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交通安全告知书

校园交通安全告知书
校园交通安全告知书

校园交通安全告知书

车主同志:

您好!

维护校园交通安全,是每位交通参与者的责任和义务,作为车主,更要自

觉遵守交通法规和学校交通管理规定,做一名文明有礼的机动车驾驶员。

在驾车入校之前,请您认真阅读《校园交通安全告知书》,以便能够明确

了解在校内驾驶机动车期间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与我们一起共同维护校园交

通安全环境。

1.根据市教委文件规定:校园内禁止车辆进入(特种车辆除外)。所有车

辆必须经学校许可后方可入校。

2.校内全区域全时段禁止鸣笛,机动车行驶限速15km/h,驾驶员须自觉

遵守校内交通标志标线,主动礼让行人和非机动车。

3.停放车辆时,应将车辆停放于专用停车区域内,做到一车一位,严禁阻

挡消防通道和消防设施,禁止影响道路正常通行。

4.驾驶员在校内行驶、停放车辆时,须服从学校的指挥和管理。

5.驾驶员停车离开前,要提前预留车主联系电话,检查驻车装置正常有效,关好车窗,锁好车门,请勿在车内存放危险物品或贵重物品。

6.车辆在校内发生的交通事故由驾驶员自己负责,视情节轻、重程度,驾

驶员可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或学校保卫处协调处理。

7.学校保卫部门负责校内交通日常管理工作,有权对违规违章车辆做出以

下处理:

(1)对在校内超速、鸣笛、违章停车、不服从管理的驾驶员,予以警告并短信告知驾驶员本人。

(2)对一年内受到三次及以上同类警告处理的驾驶员,下一年度禁止驾车入校。

(3)对占道停放、阻挡消防通道或消防设施的车辆禁止入校。

8.车主确保登记信息属实,自觉接受学校保卫处的监督管理;如发现弄虚

作假,禁止驾车入校。

特此告知。

学校(签章)

2020年6月1日

交通安全告知书【可编辑版】

交通安全告知书 交通安全告知书 尊敬的学生家长,亲爱的同学们: 2017年11月19日上午,山东省蓬莱市一辆接送幼儿园孩子的面包车与一辆砂石运输车相撞,事故造成面包车上11名幼儿和面包车司机共12人死亡,3名幼儿受伤,给学生家庭带来深深的伤害。为此,平原县政府积极采取措施,进一步开展学校交通安全集中整治,确保学生人身安全。为加强学校交通安全管理,特印发《交通安全告知书》,希望各位家长和学生认真学习,共同遵守。 1、严禁使用非载客车辆接送学生上放学。 2、学生上放学、假期回家返校及节假日出门,不准乘坐三无车辆、农用车辆等不符合安全条件的交通工具;不准乘坐超载、超限、超员车辆;不准乘坐报废车辆。 3、学生和家长对载运学生的车辆进行监督,发现有酒后驾车、疲劳驾车,超载、超速,农用车、无牌无证、非营运车辆接送学生现象,及时向当地公安、交通部门举报。 4、驾驶机动车接送学生的家长要积极配合学校的管理,自觉到学校划定的接送区域接送学生,自觉将车辆停放在划定的区域,按时接送学生上放学,接到学生后尽快离开,避免造成交通拥堵。 5、步行上放学的学生实行路队制,列一路纵队靠右行走,有人行道的路段走人行道。12周岁以下学生严禁骑自行车上放学,所有学生严禁驾驶机动车上放学。

6、学生严守交通法规,做到不闯红灯,不在公路上边走边看书,不追逐、嬉戏,玩滑板、轮滑等运动,不翻越公路隔离设施或植物隔离带,横穿道路须走人行横道,没有人行横道的,要一停二看三通过,不扒车、追车、强行拦车,不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硬闯,不抛物击车。骑自行车的学生做到不并排占道骑行,不逆行骑车,不追逐嬉戏。 7、学生要做文明交通的使者,认真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学习交通法规,熟悉并遵守交通规则。要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自觉养成文明交通的好习惯;要按照学校的安排和老师的要求,劝导家长按时接送学生,到规定的区域停放车辆;运用学到的交通知识,指出家长的交通违章行为,劝说家长改掉不良的交通习惯,做一个文明交通者。 特此告知。告知书自被告知人签字之日起至学生毕业或转出止有效。由学校盖章,学生和家长学习后签字,学校存档。 告知人:学校(公章)被告知人:学生(签字) 家长(签字) 年月日 附送: 交通安全在心中 交通安全在心中

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告知书

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告知书 [学校与学生家长(监护人)签订] 学校: ____年级(____)班学生姓名:_____ 编号: 尊敬学生家长: 学生上下学路上有很多不安全隐患,如:学生并排骑车、骑车带人、乘坐超员三轮车、货车及非客车等。保证学生的安全,是学校和家长的共同责任,为达到家校联合教育的良好效果,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和纳教安(2017)1号通知的要求,学校特印发本告知书,望家长给予配合。 一、学校认真贯彻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法规、政策,加强学生安全宣传力度,做到安全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二、学校利用各种机会,经常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和宣传,定期召开交通安全教育主题班会,教育学生时刻注意交通安全。 三、学校严禁学生上下学乘坐无证的、超载的、驾驶者技术不熟练的车辆,严禁乘坐残疾车、超载的三轮车、货车、老年代步车,严禁学生骑电动车、摩托车上下学。 四、家长要积极履行学生安全监管职责,积极配合学校,共同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切实关心学生的上下学安全。家长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三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未满十二周岁的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自行车、三轮车、推拉人力车,更不准骑自行车上学。 五、家长要经常教育自己的孩子: 1、认真学习和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做文明交通参与者。 2、文明走路,养成过马路“一停二看三通过”习惯。不准在公路上追逐、嬉戏。不能边走路边看书。做到靠边行走,主动避让来往车辆,不闯红灯,不破坏交通安全设施等。 3、文明骑车,不并排骑车,严禁骑车带人,骑车打闹。要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横过马路下车推行,拐弯伸手示意,不骑飞车,不闯红灯。 4、文明乘车,做到排队候车,有序上车,不将身体的任何部位伸出车外,不向车外抛洒物品等。 5、学生家长要经常与学校取得联系,了解学生校内遵守交通法规情况,负责放学回家及节假日期间对学生的安全教育管理。 6、学生家长及学生严禁组织包车和拼车,严禁乘坐非客车以及报废车、拼装车、无牌无证车、超载车等。 此告知书经家、校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至下年度签字之日止。 班主任(签字):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家长或监护人(签字):__ 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姑开中学2018年春季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告知书

姑开中学2018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告知书 尊敬学生家长: 最近学生上下学路上发现很多不安全隐患,如:学生并排骑车、骑车带人、乘坐超员三轮车、货车及非客车等。保证学生的安全,是学校和家长的共同责任,为达到家校联合教育的良好效果,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和纳教安(2017)1 号通知的要求,学校特印发本告知书,望家长给予配合。 一、学校认真贯彻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法规、政策, 加强学生安全宣传力度,做到安全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二、学校利用各种机会,经常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和宣传, 定期召开交通安全教育主题班会,教育学生时刻注意交通安全。 三、学校严禁学生上下学乘坐无证的、超载的、驾驶者技术不熟练的车辆,严禁乘坐残疾车、超载的三轮车、货车、老年代步车,严禁学生骑电动车、摩托车上下学。 四、家长要积极履行学生安全监管职责,积极配合学校,共同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切实关心学生的上下学安全。家长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三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未满十二周岁的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自行车、三轮车、推拉人力车,更不准骑自行车上学。 五、家长要经常教育自己的孩子: 1、认真学习和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做文明交通参与者。 2、文明走路,养成过马路“一停二看三通过”习惯。不准在公路上追逐、嬉戏。不能边走路边看书。做到靠边行走,主动避让来往车辆,不闯红灯,不破坏交通安全设施等。 3、文明骑车,不并排骑车,严禁骑车带人,骑车打闹。要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横过马路下车推行,拐弯伸手示意,不骑飞车,不闯红灯。 4、文明乘车,做到排队候车,有序上车,不将身体的任何部位伸出车外,不向车外抛洒物品等。 5、学生家长要经常与学校取得联系,了解学生校内遵守交通法规情况,负责放学回家及节假日期间对学生的安全教育管理。 6、学生家长及学生严禁组织包车和拼车,严禁乘坐非客车以及报废车、拼装车、无牌无证车、超载车等。 纳雍县姑开中学 2018年 5月16日

学校交通安全告知书

学校交通安全告知书 尊敬的学生家长,亲爱的同学们: 近年来,全国陆续发生多起接送学生车辆的交通事故,给学生家庭带来深深的伤害,为进一步开展学校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加强学校交通安全管理,保证全县学生上下学期间交通安全,特印发《学生交通安全告知书》,希望各位家长和学生认真学习,共同遵守。 一、严禁使用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无牌无证车辆、报废车、拼装车、非运营车、三轮摩托车以及不符合校车标准的车辆接送学生上下学。 二、学生上下学、假期回家返校及假日出门,不准乘坐拖拉机、低速载货车、无牌无证车辆、报废车、拼装车、非运营客车、三轮摩托车等不符合安全条件的交通工具;不准乘坐超载、超限、超员车辆。 三、学生和家长对载运学生的车辆进行监督,发现有酒后驾车、疲劳驾车,超载、超速。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无牌无证车辆、报废车、拼装车、非运营客车、三轮摩托车接送学生现象的,及时向公安交警或当地派出所举报,对举报查证属实的将给予奖励,相关部门给予保密,举报电话:8216476或110. 四、驾驶机动车接送学生的家长要积极配合学校的管理,自觉到学校划定的接送区域接送学生,自觉将车辆停放在划定的区域,严禁将车辆停放在学校门口,接到学生后尽快离开,避免造成交通拥堵。 五、步行上下学的学生实行列队制,列一路纵队靠右行走,有人行道的路段走人行道。12周岁以下学生严禁骑自行车上下学,16周岁以下学生严禁骑电动车上下学,所有学生严禁驾驶机动车上下学。 六、学生要严守交通法规,做到不闯红灯,不在公路上边走边看书,不追逐、嬉戏,玩滑板、轮滑等运动,不翻越

公路等隔离设施或植物隔离带,横穿道路必须走人行横道,没有人行横道的,要一停二看三通过,不扒车、追车、强行拦车,不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硬闯,不抛物击车。骑自行车的学生做到不并排占道骑行,不逆行骑车、不追逐嬉戏。 七、学生要做文明交通的使者,认真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学习交通法规,熟悉并遵守交通规则。要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自觉养成文明交通的好习惯;要按照学校的安排和老师的要求,劝导家长到规定的区域停放车辆,到指定的位置接送学生;运用学到的交通知识,指出家长的交通违法行为,劝说家长改掉不良的交通陋习,做一个文明交通者。 八、告知书自被告知人签字之日起至学生毕业或转出有效。由学校负责人签名并盖章,学生和家长学习后签字,学校和家长各一份,存档备查。 告知人:学校(公章)元谋县元马中学 被告知人:学生学生监护人: 2017年9月 18 日

小学学生交通安全告家长通知书

学生交通安全告家长通知书 尊敬的家长:您好! 学生的平安出行,是家校双方共同的为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特印发《学生交通安全告家长书》,希望各位家长与学生认真阅读,共同遵守。 1、遵守道路交通法规,不在公路上追逐、嬉戏、乱跑。横穿道路要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 2、严禁学生骑自行车上下学,不无证驾驶机动车辆。 3、学生上下学及节假日、周末外出时,自觉遵守各种交通违法行为,不乘坐未经检验合格的机动车辆;不乘坐非客运车辆;不乘坐超载、超速车辆,不乘坐二、三轮摩的及“三无”车,乘坐符合要求的车辆时,需遵守乘客安全要求。 4、不允许家长租用非载客营运车辆接送学生。 5、对符合载运学生的车辆要自发性的组织人员进行监督,对发现有酒后驾车、疲劳驾车,超载、超速现象的要立即予以制止,对使用农用车辆、电瓶三轮车、无牌无证的非营运、二轮、三轮车车辆接送学生现象,要及时向交通管理部门举报。 2018年8月31日――――――――――――――――――――――――――――――――――――――――回执XX小学学生交通安全告家长书 《学生交通安全告家长书》已阅读,对学校提出的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的要求,我们大力支持和配合。作为学生家长,我将做到:1、教育孩子严守交通法规,遵守学校纪律。2、制止没有符合年龄的孩子骑自行车、电瓶车上放学。教育孩子不在公路上追逐、嬉戏、乱跑。3、坚决做到孩子外出时,不乘坐非客运车辆;不乘坐超载、超速车辆,不乘坐二、三轮摩的及“三无”车辆。4、决不租用非载客营运车辆接送孩子。5、发现有酒后驾车、疲劳驾车,超载、超速,农用车、无牌无证、非营运二、三轮车车辆接送孩子现象,会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和学校报告。 年级班学生(签名):家长(签名): 2018年8月31日

2.3姑开中学2018年春季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告知书

2.3姑开中学2018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告知书 尊敬学生家长: 最近学生上下学路上发现很多不安全隐患,如:学生并排骑车、骑车带人、乘坐超员三轮车、货车及非客车等。保证学生的安全,是学校和家长的共同责任,为达到家校联合教育的良好效果,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和纳教安(2017)1号通知的要求,学校特印发本告知书,望家长给予配合。 一、学校认真贯彻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法规、 政策,加强学生安全宣传力度,做到安全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二、学校利用各种机会,经常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和宣传, 定期召开交通安全教育主题班会,教育学生时刻注意交通安全。 三、学校严禁学生上下学乘坐无证的、超载的、驾驶者技术不熟练的车辆,严禁乘坐残疾车、超载的三轮车、货车、老年代步车,严禁学生骑电动车、摩托车上下学。 四、家长要积极履行学生安全监管职责,积极配合学校,共同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切实关心学生的上下学安全。家长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三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未满十二周岁的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自行车、三轮车、推拉人力车,更不准骑自行车上学。 五、家长要经常教育自己的孩子: 1、认真学习和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做文明交通参与者。 2、文明走路,养成过马路“一停二看三通过”习惯。不准在公路上追逐、嬉戏。不能边走路边看书。做到靠边行走,主动避让来往车辆,不闯红灯,不破坏交通安全设施等。 3、文明骑车,不并排骑车,严禁骑车带人,骑车打闹。要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横过马路下车推行,拐弯伸手示意,不骑飞车,不闯红灯。 4、文明乘车,做到排队候车,有序上车,不将身体的任何部位伸出车外,不向车外抛洒物品等。 5、学生家长要经常与学校取得联系,了解学生校内遵守交通法规情况,负责放学回家及节假日期间对学生的安全教育管理。 6、学生家长及学生严禁组织包车和拼车,严禁乘坐非客车以及报废车、拼装车、无牌无证车、超载车等。 纳雍县姑开中学 2018年 9月17日

道路交通安全告知书

道路交通安全告知书(存根) 被告知人: 你于 年 月 日在 (地点)驾驶/乘坐:三轮车/摩托车/小型轿车/小型客车/中型货车/重型货车,车牌号: ,因酒后驾驶/超员/超速/超载/疲劳驾驶/客货混装/强超强会/违法停车/三轮车违法载人/驾乘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属于违法违规行为,请立即予以纠正,从告知之时起,在不出现类似行为,如因类似行为造成交通事故和伤害的,由你承担一切责任。 现向你告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机动车必须经培训合格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必须进行登记注册、悬挂号牌、定期检验、所有人变更时需办理过户手续,机动车达到使用年限后应当报废、注销;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无牌无证车辆、非营运客车、三轮车严禁违法载人;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严禁超员、超速、超载、疲劳驾驶、客货混装、强超强会、违法停车、非法乘坐五小车辆、驾乘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违反上述规定将受到法律追究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告知人: 告知人单位: 告知时间: 镇 村(街道/社区) 道路交通安全告知书(交被告知人) 被告知人: 你于 年 月 日在 (地点)驾驶/乘坐:三轮车/摩托车/小型轿车/小型客车/中型货车/重型货车,车牌号: ,因酒后驾驶/超员/超速/超载/疲劳驾驶/客货混装/强超强会/违法停车/三轮车违法载人/驾乘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属于违法违规行为,请立即予以纠正,从告知之时起,在不出现类似行为,如因类似行为造成交通事故和伤害的,由你承担一切责任。 现向你告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机动车必须经培训合格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必须进行登记注册、悬挂号牌、定期检验、所有人变更时需办理过户手续,机动车达到使用年限后应当报废、注销;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无牌无证车辆、非营运客车、三轮车严禁违法载人;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严禁超员、超速、超载、疲劳驾驶、客货混装、强超强会、违法停车、非法乘坐五小车辆、驾乘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违反上述规定将受到法律追究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告知人: 告知人单位: 告知时间: 1、 驾驶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2、 乘坐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乘坐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乘坐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1、 驾驶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2、 乘坐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乘坐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乘坐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学生交通安全告知书

《学生交通安全》告知书 尊敬的学生家长: 孩子是您家庭的希望,他们的出行安全牵挂着家人的心。根据有关部门统计,交通事故已成为学生死亡的罪魁祸首。近年来,一些校车安全事故的发生,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教训惨重,发人深省。2014年11月19日上午8时左右,山东省蓬莱市潮水镇四村机场连接线附近,一辆运沙车与一辆面包车相撞,导致12人死亡,其中11人为儿童,另有3名儿童受轻伤。经蓬莱警方调查,涉事面包车为当地一所幼儿园负责人所雇佣,属8座面包车,事时实载15人。12月4日平原县又发生校车交通事故,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对学生交通安全的教育管理,我们诚挚地希望得到各位家长的支持配合,避免交通事故发生,让安全与您和孩子同行,我们特发出这封交通安全公开信,旨在倡导全体学生和家长,树立安全意识,遵守交通规则,确保您的孩子高高兴兴上学去,平平安安回家来。 一、家长应高度重视孩子的上下学交通安全,做到每天一教育,每次一提醒。 二、家长自身应树立安全意识,利用机动车接送孩子上下学做到绝不超速行驶、绝不违反交通规则、绝不酒后驾驶。 三、学生上学,安全第一。请广大学生家长自觉抵制黑校车、违法超员车辆,发现接送学生的不合法车辆、超员客车以及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违法搭载学生的,请及时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举报。 四、驾驶车辆接送学生,请选择安全地点停靠车辆,并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组织学生依次、有序上下车辆。夜间停靠请及时开启示廓灯、危险报警闪光灯。请勿在行车道、人行横道、弯坡路段违法停车接送学生。 五、禁止未满12周岁的学生骑自行车上下学。学生家长要教育孩子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做到按路队行走、在人行横道行走;路上不追赶打闹、不逗留玩耍;穿越马路要左右观察,确认安全后快速穿越。 祝各位家长工作顺利!合家幸福! 《学生交通安全》告知书回执 我已阅读《学生交通安全》告知书,承诺严格按照去做。 班级:年级班学生姓名:学生家长(签字):

泉港小学学生交通安全告知书

泉港小学学生交通安全告知书 最近学生上下学路上发现很多不安全隐患,如:学生并排骑车、骑电动车摩托车、骑车带人、乘坐超员三轮车、货车及非客车等。保证学生的安全,是学校和家长的共同责任,为达到家校联合教育的良好效果,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学校特印发本告知书,望家长给予配合。 一、学校认真贯彻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法规、政策,加强学生安全宣传力度,做到安全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二、学校利用各种机会,经常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和宣传,定期召开交通安全教育主题班会,教育学生时刻注意交通安全。 三、学校严禁学生上下学乘坐无证的、超载的、驾驶者技术不熟练的车辆,严禁乘坐残疾车、超载的三轮车、货车、老年代步车,严禁学生骑电动车、摩托车上下学。 四、家长要积极履行学生安全监管职责,积极配合学校,共同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切实关心学生的上下学安全。家长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三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未满十二周岁的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自行车、三轮车、推拉人力车,更不准骑自行车上学。 五、家长要经常教育自己的孩子:1、认真学习和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做文明交通参与者。2、文明走路,养成过马路“一停二看三通过”习惯。不准在公路上追逐、嬉戏。不能边走路边看书。做到靠边行走,主动避让来往车辆,不闯红灯,不破坏交通安全设施等。3、文明骑车,不并排骑车,严禁骑车带人,骑车打闹。要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横过马路下车推行,拐弯伸手示意,不骑飞车,不闯红灯。4、文明乘车,做到排队候车,有序上车,不将身体的任何部位伸出车外,不向车外抛洒物品等。5、学生家长要经常与学校取得联系,了解学生校内遵守交通法规情况,负责放学回家及节假日期间对学生的安全教育管理。6、学生

关于学生上下学期间交通安全告知书

关于学生上下学期间交通安全告知书 亲爱的家长朋友: 交通安全是学生上下学途中最为重要的安全事项。为了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安全意识和行为,极力避免各种交通事故的发生,现将学生上下学途中有关交通安全责任和贵子弟上下学期间交通安全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行为告知您,请您积极配合,并认真落实做好孩子的教育工作,维护自身和学生的生命安全。 一、如果您私家车接送孩子上下学,请您亲自按时接送孩子,以免出现孩子无人管理的状态,并在距离学校100米左右的地方停车,让孩子自己步行进出校门。在接送孩子途中请您不要酒驾、超载、超速驾驶。 二、如果您让孩子自己步行上学或回家,请您教育孩子在行走的过程中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要结伴而行,靠右行走,注意避让来往车辆。不要在马路上打闹、阅读、玩手机电玩,不在街道上玩滑板车等,不要横穿马路,过十字路口时要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上学时要及时进教室,放学后迅速回家,不要在学校、街上逗留,更不能进网吧或游戏厅。有事不能按时到校,家长要及时亲自电话向班主任请假说明情况。 三、如果您让孩子自行乘车回家,要高度重视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教育孩子禁止搭乘“三无”(无驾驶证、无车证、无营运证)车辆,不要乘坐超载、车况不好、酒驾的车辆;提醒孩子不要乘坐陌生人的车辆,不要购买路边小摊小贩的食品和玩具。在乘坐车辆时,有安全带的要系好安全带,不要将身体的任何部位伸出窗外。下车时要等待车辆停稳后方可下车,下车时不要推挤,更不要从车辆的前后横穿马路。 四、特别强调:禁止未满12周岁的学生骑车上下学,准许骑自行车上路的学生不能骑无刹车功能的自行车上下学。所有学生不得骑电瓶车、助动车等上下学。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并督促孩子牢记于心。《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405号令)》第五十五条规定:摩托车后座不得乘坐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轻便摩托车不得载人;第七十二条规定:驾驶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学生禁止骑机动车上路。准许骑自行车上路的学生不要在人行道、禁行车道或机动车道内骑车,不要离把或攀扶其它车辆或手中持物,不要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曲折行驶,不要争道抢道,急转猛弯,不要闯红灯或绕行、推行闯红灯,不骑车带人。 五、贵子弟在上下学期间,存在着以下交通安全隐患行为: 中小学生作为未成年人,学校跟家庭要共同担负起教育跟看护的责任,应该一起努力教会孩子自我保护的知识与能力,帮孩子织起一道安全的保护屏障。特别是家长对孩子具有第一位的监护责任跟义务,为了避免出现不必要的伤害,以上说明,请家长朋友仔细阅读并对照执行。 谢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本告知书一式两份。 连州市保安镇中心学校 年月日 家长签名:学生签名:班主任签名:

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 公通字[2005]94号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交通安全工作,防止中小学生发生交通事故,切实保障广大中小学生的人身安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把维护中小学校交通安全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来抓 中小学校交通安全问题是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之一。维护中小学校交通安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是落实好《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政法委员会、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平安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5]25号)的具体措施,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要求,是一项得民心、顺民意的民心工程。各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教育行政部门要密切合作,积极配合,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强化交通安全宣传,努力使中小学校周边交通秩序和交通安全状况得到明显改善。 二、认真落实“公安机关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八条措施”,切实保障中小学生交通安全 各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结合预防特大交通事故“百日竞赛”活动,确保“公安机关维护校园周边治安秩序八条措施”(以下简称“八条措施”)落实到位。一要加强与教育行政部门的协调,把公安机关“八条措施”同教育部“六条措施”结合起来,共同指导中小学校做好交通安全工作。二要全面排查、摸清辖区内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道路状况、交通流量、校车和交通安全设施等基本情况,了解中小学校对校园周边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停车泊位施划等方面的需求和对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在查清底数的基础上,制定完善中小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报请当地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实施。三要建立定期排查中小学校周边交通安全隐患制度,对排查结果要建立档案,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基础实、台账全。四要加大执法力度,狠抓中小学校周边道路交通秩序的管理,坚决纠正、严厉处罚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要进一步加大对超速、不按规定让行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要切实落实“在地处交通复杂路段的中小学校上、下学时间,有民警或协管员在校园门口维护交通秩序”的要求,努力减少发生中小学生交通事故的安全隐患。五要结合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工作,通过多种形式,进一步提高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交警大队、中队要确定民警负责辖区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责任民警每学期到校宣传次数不能少于2次。要及时向学校通报学生违反交通法规的情况。六要高度重视涉及学生交通事故的处理工作,接到涉及学生交通事故报警的,要立即派出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全力组织对受伤学生的抢救工作,并及时通知学校。 三、强化中小学校交通安全的教育和监督管理工作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行政区域内中小学校,尤其是农村中小学校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一是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条的规定,将中小学校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正常教学计划,保证交通安全教育进学校、进课堂。二是督促中小学校加强对学生的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开展多种形式的交通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在校学生的交通法制意识和安全意识,提高防范交通事故的能力。每学期至少要组

中小学上下学交通安全告知书

中小学上下学交通安全告知书 尊敬的家长朋友: 您好! 孩子是家庭的希望、祖国的未来,他们的出行安全无时无刻牵挂着我们大家的心。随着家庭生活条件的不断提高,道路上的车辆也越来越多,优越的生活背后也隐藏着安全隐患。为了使安全与孩子同行,诚挚希望得到您的配合与支持,家园共筑幼儿交通安全的长城,共同保护好我们的孩子! 一、配合幼儿园教育自己的孩子: 1、不在马路边、车辆多的地段玩耍。 2、与孩子共同遵守交通规则:过马路走人行横道线;红灯停,绿灯行;遵守右侧行驶规则。 3、过马路前要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您的千叮万嘱将会让孩子多一份安全意识,您的行动是孩子最直接的榜样。 二、拒绝乘坐未取得许可手续的非客运车辆,不乘坐报废车、无牌车、故障车和超载车。 三、幼儿上下学必须由家长(监护人)亲自接送,并请您做到: 1、要经常检查驾驶车辆情况,尤其是电动车及自行车的车铃与刹车,确保车辆本身安全。

2、驾驶摩托车、电动车时请戴好头盔,减速慢行,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3、接送孩子的路上,不为赶时间而超速违章驾驶;人行道前礼让行人,给孩子做好示范榜样。 4、千万不要因为其他原因,让您的孩子在幼儿园门口的道路中间下车或跑动。您的安全防范措施,是孩子平安的保证。 5、入园时认真刷卡,并把孩子送进大门口,严格做到和老师当面交接幼儿。 6、在接送孩子时,请您服从保安指引,自觉整齐停放车辆,保证幼儿园门口交通畅通,保障幼儿入园、离园安全。 7、平日乘车出行要教育孩子不抢先、不拥挤。 尊敬的家长,孩子健康成长是我们共同的希望,孩子的交通安全是我们最大的幸福。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家园携手为孩子撑起一片平安的天空!

道路交通安全告知书

xxx县xxx道路交通安全告知书(存根) 被告知人: 驾驶人:家庭住址:联系电话: 你于年月日在(地点)驾驶:三轮车/摩托车/小型轿车/小型客车/中型货车/重型货车,车牌号:,因酒后驾驶/超员/超速/超载/疲劳驾驶/客货混装/强超强会/违法停车/三轮车违法载人/驾乘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属于违法违规行为,请立即予以纠正,从告知之时起,在不出现类似行为,如因类似行为造成交通事故和伤害的,由你承担一切责任。 现向你告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机动车必须经培训合格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必须进行登记注册、悬挂号牌、定期检验、所有人变更时需办理过户手续,机动车达到使用年限后应当报废、注销;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无牌无证车辆、非营运客车、三轮车严禁违法载人;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严禁超员、超速、超载、疲劳驾驶、客货混装、强超强会、违法停车、非法乘坐五小车辆、驾乘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违反上述规定将受到法律追究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告知人:告知人单位:xxx县xx乡道安办告知时间: 乡村(街道/社区) xxx县xxx道路交通安全告知书(交被告知人) 被告知人: 驾驶人:家庭住址:联系电话:

你于年月日在(地点)驾驶:三轮车/摩托车/小型轿车/小型客车/中型货车/重型货车,车牌号:,因酒后驾驶/超员/超速/超载/疲劳驾驶/客货混装/强超强会/违法停车/三轮车违法载人/驾乘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属于违法违规行为,请立即予以纠正,从告知之时起,在不出现类似行为,如因类似行为造成交通事故和伤害的,由你承担一切责任。 现向你告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机动车必须经培训合格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必须进行登记注册、悬挂号牌、定期检验、所有人变更时需办理过户手续,机动车达到使用年限后应当报废、注销;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无牌无证车辆、非营运客车、三轮车严禁违法载人;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严禁超员、超速、超载、疲劳驾驶、客货混装、强超强会、违法停车、非法乘坐五小车辆、驾乘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违反上述规定将受到法律追究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告知人:告知人单位:xxx县xxx道安办告知时间:

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告知书

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告知书 尊敬的家长朋友: 交通安全是学生上放学途中最为重要的安全事项。鉴于目前频发的交通事故,同时为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安全意识和行为,避免各种交通事故的发生,现将学生上放学途中有关交通安全责任告知您,请您积极配合、认真做好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工作,维护学生的生命安全。 一、为了学生的安全,请尽量抽时间亲自接送孩子上下学,特别是低龄学生,一定要有家长或指定监护人接送。用机动车辆接送学生的家长,请不要酒驾、超载、超速、违章驾驶。 二、如果让学生自己步行上学或回家,请教育学生在途中应注意交通安全,靠右行走,注意避让来往车辆。不要在马路上打闹、阅读、玩手机电玩等,横穿马路、过十字路口时要左右看。上学时要及时进教室,放学后迅速回家,不要在学校、街上逗留。有事不能按时到校,家长须及时亲自电话向班主任请假并说明情况。 三、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并督促孩子牢记于心。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摩托车后座不得乘坐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轻便摩托车不得载人;驾驶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禁止学生骑机动车上路行驶。 四、禁止学生搭乘“三无”车辆;不乘坐超载、车况不好、酒驾的车辆;不乘坐非运营车辆和农用车、三轮车、手扶拖拉机、报废车辆等;监护人不得租用或集体租用非运营车辆接送学生;自觉抵制非运营车辆载客行为;提醒孩子不要乘坐陌生人的车辆。 中小学生作为未成年人,学校和家庭都有教育管护的责任,且家长对孩子具有第一位的监护责任和义务,若因家长的教育或看管不力,造成学生在上下学期间出现任何交通或安全问题,将由此承担相应责任。为避免出现不必要的伤害,以上告知书,请家长朋友务必仔细阅读并对照执行,谢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本告知书一式两份,送监护人一份,监护人签字后学校留存一份)

安全出行告知书

安全出行告知书 The latest revision on November 22, 2020

湖南光大燃气有限公司员工出行 安全告知书 : 为规范我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提高员工自我安全意识,确保员工上下班期间安全,现将出行安全须知和公司规定向你告知如下: 一、员工上下班期间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按《道路交通法》依规行驶,避免发生交通事故。 二、员工在上下班期间或上下班途中,故意犯罪、醉酒或自残等,发生的事故或伤害后果,由责任人自己负责。 三、《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无证驾驶机动车辆和驾驶无牌证的机动车辆受到交通事故伤害的不得认定为工伤。 四、驾驶机动车辆的员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书、号牌和行驶证。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不超速行驶,不酒后驾驶,不疲劳驾驶等违规驾驶。 五、驾驶非机动车辆的员工,应当接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定期检验,未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检验,不得上路行驶;禁止非机动车辆加装动力装置、拼装非机动车、擅自更换车内发动机。

六、驾驶自有车辆上下班的员工,行驶前,应当对汽车、摩托车、电动车以及其他车辆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等具有安全隐患的车辆,行驶途中必须正确佩戴好安全头盔并自觉控制行车速度。 七、员工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伤害后,除了应紧急抢救受伤人员和财产外,要保护好事发现场,并迅速拨打“122”或“110”报警。 如未能遵守交通规则,发生交通意外事故,造成意外伤害的,严格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处理。 被告知人(签字):告知人(盖章):年月日年月日

道路施工安全责任告知书

道路施工安全责任告知书 为了加强道路施工安全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交通领域相关法律法规特制订本告知书: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第三十二条:“改建公路时,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路段两端设置明显的施工标志、安全标志。需要车辆绕行的,应当在绕行路口设置标志;不能绕行的,必须修建临时道路,保证车辆和行人通行。” 第三十九条:“为保障公路养护人员的人身安全,公路养护人员进行养护作业时,应当穿着统一的安全标志服;利用车辆进行养护作业时,应当在公路作业车辆上设置明显的作业标志。公路养护车辆进行作业时,在不影响过往车辆通行的前提下,其行驶路线和方向不受公路标志、标线限制;过往车辆对公路养护车辆和人员应当注意避让。公路养护工程施工影响车辆、行人通行时,施工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办理。” 二、《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第二十九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许可的设计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作业,并落实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防护措施。 涉路工程设施的所有人、管理人应当加强维护和管理,确保工程设施不影响公路的完好、安全和畅通。” 三、《江苏省公路条例》 第三十九条:“在公路上增设平交道口应当严格控制。确需增设或者改造平交道口的,应当按照管理权限报经相应的公路管理机构和公安机关批准。属于经营性公路的,还应当征求公路经营企业的意见。增设或者改造平交道口,应当满足行车视距要求,按照批准的设计图纸和公路工程技术标准修建。平交道口与公路搭接不少于一百米长路段的路面应当采取硬化措施。” 第四十一条:“占用、挖掘公路,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架设、埋设管线等设施或者增设平交道口的,施工单位应当编制施工路段现场管理方案,设置规范、清晰、齐全的施工标志和安全标志,加强现场管理。” 四、《苏州市公路条例》 第二十一条:“新建、改建、扩建公路竣工后五年内或者大修的公路竣工后三年内不得挖掘。因特殊情况确需挖掘的,应当经交通主管部门同意;影响交通安全的,还须征得公安机关同意。 经许可占用、挖掘公路的,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施工路段现场管理方案,设置施工标志和安全设施。占用、挖掘公路期满,施工单位应当及时清理场地。 第二十二条:“设置平交道口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由具有公路专业设计、施工、养护资质的单位按照标准进行设计、建设。” 请仔细阅读上述法律法规条文,并遵照执行。 建设方(盖章):施工方(盖章): 经办人:日期:

交通安全告知书样本

明智中学交通安全告知书 尊敬的学生家长,亲爱的同学们: 近几年全国发生多起接送学生车辆的交通事故,为此,德州市政府积极采取措施,进一步开展学校交通安全集中整治,确保学生人身安全。为加强学校交通安全管理,我校特印发《交通安全告知书》,希望各位家长和学生认真学习,共同遵守。 1、严禁使用非载客车辆接送学生上放学。 2、学生上放学、假期回家返校及节假日出门,不准乘坐“三无”车辆、农用车辆等不符合安全条件的交通工具;不准乘坐超载、超限、超员车辆;不准乘坐报废车辆。 3、学生和家长对载运学生的车辆进行监督,发现有酒后驾车、疲劳驾车,超载、超速,农用车、无牌无证、非营运车辆接送学生现象,及时向当地公安、交通部门举报。 4、驾驶机动车接送学生的家长要积极配合学校的管理,自觉到学校划定的接送区域接送学生,自觉将车辆停放在划定的区域,按时接送学生上放学,接到学生后尽快离开,避免造成交通拥堵。 5、步行上放学的学生实行路队制,列一路纵队靠右行走,有人行道的路段走人行道。12周岁以下学生严禁骑自行车上放学,所有学生严禁驾驶机动车上放学。 6、学生严守交通法规,做到不闯红灯,不在公路上边走边看书,不追逐、嬉戏,玩滑板、轮滑等运动,不翻越公路隔离设施或植物隔离带,横穿道路须走人行横道,没有人行横道的,要一停二看三通过,不扒车、追车、强行拦车,不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硬闯,不抛物击车。骑自行车的学生做到不并排占道骑行,不逆行骑车,不追逐嬉戏。 7、学生要做文明交通的使者,认真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学习交通法规,熟悉并遵守交通规则。要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自觉养成文明交通的好习惯;要按照学校的安排和老师的要求,劝导家长按时接送学生,到规定的区域停放车辆;运用学到的交通知识,指出家长的交通违章行为,劝说家长改掉不良的交通习惯,做一个文明交通者。 特此告知。告知书自被告知人签字之日起至学生毕业或转出止有效。由学校盖章,学生和家长学习后签字,学校存档。 告知人:学校(公章)被告知人:学生(签字) 家长(签字) 年月日

学校交通安全家长告知书

莱河联区××学校交通安全家长告知书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交通安全工作,严把交通安全关,防范交通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国务院颁布的《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山东省学校安全管理办法》和上级有关要求,现将交通安全家长应知应会事项告知如下,希望各位家长高度重视。 一、加强乘车安全教育。家长和学校要教育学生遵守乘车纪律和交通规则,有序上下车,不在候车点追逐打闹,做到文明候车、文明乘车。教育学生及家长主动拒绝无安全保障的交通方式,不乘坐承租无营运资格,未经公安、交通、教育部门审核备案的非法接送学生的“黑车”,不乘坐拼装改装车、报废车、货运汽车、三轮汽车、载货汽车、农用车、拖拉机等车辆;不乘坐无牌无证、不符合安全技术条件的车辆;不乘坐超员、超速等安全无保障的车辆。发现“黑车”、“超员车”、“超速车”等接送学生的车辆,要及时向当地公安交管部门举报。 二、加强骑车安全教育。家长和学校要教育学生文明骑车,严禁并排骑车、严禁骑车打闹、严禁骑车带人;12周岁以下及不具备独立骑车能力的不得骑自行车,16周岁以下学生不得骑电动自行车上下学,严禁中小学生骑摩托车上下学。 三、加强步行安全教育。家长和学校要教育徒步上下学的学生遵守交通规则,要在斑马线处穿越公路,不跨越护栏、不在公路上追逐打闹,养成过马路“一停二看三通过”的习惯。 四、加强学生交通安全家校互动。学校利用“菏泽市学校安全教育平台”安排学生和家长共同完成安全教育家庭作业以及通过家长会、家访、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给学生家长发安全提示短信等方式,提高学生和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增强家长对学生安全监管和防范交通安全事故的意识,形成家校共同防范学生交通安全事故的合力。家长要积极配合学校工作。 五、学校要加强家校沟通和学生相关信息采集工作,随时掌握学生日常上放学的交通方式和交通方式变化情况,建立电子台账,开展针对性教育引导工作,对有乘坐非法营运车辆的学生,要及时开展教育和通知家长(监护人),告知其危害性和可能造成的严重事故后果,并单独签订针对性责任书,明确家长责任,进一步增强其责任意识。学校尤其要高度关注针对学生有组织的乘坐非法营运车辆上放学事件,一经发现要坚决制止,并通报相关部门,及时开展整治工作,消除事故隐患。 温馨提示:本告知书一式两份,家长签字后自留一份,交学校存档一份。 班级:学生:家长签名:××学校 2017年9月1日 1

学生道路交通安全告知书

仅供参考[整理] 安全管理文书 学生道路交通安全告知书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第1 页共4 页

学生道路交通安全告知书 尊敬的家长: 交通安全是学生上放学途中最为重要的安全事项。为了教育学生养成自觉遵守交通规范的良好习惯,极力避免各种交通事故的发生,现将学生上放学途中有关交通安全责任告知您,请您积极配合、认真落实并做好孩子的教育工作,共同营造良好的交通秩序,维护自身和学生的生命安全。 一、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接送孩子。我校在规定的学生上放学时段都正常有保安在校内外维持上学纪律,组织集体放学,请不要提早将孩子送到学校,以免出现孩子无人管理的失控状态。请按照学校指定的地点接送孩子,不要在学校大门口拥挤和挤到学校校门内来等待孩子。行人横穿机动车道、机动车辆在机动车道违规停车或双黄线路道掉头等都存在造成交通事故的巨大安全隐患。 二、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并督促孩子牢记于心。《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405号令)》第五十五条规定:摩托车后座不得乘坐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轻便摩托车不得载人;第七十二条规定:驾驶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重庆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只准搭载一名12周岁以下的人员。12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驾驶自行车或者16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搭载人员。因学校地处交通繁忙地段,我校原则上不允许学生自己骑自行车上学。 三、家长们要高度重视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教育孩子禁止搭乘三无(无驾驶证、无车证、无营运证)车辆和超载车辆;家长要尽可能亲自接送学生上放学,不能亲自接送时应指导子女搭乘交通班车或步行。 第 2 页共 4 页

关于学生上下学期间交通安全告知书

关于学生错时上下学交通安全及中午就餐告知书 亲爱的家长朋友: 一、错时上下学交通安全。 交通安全是学生上下学途中最为重要的安全事项。为了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安全意识和行为,极力避免各种交通事故的发生,现将学生上下学途中有关交通安全责任和上下学期间交通安全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行为告知您,请您积极配合,并认真落实做好孩子的教育工作,维护自身和学生的生命安全。 (一)如果您私家车接送孩子上下学,请您亲自按时接送孩子,以免出现孩子无人管理的状态,并在距离学校100米左右的地方停车,让孩子自己步行进出校门。在接送孩子途中请您不要酒驾、超载、超速驾驶。 (二)如果您让孩子自己步行上学或回家,请您教育孩子在行走的过程中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要结伴而行,靠右行走,注意避让来往车辆。不要在马路上打闹、阅读、玩手机电玩,不在街道上玩滑板车等,不要横穿马路,过十字路口时要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上学时要及时进教室,放学后迅速回家,不要在学校、街上逗留,更不能进网吧或游戏厅。有事不能按时到校,家长要及时亲自电话向班主任请假说明情况。 (三)如果您让孩子自行乘车回家,要高度重视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教育孩子禁止搭乘“三无”(无驾驶证、无车证、无营运证)车辆,不要乘坐超载、车况不好、酒驾的车辆;提醒孩子不要乘坐陌生人的车辆,不要购买路边小摊小贩的食品和玩具。在乘坐车辆时,有安全带的要系好安全带,不要将身体的任何部位伸出窗外。下车时要等待车辆停稳后方可下车,下车时不要推挤,更不要从车辆的前后横穿马路。 (四)特别强调:禁止未满12周岁的学生骑车上下学,准许骑自行车上路的学生不能骑无刹车功能的自行车上下学。所有学生不得骑电瓶车、助动车等上下学。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并督促孩子牢记于心。《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405号令)》第五十五条规定:摩托车后座不得乘坐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轻便摩托车不得载人;第七十二条规定:驾驶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学生禁止骑机动车上路。准许骑自行车上路的学生不要在人行道、禁行车道或机动车道内骑车,不要离把或攀扶其它车辆或手中持物,不要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曲折行驶,不要争道抢道,急转猛弯,不要闯红灯或绕行、推行闯红灯,不骑车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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