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计量器具配备汇总表

能源计量器具配备汇总表
能源计量器具配备汇总表

公司能源计量器具配备汇总表

能源计量器具配置表

电力计量器具配备表

重油计量器具配备表

自来水计量器具配备表

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规定

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 理规定 LEKIBM standardization office【IBM5AB- LEKIBMK08- LEKIBM2C】

XXXXXX有限公司 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制度 编制: 审核: 批准: 发布日期: 实施日期:

一、目的 为加强能源计量管理,合理配置计量器具,确保计量性能稳定,促进节能降耗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山东XXXXXX有限公司。 三、术语和定义 一级能源计量:是指进出公司进行结算的能源计量。 二级能源计量:是指生产车间进行成本或消耗核算的能源计量。 三级能源计量:是指生产车间内部对装置、系统、工序、工段和主要用能设备进行核算的能源计量。 四、职责 生产部 4.1.1负责制定公司的能源计量管理制度,对生产车间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指导。 4.1.2必要时参与能源计量器具技改项目的评审。 技质部 4.2.1负责能源计量器具实物资产的管理。 4.2.2对能源计量器具报废提出评判意见,按程序进行报批。

生产车间 4.3.1负责能源计量器具的识别、配备工作,建立能源计量档案、台帐及管理办法。 4.3.2负责做好能源计量器具的管理及考核工作。 五、工作程序 能源计量器具配备 5.1.1能源计量的种类 本制度所指能源为:煤炭、焦炭(无烟煤)、水、电、煤气、蒸汽、空气、成品油(柴油、汽油)等。 5.1.2能源计量的范围 a输入生产车间和用能设备的能源及耗能工质; b输出生产车间和用能设备的能源及耗能工质; c生产车间和用能设备使用(消耗)的能源及耗能工质; d生产车间和用能设备自产的能源及耗能工质; e生产车间和用能设备可回收利用的余能资源。 5.1.3能源计量器具的配置原则 a公司配备的能源计量器具要充分考虑现行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指导作用,要满足生产工艺和相关标准的具体要求。 b公司能源计量,应满足能源分类、分级和分项统计和核算的要求。c 应配备必要的便携式能源检测仪表,以满足自检自查的要求。 5.1.4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要求

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

国家标准 《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 要求》 编制说明 (征求意见稿) 标准起草组 2012年6月

一、任务背景 节约能源资源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公共机构节能是全社会节能的重要领域。《“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抑制高耗能产业过快增长,突出抓好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领域节能,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推行公共机构节能,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举措,也是公共机构加强自身建设、树立良好社会形象的主要表现。 计量是节约能源资源的基础性工作,是公共机构进行节能、节水管理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二十七条中规定“用能单位应当加强能源计量管理,按照规定配备和使用经依法检定合格的能源计量器具”。《公共机构节能条例》中明确规定“公共机构应当实行能源消费计量制度,区分用能种类、用能系统实行能源消费分户、分类、分项计量”。2006年,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发布了GB 17167《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对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社会团体等独立核算的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提出了基本要求。之后,为贯彻落实该通则标准,我国先后制定了冶金、有色、电力、石油、化工、建材等重点耗能行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2010年11月1日,国家质检总局正式施行了第132号总局令《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办法》,为能源计量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法律法规基础。 机关、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作为重要的用能单位,存在着能源计量器具配备不完善、缺少相应的分项计量手段、基础数据难于获取等问题,严重制约了公共机构节能节水工作的顺利开展。因此,十分需要研究编制《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国家标准,对不同类型公共机构的能源计量及计量器具配备状况开展深入调研,分析各类能源资源消耗数据统计和管理需求,提出公共机构能源和水计量器具配备指标等要求,为规范公共机构能源和水计量器具的

GB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审批稿

G B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 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TPMK standardization office【 TPMK5AB- TPMK08- TPMK2C- TPMK18】

G B17167-2006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的基本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社会团体等独立核算的用能单位。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标准。 GB/T6422 企业能耗计量与测试导则 GB/ 15316 节能监测技术通则 GB/18603—2001 天然气计量系统技术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 3.1 能源计量器具 measuring instrument of energy

测量对象为一次能源、二次能源和载能工质的计量器具。 3.2 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率 equipping rate of energy measuring instrument 能源计量器具实际的安装配备数量占理论需要量的百分数 注:能源计量器具理论需要量是指为测量全部能源量值所需配备的计量器具数量。 3.3 次级用能单位 sub-organization of energy using 用能单位下属的能源核算单位。 4 能源计量器具配备 4.1 能源计量的种类及范围 本标准所称能源,指煤炭、原油、天然气、焦炭、煤气、热力、成品油、液化石油气、生物质能和其他直接或者通过加工、转换而取得有用能的各种资源。 能源计量范围: a)输入用能单位、次级用能单位和用能设备的能源及载能工质; b)输出用能单位、次及用能单位和用能设备的能源及载能工质;

《GB 17167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与管理通则》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GB 17167-200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GB 17167-2006代替GB/T 17167-1997 General principle for equipping and managing of the measuring instrument of energy in organization of energy using 2006-06-02 发布 2007—01—01 实施 前言 本标准的4.3.2、4.3.3、4.3.4、4.3.5、4.3.8是强制性条款,其余是推荐性条款。 本标准代替GB/T 17167—1997 《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导则》。 本标准与GB/T 17167—1997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标准名称改为“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标准变为强制性标准; ——增加了非工业企业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和管理要求; ——对用能单位、主要次级用能单位、主要用能设备的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率进行了调整;

——对能源计量器具的准确度等级要求进行了调整。 本标准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和资源综合利用司、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计量司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工交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全国节能监测管理中心、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研究所、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标准计量质量研究所、湖南省节能监测中心、中国计量协会冶金分会、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协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万路、王顺安、何相助、贾力、李爱仙、辛定国、叶元乔、康治清。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新—

GB/17167—2006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社会团体等独立核算的用能单位。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标准。 GB/T6422 企业能耗计量与测试导则 GB/ 15316 节能监测技术通则 GB/18603—2001 天然气计量系统技术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 能源计量器具 measuring instrument of energy 测量对象为一次能源、二次能源和载能工质的计量器具。

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率 equipping rate of energy measuring instrument 能源计量器具实际的安装配备数量占理论需要量的百分数 注:能源计量器具理论需要量是指为测量全部能源量值所需配备的计量器具数量。 次级用能单位 sub-organization of energy using 用能单位下属的能源核算单位。 4 能源计量器具配备 能源计量的种类及范围 本标准所称能源,指煤炭、原油、天然气、焦炭、煤气、热力、成品油、液化石油气、生物质能和其他直接或者通过加工、转换而取得有用能的各种资源。 能源计量范围: a) 输入用能单位、次级用能单位和用能设备的能源及载能工质; b) 输出用能单位、次及用能单位和用能设备的能源及载能工质; c) 用能单位、次级用能单位和用能设备使用(消耗)的能源及载能工质; d) 用能单位、次级用能单位和用能设备自产的能源及载能工质; e) 用能单位、次级用能单位和用能设备可回收利用的余能资源。 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原则 4.2.1 应满足能源分类计量的要求。

计量器具选用方案

计量器具选用方案 一、项目概况 北京××项目位于北京市××区××路××号,总建筑面积××m2,基地尺寸41.16× 43.96m,地下二层,地上十六层,结构形式为全现浇框架一简体结构。±0.000相当于绝对标高51.70m,设计室外地坪—0.45m,基础埋深-10.75m,檐高59.65m,建筑物总高度65.40m。 本项目垫层厚度100mm,基础为1.5m厚平板筏基,基底标高为-10.75m,地下室外墙厚度为-350mm,内墙厚度为250mm、300mm、350mm、500mm不等,顶板厚为200mm、250mm。 地下室防水等级为一级,基础底板、外墙采用Ⅱ+III型SBS 高聚物改型沥青防水卷材,屋面采用II十111型SBS高聚物改型沥青防水卷材,卫生间防水为 1.5mm厚非焦油聚氨酯涂料,周边上卷250mm。 地上部分外墙为250mm厚陶粒砼砌块,内隔墙均为150mm厚陶粒砼砌块。 2、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购置 (1)购置前,由计量员提出书面申请,填写购置申请书——式两份,由技术部审批,超过2000元的单件没备,由总项目师批准后方可购买,购置文件交技术部存档,详见图2—1,计量设备购置、检验、使用流程图。 (2)购买时,必须具有《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的厂家生产的,

具有CMC标志的计量器具,和经国家技术监督局形式批准及鉴定合格的进口计量器具。 3、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标准 (1)对影响施工质量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应按规定周期或使用前应按国家承认的基准、标准到国家法定计量鉴定机构或者经授权和鉴定机构进行确认、校准和调整,一律不得自行检定,无标准时,应以规定的文件作为校准依据,并在记录中注明。 (2)需要进行周期校准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包括A(强检)、B(非强检)类,在接到技术部和周检通知时,做好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和周检校准工作,必要时,应准备备用的检验、测量和试验没备,以保证现场工作的进行。对校准设备的校准证书,正本交技术部存档,抄件存本单位。 (3)必须建立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校准资料。资料应包括计量器具登记表、计量器具管理目录,计量器具分布和计量器具周检计划。根据校准资料,对设备按A(强检)、B(非强检)、C(一般管理)类分别管理。 4、项目主要测量参数及选用的计量器具分析 4.I 依据项目概况选用计量器具 4.1.1 ±0.00标高相当于绝对标高51.70m,室内外高差0.45m,檐高,59.65m,需用准确度±3mm水准仪,准确度±2经纬仪,5m 水准标尺进行测量。 4.1.2 建筑物定位采用半占测距仪及50m钢卷尺测量,轴线用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2006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GB17167-2006 代替GB/T17167-1997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 1

目次 前言 (3) 1 范围 (4)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4) 3 术语和定义 (4) 4 能源计量器具配备 (4) 4.1能源计量的种类及范围 (4) 4.2 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原则 (4) 4.3 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要求 (4) 5 能源计量器具的管理要求 (7) 5.2 能源计量人员 (7) 5.3 能源计量器具 (7) 5.4 能源计量数据 (8) GB17167-2006

前言 本标准的4.3.2、4.3.3、4.3.4、4.3.5、4.3.8是强制性条款,其余是推荐性的。 本标准是对GB/T17167—1997 《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导则》的修订。 本标准规定了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的基本要求,有关行业(或部门)可在本标准的基础上根据本行业(或部门)的实际需要,制定本行业(或部门)的具体要求。从事生产经营的用能单位在配备能源计量器具时,要充分考虑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指导作用,要满足生产工艺的具体要求。与原标准相比,主要变化如下:——标准名称改为“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标准变为强制性标准; ——增加了非工业企业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和管理要求; ——对用能单位、主要次级用能单位、主要用能设备的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率进行了调整; ——对能源计量器具的准确度等级要求进行了调整。 本标准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和资源综合利用司、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计量司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工交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全国节能监测管理中心、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研究所、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标准计量质量研究所、湖南省节能监测中心、中国计量协会冶金分会、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协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万路、王顺安、何相助、贾力、李爱仙、辛定国、叶元乔、康治清。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T17167—1997 。

计量管理制度

******公司计量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加强计量管理工作,实现计量工作标准化、程序化、规范化,保证计量单位统一、量值准确和溯源,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公司、工厂、车间。 第三条责任单位:运行部。 第二章职责划分 第四条职责划分 一、运行部计量管理职能 1.设立专职工厂计量管理员一名,负责工厂计量管理日常工作。 2.负责贯彻国家计量法规、政策,制定工厂计量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3.在主管厂长的领导下,根据年度方针目标,制定计量管理工作年度实施计划,监督检查各单位的计量管理工作。同时接受集团公司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 4.负责建立工厂计量器具配备明细表(计量台帐),编制测量设备确认间隔进程表,负责计量器具的维护保养、正确使用、封存、启封、降级、报废等各项管理工作。 5.负责用于能源结算的能源计量器具的申报、选型、验收、检定(校准)、维修、报废等管理工作。 6.监督计量器具配备计划的实施,参与年度技措计划中计量器具部分的审核工作。 7.负责工厂新购计量器具的配备申请工作,建立新购计量器具配备明细表,组织入厂验收工作。 8.负责工厂内部各种计量纠纷的仲裁工作,并参与工厂与各用能单位发生计量纠纷的协调工作。 9.负责推广新型计量器具、测试新技术的工作,努力提高工厂自控仪表和计量技术的先进性、可靠性、准确性。 10.制定计量人员培训、考核计划,组织计量人员参加各种技术培训和业务考核。 1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本制度对工厂计量管理工作

进行检查、考核。 12. 负责监督、检查工厂执行本行业的计量管理制度。 二、各单位计量管理职能 1.设立专(兼)职计量管理员,依据工厂计量管理制度,开展计量管理工作。 2.贯彻执行本单位计量器具的周检计划和抽检任务。 3.负责本单位计量器具的配备工作,建立本单位计量器具配备明细表,帐、物、卡相符率要求达到100%。 4.负责联系、实施本单位计量器具的外协任务。 5.负责计量器具的计量检定管理、计量标识的管理和维护。 6.负责制定本单位测量设备确认间隔进程表。 7.负责每月的28日将当月受检计量器具检定原始记录及各项管理报表汇总报运行部。 8.每年一季度向运行部上报需要取得计量检定资格证书的人员名单。 9.负责对本单位的计量溯源图进行审核修订,并及时上报运行部。 10.负责新购入计量器具的入厂检定(校准)验收。 11.负责须送(外)检计量器具的检定(校准)。 12.每年一月份负责将本单位的能源计量器具台帐、能源网络图报运行部。 13. 运行部负责编制能源计量器具台帐和绘制能源网络图。 14.每季度将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率报运营管理部审核、备案。 15.计量管理实行逐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制度。 三、计量检定人员 1.从事计量检定工作的人员,必须经政府计量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计量检定员资格证书。 2.凡国家(行业、地方)没有制定检定规程或有检定规程,但由于客观原因无法按照检定规程规定的项目进行检定的测量设备,可以由计量技术人员自行编制校准方法,经主管领导审核并批准,公司技术文件主管部门审批后实施。 3.计量检定人员要客观准确地按测量设备确认间隔进程表检定(校准)测量设备,出具检定(校准)原始记录,原始记录及数据处理要规范化,正确使用计量标识。 4.计量检定人员应加强对所辖范围计量器具的巡检工作,杜绝超期

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及管理制度

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及管理制度 为确保本厂能源计量器具能及时有效的配备和得到合理妥善的管 理,以确保得到准确可靠的能源消耗数据,经本厂节能降耗小组研究 决定,特制定本制度。 1、后勤是能源计量器具的管理部门,并负责能源计量器具的入库和 贮存。 2、各使用部门负责本部门能源计量器具的日常维护。 3、供销科负责能源计量器具的采购。 4、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要求 4.1 能源计量配备率 表 1 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率要 求单位:% 能源种类进出用能单位主要用能设备 电力100 95 水95 80 蒸汽95 80 煤100 95 可回收利用的余能80 -- 4.2 用能单位能源消耗量(或功率)限定值 表2 用能单位能源消耗量(或功率)限定值 能源种类电力煤蒸汽水其它 单位kW/月t/月GJ/a t/月 限定值 4.3能源计量器具准确度等级 表3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准确度等级要求 计量器具类别计量目的准确度等级要求衡器进出用能单位燃料的静态计量0.1 电能表进出用能单位有功 交流电能计量 I类用户0.5s II类用户0.5 III类用户 1.0 IV类用户 2.0 V类用户 2.0 气体流量表(装置)进出用能单位的气体能源计量蒸汽2.5 水流量表(装置)进出用能单位水量管径不大于250mm 2.5

计量管径大于250mm 1.5 温度仪表用于液态、蒸汽能源的温度计量 2.0 与气体、蒸汽质量计算相关的温度计量1.0 压力仪表用于气态、液态能源的压力计量 2.0 与气体、蒸汽质量计算相关的压力计量1.0 注1:当计量器具是由传感器(变送器)、二次仪表组成的测量装置或系统时,表中给出的准确度等级应是装置或系统的准确度等级。装置或系统未明确给出其准确度等级时,可用传感器与二次仪表的准确度等级按误差合成方法合成。注2:运行中的电能计量装置按其所计量电量的多少,将用户分为五类。I类用户为月平均用电量500万kWh及以上或变压器容量为10000kWh及以上高压计费用户;II类用户为小于I类用户用电量(或变压器容量)但月平均用电量100万kWh及以上或变压器容量为2000kWh及以上的高压计费用户;III类用户为小于II类用户用电量(或变压器容量)但平均用电量10万kWh及以上或变压器容量为315kWh及以上的上费用户;IV类用户为负荷容量为315kWh以下的计费用户;V类用户为单相供电的计费用户。 4.4 能源作为生产原料使用时,其计量器具的准确度等级应满足相应 的生产工艺要求。 4.5 能源计量器具的性能应满足相应的生产工艺及使用环境(如温度、 温度变化率、湿度、照明、振动、噪声、粉尘、腐蚀、电磁干扰等) 要求。 5、能源计量器具的管理要求 5.1 能源计量器具的采购:由供销科按批准后的采购计划实施采购。 5.2 能源计量器具的验收 5.2.1 验收的内容应包括包装、标记、外观、规格、型号、计量特性、 技术文件资料以及采购文件中的特殊要求等。 5.2.2 设备采购到厂后,需要制造厂家或专业人员进行安装和调试 的,由生产科负责落实。 5.2.3 本厂无检定/校准能力的能源计量器具,由质检科委托有资质 计量检定机构进行检定/校准,并按照计量机构出示的检定/校准报告 进行验收。 5.2.4 采购的能源计量器具经验收合格的,质检科出具《入库通知 单》;不合格的,质检科出具《不合格测量设备通知单》,退回采购部 门或制作部门处理。 5.3 能源计量器具的入库、储存 5.3.1 仓库保管员凭采购文件、《入库通知单》,在对能源计量器具的

中小企业计量管理制度完整篇.doc

中小企业计量管理制度1 企业管理制度 1 录目 企业领导及相关人员的计量培训教育制度、1 计量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的岗位责任、2 计量器具采购、入库和流转制度、3 计量器具周期检定(校准)制度、4 计量器具配备、使用、维护和保养制度、5 6 不合格计量器具的管理制度、 计量检测管理制度、7 计量技术档案管理制度、8 、9 计量工作的定期审核与评审制度 2 人员计量培训教育制度 对上岗或为确保本公司与测量管理体系有关的人员有能力完成规定的任务,

计量意识和岗位职/ 转岗人员应进行计量管理 有关知识、测量专业技能和质量 责的教育,使有关人员均能满足测量管理体系所规定的专业理论和实际操作能 力的要求。 明确各类人员的计量由生产科会同人事管理部门确定与计量管理有关人员, 岗位和职责,作为各部门人员质量目标考核的一项内容。 生产科根据本公司总体发展规划和各部门的需求,制定季度或年度培训计 划,并纳入人事部门的计划。 培训的内容包括: )本公司各项计量管理制度;A )有关的计量法规及法定计量单位的使用;B )计量器具检定或校准技术;C )测量数据的处理和测量不确定度的评定;D E )计量器具调修技术。 定期举办可采用请本公司计量高级工程师或外部计量专家讲课,培训方式。

专业培训班;或派技术骨干外出参加专门培训;由经验丰富的计量器具调修师 傅进行实际操作培训。 考核由生产科对参加培训人员必须及时组织考 试和考核。培训考试和考核。 会同人事管理部门进行,考卷及评分由人事管理部门存档,实际操作培训由生 产科组织操作考核。 考核合格转换岗位的人员必须经过换岗培训,新来人员必须经过上岗培训, 后方可上岗或转岗。 对各类在各类人员的培训中应特别注重培训有效性评价。培训有效性评价。 人员的考核应侧重于实际工作能力的考核。人事管理部门每年应组织一次各类 人员岗位实际工作能力的考核。对计量检定人员,校准人员由有实际工作经验 的高级工程师参加考核,或派出培训,培训后应检查培训的效果并由人事部门 考核的成绩。/保存考试

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制度

XXXXXX有限公司 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制度 编制: 审核: 批准: 发布日期: 实施日期: 一、目的

为加强能源计量管理,合理配置计量器具,确保计量性能稳定,促进节能降 耗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山东XXXXXX有限公司。 三、术语和定义 3.1一级能源计量:是指进出公司进行结算的能源计量。 3.2二级能源计量:是指生产车间进行成本或消耗核算的能源计量。 3.3三级能源计量:是指生产车间内部对装置、系统、工序、工段和主要用能设备进行核算的能源计量。 四、职责 4.1生产部 4.1.1负责制定公司的能源计量管理制度,对生产车间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指导。 4.1.2必要时参与能源计量器具技改项目的评审。 4.2技质部 4.2.1负责能源计量器具实物资产的管理。 4.2.2对能源计量器具报废提出评判意见,按程序进行报批。 4.3生产车间 4.3.1负责能源计量器具的识别、配备工作,建立能源计量档案、台帐及管理办法。 4.3.2负责做好能源计量器具的管理及考核工作。 五、工作程序 5.1能源计量器具配备

5.1.1能源计量的种类 本制度所指能源为:煤炭、焦炭(无烟煤)、水、电、煤气、蒸汽、空气、成品 油(柴油、汽油)等。 5.1.2能源计量的范围 a输入生产车间和用能设备的能源及耗能工质; b输出生产车间和用能设备的能源及耗能工质; c生产车间和用能设备使用(消耗)的能源及耗能工质; d生产车间和用能设备自产的能源及耗能工质; e生产车间和用能设备可回收利用的余能资源。 5.1.3能源计量器具的配置原则 a公司配备的能源计量器具要充分考虑现行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 的指导作用,要满足生产工艺和相关标准的具体要求。 b公司能源计量,应满足能源分类、分级和分项统计和核算的要求。c 应配备必要的便携式能源检测仪表,以满足自检自查的要求。 5.1.4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要求 5.1.4.1公司按能源计量的范围要求,配备计量器具。 5.1.4.2用能量(产能量、或输运能量)大于或等于表1中一种或多种能源 消耗量限定值的,应安装能源计量器具。 5.1.4.3单台设备耗能量大于或等于表1中一种或多种能源消耗量限定值 的设备为主要用能设备。主要用能设备应安装能源计量器具。

能源计量器具配备 使用和维护管理制度

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使用和维护管理制度 一、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 1.1学校能源计量的范围: 1.1.1进出校园的一次能源(煤)的计量,二次能源(汽油、柴油等)以及载能工质(水)的计量。 1.1.2生产过程中能源和载能工质的分配、加工、转换、储运和消耗的计量。 1.1.3教学和辅助部门(办公室、食堂、浴室、宿舍等)用能的计量。 1.1.4为能源平衡测试所需要安排的计量。 1.2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率和准确度要达到《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的要求。 1.3能源计量管理办公室负责编制学校能源计量器具配备计划,并报学校领导批准后执行。 1.4新购进计量器具时,必须认真审核生产厂家的资质,索取并保管好生产许可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维修凭证等技术资料,并送上级检定部门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1.5能源计量器具的安装使用严格按产品说明书和操作规程的规定进行,以保证合理安装、正确使用、维修方便。 1.6能源计量管理办公室应加强购置进厂检验和现场安装监督检验,杜绝不合格能源计量器具流入学校。 二、能源计量器具的使用规定 2.1 操作、检定人员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工作。 2.2 能源计量器具使用前,应对外观“零”位合格等做一般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送相关计量部门检定修理,做到不合格不使

用,无合格证不使用,合格证过期不使用,否则造成质量事故或者仪器、设备事故,使用者应承担因此而造成的部分甚至全部经济损失。 2.3 严格遵守计量标准器和计量器具使用、维护、保养条例。 2.4 使用能源计量标准器和精密测试仪器的人员必须经取证后方可上岗。 三、能源计量器具的维护和保养 3.1在用的能源计量器具进行编号管理,且必须贴有合格证,并注明有效日期。 3.2 能源计量标准器及配套设备使用后,应立即擦拭干净,放置原处。 3.3能源计量器具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应立即切断电源,并组织抢修或更换,维修后的器具应进行测试(学校自身无条件测试时,应聘请专业机构进行),测试合格后才能交付使用。 3.4维护保养工作原则上由使用人员实施,若限于技术上或特殊方法而无法自行实施时,则委托设备完善的其他机构协助,但须要提供维护保养证明书,或相当级别的凭证。 3.5能源计量管理办公室应指导、协助能源计量器具使用单位做好能源计量器具的使用、维护和保养,应定期进行巡检和抽检,并作记录,确保能源计量器具良好运行。 3.6能源计量器具经检定后,达不到原来的精度,可做降级使用;在检定周期内,暂不使用的标准计量器具,应予以封存;凡属质量差或长期使用损坏严重的计量器具应予以报废。能源计量器具的降级、封存、报废必须由能源计量管理办公室报学校领导批准执行,使用单位无权擅自处理。 四、能源计量器具的购置和报废

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强检计量器具管理的通知

李朝晖 穗质监南〔2007〕14号 签发人:彭兴平 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强检计量器具 管理的通知 区内各医疗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加强医用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监督管理的通知》(质技监局量发〔2000〕111号)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用计量器具管理的通知》(卫办医发〔2001〕39号)等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医疗机构强检计量器具的管理工作,现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增强法律观念 强制检定工作是确保医用计量器具准确、有效、安全、

可靠的必要手段,是医疗质量保障体系的技术基础和重要保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章第九条的规定:“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检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只有切实加强计量器具管理,落实强制检定工作,才能保证医疗质量,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一个放心、安全的医疗环境。 各医疗机构负责人要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等法律法规,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抓好强检计量器具的管理工作,切实提高公共医疗服务水平。 二、加强计量器具的管理 为有效地加强医疗计量器具的管理,确保医疗计量器具的安全可靠,保证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各医疗机构一是要根据《医疗机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分类目录》(见附件1)编制《医疗机构强检计量器具台帐》(见附件2),报南沙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并按期申请强制检定;二是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应在仪器上标明编号,并加贴检定状态标识,清晰地标明检定日期、有效日期、检定机构等信息;三是建立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档案,包括用户手册、使用说明书、验收安装记录、维护修理记录、检定记录等。各医疗机构在抓好计量器具日常管理的同时,还要密切配合质监部门做好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周期检定工作,落实周期检定计划,不得使用超过检定周期及经检定不合格的医用计量器—2—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

GB/17167—2006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社会团体等独立核算的用能单位。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标准。 GB/T6422 企业能耗计量与测试导则 GB/ 15316 节能监测技术通则 GB/18603—2001 天然气计量系统技术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 3.1 能源计量器具measuring instrument of energy 测量对象为一次能源、二次能源和载能工质的计量器具。 3.2 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率equipping rate of energy measuring instrument 能源计量器具实际的安装配备数量占理论需要量的百分数 注:能源计量器具理论需要量是指为测量全部能源量值所需配备的计量器具数量。 3.3 次级用能单位sub-organization of energy using 用能单位下属的能源核算单位。 4 能源计量器具配备 4.1 能源计量的种类及范围 本标准所称能源,指煤炭、原油、天然气、焦炭、煤气、热力、成品油、液化石油气、生物质能和其他直接或者通过加工、转换而取得有用能的各种资源。 能源计量范围: a)输入用能单位、次级用能单位和用能设备的能源及载能工质; b)输出用能单位、次及用能单位和用能设备的能源及载能工质; c)用能单位、次级用能单位和用能设备使用(消耗)的能源及载能工质; d)用能单位、次级用能单位和用能设备自产的能源及载能工质; e)用能单位、次级用能单位和用能设备可回收利用的余能资源。 4.2 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原则 4.2.1应满足能源分类计量的要求。

多门门禁控制器项目立项申请书参考

多门门禁控制器项目立项申请书 一、项目承办单位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 xxx科技发展公司 (二)公司简介 公司一直秉承“坚持原创,追求领先”的经营理念,不断创造令客户惊喜的产品和服务。公司坚持以科技创新为动力,建立了基础设施较为先进的技术中心,建成了较为完善的科技创新体系。通过自主研发、技术合作和引进消化吸收等多种途径,不断推动产品技术升级。公司主导产品质量和生产工艺居国内领先水平,具有显著的竞争优势。公司在发展中始终坚持以创新为源动力,不断投入巨资引入先进研发设备,更新思想观念,依托优秀的人才、完善的信息、现代科技技术等优势,不断加大新产品的研发力度,以实现公司的永续经营和品牌发展。 公司能源计量是企业实现科学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没有完善而准确的计量器具配置,就不能为企业能源消费的各个环节提供可靠的数据,能源计量工作也是评价一个企业管理水平的一项重要标志;项目承办单位依据ISO10012-1标准建立了完善的计量检测体系,并通过审核认证;随后又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发改委《关于加强能源计量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及xx省质监局《关于加强全省能源计量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依据国家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76-2006)的要求配备了计量器具并实行量化管理;项目承办单位已经建立了“能源量化管理体系”并通过了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的评审认证,该体系的建立,进一步强化了项目承办单位对能源计量仪器(设备)的管理力度,实现了以量化管理促节能,提高了能源计量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凭借着不断完善的能源量化体系,实现了对各计量数据进行日统计、周分析、月汇总、年总结,通过能源计量数据的有效采集、处理、分析、控制,真实反映了项目承办单位能源消费的实际状态,为节能降耗、保护环境、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从而大大提高了项目承办单位的能源综合管理水平。公司致力于创新求发展,近年来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建立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并与国内多所大专院校、科研院所长期合作,产学研相结合,不断提高公司产品的技术水平,同时,为客户提供可靠的技术后盾和保障,在新产品开发能力、生产技术水平方面,已处于国内同行业领先水平。 为实现公司的战略目标,公司在未来三年将进一步坚持技术创新,加大研发投入,提升研发设计能力,优化工艺制造流程;扩大产能,提升自动化水平,提高产品品质;在巩固现有业务的同时,积极开拓新客户,不断提升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和公司市场地位;健全人才引进和培养体系,完善绩效考核机制和人才激励政策,激发员工潜能;优化组织结构,提升管理效率,为公司稳定、快速、健康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量具管理制度 标准版

量具管理制度

目的:对注塑部的模具制造、更改、验收、使用、调拨、维修、报废等全过程进行规范管理,确保模具满足生产及质量保证的需要,确保生产、销售管理的有效性。 一.公司产品加工需要模具的(包括冲压模),统一归口技术部主管负责确认,加工好的模具归模具仓库管理。 二.模具加工申请依据经批准的产品开发计划,模具外发加工必须填写模具加工申请单,加工单由产品设计人员填写,明确产品名称(或代号)、加工数量、加工价格、模具技术或工艺要求等内容,经技术部主管对工艺技术符合性审核后,交厂长签字确认。 三.因使用寿命到期和生产中损坏,需要重新加工的模具由使用单位申请,厂长审批。四.模具加工单位的选择应考评其加工能力(满足质量与交付期限)、加工价格等的性价比,择优合作。为公司加工模具的合作方至少应有三家,且经公司技术部有关人员考察同意备案,以供公司选择和考核。选择的加工单位必须是备案的合作方。 五.模具加工单位加工费的结算应提供加工申请单、模具入库单和模具检验合格责任者的签名。 六.模具加工费用的支付:定金不能超出加工金额的30%,模具检验合格(在订货客户确认产品后)方可结算加工费,加工费应有10%-20%的作为模具质量保证金暂押公司,在模具使用满足设计寿命要求或在移交公司满一年结清;长期合作的模具加工单位应签订加工协议,形成合作惯例。 七.模具加工费的报帐:发票附模具加工申请单、模具入库单。 八.公司产品模具应该根据产品代码对应编号,建立模具档案以及模具进出存帐。所有进库的模具均应涂上黄油保护,并有模具负责人进行例行检验。 九.凡违反本规定,造成模具加工失控,由擅自主张的经办人承担经济责任。 十.设计部做好各种供应商模具的分类,对于部分有损坏且有能维修的模具,厂部联系相关供应商进行维修。 十一.模具管理人员认真做好模具维护和保养,并形成记录每月反馈给设计部,设计部应定期抽查模具的维护保养情况。 十二.公司应安排相关人员对模具进行盘点,对于已损坏或整修后的模具形成记录,并及时通知和上报有关部门。 十三. 模具制造完毕或外加工回厂后交注塑部、生产部进行验证合格后方能入库。 十四.全公司所有工装夹具和模具应按规定分类放在专用架子上,并按照有关工装模具的所编序号进行整齐排列,保持工夹、模具清洁,方便取放。 十五.工夹、模具应放在能足够载荷的专用垫板上,并允许适量的多层放置保管。还必须遵从按编号,对号排列整齐,保持良好间距。 十六.本公司所有工夹、模具必须按照各种产品用途,使用设备类别,从入库之日起进行

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考核通用规范

《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考核通用规范》自我评价记录表申请单位(公章):申请日期: 序号考核条款考核要求考核方法 自我评价 自我评价记录符合不符合不适用 1 ★4.2.1 型式批准 申请许可的新产品必须按规定取得相应 的型式批准证书。 (1)检查新产品是否取得型式批准证书; (2)如果原依据的型式评价大纲发生变化的,检 查申请单位是否按照新的大纲要求取得了型式批 准。 □□□ 2 4.2.2 计量单位 与产品有关的技术文件、资料,应按国家 有关规定采用法定计量单位。 检查与产品有关的技术文件、资料,是否全部 采用法定计量单位。 □□□ 3 ★许可标志 取得制造许可证的单位,应当在产品明显 部位(或者铭牌)、使用说明书和外包装上标 明制造许可标志和编号。委托加工的计量器 具,应有被委托方的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标志 和编号。 对许可证到期复查的企业,检查许可证标志和 编号使用的正确性。 □□□ 4 4.2.4产品标识 计量器具铭牌标识应包括: 计量器具名 称、规格(型号)、出厂编号;计量器具的生 产厂名、准确度等级或最大允许误差、许可证 标志和编号等信息。 检查是否有产品标识;标识的信息是否正确、齐全。□□□ 5 ★产品合格证 出厂产品必须经检验合格,并具有合格 证。 (1)抽样检查出厂产品是否具有合格印证; (2)检查合格印证的信息是否真实、内容是否齐 全。 □□□ 6 4.2.6 调整控制 如果有要求,应在产品相应位置进行铅 封、封印或其他保护措施。 (1)检查是否按要求采取了铅封、封印或其他保 护措施; (2)检查保护措施的有效性。 □□□ 1

序号考核条款考核要求考核方法 自我评价 自我评价记录符合不符合不适用 7 4.3.1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应熟悉《计量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重视计量和质量工作,并管理或指 定管理者代表负责单位计量和质量管理工 作。 (1)查阅有关人员名册和任命书、聘用合 同等相关证明材料; (2)采取与单位负责人面谈方式,检查其 熟悉《计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重视计 量和质量工作的情况; (3)检查质量和计量管理人员的配置是否 满足要求,并通过面谈或笔试方式,检查 其是否能独立行使职权,熟悉和掌握本岗 位的质量和计量管理工作。 (4)通过与技术人员面谈、笔试或现场操 作方式,检查其是否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 和一定工作经验,能解决技术和质量问题。 (5)检查计量检定人员实际掌握计量专业 知识和操作技能的情况。 □□□ 8 4.3.2 质量管理人员 申请单位应设置足够的质量管理人员, 各岗位职责明确,并能独立行使职权,熟悉 和掌握本岗位的质量管理工作。 □□□ 9 4.3.3 技术人员 申请单位应根据生产规模配备相适应 技术人员,并且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一定工 作经验,能解决技术和质量问题。 □□□ 10 4.3.4 计量人员 申请单位应根据需要设置足够的计量 人员,各岗位职责明确,熟悉和掌握本岗位 的计量工作。 计量检定人员应经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的计 量检定员证。 □□□ 11 4.3.5 操作人员 操作人员能够胜任本职岗位工作,经培 训考核符合,国家规定实施职业资格的岗位 必须持证上岗。 □□□ 12 4.3.6 能力和培训 申请单位应确保上述有关人员具有可 证明的能力,以执行分配的任务。应规定所 要求的专门技能,制定教育培训计划。单位 应该确保提供培训以满足已识别的需要,保 存培训活动的记录,评价培训的有效性并予 以记录。 (1)查看是否有培训计划,计划的内容是 否满足单位生产和管理的需要; (2)检查培训计划的落实情况和培训的有 效性,并查阅有关培训的档案资料。 □□□ 2

单位申请报告范文4篇

单位申请报告范文4篇 本文是关于单位申请报告范文4篇,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感谢阅读。 文明单位是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中成绩突出,效益显著,管理先进,服务优良,内外和谐,积极创新,履行社会责任,经过自愿申报,群众满意,社会认可并经有关主管部门考核、评选,由地方党委和政府或上级党政机关批准命名的先进单位,是基层单位四个文明建设综合性成果的最高荣誉。 县文明办: 近年来,在县文明办的指导与帮助下,我们始终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质监工作职能,不断深化创建工作,积极采取措施,把创建文明单位工作贯穿于各项工作中,扎扎实实地开展创建活动,使两个文明建设齐头并进,全局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依法行政能力以及业务技能等方面都有了明显提高,精神面貌焕然一新,两个文明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我局自XX年被授予县级文明单位称号以来,08、10连续两年通过复评,为了进一步增强单位的凝聚力,使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再上一个新台阶,根据目前的创建基础和有关规定,我局申请创建市级文明单位,通过创建市级文明单位的各项活动,将我局精神文明建设进一步推向深入,现将有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xx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是温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直属机构,负责管理本辖区质量、标准化、计量、合格评定、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并行使执法监督职能。局机关内设办公室(挂行政审批科牌子)、质量与标准计量科、产品质量监督稽查科、食品生产监督管理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以及纪检监察室,目前机关现有公务员编制15名,稽查大队(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人员编制14名,下设龙港分局、灵溪质监所、金乡质监所以及县质检院等事业机构人员编制59名。 二、文明创建工作的主要做法和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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