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企业按资质等级需具备的条件

物业管理企业按资质等级需具备的条件
物业管理企业按资质等级需具备的条件

物业管理企业按资质等级需具备的条件

(一)一级资质:

1、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以上;

2、物业管理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3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0人,工程、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3、物业管理专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4、管理两种类型以上物业,并且管理各类物业的房屋建筑面积分别占下列相应计算基数的百分比之和不低于100%:

(1)多层住宅200万平方米;

(2)高层住宅100万平方米;

(3)独立式住宅(别墅)15万平方米;

(4)办公楼、工业厂房及其它物业50万平方米。

5、建立并严格执行服务质量、服务收费等企业管理制度和标准,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系统,有优良的经营管理业绩。

(二)二级资质:

1、注册资本人民币300万元以上;

2、物业管理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0人,工程、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3、物业管理专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4、管理两种类型以上物业,并且管理各类物业的房屋建筑面积分别占下列相应计算基数的百分比之和不低于100%:

(1)多层住宅100万平方米;

(2)高层住宅50万平方米;

(3)独立式住宅(别墅)8万平方米;

(4)办公楼、工业厂房及其它物业20万平方米。

5、建立并严格执行服务质量、服务收费等企业管理制度和标准,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系统,有良好的经营管理业绩。

(三)三级资质:

1.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以上;

2、物业管理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5人,工程、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3、物业管理专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4、有委托的物业管理项目;

5、建立并严格执行服务质量、服务收费等企业管理制度和标准,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系统。

申请核定资质等级的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企业资质等级申请表

二、营业执照

三、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

四、物业管理专业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和劳动合同,管理和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和劳动合同工程、财务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和劳动合同

五、物业服务合同复印件

1、批准证件: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核准通知书

2、公司办公地址证件、房屋租赁协议或所有权证

3、股东合同

4、公司章程

5、有效资信证件:验资报告、股金(注册资本)公司股金收款收据、上月资产负债表

6、第一次股东大会会议纪要(选举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名单)委派书、委托书

7、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名单、简历身份证复印件

8、公司机构设置、各部门职责

9、员工花名册、总经理、部门经理任职文件

10、工程技术、财会、经济、统计等有关专业人员职称证书

11、员工劳动聘用合同

12、物业岗位证书

13、各工种岗位职责

14、已实施小区物业管理的合同复印件等

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

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 (2015年5月修正版)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规范物业管理市场秩序,提高物业管理服务水平,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实施对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物业服务企业,是指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物业管理服务活动的企业。 第三条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等级分为一、二、三级。 第四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一级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的颁发和管理。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二级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的颁发和管理,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二级和三级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三级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各资质等级物业服务企业的条件如下: (一)一级资质: 1.物业管理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3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0人,工程、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2.物业管理专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3.管理两种类型以上物业,并且管理各类物业的房屋建筑面积分别占下列相应计算基数的百分比之和不低于100%: (1)多层住宅200万平方米; (2)高层住宅100万平方米; (3)独立式住宅(别墅)15万平方米; (4)办公楼、工业厂房及其它物业50万平方米。 4.建立并严格执行服务质量、服务收费等企业管理制度和标准,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系统,有优良的经营管理业绩。 (二)二级资质: 1.物业管理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0人,工程、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2.物业管理专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3.管理两种类型以上物业,并且管理各类物业的房屋建筑面积分别占下列相应计算基数的百分比之和不低于100%: (1)多层住宅100万平方米; (2)高层住宅50万平方米; (3)独立式住宅(别墅)8万平方米; (4)办公楼、工业厂房及其它物业20万平方米。 4.建立并严格执行服务质量、服务收费等企业管理制度和标准,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系统,有良好的经营管理业绩。 (三)三级资质:

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等级

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等级分为一、二、三级。 各资质等级物业管理企业的条件如下: (一)一级资质: 1.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以上; 2.物业管理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3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0人,工程、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3.物业管理专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4.管理两种类型以上物业,并且管理各类物业的房屋建筑面积分别占下列相应计算基数的百分比之和不低于100%: (1)多层住宅200万平方米; (2)高层住宅100万平方米; (3)独立式住宅(别墅)15万平方米; (4)办公楼、工业厂房及其它物业50万平方米。 5.建立并严格执行服务质量、服务收费等企业管理制度和标准,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系统,有优良的经营管理业绩。 (二)二级资质: 1.注册资本人民币300万元以上; 2.物业管理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0人,工程、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3.物业管理专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4.管理两种类型以上物业,并且管理各类物业的房屋建筑面积分别占下列相应计算基数的百分比之和不低于100%: (1)多层住宅100万平方米; (2)高层住宅50万平方米; (3)独立式住宅(别墅)8万平方米; (4)办公楼、工业厂房及其它物业20万平方米。 5.建立并严格执行服务质量、服务收费等企业管理制度和标准,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系统,有良好的经营管理业绩。 (三)三级资质: 1.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以上; 2.物业管理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5人,工程、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3.物业管理专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4.有委托的物业管理项目; 5.建立并严格执行服务质量、服务收费等企业管理制度和标准,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系统。 新设立的物业管理企业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文件向工商注册所在地直辖市、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申请资质: (一)营业执照; (二)企业章程;

物业管理公司资质等级标准

物业管理公司资质等级标准 《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试行办法》,对全国物业管理单位的从业资格进行了规范,并确定了等级标准和资格审批管理部门。一级、二级、三级资质企业的标准 一、资质一级企业 1、注册资本500万以上; 2、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30人,企业经理取得建设部颁发的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证书,80%以上的部门经理、管理员取得从业人员岗位证书; 3、管理两种类型以上的物业; 4、管理各类物业的建筑面积分别占下列相应计算基数的百分比之和不低于100%。计算基数是:(1)多层住宅200万平方米;(2)高层住宅100万平方米;(3)独立式住宅(别墅)15万平方米;(4)办公楼宇、工业区及其他物业50万平方米。 5、20%以上的管理项目获得建设部授予的“全国城市物业管理优秀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区)”称号,20%以上的管理项目获得省级城市物业管理优秀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区)称号; 6、具有健全的企业管理制度和符合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 7、建立了维修基金管理与使用制度。 二、资质二级企业 2、物业管理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0人,工程、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3、物业管理专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4、管理两种类型以上物业,且管理各类物业的房屋建筑面积分别占下列相应计算基数的百分比之和不低于100%:

(1)多层住宅100万平方米; (2)高层住宅50万平方米; (3)独立式住宅(别墅)8万平方米; (4)办公楼、工业厂房及其它物业20万平方米。 5、建立并严格执行服务质量,服务收费等企业管理制度和标准,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系统,有良好的经营管理业绩。 三、资质三级企业 1、注册资本50万以上; 2、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8人,企业经理取得建设部颁发的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证书,50%以上的部门经理、管理员取得从业人员岗位证书; 3、委托的物业管理项目; 4、具有比较健全的企业管理制度和符合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 5、建立了维修基金管理与使用制度。

物业管理公司筹建方案

物业管理公司筹建方案 筹建物业管理公司主要要从以下几方面考虑 一、物业管理公司的资质要求: 为了加强和促进物业管理工作的健康发展,保证物业管理公司组建质量,根据《公司法》的要求,全国各地城市地方人民政府颁布了物业管理公司经营资质审查的规定。如上海的《上海市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等级管理暂行办法》中将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等级划分为三级 1.一级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必备条件: (1) 管理物业规模一般在50 万平米以上,或者管理涉及物业在20 万平米以上; (2) 管理物业类型三种以上或管理涉外物业两种以上,物业类型是指多层、高层住宅、公寓、别墅、商住楼、办公楼、商场、厂房等以及其他特种房屋(下同); (3) 管理物业必须有两个以上为优秀小区或者大厦,且管理达标面在50%以上; (4) 企业经理或者常务副经理必须从事物业管理工作3 年以

上; (5) 具有经济类、工程类中级职称管理人员10 人以上; (6) 企业经营年限必须在3 年以上; (7) 企业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 2.三级物业管 理企业资质必备条件: (1) 管理物业规模一般在3万一20 万平米,或者管理涉外物业1万?5万平米; (2) 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管理人员3 人以上; (3) 企业注册资本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 3.处于以上两种类型之间的为二级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 对于物业管理公司在管理物业规模3 万平米以下或涉外物业规模l 万平米以下的暂不定级。 物业管理公司申报经营资质审批时所要提供的资料 1 、内资企业( 全民、集体、股份制、股份合作制) (1) 物业管理公司资质申请报告; (2) 设立物业管理公司的可行性报告和上级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 (3) 管理章程; (4) 公司法定代表人任命或聘任书;

物业管理企业资质

物业管理企业资质集团标准化小组:[VVOPPT-JOPP28-JPPTL98-LOPPNN]

X11物业管理企业资质 一、承办单位 住宅与房地产业处 二、许可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79号) 三、许可条件 达到《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25号令)所规定的相应资质条件。 四、报送材料 1、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申报表[一式三份,《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申报表》可通过中国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https://www.360docs.net/doc/6014835027.html,)下载]; 2、营业执照; 3、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 4、物业管理专业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和劳动合同,管理和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和劳动合同,工程、财务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和劳动合同(复印件); 5、物业服务合同; 6、物业服务质量、服务收费等企业管理制度和标准; 7、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系统情况证明; 8、物业管理业绩材料(含企业及管理项目获情况、企业上一年度财务审计表等)。 9、申请材料为复件的,申请人应当提出供原件,由接收单位当场复印或核对,并加盖载有接收单位名称及“复印自原件”或“与原件核对一次”字样的专用章后接收。 五、许可数量 无数量限制 六、许可程序 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等级分为一、二、三、级。其中,建设部负责一级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书的颁发和管理,审批前,由省建设主管部门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省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二级资质管理企业资质证书的颁发和管理。当事人向省建设厅提出资质申请,收件人受理后转承办处室;承办人初审提出初审意见报处室负责人;处室负责人提出审查意见后报分管厅长审批,作出许可决定,核对资质证书。 七、许可时限

物业管理企业按资质等级需具备的条件

一、物业管理企业按资质等级需具备的条件 (一)一级资质: 1.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以上; 2.物业管理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3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0人,工程、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3.物业管理专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4.管理两种类型以上物业,并且管理各类物业的房屋建筑面积分别占下列相应计算基数的百分比之和不低于100%: (1)多层住宅200万平方米; (2)高层住宅100万平方米; (3)独立式住宅(别墅)15万平方米; (4)办公楼、工业厂房及其它物业50万平方米。 5.建立并严格执行服务质量、服务收费等企业管理制度和标准,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系统,有优良的经营管理业绩。 (二)二级资质: 1.注册资本人民币300万元以上; 2.物业管理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0人,工程、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3.物业管理专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4.管理两种类型以上物业,并且管理各类物业的房屋建筑面积分别占下列相应计算基数的百分比之和不低于100%: (1)多层住宅100万平方米; (2)高层住宅50万平方米; (3)独立式住宅(别墅)8万平方米;

(4)办公楼、工业厂房及其它物业20万平方米。 5.建立并严格执行服务质量、服务收费等企业管理制度和标准,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系统,有良好的经营管理业绩。 (三)三级资质: 1.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以上; 2.物业管理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5人,工程、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3.物业管理专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4.有委托的物业管理项目; 5.建立并严格执行服务质量、服务收费等企业管理制度和标准,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系统。 二、公司组织机构类型 1,直线型组织结构 组织中每一位管理者对其直接下属有直接职权;组织中每一个人只能向一位直接上级报告,即“一个人,一个头”;管理者在其管辖的范围内,有绝对的职权或完全的职权 优点:1、结构比较简单;2、责任与职权明确(权力集中,责任分明,命令统一,控制严密,信息交流少) 缺点: 1、在组织规模较大的情况下所有管理职能都集中由一个人承担,是比较困难的;2、部门间协调差。 适用范围:劳动密集,机械化程度比较高、规模较小的企业。其组织结构图如图所示:

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公共服务等级标准(一级)

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公共服务等级标准(一级) 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公共服务等级标准作者:佚名 时间:2008-6-28 浏览量: 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公共服务等级指导标准 一级 项目内容与标准 基本要求 、物业管理企业应持有国家二级以上资质证书。 2、物业管理企业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和管理体系。 3、应有完善的物业管理方案。并按规范签定物业管理合同。 4、物业管理企业应在小区管理中建立本企业的形象识别系统:服务理念、行为规范、现场标识等。 5、物业管理项目经理应具备三年以上物业管理经验,曾担任一年以上项目负责人。

6、管理人员应100%持有物业管理上岗证书,特种作业员工应100%持有政府或专业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书上岗。 7、一线服务人员每年体检一次,合格上岗。 8、物业管理企业广泛运用计算机管理 9、小区应设置“服务中心”,实行24小时服务接待,公示服务联系电话。 0、适应业主需求,开展有偿特约服务及代办服务。公示服务项目及收费价目。 1、采取多种形式如走访业户、恳谈会、电话沟通、问卷调查等,每年与50%以上业户作有效沟通,每年有效投诉处理率100%。每年进行一次满意度测评,有效样本覆盖率>20%,并对薄弱环节持续改进。 2、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 3、适应业主需求,组织、配合开展社区文化活动。 4、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每半年公布一次物业管理费的收支状况。 5、按规定管理使用公共维修基金。 房屋管理 、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和业主公约约定对房屋及配套设施进行管理服务。

2、房屋外观完好、整洁,外墙、公共楼梯间的面砖、玻璃等无污迹,无破损,涂料墙面定期粉刷。外墙及公共空间无乱张贴、乱涂、乱画、乱悬挂现象;室外招牌、广告牌、霓虹灯按规定设置,整齐有序。 3、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及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现象及时劝告、阻止、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4、空调安装统一有序,支架无锈蚀;有条件的组织实施冷凝水集中排放。 5、阳台封闭符合市容管理规定,规格色调一致,不超出外墙面。 6、无超出设计或统一设置的外凸防盗网、晾衣架、遮阳蓬以及屋顶平台护栏等。 7、房屋装修符合规定,有小区装修管理制度、装修协议、装修申请及审批记录、装修公司及装修人员登记及相关材料,日常巡查记录及验收手续等。对私改乱拆管线、破坏房屋结构和损害他人利益现象及时劝止、报告。 8、小区主出口 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公共服务等级标准作者:佚名 时间:2008-6-28 浏览量:设小区房屋、道路平面分布图。小区内各路口、栋、门、户及其他公共配套设施场地标识齐全、规范、美观。

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

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 第125号 《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已于2004年2月24日经建设部第29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 部长汪光焘 二○○四年三月十七日 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规范物业管理市场秩序,提高物业管理服务水平,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实施对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物业服务企业,是指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物业管理服务活动的企业。 第三条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等级分为一、二、三级。 第四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一级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的颁发和管理。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二级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的颁发和管理,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二级和三级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三级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各资质等级物业服务企业的条件如下: (一)一级资质: 1.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以上; 2. 物业管理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3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0人,工程、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3. 物业管理专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4. 管理两种类型以上物业,并且管理各类物业的房屋建筑面积分别占下列相应计算基数的百分比之和不低于100%: (1)多层住宅200万平方米; (2)高层住宅100万平方米; (3)独立式住宅(别墅)15万平方米; (4)办公楼、工业厂房及其它物业50万平方米。 5.建立并严格执行服务质量、服务收费等企业管理制度和标准,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系统,有优良的经营管理业绩。 (二)二级资质: 1.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万元以上; 2. 物业管理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0人,工程、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

全国一级物业管理资质企业名录.

省(自治区、直辖市) 数量 企业名称 所在地 北京市37 北京宝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北辰信诚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北辰信和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碧水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城建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创新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达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大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东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方庄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房管一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房修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国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华特物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 北京华腾世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金融街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鲁能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三吉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物业管理分公司北京世邦魏理仕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北京市北宇物业管理公司 北京市望京实业总公司 北京顺天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天鸿宝地物业管理经营公司 北京天竺空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万通鼎安国际物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北京网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燕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燕山星城物业管理公司 北京亿方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银达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育新物业管理公司 北京中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中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仲量联行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国贸物业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中房集团北京物业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0 上海市26 上海保利物业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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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资质等级条件划分【最新】

物业管理资质等级条件划分 随着房地产被炒的火热,目前大家对于物业管理方面是非常看重的,但是建筑企业想要从事物业管理,根据我国相关规定,其资质的办理是不可缺少的。那么2017年江苏省物业管理资质等级条件详细划分是怎样的呢?今天小编就为大家做一个详细的解答吧! 目前物业管理资质被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三个级别,对于不同的级别资质办理,其条件的要求都是有所区别的,具体的内容如下: 一、资质一级企业 1、注册资本500万以上; 2、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30人,企业经理取得建设部颁发的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证书,80%以上的部门经理、管理员取得从业人员岗位证书; 3、管理两种类型以上的物业; 4、管理各类物业的建筑面积分别占下列相应计算基数的百分比之和不低于100%。计算基数是:

(1)多层住宅200万平方米; (2)高层住宅100万平方米; (3)独立式住宅(别墅)15万平方米; (4)办公楼宇、工业区及其他物业50万平方米。 5、20%以上的管理项目获得建设部授予的“全国城市物业管理优秀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区)”称号,20%以上的管理项目获得省级城市物业管理优秀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区)称号; 6、具有健全的企业管理制度和符合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 7、建立了维修基金管理与使用制度。 二、资质二级企业 1、注册资本人民币300万元以上; 2、物业管理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

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0人,工程、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3、物业管理专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4、管理两种类型以上物业,且管理各类物业的房屋建筑面积分别占下列相应计算基数的百分比之和不低于100%: (1)多层住宅100万平方米; (2)高层住宅50万平方米; (3)独立式住宅(别墅)8万平方米; (4)办公楼、工业厂房及其它物业20万平方米。 5、建立并严格执行服务质量,服务收费等企业管理制度和标准,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系统,有良好的经营管理业绩。 三、资质三级企业 1、注册资本50万以上;

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公共服务等级标准

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公共服务等级标准 文件编码(GHTU-UITID-GGBKT-POIU-WUUI-8968)

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公共服务等级标准 (二级) (一)基本要求: 1、企业应持有国家三级以上资质证书。 2、物业管理企业应制定质量管理。 3、应有较完善的物业。并按签定物业管理。 4、管理服务人员统一着装、佩戴标志、规范用语。 5、物业管理项目经理应具备二年以上专业物业管理经验。 6、管理人员应90%持有物业管理上岗证书,特种作业员工应100%持有政府或专业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书上岗。 7、一线服务人员每年体检一次,合格上岗。 8、物业管理企业多方面运用计算机管理(业主档案、收费管理等)。 9、小区实施每周六天每天12小时服务接待(公示服务联系电话)。 10、根据小区实际条件,开展业户必需的有偿特约服务及代办服务(公示服务项目及收费价目)。 11、采取多种形式如走访业户、恳谈会、电话沟通、问卷调查等,每年与30%以上业主作有效沟通;每年有效投诉处理率>90%。 12、建立较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物业竣工验收档案、设备管理档案、业户档案、物业租赁档案、日常管理档案)。 13、根据小区实际条件,配合开展必要的活动。 14、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每年公布一次物业管理费的收支状况。 15、按规定管理使用公共基金。

(二)房屋管理?: 1、按有关政策规定和业主公约约定对房屋及配套设施进行管理服务。 2、房屋外观(包括屋面、天台)完好、整洁,公共楼梯间墙面、地面无污迹、无破损;外墙无乱张贴、乱涂、乱画现象;室外招牌、牌、霓虹灯整齐有序。 3、对违反私搭乱建及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现象及时劝告、阻止、,并协助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4、空调安装位置统一,支架无锈蚀,无安全隐患。 5、封闭阳台统一有序,色调一致,不超出外墙面。 6、除设计有要求外,不得安装外廊及外凸防盗网和屋顶平台护栏等。 7、房屋装修符合规定,有小区装修管理制度、装修申请及审批记录、日常巡查记录及验收手续等。对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及拆改管线和损害他人利益的现象及时劝止、报告。 8、小区主出口设小区平面示意图,主要路口设有路标。小区内组团及各栋、单元(门)、户门及公共配套设施场地有明显标志。 (三)设施设备维修养护: 1、共用配套设备设施良好,运行正常,无事故隐患,保养、检修制度完备,有设备运行记录。 2、实行24小时报修值班制度,急修报修半小时内到达现场,预约维修报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回访率80%以上。 3、水、电、电梯等设备运行人员严格执行操作及保养规范,设备设施完好无损,可随时启用;消防通道畅通;制订消防应急方案、进行消防演习。

物业管理公司资质等级分类

物业管理公司资质等级分类国家对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实行资质制度。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是企业实力、规模、业绩和诚信的综合反映,是国家对物业管理市场准入管理的重要标志。物业管理企业从事物业管理业务的条件包括: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有与其从事的物业管理活动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一定的从事物业管理的业绩。物业管理企业划分为一级、二极、三级资质等级和临时资质。 一)资质一级企业 1、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 2、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30人,企业经理取得建设部颁发的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证书,80%以上的部门经理、管理员取得从业人员岗位证书; 3、管理两种类型以上的物业; 4、管理各类物业的建筑面积分别占下列相应计算基数的百分比之和不低于100%。计算基数是: (1)多层住宅200万平方米; (2)高层住宅100万平方米; (3)独立式住宅(别墅)15万平方米; (4)办公楼宇、工业区及其他物业50万平方米。 5、20%以上的管理项目获得建设部授予的“全国城市物业管理优秀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区)”称号,20%以上的管理项目获得省级城市物业管理优秀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区)称号; 6、具有健全的企业管理制度和符合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 7、建立了维修基金管理与使用制度。 (二)资质二级企业 1、注册资本300万元以上; 2、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20人,企业经理取得建设部颁发的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证书,60%以上的部门经理、管理员取得从业人员岗位证书; 3、管理两种类型以上的物业; 4、管理各类物业的建筑面积分别占计算基数的百分比之和不低于100%。计算基数是: (1)多层住宅80万平方米; (2)高层住宅40万平方米; (3)独立式住宅(别墅)6万平方米; (4)办公楼宇、工业区及其他物业20万平方米。 5、10%以上的管理项目获得建设部授予的“全国城市物业管理优秀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区)”称号,10%以上的管理项目获得省级城市物业管理优秀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区)称号; 6、具有健全的企业管理制度和符合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 7、建立了维修基金管理与使用制度。 (三)资质三级企业 1、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上; 2、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8人,经理取得建设部颁发的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证书,50%以上的部门经理、管理员取得从业人员岗位证书; 3、有委托的物业管理项目; 4、具有比较健全的企业管理制度和符合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

成立物业管理公司需要符合哪些条件p图文稿

成立物业管理公司需要符合哪些条件p Company number【1089WT-1898YT-1W8CB-9UUT-92108】

【Word版,可自由编辑!】 成立物业管理公司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2.1.1 物业服务公司的设立条件,根据《公司法》及有关规定,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 (1)发起人(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我国《公司法》规定,我国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同时我国法律允许一人公司的设立。对于外资的物业服务公司,应遵守法律、法规的特殊要求。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虽然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法定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其中一人公司的最低出资额不得低于10万元,但由于物业服务公司实行资质管理,根据《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其三级资质也要求具有50万元的注册资本。(〈〈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建设部令(2004)第125号,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所以在实际上,物业服务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为50万元。 (3)股东共同制定章程 设立物业服务公司,应当具备《公司法》对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章程是规定公司组织及其行为的基本规则的重要文件。公司章程是明确企业宗旨、性质、资金状况、业务范围、经营规模、经营方向和组织形式、组织机构以及利益分配原则、债权、债务处理方式、内部管理制度等规范的书面文件。章程在公司成立后,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具有约束力。 (4)有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是公司组成的一部分,是一个公司与其它公司区别的标志。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公司只准使用一个名称;公司名称应当由字号、行业或者经营特点、组织形式,不得损害国家或社会公共利益等。

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建设部令16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 第164号 《建设部关于修改〈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的决定》已于2007年10月30日经建设部第14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汪光焘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建设部关于修改《物业管理企业 资质管理办法》的决定 建设部决定对《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25号)作如下修改: 一、删去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 二、将“物业管理企业”修改为“物业服务企业”。 此外,对条文顺序作相应的调整。 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改,重新发布。 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 (2004年3月17日建设部令第125号发布2007年11月26日 根据《建设部关于修改〈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的决定》修正)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规范物业管理市场秩序,提高物业管理服务水平,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实施对物业服务企

业资质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物业服务企业,是指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物业管理服务活动的企业。 第三条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等级分为一、二、三级。 第四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一级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的颁发和管理。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二级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的颁发和管理,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二级和三级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三级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各资质等级物业服务企业的条件如下: (一)一级资质: 1.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以上。 2.物业管理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3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0人,工程、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3.物业管理专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4.管理两种类型以上物业,并且管理各类物业的房屋建筑面积分别占下列相应计算基数的百分比之和不低于100%: (1)多层住宅200万平方米; (2)高层住宅100万平方米; (3)独立式住宅(别墅)15万平方米; (4)办公楼、工业厂房及其他物业50万平方米。 5.建立并严格执行服务质量、服务收费等企业管理制度和标准,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系统,有优良的经营管理业绩。 (二)二级资质: 1.注册资本人民币300万元以上。 2.物业管理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0人,工程、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3.物业管理专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4.管理两种类型以上物业,并且管理各类物业的房屋建筑面积分别占下列相

物业管理公共服务内容与标准

****物业管理公共服务内容与标准 一、****物业管理服务范围与内容 ****物业管理的服务范围分为常规性的公共服务、针对性的专项服务和委托 性的特约服务三类。 1、公共服务主要有以下8 个方面的内容: ①房屋建筑主体的管理 ②房屋设备设施的管理 ③公共环境卫生的管理 ④绿化管理 ⑤安全防范管理 ⑥车辆管理及道路管理 ⑦消防管理 ⑧公众性的代办服务(代收水电煤气费用等) 2、专项服务 是物业公司针对物业使用人为改善和提高居住、生活条件的需求事先设定服 务项目、制定服务质量和收费标准,供物业使用人选择的服务。专项服务是面向大 多数人的,是物业公司开展多种经营的主要渠道。 3、特约服务 是为满足业主和住户的个别需求受其委托而提供的服务。 二、****物业管理公共服务标准与措施 为将****建设成为荆州最具特色、独具德式风情的超一流标志性文明住宅小区,xx 物业荆州分公司将依照《全国物业管理优秀示范小区》标准和优于《荆州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公共服务等级标准》(荆房 2003-33 号)中的一级标准实施物业管理。其中具体服务标准承诺及质量保证措施摘要如下: 1.基础服务标准与保证措施 1)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明确权利义务关系; 2)承接项目对住宅区公共部分、共用设施认真检查,做到验收手续齐全; 3)管理人员和专业操作人员按照国家规定持证上岗;

4)建立完善的物业管理方案,质量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 5)管理服务人员统一着装,佩戴标志,行为规范,服务主动热情; 6)建立客户服务中心,公示 24 小时服务电话。急修 1 小时内,其他报修按照约定时间到达现场; 7)根据业主需求,提供物业服务合同之外的特约服务和代办服务,公示服务项目和收费价目; 8)公布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9)每年至少一次征询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满意率 75%以上。 2.公共服务标准与保证措施 (一)安全管理 1)小区主入口 24 小时执勤; 2)监控室实行 24 小时监控; 3)别墅区设立专职保安员; 4)小区内每小时保安巡查一次; 5)对小区内的车辆进行管理,引导车辆有序通行、停放; 6)对进出小区的装修等劳务人员实行登记管理; 7)对火灾、治安、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有应急预案,事发时及时报告业主委 员会和有关部门,并协助采取相应措施。 (二)环境管理 1)按单元门设置垃圾桶,生活垃圾每天清运一次; 2)小区道路、广场、停车场、绿地等每日清扫一次;电梯厅、楼道每日清扫 一次;楼梯扶手每周擦洗一次;公共玻璃每季度清洁一次;路灯、楼道灯每半年清洗 1 次; 3)区内公共雨、污水管道每年疏通 1 次;雨、污水井每半年检查 1 次,并视 情况及时清掏; 4)二次供水水箱按规定清洗,水质符合卫生要求; 5)对草坪、花卉、绿篱、树木定期进行修剪、养护; 6)定期清除绿地杂草、杂物; 7)定期预防花草、树木病虫害 (三)房屋管理

物业管理公司资质等级分类

物业管理公司资质等级分类-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物业管理公司资质等级分类国家对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实行资质制度。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是企业实力、规模、业绩和诚信的综合反映,是国家对物业管理市场准入管理的重要标志。物业管理企业从事物业管理业务的条件包括: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有与其从事的物业管理活动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一定的从事物业管理的业绩。物业管理企业划分为一级、二极、三级资质等级和临时资质。 一)资质一级企业 1、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 2、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30人,企业经理取得建设部颁发的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证书,80%以上的部门经理、管理员取得从业人员岗位证书; 3、管理两种类型以上的物业; 4、管理各类物业的建筑面积分别占下列相应计算基数的百分比之和不低于100%。计算基数是: (1)多层住宅200万平方米; (2)高层住宅100万平方米; (3)独立式住宅(别墅)15万平方米; (4)办公楼宇、工业区及其他物业50万平方米。 5、20%以上的管理项目获得建设部授予的“全国城市物业管理优秀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区)”称号,20%以上的管理项目获得省级城市物业管理优秀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区)称号; 6、具有健全的企业管理制度和符合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 7、建立了维修基金管理与使用制度。 (二)资质二级企业 1、注册资本300万元以上; 2、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20人,企业经理取得建设部颁发的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证书,60%以上的部门经理、管理员取得从业人员岗位证书; 3、管理两种类型以上的物业; 4、管理各类物业的建筑面积分别占计算基数的百分比之和不低于100%。计算基数是: (1)多层住宅80万平方米; (2)高层住宅40万平方米; (3)独立式住宅(别墅)6万平方米; (4)办公楼宇、工业区及其他物业20万平方米。 5、10%以上的管理项目获得建设部授予的“全国城市物业管理优秀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区)”称号,10%以上的管理项目获得省级城市物业管理优秀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区)称号; 6、具有健全的企业管理制度和符合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 7、建立了维修基金管理与使用制度。 (三)资质三级企业 1、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上;

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制度

?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制度 o来源:环球网校(edu24oL) o【】 o频道: 服务实质上是对业主共同事务进行管理的一种活动,带有公共产品的性质。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管理企业要依照全体业主的授权,约束个别业主的不当行为,如制止违章搭建及违章装修、制止扰乱公共秩序及危害环境卫生等,以维护全体业主的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物业管理企业还有及业主长时间保持密切联系的特点,企业的素质及其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到业主的生活环境和工作质量。物业管理具有一定的专业性,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新技术、新产品在房地产开发建设中被广泛采用,物业的智能化程度越来越高,这也要求物业管理企业具有一定数量的高素质管理和技术人员,具有先进的工具及设备,建立科学、规范的工作程序,对价值量巨大的物业资产实施良好的管理及维护。基于以上认识,并为了有利于整顿和规范物业管理市场,《条例》规定了国家对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实行资质管理制度。在现阶段对物业管理行业实行市场准入制度,严格审查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是加强行政监管、规范企业行为、有效解决群众投诉、改善物业管理市场环境的必要手段。 一、物业管理企业的性质和地位 在住房制度改革前,城市居民住房由政府或者单位统一建设,以实物方式分配给城市居民居住使用,住房产权属于政府或者单位所有,居民仅支付极少的租金。其中,政府建造的直管公房由政府成立专门的房屋管理机构负责维修养护;单位建造的自管公房,由单位内部成立的房屋管理机构负责维修养护。由于租金水平远远低于维修管理所需费用,回收的租金不能维持房屋的维修,大量公房得不到及时维缮而成为危房,危及住户的居住安全。同时,由于对住宅区疏于管理,公用设备、设施损坏严重,环境脏、乱、差,影响正常居住。1980年以来,国家逐步推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随着住房制度改革的步步深化,个人拥有住房的比例日益增加,住房产权多元化格局基本形成。随着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发展,住房产权人对物业服务的要求越来越高,以房管所及单位房管处(科)为中心的公房维修管理体制已经不能适应形势的变化。于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始自设物业管理部门或物业管理子公司管理自身开发建设的物业。街道办事处、大中型企事业单位也开始自办物业管理企业为辖区内居民、单位职工提供带有福利性质的物业服务。当社会对物业管理的需求越来越高时,按照公司法组建的专业化的物业管理公司也应运而生。在此基础上,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经营型的物业管理体制得以确立,并在全国迅速发展。

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_1

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_1 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 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 (2004年3月17日建设部令第125号发布,2007年11月26日根据《建设部关于修改<物业 中小】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的决定》修改) 【字号: 大 bwgz_20111027014 建设部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规范物业管理市场秩序,提高物业管理服务水平,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实施对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物业服务企业,是指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物业管理服务活动的企业。 第三条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等级分为一、二、三级。 第四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一级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的颁发和管理。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二级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的颁发和管理,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二级和三级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三级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各资质等级物业服务企业的条件如下: (一)一级资质: 1.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以上;

2.物业管理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3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0人,工程、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3.物业管理专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4.管理两种类型以上物业,并且管理各类物业的房屋建筑面积分别占下列相应计算基数的百分比之和不低于100,: 方米; (1)多层住宅200万平 (2)高层住宅100万平方米; (3)独立式住宅(别墅)15万平方米; (4)办公楼、工业厂房及其它物业50万平方米。 5.建立并严格执行服务质量、服务收费等企业管理制度和标准,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系统,有优良的经营管理业绩。 (二)二级资质: 1.注册资本人民币300万元以上; 2.物业管理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0人,工程、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3.物业管理专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4.管理两种类型以上物业,并且管理各类物业的房屋建筑面积分别占下列相应计算基数的百分比之和不低于100,: (1)多层住宅100万平方米; (2)高层住宅50万平方米; (3)独立式住宅(别墅)8万平方米; (4)办公楼、工业厂房及其它物业20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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