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义】2016年厚大真题解析班民诉-郭翔讲义

【讲义】2016年厚大真题解析班民诉-郭翔讲义
【讲义】2016年厚大真题解析班民诉-郭翔讲义

2015司考真题-民诉真题破译

郭翔/讲解

35.某品牌手机生产商在手机出厂前预装众多程序,大幅侵占标明内存,某省消费者保护协会以侵害消费者知情权为由提起公益诉讼,法院受理了该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本案应当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中级法院管辖

B.本案原告没有撤诉权

C.本案当事人不可以和解,法院也不可以调解

D.因该案已受理,购买该品牌手机的消费者甲若以前述理由诉请赔偿,法院不予受理

36.某区法院审理原告许某与被告某饭店食物中毒纠纷一案。审前,法院书面告知许某合议庭由审判员甲、乙和人民陪审员丙组成时,许某未提出回避申请。开庭后,许某始知人民陪审员丙与被告法定代表人是亲兄弟,遂提出回避申请。关于本案的回避,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许某可在知道丙与被告法定代表人是亲兄弟时提出回避申请

B.法院对回避申请作出决定前,丙不停止参与本案审理

C.应由审判长决定丙是否应回避

D.法院作出回避决定后,许某可对此提出上诉

37.李某驾车不慎追尾撞坏刘某轿车,刘某向法院起诉要求李某将车修好。在诉讼过程中,刘某变更诉讼请求,要求李某赔偿损失并赔礼道歉。针对本案的诉讼请求变更,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该诉的诉讼标的同时发生变更

B.法院应依法不允许刘某变更诉讼请求

C.该诉成为变更之诉

D.该诉仍属给付之诉

38.赵某与刘某将共有商铺出租给陈某。刘某瞒着赵某,与陈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将商铺转让给陈某,后因该合同履行发生纠纷,刘某将陈某诉至法院。赵某得知后,坚决不同意刘某将商铺让与陈某。关于本案相关人的诉讼地位,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法院应依职权追加赵某为共同原告

B.赵某应以刘某侵权起诉,陈某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C.赵某应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D.赵某应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39.徐某开设打印设计中心并以自己名义登记领取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该中心未起字号。不久,徐某应征入伍,将该中心转让给同学李某经营,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后该中心承接广告公司业务,款项已收却未能按期交货,遭广告公司起诉。下列哪一选项是本案的适格被告?

A.李某B.李某和徐某C.李某和该中心D.李某、徐某和该中心

40.下列哪一情形可以产生自认的法律后果?

A.被告在答辩状中对原告主张的事实予以承认

B.被告在诉讼调解过程中对原告主张的事实予以承认,但该调解最终未能成功

C.被告认可其与原告存在收养关系

D.被告承认原告主张的事实,但该事实与法院查明的事实不符

41.张兄与张弟因遗产纠纷诉至法院,一审判决张兄胜诉。张弟不服,却在赴法院提交上诉状的路上被撞昏迷,待其经抢救苏醒时已超过上诉期限一天。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法律上没有途径可对张弟上诉权予以补救

B.因意外事故耽误上诉期限,法院应依职权决定顺延期限

C.张弟可在清醒后10日内,申请顺延期限,是否准许,由法院决定

D.上诉期限为法定期间,张弟提出顺延期限,法院不应准许

42.关于法院制作的调解书,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经法院调解,老李和小李维持收养关系,可不制作调解书

B.某夫妻解除婚姻关系的调解书生效后,一方以违反自愿为由可申请再审

C.检察院对调解书的监督方式只能是提出检察建议

D.执行过程中,达成和解协议的,法院可根据当事人的要求制作成调解书

43.甲县法院受理居住在乙县的成某诉居住在甲县的罗某借款纠纷案。诉讼过程中,成某出差归途所乘航班失踪,经全力寻找仍无成某生存的任何信息,主管方宣布机上乘客不可能生还,成妻遂向乙县法院申请宣告成某死亡。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乙县法院应当将宣告死亡案移送至甲县法院审理

B.借款纠纷案与宣告死亡案应当合并审理

C.甲县法院应当裁定中止诉讼

D.甲县法院应当裁定终结诉讼

44.齐远、张红是夫妻,因感情破裂诉至法院离婚,提出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住房分割等诉讼请求。一审判决准予离婚并对子女抚养问题作出判决。齐远不同意离婚提出上诉。二审中,张红增加诉讼请求,要求分割诉讼期间齐远继承其父的遗产。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一审漏判的住房分割诉讼请求,二审可调解,调解不成,发回重审

B.二审增加的遗产分割诉讼请求,二审可调解,调解不成,发回重审

C.住房和遗产分割的两个诉讼请求,二审可合并调解,也可一并发回重审

D.住房和遗产分割的两个诉讼请求,经当事人同意,二审法院可一并裁判

45.李云将房屋出售给王亮,后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经双方住所地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明确王亮付清房款后,房屋的所有权归属王亮。为确保调解协议的效力,双方约定向法院提出司法确认申请,李云随即长期出差在外。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本案系不动产交易,应向房屋所在地法院提出司法确认申请

B.李云长期出差在外,王亮向法院提出确认申请,法院可受理

C.李云出差两个月后,双方向法院提出确认申请,法院可受理

D.本案的调解协议内容涉及物权确权,法院不予受理

46.周立诉孙华人身损害赔偿案,一审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电话通知双方当事人开庭,孙华无故未到庭,法院缺席判决孙华承担赔偿周立医疗费。判决书生效后,周立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程序开始,孙华向一审法院提出再审申请。法院裁定再审,未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法院电话通知当事人开庭是错误的

B.孙华以法院未传票通知其开庭即缺席判决为由,提出再审申请是符合法律规定的C.孙华应向二审法院提出再审申请,而不可向原一审法院申请再审

D.法院裁定再审,未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是错误的

47.甲向乙借款20万元,丙是甲的担保人,现已到偿还期限,经多次催讨未果,乙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法院受理并审查后,向甲送达支付令。甲在法定期间未提出异议,但以借款不成立为由向另一法院提起诉讼。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甲向另一法院提起诉讼,视为对支付令提出异议

B.甲向另一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应裁定终结督促程序

C.甲在法定期间未提出书面异议,不影响支付令效力

D.法院发出的支付令,对丙具有拘束力

48.张丽因与王旭感情不和,长期分居,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法院向王旭送达应诉通知书,发现王旭已于张丽起诉前因意外事故死亡。关于本案,法院应作出下列哪一裁判?A.诉讼终结的裁定B.驳回起诉的裁定

C.不予受理的裁定D.驳回诉讼请求的判决

49.甲乙双方合同纠纷,经仲裁裁决,乙须偿付甲货款100万元,利息5万元,分5期偿还。乙未履行该裁决。甲据此向法院申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约定乙一次性支付货款100万元,甲放弃利息5万元并撤回执行申请。和解协议生效后,乙反悔,未履行和解协议。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对甲撤回执行的申请,法院裁定中止执行

B.甲可向法院申请执行和解协议

C.甲可以乙违反和解协议为由提起诉讼

D.甲可向法院申请执行原仲裁裁决,法院恢复执行

50.大成公司与华泰公司签订投资合同,约定了仲裁条款:如因合同效力和合同履行发生争议,由A仲裁委员会仲裁。合作中双方发生争议,大成公司遂向A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确认投资合同无效。A仲裁委员会受理。华泰公司提交答辩书称,如合同无效,仲裁条款当然无效,故A仲裁委员会无权受理本案。随即,华泰公司向法院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无效,大成公司见状,向A仲裁委员会提出请求确认仲裁协议有效。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A仲裁委员会无权确认投资合同是否有效

B.投资合同无效,仲裁条款即无效

C.仲裁条款是否有效,应由法院作出裁定

D.仲裁条款是否有效,应由A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

77.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司法解释,下列哪些法院对专利纠纷案件享有管辖权?A.知识产权法院B.所有的中级法院

C.最高法院确定的中级法院D.最高法院确定的基层法院

78.律师作为委托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应向法院提交下列哪些材料?

A.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与当事人签订的协议书

B.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

C.律师的执业证

D.律师事务所的证明

79.张志军与邻居王昌因琐事发生争吵并相互殴打,之后,张志军诉至法院要求王昌赔偿医药费等损失共计3000元。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张志军向法院申请事发时在场的方强(26岁)、路芳(30岁)、蒋勇(13岁)出庭作证,法院准其请求。开庭时,法院要求上列证人签署保证书,方强签署了保证书,路芳拒签保证书,蒋勇未签署保证书。法院因此允许方强、蒋勇出庭作证,未允许路芳出庭作证。张志军在开庭时向法院提供了路芳的书面证言,法院对该证言不同意组织质证。关于本案,法院的下列哪些做法是合法的?

A.批准张志军要求事发时在场人员出庭作证的申请

B.允许蒋勇出庭作证

C.不允许路芳出庭作证

D.对路芳的证言不同意组织质证

80.李根诉刘江借款纠纷一案在法院审理,李根申请财产保全,要求法院扣押刘江向某小额贷款公司贷款时质押给该公司的两块名表。法院批准了该申请,并在没有征得该公司同意的情况下采取保全措施。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一般情况下,某小额贷款公司保管的两块名表应交由法院保管

B.某小额贷款公司因法院采取保全措施而丧失了对两块名表的质权

C.某小额贷款公司因法院采取保全措施而丧失了对两块名表的优先受偿权

D.法院可以不经某小额贷款公司同意对其保管的两块名表采取保全措施

81.甲公司生产的“晴天牌”空气清新器销量占据市场第一,乙公司见状,将自己生产的同类型产品注册成“清天牌”,并全面仿照甲公司产品,使消费者难以区分。为此,甲公司欲起诉乙公司侵权,同时拟申请诉前禁令,禁止乙公司销售该产品。关于诉前保全,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甲公司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并应当提供担保

B.甲公司可向被申请人住所地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法院受理后,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

C.甲公司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并应当在30天内起诉

D.甲公司如未在规定期限内起诉,保全措施自动解除

82.章俊诉李泳借款纠纷案在某县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县法院判决后,章俊上诉,二审法院以事实不清为由发回重审。县法院征得当事人同意后,适用简易程序重审此案。在答辩期间,李泳提出管辖权异议,县法院不予审查。案件开庭前,章俊增加了诉讼请求,李泳提出反诉,县法院受理了章俊提出的增加诉讼请求,但以重审不可提出反诉为由拒绝受理李泳的反诉。关于本案,该县法院的下列哪些做法是正确的?

A.征得当事人同意后,适用简易程序重审此案

B.对李泳提出的管辖权异议不予审查

C.受理章俊提出的增加诉讼请求

D.拒绝受理李泳的反诉

83.郑飞诉万雷侵权纠纷一案,虽不属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案件,但双方当事人约定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法院同意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双方当事人通知了开庭时间(双方当事人均未回复)。开庭时被告万雷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法院作出了缺席判决。送达判决书时法院通过各种方式均未联系上万雷,遂采取了公告送达方式送达了判决书。对此,法院下列的哪些行为是违法的?

A.同意双方当事人的约定,适用简易程序对案件进行审理

B.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双方当事人通知开庭时间

C.作出缺席判决

D.采取公告方式送达判决书

84.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司法解释,下列哪些案件不适用小额诉讼程序?

A.人身关系案件

B.涉外民事案件

C.海事案件

D.发回重审的案件

85.甲公司财务室被盗,遗失金额为80万元的汇票一张。甲公司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法院受理后即通知支付人A银行停止支付,并发出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在公示催告期间,甲公司按原计划与材料供应商乙企业签订购货合同,将该汇票权利转让给乙企业作为付款。公告期满,无人申报,法院即组成合议庭作出判决,宣告该汇票无效。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A银行应当停止支付,直至公示催告程序终结

B.甲公司将该汇票权利转让给乙企业的行为有效

C.甲公司若未提出申请,法院可以作出宣告该汇票无效的判决

D.法院若判决宣告汇票无效,应当组成合议庭

(四)

主要办事机构在A县的五环公司与主要办事机构在B县的四海公司于C县签订购货合同,约定:货物交付地在D县;若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由原告所在地或者合同签订地的基层法院管辖。现五环公司起诉要求四海公司支付货款。四海公司辩称已将货款交给五环公司业务员付某。五环公司承认付某是本公司业务员,但认为其无权代理本公司收取货款,且付某也没有将四海公司声称的货款交给本公司。四海公司向法庭出示了盖有五环公司印章的授权委托书,证明付某有权代理五环公司收取货款,但五环公司对该授权书的真实性不予认可。

根据案情,法院依当事人的申请通知付某参加(参与)了诉讼。

请回答第95—97题。

95.对本案享有管辖权的法院包括:

A.A县法院B.B县法院

C.C县法院D.D县法院

96.本案需要由四海公司承担证明责任的事实包括:

A.四海公司已经将货款交付给了五环公司业务员付某

B.付某是五环公司业务员

C.五环公司授权付某代理收取货款

D.付某将收取的货款交到五环公司

97.根据案情和法律规定,付某参加(参与)诉讼,在诉讼中所居地位是:

A.共同原告B.共同被告

C.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D.证人

(五)

张山承租林海的商铺经营饭店,因拖欠房租被诉至饭店所在地甲法院,法院判决张山偿付林海房租及利息,张山未履行判决。经律师调查发现,张山除所居住房以外,其名下另有一套房屋,林海遂向该房屋所在地乙法院申请执行。乙法院对该套房屋进行查封拍卖。执行过程中,张山前妻宁虹向乙法院提出书面异议,称两人离婚后该房屋已由丙法院判决归其所有,目前尚未办理房屋变更登记手续。

请回答第98—100题。

98.对于宁虹的异议,乙法院的正确处理是:

A.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

B.若异议理由成立,裁定撤销对该房屋的执行

C.若异议理由不成立,裁定驳回

D.应当告知宁虹直接另案起诉

99.如乙法院裁定支持宁虹的请求,林海不服提出执行异议之诉,有关当事人的诉讼地位是:

A.林海是原告,张山是被告,宁虹是第三人

B.林海和张山是共同原告,宁虹是被告

C.林海是原告,张山和宁虹是共同被告

D.林海是原告,宁虹是被告,张山视其态度而定

100.乙法院裁定支持宁虹的请求,林海提出执行异议之诉,下列说法可成立的是:A.林海可向甲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B.如乙法院审理该案,应适用普通程序

C.宁虹应对自己享有涉案房屋所有权承担证明责任

D.如林海未对执行异议裁定提出诉讼,张山可以提出执行异议之诉

案情:

杨之元开设古玩店,因收购藏品等所需巨额周转资金,即以号称“镇店之宝”的一块雕有观音图像的翡翠(下称翡翠观音)作为抵押物,向胜洋小额贷款公司(简称胜洋公司)贷款200万元,但翡翠观音仍然置于杨之元店里。后,古玩店经营不佳,进入亏损状态,无力如期偿还贷款。胜洋公司遂向法院起诉杨之元。

法院经过审理,确认抵押贷款合同有效,杨之元确实无力还贷,遂判决翡翠观音归胜洋公司所有,以抵偿200万元贷款及利息。判决生效后,杨之元未在期限内履行该判决。胜洋公司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商玉良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声称该翡翠观音属于自己,杨之元无权抵押。并称:当初杨之元开设古玩店,需要有“镇店之宝”装点门面,经杨之元再三请求,商玉良才将自己的翡翠观音借其使用半年(杨之元为此还支付了6万元的借用费),并约定杨之元不得处分该翡翠观音,如造成损失,商玉良有权索赔。

法院经审查,认为商玉良提出的执行异议所提出的事实没有充分的证据,遂裁定驳回商玉良的异议。

问题:

1.执行异议被裁定驳回后,商玉良是否可以提出执行异议之诉?为什么?

2.如商玉良认为作为法院执行根据的判决有错,可以采取哪两种途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与第2问“两种途径”相关的两种民事诉讼制度(或程序)在适用程序上有何特点?

4.商玉良可否同时采用上述两种制度(或程序)维护自己的权益?为什么?

戴鹏民诉必备表格

第一讲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法一、民事纠纷及纠纷解决方式 二、民事诉讼法的性质与效力 第二讲诉的基本理论 一、诉的要素 关键概念的厘清

二、诉的分类 考点提示: 1、给付之诉、形成之诉可能包含有确认的容,但是只要有给付或者变更的容,即为给付或者变更之诉,不再是确认之诉。 2、确认之诉与变更之诉的区别在于待确认的民事法律关系是否存在尚待争议;而待变更的一定是既存有效的民事法律关系。 三、反诉 考点提示 1、二审中提出反诉的处理:调解,调解不成告知另行起诉; 2、关于牵连管辖:审理本诉的法院对反诉的管辖权可以基于牵连关系而取得管辖权,但是反诉属于另一法院专属管辖除外; 第三讲民事诉讼基本原则与制度 一、基本原则

二、基本制度 (一)合议制度 考点提示 1、人民陪审员参加的合议庭:争议案件的一审普通程序 包括一审程序,也包括适用一审程序审理的发回重申和再审程序; 2、简易程序的适用围:只能由基层法院(及其派出法庭)审理简单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其中,发回重审和适用一审程序的再审虽然适用一审程序,但是不能适用简易程序,不能独任审理;(二)回避制度 (三)公开审理制度 (四)两审终审制度

第四讲主管与管辖一、主管 法院民事诉讼主管与其他组织处理民事案件的区别 二、管辖 三、级别管辖

四、地域管辖 (一)一般地域管辖 (二)专属管辖 考点提示: 1、专属管辖并不排斥仲裁 2、不动产纠纷的判断,一般只有房屋买卖、权属纠纷,诸如房屋买卖合同、所有权、抵押权纠纷认定为不动产纠纷,专属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但是诸如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视为合同纠纷、相邻权纠纷视为侵权纠纷、房屋继承纠纷视为遗产纠纷等,均不得视为不动产纠纷。 (三)特殊地域管辖

深圳教师招聘考试内部资料主观题

2016深圳教师招聘考试 考前辅导内部资料 班别:主观题专项班 科目:教综主观题

第三模块师生关系 一、新型师生关系的特点 (一)尊师爱生尊师与爱生是相互促进的两个方面。教师通过对学生的尊重和关爱换取学生发自内心的尊敬和信赖,而这种尊敬和信赖又可激发教师更加努力地工作,为学生营造良好的心理气氛和学习条件。 教师与学生在教育过程中处于不同的地位,承担着不同的角色,但是双方有着共同的目标和利益,相互之间存在依赖关系。学生的健康成长有赖于教师的指导和帮助,教师教的成效有赖于学生的积极配合。作为教师要能够调动学生的积极性,把学生当做学习的主人,平等对待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与学生交知心朋友。 (三)教学相长在教育过程中,教师的教促进学生的学,学生的学促进教师的教,教师与学生是相互促进的,“学然后知不足,教然后知困”。教师在教的过程中,促进自己不断学习,不断进步。同时,在教育过程中,虚心的教师也会从学生那里学到不少东西,从而不断充实自己。 教学相长包括三层涵义:一是教师的教可以促进学生的学,二是教师可以向学生学习,三是学生可以超越教师。 (四)心理相容心理相容指的是教师与学生在心理上协调一致,表现于教学实施过程中师生关系密切、感情融洽、平等合作的人际关系。在教学过程中,师生的心理情感总是伴随着认识、态度、情绪、言行等的相互体验而形成亲密或排斥的心理状态。不同的情绪反应对学生课堂上参与的的积极性和学习效率起着重大影响。在日常的教学过程中可以看到,学生对所学各门课是有不同感情的,它影响着学生注意力和时间的分配,导致学生各门课程学习的不平衡,这都可以从师生之间的心理相容性,提高教学效果,应该着重在三个方面努力:第一,多接触学生,研究学生,了解学生的心理状态;第二,遵循教育规律,多采取讨论、启发等教学方法;第三,为人师表,以人格力量感化学生。 二、师生关系的构成 (一)教学上的授受关系 (二)人格上的平等关系 (三)社会道德上的相互促进关系。 三、师生关系在教学中的作用 (一)有利于良好教学秩序的维护。 (二)有利于提高教学效果。 (三)有利于新课程改革的实施。 (四)有利于德育的实施。 四、如何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 (一)树立新型的师生观

戴鹏 司法考试 民事诉讼法 考前冲刺 第三节

44.甲县张某与乙县大成公司签订买卖合同,约定大成公司在丙县为张某提供一批海鲜,后来大成公司在丁县完成了海鲜交付,收到海鲜后,张某发现大成公司提供的海鲜不符合相应质量标准,且开始腐烂,退货无果,欲起诉大成公司,为了证明海鲜的质量存在瑕疵,向法院申请诉前证据保全,关于本案,说法正确的是() A.张某可向乙、丙、丁县法院申请诉前证据保全 B.法院应当在收到申请后15日内裁定保全 C.法院在进行证据保全时,发现大成公司转移财产,可以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防止将来判决难以执行 D.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可以免除张某对海鲜质量状况提供证据的责任 45.2012年民事诉讼修正案规定了当事人及时举证的义务,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举证期限可以由法院在审理前的准备阶段确定,也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后经法院准许。法院确定一审普通程序的审理期限不得少于15日 B.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后向法院申请延长 C.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是因为客观原因或者对方当事人不提出异议的,法院应当采纳该证据,并且无需对当事人进行罚款和训诫 D.当事人因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逾期提供证据,法院不采纳该证据,但如果该证据与案件基本事实相关,法院应当采纳证据后对当事人予以训诫、罚款 46.关于法院调查取证的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王某诉张某合同纠纷一案中,法官认为可能存在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事实,依职权对该事实进行调查 B.李某诉王某离婚一案,法官对李某、王某夫妻关系是否有效的事实依职权调查后,做出判决认定其婚姻关系无效 C.林某诉王某离婚纠纷一案中,审判长对委托代理人的代理权限以及书记员是否存在回避的事由依职权进行调查后,作出书记员回避的决定 D.法院调查收集的证据无需质证,在庭审时出示,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并对调查收集的情况进行说明 47.关于证据的审查判断与认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国家公权力机关在职权范围内所做的公文书证内容应当推定为真实,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B.根据已知事实和经验法则能够推定出的另一事实不需要证据证明 C.法院就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可以向单位及制作证明材料的人员调查核实,必要时,可以要求制作人出庭作证,单位及制作人拒绝接受调查核实,或者制作人拒不出庭的,该证明材料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D.医疗纠纷中,患者为证明医院存在过错,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书面申请法院责令医院提交病历资料,经责令,医院没有正当理由拒不提交的,可以认定患者主张医院有过错的事实为真实 48.下列关于保全的说法正确的是() A.法院可以不经担保物权人同意而对抵押物、质押物、留置物采取保全措施,但不影响担保物权人的优先受偿权 B.诉前保全的,申请人在采取保全措施30日内不起诉或者申请仲裁的,保全措施自动解除 C.法院采取执行前保全措施后,债权人应当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5日内申请执行,否则,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 D.保全后,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

语文教师招聘考试笔试试题及参考答案

语文教师招聘考试笔试试题及参考答案(三)[ 来源:华图网校点击数:3857 更新时间:2008-9-26 16:35:35 ] 1、结合实例,谈谈您对现行考试评价的看法。(10分) 2、什么是综合性学习?为什么要提出综合性学习?(10分) 3、阅读短文,回答以下问题(10分) 没有秋虫的地方 叶圣陶 阶前看不见一茎绿草,窗外望不见一只蝴蝶,谁说是鹁鸽箱里的生活,鹁鸽未必这样趣味干燥呢。秋天来了,记忆就轻轻提示道:“凄凄切切的秋虫又要响起来了。”可是一点影响也没有,邻舍儿啼人闹弦歌杂作的深夜,街上轮震石响邪许并起的清晨,无论你*着枕儿听,就着窗沿听,甚至贴着墙角听,总听不到秋虫的一丝声息。并不是被那些欢乐的劳困的宏大的清亮的声音掩没了,以致听不出来,乃是这里本没有秋虫这东西。阿,不容留秋虫的地方!秋虫所不屑居留的地方! 若是在鄙野的乡间,这时令满耳朵是虫声了。白天与夜间一样的安闲,一切人物或动或静,都有自得之趣;嫩绿的阳光或者轻淡的云影覆盖在场上,到夜呢,明耀的星月或者徐缓的凉风看守着整夜,在这境界这时间唯一的足以感动心情的就是秋虫的合奏。它们高,低,宏,轻,疾,缓,作,止,仿佛曾经过乐师的精心训练,所以这样地无可批评,踌躇满志。其实它们每一个都是神妙的乐师,众妙毕集,各抒灵趣,那有不成人间绝响的呢。 虽然这些虫声会引起劳人的感叹,秋士的伤怀,独客的微喟,思妇的低泣,但是这正是无尚的美的境界,绝好的自然诗篇,不独是旁人最欢喜吟味的,就是当境者也感受一种酸酸的麻麻的味道。这种味道在一方面是非常隽永的。 大概我们所蕲求的不在于某种味道,只要时时有点儿味道尝尝,就自诩为生活不空虚了。假若这味道是甜美的,我们固然含着笑意来体味它;若是酸苦的,我们也要皱着眉头来辨尝它:这总比淡漠无味胜过百倍。我们以为最难堪而亟欲逃避的,唯有这一个淡漠无味! 所以心如槁木不如工愁多感,迷蒙的醒不如热烈的梦,一口苦水胜于一盏白汤,一场痛哭胜于哀乐两忘。但这里并不是说愉快乐观是要不得的,清健的醒是不需求的,这汤是罪恶的,狂笑是魔道的,这里只说有味总比淡漠远胜罢了。 所以虫声终于是足系恋念的东西。又况劳人秋士独客思妇以外还有无量数的人,它们当然也是酷嗜味道的,当这凉意微逗的时候,谁能不忆起那美妙的秋之音乐。 可是没有,绝对没有!井底似的庭院,铅色的水门汀地,秋虫早已避去唯恐不速了。而我们没有它们的翅膀与大腿,不能飞又不能跳,还是死守在这里。想到“井底”与“铅色”,觉得象征的意味丰富极了。 ㈠这里为什么“不容留秋虫”?而秋虫为什么也“不屑居留”此地? ㈡与加点的“一方面”相对应的“另一方面”指的是什么? ㈢“井底”和“铅色”在文中分别象征什么? ㈣以下是对本文的分析,其中有错的两项是 A.文章开头用人不如笼中的鹁鸪来渲染一种枯燥乏味、孤独凄凉的气氛,从而奠定了全文的基调。 B.城市里没有秋虫和乡间满耳的虫声形成强烈的对比,通过对乡间秋虫的怀念,表明作者对乡间生活的向往,含蓄地表达了作者想要归隐荒野的思想感情。 C.作者认为生活中的苦味酸味比没有味道要好,生活中的喜怒哀乐比心如槁木要好,从这些地方我们可以看出,作者具有积极的人生态度和生活态度,丝毫没有想要归隐的意思。 D.作者借秋虫表达了对黑暗社会的憎恨和对改变这样的社会现状的急切而又无奈的心情。 E.本文写到虫声引起秋士伤怀,郁达夫在《古都的秋》中写到落叶引起秋士伤怀,两者的用意都在强调秋士特别容易伤感。 参考答案 1、答:(1)视野更加宽广 (2)更切合学生的实际 (3)强调选文要适合学生学习 (4)强调教材应注意引导学生掌握语文学习的方法

教师招聘《教育学》基础精讲班讲义-石杨平

第一章教育与教育学 第一节教育概述 一、教育的概念 (一)广义的教育 凡是增进人们的知识和技能,影响人们思想观念的活动。 学校、家庭、社会 (二)狭义的教育——学校教育 教育者根据一定的社会或阶级的要求,遵循年轻一代身心发展规律,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 地对受教育者身心施加影响,促使他们朝着期望方向发展变化的活动。 1.下列现象中,不属于教育现象的是(B ) A.妈妈教孩子洗衣服B.初生婴儿吸奶C.成人学开汽车D.木匠教徒弟手艺 2.下列现象中,不属于教育现象的是(B ) A.到电影院看电影B.幼蜂学筑巢C.师傅带徒弟D.课外活动学做航空模型 (三)教育的质的规定性/教育的本质 ——有目的地培养人的活动 (四)教育的特点 1.永恒性:与人类社会共始终 2.阶级性:在阶级社会中存在 3.历史性:与社会的生产力和政治相关西汉初期实行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文教政策体现了教育的(B ) A.永恒性B.历史性C.相对独立性D.继承性 (五)“教育”二字追溯 东汉许慎在《说文解字》中解释为“教,上所施,下所效也;育,养子使作善也。” 在我国,“教育”一词最早见于《孟子?尽心上》中的“得天下英才而教育之,三乐也”。

二、教育活动的基本要素 (一)教育者(二)受教育者(三)教育影响1.教育内容2.教育措施 在教育系统的诸种要素中,最基本的要素是(B ) A.学生与课程B.学生与教师C.学生与教材D.学生与教学 三、教育的起源 (一)神话起源说——最古老(二)生物起源说——第一个正式 (三)心理起源说(四)劳动起源说——最科学、正确 生物起源说 1.基本观点:动物的本能行为 2.代表人物:(法)利托尔诺(勒图尔诺)(英)沛西.能 3.评价:否认了教育的社会属性 心理起源说 1.基本观点:儿童对成人无意识的模仿 2.代表人物:(美)孟禄 3.评价:否认了教育的社会属性 劳动起源说 1.理论依据:恩格斯《劳动在从猿到人的转变过程中的作用》 2.基本观点:劳动 3.代表人物:(苏联)米丁斯基、凯洛夫 1.教育学史上第一个正式提出教育起源的学说是(B ) A.神话起源说B.生物起源说 C.心理起源说D.需要起源说 2.主张教育起源于儿童对成人无意识模仿的主要代表人物是(A ) A.孟禄B.沛西?能 C.利托尔诺D.华生 四、教育发展的历史形态 (一)原始社会 (二)古代社会 (三)近代教育 (四)20世纪世界教育 (一)原始形态 1.无独立、无专门化、无阶级性 2.目的:为了生产和生活 3.结合: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 (二)古代教育:奴隶+封建 1.中国 2.印度 3.埃及 4.希腊、罗马 中国 夏代——学校教育形态的产生 商朝(殷朝)——考古材料确切证实。 西周: 1.完备形态,政教合一的官学体系 2.国学和乡学 3.六艺教育:礼乐射御书数(分科课程的雏形) 春秋战国:官学衰落、私学大兴 学校教育产生的条件: 1.剩余产品 2.相当的经验积累

民诉戴鹏学习笔记

民诉(根据戴鹏讲义) 民事诉讼=诉讼行为+诉讼法律关系+法定程序审理程序=诉讼程序+非讼程序 民事司法程序=审理程序+执行程序非讼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特别程序(认定无、限民,宣告失踪、死亡,确认财产无主、确认调解协议、实现担保物权.选民资格案件除外)共同特点是并不解决民事纠纷,只是由法院确认某种事实状态。 诉讼程序=一审普通程序+简易程序(传统+小额)+二审程序+审判监督程序(重审程序,适用一审、二审的再审程序),共同特点是解决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纠纷: 关系是民事主体之间的实体上的权利义务关系。法院的内部行为不属于民事诉讼行为。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公民、法人、社会组织或其它法人组织。★民事诉讼主体必然是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但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民事诉讼主体,其他诉讼参与人可能成为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但不可能成为民事诉讼主体。 诉的理论: 1.诉讼标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起诉时候已经特定、不变。诉——当事人因民事争议向人民法院提出的请求(1)诉必须由当事人提出:不告不理。——二审、再审:有限审查(2)诉要解决的是民事争议。(3)诉由法院来受理。 (4)当事人提出了解决纠纷、维护民事权益的请求。 诉要解决的是民事争议。

原告的请求,与答辩意见无关) (3)变更之诉:现有关系,加以变更。是否或如何变更有争议。三诉排斥。注意:按原

在诉讼中,法院超出了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而做出裁判,违反的是处分原则,法院以当事人没有主张的事实作为了裁判的依据,才违反辩论原则,既超事实,又超请求,两者都违反。(请求处分,事实辩论) 被告提起反诉后,原告撤诉或者经传唤拒不到庭或者中途退庭本诉按照撤诉处理,反诉继续进行,原告不到庭或者中途退庭的,对其缺席判决。 专题三合议制度:是指由3名以上的单数人员组成合议庭对民事案件进行集体审理和评议裁判的制度。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不同意见,必须如实记入笔录,需要签字,少

2020年整合浙江教师招聘考试真题及答案解析名师精品资料

2010浙江教师招聘考试真题及答案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答案,并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题干的括号内。每小题1分,共20分) 1.认为实验归纳法是获得真正知识的必由之路,为后来的教育学发展奠定了方法论基础的是( C )。 A.苏格拉底 B.夸美纽斯 C.培根 D.梅伊曼和拉伊 解析:英国哲学家培根(1561~1626)为独立形态教育学的出现做出了重要贡献。作为“近代实验科学鼻祖”,培根猛烈地批判了亚里士多德以来的经院哲学,提出了实验的归纳法,将其看成是获得真正知识的必由之路,为后来教育学的发展奠定了方法论基础。此外,1623年培根还首次把“教育学”作为一门独立的科学提了出来。 2.下列哪一观点是亚里士多德的思想( C )。 A.美德是否可教 B.教学具有教育性 C.人的和谐发展和年龄分期 D.教育即生活 解析:亚里士多德的和谐教育思想以灵魂论为基础、以培养优良的公民为目标、以德智体和谐发展为内容、以音乐陶冶为途径。其最早根据儿童身心发展的特点提出按年龄划分教育阶段的主张。 3.独立形态时期的第一本教育学著作是( C )。 A.《雄辩术原理》 B.《康德论教育》 C.《大教学论》 D.《论科学的价值和发展》 解析:在教育学史上,一般把夸美纽斯的《大教学论》看成是第一本教育学著作,此后,人们开始了教育学的独立探索时期。 4.与封建社会教育特征不符的是( A )。 A.师生关系民主化,出现了双轨制 B.教育具有阶级性和宗教性 C.以“四书五经”等经典为教育内容 D.官学与私学、书院和社学并存 5.首先提出“普及教育”口号的是在( C )时期。 A.奴隶社会 B.封建社会 C.资本主义社会 D.社会主义社会 解析: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科学技术和生产的结合越来越紧密,要求工人的文化程度越来越高,再加上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民主化运动的发展,资本主义提出了“普及教育”的口号。 6.我国第一个正式实施的学制是( D )。 A.壬寅学制 B.壬戌学制 C.甲午学制 D.癸卯学制 解析:学校教育制度简称学制,是指一个国家各级各类学校教育的系统。我国近代学制的情况:1902年,我国颁布了第一个近代学制“壬寅学制”,但未实施;1904年,我国颁布了“癸卯学制”,这是我国第一个正式实施的学制。1922年,我国颁布了“壬戌学制”,即通常所说的六三三学制,一直用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 7.“君子欲化民成俗,其必由学乎”、“古之王者,建国君民,教学为先”体现了( B )的教育目的观。 A.教育无目的论 B.社会本位论 C.科学本位论 D.个人本位论

【讲义】2016年嗨学网真题解析班民事诉讼法-戴鹏讲义第五节

(四)主要办事机构在A县的五环公司与主要办事机构在B县的四海公司于C县签订购货合同,约定:货物交付地在D县;若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由原告所在地或者合同签订地的基层法院管辖。现五环公司起诉要求四海公司支付货款。四海公司辩称已将货款交给五环公司业务员付某。五环公司承认付某是本公司业务员,但认为其无权代理本公司收取货款,且付某也没有将四海公司声称的货款交给本公司。四海公司向法庭出示了盖有五环公司印章的授权委托书,证明付某有权代理五环公司收取货款,但五环公司对该授权书的真实性不予认可。根据案情,法院依当事人的申请通知付某参加(参与)了诉讼。 请回答第95—97题。 对本案享有管辖权的法院包括:(2015/三/95) A.A县法院 B.B县法院 C.C县法院 D.D县法院 【答案】AC 考点回顾:协议管辖 本案需要由四海公司承担证明责任的事实包括:(2015/三/96) A.四海公司已经将货款交付给了五环公司业务员付某 B.付某是五环公司业务员 C.五环公司授权付某代理收取货款 D.付某将收取的货款交到五环公司 【答案】AC 考点回顾:合同纠纷的证明责任 “谁主张,谁举证”:主张积极事实一方当事人承担证明责任,而主张消极事实一方当事人不承担证明责任。 1.主张合同成立、生效一方对合同订立、生效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2.主张合同关系变更、解除、终止、撤销的一方对引起合同关系变动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3.对合同是否履行发生争议,由负履行义务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 4.对代理权发生争议的,由主张有代理权的一方承担举证责任; 根据案情和法律规定,付某参加(参与)诉讼,在诉讼中所居地位是:(2015/三/97) A.共同原告 B.共同被告 C.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D.证人 【答案】D 考点回顾: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中公内部资料教师招聘教育学习题集

教育学 一、教育的概念和本质 【真题回顾】 1.在我国,最早把“教”和“育”连在一起使用的人是()。 A.孔子 B.孟子 C.荀子 D.老子 2.【多选题】广义的教育包括()。 A.学校教育 B.社会教育 C.家庭教育 D.全民教育 E.素质教育 3.一般而言,狭义的教育主要是指()。 A.学校教育 B.家庭教育 C.社会教育 D.社区教育 4.【多选题】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相互配合的方式主要有()。 A.互访 B.家长会 C.家长委员会 D.电话访问 5.【判断题】学校教育是指增进人们知识和技能,影响人们思想观念的活动。(X ) 6.下列现象中,不属于教育现象的是()。 A.妈妈教孩子洗衣服 B.初生婴儿吸奶 C.成人学开车 D.木匠教徒弟手艺 7.教育是()。 A.人类社会独有的活动 B.人类与动物共有的活动 C.现代社会特有的活动 D.人类与其他高等动物独有的活动 8.【多选题】教育的基本特征是()。 A.发展性 B.历史性 C.永恒性 D.相对独立性 9.教育与社会发展具有不平衡性,这表明教育具有()。 A.依赖性 B.继承性 C.相对独立性 D.历史性 10.【判断题】因为教育受社会发展制约,为此,教育不可能超前发展。(X ) 二、教育的基本要素 11.构成教育活动的两个最基本的要素是(a )。 A.教师和学生 B.教师和教科书 C.学生和教科书 D.教学内容和手段 12【多选题】教育的基本要素包括(abd )。 A.教育者 B.受教育者 C.学校 D.教育影响 13.教育具有人口功能、文化功能、经济功能,这些是教育的(d)。 A.社会遗传功能 B.人的培养功能 C.本体功能 D.社会功能 14.教育的生物起源论和心理起源论的共同特点是都否认了(a)。 A.教育的社会性 B.教育的平等性 C.教育的阶级性 D.教育的生产性 15.认为动物界也存在教育活动的学者是(c )。 A.孟禄 B.杜威 C.利托尔诺 D.斯宾塞 16.教育心理起源论认为教育起源于(b)。 A.生产劳动 B.模仿 C.语言 D.动物本能 17.【多选题】劳动起源说的代表人物是(bc )。 A.沛西·能 B.米丁斯基 C.凯洛夫 D.利托尔诺

民诉修正案及民诉难点专题解读戴鹏

《民诉修正案及民诉难点专题解读》讲义 作者:戴鹏 第一部分总则部分 基本原则诚实信 用原则 概念民事诉讼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体现112条: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企图通过诉讼、调解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法院应当驳回其诉讼请求,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 113条:被执行人与他人恶意串通,通过诉讼、仲裁、调解等方式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应当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 责任; 检察监 督原则 范围所有民事诉讼活动 方式抗诉和检察建议 关于管辖协议管 辖 适用范围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协议方式书面协议 协议 范围 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 联系地点的法院; 例外不得违背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 公司诉 讼 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应诉管 辖 当事人未提出管辖权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除外; 管辖权 转移 上管下上级法院有权审理下级法院管辖的一审民事案件 下管上 确有必要将本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交下级法院审理的,应当报请其上级法院批 准 当事人公益诉 讼 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人 撤销之 诉 主体 因不能归结于本人的原因没能参加诉讼,但有证据证明发生效判决书、裁定书、调解 书有误,侵犯其权利的的第三人; 时间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权益受损之日期6个月内; 管辖做出该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法院; 处理诉讼请求成立:改变或者撤销原判决、裁定、调解书; 诉讼请求不成立:驳回其诉讼请求; 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担任诉讼代理人 1、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2、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3、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及有关团体推荐的人; 证据种类1、当事人陈述;2、书证;3、物证;4、视听资料;5、电子数据; 6、证人证言; 7、鉴定意见; 8、勘验笔录; 及时举证义务原则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 期限 法院根据当事人主张及审理案件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和期限,确有困难,可以申请法院延长; 后果 逾期提供证据的,法院应当责令说明理由; 拒不说明,或者理由不成立的,法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 训诫、罚款;

美术教师招聘试题2020(内部资料)

绵阳外国语实验学校2020年公开招聘自聘教师美术试题 考试时间:90分钟 总分:100分 一、填空(共9小题,每空1分,共30分) 1.《全日制义务教育美术课程标准》根据学生学习活动方式划分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四大学习领域。 2.新课程下的课程总目标按照三个维度表达,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色彩三要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笔白描要求笔锋垂直于画面,每勾一笔都要做到入笔准确,行笔稳健,收笔到位,使线条圆润均匀,这种用笔方法是_________。 5.美术的分类一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 6.上海世博会举世瞩目,中国馆尤其耀眼,世博会中国馆利用_________形状作为外形设计。 7.中国四大木板年画分别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中学美术课程中涉及的形式美法则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 9.民间美术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 二、单项选择题(共10小题,每小题1分,共10分) 1.使用红色和黄色两种原色调配出的颜色是( ) A.橙色 B.紫色 C.绿色 D.蓝色 2.被郭沫若赞为“一剪之巧夺神工,美在民间永不朽”的民间艺术形式是( ) A.年画 B.泥塑 C.刺绣 D.剪纸 3.元代画家黄公望的作品《富春山居图》使用的透视方法是( ) A.成角 B.平行 C.散点 D.圆形 4.古希腊雕塑《掷铁饼者》的作者是( ) A.米开朗基罗 B.米隆 C.布鲁内莱斯基 D.多纳太罗 姓名: 准考证号: 联系电话: 密 封 线 密 封 线

戴鹏完整仲裁法讲义new

一、仲裁范围
仲裁与仲裁法概述
编讲:戴鹏
1、可以仲裁的纠纷:财产纠纷(平等主体之间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2、不能仲裁的纠纷:(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 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注意:劳动争议和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可以仲裁,但是不是《仲裁法》意义上的仲 裁,由法律另行规定。
二、仲裁的原则与基本制度
(一)基本原则:自愿原则;根据事实,符合法律规定、公平合理原则;独立仲裁原则
(二)基本制度:
1、协议仲裁制度:仲裁必须依据双方当事人之间所订立的有效的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 就没有仲裁
2、或裁或审制度:有效的仲裁协议排斥除法院对案件的司法管辖权。只有在没有仲裁协议 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情况下,法院才可以行使司法管辖权予以审理。
3、一裁终局制度: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即为终局裁决。(且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 力)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仲裁委员会或者 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三、仲裁委员会 仲裁委员会的设立:设立地区(省级人民政府所在市,其他有需要的设区的市)
设立程序、登记机关、设立条件,仲裁委员会的组成 担任仲裁员的条件: 公道正派与业务上的要求:(一)从事仲裁工作满 8 年的;(二)从事律师工作满 8 年的;(三) 曾任审判员满 8 年的;(四)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的;(五)具有法律知 识、从事经济贸易等专业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的。 三、仲裁协议

(一)形式:书面形式,(仲裁条款、仲裁协议书、其他书面形式文) (二)内容:1、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
2、仲裁事项:争议事项具有可仲裁性 3、选定的仲裁委员会(明确具体) a、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名称不准确,但能够确定具体的仲裁机构的,应当认定选定了 仲裁机构。 b、仲裁协议仅约定纠纷适用的仲裁规则的,视为未约定仲裁机构,但当事人达成补充协议 或者按照约定的仲裁规则能够确定仲裁机构的除外。 c、仲裁协议约定两个以上仲裁机构的,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其中的一个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当事人不能就仲裁机构选择达成一致的,仲裁协议无效。 d、仲裁协议约定由某地的仲裁机构仲裁且该地仅有一个仲裁机构的,该仲裁机构视为约定 的仲裁机构。该地有两个以上仲裁机构的,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其中的一个仲裁机构申请仲 裁;当事人不能就仲裁机构选择达成一致的,仲裁协议无效。 e、当事人约定争议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协议无效。但 一方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另一方未在仲裁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期间内提出异议的除外。 (三)效力 A、效力体现 1、对当事人——约束当事人纠纷解决方式选择权,纠纷发生后当事人只能通过向仲裁协议 所确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不能就该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对法院——排除其司法管辖权。
注意:该制度与人民法院的应诉管辖权的联系 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 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但仲裁协议无效 的除外;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人民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应当继续 审理。(仲裁法26条)
3、对仲裁委员会——授予其管辖权并限定其仲裁范围 B、效力的确认 1、确认机关:
a、人民法院裁定: 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所在地;约定仲裁机构不明确为仲裁协议签订地或者被申请
人住所地。 (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诉讼法戴鹏讲义要点

https://www.360docs.net/doc/6115057473.html,
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
考点精讲讲义
编讲: 戴鹏老师
第一讲 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法
一、民事诉讼的概念
民事诉讼是指法院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与下,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审理和解决民事案件 的诉讼活动以及在活动中产生的各种法律关系的总和。
二、民事纠纷的解决途径
1、和解:纠纷当事人就民事纠纷自行协商并达成协议,从而消灭争议。 2、调解:由第三人(调解组织)就纠纷对双方当时人进行调停、说和,从而解决纠纷。 3、仲裁:财产纠纷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一致同意将纠纷提交仲裁机构予以裁断的行为。 4、民事诉讼。
三、民事诉讼法的属性
1、基本法——法律地位; 3、程序法——内容; 2、部门法——调整的社会关系; 4、公法——公法和私法的划分。
四、民事诉讼法的效力
凡是在中国参加民事诉讼,必须遵守中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讲
一、诉的要素
诉的基本理论
1、当事人 2、诉讼标的:是指当事人之间发生争议,并请求法院作出裁判的实体法律关系; 考点区分 诉讼标的物:当事人争议的实体法律关系所指向的对象; 诉讼请求:当事人基于实体法律关系(诉讼标的)而请求法院所作出的特定裁判。 真题示例 (2011年卷三37题)甲因乙久拖房租不付,向法院起诉,要求乙支付半年房租6000元。在案件开庭审 理前,甲提出书面材料,表示时间已过去1个月,乙应将房租增至7000元。关于法院对甲增加房租的要求 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作为新的诉讼受理,合并审理 B、作为诉讼标的变更,另案审理 C、作为诉讼请求增加,继续审理 D、不予受理,告知甲可以另行起诉 3、诉的理由,是指原告起诉并提出诉讼请求在事实和法律上的依据。
二、诉的分类
诉可以根据原告的诉讼请求而分为三类: 1、确认之诉:原告请求法院确认与被告之间是否存在某种法律关系的诉,进一步分为积极的确认之 诉与消极的确认之诉。 2、给付之诉: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履行一定的义务的诉。给付的内容包括财物、行为(包括作为 和不作为) 。 3、形成之诉:请求法院消灭或者变更某种既存的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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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招聘教宗主观题背诵内部资料

主观题背诵口诀 一、简述如何运用记忆规律,促进知识的保持。 口诀:有意理解深加工,组块编码记忆术 过度学习150 ,阅读试忆相交替 复习方式多样化,集中分散相结合 (1)明确记忆要求,增强知识巩固的自觉性。 (2)深度加工材料、 (3)有效运用记忆术。尝试回忆与反复记忆相结合。 (4)进行组块化编码。 (5)适当过度学习。一般认为学习的熟练程度达到150%时,记忆效果最好。 (6)合理进行复习。①及时复习;②分散复习;③反复阅读结合尝试背诵。 二、简述有效迁移的策略或简述为迁移而教的一般建议。 口诀目材编程策(木材变成车) ⑴科学精选教学材料; ⑵合理安排教学内容; ⑶合理编排教学程序; ⑷教授学习策略,提高迁移意识。 (5)合理确立教学目标 三、简述新课程倡导的教学观。 口诀:三个教学过程一学科结论 1.教学过程的课程创生与开发 2.教学过程的师生交往与互动 3.学科结论的过程价值 4.教学过程的人文关怀 四、简述学习动机的激发。 口诀:上课布置作业学习反馈奖惩归因 1.创设问题情境,实施启发式教学(上课) 2.根据作业难度,恰当控制动机水平(布置作业) 3.利用学习结果的反馈作用(学习反馈) 4.妥善进行奖惩,维护内部学习动机(奖惩) 5.正确指导结果归因,促使学生继续努力学习(归因) 五、简述教学过程应遵循的基本规律。 口诀:教师直接掌握传授 1.直接经验与间接经验相统一的规律 2.教师主导与学生主体相统一的规律 3.掌握知识与发展智力相统一的规律 4.传授知识与思想教育相统一的规律

六、简述提高问题解决能力的教学。 口诀:双量双练加思考 1.提高学生知识储备的数量与质量 2.教授与训练解决问题的方法与策略 3.提供多种练习的机会 4.培养独立思考问题的习惯 七、学习动机的培养 口诀:两设置两利用一培养一注意 1.设置榜样 2.设置具体目标及达到目标的方法 3.利用学习动机和学习效果的互动关系培养学习动机 4.利用直接转化途径和间接转化途径培养学习动机 5.培养学习兴趣 6.注意学生的归因倾向 八、如何培养学生良好的记忆力 口诀:一增强二掌握三减少四培养 1.增强记忆的目的性 2.掌握良好的识记方法 3.根据遗忘规律,减少遗忘 4.培养良好的记忆规律 九、课外活动的特点 口诀:组织上形式上内容上过程上 1.组织上的自主自愿性 2.形式上的灵活多样性 3.内容上的灵活性和广泛性 4.过程的实践性 十、简述教育目的的功能 口诀:导向选择激励评价 1.教育目的的导向功能 2.教育目的的选择功能 3.教育目的的激励功能 4.教育目的的评价功能 十一、简述素质教育的基本内涵 口诀:全面个性要兼顾,创新实践要全体 1.以提高国民素质为根本宗旨,核心是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 2.是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教育(全面、全体) 3.素质教育以培养学生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为重点(创新实践) 4.素质教育贯穿教育全过程并渗透在教育的方方面面 5.是促进学生个性发展的教育(个性)

司法考试戴鹏民诉要点总结

1.诉讼程序 A只有诉讼程序才适用辩论原则,其他程序不适用; B只有诉讼程序才是用调解,其他程序不适用; C人民陪审员不能参加二审、特别程序、督促程序。 2.反诉 A应当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二审中提出的可以调解,调解不成,告知另诉; B找到被告的主张,去掉原告的起诉,假如没有原告的起诉时,判断被告就自己的主张能否单独直接到法院起诉。如果能,则是独立的诉;不能,则是反驳。 1.同等、对等原则:仅仅针对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适用; 2.处分原则、辩论原则 A法院的判决超出原告的诉讼请求,违反处分原则; B法院的判决超出原告的事实主张,违反辩论原则; C既超请求,又超事实,同时违反辩论和处分原则。 3.合议制 A陪审员只能参加使用一审程序审理的诉讼程序; B独任制≠简易程序;合议制≠普通程序; 4.回避;审判人员院长定;其他人员由审判长;院长参审审委员会。 1.一般记忆管辖 A原则——原告就被告:双方都有特殊情况; B例外——被告就原告:仅被告一方有特殊情况 2.合同纠纷的管辖权确定 A步骤一:是否存在专属管辖, 是,由专属管辖的法院管辖;否,进入步骤二; B步骤二:是否存在协议管辖,是,根据协议确定管辖;否,进入步骤三; C步骤三:进入法定管辖,即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1.诉讼权利能力 A有民事权利能力的主体,一定有诉讼权利能力; B有诉讼权利能力的主体,不一定有民事权利能力。 2.代表人诉讼 A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讼一定是普通共同诉讼; B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讼中,不同意指定代表人的当事人可以另行起诉; C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讼中,生效判决对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发生法律效力,对未参加登记而另行起诉的权利人有预决效力; 3.有独三和共同原告的区别:待判断主体与本案被告是否存在于本案诉讼标的相同或者相类似的法律关系: (1)存在相同的法律关系则为必要共同原告; (2)存在相类似的法律关系,则为普通共同原告; (3)如果该主体是基于独立的法律关系向本案原、被告主张权利,则为有独三。 4.有独三与无独三 (1)有独三只能以自己起诉的方式参加诉讼。

教师招聘心理学基础精讲班讲义

教师招聘心理学基础精讲班讲义 第一讲绪论 心理学的研究对象是心理现象。心理现象是多种多样的,也是非常复杂的。心理学主要研究人的心理现象,也研究动物的心理现象;既研究个体的心理现象,也研究群体的社会心理现象。与物理、化学等现象不同,心理现象不具形体性,是人的内部世界的精神生活,他人无法直接进行观察。但是通过对行为的观察和分析,却可以客观地研究人的心理。因此,心理学还研究行为及其与心理的关系。

第一节心理学的研究对象 心理学是对心理现象的阐述并揭露其本质和规律的科学。心理现象(心理过程、个性心理、群体心理) 一、心理过程人的心理过程就其性质与功能来说可以分为认识过程、情绪过程和意志过程三个方面。 (一)认识过程认识过程是指人由表及里、由现象到本质地反映客观事物的特性与联系的心理活动。人的认识过程包括对客观事物的感觉、知觉、记忆、思维和想象等过程。 (二)情绪、情感过程情绪、情感过程是指人对客观事物是否满足自身物质和精神上的需要而产生的主观体验的心理活动,它反映的是客观事物同人的需要之间的关系,包括喜、怒、哀、乐、爱、憎、惧等情绪和情感。 (三)意志过程意志过程是指人为了满足某种需要,在一定动机的激励下,自觉确定目标,克服内部和外部困难并力求实现目标的心理活动,意志过程是人的意识能动性的表现,即人不仅能认识客观事物,而且还能根据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认识自觉地改造世界。 二、个性人的心理活动具有共同规律的特征。个性是指一个人的整个心理面貌,它是个人心理活动的稳定的心理倾向和心理特征的总和。个性的心理结构主要包括个性倾向性和个性心理特征两个方面。 (一)个性倾向性 个性倾向性是推动人进行活动的动力系统,是个性结构中最活跃的因素。个性倾向性是指人所具有的意识倾向,它决定着人对现实的态度以及对认识活动对象的趋向和选择。个性倾向性主要包括需要、动机和价值观。 (二)个性心理特征个性心理特征是人的多种心理特征的一种独特的组合。它集中反映了一个人的精神面貌的稳定的类型差异。例如,有的人聪明,有的人愚笨;有的人有高度发展的数学才能,有的人有高度发展的音乐才能。这是能力上的差异。能力标志着人在完成某项活动时的潜在可能性上的特征。有的人活泼好动、反应敏捷,有的人直率热情、情绪易冲动,有的人安静稳重、反应迟缓,有的人敏感、情绪体验深刻、孤僻,这是气质上的差异。气质标志着人的心理活动的稳定的动力特征。有的人果断、坚忍不拔,有的人优柔寡断、朝三暮四,有的人急功近利,有的人疾恶如仇,这是性格上的不同。性格显示着人对现实的稳定的态度和行为方式上的特征。能力、气质、性格统称为个性心理特征。 三、社会心理心理学主要研究人的心理。人是社会的人。他不可能一个人独来独往,而总是与其他社会成员发生种种联系,结成各种社会关系,如民族关系、阶级关系、上下级关系、亲属关系、师生关系等等,从而就产生了各种社会心理现象。例如,时尚、风俗、社会习惯和偏见、舆论和流言,以及不同团体、民族和国家的心理特点等。当然,这些社会心理现象也表现在个体的心理现象之中。显然如果仅研究个体心理而不从整个团体以及团体的关系的角度来加以研究,就无法理解这些社会心理现象。因此,心理学还要研究团体的社会心理现象。 普通心理学以个体心理为主要内容。但是,个体心理和社会心理又是紧密联系的。因此,普通心理学也要讲到社会心理。在各章阐述各种具体心理现象时也多少会涉及个体心理的社会性问题。这将有助于对个体心理的更为全面的理解。

司考复习

先说一下我的配置 民法:第一年钟秀勇总论+段波分论,第二年钟秀勇,第三年纯做题辅钟秀勇讲义 刑法:第一年刘凤科+指南针刑法讲义,第二年指南针,第三年刑法没看讲义纯做题 刑诉:陈少文 民诉:郑其斌、戴鹏+杨秀清讲义 行政法+行政诉讼法:第一年林鸿潮,第二年第三年放弃 商法、经济法:段波 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三国):杨帆 理论法:第一年第二年淳于闻,第三年杜洪波 卷四:杜洪波 历年真题:第一年第二年用的众合历年真题解析,第三年用的粉笔题库。 法条:指南针法律法规汇编 卷一(客观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宪法、法理、法制史、三国、经济法、司法制度和职业道德 卷二(客观题):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行政诉讼法 卷三(客观题):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和仲裁法 卷四(主观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理、民法、商法、刑法、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刑诉、民诉 卷四一共7道题,1是简答,一般都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然后23456是案例分析,7是论述。案例分析分别会涉及刑法、民法、商法、刑诉、民诉、行政法,一科一大题,案例分析里没涉及到的那一科十有八九在论述。论述基本上是法理和前述科目的结合。 前三张卷全选择,单选50题,多选35题,不定项15题。单选每题1分,多选和不定项每题2分。 分值分布 民法:90+ 刑法:80+ 民诉:60-70+ 刑诉:60-70+ 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50-60+ 三国:40-50 商法:40-50+ 经济法:30-40 法理:20+-50+ 法理波动大是因为卷四不一定会涉及到法理。如当年卷四涉及法理的论述,这一年法理分值就高 宪法:20-30+ 分值逐年增加 法制史:10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30+ 分值逐年增加 司法制度和职业道德: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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