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茅箭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十堰市茅箭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茅政办发〔2011〕96号),十堰市茅箭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等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共计20名)

(一)十堰市茅箭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执法队工作人员3名;

(二)十堰市茅箭区旅游局旅游监察大队工作人员2名;

(三)十堰市茅箭区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工作人员2名;

(四)十堰市茅箭区财政局乡镇财政所工作人员5名;

(五)十堰市茅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工作人员3名;

(六)十堰市茅箭区教育局乡镇幼儿园幼师4名。

以上招聘人员具体岗位及条件见附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具备岗位所须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必须的其它条件;

(六)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经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予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及交费

报考人员可在2014年7月14日15:00至7月28日18:00期间登录十堰市茅箭区新闻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6018570510.html,),进入考试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注册报名,提交报名申请,同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彩色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网上交纳报名费150元/人。报名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诚信应考承诺书,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与考试所用身份证必须一致。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信息填写错误,以及弄虚作假的,在面试资格审查时,经核实将取消面试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及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2、改报。报名、交费并确认的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1:3(紧缺学科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减少或取消,在十堰市茅箭区新闻网站上公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可到十堰市茅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事业科,选择已达到开考比例且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进行现场改报。岗位被取消且不愿改报的考生退还已交报名费。

3、网上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应于2014年7月14日至7月28日期间,登录十堰市茅箭区新

闻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遇到问题,请登录上述网站查询或与十堰市茅箭区机关事业科联系解决。联系电话:0719-*******。

四、笔试

1、笔试时间:2014年8月2日,考试时间150分钟。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其中:区城管综合执法局执法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综合管理岗位考公共基础知识、公文处理及作文;文秘岗位考公文写作知识、公文处理知识及作文;区财政局乡镇财政所、疾控中心、区旅游局旅游监察大队岗位考相应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及作文,专业知识70分,公共基础知识及作文30分;区教育局乡镇幼儿园幼师岗位考相应专业知识和教育学、心理学基础知识、教育法律法规,专业知识70分,教育学、心理学基础知识、教育法律法规30分。

3、参加“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以上的考生在笔试成绩基础上加5分计算总分,于8月3日17:00前提供湖北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年度考核表(原件及复印件)和《“三支一扶”人员报考优惠申请表》交区人社局机关事业科,逾期不予受理。

4、笔试结束后在十堰市茅箭区新闻网站查询成绩。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紧缺学科按降低开考比例的人数)确定并公布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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