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才中介服务执业资格考试(第七期)

重庆市人才中介服务执业资格考试(第七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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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重庆市人才中介服务执业资格考试(第七期)

考试结果公示

重庆市重点产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

重庆市工业重点产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 (2010—2020)

目录 前言 (1) 一、发展现状和面临形势 (1) (一)人才发展成就 (1) 1、人才总量增长、结构优化 (1) 2、人才发展环境不断优化 (2) (二)人才发展存在的问题 (2) 1、急需紧缺人才缺口较大 (2) 2、人才资源分布不尽合理 (2) 3、人才发展体制机制尚待健全 (3) 4、人才发展平台建设相对滞后 (3) (三)发展形势分析 (4) 二、指导思想与发展目标 (5) (一)指导思想 (5) (二)基本原则 (5) (三)发展目标 (6) 1、总体目标 (6) 2、具体目标 (6) 三、主要任务 (9) (一)造就三类关键核心人才 (9) 1、突出培养一批高精尖关键技术人才 (9) 2、大力培养一批领导与经营型高级管理人才 (10)

3、加快培养一批知识型高技能人才 (12) (二)构建人才集聚发展的三大战略高地 (13) 1、构建重点区域人才集聚高地 (13) 2、构建重点产业人才集聚高地 (14) 3、构建重点企业人才集聚高地 (15) (三)打造人才成长成才的三大基地 (15) 1、打造高校高端人才储备基地 (15) 2、打造职业院校高技能人才锻造基地 (16) 3、打造一线娴熟产线操作人才实训基地 (16) (四)建立人才创新创业的三大平台 (17) 1、建立重点产业科技研发平台 (17) 2、建立高端人才创业发展平台 (18) 3、建立人才发展公共服务平台 (18) 四、保障措施 (19) (一)加强组织领导 (19) (二)加大经费投入 (19) (三)优化发展环境 (20) (四)完善相关政策 (20)

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

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人事管理 【发文字号】渝人社发[2011]326号 【发布部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重庆市委 【发布日期】2011.12.09 【实施日期】2011.12.0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工作的通知 (渝人社发〔2011〕326号) 各区县(自治县)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社保局,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组织(干部、人事)处(部),市属事业单位组织人事部门: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精神,不断提高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公开招聘范围和对象的规定 (一)严格执行公开招聘范围的规定。除国家政策性安置、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

级任命、涉密岗位等确需使用其他方式选拔任用外,事业单位新进人员一律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其中,因工作需要新进涉密岗位人员须报市人力社保局核准。严禁事业单位以引进人才、照顾家属子女就业等名义,未经公开招聘从机关事业单位以外调入人员。 (二)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对象的规定。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应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执行《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规定,不准随意设置限制性条件,防止“因人画像”、“量身定做”,确保应聘人员不因民族、性别或者身体残疾而受歧视。认真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要求,除卫生部核准并予以公布的特殊职业外,事业单位在公开招聘中不得要求进行乙肝项目检测。 (三)严格执行按岗招聘的规定。事业单位必须在编制和岗位空缺的前提下,按照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通过公开招聘择优聘用工作人员。未完成岗位设置或岗位没有空缺的,一律不得招聘工作人员。严禁用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新进工勤技能人员。 二、切实增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透明度 (一)坚持招聘信息的公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内容包括公开招聘范围、条件、程序、时间安排、招聘方式、报名方法等内容。发布时间距公开招聘报名开始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招聘信息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后统一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同时,市属事业单位招聘信息还须在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公众网站上公布,区县(自治县)事业单位招聘信息还须在区县(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招聘信息一经公布,应当严格执行,不得擅自更改。 (二)坚持招聘过程的公开。事业单位及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进行资

重庆市社会人才人事档案管理办法(渝人发[2002]46号)

重庆市社会人才人事档案管理办法 渝人发[2002]46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社会人才人事档案管理,维护人事档案管理的真实性、严肃性,完善我市人才流动社会化服务体系,保证人才流动及人事代理工作的正常开展,促进我市社会经济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社会人才是指: (一) 根据国家人才流动政策到各类三资企业、乡镇企业、集体企业、民营科技企业、私营企业等非国有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以及各类毕业生; (二) 根据国家人才流动政策到实行聘用制管理的国有企事业单位、股份制单位以及社会团体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以及各类毕业生; (三) 辞职或被辞退、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以及以其他方式与原单

位脱离了工作关系的国家公务员,企业、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四) 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各类毕业生; (五) 自费出国、出境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六) 外国商社、外国企业驻渝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 (七) 其他社会人才。 第三条社会人才人事档案管理遵循“集中统一,归口管理”的原则,接受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行政部门的监督和业务指导。 第二章社会人才人事档案管理机构 第四条 县以上(含县)各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服务机构(以下简称人才交流机构),在申办《重庆市人才流动中介服务许可证》后,经同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书面授权,负责社会人才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一) 市级人才交流机构受用人单位和社会人才委托,可以管理全市范围内社会人才的人事档案; (二) 各区、县(自治县、市)的人才交流机构受本辖区的用人单位和社会人才委托,可以管理本辖区内社会人才的人事档案;

《重庆市工业重点产业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1—2020年)》

关于印发《重庆市工业重点产业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1—2020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年10月26日15时32分作者:查看次数:次 渝经信发…2011?72号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印发《重庆市工业重点产业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1 —2020年)》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总体要求,在认真总结我市工业重点产业人才队伍建设取得的成就和经验、深入分析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业重点产业人才队伍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挑战的基础上,我委制定了《重庆市工业重点产业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1—2020年)》,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一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人才队伍建设规划通知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2011年10月26日印发 重庆市工业重点产业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 (2011—2020年) 为更好地发挥人才在重庆市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中的核心作用,

打造与全市重点产业发展相配套的人才队伍,依据《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重庆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特制订本规划。 本规划重点产业是指汽车摩托车工业、信息产业、装备制造业、化医工业、材料工业、能源工业和轻纺等劳动密集型产业,即“6+1”重点产业,同时兼顾战略性新兴产业。 一、发展现状和面临形势 (一)人才发展成就 1、人才总量增长、结构优化 近年来,全市围绕重点产业发展,加强了产业人才队伍建设,重点产业的从业人员、人才总量呈逐年上升趋势,结构不断优化。“十一五”期末,重点产业从业人员达220万余人,包括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各类技能人才等在内的重点人才93.3万人,占从业人员总量的49.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人才33.3万人,占从业人员总量的17.6%;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人才12万人,占从业人员总量的6.4%。 2、人才发展环境不断优化 直辖以来,市委、市政府先后出台《关于进一步优化人才环境的决定》、《关于进一步稳定和用好现有人才若干政策的意见》、《重庆市“322重点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从科研经费、福利待遇、住房、户籍、子女入学等方面提供优惠政策,支持人才引进与人才工程发展,为重点产业人才发展创造了良好条件。 (二)人才发展存在的问题 1、急需紧缺人才缺口较大 随着重庆工业规模急剧扩大和结构升级,高精尖人才和新型技能

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公务员

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公务员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量化考察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法规类别】人事管理 【发文字号】渝人社发[2009]168号 【发布部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公务员局中共重庆市委 【发布日期】2009.11.10 【实施日期】2009.11.1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公务员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量化考察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渝人社发〔2009〕168号) 各区县(自治县)党委组织部、政府人事局,市级各部门组织人事(干部)处: 现将《重庆市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量化考察实施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在实施工作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市公务员局联系。 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公务员局 二○○九年十一月十日 重庆市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 公务员量化考察实施办法(试行) 为切实做好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考察工作,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关于开展从优秀村干部中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工作的意见》和《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精神,制定本方法。 一、考察原则 考察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绩、量化考核、全面评价”的原则。 二、考察对象 参加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考试,经笔试、面试合格人员可列为考察对象。 三、考察内容、指标和分值 全面考察德、能、勤、绩、廉等各方面情况,考察结果量化计分,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考察指标主要有四项:实绩考核(50分)、民主测评(40分)、个人获奖加分(5分)、考察组评分(5分)。 (一)实绩考核50分 以考察对象在村任职期间,近三年以来所在村在乡镇(街道)综合目标考核中的成绩为依据。计算方法为:将所在村近三年以来每年在乡镇(街道)综合目标考核中的成绩

重庆市科技人才分类评价实施方案

重庆市科技人才分类评价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精神,加快推进我市科技人才评价机制改革,充分发挥人才评价的指挥棒作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服务发展。围绕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行动计划,服务全市创新发展需求,发挥人才评价的正向激励作用,以科技人才评价机制改革推进重大原始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和高端人才培养引进,引导科技人才服务支撑新旧动能转换,有效发挥人才第一资源、创新第一动力作用,最大限度激发和释放人才创新创业活力,为加快建设国家(西部)科技创新中心提供科技人才支撑。 (二)坚持品德为先。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把科研诚信作为评价的重要内容,从严治理弄虚作假和科研不端行为。加强对科技人才科学道德、从业操守等评价,鼓励科技人才进一步发扬求真务实、勇于创新的科学精神,倡导诚实守信,强化社会责任,引导科技人才抵制心浮气躁、急功近利等不良风气。 (三)坚持创新求实。把握科技创新的长期性、系统性、不确定性,突出评价中长期目标,实行代表性成果评价,注重业绩和潜力评价、过程和结果评价相结合,完善容错免责制度,鼓励

科技人才增强创新意识,把握创新特点,勇于创新追求,不惧创新失败,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潜心研究的科研环境。 (四)坚持科学评价。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等倾向,打破简单“以文识人”“以证取人”的人才评价机制,突出品德、能力和业绩评价导向,分类建立科技人才评价标准。尊重用人单位评价的主导作用,发挥政府、市场、社会等多元评价主体作用,拓宽科技社团、企业和公众参与评价的渠道。以同行评价为基础,注重市场评价和社会评价,加快建立完善科学客观公正的人才评价体系,让人才价值得到充分尊重和体现。 二、分类与标准 (一)分类释义 根据我市科技人才的职业属性和科技活动特点,将科技人才分为基础研究人才,应用研究与技术开发人才,社会公益研究、科技管理服务和实验技术人才等三类。 1.基础研究人才。是指在科技活动中主要从事基础科学或应用基础科学的学术研究,承担发现自然界物质运动规律,揭示自然现象内在联系和客观规律,引领知识创新重任的人才。 2.应用研究与技术开发人才。是指在科技活动中探索基础研究所获得成果在实践中应用的可能性,或者针对某些亟待解决的特定问题和实用目标,主要从事提供新系统、新产品、新品种、新结构、新技术、新方法、新工艺、新流程、新材料等研究活动

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

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 文件编号:修改次数:0 发行版本:页码: 1 范围 本办法规定了公司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的范围、职责、原则、管理程序、待遇等方面的内容与要求。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单位。 2 职责 2.1 人事是公司高层次人才引进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汇总制定高层次人才需求计划、组织招聘、办理引进的相关手续、落实相关待遇、开展业绩考核以及制定相关政策的具体管理工作。 2.2 公司所属各单位人事(组织)部门是本单位高层次人才引进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高层次人才引进提出需求计划,制定岗位职责,报公司人事处;负责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进行日常管理。 3 管理工作流程图 公司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流程

4 管理内容 4.1 引进原则 4.1.1 按需引进。围绕全面建设具有一定经营规模和特色地区能源公司的需要,重点引进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战略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和学科带头人。 4.1.2 柔性引进。实行引人与引智相结合的方式,做到不求为我所有,但求为我所用。 4.1.3 择优引进。严格执行引进条件,突出专业对口和专业经验要求,公开、公正,择优录取,宁缺勿滥。 4.1.4 统筹引进。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由公司人事部门超前谋划、统一部署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 4.2 引进范围与条件 4.2.1 引进范围 4.2.1.1 重点高校、科研机构及本行业、本系统的知名专家、学者,能够负责公司重大科研课题、项目的研究工作,具有教授级专业技术职务。 4.2.1.2 具有较高创新精神、创业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职业化、现代化、国际化的优秀管理专家,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4.2.1.3 掌握核心技术,能够解决理论研究方面的重点、难点和前沿问题以及生产过程中存在的技术瓶颈的技术专家,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从事10年相关专业的工作经验。 4.2.1.4 具有高超技能水平、在同行业处于领先地位、在推广新工艺、新技术及解决关键技能难题、培养后备技能人才等方面成绩突出的优秀操作技能专家,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级技师职业资格。 4.2.1.5 所学专业与公司常规煤层气勘探开发、地热资源开发利用以及储气库群建设项目等领域的重大科研课题有关,能够承担课题攻关任务,具有很

高层次人才引进规定

关于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的若干规定 (讨论稿) 为全面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大力引进高层次人才来沧工作,充分调动和发挥各类人才在推动沧州大发展快发展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本规定所称引进人才是指从市外(含沧州籍在外)引进的具有较高的知识水平和技能并满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各类人才。 第二条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对象: (一)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二)省管优秀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三)具有相当水平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省级特级教师,获得博士学位的毕业研究生; (四)市管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具有相当水平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具有较高学术技术水平的在职硕士毕业研究生; (五)获硕士学位的全日制毕业研究生; (六)国外具有以上(一)—(五)款同等学历、学位、知名度的留学回国人员; (七)经主管部门认定的支柱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及重点工程急需的

特殊人才,带资金、带项目、带技术来沧州创业的其他各类优秀人才。 第三条以调入方式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享受的优惠政策: (一)引进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1、可享受25万元的安家补助费。 2、凡提供技术、项目填补我市高新技术空白或属我市紧缺的,视其学科领域研究项目的实际情况,用人单位提供与之相适应的实验室,提供30-60万元的科研启动经费,并根据本人意愿配备工作助手1名。保证必要的参加国际学术技术交流与合作等活动的差旅费。可每年资助资料费3万元,每月发给津贴补助3000元。 3、用人单位提供140平方米住房,如自己购买,用人单位资助不少于1/2资金,五年后产权归个人。 (二)引进省管优秀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1、可享受20万元的安家补助费。 2、凡提供技术、项目填补我市高新技术空白或属我市紧缺的,视其学科领域研究项目的实际情况,用人单位提供与之相适应的实验室,提供20-40万元的科研启动经费。保证必要的参加国际学术技术交流与合作等活动的差旅费。可每年资助资料费2万元,每月发给津贴补助2000元。 3、用人单位提供130平方米住房,如自己购买,用人单位资助不少于1/2资金,五年后产权归个人。

重庆市人才交流市场档案管理接受

简介 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是直属事业单位,与重庆市合署办公。位于江北华新街,面积3000平方米,功能完备,拥有先进的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配备大型显示屏、LED电子楣板、POP等现代化设施;建有集求职登记、信息发布、网上查询、档案接转、户籍挂靠、养老保险、辞职辞退、广告审批等内容为一体的一条龙服务区,实行开放式自动化办公;交流大厅宽敞明亮,设有120多个标准展位,是用人单位和求职人员交流洽谈的良好环境。内设市场信息部、部、流动培训部、资源开发部等部门,拥有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员工队伍。中心立足重庆,辐射西南,面向全国,以“吸纳一流企业、聚集一流人才、创建一流市场、提供一流服务”为目标,向用人单位和各类人才提供人才交流、人事代理、人才培训、、人才测评、人才猎头等多层次、多功能、全方位的服务。 重庆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重庆市社会人才档案管理中心)是重庆市人事局直属的、全市规模最大的负责流动人员管理及相关人事代理的社会化服务机构。为了适应和实施的需要,我中心将全方位为您提供人事代理的各项服务,热忱为各行各业、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广大社会人才服务。 服务内容 (一)接收、保管、整理、转递人事档案,接转人事关系; (二)按有关政策规定连续计算工龄; (三)按国家政策调整档案工资; (四)为见习期满的统招大中专毕业生办理; (五)按有关规定出具、代办生育指标; (六)办理因公、因私出国(出境)政审; (七)按党章、团章的有关规定接转管理党、团组织关系; (八)办理流动人员身份认定; (九)按有关规定查阅、借阅人事档案; (十)以档案为依据出具相关人事证明; (十一)办理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的鉴证; (十二)办理社会人才集体户口; (十三)代办职称评定 (十四)代办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 (十五)办理外来人才工作证 (十六)提供其他人事代理服务。 3业务受理点 重庆市嘉州路36号(总部) 重庆临江门都市广场五楼 重庆市三峡广场庆泰大厦9-9 重庆西永园区研发楼3楼 一、托管社会人才人事档案

大力引进和用好高层次人才研究

大力引进和用好高层次人才研究 【内容提要】 人才问题是推动科技和经济发展最重要的动力。建立健全高层次人才培养管理使用办法主要有五个渠道:一是有效稳定,二是加快培养,三是科学评价,四是合理流动。为积极营造现有人才用得好、留得住,优秀人才引得进,业绩好,各类人才活力迸发,锐意创业的良好局面,应着力从盘活存量,抓好现有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以能力建设为核心,大力加强高层次人才培养工作,坚持改革创新,努力形成科学的人才评价和使用机制,建立开放有序的人才市场体系,促进人才的合理流动,建立人才激励机制,加大人才资金投入力度,为高效使用提供资金保障等方面入手。 【正文】 经济要发展,人才是关键。人才问题是推动科技和经济发展最重要的动力。建立健全高层次人才培养管理使用办法主要有五个渠道:一是有效稳定,二是加快培养,三是科学评价,四是合理流动。为积极营造现有人才用得好、留得住,优秀人才引得进,业绩好,各类人才活力迸发,锐意创业的良好局面,应着力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盘活存量,抓好现有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 1、稳定现有高层次人才。只有做好现有人才的稳定工作,才能更好地吸引外界人才。坚持以人为本,爱才、用才、养才,对人才必须在政治上爱护他们,在工作上支持他们,在生活上关怀他们,

在人格上尊重他们,在心理上满足他们,让他们充分感受到组织的关怀,在经济建设中充分发挥聪明才智。 2、发挥好现有高层次人才作用。一是要建立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机制,形成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局面;二是要鼓励、引导机关、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转移到科研、生产第一线去建功立业;三是合理配置人才,按照“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原则,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防止人才资源的浪费。 3、正确处理引进人才与用好现有人才的关系 加大对现有人才培养开发力度,充分调动现有人才的积极性,盘活现有人才资源,切实避免现有人才的流失、闲置和浪费。在制定引进人才政策时,要同步考虑稳定现有人才政策,正确处理引进人才与盘活现有人才的关系。在千方百计、不拘一格引进人才的同时,不能顾此失彼,只重视引进优秀人才,而忽视发掘现有人才。做到既大力引进人才,又着力盘活现有人才,稳定人才队伍,发挥人才整体效益。 二、以能力建设为核心,大力加强高层次人才培养工作 创新培训模式,加强科技人才能力建设。加强人才资源能力建设,重点是培养人才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因此,必须加大对人才资源能力建设的投入,优先发展科学教育事业,加大教育培训力度,为各类人才不断涌现和充分发挥作用奠定坚实基础。一是岗位培训。对现有科技人才进行岗位培训,本着“用啥学啥、缺啥补啥”的原则。对急需、短缺的科技人才,可采取“短、平、快”的培训方式,使其迅速掌握所需知识。二是在职学习。鼓励在职学习、完善带薪学习,建立学习型社会,鼓励人才自我提升,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民政局 重庆市卫生局 印发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 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教育委员会、民政局、卫生局: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民政局 重庆市卫生局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日

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乡居民合作 医疗保险的实施意见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08〕119号)和市政府《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渝府发〔2007〕113号)有关精神,为保障大学生基本医疗需求,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提高大学生健康水平的关心,减轻患病大学生家庭经济负担,经市政府同意,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基本原则 坚持自愿参保、属地管理的原则,实行全市统一的筹资标准,重点保障基本医疗需求,逐步提高保障水平。 二、参保范围 重庆市辖区内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民办高校)、科研院所(以下统称高校)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以下称简称大学生)。 三、筹资办法 (一)筹资和补助标准 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按照我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筹资标准执行(其中政府补助每人每年80元,个人缴费一档每人每年20元,二档每人每年120元,个人缴费部分原则上由大学生本人和家庭负担),有条件的高校可

以对个人缴费给予补助。随着经济发展和基金运行情况变化,可适时调整筹资水平。 对大学生中的困难群体,即城乡低保、农村五保等困难家庭大学生,以及其他享受国家助学金大学生,重度(一、二级)残疾大学生,按照民政部门的相关规定给予参保资助和医疗救助。 大学生参保所需政府补助资金,按照高校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负责安排。中央对地方所属高校学生按照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补助办法给予补助。我市地方财政补助中,市与区县负担比例仍按渝府发〔2007〕113号文件规定执行。原大学生日常医疗所需资金渠道不变,继续按照高校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予以补助。 为解决大学生基本医疗需求之外的更高的医疗需求,鼓励大学生按自愿原则,通过参加商业医疗保险等多种途径,提高医疗保障水平。 (二)参保缴费 大学生以学校为单位参保,开学一个月内缴纳本学年度医疗保险费,享受待遇时间从本学年的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所在高校收齐大学生个人缴费后按社保基金管理规定及时足额上解至所在行政区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四、就医管理 各统筹区参照本统筹区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就医管理办法制定大学生就医管理办法。 (一)日常就医管理 各高校以本校校医院为大学生医保就医管理机构,没有校医院的高校,可就近指定一家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作为其就医管理机构(以下统称校医院)。大学生原则上应在本校校医院就医,在校外医院就医需在本校校医院

引进高层次人才经验做法

---------------------------------------------------------------范文最新推荐------------------------------------------------------ 引进高层次人才经验做法 引进高层次人才经验做法 大力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努力引进高层次人才 --×区引进高层次人才做法 这几年“尊重知识、尊重人才”、“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在全区各条战线、各个领域已经深入人心,坚持人才与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是各级领导的首要任务,特别是引进高层次人才、留住高层次人才、用好高层次人才是各级党政领导部门的重要责任。经过全区上下努力,20xx年以来,我区共引进具有科研项目的博士以上学位的高层次人才22名,其中×航空工业学院科技发展公司16名,×传统医学研究中心4名,沈飞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1名,辽宁大学文化科技产业发展中心1名。这些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加快了科研项目向科研成果转化的进程,为推动×经济和社会发展带来了持续动力。 一、认清形势,明确任务 早在20xx年,区人事局对区属党政人才、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情况进行了调查,当时的情况是:研究生占2.1%,本科占31.4%,大专占54.7%,中专占11.8%,高层次人才明显缺乏。同时我区又被誉为文化区,区内大专院校11所,科研院所33个,是人才聚集的地方。一方面高层次人才缺乏,一方面又是区内人才聚集,这个矛盾是怎样形成的,经过反复思考与调研,我们认为是承载高层次人才的载 1 / 9

体少,引进人才、留住人才、用好人才的机制和环境还没有形成。确定了今后人事人才部门建立和完善人才开发机制,创建良好人才发展环境是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任务。 二、制定人才强区战略,明确责任分工 20xx年,区委区政府责承区人事局、发改局、经济局、科技局等部门,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拿出人才引进和开发的意见,区人事局提出了“实施人才强区战略意见”的征求意见稿。九月份,区委区政府联合发文出台了“--关于大力实施人才强区战略的意见”,该意见不仅提出了引进开发人才的激励政策,而且,在完善人才的配套服务、营造良好的人才环境上进行了责任分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不仅在区属单位内贯彻,而且各职能部门通过各种渠道在区内加大力度推行。区人事局、区人才市场每年把引进人才,特别是引进高层次人才作为考核年度工作的重要指标,每年都抽调专人会同科技局等相关部门深入到区内企业、科研单位、大专院校进行人才政策宣传,人才需求调查,组织召开人才招聘大会等。帮助他们开辟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和实用型人才引进的“直达通道”,建立“来去自由、柔性流动、专兼结合”的用人机制。开展各项人才服务工作,切实把人才强区战略落实到区内各单位。今年10月份,区政府准备召开表彰奖励大会,对区内科技人才进行公开表、奖励。 三、用事业凝聚人才,用待遇留住人才,以机制用好人才 在区委区政府“关于实施人才强区战略意见”号召指引鼓舞下,区内各单位纷纷采取各种方式、各种渠道引进各类人才。以区内三家引进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等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等印发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的实 施意见的通知 【法规类别】工资福利与劳动保险 【发文字号】渝人社发[2009]185号 【发布部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民政局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重庆市卫生局) 【发布日期】2009.11.20 【实施日期】2009.09.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民政局、重庆市卫生局印发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渝人社发〔2009〕185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教育委员会、民政局、卫生局: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民政局 重庆市卫生局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日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的实施意见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指导意 见》(国办发〔2008〕119号)和市政府《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渝府发〔2007〕113号)有关精神,为保障大学生基本医疗需求,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提高大学生健康水平的关心,减轻患病大学生家庭经济负担,经市政府同意,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基本原则 坚持自愿参保、属地管理的原则,实行全市统一的筹资标准,重点保障基本医疗需求,逐步提高保障水平。 二、参保范围 重庆市辖区内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民办高校)、科研院所(以下统称高校)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以下称简称大学生)。 三、筹资办法

在引进高层次人才座谈会上地讲话

在引进高层次人才座谈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根据侯部长的指示和省委组织部的工作安排,我们把2004年以来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引进、在市州和省直部门行政管理岗位任职的博士们请来,利用一天的时间召开这次座谈会,主要基于两点考虑:一是通过交流工作经验和体会,进一步了解大家的工作、学习和思想状况;二是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请省直部门的三位领导同志作专题辅导讲座,帮助大家掌握领导艺术、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水平。 前面,三位引进的博士作了重点发言,张广智、周多明、武文斌同志作了精彩的辅导,与会的博士汇报了各自的体会和建议。今天的会议开得很成功,收获很大。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省委省政府对引进高层次人才高度重视,十分关心,对同志们寄予厚望 甘肃是一个欠发达省份,缺项目、缺资金、缺资源,但最重要的是缺乏高层次人才。省委、省政府历来重视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2004年以来连续几年,克服观念、体制、保障等方面的诸多困难,以大气魄、大手笔面向国内外引进高层次人才,这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解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智力支持不足问题而采取的一项重大举

措。几年来,省内各地各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不断加大引进各类高层次人才的工作力度,使甘肃成为国内外许多高层次人才施展才华和抱负的重要选择。特别是省委省政府从为全省未来发展培养和储备高层次复合型人才的战略高度,把今天与会的30多名既有较高专业素养,又有一定领导潜力的博士人才,安排到省直和市州担任领导职务,更是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以科学人才观为指导,坚持人才优先发展的战略眼光;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以高层次人才为重要引领和重大支撑,为全省经济社会长远发展积蓄后劲的殷切期望。几年来,省委省政府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持续关注,高度重视,放手使用,从政治、思想、工作、生活等各个方面完善政策,强化措施,尽最大努力为大家营造尽快融入环境、潜心干事创业、不断成长进步的良好氛围。省委组织部按照省委的要求,采取理论培训、实地考察、交流学习等方式,帮助大家深入基层,了解情况。把引进高层次人才直接纳入省管干部后备人才库,作为重点对象加强培养。对业绩突出、群众认可的同志及时提拔重用,树立了良好的导向。竭尽全力解决引进人才住房、配偶和子女安置等生活上的困难和问题,为大家解除后顾之忧。与大家保持经常性的联系,及时掌握思想、工作、生活动态,不断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各用人单位对引进高层次人才高看一眼、厚爱一分,把大家安排

《重庆市紧缺人才需求目录》(2005—2010年)编制说明

《重庆市紧缺人才需求目录》(2005—2010年)编制说明 为掌握全市紧缺人才需求情况,以为各地各单位有计划地培养、引进和用好各类人才提供服务,根据儒沛同志的要求,2004年6月下旬至9月下旬,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力量,对全市紧缺人才的需求情况进行了调查,在此基础上,编制了《重庆市紧缺人才需求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现就《目录》的编制问题说明如下: 一、《目录》编制的依据 (一)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人才工作的重要文件。《目录》的编制,坚持以科学的发展观和人才观为指导,以促进重庆经济和社会发展为目的,贯彻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的精神,体现了《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的意见》、《重庆市跨世纪高层次人才培养纲要》和《重庆市2003-2010年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等 文件的要求。 (二)重庆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任务。《目录》围绕为加快推进富民兴渝、努力建成长江上游经济中心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办好中央交办重庆的“四件大事”,推进城镇化战略和新型工业化发展步伐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从宏观上预测了适应重庆今后一个时期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紧缺人才需求情况。 (三)重庆人才资源开发的奋斗目标。《目录》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把重庆建成“西部地区和长江上游人才集聚高地”的人才资源开发奋斗目标,反映了2005和2010年,全市公务员、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以及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的缺口数量,以及在地区、行业、专业等方面的分布情况。 (四)重庆人才资源开发的现状。《目录》的编制,在参考近年来全市人才资源开发的历史资料和人才指数的基础上,充分尊重用人单位的实际需要,认真分析了部分地区、行业、单位紧缺人才的流向和流量问题,客观地反映了紧缺人才的需求状况。 二、《目录》编制的方法 《目录》的编制工作,从2004年6月21日开始,至9月23日结束,历时近100天。在 编制过程中,主要采取了以下方法:

探索高层次人才引进并发挥人才作用的设想及举措

探索高层次人才引进并发挥人才作用的设想及 举措

探索高层次人才引进并发挥人才作用的设想及举措探索建立引进高层次人才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设想及举措,是推进人才工作和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内在要求,也是立足当前形势,推动康复事业发展的必然选择。 一、探索建立引进高层次人才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设想 1、探索建立引进人才并发挥人才的作用,是深入推进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现人才工作科学发展的题中之义。要树立和落实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必然要求人才工作不断推进自身的科学发展;必然要求加强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胡锦涛同志指出“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观念,把促进人才健康成长和人才作用充分发挥放在首要位置”。这充分说明发挥引进人才作用是人才工作的重要内容。探索建立引进高层次人才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设想,进一步把握人才作用发挥内在规律,找准影响制约的关键因素,研究解决问题的针对性举措,形成协调高效的发挥人才作用的举措,对于促进整个人才工作意义重大。 2、探索建立引进人才并发挥人才的作用,是发挥以用促引,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的现实之需。人才引进的成效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各地提供的用才空间和引才力度。探索建立引进高层次人才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设想,充分发挥高层次人才的重要作用,将有利于巩固人才引进成果,促进人才引进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3、探索建立引进人才并发挥人才的作用,是发挥人才保障和支撑作用的有力之举。要推进我院康复事业的建设,必须以人才支撑和引领发展,切实为康复事业的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我院推出的“人才特区”政策明确了在推进康复事业发挥人才保障和支撑作用的总体要求和具体措施,其中专门强调了要根据我院需要,实施康复事业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大力引进康复事业紧缺急需的

重庆科技人才资源分析报告

2010年重庆市科技人才资源统计调查报告 (2011年8月22日) 科技人才资源是推动科技创新的核心动力。根据《重庆市“十二五”科学技术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我市将在“十二五”期间加快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加强高端人才和团队的培养引进,力争使科技人才数量达到“千千万万”规模。本报告就2010年科技人才资源统计调查数据对重庆市R&D人才规模、结构、素质、分布、流动等进行比较分析和评价研究,找出目前我市在科技人才发展及管理中的问题和差距,就如何实现“十二五”规划目标提出建议措施。 一、科技人才基本特点 研究和开发活动(R&D)人员是科技人才资源的核心部分,其数量和质量是衡量一个地区科技实力的重要指标。R&D人员全时当量是国际上通用的、用于比较科技人力投入的指标,R&D人员全时当量是指R&D全时人员(全年从事R&D活动累积工作时间占全部工作时间的90%及以上人员)工作量和非全时人员按实际工作时间折算的工作量之和。2010年我市R&D人才资源呈现以下特点: 1.全市R&D人力资源总量增长较快。近年来,我市科技人力资源尤其是R&D人力资源得到长足发展,对全市科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起到重要支撑作用。2010年,全市拥有R&D人员

58886人,比2009年增长10.4%;R&D人员全时当量达37078人年,比2009年增长5.9%,比2000年增长1.3倍,年均增长速度为8.8%。 2.人才结构趋于优化,人才素质显著提高。人才结构是科技人才总量、质量、结构三大因素中最重要的因素。2010年,拥有R&D人员58886人,全时人员34586人,比上年增长10%;博士毕业生3973人,比上年增长33%;硕士毕业生9793人,比上年增加1209人;R&D人员全时当量达37078人年,其中研究人员达31664人年,比上年增长58%,R&D人员中研究人员的比重由57%提高到85%。 3.企业R&D人力资源占据主体地位。从R&D的执行部门看,企业R&D人力资源占主导地位,尤以工业企业为甚。2010年,企业R&D人员达到了36586人,占全市R&D人员的62.1%,依然处于绝对多数,但所占比例有所下降,比2009年下降了3.7个百分点;科研机构R&D人员为3633人,所占比例为6.2%,比2009年提高了0.4个百分点;高等院校R&D人员为15904人,所占比例为27.0%。 4.R&D人力资源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从行业看,R&D人员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全市R&D人员全时当量农、林、牧、渔业占0.1%、采矿业占2.0%、制造业占64.0%、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占0.5%、建筑业占0.3%、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占0.1%、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占1.2%、科学研究、

重庆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开展人才中介服务执业资格考试(第六期)

渝人才〔2009〕29号 重庆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关于开展人才中介服务执业资格考试 (第六期)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人才交流中心及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人才市场(中介)管理,提升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全面推行人才中介职业资格管理制度,落实《人才市场管理规定》(人事部第4号令)、《关于加快人才市场发展的意见》(国人部发[2004]12号)及《重庆市人才中介服务执业资格证书管理暂行办法》(渝人才[2008]37号)文件精神,现将重庆市人才中介服务执业资格考试(第六期)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名称 重庆市人才中介服务执业资格考试(第六期)。 二、考试组织 本次考试工作由重庆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三、参考人员 (一)各类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含人才市场)从业人员; (二)拟从事人才中介服务的人员; (三)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 四、报名条件 申请参加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三)具备相关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考试内容、范围及形式 (一)内容范围:此次考试命题以重庆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统一编印的《重庆市人才中介服务执业资格考试大纲(试行)》规定的范围为准,参考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的《人力资源管理》和《人才中介职业规范与实务》。主要测试应试者对人力资源管理、人才中介实务与规范以及人才中介机构(人才市场)相关政策法规的了解掌握程度。 (二)考试形式:闭卷考试。 六、考试时间 2009年6月21日(周日)上午9:30—11:30 七、考场设置 联英人才市场华新街分市场(江北区华新街农垦大厦四楼) 八、考试费用 免费

员工管理高层次人才引进规定

(员工管理)高层次人才引 进规定

关于高层次人才引进和管理的若干规定 (讨论稿) 为全面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大力引进高层次人才来沧工作,充分调动和发挥各类人才于推动沧州大发展快发展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壹条本规定所称引进人才是指从市外(含沧州籍于外)引进的具有较高的知识水平和技能且满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各类人才。 第二条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对象: (壹)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二)省管优秀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三)具有相当水平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省级特级教师,获得博士学位的毕业研究生; (四)市管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具有相当水平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具有较高学术技术水平的于职硕士毕业研究生; (五)获硕士学位的全日制毕业研究生; (六)国外具有之上(壹)—(五)款同等学历、学位、知名度的留学回国人员; (七)经主管部门认定的支柱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及重点工程急需的特殊人才,带资金、带项目、带技术来沧州创业的其他各类优秀

人才。 第三条以调入方式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享受的优惠政策: (壹)引进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1、可享受25万元的安家补助费。 2、凡提供技术、项目填补我市高新技术空白或属我市紧缺的,视其学科领域研究项目的实际情况,用人单位提供和之相适应的实验室,提供30-60万元的科研启动经费,且根据本人意愿配备工作助手1名。保证必要的参加国际学术技术交流和合作等活动的差旅费。可每年资助资料费3万元,每月发给津贴补助3000元。 3、用人单位提供140平方米住房,如自己购买,用人单位资助不少于1/2资金,五年后产权归个人。 (二)引进省管优秀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1、可享受20万元的安家补助费。 2、凡提供技术、项目填补我市高新技术空白或属我市紧缺的,视其学科领域研究项目的实际情况,用人单位提供和之相适应的实验室,提供20-40万元的科研启动经费。保证必要的参加国际学术技术交流和合作等活动的差旅费。可每年资助资料费2万元,每月发给津贴补助2000元。 3、用人单位提供130平方米住房,如自己购买,用人单位资助不少于1/2资金,五年后产权归个人。 (三)引进具有相当水平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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