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威腾: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调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2010-04-09

英威腾: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调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2010-04-09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调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调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进行了阅读和分析,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发表意见如下: 随着公司生产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经济效益逐年增加,参照同行业上市公司的高管人员薪酬水平,适当调整公司高管人员薪酬水平,有利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因此,我们同意将总经理黄申力标准年薪由32万元/年(税前)调整为39.8万元/年(税前)、副总经理徐秉寅标准年薪由21万元/年(税前)调整为22.9万元/年(税前)、副总经理刘继东标准年薪由23万元/年(税前)调整为31.1万元/年(税前)、财务总监王雪莉标准年薪由23万元/年(税前)调整为28.7万元/年(税前)、研发总监张科孟标准年薪由23万元/年(税前)调整为29.6万元/年(税前)、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夏玉山标准年薪由23万元/年(税前)调整为29.4万元/年(税前)、制造中心总监张清标准年薪由19万元/年(税前)调整为24.7万元/年(税前)、人力资源总监张智昇标准年薪由22万元/年(税前)调整为23.7万元/年(税前)。同时相关人员在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时也申请了回避表决,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基于此,我们同意《关于调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独立董事:孔雨泉 赵相宾 周立

二〇一〇年四月七日

关于发布《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关于发布《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证监发[2001]102号 各上市公司: 为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促进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我会制定了《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现予发布,请遵照执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年八月十六日 附件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为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促进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现就上市公司建立独立的外部董事(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制度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上市公司应当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二)独立董事对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本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上市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上市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5家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并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三)各境内上市公司应当按照本指导意见的要求修改公司章程,聘任适当人员担任独立董事,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会计专业人士是指具有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人士)。在二00二年六月三十日前,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2名独立董事;在二00三年六月三十日前,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独立董事。 (四)独立董事出现不符合独立性条件或其他不适宜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形,由此造成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达不到本《指导意见》要求的人数时,上市公司应按规定补足独立董事人数。 (五)独立董事及拟担任独立董事的人士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参加中国证监会及其授权机构所组织的培训。 二、独立董事应当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 担任独立董事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具有本《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三)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则; (四)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五)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独立性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我国独立董事制度

我 国 的 独 立 董 事 制 度 姓名:吴志芳班级:09财务管理3班学号:00911163 时间:2011年10月16号

目录 引言 (2) 1 独立董事制度 (2) 1.1 独立董事的含义 (2) 1.2 独立董事的法律特征 (2) 1.3独立董事制度的含义 (2) 1.4独立董事制度的目的和作用 (3) 2独立董事的起源与发展介绍 (3) 2.1 独立董事的起源及“水门事件” (3) 2.2 独立董事的发展和相关介绍 (3) 3 中国独立董事制度研究 (4) 3.1 独立董事制度的引入 (4) 3.2 独立董事制度的背景分析 (4) 4 中国独立董事的缺陷 (5) 4.1独立董事缺乏相关法律作支撑 (5) 4.2独立董事“一股独大”的股权结构 (5) 4.3独立董事制度的引入与我国监事会制度不相融 (5) 4.4具备担当独立董事素质的人才匮乏 (5) 4.5独立董事市场选择机制和评价体系尚未形成 (6) 4.6独立董事的行为缺乏制约性 (6) 5 中国独立董事制度的完善 (6) 5.1建立和完善有关独立董事制度的法律法规 (6) 5.2确保独立董事的真正独立性 (6) 5.3采取有效措施,引进高素质的独立董事人才 (6) 6 浅谈其他公司治理及相关介绍 (7) 6.1公司治理的定义 (7) 6.2公司治理结构图 (7) 6.3浅谈德国公司监控机制 (8)

我国独立董事制度 引言 独立董事制度引入我国后,逐渐成为我国公司治理问题的讨论热点。虽然在理论与实践上一句取得了一定的研究成果,但是还存在很多的问题和缺陷。本文通过分析我国独立董事制度的缺陷,提出完善我国独立董事制度的方案 1 独立董事制度 董事按来源分类可分为内部董事和外部董事,按功能分类可分为执行董事和非执行董事。独立董事属于外部,非执行董事。 1.1独立董事的含义 中国将独立董事定义为: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可以简单地表述为具备独立性要求的董事。其独立性表现在三个方面:独立于大股东,独立于经营者,独立于公司利益相关者。 1.2独立董事的法律特征 独立董事具有不同于一般董事的法律特征。 1.2.1独立性 表现为三个方面: (1)经济地位的独立。独立董事必须与公司没有重要经济联系或业务往来,自身与公司不会发生利益冲突。 (2)法律地位的独立。独立董事必须由股东大会通过一定程序选举产生,不是由股东大会推荐或委派,也不是公司的经营管理人员,作为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代表,享有对董事会决议的表决权和监督权。 (3)意见表示的独立。基于其经济、法律地位的独立,使其能以公司整体利益为主,对董事会的决策做出独立的意愿表示。 1.2.2专业性 独立董事通常拥有与公司经营相关的经济、管理、法律、金融、工程或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的专业知识的资深人士或是其他在政府或民间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人士。 1.2.3客观公正性 独立董事因独立性和专家性而衍生的客观公正性使其意见颇具价值。独立董事凭其专家型的知识层面,在对董事会决议发表意见和建议时能抱着比较客观的态度。并能排除公司其他人员的权益干扰,公正地履行董事职责。 1.2.4公益性 独立董事具有某种社会公益目的的董事。其职责主要为了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1.3独立董事制度的含义 独立董事制度是为解决管理层控制问题而设计的。指在公司董事会中,有关独立董事的资格、选聘方式、报酬、职权、权利、义务与责任等一系列法律规范的总称。 1.4独立董事制度的目的和作用 1.4.1设立独立董事制度的目的 设立独立董事的目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将外部的、客观的观点引入董事会,挑战公司内部的一致性思维。(2)驾驭公司渡过困难或敏感的时期。(3)规范董事会的工作程序,控制董事会主席、首席执行官的不当行为。(4)为公司建立更广泛的外

人事制度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薪酬管理规定

人事制度公司中高层管 理人员薪酬管理规定 TYY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TYYUA16H-TYY-TYYYUA8Q8-

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利益,形成稳定的经营者团队,保证公司的长远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中高层管理人员,包括: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总监、副总监、销售副总助理、各部门正副经理以及其他总经理(或董事长)认定可享受年薪制的员工。 第三条:公司中层以上(含中层)管理人员实行聘任制,每届任期3年,可连聘连任。 第四条: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薪酬实行年薪制。 第五条:中高层管理人员薪酬由以下几部分构成: 1、基本年薪; 2、绩效年薪; 3、奖励年薪; 4、法定福利和保险; 5、特别福利保险计划; 6、总裁特别奖励或总经理特别奖励; 7、中高层经理人持股计划(另行规定)。 第二章:薪酬管理办法 第一条:基本年薪(下限年薪): 1、以上年度实际年薪总额(基本年薪+绩效年薪)的60-70%作为本年度基本年薪,按月核发(见附表二); 2、基本年薪的初始核定以工作评价、劳动力市场价格、公司人力资源政策为基础; 3、新聘(或新晋升)中高层管理人员的基本年薪按照公司现行标准进行核定; 4、特殊情况由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后可以随时进行调整。 第二条:绩效年薪: 1、在年度结束后,根据考核评价结果进行核定,在次年春节前一次性核发(见附表二); 2、任现职不满一年者按实际任职时间进行核定。 第三条:奖励年薪(年终奖金):在年度结束后,根据公司业绩和考核评价结果进行核定,标准为: 1、董事长(第一层经理人),为年薪总额的60%—70%; 2、总经理(第二层经理人),为年薪总额的50%—60%; 3、公司副总经理及其他第三层(或相当)经理人,为年薪总额的40%—50%; 4、正副总监、总经理助理及其他第四层(或相当)经理人,为年薪总额的30%—40%; 5、部门正副经理、销售副总助理及其他第五层(或相当)经理人,为年薪总额的20%—30%。

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薪酬绩效管理制度

松 桃 三 合 盛 人 力 资 源 服 务 有 限 公 司 薪酬绩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制度是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并结合企业自身实际情况订立的薪酬绩效管理规定,是员工获得正当劳动报酬的保证,也是维持企业效率和持续发展的保证,体现了公司效益与员工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条本制度旨在奖励先进、督促后进和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以建立起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充分激励员工的公平的薪酬绩效体系。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除高层管理人员以外的所有员工。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的人员分类: 全职工作人员。 第二章薪酬体系 第五条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坚持“以岗位为基础,以业绩为导向”的付薪思路。第六条薪酬的结构 共由以下部分构成:月度工资(包含岗位工资及绩效工资)、月度奖金、带班补贴、福利津贴。 1、岗位工资 岗位工资指该岗位员工的工资基准,体现的是该岗位员工对公司的价值贡献度。每一个岗位均对应于一个岗位级别,每一个岗位级别共分6档(分别是:1600元、1800元、2000元、2600元、3200元、4000元),岗位工资由公司高层根据职工的入职时间及岗位类别来核定。岗位工资次月5日前发放。 2、月度绩效工资 根据月度工作考核结果发放的工资,绩效考核共分3档(分别为:一等1000元,占职工数≥15%、二等600元,占职工数50%-85%、三等300元,占职工数≤35%,),月度绩效考核由公司高层根据职工的当月工作业绩、工作效率、出勤率来考核。月度绩效工资随月度岗位工资发放。

3、月度奖金 全勤奖:以当月实际天数为基数,职工每月出勤率达到90%,奖励200元,满勤奖励500元。不累计奖励。随月度工资发放。 组织奖:自行对接乡镇及村委会组织55人以上符合政策的学员参加本公司的培训,奖励600元,开班当月发放。 带班奖:(1、此奖励到培训班结业当月计算,培训班培训经费申报到公司账户当月发放。) 1、派遣工作人员管理培训班,所带班级培训学员平均每天出勤率每天达到95%,奖励200元,每天满勤,奖励400元。注:培训学员结业合格人数未达到50人的班级不在此奖励范围。 2、培训班学员结业合格人数达到50人,奖励150元,每增加2人,多奖励50元,封底400元。 推荐奖:推荐1人到公司工作满3个月(含试用期),当月奖励推荐人300元。 4、带班补贴 派遣工作人员管理培训班,每天补贴工作人员60元,培训班结业当月发放。 5、福利津贴 此部分为非风险性津贴,落实到公司所有全职职工。 第七条实习期员工的薪酬待遇 新进公司的国家统招本科毕业生实习期薪酬标准为2000元,大专毕业生实习期薪酬标准为1800元。实习期满,享受所聘用相应岗位的岗级及相应的薪酬待遇。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二O一九年七月修订 (尚需股东大会批准)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05年12月5日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2007年11月26日 第一次修订;2019年2月第二次修订;2019年7月第三次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外的其他职务,并与本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本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第四条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五条公司应当按照公司章程和本制度的规定,聘任适当人员担任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全部董事人数的三分之一,其中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应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 (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职称或者博士学位; (三)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第六条独立董事出现不符合独立性条件或其他不适宜履行独立职责的情形,由此造成本公司独立董事达不到本制度要求的人数时,公司应按规定补足独立董事人数。 第七条除本公司外,独立董事在其他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最多不超过4家,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独立董事应将其在公司以外任职、兼职情况(包括兼任其他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情况)报告公司;上述情况发生变动时,应在发生变动后一个月之内报告公司。 第八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参加中国证监会及其授权机构组织的培训以及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组织的培训。 第九条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审计、提名、战略委员会的,独立董事应当在委员会

高层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目录 第一章薪酬原则B2 第二章薪酬结构B2 第三章年薪管理B3 第一节年薪确定B3 第二节年薪结构B4 第三节年薪调整B4 第四节年薪支付B6 第四章福利管理B7 第一节福利结构B7 第二节法定福利B7 第三节统一福利B8 第四节专项福利B8 第五章长期激励B11

高层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1 目的 通过改善法人治理结构中利益趋向问题,使经营者与公司股东利益走向一致,使其能够兼顾公司短期业绩与长远发展,与公司股东形成紧密的利益共同体,共同实现公司战略目标,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XX集团高层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即,包括管理等级M4-M7级别人员的薪酬管理。 3 名词术语解释 3.1 年薪—是指以年为单位,依据经营管理人员所承担的责任确定其基本劳动所得, 依据其经营管理成果挂钩考核,确定效益薪资的薪资分配制度。 3.2 任职者—是指高层管理人员中某一职位的任职人员。 4 正文 4.1薪酬原则 设计高层管理人员的薪酬要遵循以下原则: (1)公平性原则。激励的水平应与被激励者承担的职位责任以及工作业绩相匹配。(2)竞争性原则。根据外部市场相关职位的工资水平和公司的支付能力,合理确定激励水平,提高本企业薪酬激励的市场竞争力,保留和吸引所需要人才。 (3)激励性原则。根据职位责任大小和业绩优劣,合理拉开薪酬水平差距;针对各类职位特点,合理确定固定收入与浮动收入的比例关系,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4.2薪酬结构

(1)本办法所称薪酬由年薪、福利与长期激励三大部分组成,即: 薪酬=年薪+福利+长期激励 (2)年薪=基本年薪+绩效年薪 (3)福利=法定福利+统一福利+专项福利 (4)长期激励:主要指股权激励与股票期权激励 4.3年薪管理 4.3.1 年薪确定 (1)年薪是根据公司规模、经营或管理的难度、本行业特点、工作责任的大小、公司支付能力以及竞争市场年薪水平进行确定。新进人员初次确定,一般均是公司与任职者协商确定,但尽量符合年薪级等表的范围。 (2)高层管理人员年薪级等如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职位名称 年薪级等(年)年薪 确定值最低值下目标中点值上目标最高值 1 主管营销副总裁48 66 84 10 2 120 2 主管财务副总裁48 66 84 102 120 3 连锁副总经理2 4 30 36 42 48 4 投融资管理部部长24 30 36 42 48 5 财务管理部部长24 30 3 6 42 48 6 人力资源部部长24 30 36 42 48 7 企业管理部部长24 30 36 42 48 8 IT资源管理部部长24 30 36 42 48 9 品牌管理部部长24 30 36 42 48 10 连锁店管理总监24 30 36 42 48 11 产品资源总监24 30 36 42 48 12 IT总监(连锁)10 14 18 24 30 13 连锁发展总监10 14 18 24 30 14 人力资源总监(连锁)10 14 18 24 30 15 财务总监(连锁)10 14 18 24 30 16 物流与保障总监(连锁)10 14 18 24 30

物业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某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薪酬管理制度 1. 目的作用 为了加强员工薪酬的统一管理,适应本企业发展要求,充分发挥薪酬的激励作用,进一步拓展员工职业上升通道,合理设计薪酬结构、确定薪酬标准,使员工的劳动通过薪资的合理回报,感受到自我价值的体现,以促进企业经营的不断发展。根据集团公司现状,特制定本规定。 2. 原则 公平、竞争、激励、经济、合法的原则。 1、公平:薪酬管理方案是从各职位对公司的相对价值、工作表现和 员工基本保障方面进行设计的。相同岗位的不同员工享受 同等级的薪酬待遇;同时根据员工绩效、服务年限、工作 态度等方面的表现不同,对职级薪级进行动态调整,合适 的人到合适的岗位,可上可下同时享受或承担不同的工资 差异;薪酬管理的基础是职位评估的结果,职位评估的核 心是各职位对公司贡献的相对价值,因此员工的薪酬与员 工的贡献紧密挂钩。 2、竞争:使公司的薪酬体系在同行业和同区域有一定的竞争优势。 3、激励:制定具有上升和下降的动态管理,对相同职级的薪酬实行区域管理,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责任心。

4、经济:在考虑公司承受能力大小、利润和合理积累的情况下,合理制定薪酬,使员工与企业能够利益共享。 5 、合法:方案建立在遵守国家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基础上。 3. 适用范围 公司管理层全体员工 4.制定的依据 本制度制定的依据是根据内、外部劳动力市场状况、地区及本市物业行业差异、员工岗位价值(对企业的影响、解决问题、责任范围、监督、知识经验、沟通、环境风险等要素)及员工职业发展生涯等因素。 5.管理职责 1、行政办公室负责公司薪酬政策的策划和制定,应做好调研分析工作,使公司的薪酬管理不断优化,使薪酬体系逐步得到完善。 2、各部门负责员工薪酬政策的具体实施,根据公司相关制度规定核定员工薪资,以及薪资调整的具体事宜,每月5日前将考勤、薪资调整等资料上报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每月10日前按时上报员工考勤表。 3 、财务部严格执行薪酬政策,建立独立的薪资管理财务项目,加强预算和正确反映使用情况,每月在25日前将工资发放到位(遇节假日顺延)。

独立董事相关规定总结

独立董事相关规定 本文主要内容来自证券相关法规的规定,另外借鉴了沈春晖总结的部分内容,合并一起,做学习之用。 独立董事制度是证监会对上市公司的一条硬性要求,虽然我国很多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最终沦为证明其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的一个“花瓶”,很多学者也对“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并存的中国特色公司治理结构提出诟病,但是,不可否认要求建立独董制度的初衷是好的。本文关注的不是独董制度是否合理,而是从投行实务的角度总结和讨论独立董事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规范要求。 一、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应符合《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2008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1、《公司法》、《证券法》的相关规定 《证券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二款: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或者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证券公司的董事(包括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因违法行为或者违纪行为被解除职务的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负责人或者证券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被解除职务之日起未逾五年; (二)因违法行为或者违纪行为被撤销资格的律师、注册会计师或者投资咨询机构、财务顾问机构、资信评级机构、资产评估机构、验证机构的专业人员,自被撤销资格之日起未逾五年。 第一百三十二条因违法行为或者违纪行为被开除的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证券公司的从业人员和被开除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得招聘为证券公司的从业人员。 第一百三十三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禁止在公司中兼职的其他人员,不得在证券公司中兼任职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2、《证券公司治理准则》证监机构字[2003]259号 第三十九条1、独立董事应掌握证券市场的基本知识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诚实信用,具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高层管理人员薪酬模式设计

作为老板,首先得管好自己的高层核心人才! 现代企业关注的焦点是人才竞争,高层管理人员的竞争尤其激烈。科学、合理而有效的高层管理人员薪酬模式能够更好的吸引、保留和激励公司高层管理人员,从而有利于实现组织目标。但目前对企业高层管理人员薪酬模式的设计缺乏针对性,起不到薪酬激励的作用。因此,为了更好的吸引和留住人才,企业必须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高层管理人员薪酬模式,更有效地调动高管人员的积极性,为上市公司的生存和发展提供基础。那么我们应该如何设计高层管理人员的薪酬模式呢? 在现代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属于企业运营的核心人才,他们从事管理工作并拥有一定的职位。他们工作内容主要是对整个组织的管理负有全面的责任,主要职责是制定组织的总目标、总战略,掌握组织的大政方针,并且要对企业的整体绩效作出评价。高层管理者的工作重点在于决策,因此他们要掌握的知识更加趋向于观念技能,例如经营预测、经营决策、管理会计、市场营销和公共关系等。同时,在企业对外的合作和交往中,企业的高管人员需要以企业代表的身份出现。企业因其所承担的计划、组织、领导和控制职责作为高管人员制定薪酬体系的主要依据。高层管理人员工作的特殊性导致了其薪酬管理的差异性。而高管人员对企业的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应该突出对其薪酬管理的重要性。因此,华恒智信的人力资源专家建议我们选择年薪制来最为核心管理人员的薪酬模式。在这种薪酬模式下,高管人员的薪酬结构应该主要由岗位工资、效益奖金、长期激励和待遇福利四个部分组成。 1.岗位工资 岗位工资是高管人员位于管理序列岗位的基本收入。其比例一般以占到总体薪酬的 1/3-2/3为适宜。岗位工资对于高管人员来说属于固定收入部分,主要是为其提供可靠的生活保障,但是岗位工资在激发高管人员工作积极性方面的作用不够明显。 2.效益奖金 效益奖金是针对高管人员的短期激励方式。由于高管人员的决策、控制、领导能力对 于企业效益的影响有着比一般员工更大的作用,因此,要将企业短期效益的变化作为其奖金的发放标准,让高管人员在企业经营效益的进步中获取自己努力的成果。 3.长期激励 由于高层管理人员对企业的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他们的流失也会给企业造 成很大的负面影响。对于高管人员,他们往往承担着企业经营决策方面的巨大风险,效益奖金这种短期的激励方式已经无法满足其更高的利益需求,因此要通过长期的激励来予以弥补。

各职能部门薪资管理办法

1、【目的】: 为使本公司薪资发放符合公平、合理、激励之原则,使员工新进任用、试用期满、晋升调薪、离职及停薪留职等薪资异动作业有所依据,贯彻以人为本,创造价值的发展理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适应范围】:

各职能部门 3、【薪酬结构】: 企业薪酬设计按人力资源的不同类别,实行分类管理,着重体现岗位(或职位)价值和个人贡献。鼓励员工长期为企业服务,共同致力于企业的不断成长和可持续发展,同时共享企业发展所带来的成果。 4、【薪资计算作业规定】: 工资总额 = 基本工资 + 职务加给 + 绩效奖金 + 工龄工资 + 全勤奖 + 其它津贴 - 社会保险金 - 伙食费 - 水电费 - 其他 试用期间 企业一般员工试用期为1~3个月不等,具体时间长短根据所在岗位而定。试用期满经部门主管考核后合格者转正给予调薪. 试用期间之起算时间:进厂正式用工日为起算时间。 基本工资 主要根据该岗位在企业中的重要程度来确定工资标准。企业实行岗位等级工资制,根据各岗位所承担工作的特性及对员工能力要求的不同,将岗位划分为不同的级别。 职位加给 员工依据不同的岗位进行职位加给,职位加给由公司财务支出(见附表) 绩效考核奖金 月度绩效工资:根据公司的业绩,每月由财务支出,低于350万则当月无考核奖金!(见附表5) 年度绩效奖金:企业根据年度经营情况和员工一年的绩效考核成绩,决定员工的年度奖金的发放额度。 工龄工资 工龄工资是对员工长期为企业服务所给予的一种补偿。其计算方法为从员工正式进入企业之日起计算,工作每满 一年可得工龄工资30元/月;两年60元/月;三年90元/月;以此类推每年增加30元。工龄工资实行累进计算,满10年不再增加。按月发放。 以15号为中断,比如:2011年1月15日前入职的,2012年1月为满一年,如是2011年1月16日之后入职的侧是2012年2月为满一年 全勤奖 全勤奖是对员工出勤的一种考核,当月有迟到、早退、请假、旷工和未及时补签卡则消取当月全勤奖励。30元 /月。 法定节假日 企业按照《劳动法》和其他相关法律规定为员工提供相关假期。法定假日共11天,具体如下。 元旦(1月1日)1天

独立董事制度

一、独立董事制度在我国的发展现状 独立董事制度是上市公司公司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大力推行独立董事制度,把这一制度作为上市公司健康发展的一种制度保障。独立董事是与公司股东或者公司经营管理者等内部人不存在重要的业务关联,并且没有在公司内部任其它职位,可以独立客观地判断公司具体事务的董事。不同于公司其他董事,其独立定特点要求其在选聘程序、人格、经济利益、权利行使等方面不受公司内部人限制影响。独立董事对公司负有勤勉义务,维护公司整体利益、避免中小股东等弱势力量的权益受到侵害。然而,在很多投资者眼里,独立董事这一角色不过是供人们欣赏的摆设,并不可靠。 就我国目前实际状况来看,中小股东力量较分散,独立董事较多地受大股东控制,“内部人”现象频发,中小股东利益受到侵害,没有对各方利益相关者起到力量制衡作用,没有发挥出独立董事应有的决策、监督职能。持不同意见者认为独立董事并不能使公司决策效率有实质性的提高。独立董事的选任机制不合理,获取决策信息不够及时和充分,有些兼任独立董事专业技能和时间精力缺乏,不能保证职能履行。有的独立董事自身存在潜在的关联与利益冲突,可能存在妨碍独立客观判断,甚至无法独立行使相关议案表决权,严重影响了公司的经营运作和投资者的利益。现阶段独立董事制度在我国的土壤并不成熟,选聘机制、追责机制及薪酬发放机制等方面都存在缺陷,中国特色的独立董事制度仍需不断发展完善。 二、制约我国独立董事制度发展的内部运行机制因素 1.选聘机制方面; 关于独立董事是否具备其应有的独立性这一争议,和选聘来源有着直接的关系。主要体现在提名、聘任不合理,独立董事候选人如何提名非常关键。从我国实际状况来看,在合法的程序下,小股东的力量分散,达不到应有的民主。大多数独立董事候选人是由管理层或公司的大股东提名的。大股东或者管理层推荐自己熟悉的人可以方便沟通,这种关联关系不利于独立董事独立发表意见,不免令中小股东对其独立性存在疑问。 如果“一股独大”、“内部人”控制的局面不能从根本上改变,表面上看符合程序的董事会决议就可能存在不合理性。所以,基本情况是“人情董事”,这种由关系人推荐的独立董事,或处于人情原因,或处于客观状况,在实际中履行监督职能是相对困难的。这是独立董事“不独立”的首要因素。 2.追责机制方面; 主要表现在权责定位不明确、不协调,责任与保障不对称。 一方面,我国独立董事的权利本质上属于建议的性质,提出的建议董事会很大程度上并不会采纳;再加上独立董事虽然表面看也是董事之一,但身份上是是受聘来的外来人员,这就使其一定程度上受到排斥;独立董事在行使其权利时往往会受到阻挠,权利过虚,长此以往,独立董事行使权利的积极性受到严重打击。同时法律上也没有对独立董事行使权利进行强制性的规定,独立董事态度消极,仅仅只是“跟风”,没有合理履行其应尽的职责。笔者认为应该有专门的协会制定一个详尽的手册,规定一个独立董事应有的评判标准和行为准则。 另一方面,欠缺独立董事的具体责任追究规定。关于独立董事没有尽职的追责规定不够严格,惩罚力度不够。如此,公司中小股东利益会受到侵害,甚至影响公司的长期发展。现在实行的独立董事制度关于独董失职问责的缺陷,极易导致独董不独立。应当建立健全独立董事问责评价机制,从而增强独立董事的责任心,促使其工作更加勤勉。 3.薪酬来源方面; 主要表现在薪酬来源不独立。目前,我国挂牌的上市公司中的独立董事的薪酬都是从上市公司中直接获得的,并且薪酬津贴的多少由股东大会决定,在薪酬的多少标准上具有有较大的随意性,薪酬不一,标准不一,并且多数独立董事薪酬是固定的。独立董事与公司、内部人之间的利益关系没有从经济来源上切断。在这种直接薪酬制度下,独立董事则可能在履职过程中由于“内部人”的关系,顾虑重重,手脚受到束缚。独立董事为了自身利益,一般不会提出与大股东相背离的决策建议。多数独立董事并不具有独立的人格,只能为大股东代言,出发点更多地是人情关系和其自身利益,实质上没有实现独立。 三、独立董事内部运行机制上的改进思路 1.独立董事的选聘机制; 独立董事运行机制上,首先从选聘机制这个源头上保障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之后的行权、追责机制的设计才能更好地进行。可以借鉴一些西方的做法,强制上市公司在董事会下设专

论构建独立董事间接薪酬制度

论构建独立董事间接薪酬制度 ; [摘要]: ; 目前,国内外对独立董事薪酬制度研究和实践的主要方向是直接薪酬制度,即独立董事以外部人身份介入公司事务,却同公司内部人一起从公司直接领取报酬。然而,从社会心理学基础和法学基础等方面来分析,直接薪酬制度事实上正腐蚀着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进而危害整个公司的治理。建立间接薪酬制度,一方面,是由独立董事职责特殊性本身所决定的;另一方面,是保障独立董事独立性,完善公司治理的一个不可或缺的条件之一。 ; [关键词]: ; 独立董事;直接薪酬;职责;独立性;间接薪酬 ; 独立董事最主要的特征就是其独立性。[1] 对独立董事内涵的界定国内外版本颇多,但在独立性这一特征上却是完全一致的。独立性特征本身事实上也就注定了独立董事薪酬方式应具有特殊性。 ; 一、独立董事薪酬制度的现状 ; 1、美国的独立董事薪酬制度 ; 在美国,独立董事亦称为外部董事(outside director),是相对于内部董事而言的,是指与公司没有聘用关系或其它显著经济联系的董事。[2] 根据这一定义,独立董事与公司之间“没有聘用关系”,即没有劳动法律关系。但实践中,美国各公司的独立董事都从公司直接领取各类酬金,因而双方存在着事实上的“ 聘用关系”。 ; 美国独立董事同公司的直接经济关系密切。美国公司独立董事的

报酬包括两部份:年费和参加会议的津贴。年费一般在2—4万美元之间;参加会议的津贴为每参加一次董事会或专业委员会会议领取1,000~5,000美元不等的收入。独立董事的年平均收入为33,000美元。[3]除此固定薪酬之外,美国公司独立董事还可从公司获取作为激励措施的本公司股票期权,还可报销参加董事会的费用。以破产的安然公司为例,在安然事件爆发前,17名董事会成员中,有15名为独立董事,其中不乏社会名流,包括美国奥林匹克运动委员会秘书长,美国商品期货交易管理委员会前主席,德州大学校长,通用电气公司前主席兼首席执行官,英国前能源部长等等。安然公司的独立董事们从安然公司直接领取各式各样的收益,仅在2000年,安然公司召开了九次董事会,独立董事每人接受了公司7.9万美元的薪金。安然共签署了七份涉及14名独立董事的咨询服务合同,还有许多项与不同独立董事所在企业进行产品销售的合同,或是向一些董事任职的非盈利机构捐款。安然董事会显然像一个“有浓厚人际关系的俱乐部。”[4] 安然公司独立董事同公司内部人一起通过各种方式从公司猎取收益,直至公司破产。 ; 显然,不论是固定薪金,股票期权,还是报销费用等等,美国公司独立董事的收入都有一个共同特点:直接从公司和公司内部人那里领取。 ; 2、我国及其它国家的独立董事薪酬制度 ; 我国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是基于聘用关系从上市公司直接领取报酬。中国证监会对独立董事的定义是:“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除董事外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2001

【发布部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文字号】证监发[2001]102号 【发布日期】2001.08.16 【实施日期】2001.08.16 【法规类别】证券综合规定/境内上市/上市公司【唯一标志】36676 【全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发布《关于 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证监发〔2001〕102号) (相关资料: 部门规章8篇其他规范性文件14篇地方法规3篇裁判文书1篇相关论文44篇) 各上市公司: 为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促进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我会制定了《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现予发布,请遵照执行。 二00一年八月十六日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为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促进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现就上市公司建立独立的外部董事(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制度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上市公司应当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二)独立董事对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本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上市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上市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5家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并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三)各境内上市公司应当按照本指导意见的要求修改公司章程,聘任适当人员担任独立董事,其

中高层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中高层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利益,形成稳定的经营者团队,保证公司的长远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中高层管理人员,包括: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总监、副总监、销售副总助理、各部门正副经理以及其他总经理(或董事长)认定可享受年薪制的员工。 第三条:公司中层以上(含中层)管理人员实行聘任制,每届任期3年,可连聘连任。 第四条: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薪酬实行年薪制。 第五条:中高层管理人员薪酬由以下几部分构成: 1、基本年薪; 2、绩效年薪; 3、奖励年薪; 4、法定福利和保险; 5、特别福利保险计划; 6、总裁特别奖励或总经理特别奖励; 7、中高层经理人持股计划(另行规定)。 第二章:薪酬管理办法 第一条:基本年薪(下限年薪): 1、以上年度实际年薪总额(基本年薪+绩效年薪)的60-70%作为本年度基本年薪,按月核发(见附表二); 2、基本年薪的初始核定以工作评价、劳动力市场价格、公司人力资源政策为基础; 3、新聘(或新晋升)中高层管理人员的基本年薪按照公司现行标准进行核定; 4、特殊情况由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后可以随时进行调整。 第二条:绩效年薪: 1、在年度结束后,根据考核评价结果进行核定,在次年春节前一次性核发(见附表二); 2、任现职不满一年者按实际任职时间进行核定。 第三条:奖励年薪(年终奖金):在年度结束后,根据公司业绩和考核评价结果进行核定,标准为: 1、董事长(第一层经理人),为年薪总额的60%—70%; 2、总经理(第二层经理人),为年薪总额的50%—60%; 3、公司副总经理及其他第三层(或相当)经理人,为年薪总额的40%—50%; 4、正副总监、总经理助理及其他第四层(或相当)经理人,为年薪总额的30%—40%; 5、部门正副经理、销售副总助理及其他第五层(或相当)经理人,为年薪总额的20%—30%。 第四条:年薪制人员的奖励年薪,一律延期半年发放,凡发生以下情况者,均考虑停发、缓发或减发: 1、违反公司政策、规定严重者; 2、辞职或辞退者;

XX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融智汇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薪酬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薪酬管理,提高员工的积极性,留住好的人才,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资组成 1、本公司所有员工,除承包人员按合同计薪外,均适用于本制度。 2、总工资待遇结构如下: 标准工资 绩效 全勤奖 工龄工资 总工资加班费 请假或缺勤 奖励或罚款 保险(公积金) 岗位补贴 3、上述工资构成中,除年终奖按年支付外,其余部分均按月支付。工资的支付日为下月的15号,若遇周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日。 4、标准工资按职务、职称等划分,具体定义及范围如下: 4.11级:普通员工。包括销售专员、市场专员等。 4.22级:行政专员、人事专员、销售组长、市场组长等 4.33级:会计、销售经理、网络管理员等 4.44级:营销总监、网络运营总监、副总经理,须总经理正式任命。 4.55级:总经理。 5、岗位津贴,是发放给在职的全职员工专有的工资,在工资结构奖励/惩罚中体现。享受岗位津贴的范围及金额见附表,具体包括: 5.1销售/市场专员:标准为50-100元/月; 5.2销售组长、行政/人事专员、网络管理员:标准为100-200元/月;

5.3营销总监、运营总监、副总经理、总经理:标准为200-300元/月; 6、全勤奖,请假的扣全勤。 7、加班费的适用范围如下: 7.1除总经理、副总经理外的其它人员; 7.2 属节假日因特殊工作需要加班的人员(须提前申请并经批准); 7.3 对有正常工作日、休息日加班的岗位,若员工当月未请事、病假或无其它缺 勤,则当月出勤按全勤计,其加班工时按对应岗位的定额加班工时计,加班 费亦相同; 7.4 员工加班必须打卡,并在下班前填写加班申请书交部门负责人审核、行政人 事部门审核。 8、公司实行6天工作制,加班费的计算标准为: 8.1正常工作日:加班费为本人每小时标准工资的150%,即标准工资/26/8*1.5; 8.2休息日:加班费为本人小时标准工资的200%,即标准工资/26/8*2; 8.3法定节假日:加班薪资为本人小时基础薪资的300%,即标准工资/26/8*3。 9、周日原则上需加班,情况特殊的需请假经批准后可不加班,不发放加班工资、不扣全勤奖。员工的加班工时由行政人事部负责统计。统计的主要依据为员工的打卡纪录,财务部对行政人事部统计的数据进行审核。 10、因公司原因,无薪休假的,按缺勤计算扣薪,周日除外。员工请事、病假按请假时长扣薪,缺勤扣薪计算公式如下: 缺勤扣薪=(标准工资+岗位津贴)/26×缺勤天数 11、对于新入职或离职人员,不满1个月的,无请假的不扣全勤奖,工资以实际出勤日计(不含周日),计算公式如下: 工资=(标准工资+各种津贴)/26×实际工作天数+加班费。 12、请病假的,按实际病假天数扣除薪资,请事假的按休息日请假扣除薪资。计算公式如下: 请假扣薪=(标准工资+各种津贴)/ 26×请假天数 13、有薪假期休假的,视同出勤。 14、迟到/早退扣薪=标准工资/26/8×迟到时间×2,具体如下: 14.1 如果一个员工在一个月内发生五分钟(含)内的迟到不超过三次(包含三次), 不扣工资和全勤奖;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和完善经营者的激励约束机制,保持核心管理团队的稳定性,有效地调动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将经营者的利益与公司的长期利益结合起来,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本制度的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监事(职工代表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第三条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与外部薪酬水平相符; (二)体现责权利对等的原则,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承担责任大小相符; (三)体现公司长远利益的原则,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体现激励与约束并重、奖罚对等的原则,薪酬发放与考核挂钩、与奖惩挂钩。 第二章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公司股东大会负责审议董事、监事的薪酬。 独立董事应当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表独立意见。 第五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董事会的授权下,负责制定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与方案;负责审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并对其进行年度考核;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六条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薪酬的构成及确定 第七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全部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构成,薪酬水平与其承担责任、风险和经营业绩挂钩。 第八条基本薪酬要参考市场同类薪酬标准,结合考虑职位、责任、能力等因素确定。 第九条绩效薪酬主要与公司经营目标完成情况、相关管理人员分管工作的成效等多方面相关,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定。 第十条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领取薪酬,不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董事根据股东大会批准的董事工作津贴标准领取工作津贴,按月发放。 第十一条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领取薪酬,不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监事根据股东大会批准的监事工作津贴标准领取工作津贴, 按月发放。 第十二条独立董事津贴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的标准水平,根据独立董事所承担的风险责任及市场薪酬水平确定独立董事的职务津贴,独立董事津贴按年计算,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建议,并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通过后确定,按月发放。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行使其它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四章决策程序 第十三条年度绩效考核的期限自每年的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十四条考核年度结束后,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参照公司的经营状况和年度审计结果,具体方式参照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执行,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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