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女湖区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仙女湖区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上有关强农惠农政策,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及时发现和纠正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中央和省市的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根据市委督察室《关于对强农惠农专项补贴政策落实情况开展自查的通知》(内部明电兰机号﹝2008)291号)的要求,我局在对2007年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的基础上,对2008年各项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调查和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真组织开展全市农民负担大检查,积极督促落实各项支农惠农政策。

针对农业税取消后,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任务,我们及时调整农民负担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的重点,从以前对农业税及附加税征收的监管转向支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从以前对乡镇干部乱收费的监管转向强化部门责任制的落实,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坚决执行和落实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措施,积极督促落实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全市没有发生过因业厅《关于开展农业补贴等政策落实情况调研的通知》的要求,我们对全市农业补贴等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安排,提出了具体要求。各县区采取听汇报、走村入户和实地调查等方式,进行了全面检查。在此基础上,我们对每个县区重点选择2-3个乡镇,每个乡镇选择5-10户,共160户进行了入户调查。7月份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上有关强农惠农政策,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及时发现和纠正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中央和省市的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我们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落

实省委督察室《关于开展强农惠农专项补贴政策落实情况督促检查的通知》(甘办发电﹝2008)126号)的要求,精心部署,并和市委督察室一起对我市强农惠农各项补贴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实物发放情况采取不打招呼,直接入户,进行微服私访,尤其对资金到位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重点抽查。经检查,全市2007年农民享受的粮食直补等17项强农惠农补贴总额达2.8 亿多元,农民户均享受957.99元,农民人均受惠234.07元。没有发现贪污挪用现象,农民群众真正享受到了国家政策的优惠,比较满意。同时我们还对2008年的各项补贴落实情况进行了督查,2008年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补贴已有12项补贴资金1.03亿多元落实到位,其余资金正在逐步下拨。

二、采取有力措施,明确工作责任,认真落实各项惠农政策。

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工作难度较大,为此,我市统一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开展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克服畏难情绪,积极主动开展工作,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上来,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明显成效。在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过程中,开展了一次党在农村政策的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各级干部贯彻落实党的各项农村政策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市直有关部门和各级农牧部门加强组织协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采取有力措施,明确工作责任,认真落实各项强惠农政策。

1、粮食直补资金

2007年省上下达我市粮食直补资金1021.8万元已全部兑付给农民。其中:永登县484.48万元、榆中县385.05万元、皋兰县96.23万元、红古区21.8万元、七里河区15.56万元、城关区13.5万元、西固区5.16万元。在兑付时,县区采取的方法有所不同。如七里河区

按照《2006年统计年鉴》中的各乡镇粮食播种面积的60%和粮食产量的40%进行计算兑付。永登县根据2005年制定的《粮食直补实施方案》,以农业税费改革的计税面积和各乡镇上年粮食产量为依据,按各占30%和70%的比例,通过财政设立的“直接补贴资金专户”,将资金拨付给各乡镇,以一户一卡的形式进行发放。

2008年全市的粮食直补资金按照07年的粮食补贴面积186.07万亩进行补贴,直补资金1029万元,各县区的补贴资金按照粮食播种面积占60%,产量占40%的办法进行补贴,目前,此项补贴资金已全部下达到县区。

2、农资综合补贴

2007年省上下达我市农资综合补贴2576.9 万元,永登县1160.33万元、榆中县927.3万元、皋兰县367.62万元、红古区62.37万元、七里河区44.54万元、西固区14.78万元。

2008年全市农业生产资料综合补贴资金6380万元,目前,补贴资金已全部下达到县区并落实到户。

3、良种补贴

国家为了推广良种,增加单产,增加粮食产量,促进优质高效农业发展,改善粮食品质,提高粮食质量,增强市场竞争能力,满足国内对优质粮食品种的需要,制定良种补贴政策。我省2005年被国家列入优质专用小麦良种补贴范围,2008年按照每亩10元的补贴标准在全省21个县(区)、1个农场组织实施,由市级农业主管部门负责,对辖区内项目县统一招标确定供种企业,供种企业按照签订的合同和优惠价的差价直接向农户供应确定的优良品种,补贴的标准为:按每亩播种量和每亩补助10元的标准计算优惠价。供种结束后,供

种企业凭农户签名的供种清册到县财政部门领取补贴资金。

2007年国家和省上下达我市的良种补贴资金109.42万元,其中,永登县补贴面积10万亩,补贴资金100万元,县财政将90万元拨付给农广校,另外10万元由供种单位凭供种清册报账拨付。补贴实行谁种优质小麦品种就直接补给谁,种多少补多少。

2008年省上下达我市的良种补贴面积34万亩,资金340万元(补贴资金由中央财政通过各省下拨),其中:榆中县面积12万亩,资金120万元、永登县面积15万亩,资金150万元,皋兰县面积7万亩,资金70万元。由省上下达给有关市州(我市的皋兰县)和省直管县(我市的永登、榆中两县)的财政、农牧局,资金已全部到位。

4、农机具购置补贴

2007年,省上下达我市农机专项资金补贴290.95 万元,其中:永登县93万元、榆中县120万元、红古区42万元、七里河区20万元、皋兰县14.95万元、安宁区1万元。补贴资金的使用严格按照省财政厅、农机局《甘肃省农业机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省农机局《农机购置补贴专项实施中县级农机部门的10项工作》的规定执行,保证了购置补贴资金及时、安全、准确到位。

2008年全市补贴资金490万元,其中,榆中县210万元,永登县100万元,皋兰县70万元,红古70万元,西固区20万元,七里河区20万元。此项工作已完成,资金已补贴到户。

5、能繁母猪专项补贴

2007年省上下达我市能繁母猪补贴共96.26万元。其中,永登县29.5万元、榆中县27万元、红古区12.5万元、皋兰县7.70万元、安宁区7.18万元、西固区6.5万元、七里

河区5.88万元,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能繁母猪补贴全部发放到位。

2008年,全市能繁母猪补贴头数截止今年6月16日统计数为4.4832头,其中:永登县17304头,榆中县9576头,皋兰县8531头,红古区3780头,西固区2065头,七里河区2003头,安宁区597头,城关区976头。由于此项目还未实施,目前,资金尚未下达到我市。

6、能繁母猪保险费保险

按照省财政厅、农牧厅、保监局《关于开展能繁母猪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甘财农〔2007〕168号),以及省财政厅、省农牧厅《甘肃省能繁母猪保险保费补贴管理暂行办法》(甘财农〔2007〕184号)等文件精神,政府和监管部门将此项工作交给兰州市人财保险分公司承担。2007年,全市共承保能繁母猪1.92万头,承保资金达115万元,承保面达到78%。其中:永登县6267头,承保资金37.6万元,超额承保367头;榆中县469头,承保资金28.2万元;皋兰县3958头,承保资金23.75万元;红古区2500头,承保资金15万元;西固区767头,承保资金4.6万元;七里河区600头,承保资金3.6万元;城关区400头,承保资金2.4万元。

2008年的能繁母猪保险补贴资金与能繁母猪补贴同步进行,目前,资金尚未下达到我市。

7、退耕还林

兰州市退耕还林工程自2000年开始试点,2002年全面启动。至2007年底,8年中共完成退耕工程任务98.735万亩,其中:退耕还林26.785万亩(包括退耕还草0.8万亩);荒山造林66.8505万亩;封山育林5.1万亩。截止2007年底,国家累计投入建设资金2.594

亿元,其中:种苗造林补助费0.494亿元;粮食补助费1.84亿元;生活补助费0.26亿元。惠及全市8县区、71个乡镇、377个行政村、41935户农户、153793人。我市退耕还林的粮款兑现2000年至2007年,种苗补助资金为4936.75万元、生活补助资金为2715.56万元、粮食补助资金为19014.1万元,各项补贴资金全部落实到位。

2008年兑现工作要经过年底验收合格后,将资金兑现给农户,验收不合格者将暂缓兑现。

10、测土配方施肥补贴

为了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发展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农业的战略目标,以提高科学施肥技术的入户率、覆盖率、到位率为主攻方向,以测土配方施肥补贴项目为支撑,坚持统筹规划、分级负责、逐步推进和技术指导、企业参与、农民受益原则,国家从2005年开始实施此项目。

我市于2006年开展此项工作,此项目总资金600万元(属中央资金),其中永登、榆中、皋兰各200万元。省上下达我市补贴资金2007年永登100万元;榆中50万元;皋兰100万元;2008年永登50万元;皋兰50万元,榆中69万元(省级配套资金19万元),补贴资金已全部到位。

三、主要做法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为了建立强农惠农政策监督检查长效机制,我市将此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层层签入有关单位年度目标考核中,使此项工作责任明确,主要领导亲自督促,分管领导专门负责,工作人员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2、广泛宣传,普及政策。为了让惠农政策家喻户晓,我们通过广播、电视、印发各类宣传品、张贴标语、组织工作人员进村入户宣传等形式向农户开展政策普及活动,确保将中央和省、市的强农惠农精神和政策原原本本传达给农民,将政策的执行与操作公开化、透明化。如永登县还设立了补贴资金专线咨询和举报电话,认真回答和落实农民的咨询和举报事项,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整改,对核实的违规违纪行为进行严肃处理。红古区还向各村发放《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目录》180本,印发《购机补贴政策二十问》、《操作指南》等宣传材料2700多份,印发“红古区农机具购置补贴联系卡”3600余张,保证每个购机户人手一册一卡,使之成为农机部门与购机户的“民心卡”,及时把党的强农惠民政策远远本本的送到农民手中。

3、建立台帐,及时发放。各单位认真做好惠农政策的落实和补贴资金的管理发放工作,建立了补贴资金分配明细表、补贴资金发放明细表等台帐,做到早计划、早安排。在各项资金到位后,准确及时地发放到农户手中,并指定专人负责各类补贴项目资金的审核和管理工作,确保无超报、漏报与错报行为,坚决杜绝截留、挤占、挪用、抵扣和骗取补贴资金等违规违纪现象发生。

4、健全制度,创新机制.一是实行项目公示制度。给农民兑付补贴实行村级公示制度,将每个农户的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事项张榜公示,积极接受社会监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二是对涉农补贴资金采用“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封闭运行”的管理办法,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专项审计,确保资金安全运行。三是对种粮农民兑付农资综合补贴资金实行“一折通”或“一卡通”形式,一次性发放到农户手中。四是严格办事程序,规范操作行为,使强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做到“公

开、公正、公平”。如红古区要求,凡符合条件的农民和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服务组织向乡、镇政府提出申请,并填写《农业专项补贴资金表》,乡、镇政府根据《农业补贴资金使用方案》,进行审查,并报乡镇党委、政府研究讨论,各乡镇根据各申请户的具体情况和实施方案的相关规定,经审核后,与收益户签订《补贴合同》。

5、科学运作,规范管理。加强了综合补贴网络信息管理工作。如永登县将2008年种粮农民基本信息变化情况、村级公示表的执行情况、补贴资金的分户计算、补贴资金发放明细表的生成以及向金融部门提供分户数据等在内的各项工作,通过“中国农民补贴网”进行,提高了运作的规范性和科学性。皋兰县制定实施了项目资金公开、公示、专家评审、资金兑付“一卡通”、专项资金报账、民主理财小组汇签等多项制度,明确了项目、资金的申请、审批、使用、拨付程序,基本上做到了用制度管钱、靠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保证了强农惠农专项补贴顺利实施。

6、加强监督,用好资金.深入开展一系列专项监督检查

活动,加大对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一是检查项目申报立项情况,是否存在虚报项目,套取专项资金的问题;二是检查资金拨付情况,配套资金是否到位,有无滞拨、欠拨资金等问题;三是检查有无贪污、截留、挪用、挤占、浪费专项资金以及违规报销其他费用等问题;四是检查项目建设工程招标、施工、监理、验收是否符合规定;五是检查项目实施效果,是否存在违背农民意愿,脱离实际的问题。如皋兰县制定下发了《皋兰县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考评办法》,成立了财经监督检查局,每年对国家、省市财政专项及大额资金进行跟踪审计。同时,按照财务制度规定,积极落实专项补贴资金设专户、建专帐、确定专人负责的“三专”制度。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1、良种补贴、农机补贴资金由于数额有限,只能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影响了补贴效益的发挥。另外由于农机购置补贴款直接拨付到农机企业,而农机企业和农机具补贴品种是由省上指定的,购机农户反映选择余地较小。

2、由于生产资料价格过快上涨,农民的种粮成本大幅度增加,国家的部分强农惠农补贴被农资价格上涨所抵消,致使国家强农惠农政策的效应大大减弱,农民实际从中得到的实惠很少。

3、此项工作涉及面广、量大,工作中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但此项工作没有相应的工作经费,项目开展难度大,而且有些项目需要配套资金,县级财政困难,配套资金很难落实

4、强农惠农专项补贴资金由市、县财政下拨,市、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办公室监管,监管体制不顺,工作衔接不够。

五、意见与建议

1、良种补贴、农机补贴资金由于数额有限,只能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影响了补贴效益的发挥。另外由于农机购置补贴款直接拨付到农机企业,而农机企业和农机具补贴品种是由省上指定的,购机农户反映选择余地较小。

2、有些项目需要配套资金,一些县级财政困难,配套资金很难保证,影响了中央和省上强农惠农政策的全面落实。希望省上在争取中央各项补贴的同时,进一步加大强农惠农补贴力度。

3、健全制度,规范运行。制定和完善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加强项目资金的规

范管理。所有涉农补贴资金如退耕还林、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等都要纳入直补范围,建立农民综合直补制度,统一补贴发放渠道。具备条件的乡镇,实现“一卡通”形式直接兑付农民补贴资金。

经济发展局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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