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检查业务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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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检查,是纪检监察机关为查明违犯党纪政纪案件的事实真相所进行的活动。案件检查是纪检监察机关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是严肃党纪政纪的中心环节,在纪检监察工作中始终处于关键位置。没有案件检查,就没有惩处,保护就缺乏有力的手段,监督就缺乏权威,教育就缺乏丰富深刻的内容。因此做好案件检查工作对全面履行纪检监察机关的四项职能,保障党员干部的民主权利,严肃党政纪律,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的健康发展,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案件检查的基本要求

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检查的基本要求,概括起来讲,就是: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或程序合法。

(一)事实清楚:事实清楚,是指纪检监察对象违纪事实的认定必须具体、准确,符合客观实际。

(二)证据确凿:证据确凿,是指认定事实所依据的证据都要符合客观真实情况,准确无疑;所取得的证据足以把案件中所认定的事实证明清楚。

(三)定性准确:定性准确,是指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基础上,对党员、干部或党组织、国家行政机关所犯错误事实的性质的认定确实无疑。

(四)处理恰当:处理恰当,是指根据纪检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或政

纪的错误事实、性质、情节、所造成的后果、对错误的认识和态度,一贯工作表现等,按照党和国家的有关规定作出的处理合适,妥当,恰如其分,轻重适度,不枉不纵。

(五)手续完备或程序合法:在案件检查中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这一要求在《案件检查条例》中称为手续完备,而《监察机关调查处理政纪案件办法》(以下简称《调查处理办法》)称为程序合法。手续完备或程序合法主要有三层含义:一是案件检查程序是由《案件检查条例》、《调查处理办法》规定的,是党规党法和国家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二是查办党纪政纪案件必须按照办案程序进行,这既是纪检监察机关的权利,也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义务,否则,就是违纪违法;三是案件,检查程序中每个阶段的任务、手续、要求都是法定的,受理、初步核实、立案、调查、移送审理都必须符合有关的规定。

二、案件的受理和初核

(一)受理

纪检监察案件受理,是指纪检监察机关按照规定接受涉及党组织和党员、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和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犯党纪政纪行为的线索和材料,并予以恰当处理的活动。

受理具有五个基本特征:

第一,受理的主体必须是纪检监察机关。

第二.受理的对象,必须是中国共产党党员或是党的一级组织或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或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不

是上述对象之一的,不属纪检监察的受理范围。

第三,受理对象的行为,必须是实施或被认为实施了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也包括不去实施应当实施的行为。

第四,受理阶段的任务,是审查检举、控告的材料是否具有违纪事实和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是否具备初步核实的条件,以决定是否初步核实。

第五,受理的目的,是对违纪行为进行审查,并通过以后的初步核实、立案和调查活动,核查和证实违纪,追究违纪者的党纪政纪责任,以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

受理的范围:

第一,党纪案件受理范围。

1、同级党委委员、纪委委员的违纪问题。如被反映人同时担任两个以上党委或纪委委员职务的,一般应由与其最高职务同级的纪检机关受理。

2、属上级党委管理在本地区、本部门工作的党员干部的违纪问题。

3、同级党委管理的党员干部的违纪问题。

4、下一级党组织的违纪问题。

5、领导交办的反映其他党员和党组织的违纪问题,包括上级党委(党工委、党组)、纪委(纪工委、纪检组)及其负责人交办和同级党委及其负责人、本级纪委负责人交办的。领导交办的反映党员和党组织的违纪问题,必须经分管领导阅批后,才予以受理。

属下级党委管理的党员和党组织的重大、典型的违纪问题,必要时也可以受理。

第二,政纪案件受理范围。

1、国务院监察机关受理国务院各部门及其国家公务员、国务院及国务院各部门任命的其他人员;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其领导人员的违纪问题。

2、县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监察机关受理本级人民政府各部门及其国家公务员、本级人民政府及本级人民政府各部门任命的其他人员、下一级人民政府及其领导人员的违纪问题。

3、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监察机关受理本辖区所属的乡、镇人民政府任命的其他人员的违纪问题。

4、上级监察机关可以受理下一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必要时也可以办理所辖各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

监察机关之间对管辖范围有争议的,由其共同的上级监察机关确定。

(二)初步核实

初步核实,是指纪检监察机关在立案之前按照规定对受理的纪检监察对象违法违纪行为的线索和材料,进行初步核查、证实的活动。受理违法违纪行为的线索和材料,应当填写受理登记表,经纪检监察机关负责人批准后,进行初步核实。

初步核实的任务是,了解所反映的主要问题是否存在,为立案与否提供依据。

初步核实的要求:迅速及时,突出重点,细致完备,保守秘密。

初步核实结果应分别情况作如下处理:

1、对初步核实,反映问题不实的,纪检监察机关应通过适当方式向被反映人所在单位党组织或行政机关说明情况。

2、对初步核实,虽有违纪事实,但情节轻徽,不需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纪检监察机关可对被反映人批评教育或通报批评,或建议调整其工作、职务等等。

3、对初步核实,虽有违法违纪事实,不需要给予党政纪处分,但依法应由其他执法机关予以处理的,纪检监察机关应将材料移送有关主管机关。

4、对初步核实,触犯法律,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并与司法机关及时联系移送事宜。

5、对初步核实,确有违纪事实,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的,应予立案。承办纪检监察机关应将核查组撰写的初步核实情况报告和本级组织的立案意见、所反映主要问题的证据材料等,呈报分管领导等审批。

三、立案

(一)立案的含义

立案,是指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其管辖权限,对检举、控告以及发现的纪检监察对象违法违纪问题,经初步核实,认为确有违法违纪事实,并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决定进行深入调查,并按规定办理批准手续的一种程序性活动。

1、立案的主体是有管辖权的纪检监察机关(未设立纪检监察机

构的,由相应的党组织、政府的主管机关决定立案)。

2、立案的对象是纪检监察对象中的违法违纪者及其违法违纪问题。

3、立案的条件是确有违法违纪事实,并需追究党纪政纪责任。

4、立案的目的是对违法违纪者及其违法违纪问题进行深入调查,以查清案件真实情况,给违法违纪者以应有的党纪政纪处分。

5、立案必须办理批准手续。必须按照《案件检查条例》和《调查处理办法》的规定,办理批准手续。否则,没有批准手续的立案是无效的;没有批准权的机关或个人批准的立案,同样也是无效的。

(二)写出《立案呈批报告》

《立案呈批报告》是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能部门对反映的违法违纪问题经过初步核实,在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情况下,向立案审批机关及其负责人呈报的请示批准立案的专用公文。

《立案呈批报告》一般包括三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标题。呈报纪委常委会或监察机关负责人批准的,只写“立案呈批报告”;呈报本级政府或上级监察机关的还要在“立案呈批报告”前加上呈报机关的名称,并应标示该《立案呈批报告》的行文编号。

第二部分,正文。正文的基本内容一般包括:案件线索来源,被反映人的自然情况;经初步核实认定的主要违法违纪事实;呈报立案的党纪政纪根据;呈报单位意见,并附上检举揭发材料和初核材料。

第三部分,落款。呈报以单位署名和盖章,写清呈报日期。单位

名称要写全称,呈报日期包括年、月、日。

(三)审查批准立案

审查批准立案,是审批机关及其负责人在接到《立案呈批报告》后,经过认真审查违法违纪事实及其证据材料,核对该违法违纪行为所触犯的党纪政纪条规、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经集体讨论研究,决定是否作为案件立案调查的程序性活动。

审查批准立案的关键是看反映问题是否可靠真实,违法违纪事实是否存在,需不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一句话,符不符合立案条件。符合就批准;不符合,就不予批准。如遇到纪检监察机关与本级党委、政府对是否立案的意见不一致时,应当请示上一级纪检监察机关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

审批机关及其负责人审查批准立案,要做好会议记录,有关负责人写出审批意见。

(四)立案决定的通知与通报

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将对违法违纪者的立案决定通知、通报被立案人和有关单位。一般采用书面形式,即《立案决定书》。可针对不同的立案对象,可分别以纪委、监察机关名义或纪检监察机关联名发出,要由分管领导签发。

四、案件的调查

调查,是指对客观情况进行考察了解。调查的主体是纪检监察机关及其办案人员;调查的对象是已立案的违犯党纪政纪的案件涉及的证人、受侵害人、被调查人等有关人员;调查的任务是收集证据查清案

件事实;调查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

(一)调查前的准备。

1、组织调查组,选定调查组长,组织相应的办案力量,合理搭配人员,注意调查人员的回避。

2、熟悉材料。一要熟悉已有的案件材料;二要将案件中已有的线索收集起来,并进行初步分析、排队、归类,列出应予以查清的问题。同时认真学习党的有关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

3、制定调查方案。整理案件线索,制定出符合案件实际情况,并能够尽快查清问题的最佳方案。

4、明确工作任务。调查组成员进行合理分工,明确职责和工作任务。

(二)实施调查

1、宣布立案决定。调查组会同被调查人所在党组织或行政机关负责人与被调查人谈话,宣布立案决定,并提出应遵守的纪律,要求其正确对待组织调查:

①自觉接受组织的调查,如实说明情况,主动交待问题,认真检查错误,配合组织尽快查清问题。

②不得与同案人或知情人串通情况、订立攻守同盟,不得对抗调查或进行反调查。

③不得对检举控告人、证人及上述人员的家属等进行打击报复。

被调查人所在单位党组织或行政机关应加强对被调查人和案件知情人的教育。未经立案机关或调查组同意,不得批准被调查人出境、

出国、出差或对其进行调动、提拔、奖励。

2、调查取证。

调查取证是指办案人员向案件当事者、知情人索取人证、物证,查阅有关档案、资料、文件,到现场考察等,弄清案件真实情况,取得确凿证据的全部过程。

凡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证据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调查人的陈述、鉴定结论、勘验检查笔录和受到刑事处分、处罚证据等。

①物证:物证是指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性质的物品和痕迹。收集物证应追查并尽可能提取原物,物证能随卷保存的即随卷保存,不能提取或随卷保存的原物,应拍成照片入卷,但须注明原物存放地点。

②书证。书证是指以其记载的内容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文字材料,包括帐册凭证、档案材料、录音、录像材料、会议记录、介绍信、文件、个人记录、私人文件、日记等,书证也是物证的一种。收集书证采取提取方法,并尽可能提取原件。如不能提取原件,用摘抄或复印复制、拍照等方法提取,但应注明出处、原件保存单位,并应由原件保存单位加盖公章。抄摘或复印会议记录、个人记录、私人日记时,要注意时间的连续性,节录材料不得断章取义。

③证人证言。凡是知道案件真实情况的人都可以作为证人(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年幼,不能明辨是非,不能正确表达思想的人,不能作证人),证人就其所了解的案件情况所作的陈述就是证人证言。

收集证人证言,不能采取座谈会的形式。证人证言要一人一证,

一事一证。书写的证言要用钢笔或毛笔,把证实的问题所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事情发生的原因、经过、结果等具体情节写清楚。不管由取证人代写或证人自己写证言的,在证人对证言核对时,都应由证人签字、盖章或按手印。

④被调查人的陈述。指被调查人对案件事实所作的交待与申辩和对同案人的检举。

⑤鉴定结论和勘验、检查笔录。鉴定结论指鉴定人运用专门知识或技能对办案人员不能解决的专门事项进行科学鉴定后所作的(定案)结论。勘验、检查笔录指公安司法人员对与案件有关的场所、物品及其他证据材料进行勘验、检查时所作的笔录。

3、询问证人

询问证人是收集证据,查清违纪案件事实的重要调查方法。能否做好证人的思想工作,使他们能够实事求是地向调查人员提供证据,是决定案件检查质量和效率的重要因素,因此应注意以下两点:

①准确确定证人,避免盲目性,既不把与案件无关的人当作证人,又避免将与案件有关的人遗漏。

②认真拟定询问提纲。在询问中如果思路不清,边想边问或对同一证人询问次数过多过频的同一问题,容易引起证人的反感,使询问受阻,影响询问效果。

另外,对证人要因人而异、区别对待;要把握目的,说明范围;启发思维,帮助回忆;交待政策,讲明责任;精心做好谈话笔录。

4、询问被调查人

第一,要把握询问时机。

第二,要选派适当人员。

第三,树立自我形象。

第四,采用适当方法。

第五,注意分析判断,采取适当对策。

第六,如实做好笔录。

5、调查中可采取的措施

第一,根据《案件检查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被调查人确犯有严重错误,已不适应担任现任职务或妨碍案件调查时,可以建议对其采取停职检查措施。停止被调查人党内职务的,党委或纪检组织在作出停职检查决定后,应制作《停职检查决定书》报同级党委、党组备案,并通报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属于停止被调查人党外职务的,应制作《停职检查建议书》并送达党外组织,党外组织一般无正当理由应予采纳,并应将结果及时报告纪检监察机关。停职检查期限不得超过办案期限。

第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第二十条第三项规定的“两指”,《案件检查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的“两规”是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规定的纪检监察机关查处党纪、政纪案件的必要措施。“两指”“两规”的运用要慎重,严格按照批准权限使用。

第三,经县以上(含县级)纪检监察机关负责人批准,暂予扣留、封存可以证明违纪行为的文件、资料、帐册、单据、物品和非法所得等。经县以上(含县级)纪检监察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对被调查对

象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进行查核,并可以通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暂停支付。行使这些措施,应按照中纪委、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纪检监察机关查询和暂停支付被调查对象存款的有关规定办理。

6、调查终结。

调查终结,是指调查人员在调查取证结束后对全案进行综合分析,认定事实,提出定性处理意见的活动。

①综合分析案情,首先应对各调查要项进行认真细致的分析检查,如果有遗缺,应及时补证。第二,鉴别证据,证据材料要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

②认定错误事实,根据取来的证据,对每个问题做出符合客观的结论,对每个违纪者划清责任界限。抓住违法违纪的主要事实,把握好关键情节,证据证明是什么问题就认定什么问题,不人为地拔高或降低。应注意的是:在没有物证、书证的情况下,仅凭言词证据认定错误事实时,必须有两个以上(含两个)直接证据,才能认定;在没有直接证据的情况下,运用间接证据认定错误事实时,所有间接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每个证据与案件事实都有客观联系,所取得的证据必须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明体系,并且这个证明体系足以排除其他可能性,才能认定;如果不能排除其他可能性,或证据之间,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有矛盾的不能认定。

③错误事实与本人核对

错误事实核对材料中的错误事实,主要是指经过调查确认的能够作为处分依据的主要错误事实,调查中没有核实的问题不能写进核对

材料。可由二名以上调查人员,必要时可请被调查人所在党政领导参加错误事实与本人见面。对于有阅读能力的,给本人过目,对没有阅读能力的,可以向其宣读。主要错误事实逐条与本人核对,并听取意见。对本人所提意见中合情合理符合事实的部分,应认真采纳;有异议的应认真核对错误事实有无出入;需作补充调查的,应补充调查;措词不够准确的应进一步修改斟酌;对申辩无理的应予解释,必要时给予批评教育。被调查人如果同意调查组所认定的错误事实,要签上同意的意见和姓名;如有不同意见,可以在材料上作出说明,也可以另写申辩材料;如果拒不签意见,调查组应在错误事实核对材料上注明。

调查组针对本人申辩提出的不同意见,应写出事实根据的说明。说明其提出的问题和要求哪些是对的,合理的,调查组的态度或已作了怎样的处理;哪些是不对的,不合理的,实际情况又是怎样,要有充分的证据写出说明材料。

④写调查报告

调查报告是调查组对被调查人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后所写的说明案件事实真相,提出定性处理意见的书面综合材料,是用文字形式表达出来的调查成果。

调查报告必须符合公文格式的规范要求,表达要准确,内容要完整,条理要清楚,结构要严谨,论点要统一,文字要精练。一般来说,调查报告应由标题、导语、正文、结论和署名五部分组成,主要有以下几点内容:

A.立案依据及调查的简要情况。案件来源及立案依据,即根据什么人或什么单位的检举、揭发、交待或是根据哪一级组织及领导的决定、批示进行调查的,反映的主要问题是什么,调查组的组成情况,调查的起止时间及工作的大体经过。被调查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年龄、职务、工作单位以及以前犯过什么错误,受过何种处分等。

B.主要错误事实及性质。写清每一事实的时间、地点、当事人、原因、后果,特别是主要情节要详细具体。对调查否定的问题也应交待清楚。对错误的性质作出准确的概括,提出定性结论并写明定性依据。政纪案件难以认定性质的重要问题可用写实的方法予以反映。党纪案件难以认定性质的案件写实要通过有关部门向省纪委请示。

C.有关人员的责任。对有关人员要分清责任。对涉及一级组织的违纪问题,要分别写清有关领导应负的责任。

D.被调查人对错误的态度。要用概括的词语写明被调查人的一贯表现和认错态度,对态度的表述不能太笼统,要写明具体表现。

E.处理建议。应写明处理建议的依据。调查报告须由调查组全体成员签名,注明日期。

五、移送审理

移送审理,是指承办案件的纪检监察部门对经过立案调查并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案件,在调查终结后向审理部门移送的活动。具体内容是:对经过立案调查并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案件提出移送审理并呈报分管领导审批,对决定移送审理的案件,按照规定整理移送所

需的案件材料,向审理部门办理移送手续。

(一)移送审理的材料

1、分管领导同意移送审理的批示。

2、立案依据,包括:检举材料,有关领导关于进行初步核实的批示,初步核实情况报告,立案呈批报告,《立案决定书》和其他批准立案的材料。

3、调查报告和承办纪检监察部门意见。

4、全部证据材料,包括对所调查的问题认定的证据材料和否定的证据材料。

5、与被调查人见面的错误事实材料。

6、被调查人对错误事实材料的书面意见和检讨材料。

7、调查组对被调查人意见的说明。

(二)移送审理的手续

填写《案件移送审理登记表》,包括的内容如下:

1、案件名称。填写案件名称应包括错误主体和主要错误性质。

2、被调查人姓名、单位及职务。

3、立案机关和立案时间。立案机关应填写批准立案的机关。立案时间应填写立案机关分管领导批准立案的日期。

4、材料目录。这是填写的重点内容。应按规定的顺序填写清楚,尤其对证据材料应填清编号。

5、移送单位、接受单位、承办人、接受人和移送时间。移送单位是指承办案件的纪检监察部门。接受单位是指接受移送案件的审理

部门。承办人是指承办案件的纪检监察部门指定的具体办理移送手续的人。接受人是指接受案件的审理部门指定的具体办理接受手续的人。承办人和接受人的填写,签名即可。填写移送时间,以移送手续办理完毕的日期为准。

上海市档案业务知识培训:《档案管理》考试范围-0513

第一章档案P1-23 一、单项选择题 1、档案是国家机构、社会组织或个人在社会活动中直接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 P3 2、兼具原始性和记录性于一体的特点,成为档案区别于其他文献资料的独有特性和根本标志。(单、 多)P6 3、因为大多数兵马俑身上无文字,只能算是文物,不能当作档案。P9 4、国家档案全宗,又称国家全部档案。这是社会主义国家档案工作和档案学中的专业术语。P9 5、档案作用的范围逐渐扩展,一般而言,时间和作用范围成正比。P19 6、档案在形成之初的相当一段时间内,主要是对形成者本身有用,是为形成单位工作和生产活动提 供查考利用。(判+单)P19 7、档案机密性的强弱与档案保存时间的长短成反比。(判+单)P20 8、档案作用是由社会需要决定的,社会的需要在各个时期会不断发生变化,档案作用的侧重点也随 之转移。(判+单)P21 二、多项选择题 1、档案一般来自几个方面:一是机关团体、部队、企业和事业单位等,二是个人、家庭。P3 2、文件转化为档案一般需要具备三个条件:①必须是办理完毕的文件;②必须是对日后具有一定查 考和保存价值的文件;③必须是按照一定规律集中保存起来的文件。P4-5 3、档案的形态包括档案的载体形式和档案内容的记录方式。P6 4、从我国档案载体的发展来看,古代有龟甲兽骨、青铜钟鼎、竹木板片、金册铁券、缣帛、纸张等, 现代有胶片、磁带、磁盘等。P6 5、档案和图书、资料等都是知识的一种载体,都属于文献范畴。P6 6、档案分类方法有以下几种:四个(按形成时间划分、按内容性质划分、按形成领域、划分按载体 划分)(多)P9-12 ①按形成时间划分——新中国成立前档案和新中国成立后档案;(多)P10 革命历史档案是1919年“五四”运动到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整个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内。(单)P10 ②按内容性质划分——文书档案、科技档案、各种专门档案;(多)P11 专门档案也称“专业档案”,如“人事档案”(单)P11 ③按形成领域划分——私人档案和公务档案;(多)P11 人们在私人生活中形成的、为个人所有的档案也可向有关档案馆寄存或出售。(单)P11 公务档案必须按照国家规定,无条件地向国家档案馆移交。(单)P12 ④按载体划分——纸制档案和非纸制档案,其中,非纸质档案又可以分为甲骨档案、金石档案、

抽样检验基本知

抽样检验基本知识 一、抽样检验的由来 二次世界大战时期,美国军方采购军火时.在检验人员极度缺乏的情况下,为保证其大量购入军火 的品质,专门组织一批优秀数理统计专家、依据数学统计理论,建立厂一套产品抽样检验模式。满足战时的需要。 二、抽样检验的定义 抽样检验是按预先确定的抽样方案,从交验批中抽取规定数量的样品构成一个样本,通过对样本的 检验推断批合格或批不合格。 抽样 检验比较d ≤Ac 批合格 d ≥R e 批不合格批产品样本不合格品数Ac 合格判定数,Re 不合格判定数三、基本概念及用语 1.群体与样本。 群体就是提供被做为调查(或检查)的对象.或者称采取措施的对象。也常称为批,群体 (批)大小常以N 表示,亦称批量N 。 工序间、成品、进出库检验以及购入构验等经常组以整批的形式交付检验的。不论是一件件的产品、还是散装料,一般都要组成批,而后提交检验,有些情形,中间产品由于条件的限制不允许组成批以后 再提交给下一道工序进行检验、但可采用连续抽样检验(如每小时抽取1台产品进行检验的抽样方式。 样本就是指我们从群体中(或批中),抽取的部分个体。抽取的样本数量常以 n 表示。2.批的组成。 构成一个批的单位产品的生产条件应尽可能相同,即是应当由原、辅料相同,牛产员工变动不大生 产时期大约相同等生产条件下生产的单位产品组成批。此时.批的特性值只有随机波动.不会有较大的差别。这样做.主要是为了抽取样品的方便及抽样品更具有代表性.从而使抽样检验更为有效, 如果 有证据表明,不同的机器设备、不同的操作者或不同批次的原材料等条件的变化对产品质量有明显的影N n d 培训教材

响时,应当尽可能以同一机器设备、同一操作者或同—批次的原材料所生产的产品组成批,构成批的上 述各种条件,通常很少能够同时满足。如果想使它们都得到满足,往往需要把批分得比较小.这样品质 一致而且容易追溯。但这样做,会使检验工作量大大增加.反而不能达到抽样检验应有的经济效益、所 以,除了产品品质时好时坏,波动较大.必须采用较小的批以保证批的合理外,当产品品质较稳定时〔比如生产过程处于统计控制状态〕,采用大批量是经济的、当然,在使用大批量时,应当考虑到仓库场地 限制以及不合格批的返工等可能造成的困难。 3.批量(N)。 一批产品中所包含的单位产品的总数叫做批量,通常用英文大写N表示、一批塑胶料由“一干袋组成,我们说这批塑胶料的批量力1000,对于5()()对沫子来讲.一个单位产品只可能是一对而决不可能是—只,批量就是500对:一批100公斤合成纤维,如果规定每10克纤维为一个单位产品,耶么这批产品的批量为10000。 当我们从成品,半成品.零部件中抽取—部分样本加以测定分折时,决不是仅为获取抽出样品本身 的情报或状况。而是要从样本的检验结果判定群体(或该批量,或该工程)的状态、以便对群体采取措施,群体与样本、数据关系如下表3—34所示: 4.取样及数据的信赖性、 进行取样及记录数据,是为了将来采取行动措施。如果取样及数据记求是不可靠的,必将导致将来 采取行动措施偏差及无效。 为了取样可靠.以随机抽样为原则,也就是说取样要能反映群体的各处情况,群体中的个体.被取 样的机会要均等, 随机抽样的方法有以下几种: (1)简单随机抽样法:如抽签、抓阄、查随机数值表等。(抽奖时摇奖的方法) (2)系统随机抽样法:又叫等距抽样法或机械抽样法。 (3)分层抽样法:也叫类型抽样法。它是从一个可以分成不同层(或称子体)的总体中,按规定的比例从不同层中随机抽取样品的方法。层别可以按设备分、按操作人员分、按操作方法分。

纪检监察案件检查业务知识

纪检监察案件检查业务知识 案件检查,是纪检监察机关为查明违犯党纪政纪案件的事实真相所进行的活动。案件检查是纪检监察机关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是严肃党纪政纪的中心环节,在纪检监察工作中始终处于关键位置。没有案件检查,就没有惩处,保护就缺乏有力的手段,监督就缺乏权威,教育就缺乏丰富深刻的内容。因此做好案件检查工作对全面履行纪检监察机关的四项职能,保障党员干部的民主权利,严肃党政纪律,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的健康发展,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一节案件检查的基本要求 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检查的基本要求,概括起来讲,就是: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或程序合法。 一、事实清楚 事实清楚,是指纪检监察对象违纪事实的认定必须具体、准确,符合客观实际。 二、证据确凿 证据确凿,是指认定事实所依据的证据都要符合客观真实情况,准确无疑;所取得的证据足以把案件中所认定的事实证明清楚。 三、定性准确 定性准确,是指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基础上,对党员、干部或党组织、国家行政机关所犯错误事实的性质的认定确实无疑。 四、处理恰当 处理恰当,是指根据纪检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或政纪的错误事实、性质、情节、所造成的后果、对错误的认识和态度,一贯工作表现等,按照党和国家的有关规定作出的处理合适,妥当,恰如其分,轻重适度,不枉不纵。 五、手续完备或程序合法 在案件检查中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这一要求在《案件检查条例》中称为手续完备,而《监察机关调查处理政纪案件办法》(以下简称《调查处理办法》)称为程序合法。手续完备或程序合法主要有三层含义:一是案件检查程序是由《案件检查条例》、《调查处理办法》规定的,是党规党法和国家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二是查办党纪政纪案件必须按照办案程序进行,这既是纪检监察机关的权利,也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义务,否则,就是违纪违法;三是案件,检查程序中每个阶段的任务、手续、要求都是法定的,受理、初步核实、立案、调查、移送审理都必须符合有关的规定。 第二节案件的受理和初核

档案业务培训资料

档案业务培训资料 1.文件材料归档范围与保管期限表 2.湖北省归档文件整理实施细则(试行) 3.武汉理工大学档案著录授权码 武汉理工大学档案馆 2005年6月

目录 一、文件材料归档范围与保管期限表 (1) 党群 (1) 行政 (5) 教学 (10) 科学研究 (13) 产品生产与科技开发 (15) 基建 (16) 仪器设备 (19) 出版 (20) 外事 (20) 财会 (22) 声像 (23) 人物 (25) 实物 (25) 二、湖北省归档文件整理实施细则(试行) (26) 三、武汉理工大学档案著录授权码 (30)

一、文件材料归档范围与保管期限表 (一)党群 党务综合 序号类目名称保管期限l 上级党组织关于党的建设的指示、决定、决议、 通报、通知、条例、规定、办法等文件材料长期(如文件是针对本校的,则永久保存) 2 上级机关召开的会议的文件材料 (1) 本校领导人在会上的重要发言永久 (2) 会议的报告、总结、决议等长期 (3) 简报、参考资料短期 3 校党委向上级机关的请示、报告及上级机关的批复、批示永久 4 校党代会文件材料 (1) 大会计划、通知、工作报告、议程、决议、总结、记录、发言稿、 领导讲话稿、照片、录音;大会主席团、秘书长和代表、列席代表名单; 候选人登记表和情况介绍;大会选举办法,选举结果和上级批复等永久 (2) 提案及办理情况;会议简报、会议情况、反映记录、 小组会议记录等长期 (3) 参考文件,工作人员名单,工作证、代表证、列席证及选票式样短期5 校党委会、党委扩大会、党委常委会、常委扩大会、书记办公会、书记校长 碰头会、总支书记会议记录、纪要、决议及会议讨论的文件永久6 校党委召开的全校性大会、党员干部会和党员大 会的讲话稿、会议记录长期 7 以党委名义召开的工作会议材料永久 8 本校参加各级党代会的代表名单、登记表及有关材料永久 9 校党委工作计划、报告(包括调查报告)、总结(包括经验总结) 永久 10 校党委在贯彻中央重大方针政策中形成的文件材料长期l l 校党委和上级党委调研、检查、巡视学校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永久 12 校党委颁布的决定、条例、规定、办法、指示、批转、通报和通知永久 13 校党委工作简报、情况反映永久 14 校党委大事记永久 15 党群系统启用印章的文件和印模永久 16 党群系统重要统计材料永久 17 党委各部、委、各分党委、总支、直属支部给党委的报告、请示

抽样检验基本知识

抽样检验标准 一、本标准的来源依据 本标准引用于MIL STD-105E。 二. 抽样检验相关术语的解释及说明 1 检查批(简称:批):为实施抽样检查汇集起来的单位产品,称为检查批。 2. 批量:批中所包含的单位产品数,称为批量。 3 样本大小:从批中抽取用于检查的单位产品数,称为样本大小。 4 不合格 单位产品的质量特性不符合规定,称为不合格。不合格按质量特性表示单位产品质量的重要性,或者按质量特性不符合的严重程度来分类,一般将缺陷分为:致命缺陷(Cr)、严重缺陷(Ma)、轻微缺陷(Mi)、警示。 4.1致命缺陷(Cr):指产品特性严重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可能会造成财产或人身伤害的不 合格项,如尖锐的披峰、漏电等。 4.2严重缺陷:(MA): 不同于致命缺陷,指产品特性不满足预期的要求,在现在或着将来可能会引起产品功能不能正常实现和从本质上降低产品使用性能的缺陷。如电性不良,基本功能丧失等 4.3轻微缺陷(MI) 指产品不满足预期要求,但不影响基本功能的使用,会减低客户满意项目,如外观不良。 4.4警示(Observation): 不影响产品的完整,安装和功能,但存在不符合要求条件(非拒收)的 一种情况.本公司规定,同类警示问题出现的频数不得超过2次,达3次则判为一个Minor. 5. 有一个或一个以上不合格的单位产品,称为不合格品。按不合格类型一般可分为: 致命不合格品、严重不合格品、轻微不合格品。 6. 合格质量水平(AQL) 在连续提交检查批的抽样检查中,认为可以接受的平均上限值,称为合格判定数。 7. 不合格判定数 作出批不合格判断样本中所不允许的最小不合格品数或不合格数,称为不合格判定数。 8. 一次抽样方案 由样本大小n和判定数组[Ac,Re]结合在一起组成的抽样方案,称为一次抽样方案。 9.抽样程序:使用抽样方案判断批合格与否过程,称为抽样程序。 10.样本大小字码

{业务管理}纪检监察案件检查业务知识测试题

(业务管理)纪检监察案件检查业务知识测试题

纪检监察案件检查业务知识测试题 壹、单项选择 1、按照党员、干部的管理权限,案件检查的方式壹般分为、协办和交办() A、转办 B、催办 C、自办 2、党纪案件立案调查的时限为个月,必要时可延长壹个月。() A、二 B、三 C、四 3、初核方案的结构壹般分为六个部分:标题、导语、被反映人情况、、处理建议和署名。() A、初步核实的过程 B、初步核实的结果 C、初步核实的事实 4、立案的前提是确有违纪违法事实,且需() A、追究党纪政纪责任 B、给予诫勉谈话 C、通报批评 5、案件调查前应主要做好的准备工作是成立调查组,熟悉案情和关联法规,() A、向领导请示 B、外围调查 C、制订调查方案 6、移送审理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必须是经过立案调查的案件,必须是于调查终结之后的案件,。() A、必须是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案件 B、必须是需要给予批评教育之上的案件 C、领导认为需要进行审理但不再追究责任的案件 7、纪检监察案件检查的措施分为三种:调查措施和协调措施() A、法律措施 B、组织措施 C、强制措施 8、判断案件线索的可查性,主要是对其是否具有,是否具有真

实性,是否具有违纪违法性进行判断() A、管辖权 B、客观性 C、关联度 9、于证据提取方面要把握先易后难,、先取书证物证、再取证人证言的原则() A、先主要问题后次要问题 B、先外围后正面 C、先间接证据后直接证据 10、案件检查的管辖分职能管辖和特殊管辖。() A、分级管辖B、直接管辖C、协商管辖 11、监察机关立案调查的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个月内结案;因特殊原因需延长办案期限的,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超过壹年。() A、三 B、六 C、八 12、“俩规”措施的使用期限不超过案件调查期限即个月,确需延期的,经批准可延长,但期限不能超过3个月。() A、1 B、2 C、3 13、案件调查中,回避的对象包括以下三类人员:纪检监察机关的案件检查人员、、纪检监察机关于案件调查聘请的有关人员。() A、参加查办案件的兼职纪检员、监察员 B、纪检监察机关不分管案件工作的主要领导 C、纪检监察机关非具体查办案件的其他人员 14、调查方案确定后,仍应对有关具体问题拟定调查提纲,调查

抽样基本知识

第 1 楼:抽样的基本知识-转贴 初到此地,借花献佛了。 一抽样检验基本原理 1抽样检验的意义 (1) 检验的定义 对产品或服务之一种或多种特性加以量测、查验、试验、量规检验等作业,并将这些所获得的特性值测定结果与品质规定要求相比较 ?对单一物品经检验后而判定该物品为良品或不良品 ? 又对一批量的多数物品经由检验,以判定该批为合格或不合格 (2) 检验的目的归纳有二 ?防止不良品流入下一工程,实施品质保证 ? 获取品质情报,回馈制程 (3) 抽样检验的意义 抽样检验是从一批量中抽取适量样本加以检验后,将其结果与批量的判定基准对照,而判定该批量为合格或不合格称之,基于经济性需求,将以统计的方法决定以下事项 ?批量与试料大小的关系

? 从批量中抽取试料的方法 ? 判定的基准 2 抽样检验与品质保证(Quality Assurance) (1) 品质保证定义 为能保证充分地满足消费者要求的品质而进行体系化的活动曰之,ISO品质的词汇中定义品质保证就是为使人们确信某产品、服务能满足规定的品质要求,所需提供的一切有计划,有系统的活动 (2) 品质保证是TQM的精髓,是品质管理的目的,一般品质保证还有品质管理意味 (3) 品质保证的实践方法 ?有体系的进行品质活动以期使用者产生积极的信赖与信心 ? 万一使用时发生制造者责任之问题时,有体系的进行活动以快速补偿,并做再发防止 (4) 为能品质保证须对产品品质加以检验,一般系以抽样检验控制一批产品品质 (5) 唯抽样技术容许有不良品存在,故以抽样检验无法100%的良品保证 3 抽样检验的基本用语

名词符号意义 检验单位依检验目的决定受检的大小,如一个、一组等 生产批量一群以相同材料、相同制造条件所生产的产品 检验批量N 检验对象的检验单位的组成其检验单位的总数称批量大小 样本n 从检验批量抽取一个以上检验单位的组成其检验单位的总数称样本大小 抽样检验方式有关样本数、判定基准等的规定 抽样检验计划基于抽样策略而订定有关抽样检验方式的计划1 计数、计量2 型(型态)全数检验、抽样检验规准型、选别型、调整型、连续生产型3 次(抽样形式)单次、双次、多次、逐次 合格判定个数不合格判定个数 c 作为判定一批量为合格或不合格的不良个数合格判定值、不合格判定值合格判定系数、不台格判定系数 4检验的种类 5 全数检验与抽样检验 (1) 一一检验才能完全的品质保证 (2) 但有时须破坏性检查、连续体仍需实施抽样检验

案件检查岗多项选择题及答案

案件检查岗多项选择 题及答案 Revised on November 25, 2020

案件检查岗多项选择测试题及答案 1.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系统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前,应当向下列人员和部门报告() A.所在盟市、计划单列市国税局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 B.所在盟市、计划单列市国税局纪检组长报告 C.区局纪检组监察室报告 D.区局纪检组长 2.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机关科级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前,应当向下列人员和部门报告() A.分管局领导 B.本局纪检组监察室 C.本局纪检组长 D.所在地方纪委监察局 3.副处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领导班子成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前,应当向下列人员和部门报告() A.本局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 B.本局纪检组长 C.上级主管局纪检组监察室 D.上级主管局纪检组长 4.副处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中层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前,应当向下列人员和部门报告() A.分管局领导 B.本局纪检组监察室 C.上级主管局监察室 D.所在地方纪委监察局

5.各旗县市(区)国家税务局副科以上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前,应当向下列人员和部门报告() A.局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 B.纪检组长 C.盟市局纪检组监察室报告 D.所在地方纪委监察局 6.各旗县市(区)国税局股级干部操办本人及直系亲属婚丧喜庆等事项前,应当向下列人员和部门报告() A.分管局领导 B.本局纪检组监察室 C.本局纪检组长 D.所在地方纪委监察局 7.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坚持()的原则。 A.从严治党 B.依法监督 C.分级负责 D.违纪必究 E.执法必严 8.廉政谈话包括()。 A.函询 B.约谈 C.任职廉政谈话 D.任期廉政谈话 E.诫免谈话 9.每年选择重点地区、重点问题开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追究执法过错责任,发现违纪违法线索,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A.执法督察 B.执法监察 C.效能监察 D.巡视 E.审计 10.信访监督采取()等方式。 A.函询 B.诫免 C.初核 D.约谈 E.留存 11.纪检监察部门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等重要环节进行监督。 A.方案拟定 B.考试推荐 C.测评考察 D.党组票决 E.公示 12.重大项目安排事项,主要包括()等项目安排。

纪检监察案件检查中谈话及谈话笔录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浅谈xx办案谈话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很荣幸,今天有这个机会和大家坐在一起共同学习、探讨我们**系统纪检监 察办案工作谈话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在座的有很多是我们**系统纪检监察战线的老同志,是办案的专家,今天 让我来讲这个问题,我自己感觉有点班门弄斧。既然领导要求我来讲讲,课程 表上也作了安排,我也只好硬着头皮来讲了,不叫讲课,只能算是和大家一起 学习、共同探讨、切磋,最多也就是起个抛砖引玉的作用,说的不对的地方请 在坐的同志批评指正。同时也衷心希望大家对这个问题结合自己的实践再做更 深入地研究和探讨。 一、充分认识谈话在纪检监察案件检查中的重要作用 案件检查是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的一项经常性工作。它是严肃党纪的中心环节,在纪律检查工作中占有重要的地位。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是党同腐败分 子最直接、最激烈的较量,是反腐败斗争的主要突破口,也是衡量反腐败斗争 是否深入、有效的一个重要标志。 (一)谈话是案件检查的重要工作形式和基本方法 一。我们纪检监察办案目前还主要靠一张嘴、一张纸、一枝笔,谈话是主 要的调查手段。从一定意义上讲,案件检查离不开谈话。因此来说,提高谈话 水平,正确地处理关于谈话中出现的问题,对做好案件检查工作,顺利完成案 件检查任务,提高案件检查效率,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谈话顺利与否直接关系到案件的时效和质量。在我们日常办案过程中,一次有准备的、高效的谈话,可以使很多问题在谈话中得到解决,从而提高办 案质量和办案效率,这就需要谈话人与被谈话人在谈话时做到:谈话中要用词 准确、运用政策法规严谨、方法策略得当、态度严肃端正,从而达到让谈话对 象实事求是地说明情况的目的。 (三)做好谈话工作也是纪检监察办案人员应该具备的基本技能。谈话技能和技巧的高低,运用的是否得当,是衡量案件检查人员思想水平和工作能力的 重要标志

(标准抽样检验)抽样检验方案

(标准抽样检验)抽样检 验方案

抽样检验方案 第四节抽样检验方案(大纲要求熟悉) 一、抽样检验的几个基本概念(基础知识) 1.抽样检验方案 是根据检验项目特性所确定的抽样数量、接受标准和方法。如在简单的计数值抽样检验方案中,主要是确定样本容量n和合格判定数,即允许不合格品件数c,记为方案(n,c)。 2.检验. 检验是对检验项目中的性能进行量测、检查、试验等,并将结果与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每项性能是否合格所进行的活动。 3.检验批 4.批不合格品率 是指检验批中不合格品数占整个批量的比重。 5.过程平均批不合格品率 是指对k批产品首次检验得到的k个批不合格品率的平均数。 6.接受概率(又称批合格概率) 接受概率是根据规定的抽样检验方案将检验批判为合格而接受的概率。一个既定方案的接受概率是产品质量水平,即批不合格品率P的函数,用L(p)表示,检验批的不合格品率p越小,接受概率L(p)就越大。 二、抽样检验方案类型 (一)抽样检验方案的分类 (二)常用的抽样检验方案(大纲要求熟悉) 1.标准型抽样检验方案 (1)计数值标准型一次抽样检验方案 计数值标准型一次抽样检验方案是规定在一定样本容量n时的最高允许的批合格判定数c,记作(n,c),并在一次抽检后给出判断检验批是否合格的结论。c也可用Ac表示。c值一般为可接受的不合格品数,也可以是不合格品率,或者是可接受的每百单位缺陷数。若实际抽检时,检出不合格品数为d,则当: d≤c时,判定为合格批,接受该检验批;d>c定为不合格批,拒绝该检验批。 (2)计数值标准型二次抽样检验方案(以上两种标准型抽样检验程序见图7-16、7-17)

(标准抽样检验)抽样检验的基础知识

(标准抽样检验)抽样检验的基础知识

第1章抽样检验的基础知识 第1节抽样检验的目的 从居家过日子到国家重大经济决策都离不开抽样检验。比如说,你到水果摊买桔子,你可能会问:“酸不酸呀”?摊主说“你尝一尝,先尝后买”,于是你从一大堆桔子中抽取一个尝一尝,你尝的目的是什么呢?你尝的目的是要通过这一个桔子的质量情况来推断这一大堆桔子的质量情况。显然抽样检验的目的是:通过样本推断总体。样本是样品的集合,一个样本可由一个样品组成,也可由多个样品组成。欲达到通过样本推断总体这样的目的,要通过三个步骤:A.抽样,B.检验,C.推断。其中抽样这个步骤含有两个内容a.怎么抽,b.抽多少。其中检验这个步骤与抽样检验的理论没有关系,不同的产品、不同的质量特性使用不同的检测设备,有不同的检验方法。C.推断,即用对样本的检测结果来对总体进行推断。抽多少与怎样推断就构成了抽样方案。 第2节抽样方案 抽样方案分为计数型抽样方案和计量型抽样方案两大类,首先讨论计数型抽样方案。 2.1计数型抽样方案 计数型抽样方案有两种形式: (1)(n;c);(2)(n;,) 从批中抽取n件产品构成样本,逐个检验各个样品,发现其中有d 件不合格品;若d≤c(d≤)则接收该批,若d>c(d≥)则拒收该批。其框图见图1-1: 图1-1

抽样方案的使用方法是非常简单的。可抽样方案是怎么确定的呢?这里必须指出:抽样方案不是人为规定的,抽样方案是根据对总体的质量要求,用数理统计理论设计出来的。 2.2计量型抽样方案 计量型抽样方案的形式是:(n;k);它用样本均值和样本标准差对批作出推断,与计数型抽样方案相比,在相同的判断精度下,计量型抽样方案比计数型抽样方案所需的样本量更小。其使用方法在后面的章节中做详细介绍。 第3节抽样检验的统计理论(基础) 当讨论抽样方案时,我们应注意以下基本理论问题: 3.1当存在随机误差时,样本质量指标不一定等于总体质量指标。(1)样本不合格品率不一定等于总体不合格品率。比如说,从一批产品中抽取一件产品;经检验,若这件产品是合格品,那么样本不合格品率等于零,此时,并不能肯定:总体(批)不合格品率等于零,总体(批)中没有不合格品;经检验,若这件产品是不合格品,那么样本不合格品率等于百分之一百,此时,并不能肯定:总体(批)不合格品率等于百分之一百,总体(批)中都是不合格品。如果抽取两件产品,样本不合格品率有三个值:两件都是不合格品,样本不合格品率等于百分之一百;两件中一件是合格品,一件是不合格品,样本不合格品率等于百分之五十;两件都是合格品,样本不合格品率等于零;在一次抽样后,经检验,可得上述三个值中的某一个值,无论出现哪一个值,我们都不能肯定地说:总体(批)不合格品率等于这个值。 (2)样本平均每百单位产品不合格数不一定等于总体(批)平均每百单位产品不合格数。

纪委调查案件的程序和措施

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检查的程序和方法 案件检查就是查办案件,通常称办案。案件检查工作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是严肃党纪政纪的中心环节,是体现纪检监察职能不可替代的重要手段,是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自身职能的客观需要,是要进一步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处大案要案、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的工作反腐败的三项任务之一。案件检查工作的作用就是要为保证和促进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检查分为党纪案件检查和政纪案件检查两种。有关案件检查的地位和作用,请同志们在平时学习中认真学习领会。今天我主要和同志们一起结合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后简称《案件检查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后简称《行政监察法》),谈谈案件检查工作的基本程序和各程序中需要做好的工作,供同志们在实践中参考。 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检查实行分级办理、各负其责的工作制度,要求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查办案件这6个方面24字之间的关系是:总的原则一个是依纪依法,一个是按照组织原则。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是前提、是基础;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是关键、是目的;手续完备、程序合法是要求、是保障。 案件检查的基本程序一般主要分为案件受理和初步核实、立案检查、调查核实和移送审理四个阶段。 一、案件的受理和初步核实 案件的受理和初步核实,是案件检查的第一道和第二道程序,是整个查办案件工作的前提和基础。 (一)受理。是指案件承办部门对群众或组织直接检举控告的、上级交办的、有关机关移送的、违纪者自述的以及纪检监察机关发现的线索材料,经过领导批示后,造册登记采取恰当方式予以处理的活动。 (二)初步核实。这是立案前进行的初步调查摸底核实的活动,目的是通过初步核实了解所反映的问题是否存在,为立案与否提供依据。初核不同于一般人民来信的了解,也不同于立案后的调查。它是案件检查的一个重要的特定阶段。

纪检监察案件检查基础知识

纪检监察案件检查基础知识(纪检监察业务培训材料) 纪检监察机关是党和国家赋予特殊职能、政治属性极强的执法执纪和监督部门。2008年10月30日召开了全国纪检机关检查办案件工作会议,中央纪委副书记何勇在报告中强调,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在我国改革发展处于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极其重要的会议,要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认识新形势下查办案件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扎实的工作,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关系中国社会主义事业兴衰成败,关系中华民族前途命运,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和国家长治久安,党中央审时度势作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抓住了治国理政的根本和关键,反映了党心民心,体现了时代发展新要求。我们大多数纪检监察干部对纪检监察工作方法已经掌握,但是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特别是严厉惩处违纪违法案件,对我们全体纪检监察干部所要求的不只是方法上的已经掌握,而是要能熟练掌握,并能灵活运用,而且这个方法应该是具有多方面的、综合性的,应该是能够满足工作要求的思想方法、组织方法、领导方法和运作能力、策略、技巧等等的总和,这就要求我们不断地加强学习和提高,加之在我们的队伍中又增加、充实了一些新的力量。为此,县纪委决定就纪检监察案件检查的基础知识进行培训(以整理印发),供同志们在实际工作中学习参考。

一、关于对纪检监察案件检查的认识问题 (一)纪检监察案件检查的概念 1、什么是纪检监察案件检查? 纪检监察案件检查是指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和行政监察机关合署办公,是指纪检监察机关依照有关政策、法规和党纪政纪的规定,根据自己的职权和管辖范围,对党内的检查对象和行政监察对象的违纪问题进行检查的活动。 2、什么是党内违纪案件? 党内违纪案件是指中国共产党党员或党的一级组织实施的违犯党的纪律,给党造成一定危害,依照党的纪律应当追究其党纪责任,受到党纪处分的行为。 3、什么是行政违纪案件? 行政违纪案件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实施的违犯行政纪律,妨碍国家行政管理,给社会造成一定危害,依照行政法规应承担行政责任的行为。 4、目前纪检监察案件检查还包括哪些方面?

(抽样检验)抽样检验的基础知识最全版

(抽样检验)抽样检验的基 础知识

第1章抽样检验的基础知识 第1节抽样检验的目的 从居家过日子到国家重大经济决策都离不开抽样检验。比如说,你到水果摊买桔子,你可能会问:“酸不酸呀”?摊主说“你尝壹尝,先尝后买”,于是你从壹大堆桔子中抽取壹个尝壹尝,你尝的目的是什么呢?你尝的目的是要通过这壹个桔子的质量情况来推断这壹大堆桔子的质量情况。显然抽样检验的目的是:通过样本推断总体。样本是样品的集合,壹个样本可由壹个样品组成,也可由多个样品组成。欲达到通过样本推断总体这样的目的,要通过三个步骤:A.抽样,B.检验,C.推断。其中抽样这个步骤含有俩个内容a.怎么抽,b.抽多少。其中检验这个步骤和抽样检验的理论没有关系,不同的产品、不同的质量特性使用不同的检测设备,有不同的检验方法。C.推断,即用对样本的检测结果来对总体进行推断。抽多少和怎样推断就构成了抽样方案。 第2节抽样方案 抽样方案分为计数型抽样方案和计量型抽样方案俩大类,首先讨论计数型抽样方案。 2.1计数型抽样方案 计数型抽样方案有俩种形式: (1)(n;c);(2)(n;,) 从批中抽取n件产品构成样本,逐个检验各个样品,发现其中有d件不合格品;若d≤c(d≤)则接收该批,若d>c (d≥)则拒收该批。其框图见图1-1:

图1-1 抽样方案的使用方法是非常简单的。可抽样方案是怎么确定的呢?这里必须指出:抽样方案不是人为规定的,抽样方案是根据对总体的质量要求,用数理统计理论设计出来的。 2.2计量型抽样方案 计量型抽样方案的形式是:(n;k);它用样本均值和样本标准差对批作出推断,和计数型抽样方案相比,在相同的判断精度下,计量型抽样方案比计数型抽样方案所需的样本量更小。其使用方法在后面的章节中做详细介绍。 第3节抽样检验的统计理论(基础) 当讨论抽样方案时,我们应注意以下基本理论问题:3.1当存在随机误差时,样本质量指标不壹定等于总体质量指标。 (1)样本不合格品率不壹定等于总体不合格品率。比如说,从壹批产品中抽取壹件产品;经检验,若这件产品是合格品,那么样本不合格品率等于零,此时,且不能肯定:总体(批)不合格品率等于零,总体(批)中没有不合格品;经检验,若这件产品是不合格品,那么样本不合格品率等于百分之壹百,此时,且不能肯定:总体(批)不合格品率等于百分之壹百,总体(批)中都是不合格品。如果抽取俩件产品,样本不合格品率有三个值:俩件都是不合格品,样本不合格品率等于百分之壹百;俩件中壹件是合格品,壹件是不合格品,样本不合格品率等于百分之五十;俩件都是合格品,样本不合格品率等于零;在壹次抽样后,经检验,可得上述三个值中的某壹个值,无论出现哪壹个值,我们都不能肯定

抽样检验知识试题及答案

《抽样检验知识》考试题 部门: 姓名: 得分: 一、填空题(每题4分): 1、传统的质量检验通过全检区分合格品和不合格品,是 事后 的质量保证。 2、 检验 是对产品或服务的一种或多种特性进行测量、检查、试验、计量, 并将这些特性与规定的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其符合性的活动 。 3、抽样检验是利用从批或过程中 随机 抽取的样本,对批或过程的质量进行检验。 4、交验批量一定时,检验水平越高,抽样检验的样本量n 越 大 ,所以判断能力就越强。 5 67、检验按生产过程的顺序分为进货检验、过程检验和最终检验。 8、抽样方案是一组特定的规则,由抽样和判断两部分构成,用于对批进行检验、判定。 9、统计抽样的基本特性有科学性、经济性和必要性。 10、我公司《来料检验规范》中规定来料总数在13 pcs 以下需要全检。 二、是非题(每题4分): 1、工程样品不属于检验依据。 ( × ) 2、免检就是什么时候都不需要检验。 ( × ) 3、一次抽样检验方案的构成应当记为[N ,n ,Ac]。 ( √ ) 4、检验水平S-Ⅰ比Ⅱ的判断能力强。 ( × ) 5、如果样本量等于或超过批量,则执行100%检验。 ( √ ) 三、问答题(1题10分,2、3题各15分): 1、全面质量管理要求“三全管理”答:三全管理包括: 2、某企业对批量1000件的产品进行全检,检后有4个不合格品各有1个A 类和B 类不合格,有2个不合格品各有2个B 类不合格,有3个不合格品各有1个B 类和C 类不合格。问:A 类不合格品有几个?每百单位产品C 答:A 类不合格品有4个。 每百单位产品C 类不合格有0.3 3、某公司进货45个产品,AQL=1.0%,来料检验是采用一次正常抽样检验,问检验员如何制定本批物料的抽样检验方案?如进货为450个产品,抽样检验方案又该如何制定? 答:45个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为[45,13,0]。 450个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为[450,50,1]

抽样检验的基础知识概述

第1章抽样检验的基础知识 第1节抽样检验的目的 从居家过日子到国家重大经济决策都离不开抽样检验。比如说,你到水果摊买桔子,你可能会问:“酸不酸呀”?摊主说“你尝一尝,先尝后买”,于是你从一大堆桔子中抽取一个尝一尝,你尝的目的是什么呢?你尝的目的是要通过这一个桔子的质量情况来推断这一大堆桔子的质量情况。显然抽样检验的目的是:通过样本推断总体。样本是样品的集合,一个样本可由一个样品组成,也可由多个样品组成。欲达到通过样本推断总体这样的目的,要通过三个步骤:A.抽样, B.检验, C.推断。其中抽样这个步骤含有两个容a.怎么抽,b.抽多少。其中检验这个步骤与抽样检验的理论没有关系,不同的产品、不同的质量特性使用不同的检测设备,有不同的检验方法。C.推断,即用对样本的检测结果来对总体进行推断。抽多少与怎样推断就构成了抽样方案。

第2节抽样方案 抽样方案分为计数型抽样方案和计量型抽样方案两大类,首先讨论计数型抽样方案。 2.1 计数型抽样方案 计数型抽样方案有两种形式: (1)(n;c);(2)(n; A, c R) e 从批中抽取n件产品构成样本,逐个检验各个样品,发现其中有d件不合格品;若d≤c(d≤ A)则接收该批,若d>c(d≥e R) c 则拒收该批。其框图见图1-1: 图1-1 抽样方案的使用方法是非常简单的。可抽样方案是怎么确定的呢?这里必须指出:抽样方案不是人为规定的,抽样方案是根据对总体的质量要求,用数理统计理论设计出来的。 2.2 计量型抽样方案 计量型抽样方案的形式是:(n;k);它用样本均值和样本标准差对批作出推断,与计数型抽样方案相比,在相同的判断精度下,计量型抽样方案比计数型抽样方案所需的样本量更小。其使用方法在后面的章节中做详细介绍。 第3节抽样检验的统计理论(基础) 当讨论抽样方案时,我们应注意以下基本理论问题:

档案员工作培训班主持词开场白台词

档案员工作培训班主持词开场白台词 档案业务培训是提高档案人员业务理论和专业技能水平的有效手段。下面是给大家的档案员培训班主持词,仅供参考。 同志们: 大家上午好。 重点工作暨会计、文书档案业务培训班,现在隆重开班了。在这里,我谨向为本次培训班提供大力支持的等单位,以及始终关心支持档案事业发展的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出席今天培训班的领导有:。 参加本次培训班的人员有: 近些年来,档案事业蓬勃发展、成效显著。但随着深化改革和依法治旗的深入推进,档案工作仍需加强和改进。目前,个别单位存在不够重视档案工作、业务人员素质不高、档案管理混乱等问题,导致重要档案损毁、丢失,对工作造成极大不便,甚至产生违法隐患。为此,高度重视,要求举办一次较大规模的档案业务培训班,对基层档案工作者的理念、技能进行普遍的更新和提高。本次培训班共一天半时间,培训内容包括。今天上午由为我们培训会计档案业务。从事档案工作多年,理论功底深厚,实践经验丰富,是档案业务资深人士,能够当面聆听讲座,既是一种荣幸,也是非常难得的机会,希望大家认真学习领会,真正做到入脑入心、活学活用。 下面,请大家用热烈的掌声,欢迎为我们作精彩讲座! 请各位领导到听课席就座。

※※※※※ 刚才,就会计档案业务为我们作了精彩讲座,深入浅出、言简意赅,既有理论高度、又有实践深度,非常精彩而且实用,大家要认真学习领会,深入贯彻落实,争取把会计档案工作再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最后,让我们再次用热烈的掌声向表示感谢。会计档案业务培训到此结束,散会。 各位领导,同志们: 为进一步促进我区干部人事档案规范化管理,扎实做好20xx年度全区文书档案归档工作,区委组织部、区档案局今天在这里联合举办档案人员业务培训班。 市档案局对这次档案人员业务培训班高度重视,市局-局长,市局业务科-科长在百忙之中亲临培训班给我们讲课。参加今天培训班的还有各乡镇办分管档案领导、档案工作人员以及区直机关档案工作人员。今天培训班共有两项内容,一是由-科长给大家讲授机关文书档案有关知识。二是由市局-局长给大家讲授干部人事档案相关内容。今天的培训班时间不长,但内容较多,希望大家在听课时,注意保持会场纪律,将手机调到振动状态或关机,以营造一个良好的讲课环境。 下面先请市档案局业务科-科长给大家讲授机关文书档案有关 知识,大家欢迎! …….

抽样检验基本知识

一抽样检验基本原理 1抽样检验的意义 (1) 检验的定义 对产品或服务之一种或多种特性加以量测、查验、试验、量规检验等作业,并将这些所获得的特性值测定结果与品质规定要求相比较 ? 对单一物品经检验后而判定该物品为良品或不良品 ?又对一批量的多数物品经由检验,以判定该批为合格或不合格 (2) 检验的目的归纳有二 ? 防止不良品流入下一工程,实施品质保证 ?获取品质情报,回馈制程 (3) 抽样检验的意义 抽样检验是从一批量中抽取适量样本加以检验后,将其结果与批量的判定基准对照,而判定该批量为合格或不合格称之,基于经济性需求,将以统计的方法决定以下事项 ? 批量与试料大小的关系 ?从批量中抽取试料的方法 ?判定的基准 2 抽样检验与品质保证(Quality Assurance) (1) 品质保证定义 为能保证充分地满足消费者要求的品质而进行体系化的活动曰之,ISO品质的词汇中定义品质保证就是为使人们确信某产品、服务能满足规定的品质要求,所需提供的一切有计划,有系统的活动 (2) 品质保证是TQM的精髓,是品质管理的目的,一般品质保证还有品质管理意味 (3) 品质保证的实践方法 ? 有体系的进行品质活动以期使用者产生积极的信赖与信心 ?万一使用时发生制造者责任之问题时,有体系的进行活动以快速补偿,并做再发防止 (4) 为能品质保证须对产品品质加以检验,一般系以抽样检验控制一批产品品质 (5) 唯抽样技术容许有不良品存在,故以抽样检验无法100%的良品保证 3 抽样检验的基本用语 名词符号意义 检验单位依检验目的决定受检的大小,如一个、一组等 生产批量一群以相同材料、相同制造条件所生产的产品 检验批量N 检验对象的检验单位的组成其检验单位的总数称批量大小 样本n 从检验批量抽取一个以上检验单位的组成其检验单位的总数称样本大小 抽样检验方式有关样本数、判定基准等的规定 抽样检验计划基于抽样策略而订定有关抽样检验方式的计划1 计数、计量2 型(型态)全数检验、抽样检验规准型、选别型、调整型、连续生产型3 次(抽样形式)单次、双次、多次、逐次 合格判定个数不合格判定个数 c 作为判定一批量为合格或不合格的不良个数合格判定值、不合格判定值合格判定系数、不台格判定系数 4检验的种类 5 全数检验与抽样检验 (1) 一一检验才能完全的品质保证

案件查办程序

案件查办程序、方法和技巧 目录 第一讲案件调查的一般程序 一、案件受理的范围 二、初核和初核后的处理 三、案件立案 四、案件调查 五、案件定性和处理建议 六、移送审理或销案(装卷) 七、对办案人员的要求 八、办案人员的回避 第二讲几种常见案件的调查方法和技巧 一、贪污案、职务侵占案。 二、违反财经纪律的案件。 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失职渎职案件。 附:需要掌握的重要的法律、法规、条例 1、《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2、《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3、《案件检查工作条例》 4、《行政监察法》 5、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条例。

第一讲案件调查的一般程序 纪检监察机关办案有24字方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这里面就提到“程序合法”。可以说,不论是公检法机关,还是纪检监察机关,严格按程序办案都十分重要,甚至能决定案件的成败。 纪检监察机关办案的一般程序: 一、案件受理的范围(管辖)。 所谓“案件受理的范围”,说白了就是哪些案件纪检监察机关能查,哪些单位和人员纪检监察机关能查,也就是管辖权的问题。这里面又有属地管辖、属人管辖和级别管辖的问题。公检法机关也基本上是这样划分的。具体来说,作为县级纪委、监察局,就是本县范围内的县直机关有关党组织、下级党委和党组织关系在地方的党员,以及县直行政机关、下级人民政府、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单位违纪)和行政关系在地方的科(局)级以下(含科局级)公务员,由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负责人、国有企业负责人等。作为乡镇纪委和县直纪检监察组织,按照干部管辖权限,就是那个地方和部门的党员、干部。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就是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可以直接受理下级党委、政府和纪委管辖的案件。比如,县纪委直接调查乡镇某个所长、站长,甚至个别村的书记等等。中纪委、省纪委也有这种情况,我们国家的司法机关同样也是这样操作的。 二、初核及初核后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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