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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行业“营改增”
研讨内容
?一、“营改增”政策介绍
?二、“营改增”对建筑业的影响?三、有关配套政策的建议
?四、“营改增”的应对措施
一、“营”改“增”政策介绍
?(一)试点进展情况
?2011年11月16日,经国务院同意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以财税(2011)110号文正式公布,方案中明文规定建筑业“营改增”税率为11%。
?2012年1月上海市率先在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试点。
?2012年7月31日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分批扩大至北京市、天津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湖北省、广东省等8个省(直辖市)。
一、“营”改“增”政策介绍
?2013年8月1日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在全国范围内推开。
?2014年1月1日起,将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
?2014年6月1日起,将电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
?按规划“十二五”期间(2011年-2015年)全面完成“营改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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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7月国家财政部部长楼继伟称:?
下一步完善税制改革重点锁定六大税种,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资源税、环境保护税、房地产税、个人所得税。?
下一步营改增范围将逐步扩大到生活服务业、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等各个领域,“十二五”(2011-2015年)全面完成营改增改革目标,相应废止营业税制度,适时完成增值税立法。
一、“营”改“增”政策介绍
(图为国家财政部部长楼继伟)
一、“营”改“增”政策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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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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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营”改“增”政策介绍
?(二)应关注的“营改增”新政策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文),特别是该文件的四个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4)应税服务使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
一、“营”改“增”政策介绍
?2、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75号《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有关事项的公告》
?3、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57号《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4、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39号《关于纳税人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
一、“营”改“增”政策介绍
?5、财税2014年43号《关于将电信也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6、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5号《邮政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7、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号《铁路运输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8、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4号《电信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