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湖南省国家税务局面试公告

2015年湖南省国家税务局面试公告未发布,预计将于1月中下旬发布,现提供2014年湖南省国家税务局面试公告,供参考。

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有关规定,为切实做好我省国税系统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对象

在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每个职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未达到比例的职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剂。面试人员名单及各职位笔试最低分数线见附件一、附件二。

二、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为:2014年3月8日至3月12日。每天上午9:00开始,考生入围封闭管理的时间为上午8:30,截至当天上午8:50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组织方式及地点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工作由湖南省国家税务局统一组织。面试地点为:湖南税务高等专科学校(长沙税务培训中心)行知楼。地址:长沙市雨花区中意一路324号(红星大市场对门)。面试考生可乘坐7、107、123、152、502、801路车在“高升村南站”下车。

四、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考试报名登记表》,从考录专题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6613365948.html,/2014)下载、打印。

3.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交学生证;其他考生提交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4.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交所在学校盖章的《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从考录专题网站下载、打印)和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5.社会在职人员提交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无工作单位的人员由户籍所在地街道或档案托管单位出具证明材料。

6.留学回国人员提交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7.报考定向招录“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考生,按照《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的要求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具体要求如下: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

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和复印件;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同时提交签订的基层服务合同或协议,以及服务期满时的考核材料。

8.报考职位条件中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相关具体要求以招考简章公布内容为准):报考职位有英语能力要求的必须提供英语等级证书或英语等级考试成绩单;报考职位有户籍限制的必须提供户籍证明资料(户口本等),因读大学户口已迁出原户籍地的,要提供父母户籍证明和原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开出的户口迁出证明;报考职位要求有注册会计师等资格或职称要求的必须提供相应的资格或职称证件(注册会计师证、注册税务师证、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会计师、高级会计师证)。

(二)资格复审方式

1.邮寄材料。请考生将上述资格复审材料的复印件(1份,其他不相关的资料不要邮寄),于2014年2月20日之前(以寄出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不接受个人送达及快递公司送递)寄到:湖南省国家税务局人事处,具体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环保西路6号—A 栋625,邮编:411016,联系电话:0731-********。未按时邮寄材料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考生因特殊情况,个别材料无法出具的,应在邮寄时提交情况说明,并在现场资格复审时提供所有材料。考生提交的材料不再退还,如无另行通知说明已经收到。

2.现场资格复审。请考生于2014年3月6日至3月7日,携带上述资格复审材料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地点为:湖南税务高等专科学校(长沙税务培训中心)行知楼。地址:长沙市雨花区中意一路324号。地址:长沙市雨花区中意一路324号(红星大市场对门)。面试考生可乘坐7、107、123、152、502、801路车在“高升村南站”下车。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五、确定综合成绩的方法

(一)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确定考生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每个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的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的人选。

(二)参加面试人数少于录用计划3倍时,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六、其他

(一)面试成绩公布。面试第二天,招录机关通过网络填报考生面试成绩,考生可在两天后上网查询本人面试成绩。每名考生结束面试后,当场告知其面试得分。

(二)湖南省国家税务局面试工作联系电话为:0731-********。请入围面试的考生按照本公告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在此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面试确认表》(附件三)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hngsgwyzl@https://www.360docs.net/doc/6613365948.html,,确认是否参加面试。无故逾期未与我局取得联系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请各位考生按照要求参加面试资格审查和面试,并保持联系电话通讯畅通,便于我们及时与考生联系。报名时所填写的联系方式如有更改,请及时与湖南省国家税务局人事处联系。

3.面试人员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4.体检、考察等相关事项请关注国家公务员局网站和湖南省国家税务局网站(网址:https://www.360docs.net/doc/66133659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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