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才安居扩大试点企业认定标准和名录(1091家)

深圳市人才安居扩大试点企业认定标准和名录(1091家)
深圳市人才安居扩大试点企业认定标准和名录(1091家)

附件

深圳市人才安居扩大试点企业认定标准和名录

一、深圳市人才安居扩大试点企业认定标准

认定部门认定标准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认定为人才安居扩大试点企业:

一、总部设在深圳的央企;

二、经认定的总部企业;

三、新能源汽车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近3年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以上,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3%以上,且属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

四、国家、省、市工程实验室所在企业;

五、已获得市战略性新兴产业(不含新能源汽车)发展专项资金中产业化项目资金补助的企业。

市科技创新委员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认定为人才安居扩大试点企业:

一、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中的上市企业;

二、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中经认定的工程中心、重点实验室和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

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认定为人才安居扩大试点企业:

一、企业承接项目被评为我市2011年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建设应用示范项目;

二、互联网和电子商务细分领域领先企业;

三、被认定为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且在商务部“服务外包业务和管理统计系统”中企业填报的2011年离岸服务外包执行额超650万美元以上;

四、根据市统计局提供的2011年工业百强排名,信息技术制造业前20家企业;

五、按照《关于印发深圳市三网融合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深府〔2010〕101号)的要求,参与国家三网融合试点示范的企业;

六、根据市软件协会(工信部法定委托统计单位)提供数据,2011软件业务收入排名前50名企业;

七、根据市统计局提供的数据,2011年零售销售额排名前30名企业;

八、根据市统计局提供的数据,2011年批发销售额排名前10名企业;

九、根据市统计局提供的数据,2011年餐饮业销售额排名前10名企业;

十、根据市连锁经营协会提供的数据,2011年连锁30强企业;十一、国家重点农业龙头企业;

十二、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

十三、市重点农业龙头企业;

十四、2011年12月31日前在中小板或创业板上市企业;

十五、2011年12月31日前拟上市企业(已过会待挂牌);

十六、重点培育拟上市企业;

十七、民营领军骨干企业中工艺礼品及黄金珠宝、通信设备制造、

计算机制造、视听设备制造、自动化仪器仪表、机械、皮革与纺织服装、家具、汽车批发零售等行业纳税前二名的企业;

十八、创新型中小企业(按纳税前10名);

十九、根据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封装分会调研统计,2011年、2012年度在全国半导体封装专用设备行业排名居首的企业。

市金融发展服务办公室结合各金融机构的规模和贡献,按照行业分类,将近两年累计纳税靠前的机构列入名录

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按照《深圳市重点物流企业认定管理暂行办法》(深交【2006】697号),2009年认定的重点物流企业,有效期至2012年3月19日;2011年认定的重点物流企业,有效期至2014年2月28日。

市文体旅游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认定为人才安居扩大试点企业:

一、企业属于《深圳市文化创意产业振兴发展规划》中的十大重点产业范畴;

二、企业属于《深圳市文化创意产业振兴发展政策》中明确扶持的重点对象;

三、以“文化+创意”、“文化+科技”型企业为主体,同时包含文化创意产业其他重点门类;

四、企业是我市文化创意产业同门类企业中的龙头企业,规模较大、纳税贡献排名较前,具有较大影响力和代表性。

主要衡量指标为:2011年纳税总额、主营业务收入、获得各类重大奖励和资质认定情况,是否为拟上市等。主要依据来源为:经认定的深圳市重点文化企业、文化创意企业十大行业中申报专项资金的企业财务数据、拟上市文化企业(指已经完成股改)情况。

市财政委员会根据市政府会议纪要精神,以我市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度缴税金额为依据确定会计师事务所名单。

市司法局参考全市律师事务所规模、历年完税情况、高端人才数量等因素,经行业协会推荐的律师事务所。

市住房和建设局在深圳注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2011年1月1日至2012年9月30日没有行政处罚记录的企业,认定为人才安居扩大试点企业:

一、2011年全球500强驻深总部企业;

二、2011年中国建筑业企业利润总额500强企业;

三、2011年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主承建单位;

四、2011年全国建筑装饰百强企业排名前十企业;

五、获2011年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建筑组、市政组、工程勘察组)的企业;

六、2011年全国混凝土标准化工作十佳企业;

七、2011年全国物业管理行业综合实力排名前五企业;

八、建筑废弃综合利用企业,创建国内首个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

九、太阳能企业,创建华南地区首家“国家新能源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华南热利用研发与测试中心”。

市地方税务局我市2011年度国、地税纳税合计贡献突出单位。

二、深圳市人才安居扩大试点企业名录认定部门序号企业名称认定标准

一、市发改委(171家)

1

中国广东核电集团有限

公司

总部设在深圳的央企

2

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

公司

新能源汽车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近

3年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以上,研发投入占销售

收入3%以上,且属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

3

航天科工深圳(集团)

有限公司

国家、省、市工程实验室所在企业

4 普尔药物科技开发公司

5

深圳艾尼尔角膜工程有

限公司

6

深圳昊天龙邦复合材料

有限公司

7 深圳江浩电子有限公司

8

深圳市奥萨药业有限公

9

深圳市邦贝尔电子有限

公司

10

深圳市格瑞普电池有限

公司

11

深圳市供电规划设计院

有限公司

12

深圳市共济科技有限公

13

深圳市和顺堂医药有限

公司

14

深圳市鹏桑普太阳能股

份有限公司

15

深圳市盛波光电科技有

限公司

16

深圳市亚泰光电技术有

限公司

17

深圳市中科力函热声技

术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

18

深圳威迈斯电源有限公

19

深圳南玻浮法玻璃有限

公司

20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有

限公司

21

深圳市吉阳自动化科技

有限公司

(续上)

22 深圳市今朝时代新能源

技术有限公司

(续上)

23 深圳市九洲电器有限公司

24 深圳市能源环保有限公司

25 深圳市斯尔顿科技有限公司

26 深圳市斯派克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27 深圳市四方电气技术有限公司

28 深圳市特灵通数码通讯发展有限公司

29 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30 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31 安防科技(中国)有限

公司

已获得市战略性新兴产业(不含新能源汽车)发

展专项资金中产业化项目资金补助的企业

32 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

33 传云网络技术(深圳)有限公司

34 传云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35 航天数联信息技术(深圳)有限公司

36 环球生物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37 深圳艾科创新微电子有限公司

38 深圳奥萨医药有限公司

39 深圳比利美英伟营养饲料有限公司

40 深圳长园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41 深圳惠民制药有限公司

42 深圳九新药业有限公司

43 深圳康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4 深圳力合光电传感技术有限公司

45 深圳普门科技有限公司

(续上)

46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

公司

(续上)

47 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48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有限公司

49 深圳深讯和科技有限公司

50 深圳圣诺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51 深圳市爱康电子有限公司

52 深圳市爱婴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53 深圳市安保科技有限公司

54 深圳市傲天通信有限公司

55 深圳市奥伦德科技有限公司

56 深圳市邦健电子有限公司

57 深圳市宝德软件开发有限公司

58 深圳市北科联药业科技有限公司

59 深圳市贝斯达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60 深圳市博锐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61 深圳市博泰生物医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62 深圳市彩梦科技有限公司

63 深圳市德力凯电子有限公司

64 深圳市迪蒙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65 深圳市迪威特数字视讯

技术有限公司

66 深圳市东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67 深圳市东维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8 深圳市恩普电子技术有

限公司

69 深圳市范特西科技有限公司

(续上)

70 深圳市方正颐和科技有

限公司

(续上)

71 深圳市飞莱特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72 深圳市飞世尔实业有限公司

73 深圳市菲鹏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74 深圳市丰泰瑞达实业有限公司

75 深圳市广道高新技术有限公司

76 深圳市国源药业有限公司

77 深圳市翰盛通讯设备有限公司

78 深圳市华创瑞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79 深圳市华力兴工程塑料有限公司

80 深圳市华农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81 深圳市华曦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2 深圳市环球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83 深圳市汇海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84 深圳市惠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85 深圳市慧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86 深圳市佳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87 深圳市嘉达高科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88 深圳市嘉轩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89 深圳市金蝶电子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90 深圳市金蝶中间件有限公司

91 深圳市金瑞凯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92 深圳市锦瑞电子有限公司

93 深圳市凯立德欣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续上)

94 深圳市凯特生物医疗电

子科技有限公司

(续上)

95 深圳市科曼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96 深圳市科瑞康实业有限公司

97 深圳市科思科技有限公司

98 深圳市酷开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99 深圳市乐普泰科技有限公司

100 深圳市绿得宝保健食品有限公司

101 深圳市绿微康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102 深圳市迈科龙电子有限公司

103 深圳市美思科技有限公司

104 深圳市梦龙移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05 深圳市农科植物克隆种苗有限公司

106 深圳市鹏微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107 深圳市普博科技有限公司

108 深圳市普康电子有限公司

109 深圳市赛百诺基因技术有限公司

110 深圳市森日有机硅材料有限公司

111 深圳市闪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12 深圳市深博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13 深圳市深科医疗器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114 深圳市深讯信息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115 深圳市圣西马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116 深圳市世纪弘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117 深圳市思创科达技术有限公司

(续上)

118 深圳市泰康制药有限公

(续上)

119 深圳市天华世纪传媒有限公司

120 深圳市天明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121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122 深圳市网信联动技术有限公司

123 深圳市威尔德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124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25 深圳市喜德盛碳纤科技有限公司

126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有限公司

127 深圳市新宇龙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128 深圳市新元素医疗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129 深圳市信立泰生物医疗工程有限公司

130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31 深圳市一览网络有限公司

132 深圳市银联金融网络有限公司

133 深圳市志盟环球科技有限公司

134 深圳市智宇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135 深圳市中博科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36 深圳市中航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137 深圳市中联制药有限公司

138 深圳市中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39 深圳市中企信星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140 深圳市住美辐射材料有限公司

141 深圳市资福药业有限公司

(续上)142 深圳拓富网络有限公司(续上)

143 深圳微点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144 深圳兴旺生物种业有限公司

145 深圳依谷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146 深圳中集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47 石金精密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148 新星化工冶金材料(深圳)有限公司

149 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150 中通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151 深圳市禾望电气有限公司

152 深圳古瑞瓦特新能源有限公司

153 深圳市泰昂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54 深圳市石金科技有限公司

155 深圳市陆地方舟电动车有限公司

156 深圳市九洲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157 深圳市天益光纤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158 深圳市新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159 深圳市欣锐特科技有限公司

160 深圳市科陆变频器有限公司

161 深圳市大地和电气有限公司

162 深圳市宇光高科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163 深圳市金正方科技有限公司

164 深圳市永联科技有限公司

165 深圳先进储能材料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续上)

166 深圳比亚迪微电子有限

公司

(续上)

167 杜邦太阳能(深圳)有限公司

168 深圳市朗金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169 深圳市珍爱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70 深圳邦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171 深圳华强集团有限公司

二、市科创委(51家) 172

深圳市安芯数字发展有

限公司

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中的上市企业

173

深圳市创益科技发展有

限公司

174

深圳市豪鹏科技有限公

175

深圳市能华科技节能环

保有限公司

176

深圳市全球锁安防系统

工程有限公司

177

深圳市三俊电池有限公

178

深圳市宇阳科技发展有

限公司

179

协同智迅通信技术(深

圳)有限公司

180

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181

群达模具(深圳)有限

公司

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中经认定的工程中心、重点

实验室和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

182

亿和精密金属制品(深

圳)有限公司

183

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184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

185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

份有限公司

186

固高科技(深圳)有限

公司

187

瑞声声学科技(深圳)

有限公司

188

深圳TCL新技术有限公

189

深圳安科高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

(续上)

190 宝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续上)

191 深圳豪威真空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192 深圳晶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93 深圳晶石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194 深圳九星印刷包装集团有限公司

195 深圳科兴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196 深圳深爱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197 深圳盛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198 深圳世纪人通讯设备有限公司

199 深圳市安科讯实业有限公司

200 深圳市奥宇控制系统有限公司

201 深圳市宝安任达电器实业有限公司

202 深圳市迪威特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203 深圳市海斯比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4 深圳市宏商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5 深圳市金积嘉电子工业有限公司

206 深圳市金科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7 深圳市金洲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8 深圳市京泉华电子有限公司

209 深圳市经纬科技有限公司

210 深圳市巨龙科教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11 深圳市联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212 深圳市天维尔通讯技术有限公司

213 深圳市雅都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续上)

214 深圳市裕同印刷股份有

限公司

(续上)

215 深圳市中电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16 深圳市中兴新地通信器材有限公司

217 深圳芯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18 深圳中集天达空港设备有限公司

219 先歌国际影音股份有限公司

220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21 怡锋工业设备(深圳)有限公司

222 真益电子(深圳)有限公司

三、市经信委(149家) 223 鹏元征信有限公司企业承接项目被评为市2011年电子商务示范城

市建设应用示范项目

224 深圳钱袋商务有限公司

225

深圳市易特科技有限公

226

深圳市深视传媒有限公

227

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228

沃盛咨询(深圳)有限公

被认定为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且在商务部“服

务外包业务和管理统计系统”中企业填报的2011

年离岸服务外包执行额超650万美元以上

229

联发软件设计(深圳)

有限公司

230

深圳必维华法商品检定

有限公司

231

雅达电源制品(深圳)

有限公司

232

穆迪信息咨询(深圳)

有限公司

233

普诚华信息科技咨询

(深圳)有限公司

234

惠而浦产品研发(深圳)

有限公司

235

飞利浦电子(深圳)有限

公司

236

爱德华光网络(深圳)

有限公司

237

中银信息技术服务(深

圳)有限公司

(续上)

238 海辉软件(深圳)有限公

(续上)

239 卓然数码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240 深圳市华富洋供应链有限公司

241 多美玩具(深圳)有限公司

242 富士施乐采购咨询(深圳)有限公司

243 鹏智科技(深圳)有限

公司

根据市统计局提供的2011年工业百强排名,信息

技术制造业前20家企业

244 恩斯迈电子(深圳)有限公司

245 兴英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246 群康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247 深圳市南凌科技发展有

限公司

根据市软件协会(工信部法定委托统计单位)提

供数据,2011软件业务收入排名前50名企业

248 百富计算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

249 西门子(深圳) 磁共振有限公司

250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有限公司

251 深圳市康拓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52 深圳市创维软件有限公司

253 深圳中兴网信科技有限公司

254 新一佳超市有限公司根据市统计局提供的数据,2011年零售销售额排名前30名企业

255 深圳市海王星辰医药有限公司

256 深圳市亨吉利世界名表中心有限公司

257 永旺华南商业有限公司

258 深圳东风南方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259 深圳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

260 深圳市顺电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61 深圳市奥德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续上)

262 深圳市苏宁电器有限公

(续上)

263 深圳市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264 鹏星行汽车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265 深圳市百佳华百货有限公司

266 深圳市宝创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267 深圳岁宝连锁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268 深圳市仁孚特力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269 百朗商贸(深圳)有限公司

270 深圳市南方腾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271 深圳市增特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272 中海油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273 深圳市宝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274 中油碧辟石油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275 深圳市北方投资有限公

根据市统计局提供的数据,2011年批发销售额排

名前10名企业

276 乐金显示贸易(深圳)有限公司

277 中铁二局瑞隆物流有限公司

278 松日数码发展(深圳)有限公司

279 深圳江铜营销有限公司

280 春满园饮食管理服务

(深圳)有限公司

根据市统计局提供的数据,2011年餐饮业销售额

排名前10名企业

281 深圳面点王饮食连锁有限公司

282 深圳航空食品有限公司

283 深圳大快活快餐有限公司

284 深圳真功夫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285 深圳永和大王餐饮有限公司

(续上)

286 深圳市嘉旺餐饮连锁有

限公司

(续上)

287 星巴克咖啡(深圳)有限公司

288 深圳市恒波商业连锁股

份有限公司

根据市连锁经营协会提供的数据,2011年连锁30

强企业

289 深圳市中联大药房有限公司

290 深圳市酷动数码有限公司

291 深圳市八马茶业连锁有限公司

292 深圳市易天移动数码连锁有限公司

293 深圳市一致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294 深圳市翠绿首饰股份有限公司

295 深圳市大盘珠宝首饰股份有限公司

296 千禧之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97 龙浩天地股份有限公司

298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

公司

国家重点农业龙头企业

299 深圳市光明集团有限公司

300 深圳市农牧实业有限公司

301 深圳天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302 深圳市果菜贸易有限公司

303 深圳旭联海洋生物养殖有限公司

304 深圳市源兴果品有限公司

305 深圳市永桦农产品有限公司

306 广东望家欢农产品集团

有限公司

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

307 深圳市华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308 深圳市联成远洋渔业有限公司

309 深圳市水产公司

(续上)

310 深圳市寰通农产品有限

公司

(续上)

311 深圳市福田农产品批发

市场有限公司

市重点农业龙头企业

312 深圳市园林集团有限公司

313 深圳市科普特绿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314 深圳市新龙达实业有限公司

315 深圳市绿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316 中航三鑫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12月31日前在中小板或创业板上市企业

317 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18 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19 深圳世联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320 雅致集成房屋股份有限公司

321 深圳市漫步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22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323 深圳市昌红模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24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325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326 深圳市华鹏飞现代物流

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12月31日前拟上市企业(已过会待挂牌)

327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

股份有限公司

重点培育拟上市企业

328 深圳华北工控股份有限公司

329 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330 深圳市明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331 深圳市财富趋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32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333 深圳市银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续上)

334 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

份有限公司

(续上)

335 深圳市景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36 深圳市崇达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337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38 深圳市赛瓦特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39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40 深圳市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341 深圳市爱迪尔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342 深圳市中航健身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343 深圳市聚成企业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344 深圳市华源轩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345 深圳市翠涛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346 深圳华力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347 深圳市杰科电子有限公司

348 深圳市鑫灏源电子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349 深圳市倍泰健康测量分析技术有限公司

350 深圳市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351 深圳市深赛尔股份有限公司

352 深圳市百泰珠宝首饰有

限公司

民营领军骨干企业中工艺礼品及黄金珠宝、通信

设备制造、计算机制造、试听设备制造、自动化

仪器仪表、机械、皮革与纺织服装、家具、汽车

批发零售等行业纳税前二名的企业

353 深圳国瓷永丰源股份有限公司

354 深圳市蓝思科技有限公司

355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56 金龙羽集团有限公司

357 深圳影儿时尚集团有限公司

(续上)

358 深圳市大富豪实业发展

有限公司

(续上)

359 深圳市左右家私有限公司

360 深圳市中汽南方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61 深圳市鹏峰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362 深圳市星银医药有限公

创新型中小企业(按纳税前10名)

363 深圳爱尔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64 深圳市亿思达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365 深圳市艾克瑞电气有限公司

366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67 深圳市钻通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368 深圳市盛元半导体有限公司

369 深圳市和宏实业有限公司

370 深圳市易聆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371 格兰达技术(深圳)有

限公司

根据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封装分会调研统计,

2010、2011年度在全国半导体封装专用设备行业

排名居首的企业。

四、市金融办(5家) 372 招商期货有限公司结合各金融机构的规模和贡献,按照行业分类,

将近两年累计纳税靠前的机构列入名录

373 金瑞期货有限公司

374 中证期货有限公司

375

民太安保险公估股份有

限公司

376

深圳市中安信业创业投

资有限公司

五、市交通运输委(42家) 377

深圳市东方嘉盛商贸物

流有限公司

按照《深圳市重点物流企业认定管理暂行办法》

(深交【2006】697号),2009年认定的重点物

流企业,有效期至2012年3月19日;2011年认

定的重点物流企业,有效期至2014年2月28日。378

中粮集团(深圳)有限

公司

379

深圳市有信达物流集团

有限公司

380

深圳华强供应链管理有

限公司

(续上)381 深圳正佳物流有限公司(续上)

382 深圳市共速达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383 深圳市金运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384 深圳市海格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385 深圳市深航货运有限公司

386 深圳市华鹏飞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387 深圳市华运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388 深圳市鹏海运电子数据交换有限公司

389 深圳市恒路物流有限公司

390 深圳神彩物流有限公司

391 深圳长航滚装物流有限公司

392 深圳综合信兴物流有限公司

393 深圳中外运物流有限公司

394 深圳新科安达后勤保障有限公司

395 招商局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396 深圳市万港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397 深圳市宝恒通实业有限公司

398 深国际全程物流(深圳)有限公司

399 深圳市越海全球物流有限公司

400 深圳市美泰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401 招商局物流深圳有限公司

402 深圳能源物流有限公司

403 深圳市中天元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404 易网通电子网络系统(深圳)有限公司

(续上)

405 深圳市南方电子口岸有

限公司

(续上)

406 深圳市恒通程运输有限公司

407 深圳市德邦物流有限公司

408 深圳市凯通物流有限公司

409 深圳市华展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410 近铁国际物流(深圳)有限公司

411 深圳市合丹医药有限公司

412 深圳国能国际商贸有限公司

413 深圳市深国际西部物流有限公司

414 深圳市港运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415 深圳市中海通运输有限公司

416 深圳市亦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417 深圳顺仓物流有限公司

418 深圳市佳捷现代物流有限公司

六、市文体旅游局(33家) 419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

限公司

1、企业属于《深圳市文化创意产业振兴发展规划》

中的十大重点产业范畴;2、企业属于文化+创意”

类企业;3、企业在我市文化创意产业同门类企业

中规模较大、纳税贡献排名较前,具有较大影响

力和代表性。

420

深圳市风火创意管理股

份有限公司

421

深圳市姜峰室内设计有

限公司

422

深圳市嘉兰图设计有限

公司

423

深圳市杨邦胜室内设计

有限公司

424

深圳市浪尖设计有限公

425

深圳市研成创意设计有

限公司

426

环球数码媒体科技研究

(深圳)有限公司

427

深圳丝路数码技术有限

公司

428

深圳华强数字动漫有限

公司

深圳人才安居办法(政府令第273号)

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快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优化人口结构和创新创业环境,提高城市竞争力,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及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使用财政资金和政府筹措的其他资金、实物,对本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各类人才实行的安居活动。 第三条市住房保障部门负责全市杰出人才、领军人才的人才安居申请的受理、审核、分配及监管;负责市级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公租房)的配租(售)及监管;负责定期向社会公布人才安居实施情况;负责提供人才租住公租房情况以及由其负责的购房优惠情况。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以下简称市人力资源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申请的受理、审核、发放及监管;负责提供人才社会保险、人才认定证书以及享受海外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情况。 市财政部门负责审核本市人才安居年度货币补贴预算和决算,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负责根据住房保障部门和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的拨付申请,在10个工作日内拨付补贴款。 第四条市住房保障部门和市人力资源部门应当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各区政府建立全市统一的人才安居信息系统,逐步实现全市人才的身份、户籍、婚姻家庭、社会保险、住房和住房保障情况等信息共享,逐步实现人才安居网上申请、受理、查询、公示、投诉、监督等功能。 规划国土、公安、税务部门负责根据住房保障或者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的核查申请,在10个工作日内分别提供房屋产权登记、户籍、纳税等信息。需要由住房保障或者人力资源部门提供的相关核查信息,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提供。 第五条区人力资源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区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申请的受理、审核、发放及监管。 区住房保障部门负责本区公租房的配租(售)及管理;负责提供区住房保障情况。

常熟人才安居工程实施意见试行

常熟市人才安居工程实施意见(试行) 为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快人才集聚,切实解决人才的住房问题,让人才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将人才安居工程纳入到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统筹规划、统筹建设、统筹安排,全面建立我市人才安居工程工作体系,基本形成工作机构完整健全、供应方式科学合理、资金来源稳定可靠、政策制度相对完善、各项管理规范协调的人才安居工作局面,逐步解决我市企业人才的住房需求。 二、基本原则 人才安居工程的建设管理遵循“统一规划、综合开发、分步实施、有序推进”的原则。 三、相关政策 (一)购买对象及条件。购买人才安居房的对象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为我市城镇常住人口,人事关系在本市,且在本市非公企业工作,申请时须与企业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职称(含技师)及以上者。硕士研究生、副高职称及以

上人员工作须满二年以上,本科生、中级职称人员(含技师)工作须满三年以上; 3.申请人年薪酬不低于本市上年度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不高于上年度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5倍。申请人已婚的,配偶的年收入也不高于上年度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5倍; 4.申请人家庭在本市范围内无住房,或家庭现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积在20平方米以下; 5.申请人(含配偶)未享受过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安居房等房改优惠政策的。 申请条件需调整的,由市人才办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 (二)申请人(含配偶)收入的认定。申请人(含配偶)收入以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为依据。 (三)申请人家庭住房情况的认定。下列房屋应当认定为申请人家庭住房: 1.申请人(含配偶)及申请人(含配偶)父母的私有房屋、承租的公有房屋; 2.申请人(含配偶)及申请人(含配偶)父母在申购前5年内无特殊情况已转让的私有房屋和已转让使用权的公有房屋; 3.因离异失去不满5年的住房;

人才安居购房补贴政策

人才安居购房补贴政策 优惠政策: 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发放对象、发放条件、发放标准及方式、发放流程。 01、发放对象 一、奖励补贴 ●2016年3月23日(含当日,下同)后深圳新当选的两院院士和新引进的杰出人才(以下简称两院院士和杰出人才); ●2016年3月23日后经认定的国家级领军人才、地方级领军人才、后备级人才和海外A类、B类、C类人才(以下统称为高层次人才),可以作为申请人申请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 二、工作经费 2016年3月23日后深圳当选的两院院士和引进经认定的杰出人才,所在用人单位可作为申请人申请杰出人才工作经费。 02、发放条件 一、两院院士和杰出人才奖励补贴 两院院士和杰出人才申请奖励补贴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在深圳全职工作(合同约定每年在深工作时间不少于9 个月)。 2.未享受面积200平方米左右免租10年的住房政策。其中,杰出人才还应在人才认定的有效任期内。

二、国内高层次人才和海外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 国内高层次人才和海外高层次人才申请奖励补贴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在深圳全职工作。 2.在我市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首次申请的,不少于3个月(不含补缴,下同);申请续发的,每次连续缴纳不少于12个月。 3.在人才认定(确认)的有效任期内。 4.未享受深圳购房优惠政策。 其中,地方级领军人才、后备级人才还应当具有深圳户籍。 三、两院院士和杰出人才工作经费 用人单位申请两院院士和杰出人才工作经费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需在深圳依法注册登记。 2.与两院院士和杰出人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3.两院院士和杰出人才在深圳全职工作。 03发放标准及方式 一、奖励补贴 两院院士和杰出人才,奖励补贴标准为600万元;国家级领军人才和A类人才,奖励补贴标准为300万元;地方级领军人才和B类人才,奖励补贴标准为200万元;后备级人才和C类人才,奖励补贴标准为160万元。奖励补贴按五年任期分次发放,每任期年度每人发放

深圳市人才安居扩大试点企业名录

深圳市人才安居扩大试点企业名录 篇一:深圳人才安居重点企事业单位名录 深圳市人才安居工程“十百千万”试点项目租房货币补贴名单中的一些公司如下: 上述公司一共有86家。 篇二:2011c深圳市人才安居企业排名(1091家) 附件 深圳市人才安居扩大试点企业认定标准和名录 1 2 3 4 5 篇三:深圳市建筑施工行业企业名录605家 网址 http:// 深圳市建筑施工行业企业名录605家 全面汇总了截止到2016年深圳市605家建筑施工行业企业企业信息,覆盖率达99%以上。名录信息通过呼叫中心等多渠道调查核实。该名录定期更新,删除已注销企业信息,增加新注册企业信息,保证名录的及时性、有效性和准确性。 序号

1 企业名称 深圳市古月瑞杰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 省 广东省 市 深圳市 区县 龙岗区 详细地址 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龙平西路183-1号爱地花园A1-503 邮政编码主营业务 518000 建筑工程劳务 企业类型成立时间 私营有限责任公司 2014 2 深圳市通成达工程有限公司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街道香轩路雍祥居25D 518032 房屋建筑业私营有限责任公司 2014 3 深圳市荣茂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横岗镇深惠路1050-1060号五楼 518115 房屋建筑私营有限责任公司 2009 4 深圳市涟发粤展土石方运输有限公司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凤凰社区爱建路256号 518111 房屋建筑工程私营有限责任公司 2013 5 深圳市建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中心城龙翔大道9009号珠江广场A2栋13AB 518172 房屋工程建筑私营有限责任公司 2014 6 深圳市腾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罗湖区延芳路罗芳村88号501 518000 建筑工程私营有限责任公司2014 7 深圳市深港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圳市福田区深港建筑大搂6楼 518002 房屋工程建筑私营有限1986 网址 http:// 序号企业名称省市区县详细地址邮政编码主营业务企业类型成立时间 责任公司

杭州人才认定标准abcde(2019最新版)

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 (2019年修订版) C类:部分人才包括 1.省青年科技奖获得者;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钱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卫健委(卫生部)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万人计划”中除杰出人才之外的人选;浙江省政府“西湖友谊奖”获得者;杭州市杰出人才和杰出青年人才;军队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奖获得者。 2.全国技术能手;省级工艺美术大师;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钱江技能大奖获得者;省首席技师;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获得者;具有国家级教练员资格,曾获奥运冠军的教学骨干或奥运冠军的教练员;世界技能大赛金牌获得者;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浙江省“百千万”高技能领军人才(杰出技能人才);培养产生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的专家;全国导游大赛一等奖获得者。 3.全国文化企业30强提名企业主要经营管理人才(指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文化部“国家动漫政府奖”获得者(指获奖作品的导演、编剧);全国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奖、长江韬奋奖、全国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单项奖、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文华奖”单项奖(剧作奖、导演奖、编导奖、音乐创作奖、舞台美术奖和表演奖)获得者;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群星奖获得者;中国电影“华表奖”个人创作奖获得者;中国电视飞天奖单项奖获得者及一等奖主要作者(含编剧)、导演和主要演员(排名前3位);中国广播电视节目奖一等奖获得者(主创人员);中国国际动漫节“金猴奖”综合奖金奖获奖作

品的导演、编剧(排名前3位);儿童文学“安徒生奖”单项奖获得者;科幻文学“雨果奖”单项奖(包括最佳长篇、最佳中长篇、最佳中篇、最佳短篇、最佳编辑奖、最佳美术奖)获得者;国家广电总局科技创新奖一等奖(排名前3位完成人);浙江省文化创新团队核心成员(领衔人);文化部优秀专家;中国新闻奖一等奖获奖作品的主要作者(排名前3位);中国出版政府奖优秀出版人物奖获得者;王选新闻科学技术奖(人才奖)终身成就奖、杰出人才奖;近5年,在杭州纳税的年度版权收入连续两年超过1000万元,且作品内容健康、突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网络作家;近5年来,担任并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或重点项目负责人。 D类:部分人才包括: 1.杭州市突出贡献引进人才;享受杭州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杭州市科技创新特别贡献奖和杭州市成绩突出的科技工作者获得者;杭州市青年科技奖获得者、杭州市十大青年科技英才;杭州市政府“钱江友谊奖”获得者;杭州市“115”引智计划高端年薪资助入选专家。 2.省优秀班主任、省师德楷模、省教坛新秀;全国五项学科(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竞赛一等奖获得者指导老师;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金牌获得者指导老师;国家级教学或技能比赛一二等奖获得者;全国职业院校教师能力大赛一等奖获得者;全国省级医学会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医学会专业委员会主任;杭州市名中医;获安全飞行银质奖章飞行员;特级飞行员。 3.杭州市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省级高技能人才创新工作室领衔人;省技术能手;杭州市首席技师;具有特级技师职业资格,并取得以下成果之一的专业

河源人才安居工程实施方案

河源市人才安居工程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根据市委、市政府印发《河源市促进人才优先发展若干措施》(河委发〔2016〕8号)和市委办、市府办《关于印发<河源市促进人才优先发展若干措施>任务分工安排的通知》(河委办发电〔2017〕10号)“完善人才安居保障措施”精神,为加大人才安居工作力度,着力解决人才住房困难,持续改善人才居住条件,促进我市人才发展,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及措施 根据《河源市促进人才优先发展若干措施》“完善人才安居保障措施”精神,具体有4项任务内容: (一)未来五年争取建设800 套左右人才公寓。(牵头单位:市住房保障办,共同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国土局、市房管局、江东新区管委会、市高新区管委会) 1、具体措施。按照“规划建设一批、政府购买一批、在新出让商住用地中配建一批”的方式筹集房源。人才公寓的需求数量由市委组织部或市人社局结合人才住房需求确定,每年制定计划数,按“以需定建”筹集房源。 2、人才公寓地点分布。人才公寓重点分布在江东新区约200套(建设方式)、市高新区约300套(配建方式)、钓鱼

岛片区约100套(配建方式)和新市区约200套(购买方式)。人才公寓的具体建设面积、户型等标准由市政府另行发文规定。 3、资金来源。一是土地出让净收益;二是市财政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三是其他渠道筹集的资金。 (二)对入户我市、全职工作满10年、贡献突出的杰出人才,可享受无偿获赠不低于200平方米的别墅或相当的购房补贴;其他经认定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在享受相关奖励补贴的同时,可选择最长3年、每月最高3500元的租房补贴,或选择免租入住最长3年、面积最大150平方米的住房。(牵头单位:市住房保障办,共同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住建局、市房管局) 1、保障的方式和范围。人才安居采取实物配置和货币补贴两种方式实施。实物配置包括免租金租住、产权赠予等形式;货币补贴包括购房补贴和租房补贴等形式。人才安居政策与其他住房保障政策不得同时享受。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申请租房补贴。 2、申请和审核流程。经认定符合条件杰出人才、其他的高层次人才,由其本人通过用人单位提出安居申请。用人单位负责对申请人的资格和申请材料进行查验,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由市人社局会同市住房保障办对申请人的资格条件审核合格后,在市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方可落实相关人才安居政策。 3、申请的条件和方式。

《深圳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 2019(征求意见稿)》

深圳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2019)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根据国家、省有关人才评价工作的要求及《深圳市高层次人才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认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制定本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 第二条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实行综合积分制,分为核心指标、附加指标两类。其中: (一)核心指标,根据高层次人才级别,分为A类、B 类、C类、D类指标,每一层级指标对应不同标准和赋予不同分值,从高到低分别为90分、70分、50分、30分。 (二)附加指标,不区分高层次人才级别,统一分为能力贡献、业绩成果两项一级指标,每项一级指标再细分为若干二级指标,并赋予不同分值。每项一级指标积分为所属各二级指标积分之和。 (三)已作为核心指标积分的,不再作为附加指标积分。 第三条综合积分达到以下分值的,可申请直接认定相应层级高层次人才: (一)A类人才:1项核心指标、1项能力贡献的二级指标、1项业绩成果的二级指标之和为100分。 (二)B类人才:1项核心指标、1项能力贡献的二级指

标、1项业绩成果的二级指标之和为80分。 (三)C类人才:1项核心指标、1项能力贡献的二级指标、1项业绩成果的二级指标之和为60分。 (四)D类人才:1项核心指标、1项能力贡献的二级指标、1项业绩成果的二级指标之和为40分。 第四条综合积分达到以下分值的,可申请评审认定相应层级高层次人才: (一)B类人才:1项核心指标,及能力贡献、业绩成果二级指标之和为80分及以上。 (二)C类人才:1项核心指标,及能力贡献、业绩成果二级指标之和为60分及以上。 (三)D类人才:1项核心指标,及能力贡献、业绩成果二级指标之和为40分及以上。 第五条附加指标按所附深圳市高层次人才附加指标及计分规则进行积分。 第六条属深圳市急需紧缺人才目录内的,相应积分指标可加1分,但该指标最高积分不超过5分。 第七条申请人自测积分达到相应标准的,可向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提出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提出申请时,申请人还需符合《认定管理办法》的人才认定基本条件。 第八条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对申请人的核心指标和附加指标进行预审核,预审核通过的,按直接认定或评审认定方式的流程认定相应层级高层次人才。

人才安居工程温馨提示

人才安居工程温馨提示 一、人才安居工程资格认定标准。符合《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创新要素供给培育产业生态提升国家中心城市产业能级的人才安居工程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成房发〔2017〕101号)文件的A、B、C、D四类人才。 二、申请流程。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同意并出具《xxx学校关于申请特批高端人才购房资格的函》(内容须载明:申请人履历、在职在校、获得奖项、在蓉住房套数等情况),填报《成都市郫都区高端人才购房资格申请表》、提供所需申请相关要件材料,资料完备后加盖学校公章提交至郫都区新经济和科技局。(地址:成都市郫都区德源街道红旗大道北段221号4号楼312号) 三、申请人要件材料。(以下材料均需经所在学校加盖鲜章) (一)《XX学校申请特批高端人才购房资格的函》 (二)所在学校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一份。 (三)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含未成年子女的户口簿),并提供复印件两份。 (四)登录学信网等官方网站查询并打印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书(2000年之前的需出示学位证、毕业证等证书原件)。

(五)申请人的学位证和毕业证等证书复印件一份。 (六)《成都市郫都区高端人才购房资格申请表》一份。 (七)申请人与所在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复印件)。 四、其它事项 (一)经本办法认定的我区高端人才,购房可不受户籍社保缴纳时限的限制,但所购商品住房自合同备案之日起,二手住房自载入不动产登记簿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转让。 (二)高端人才购房需满足在全市行政区域无住房或本市2个以上户籍居民家庭仅有1套住房的要求。 (三)住房限购政策期间,符合高端人才购房条件的申请人,在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时需参加公证摇号选房。

人才安居政策:东莞六类人才安居标准!

人才安居政策:东莞六类人才安居标准! 导读:本文介绍在房屋买房,购房政策的一些知识事项,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2018年10月东莞市发布了《东莞市人才安居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在这个安居政策中不仅涵盖顶尖人才、特色人才、创新人才,还惠及高技能人才、新就业人才、新入户人才等范畴。如果你也是人才,如果你打算在东莞发展,那么东莞六类人才安居标准你可以了解一下! 第一类人才:顶尖人才 诺贝尔奖获得者、院士等前沿科技顶尖人才和国际一流战略科学家可向市人力资源局申请人才安居,享受200平方米左右免租8年的人才住房。在东莞市全职工作满8年、贡献突出的,可无偿获赠该住房。 第二类人才:高技能人才 符合“工匠精英”高技能人才引领计划的高技能人才可同时向市人力资源局申请综合补贴,向人才住房主管部门或运营机构申请租购人才住房。 第三类人才:创新人才 符合东莞市新引进人才条件的创新人才可同时向市人力资源局申请综合补贴,向人才住房主管部门或运营机构申请租购人才住房。

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创新人才给予最高30万元综合补贴,分5年等额发放; 具有副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的创新人才给予最高20万元综合补贴(不分正副高级的高级职称按副高级标准执行),分5年等额发放; 具有硕士学位的创新人才给予最高6万元综合补贴,分3年等额发放; 具有中级职称或上年度在东莞市缴纳个人所得税不低于3万元,且在东莞市限定用人单位工作的创新人才给予最高6万元综合补贴,分3年等额发放; 具有初级职称或本科学历,且在东莞市限定用人单位工作的创新人才,综合补贴由各园区、镇街自行制定,不低于1万元/人(其中市级“倍增计划”试点企业创新人才不低于2万元/人),一次性发放。 第四类人才:特色人才 经认定评定符合条件的特色人才可向市人力资源局申请人才安居。特色人才安居方式有购房补贴、租房补贴及租购人才住房。 特级人才给予最高250万元购房补贴,一类人才给予最高200万元购房补贴,二类人才给予最高150万元购房补贴,三类人才给予最高100万元购房补贴,四类人才给予最高30万元购房补贴。购房补贴按5年等额发放。

深圳市人才安居集团有限公司_招标190920

招标投标企业报告深圳市人才安居集团有限公司

本报告于 2019年9月18日 生成 您所看到的报告内容为截至该时间点该公司的数据快照 目录 1. 基本信息:工商信息 2. 招投标情况:招标数量、招标情况、招标行业分布、投标企业排名、中标企业 排名 3. 股东及出资信息 4. 风险信息:经营异常、股权出资、动产抵押、税务信息、行政处罚 5. 企业信息:工程人员、企业资质 * 敬启者:本报告内容是中国比地招标网接收您的委托,查询公开信息所得结果。中国比地招标网不对该查询结果的全面、准确、真实性负责。本报告应仅为您的决策提供参考。

一、基本信息 1. 工商信息 企业名称:深圳市人才安居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DFLBQXP 工商注册号:440301116685754组织机构代码:MA5DFLBQX 法定代表人:贾保安成立日期:2016-06-30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经营状态:存续 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深南大道2016号招商银行深圳分行大厦27F-29F(27楼-29楼)营业期限:2016-06-30 至 2085-06-30 营业范围:公司经营范围包括:(一)人才住房、保障性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公共租赁住房等投资项目的规划、设计、投资、建设、融资、运营、资源开发与经营、服务;(二)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投资、开发及建设;(三)租购社会房源包括市场商品房、安居型商品房、商务公寓、产业园配套宿舍等房屋作为人才住房;(四)物业租赁、物业管理与综合服务;(五)在合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范围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六)人才住房相关业务咨询及教育培训;(七)投资兴办各类实业项目(专营、专卖、专控项目另行申请);(八)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专营、专卖、专控项目另行申请)。^ 联系电话:*********** 二、招投标分析 2.1 招标数量 企业招标数: 个 (数据统计时间:2017年至报告生成时间)185

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政策解读

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政策解读 (2017年4月24日) 一、政策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人才是第一资源,是企业和社会发展最核心的要素。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践行“五大发展理念”,立足东部地区重要中心城市、长三角城市群特大城市和现代化国际性人文绿都的战略定位和“两聚一高”、“一个高水平建成、六个显著”的奋斗目标,为吸引和留住人才在宁创业创新,加快促进我市国家创新型城市、国家级江北新区和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苏南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的建设,服务和鼓励企业转型升级,吸引高端产业集聚,支持人才创业创新,解决人才住房困难,为此,我市研究出台了人才安居办法,并于今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二、政策出台的目的是什么? “聚焦产业、服务企业、支持创业”是推动南京人才安居体系建设的宗旨,也是推进创新驱动发展、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的迫切需要。做好人才安居工作,一是为了聚焦产业,按照城市功

能定位和产业发展导向来谋划人才安居政策办法,通过高端人才的引进,更好地集聚一批科技含量高、带动能力强的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新兴产业项目。二是为了服务企业,把企业作为引进人才主体,做好人才安居项目、政策等和企业需求的对接,更好地满足企业招才引智需要。三是为了支持创业,针对高校大学生、青年科技人才、小微创业者等面广量大的创业群体,采取有针对性的扶持措施,更加精准分类提供人才安居服务。 三、政策的特点是什么? 南京的人才安居政策主要有以下四个特点: 一是服务企业,面向发展。企业是城市经济发展的核心,同时也是用人的主体,《办法》采用认定和评审相结合的人才认定机制,最大程度满足企业引进人才的需要,帮助企业解决人才住房困难,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做精、做优。 二是覆盖面广,统筹兼顾。人才安居办法适用的对象涵盖A、B、C、D、E、F六类人才,既有高层次人才,又有中初级

《深圳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2019(征求意见稿)》

----- )2019 深圳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 (征求意见稿) 根据国家、省有关人才评价工作的要求及《深第一条 圳市高层次人才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认定管理办法》 有关规定,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制定本高层次人才

认定标准。 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实行综合积分制,分为核第二条 心指标、附加指标两类。其中: B(一)核心指标,根据高层次人才级别,分为A 类、 类指标,每一层级指标对应不同标准和赋予不 D 类、C 类、分。50 分、30 分、同分值,从高到低分别为90 70 分、

(二)附加指标,不区分高层次人才级别,统一分为能力贡献、业绩成果两项一级指标,每项一级指标再细分为若干二级指标,并赋予不同分值。每项一级指标积分为所属各二级指标积分之和。 (三)已作为核心指标积分的,不再作为附加指标积分。 综合积分达到以下分值的,可申请直接认定相第三条 应层级高层次人才:

项能力贡献的二级指类人才: A 项核心指标、 1 1 (一)分。标、项业绩成果的二级指标之和为100 1 项能力贡献的二级指 B (二)项核心指标、1 类人才: 1 ----- ----- 标、1 项业绩成果的二级指标之和为80 分。 (三)C 类人才:1 项核心指标、 1 项能力贡献的二级指 标、1 项业绩成果的二级指标之和为60 分。

(四)D 类人才:1 项核心指标、 1 项能力贡献的二级指 标、1 项业绩成果的二级指标之和为40 分。 第四条综合积分达到以下分值的,可申请评审认定相应层级高层次人才: (一)B 类人才: 1 项核心指标,及能力贡献、业绩成果二级指标之和为80 分及以上。 (二) C 类人才: 1 项核心指标,及能力贡献、业绩成

光明新区人才安居房申请表

光明新区人才安居房申请表 申请人信息 配偶信息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手机) ★联系电话(座机) ★现婚姻状况 ①未婚②已婚③离异④丧偶⑤再婚 ★申请家庭类型 (单身、已婚、单亲) ★结婚时间(已婚才显示) 是否有离异后再婚 情况 (已婚才显示) 上一次婚姻离异时间(有需要才填) 原配偶姓名 (有需要才填) 原配偶身份证号码 (有需要才填) ★申请人及所有共同申请人 是否拥有自有住房及建房用地 ★申请人及所有共同申请人 是否租住市本、区两级保障性住房 ★申请人(配偶) 是否有超生情况 计生部门确认的接受处罚时间(有需要才填) ★现居住地详细 地址(联系地址) ★社会保险 电脑号 首次缴纳本市 社保时间 最高学历 (学位) 最高职称 人才类型 (高、中、初级)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手机) ★是否本市户籍 军官证或士兵证号码 (如非深户的,该项是必填项) 取得居住证时间 工作单位名称 (有需要才填)

未成年子女1 未成年子女2 申请人及所有申报人共同承诺: 一、我们已了解光明新区人才安居房申请条件,所填报信息真实、准确。 二、我们已知道如有虚报、瞒报将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具体法律责任包括《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关于完善人才住房制度的若干措施》和《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等相关规定。 三、我们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含商品房、军产房、集资房、拆迁安置房、自建私房、违建住房和住房建设用地等),未领取购房补贴。 四、我们提出人才安居房申请时,未在本市租住任何形式的保障性住房(包括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也未在本市购买过准成本房、全成本房、社会微利房、全成本微利房、经济适用住房、安居型商品房等政策性住房。 五、申请人及配偶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超生子女行为,或者虽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超生子女的行为,但已依法接受处理并自处理之日起满规定年限(人才安居房满5年)。 六、我们会积极配合审核部门的核查,并同意授权审核部门向公安、民政、规划和国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并向社会公示及公布。 七、申请期间,住房、计划生育、人口、户籍、婚姻等情况发生变化的,会在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持相关材料到有关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八、申请人的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如有变化,会第一时间通知新区住宅事务管理中心修改,否则由申请人承担相应责任。申请人认可将有关文书邮寄至系统填报地址即为有效送达。 九、同意将所填报的所有信息面向社会公示和公布(其中身份证号对外公布仅限于前10位)。 (申请人)签名及手印: (共同申请人)签名及手印: 日期: 公积金账号 (有需要才填)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证件 类型 ★证件号码 ★是否 本市户籍 目前是否持 有本市有效居住证 取得居住证时间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证件 类型 ★证件号码 ★是否 本市户籍 目前是否持 有本市有效居住证 取得居住证时间

杭州人才认定标准abcde

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分为5个层次,分别是:国内外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省级领军人才、市级领军人才、高级人才(分别用A、B、C、D、E来指代)。 A类:国内外顶尖人才 主要包括: 1.诺贝尔奖获得者。 2.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 3.菲尔兹奖、图灵奖、普利兹克奖获得者。 4.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5.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荣誉学部委员。 6.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顶尖人才。 B类:国家级领军人才 主要包括: 1.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获得者;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务院批准的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长江学者奖励计划”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完成人。 2.国家级教学名师;国医大师;国家级名中医;国家级医学会专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中国工艺美术大师;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茅盾文学奖、鲁迅文学奖获得者;功勋飞行员。 3.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

步奖一等奖获得者(前3位完成人);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获得者(前3位完成人);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获得者(个人奖);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技术总师;近5年来,担任并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第一负责人。 4.世界500强企业主要经营管理人才(指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世界行业排名前10位的金融机构总部的高管、首席风险控制人员、首席财务管理人员、首席产品管理人员、首席技术人员及首席经济学家;全国文化企业30强企业主要经营管理人才(指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年销售收入50亿元以上集成电路企业高级管理人才和技术研发骨干,且年工资性收入在100万元以上;上年度纳税5亿元(含)以上制造业或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主要经营管理人才(指董事长、总经理),且上年度工资性收入在200万元(含)以上。 5.浙江省科学技术重大贡献奖获得者;浙江省特级专家。 6.梁思成奖获得者;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 7.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领军人才。 C类:省级领军人才 主要包括: 1.省青年科技奖获得者;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国家卫健委(卫生部)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浙江省政府“西湖友谊奖”获得者;杭州市杰出人才和杰出青年人才;军队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奖获得者。

浦东新区人才安居工程实施办法

关于印发《浦东新区人才安居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2008年6月12 日发布) 2010-02-21 11:45 小|中|大 ? ? ? ? ? 发文号:浦人[2008]36号 新区各部、委、办、局,各区级机关,各人民团体,各功能区域,各直属公司,各街道、镇组织(人事)部门: 根据《浦东新区支持鼓励人才若干意见》,现将《浦东新区人才安居工程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事局 上海市浦东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浦东新区财政局 2008年6月12日 第一条(制定依据) 根据《浦东新区支持鼓励人才若干意见》,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适用对象) 本实施办法适用于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人才: (一)大学本科(含本科)以上学历,外省市来浦东工作和创业,与符合新区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签订了一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 (二)符合所在功能区域人才公寓入住条件的规定; (三)所在单位的注册(登记)地和税收户管地均在浦东新区。 第三条(政策内容) 新区各功能区域为符合条件的人员以租赁方式提供不同标准的人才公寓,并为入住人才公寓的人员提供不超过三年的房租补贴。补贴金额及补贴年限由各功能区域根据本区域的实际另定。 入住低于市场租赁价格人才公寓的人员不再享受房租补贴政策。 第四条(申请及审核程序) 凡是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凭下列材料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 (一)《人才公寓租赁和补贴申请表》一式两份(可在浦东人才网https://www.360docs.net/doc/6011985424.html, 下载); (二)申请人学历证明、身份证、劳动(聘用)合同及“四金”交纳票据一式两份。 申请人所在单位初审 用人单位对申请材料核准后,向各功能区域人才公寓受理窗口提交个人申请材料和企业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 人才公寓受理窗口审核、签约 人才公寓受理窗口对申请人和所在单位条件进行审核,为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确定租住房源,并由进驻人才公寓的物业管理公司与之签订租赁合同,办理入住手续。 功能区域集中核准补贴

app版人才安居系统-南京人才安居信息服务平台(最新修正版)-精心整理

南京市人才安居信息服务平 台开发项目 操作说明 (app端)

目录 第一章app版人才安居系统 (3) 1.1安装我的南京APP (3) 1.2注册 (4) 1.2.1 实名认证 (4) 1.3进入人才安居 (5) 1.4人才安居首页介绍 (5) 1.4.1 人才安居申请入口 (6) 1.4.2 工作动态.......................................................... 错误!未定义书签。 1.4.3 通知公告.......................................................... 错误!未定义书签。 1.4.4 政策法规 (9) 1.4.5 办事指南.......................................................... 错误!未定义书签。 1.4.6 人员公示 (9) 1.4.7 企业名录 (10) 1.5申请操作 (11) 1.5.1 基本信息 (11) 1.5.2 人才分类信息 (12) 1.5.3 相关材料信息 (12) 1.6申请信息查询 (13) 1.7申请进度查询 (14)

第一章app版人才安居系统 1.1安装我的南京APP 可通过AppStore安装我的南京或安卓应用平台安装我的的南京。 图-ios AppStore 图-安卓应用平台

1.2注册 1.2.1实名认证 未注册用户需先进行实名注册,可以通过手机实名注册、支付宝帐号认证、人脸识别认证、银联卡实名认证、手持身份证照片认证、邀请码认证、线下窗口认证。如下图所示: 图-用户注册

武汉市住房保障房管局关于推进人才安居工程建设的意见

武汉市人民政府批转市住房保障房管局关于推进人才安居工程建设意见的通知 武政规〔2012〕4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市人民政府同意《市住房保障房管局关于推进人才安居工程的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0一二年二月三日 武汉市住房保障房管局关于推进人才安居工程建设的意见市人民政府: 为加快推进人才强市战略,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黄鹤英才计划”的办法(试行)的通知》(武办发〔2010〕2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就推进我市人才安居工程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企业参与。建立以政府为主导、企业积极参与的长效机制,在加大政府对人才安居工程建设投入的同时,切实采取土地、财税、金融等支持政策,鼓励各区、开发区(化工区)、产业园区和高校科研院所及其他相关企事业单位加大对人才住房保障的投入,有序开展人才安居工程建设。 (二)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人才安居工程建设要重点解决包括我市8个千亿产业、15个新兴产业在内的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其他鼓励发展的产业及领域的人才住房问题。除重点保障领军人才、杰出人才和高级人才住房供给外,还要考虑部分普通人才的住房问题,并妥善加以解决。 (三)分层供应,形式多样。建立不同层次、形式多样的人才安居工程供给体系,建设和筹集名人居(楼)、精英社区、人才公寓等住房,实行实物供给、租金补贴和购房补助相结合的方式,以更好地满足各类人才的居住需要。 (四)科学谋划,供需结合。将住房的供给与人才的实际住房需求紧密结合,对各区、开发区(化工区)内人才类型和数量作出科学合理的规划,结合现有房源和实际需求总量,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各区、开发区(化工区)人才公寓的数量。要充分考虑人才自身对住房的需求,为其提供“配置合理、配套齐全、生活便利”的住房。

南山区2018人才安居住房补租补充材料清单及附件

南山区2018年度人才安居住房补租补充材料清单及附件

企业和机构须补充的材料清单 (补租套数需填写企业和机构实际分配到的补租套数,金额按2万元/套计算,可登陆“申报系统”,在“银行帐号信息”处自行查看) 重要提示 1、各项材料按“材料清单”要求自行打印、填写并按时提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请住房补租资金。 2、材料清单中的所需材料纸质版,递交至:南山区常兴路164号南山区售房中心。(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3、材料清单“2”,须在“申报系统”中“银行账号信息”处,点击“收款收据单下载”,并签字盖章。 4、材料清单“3”,企业和机构人才的个人租赁合同(或协议),递交份数应不小于实际分配的套数。 5、需通过申报系统上传的材料,可在“申报系统”中“其他资料”处,上传相应材料。 6、申报系统均指“南山区企业人才住房信息申报系统”(网址https://https://www.360docs.net/doc/6011985424.html,)。 7、区人才和保障房分配管理领导小组有保留校验所有附件原件的权利。

附件1: 南山区2018年度重点企事业单位 住房补租协议 甲方:深圳市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 地址:南山区桃园路2号区政府大楼3楼 法定代表人:刘昕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第一条根据《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人才安居工程的决定》、《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的要求,为明确各自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签订住房补租协议。 第二条本次住房补租的时间段:2018年4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 第三条住房补租资金发放至乙方单位账户,发放标准为20000元/套/年,乙方获得的补租套数为套,发放金额共计¥元(大写:人民币元)。 第四条发放住房补租资金目的是减轻乙方单位人才的租房压力,乙方仅可将该笔住房补租资金发放给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人才或用于租赁人才住房。

《深圳市人才安居暂行办法》

《深圳市人才安居暂行办法》 为加快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优化人口结构和创新创业环境,提高城市竞争力,制定了《深圳市人才安居暂行》,下面是办法的详细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深圳市人才安居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快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优化人口结构和创新创业环境,提高城市竞争力,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及相关,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使用财政资金和政府筹措的其他资金、实物,对本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各类人才实行的安居活动。

第三条市住房保障部门负责全市杰出人才、领军人才的人才安居申请的受理、审核、分配及监管;负责市级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公租房)的配租(售)及监管;负责定期向社会公布人才安居实施情况;负责提供人才租住公租房情况以及由其负责的购房优惠情况。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以下简称市人力资源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申请的受理、审核、发放及监管;负责提供人才社会保险、人才认定证书以及享受海外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情况。 市财政部门负责审核本市人才安居年度货币补贴预算和决算,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负责根据住房保障部门和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的拨付申请,在10个工作日内拨付补贴款。 第四条市住房保障部门和市人力资源部门应当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各区政府建立全市统一的人才安居信息系统,逐步实现全市人才的身份、户籍、婚姻家庭、社会保险、住房和住房保障情况等信息共享,逐步实现人才安居网上申请、受理、查询、公示、投诉、监督

等功能。 规划国土、公安、税务部门负责根据住房保障或者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的核查申请,在10个工作日内分别提供房屋产权登记、户籍、纳税等信息。需要由住房保障或者人力资源部门提供的相关核查信息,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提供。 第五条区人力资源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区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申请的受理、审核、发放及监管。 区住房保障部门负责本区公租房的配租(售)及管理;负责提供区住房保障情况。 第六条市人才安居工作联席会议由市政府分管领导召集,市住房保障部门、市人力资源部门、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财政部门以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参加,研究审议人才安居有关重大事项,日常工作由市住房保障部门负责。

最新实施的深圳市人才认定办法

深圳市人才认定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科学人才观,建立符合深圳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人才评价体系,根据《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高层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深发〔2008〕10号)和《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人才安居工程的决定》(深发〔2010〕5号),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人才是指高层次专业人才、高级人才和中初级人才三个层次,其中高层次专业人才又分为杰出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地方级领军人才和后备级人才(后三者统称为领军人才)。 高层次专业人才及市属事业单位和经认定的重点企事业单位高级人才、中初级人才的认定及认定标准的编制、发布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人才认定坚持公开、公平的原则,坚持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并重的原则,坚持业内认可、社会认可的原则。 第四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人才认定工作的综合管理,以及高层次专业人才的认定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市属事业单位、经认定的重点企事业单位高级人才和中初级人才的认定工作。 第二章认定范围和条件 第五条已在深工作、来深自主创业或已与在深单位达成工作意向的人员可申请认定为我市相应层次的人才。 第六条申请认定的人才须具备人才认定标准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遵纪守法。 (二)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科研作风和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的精神。 (三)高层次专业人才中杰出人才无年龄限制,国家级领军人才年龄应在60周岁以下(其中高技能人才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地方级领军人才年龄应在55周岁以下(其中高技能人才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后备级人才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有特别突出贡献者,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第三章认定标准编制与发布 第七条市政府应当根据本市产业发展和人才需求状况,制定人才认定标准,并结合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实行动态发布机制。 第八条人才认定标准的编制和发布程序如下: (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经过调查研究,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会同各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研究编制人才认定标准。 (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召集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专家等组成评估委员会,对人才认定标准进行评估、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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