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接种门诊公示材料

预防接种门诊公示材料
预防接种门诊公示材料

预防接种门诊消毒制度

一、预防接种门诊工作人员必须规范穿戴工作衣帽,勤剪指甲。工作前须用肥皂、流动水洗手,戴好口罩后方可进行接种工作,接种间隙也要勤洗手。

二、保持登记体检室、侯种室、接种室等环境整洁卫生,光线明亮,空气流通。每天下班前须用消毒液对接种台面消毒清洁,接种室和候诊室室内空气消毒用紫外线灯照射30分钟以上(新装紫外线灯管照射强度应≥90UW/cm2,使用中的紫外线灯管照射强度应

≥70UW/cm2,<70UW/cm2的灯管应及时更换),紫外线灯按每M3空间≥1.5瓦安装,紫外线灯管表面应保持洁净,每2~3周用酒精擦拭1次。

三、皮肤消毒液必须密封保存,在有效期内使用,使用中的消毒液须每周更换2次,盛装的容器每周消毒2次。接种部位要避开疤痕、炎症、硬结和皮肤病变处,皮肤消毒时可用无菌棉签浸润2.0%碘酊,涂擦注射部位1遍,作用1分钟,再用75%酒精擦拭2遍,擦净余碘干燥后方可注射;使用0.5%碘伏则直接涂擦皮肤2遍干燥后即可注射。消毒操作以注射部位为中心,由内向外缓慢旋转、逐步涂擦,消毒面积不小于5c m×5cm。局部消毒后注意不得触碰污染。接种活疫苗时不能用碘酊消毒,局部用75%乙醇消毒时,待干后再接种。

四、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疫苗接种务必一人一针一管。使用后的一次性注射器必须就地消毒(用1000mg/L含氯消毒剂或2.0%过氧乙酸消毒剂浸泡60分钟)毁形,放入专用收集袋,严禁出售或随意

丢弃。因无回收指定单位无法集中处理的,应及时焚烧处理。一次性注射器使用后用毁型机毁型或将针管、针头分开放入有消毒液的防刺破安全盒或回收桶。

五、保持工作台面及其他物体表面的洁净,每个工作日前用300~500mg/L含氯消毒剂或其他消毒剂擦拭消毒。

六、地面采取湿式清扫,用300~500mg/L含氯消毒剂或其他消毒液湿拖地面。

预防接种信息管理制度

1、儿童出生1个月内,接种单位通过接种点客户端软件录入儿童预防接种基本信息,建立儿童的预防接种基本信息电子案。

2、接种单位须在每次接种完成后5天内完成疫苗接种信息的录入;以村为单位接种的地区,村级接种单位在每次接种完成后5天内将预防接种记录提交乡级防保组织,由乡级防保组织在5天内完成疫苗接种信息的录入。

3、.实施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的接种单位应在每次接种前对接种儿童的既往接种信息进行审核,每周对所有管理儿童接种信息进行审核,检查数据有无错项、漏项和逻辑错误,对有疑问的录入信息及时向相关人员核实,确保录入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4、实施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的接种单位,发现未建立预防接种电子档案的适龄儿童,应及时将儿童的基本信息和疫苗接种信息录入到接种点客户端软件系统,并及时补充上传到国家信息管理平台。

对于已经建立了预防接种电子档案、但未将数据上传到国家信息管理平台的适龄儿童,尤其是流动儿童,需及时补充上传到国家信息管理平台。

5、接种单位应在每次上传数据之前通过接种点客户端软件对儿童预防接种个案信息进行查重,并及时向相关人员核实,删除错误的重复记录。

6、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每月通过国家信息管理平台,对实施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的接种单位上报的个案数据质量进行分析,分析指标包括信息管理系统覆盖率、上传信息及时率、上传完整率等。督促接种单位提高预防接种信息录入和上报的质量,扩大信息管理系统覆盖率。

7、计算机要专人管理,信息管理系统使用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转让或泄露系统操作帐号和密码。发现帐号、密码已泄露或被盗用时,应立即采取措施,更改密码,同时向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8、儿童预防接种证由儿童监护人长期保管;儿童预防接种卡由接种单位保管,保管期限应在儿童满7周岁后再保存不少于15年;儿童预防接种电子档案由接种单位长期保管。

9、接种单位应在完成每次接种的信息录入和上报后的当天,对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的电子档案进行备份,并妥善保存。

10、接种单位实施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后,应对安装接种点客户端软件的计算机同时安装能及时网络升级的正版杀毒软件。预防

接种服务和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安装有接种点客户端软件的计算机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或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预防接种体检与登记制度

一、核对受种者姓名、出生年月日,以及既往接种记录,确认是否为本次某种疫苗的接种对象。若发现有误,应及时更改,并做好解释工作。

二、询问受种者近期健康状况,以及既往疾病史、过敏反应史、接种反应史等。经询问健康无疾患,再检查体温和其他有关体征,确定可否接种。凡患有接种禁忌症的不得注射或暂缓注射相应疫苗,并做好记录。

三、执行“接种告知与家长签字”制度,务必告知家长接种何种疫苗,预防何种疾病,接种后的正常反应,可能出现的异常反应和必要的注意事项等。体检与告知后,医生与儿童家长均需签字负责。

四、做好免疫接种日期等项目的工整书写登记,应记录所使用疫苗的批号、接种者的签名。疫苗使用登记簿上应记录所使用疫苗的生产厂家、批号和有效期等。

五、接种后受种者应留在现场观察30分钟,便于一旦出现速发型过敏反应时能及时处理。离开接种门诊前应预约好下次接种疫苗日期。

预防接种门诊消毒制度

一、预防接种门诊工作人员必须规范穿戴工作衣帽,勤剪指甲。工作前须用肥皂、流动水洗手,戴好口罩后方可进行接种工作,接种间隙也要勤洗手。

二、保持侯种室、接种室、留观室等环境整洁卫生,光线明亮,空气流通。每天下班前须用消毒液对接种台面消毒清洁,接种室和候诊室室内空气消毒用紫外线灯照射30分钟以上(新装紫外线灯管照射强度应≥90UW/cm2,使用中的紫外线灯管照射强度应

≥70UW/cm2,<70UW/cm2的灯管应及时更换),紫外线灯按每M3空间≥1.5瓦安装,紫外线灯管表面应保持洁净,每2~3周用酒精擦拭1次。

三、皮肤消毒液必须密封保存,在有效期内使用。使用中的消毒液须每周更换2次,盛装的容器每周消毒2次。接种部位要避开疤痕、炎症、硬结和皮肤病变处。皮肤消毒时可用灭菌镊子夹取75%乙醇棉球或用无菌棉签浸润蘸75%乙醇,由内向外螺旋式对接种部位皮肤进行消毒,消毒面积不小于5cm×5cm,待凉干后立即接种,禁用含碘消毒剂进行皮肤消毒。

四、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疫苗接种务必一人一针一管。使用后的一次性注射器必须就地消毒(用1000mg/L含氯消毒剂或2.0%过氧乙酸消毒剂浸泡60分钟)毁形,放入专用收集袋,严禁出售或随意丢弃。因无回收指定单位无法集中处理的,应及时焚烧处理。一次性注射器使用后用毁型机毁型或将针管、针头分开放入有消毒液的防刺破安全盒或回收桶。

五、保持工作台面及其他物体表面的洁净,每个工作日前用300~500mg/L含氯消毒剂或其他消毒剂擦拭消毒。

六、地面采取湿式清扫,用300~500mg/L含氯消毒剂或其他消毒液湿拖地面。

预防接种门诊工作制度

一、预防接种门诊按日(周)为辖区内适龄儿童与流动人口儿童开展常年免疫接种和业务咨询。预防接种门诊要设立登记咨询点,接受群众咨询。

二、严格按照卫生部颁发的《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做好预防接种实施。

三、本地户籍儿童出生后1个月,外来儿童寄居3个月以上,建立预防接种卡、证。预防接种卡由接种单位保管,预防接种证必须由儿童家长或监护人保管,入托、入园儿童可由托幼机构暂时代管。儿童入托、入学实行查验接种证制度,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接种的儿童必须到所属接种门诊补种后方可入学。

四、预防接种门诊工作人员应具备工作责任心,应当具备职业医师、职业助理医师、护士或者乡村医生资格,并经过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预防接种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上岗工作应佩带胸卡。接种时要穿戴工作衣帽、口罩,佩戴胸卡,患手部皮肤病或传染病期间不准参加接种工作。接种人员应主动向群众宣传免疫规划知识,预约下次接种时间。尚未完成基础免疫且连续通知两次均未前来接种的儿童,及时进行随访落实。

五、保持预防接种门诊室内清洁,开诊前后要用合格浓度的消毒液擦拭消毒工作台与地面,开启紫外线灯消毒室内空气。每次消毒应做好记录备查。接种前做好准备工作,包括统计应种对象、发接种通知,准备疫苗、注射器及各种药械等。

六、接种操作前严格实行“三查七对”制度,即检查受种者健康状况和接种禁忌症,查对接种卡与接种证,检查疫苗、注射器外观与批号、效期;核对受种者姓名、年龄、疫苗品名、规格、剂量、接种部位、接种途径。接种人员经“三查七对”核实无误后,方可对符合条件的受种者实施接种。

七、严格执行“安全注射”制度,使用合格的注射器和规定浓度及合格配制时间的皮肤消毒液;已开启未用完的疫苗安瓿应盖上消毒的干棉球并冷藏,活疫苗超过半小时、灭活疫苗超过1小时未用完应废弃,整个接种过程应确保无菌操作,安全有效。卡介苗接种应设专室,暂无条件的应设专苗操作台,严防误作其他疫苗错种。凡符合接种条件的对象应以书面形式告知家长所接种的疫苗作用、禁忌症、接种副反应及其注意事项。

八、接种结束后及时在预防接种证、卡上记录所接种疫苗的年、月、日及批号。应及时将儿童接种信息录入微机并作好数据备份。预防接种门诊每月统计上报“常规免疫接种情况统计汇总表”,协助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免疫监测、相应传染病个案调查及疫情控制等工作。

无接种证

有接种证

预防接种流程

观察15-30分钟,

方可离开

接种医生记录

接种疫苗

登记、建立预防接种档案,领取接种证

家长出示接种证

登记和预约并告知接种疫苗的品种、作用、禁忌、

不良反应及注意事项

医生核实接种对象,家长主动告知儿童健康状况和禁忌症

预防接种反应和事故处理制度

一、建立预防接种反应和事故登记本,专人负责。

二、对预防接种一般反应、加重反应进行对症治疗,对异常反应、群体性反应和接种事故要采取应急救护措施。

三、责任报告人在发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或接到相关报告后,应当及时向所在地的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填写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报告卡。

四、发现怀疑与预防接种有关的死亡、群体性反应或者引起公众高度关注的事件时,责任报告人应当在发现后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五、接到报告后,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会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立即核实,组织调查。卫生部门调查组原则上由临床、流行病、免疫规划和实验室检验等有关专业人员组成。

六、与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相关的诊断,应由县级以上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诊断小组做出,其他任何医疗单位或个人均不得做出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诊断。

七、因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造成受种者死亡、严重残疾或器官组织损伤的,应当给予一次性补偿。由接种第一类疫苗引起的,补偿费由省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在预防接种工作经费中安排,由接种第二类疫苗引起的,补偿费由相关的疫苗生产企业承担。因接种单位违反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免疫程序、疫苗使用指导原则、接种方案给受种者造成损害的,依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

八、预防接种门诊应备有接种反应相应药品,接种时务必注意态度和蔼、动作轻柔,避免发生接种对象心因性反应。发生严重过敏反应病例时,应主动配合临床医生争分夺秒快速救治。

九、过敏性休克处理原则:使病人平卧、头部放低、保持安静、注意保暖;立即皮下注射肾上腺素(1/1000),小儿为0.01ml/kg/次,最大量为0.33(1/3支)ml,并同时通知临床医生进行有关抗休克处理。

十、晕厥处理原则:使病人平卧,松解衣扣,注意保暖;轻者可给予温开水、热糖水喝,必要时可针刺或用手掐人中穴;数分钟后仍不恢复者,可按过敏性休克处理,并通知临床医生救治

疫苗、注射器和冷链管理制度

1、严格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管理使用疫苗及注射器,实行专人管理。

2.建立健全疫苗和注射器出入库台账,经常核对疫苗和注射

器进出情况、日清月结、每季度盘查1次,做到账苗相符。

3.疫苗按品种、批号分类码放,领取或分发疫苗时要遵循“先

短效期、后长效期”和同批号疫苗按“先入库、先出库”的原

则,有计划地分发使用,减少因过期失效而造成疫苗和注

射器报废。疫苗的运输、贮存和使用要严格按照有关温度

要求进行。

4、认真做好过期、失效疫苗及注射器的销毁处理及记录

5、健全冷链设备管理制度,建立冷链设备台帐,记录各种设备的型号、到货时间、数量;建立设备运转与维修记录簿,记录发生故障与维修情况。

6、每台冰箱冰柜必须配备温度计,对储存的温度进行检测。温度计分别放置在普通冰箱和冷冻室的中间位置,每天上午和下午各进行一次温度记录。

7、冷链设备应放在干燥、通风、避免阳光直射、远离热源的地方,后部要留有空间,底部要垫搁架,电源线路与插座应专线专用。

8、所有预防接种冷链设备专用于贮存疫苗,不得挪作它用。存放疫苗的冰箱和冰柜严禁存放其他物品或过期疫苗。

医疗废弃物管理制度

1.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用品必须由取得当地环保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集中和处置单位同意收集处理,不得出售给个体商贩,废品回收站或交由其他任何单位收集处理。

2.医疗一次性废物应分类放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容器内,须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由专人使用专用的转运工具按照确定的时间、路线转运到指定贮存地点。转运工具和容器使用后应当及时进行消毒和清洁。

3.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坏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药物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在标签上注明,进行集中处理。

4.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废物,应当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置。

5.使用过的一次性医疗用品如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和输血器等物品必须就地进行消毒毁形。放入专用收集袋进行集中处置。

6.锐器不应与其他废弃物混放,用后必须稳妥安全地置入锐器容器中进行集中处置。

7.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应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和处置。各科室产生的污水,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排泄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8.禁止丢弃医疗废物,禁止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

9.加强监督,定期检查。

10.医疗废物收集人员应做好个人防疫工作,以防感染疾病。

新生儿和流动儿童报告登记制度

一、接种单位要专人负责新生儿报告、登记工作。每月定期到计生部门、派出所、管辖社区收集接新生儿资料,使儿童及时建卡建证。

二、接种单位要按属地管理的原则,收到新生儿或流动儿童登记卡后,要及时巡访,调查新生儿的户籍所在地。发现户籍属其他接种单位管辖的,及时退卡给管辖权的接种单位建卡建证,并做好登记注明,以备核查。

三、属于本接种单位责任区域内新生儿,工作人员应在其出生一个月内及时登记,建卡建证。并按照免疫程序,及时向家长发放疫苗接种通知书,督促家长按时间接种有关疫苗。

四、本地儿童迁移时,应告知儿童家长或监护人带既往接种史证明到寄住地接种单位继续完成相关疫苗接种。外地儿童迁入时,应主动向儿童家长或监护人索查既往接种史证明,无接种证或接种史证明的要及时补建卡证、补种。

五、须对流动儿童建立预防接种专册,每月定期收集居住3个月以上的7岁以下非本责任区域内儿童资料,及时建立接种登记。无接种证的应补发接种证,并按规定程序进行相关疫苗补种。

六、严格执行儿童入托、入学查验接种证制度。每年9月派专人到门诊辖区内的托儿所、幼儿园、小学核查7岁以下儿童的预防接种证,无接种证的,须补发接种证,并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补种原则补种疫苗。

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管理制度

1.一、流动儿童预防接种实行属地管理的原则。

2.二、流动儿童平等享有接受预防接种的权利,接种单位不

得已任何理由拒绝适龄流动儿童的接种要求。

3.三、凡本地居住三个月以上的7岁以下儿童必须按《预防

接种工作规范》要求实施预防接种。建立预防接种卡,无

预防接种证的应补发预防接种证,按规定的程序进行相关

疫苗补种。

4.四、接种单位应主动掌握辖区内流动儿童的预防接种管理

情况,每月定期到派出所、社区收集居住3月以上7岁以下流动儿童资料,每年统计上报两次,并定期对流动儿童

的接种情况进行调查。

5.五、工作人员主动到流动人口聚集地开展流动儿童调查摸

底工作,并及时通知其接受预防接种。

6.六、严格执行儿童入托、入园、入学查验接种证制度,积

极与辖区内托幼机构、学校建立联系,每年新生入学时派

专人到托幼机构、学校查验新生预防接种证,无接种证的

须补发接种证,对未依照国家免疫规划受种的儿童按补种

原则进行补种。

7.七、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宣传动员,提高流动儿童家长的

预防意识,争取儿童家长主动参与免疫活动。

8.八、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流动儿童免疫情况监测及专项调查。

家长须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都明确规定:国家实行有计划的预防接种制度,国家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

?儿童出生后一个月内应到当地的接种单位办理预防接种证。

?儿童免费接种第一类疫苗,第一类疫苗是由政府免费向公民提供的,公民应当依照政府的规定受种的疫苗。无论是常住儿童或流动儿童,都应按时进行预防接种。

?第二类疫苗为有价疫苗,本着“自费、自愿”的原则接种疫苗,您自主决定是否接种。

?每次接种必须携带接种证,凭证登记接种,并妥善保管。

?接种前,您应当如实提供孩子的健康状况,如有接种禁忌症等也请主动告知医生。

?接种后,请在留观室观察30分钟。

?接种后出现的一般反应多为一过性的,一般不需任何处理,如发现高热不退、全身皮疹或其他异常反应者需及时到医院诊治,并将情况告知接种单位。

预防接种禁忌症

?既往有严重过敏史,或对本疫苗有明确过敏史;?免疫功能缺陷的儿童,禁止接种活疫苗;

?有严重心、肝、肾脏器的器质性病变(脊灰疫苗除外);

?神经系统实质性病变禁止接种乙脑、流脑和百白破疫苗;

?具体以各种疫苗使用说明书为准。

暂缓接种对象

?正在发热,特别是高热的儿童;

?各种急、慢性传染病发病期间;

?严重营养不良;或近期使用过丙种球蛋白或免疫抑制剂等;

?具体应以各种疫苗使用说明书为准。

注意事项及不良反应

1、急慢性感染、各种严重疾病、神经系统疾患、发热、免疫缺陷以及有过敏史和其它身体不适的儿童,家长应在接种登记时事先告诉医生,以便医生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接种或暂缓接种。空腹和过度疲劳时不宜接种,以防引起“晕针”。

2、接种疫苗后,应留下观察30分钟,无反应后再离开。

3、孩子打过防疫针以后,要让孩子适当休息,不要做剧烈运动,注射部位要保持清洁,以防感染。

4、个别儿童接种后出现发热、接种部位红肿现象,症状较轻者一般不需要任何处理,加强观察,多喝开水,并注意保暖;症状较重者应请医生诊治,对症治疗。若出现上述反应,请向接种单位报告。

5、预防接种虽可以保护绝大多数人避免发病,但保护率并非100%;因个体差异,少数人免疫失败仍可发病,但一般病情轻、病程短。

6、预防接种后除出现本告知书中列出的接种反应外,可能还会出现其它难以预料的、严重的、罕见的接种反应,请在出现后注意以下几点:①立即到医院,及时治疗;②及时与接种单位的医生联系;③如有疑问,可咨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第一类疫苗接种方法及作用

(政府出资免费接种)

疫苗名称接种部位接种途径预防的疾病

乙肝疫苗上臂三角肌中部肌内注射乙型肝炎

卡介苗上臂三角肌中部略下处皮内注射结核性脑膜炎、粟粒性肺结核

脊灰疫苗_口服脊髓灰质炎(小儿麻痹症)无细胞百百破疫苗上臂外侧三角肌肌内注射百日咳、白喉、破伤风

白破二联疫苗上臂外侧三角肌附着处肌内注射白喉、破伤风

麻疹疫苗上臂外侧三角肌下缘附着处皮下注射麻疹

麻风疫苗上臂外侧三角肌下缘附着处皮下注射麻疹、风疹

麻腮疫苗上臂外侧三角肌下缘附着处皮下注射麻疹、流行性腮腺炎

麻腮风疫苗上臂外侧三角肌下缘附着处皮下注射

麻疹、流行性腮腺炎

风疹

乙脑减毒活疫苗上臂外侧三角肌下缘附着处皮下注射流行性乙型脑炎

A 群流脑疫苗

A+C 流脑疫苗

上臂外侧三角肌下缘附着处 皮下注射 流行性脑脊髓膜炎 甲肝减毒活疫苗 上臂外侧三角肌下缘附着处 皮下注射 甲型肝炎 第一类疫苗免疫程序

年龄 疫 苗 名 称

卡介苗 乙肝 疫苗 脊灰

疫苗 无细胞百白破疫苗 白破

疫苗

甲肝减毒活疫苗 麻风疫苗(麻疹疫苗) 麻腮疫苗 (麻腮风疫苗或 麻疹疫苗) 乙脑减毒活疫苗 A 群流 脑疫苗 A+C 流脑疫苗 出生时 1剂 第1剂

1月龄 第2剂

2月龄 第1剂

3月龄 第2剂 第1剂

4月龄 第3剂 第2剂

5月龄 第3剂

6月龄 第3剂

接种2剂次,第1、2剂次间隔3个月 8月龄

1剂 第1剂 18月龄 第4剂

1剂 1剂 2周岁

第2剂 3周岁

第1剂 4周岁 第4剂

6周岁 1剂

第2剂 二类疫苗接种价格表

依照内蒙古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做好2006年重点传染病针对疫苗免疫接种工作的通知》(内疾控【2006】40号)文件要求,各疫苗接种价格如下:

疫苗名称价格(元/支)

水痘减毒活疫苗(进口) 330元

水痘减毒活疫苗(国产) 160元

B型流感嗜血杆菌结合疫苗 148元

甲型肝炎灭活疫苗 142元

23价肺炎球菌多糖疫苗 168 元

口服轮状病毒活疫苗 148

预防接种门诊建设参考标准(2016年版)

预防接种门诊建设参考标准 1 预防接种门诊的设置 1.1 由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根据根据人口密度、服务半径、地理条件和医疗卫生资源配置等情况,合理规划和设置接种门诊,或按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制定的相关规定实施。 1.2 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设置预防接种门诊时,应明确其责任区域、接种服务内容。 1.3 城镇地区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应当设立一个预防接种门诊,服务半径不超过5公里,实行按日(每周≥3天)预防接种。 1.4 农村地区每个乡(镇)卫生院至少应当设置1个预防接种门诊,服务半径不超过10公里,实行日、周(每周1~2天)预防接种。 2 预防接种服务频率 2.1 城镇地区预防接种门诊实行按日预防接种。 2.2 农村地区预防接种门诊实行日、周预防接种。 2.3 提倡预防接种门诊在周末提供半天接种服务。 3 房屋配备 3.1 预防接种门诊专用房总使用面积与服务人口数量、服

务周期相适应,应不少于40m2。预防接种门诊要有登记(登记、询问、预诊、宣传教育)、预防接种(疫苗接种应分室或分区,卡介苗应设专台)、观察等功能分室或分区,各室/区有明显的标志牌。受种者在预防接种时有专门的出入口。 3.2 预防接种门诊与普通门诊、注射室、病房、放射科分开,并保持一定距离。 3.3 预防接种门诊要在醒目位置张贴公示材料,包括预防接种工作流程;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品种、免疫程序、接种方法;第二类疫苗还要公示疫苗价格、预防接种服务价格;预防接种服务时间、咨询电话;科普宣传资料等。 4 设备与器械配置 4.1 预防接种室要有专用预防接种台,其数量须与每次受种人数相适应,卡介苗设专用预防接种台。预防接种台清洁、无杂物,标明接种疫苗的名称。 4.2 疫苗专用普通冰箱≥2台,冷藏包≥2个,冷藏设备容量满足疫苗储存需求。 4.3 预防接种器材配备充足,注射器、汤匙数量按1次预约预防接种人数≥1.1的比例配置。 4.4 配备急救药品和预诊体检用器材,制定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应对预案。 4.5 配备室内空气紫外线消毒灯。 4.6 配备取暖、防暑降温设备。

预防接种规范管理自查报告

预防接种规范管理自查 报告 文档编制序号:[KKIDT-LLE0828-LLETD298-POI08]

2015年是预防接种规范管理年。为做好规范年管理活动,不断提升全乡免疫规划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根据《《XX市预防接种规范管理年活动方案》》要求,为不断提升全乡免疫规划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巩固人群免疫屏障,努力降低疫苗针对传染病发病率,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情况 1、加强接种管理,规范接种服务 按照《x省预防接种单位管理办法(试行)》加强预防接种单位和人员准入管理,对辖区内接种单位进行统一规划,对从事接种工作的医务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合格后核发接种人员资格证,无接种资质人员不得从事预防接种工作。要求接种单位严格按照免疫程序、疫苗使用指导原则和接种方案的要求规范实施接种,在实施疫苗接种前先告知受种者或其监护人所接种疫苗的品种、作用、禁忌、不良反应、注意事项等,告知一类苗免费政策,二类苗知情、自愿的前提下,不以任何理由强迫接种二类疫苗,不撤擅自用二类疫苗替代一类疫苗,不擅自开展群体性疫苗接种。 2、加强疫苗管理和冷链运转 县级疾控机构和接种单位能按照国家疫苗储存、运输管理规范,做好疫苗出入库登记,保障疫苗储存、运输和使用各个环节的冷链运转,保证疫苗质量。指定专人对疫苗的管理,建立健全

相关工作制度,建立真实、完整的购进、接收、分发、供应等记录,妥善处理好报废疫苗。 县卫生局加大监督管理,对疾控机构和接种单位一类疫苗分发和二类疫苗购买的情况进行督查。县疾控机构和接种单位依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制订二类疫苗使用计划,实行统一采购,并做好疫苗生产、疫苗批发企业的资质查验,索取疫苗批号合格证明等工作。同时,加大对疫苗储存、运输及接种各个环节的监管力度,做好储存、运输疫苗记录。 3、加强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报告与处置工作 认真做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病例的监测和报告管理。县疾控机构和接种单位及其医疗卫生人员发现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依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及时处理,并立即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县疾控中心及时组织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诊断专家组对报告的病例进行调查处理和确诊鉴定。对确属异常反应的病例,应按有关规定上报相关材料,落实补偿资金。对于因疫苗接种异常反应而引起相关上访人员,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妥善处理。 4、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普及预防接种知识 加强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的沟通,大力宣传预防接种对保护公众健康的重要意义,疾控机构和接种单位加大今年“全国预防接种宣传周”活动力度,提高公众对预防接种知识知晓程度和国家

接种门诊建设标准(工作规范的)

附件二预防接种门诊建设参考标准 1预防接种门诊的设置 1.1 由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根据根据人口密度、服务半径、地理条件和医疗 卫生资源配置等情况,合理规划和设置接种门诊,或按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制定的相关规定实施。 1.2 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设置预防接种门诊时,应明确其责任区域、接种服 务内容。 1.3 城镇地区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应当设立一个预防接种门诊,服务半 径不超过 5 公里,实行按日(每周≥ 3 天)预防接种。 1.4 农村地区每个乡(镇)卫生院至少应当设置 1 个预防接种门诊,服务半径不超过 10 公里,实行日、周(每周 1 ~2 天)预防接种。 2预防接种服务频率 2.1 城镇地区预防接种门诊实行按日预防接种。 2.2 农村地区预防接种门诊实行日、周预防接种。 2.3 提倡预防接种门诊在周末提供半天接种服务。 3房屋配备 3.1预防接种门诊专用房总使用面积与服务人口数量、服务周期相适应,应不 少于 40m 2 。预防接种门诊要有登记(登记、询问、预诊、宣传教育)、预防

接种(疫苗接种应分室或分区,卡介苗应设专台)、观察等功能分室或分区,各室 / 区有明显的标志牌。受种者在预防接种时有专门的出入口。 3.2预防接种门诊与普通门诊、注射室、病房、放射科分开,并保持一定距离。 3.3预防接种门诊要在醒目位置张贴公示材料,包括预防接种工作流程;国家 免疫规划疫苗的品种、免疫程序、接种方法;第二类疫苗还要公示疫苗价格、 预防接种服务价格;预防接种服务时间、咨询电话;科普宣传资料等。 4设备与器械配置 4.1预防接种室要有专用预防接种台,其数量须与每次受种人数相适应,卡介 苗设专用预防接种台。预防接种台清洁、无杂物,标明接种疫苗的名称。 4.2疫苗专用普通冰箱≥ 2台,冷藏包≥ 2个,冷藏设备容量满足疫苗储存需求。 4.3预防接种器材配备充足,注射器、汤匙数量按 1 次预约预防接种人数≥ 1.1的比例配置。 4.4配备急救药品和预诊体检用器材,制定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应对预案。 4.5配备室内空气紫外线消毒灯。 4.6配备取暖、防暑降温设备。 4.7配备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设备(计算机、打印机等设备),实行预防接 种资料信息化管理。 4.8在候诊或观察区域配备宣传教育设备。 5预防接种门诊服务人员

预防接种门诊的设置(第一章)

预防接种门诊建设标准(讨论稿) 第一章预防接种门诊的设置 一、预防接种门诊的分类 预防接种门诊分为合格、规范、示范三类。承担责任区域内的第一类疫苗和第二类疫苗的接种工作。 二、资质与许可 1、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且诊疗科目中有预防保健科或全科医疗科; 2、具有县级或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预防接种单位资格证书或文件等能够证明预防接种资质的资料; 3、责任区域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以文件形式明确; 4、所有接种操作人员均须具备执业资格; 5、具有符合〈〈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规定的冷藏设施、设备; 6、具备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条件。 三、接种门诊设置要求 1、原则上设置在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医院,位置方便、安全,有专门的出入口且相对独立,无电梯设备应设在二楼及以下,并与医疗门诊、注射室、病房、放射科等临床科室分开,并保持一定距离,以免交叉感染。 2、设有醒目指示牌,有明显指引标识引导受种对象。须配有盥洗设施和卫生间。 3、门诊总使用面积要求:示范A80R2、规范A 70宿、合格160帝。 4、乡(镇)卫生院接种门诊按各县(区)卫生行政部门指定或申报的相应级别建设。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已经设置门诊的必须达到示范门诊的标准,达不到示范门诊要求,或设置一个以上预防接种门诊的, 要予以取缔;无论是合格、规范、示范接种门诊,硬件设施可有差异,软件资料管理验收标准必须达到统一。 5、各级疾控中心设立的预防接种门诊须与本单位免疫规划管理科室分开设置,

并接受本单位或所属区域疾控机构免疫规划科室业务管理;免疫规划科室人员不得兼职预防接种门诊工作。 6、接种周期:接种门诊须固定时间提供预防接种服务,示范、规范门诊按周,合格门诊按旬开展常规接种,须覆盖所有责任区域。每次运转接种天数不少于2天。 7、接种单位应结合实际在各室或显著位置悬挂免疫规划各项规章制度及公示内容(详见第二章)。 8、预防接种单位依据〈〈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实施预防接种各项工作内 容,并做好免疫规划资料的规范化、科学化和档案化管理(详见第三章)。 四、责任区域划分 1、按照以居住地划分的原则,城市(城区)按行政区划与街道相结合的方法、乡(镇)按行政村或白然村进行划定,并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以文件形式明确,避免区域交叉和遗漏。 2、责任区域范围划分合理,清晰明确,责任分工到人,便于群众接种。 五、接种门诊功能分区及设备 接种门诊按其功能原则上分预检、登记室,接种室(区),观察、宣教室、办公资料室、冷链室等五大块。其中接种室(区)面积不低于门诊总面积的1/2,其它各室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布局,地面硬化,接种流程合理,做到不交叉,各室通风良好、清洁明亮,有醒目标识牌。如有儿童保健体检,则接种室与儿童保健体检分室进行;如实施狂犬疫苗的接种,需设伤口处理室,并与接种室分开。 (一)预检登记室 1、预检登记台以便于预检、登记、儿童信息录入为原则,根据房间大小合理设置;统一背景墙(见附件)。 2、设备:配备计算机、平推式证书打印机、条码激光扫描器、不间断电源(接种门诊专用,可接入网络,实行儿童接种信息化管理;白行新购置信息化硬件参数不低于2010年省卫生厅统一装备硬件参数);听诊器、血压计、体温表(10个以上)、压舌板(20个以上)等器材等。

疫苗冰箱自查报告的

疫苗冰箱自查报告的 导语:疫苗是指用各类病原微生物制作的用于预防接种的生物制品。其中用细菌或螺旋体制作的疫苗亦称为菌苗。疫苗分为活疫苗和死疫苗两种。常用的活疫苗有卡介苗,脊髓灰质炎疫苗、麻疹疫苗、鼠疫菌苗等。常用的死疫苗有百日咳菌苗、伤寒菌苗、流脑菌苗、霍乱菌苗等。 XX卫生院疫苗自查报告范文一XX年是预防接种规范管理年。为做好规范年管理活动,不断提升全乡免疫规划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根据《《XX市预防接种规范管理年活动方案》》要求,为不断提升全乡免疫规划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巩固人群免疫屏障,努力降低疫苗针对传染病发病率,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主要问题 1、部分接种单位冷链运转运输记录不全,没有途中及到达时温度记录; 2、少数接种单位疫苗接种知情告知内容填写不全,未告知疫苗预防疾病,无监护人鉴名等; 3、部分乡镇防保站未设立生物制品帐目,出入库帐目与冰箱疫苗实物不符、未做到日清月结。 4、少数乡镇防保站存在一、二类苗捆绑接种现象,违背了二类疫苗自费自愿原则。 5、少数乡镇疫苗报废未按《一类疫苗报废管理办法》

进行报废手续。 二、下一步工作意见 1、加强生物制品疫苗管理,做好疫苗储存、运输冷链运转及温度监测工作,确保疫苗质量; 2、认真做好受种者或监护人接种疫苗品种、作用、禁忌、不良反应、注意事项等知情告知工作,告知后监护人签名。 3、进一步做好常规免疫工作管理,优先确保一类疫苗接种,接种二类疫苗要受种人或其监护人知情、自愿的前提下接种,不得以任何理由强迫接种二类疫苗; 4、加强疫苗管理建立真实、完整的购进、接收、分发、供应等记录,做到日清月结,帐物相符; 5、报废疫苗严格按《一类疫苗报废管理办法》完善报废手续,不得任意处理。 6、认真组织落实扩大国家免疫规划重点工作 二、自查情况 1、加强接种管理,规范接种服务 按照《x省预防接种单位管理办法(试行)》加强预防接种单位和人员准入管理,对辖区内接种单位进行统一规划,对从事接种工作的医务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合格后核发接种人员资格证,无接种资质人员不得从事预防接种工作。要求接种单位严格按照免疫程序、疫苗使用指导原则和接种方

数字化门诊建设标准

数字化门诊建设标准 1、数字化门诊基础建设标准 1.1 房屋配置 (1)预防接种门诊与医疗卫生单位的普通门诊、注射室、病房和放射科等用房分开,并保持一定的距离。 (2)预防接种门诊应有总面积不低于100m 2的专用房,建议150 m2以上;设立候种区(用于接种等候和宣传教育)、预检区(身体状况询问)、登记区和接种室(区)、留观区、异常反应处置室、冷链室,有条件的还可设置哺乳室。各室(区)通风良好、清洁明亮,设置合理,有明显的标志牌。如有儿童保健体检,则接种室(区)与儿童保健体检分室(区)进行。 (3)接种室有条件设立专门的出入口。接种室(区)内设专门接种工作台不少于3 个,负责卡介苗接种的预防接种门诊必须设专室/区/ 台接种。 (4)在接种场所的显著位置公示相关资料,应包括预防接种工作流程,第一类疫苗的品种、免疫程序、接种方法、作用、禁忌症、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等,第二类疫苗(包括第一类疫苗的同品种自费疫苗)的品种、免疫程序、接种方法、作用、禁忌症、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接种服务价格等,接种服务咨询电话,宣传资料。 1.2 硬件设备配置 (1)等候和留观区:等候区须有取号机,有电子大屏幕(显示候种者姓

名、等候流水号、接种室或桌号、受种疫苗品种);留观区配置显示设备,显示每名受种者姓名、留观开始与结束时间,同时可单独配备电视机、播放机等音像宣教设备和婴幼儿画册、玩具等。 (2)预检台(桌)、登记台(桌)、收费台(桌)、接种台(桌):每张工 作台(桌)配备电子LED屏,电子LED屏须显示取号流水号、疫苗受种者姓名等信息;接种台还需显示受种者接种疫苗品种。 (3)语音提示设备:按信息系统要求配备语音提示设备,实现受种者进门取号,依次询问诊筛查、登记、接种和留观,根据语音呼叫和大屏幕提示信息,进行有序接种,杜绝排队拥挤和无序接种等现象。 (4)有条件的门诊可以配备视频监控设备:覆盖询问诊筛查、登记、接种、留观和疑似预防接种反应处置室等区域,并配备数据储存和上传的相应设备。 (5)有条件的预防接种门诊每台冰箱和冰柜可安装温度监测仪设备。有 条件的应配备不间断电源(UPS,断电延时至少10分钟。 1.3 接种工作人员 数字化预防接种门诊开诊时,工作人员不少于6 名,其中询问诊筛查专职医生1-2 名,登记工作人员1-2 名,接种专职人员2-3 名,留观巡查和异常反应处置专/ 兼医生1 名。医生和工作人员需穿工作服、戴口罩、工作帽。

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

一、概述 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是指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有经培训且考核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固定的预防接种工作用房、设备,按计划免疫技术管理规程和免疫程序,实行定时定点接种的预防接种服务网点。 二、房屋配备和布局 (一)预防接种门诊应为相对独立的区域,须与传染科、放射科、普通门诊、注射室、病房等科室分开,并保持一定距离、避免交叉感染。接种门诊所在楼层最好设在首层,不得高于第2层。 (二)预防接种门诊面积不得少于40平方米。接种门诊应设有候种室、预检室/登记室、接种室、留观室、冷链室、工作人员办公室等。各室通风良好、有专门的出入口,且衔接合理,保证接种工作有序进行。候种室和留观室应分门出入。 1、候种室:供受种者及家长接受接种前休息、宣传教育和等待预检/登记。设置要求: ①设置“候种室(区)”标识;②配备足量的固定座椅(10张以上);③宣传资料架(夹); ④健康教育设备(电子显示屏或电视机);⑤饮水机;⑥取号设备;⑦公示预防接种家长须知、预防接种流程、一类疫苗和二类疫苗品种及免疫程序、宣传画册、接种服务价格及咨询电话等制作上墙等;⑧组织人员1名。 2、预检/登记室:供受种者接受预检、登记和预约服务。设置要求:①设置“预检/登记室”标识;②体检台或体检床,以及体检所需体温计(10个以上)、体重秤、听诊器、血压计、压舌板等;③冷暖空调;④预防接种卡及档案柜;⑤预防接种登记台及接种登记人员转椅、受种者座椅;⑥安装有预防接种信息系统软件的计算机、打印机两台;⑦公示预防接种门诊工作制度、预防接种体检与登记制度、新生儿和流动儿童报告登记制度、疫苗接种禁忌症、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等,并制作上墙;⑧登记人员至少1名。 3、接种室:供受种者等待和接受接种。设置要求:①设置“接种室”标识,保证足够照明度;②设置预防接种操作台: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按照1台(格)/苗设置,数字化预防接种门诊至少设置4个及以上预防接种操作台;卡介苗必须设立专台接种;③每个接种台配备1个专用普通冰箱(或冷藏包、冰排按冷藏包数量2倍配备),冷藏室和冷冻室各备有温度计、1张接种人员专用转椅、1张受种者座椅;④安装有预防接种信息系统软件的计算机2台机以上;⑤一次性注射器回收设备,空气紫外线消毒灯、手枪式或感应式水龙头及污物桶等必需用品;⑥冷暖空调;⑦配备一次性注射器、小口杯、药匙、75%乙醇、95%乙醇、镊子、棉球杯、无菌干棉或棉签、压舌板、治疗盘、肾上腺素、地塞米松、抗过敏药等急救用品;⑧公示国家扩大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程序、安全注射制度、三查七对一观察制度、预防接种门诊工作制度、预防接种门诊消毒制度、医疗废物管理制度等制作上墙;⑨预防接种人员至少2名;⑩接种室光线明亮、空气流通、环境整洁,具备进、出双通道。

预防接种门诊工作制度

预防接种门诊工作制度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预防接种门诊工作制度 一、上班穿工作衣、佩带胸卡,衣帽整齐,服务热情周到,使用文明用语。坚守工作岗位,上班时间不干私活。 二、保持室内外卫生整洁,按时做好室内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 三、接种前做好准备工作,包括准备疫苗、注射器、冷藏包、冰排及各种药械等。严格“三查三对”,即诊查儿童健康状况和接种禁忌症,查对预防接种登记薄与接种证,查看疫苗外观与批号效期;核对接种对象姓名、出生年月日、本次接种疫苗品种(规格、剂量、接种部位、接种途径)。 四、接种时严格疫苗接种操作技术,做到安全预防接种。 五、接种后注意留观儿童反应情况,正确处理接种反应并及时上报。与儿童家长或其监护人预约下次接种疫苗的种类、时间和地点。 六、应及时处理剩余疫苗,并做好疫苗交接。及时上证、上册并及时将接种情况转入预防接种登记薄或录入微机。 七、普及疾病防治知识,积极开展多种形式健康教育活动。 八、正确使用和保养微机,做好数据备份,及时上报(传)计划免疫各种报表。

九、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免疫监测、相应传染病个案调查及疫情控制等工作。 冷链设备管理制度 一、加强冷链设备的管理,建立冷链设备台帐,记录各种设备的品名、型号、到货时间、数量;建立设备运转与维修记录簿,记录发生故障与维修情况。 二、冷链设备做到专人管理,定期保养,经常擦拭保洁,冰箱冷冻室结霜不超过4毫米,建立温度监测记录。每日2次(上午上班后与下午下班前)观察记录冰箱冰柜内运转温度;冷藏包每次用后及时擦净晾干备用,冰排用后及时送回冷冻室冻存。 三、冷链冰箱和冰柜应安放在干燥、通风、避免阳光直射、远离热源的地方,后部要留有空间,底部要垫搁架,电源线路与插座应专线专用。 四、所有计划免疫冷链设备仅专用于贮存疫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存放疫苗的冰箱和冷库严禁存放其他物品、过期疫苗。 疫苗、注射器管理制度

天津市预防接种门诊评审自查报告

天津市预防接种门诊评审自查报告 根据天津市卫生局《关于开展预防接种门诊评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现将我院预防接种门诊评审工作自查报告做如下汇报。 一、总体工作现状及房屋规划: 1、日接种量平均60人次/日,周一至周五上午为本院接种时间。 2、预防接种门诊总面积为179㎡。 分别为:接种观察室17㎡,办公室17㎡,儿保门诊(预检)27㎡,登记室16㎡,接种室47㎡,候诊区45㎡。且各区域划分合理,流程顺畅。 3、实行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 4、使用客流智能化管理系统(叫号机)。 5、基础知识考核达到区卫生局要求。 二、实施条件部分: 1、房屋配置:卫生状况良好,且预防接种门诊独立楼层,电梯直达,醒目地点设立接种引导牌。缺陷:地面未做防滑处理,台面未做防撞处理。 2、功能区设置:房屋设置规划合理,流程顺畅,疫苗相关公示内容完善,相关区域座椅充足。 3、冷链设备:现有疫苗专用冰箱1台,专用低温冷藏柜1台,小容量日接种冰箱3台,能满足工作需要。冷藏包充足,冰排充足,且冷链设备有专档,温度计充足。

4、接种设备与器材:完全按照上级单位要求进行设备配置。 5、消毒设备:完全按照上级单位要求进行配置,且日常记录完整。 6、信息化管理设备:完全按照上级单位要求进行设备配置,且运行良好。 二、服务能力部分: 1、人员资质与素质:现有免疫规划人员7人,本科4人,专科3人,相对稳定,分工明确,均接受上级部门定期培训。缺陷:2人未取得《预防接种上岗资格证》。 2、接种实践技能:完全按照上级单位要求进行日常工作,无接种差错事故发生,人员操作技能熟练。 3、接种服务质量:完全按照上级单位要求进行相关工作,儿童管理完善,建卡、建册及时,及时记录儿童变更情况,每月进行辖区流动儿童主动搜索,疫苗各种接种率达到上级要求。在2008年与2010年津南区麻疹疫苗强化工作上取得全区第一名的好成绩。 4、冷链管理:专人负责冷链管理,制度完善,定期除霜,所有冷链设备运行正常。 5、生物制品管理:完全按照上级单位要求进行工作,制度完善,使用合理。 6、安全注射:完全按照上级单位要求进行日常工作,制度完善,监测及时,未出现预防接种差错事故。 7、流动儿童管理:每月进行主动搜索,保证辖区流动儿童接种及时,接种率达标,定期核对大册,及时发现迁出儿童。

市级六类预防接种门诊设置标准

市级六类预防接种门诊设置标准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市预防接种门诊设置,提高预防接种服务质量、管理水平和人员工作能力,持续推进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根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特制订本标准。 一、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本市六类预防接种门诊。 二、设置标准 (一)免疫规划预防接种门诊 免疫规划预防接种门诊分为达标、A、AA、AAA四个级别,到2018年底每区至少有一个AAA级接种门诊。 1.房屋配置 预防接种门诊原则上应设在地上三层以内,三层以上须配备电梯。必须远离所属医院传染病门诊、肠道门诊、发热门诊等感染性门诊。门诊总使用面积不低于40平方米,级别越高相应面积越大。门诊必须设有候种观察室、预诊登记室、接种与冷链室、门诊办公室,各室和各接种台必须有醒目标志。门诊必须配有电脑实行计算机管理,有条件的应配备数字化门诊系统。 2.人员配置

门诊免疫服务人员数量不低于2人(包括兼职人员),级别越高所需工作人员越多。免疫规划门诊日人均接种数每超过25针次,必须增加1名免疫服务人员。免疫服务人员必须持有相关行医执业证书,包括医师或助理医师执业证书、护士或助理护士执业证书等,服务人员每年必须参加区卫生计生委组织的免疫规划业务培训。 3.疫苗管理 预防接种门诊须做好疫苗领发登记,所有疫苗必须从全市统一疫苗供应渠道领取。按要求完成疫苗计划与疫苗使用的统计与上报,记录疫苗使用各个环节的温度记录,规范使用和存放疫苗。 4.冷链管理 预防接种门诊根据实际需求配备疫苗储存冰箱与冷藏包,疫苗储存冰箱总容积至少达到一个月免疫规划疫苗储存量的2倍,并配备自动温度监控系统。冷链应有专人管理,建立冷链设备档案,各种冷链设备做到账物相符。 5.接种器材与药品管理 预防接种门诊应配备足够的消毒用紫外灯、消毒药品。用于对接种对象的健康体检的医疗药品,药械等耗材。门诊必须配备急救箱(内装1:1000肾上腺素、地塞米松和呼吸兴奋剂等药品)和氧气装置,且门诊工作人员能熟练使用。 6.免疫接种服务

预防接种工作自查报告2017

电力社区卫生服务站预防接种自查报告 为做好预防接种规范管理工作,根据规范要求,不断提升电力社区卫生服务站免疫规划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巩固人群免疫屏障,努力降低疫苗针对传染病发病率,为进一步推动扩大免疫规划工作的落实和管理,对全本站预防接种工作中的疫苗、冷链进行了自查,及时发现和解决了存在的问题,督促落实相关的政策,总结经验,现将自查结果总结如下: 1、加强接种管理,规范接种服务:对从事接种工作的医务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合格后核发接种人员资格证,无接种资质人员不得从事预防接种工作。要求接种单位严格按照免疫程序、疫苗使用指导原则和接种方案的要求规范实施接种,在实施疫苗接种前先告知受种者或其监护人所接种疫苗的品种、作用、禁忌、不良反应、注意事项等, 2、加强疫苗管理和冷链运转:严格按照国家疫苗储存、运输管理规范,做好疫苗出入库登记,保障疫苗储存、运输和使用各个环节的冷链运转,保证疫苗质量。指定专人对疫苗的管理,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建立真实、完整的购进、接收、分发、供应等记录,妥善处理好报废疫苗。同时,加大对疫苗储存、运输及接种各个环节的监管力度,做好储存、运输疫苗记录。 3、加强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报告与处置工作。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遵循及时发现,及时报告的原则,每次开展预

防接种时,要求接种医生严格按接种规范执行,接种疫苗时不得出现操作错误,出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时及时报告、及时进行调查,及时进行处理,做到处理规范,处理到位,并立即上报。 4、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普及预防接种知识。加强宣传预防接种对保护公众健康的重要意义,加大“4.25全国预防接种宣传周”活动力度,提高公众对预防接种知识知晓程度和国家扩免政策,倡导社会各界重视、关心支持、理解预防接种工作,消除社会对扩免工作误解。 电力社区卫生服务站 2018.7.28

接种单位制度及公示内容(第二章)

第二章预防接种单位主要规章制度和公示内容(试行) 第一节预防接种单位主要规章制度 一、预防接种门诊工作制度 (一)预防接种门诊依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及河南省“三规范一意见”等相关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经所在地县(市、区)以上卫生局指定,承担本责任区域内的预防接种工作,接受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技术指导。 (二)根据预防接种工作的需要,制定第一类疫苗的需求计划和第二类疫苗的购买计划,报告所在地县(市、区)卫生局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立并保存真实、完整的疫苗接收、购进记录。 (三)严格遵守疫苗储存、运输、使用管理规范,定期检查、维护和更新冷链设备,保证疫苗质量。 (四)严格遵守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免疫程序、疫苗使用指导原则和接种方案,并在接种场所的显著位臵公示第一类疫苗的品种和接种方法,公示第二类疫苗的收费标准。 (五)每月主动开展对责任区域适龄儿童的调查走访,及时在儿童出生后1个月内,为其办理预防接种证及各项预防接种相关资料,做好预约通知接种工作;对儿童实施接种时,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并作好记录。 (六)接种工作人员在实施接种前,应当告知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所接种疫苗的品种、作用、禁忌、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询问受种者的健康状况以及是否有接种禁忌等情况,并如实记录告知和询问情况。 (七)接种工作人员工作时应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实行佩证上岗;按照接种规范要求,对符合接种条件的受种者实施接种,做到“三查七对”,即接种前诊查健康状况和接种禁忌症,查对预防接种登记薄与接种证,查看疫苗外观与批号效期;核对接种对象姓名、年龄、疫苗品名、规格、剂量、接种部位、接种途径。并依照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填写并保存接种记录;对于因有接种禁忌而不能接种的受种者,医疗卫生人员应当对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提出医学建议。

预防接种门诊的设置(第一章)学习资料

预防接种门诊的设置 (第一章)

预防接种门诊建设标准(讨论稿) 第一章预防接种门诊的设置 一、预防接种门诊的分类 预防接种门诊分为合格、规范、示范三类。承担责任区域内的第一类疫苗和第二类疫苗的接种工作。 二、资质与许可 1、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且诊疗科目中有预防保健科或全科医疗科; 2、具有县级或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预防接种单位资格证书或文件等能够证明预防接种资质的资料; 3、责任区域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以文件形式明确; 4、所有接种操作人员均须具备执业资格; 5、具有符合《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规定的冷藏设施、设备; 6、具备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条件。 三、接种门诊设置要求 1、原则上设置在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医院,位置方便、安全,有专门的出入口且相对独立,无电梯设备应设在二楼及以下,并与医疗门诊、注射室、病房、放射科等临床科室分开,并保持一定距离,以免交叉感染。 2、设有醒目指示牌,有明显指引标识引导受种对象。须配有盥洗设施和卫生间。 3、门诊总使用面积要求: 示范≥80m2、规范≥70m2、合格≥60m2。 4、乡(镇)卫生院接种门诊按各县(区)卫生行政部门指定或申报的相应级别建设。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已经设置门诊的必须达到示范门诊的标准,达不到示范门诊要求,或设置一个以上预防接种门诊

的,要予以取缔;无论是合格、规范、示范接种门诊,硬件设施可有差异,软件资料管理验收标准必须达到统一。 5、各级疾控中心设立的预防接种门诊须与本单位免疫规划管理科室分开设置,并接受本单位或所属区域疾控机构免疫规划科室业务管理;免疫规划科室人员不得兼职预防接种门诊工作。 6、接种周期:接种门诊须固定时间提供预防接种服务,示范、规范门诊按周,合格门诊按旬开展常规接种,须覆盖所有责任区域。每次运转接种天数不少于2天。 7、接种单位应结合实际在各室或显著位置悬挂免疫规划各项规章制度及公示内容(详见第二章)。 8、预防接种单位依据《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实施预防接种各项工作内容,并做好免疫规划资料的规范化、科学化和档案化管理(详见第三章)。 四、责任区域划分 1、按照以居住地划分的原则,城市(城区)按行政区划与街道相结合的方法、乡(镇)按行政村或自然村进行划定,并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以文件形式明确,避免区域交叉和遗漏。 2、责任区域范围划分合理,清晰明确,责任分工到人,便于群众接种。 五、接种门诊功能分区及设备 接种门诊按其功能原则上分预检、登记室,接种室(区),观察、宣教室、办公资料室、冷链室等五大块。其中接种室(区)面积不低于门诊总面积的1/2,其它各室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布局,地面硬化,接种流程合理,做到不交叉,各室通风良好、清洁明亮,有醒目标识牌。如有儿童保健体检,则接种室与儿童保健体检分室进行;如实施狂犬疫苗的接种,需设伤口处理室,并与接种室分开。 (一)预检登记室

疾控中心疫苗质量工作自查报告

疾控中心疫苗质量工作自查报告 县级疾控机构和接种单位能按照国家疫苗储存、运输管理规范,做好疫苗出入库登记,保障疫苗储存、运输和使用各个环节的冷链运转,保证疫苗质量。以下内容是品才网小编为您精心整理的疾控中心疫苗的质量工作自查报告,欢迎参考! 疾控中心疫苗质量工作自查报告市疾控中心: 根据市卫生局转发省卫生厅《关于开展XX 年全省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和疫苗管理工作检查的通知》(鄂卫办函〔XX〕64 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将我镇自查情况作如下报告: 一、预防接种机构的自查 我镇总人口52623人,33个行政村,设免疫接种点一个,工作人员5人,具体接种人员3人,负责全镇扩大免疫接种工作。自XX年1月起至今出生的儿童进行了微机管理,每月由卫生室室长负责对辖区内的儿童进行调查、核实、填卡,对未接种儿童入户通知,并进行了宣传,使我镇的扩大免疫工作做好了接种工作。 二、接种设备及制品管理自查情况 接种设备管理是关系到接种质量的关键,我们对接种设备是派专人负责管理,时刻对接种品材进行监控,对运行的情况作好记录,出现问题及时报告维修。对冷链制品专人管

理,对制品实行进销存管理,每季度进行盘存、库存、制品是否相符,并对制品出厂日期,有效使用日期、厂名、批号,进行了登记、保证制品质量及接种有效安全,至今接种未出现任何纠分。 三、认真开展产科系统的录入的工作,落实产科系统信息卡收集人和数据录入人,加强“新生儿信息采集卡”的收集、整理、保存工作。新生儿出生妇产科做到及时通知其家属、督促其24h内到接种门诊办理接种证(卡)和儿童保健手册,接种门诊及时为新生儿接种卡介苗、乙肝疫苗并完成新生儿信息采集卡。进一步落实免疫安全措施,严格执行接种安全管理、医疗废弃物处置等各种相关制度。 四、摸清全镇儿童异动情况,提高个案覆盖率和及时率,提高常规疫苗的按种率;将预防接种电子档案重新梳理一遍,做到不重复、不漏人;完善儿童预防接种电子档案基本资料和及时更正其信息。购置票据打印机一台用于接种证机打专用。 疾控中心疫苗质量工作自查报告针对山东疫苗事件,根据县卫计委要求,我门诊高度重视,安排专人对我门诊疫苗、疫苗冷链管理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1、 XX预防接种门诊均按照相关规定,建立有相应的疫苗管理制 度和冷链管理制度,有专人负责做好疫苗的储存、温度

规范化接种门诊标准

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及评分标准 县(市、区) 预防接种门诊 服务人口总分 项目序 号指标 分 值 内容和考核方法评分标准 标准 分 得分 门诊资质、设施及人员配备1 具备接种单位条件- 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且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 从事预防接种机构 有证者继续进行以下项目;无证者、未经县级 卫生行政部门指定单位不予验收 —2 门诊用房面积能满足 工作需要 5 总使用面积标准分别为不少于60m2总面积不达标的不得分 5 3 门诊布局合理,标示醒 目。设置预诊室、、接 种室、观察室、冷链档 案室等,接种室环境设 施良好 9 在接种场所入口的显著位置悬挂接种门诊名称牌匾并 公布开诊时间和咨询电话;接种门诊位置应和普通门 诊、病房、注射室和放射科等医疗用房保持一定距离。 接种门诊应有专门出口和入口;单独设立预诊室(登记、 询问、体检)、接种室(疫苗接种)、观察室(宣传教 育、反应观察)、冷链档案室,各室均有明显的标志牌; 室内清洁明亮、空气流通. ①未在接种场所入口的显著位置悬挂接种门 诊名称牌匾的扣0.5分,未公布开诊时间的扣 0.5分,未公布咨询电话的扣0.5分; ②和普通门诊等医疗用房直接相邻的扣2分; ③门诊无专门出口扣1分,无专门入口扣1分; ④每缺1室扣1分;有单独设室无标志牌的每 少1标志牌扣0.5分 1.5 2 2 3.5 4 接种室有冷暖空调。 2 接种门诊应配备冷暖空调。未按要求配备空调或设备无法正常运转的不 得分。 2

项目序 号指标 分 值 内容和考核方法评分标准 标准 分 得分 5 冷链、体检器械和 急救药品等装备齐 全7 接种门诊应专用接种台5张以上,其一类疫苗不 超过2苗一台,卡介苗设专用接种台,接种台清 洁无杂物,台上依次摆放储存疫苗的冷藏包、接 种盘、接种器材,台上设有所接种疫苗名称标牌。 至少配备2台以上冰箱,其容积足够存放所需接 种疫苗数量;5个以上冷藏包及相应数量的冰排; 保证一箱一插座电源,放在通风专用房间内,避 免阳光直射,远离热源;体检器材和急救药品应 包括体温计、听诊器、压舌板、儿童血压计、止 血带、氧气袋(瓶)、输液设备和肾上腺素、10% 葡萄糖水、地塞米松等。 查看现场和固定自查档案。 ①接种台不足的扣1分,冰箱不足的扣1 分,冷藏包数量不足的扣1分; ②放置位置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 ③未做到一箱一插座的扣1分; ④体检器械每少一种扣0.1分; ⑤无肾上腺素或过期的扣1分; ⑥其他急救药品每少一种扣0.1分。 3 1 1 0.7 1 0.3 6 配备计算机、打印 机和移动硬盘,实 行接种资料信息化 管理6 至少配备1台和打印机(五款存折式打印机); 门诊电脑配置为CPU主频1.7G及以上,内存256M 及以上,宽带接入;配备移动硬盘或U盘;每次 录入后及时进行数据备份;安装最新版本的接种 点客户端软件。 ①无专用计算机的扣1分; ②配置不达标的扣1分; ③无打印机的扣1分; ④无移动硬盘或U盘的扣1分; ⑤未及时备份的扣1分; ⑥无宽带接入的扣0.5分; ⑦未安装最新客户端软件的扣0.5分。 1 1 1 1 1 0.5 0.5 7 接种室内配备生物 安全设备,接种器 械完整4 接种室应配备注射安全设备(毁形盒、封闭式容 器)、污物桶和有生物安全标示回收袋,以及接 种所需的器械,包括接种盘、注射器、酒精、棉 签等。 ①无毁形盒或封闭式容器的扣1分; ②无污物桶的扣0.5分; ③无生物安全标示袋的扣0.5分; ④接种器械不足,每少一样扣0.5分。 1 0.5 0.5 2

预防接种规范门诊有关公示制度和内容

预防接种管理制度 一、预防接种实行按日或周定时定点接种。 二、严格按照卫生部颁发的《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和《河南省预防接种免疫程序》要求,开展预防接种工作。 三、使用《全国儿童免疫接种监测信息管理系统》实行信息化管理。 四、及时为本地段儿童建立预防接种信息卡、发放预防接种证:本地儿童出生后1个月,外来儿童寄居3个月以上,建立预防接种证、信息卡。 五、预防接种证、信息卡保管:由儿童监护人长期保管。儿童居住地变动时要及时办理转入迁入手续。儿童入托、入园、入学实行查验接种证制度,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接种的儿童必须到所属接种门诊补种后方可入学。 六、预防接种人员必须由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发放上岗证后,方可从事预防接种工作。接种时要穿戴工作衣帽、口罩,佩戴胸卡,患手部皮肤病或传染病期间不准参加接种工作。接种人员应主动向群众宣传免疫规划知识,预约下次接种时间。尚未完成基础免疫且连续通知两次均未前来接种的儿童,及时进行随访落实。 七、接种前做好准备工作,包括统计应种对象、发接种通知,准备疫苗、注射器及各种药械等。 八、接种结束后须及时将接种情况转入预防接种信息卡,并及时将儿童接种信息上传服务器和作好数据备份。 九、预防接种门诊每月统计上报“常规免疫接种情况统计汇总表”,协助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免疫监测、相应传染病个案调查及疫情控制等工作。 十、预防接种门诊要设立登记咨询点,接受群众咨询。

郏县茨芭镇卫生院 安全接种制度 一、预防接种全部使用一次性注射器或自毁型注射器。使用的注射器必须是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具有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产品质量合格证)。 二、预防接种室须达到《广东省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标准》要求。每天下班前须用消毒液对接种台面消毒清洁,接种室和候诊室用紫外线灯照射30分钟以上,做好登记。 三、接种前须询问接种对象既往疫苗过敏史和目前健康状况,确认本次接种的疫苗,填写接种处方。 四、接种前核对疫苗的品名、批号、效期等。无标签或标签不清,过失效期、安瓿破裂、变色、有凝块或异物的疫苗严禁使用。 五、接种时核对姓名、接种疫苗名称。检查一次性注射器包装是否完好,是否在有效期内。按接种技术规程和疫苗说明书进行接种。卡介苗要分桌接种。 六、一次性注射器使用后用毁型机毁型或将针管、针头分开放入有消毒液的防刺破安全盒或回收桶。 七、接种后须观察30分钟后确认无发现接种反应,接种者在接种证上填写本次接种疫苗名称、批号。 八、疫苗必须实行带冰接种。活疫苗开启后半小时、灭活疫苗开启后一小时未用完应废弃。 九、医疗垃圾集中焚毁或交正规医疗废物收集机构统一处理。

预防接种规范自查报告

预防接种规范自查报告 篇一:预防接种工作自查小结 关于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我中心预防接种 门诊指导情况及整改措施 为更好地落实国家免疫规划目标和任务,确保我街道计划免疫接种工作顺利实施,确保安全接种。2月8日下午,XX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我中心的预防接种门诊进行督查指导,情况如下: 一、指导情况。 1、冷链系统管理:管理制度落实到位,有冷链档案,冷链运转正常,每天2次有测温记录,以保证疫苗质量安全。 2、接种场所管理:各类急救药品有配备,均未过期,上墙资料更新及时,有接种标记,接种处有明显的温馨提示语;接种场所以及接种器材定期进行消毒并记录;但未配备叩诊槌和冷开水。

3、接种现场管理:接种人员工作衣帽穿戴整齐,全部佩带胸牌并持有有效的《预防接种人员岗位培训合格证书》,疫苗发放登记规范,确保疫苗不离冰,存放正确。电脑专人专用加密,信息化软件运转正常;做到人、卡、苗核对,及时、规范接种;接种二类疫苗,有充分征求家长同意,并落款签字,以严格遵行知情自愿的原则。 3、流动儿童管理:调查摸底资料齐全,卡册规范整齐; 4、预检情况:有专人负责预检工作,登记资料整齐,询问详细,已做好接种前的告知询问工作,并做好告知和禁忌症的询 问书面记录。 5、接种操作:各接种人员能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执行无菌操作,接种方法、剂量、部位均正确,并在接种后留观30分钟,现场记录完整,做到一人一卡入卡入册及时,均使用一次性注射器,三证齐全。

6.异常反应:一旦发现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均立即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并做好登记,及时处理。 二、不足之处: 由于本中心场所不够宽敞,未创建规范化接种门诊,故没有电化教育室,未开展电化教育。 三、整改措施 1、接种门诊和留观场所不够宽敞,需要政府加大对社区卫生服务的基础设施的投入;尽快创造条件,创建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 2、需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职工安全接种意识; 3、需要进一步加强规范化培训教育,提高预防接种人员的专业素质。 4、立即配备叩诊槌和冷开水,并尽快开展电化教育工作。 篇二:切实做好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管理自查的规范 关于切实做好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管理自查的规范

预防接种规范门诊有关公示制度和内容

预防接种规范门诊有关公示制度和内容 预防接种规范门诊有关公示制度和内容深圳市预防接种管理制度 一.预防接种实行按日或周定时定点接种。 二.严格按照卫生部颁发的《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和《广东省预防接种免疫程序》要求,开展预防接种工作。 三.使用《全国儿童免疫接种监测信息管理系统》实行信息化管理。 四.及时为本地段儿童建立预防接种信息卡.发放预防接种证:本地儿童出生后1个月,外来儿童寄居3个月以上,建立预防接种证.信息卡。 五.预防接种证.信息卡保管:由儿童监护人长期保管。儿童居住地变动时要及时办理转入迁入手续。儿童入托.入园.入学实行查验接种证制度,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接种的儿童必须到所属接种门诊补种后方可入学。 六.预防接种人员必须由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发放上岗证后,方可从事预防接种工作。接种时要穿戴工作衣帽.口罩,佩戴胸卡,患手部皮肤病或传染病期间不准参加接种工作。接种人员应主动向群众宣传免疫规划知识,预约下次接种时间。尚未完成基础免疫且连续通知两次均未前来接种的儿童,及时进行随访落实。

七.接种前做好准备工作,包括统计应种对象.发接种通知,准备疫苗.注射器及各种药械等。 八.接种结束后须及时将接种情况转入预防接种信息卡,并及时将儿童接种信息上传服务器和作好数据备份。 九.预防接种门诊每月统计上报“常规免疫接种情况统计汇总表”,协助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免疫监测.相应传染病个案调查及疫情控制等工作。 .预防接种门诊要设立登记咨询点,接受群众咨询。 深圳市安全接种制度 一.预防接种全部使用一次性注射器或自毁型注射器。使用的注射器必须是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具有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产品质量合格证)。 二.预防接种室须达到《广东省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标准》要求。每天下班前须用消毒液对接种台面消毒清洁,接种室和候诊室用紫外线灯照射30分钟以上,做好登记。 三.接种前须询问接种对象既往疫苗过敏史和目前健康状况,确认本次接种的疫苗,填写接种处方。 四.接种前核对疫苗的品名.批号.效期等。无标签或标签不清,过失效期.安瓿破裂.变色.有凝块或异物的疫苗严禁使用。 五.接种时核对姓名.接种疫苗名称。检查一次性注射器包装是否完好,是否在有效期内。按接种技术规程和疫苗说明书进行接种。卡介苗要分桌接种。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