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可实现社会化服务的一般性劳务工作,不再设置相应的工勤技能岗位。 三、岗位等级、结构比例及岗位名称 (一)管理岗位 1.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进修院校管理岗位一般设6个职员等级。现行的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依次分别对应于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五至十级职员。 2.管理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应根据单位的功能、规格、隶属关系,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确定。 (二)专业技术岗位 1.教师岗位分为九个等级,即五至十三级,包括副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和初级岗位。副高级岗位为五级至七级;中级岗位为八级至十级;初级岗位为十一级至十三级,其中十三级为员级岗位。 (1)幼儿园、小学教师岗位设六个等级,分别对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八至十三级。 (2)普通初中、普通高中(含完全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岗位共划分为九个等级,分别对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五至十三级。 (3)教师进修院校参照普通高中进行教师岗位设置,共划分为九个等级,分别对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五至十三级。 2.教师岗位高、中、初级结构比例按照《关于印发<上海市普教系统教师职务结构比例和岗位设置的意见>的通知》(沪人〔2004〕128号)执行。 3.五级、六级、七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控制在2:4:4;八级、九级、十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控制在3:4:3;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控制在5:5。 4、中小学岗位设置要优先满足教育教学、实习实训等工作的需要,严格控制非专业技术岗位。

山东省科学研究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的通知2007年81号

鲁人发(2007)81号 关于印发山东省科学研究事业单位岗位设置 结构比例指导标准的通知 各市人事局,省直各部门(单位): 为规范科学研究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建立和完善岗位管理制度,根据人事部印发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国人部发[2006]70号)及有关规定,结合科学研究事业单位实际,研究制定了《山东省科学研究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事业单位实施岗位设置管理,是一项重要的制度变革和创新,各地、各部门(单位)、各科学研究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要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规定和要求,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研究提出岗位设置方案。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按照因事设岗、优化结构、精简效能的原则,科学合理地设置岗位。 本通知下发后,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印发的《关于社会科学研究岗位设置和确定结构比例的意见》(鲁职改[1992]3号)、《关于自然科学研究职务岗位设置和确定结构比例的意见》(鲁职改[1992]10号)及其他有关科学研究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结构比例标准和规定不再执行。 2007年10月25日 山东省科学研究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 一、适用范围 科学研究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适用于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并列入事业机构编制管理范围的科学研究事业单位。 二、岗位类别、名称及等级

科学研究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一)管理岗位 科学研究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名称使用干部人事管理部门聘用(聘任、任命)的职务名称。科学研究事业单位现有厅级正职、厅级副职、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依次分别对应管理岗位三至十级职员岗位。 (二)专业技术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分为主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和辅助系列专业技术岗位。 主系列专业技术岗位为科学研究专业技术岗位(部分应用开发和技术研究机构也可采用工程或农业技术推广等系列为主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包括: 1、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名称为研究员一级岗位、研究员二级岗位、研究员三级岗位、研究员四级岗位,分别对应一至四级专业技术岗位; 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名称为副研究员一级岗位、副研究员二级岗位、副研究员三级岗位,分别对应五至七级专业技术岗位; 2、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名称为助理研究员一级岗位、助理研究员二级岗位、助理研究员三级岗位,分别对应八至十级专业技术岗位; 3、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名称为研究实习员一级岗位、研究实习员二级岗位,分别对应十一级、十二级岗位。 辅助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其中员级岗位对应十三级专业技术岗位;岗位名称已在印发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结构比例行业指导标准中明确的,按照相应规定确定;没有明确的,岗位名称参照主系列岗位名称格式确定。 (三)工勤技能岗位 工勤技能岗位分为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技术工岗位名称为高级技师岗位、技师岗位、高级工岗

温江区柳城幼儿园岗位设置方案

温江区柳城幼儿园岗位设置方案 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根据《成都市温江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温府办发〔2009〕号)精神,结合《成都市温江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确定区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级别的通知》温编发[2009]29和本单位正在实施的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制定柳城幼儿园岗位设置管理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岗位设置科学,运行管理规范,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的改革方向,建立适合单位各类人员特点的岗位管理制度,逐步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调动各类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幼教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坚持精简效能、以编定岗、按需设岗、按岗聘用、按岗取酬的原则;坚持人岗相宜、责权明确、对口补岗、能上能下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依法办事的原则。 三、岗位设置管理组织机构 幼儿园根据文件精神设立岗位设置管理小组,主要人员包括: 组长:陈琳--园长、中学高级教师 副组长:干小容--副园长、幼儿园高级教师 马兰--副园长、幼儿园高级教师 谢应书--幼儿园党支书、幼儿园高级教师 组员:王琼--幼儿园工会副主席、幼儿园高级教师 万慧--分园园长、幼儿园团支部书记、幼儿园一级教师 张可--幼儿园会计 四、单位基本情况 ⒈主要职责和任务:实施学前教育; 单位规格:七级单位; 类别:教育局直属,国有公办; 经费形式:财政划拨。 编制员额35个,其中:单位领导正职1名,副职2名。 ⒉现有岗位和人员配备情况:实有人数32 人,其中:管理人员1人;专业技术人员总数28人(副高级1人,聘任1人;中级17人,聘任15人;初级8人,聘任10人;2个非专任教师专业技术人员,聘任2人);工勤技能人员4人(高级工2 人,中级工1人,初级工1人)。按照推行聘用制度的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的人员总数32人。 五、拟设置岗位情况 本单位拟设置岗位总量35个,其中:管理岗位1个,占2.8%;专业技术岗位30个,占85.7%;工勤技能岗位4个,占11.4%。主体岗位是专任教师岗位,占岗位总量的80%。专业技术主系列是专任教师系列,主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数是28 ,占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总量的93%。专业技术岗位辅系列分别是会计、保健医生系列,岗位设置数为2,占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总量的7%。 (一)管理岗位的名称、等级、数量 总数1个,占单位岗位设置总量的3%。其中:七级1,八级0个,九级0个,十级0

江苏省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

江苏省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 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 根据国家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政策要求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办发〔2008〕23号)精神,结合我省中等及以下学校实际,现就我省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岗位设置管理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适用范围 (一)全省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以及教研室、电教馆、少年宫等校外教育机构(统称中等及以下学校,下同)适用本实施意见。 (二)上述学校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职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分别纳入相应岗位设置管理。 二、岗位类别与等级 (一)中等及以下学校岗位分为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二)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的工作岗位。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要符合中等及以下学校工作和人才成长的规律和特点,适应发展教育事业和提高专业水平的需要。根据中等及以下学校的特点,专业技术岗位分为教师岗位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其中教师岗位是专业技术主体岗位。 教师岗位指具有教育教学工作职责和相应教师资格与相应能力水平要求的专业技术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主要包括工程实验、图书资料、财务会计、电化教育、卫生保健等具有教学辅助工作职责的专业技术岗位。 全国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其中正高级岗位分为4个等级,即一至四级;副高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即五至七级;中级岗位分3个等级,即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即十一至十三级,其中十三级是员级岗位。 我省中学教师岗位分为11个等级,最高等级是正高级三级岗位。岗位名称及对应等级为:正高级教师岗位名称为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三级岗位、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四级岗位,分别对应三至四级专业技术岗位。副高级教师名称为中学

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

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 一、适用范围 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适用于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并列入事业机构编制管理范围的普通高中(示范高中和一般高中)、普通初中、普通小学、幼儿园等学校及其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 二、岗位类别、名称及等级 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一)管理岗位 管理岗位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管理岗位设6个职员等级,现行的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依次分别对应五至十级职员岗位。 (二)专业技术岗位 1.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分为教师岗位和辅助岗位。其中教师岗位是专业技术主体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是辅助岗位。 2.教师岗位指具有教育教学工作职责和相应教师资格与教育教学能力水平要求的专业技术岗位。 3.中学教师岗位分为9个等级: (1)高级教师岗位名称为中学高级教师一级岗位、中学高级教师二级岗位、中学高级教师三级岗位,分别对应五至七级专业技术岗位; (2)中级教师岗位名称为中学一级教师一级岗位、中学一

级教师二级岗位、中学一级教师三级岗位,分别对应八至十级专业技术岗位; (3)初级教师岗位名称为中学二级教师一级岗位、中学二级教师二级岗位,分别对应十一级、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 (4)员级教师岗位名称为中学三级教师岗位,对应十三级专业技术岗位。 4.小学教师岗位分为6个等级: (1)小学高级教师一级岗位、小学高级教师二级岗位、小学高级教师三级岗位,分别对应八至十级专业技术岗位; (2)小学一级教师一级岗位、小学一级教师二级岗位分别对应十一级、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 (3)小学二级教师、小学三级教师岗位,对应十三级专业技术岗位。 5.幼儿园教师岗位名称及等级参照小学的规定执行。 6.专业技术辅助岗位,主要包括学科实验、图书资料、财务会计、电化教育、卫生保健等担负教学辅助工作职责的专业技术岗位。岗位名称和对应等级参照相关行业指导标准执行。 (三)工勤技能岗位 工勤技能岗位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工勤技能岗位分为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 1.技术工岗位名称为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和初级工,依次分别对应一至五级技术工岗位。 2.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原则上沿用现岗位名称。 三、岗位类别结构比例 (一)普通高中:教师岗位数量占学校岗位总量的比例一般不低于84%,其他岗位一般不超过16%(其中工勤岗位不低于5%)。

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

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文件精神,结合本园实际情况,深入扎实、富有创意地开展有园本特色和需求的教师队伍建设活动,打造一支“社会信任、家长满意、幼儿喜爱、师德高尚、精专幼教、充满活力”的高素质队伍,使优良的师资成为我园进一步可持续发展壮大的优质资源。 二、工作目标: 弘扬师德提升师能科学管理培养骨干创新机制 三、主要措施和步骤: (一)落实学习内容、加强学习纪律。 (1)认真学习相关文件,重点学习《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并做好学习笔记。 (2)严格学习要求。单周政治学习,双周业务学习,进一步加强纪律管理,分组做好学习记录,保证学习时间和学习效果。 (3)创新学习方式,采取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个人写体会与座谈交流、听取先进事迹报告与推身边典型相结合的“三结合”方式,组织教师进行学习。 (二)明确目标,五大任务重点突破 1.实施“师德师风建设行动”。(1)围绕“立师德、正师风、铸师魂”主题,组织教师进行一场师德

讨论,查找我园保教人员的问题,排查筛选出我园和保教人员在教育教学工作和师德建设等方面存在共性问题,突出整改重点,达成共识。(2)每位教师收集“一句师德宣言”,幼儿园集中制展板展示,自觉接受全园师生家长监督; (3)本学期末组织开展师德演讲活动,以及师德测评活动; (4)开展“一次家长满意度测评”。发放调查问卷和征求意见表,主动接受幼儿家长的监督,认真查找本园教师队伍中行风、师德建设方面存在的现实问题;并将测评结果与年度考核、评模评优、绩效工资等挂钩。 (5)开展推身边典型“一篇师德征文”活动,评选园内师德风范奖。从家长的需求和满意度出发,重点增强服务意识、服务观念和服务能力,排查反映较突出的问题,争做不打不骂、不烦不吼的有爱心、耐心与细心的零投诉“三心”教师。 (6)组织教师进行“教师职业语言与礼仪培训”活动。 2.实施“专业能力提升行动”。 (1)加强岗位练兵。认真开展“读一本好书、树立一种教育理念、倡导一种好的教学方法,上一节优质教学展示课”,并引导教师以叙事的形式积极反思交流、总结提炼推广,并且本学期还将开展“精一”的技能大赛。 (2)园内相互学习,分享交流。幼儿园定期组织教师开展教研活动,鼓励教师将教育教学过程中好的经验进行小结,并在活动中进行分享

岗位设置比例指导标准

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中小学、幼儿园 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 一、适用范围 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适用于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并列入事 业机构编制管理范围的普通高中(示范高中和一般高中)、普通初中、普通小学、幼儿园等学校及其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 二、岗位类别、名称及等级 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一)管理岗位 管理岗位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管理岗位设6个职员等级,现行的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依次分别对应五至十级职员岗位。 (二)专业技术岗位 1.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分为教师岗位和辅助岗位。其中教师岗位是专业技术主体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是辅助岗位。 2.教师岗位指具有教育教学工作职责和相应教师资格与教育教学能力水平要求的专业技术岗位。 3.中学教师岗位分为9个等级:

(1)高级教师岗位名称为中学高级教师一级岗位、中学高级教师二级岗位、中学高级教师三级岗位,分别对应五至七级专业技术岗位; (2)中级教师岗位名称为中学一级教师一级岗位、中学一级教师二级岗位、中学一级教师三级岗位,分别对应八至十级专业技术岗位; (3)初级教师岗位名称为中学二级教师一级岗位、中学二级教师二级岗位,分别对应十一级、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 (4)员级教师岗位名称为中学三级教师岗位,对应十三级专业技术岗位。 4.小学教师岗位分为6个等级: (1)小学高级教师一级岗位、小学高级教师二级岗位、小学高级教师三级岗位,分别对应八至十级专业技术岗位; (2)小学一级教师一级岗位、小学一级教师二级岗位分别对应十一级、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 (3)小学二级教师、小学三级教师岗位,对应十三级专业技术岗位。 5.幼儿园教师岗位名称及等级参照小学的规定执行。 6.专业技术辅助岗位,主要包括学科实验、图书资料、财务会计、电化教育、卫生保健等担负教学辅助工作职责的专业技术岗位。岗位名称和对应等级参照相关行业指导标准执行。 (三)工勤技能岗位

12班制幼儿园人员配置及配备情况表

12班制幼儿园人员配置及配备情况表 一、园长一名: 任职条件: 从事幼教或教研工作八年以上;担任园长三年以上;有丰富的幼儿教育学科理论和实际管理工作经验; 具有独立完成一些大型活动的组织能力; 有较强的语言沟通能力; 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教师形象; 喜欢孩子,能容入孩子的生活学习中; 有良好的领导能力,有较强的业务能力; 熟悉国内学期教育领域发展特点,熟悉幼教行业运行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诚实敬业、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组织、协调、指导及沟通能力; 有较强的责任感和平和的心态,能承受较大工作压力; 有幼师或师范院校的毕业证书,有园长资格证。 岗位描述: 组织新建幼儿园硬件环境的设置; 组织新建幼儿园招生工作; 组织新建幼儿园的日常管理工作。 对幼儿园工作全面负责,包括幼儿园教育教学管理、后勤管理、安全管理,以及与上级主管部门、社区、其他单位等的沟通协调; 负责幼儿园的整体规划和运营,提升品牌形象; 负责教师队伍建设,实施科学先进的幼儿园管理方法,并组织教师招聘及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工作质量与教学质量; 做好幼儿家长及社会工作,建立家长工作制度,指导幼儿家长工作,促成幼儿园、家长、社会教育的一致性; 加强自身修养,努力学习政治和教育理论,密切联系群众、秉公办事,不谋私利,发扬民主,勇于创新,勤奋好学,团结进取。 二、保教主任一名: 任职条件: 1、学前教育、教育管理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2、2年以上保教或幼儿园管理工作经验或5年以上幼儿园教师工作经验; 3、良好沟通和管理协调能力;能够以身作则领导团队; 5、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能力; 6、热爱幼教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岗位描述: 领导协调幼儿园保教卫生、保健、安全保卫工作,加强保教研究,切实提高保教质量; 负责建立并组织执行幼儿园各种规章制度,实行科学管理; 加强教职工的思想工作,组织文化、业务学习,并为她们的政治和文化业务进修创造必要的条件。抓好干部队伍的自身建设,组建一支具有良好素质的教职工队伍,创设安全、愉快、健康、向上的工作氛围,创设良好的园风。 坚持勤俭办园的方针,管理好园舍、设备和经费,不断改善办园条件。 做好家长、社会工作,向家长、社会宣传学前教育的意义,取得理解和支持。建立家长工作制度,指导幼儿家长工作,促进幼儿园、家长、社会教育的一致性。

山东省中小学岗位设置结构比例

山东省中小学岗位设置结构比例 指导标准 一、适用范围 中小学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适用于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并列入事业机构编制管理范围的高级中学、初级中学、小学。 二、岗位类别、名称及等级 中小学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一)管理岗位 中小学管理岗位名称使用干部人事管理部门聘用(聘任、任命)的职务名称。按聘用(聘任、任命)的职务对应相应级别的职员岗位。 (二)专业技术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分为主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和辅助系列专业技术岗位。 主系列专业技术岗位为教师岗位。 1.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名称为正高级教师一级岗位、正高级教师二级岗位、正高级教师三级岗位、正高级教师四级岗位,分别对应一至四级专业技术岗位; — 1 —

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名称为高级教师一级岗位、高级教师二级岗位、高级教师三级岗位,分别对应五至七级专业技术岗位; 2.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名称为一级教师一级岗位、一级教师二级岗位、一级教师三级岗位,分别对应八至十级专业技术岗位; 3.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名称为二级教师一级岗位、二级教师二级岗位,分别对应十一级、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三级教师岗位为员级教师岗位,对应十三级专业技术岗位。 辅助系列专业技术岗位主要包括学科实验、图书资料、财务会计、电化教育、卫生保健等具有教学辅助工作职责的专业技术岗位。岗位名称已在印发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结构比例行业指导标准中明确的,按照相应规定确定;没有明确的,岗位名称参照主系列岗位名称格式确定。 (三)工勤技能岗位 工勤技能岗位分为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技术工岗位设置高级工岗位、中级工岗位、初级工岗位,依次分别对应三至五级技术工岗位。普通工岗位名称原则上沿用现岗位名称。 三、岗位类别结构比例 中小学三类岗位总量的结构比例,根据其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工作性质和人员结构特点等因素综合确定。 高级中学:教师岗位数量占学校岗位总量的比例一般不低于85%,管理岗位、辅助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数量一般不超过15%。 初级中学:教师岗位数量占学校岗位总量的比例一般不低于— 2 —

中心小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中心小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中心小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提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省、市制定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政策精神为依据,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科学设岗、优化结构 中心小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为推进学校事业更好更快地发展,促进学校人力资源优化配置,强化岗位职责与竞争意识,不断提高教职工队伍的素质,实现学校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省、市制定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政策精神为依据,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科学设岗、优化结构、规范管理,努力建设精干高效的教师队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充分调动学校教职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着力强化办学特色,进一步提升办学层次、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促进学校更快更好地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设岗、宏观调控的原则;坚持优化结构、精干高效的原则;坚持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坚持平稳实施、稳步推进的原

则。 三、设置岗位情况 本单位核准岗位总量66个,其中:管理岗位1个,专业技术岗位65个,工勤技能岗位0个。专业技术岗位中,五级岗位1个、六级岗位2个、七级岗位4个、八级岗位10个、九级岗位20个、十级岗位10个、十一级岗位8个、十二级岗位10个。管理岗位中,九级职员1个。 首次岗位聘用本单位拟设置岗位总量66个,其中:管理岗位1个,专业技术岗位65个,工勤技能岗位0个。专业技术岗位中,五级岗位1个、六级岗位2个、七级岗位4个、八级岗位10个、九级岗位20个、十级岗位10个、十一级岗位8个、十二级岗位10个。管理岗位中,九级职员1个。具体岗位设置如下: (一)管理岗位的名称、等级、数量 管理岗位总数1个,占学校岗位总量的%。其中:九级职员1个。 (二)专业技术岗位名称、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1.高级专业技术岗位7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其中:五级岗位1个,六级岗位2个,七级岗位4个。 2.中级岗位40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其中:八级岗位10个,九级岗位20个,十级岗位10个。 3.初级岗位25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其中:十一级岗位8个,十二级岗位10个,十三级岗位7个。 四、岗位职责与聘用条件

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及聘用实施细则

XXX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及聘用实施细则 第一章教师岗位设置 第一条根据《贵州大学人员聘用管理试行办法》制订本细则。本细则所称教师岗位是指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承担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工作职责,并具有相应能力水平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 第二条教师岗位设置的原则 (一) 按需设岗,岗位与职责对应。要根据学校教学、科研工作的需要,以实际承担的教学、科研等工作任务为依据,做到有利于学科发展和学术梯队的建设,有利于教学科研水平的提高,有利于人才强校战略总体目标的实现,按照教育部对高等学校教师岗位设置和评估指标要求,结合学校实际需要设置教师岗位。 (二) 宏观调控、分类指导、分级管理。在学校总的岗位数内,根据各教学单位的规模、任务,对岗位实行总量、结构比例和等级控制,既保证重点学科及学位点建设对教师职务岗位数量与结构的要求,又兼顾公共基础学科、新兴学科、交叉学科的需要。 第三条各教学科研单位,按照学校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等级,结合本单位工作需要,自主设置具体工作岗位。 第四条岗位类别设置 学校在教学科研机构中设置教师岗位,对教师岗位实行分类管理,根据教师在教学、科研等方面所侧重承担的主要职责,在教师高级岗位中设置教学为主型岗位、教学科研型岗位和科研为主型岗位。 (一) 教学为主型教师岗位的主要职责是教学,聘用、考核的主要指标以教学为主、科研为辅。 (二) 教学科研型教师岗位是学校教师队伍的主体,聘用、考核的指标教学与科研并重。 (三) 科研为主型教师岗位的主要职责是科学研究,聘用和考核的主要指标以科研为主、教学为辅。 第五条岗位等级设置 (一) 教师岗位等级设十二级,具体设置为:高级岗位分7个等级,其中正高级岗位分为一至四级,副高级岗位分为五至七级;中级岗位分3个等级,即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分2个等级,即十一至十二级。 (二) 教师岗位名称及对应岗位等级 1、正高级教师岗位名称为教授一级岗位、教授二级岗位、教授三级岗位、教授四级岗位,分别对应一至四级专业技术岗位; 2、副高级教师岗位名称为副教授一级岗位、副教授二级岗位、副教授三级岗位,分别对应五至七级专业技术岗位; 3、中级教师岗位名称为讲师一级岗位、讲师二级岗位、讲师三级岗位,分别对

幼儿园管理体制

幼儿园管理体制 (一)、改革的指导思想 实行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是为了更好地落实《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上海市学前教育纲要》及有关学前教育法规,加强幼儿园科学管理,提高保育和教育质量,坚持和完善园长负责制,建立和健全科学的考核制度,在园内形成竞争、激励机制,调动教职工积极性,力争使我园成为管理理念先进、保教质量领先、具有个性特色的乡镇幼儿园。 (二)、改革的目标、任务 实行园长负责制与党支部监督、保证教职工民主管理的三位一体的领导体制。以幼儿园内部管理体制改革为中心,修订幼儿园各项规章制度、各类人员岗位职责、人事、考核、奖励、工资等一系列配套制度,形成教职工能进能出,岗位能上能下,工资能升能降的良性循环,达到充分发挥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教工队伍素质和幼儿园整体素质的提高。 1、实行教职工全员聘用合同制,建立幼儿园岗位聘用,形成幼儿园自主用工,以聘任形色确定和保障幼儿园与教职工双方责、权、利的新型劳动人事制度。 2、以岗位管理为主,实行落聘待岗和末位考核淘汰制,形成竞争上岗,择优聘用,能上能下,人才流动的岗位竞争机制。 3、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建立幼儿园发展,效益变化与教职工实绩挂钩的奖励工资增减调节机制和内部考核分配的激励机制。 (三)、内部管理的主要内容 1、实行园长负责制 园长负责制是园长对保育、行政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党支部保证监督,教职工民主参与的完整的领导体系。 园长负责制的核心是“责任制”,即实行职、责、权的统一。所谓“职”指园长的工作岗位,担任的领导职务及其在幼儿园行政机构中合法地位的统一。所谓“责”指园长应负的责任、工作、任务,履行职责是园长应承担的义务,主要责任可归纳为政治责任、行政责任、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所谓“权”,指园长的法定权利,行其权才能负其责。概括起来园长应有“四权”,即决策权、指挥权、人事权、财务权。实行园长负责制可以使管理幼儿园的责任和相应的职权统一于园长一身,有利于建立层层岗位责任制,推行目标管理,达到指挥通畅提高工作效能。 园长负责制要求园长在党和国家统一的路线、方针、政策、法规的指导下依据本园的具体情况和自己幼儿园的风格,选择最佳办园方案,使保教质量及办园水平逐年上一台阶。 实行园长负责制的同时,实行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如:园长室下设教研组、总务处、后勤组等。各层级应本着对幼儿园负责的精神,在园长的领导下,既各司其职,又通力合作,认真履行职责,确保政令畅通。 2、实行经费年预决算制 经费预决算制是指对教育行政部门拨款及幼儿园事业性收入年初作出预算计划,初步估算学期经费使用趋向比例等,使经费使用合理化、科学化、规范化。年末对本年度经费使用情况作出决算,对下一年经费使用情况作出正确预算。为使预算精确,对人员经费做如下规定:1)、定编定员 核算编制的方法是:编制数=3.2*班级数

幼儿园教师一日工作流程及内容24098

清华园回族幼儿园教师一日工作流程及内容 (2016年9.月新版)

楼大厅、栏杆、凉台)。清洗厕所(包括三楼和一楼)、水池。 2、每周五消毒玩具一次,每周末用洁厕精刷洗便池一次。 3、每周五打扫三楼大厅。(平时锻炼要保持卫生干净) 幼儿饮水:1、随时提供幼儿饮水,冷热适宜,对有特殊要求或在服药期间的幼儿应适当增加; 2、幼儿喝水时应加以监管,保证每次喝水的量要足,督促和指导幼儿喝水后把口杯放回自己的位置,培养良好的常规。 活动室的清洁卫生:1、随时整理活动室内的物品。各种物品应放在指定的位置,摆放有序、合理,玩具架上无杂物; 擦洗桌椅、毛巾架、口杯架、玩具架等,使其无污垢、灰尘,无字迹、笔印。注意选用的工具和洗涤剂不应损失桌椅表面的油漆。 3擦洗窗户,玻璃应清洁、明亮,无灰尘、墙壁无蜘蛛网,地面无杂物,无污迹或水迹。 4、幼儿口碑应及时清洗。每天至少应全面清洗一次。 5、清理电器,应用干毛巾,并应提前切断电源。 6、经常检查毛巾架、口杯架上的标记,及时修补。 7、洗手池经幼儿及时使用后,应及时清洗,保持洗手池内无异味,地面清洁干爽。便槽内应保持无污秽物,并应每天用洁厕精清洗至少一次。 8、各种清洁用具(如毛巾、扫把等)应放在各自的指定位置,并应经常洗净,使其无污垢,无异味。 9、各种工作的安排,应及时与教师沟通,工作的开展和进行,以不影响幼儿正常的教育活动为前提。 监管幼儿午休:1、注意检查幼儿衣袋、裤袋,以及身上、头上的饰物等,如发现细小物件,或可能造成危险的物品,应将其拿开,交教师保管,幼儿离园时交家长。 2、努力创造轻松、安静的气氛,以利于幼儿入睡。 3、对已入睡的幼儿,应及时纠正不正确的睡姿。发现蹬被,应及时盖好 4、对迟迟不能入睡的幼儿,应特别注意,督促其不影响他人,教育和引导要耐心,严禁体罚。

山东省卫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

山东省卫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 一、适用范围 卫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适用于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并列入事业机构编制管理范围的综合性医院、专科医院、疗养院、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和血液中心等医疗卫生机构。 根据卫生事业单位的功能、规模、隶属关系和专业技术水平等因素,将其分为A、B、C、D四类。其中: “A”类为综合性医院、专科医院:分为省(A1)、市(A2)、县(A3)、乡(A4)四个层级; “B”类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分为省(B1)、市(B2)、县(B3)三个层级; “C”类为卫生监督机构、妇幼保健机构、血液中心等医疗卫生机构:分为省(C1)、市(C2)、县(C3)三个层级; “D”类为疗养、康复、卫生保健服务等医疗卫生机构:分为省(D1)、市(D2)、县(D3)、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D4)四个层级; 提供计划生育等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参照“D”类执行。 二、岗位类别、名称及等级 卫生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

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一)管理岗位 卫生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名称使用干部人事管理部门聘用(聘任、任命)的职务名称。卫生事业单位现有厅级副职、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依次分别对应管理岗位四至十级职员岗位。 (二)专业技术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分为主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和辅助系列专业技术岗位。 主系列专业技术岗位为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包括: 1.正高级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名称为特级主任医(药、护、技)师岗位、一级主任医(药、护、技)师岗位、二级主任医(药、护、技)师岗位、三级主任医(药、护、技)师岗位,分别对应一至四级专业技术岗位; 副高级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名称为一级副主任医(药、护、技)师岗位、二级副主任医(药、护、技)师岗位、三级副主任医(药、护、技)师岗位,分别对应五至七级专业技术岗位; 2.中级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名称为一级主治(主管)医(药、护、技)师岗位、二级主治(主管)医(药、护、技)师岗位、三级主治(主管)医(药、护、技)师岗位,分别对应八至十级专业技术岗位; 3.初级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名称为一级医(药、护、技)师岗位、二级医(药、护、技)师岗位和医(药、护、技)士岗

湖南大学幼儿园12月岗位设置方案

湖南大学幼儿园2011年12月岗位设置方案 根据湖大人字【2011】50号文件精神,经湖南大学幼儿园园办公会讨论,决定我园岗位类别设置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含教师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 一、岗位说明 管理岗位:担负领导职责或幼儿园各项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管理岗位的设置要适应增强幼儿园运转效能、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管理水平的需要。 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幼儿园医生、教研员、教师等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 工勤技能岗位:指承担电教信息工作、承担幼儿园保育员工作职责,承担幼儿园卫生、门卫、食堂等工作职责,具有相应资格与相应能力水平要求的专业技术岗位。 二、岗位聘任对象 本次聘用涉及的对象为:我园编制内职工、校聘人事代理员工(校内招聘)。 三、组织领导 在湖南大学和普教中心聘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本园成立聘任小组。 组长:肖晓敏 副组长:谭曼娜 成员:韩虹、金沙、刘安娜、崔星、张静 聘用工作组负责审定本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包括各岗位工作目标、岗位职责、任职条件等;负责接受上岗申请、审核上岗条件、评议上岗人选、确定拟聘对象、受理公示期间的举报申诉事宜。 各单位人员聘用工作组在确定各岗位拟聘对象时应有2/3及以上成员出席并实行票决制。同意聘用票数超过聘用工作组成员人数1/2者,方可确定为拟聘对象。未出席评审会议的成员不得委托投票或补投票,评委投票时,实行回避制度,涉及到聘用工作组成员个人及其亲属聘用的评议和投票时,该成员本人须回避。 四、岗位设置

坚持“因事设岗、精简高效”的原则,充分考虑人力资源配置的效益,与职能、任务、目标直接挂钩,以岗位任务是否充足、岗位职责是否明确为依据(承担的工作任务要求与岗位性质一致),在学校核定的编制限额内进行岗位配置,形成新一轮岗位设置方案。 遵照学校人事处提出的“幼儿园主要职能是为校内子弟服务”的精神,幼儿园2008年定编定岗方案之一是:缩小规模。具体做法是:放弃科教新村幼儿园,缩小北校区的办园规模。在2011年11月的子弟人数核定过程中,幼儿园曾以书面报告的形式请求学校对于北校区的编制核定能酌情核定,但人力资源处给予的回复是:“幼儿园教育系非义务教育,人员编制原则上应由市场需要来配置”,也就是不为北校区幼儿园单独核编,北校区幼儿园只有4个子弟,核不到1个编制。无奈之下,幼儿园园办公会讨论决定,从下学期开始,停办北校区幼儿园,将北校区幼儿园的子弟收入南校区幼儿园。 机构设置 园长一正四副,一位书记;设三个部:后勤部、教培部、教管部。 后勤部(共四人。含主管副园长一人,财务副园长兼采购员一人,工会主席兼资料员、保管员一人,保健老师兼蒙氏教师一人) 教管部(共三人。含主管副园长一人,保教主任一人,电教信息员一人)教培部(共三人。含主管副园长一人,教科研主任一人,教研员一人) 各部门职责 行政后勤部职责:后勤、卫生保健、工会 1、负责全园财、物管理,定期检查各种设备设施的安全使用情况。 2、制定设备设施添置计划,并于采购计划批准三天内完成采购,维修项目上报两天内落实维修。 3、负责卫生保健管理工作。 4、负责全园公共环境的清洁卫生工作,与教管部一起进行卫生检查(检查范围含公共区及行政办公室) 5、负责全园工会工作。 6、负责本部门成员的每月工作检查与考核。 7、负责招聘人员合同、工资、保险等手续办理及档案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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