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收费及退费管理办法

医疗收费及退费管理办法
医疗收费及退费管理办法

医疗收费及退费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收费的管理,规范医疗收费,经院财务管理领导小组研究, 提出以下办法, 请遵照执行:

(一)严格执行重庆市财政局、卫生局和物价局联合颁发的《重庆市医疗收费标准》及有关的补充规定。各科室( 病区) 不得自行制定收费项目或收费标准。

(二)各科室( 病区) 开展的新项目、使用的新设备, 需要新增收费项目的,应由科主任填写《新增医疗收费项目报告》,再由专职物价员核价、并按规定程序报批后方可执行。

(三)加强对微机网络化的管理, 网络收费系统修改, 须经专职物价员、财务科科长审核确认。其修改仅限系统或指定的专职微机管理员操作, 其他任何人员均无权更改。

(四)医疗收费由门诊收费处、住院收费处统一办理, 其余任何科室或个人不得擅自收费。凡需要减免病人医疗费用的, 必须按规定程序报批。

(五)由护理部部各护士站每天向住院病人提供一日费用清单,提高医疗收费透明度,如病人有疑问时,医护人员、住院收费处人员应做好解释工作。

(六)各科室( 病区) 实行医嘱、操作、收费三统一。必须做到:

1.凡发生各种治疗操作的医疗费用, 医生必须开出医嘱,科秘书凭医嘱输录费用,科主任和护士长要定期检查。

2.一次性材料的收费与实际使用( 数量、价格) 要相符。3.按实际用氧收费( 护士应如实记载用氧起止时间), 保证医嘱与实际用氧相符。

4.对需自费的项目,事先必须告知病人或其家属,并征得其同意.必要时应由病人或其家属签字,所发生的费用及所属的日期要相符。

5.医技科室收费项目必须与医嘱、检查报告单相符。

(七)各科室( 病区) 应严格按照医嘱收费, 并结合本科的实际,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 防止和杜绝多收费、漏收费、少收费现象的发生。

(八)专职物价员和医保办成员要深入科室( 病区) 指导医疗收费,定期或不定期地检查医疗收费情况, 并将检查情况及时反馈给相关科室( 病区) 。

(九)医疗收费退费的规定

(1)医疗收费退费需要有比较合理、正当的理由,住院的须经科主任或护士长同意签字并说明理由;门诊须经相关医生同意签字并说明理由。然后由药剂员、收费员作退费处理。

(2)退费、作废票据,要求同时收回一式二联(收据联、核算联),并由病人签字或另一收费人员签证。

(3)若出现部分退费的情况, 先按上述操作流程, 把原收据作全额退费处理, 然后补开实收收据。

(4)作废、退号的挂号收据, 要求就诊联、报销联齐全。(5)一月终了,所有的退费、作废票据分别按收费人员统计,上缴财务科,由票据保管员审核其退费、作废票据手续是否规范,并与电脑收费系统显示的退费、作废记录核对,杜绝漏洞,防患于未然。

云阳县第二人民医院

二0一三年一月一日

培训学校收退费管理办法

培训学校收、退费管理办法 为了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健全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特制定本收、退费办法。******培训学校于2014年9月1日期,实施《****培训学校收退、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收费制度 一、报名流程 填写报名表-免费咨询-入学测试-制定学习计划-缴纳学费-填写入学登记表-正式入学 二、收费办法 1.新生入学按各学习阶段的课程收费标准以及教材和学习资料的实际价格进行收费,具体费用明细请参照附件1. 2.插班生按照实际课时数收取学费、教材费、资料费; 3.学费应在学生受到缴费单后3天内完成缴费事宜,若有延迟: 1)延迟一周缴费的,需学生提出书面说明,并由学生顾问、培训学校负责人和常务总监签字同意,如果未提供书面申请的说明,将处以罚款,具体罚款方式如下: 罚款金额=应缴纳学费*1% 2)延迟两周缴费的,需学生提出书面说明,并由学生顾问、培训学校负责人、常务总监以及百事威总经理签字同意,如果未提供书面申请的说明,将处以罚款,具体罚款方式如下: 罚款金额=应缴纳学费*2% 3)延迟超过两周以上缴费的,一并处以按照学费5%的金额进行罚款,具体罚款方式如下: 罚款金额=应缴纳学费*5% 4. 学生缴纳清学费后,学校须按照国家财务规定的流程和方式,签发收据作为缴费证明; 5.学生一旦缴费办理入学,必须按照****培训学校的学生管理办法完成学习计划规定的学习,如果因为各种原因产生要求退学或退费的问题,将按照百事威退学、退费管理办法执行。若学生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而要求退学、退费,学校扣除手续费、管理费和服务费予以退还;如若学生因个人主观问题要求退学退费,学校将合理地收取违约金;具体实行办法,参照退学、退费管理办法。 第二章、退学、退费管理办法 一、学校须按照教育行政部门和其它相关部门核准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并使用相关部门统一印制的专用票据。该票据作为学校收费和退费的唯一凭证依据。

医院聘用人员管理暂行管理办法规定

古蔺县中医医院 聘用人员暂行管理办法 为加强我院聘用人员管理工作,保障我院医疗服务工作的开展,维护聘用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医院实际,特制订本暂行规定。 一、聘用原则。 聘用工作坚持“按岗设需、公开招聘、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确保所聘人员的质量。 二、聘用人员的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身体健康,取得职业准入资格,能正常履职。 3、人员招聘条件以当年的招聘公告为准。 三、聘用的程序 1、聘用前由护理部、医务科对拟聘人员的资质进行审核,完全符合聘用条件的由人事科、护理部、医务科组织对聘用人员的资进行面试、笔试、技能考核,并安排对聘用人员的体检,确定拟聘用人选。 2、经考试、考核并同意聘用的人员,由人事科负责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各项用人手续。 四、聘用人员的管理

1、聘用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岗前培训,培训工作由医务科、护理部等用人部门完成,并对培训结果进行考核评估、总结,将有关材料整理归档。 2、新聘用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实行六个月的试用期,新聘用工勤岗位人员(含清洁工、保安、收费员)实行一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过后,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并签订劳动合同。 3、聘用合同签订后,聘用人员需将学历证书、执业证和职称证等复印件交由人事科统一保管。 4、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后,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服务年限不少于3年(含试用期十二个月),工勤岗位人员服务年限一般不低于1年(含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内如不服从医院管理、严重违法医院规章制度或被证明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医院有权单方面辞聘,因个人原因未到服务年限提出辞聘的人员,需提前一个月告知医院,并经医院同意后方可辞职。如若未提前一个月告知,医院有权扣除一个月绩效。 5、聘用人员同在编同等人员一样享受职务、职称的正常晋升。 6、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由所在科室和主管科室负责。聘用人员所在科室和主管科室要加强对聘用人员的考核工作,重点考核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考核结果要有记录并作为对聘用人员续聘、解聘以及职务升降、工资变动和奖

医院职工分类管理办法

职工分类管理办法 第一条实施原则 为了进一步推进公立医院人事制度改革,完善聘用人员备案制管理及合同制管理办法,依据国家及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精神,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主要涉及各类人员的类别、招录、劳资、福利等内容。 第二条人员类别 1.编制人员:现有医院在编人员。 2.备案制同编人员: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成熟型人才、专业技术岗位全日制本科(本一、二)及以上人员。 3.备案制同工同酬人员:全日制本科(三本)、非全日制本科及大中专,取得相关岗位初级资格证书者。主要指卫生、工程、会计、经济等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实行同工同酬。 4.备案制合同人员:非同工同酬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工勤人员包括编制外未取得相应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从事收银、驾驶、文档录入、保安等工作的工勤人员。 5.劳务派遣人员、服务外包人员:委托人事代理公司管理的工勤类人员。该类人员由人事代理公司或其他公司进行人事管理,医院负责考核,按双方合同约定处理。 第三条人员招聘 1.编制内人员流动原则上办理调动手续。 2.属于高级人才引进的按照人才引进相关文件执行。 3.其他人员按照备案制人员招录,实行岗位设定、公开招聘、竞争上岗和双向选择原则录用。 第四条应聘条件 1.所有应聘人员应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身心健康。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和治安、刑事处罚。持有合法有效证件(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 2.高层次人才:具有副高职称、博士学位、或国外获得硕士学位的卫生技术人员。副高年龄45岁及以下,正高50岁及以下,三级医院科室主任52岁及以下。 3.成熟型人才:具有中级职称或硕士学位的临床、医技、护理人才,取

培训学校退费处理办法

退费处理办法 退费原因解析 1、前期:承诺不一致:前期咨询与后期服务反差较大,造成退费; 2、中期:后期服务跟不上。教务服务跟不上或教学服务不到位; 3、其它:客观不可抗力造成; 退费流程办理 1、班主任、主管、校区负责人沟通 了解到学生有退费意向时,教务主管、班主任及任课老师第一时间与家长沟通,进行第一次挽单,了解退费原因后,必须进行面谈,严禁电话沟通;如可采取其它方式(课时保留、转化、延期等)解决问题,即可及时处理;如果问题能解决可直接上课; 2、第一次挽单失败后,签约老师及时参与进行第二次挽单,以解决问题为主,需要上层领导给与支持可上报; 3、所有挽单情况需详细填写挽单情况说明; 4、如果家长与学生坚持要求退费,必须告知校区负责人,由校区负责人负责安排退费前期事宜,并给出初步退费建议; 填写退费申请单 1、在填写退费申请单之前,班主任必须先与校区出纳,核对申请退费学员已发生课时及剩余课时数量。再与家长、教师准确核对剩余课时,写明退费原因,并告知家长退费流程与处理时间; 2、班主任、主管与校区负责人可与家长商谈具体退费金额,但是退费金额的依据必须是该生的协议,如超出协议的权限必须申报到学校负责人审批; 3、所有的资料原件(课时记录、退费申请单、辅导协议、挽单流程情况表及校区负责人处理建议及说明)在七个工作日内必须交到学校负责人处,退费申请单需有班主任、校区出纳、签约老师、教务主管、分校长亲笔签字,不得代签字; 退费方案 1、根据与家长的协商,确立最终的退费解决方案; 2、学校负责人收到退费申请单时,第一时间给家长打电话,告知家长退费单已

交到公司,并尝试进行最后一次沟通;如果挽单失败,需告知家长退费手续办理时限(银行退款一般为7-21个工作日),严禁私自承诺退款日期; 3、核实退费原因,再次告知退费流程,希望家长耐心等待,无特殊情况,退款工作日内处理完毕;特殊情况:如需转账、支票付款,由于手续繁杂,或出于中高考之前等原因,公司处理时间会延长或集中、统一处理,希望客户给予理解; 4、学校负责人必须根据该生资料进一步调查,如有疑问要及时与班主任、签约咨询、教务主管、分校长等人员沟通,了解详细情况; 退费办理 1、退费方案确立以后,递交退费申请单到教务主管签字→签约咨询签字→财务办公室签字→公司出纳再次核实退费金额并签字→通知家长取款时间,并叮嘱家长取款时必须带齐辅导协议与收据(或发票); 2、如家长需要现金转账可以留银行卡号(建、农、工行),如交费时使用信用卡,需提供刷卡时的信用卡卡号,且前提条件是辅导协议、解除合同说明、或丢失说明与交费收据(或发票)已上交财务; 3、所有退费学生的资料都必须在财务打包存档!并由分校长对本次退费进行责任界定,产生的相应罚款要明确到个人,并报财务进行扣罚; 4、同时由班主任、教务主管进行失单分析和总结,形成文档进行备案。 6、校区遗留的退费,班主任、教务主管、分校长新接手后,有义务协助处理,剩余责任由公司根据情况进行鉴定; 退费附表 1、退费申请表 2、退款说明 3、辅导协议解除说明 4、退费说明 5、转课时申请 退费责任界定 一、前期咨询过度承诺,后期服务不可能实现,造成退费:追究咨询责任,处罚50元; 二、服务中出现问题,造成的退费:

培训学校收退费管理规定

培训学校收退费管理规定 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培训学校收、退费管理办法 为了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健全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特制定本收、退费办法。******培训学校于2014年9月1日期,实施《****培训学校收退、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收费制度 一、报名流程 填写报名表-免费咨询-入学测试-制定学习计划-缴纳学费-填写入学登记表-正式入学 二、收费办法 1.新生入学按各学习阶段的课程收费标准以及教材和学习资料的实际价格进行收费,具体费用明细请参照附件1. 2.插班生按照实际课时数收取学费、教材费、资料费; 3.学费应在学生受到缴费单后3天内完成缴费事宜,若有延迟: 1)延迟一周缴费的,需学生提出书面说明,并由学生顾问、培训学校负责人和常务总监签字同意,如果未提供书面申请的说明,将处以罚款,具体罚款方式如下: 罚款金额=应缴纳学费*1% 2)延迟两周缴费的,需学生提出书面说明,并由学生顾问、培训学校负责人、常务总监以及百事威总经理签字同意,如果未提供书面申请的说明,将处以罚款,具体罚款方式如下: 罚款金额=应缴纳学费*2% 3)延迟超过两周以上缴费的,一并处以按照学费5%的金额进行罚款,具体罚款方式如下:

罚款金额=应缴纳学费*5% 4. 学生缴纳清学费后,学校须按照国家财务规定的流程和方式,签发收据作为缴费证明; 5.学生一旦缴费办理入学,必须按照****培训学校的学生管理办法完成学习计划规定的学习,如果因为各种原因产生要求退学或退费的问题,将按照百事威退学、退费管理办法执行。若学生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而要求退学、退费,学校扣除手续费、管理费和服务费予以退还;如若学生因个人主观问题要求退学退费,学校将合理地收取违约金;具体实行办法,参照退学、退费管理办法。 第二章、退学、退费管理办法 一、学校须按照教育行政部门和其它相关部门核准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并使用相关部门统一印制的专用票据。该票据作为学校收费和退费的唯一凭证依据。 二、学校入学后因故要求退费的,须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阐明理由并出具书面的材料和凭证。 三、学校办理退费,按以下标准执行: 1.若因校方的原因造成学生无法完成学习计划的情况,学生要求退学、退费,学校须予以退还剩余的费用,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学生所缴纳费用-已消费的费用=剩余学费. 2.学校开课前,学生因不可抗拒的理由,如学生出具国家各级各类承认学历的院校的正式录取通知书或武装部门的应征入伍通知书或因重大疾病、意外伤亡、家庭特殊困难等正当理由提出退学退费申请,而向学校提出退学退费申请的,学校扣除5%手续费,再予以退还剩余的费用,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学生所缴纳费用-已消费的学费-学生所缴纳费用*5%=学生所得退款。 3.开课后申请退学或退费的情况:

收费和退费管理制度

收费和退费管理制度 为了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健全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特制定本收、退费制度。 第一章、收费制度 一、报名流程 填写报名表——免费咨询——入学测试——制定学习计划——缴纳学费——填写入学登记表——正式入学 二、收费办法 1.新生入学按各学习阶段的课程收费标准以及教材和学习资料的实际价格进行收费; 2.插班生按实际课时数收取学费、教材费、资料费; 3.学费应在学生收到缴费单后3天内完成缴费事宜。 4.插班收费规定在教室容量允许的条件下,可以继续招插班生。插班学员按实际上课时数收费,并不予退费。 5.学校收费项目和标准应通过设立公共识牌、公示栏、公示墙等形式,向社会公示。 6.学校在招生简章重要写明学校性质、办学条件、收费项目和标准。 第二章、退学、退费管理办法 一、学校须按照教育行政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核准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并使相关部门统一印制的专用票据。该票据作为学校收费和退费的唯一凭证依据。 二、学生入学后因故要求退费的,须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阐明理由并出具书面的材料和凭证。 三、学校办理退费,按以下标准执行 1.若因校方的原因造成学生无法完成学习计划的情况,学生要求退学、退费,学校须予以退还剩余的费用,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学生所繳纳费用-已消费的费用=剩余学费 2.学校开课前,学生因不可抗拒的理由,如学生出具国家各级各类承认学历的院校的正式录取通知书或武装部]的应征入伍通知书或因重大疾病、意外伤亡、家庭特殊困难等正当理由提出退学退费申请而向学校提出退学退费申请的,学校扣除5%手续费,再予以退还剩余

的费用,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学生所缴纳费用-已消费的学费-学生所缴纳费用×5%=学生所得退款。 3.开课后申请退学或退费的情况: 1)学生出具国家各级各类承认学历的院校的正式录取通知书或武装部门的应征入伍通知书 4.学生在校期间因个人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等原因而无法继续上课,申请退费的情况,则一律不予以退还。 四.培训学校根据本办法,制定本校的具体收、退费制度,在招生简章或招生资讯时向家长(学生)公示,并在学生缴费时以一式两份的形式,要求学生(年满18周岁)或家长签字,自签字之日起具备法律效力。 五、学校的收、退费工作均纳入学校财政统一管理,具体的退费流程以财务部门的规章制度为准。

全员聘用和岗位管理暂行方法

安宁市人民医院 全员聘用制和岗位管理暂行方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按照人社局《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岗位管理暂行办法》和政府关于事业单位人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全员聘用制系医院编制内全体职工和编制外用工人员。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岗位聘任制包括医院内部管理系列、专业技术系列、工勤技能系列各级各类岗位的聘任,不包括专业技术职务聘任。 第二章基本原则 第四条认真贯彻党的干部路线,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方针,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走群众路线,保证职工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 第五条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和本意见的要求,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通过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医院和受聘人员与工作有关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章全面推行公开招聘

第六条结合医院的任务,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置岗位,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的工资待遇;按照岗位的职责和聘用条件,通过公开招聘、考试、面试的方法聘用工作人员。 第七条凡出现空缺岗位,除涉密岗位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人员,都要实行公开招聘。编制内招聘不得突破核定的编制数额。受聘人员应当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能够坚持正常工作;实行职业资格制的岗位,必须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第四章聘用范围 第八条人员聘用范围系医院编制内的在编人员以及编制外人员。 第九条与医院签订了《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和《劳动合同》的编制内或编外人员,方可按照医院岗位设置计划,申请参加符合条件的岗位竞聘。未与医院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和《劳动合同》的人员,不得参加岗位竞聘。 第十条进入医院见习期人员,不在医院岗位聘用范围之内。 第五章人员聘用的基本程序 第十一条人员聘用的基本程序如下: 1.公布空缺岗位及职责、聘用条件、工资待遇等事

培训机构收费、退费管理规定

学校收费、退费管理规定 ,,为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规范机构的办学行为、健全机构各项规章制度,特制定本收、退费管理办法。 第一、收费制度 一、报名流程 免费咨询—入学测试—制定学习计划—缴纳学费—填写个人信息登记表 二、收费办法 1、新生入学按照各学习阶段的课程收费标准以及教材和学习资料的实际价格进行收费,具体的参照附件。 2、插班生按照实际课时数收取学费、材料费、资料费; 3、学费应在学生收到缴费单3天内完成缴费事宜,若有延迟: 1)延迟一周缴费的,学生任课老师需向学校做出书面说明并及时催缴; 2)延迟两周以上缴费的,学生任课老师课时将取消课时的核算; 4、收取学费必须统一开具收据单(写明报班科目、班级、实际费用、活动优惠等)。 第二退学、退费 一、机构在收费开具的收费收据作为退费的唯一凭证依据。 二、退费执行标准 1、若因机构原因造成学生无法完成学习计划的情况,学生要求退学、退费,学校须退还剩余费用,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学生所缴纳费用-已消费费用=剩余学费 2、学校开课前,学生因不可抗拒的理由,如重大疾病、意外伤亡、家庭特殊等正当理由提出退学退费申请的,学校扣除5%手续费,再予以退还剩余的费用,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学生所缴纳费用-已消费的学费-学生所缴纳费用5%=学生所得退款 3、开课后申请退学或退费的情况: 1、交费后至学期小组开学后的15天内,学员有特殊情况需退学的,扣除课时费后,按剩余学费总额的80%退费。 1、学期开学后的第15-30天,学员需退学的,扣除课时费后,按剩余学费总额的60%退费。 2、学期开学后的第30天,不再办理退费手续。 3、单据遗失者,不予退费。 三、退费流程 1、学员家长提出申请,填写退费申请表; 2、任课老师沟通学员学习情况,确认责任方,如果是校方责任,或者学员确实有特殊情况,无任何原因校方不予办理退费; 3、任课老师核实课消情况,签字确定(三日内完成) 4、家长凭当期缴费收据及已签批退费申请表15号至前台开具退费单,由陈校长审核签字。 5、凭签字后的退费单由财务支出退费。 此规定在招生简章或招生资讯时向家长公式,并在缴费时以一式两份的形式,要求学生或者家长签字,自签字起具备法律效力。 ,,,,,,,,,,,,,,,,,,,,威可拓教育

医院聘用人员管理办法医院聘用人员管理办法

安龙县医院聘用人员管理办法 (试行)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了适应医院发展需要,保证医院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切实保障医院和医院聘用人员(以下简称院聘人员)的合法权益,规范院聘人员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省、地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聘用岗位 院聘人员是指医院聘用的非事业编制的工作人员,院聘人员主要从事临床医疗护理财务等专业技术和技术工人工作。 二、聘用条件 院聘人员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年龄18—35岁。 2、应聘人员必须具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医疗组专科及以上文凭)或有关职务职称。 3、遵纪守法,热爱医疗卫生工作,热爱安龙县人民医院,爱岗敬业,经医院体检合格,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4、从事国家规定的技术工种的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执业技术资格证书并有一定的实际工作经验。 三、聘用办法 1、医院办公室公布招聘信息。 2、应聘人员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暂住证)、学历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执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原件交院招聘领导小组

审核。 3、医院组织相关人员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择优选拔。 4、招聘领导小组审核后,报院务会审核同意后试用,试用期三个月,试用合格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试用期内经考核不符合要求者,不予聘用。 5、聘用人员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与医院签订聘用合同,双方签字生效。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合同终止条件等内容。 四、劳动合同 1、根据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依法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合格者,前两年实行一年一聘,满二年后可一年一聘也可两年一聘。 2、劳动合同书(协议)一式三份,应聘人员、工会各执一份,报县卫生局备案一份。内容应包括职责范围、工作任务、工资数额、违约责任以及其他双方协商的条款等。 3、院聘人员合同期满后,劳动合同即行终止。各用人科室根据工作需要、院聘人员的个人意见以及在岗期间的表现和用人科室的编制情况,提前一个月决定是否续聘。同意续聘的,由用人科室提出书面申请,经院务会审核,同意后办理续聘手续。 4、用人科室、院聘人员双方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协议)或劳动合同(协议)期满后不再续聘的,必须提前30天通知对方,用人科室负责办理该院聘人员的离院手续和收回该院聘人员使用的医院资产。

收退费管理办法

为了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健全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按照凹凸总部会议精神特制定本收、退费办法。 第一章、收费制度 一、报名流程 填写报名表-免费咨询-入学测试-制定学习计划-缴纳学费-填写入学登记表—学管排课—正式入学 二、收费办法 1.新生入学按各学习阶段的课程收费标准以及教材和学习资料的实际价格进行收费,具体费用明细请参照附件1. 2.小班插班生按照实际课时数收取学费、教材费、资料费; 3.学费应在学生收到缴费单后3天内完成缴费事宜,若有延迟: 1)延迟一周缴费的,需学生提出书面说明,并由咨询师,咨询部主任签字同意,如果未提供书面申请的说明,将处以罚款,具体罚款方式如下: 罚款金额=应缴纳学费*1% 2)延迟两周缴费的,需学生提出书面说明,并由咨询师,咨询部主任和执行校长签字同意,如果未提供书面申请的说明,将处以罚款,具体罚款方式如下: 罚款金额=应缴纳学费*2% 3)延迟超过两周以上缴费的,一并处以按照学费5%的金额进行罚款,具体罚款方式如下: 罚款金额=应缴纳学费*5% 4. 学生缴纳清学费后,学校须按照国家财务规定的流程和方式,签发收据作为缴费证明; 5.学生一旦缴费办理入学,必须按照凹凸个性教育的学生管理办法完成学习计划规定的学习,如果因为各种原因产生要求退学或退费的问题,将按照凹凸教育退学、退费管理办法执行。若学生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而要求退学、退费,学校扣除手续费、管理费和服务费予以退还;如若学生因个人主观问题要求退学退费,学校将合理地收取违约金;具体实行办法,参照退学、退费管理办法。 第二章、退学、退费管理办法 一、学校须按照教育行政部门和其它相关部门核准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并使用相关部门统一印制的专用票据。该票据作为学校收费和退费的唯一凭证依据。 二、学校入学后因故要求退费的,须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阐明理由并出具书面的材料和凭证。 三、学校办理退费,按以下标准执行: 1.若因校方的原因造成学生无法完成学习计划的情况,学生要求退学、退费,学校须予以退还剩余的费用,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学生所缴纳费用-已消费的费用=剩余学费(如果报名缴费时学校给予了优惠,退费时按原价计算课消) 2.学校开课前,学生因不可抗拒的理由,如学生出具国家各级各类承认学历的院校的正式录取通知书或武装部门的应征入伍通知书或因重大疾病、意外伤亡、家庭特殊困难等正当理由提出退学退费申请,而向学校提出退学退费申请的,学校扣除5%手续费,再予以退还剩余的费用,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学生所缴纳费用-已消费的学费-学生所缴纳费用*5%=学生所得退款。 3.开课后申请退学或退费的情况:

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考核和管理制度

医院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考核和管理制度 一、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 药学专业的培训目标是: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过硬的专业技能,个性与人格健全发展的高素质创新型人才。通过专业培训使其系统的掌握药学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熟悉药事管理的法规、了解现代药学的发展动态,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以满足不同工作层次需求的药学技术人员队伍,做到人尽其才,合理使用。 (一)适当轮转,全面熟悉,相对固定,定向使用 对主管药师及高级职称的药师按专业(调剂、临床药学、中药)根据各自特长定向使用,让他们对各自的专业有长期的打算、计划、担当起提高药剂科工作水平的重担,成为业务上的骨干。 对高年药师,结合他们的特点,相对固定,在药剂科日常工作中挑起重担,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根据需要和发展,逐步定向。 对年轻的药剂师和药剂士们采取定期或不定期地让他们在各科轮转,使他们逐步熟练掌握药学的各项工作,为进一步提高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计划培训,择优使用 1.知识结构 (1)掌握生物学、化学、医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 (2)掌握药剂学、药理学、药物化学和药物分析等药学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3)掌握主要药物质量控制、药动学、药效学和药物安全性评价等基本方法和技术。 (4)熟悉药事管理的法规、政策基本知识。 (5)了解现代药学的发展动态。 (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 2.能力结构

3.素质结构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文化素质和职业道德。 (2)具有健康的身体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3)具有符合规范的人际交往能力,养成良好的人际交往习惯。 (4)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进取心和敬业精神。 (5)具有较强的专业技能和创新精神,以及英语和计算机的基础应用能力。 二、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 采取按岗位要求实行分级考核: 考核每年一次,考核内容纳入个人年终考核档案。 三、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 为了激发药学专业人员的工作热情,开发个人的潜能,建立有利于发挥其主观能动性的机制,主要是动力机制和竞争机制。

医院收费与退费的管理制度

关于收费与退费的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的收费与退费的秩序,严格财务管理,根据《医院会计准则》及我院相关财务制度,制定本规定。 一、收费处、住院处、医保收费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收费标准,按照HIS系统的操作规程来操作微机,统一使用《河南省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收费专用票据》。自觉接受患者监督。 二、收费工作人员必须细心负责,根据收费票据收取或找零现金要当面点清,做到唱收唱付,收款完成后要在处方联上加盖附有本人编号的现金收讫章,以明确责任。 三、认真执行日清月结制度,每日营业毕,办理结账,将当日所收现金连同日结帐单交给收入核算出纳,由收入核算出纳复核后签字确认。每月月终,交清当月现金和结帐单。 四、若有患者在门诊收费处交费后因种种原因而需要退款时,首先由该患者的接诊医师在该患者所持的门诊收据联上注明退款原因并签字,然后由财务科长及主管院长签字确认后方能办理退款,所退款项必须交付给患者本人。 五、若有患者在住院收费处交费后因转院等原因而需要退款时,首先由该患者的接诊医师在该患者所持的预交款收据联上注明退款原因并签字,然后由财务科长及主管院长签字确认,转院手续办理后方能办理退款,所退款项必须交付给患者本人。 六、收入出纳负责对收费处、住院处、医保收费处当天实现业务

收入之现金办理收入结算,并于当日下班前将现金交存医院开户银行,办理现金进账结算。 七、收入出纳每日收款时对收费处、住院处、医保收费处当日之收入凭件及退费相关凭证,要认真进行审核,确保凭件无误,数字真实后才能和该处工作人员办理现金收入结算。 八、收入出纳负责门诊收费票据和住院收费票据的票据发放,发放时要严格登记手续,并对住院处、门诊收费处工作人员正确使用票据收费及严格按照退费手续进行退费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公立医院聘用人员管理制度

医院聘用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医院建设与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医院聘用人员的管理,明确管理权限及程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所指聘用人员,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大中专院校、人才市场及其它途径,聘用到本院工作的有关人员(含医、技、药、护、康复、特教、心理咨询、工程、工勤及其他)。 第三条在医院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医院人事科负责招聘(考)、聘用、待遇、考核、职务晋级、档案与合同管理等事项,用人科室具体负责聘用 人员的思想、业务和日常管理工作。 第四条除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外,本院聘用人员的管理,均依本 制度规定执行。 第二章人事管理权限 第五条医院党委确定医院的部门设置和人员编制、人员的任免去留 及晋级,决定全体职工的待遇。 第六条院人事科工作职责为: (一)协助各科室办理人员招聘(考)、聘用及解聘手续。 (二)负责管理聘用人事档案资料(可委托中介)。 (三)负责医院聘用人员管理制度的建立、实施和修订。 (四)负责聘用人员薪资方案的制定、实施和修订。 (五)负责日常劳动纪律及考勤管理。 (六)组织医院平时考核及年终考核工作。

(七)组织医院人事培训(含岗前培训)工作。 (八)协助各科室办理聘用人员的任免、晋升、调动、奖惩等人事手续。 (九)负责医院各项保险(可委托中介)、福利制度的办理。 (十)组织各科室进行职务分析、职务说明书的编制。 (十一) 根据医院的经营目标、岗位设置制定人力资源规划。 (十二) 负责劳动合同的签订及劳动关系的处理。 第七条科室主任的权限:提出科室人员需求计划;对所属职工的任免、考核、去留及晋降提出建议;建议本科室职工待遇分配方案。 第三章人员需求 第八条每逢运营年度结束前,人事科将下一年度的《人员需求计划表》发放给各科室,科室主任须根据科室自身业务开展实际情况,认真如实填写并签字后,上报人事科转呈院领导审批。 第九条医院党委根据各科室所上报的人数,以及医院的投资规划及 经营战略方案,确定下一年度医院人员的规模和科室设置。 第十条医院党委所确定的人力资源计划,由人事科负责办理具体招 聘(考)事宜。 第四章人员选聘 第十一条各科室根据工作业务发展需要,经院领导核定的编制内增 加人员,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首先考虑进行内部调整,最大限度的发挥现有人员的潜力。 (二)从医院其他科室调剂适合有关岗位需要的人员。 (三)到人事科领取填好《人员增补申请表》,依次报人事主管、分管

护理人员聘用制度与管理规定

成都肛肠专科医院护理人员聘用制度与管理规定 为加强聘用管理,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推动同工同酬薪酬管理体系的建立,促进医院与员工共同发展,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和医院相关规章制度,制定本管理规定,双方共同遵守。 一、护理人员依法享有劳动者应有的各项待遇和权益。 二、医院应努力为护理人员提供良好工作环境及学习培训机会;护理人员应在各自的岗位努力工作,积极为医院发展作贡献。 三、在试用期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录用: 1、违反医院相关规定,不遵守劳动纪律; 2、不能独立完成工作任务; 3、理论或技术考试、考核不合格; 4、伪造个人资料及各种证件; 5、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需求; 6、不符合医院《员工守则》规定的其他要求。 四、合同期限视员工自身情况、岗位需要情况而定;合同期满前1月,医院将对员工在院工作期间的表现、成长进步、工作能力等进行综合考核评估,结合岗位需求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五、合同期内员工申请中止合同的,应提前1月向人事

科递交书面申请;合同到期后不再愿意续聘的,也应提前1月告知所在科室负责人及人事科。 六、护理人员遇与聘用合同相关的问题,可向人事科进行咨询,劳资双方共同协商解决;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言行影响或破坏正常劳动关系,否则视为违规。 七、护理人员在合同期内违反国家法律、部门规章、相关操作规程,或出现以下违反医院规定的情形,医院有权中止聘用合同,对其做出辞退处理: (一)违反劳动纪律。 1、迟到、早退或旷工达到医院规定的最高限度,或影响科室工作正常进行; 2、不假外出、脱岗;或事假3天/年以上; 3、担任值班任务时,通讯不畅通;或应班不及时,特别是遇到疑难、抢救、突发事件等情况,不能按医院要求立即到院的。 (二)工作态度不端正,责任心不强,工作表现差。 4、不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或不按时完成科室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达2次/年; 5、在院内和科内进行的满意度调查中被点名批评,累计达2次; 6、工作推诿,不服从安排,有意责难科室; 7、出现影响医院及科室团结的言行;

药品零售企业药学技术人员管理办法汇总

常德市药品零售企业药学技术人员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市药品零售企业药学技术人员管理,确保药品零售企业药学技术人员切实履行职责,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所称药学技术人员系指按照开办药品零售企业的法定要求,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质量负责人、驻店药师。 质量负责人、驻店药师由具备执业药师、从业药师以及药师以上药学技术职务等资格的人员担任。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核发、换发、变更以及对药品零售企业的日常监管。 第四条开设在县以上城区(含县级)的药品零售企业必须配备两名以上药学技术人员,其中执业药师至少一名;开设在县以下乡镇的药品零售企业必须配备两名以上药学技术人员,其中业主本人是药学技术人员的,依据经营规模和经营范围配备一名以上药学技术人员。 零售连锁企业公司总部须配备四名以上药学技术人员,其中质量负责人、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应是执业药师,其所属门店须配备两名以上药学技术人员。 第五条在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从事质量管

理、验收、养护或者药事管理工作一年以上(含一年),且当年参加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专业岗位培训、考试合格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方可担任企业质量负责人。 第六条药品零售企业所聘用的质量负责人、驻店药师必须与其建立合法的劳动关系,其质量负责人、驻店药师执业资格证原件和劳动合同复印件应送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七条药品零售企业应在营业店堂的显著位置设置“今日当班驻店药师”牌,以向消费者明示,并建有驻店药师值班表备查。 第八条药品零售企业(含连锁公司及门店)质量负责人、驻店药师不得在其他药品生产、经营及使用单位兼职,当班时间应当在岗,并佩戴胸牌。 第九条质量负责人、驻店药师辞职或解聘,药品零售企业应在其辞职或解聘的次日(节假日顺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递交书面报告,并在7日内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及办理质量负责人、驻店药师的变更手续。变更期间,药品零售企业应确定相应的药学技术人员或具备药学专业知识的人员暂时履行质量负责人、驻店药师职责。 第十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药品零售企业质量负责人、驻店药师不在岗,首次给予书面告诫,责令改正;三个月内发现三次不在岗,可确认为质量负责人、驻店药师“虚挂”,视为无质量负责人、驻店药师,依照提供虚 2

医院人事管理制度

医院人事管理制度

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医院建设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医院聘用人员的管理,明确管理权限及程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所称聘用人员,指按照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从地方院校、人才市场及其它途径,聘用到本院工作的人员(含医、药、护、技、工及其它类别)。 第三条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招聘、聘用、待遇、职级、档案管理等事项,使用科室具体负责聘用人员的思想、业务和行政管理工作。 第四条除遵照国家和军队的有关法律规定外,本院聘用人员的管理,均依本制度规定办理。 第二章人事管理权限 第五条院办确定医院的部门设置和人员编制、人员的任免去留及晋级,决定全体职员的待遇。 第六条人力资源部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由机关三处一部有关人员组成,其工作职责为: (一)协助各部门办理人事招聘、聘用及解聘手续。

(二)负责管理聘用人事档案资料。 (三)负责医院聘用人员管理制度的建立、实施和修订。 (四)负责聘用人员薪资方案的制定、实施和修订。 (五)负责日常劳动纪律及考勤管理。 (六)组织医院平时考核及年终考核工作。 (七)组织医院人事培训工作。 (八)协助各部门办理聘用人员的任免、晋升、调动、奖惩等人事手续。 (九)负责医院各项保险、福利制度的办理。 (十)组织各部门进行职务分析、职务说明书的编制。 (十一)根据医院的经营目标、岗位设置制定人力资源规划。 (十二)负责劳动合同的签订及劳工关系的处理。 第七条部门主管的权限:提出部门人员需求计划;对所属职员的任免、考核、去留及晋降提出建议;建议本部门职员待遇方案。 第三章人员需求 第八条在经营年度结束前,办公室将下一年度的<人员需求计划表>发放给各部门,部门主管须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填写后,上报院领导审批。 第九条院办根据各部门所上报的人数,以及医院的投资、经营方案,确定医院下一年度人员的规模和部门设置。 第十条院办所确定的人力资源计划,由办公室负责办理招聘事宜。 第四章人员选聘 第十一条各部门根据工作业务发展需要,经院领导核定的编制内增加人

退费管理制度

退费管理制度 1. 退费流程 1.1 门诊退费流程。 1.1.1 药品退费:经治医生在病人的医疗票据说明退药理由并签字——药房验收药品并确认——门诊收费处审核、退款(当日未发药的由收费处作作废处理)。 1.1.2 医疗费用退费:经治医生在病人相应的检查治疗单作退费说明或相关检查、手术、治疗等科室负责人(或授权人员)确认未检查或未治疗说明并签字——门诊收费处凭单审核、退款。 1.2 住院病人出院前退费流程。 1.2.1 药品退费:医生停止(或取消)电子处方——药房验收并在系统中确认——系统自动生成负(红冲)记录。 1.2.2 医疗费用退费:经治医生在病人相应的检查治疗单作退费说明或相关检查、手术、治疗等科室负责人(或授权人员)确认未检查或未治疗说明并签字——住院处人员凭单作审核后在系统中登记负(红冲)记录。 1.2.3 因记费人员操作失误引起多收乱收行为(仅限于本科室人员的记费)由科主任或护士长红字更正。 1.3 住院病人出院后退费流程。(医院信息系统支持) 1.3.1 药品退费:住院收费处召回出院病人作在院处理--

病区在电脑系统开出退药通知——住院药房验收药品并确认——住院收费处审核、退款。 1.3.2 医疗费用退费:住院收费处召回出院病人作在院处理--经治医生在病人相应的检查治疗单作退费说明或相关检查、手术、治疗等科室负责人(或授权人员)确认未检查或未治疗说明并签字——住院收费处凭单审核、退款。 2.退费审核 2.1 退费经办人员在办理退费手续时,须对相关单据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 2.2票据审核人员须每日对住院及门诊系统中的红冲记录与原始退费单据进行同步审核。 3. 退费的操作规定 3.1 患者退费,需经其诊治医生确认原因,并出具退费证明,方可退费。还需将原“收费收据”、盖有“收费专用章”的原始检查单据、处方及退费通知单交与收费人员。 3.2 住院病人出院前退费的,须在电子系统内部生成负(红字)冲销记录,原收费记录不得改动或删除。 3.3 门诊及住院病人出院后退费的须收回原票据并就退费后的金额另开收款票据。若遇病人发票遗失则不予退款。 3.4 收费部门须将退费、作废及所形成的完整资料与收入日报表同时上报。住院病人出院前的退费资料由住院处按日装封,单独保管。

培训学校收退费管理办法

培训学校收退费管理办法 为了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健全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特制定本收、退费办法。******培训学校于2014年9月1日期,实施《****培训学校收退、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收费制度 一、报名流程 填写报名表-免费咨询-入学测试-制定学习计划-缴纳学费-填写入学登记表-正式入学 二、收费办法 1.新生入学按各学习阶段的课程收费标准以及教材和学习资料的实际 价格进行收费,具体费用明细请参照附件1. 2.插班生按照实际课时数收取学费、教材费、资料费; 3.学费应在学生受到缴费单后3天内完成缴费事宜,若有延迟: 1)延迟一周缴费的,需学生提出书面说明,并由学生顾问、培训学校负责人和常务总监签字同意,如果未提供书面申请的说明,将处以罚款,具体罚款方式如下: 罚款金额=应缴纳学费*1%

2)延迟两周缴费的,需学生提出书面说明,并由学生顾问、培训学校负责人、常务总监以及百事威总经理签字同意,如果未提供书面申请的说明,将处以罚款,具体罚款方式如下: 罚款金额=应缴纳学费*2% 3)延迟超过两周以上缴费的,一并处以按照学费5%的金额进行罚款,具体罚款方式如下: 罚款金额=应缴纳学费*5% 4. 学生缴纳清学费后,学校须按照国家财务规定的流程和方式,签发收据作为缴费证明; 5.学生一旦缴费办理入学,必须按照****培训学校的学生管理办法完成学习计划规定的学习,如果因为各种原因产生要求退学或退费的问题,将按照百事威退学、退费管理办法执行。若学生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而要求退学、退费,学校扣除手续费、管理费和服务费予以退还;如若学生因个人主观问题要求退学退费,学校将合理地收取违约金;具体实行办法,参照退学、退费管理办法。 第二章、退学、退费管理办法

培训机构收费、退费管理规定

学校收费、退费管理规定 为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规范机构的办学行为、健全机构各项规章制度,特制定本收、退费管理办法。 第一、收费制度 一、报名流程 免费咨询—入学测试—制定学习计划—缴纳学费—填写个人信息登记表 二、收费办法 1、新生入学按照各学习阶段的课程收费标准以及教材和学习资料的实际价格进行收费,具体的参照附件。 2、插班生按照实际课时数收取学费、材料费、资料费; 3、学费应在学生收到缴费单3天内完成缴费事宜,若有延迟: 1)延迟一周缴费的,学生任课老师需向学校做出书面说明并及时催缴; 2)延迟两周以上缴费的,学生任课老师课时将取消课时的核算;4、收取学费必须统一开具收据单(写明报班科目、班级、实际费用、活动优惠等)。 第二退学、退费 一、机构在收费开具的收费收据作为退费的唯一凭证依据。 二、退费执行标准 1、若因机构原因造成学生无法完成学习计划的情况,学生要求退学、退费,学校须退还剩余费用,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学生所缴纳费用-已消费费用=剩余学费 2、学校开课前,学生因不可抗拒的理由,如重大疾病、意外伤亡、家庭特殊等正当理由提出退学退费申请的,学校扣除5%手续费,再予以退还剩余的费用,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学生所缴纳费用-已消费的学费-学生所缴纳费用5%=学生所得退款

3、开课后申请退学或退费的情况: 1、交费后至学期小组开学后的15天内,学员有特殊情况需退学的,扣除课时费后,按剩余学费总额的80%退费。 1、学期开学后的第15-30天,学员需退学的,扣除课时费后,按剩余学费总额的60%退费。 2、学期开学后的第30天,不再办理退费手续。 3、单据遗失者,不予退费。 三、退费流程 1、学员家长提出申请,填写退费申请表; 2、任课老师沟通学员学习情况,确认责任方,如果是校方责任,或者学员确实有特殊情况,无任何原因校方不予办理退费; 3、任课老师核实课消情况,签字确定(三日内完成) 4、家长凭当期缴费收据及已签批退费申请表15号至前台开具退费单,由陈校长审核签字。 5、凭签字后的退费单由财务支出退费。 此规定在招生简章或招生资讯时向家长公式,并在缴费时以一式两份的形式,要求学生或者家长签字,自签字起具备法律效力。 威可拓教育 2018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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