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房地产评估收费-桂价房字[1999]086号

广西房地产评估收费-桂价房字[1999]086号
广西房地产评估收费-桂价房字[1999]086号

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管理问

题的通知

桂价房字[1999]086号一九九九年三月十五日

各地市、县物价局:

为了规范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行为,维护房地产中介服务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使中介服务机构更好地为城市住宅建设服务,促进经济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城市住宅建设促进经济增长的通知》(桂政发[1998]74号)“要降低中介服务机构的服务标准,具体办法由自治区物价主管部门另行制定”的精神,现就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属于重要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集中由自治区审批和管理。对从事土地、房产价格评估的机构,必须依法经自治区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自治区建设或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确认评估资格后,才能开展房地产价格评估业务,并按规定收取价格评估费。

二、适当降低土地、房产价格评估收费标准。

(一)、宗地价格评估收费,按下表标准执行。

(二)、以房产为主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收费,按下表标准执行。

(三)、以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抵押而进行的土地、房产价格评估,评估机构分别按上述评估费的50%计收评估费。

三、房地产建设工程监理、房地产咨询、经纪等中介组织的服务收费,对住宅开发建设及房地产交易应适当减收。具体收费由各地方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在自治区物价局桂价房字[1996]001号和桂价房字[1997]345号文件规定的最高标准范围内核定。

四、有关部门对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评估资格的确认不得收取确认费,确实需收证书、表格工本费的,必须依法从严核定。各评估机构的土地、房产估价结果需报政府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审查和确认的,在审查和确认工作中,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五、房地产中介机构必须坚持自愿委托的原则提供中介服务,严禁借助行政机关的权力强制或变相强制企业接受服务并收费。国家机关不得强制企业到指定的中介机构接受服务。经资格认可的土地、房产价格评估等机构已对企业的房地产进行评估并收费的,其他评估机构不得再对相关资产重复评估并收费。

六、各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监督检查。对中介服务机构资格应经确认而未经确认,自立名目乱收费,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和利用工作职权强行“搭车”收费的,属于价格违法行为,由各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七、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其他有关事项,仍按自治区物价局、建委桂价房字[1996]001号和自治区物价局、土地管理局桂价房字[1995]274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以上规定从一九九九年四月一日起执行。本通知规定的收费如与以前有关规定不一致的,均以本通知规定为准

房地产估价师开发经营公式-(1)

第一章 资产预期收益率=无风险资产收益率+风险系数×(平均收益率-无风险资产收益率) 当资产的预期收益率=市场的整体平均收益率时,市场风险系数=1。 折现率=资金的机会成本+适当的风险调整值=无风险投资收益率+市场风险系数(市场的平均收益率-无风险投资收益率 第二章 1报告期存量=上期存量+报告期竣工量-报告期灭失量 2空置率=空置房屋面积/同期房屋存量面积 3可供租售量=上期可供租售数量-上期吸纳量+报告期新竣工量 4房屋施工面积=报告期新开工面积+上期开工跨入报告期继续施工的面积+上期已停建在报告期恢复施工的面积 报告期竣工和报告期施工后又停建缓建的房屋面积仍包括在施工面积中 5平均建设周期=房屋施工面积/新竣工面积 6销售量=现房销售面积+期房销售面积 7吸纳量=销售量+出租 8吸纳率=吸纳量/可供租售量 10吸纳周期=1/吸纳率 11土地转化率=当期土地出让面积/当期政府批准新建商品房预售和销售面积 12土地转化率=当期土地出让面积/当期政府批准新建商品房预售和销售面积 13开发投资杠杆率=房地产开发投资/自有资金或权益资本 14住房可支付性指数=家庭可承受房价的上限/实际住房中位数价格 15住房可支付性指数=家庭可承受房价的上限/实际住房中位数价格 16量价弹性=过去6个月房地产交易量变化率/过去6个月房地产价格变化率

17抵押贷款还款收入比=抵押贷款月还款额/家庭收入 第四章 本期预测值=平滑指数×前期实际销售量+(1-平滑指数)×前期预测值第五章 3.1 开发-销售型 3.2 开发-持有出租-出售型 3.3 购买-持有出租-出售型 3.4 购买-更新改造-出售型

房地产评估方法

一、市场法 市场法是房地产评估方法中最常用的基本方法之一,也是目前国内外广泛应用的评估方法。市场法又称买卖实例比较法、交易实例比较法、市场比较法、市场资料比较法、现行市价法等。 (一)理论依据 市场法的理论依据是均衡价值论和价格形成的替代原理。再以房地产为例,房地产的价值等价于市场上能带来同等效益的房地产的价值,估价对象的未知价格可以通过类似房地产的已知成交价格来求取。市场法的本质是以房地产的成交价格为导向来求取房地产的价格。 (二)基本思路 在求取一宗被估房地产价值时,依据替代原理,将被估房地产与类似房地产的近期交易价格进行对照比较,通过对交易情况、交易日期、房地产状况等因素进行修正,得出被估房地产在评估基准日的价值。 (三)适用范围 市场法只要有适合的类似房地产交易实例即可应用。因此在房地产市场经济比较发达的国家和地区,市场法得到广泛的应用。在同一地区或同一供求范围内的类似地区中,与被估房地产相类似的房地产交易越多,市场法应用越有效。而在下列情况下,市场法往往难以适用: 1.没有发生房地产交易或在房地产交易发生较少的地区;

2.某些类型很少见的房地产或交易实例很少的房地产,如古建筑等; 3.很难成为交易对象的房地产,如教堂、寺庙等; 4.风景名胜区土地; 5.图书馆、体育馆、学校用地等。 (四)操作步骤 运用市场法估价一般分为下列4大步骤进行:(1)搜集交易实例。(2)选取可比实例。(3)对可比实例成交价格做适当的处理。其中,根据处理的内涵不同,分为价格换算、价格修正和价格调整。价格换算即建立价格可比基础,价格修正即交易情况修正,价格调整包括交易日期调整和房地产状况调整。(4)求取比准价格。 二、收益法 收益法又称为收入资本化法、投资法、收益还原法,在我国也是最常用的评估方法之一。收益法是指将评估对象未来期间的预期收益用适当的折现率折现,累加得出评估基准的现值,以此来判断资产价值的各种评估方法的总称。 (一)理论依据 收益法的理论依据是效用价值论和预期原理。以房地产为例,效用价值理论认为房地产的价值取决于它所带来的未来收益的大小,未来收益的现值之和就是该房地产的价值。预期原理说明房地产当前的价值是基于市场参与者对房地产未来所能带来的最大收益的预期,历史资料的作用主要是利用它们来推知未来的趋势,解释预期的合理

房地产估价收费标准--国家

标题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 法律结构部委文件 文号计价格第971号 时效性有效 颁布机关国家计委、建设部 省份全国 发文日期1995-07-17 【政策法规】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 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 1995年7月17日计价格第97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局(委员会)、建委(建设厅),北京、天津、 上海市房地产管理局: 为规范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行为,维护房地产中介服务当事人的合法权 益,建立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正常的市场秩序,现就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 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凡依法设立并具备房地产中介资格的房地产咨询、房地产价格评估、 房地产经纪等中介服务机构,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它社会组织、公 民及外国当事人提供有关房地产开发投资、经营管理、消费等方面的中介服 务,可向委托人收取合理的费用。 二、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是房地产交易市场重要的经营性服务收费。中 介服务机构应当本着合理、公开、诚实信用的原则,接受自愿委托,双方签 订合同,依据本通知规定的收费办法和收费标准,由中介服务机构与委托方 协商确定中介服务费。 三、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制度。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在其经 营场所或交缴费用的地点的醒目位置公布其收费项目、服务内容、计费方法、 收费标准等事项。 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在接受当事人委托时应当主动向当事人介绍有关中 介服务的价格及服务内容等情况。 四、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可应委托人要求,提供有关房地产政策、法规、 技术等咨询服务,收取房地产咨询费。 房地产咨询收费按服务形式,分为口头咨询费和书面咨询费两种。 口头咨询费,按照咨询服务所需时间结合咨询人员专业技术等级由双方协商议定收费标准。 书面咨询费,按照咨询报告的技术难度、工作繁简结合标的额大小计收。普通咨询报告,每份收费300-1000元;技术难度大,情况复杂、耗用人员和时间较多的咨询报告,可适当提高收费标准,收费标准一般不超过咨询标的额的0.5%。

房地产企业经济评价指标及计算公式

房地产企业经济评价指标及其计算公式第一部分:房地产开发项目总投资及开发成本构成和逻辑关系 土地费用 前期工程费用基础设施建设 费用建筑工程安装费用公 共配套设施建设 费用 开发间接费用 财务费用管理费用 销售费用(不含税费)开发期税 费 不可预见费用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房地产企业的经营收入和利润 一、经营收入 经营收入是指向社会出售、出租房地产商品或自营时的货币收入。包括销售收入、出租收入和自营收入。 销售收入=销售房屋面积X房屋销售单价 出租收入二出租房屋建筑面积X房屋租金单价 自营收入二营业额一营业成本一自营中的商业经营风险回报 二、利润 经营利润二经营收入-经营成本-期间费用-经营税金及附加-土地增值税 其中:经营收入=销售收入+出租收入+自营收入 销售收入=土地转让收入+商品房销售收入+配套设施销售收入 出租收入二房屋出租租金收入+土地出租租金收入期间费用二管理费用+ 销售(经营)费用+财务费用开发经营成本

利润总额=经营利润+营业外收支净额 税后利润二利润总额-所得税 可供分配利润二税后利润-(法定盈余公积金+法定公益金+未分配利润) 第三部分:房地产企业经济评价指标及其计算公式 经济评价指标体系 二、房地产企业盈利指标计算方法 (一)动态指标 (1)财务净现值(NPV) 财务净现值(NPV),是指项目按行业的基准收益率或设定的目标收益率ic , 将项目计算期内各年的净现金流量折算到开发活动起始点的现值之和 式中:NPV项目在起始时间点的财务净现值 CI=现金流入量co现金流出量 i c=基准收益率或设定的目标收益率

如果NPV大于等于0,说明该项目的获利能力达到或超过了基准收益率的要求,因而在财务上是可以接受的。如果NPV小于0,则项目不可接受。 (2)财务内部收益率(IRR) 财务内部收益率(IRR),是指项目在整个计算期内,各年净现金流量现值累计等于零时的折现率,是评估项目盈利性的基本指标。其计算公式为: 士口-(1"用?)= z CI= 现金流入量 co现金流出量 (CI-CO)t项目在t年的净现金流量 n――计算期,即项目的开发或经营周期(年、半年、季度或月)。 (3)动态投资回收期 动态投资回收期(P b),是指当考虑现金流折现时,项目以净收益抵偿全部投资所需的时间,是反映开发项目投资回收能力的重要指标。其计算公式为: Pb 在式中的P b为动态投资回收期。 动态投资回收期以年表示,其详细计算公式为: P b=[累计净现金流量现值开始出现正值期数-1]+[上期累计净现金流量现值的绝对值/当期净现金流量现值] (二)静态指标 (1)成本利润率(非年利率) 成本利润率(RPC),指开发利润占总开发成本的比率,是初步判断房地产开

深圳市不动产估价行业收费管理规定

深圳市不动产估价协会文件 深估协字[2013]04号 关于印发《深圳市不动产估价行业收费管理规定》 的通知 协会会员及有关单位: 经协会三届理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深圳市不动产估 价行业收费管理规定》已于2013年1月10日发布,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深圳市不动产估价协会 2013年1月11日 深圳市不动产估价行业收费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不动产估价服务收费行为,维护不动产估价服务当事人的合 法权益,保障不动产估价机构服务质量,促进不动产估价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房地产估价中介服务收费的 通知》[计价格【1995】97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深圳市不动产估价行业 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是取得合法房地产(土地)评估资质,在深圳市范围内从事不动 产估价服务活动的估价机构,依法向委托方提供不动产估价服务时,应按照本规 定收取服务费用。 第三条估价服务应该遵循公平公开、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按照《深 圳市不动产估价及相关服务收费标准》(以下简称“《收费标准》”)收费。 第四条估价机构在实行不动产估价服务收费时,可根据本规定采取计件收费、计时收费或计件与计时收费相结合的方式。

能够采用计件收费方式收费的估价服务,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采用相应计件收费方式收费。对于难以套用计件收费方式收费的估价服务和估价相关服务,应当采用计时收费方式收费。 第五条估价机构采用计时收费方式时,可按照《收费标准》的计时收费标准为基础,根据估价服务项目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以下因素确定具体收费: 1、估价服务项目的难易程度; 2、估价机构的综合实力和社会信誉; 3、估价人员的技术级别和专业能力; 4、估价人员操作类似估价项目的实践经验; 5、估价机构及估价人员承担的法律责任和风险。 第六条估价机构在提供不动产估价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差旅费、查档费用等,委托方应另行付费,具体数额原则上按照实际发生的金额计算,可包干或实报实销。 第七条通过深圳市房地产估价信息系统备案的不动产估价服务项目,应按照规定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规范收费行为。 第八条估价机构向委托方收取不动产估价服务费用,应向委托方出具合法票据。估价人员不得私自收费。 第九条估价机构应严格执行本规定制定的收费标准,建立完善的收费管理制度,在经营服务场所公示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内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条通过深圳市房地产估价信息系统备案的不动产估价项目,备案时需提供合同和收费票据复印件或影印件。 第十一条估价机构有以下估价收费行为,由不动产估价行业协会给予相应的惩戒和处罚: 1、未按照本规定进行收费的,包括超出浮动范围收费、自立名目乱收费、重复收费、扩大服务范围收费等; 2、以各种佣金、回扣、简化估价程序等形式变相降低估价收费的; 3、擅自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收费标准的;

2018房地产评估标准,知名评估公司新鲜出炉!

2018房地产评估标准,知名评估公司新鲜出炉! 2018房地产评估标准,知名评估公司新鲜出炉!房地产评估是需要收取一定的费用,但是对于一些不太了解房地产评估的人士来讲,找专业的评估机构来进行评估也是可以省去自己很多的麻烦。买房子是人生的大事情,在买卖之前一定要对其价值进行评估。中证集团作为知名的评估公司,下面就介绍2018房地产评估标准。 房地产评估收费标准是什么样? 1、房地产是一种特殊的资产,要想让它的价值成为一种被认可的数字化的结果,这就需要聘请相应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聘请的机构要求具有国家认可的评估资质证书,评估人员的从业经验比较丰富,可以应对复杂的评估环境。 2、国家标准的《房地产估价规范》于2000年6月1日正式实施。作为国家房地产评估业第1部国家标准,它规范了房地产估价行为,从技术操作上保证了估价结果的客观公正和合理。

3、国家对房地产评估的行为做了根本做了根本上的行为约束,当时没有对具体的评估行为做明确的约束,于是各地地方政府又根据国家的规范进一步对评估行为和评估收费标准做了约束。 房地产评估就介绍到这里,中证集团经营模式是实行总分经营模式,搭建全国性经营平台。本着与合作伙伴共生共赢的原则,诚邀合作加盟,共同打造中国评估、造价、监理、会计行业的经营平台。加盟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分支机构设立与经营,设有省级分公司、地市级分公司、事业部与项目部四种设立模式,实行内部承包制。分公司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行承担纳税义务。符合分公司设立基本条件的个人或企业可以申请在当地设立中证集团分公司,总部考察确认具备设立分公司条件的,批准授予设立分公司权利。对于符合分公司设立基本条件的,暂不完全具备设立分公司资格的个人或企业,总部授权其以项目部的形式,在当地开展业务,同时积极筹备分公司的设立工作,待符合设立分公司条件再行批准成立本省分公司。 中证集团是经国家工商总局批准的全国性综合咨询机构,集团注册资本为1亿元,集团证号为060016,集团下辖中证房地产评估造价集团有限公司、江苏

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重要公式(整理)(完整资料).doc

【最新整理,下载后即可编辑】 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重要公式 1.2房地产的概念 ·建筑密度%= 建筑基底总面积×100% 建筑用地面积 ·容积率=总建筑面积 建筑用地面积 ·总建筑面积=土地总面积×建筑密度×建筑层数 ·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层数 ·套内建筑面积=套内房屋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套内阳台面积 ·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 2.3房地产的供求与价格 ·供给量=存量—拆毁量—转换为其它种类的房地产量+其它种类房地产转换为该种房地产量+新开发量 ·弹性= 作为因变量的经济变量的相对变化 作为自变量的经济变量的相对变化 ·房地产需求的价格弹性= 房地产需求量变化的百分比 房地产价格变化的百分比 ·房地产需求的收入弹性= 房地产需求量变化的百分比 消费者收入量变化的百分比 ·房地产需求的人口弹性= 房地产需求量变化的百分比 人口数量变化的百分比 ·房地产需求的交叉价格弹性= 一种房地产需求量变化的百分比 另一种房地产或商品价格变化的百分比·房地产需求的价格预期弹性= 房地产需求量变化的百分比 预期的房地产价格变化的百分比 ·房地产供给的价格弹性= 房地产供给量变化的百分比 房地产价格变化的百分比 ·房地产供给的要素成本弹性= 房地产供给量变化的百分比 要素价格变化的百分比 2.4房地产价值和价格的种类 ·一个良好的评估价值=正常成交价格=市场价格

·基准地价:在城镇规划区范围内,对现状利用条件下不同级别或不同均质地域的土地,按照商业、居住、工业等用途,分别评估确 定的某一估价期日上法定最高年期土地使用权区域平均价 格。 ·标定价格:政府根据管理需要,评估的某一宗地在正常土地市场条件下,于某一估价期日的土地使用权价格,它是该类土地在该区域 的标准指导价格。 ·房屋重置价格:某一基准日期,不同区域、不同用途、不同建筑结构、 不同档次或等级的房屋,建造它所需要的一切合理必要 的费用、税金及应获得的利润。 ·房地价格=土地价格+建筑物价格 ·土地价格=房地价格—建筑物价格 ·建筑物价格=房地价格—土地价格 ·楼面地价= 土地总价 总建筑面积 ·楼面地价= 土地总价×土地总面积= 土地单价 总建筑面积土地总面积容积率 ·期房目前的价格=现房价格—(预计从期房达到现房期间)现房出租的净收益的折现值—风险补偿 ·补地价=改变后的地价—改变前的地价 ·补地价(单价)= 现楼面地价×现容积率—原楼面地价×原容积率 ·补地价(总价)=补地价(单价)×土地总面积 ·补地价(单价)=原楼面地价×(现容积率—原容积率) ·补地价(单价)= 原容积率下的土地单价×(现容积率—原容积率) 原容积率 4.4建立价格可比基础 ·建筑面积下的价格=套内建筑面积下的价格×套内建筑面积 建筑面积 ·建筑面积下的价格=使用面积下的价格×使用面积 建筑面积 ·套内建筑面积下的价格=使用面积下的价格×使用面积

房产评估收费标准

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制定资产评估 收费标准的通知 浙价服〔2011〕90号 各市、县(市、区)物价局,省资产评估协会: 为进一步规范资产评估收费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我省资产评估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发布〈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2914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了我省资产评估收费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产评估收费是指经省级以上财政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资产评估机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接受委托开展资产评估服务所收取的费用。二、资产评估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资产评估机构提供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实施的资产评估服务(以下简称“法定资产评估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提供自愿委托的资产评估及相关服务(以下简称“非法定资产评估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法定资产评估服务业务范围说明见附件。 三、法定资产评估服务可实行计件收费、计时收费或计件与计时收费相结合的方式。计件收费基准收费标准见附件,具体收费标准可根据评估工作的难易程度、工作量的大小及对评估人员的技能水平、评估质量和时间等要求,由资产评估机构按照上浮不超过20%,下浮不低于经营成本的原则,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计时收费具体标准由省资产评估协会确定,报省物价局备案。 四、资产评估机构应在经营场所、交费地点的醒目位置公布收费项目、服务内容、计费方法、收费标准等事项。 五、各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加强对资产评估收费的监督管理,对违反规定乱收费的,应依法查处。 六、涉及农村住房改造建设、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的资产评估收费,应按规定减半收取。

房地产估价计算法及公式

1.2房地产的概念 建筑密度%= 建筑基底总面积×100% 建筑用地面积 容积率=总建筑面积 建筑用地面积 总建筑面积=土地总面积×建筑密度×建筑层数 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层数 套内建筑面积=套内房屋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套内阳台面积 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 2.3房地产的供求与价格 供给量=存量—拆毁量—转换为其它种类的房地产量+其它种类房地产转换为该种房地产量+新开发量 弹性= 作为因变量的经济变量的相对变化 作为自变量的经济变量的相对变化 房地产需求的价格弹性= 房地产需求量变化的百分比 房地产价格变化的百分比 房地产需求的收入弹性= 房地产需求量变化的百分比 消费者收入量变化的百分比 房地产需求的人口弹性= 房地产需求量变化的百分比 人口数量变化的百分比 房地产需求的交叉价格弹性= 一种房地产需求量变化的百分比 另一种房地产或商品价格变化的百分比 房地产需求的价格预期弹性= 房地产需求量变化的百分比 预期的房地产价格变化的百分比

房地产供给的价格弹性= 房地产供给量变化的百分比 房地产价格变化的百分比 房地产供给的要素成本弹性= 房地产供给量变化的百分比 要素价格变化的百分比 2.4房地产价值和价格的种类 一个良好的评估价值=正常成交价格=市场价格 基准地价:在城镇规划区范围内,对现状利用条件下不同级别或不同均质地域的土地,按照商业、居住、工业等用途,分别评估确定的某一估价期日上法定最高年期土地使用权区域平均价格。 标定价格:政府根据管理需要,评估的某一宗地在正常土地市场条件下,于某一估价期日的土地使用权价格,它是该类土地在该区域的标准指导价格。 房屋重置价格:某一基准日期,不同区域、不同用途、不同建筑结构、不同档次或等级的房屋,建造它所需要的一切合理必要的费用、税金及应获得的利润。 房地价格=土地价格+建筑物价格 土地价格=房地价格—建筑物价格 建筑物价格=房地价格—土地价格 楼面地价= 土地总价 总建筑面积 楼面地价= 土地总价× 土地总面积 = 土地单价 总建筑面积土地总面积容积率 期房目前的价格=现房价格—(预计从期房达到现房期间)现房出租的净收益的折现值—风险补偿 补地价=改变后的地价—改变前的地价 补地价(单价)= 现楼面地价×现容积率—原楼面地价×原容积率

资本化率计算方法及例题(资产评估师完整版)

第三节收益法在房地产评估中的应用 一、适用范围 收益法适用于有收益的房地产价值评估,如商场、写字楼、旅馆、公寓等。不适用于政府机关、学校、公园等公用、公益性房地产价值评估。 二、基本思路 (一)收益为无限年期的房地产价值 计算公式为: 房地产价格=纯净益/资本化率 (5-1) 这种理论的抽象,包含着三个假设前提: (1)净收益每年不变; (2)资本化率固定; (3)收益为无限年期。 提示:参见教材52页的公式2-14,二者是一样的原理,大家要理解。 (二)收益为有限年期的房地产价值 计算公式为: 这是一个在估价实务中经常运用的计算公式,r为资本化率,成立条件为: (1)净收益每年不变; (2)资本化率固定且大于零; (3)收益年期有限为n。 提示:参见教材52页的公式2-15,二者是一样的原理,大家要理解。

(三)以上思路的具体运用 运用收益法评估房地产价值,首先通过总收益减总费用求得净收益;然后确定资本化率;最后选用适当的计算公式求得待估房地产的价值。 三、净收益 (一)净收益的含义 1.定义(接近于财务管理中现金净流量的概念) 净收益是指归属于房地产的除去各种费用后的收益,一般以年为单位。 2.在确定净收益时,必须注意房地产的实际净收益和客观收益的区别。 (1)实际净收益 ①指在现状下被估房地产实际取得的净收益 例如: ⅰ、当前收益权利人在法律上、行政上享有某种特权或受到特殊的限制,致使房地产的收益偏高或偏低,而这些权利或限制又不能随同转让; ⅱ、当前房地产并未处于最佳利用状态,收益偏低; ⅲ、收益权利人经营不善,导致亏损,净收益为零甚至为负值; ⅳ、土地处于待开发状态,无当前收益,还必须支付有关税费,净收益为负值。 ②由于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通常不能直接用于评估 (2)客观净收益 ①含义 房地产在正常的市场条件下用于法律上允许的最佳利用方向上的收益值,其中还应包含对未来收益和风险的合理预期。这个收益称为客观纯收益。 由于评估的结果是用来作为正常市场交易的参考,因此,必须对存在上述偏差的实际净收益进行修正,剔除其中特殊的、偶然的因素。

房地产估价收费标准文件

房地产估价收费标准文 件 集团文件发布号:(9816-UATWW-MWUB-WUNN-INNUL-DQQTY-

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颁布单位】国家计划委员会、建设部 【颁布日期】1995-07-17 【实施日期】1995-07-17 【文号】计价格(1995)97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局(委员会)、建委(建设厅),北京、天津、上海市房地产管理局: 为规范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行为,维护房地产中介服务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建立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正常的市场秩序,现就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凡依法设立并具备房地产中介资格的房地产咨询、房地产价格评估、房地产经纪等中介服务机构,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它社会组织、公民及外国当事人提供有关房地产开发投资、经营管理、消费等方面的中介服务,可向委托人收取合理的费用。 二、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是房地产交易市场重要的经营性服务收费。中介服务机构应当本着合理、公开、诚实信用的原则,接受自愿委托,双方签订合同,依据本通知规定的收费办法和收费标准,由中介服务机构与委托方协商确定中介服务费。 三、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制度。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在其经营场所或交缴费用的地点醒目位置公布其收费项目、服务内容、计费方法、收费标准等事项。

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在接受当事人委托时应当主动向当事人介绍有关中介服务的价格及服务内容等情况。 四、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可应委托人要求,提供有关房地产政策、法规、技术等咨询服务,收取房地产咨询费。 房地产咨询收费按服务形式,分为口头咨询费和书面咨询费两种。 口头咨询费,按照咨询服务所需时间结合咨询人员专业技术等级由双方协商议定收费标准。 书面咨询费,按照咨询报告的技术难度、工作繁简结合标的额大小计收。普通咨询报告,每份收费300~1000元;技术难度大,情况复杂、耗用人员和时间较多的咨询报告,可适当提高收费标准,收费标准一般不超过咨询标的额的 0.5%。 以上收费标准,属指导性参考价格。实际成交收费标准,由委托方与中介机构协商议定。 五、房地产价格评估收费,由具备房地产估价资格并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物价主管部门确认的机构按规定的收费标准计收。 以房产为主的房地产价格评估费,区别不同情况,按照房地产的价格总额采取差额定率分档累进计收。具体收费标准见附表。 土地价格评估的收费标准,按国家计委、国家土地局《关于土地价格评估收费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房地产经纪收费是房地产专业经纪人接受委托,进行居间代理所收取的佣金。房地产经纪费根据代理项目的不同实行不同的收费标准。 房屋租赁代理收费,无论成交的租赁期限长短,均按半月至一月成交租金额标准,由双方协商议定一次性计收。

房地产估价计算法和公式

1.2房地产的概念 ?建筑密度%= 建筑基底总面积×100% 建筑用地面积 ?容积率=总建筑面积 建筑用地面积 ?总建筑面积=土地总面积×建筑密度×建筑层数 ?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层数 ?套内建筑面积=套内房屋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套内阳台面积 ?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 2.3房地产的供求与价格 ?供给量=存量—拆毁量—转换为其它种类的房地产量+其它种类房地产转换为该种房地产量+新开发量?弹性= 作为因变量的经济变量的相对变化 作为自变量的经济变量的相对变化 ?房地产需求的价格弹性= 房地产需求量变化的百分比 房地产价格变化的百分比 ?房地产需求的收入弹性= 房地产需求量变化的百分比 消费者收入量变化的百分比 ?房地产需求的人口弹性= 房地产需求量变化的百分比 人口数量变化的百分比 ?房地产需求的交叉价格弹性= 一种房地产需求量变化的百分比 另一种房地产或商品价格变化的百分比 ?房地产需求的价格预期弹性= 房地产需求量变化的百分比 预期的房地产价格变化的百分比 ?房地产供给的价格弹性= 房地产供给量变化的百分比 房地产价格变化的百分比 ?房地产供给的要素成本弹性= 房地产供给量变化的百分比 要素价格变化的百分比 2.4房地产价值和价格的种类 ?一个良好的评估价值=正常成交价格=市场价格 ?基准地价:在城镇规划区范围内,对现状利用条件下不同级别或不同均质地域的土地,按照商业、居住、工业等用途,分别评估确定的某一估价期日上法定最高年期土地使用权区域平均价格。 ?标定价格:政府根据管理需要,评估的某一宗地在正常土地市场条件下,于某一估价期日的土地使用权价格,它是该类土地在该区域的标准指导价格。 ?房屋重置价格:某一基准日期,不同区域、不同用途、不同建筑结构、不同档次或等级的房屋,建造它所需要的一切合理必要的费用、税金及应获得的利润。 ?房地价格=土地价格+建筑物价格 ?土地价格=房地价格—建筑物价格 ?建筑物价格=房地价格—土地价格 ?楼面地价= 土地总价 总建筑面积 ?楼面地价= 土地总价× 土地总面积= 土地单价 总建筑面积土地总面积容积率 ?期房目前的价格=现房价格—(预计从期房达到现房期间)现房出租的净收益的折现值—风险补偿 ?补地价=改变后的地价—改变前的地价

房产评估收费标准

房产评估收费标准 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制定资产评估 收费标准的通知 浙价服〔2011〕90号 各市、县(市、区)物价局,省资产评估协会: 为进一步规范资产评估收费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我省资产评估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发布〈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2914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了我省资产评估收费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产评估收费是指经省级以上财政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资产评估机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接受委托开展资产评估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二、资产评估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资产评估机构提供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实施的资产评估服务(以下简称“法定资产评估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提供自愿委托的资产评估及相关服务(以下简称“非法定资产评估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法定资产评估服务业务范围说明见附件。 三、法定资产评估服务可实行计件收费、计时收费或计件与计时收费相结合的方式。计件收费基准收费标准见附件,具体收费标准可根据评估工作的难易程度、工作量的大小及对评估人员的技能水平、评估质量和时间等要求,由资产评估机构按照上浮不超过20%,下浮不低于经营成本的原则,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计时收费具体标准由省资产评估协会确定,报省物价局备案。 四、资产评估机构应在经营场所、交费地点的醒目位置公布收费项目、服务内容、计费方法、收费标准等事项。

五、各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加强对资产评估收费的监督管理,对违反规定乱收费的,应依法查处。 六、涉及农村住房改造建设、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的资产评估收费,应按规定减半收取。 七、本通知自2011年4月1日起执行,试行期为2年。省物价局《关于调整资产评估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服〔2005〕6号)有关资产评估收费的规定停止执行。房地产评估收费、土地评估收费及资产评估中涉及的房地产评估收费、土地评估收费仍按浙价服〔2005〕6号文件规定执行。 附件:1.浙江省资产评估基准收费标准 2.法定资产评估服务业务范围说明 二?一一年三月十六日 附件1 浙江省资产评估基准收费标准 档次计费额度(万元) 差额计费率‰ 1 100以下(含100) 7 2 100以上-1000(含1000) 3.5 3 1000以上-5000(含5000) 1.2 4 5000以上-10000(含10000) 0.75 10000以上-100000(含5 0.15 100000) 6 100000以上 0.1 说明:1、计件收费实行差额定率累进计费。计费基数为账面原值。 2、收费额不足1500元的按1500元计算。附件2 法定资产评估服务业务范围说明

房地产估价理论 收益法部分主要公式

净收益每年不变的公式 ①用于不同土地使用期限或不同收益期的房地产价格之间的换算 ②用于比较不同期限房地产价格的高低 ③用于比较法中因土地使用期限或收益期不同进行的价格调整 ① V 收益价值 A 净收益 Y 报酬率 n 持有期或收益期 ②收益期为无限年公式:Y A V = 用于不同期限房地产价格之间的换算: n n n ) 1(1 )1()1(11n Y Y Y K +-+=+- = 若已知V ∞,求V 70、V 50如下: V 70=V ∞ × K 70 V 50=V ∞ × K 50 若已知V 50,求V ∞、V 40 如下: V ∞=V 50 × 501K V 40=V 50 × 50 40 K K 则:V n =V N ×N n K K =V N × 1)1(]1)1[(1--+-++N n n N Y Y Y )( 以上公式报酬率相同 以下公式报酬率不同时 ])1(11[n n n n Y Y A V +-=与公式])1(11[N N N N Y Y A V +-=相除,推导出下列不同期限房地产价格之间的换算公式: ] 1)1[()1(] 1)1[()1(-++-++?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Y Y Y Y Y Y V V 净收益按一定数额递增的公式 收益期为有限年的公式:p226 b---净收益逐年递增的数额 n 2)1()1(11)[( Y n Y b Y Y b Y A V n +?-+-+= 收益期为无限年的公式:p227 2Y b Y A V += 净收益按一定数额递减的公式 b 变为-b n 2)1(])1(11)[( Y n Y b Y Y b Y A V n +?++--= A-(n-1)b <0 即1+b A n > A-(n-1)b=0 (用在求合理经营年限时求n 的数值)P228 净收益按一定比率递增的公式 收益期为有限年的公式:p229 g-净收益逐年递增的比率 ]11(1[n Y g g Y A V ++--= 收益期为无限年的公式: g Y A V -= 净收益按一定比率递减的公式p230 g 变-g 有限年公式:])11(1[n Y g g Y A V +--+= 无限年公式:g Y A V += 净收益等于有效毛收入减去运营费用。如果有效毛收入与运营费用逐年递增或递减的比率不等,也可以利用净收益按一定比率递增或递减的公式计算估价对象的收益价值。例如,假设有效毛收入逐年递增的比率为g 1,运营费用逐年递增的比率为g E ,收益期为有限年,则计算公式: ])1g 1(1[])11(1[g n n E E I I Y g Y E Y g Y I V ++---++--= I=有效毛收入 E=运营费用 gI=I 逐年递增的比率 gE=E 逐年递增的比率

房地产评估计算方法

房地产评估的方法有以下几种: 1、成本法 (1)成本积算法,即对取得土地或已实现的土地开发的各项成本费用进行核算,剔除不正常因素影响的价值,对于正常成本费用累积后取一定的资本利息和合理的投资利润,得出土地使用权价值的方法。该方法常用于对正常程序取得的土地的评估。 (2)重置成本法,它是对现有的房屋按照正常市场标准下的重新建造房屋所需成本的测算,然后考虑资金的利息并计取一定的开发(或建设利润)得出完全重置成本价,然后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规范确定房屋成新率,二者相乘后得出房屋的 评估价值的方法。 2、市场比较法 挑取市场上相同用途、其他条件相似的房地产价格案例(已成交的或评估过的、具备正常报价的)与待估房地产的各项条件相比较,对各个因素进行指数量 化,通过准确的指数对比调整,得出估价对象房地产的价值的方法。这种方法具有较强的实际意义和准确性,在市场较为成熟、成交透明、比较案例易找的时候常常使用,并且估价结果较为准确。 3、剩余法 房地产总价知道或者可以测算出来时,因为房地产总价二土地使用权价值+ 房产价值,因此测算出土地使用权价值或房产价值,用总价值扣除它后即可得出房产价值或土地使用权价值。这种方法常用于房屋或土地的单项估价。 J—― 4、收益法 不同的地区、不同用途、类型的房地产收益率也有所不同,根据待估房地产的收益返算其价值的方法即为收益还原法。房地产价值二房地产纯收益刽攵益还原利率。 5、假设开发法 对于一个未完成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纯土地或在建工程等),通过测算正常开发完毕后的市场价值,然后扣除剩余开发任务的正常投入,即得出待估房地产价值的方法。 6、基准地价法 针对到某一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价值评估,可以参照已有的同级别、同用途的基准地价,进行一般因素、区域因素、个别因素的调整,最后得出估价对象土地使用权价值的方法。这种方法有一定的政策性。 7、路线价法 土地使用权的价值跟土地所处位置(临街状况:宽度深度)有很大的关系,对于同一街区,土地的价值具备相对的稳定性,如果知道该街区土地的平均价格,通过临街宽度、临街深度的调整得出估价对象土地价值的方法即为路线价法。

房地产估价方法

房地产估价方法 各种用途的房地产估价有其个性和共性,在实际估价工作中,由于估价的目的有租赁、抵押、交易、拆迁等等,因此估价人员应在掌握这些用途的房地产估价共性和个性的基础上,探索规律、融合贯通,同时对某一地区某一类用途的房地产估价,不能只采取一种估价方法,需具体问题具体对待。 一、估价基本方法 1、成本法。成本法是以建造该类房地产需耗费的各项费用之和为基础。费用包括:土地出让金、城市配套设施建设费、征地、拆迁安置补偿费、勘探设计及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建设费、管理费、银行利息、税金、销售费用、开发利润等。其中,地产价格可以以该块土地使用权的费用和土地开发成为熟地所需耗费的各项费用之和为基础,再加上正常的税金和利润。 这里需要特别指出成本法中的一种特殊的方法:重置成本法。因为重置成本法不需要考虑未来利益和长远效益,不需要计算地产价值,在实际运用中经常采用重置价结合成新进行估价; (1)根据估价房产房屋建筑结构、等级,选定房屋重置价格标准(以当地标准为准)。 (2)根据估价房产的建成年代,使用年限,残值率、剩余经济寿命、建筑物的新旧程度,估计该房产的折旧额或成新度(一般以当地公布的标准为准,不需另行计算)。 (3)楼层、墙体和层高的修正。

评估公式: 房产现值=〖建筑面积×房屋重置价格标准×(1±楼层、借、共墙、层高修正系数)±装修水电设备调价〗×成新率 若情况不复杂可用简化公式: 房产现值=建筑面积×房屋重置价格标准×成新率×1.5 2.市场比较法。 市场比较法在房地产价格评估中广泛应用,它是通过将待估房地产与近期已交易的类似房地产进行比较,修正得出待估房地产价格的一种方法。由于房地产有其特殊性,决定了不存在定金相同的两宗房地产。 因此,市场比较法操作的关键是: 估价人员就待估房地产与比较实例房地产在地理位置、结构、小区配套及交易日期等方面的差异而造成的对房地产价格的影响进行差别修正,差别修正的准确性直接影响估价结果的准确性。 常用的修正方法有: (1)定性判新法。即估价人员凭实践经验,对两宗房地产之间存在的差别进行定性判断修正,这种操作方法的缺点是容易把评估者的主观偏见引入结果中去,造成评估价值失真; (2)比较打分法。即拟定影响价格的差异性指标,制定各项评估的标准,规定每个项目的最高分和最低分,评估人员根据有关资料、经验给出每项评分,将每项所设的分数进行整理,设出评估总分,根据评估总分修正。将待评估房与比较实例,按以下八个方面来比较:

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作业题(计算选择题)

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计算选择题) 2004年 1——2、某套住宅总价为30万元,套内建筑面积为125m2,套内墙体面积为20m2,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为25m2。该套住宅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价格为()元/m2。 A、1667 B、1765 C、1875 D、2000 答案:单价=30万元/(15+25)=2000元/m2 2——6、某宗面积为3000 m2的工业用地,容积率为0.8,楼面地价为700元/m2。现按规划拟改为商业用地,容积率为5,楼面地价为960元/ m2。理论上应补地价()。 A、78万元 B、882万元 C、1210万元 D、1272万元 答案:理论上应补地价=(960×5-700×0.8)×3000=1272万元 3——12.某建筑物的建筑面积为2000 m2,占地面积为3000 m2,现在重新获得该土地的价格为800元/ m2,建筑物重置价格为900元/ m2,而市场上该类房地产正常交易价格为1800元/ m2。该建筑物的成新率为()。 A、44% B、50% C、67% D、86% 答案:成新率=(1800×2000-800×3000)/(900×2000)=67% 4——14、现需评估某宗房地产2004年10月末的价格,选取的可比实例成交价格为2500元/m2,成交日期为2004年1月末,该类房地产自2003年7月末至2004年6月末每月价格递增1%,2004年6月末至2004年10月末平均每月比上月上涨20元/m2。该可比实例在2004年10月末的价格为()。 A、2648元/ m2 B、2688元/ m2 C、2708元/ m2 D、2734元/ m2 答案:2500×(1+1%)5+20×4=2708元/m2 5——20、某房地产的土地取得成本为1000万元,开发成本为3000万元,管理费用为200万元,销售费用为300万元,开发利润为500万元,则该房地产的投资利润率为()。 A、10.0% B、11.1% C、11.9% D、12.5% 答案:投资利润率=500/(1000+3000+200+300)×100%=11.1% 6——21、某建筑物的建筑面积为200m2,有效经过年数为12年,重置价格为800元/ m2,建筑物经济寿命为40年,残值率为2%,则运用直线法计算该建筑物的现值为()万元。 A、10.2 B、11.0 C、11.3 D、11.5 答案:建筑物现值=16-[200×800×(1-2%)]÷40=11.296万元 7——22、某商铺的收益年限为30年,年有效毛收入为6000元/m2。假设净收益率为75%,报酬率为10%,则该商铺目前的价值为()元/m2。 A、14140 B、42421 C、56561 D、60000 答案:商铺目前的价值=6000×75%/10%×[1-1/(1+10%)30]= 42421元/m2 8——29、某地区商品价格自2000年至2004年分别为681元/m2、712元/m2、744元/m2、781元/m2和815元/m2,采用平均增减量法预测该地区商品住宅2006年的价格为()。 A、849元/ m2 B、865元/ m2 C、882元/ m2 D、915元/ m2 答案:商铺2006年的价格=P+di=681+[(712-681)+(744-712)+(781-744)+(815-781)]/4÷6=882元/ m2 2005年 9——5、在估价中选取4个可比实例,甲成交价格为4800元/m2,建筑面积为100m2,首次支付24万元,其余半年后支付16万元,一年后支付8万元;乙成交价格5000元/m2,建筑面积120m2,首次支付24万元,半年后付清余款36万元;丙成交价格4700元/m2,建筑面积90m2,成交时一次性付清;丁成交价格4760元/m2,建筑面积1100m2,成交时支付20万元,一年后付清余款32.36万元。已知折现率为10%,那么这4个可比实例实际单价的高低排译码为()。 A、甲>乙>丙>丁 B、乙>丁>甲>丙 C、乙>丙>甲>丁 D、丙>乙>丁>甲 答案:总价甲=24+16/(1+10%)0.5+8/(1+10%)=47.54万元; 乙=24+36/(1+10%)0.5=59.82万元

房地产估价计算

1. 假设人民币与美元的市场汇价2004年4月30日为1:8.27,2004年10月31日为1:8.3;该类写字楼以人民币为基准的市场价格2004年1月1日至2004年3月31日基本保持不变,2004年4月1日至2004年6月30日平均每月比上月上涨0.5%,2004年7月1日至2004年10月31日平均每月比上月上涨1%。试利用上述资料估算该写字楼于2004年10月31日的正常市场价格。 解: 2. 某写字楼预计持有两年后出售,持有期的纯收益每年216万元,出售时的价格为5616 万元,还原利率为8%,则该写字楼目前的收益价格为多少? 解: 3某宗房地产预计第一年的有效毛收入为20万元,运营费用为12万元;此后每年的有效 可比实例A 可比实例B 可比实例C 成交价格 RMB8000元/ m 2 USD1000/ m 2 RMB8800元/ m 2 成交日期 2004年1月31日 2004年4月30日 2004年7月31日 交易情况 -1% 0% +3% 区域因素 +2% +1% +3% 个别因素 -3% +2% +1% ()()()()()平方米 元平方米 元平方米元/57.84610101100103100103100%118800/26.8437102 100101100100100%11%5.0127.81000/13.862797 100 10210099100%11%5.0180003 4 24 3 =???+?==???++??==??? ++?=C B A V V V 平方米 元/65.85083 =++= C B A V V V V ()() 22 2162165616 520018%18%18%V =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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