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手册(最新1010)2

KF 香港励福国际集团

2008年4月编制

说明:(适用于江门公司、上海与青岛参照此手册)

目录

总则 (2)

公司简介 (2)

第一章入职、离职指引 (3)

第二章保密制度 (4)

第三章员工守则 (7)

第四章考勤制度 (12)

第五章薪酬、福利与绩效管理 (17)

第六章出入管理 (20)

第七章就餐管理 (24)

第八章宿舍管理 (26)

第九章奖惩制度 (27)

第十章办公室管理 (36)

第十一章安全管理 (42)

第十二章附则 (45)

总则

一、本手册中所部门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制定,如内定与劳动法律不符,按劳动法规定为准。

二、本手册适用于与本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工,包括试用期内的员工。

三、有效时间:本员工手册自公布之日批准后正式生效至下次修订日为止。

四、修改

1、公司根据需要可调整或修改本手册相关内容,修改部分将会以书面和邮件通知全体员工。

2、公司欢迎各位员工提出建设性的管理建议,任何管理建议可以书面形式或直接向其部门主管提出,任何匿名信均不被采纳。

五、或对此手册的规定有疑问,欢迎向综合办/人力资源部询问。

公司简介

香港励福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87年,现为中国贵金属销售及加工行业规模最大、质量最佳、服务最好企业之一,公司拥有多家独资及控股分公司,员工超过1000人,公司每年销售经验总值超过人民币60亿元以上,集团公司并通过了多项ISO产品质量认证,公司主要业务有黄金、白银、铑、钯、钌、铱等贵金属的销售、加工、提炼。在贵金属产品研发及工业应用中有世界领先地位,并与多间世界500强公司有良好合作关系,产品远销世界各地。集团“金利士”品牌产品广泛应用于电子、化工、医药、国防、首饰、钟表等行业。

目前集团开始涉足回收行业,主要回收处理各类电子零件、接插件的接触点,线路板废料及边角料的回收,树脂、钯、铂催化剂、废铜剥刻液、首饰厂边角料及电镀溶液。

第一章入、离职指引

1.1 入职流程

1.1.1、入职流程为:新员工带齐相关资料到人力资源部办理手续、签

订劳动合同、领取《员工手册》→办理食宿安排→到用人

部门报到。

1.1.2、人力资源部会根据入职人员情况,安排入职培训。

1.1.3、入职员工需提供资料

●学历、职称、资格证书的原件及相应复印件;

●近期一寸相片3张;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

●体检单(正规医院的体检单半年内有效);

●户口本原件(对户籍有要求的岗位);

●原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材料(视具体岗位而定);

●担保书(部分职位);

●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

●个人工商银行存折复印件(用于发放工资,需签名)。

1.2 签订、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

1.2.1 签订劳动合同

1.2.1.1 根据劳动法,公司与所有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1.2.1.2首次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1—2年,首期合同将依法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2个月,部分人员试用期可在入职时另行约定。

1.3 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

1.3.1 试用期内: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3.2 合同期内(试用期后):员工或公司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均应提前三十天通知另一方,任何一方违反上述规定均应以三十天的通知金作补偿。员工要求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报告,应经所在部门经理签

批后交综合办/人力资源部。

1.3.3 因员工失职、违纪等原因,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会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

1.3.4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按劳动法等相关规定办理。

1.3.5 所有员工离职均需办妥离职手续方可离开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交还所有办公用品,所有因工作需要而得到的资料,技术软件及其复制品,并且应当在离职后遵守保密协议的要求。

1.4 离职流程

1.4.1员工提出申请:填写《辞职申请表》→部门主管面谈/审批→提交人力资源部(以便人力资源部及时补充人员、社保等手续的办理);

1.4.2 员工办理离职流程:到人力资源部领取《离职手续办理表》(附《离职人员工作移交清单》)→到相关部门签字→交办理表至人力资源部。

1.4.3 离职时,需对各自工作与相关物品进行移交(直接上司负责核查),经部分负责人确认后才到综合办办理相关手续。

1.4.4离职当日员工到综合办领取《离职手续办理表》,办理离职手续。

1.4.5公司与员工可就离职时间双方进行协调。

1.4.6离职工资按公司工资发放流程办理。

第二章保密制度

2.1 保密范围

2.1.1 包括不为公众所知悉(指该信息不能从本公司对外公开的渠道直接获取的)、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本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设计、程序、产品配方、数据、制作工艺、检测报告、样品、制作方法、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产销信息、招投标中的标底、标书以及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企业文化、公司员工组成及人事档案等及公司其它经营信息,也包括公司的合作伙伴提供并要求公司履行保密义务的内容,公司通过相关正规合法方式获得的技术。

2.1.2 上述秘密的内容可以是书面文件和资料、磁(光)盘文件和资料、电子载体、其他载体,也包括通过人传授的制造技术、方法和能反映这些秘密的产品实物。

2.2 保密原则

2.2.1 所有职员工应自觉严守商业信息保密原则,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人员散布、泄漏公司商业信息秘密或涉及公司商业信息秘密的信息。

2.2.2 员工在公司任职期间,必须遵守公司规定的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公司保密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员工必须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的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持有的或者知悉的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2.3 基本原则

2.3.1不得将商业秘密泄露给无关人员(公司内与公司外人员),不得将商业用作职务之外;

2.3.2员工离职后仍需保守公司的秘密五年;

2.3.3离职两年内不得到同类公司担任任何职务(高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2.3.4工资中包含有保密、竞业禁止补偿,员工离职后无需再支付经济补偿;

2.3.5员工如违反保密、竞业禁止时,按双方所签订的保密协议办理(应当一次性向公司支付违约金人民币伍万元,并追究员工相应的法律责任;公司有权不经预告,立即解除同员工的聘用关系,且不支付任何补偿金)。

2.4 日常保密措施

2.4.1 妥善规范管理个人工作资料,避免非相关人员接触,防止公司商业信息泄露。

2.4.2 秘密文件存放在有保密设施的文件柜内。

2.4.3 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纸张,不应循环使用(如不宜用作反面复印),以防泄露公司秘密。

2.4.4 不得私自翻印、复印、摘录和外传公司商业信息机密文件、资料、档案。

2.4.5 工作人员离开办公室时,必须将有关文件资料放入抽屉或文件柜中锁好。

2.4.6 涉及公司商业信息秘密相关工作人员调职、离职时,必须将自己经管的商业秘密文件或其他资料交至公司指定的接收人手中,不可随意移交给其他人员。

2.4.7 员工离职时,返还属于公司的财物。

2.4.8 不得向公司其他员工窥探、过问非本人工作职责内的公司商业信息秘密。

2.4.9 非工作需要,公司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他人泄露本人所掌握的商业信息秘密。

2.5 生产员工特殊保密要求

2.5.1 不得随意接触客户。

2.5.2 不得随意与客户交谈(可礼貌性简洁打招呼)。

2.6 相关奖惩

2.6.1 公司在职员工以任何方式泄露公司商业信息机密者,给予扣奖金500~1000元处罚,严重者予以开除并追究法律责任。

2.6.2 发现他人有泄秘行为不报者,扣奖金50~500元处理。

2.6.3 以其他形式违反上述商业信息保密制度者,按情节轻重给予扣奖金50~500元处理,严重者予以开除并追究法律责任。

2.6.4 一经发现泄密者,其管理责任人(第一层、第二层主管)与保密单位成员根据具体事件的性质及情节给予相应处罚。

2.6.5 所收取罚金用于奖励举报人员及保密防谍活动费用。

2.6.6 奖励:凡向公司举报泄密案例的人员,经调查属实后,在为其保密的同时,将视所举报案例具体情况给予100~1000元的奖金。

第三章员工守则

3.1 仪容仪表规定

3.1.1 员工上班必须着装整洁、得体,朴素大方,不得有脏污(特殊工作人员如设备维修人员进行维修工作时除外);

3.1.2 按规定穿着工作服;

3.1.3 不得穿拖鞋上班。

3.1.4 员工头发要经常清洗,保持清洁;男员工不得留长发,头发长度以保持前不盖眉、侧不盖耳部和后不盖衣领为准,男女员工上班均应将头发梳理整齐。

3.1.5 男性员工不能留胡子,应经常修剪,女性员工化妆应给人清洁健康的印象,以淡妆为宜,不能浓妆艳抹。

3.1.6 所有员工不得留长指甲,且须保持整洁,女性职员涂指甲油要尽量用淡色。

3.2. 基本行为举止规定

3.2.1 上班应保持仪容端庄,热情大方;温文有礼,简捷明快;

3.2.2 同事、工友遇到困难时,任何员工均有责任及义务帮助解决困难,提供必要支援;

3.2.3 外出办事的工作人员,进入办事机构办公室前,应先检查自身仪容仪表,并适度敲门,待主人允许后方可进入;进入后应先使用礼貌用语;

3.2.4 办公室工作人员在电话铃响三声之内应接听;接打电话(或手机),应语调平缓,声音柔和适度;不得大喊大叫,影响他人工作,也不可无精打采,影响公司形象;使用电话应长话短说,禁止电话聊天;

3.2.5 热诚接待宾客,使用礼貌语言,守时守信,不卑不亢,不做有损国家、地方、公司形象或人格的事;

3.2.6 爱护卫生,禁止随地吐痰,乱丢垃圾;生产车间、仓库及其他禁烟区域严禁吸烟;

3.2.7 维持良好的公共秩序,文明用餐;

3.2.8 各自负责办公区域及设备的整齐、整洁与规范,每天工作完毕后,自觉进行岗位区域及设备的摆放(如人离开时须将办公椅放好)、清洁、保养工作,自觉搞好本部门卫生工作;

3.2.9 使用卫生间之后应随手冲洗;

3.2.10 爱护公物,力求节约,养成人离开后随手关灯、电源、电风扇、空调、水龙头等的习惯;养成纸张循环使用(双面使用,但一面如有公司秘密,则不宜);

3.2.11 所有员工应自觉维护和发展公司形象,不得有任何有损公司形象的行为或言辞;

3.2.12 所有员工应互敬互爱,和谐相处;

3.2.13 不损人利己,不讥讽挖苦,不窥探他人隐私,不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闲谈不论他人之短;

3.2.14 严禁拉帮结伙、滥用权力;

3.2.15 严禁打架斗殴,严禁聚众赌博。

3.3 工作纪律规定

3.3.1 上班时间必须将员工卡正确佩戴于胸前;

3.3.2 上下班须打卡(按指纹),打卡时须按秩序排队;

3.3.3 携带公司物品外出时须办理规定手续,发生丢失或损坏时照价赔偿;

3.3.4 禁止带领公司以外非办事人员进入公司(因业务需要,须向经公司相关负责部门/主管)或在宿舍留宿(如属亲属探亲,则须到综合办办理相关手续),不准将小孩带入车间或办公室;

3.3.5 以上规定,门卫应严格要求,公司所有员工应积极配合,违反规定者按公司相关制度处理;

3.3.6 上班时不得吃东西、聊天、喧哗、追逐嬉戏、打瞌睡、吃零食、看小说;

3.3.7 不得处理与工作无关的私事;

3.3.8 不得看与工作无关的书籍、报刊;

3.3.9 未经允许,不得在工作场所自放音乐或听“随身听”;

3.3.10 工作时间禁止私人会客;工作会客应在会客厅或指定场所;

3.3.11 工作时间不得喝酒(公务应酬除外,但提倡中午不喝酒);

3.3.12 必须尽忠职守,服从指挥安排,对上级工作安排有争议时须以首选服从为前提,但可事后提出意见;

3.3.13 会议途中,尊重主持人或发言人,不随意插话、抢话,有事先举手或以纸条传递;

3.3.14 自觉维护工作环境卫生,各种物品摆放整齐;

3.3.15 非指定操作者,不得操作各种设备、仪器(含办公设备,不得利用公司电脑及设备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指定操作者须依照操作规程操作,特别注意安全;

3.3.16 未经同意不得随意翻看同事的电脑文档、文件、资料等;

3.3.17 及时清理、整理工作所用的文档和文件(电子档及书面档);

3.3.18 工作岗位服从上司安排,执行生产、工作任务时不得畏难借故回避或互相推诿,遇临时紧急任务,虽非工作时间内,经通知后应立即到场处理;

3.3.19 员工下班前应将工作环境整理整齐、清洁,下班前应关好门窗、照明、空调、电脑及显示器等设备;

3.3.20 严守公司机密,未经相关责任部门主管许可并办理登记手续,公司档案文件资料不得让公司以外人员借阅;不得泄露公司各项计划、议程、决定等;

3.3.21 不得利用公物制作或唆使他人制作私人物品;

3.3.22 不得利用职权行贪污、受贿、行贿及其他损害公司利益的事情;不得以公司名义招摇撞骗;不得以公司社会关系资源,从事与集团公司无关的事务;不得利用公司客户资源或商情资料或本公司名义销售非本公司的产品或从事其他买卖(公司员工不得接受客户的宴请娱乐——若属业务需要,则应事后报备主管);

3.3.23 未经公司书面同意,不得兼职或经营其他副业,更不得从事与本公司相同或类似之事业;

3.3.24 工作态度应端正负责,事先计划周详,事中尽责尽力,事后不断改善,不可阳奉阴违,敷衍搪塞;

3.3.25 爱护企业的生产、安全、环保、绿化等公共设施设备,严禁损坏或采摘树木花果。

3.4 工装管理规定

公司根据员工工作岗位性质和职务不同,发放相应工作服、劳动防护

3.4.1 员工入职时或调换工作岗位时,需领取服装,生产人员服装在入职后工作前需到生产部车间统计员处领取工作服及相应岗位的工作用品,非生产人员服装在入职后一个月内发放(需量身定做),领取服装时需当事领取人签名;

3.4.2 所有人员上班时(周一至周六或加班时)需着指定工作服,生产人员上班期间同时需按车间规定更换工作鞋;其他人员进入生产车间必须在车间通道更换参观服及戴鞋套,违者车间保安员及生产管理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生产车间;

3.4.3 生产员工工作服只限于生产时间穿着,员工非工作时间不得穿工作服、也不得穿工作服进入食堂和宿舍;

3.4.4 非生产人员未着指定工作服者,保安有权制止其进入公司大门。

3.4.5 员工工作服和办公用品一样属员工个人工作用品,其日常护理、保管及保养工作一律由员工负责,员工必须合理使用,充分维护,并及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保持工作服清洁卫生;穿着工作服时必须衣冠整齐,扣好纽扣;

3.4.6 工作服发放时间为:夏装每年4月1日前后发放、秋装每年9月30日前后发放、冬装每年10月30日前后发放,第二年发放时以旧换新,工作服遗失者需重新领取以成本价的全款购买;

3.4.7 因自然性损耗而缩短使用的工作服,可将旧的工作服归还综合办(生产员工工作服交生产统计员),经检查核实无误后,员工进行签名,并可免费领取新的相关物品,而因非自然性损耗而缩短使用周期需重新

领用者,公司将以全价100%的扣款;

3.4.8 任何员工离职时必须将工作服洗涤干净后交还公司(未洗涤干净的,收取洗衣费10元/件),如员工在公司服务满半年,则不扣除折旧费,如员工离职时在公司工作未满半年,则扣除工作服之成本的50%作为折旧费(生产员工服装费:100元,办公室人员服装费:200元),遗失的工作服以成本价的全价进行扣款。

3.5 员工卡管理制度

3.5.1 员工卡上必须贴有1寸免冠彩照相片,并且姓名、职务、部门及编号清晰可见,员工入职时综合办负责员工卡的制作。员工卡上如姓名、职务、部门及编号的字体模糊不清,必须到综合办重新打印,否则一经发现,每次给予扣罚10元(在工资中扣除);员工职务或部门发生变动时,综合办负责更新员工卡。

3.5.2 各部门主管应督促所属员工按规定佩戴工作卡,并由办公室负责追踪考核工作,员工进出公司门口及在公司范围内(宿舍除外)必须佩戴员工卡,未佩戴者每月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起每次罚款20元(在当月工资中扣除),第三次(不含)以上者,除不配戴员工罚款外,主管并连带罚款10元/次。(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3.5.3 员工卡必须佩戴在胸前,不得用衣物或其他物品遮蔽或覆盖,违者按不戴卡论处。

3.5.4 员工卡由综合办统一管理,一般在员工入职时免费给予初次办理,员工一旦办理了员工卡,则其维护及保养由员工负责。

3.5.5 如员工卡出现自然性损坏(自然老化、自然磨损)以致无法识别,员工可到综合办进行免费更换,如员工卡出现人为损坏(折断、开裂及明显的人为磨损)以致无法识别,员工必须到综合办进行更换或重新办理,更换或重新办理员工卡一律收取成本费用,原则上每张收取成本费10元(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3.5.6 员工离职时必须将员工卡交还综合办,否则扣缴成本50元。

第四章考勤制度

4.1 工作时间

普通员工实行每周标准时间40小时工作制度;但不同岗位上班时间不同,具体上班时间依公司相关通告而定;正常上班以外之其他班次之员工可根据工作需要按两班或三班制轮班。

4.2 迟到/早退

4.2.1 以正常上班时间为准,晚到或提早离开达3分钟称为迟到/早退;

4.2.2 迟到/早退3分钟至15分钟的,给予扣减出勤工时30分钟/次;

4.2.3 迟到/早退16分钟至29分钟的,给予扣减出勤工时1小时/次;

4.2.4 每次迟到/早退超过29分钟者,给予扣减出勤工时4小时/次;

4.2.5 每次迟到/早退超过59分钟者,给予扣减出勤工时8小时/次;

4.2.6 月累计迟到/早退达3-5次的,除了相应扣勤以外,另给予警告1次;

4.2.7 月累计迟到/早退超过5次的,除了相应扣勤以外,另给予记过1次;

4.3 旷工

4.3.1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旷工:

●未办理请假手续或虽办手续但未获批准而擅自不到岗;

●上班期间未经同意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4.3.2 旷工的处罚:

●旷工扣工资计算公式:时工资×旷工小时数×3倍;

●连续旷工2天或月累计旷工3天或全年累计旷工5天者,除按规定扣罚外,另按公司《奖惩制度》给予记过处罚;

●连续旷工达3天、月累计旷工达5天、年旷工达10天者,作自动离职处理。即时取消员工资格,如因旷工造成公司损失者,公司对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参见公司《奖惩制度》)。

4.4 加班/补休

4.4.1 加班是指为确保工作计划及工作任务的及时完成而在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或规定工时之外所进行的产生额外工作效益的工作,加班以超过0.5小时方计为加班,为完成自身本职正常工作而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所进行的工作不视为加班,各部门为完成当天或当月额定工作量而超时工作不视为加班。

4.4.2 以月为单位,员工实际出勤工时超出当月应出勤工时以外的时间才算加班;员工补休假时,先扣除其当月产生的存假,余之再扣除以往的存假、年休假。

4.4.3 所有员工因生产或停电等需要作出调班安排时,各班次(早班、中班、夜班)均以正常出勤计勤,每月总工时减除法定月度标准工时后的工时才算加班。

4.4.4 非生产性工作的员工,其工作以完成交付的本职工作任务为目标,未完成本职工作而在工作时间之外所进行的本职工作,不视为加班。

4.4.5 员工参加提升自我的培训、公益活动、团体娱乐活动不视为加班。

4.4.6 加班实行申报审批制度,即各部门安排员工加班前必须履行申请报批手续,凡未经批准进行的加班不予以承认,审批程序为:申请人加班前填写“加班申请单”交部门主管审批后并于1个工作日内送综合办批准后方可进行,否则,加班无效。

4.4.7 生产部门因生产任务需要集体加班时,可由部门主管统一填写《加班申请单》,经分管领导批复后交综合办批准,事后综合办负责核实投入人力须符合额定产出,否则,将按所欠百分比减除加班工时。

4.4.7 跨部门加班需执行双签制度。

4.4.8 生产员工加班一律予以计发加班工资,加班工资计发原则为:法定节假日加班按3倍计发,周末加班2倍计发,正常工作日加班以1.5倍计发。

4.4.9 部门主管/经理级及以上级别员工正常工作日超时工作不算加班,若公司安排在节假日值班,可以计算存假。

4.4.10 非生产类人员因加班产生的存假每月累积上限为2天(16小时);超过2天按2天计,不足2天按实际工时计。员工月存假超出2天时,部门主管应负责作出合理解释;员工因加班产生的存假每年(1-12

月)累积上限为18天(144小时),超过18天按18天计,不足18天按实际工时计,在任何时间内,员工每年存假累积达18天时,自动截止累积。

4.4.11 员工应根据自己的工作情况及在征得部门主管的同意下进行存假调休;存假可以累积,当年有效;每年的4月1日起,员工过往的所有存假将自动归零;

4.4.12 员工离职时,公司所规定的各项福利待遇没有享受的部分无效;

4.4.13 补休期间薪金照发。

4.5 打卡

4.5.1 打卡是员工上班出勤及考勤工资的依据,全体员工都必须遵守秩序排队打卡上、下班,不可插队或扰乱打卡秩序。

4.5.2 全体员工按上、下班时间打卡出勤,如员工出差、忘记带卡、员工卡损坏或丢失,必须填写“出勤确认单”交部门主管审批后次日上午10:00之前送综合办核准、备查,否则按缺勤(旷工)论处。

4.5.3 忘记打卡或忘记带卡而办理“出勤确认单”者每月累计达到3次的,记警告一次并罚款20元,(因公出差、员工卡损坏者例外)。

4.5.4 员工不得代替他人打卡,否则打卡者和持卡者均给予记过一次。

4.6 请假

4.6.1 事假/病假

4.6.1.1 员工因身体不适凭医院证明可申请病假;

4.6.1.2 未满试用期的员工请事假每次不能超过2天,每月不能超过3天;其他员工请事假每月不能超过15天。

4.6.1.3 原则上病假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否则作自动离职处理。

4.6.1.4 事假/病假期间不计发工资;

4.6.2 年休假(全薪假)

4.6.2.1 凡在公司服务满一年之员工即可享受有薪年休假。

4.6.2.2 员工在公司服务年限满1年不满20时的年休假随职务与服务

年限不同,并当员工每在公司服务多一年其年休假相应增加1天(达到

4.6.2.3 在公司服务满20年的员工年休假统一为15天。

4.6.2.4 年休假天数不包含正常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年休假期间薪金照发。

4.6.2.5各部门应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员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员工休年休假。

4.6.2.6休年休假者须至少提前两天提出书面申请,填写《请假单》(部门主管、办公室职员与各技术人员需填写《重点工作移交表》),说明休假时间和工作交接情况,经部门主管审核后交人力资源部(部门主管或总监需报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强行休假者,按旷工论处。

4.6.2.7员工可自行选择用年休假抵病、事假。

4.6.2.8一次申请的休假最低天数为一天,年休假原则上需在1个年度内休完,可集中也可分段休,例:如某员工在某年的8月1日开始可以享受5天年休假,其需在次年7月31日前将这5天年休假休完(即7月31日下午下班时此5天年休假自动归零)。

4.6.2.9因工作原因未休完的年休假可延期补休(需经部门主管作说明),延期期限最多为半年,如延期后也不能体完的年休假,部门主管作特殊说明后,作按国家相应标准计补偿(部门申请、说明——提交HR部——总经理批准)。

4.6.2.10 员工休年休假期间,应保持个人联系方式畅通以防特殊情况下进行联系或工作交接不清时进行沟通。

4.6.2.11受各类察看处分的员工,察看期间不享受年休假。

4.6.2.12 正常解除劳动合同或因违纪而被公司解除合同的人员,其未休年休假即应作废,不作补偿。

重要工作移交表

休假日期:年月日——年月日移交日期:年月日

说明:总监级主管休年休假需总经理签批或电话知会总经理

移交人签名:

移交人手机:移交人电话:

主管签名:

4.6.3 婚假(全薪假)

4.6.3.1 公司正式员工(满试用期后)在公司服务期间,登记结婚的员工凭合法、有效的结婚证明可享受婚假。

4.6.3.2 再婚员工凭合法、有效的结婚证明可享受婚假2天。

4.6.3.3 婚假为一次性假期,原则上给予3天,晚婚者给予5天(晚婚:男性满25周岁、女性满23周岁)。

4.6.3.4 婚假请假的时间不含法定节假日和正常休息日。

4.6.3.5 婚假休假期间薪金照发。

4.6.4 丧假(全薪假)

4.6.4.1 公司正式员工(满试用期后)。

4.6.4.2 员工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配偶的父母)死亡凭死亡证明可享受丧假。

4.6.4.3 丧假为一次性假期,原则上给予3天,遇法定节假日和正常休息日顺延。

4.6.4.4 丧假休假期间薪金照发。

4.6.5 产假(基薪假)

4.6.

5.1 在本公司服务满一年、符合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之女员工凭医院的预产期证明可享受产假;违反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不予享受产假(如超生、未婚先育、婚外育等)。

4.6.

5.2 产假为一次性假期,原则上给予90天(含法定节假日和法定休息日),产前15天和产后7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增加一个婴儿,

增加产假15天,难产增加15天。

4.6.

5.3 产假请假的总时间含法定节假日和正常休息日。

4.6.

5.4 公司给员工购买生育保险,产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

4.6.7 路途假(全薪假)

4.6.7.1 公司派外员工每年可报销三次回家探亲路费(标准另见《出差制度》)

4.6.7.2 外地员工,每年春节、国庆节等回家探亲时假期、婚假、丧假等,根据路程的长短及旅途的时间给予1至3天的路途假,路途时间以

4.6.8 工伤假

4.6.8.1 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6.9 法定节假日

4.6.9.1按国家规定,全年共有法定节假日11天,分别为:

4.6.9.2 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4.6.9.3 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4.6.9.4 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4.6.9.5 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4.6.9.6 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4.6.9.7 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4.6.9.8 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4.6.10 其他

4.6.10.1 所有请休假时间以0.5小时起计,不足0.5小时按0.5小时计。

4.6.10.2 员工休假必须按规定办理申请并获得同意后方能休假(在部门主管同意后次日上午10:00之前送综合办批核),否则按旷工论处;特殊情况未能按规定申请者,必须知会部门相关主管和综合办,并在假期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将手续补办完毕。

4.6.10.1 员工若提供虚假证明或在休假期间服务于其他公司者,按《奖惩制度》严处,同时公司保留追究有关责任之权利。

第五章薪资、福利与绩效管理

5.1 薪资

5.1.1 工资制度

5.1.1.1 公司采用月薪制,每位员工的薪资都会在入职时双方约定。

5.1.1.2 员工的薪资根据其岗位职责、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及个人表现等确定。

5.1.1.3 此薪资为税前工资。

5.1.1.4 按规定应由个人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社保个人部分等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5.1.1.5 当员工某月上班时间不够正常上班时间的一半时(产假、工伤除外),由员工本人承担社保的全部(即同时承担公司支出部分)。

5.1.1.6 公司实行薪资保密制度,禁止向公司以外的人透露公司的薪资状况并且不能谈论和打听他人的薪资。

5.1.2 工资发放

5.1.2.1 发放日期:每月18日发放上月工资,遇节假日可相应地提前。

5.1.2.2 发放形式:将工资转入员工个人的银行帐户(入职时提供复印件)。

5.1.2.3 如对薪资的计算有疑问,可向人力资源部/行政部咨询。

5.1.3 工资调整

5.1.3.1 薪资调整以员工的年度工作评估为基础,并参考公司当年经营状况并结合所在地生活物价指数因数。

5.1.3.2 调整时间:每年年底。

5.1.3.3 岗位变更如需调整薪资的,从变更当月起调整。

5.1.3.4 员工转正日期在15日(含)以前的,转正工资从当月1日计发,转正日期在15日后的,转正工资从下月1日计发。

5.1.4 年终奖

5.1.4.1 年终奖的发放一般情况下在春节前与当月工资一并发放,其金额及发放与否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及员工年内绩效考核情况。

5.1.4.2 年底时(十二月三十一日)未满试用期者,将不发放给年终奖。满试用期但未工作满一年者,按工作月数比例折算发放(十二个月为基数,计算精确至半个月)。

5.1.4.3 中途离职者,或由于失职或违反规定由公司解除合同者将不发放年终奖。

5.1.5 工资结构

5.1.5.1 基本工资+岗位津贴+绩效工资+特殊岗位津贴+工龄工资-伙食费-电话费-社保扣除-个人所得税+其它加减项

5.1.5.2 绩效工资:不同工资其绩效工资占工资的总额比例不同。

5.1.5.3 补贴:针对派外或其它原因等的补助。

5.1.5.3 特殊岗位津贴:针对有气味、高温及高空相关的津贴,此津贴随工作岗位不同而不同。

5.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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