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经费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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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经费学习

禁止用公款购买香烟高档酒、和礼品

清理规范越野车购置

据新华社北京3月26日电(记者周英峰)国务院26日召开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发表讲话。他强调,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深化改革和加强制度建设,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创造条件让人民群众监督政府。

温家宝指出,多年来,我们坚持在各项工作中全面贯彻反腐倡廉的要求,加强制度建设,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加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监督管理,政府改革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取得明显进展。十年来,国务院部门取消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共计2183项,占原有总数的60.6%,地方政府取消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占原有总数的一半以上。国务院先后下发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制定行政法规和规章,除依法不能公开的,都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目前已有92个中央部门公开了部门预算,90个中央部门公开了部门决算,98个中央部门和部分省市公开了“三公”经费使用情况。2011年审计机关向社会发布预算执行及财政收支等方面审计结果公告8000多篇。查处了一

批涉案金额巨大、影响恶劣的案件,严厉惩治了一批腐败分子。

温家宝强调,当前反腐倡廉建设与人民群众的期待仍有较大差距,腐败现象在行政权力集中的部门和资金资源管理权集中的领域易发多发,社会事业、国有企业等领域腐败案件逐渐增多,发生在领导干部中的腐败问题依然突出。温家宝强调,执政党的最大危险就是腐败。这个问题解决不好,政权的性质就可能改变,就会“人亡政息”。这是我们面临的一个极为严峻的重大考验。

温家宝强调,要把反腐倡廉建设与政府各项业务工作和制度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到有部署、有督查、有落实。要进一步加强民主监督,对群众举报、社会舆论和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要及时回应,认真调查核实,依法处理,结果要反馈或向社会公布。

今年反腐6项重点工作

推进审批过程结果公开,强化全过程监控

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各部门和地方政府现有的管理职能和审批事项要逐一审核,再取消和调整一批审批事项。重点放开对社会资本投资的限制,打破垄断,扩大开

放,公平准入,鼓励竞争。完善并严格执行审批项目设定和实施制度。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任何行政机关不得设定或变相设定审批事项。加强对审批权力的监督制约,推进审批过程、结果公开,强化全过程监控。

实现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操作

推进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改革。完善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制度,整治国有建设用地出让中规避“招拍挂”、违反规定设置出让条件和领导干部插手干预等问题。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完善采购预算、招标投标、专家评审、供应商管理等制度。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的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实现政府采购业务全流程电子化操作。推进招标投标管理改革。整合各部门分散设立的招标投标市场,加快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的招投标和公共资源交易市场。

县以上预算单位年内实行国库收付

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逐步减少专项转移支付,扩大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完善转移支付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资金分配过程和结果公开制度,以公开透明促进规范管理。深化部门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提

高预算编制科学化、精细化水平,严格控制预算事项和支出调整。今年年底前县以上各级所有预算单位、有条件的乡级预算单位全部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大力推进预算决算公开。报送全国人大审查部门预算的国务院部门和单位,要公开全部预算决算表格,并细化到款级科目,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三农”、保障性住房等支出要细化到项级科目。

“三公”经费今年继续零增长

推进行政经费使用管理改革。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今年继续实行零增长。禁止用公款购买香烟、高档酒和礼品。加强车辆编制管理,清理和规范越野车购置和使用。各单位公务接待费用、公务车购置和运行费用、出国出境经费要详细公开。严格控制行政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修建装修办公楼等楼堂馆所。禁止超标准使用和豪华装修办公室,禁止使用公款和利用机关影响购置、搜罗奇花异石和高档艺术品装饰办公区域。严格控制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等活动,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金融机构不得赞助与企业经营无关的上述活动。

年内全面推行公务卡结算制度改革

加强行政机关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扩大公务卡制度实施范围,今年年底前在各级政府及所属预算单位全面推行公务卡结算制度改革。加强现金管理,完善发票管理和财务报销制度。抓紧制定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负责人职务消费的禁止性规定。

研究推进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公开

扎实抓好反腐倡廉长期性基础性工作。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制度。加强督促检查,研究推进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大力加强政风建设,突出整治行政机关懒散问题和不作为、乱作为等不良风气。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解决会议多、文件长的问题。清理规范银行、电信、流通等领域服务收费。认真解决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运营、管理等方面的问题。从严查处腐败案件。

国企签单消费无凭证利说明将被追责

据新华社北京3月26日电日前,中央纪委印发《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解释》。对违反《若干规定》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中的共产党员,依照本解释追究责任。

第十七条违反《若干规定》第六条第一项的规定,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在本企业的关联企业、与本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投资入股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一十二条的规定处理。

第十八条违反《若干规定》第六条第二项的规定,将国有资产委托、租赁、承包给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经营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零四条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三条违反《若干规定》第六条第七项的规定,离职或者退休后三年内,在与原任职企业有业务关系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担任职务、投资入股,或者在上述企业或者机构从事、代理与原任职企业经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八条违反《若干规定》第七条第五项的规定,用公款旅游或者变相旅游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七十八条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九条违反《若干规定》第七条第六项的规定,在企业发生非政策性亏损或者拖欠职工工资期间,购买或者更换小汽车、公务包机、装修办公室、添置高档办公设备等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八条的规定处理。

第三十条违反《若干规定》第七条第七项的规定,使用信用卡、签单等形式进行职务消费,不提供原始凭证和相应的情况说明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第三十二条违反《若干规定》第八条第二项的规定,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造成不良影响,或者借机敛财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一条的规定处理。

第三十四条违反《若干规定》第八条第四项的规定,用公款支付与公务无关的娱乐活动费用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理。

超标发津贴补贴按党纪追责

据新华社北京3月26日电日前,中央纪委印发《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指出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以及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和经费来源主要由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违反津贴补贴管理规定的,对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中的共产党员(以下统称有关责任人员),依照本解释追究责任。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有关责任人员依照《条例》第一百二十六条追究责任:

(一)违反规定自行新设项目或者继续发放已经明令取消的津贴补贴的;

(二)超过规定标准、范围发放津贴补贴的;

(三)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有关公务员奖励的规定,以各种名义向职工普遍发放各类奖金的;

(四)在实施职务消费和福利待遇货币化改革并发放补贴后,继续开支相关职务消费和福利费用的;

(五)违反规定发放加班费、值班费和未休年休假补贴的;

(六)违反《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监察部、

财政部、人事部、审计署关于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问题的通知》等规定,擅自提高标准发放改革性补贴的;

(七)超标准缴存住房公积金的;

(八)继续以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实物等形式发放津贴补贴的;

(九)将执收执罚工作与津贴补贴挂钩,使用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发放津贴补贴的;

(十)违反规定使用工会会费、福利费及其他专项经费发放津贴补贴的;

(十一)借重大活动筹备或者节日庆祝之机,变相向职工普遍发放现金、有价证券或者与活动无关的实物的;

(十二)其他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的。

■以发放津贴补贴形式,变相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的,对有关责任人员,依照《条例》第八十四条追究责任。

■违反财政部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工资津贴补贴有关会计核算的规定核算津贴补贴的,对有关责任人员,依照《条例》第一百二十五条的规定追究责任。

■使用“小金库”款项发放津贴补贴的,对有关责任人员,依照《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款项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违反规定在其他单位领取津贴补贴的,对有关责任人员,依照《条例》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追究责任。

■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财政资金发放津贴补贴的,对有关责任人员,依照《条例》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追究责任。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财政资金,并以发放津贴补贴的形式合伙私分的,依照《条例》第一百一十四条加重追究责任。

■在规范津贴补贴工作中不负责任,导致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和本单位发生严重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的,依照《条例》第一百二十七条和《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相关规定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不制止、不查处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和本单位发生的严重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的,对有关责任人员,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八条的规定追究责任。

切实执行“三公”经费零增长

本报讯昨天下午,国务院召开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根据会议精神,上海分会场对抓好今年政府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市委副书记、市长韩正强调,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国务院会议和温家宝总理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九届市委十七次全会和九届市纪委七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两高一少”目标,狠抓制度建设,把政府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深、做细、做实。

韩正指出,要全面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行政审批事项,提高行政效率。全面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管理,继续深化网上审批。政府工作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今年要狠抓土地等各类交易平台建设,完善政府采购网上系统和基本药物采购招投标体系。

韩正指出,深化财政管理制度改革,关键是财政性资金从预算、执行到决算的科学监管制度。今年,上海要全面推进区县国库单一账户和公务卡制度改革,年内实现区县政府及所属预算单位两项改革的全覆盖。要大力推进财政性资金公开,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特别是在去年预算公开基础上的决算公开,对于社会高度关注的“三公”经费公开,今年要有新进展。要继续加强乡镇财政性资金监管,年

内将乡镇、区县和市三级联网的乡镇财政性资金监管信息平台覆盖到全市所有109个乡镇。要严格落实中央要求,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切实执行“三公”经费零增长的要求。

韩正强调,要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今年要重点推进三方面工作:一是坚决查处各类腐败案件,特别是发生在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中以权谋私、在经济领域中权钱交易的腐败案件。二是在提高政府效能上狠下功夫,加强对政府部门履职情况的监督,着力解决履行社会管理职能不到位问题。三是深入推进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重点是要更加畅通评议渠道,让人民群众更好地监督政府。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董君舒,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杨雄,市委常委、副市长屠光绍,副市长张学兵、艾宝俊、赵雯出席上海分会场会议。

市政府部署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

本报讯昨天下午,国务院召开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根据会议精神,上海分会场对抓好今年政府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市委副书记、市长韩正强调,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国务院会议和温家宝总理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九届市委十七次全会和九届市纪委七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两高一少”目标,狠抓制度建设,把政府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深、做细、做实。韩正指出,要全面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本着能减则减、能压则压、能少则少的原则,减少行政审批事项,提高行政效率。全面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管理,继续深化网上审批,进一步优化产业园区行政审批。政府工作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今年要狠抓土地等各类交易平台建设,完善政府采购网上系统和基本药物采购招投标体系。韩正指出,深化财政管理制度改革,关键是财政性资金从预算、执行到决算的科学监管制度。今年,上海要全面推进区县国库单一账户和公务卡制度改革,年内实现区县政府及所属预算单位两项改革的全覆盖。要继续加强乡镇财政性资金监管,年内将乡镇、区县和市三级联网的乡镇财政性资金监管信息平台覆盖到全市所有109个乡镇。韩正强调,要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工作作风事关政府形象

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是廉政勤政建设的重要内容。要加大治懒治庸的力度,营造善谋事、勤干事、干成事的氛围,树立为民、务实、清廉、高效的政府形象。今年要重点推进三方面工作:一是坚决查处各类腐败案件。二是在提高政府效能上狠下功夫。三是深入推进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让人民群众更好地监督政府。

推进市级部门“三公”经费公开

市委副书记、市长韩正3月26日上午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听取关于深化推进市级财政信息公开工作的汇报。韩正强调,财政资金公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之一,要按照国家要求,依法依规,进一步扩大和细化财政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内容,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财政资金分配到哪里、流转到哪里,就要公开到哪里,使财政资金始终在高度透明和强有力的监督中运行,接受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

推进本市财政信息公开,是市委、市政府明确的工作目标。2011年以来,上海积极推进财政信息公开,不断增强预算透明度,公开内容不断细化,公开范围有序扩大。2011年向社会公开的市级财政预决算中,教育、科技和农林水事务等重点支出科目细化到“顶”级。首次向社会公开了市级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汇总情况,以及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情况。市级部门预算依法依规全部报经市人大审议,64家市级部门预算和61家部门“三公”经费预算,经市人大审议批准后,向社会公开。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的信息公开范围从2010年19项拓展到2011年53项。

按照国家要求,今年上海将细化政府预算公开内容,扩大部门预算公开范围,认真做好部门决算公开,积极推进部门“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支出公开,加大基层财政专项资金的公开力度。其中包括:94家市级部门预算向社会公开,比去年增加30家;90家市级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向社会公开,比去年增加29家。

此外,今年本市将有64项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向社会公开,同时,财政专项资金信息公开向区县延伸。今年还将首次公开市级财政基金绩效评价结果,14个资金规模较大、与民生关系密切、社会关注度高的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的实施绩效评价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开。与此同时,为便于公众及时了解市级财政教育投入的实际使用情况,市财政局将定期公开市级财政教育投入的预决算信息;各管理使用财政教育资金的市级部门,将公开财政教育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

中纪委印发两个《解释》

规范津贴补贴发放和国企领导廉洁行为

本报讯新华社昨发布中央纪委印发的《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和《违反行为适用的解释》。

违规发放津贴必追责

《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以及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和经费来源主要由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违反津贴补贴管理规定的,对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中的共产党员(以下统称有关责任人员),依照追究责任。该解释明确,对具有违反规定自行新设项目或者继续发放已经明令取消的津贴补贴的;超过规定标准、范围发放津贴补贴的;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有关公务员奖励的规定,以各种名义向职工普遍发放各类奖金的;违反规定发放加班费、值班费和未休年休假补贴的;超标准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继续以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实物等形式发放津贴补贴的;将执收执罚工作与津贴补贴挂钩,使用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发放津贴补贴的;违反

规定使用工会会费、福利费及其他专项经费发放津贴补贴的;借重大活动筹备或者节日庆祝之机,变相向职工普遍发放现金、有价证券或者与活动无关的实物等十二种情形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追究责任。此外,对以发放津贴补贴的形式,变相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职务影响,违反规定在其他单位领取津贴补贴的;不制止、不查处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和本单位发生的严重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等,也都将对有关责任人员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加强国企反腐倡廉建设

新华社昨同时发布中央纪委印发的《违反行为适用的解释》。为规范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行为,保证《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的贯彻实施,正确处理违反《若干规定》的行为,该解释明确,对违反《若干规定》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中的共产党员,依照该解释追究责任。根据该解释,对于违反《若干规定》的规定,违反决策原则和程序决定企业生产经营的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的;未经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和人事主管部门批准,决定本级领导人员的薪酬和住房补贴等福利待遇的;在职或

者离职后接受、索取本企业的关联企业、与本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以及管理和服务对象提供的物质性利益的;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请托人购买或者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请托人出售房屋、汽车等物品,以及以其他交易形式非法收受请托人财物的;委托他人投资证券、期货或者以其他委托理财名义,未实际出资而获取收益,或者虽然实际出资,但获取收益明显高于出资应得收益的;利用企业上市或者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定向增发等过程中的内幕消息、商业秘密以及企业的知识产权、业务渠道等无形资产或者资源为本人或者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的;漠视职工正当要求,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等情形,均将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相关规定处理。

三公经费管理办法

XX局“三公经费”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XX局(以下简称省局)及所属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管理,有效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三公”经费管理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省局机关,XX分局和直属事业单位。 第三条“三公”经费是指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 第四条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和部门预算编制政策,合理编制“三公”经费预算,不得超预算支出。 第五条严格“三公”经费监督,及时公开“三公”经费预算、决算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第六条本办法所称公务用车,是指省局及所属行政事业单位为履行职责,开展一般公务活动和安全监察执法所配备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安全监管监察用车。 第七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是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包括车价、相关税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

桥费、保险费、停车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经费使用实行统筹规划,预算总额控制。 第八条各单位应当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批准的公务用车配备更新计划,编制购置经费预算;参照核定的编制数及定额标准,编制运行维护经费预算。 第九条公务用车购置严格执行“先审批、后采购”制度。公务用车购置方案由省局办公室提出,经局长办公会意见同意后,由办公室、科技装备处、财务处、纪检组监察室共同组成采购小组,按照政府采购或招标方式统一采购。 第十条加强公务用车油耗、维修、保险、过路过桥费、停车费等运行费用的单车核算,定期考核分析单车费用支出情况,有效控制和降低单车费用支出。 第十一条公务用车原则上不得进行装饰和增配,确有必要进行装饰和增配的,要严格控制在购置价格2%以内,不得增加高档配置或豪华内饰。 第十二条公务用车通过政府采购实行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定点保险,通过专用徽通卡支付过路过桥费。 第十三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程序: 购置费按照招标采购价格,经局长审批后,由财务处根据预算资金渠道统一支付。 燃油费、过路过桥费由办公室根据单车消费情况,适时适量进行充值,经财务部门审核、局长审批后转账支付。

工作计划 三公经费整改措施 三公经费整改方案

三公经费整改措施三公经费整改方案 三公消费是指政府人员因公出国所产生的费用。近年来,三公经费的问题有效改进,得益于整改措施。今天小编就给大家整理了三公经费的问题及整改措施介绍,欢迎大家参考。 纪委监察局采取有力措施严守三公经费支出"底线",加强对全县各乡镇和县直各单位公用经费支出情况的全面检查和监管,今年第二季度比第一季度减少公用经费支出270余万元。 强化督查。以"廉洁、节俭、增效"为目标,强化廉洁意识,坚决制止奢侈浪费。从4月起,县纪委监察局组织开展了对全县各乡镇和县直各单位公用经费支出情况的全面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公用经费支出、管理和使用情况。 高效整改。针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县纪委监察局严格要求各单位及时制定有效措施抓好整改,并建立健全完善厉行节约工作的监管机制,严格执行各项费用支出审批程序和财务"收支两条线",坚决杜绝奢侈浪费现象,对整改措施不到位的单位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 超前预警。针对各单位公用经费支出情况,县纪委监察局以下发"告知函"的形式一一告知,共向33个单位分别下发了严格控制公用经费支出情况告知函,提醒严格控制公用经费支出。 严格责任。在强化公用经费支出工作中,县纪委监察局认真履行职责加大责任追究,如发现违纪行为的,将依法依纪严肃查处,追究

主要领导首要责任和相关责任人责任。 通过强有力的措施,目前全县各乡镇和县直各单位在第二季度的公用经费开支呈现大幅下降,达到了厉行节约的目的。 为认真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列》,xx市纪委监察局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采取四项措施,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 一是细化工作要求。明确各单位主管财务主要领导为三公经费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同时,将三公经费管理工作纳入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年度目标考核范围,严格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年度目标考核一票否决。 二是实行适时监控。坚持每季度通报制度,每季度末,由市纪委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等单位有关人员对上季度各单位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进行统计核实,对超支的单位进行预警提醒,对超支过大的单位下发三公经费整改建议通知书,并对单位主要领导进行谈话。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采取随机抽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定期选择部分单位对三公经费的支出情况进行抽查,对重点单位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记录在案。 四是严格责任追究。在监督检查的基础上,对三公经费超支的单位,由市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召开该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会,反馈存在问题,责令其写出整改方案和书面检查,并在全市范围内通报。

学校三公经费内部控制制度

学校三公经费内部控制制度 为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以下简称“三公”经费)的支出,推进我校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建设节约型单位,根据有关规定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控制目标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刹住铺张浪费、奢侈之风,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进一步提高行政经费支出透明度和资金使用效益,不断巩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成果,以良好的党风带动政风民风,促进干部清正、单位清廉、政治清明。 二、控制内容 (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经费管理。 1、办公室负责学校公务用车的统筹、管理工作; 2、学校公务用车须围绕开展学校各项工作服务,不得用于与工作无关的其他事情,不得擅自私用、借用、租用。 3、公务用车实行车辆出勤派车制。因工作需要用车时,须到办公室填写派车单,经主管副校长批示(副校长及学校书记用车需校长批示,校长用车需要书记批示)后,办公室按照车辆候车、出勤情况依序派车,用完车后配合驾驶员填写出车情况登记表; 4、工作完成后或节假日,公务车辆应停放在单位停车点位,不得驾驶外出从事与工作无关事项。工作日期间,驾

驶员请假需将单位车辆停在单位,并将车辆钥匙交办公室保管; 5、IC加油充值卡由办公室保管,公务车需要加油时,须先核查出车情况登记表中的行车里程在正常范围内方可 交驾驶员加油,对于不正常的油耗应查明原因并报主管校长; 6、公务车维修施行定点维修,维修前需报办公室批准;维修费预算超过1000元以上的差旅费需事先由主管财务副校长签字,预算超过2000元以上由校长签字,3000元以上由学校行政会讨论形成决议后方能进行维修。 7、办公室建立公务用车使用台账,做好IC卡充值、加油及维修记录,每月将出车情况登记表公示。 (二)公务接待经费管理。遵循严格执行审批制度,严格控制接待范围,严格执行接待标准为原则。 1、持有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需要接待时,应由办公室拟定接待方案并列出接待清单(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的项目、时间、场所及陪同人员名单费用标准等),交主管校长批准,无公函的一律不予接待。 2、接待用餐原则安排学校食堂,超出学校食堂接待能力的,在校外定点餐馆就餐。单次接待费预算超过1000元以上的需事先由主管财务副校长签字,预算超过2000元以上由校长签字,3000元以上由学校行政会讨论形成决议。 3、接待结束,办公室应及时结算发生的接待费用,并

三公经费管理使用专项整治方案

三公经费管理使用专项整治方案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通过对各单位三公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发现和纠正三公经费”在审批、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促进三公经费”管理使用制度的进一步完善,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提高行政经费支出透明度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断增强广大干部群众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廉洁自律” 的意识,引导全市党员干部形成文明、科学、健康、理性消费新风尚,切实转变作风,努力从源头和过程上制止各种铺张浪费行为的发生。 二、整治内容 严控三公经费”支出。三公经费”支出是否真实、合规,是否超预算,是否达到下降指标要求,是否建立和履行了内部审批制度。 公务接待方面:是否用公款购买和赠送年货节礼;是否公款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是否存在领导干部以接待为名擅自拿发票到单位财务上报销问题;是否存在违反公务接待规定,搞大吃大喝、同城吃请、借各种名义用公款相互吃请及其他奢侈浪费行为;是否以会议费、培训费等名义报销接待费用,把招待费转移到下属单位或企业报销等问题;是否在私人会所进行公款消费。 公务用车购置运行费用方面:是否违规购车;是否豪华装修;是否定点维修、加油;是否存在借用、占用下级单位或其他单位车辆,接受企业事业单位、个人捐赠车辆问题;是否存在公车私用等问题。

公款出国旅游方面:公款出国审批程序是否到位;是否公款出国旅游;是否用公款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是否存在领导干部因公出国挪用其他公共资金,以及由企事业单位出资、补助或向下属机构摊派等行为。 落实“三公经费”公开制度。各预算单位是否按照规定公开“三公经费”预算和决算情况;各单位“三公经费”否按照有关要求定期进行内部公布,公开是否真实、详细。 全面推进公务卡消费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公务卡管理制度;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内的支出是否使用公务卡结算、报销是否规范等。 三、方法步骤 动员部署 各部门单位要结合实际,对本地本单位规范“三公经费”管理工作进行专题安排部署,制定专项整治的具体办法,同时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央、省、市及市有关会议精神和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相关规定。 各部门单位要按照《关于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及监督检查的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对2013年以来“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开展自查自纠,据实填报《“三公经费”使用情况自查表》,深入查找问题,及时抓好整改并如实上报相关情况。各乡及市直各预算单位于2014年6月25 日前形成自查情况报告,与《自查表》一并报送市财政局和市纪委。 专项检查 由市纪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根据

三公经费管理办法

三公经费管理办法 近年来,严格三公经费管理已成为各单位的重要任务之一,那么制定了哪些与三公经费有关的管理规定呢?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关于三公经费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三公经费管理办法如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和压缩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公务接待费用(以下简称“三公”经费)支出,努力降低行政事业成本,不断提高机关效能,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公务接待所产生的费用,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包括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包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是指单位为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需要合理开支的接待费用,包括在接待中发生的交通费、用餐费和住宿费等支出。 第三条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适用本规定。其中,事业单位包括参公事业单位、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局属国有企业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章计划管理 第四条严格“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按照“三公”经费管理有关要求,从严编制“三公”经费预算,硬化预算约束,确保“三公”经费预算明显下降。 第五条因公出国(境)计划管理。每年12月初,局属事业单位将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计划报至局组织人事编制科汇总,待局主要领导批准同意后向市外事管理部门申报。市外事管理部门将我局申报情况纳入全市下一年度出国(境)计划,征求市纪检监察机关、财政部门意见后,报政府批准。自行组团和参加省级以上机关组织的双跨团组,均须按程序纳入计划报批,未纳入计划的市外事部门将不安排出访任务。 第六条公车配备、更新。局属事业单位将本单位公车配备、更新计划报至局办公室汇总,待局主要领导批准同意后向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申报。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将我局申报情况纳入全市年度公车配备、更新计划内,征求市纪检监察机关、财政部门意见后,报政府批准。 第七条公务接待费用控制指标。市财政部门会同市纪检监察机关根据各部门单位的工作实际,结合当年目标任务,核定各单位的公务接待费用年度控制指标,报政府批准后下发执行。 第三章支出调控 第八条实行因公出国(境)经费申报核销制度。局机关及局属各事业单位申请出国(境)考察,要提交出国(境)经费预算报告至局计划

XXX单位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公开报告【模板】

XXX单位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 预算信息公开报告 根据自治州财政局《关于做好2018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昌州财预〔2018〕20号)有关规定,现将XXX单位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公开如下。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详细介绍本部门单位工作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情况一:有下属预算单位按以下内容说明: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及下属家预算单位在内的汇总预算。 *部门本级下设个处室,分别是:……。 本部门中,行政单位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家,事业单位家,纳入*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列下属单位名称) 2.…… *部门编制数,实有人数人,其中:在职人,较上年预算人数增加或减少人;退休人,较上年预算人数增加或减少人;离休人,较上年预算人数增加或减少人。

情况二:无下属预算单位按以下内容说明: *单位无下属预算单位,下设个处室,分别是:……。 *单位编制数,实有人数人,其中:在职人,较上年预算人数增加或减少人;退休人,较上年预算人数增加或减少人;离休人,较上年预算人数增加或减少人。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部门2018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全口径预算的原则,*部门2018年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支总预算万元。 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 支出预算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外交支出、国防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金融支出、援助其他地区支出、国土资源气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粮油物资管理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备费、其他支出、债务还本支出、债务付息支出、债务发行费支出等。 (按照“部门预算公开表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中所列项目,结合部门实际情况填写,多余科目应删除。)

三公经费整改措施

Clarify the implementation objectives and contents, make the plan unified, the action coordinated and the process orderly.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三公经费整改措施

编号:FS-DY-20819 三公经费整改措施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湖南省委、省政府就群众反映强烈的15个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湖南省审计厅除配合其他单位开展违规职务消费治理、各类评比表彰活动清理等5项工作外,重点牵头对全省“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开展专项治理,主要采取“三个结合”举措,全面推进治理工作取得实效,成为专项治理工作的一大亮点。 全面清理与重点抽查相结合 湖南省审计厅党组高度重视“三公经费”专项治理,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该厅党组书记、厅长唐会忠多次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全力推动工作开展。10月底,该厅与省监察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对省直单位开展“三公经费”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明确了专项治理路线图、时间表和工作要求,对各省直单位今年1至10月份“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进行全面清理。首先由各单位进行自查自纠,看是

否存在超标准接待,公务用车是否超编,有无挤占、摊派、乱收费和转移“三公”经费支出的行为等,将情况详细填入表格。在此基础上,由湖南省专项治理办和省审计厅,会同省纪委、省财政厅进行重点抽查,督促各单位如实申报支出情况,加强整改。 日常监管与建章立制相结合 为对全省“三公经费”支出实施常态化监管,促进经费支出合法、合规,该厅代省政府办公厅草拟了《关于加强“三公经费”审计监督的意见》,目前已进入相关部门会签阶段,即将下发至全省实施。按照《意见》,今后将重点对“三公经费”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计。审查“三公经费”是否变相列入“办公费”、“会议费”和“维修费”等;公务车辆购置是否严格执行规定排量和车价标准,因公出国(境)是否严格按规定的人员名单、天数、经费标准等执行,公务接待是否按规定标准执行。通过加强日常审计和监管,督促被审计单位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如出国(境)管理制度、公务用车配套使用备案制度和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制度、公务接待台账制度和公示制度,推行公务接待费用定期公开制度等,确保从制度上、源

三公经费管理制度

“三公”经费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有效控制和压缩非生产性费用开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差费、公务用车费、公务接待费(以下简称“三公”经费)的管理,切实降低企业运行成本,推进“三公”经费管理长期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三公”经费支出范围: 因公出差费是指因公务出易门县所发生的住宿费、交通费、伙食补助费等支出; 第三条公务用车费是指企业公务用车因公务而发生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第四条公务接待费是指单位为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需要合理开支的接待支出,包括在接待中发生的用餐费和住宿费等支出。 第二章公务出差管理 第五条因公需要到易门县外地区出差人员,必须事先到综合保障部填写《派差单》,注明出差人员、地点、事由、天数等,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按程序进行审批后方可出差。 第六条市内出差(含玉溪市、昆明市)由各部门主管领导进行审批;市外出差必须报总经理进行审批。 第七条出差人员应当确定1名报账人员,持《派差单》到财务经营部填写《借款单》,列明用款计划,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担保后,报财务经营部审核,经各部门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借款。 第八条凡与出差申请单规定的地点、天数、人数、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费不予报销,因特殊原因或情况变化需改变路线、天数、人数、

交通工具的,需经主管领导在原《派差单》上签署意见后方可报销。 第九条出差报账人员返回公司后,应在一个星期内按要求粘贴相关发票,后附《派差单》,按程序进行报账,超过1个星期报销差费,每一天按10元罚款。若迟报时间(按发票日期计算)超过1个月以上,每一张单据按每月10元累积加罚,并追究其部门担保人的责任。 第十条出差时借款,本着“前帐不清、后帐不借”的原则,延误工作责任自负,特殊情况借款单需有总经理特批。对各部门违反规定给予借款而造成账务混乱的,追究财务经办人及负责人的责任。 第十一条费用标准: 对出差人员的补助费、住宿费、市内交通费等原则上实行“包干使用,节约归己,超支不补”。

三公经费超支整改措施

方案编号:YT-FS-3875-13 三公经费超支整改措施 Develop Detailed Rules Based On Expected Needs And Issues. And Make A Written Plan For The Links To Be Carried Out T o Ensure The Smooth Implementation Of The Scheme. 深思远虑目营心匠 Think Far And See, Work Hard At Heart

三公经费超支整改措施 备注:该方案书文本主要根据预期的需求和问题为中心,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步骤。并对将要进行的环节进行书面的计划,以对每个步骤详细分析,确保方案的顺利执行。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为认真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列》,xxx市纪委监察局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采取四项措施,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 一是细化工作要求。明确各单位主管财务主要领导为“三公”经费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同时,将“三公”经费管理工作纳入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年度目标考核范围,严格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年度目标考核“一票否决”。 二是实行适时监控。坚持每季度通报制度,每季度末,由市纪委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等单位有关人员对上季度各单位“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进行统计核实,对超支的单位进行预警提醒,对超支过大的单

位下发“三公”经费整改建议通知书,并对单位主要领导进行谈话。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采取随机抽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定期选择部分单位对“三公”经费的支出情况进行抽查,对重点单位“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记录在案。 四是严格责任追究。在监督检查的基础上,对“三公”经费超支的单位,由市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召开该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会,反馈存在问题,责令其写出整改方案和书面检查,并在全市范围内通报。 这里填写您企业或者单位的信息 Fill In The Information Of Your Enterprise Or Unit Here

三公经费管理规定完整版

三公经费管理规定集团标准化办公室:[VV986T-J682P28-JP266L8-68PNN]

规范“三公”经费管理的若干规定 各局(部、室、处、大队)、分局、社区服务中心、职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中央政治局关于八项规定的精神,本着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杜绝违反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公款出差学习(简称“三公”)的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推进“三公”经费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形成“三公”经费管理的长效机制,确保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结合红桥新区实际,特制订本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三公”经费开支实行公示制。每季度由党政办统一将“三公”经费开支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章?公务车辆管理 第二条公务用车是指红桥新区因公务需要配备用于非营利活动的载客汽车。 第三条?公务车辆配备 (一)严格实行定编管理。 (二)公务车辆的配备标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的相关规定。 (三)不准将在编的公务车辆擅自转让或变卖。 第四条?公务车辆使用管理 (一)车辆实行派用制度,没有经党政办调派,不得擅自出车。 (二)干部、职工外出办理业务确需用车的,须经批准,经用车人提前到办公室办理派车手续,由办公室统一派车。 (三)司机于每月底到办公室核对行车里程与用油量。 (四)车辆实行定点维修,没有经同意,非定点的修理发票一律不予报销。 (六)所有车辆平时一律停放在办公楼场内,不得开回家。 违反规定擅自出车的,一切后果由司机自负,同时追究经济和法律责任。财政局每季度将车辆开支情况在政务公开栏上公布。 第五条?严禁公车私驾私用。领导干部一律不准擅自驾驶公车;一律不准利用职权向企业、下属单位借用车辆并擅自驾驶;一律不准将公车用于婚丧喜庆、探亲访友、度假休闲、接送亲友等非公务活动。 第三章?公务接待管理

挪用资金整改措施

挪用资金整改措施 (文章一):资金检查整改报告涉农资金检查整改措施根据5月19日,教育体育局对我校2xxx年2xxx年涉农资金检查工作情况,现汇报如下: (一)、存在问题 (1)、部分单据要素不全; (2)、定额发票有没付清单现象; (3)、2xxx年11月一张培训费票据回来较晚,校长未能及时签字。(二)、整改结果及措施 (1)、2xxx年2xxx年两年全部单据都已检查完善到位; (2)、培训费票据校长现已补签完整; (3)、今后规范公用经费使用,严格按照报销相关流程对单据进行审理,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予报销; (4)、提高业务素质,加强预算执行情况; (5)、加强财务管理,完善内控制度,确保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开展。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会进一步完善相关财务制度,全面分析和总结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认真做好整改,力争做到自己经手的各项账目日日清、月月清,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完善财务工作。东十里小学2xxx/5/28(文章二):互助资金运行情况及自查整改报告裴石乡健旺村互助资金运行情况及自查整改报告南溪县扶贫办、裴石乡政府:健旺村互助社自运行以来,基本能按照xx省贫困村互助

资金操作指南进行操作,也为村民,特别是低收户提供了资金周转,使一部分村民不同程度增加了收入,互助社自身也得到了壮大。但是在运行过程中,我们进行了认真地自查,按照操作指南进行对比的确也出现了一些问题,现将自查出的问题及整改情况作汇报。(一)、农户退社现象严重在当初入社时,农户入社积极性较高,经过几年的运行,一部分村民认为占用费率过高,与当地其他金融部门相比有一定差距自认为不划算。还有一部分村民自身就不缺资金,把股金投到互助社,又没有分红及利息,没有经济效益,因此就要求退社。根据这些情况,我们理事会认真进行分析,找到了原因。决定找到其中的骨干分子,做他们的思想工作,由他们去给那些正在想退社的社员做工作,其效果一定会好些。二是抓住村社干部及部分入社党员,要求他们以全村的利益为重,站稳立场真正起到带头作用。 (二)、出现整借整还与操作指南不相符经过我们自查,从2xxx年互助社营业以来,共发生整借整还100笔,涉及金额505100元。整借整还中还未还款19笔,金额68500元(其中三笔为逾期未还,金额6000元)在借款的过程中,产生整借整还的原因:有部分村民觉得借到资金第三个月就开始还部分本金和结息,认为借款搞种植业或者是养殖业,从时间上算,根本还没有结果或出栏、还不起钱。另外一些用于资金周转的农户认为每月来还款结息太麻烦。当时理事会就根据这些现实情况,认为资金库存大也是不符合的,觉得借出比库存要好些,只要拿准借款对象就可以实施。经过自查,我们认

三公经费规定

双牌职业技术学校“三公”经费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节约型校园建设,规范“三公”经费使用与管理,根据国家及省财政厅关于“三公”经费公开(示)的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所称“三公”经费是指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 第二条“三公”经费预算纳入学校整体预算管理。公务接待与公务用车运行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因公出国(境)费分别由校长办公室、总务处提出支出计划,由财务室审核后报学校有关会议审议,经有关会议批准后纳入学校预算,学校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在预算总额中的规模和比例。 第三条“三公”经费按照总额控制、从严从紧、勤俭节约的原则使用,杜绝奢侈浪费,杜绝超预算、超标准、超范围支出。 第四条公务接待应当按照简化礼仪、务实节俭、杜绝浪费的原则加强管理和规范,严格执行学校《公务接待制度》第五条公务用车购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政府集中采购。严格执行公务用车配备标准,控制公务用车编制和数量,选用经济适用、节能环保等要求的中低档公务用车,不得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除地理环境和工作性质

特殊外,不得配备越野车;不得为公务用车增加高档配置或者豪华内饰。 公务用车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度,建立健全公务用车使用登记和统计报告制度,严格执行《公务车辆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公务用车的油耗和维修保养费用,对公务用车油耗、维修保养费用实行单车核算,并不得高于社会平均水平。 第六条因公出国(境)应当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对出访事由、内容、必要性和日程安排进行审查,不得安排无实质内容的一般性考察和培训,减少因公出国(境)团组、人员数量和在国(境)外停留时间。 第七条“三公”经费的使用和审批应严格执行《预算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第八条“三公”经费支出实行公开透明制度,定期公布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等经费的预算、决算和绩效考评情况,接受纪委、监察、审计、教职工及社会公众的监督。 第九条本办法总务处负责解释,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财务自查报告及整改措施五篇

财务自查报告及整改措施五篇 篇一 A分行: 根据《XX分行2015年一季度会计检查意见书》要求,我行由财会部部牵头,组织XX分行营业部、B支行、B支行对意见书中指出的相关问题进行了逐一整改、落实、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工作 2月中旬财会部总经理组织召开了2月份会计主管例会,XX营业部、A支行、B支行会计主管及财会部检辅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对整改工作进行了详细布置,要求各机构于2月22日将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完毕,提交整改报告向财会部汇报整改措施及整改结果。财会部在一季度会计检查中对整改情况进行追踪检查。 二、整改措施及整改完成情况 (一)加强会计业务培训,提高会计人员风险意识针对“会计人员风险意识淡薄”“查询查复不规范。”的情况,我行加强了会计人员风险意识、合规意识培训,利用晨会、营业结束后组织集中培训。会计管理部门根据实际需要不定期地对会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更新知识,及时掌握新政策、新规定,限度减少因制度理解偏差所带来的误操作,从而提高会计核算质量。 财会部总经理牵头组织了《兴业银行商业汇票业务会计操作规程》和《票据业务风险提示》的学习,参加人员为各级会计管理人员、XX行营业部主任和票据岗专管员。对票据签发、解付、查询查复、质押、贴现业务逐项对照制度解读,纠正我行做业务中的偏差,进一步加强了票据业务的操作和管理。 各机构定期向财会部报告《问题库》等制度规章的学习情况,财会部根据报送的记录抽查录像,跟踪员工学习的动态,通过季度考试、监督传票质量、会计检查等,落实学习效果。 (二)加强会计队伍建设,做好会计人员的梯队培养 针对“会计人员不足,存在风险隐患”的情况,我行进行了一系列的会计人员调整,充实一线会计员工队伍,加强后备会计人员储备。具体是,第一步,由B行二级主办c接替zx担任B支行会计主管。Zx调回XX分行工作,主要负责票据管理等重要职责。E支行录用的会计主管在对公柜台担任会计经办工作。第二步,新入行的柜员先到现金柜台临柜学习,将现金区工作满3年的老柜员逐步安排到对公区进行岗位轮换。此次人员调整是为了充实XX营业部会计人员队伍,由老员工带好新兵,并加强柜面票据、账户管理。另外财会部加紧了事后监督岗位人员的招聘,预计近期会计管理人员会增加充实。 (三)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明晰会计岗位职责 “会计档案管理混乱”“现金和重要物品管理存在风险隐患”的问题,我行分析原因是由于柜员间职责不清,操作不规范导致的。整改措施是,对营业室人员进行明确分工,进一步健全会计岗位责任制。会计人员要按照岗位标准对所做的每项业务进行自查和改进,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具体为:各机构会计主管梳理本机构会计人员岗位,结合本行的实际情况重新拟定岗位职责,加强各岗位的协调性,和操作的连贯性,尤其将大量的会计后台业务做明细划分,避免一人兼职过多,无法履职的情况。会计主管将新一版的岗位职责表报送财会部,财会部对职责表进行把关,提出意见建议,并照此分工进行会计监督检查。 (四)优化改革柜面流程,强化各项制度实施细则的建设目前我行存在柜面流程不尽合理,柜员操作存在逆流程的现象。对此问题我行采取的措施是,根据《兴业银行会计内控要点》、《必知必会》、《综合业务核算操作规程》等的要求来确定。制定会计管理制度实施细

八项规定与三公经费公开对财政的意义

八项规定与三公经费公开对财政的意义 2012年12月4日,政治局会议出台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其具体内容为:一:严格控制新建和装修办公楼;二:严格控制各种会议;整顿党风三:严格控制各种庆典活动;四:严禁公款大吃大喝、挥霍浪费;五:严控制用公款安装住宅电话或购买移动电话;六:严格控制各种检查,禁止形式主义的评比和达标活动;七:严格按规定配备和更换小汽车;八:严格管理公费出国(境)。并要求各地区部分结合实际情况,制定贯彻落实办法,狠抓落实。 各地省市县政府部门都对中央的规定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在学习八项规定提倡节约 开三公经费的倡导下,各级部委的监督下,党内刮起了一股廉政之风,给予政府以前存在的奢侈浪费,效率低下等不正之风强烈的打击。 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方面,截至8月底,全国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12099起,处理13999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814人。其中包括湖南省司法厅副厅长为其子大办婚宴收取礼金、海南省卫生学校用公款购买月饼券等典型案例。北京市要求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调研,陪同的市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不超过5人;甘肃省通过十项规定,其中要求省委常委每年到基层调研不少于60天;江苏省委要求,省领导每年安排5-7天驻点调研,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江西省推行公务接待自助餐,餐饮要求以当地家常菜为主;山东省曲阜市规定,领导讲话一律不得念稿。在厉行节俭方面,近期召开的一些有中央领导参加的会议,没有毛巾、果盘、鲜花,也没有横幅悬挂;22日闭幕的全国农业工作会议上,开通短信平台提醒代表注意事项,不再发放纸质通知……这股清新之风,从中央吹到地方,又从地方吹到军队,中央军委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军队接待不喝酒、不上高档菜肴等等。 作为部署落实八项规定重中之重的控制三公经费,加快落实三公经费公开方面,财政部的数据显示,总体看,2013年中央本级“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9.69亿元,这一数据比去年的预算执行数减少了1.26亿元。今年财政部还将加强“三公经费”预算执行管理。,切实提高“三公经费”预算约束力。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调整,预算执行中原则上不追加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国家发展改革委今年“三公经费”预算为3944.18万元,比去年预算数减少383.5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减少了380万元。科技部,“三公经费”预算数较2012年预算数减少100万元。此外,由于主动压缩各项“三公经费”支出,该部门去年“三公经费”预算执行数也比预算数减少了647.21万元。政府规定各省应于2015年之前在省内所有县级以上政府开展包括财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市(县)级汇总“三公”经费预决算等方面在内的公开工作。 到此看来实现高效,廉洁,公开政府的目标指日可待,现实却不然,八项规定实施的过程中也遇到了一定的阻力,各地兴建奢侈政府大楼的热情依然不减,江苏沛县政府办公大楼装修豪华,领导办公面积约100平米,配休息室双人床;内蒙古乌兰察布市政府大楼如宫殿,耗资7.8亿。三公经费公开方面,仍有近半省份“犹抱琵琶半遮面”。据粗略统计,已经有16个省公布了省级“三公”经费总额。这些省份的2013年“三公”预算大多少于去年同期,相加共约115亿元。各地公开内容大多也只有寥寥数语或者一张简单的表格,列出因公出国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费三大项的经费总数。 尽管“八项规定”与“公开三公经费”方面还有很多不尽人意的地方,却是党的群众路线的生动反映,是新的条件下对党的优良作风的继承和发展,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和重要的实践意义,特别是在转变政府职能,建设廉洁政府,发展公共财政方面具有重大的意义:首先是节约了财政支出,将更多的财政资金用到人们群众真正需要的地方。在八项规定的贯彻落实过程中对公费私用奢侈浪费等行为的严格控制领导出行提倡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安排群众迎送,不铺设迎宾地毯,不摆放花草,不

三公经费管理规定

贵州钟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厉行节约 规范“三公”经费管理的若干规定 各局(部、室、处、大队)、分局、社区服务中心、职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中央政治局关于八项规定的精神,本着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杜绝违反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公款出差学习(简称“三公”)的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推进“三公”经费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形成“三公”经费管理的长效机制,确保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结合红桥新区实际,特制订本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三公”经费开支实行公示制。每季度由党政办统一将“三公”经费开支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章公务车辆管理 第二条公务用车是指红桥新区因公务需要配备用于非营利活动的载客汽车。 第三条公务车辆配备 (一)严格实行定编管理。 (二)公务车辆的配备标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的相关规定。 (三)不准将在编的公务车辆擅自转让或变卖。 第四条公务车辆使用管理 (一)车辆实行派用制度,没有经党政办调派,不得擅自出车。 (二)干部、职工外出办理业务确需用车的,须经批准,经用车人提前到办公室办理派车手续,由办公室统一派车。 (三)司机于每月底到办公室核对行车里程与用油量。 (四)车辆实行定点维修,没有经同意,非定点的修理发票一律不予报销。(六)所有车辆平时一律停放在办公楼场内,不得开回家。 违反规定擅自出车的,一切后果由司机自负,同时追究经济和法律责任。财政局每季度将车辆开支情况在政务公开栏上公布。

三公经费管理整改措施

三公经费管理整改措施 篇一:附2、三公经费整改方案 附件4: 三公经费管理使用专项整治方案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通过对各单位“三公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发现和纠正“三公经费”在审批、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促进“三公经费”管理使用制度的进一步完善,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提高行政经费支出透明度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断增强广大干部群众“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廉洁自律”的意识,引导全校教职工形成文明、科学、健康、理性消费新风尚,切实转变作风,努力从源头和过程上制止各种铺张浪费行为的发生。 二、整治内容 (一)严控“三公经费”支出。“三公经费”支出是否真实、合规,是否超预算,是否达到下降指标要求,是否建立和履行了内部审批制度。公务接待方面:是否用公款购买和赠送年货节礼;是否公款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是否存在领导干部以接待为名擅自拿发票到单位财务上报销问题;是否存在违反公务接待规定,搞大吃大喝、同城吃请、借各种名义用公款相互吃请及其他奢侈浪费行为;是否以会议费、培训费等名义报销接待费用等问题;是否在私人会所进行公款消费。

公务用车购置运行费用方面:是否违规购车;是否豪华装修;是否定点维修、加油;是否存在公车私用等问题。公款出国(境)旅游方面:公款出国(境)审批程序是否到1 位;是否公款出国(境)旅游;是否用公款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是否存在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挪用其他公共资金等行为。 (二)落实“三公经费”公开制度。各预算单位是否按照规定公开“三公经费”预算和决算情况;各单位“三公经费”否按照有关要求定期进行内部公布,公开是否真实、详细。 (三)全面推进公务卡消费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公务卡管理制度;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内的支出是否使用公务卡结算、报销是否规范等。 三、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20XX年8月) 结合实际,对本地本单位规范“三公经费”管理工作进行专题安排部署,制定专项整治的具体办法,同时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央、省、市及市有关会议精神和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相关规定。此项专项整治行动由学校党支部书记、校长牵头负责,总务处、办公室、教导处、政教处、体卫处、各年级等执行此次专项行动各项具体工作。 (二)自查自纠(20XX年8月28日至9月30日)按照《关于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及监督检查的实施方案》,据实填报《“三公经费”使用情况自查表》,深入查找问题,及时抓好整改并如实上报相关情况。(三)整改落实(20XX年9月30日至10月30日)各部门要高度

三公经费管理使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刘湾街道办事处关于开展“三公经费”管理使用 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简称“三公经费”)的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推进“三公经费”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按照商州区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关要求,在全区开展“三公经费”管理使用专项整治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通过对各单位“三公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发现和纠正“三公经费”在审批、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促进“三公经费”管理使用制度的进一步完善,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提高行政经费支出透明度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断增强广大干部群众“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廉洁自律”的意识,引导全区党员干部形成文明、科学、健康、理性消费新风尚,切实转变作风,努力从源头和过程上制止各种铺张浪费行为的发生。 二、整治内容 (一)严控“三公经费”支出。三公经费”支出是否真实、合规,是否超预算,是否达到下降指标要求,是否建立和履行了内部审批制度。 公务接待方面:是否用公款购买和赠送年货节礼;是否公款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是否存在领导干部以接待为名擅自拿发票到单位财务上报销问题;是否存在违反公务接待规定,搞大吃大喝、同城吃请、借各种名义用公款相互吃请及其他奢侈浪费

行为;是否以会议费、培训费等名义报销接待费用,把招待费转移到下属单位或企业报销等问题;是否在私人会所进行公款消费。 公务用车购置运行费用方面:是否违规购车;是否豪华装修;是否定点维修、加油;是否存在借用、占用下级单位或其他单位车辆,接受企业事业单位、个人捐赠车辆问题;是否存在公车私用等问题。 公款出国(境)旅游方面:是否公款出国(境)旅游;是否用公款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是否存在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挪用其他公共资金,以及由企事业单位出资、补助或向下属机构摊派等行为。 (二)落实“三公经费”公开制度。各预算单位是否按照规定公开“三公经费”预算和决算情况;各单位“三公经费”否按照有关要求定期进行内部公布,公开是否真实、详细。 (三)全面推进公务卡消费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公务卡管理制度;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内的支出是否使用公务卡结算、报销是否规范等。 三、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2014年9月20日至10月20日) 各站所、办事处机关要结合实际,对各站所、各机关单位规范“三公经费”管理工作进行专题安排和动员部署,指定专人负责,同时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和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相关规定。 (二)自查自纠(2014年10月21日至11月10日) 各站所、各机关单位要按照《关于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及监督检查的实施方案》的要求,对2013年以来“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开

三公经费管理办法试行

三公经费管理办法 (试行)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规范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以下简称“三公”经费)的管理,巩固和深化我街道厉行节约工作成果,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推进“三公”经费管理长期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确保“三公”经费“零增长”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办法。 一、出国(境)经费管理 第一条严格履行出国(境)审批备案制。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坚决不予批准,切实压缩无实质性内容的一般性出访活动。 第二条严格控制出国(境)经费预算。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因公出国(境)的,经审批同意出国(境)发生的费用,符合本单位的包干公用经费、日常业务经费以及符合支出规定的专项经费或结余经费中列支。对未按要求审批备案的因公出国(境)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第三条财务要加强因公出国(境)经费的核算和管理,严格执行因公出国(境)经费报销规定,出国(境)费用报销必须附出国(境)任务批件、正式发票及费用清单,按财务有关规定办理。因私出国(境)产生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二、公务车辆管理

第一条公务用车配备使用遵循经济适用、节能环保、保障公务、节约使用的原则。 第二条严格实行公务用车编制管理和配备标准规定。 第三条公务用车的配备更新,应严格按规定程序审批。 第四条不准采用转让、变卖或其它方式擅自处置公务用车。 第五条单位领导干部只准使用其任职单位的在编车辆,不准使用非任职单位的车辆。领导干部工作调整、调动的,不得“车随人走”。 第六条公车运行维护严格执行“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制度,推行单车费用核算,实行集中支付管理。 第七条不准长期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企业的车辆,不准擅自接受任何单位和个人赠予的车辆。 第八条不得公车私用。一律不准用单位的公务车辆学习驾驶技术;一律不准擅自驾驶公车;一律不准利用职权向企业和他人借用车辆;一律不准将公车用于婚丧喜庆、度假休闲等非公务活动。 三、公务接待管理 第一条公务接待坚持节约简朴的原则,严禁奢侈浪费。要加强对公务接待费用列支的管理和监督,进一步完善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公务接待审批制度,明确公务接待范围、公务接待审批手续和公务接待标准。 第二条公务接待中,严禁使用高档烟酒和用公款购买礼品,提倡对口接待,食堂就餐,控制陪客人数,严格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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