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私募怎么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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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斧子财富:https://www.360docs.net/doc/6317694065.html,

新三板交易制度

1、以机构投资者为主。自然人仅限特定情况才允许投资。

2、实行股份转让限售期。新三板对特定主体持有股份规定限售期,另对挂牌前增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转让股份等也分别规定了限售期。

3、设定股份交易最低限额。每次交易要求不得低于1000股,投资者证券账户某一股份余额不足1000股的,只能一次性委托卖出。

4、交易须主办券商代理。主办券商代为办理报价申报、转让或购买委托、成交确认、清算交收等手续,挂牌公司及投资者在代办系统所进行的股份交易的相关手续均需经主办券商办理。

5、依托新三板代办交易系统。新三板代办交易系统依托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建设,与中小板、创业板等并列于深圳交易所交易系统。

6、投资者委托交易。投资者委托分为意向委托、定价委托和成交确认委托、委托当日有效。意向委托、定价委托和成交确认委托均可撤销,但已经报价系统确认成交的委托不得撤销或变更。

7、分级结算原则。新三板交易制度对股份和资金的结算实行分级结算原则。

目前购买新三板私募产品主要有这两种渠道:主要有这两种渠道:通过一些以“投资公司”冠名的私募基金公司来购买或通过第三方销售平台购买。不过投资前,你要看这些投资公司

金斧子财富:https://www.360docs.net/doc/6317694065.html, 的业务范围是否包括股权投资。私募股权产品与每个客户都会签订委托理财协议。特点是证券公司作为产品的管理人,统一管理各账户,所有账户统一计算基金单位净值。

所有投资方式都有一个原则,收益越大,风险越大。所以,你投资私募股权,最好选择合法且专业的投资公司、证券公司以及基金经理,如果是选择第三方销售平台,更要了解清楚其是否合法可靠,金斧子就是最为专业的第三方平台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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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股权投资骗局都有哪些

遇到公司经营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360docs.net/doc/6317694065.html, 新三板股权投资骗局都有哪些 很多人都有一夜暴富的梦想,大多数的骗局都是围绕这个思想骗人的。天上没有掉馅饼的事情,新三板股权投资将垃圾股进行包装,宣传成有巨额回报的投资,将那些没有认清现实的人们骗的团团转。那么,新三板股权投资骗局都有哪些呢? 新三板股权投资骗局 一、原始股“暴富梦” 虽仍是严寒季节,但上海一家投资中介公司举行的新三板原始股销售路演却热闹非凡,年纪多数不足25岁的客户经理们各个衣着光鲜,络绎不绝地带着一批又一批个人投资者来往公司,宣扬着投资新三板原始股的巨额回报。 “新三板就是中国未来的纳斯达克,是无数投资者梦想的天堂,将来新三板会成为投资的主战场,提早进入这片蓝海肯定会提早享受到其

中福利。”这是23岁的销售人员孟云(化名)对外的宣传语。 除了在自己的微信朋友圈刷屏发布新三板原始股投资项目信息,孟云也会拿着公司下发的号码名单挨个打电话给所谓的客户,推销公司代理的新三板项目,首次接电话没有直接挂断的人都是她的重点突破对象。 “这是我们公司的稀缺项目,公司就在自贸区,属于军工股,每股4.5元,10万股起卖,公司大股东这次定增了300万股,只剩下50万股给我们代理,明天上午十点是最后打款日,您想投要抓紧,可直接进入公司股东名册。”为了打动投资者投资她参与的项目,孟云会连续电话、短信、微信轰炸,为证明这家公司的正当资质,孟云还邀请投资者到他们公司办公地点参与项目路演。 在这家投资公司路演现场,孟云所在中介公司的高管正在就上述项目进行报告演讲,“这家公司发行价5.7元,同类的创业板公司PE可以达到100倍以上,挂牌新三板后股价能达到10~15元,并且计划3年内登陆创业板或者战略新兴板,到时候套利空间将不可限量。” 路演结束后,有部分投资者被带入其他小隔间签立了投资合同,合同的认购方案显示,乙方(投资者)在同意全部以现金认购约定股份后,将认购资金转入该公司的对公账户,这部分股份并无限售限制。

参与新三板投资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与投资方案

参与新三板投资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与投资方案 作为与主板、创业板和区域性股权交易中心共同构建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核心市场之一,新三板现在正在处于发展阶段,而正是因为新三板处于我们资本市场的发展阶段,相关的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在逐步发展的新三板市场上,必然会出现有价值的投资机会。 目前新三板已经晋升为继沪深两市之后第三个全国性证券交易市场,为了更深入更全面的参与资本市场,某某公司(以下简称某某公司或者我公司)需要研究并参与新三板市场投资。下面关于某某公司参与新三板投资的可行性进行分析,并提出具体投资方案。 一、新三板概况 三板市场起源于2001年股权代办转让系统”,最早承接两网公司和退市公司,称为旧三板”。新三板全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新三板或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是经国务院批准,依据证券法设立的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2012年9月正式注册成立,是继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之后第三家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在场所性质和法律定位上,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与证券交易所是相同的,都是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新三板主要定位于扶持初创期企业,为创新型、创业型、成长型中小企业发展服务;发挥主板和创业板孵化器”和蓄水池”作用,为中小企业提供前期融资、估值、股权流动以及企业展示的平台。旨在构建多层次资本市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与资本市场配套问题。

1新三板发展历程 (1)老三板阶段 2001年7月16日,成立股权代办转让系统,为了承载退市企业、很久以前的STAQ、NET转让系统三部分的公司股权转让。 (2)新三板启动 2006年1月23日,中关村非上市股份公司股份报价转让系统(即 新三板”试点推出。挂牌企业注册于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园的创新性企业”为了成为这些企业成长的孵化器,解决企业的融资问题,完善企业的公司治理水平。 (3)新三板扩容 2012年扩大到4个国家级高新园区,2013年扩大到全国,2014 年做市商上线。 2012年8月3日,新三板试点扩大至上海张江、武汉东湖、天津滨海高新区。 2013年1月6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正式揭牌。 2013年2月8日,发布《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 (试行)》,并于2013年12月30日进行了修改。 2013年02月08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管理 细则(试行)》,对券商进行了相关的要求,并提出做市商理念。 2013年6月29日,新三板扩大至全国。 2013年12月14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2013年12月30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

新三板北京证券交易所

2013年1月16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俗称“新三板”)在北京金融街金阳大厦正式揭牌,标志着中国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再进一步。这意味着市场传闻已久的新三板交易模式正式诞生。业内人士将“新三板”称为“北京证券交易所”,随着“新三板”的正式挂牌,今后,我国证券交易所有望形成“三足鼎立”的格局:即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 中国银河证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田书华博士,一直对“新三板”市场保持着高度关注。其早在2011年便提出,以中关村股份报价转让系统为基础,在北京设立全国性场外交易市场。被称作“新三板”的场外交易市场称为北京证券交易所(下称“北交所”)。 在北京金融街上的金阳大厦门前,“新三板”的牌子已悄然挂出。这个全称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的石牌,正是资本市场始终高度关注的“新三板”,也被业内亲切地称呼为“北京证券交易所”。 田书华接受北京晨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新三板”是资本市场区别于“老三板(原转让系统内的退市企业及原STAQ、NET系统挂牌公司)”的一种称呼。在他看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叫“北京证券交易所”更好些。因为它本身就是一个证券交易所,且凸显“北京”地位,让外行人一听就知道这是一个证券交易所,位置在北京。 找服务于那些规模较小、家数众多的中小企业。田书华认为,未来我国A股市场应该是这样一种结构:创业板上市公司多于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多于主板上市公司。而在A股市场之外,还要设立一个全国统一监管的场外交易市场。并且将来场外交易市场的挂牌公司应多于创业板上市公司。只有这样的资本市场才符合实体经济的分布规律,才能真正地为实体经济服务。

新三板IPO:拟上市公司股权结构顶层设计方案

拟上市公司股权结构顶层设计方案 最近碰见几个企业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都在问一个问题,是直接持股上市好呢,还是先设一个控股公司再持股拟上市公司上市好呢,正好前面也做过一些分析,拿出来分享一下。 或者 自然人直接持股与控股公司持股只是持股方式不同而已,不影响控股股东的合计持股比例。但是基于以下原因,一般而言,我们是建议实际控制人最好成立一个控股公司对拟上市公司持股,然后再去上市,当然可以留少量一部分用于直接持股。 一、集中股权,提高对上市公司的控制力,提高在并购重组过程中以股权作为支付方式能力。 看两个例子一目了然。 某上市公司(信息来源于招股书) 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钱忠良为实际制人。管理团队主要成员雷斌、汪建军、卜文海、王海滨、尹显庸、杨燎、张军、李远恩、张曹、龚崇明、王浩、姚兵、田琳、杨勇、黄文勇、李成静、贾云刚、冯嫔、盛科、叶娟、蓝灵以及王定英、睢迎春共23人为一致行动人。

股权如此分散,首发上市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钱忠良的股份更被稀释。按照2014年11月26日的收盘价计算,钱忠良的股份市值仅为3.5亿元左右,也就是说目前只要收购一个标的以股份支付的话,价值超过3.5个亿其控股地位就不保(虽然有一致行动协议,但是多麻烦啊)。如果将这些一致行动人全部放在一个公司然后对上市公司持股,那么控股股东的持股比例就会高很多,对外并购股权支付的空间就会大很多。 另一上市公司 公司控股股东为长江润发集团,实际控制人为郁全和、郁霞秋、邱其琴及黄忠和四位自然人。其中,郁霞秋为郁全和之女,邱其琴为郁全和之堂侄女婿,黄忠和为郁全和之妻侄。要是他们都非得要直接持有股份公司的股份,四个人合起来也就是16%左右股份,淹没在众多自然人股东中,根本谈不上控制长江润发。 二、简化上市公司信息决策流程,不用等到在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上再进行决策。 由于通过将自然人股东放在控股公司层面,在股份公司进行重大决策时,可以先在控股公司层面通过法定程序将不同意见排除,便于股份公司重大决策的进行。比如在改制重组、IPO等会议时,若是持有控股股东极小股权的股东不同意,那么在控股股东层面通过公司法对有限公司的决策权限的界定,可以形成最终的决定,保证股份公司的重大事项继续进行。而若是股份公司层面,在改制重组、IPO 等重大事项中哪怕有一个小股东不同意签字,在实际操作中也会导致该事项进展暂缓,解决完他们的诉求才能继续。

关于公务员投资任职及新三板股权变动披露要求的备忘录20140722

关于公务员设立企业、在企业中任职及新三板规则就申请挂牌公司的股东自身股权变动历史沿革信息披露要求的备忘录一.公务员可否设立公司或合伙企业,是否可以在公司或合伙企业中任职 1.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第九章第五十三条规定:“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十四)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目前未查找到对上述《公务员法》规定内容进行进一步解释的法规文件。《公司法》及《合伙企业法》中也未对公务员担任股东、合伙人、董监高职务作出明确限制性规定。 2.综上所述,从查找到的信息可以看到,一般按照通常理解会将公务员设立公 司或合伙企业的行为界定为“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将公务员在公司或合伙企业中任职界定为“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从而将公务员的上述行为列为违反公务员纪律的行为,后续当事人可能会因此被判定为违纪而需承担纪律责任,受到相应处分。 二.新三板规则就申请挂牌公司的股东自身股权变动历史沿革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 1.《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号——公开转让说明书》第 九条规定,“申请人应披露公司股权结构图,并详细披露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前十名股东及其他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及比例、股东性质、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股存在质押或其他争议的,应披露具体情况。” 第十条规定,“申请人应简述公司历史沿革,主要包括:设立方式、发起人及其关联关系、设立以来股本形成及其变化情况、设立以来重大资产重组情况以及最近2年内实际控制人变化情况。” 第十二条规定:“申请人应简要披露其控股子公司的情况,主要包括注册资本、主营业务、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最近1年及1期末的总资产、净资产、最

新三板挂牌公司投资型行业分类指引

附件2 挂牌公司投资型行业分类指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反映挂牌公司的行业特点,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根据《证券期货市场统计管理办法》和《GICS全球行业分类标准》等规章制度和标准,制定《挂牌公司投资型行业分类指引》(以下简称《指引》)。 第二条《指引》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公司为分类对象。 第三条《指引》适用于对挂牌公司行业分类情况进行统计、评价、分析及其他相关工作,非强制适用。 第二章行业分类结构与代码 第四条《指引》以《GICS全球行业分类标准》为基础,将挂牌公司的经济活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行业。与此对应,一级代码用两位阿拉伯数字表示,从10开始按顺序编码;二级代码用四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前两位为一级代码,后两位为二级顺序代码;三级代码用六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前四位为二级代码,后两位为三级顺序代码;四级代码用八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前六位为三级代码,后两位为四级顺序代码(具体分类结构与代码见附件)。 第三章分类原则与方法 第五条按照自上而下的原则进行分类,即当挂牌公司从事两种或两种以上业务时,首先从一级行业开始判断公司的行业类

别,然后在该一级行业下判断公司的二级行业类别,依次按照上述判断方法直至四级行业。 第六条以挂牌公司营业收入等财务数据为主要分类依据,所采用财务数据为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已公开披露的最近一年合并报表数据。 第七条具体分类方法: (一)当挂牌公司某类业务的营业收入占比大于或等于50%,且营业利润不低于30%,则将其划入该业务相对应的行业; (二)当挂牌公司某类业务的营业收入占比大于或等于50%,但营业利润占比低于30%,则参考公司自身所描述的主营业务所属行业类别; (三)若没有业务营业收入占比在50%及以上,而某类业务的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占比均在所有业务中最高,则将其划入该业务相对应的行业; (四)若没有业务营业收入占比在50%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占比最高与营业利润占比最高的业务不一致,则参考公司自身对主营业务的描述、发展规划等确认公司行业归属。 第四章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第八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统筹挂牌公司投资型行业分类工作,负责制定、修改和完善《指引》,对《指引》进行解释,对外发布挂牌公司投资型行业分类结果。 第五章分类流程 第九条挂牌公司投资型行业分类按照月度更新和定期维 护两种方式进行,依据挂牌公司公开披露的《公开转让说明书》、《审计报告》、《年度报告》、《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等公告,最终分类结果由全国股转公司确认。 (一)对于新挂牌公司和发生并购重组等重大事件的挂牌公司,进行月度更新。对新挂牌公司,依据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

新三板股权转让协议范本新整理版

编号:_______________ 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新三板股权转让协议范本新整理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代理人: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合营公司),于______年____月_____日成立,由甲方与_____________合资经营,注册资金为_____币_________万元,投资总额_______币_________万元,实际已投资_____币________万元。甲方愿将其占合营公司____%的股权转让给乙方;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并征得他方股东的同意,现甲乙双方协商,就转让股权一事,达成协议如下: 一、股权转让的价格、期限及方式 1、甲方占有公司____%的股权,根据原合营公司合同书规定,甲方应投资____币______万元。现甲方将其占公司____%的股权以____币______万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____天内按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货币和金额以银行转账方式分____次付清给甲方。 二、甲方保证对其拟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保证该股权没有质押,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应由甲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按股份比例分享合营公司的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含转让前该股份应享有和分担公司的债权债务)。 四、违约责任 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权价款,每逾期一天,应支付逾期部分总价款千分之______的逾期违约金。如因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违约金不能补偿的部分,还应支付赔偿金。 五、纠纷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向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新三板私募投资基金第三方管理人聘请协议模板

XXXX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第三方管理人聘任协议 二〇xx年十二月 协议签订地:xx

XXXX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第三方管理人聘任协议 聘任方: 签约代表: 被聘任方:xx证券有限公司 无异议第三方: 根据上XXXX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XX集团有限公司、XX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XX信托有限公司共同签订的《XXXX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合伙协议》,经过全体合伙人的一致确认,XXXX作为XXXX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现代表前述合伙企业,聘任xx证券有限公司(下称“xx证券”),作为合伙企业的被聘任方。相关各方经过共同协商,订立聘任协议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聘任期限 聘任期限为三年,自合伙企业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算;聘任期满,经过合伙人会议决议通过,可延长聘任期限。 二、被聘任方工作守则 被聘任方应本着专业、诚信、勤勉尽责、务实、积极的宗旨,向聘任方合伙企业提供优质的第三方管理服务。 三、被聘任方工作内容 (一)被聘任方接受聘任方的聘任,为聘任方合伙企业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管理与服务: 1、负责为合伙企业寻找、推荐投资项目; 2、协助合伙企业提供项目尽职调查服务;

3、协助合伙企业在项目投资的过程中制订交易框架以及工作计划; 4、协助合伙企业沟通项目进程中所涉及到的中介机构; 5、协助合伙企业进行股权投资的投后管理,对合伙企业股权投资的投后管 理提供咨询服务; 6、选择或更换合伙企业的审计机构、评估机构、法律顾问及托管银行等第 三方专业机构; 7、接受普通合伙人的委托,对合伙企业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管理; 8、其他经双方协商同意的其他管理咨询; (二)以上管理与服务如果属于《有限合伙协议》约定的需要合伙人会议或投资决策委员会决策的事项,就先取得相应的批准后方可执行。被聘任方应遵守《有限合伙协议》以及合伙企业签署的银行托管协议等相关文件的规定。 (三)被聘任方向合伙企业按年度递交年度工作报告。 四、被聘任方管理费用与支付方式 (一)被聘任方基本管理费用 1、在聘任期限内,被聘任方每年按照各合伙人的总实际出资额的0.2%,向聘任方合伙企业收取基本管理费用; 2、上述费用中,第一期管理费由聘任方在2015年1月31日前向被聘任方支付;此后每一期管理费由聘任方在次年1月31日前向被聘任方支付; (二)咨询费 1、在聘任期限内,由被聘任方向合伙企业推荐目标企业;如合伙企业与目标企业达成投资协议或融资协议,被聘任方按照前述协议的投、融资金额的2%,在前述投资或融资第一笔款项划至目标企业帐户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向聘任方合伙企业收取咨询费。 就单个咨询费的具体事宜,聘任方、聘任方执行合伙人和被聘任方可另行签订单项协议,进行详细约定,如果超过以上约定的费用标准,应合伙企业的合伙

新 三 板 股 权 投 资 项 目辩析

新三板股权投资项目 《培训内容》 一、有关新三板的基本知识部分 1、什么是新三板,它与主板、创业板等之间的关系和区别。 新三板: 即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是专门为非上市公众公司提供股票挂牌转让服务的平台,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全国性场外市场。新三板定位于为成长型、创新型中小企业提供股份转让和融资服务,是中国的“纳斯达克”!新三板主要为创新型、创业型、成长型中小微企业发展服务。 主板:上市的企业多为市场占有率高、规模较大、基础较好、高收益、低风险的大型优秀企业。 创业板:是以自主创新企业及其他成长型创业企业为服务对象,主要为“两高”、“六新”企业,即高科技、高成长性、新经济、新服务、新农业、新能源、新材料、新商业模式企业。 新三板和主板虽然都是融资平台,但是主板的门槛很高,而新三板对营收,利润等要求都不高,所以也可以先上新三板练一下,然后在逐步升上主板创业板是一个门槛低、风险大、监管严格的股票市场,也是一个孵化科技型、成长型企业的摇篮。 2、股权和债权的定义和分析,各自的优缺点。 股权:投资人由于向公民合伙和向企业法人投资而享有的权利。 向合伙组织投资,股东承担的是无限责任;向法人投资,股东承担的是有限责任。所以二者虽然都是股权,但两者之间仍有区别。 向法人投资者股权的内容主要有:股东有只以投资额为限承担民事责任的权利;股东有参与制定和修改法人章程的权利;股东有自己出任法人管理者或决定法人管理者人选的权利;有参与股东大会,决定法人重大事宜的权利;有从企业法人那里分取红利的权利;股东有依法转让股权的权利;有在法人终止后收回剩余财产等权利。而这些权利都是源于股东向法人投资而享有的权利。 向合伙组织投资者的股权,除不享有上述股权中的第一项外,其他相应的权利完全相同。

新三板和场外交易

第一部分:课程大纲 《新三板和场外交易》 讲师:池强 课程时间:2天 培训地点:客户自定 课程特色: 咨询式案例式训练式互动式本课程“既授之以鱼,更授之以渔”;通过案例研讨、现场训练,使得参加学习的学员,不仅能够学到新三板及场外交易的理念、思路、工具、方法,提升自己的技能,更能将课堂所学应用在企业经营管理的实践中。 课程强调互动研讨;强调参与;强调以身边的企业为研究案例;鼓励学员在课堂上提出企业面临的实际问题,老师在课堂现场谋求解决,使得课程成为“咨询式”培训。 课程收益: ?帮助企业家初步树立资本运作的思维,了解国内的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 状况及未来发展趋势。 ?以“实操+理论”的方式带企业家了解新三板、进入新三板;了解新三 板的基本情况;了解企业新三板挂牌的价值;对自己企业是否可能或者 是否在新三板挂牌产生基本认识。 ?了解企业在新三板挂牌的准备工作、实操过程及挂牌中的关键环节,为 企业在新三板成功挂牌打下基础。 ?了解并掌握进入新三板市场进行投资业务的基本要点;了解如何在新三 板开展投资业务。 ?使企业家对场外交易产生基本认识;评价自身企业是否在产权交易中心 挂牌及如何挂牌。

专注·专业·共赢 ? 指导企业家带领自己的企业,真正地走向资本市场,借助资本运营实现 企业的跨越式发展。 课程大纲: 第一篇 建立资本运作的思维 案例研讨1:三个不同行业中小企业的资本运营分析 (其中一个企业计划新三板挂牌) 1.1 什么是资本运作 1.2 产品市场与资本市场 1.3 企业的融资与投资 1.4 资本运营与产业整合升级 1.5 资本运营思维的本质 1.6 资本运营对中小企业的意义 第二篇 新三板及多层次的资本市场 2.1 什么是新三板 2.2 新三板的历史沿革 2.3 新三板的定位及主要功能 2.4 国内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构建及发展趋势 2.5 新三板当前的态势及未来前景 2.6 企业上新三板的好处及价值 2.7 哪些企业适合在新三板挂牌 2.8 哪些企业适合“四板”挂牌 2.9 企业新三板挂牌的风险 案例研讨2:某高科技企业新三板挂牌决策分析 第三篇 新三板挂牌实务

新三板定向增发规定

新三板定向增发规定 非公开发行即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也叫定向增发,为什么要进行定向增发呢?那么对于新三板定向增发规定有哪些内容呢?接下来由律伴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新三板定向增发规定: 1、新三板交易对投资者有何要求? (1)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的法人机构或实缴出资500万元以上的合伙企业; (2)集合信托、银行理财、券商资管、投资基金等金融资产或产品; (3)自然人投资者本人名下前一交易日日终证券类资产市值5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具有两年以上证券投资经验或具有会计、金融、投资、财经等相关专业背景或培训经历。 2、投资者如何参与新三板交易? (1)选择一家从事全国中小股份转让系统经纪业务的主办券商; (2)提供满足新三板投资要求的证明材料,和主办券商签署《买卖挂牌公司股票委托代理协议》和《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特别风险揭示书》; 3、新三板股票交易制度有哪些?

目前主要采用协议转让、做市商方式;转让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15至11:30,下午13:00至15:00;主办券商按照投资者委托的时间先后顺序申报,申报当日有效;申报数量应当为1000股或其整数倍,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价格不设涨跌幅限制。 4、什么是新三板定增?有什么特点? 新三板定增,又称新三板定向发行,是指申请挂牌公司、挂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新三板定向发行具有以下特点: (1)企业可以在挂牌前、挂牌时、挂牌后定向发行融资,发行后再备案; (2)企业符合豁免条件则可进行定向发行,无须审核; (3)新三板定增属于非公开发行,针对特定投资者,不超过35人; (4)投资者可以与企业协商谈判确定发行价格; (5)定向发行新增的股份不设立锁定期。 5、新三板定增流程有哪些?什么情况下可豁免核准? 新三板定增的流程有:(1)确定发行对象,签订认购协议;(2)董事会就定增方案作出决议,提交股东大会通过;(3)证监会审核并核准;(4)储架发行,发行后向证监会备案;(5)披露发行情况报告书。 发行后股东不超过200人或者一年内股票融资总额低于净资产20%的企业可豁免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核准。新三板定增由于属于非公开发行,企业一般要在找到投资者后方可进行公告,因此投资信息相对封闭。 6、投资者为什么要参与新三板定增? (1)新三板市场整体交易量稀少,投资者很难获得买入的机会。定向发行是未来新三板企业股票融资的主要方式,投资者通过参与新三板企业定向增发,提前获取筹码,享受将来流动性迅速放开带来的溢价。

新三板合格投资者条件

新三板合格投资者条件 新三板是一个全新的版块,很多投资者是可以进行投资新三版的,但是想要投资新三板是需要满足新三板投资者的条件的,那么新三板合格投资者条件有哪些?接下来由律伴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关于调整新三板投资者准入标准的通知全国中小企业股转系统公司于12月30日发布公告,重新修订《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内容,调整了投资者准入门槛,将投资者资产标准从300万上调至500万。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投资者准入标准投资者申请开通“股份报价委托”权限的,需满足以下条件方能申请: (一)合格投资者 1、自然人(1)客户账户内前一交易日日终资产总值(含资金、证券、基金、券商理财)在500万以上; (2)两年以上证券投资经验(含新三板交易经验)。 2、一般法人注册资本在人民币500万以上的法人或实缴出资总额在人民币500万以上的合伙企业。 3、特殊法人集合信托计划、证券投资基金、银行或券商理财产品、其他监管部门认可的产品或资产。 (二)受限投资者公司挂牌前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已参与新三板交易的股东。 二、其他注意事项 (一)已经参与挂牌公司股票买卖的投资者,保持原有交易权限不变。

三板市场起源于2001年“股权代办转让系统”,最早承接两网公司和退市公司,称为“旧三板”。 2006年,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公司进入代办转让系统进行股份报价转让,称为“新三板”。随着新三板市场的逐步完善,我国将逐步形成由主板、创业板、场外柜台交易网络和产权市场在内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新三板与老三板最大的不同是配对成交,设置30%幅度,超过此幅度要公开买卖双方信息。 2012年,经国务院批准,决定扩大非上市股份公司股份转让试点,首批扩大试点新增上海张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武汉东湖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天津滨海高新区。 2013年12月31日起股转系统面向全国接收企业挂牌申请 上市好处 (1)资金扶持:各区域园区及政府政策不一,企业可享受园区及政府补贴。 (2)便利融资:新三板(上市公司)挂牌后可实施定向增发股份,提高公司信用等级,帮助企业更快融资。 (3)财富增值:新三板上市企业及股东的股票可以在资本市场中以较高的价格进行流通,实现资产增值。 (4)股份转让:股东股份可以合法转让,提高股权流动性。 (5)转板上市:转板机制一旦确定,公司可优先享受“绿色通道”。 (6)公司发展:有利于完善公司的资本结构,促进公司规范发展。 (7)宣传效应:新三板上市公司品牌,提高企业知名度。 上市条件

新三板股权转让协议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代理人: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合营公司),于______年____月_____日成立,由甲方与_____________合资经营,注册资金为_____币_________万元,投资总额_______币_________万元,实际已投资_____币________万元。甲方愿将其占合营公司____%的股权转让给乙方;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并征得他方股东的同意,现甲乙双方协商,就转让股权一事,达成协议如下: 一、股权转让的价格、期限及方式 1、甲方占有公司____%的股权,根据原合营公司合同书规定,甲方应投资____币______万元。现甲方将其占公司____%的股权以____币______万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____天内按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货币和金额以银行转账方式分____次付清给甲方。 二、甲方保证对其拟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保证该股权没有质押,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应由甲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按股份比例分享合营公司的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含转让前该股份应享有和分担公司的债权债务)。 四、违约责任 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权价款,每逾期一天,应支付逾期部分总价款千分之______的逾期违约金。如因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违约金不能补偿的部分,还应支付赔偿金。 五、纠纷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向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六、有关费用负担 在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转让有关的费用(如公证、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由合营公司承担。 七、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订,经报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后生效,双方应于三十天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八、本协议签订之前,双方协商的任何内容与本协议有冲突的,以本协议内容为准,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对本协议进行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协议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合营公司留存一份,其余报有关部门。 转让方: 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受让方: 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新三板投资者准入条件规定

对于新三板地股票个人投资者也是可以进行投资地,但是对于投资条件是有一定地准入条件地,那么新三板投资者准入条件规定是怎么样地?接下来由律伴网地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地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全国中小企业股转系统公司于月日发布公告,重新修订《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内容,调整了投资者准入门槛,将投资者资产标准从万上调至万.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一、投资者准入标准投资者申请开通“股份报价委托”权限地,需满足以下条件方能申请: (一)合格投资者、自然人 ()客户账户内前一交易日日终资产总值(含资金、证券、基金、券商理财)在万以上; ()两年以上证券投资经验(含新三板交易经验). 、一般法人注册资本在人民币万以上地法人或实缴出资总额在人民币万以上地合伙企业. 、特殊法人集合信托计划、证券投资基金、银行或券商理财产品、其他监管部门认可地产品或资产. (二)受限投资者公司挂牌前股东、持有公司股份地股东、已参与新三板交易地股东. 二、其他注意事项 (一)已经参与挂牌公司股票买卖地投资者,保持原有交易权限不变. (二)未满足前款所述条件地投资者,不允许开通“股份报价委托”权限. (三)其他业务办理流程详见培训材料《报价转让业务办理介绍》. 新三板投资者可以分为个人、机构投资者,对他们地投资资格采取了不同地规定. 第一条为促进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平稳、有序发展,提示市场风险,引导投资者理性参与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等相关业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制定本细则.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第二条投资者参与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等相关业务,应当熟悉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相关规定,了解挂牌公司股票风险特征,结合自身风险偏好确定投资目标,客观评估自身地心理和生理承受能力、风险识别能力及风险控制能力,审慎决定是否参与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等业务.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第三条下列机构投资者可以申请参与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 (一)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以上地法人机构; (二)实缴出资总额万元人民币以上地合伙企业. 第四条集合信托计划、证券投资基金、银行理财产品、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以及由金融机构或者相关监管部门认可地其他机构管理地金融产品或资产,可以申请参与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第五条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地自然人投资者可以申请参与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一)投资者本人名下前一交易日日终证券类资产市值万元人民币以上.证券类资产包括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在沪深交易所和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地股票、基金、债券、券商集合理财产品等,信用证券账户资产除外.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二)具有两年以上证券投资经验,或具有会计、金融、投资、财经等相关专业背景或培训经历. 投资经验地起算时间点为投资者本人名下账户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发生首笔股票交易之日.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第六条下列投资者可以参与挂牌公司股票定向发行:

新三板上市-私募公司

投资界4月23日消息,据今日全国股转系统信息显示,PE机构九鼎投资已正式登陆股转系统,成为第一家获批挂牌新三板的私募股权投资机构。 根据股转系统公司的批复,九鼎投资在挂牌同时以610元/股的价格定向发行股票579.80万股,融资规模达到35.37亿元。挂牌后的九鼎投资净资产36.4亿元。无论是净资产规模还是公司市值都堪称名符其实的新三板第一股。 私募上市究竟为哪般 目前,登陆国内资本市场的投资管理机构只有转型为投资机构的鲁信创投,从严格意义讲,投资管理机构在国内资本市场至今还没有首发上市的案例,也正是因为如此,作为国内一线股权投资机构的九鼎投资拟挂牌新三板事宜备受市场瞩目。 而从全球资本市场上来看,已有众多著名投资管理机构甚至基金实现了公开上市,KKR旗下基金最先于2006年在荷兰阿姆斯特丹证交所成功融资50亿美元,创私募基金上市之先河,随后KKR 集团本身于2010年7月在美国纽交所上市; 2007年6月,黑石集团在纽约证交所上市;阿波罗资产管理公司在2011年3月在纽约纳斯达克上市;2012年5月,凯雷投资集团登陆纳斯达克。 九鼎投资相关人士表示,公司登陆资本市场的原因与海外已上市投资管理机构大同小异,其主要目的有两个,一是通过资本市场的融资渠道充实公司资本金,用于日常运营中普通合伙人对基金的出资,同时为未来的业务扩张奠定更为坚实的资金基础;二是通过成为公众公司对公司管理和信息披露的硬约束,有助于公司进一步塑造和提升品牌价值。

(公司组织架构)图片来源:公开公开转让说明书母公司挂牌玄机 根据九鼎投资的《公开转让说明书》,本次挂牌的主体为北京同创九鼎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九鼎投资),系昆吾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昆吾九鼎)的母公司,本次发行完成后,九鼎投资持有昆吾九鼎98.07%股权。 九鼎投资的控股子公司昆吾九鼎成立于2007年,是国内领先的大型私募股权投资机构,从2009年起,公司综合竞争力排名连续5年位居全国十强,其中2011年、2012年连续两年位居"中国私募股权投资机构50强"第一名,获评"中国最佳私募股权投资机构"。2014年3月25日昆吾九鼎获得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证书,成为可以从事私募证券投资、股权投资、创业投资等私募基金投资管理业务的金融机构。 报告期内,九鼎投资业务基本通过昆吾九鼎实施,九鼎投资99%以上的营业收入来自于昆吾九鼎。对于本次挂牌主体没有选择昆吾九鼎的原因,《公开转让说明书》专门进行了说明。"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由于昆吾九鼎担任了两支合伙制基金的普通合伙人。因此,如果以昆吾九鼎为申请挂牌的主体,则挂牌主体如果未来申请成为上市公司就存在法律障碍。"因此,此次挂牌也透露出九鼎投资未来仍会谋求成为上市公司。

私募基金登记备案流程答疑及参与新三板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业务规则介绍

私募基金登记备案流程答疑及参与新三板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业务规则介绍 1、私募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私募基金),系指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包括资产由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合伙人管理的以投资活动为目的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 2、登记方式:通过电子系统网上提交信息,网上审核。系统网址为:.cn(建议使用IE浏览器)。 3、登记流程: 4、登记信息内容:填报基金管理人基本信息、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基本信息、股东或合伙人基本信息、管理基金基本信息。 5、登记时限:材料完备的,基金业协会应当自收齐登记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以通过网站公示私募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的方式,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办结登记手续。 6、公示内容: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名称、成立时间、登记时间、住所、联系方式、主要负责人等基本信息以及基本诚信信息。 7、注销登记:经登记后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基金业协会应当及时注销基金管理人登记。--深圳吾思已被注销登记。 8、私募基金备案时点: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在私募基金募集完毕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进行备案,并根据私募基金的主要投资方向注明基金类别,如实填报基金名称、资本规模、投资者、基金合同(基金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以下统称基金合同)等基本信息。 公司型基金自聘管理团队管理基金资产的,该公司型基金在作为基金履行备案手续同时,还需作为基金管理人履行登记手续。 9、私募基金备案时限:私募基金备案材料完备且符合要求的,基金业协会应当自收齐备案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以通过网站公示私募基金基本情况的方式,为私募基金办结备案手续。网站公示的私募基金基本情况包括私募基金的名称、成立时间、备案时间、主要投资领域、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等基本信息。 10、从事私募基金业务的专业人员应当具备私募基金从业资格,具备以下条件之一:通过基金业协会组织的考试、最近三年从事投资管理相关业务、其他情形。 11、信息报送:每月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更新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信息,包括规模、单位净值、投资者数量等。 每季度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更新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信息,包括认缴规模、投资者数量、主要投资方向等。 每年度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更新私募基金管理人、股东或合伙人、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所管理的私募基金等基本信息。 每年度4月底前,通过系统填报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12、重大事项报告,发生后10个工作日内报告。 (1)私募基金管理人名称、高管发生变更; (2)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执行事务的合伙人发生变更; (3)私募基金管理人分立或者合并; (4)私募基金管理人或高级管理人员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5)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 (6)可能损害投资者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13、私募基金运行期间发生重大事件,管理人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报告: (1)基金合同发生重大变化; (2)投资者数量超过法律法规规定; (3)基金发生清盘或清算; (4)私募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生变更; (5)对基金持续运行、投资者利益、资产净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件。 14、问题解答: (1)境内注册的私募机构需要登记,境外注册的暂不纳入登记; (2)自然人不可以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

中小企业为什么要上新三板(完整版)

中小企业为什么要上新三板?(强烈推荐) 2014-03-13 [导读]中小企业要做大、做强,首先要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而中小企业因为抗风险能力差,可以抵押的实物资产有限,少有银行愿意接受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应收账款质押、股权质押、订单质押、仓单质押、保单质押,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中小企业一直缺少利用金融杠杆做大做强的平台。 2013年8月,国务院发布《关于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3〕87号),明确为中小企业积极开展知识产权质押、应收账款质押、动产质押、股权质押、订单质押、仓单质押、保单质押等抵质押贷款业务;推动开办商业保理、金融租赁和定向信托等融资服务。适当放宽创业板市场对创新型、成长型企业的财务准入标准,尽快启动上市小微企业再融资。建立完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称“新三板”),加大产品创新力度,增加适合小微企业的融资品种。进一步扩大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试点,逐步扩大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和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发行规模,在创业板、“新三板”、公司债、私募债等市场建立服务小微企业的小额、快速、灵活的融资机制。 因此,中小企业想通过金融杠杆做大、做强,想获得更多的融资渠道,就必须走资本市场的道路,而新三板的低门槛、不设财务指标的备案制度是中小企业在这一融资平台上做大、做强的最佳选择。虽然国务院赋予了新三板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历史使命,但是中小企业仍然需要从企业自身发展对资本市场的迫切性权衡是否要上新三板,要了解什么是新三板,企业上新三板的优势、劣势,了解初创企业是否适合在新三板挂牌,了解企业如 何选择中介机构,避免因为不了解资本市场,盲目上新三板,劳民伤财,拖垮企业。 一、什么是新三板 什么是新三板?他和地方股权交易市场、创业板、中小板、主板市场是什么关系?首先需要知道什么是场外市场。 场外市场,英文名为“Over-The-Counter Market”,也叫做柜台交易市场,现在泛指一切在证券交易所外进行股票、债券等证券交易的场所。

新三板股权转让方式之协议转让是什么

遇到公司经营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 问>>https://www.360docs.net/doc/6317694065.html, 新三板股权转让方式之协议转让是什么 对于各公司负责人操作股份转让来说,随时关注国家的新金融政策是非常重要的。新三板股权转让交易方式主要为协议转让、做市转让等。那么协议转让方式具体是什么意思,投资者又应该怎样操作呢?赢了网的小编为大家答疑解惑。 【新三板】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俗称“新三板”,是经国务院批准,依证券法设立的,继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之后第三家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也是第一家公司制证券交易所。简单来说,新三板就是一个场外市场。在整个世界的经济都比较不理想的大背景下,国家需要经济改革,新三板其实就是借钱给企业发展。下文介绍最常见的协议转让方式。 一、什么是协议转让 通俗的讲:协议转让交易就是你想买某公司股票,报了个价,回头有

个公司股东看到你的报价,觉得合理联系了你,双方协商完成交易。或者,某公司的股东想卖股票,报了个价,你恰好想买,觉得价格也合适,然后双方联系,达成交易。总的来说,协议转让是在线下通过买卖双方进直接洽谈,然后通过股转系统(新三板)实现最终的交易。 协议转让它有自己的好处,对企业来说,协议转让可以更加快速、更加多的吸收投资。如今,对于资金需求量大的公司来说,定增可能面临着股东人数超200人约束条件,过早的选择做市交易很容易面临这一威胁,这时候协议转让方式就发挥了它的优势。同时还值得注意的一点是,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对挂牌公司股票转让不设涨跌幅限制。二、协议转让的委托方式 投资者委托分为意向委托、定价委托和成交确认委托。 三、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交易主机接受申报的时间为每个转让日的9:15至11:30、13:00至15:00。申报类型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接受主办券商的意向申报、定价申报和成交确认申报。每个转让日的9:30至11:30、13:00至15:00为协议转让的成交确认时间9:15~9:30,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仅接受申报,但不对申报进行匹配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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