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水北调质量管理办法及措施

南水北调质量管理办法及措施
南水北调质量管理办法及措施

北京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

南干渠工程第二标段

质量管理办法及措施

中铁隧道集团二处有限公司--北京通成达水务建设有限公司

联合体

2010年2月

中隧二处—北京通成达联合体

南干渠工程二标项目部

质量管理办法及措施

一总则

一、工程概况

本合同所在标段为第二标段,桩号1+303.04~2+612.04输水管线,全长1309米。本标段的主要工程有:暗涵涵身(2×1309m)、施工竖井(2座)、排气阀井(2座)、排气阀井通道(1处),沿线设备的安装和调试,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措施和临建工程等。

二、说明

为实现工程达到招标文件、国家验收规范规定及项目部相关的质量标准,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观念,认真贯彻执行ISO9002质量管理体系,增强质量意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工程质量目标

一、企业目标

自始至终认真贯彻ISO9002系列标准,遵循中铁隧道集团公司“至精、至诚、更优、更新”的企业方针。以集团公司“国内领先,世界著名”的企业目标为奋斗标准,依靠科技进步、坚持以人为本、持续改进、强化管理,确保本工区段全部达到工程验收标准。

二、项目质量目标

北京市南水北调配套南干渠工程第二标段工程质量目标:确保全部工程达到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及设计要求。对完工分项工程的质量自检检测率必须达到100%;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100%。

三质量管理体系

一、质量管理小组

为贯彻落实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质量管理领导小组。质量检查管理小组负责项目质量日常工作,质量管理小组见图1。

(1)为了贯彻质量方针,确保质量目标的实现,针对本工程项目及ISO9002的规范要求建立质量管理组织体系,按照由上到下的顺序进行工程质量管理,确定质量职责和质量活动的内容及要求,明确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程序。

(2)建立以项目总工为首的技术责任制,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规范、标准,认真领会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要求,使施工管理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

(3)质量管理小组设专职质检工程师一名,工区设置兼职质检员。各级质检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负责,层层把好工程质量关。

(4)项目成立QC管理小组,小组主要任务是针对现场出现的技术、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攻关。本着解决问题,服务现场的宗旨,有效的开展群众性的质量管理活动,不断提高工程质量。小组成员以“自愿参加,上下结合”为基础产生,提倡技术人员、工人、管理干部三结合的形式。组织结构及小组活动方法按相关规定执行。

图1 质量管理小组机构图

四质量职责

一、质量管理小组职责

⑴质量管理小组是北京南水北调配套南干渠工程第二标段的质量管理的最高机构;

⑵负责整个项目的质量管理,针对重大质量事故和存在的重大质量隐患进行研究并做出决策。

二、质量管理小组组长职责

⑴质量管理小组组长是整个项目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⑵主持全面质量工作;

⑶主持重大质量问题的讨论与决策工作;

⑷负责质量体系在本工区的建立及有效运行,质量体系运行过程中的内外协调,改善其运行环境,确保质量目标的实现;

⑹授权质检组,对施工过程中工程质量进行监控。

三、质量管理小组副主任职责

⑴根据质量小组内部分工,对项目部的工程质量负直接领导责任;

⑵定期主持质量大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会同工程部和相关人员进行决策处理;

⑶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质量和机械设备,按相应的标准组织验收评定,确保投入现场的材料和设备能够达到要求;

⑷实时控制施工现场工程质量,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会同技术、质检人员决策处理。

四、总工职责

⑴项目总工负责整个项目的施工质量技术工作;

⑵主持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质量计划,明确技术保证和质量保证要求;

⑶对特殊工序和关键工序的技术交底进行审查、批准;

⑷主持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的开发研制及推广应用工作;

⑸督促工程技术部门作好质量技术资料、文件的控制及记录工作。

⑹全面负责QC小组,组织技术人员对工程存在的重点、难点攻关和方案制定。

五、工程部职责

⑴编写施工组织设计和质量计划,负责工程质量过程控制,对重大技术难点、关键和特殊工序进行质量要求交底;

⑵配合总工进行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的制定,并对效果进行监督、检查、验证;

⑶审查材料采购计划的质量标准;

⑷负责质量记录的控制;

⑸负责监督测量组对检测仪器的按时检验及工程控制测量的实施;

⑹指导、配合实验室对检验和试验状态进行控制。

六、质检工程师职责

⑴按照设计文件、技术交底要求作业人员规范化作业;

⑵负责报检,每道工序完成后坚持“三检”(工班自检、工区质检员自检、

质检工程师自检),确保上道工序合格后进入下道工序;

⑶对关键、特殊工序进行旁站,指导施工作业人员按技术交底作业,督促作业人员按技术要求施工,确保关键、特殊工序一次成优;

⑷负责施工全过程的质量记录;

⑸参与施工技术方案讨论和工程的全面质量管理工作;

⑹对项目部质检工程师提出的质量问题进行整改,并及时反馈整改情况;

七、试验工程师职责

⑴协同质检人员与现场监理(取样见证)做好进场材料的验收和抽检工作;

⑵负责现场所有需检验材料的试验工作;

⑶根据试验有关标准、规范,全过程监控施工质量。

五质量保证措施

一、组织保证措施

(1)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组织机构。

(2)设置现场工程质量控制机构,配备足够的有经验的技术人员、质检人员、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设专职质检工程师,保证施工作业始终在质检人员的严格监督下进行。质检工程师拥有质量否决权,发现违背施工程序,不按设计图、规则、规范及技术交底施工,或使用的材料半成品及设备不符合质量要求者,有权制止,必要时下停工令,限期整改或给予相关责任人500元~800元/次的罚款。

(3)设置工作独立的、拥有足够权力的质量保证部门,部门中配备足够数

量且经过培训、有资格的质量保证人员,负责向上级管理部门及业主提交质量管理工作报告,提交与质量活动相关的各类管理人员资历清单。

(4)对特殊工艺、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应有经国家授权的有关机构颁发的特殊工艺、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

⑸对于无证上岗或安排无证上岗的相关操作人员或责任人员处以每次50元~100元/人·次的罚款。

二、制度保证措施

(1)加强思想教育,提高全员质量意识,坚决贯彻执行以下的工程质量控制原则;

(2)按照有关规范和技术标准,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编制工程质量计划,建立质量管理程序,设立以工区主任为代表的行政管理系统,抓好施工全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检查和监督。

(3)建立质量评定制度,每月定期对各施工质量进行评定;

(4)制定工程创优规划,明确工程创优目标,层层落实创优措施,责任到人。

(5)严格工程质量奖惩制度,做到奖惩分明,杜绝质量事故发生。

三、阶段质量控制措施

(1)施工准备阶段质量控制

1)图纸学习与会审;领会设计意图,提出修改意见,严把图纸审查关。

2)不断完善和优化施工组织设计;使施工方案科学合理,安全,质量,工期,环保等保证措施周密可靠。

3)严格组织技术交底;使参与项目施工的人员对施工对象的设计情况,

结构特点,技术要求,施工工艺,质量标准和技术安全措施等方面有一个较详细的了解,以便科学的组织施工。

4)控制物资采购;参与对分供方的评价及其产品质量的实际测量评价,以确保采购物资符合质量要求。

(2)施工阶段质量控制

1)严格进行材料,构配件测量,试验与施工试验。

2)实施工序质量监控;一是监控工序活动条件,即“人,机,料,法,环‘必须符合质量要求;二是监控工序活动效果的质量。

3)组织质量检测;包括质量自检,互检,专业检查,工序交接检查,隐蔽工程验收检查,工程预检,基础和主体工程检查验收等;对关键工序或重点工序实行旁站监督。

4)严格设计变更管理(见设计变更管理制度)。

5)加强成品保护;施工过程中对已完分项,分部工程应制定防护措施加以保护。对产品的保护,着重抓施工顺序和防护措施,不颠倒工序,按正确的施工流程组织施工防止后道工序损坏或污染前道工序。

6)注意积累施工技术资料;工程技术资料是施工中的技术质量和管理活动的记录,是实行质量追溯的主要依据,是评定单位工程质量等级的三大条件之一,也是工程档案重要组成部门,必须按各专业质量测量评定标准的规定,全面,科学,准确,及时地记录施工试(检)验资料,按规定计算,整理,归档,手续必须完备,并不得有伪造,涂改,后补等现象。

(3)竣工验交阶段的质量控制

1)坚持竣工交验标准。

2)做好竣工预检;包括自验、抽检和重点部位的检查,整改后的复验,待确定全部符合竣工验收标准后,向经理部发送《竣工验收通知书》申请竣工验收。

3)整理竣工验收资料。工程项目竣工交接时,应将成套的工程技术资料进行分类整理,编目检档后移交业主。

四、保修期阶段的工程质量控制

工程项目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按照合同及有关规定,在一定期限内需对工程缺陷进行修补,对属于施工的质量问题,负责维修,不留隐患,如属设计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在征得业主,用户和设计单位认可后,协助修补,维修自检合格后,应经业主用户验收签认。

五、技术保证措施

(1)总体保证措施

1)建立以技术负责人负责的责任制度。技术负责人负责贯彻执行技术规范标准和上级技术决定,制定施工技术管理制度。技术负责人直接领导技术员、施工员及有关职能人员的技术工作,使施工管理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

2)建立图纸会审制度,工程部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对图纸进行学习,充分领会设计意图,明确技术要求,对设计文件中的差错与问题,及时与设计单位联系,积极提出修改意见,避免技术事故或产生经济与质量事故。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和图纸施工,吃透设计文件和施工规范、验收标准。

3)建立技术交底制度,技术负责人要接受企业技术主管部门的技术交底,同时项目技术负责人又要在项目内进行层层技术交底,以保证技术责任制的

落实、技术管理体系的正常运行。对于施工中的重要工序,技术负责人必需向施工项目内有关人员进行施工技术交底。在施工期间技术人员要跟班作业,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推行全面质量管理的科学管理方法,把好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质量关,严格执行“三级质量检查”(即班组自检、工区复检、项目部专检)制度。填写检查验评表,逐级签字,坚持上道工序不合格,下道工序不施工的原则。严格施工纪律,把好工序质量关,否则质量问题由下道工序的班组负责。对工艺流程的每一步工作内容要认真进行检查,使施工规范化、合理化。

5)严格执行工程监理制度,工区自检、经理部复检合格后及时通知监理工程师检查签认,隐蔽工程的质量验收必须经监理工程师签认后方能隐蔽。

6)坚持三级测量复核制,各测量桩点要认真保护,施工中可能损毁的重要桩点要设置保护桩,施工测量放线要反复校核。认真进行交接班,确保中线、标高及结构物尺寸位置正确。

7)建立并实施质量保证记录系统,对记录的编写、收集、分发、标识、归档、贮存、保管和处理等作出明确的规定。质量记录与质量活动同步进行,内容要客观、具体、完整、真实、有效,条理清楚,字迹清晰,各方签字齐全,具有可追溯性。由施工技术员、质检员、测试人员或施工负责人按时收集记录并保存,确保本工程全过程记录齐全。

8)制定实施性施工计划、分部工程实施方案的同时,应编制详细的质量保证措施,没有质量保证措施不准开工。质量保证体系和措施不完善或没有落实的应停工整顿,达到要求后再继续施工。

9)建立不合格产品质量控制程序,及时将不合格项报告及建议处置方案

和有关技术处理方案报业主及其代表审查认可,并接受业主及监理对纠正行动的验证。对严重有损于质量和重复发生的不合格项以及质量下降趋势的状况,必须认真分析、鉴定并查明起因,采取纠正措施,防止重复出现。

10)施工所用的各种计量仪器设备应按照有关规范规定进行定期检查和标定,确保计量检测仪器设备的精度和准确度,严格计量施工。

11)对构成工程主体的材料、半成品供货商进行资格评价,只有评价合格的供应商才可以对本项目供应工程材料。

12)所有工程材料应事先进行检查,严格把好原材料进场关,不合格材料不准验收,保证使用的材料全部符合工程质量的要求。每项材料到工地应有出厂检验单,同时在现场进行抽查。一定要做到来历不明的材料不用,过期变质的材料不用,不符合工程质量要求的材料不用,消除外来因素对工程质量的影响。

13)坚持文明施工,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为优质、安全、高效创造良好的施工条件。做到道路平整,排水通畅,机械车辆停存和材料堆放有序。

六质量管理奖惩措施

一、为保证现场施工质量及各种资料及时上报,根据质量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奖励,以达到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的目的。

二、为促进全员参与质量控制、质量管理,项目部从奖惩基金中提出一定比例基金作为奖金,以奖励在QC小组中有突出贡献的个人和小组成员,质量管理小组定期根据各单位QC小组开展情况,评比先进个人和先进小组。奖金专款专用。

三、质检人员在进行质量监控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提出后,相关负责人未按照质量问题整改单要求进行整改的要进行经济处罚。

四、分项工程及关键工序实施重点检查,对造成质量事故及重大质量隐患的,要对相关负责人、直接管理人员、施工人员进行经济处罚。

南水北调工程简介

南水北调工程简介 自1952年10月30日毛泽东主席提出“南方水多,北方水少,如有可能,借点水来也是可以的”宏伟设想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和关怀下,广大科技工作者做了大量的野外勘查和测量,在分析比较50多种方案的基础上,形成了南水北调东线、中线和西线调水的基本方案,并获得了一大批富有价值的成果。 南水北调总体规划推荐东线、中线和西线三条调水线路。通过三条调水线路与长江、黄河、淮河和海河四大江河的联系,构成以“四横三纵”为主体的总体布局,以利于实现我国水资源南北调配、东西互济的合理配置格局。西线工程截至目前,还没有开工建设。 东线工程:利用江苏省已有的江水北调工程,逐步扩大调水规模并延长输水线路。东线工程从长江下游扬州抽引长江水,利用京杭大运河及与其平行的河道逐级提水北送,并连接起调蓄作用的洪泽湖、骆马湖、南四湖、东平湖。出东平湖后分两路输水:一路向北,在位山附近经隧洞穿过黄河;另一路向东,通过胶东地区输水干线经济南输水到烟台、威海。东线工程开工最早,并且有现成输水道。 中线工程:从丹江口大坝加高后扩容的汉江丹江口水库调水,经陶岔渠首闸(河南淅川县九重镇),沿豫西南唐白河流域西侧过长江流域与淮河

流域的分水岭方城垭口后,经黄淮海平原西部边缘,在郑州以西孤柏嘴处穿过黄河,继续沿京广铁路西侧北上,可基本自流到终点北京。中线工程主要向河南、河北、天津、北京4省市沿线的20余座城市供水。 西线工程:在长江上游通天河、支流雅砻江和大渡河上游筑坝建库,开凿穿过长江与黄河的分水岭巴颜喀拉山的输水隧洞,调长江水入黄河上游。西线工程的供水目标主要是解决涉及青、甘、宁、内蒙古、陕、晋等6省(自治区)黄河上中游地区和渭河关中平原的缺水问题。结合兴建黄河干流上的骨干水利枢纽工程,还可以向邻近黄河流域的甘肃河西走廊地区供水,必要时也可及时向黄河下游补水。截至目前,还没有开工建设。 规划的东线、中线和西线到2050年调水总规模为448亿立方米,其中东线148亿立方米,中线130亿立方米,西线170亿立方米。整个工程将根据实际情况分期实施。 总体布局 从二十世纪五十年代提出“南水北调”的设想后,经过几十年研究,南水北调的总体布局确定为:分别从长江上、中、下游调水,以适应西北、华北各地的发展需要,即南水北调西线工程、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和南水北调东线工程。建成后与长江、淮河、黄河、海河相互联接,将构成我国水资源“四横三纵、南北调配、东西互济”的总体格局。 调水线路 南水北调总体规划推荐东线、中线和西线三条调水线路。通过三条调水线路与长江、黄河、淮河和海河四大江河的联系,构成以“四横三纵”为主体的总体布局,以利于实现我国水资源南北调配、东西互济的合理配置格局。 【可调水量与供水范围】 中线工程可调水量按丹江口水库后期规模完建,正常蓄水位170m以下,考虑2020年发展水平在汉江中下游适当做些补偿工程,在保证调出区工农业发展、航运及环境用水后,多年平均可调出水量141.4亿立方米,一般枯水年(保证率约为75%),可调出水量约110亿方。供水范围主要是唐白河平原和华北平原的西中部,供水区总面积约15.5万km2。因引汉水量有限,不能满足规划供水区内的需水要求,只能以供京、津、冀、豫、鄂五省市的城市生活和工业用水为主,兼顾部分地区农业及其他用水。 东线工程

南水北调工程建设资金管理办法

南水北调工程建设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南水北调工程建设资金管理,切实管好、用好南水北调工程建设资金,提高投资效益,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财经制度,结合南水北调工程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南水北调主体工程是指由南水北调东线江苏水源有线责任公司、南水北调东线山东干线有线责任公司、南水北调中线水源有线责任公司、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建设管理局负责建设管理的主体工程以及湖北省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局负责建设管理的汉江中下游治理工程(上述单位统称项目法人)。南水北调主体工程中的东线治污工程和截污导流工程、中线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工程除外。 南水北调主体工程中的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工程的资金管理按照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国务院南水北调办)颁发的《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国调办经财[2005]39号)执行。 第三条工程建设资金管理的原则是:统筹安排,分级管理;制度健全,程序规范;专款专用,讲求效益;职责清晰,各负其责。 第四条项目法人应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财经制度,对工程建设资金实行全过程管理,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一)依法筹集、拨(支)付、使用资金;

(二)按工程概算和项目管理预算控制投资; (三)执行投资计划和基本建设支出预算; (四)依据合同按程序结算支付价款; (五)依据基本建设财务会计制度核算工程成本; (六)加强监督检查。 第五条项目法人对资金的筹集和使用负总责,实行代建制和委托制建设管理单位对所负责建设管理工程的资金使用负责。 项目法人和建设管理单位要建立资金管理责任制度。 第六条项目法人和建设管理单位应设置专门的财务管理机构,负责工程建设资金管理。 第二章筹资管理 第七条工程建设资金通过中央预算内资金(含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下同)、南水北调工程基金、银行贷款等多渠道筹集。项目法人应依据经批准的工程建设资金筹资方案筹集工程建设资金。 第八条南水北调工程实行资本金制度,资本金由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南水北调工程基金组成。项目法人应依据下达的年度投资计划和年度基本建设支出预算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南水北调工程基金拨款,落实资本金。 第九条项目法人应依据年度投资计划、工程建设进度及与银行(银团)签订的贷款合同,落实信贷资金。 第十条项目法人应合理安排年度资金使用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北京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大兴东区亦庄水厂工程

北京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大兴东区亦庄水厂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本) 2012年10月

1总论 1.1项目背景 1991年以来,亦庄地区经历了开发区、卫星城、新城三个发展阶段,经过二十年的建设,已发展成为北京市高新技术产业的重要基地,成为北京市重点的经济增长点。2004年年底国务院批复的《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确定在北京市范围内构建“两轴—两带—多中心”的城市空间结构,亦庄被确定为北京市未来重点发展的三个新城之一。 但是,随着亦庄地区社会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水资源供需矛盾日趋严峻。一方面由于亦庄地区人口数量增长,高新产业基地快速发展,需水量逐年增加,而根据最新研究进展,“十二五”期间,站前区、路南西区和亦庄新城路南区以南地区等地区还将进行重点建设,需水量将大幅度提升;另一方面,中心城市政管网向亦庄地区供水能力有限,许多地区限量开采地下水源,造成地下水位下降,水环境质量下降。水的供需矛盾如不及时解决,将会严重制约亦庄地区,乃至整个大兴区的社会经济顺利发展和人民水平提高。 根据南水北调总体规划,南水北调来水将于2014年底入京,亦庄地区规划水源为南水北调来水。亦庄水厂属于南水北调亦庄枢纽的一部分,亦庄枢纽及水厂是连接东干渠、团城湖至第九水厂输水工程和南干渠的重要节点,是北京市供水环路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中心城主要水厂具备双水源,构建安全供水格局的重要条件。同时,亦庄水厂的建设也是亦庄新城快速发展的重要保障。 亦庄水厂工程的实施,将缓解北京东南部地区供水压力,大大提高北京市城市供水的安全性,保障供水量并改善供水水质,同时可置换出大量的地下水自备井用水,对涵养严重匮乏的地下水具有重大意义,可为首都社会经济的高速和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基础。

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试运行工程调度计划编制2013. 10.11采用word参考模板

山东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试运行工程调度方案 南水北调东线山东干线有限责任公司 济南大学 二〇一三年十月

目录 第1章概述 (5) 1.1 编制依据 (5) 1.2 试通水目标 (5) 1.3 试通水意义 (6) 1.4 试运行主要参与工程 (6) 1.5 时间安排 (7) 第2章工程概况 0 2.1 工程概况 0 2.1.1 供水范围及供水目标 0 2.1.2 调水规模 (1) 2.1.3 试运行参与工程概况 (1) 2.1.4 韩庄运河段工程 (1) 第3章试运行条件及要求 (8) 3.1 工程试运行应具备的条件 (8) 3.1.1 主体工程要求 (8) 3.1.2 通信系统要求 (8) 3.1.3 水情测报 (9) 3.1.4 供电系统 (10) 3.1.5 工程监测系统 (10) 3.1.6 水质监测系统 (10) 3.1.7 交通要求 (11) 3.1.8 应急预案 (11) 3.1.9 运行管理设施 (11) 3.1.10 操作规程、办法、规则制度 (11) 3.1.11 人员培训 (12) 3.2 应具备的泄水条件 (12) 3.2.1 梁济运河段 (12) 3.2.2 胶东输水干线 (12) 3.2.3 鲁北输水干线 (12) 第4章联合试运行调度方案 (14) 4.1 联合试运行路线 (14) 4.2 联合试运行水源及关键断面过水量 (14) 4.3 联合试运行时间安排 (15) 4.4 山东段工程试运行泄储处理方案 (28) 4.4.1 试运行正常运行 (28) 4.4.2 调度或工程事故引发的紧急情况 (28) 4.4.3 泄水口泄水能力 (29) 4.5 韩庄运河段~东平湖联合试运行调度运行方案 (29) 4.5.1 提前补水及泄水阶段 (29) 4.5.2 试运行操作方案 (30) 4.6 胶东输水干线工程联合试运行调度运行方案 (31) 4.6.1 试运行调度运行方案 (31) 4.6.2 控制性建筑物的控制运行 (34) 4.7 鲁北段及穿黄河工程调度运行方案 (37) 4.7.1 充水、冲渠调度运行方案 (37) 4.7.2 充水结束后的运行 (39)

南水北调工程管理办法

一、总则 1.1 为贯彻国家关于桥梁工程建设的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南水北调中线干线一期工程总干渠邯郸市区外跨渠桥梁工程(简称“南水北调跨渠桥梁工程”)建设管理行为,特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南水北调跨渠桥梁工程建设,是合同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凡从事本工程建设的各参建单位,都必须执行本办法。 质量管理的基本要求为:合格率100%,优良率90%,项目验收综合评分90分以上,杜绝质量、安全事故。 质量管理的目标为桥梁和路面工程外观优良,基本消除不均匀沉降、车辙、桥头跳车等质量通病, 1.3 本办法所指的质量是指有关公路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以及批准的设计文件和工程合同文件对工程的安全、经济、使用、美观与环境等特性的综合要求。 1.4 本项目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同时对设计单位、承包人、监理单位所承担的与合同相应的职责实行法人责任制。 1.5 本项目采用计算机工程管理软件,计量支付、变更管理、合同管理等工作实行信息化管理。 1.6 本办法与国家和交通运输部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发生抵触时,以国家和交通运输部颁布的法律、法规和规范为准。 1.7 本办法由邯郸市交通局公路项目办公室、邯郸市交通运输局公路养护管理处、邯郸市交通运输局地方道路管理处(以下简称“项目执行机构”)负责解释。 1.8 本项目的工程管理实行项目工程师负责制,项目执行机构指派的项目工程师作为项目执行机构代表,负责本项目的工程管理工作。

二、工程计划和统计管理 2.1 工程计划的制定 承包人在开工14天前完成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含年度进度计划、月度进度计划、总体资金使用计划、人员设备进场计划等)的报批工作。 承包人在每个月的22日前将本月进度计划的完成情况和下月调整计划(月计划起止时间为本月25日起至下月24日止)报送驻地办审查,总监办审批,总监办在24日完成审批并报送项目工程师核备。 2.2 工程统计 本工程进度实行周报、月报制度。承包人周报(上周五至本周四)应在每周的周三下午报至驻地办审查、经总监办审核后,总监办当日将周报上报项目执行机构,便于项目执行机构及时了解工程进展,进行进度控制。承包人月报应在每月的24日将本月(上月24日至本月23日)的工程进度完成情况上报驻地办审查、总监办审核,总监办应在25日完成审核并上报项目执行机构。

南水北调工程

Engineering 2 (2016) xxx–xxx News & Focus Contents lists available at ScienceDirect jou r na l hom e pa ge: w w w.elsev https://www.360docs.net/doc/6914734150.html,/lo cate/en g Engineering 南水北调工程 Office of the South-to-North Water Diversion Project Construction Committee, State Council, PRC 1.工程概况 南水北调工程是缓解我国北方水资源严重短缺、优化水资源配置、改善生态环境的重大战略性基础设施,是世界上距离最长、受益范围最大、受益人口最多、规模最大的调水工程。 南水北调工程规划东、中、西三条调水线路,分别从长江流域下游、中游、上游调水,通过三条调水线路,与长江、淮河、黄河、海河流域相互连接,构筑“四横三纵、南北调配、东西互济”的中国水资源配置格局(图1)。 东线工程主要为缓解苏、皖、鲁、冀、津等五省市水资源短缺的状况。从长江下游扬州江都抽引长江水,利用京杭大运河及与其平行的河道逐级提水北送(图2)。规划分三期实施。 中线工程主要向北京、天津、河北、河南四省市供水。从加坝扩容后的丹江口水库陶岔渠首闸引水,沿线开挖渠道,可基本自流到北京、天津(图3)。规划分两期实施。 西线工程主要是解决青海、甘肃、宁夏、内蒙古、陕西、山西等六省区的缺水问题。从长江上游通天河、支流雅砻江和大渡河上游筑坝建库,开凿输水隧洞,调水入黄河上游。规划分三期实施。 三条调水线路互为补充,不可替代。规划调水总规 2095-8099/? 2016 THE AUTHORS. Published by Elsevier LTD on behalf of Chinese Academy of Engineering and Higher Education Press Limited Company. This is an open access article under the CC BY-NC-ND license (https://www.360docs.net/doc/6914734150.html,/licenses/by-nc-nd/4.0/). 英文原文: Engineering 2016,2(3):265–267 引用本文: Office of the South-to-North Water Diversion Project Construction Committee,State Council,PRC.The South-to-North Water Diversion Project. Engineering, https://www.360docs.net/doc/6914734150.html,/10.1016/J.ENG.2016.03.022 图1. 南水北调工程调水线路示意图。

南水北调渠道运行管理规程

南水北调渠道运行管理规程 1总则 l.1 为规范穿黄河工程渠逍运行管理,保障工程安全、可靠、高效运行,充分发挥工程设计功能,特制定本细则。 1.2 本细则适用于穿黄河工程渠道的运行管理活动。 1.3 本细则为穿黄河工程管理处规范渠道运行管理的 行为标准,也可以作为对渠道运行管理工作的监督、考核和评价的参考依据。 1.4 渠道运行管理,应遵循安全可靠、管理科学、经济合理的原则,统筹利用各种资源,充分发挥工程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 1.5 穿黄河工程渠道既具有公益性功能,又具有经营性功能。公益性功能维持应体现政府职责,经菅性功能维持应依靠市场行为统筹。 1.6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社会各界都有责任和义务保 护穿黄河工程的渠道,为渠道运行管理创造良好环境。 1.7 渠道运行管理活动除执行本细则外,还应执行国家和行业现行有关标淮、规范和规程的规定。 1.8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办法》 (水建管[2008]187号) ——《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水办(2004 )3O7号)

——《南水北调工程建设期完工项目运行管理与维修养护办法》(国调办建管[2008])173号) ——《水闸技术管理规程》 (SL75-94) ——《渠道防渗工程技术规范》 (sL18-004) ——《堤防工程管理设计规范》 (sL171-96) ——《南水北调渠道运行管理规程》(nsbd15-2012) 2术语 2.1 渠道运行管理活动 为充分发挥穿黄河工程渠道的综合功能和综合效益而 实施的组织、计划、执行、管理等工作总称。渠道运行管理工作主要包括:组织管理、水量调度、水质保障、维修养护、技术管理、经营管理、安全管理和应急管理等。 2.2 渠道 指南水北调工程中具有自由水面的输水人工水道、与之连接的各类输水渠系建筑物和附属设施总称。 2.3 渠系建筑物 指与渠道输水和调度运用相关的闸站(不含提水梯级泵站)、倒虹吸、输水箱涵、管道、渡槽、隧洞、拦污设备以及泄排设施等建筑物总称。 2.4 交水断面 指南水北调工程渠道中在管理关键节点或重要输水断 面设置的、进行交水计量和水质监测的控制性断面。

运行调度心得体会

运行调度工作心得 冬去春来,万物吐新绿,不知道什么时候管理处墙外的梨花偷偷的开出了白蕊。时光如白驹过隙弹指一挥间本人参加运行调度工作已经有五个月了。记得我参加工作第一天,走进中控室的第一感觉就是所有的设备都很先进高端。值班长告诉我:监控系统、闸控系统等都是采用自动化控制。包括闸前闸后水位、闸门开度的读取、机电设备是否异常等都可以通过视频监控系统查看。总之把调度工作给我做了一个概括的介绍,当时在我脑海中调度工作是很简单的。 老子说:“天下难事,必做于易;天下大事,必作于细”,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对运行调度工作慢慢的有了更深层次的了解,当然我的观点也随之开始发生转变了。是的!生活中但凡看似简单的事情实际操作起来往往比较繁琐,这就更需要做事情的时候更为加倍的认真与用心。然而运行调度工作恰恰就是这样。 中控室运行调度概括的总结起来就好像一座沟通的桥梁,它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具有信息传达反馈记录、组织调度等功能。其中中控室每次水情信息的记录上报、每条指令的接收与反馈,都有严格的规定与规范标准。中控室的数据信息至关重要,关乎到整个沿线的生产安危,所以作为中控室的一颗螺丝钉要在工作中反复的核实数据、指令等信息,确保其及时准确。平日的工作中我们常常以“认真做事只是把事情做对,用心做事才能把事情做好”的心态来要求自己。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我想整个南水北调中线单单靠个人或个别中控室的努力还只是杯水车薪,未来的运行调度工作任重而道远,

运行调度所有人需要更加众志成城努力用心把每一件简单的事做好,把每一件平凡的事做得不平凡!才能确保南水北调中线高效、安全的运行。 “丹江情深,润泽万家。调度责重,为国为民”与君共勉!

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验收管理办法)

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 验收管理办法 (试行) 2010-01-21发布 2010-01-21实施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建设管理局发布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验收管理体系及各方职责 (2) 第三章验收工作方案各计划 (7) 第四章施工合同验收的组织与管理 (8) 第五章政府主管部门验收的准备工作 (9) 第六章遗留问题及处理与工程移交 (10) 第七章验收工作的监督与指导 (11) 第八章考核与奖惩 (12) 第九章附则 (1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南水北调”,下同)有关验收规定,加强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验收管理工作,明确验收职责,规范工程验收行为,提高验收工作质量,做好政府主管部门验收相关准备工作,依据《南水北调工程验收管理规定》、《南水北调工和验收工作导则》、国家及有关规定,结合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验收分为施工合同验收和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验收。 施工合同验收包括分部工程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合同项目完成验收、合同中约定的其他验收。其他验收包括项目法人(或项目管理单位)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增设的阶段验收等。 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验收包括设计单元工程完工(竣工)验收、单项(设计单元)工程通水验收、南水北调办和国家及行业规定的有关专项验收、南水北调工程竣工验收。 第三条验收工作的主要依据是: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律、规章,南水北调办、国家及行业有关技术标准和规定,上级政府主管部门有关文件,批准的设计文件用相关的工程变更,施工图纸、技术要求、技术说明书和施工合同等。 第四条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的建设项目具备施工合同验收条件时,相应的责任单位及时组织验收,相应的责任单位应及时提供出验收申请,验收组织单位及时组织验收。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验收准备工作按有关规定和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 第五条要求移交其他行业部门管理使用的工程(跨渠桥梁、灌溉渡槽等)和内部管理使用的供电、消防等工程、其验收工作应执行相关行业部门的有关规定。 第六条施工合同验收工作所需费用由相应合同的施工单位承担。

南水北调工程运行管理概述

南水北调工程运行管理概述 摘要:南水北调工程在世界跨流域调水工程中占有非常重要的位置,工程运行管理涉及非常广的范围,本文在分析总结前人工作的基础上,对南水北调工程运行管理做出概述。 关键词:南水北调工程;运行管理;现状;特点 0.引言:当前,深入分析总结南水北调几年来运行管理经验,探讨今后的管理机制,为工程通水后及时投运,发挥工程应有的社会和经济效益,是一件紧迫和必要的工作。可能笔者的一些思想还不成熟,但为了工程今后的良好管理和优化运行,多些思考和探索是有益的。希望做此概述可对其他水利工程有一定参考意义。 1.传统水利工程管理存在的问题和带来风险 1.1传统管理概况 虽然我国各地水利工程差异较大、大小不等,但工程的管理模式基本分为国家和集体管理两种模式。大中型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性质多为公益性或准公益性,多属事业单位。公益性质的经费来源,一般为差额拨款,少数为全额拨款;准公益性的经费来源,基本为自筹自支,即靠水费收入维持工程运行。 1.2传统水利工程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部分采用传统直接管理水利工程的管理单位,存在以下一些问题。 ①管理体制不顺,经费来源无保证。大多数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管理模式仍沿袭老一套,事业单位性质,得不到政府的补偿。按企业性质管理的单位,既掺杂政府行为的干预、又得不到企业的优惠政策;人员工资费用、工程维修费用难以保证。 ②管理人员素质不高,管理粗放。职工素质低,受计划经济、传统水利的思想束缚,缺乏改革、创新和自强的精神;高素质、复合型人才缺乏,难以适应现代水利发展要求;管理手段落后,技术含量不高;资产、财务管理薄弱,没有规范管理;管理成本高、运行效益差。 ③工程养护维修经费不足。许多工程管理单位靠收水费来维持工程的管理、运行和维修,由于水费收取很难到位,经费严重不足,致使工程养护维修投入经费少之又少,基本上是凑合运行。 ④安全保障不力。设施老化损坏严重,效率逐年下降,设备带病运行,险情

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暂行办法》的通知(2005年1月2

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 关于印发《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暂行办法》的通知 (2005年1月27日) 各有关单位: 经国务院同意,现将《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一月二十七日 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南水北调主体工程(以下简称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工作,维护移民合法权益,保障工程建设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贯彻开发性移民方针,坚持以人为本,按照前期补偿、补助与后期扶持相结合的原则妥善安置移民,确保移民安置后生活水平不降低。 第三条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应遵循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条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工作,实行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领导、省级人民政府负责、县为基础、项目法人参与的管理体制。有关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确定相应的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承担本行政区域内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工作。 第二章移民安置规划 第五条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征地方案一旦确定,当地人民政府应发布通告,严格控制在工程征地范围内迁入人口、新增建设项目、新建住房、新栽树木等。项目法人应会同省级主管部门对工程占地、淹没影响和各种经济损失情况进行调查,经调查者和被调查者共同签字认可并公示后,由县级人民政府签署确认意见。项目法人还应商有关部门对工程征地范围内的占压矿产、地质灾害和文物等进行调查评估,提出专项报告。 第六条在工程初步设计阶段,项目法人应会同省级主管部门编制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规划,报国务院有关部门审批。 第七条受工程占地和淹没影响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所余土地不能保证该组织恢复原有生产水平的,由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协调和规划,就近调剂土地或开垦新的耕地;如就近难以调剂土地或者开垦新的耕地,应规划移民外迁安置。 第八条受工程占地和淹没影响的城(集)镇、企事业单位和专项设施的迁建,应符合当地社会经济发展及城乡规划,并对新址进行水文地质和工程地质勘察、文物调查评估和保护。

北京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专项设施迁建项目变更管理办法

北京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专项设施迁建 项目变更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北京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专项设施迁建(以下简称迁建)的建设管理,规范迁建工程变更管理程序,保证迁建质量和进度,充分发挥投资效益,参照北京市《市政工程监理规程》(DBJ01-41-2002)等行业规范,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程变更是指在迁建实施过程中,与原合同相比,在工程材料、工程质量标准、设施构造、技术指标、施工工艺、施工方法等发生变化时所进行的修改和为配合北京市南水北调主体工程施工临时增加的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北京市南水北调工程拆迁办公室(以下简称建设单位)组织实施的北京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专项设施迁建工程变更。 第二章工程变更管理原则 第四条工程变更应按照先批准,后实施的原则进行。 第五条工程变更管理遵循程序规范、权责明确、论证科学、审批严格的原则,做到保证迁建质量、工期和安全,合理控制迁建投资。 第三章工程变更审批流程 第六条工程变更审批权限在建设单位;建设单位根据工程变更内容及资金情况,可以其上级主管单位报批。 第七条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各方均有权提出变更。

第八条建设单位提出变更,以会议纪要形式下发各参建单位,必要时设计单位依据会议纪要编制设计文件。监理单位根据会议纪要(或及设计文件)签发《工程变更通知》。 第九条设计单位提出变更,在取得建设单位的同意后下发设计文件至建设单位,建设单位转发监理单位。监理单位根据设计文件签发《工程变更通知》。第十条监理单位提出变更,必要时经设计单位同意,以书面形式报建设单位批准后,由监理单位签发《工程变更通知》。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提出变更,应填写《工程变更申请报告》,监理单位审批同意后(必要时经设计单位同意),报建设单位批准同意后,由监理单位签发《工程变更通知》。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接到变更通知后一般应在14天内完成工程变更单的填报工作并逐级上报监理和建设单位、监理和建设单位分别在14天内办理完相关审批手续,签发《工程变更单》。 第十三条《工程变更单》及附件的主要内容包括: 1、变更的项目名称 2、发生变更的原因及理由 3、变更的范围及内容 4、变更的方案就工程预算书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依据《工程变更单》进行变更内容的实施。 第十五条工程变更后工程量的确定原则 工程变更的工程量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确认。 第十六条工程变更后单价的确定原则

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量仿真调度模型研究

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量仿真调度模型研究 畅建霞1,黄强1,王义民1,杨房廷2 (1.西安理工大学水利水电工程学院;2.北京仿真中心) 摘要: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是一个大型复杂调水系统,本文在分析其调水特点的基础上,应用系统科学的方法建立了该系统的水量仿真调度模型,合理地确定了系统网络结构和模型计算原则,并通过加入辨识模块和控制修正模块,使模型能快速找出满意解。通过仿真计算,得出了引汉水给沿线各省市的分配水量。对比分析引汉前后的供水情况,表明引汉水与当地水源的联合调节,可使沿线各省、市各用水部门的供水保证率有较大提高。 关键词: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仿真调度;辨识修正;供水效益 中图分类号:TV213.9 文献标识码:A 我国当前最缺水的地区是华北平原,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即是缓解华北水资源危机的跨世纪工程。该工程先从丹江口水库引水,沿引汉总干渠,自流供水到华北平原西、中部的河南、河北、北京、天津等省(市)。供水区地表水资源量为147.4亿m3,地下水资源量为181.6亿m3,扣除重复水量后,水资源总量为258.3亿m3(不含入境水量)。供水总面积为15.5万km2,总耕地面积859万hm2。随着工农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供水区内各地区、各部门的供需矛盾将日趋尖锐。在未来工程运行期间,如何协调各地区、各部门的关系,如何使有限的水资源发挥最大效益,是现阶段规划设计和未来运行管理均需解决的重要问题。 1 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仿真模型 中线工程是一个十分复杂的水资源大系统,从水量调度的角度来看,中线工程的调水有以下3个特点:(1)多水源联合调度。南水北调中线工程近期引汉,远景引江,输水总干渠横跨四大流域,流域内大、中型水利工程众多,参与水量调配的水库共有41座,总调节库容约71亿m3,而且各流域年来水量丰、平、枯不同,来、用水过程也不协调;另外,由于丹江口水库来水年际变化大,且有防洪、发电等任务,使得水库北调引水过程变化较大,难于适应供水区的需水过程,因此,必须将引汉水与当地水源结合起来,统一调度,互相补充,使水资源得以充分利用。(2)多目标供水。供水目标归纳为四类:生活、工业、农业、其它。生活、工业为均匀用水,农业、其它部门为变动用水,不同的供水目标有不同的供水保证率要求。生活供水保证率要达到95%,工业供水保证率为90%。同时,不同地区供水保证率也不相同。(3)多决策变量求解。中线工程是供、蓄相结合的复杂的水资源系统。需决策的问

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机电运行与维修养护管理办法(试行)

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建设管理局管理办法 Q/NSBDZX G007-2016 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 机电运行与维修养护管理办法 (试行) 2016-03-xx发布 2016-03-xx实施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建设管理局发布

目录 前言........................................................................................... I I 1第一章总则 (1) 2第二章工作内容 (2) 3第三章运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 (3) 4第四章日常维护项目组织实施 (5) 5第五章专项维护项目组织实施 (9) 6第六章应急项目组织实施 (11) 7第七章设备报废 (12) 8第八章备品备件管理 (13) 9第九章考核与监督 (13) 10第十章附则 (14) I

前言 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全长约1432公里,各类金结机电设备近万台,供电线路约1500公里,为确保金结机电设备安全、稳定、可靠运行,规范设备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批准人:张忠义 本办法审查人:刘宪亮曾国栋 本办法审核人:翟宜峰毛敏华 本办法主要起草人:王振兴黎咏梅张小琴徐志超 甘露曹桂英苗志强王耿 张向东卢家涛贾军利唐昊 王青 II

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 机电运行与维修养护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机电设备管理,确保安全运行,根据《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运行管理与维修养护实施办法》(试行)(Q/NSBDDZX G029-2015)及国家、行业、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公室有关机电设备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机电设备运行、维修养护、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建设管理局各级运行管理机构包括一、二、三级运行管理机构(以下简称一、二、三级机构)。一级机构指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建设管理局;二级机构指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渠首分局、河南分 1

北京市南水北调工程保护办法

北京市南水北调工程保护办法 南水北调工程是我国优化配置水资源的重大举措,是解决华北、西北地区城乡居民生 活用水、工农业用水、生态环境改善用水的一项战略性基础设施工程。下文是,欢迎阅读! 第一条为保护南水北调工程,保障输水安全,促进首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结合 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南水北调工程的保护,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南水北调工程,是指南水北调中线北京段干线工程及其配套附属设备设施。 第三条市南水北调工程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南水北调工程的保护工作,组织南水北调 工程保护规划的编制和实施,统筹协调工程保护的重大问题,依法查处危害工程安全的违 法行为。 规划、国土、水务、公安等有关行政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南水北调工程保护的 相关工作。 第四条南水北调工程沿线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工程保护工作的组织 和领导,开展工程保护的宣传教育,督促有关单位和个人履行工程保护义务,配合市南水 北调工程主管部门查处危害工程安全的违法行为。 南水北调工程沿线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予以制止,并 及时向当地区人民政府和市南水北调工程主管部门报告。 第五条南水北调工程保护规划应当与本市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相协调,经市人 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施行。 第六条南水北调工程及其合法使用的土地,依法受法律保护。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实施危害南水北调工程安全的行为。 第七条南水北调工程运行单位以下简称运行单位具体负责南水北调工程的运行管理。 运行单位应当遵守本办法和有关水务、规划、建设、安全生产、质量监督、环境保护 等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国家和本市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建立健全本单位有关工程 保护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组织实施,宣传工程安全与保护知识,履行工程保护义务, 接受政府及有关行政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保障工程安全运行。 第八条运行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南水北调工程巡查养护制度,配备专门人员对工程进 行日常巡查养护,如实记录巡查养护情况。

南水北调工程验收管理规定

南水北调工程验收管理规定 2006年3月28日,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公室印发《南水北调工程验收管理规定》(国调办建管[2006]13号),于2006年5月1日起施行。该规定根据《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及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特点制订,并征得国家发展改革委同意。 该规定全文如下: 南水北调工程验收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南水北调工程验收管理,明确验收职责,规范验收行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的特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南水北调工程验收分为施工合同验收、设计单元工程完工验收、部分工程完工(通水)验收和南水北调东、中线一期主体工程竣工验收以及国家规定的有关专项验收。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南水北调东线、中线一期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前的各项验收工作。截污导流工程验收可参照执行。 南水北调东、中线一期主体工程竣工验收有关事宜国务院另行决定。 第四条南水北调工程的建设项目具备验收条件时,应及时组织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交付使用或进行后续工程施工。 第五条验收工作的依据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经批准的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应的工程设计变更、修改文件,以及施工合同等。 第六条验收工作由验收主持单位组织的验收委员会(或验收工作组,下同)负责。验收结论应经过三分之二以上验收委员会成员同意。对于不同意见应有明确的记载并作为有关验收主要成果性文件的附件。 第七条验收中发现的不影响验收结论的问题,其处理意见由验收委员会协商确定,必要时报请验收主持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决定。 第八条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南水北调办”)负责南水北调工程竣工验收前各项验收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

南水北调工程征地移民档案管理办法——国调办征地[2010]57

南水北调工程征地移民档案管理办法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公室、国家档案局2010年4月30日联合印发《南水北调干线工程征迁安置验收办法》(国调办征地[2010]57号),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办法全文如下: 第一条为规范南水北调工程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档案(以下简称征地移民档案)管理,维护征地移民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充分发挥征地移民档案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暂行办法》以及国家有关档案工作规范和标准,结合南水北调工程征地移民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征地移民档案是指负责或参与南水北调工程征地移民工作的各有关单位在征地移民工作中所形成的有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照片、电子文件、实物等不同形式与载体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征地移民档案管理工作。 第四条在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国务院南水北调办)负责征地移民档案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 省、市、县各级征地移民主管部门作为征地移民档案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征地移民档案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管理,业务上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各项目法人按照工作职责,做好各自征地移民档案管理工作。

设计、勘测定界、监理、监测评估单位负责做好相应的征地移民档案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并按规定向省级征地移民主管部门和项目法人移交。 第五条征地移民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验收、移交等应纳入负责或参与南水北调工程征地移民工作各单位的工作内容,明确负责部门和责任人,确保征地移民档案完整、准确、系统、安全。 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归档或将档案据为己有。 第六条从事征地移民工作的单位或部门,按照“谁产生,谁整理”的原则,将征地移民工作中形成的文件进行收集、整理,并及时做好移交工作。 第七条省、市、县级征地移民主管部门产生或经办的文件由本单位整理归档。县级以下征地移民工作产生的文件,按有关要求归档整理后向县级征地移民主管部门移交,为便于工作可保留副本。 设计、勘测定界、监理、监测评估等参建单位产生的文件,由产生单位在征地移民档案验收前完成归档工作,并纳入验收范围。在征地移民档案通过验收后,设计、勘测定界、监理、监测评估等参建单位应按规定移交给省级征地移民主管部门和项目法人,交接各方应认真履行交接手续。 项目法人征地移民工作产生的文件,作为工程建设项目档案材料的组成部分进行归档。 第八条征地移民档案采取定期归档,具体归档时间由各单位根

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北京段简介

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北京段简介 北京段情况介绍 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是解决我国北方地区水资源严重短缺,实施我国水资源优化配置的特大型基础设施项目,从长江支流汉江上的丹江口水库引水,途经湖北、河南、河北,自流至北京,全长1267公里,北京段位于中线工程的末端。 中线北京段工程总干渠从房山区北拒马河中支南进入北京境内,穿房山山前丘陵区,房山城区西、北关,过大石河、小清河、永定河,穿丰台西铁路编组站北端进入市区,从卢沟桥以东穿越京石高速公路,由岳各庄向北沿西四环路下北上与西长铁路线、五棵松站地铁、永定河引水渠相交,直至终点颐和园内的团城湖,全长约80.4km,采用管涵加压输水方案。北京段总干渠共穿越永定河、拒马河、大石河等32条河流,穿越京石高速公路、西五环、西四环等12处公路,穿越京广铁路线、西长线铁路、丰台铁路编组站等11处铁路及五棵松地铁1处。 北京段总干渠共划分为10个单项工程,分别为北拒马河暗涵工程、惠南庄泵站工程、PCCP管道工程、西甘池及崇青遂洞工程、大宁调压池工程、永定河倒虹吸工程、卢沟桥暗涵工程、西四环暗涵工程、团城湖明渠工程、铁路交叉和地铁交叉工程等,除北拒马河暗涵工程、惠南庄泵站工程外,其余八项工程有北京市南水北调建设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建设管理。

工程进展情况 在这10个单项工程中,永定河倒虹吸工程于2003年年底开工建设,目前工程主体已建设完成。 西四环暗涵工程是穿越北京市城区的大型建筑物,途经丰台区、海淀区,全长12.64公里,为总干渠末端的控制性工程。目前监理和施工招投标工作均已完成,计划于2005年5月30日开工建设。 惠南庄泵站~大宁调压池输水干线工程位于北京市房山区及丰台区,其中PCCP管道段全长54.7公里,计划于2005年下半年开始管道生产厂家的招标工作,于年底完成建厂,2006年上半年开始管道生产及铺设安装。 卢沟桥暗涵工程位于北京市丰台区卢沟桥至岳各庄地区,全长5.27公里。工程沿线将穿越卢沟桥大队居民院、避绕高压塔杆3处、穿越公路4条、铁路12条以及电力、热力、上、下水等市政管线多条,工程计划于2005年下半年完成招标工作并开工建设。 在施工过程中,全段工程施工临时占路及车辆通行问题、卢沟桥暗涵的拆迁问题、PCCP重型管材的运输问题、及工程中所涉及到的环境保护等问题还需要市政管委、交通管理、环保、城管以及沿线各相关单位给予大力支持和配合,以确保北京市的供水安全和2008年奥运会的举办。

南水北调工程验收管理规定(精)

南水北调工程验收管理规定 2006-7-25 2006年3月28日,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公室印发《南水北调工程验收管理规定》(国调办建管[2006]13号),于2006年5月1日起施行。该规定根据《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及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特点制订,并征得国家发展改革委同意。 该规定全文如下: 南水北调工程验收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南水北调工程验收管理,明确验收职责,规范验收行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的特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南水北调工程验收分为施工合同验收、设计单元工程完工验收、部分工程完工(通水)验收和南水北调东、中线一期主体工程竣工验收以及国家规定的有关专项验收。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南水北调东线、中线一期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前的各项验收工作。截污导流工程验收可参照执行。 南水北调东、中线一期主体工程竣工验收有关事宜国务院另行决定。 第四条南水北调工程的建设项目具备验收条件时,应及时组织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交付使用或进行后续工程施工。 第五条验收工作的依据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经批准的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应的工程设计变更、修改文件,以及施工合同等。 第六条验收工作由验收主持单位组织的验收委员会(或验收工作组,下同)负责。验收结论应经过三分之二以上验收委员会成员同意。对于不同意见应有明确的记载并作为有关验收主要成果性文件的附件。 第七条验收中发现的不影响验收结论的问题,其处理意见由验收委员会协商确定,必要时报请验收主持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决定。 第八条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南水北调办”)负责南水北调工程竣工验收前各项验收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 省、直辖市南水北调办事机构根据南水北调办的委托,承担相应监督管理工作。 第九条项目法人(或委托和代建项目的建设管理单位,以下简称项目管理单位)在项目主体工程批准开工后,应及时制定验收工作方案和计划。 第二章施工合同验收 第十条施工合同验收是指项目法人(或项目管理单位)与施工单位依法订立的南水北调工程项目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各种验收。 第十一条施工合同验收包括分部工程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合同项目完成验收。项目法人(或项目管理单位)可以根据工程建设的需要,适当增加阶段验收以及其他类型的验收并在合同中提出相应要求。 第十二条施工合同验收由项目法人(或项目管理单位)主持,其中分部工程验收可由监理单位主持。项目建设管理委托或代建合同中应明确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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