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壳热过产业并购 上市公司沦为配角

借壳热过产业并购 上市公司沦为配角
借壳热过产业并购 上市公司沦为配角

借壳热过产业并购上市公司沦为配角

字号

欢迎发表评论2013年03月13日23:09 来源:中国证券报作者:李若馨

纠错|收藏将本文转发至:

2013年被业内人士称之为“并购元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深交所总经理宋丽萍表示,并购将是今年深交所的工作重点。这不仅因为大排长龙的IPO迟迟未能明确开闸时间,更因为A股上市公司数量积累到了2400多家,各个行业的龙头企业几乎都已上市,无论从龙头企业发展还是市值管理角度考虑,上市公司都有着较之以往更大的向外并购的内生动力。

然而,现行的并购规则对交易标的僵化定价方式,让上市公司在并购市场上并未显现出优势,在今年以来上市公司作为并购主体的154起并购事件中,只有21起依靠上市公司以股份支付(包括增发募资)的方式完成。

“产业并购过程中,被并购标的原股东难以获得等同于二级市场估值水平的对价,这大大限制了此类交易的达成。”有并购人士认为,目前A股市场存在的一二级市场价差大、并购交易定价机制僵化,令对上市公司反向收购(借壳)的活跃度高于上市公司以换股方式完成的产业并购。双向错位之下,沦为配角的上市公司很可能将错失“并购元年”起跑线上的市场时机。

政策松绑以激发并购市场活力已经时不我待,中国证券报独家获悉,中国证监会正在研究并购市场化的整体改革课题,目前已经达成的共识是——“开放市场化定价”。

并购冷VS借壳热

虽然说众多私募机构都表态称今年并购退出将成为重要的退出渠道,但在实际操作中,一些体量较大的项目却鲜有机构选择通过被同业并购的方式退出。此前业内普遍认为拟IPO 项目会成为上市产业龙头的重点并购对象,并就此实现私募机构退出渠道的转向,但就现状来看,拟IPO项目曲道借壳却成了首选。

“现在找个"壳",跟在北京上下班高峰期想打辆车一样难。”在资深并购人士游先生看来,新退市制度执行后,随着多家常年暂停上市公司的集体回归,壳价值不降反升,甚至到了一“壳”难求的地步。在极不均衡的供需环境下,久未被提及的“壳费”概念又重出江湖,甚至传出一家ST公司对外透出“没有5亿元的现金,别想见到实际控制人”的口风。而更多的“壳”持有者选择了待价而沽。

最为典型的例子要算是*ST生化了。恢复上市前夕,传出公司大股东持有的6162万股因大股东债务问题将被拍卖。数日后,上述拍卖就被暂缓。彼时,一位本有意参加上述股权竞拍的投行人士就判断,在股票成功恢复上市之后,*ST生化大股东恐怕已不愿出让控制权,未来通过这种债转股的方式介入买壳*ST生化的可能性不高了。不出所料,在股票恢复上市暴涨3倍有余后的2月18日,公司发布风险提示公告,大股东振兴集团明确表示,涉及此次拍卖的大部分债务已经得到偿还,此次大股东持股被拍卖的风险已经解除。这则公告被外界理解为振兴集团不愿放弃*ST生化控制权的表态。

然而,暴涨的股价和大股东鲜明的意图依然没有影响到资本大鳄对*ST生化的兴趣。恢复上市前,一贯与振兴集团“共进退”的*ST生化二股东山西恒源煤业有限公司将其全部持股抵偿了1亿元的债务,而这部分股权的接盘方四川恒康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则是控制着多家上市公司的资本大鳄阙文彬旗下的产业。

“"壳"有的是,一两百家呢,但身价都挺高。”一位私募业人士对于手中的几个矿业项目能够短期内找到匹配的“壳”资源并不抱有太大希望。在此背景之下,一些资本人士开始将目光投向了投资回报周期更长、政策风险更加不确定的借壳“老三板”公司业务。

一二级市场差价掣肘

“我们控股的体量大、资质比较好的项目还是会选择借壳,一些小项目或者参股项目可能会跟产业龙头合作。”一位从事矿业并购基金的私募人士如是说。

如此心态并不仅存在于私募人士之中,很多具备被并购潜质的标的资产大股东亦如是。“不能单纯地用控股情结来解读。”宏源证券(000562,股吧)并购私募融资部总经理洪涛认为,企业一边对借壳上市趋之若鹜,一边对被并购兴趣索然,核心原因在于目前一二级市场价差巨大,通过并购退出的原股东无法享受到二级市场的估值水平溢价,普遍只能以8-10倍的市盈率实现退出。“壳价值之所以存在,那一定是一级市场的估值偏低了,或者说是相对二级市场偏低了。”

举例来说,一家金矿企业计划以换股方式置入上市公司,根据要求,往往会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据中介机构统计,收益法评估的评估价值市盈率水平一般在8-10倍左右。然而,目前二级市场对贵金属矿业开采公司的估值则在20倍以上。这时,上述金矿企业就面临如下选择:如果选择被山东黄金(600547,股吧)这类产业龙头并购,其退出回报就只能建立在8-10倍的市盈率基础之上,假如采取换股的方式完成上述并购交易,则相当于以自己持有的按8-10倍市盈率估值的资产换取了并购主体以20倍市盈率估值的股票;但如果选择以借壳的方式独立上市,不仅可以享受到二级市场上的充分溢价,而且不会丧失对资产的控制权,同时还获得了上市平台。两相比较,产业并购的优势几乎荡然无存。

巨大的对比价差之下,上市公司通过定增股份换股进行外延式产业收购的例子显得格外稀有。与此同时,“壳”成本的限制,加上借壳上市普遍存在原股东持股被大幅稀释的情况,也让众多制造业企业对于借壳望而却步。“矿业,政策收紧前的房地产,原股东成本有的可以做到很低,对股权稀释成本和所谓"买壳"成本的接受度也就比较大。”一位投行并购人士指出,在现行政策环境下,一方面以上市公司为主体的产业并购活力难以被激发,另一方面制造业又难以成为借壳主力,这让最容易通过并购实现产业协同效应的制造业反而成了并购市场上的困难户。

五大建议直指市场化定价

“开放市场化定价,才能真正地启动并购市场。”有投行人士认为,相比IPO的询价机制,国内并购市场的定价机制弹性不足,还有进一步完善的空间。

据中国证券报记者了解,证监会正在研究并购市场化的整体改革课题。参与上述课题研

究的券商人士透露,该课题小组向券商收集了多项改革建议,其中已基本形成业内共识的建议包括:

第一,放开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限制。根据《公司法》对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的要求,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但在《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却对上市公司的增发底价作出了更加严格的限定。不少券商人士表示,这一限定让上市公司的增发必须要看二级市场的脸色,股份支付本是上市公司融资渠道的优势,但这一优势却难以充分发挥,有时候反而成为企业外延式发展阻力。

第二,引入市场法评估。目前,除银行、券商等金融企业可以使用市场法,房地产企业使用假设开发法作为评估方法外,大多数企业的评估方法被锁定为资产法和收益法。由于市场法的缺位,并购交易中的标的资产估值与二级市场估值形成错位,造成天然的一二级市场价差,阻碍并购撮合。

第三,对现行的收益法评估进行完善。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中国资产评估准则体系,收益法的评估依据是企业过去3-5年的经营情况。然而,收益法的本质则是预计估价对象未来的正常净收益,选择适当的报酬率或资本化率、收益乘数将其折现到估价时点后累加,以此估算估价对象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的方法。评估准则的限定埋下了评估失准的隐患,尤其对于周期性行业更是如此。因此,有建议认为收益法评估应允许使用对未来数据的预测数值。

第四,允许交易双方协商定价,即允许在评估基础上折价或溢价成交。

第五,适时推出认股权证等估值调整工具。由于并购政策的改革建议方向是以市场化灵活定价为核心,那么引入更多的估值调整工具作为平滑交易的润滑剂将成为必要。现行的政策环境要求并购标的原股东对标的资产未来三年的业绩作出业绩承诺,并给予盈利补偿,但对超额完成业绩承诺者则缺乏相应的奖励措施,操作中往往由交易双方通过约定支付进度等方式曲线进行。而认股权证则可以从根本上解决估值作价的弹性问题。

中国企业跨国并购的历史演进及现状.

中国企业跨国并购的历史演进及现状 1982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乔治·J ·斯蒂格勒曾说过:“几乎没有一家美国的大公司,不是通过某种方式、某种程度的兼并与收购成长起来的,几乎没有一家大公司能主要依靠内部扩张成长起来”。的确,纵观全球企业的经营史,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就是一部兼并收购史。从19世纪末20世纪初萌发第一次大规模的并购浪潮至今,全球已经历了六次大规模的并购浪潮。全球跨国并购开始于20世纪50年左右的第三次并购浪潮,而对于中国企业而言,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是国内并购和跨国并购基本上是同步的。分别以1984年保定纺织厂兼并保定市针织器材厂、1984年中银集团和华润集团联合收购香港康力投资有限公司为标志,中国企业的国内并购和跨国并购已走过了近30年的历史。 为了对本文的研究对象中国企业跨国并购有更系统和深入的认识,本章将对中国企业跨国并购的历史进行系统的梳理,从中找出成功的经验以及存在的问题,以便更好的引导中国企业跨国并购,也为下文的研究打下坚实的实践基础。 2.1 中国企业跨国并购的历史演进 国内学者对中国企业跨国并购的历史进行了不同的研究和阶段划分。吴茜茜(2011)[1]综合跨国并购历史和周期性特点,将中国企业跨国并购历史划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20世纪80年代~1996年)启航阶段、第二阶段(1997~1999年)回归效应阶段、第三阶段(2001~2007年)国际化效应阶段、第四阶段(2007年至今)金融危机后阶段。马建威(2011)[2]根据我国改革开放进程中的关键年份,将中国企业跨国并购历程划分为四个阶段:萌芽阶段(1984-1992)、准备阶段(1993-2001)、起步阶段(2002-2006)、增长阶段(2007-)。在已有研究的基础上,笔者将中国企业跨国并购的历程划分为三个阶段:萌芽准备阶段(1984-2001)、蹒跚起步阶段(2001-2007)、积极增长阶段(2007至今),主要考虑到:1、虽然1984年中国企业就出现了第一例跨国并购案例,但由于中国市场经济体制的缓慢转型、国企改革、产权不清等历史遗留问题,直到2001年中国企业的跨国并购还处于一个萌芽阶段;2、2001年,随着中国成为WTO 第143个成员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课后测验95分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课后测验 一、单项选择题 1. 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要求,上市公司发 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 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 A. 最高成交价 B. 最低成交价 C. 交易均价 D. 最后收盘价 您的答案:C 题目分数:5 此题得分:5.0 2. 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要求,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 券交易,收购人持有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的()时,继续增持股份的,应当采取要约方式进行,发出全面 要约或者部分要约。 A. 20% B. 30% C. 50% D. 60% 您的答案:B 题目分数:5 此题得分:5.0 3. 以上市公司为平台的产业整合,交易成本相对(),交易效 率和市场化程度相对()。 A. 较高较高 B. 较高较低 C. 较低较高 D. 较低较低 您的答案:C 题目分数:5 此题得分:5.0 4. 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要求,上市公司应 当在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后()年内的年度报告中单独披露相 关资产的实际盈利数与评估报告中利润预测数的差异情况。 A. 3 B. 5

C. 7 D. 10 您的答案:A 题目分数:5 此题得分:5.0 5. 以()为特征的第一次并购浪潮,在实现规模化经营的同时, 也带来了行业垄断问题,为保持市场公平竞争,美国政府出台了反垄断法。 A. 横向并购 B. 纵向并购 C. 混合并购 D. 杠杆并购 您的答案:A 题目分数:5 此题得分:5.0 6. 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要求,上市公司破 产重整,涉及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其发行股份价格由相关各方协商确定后,需提交()作出决议。 A. 股东大会 B. 董事会 C. 管理层 D. 中国证监会 您的答案:A 题目分数:5 此题得分:5.0 7. 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要求,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就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以上通过。 A. 1/3 B. 40910 C. 2/3 D. 全部 您的答案:C 题目分数:5 此题得分:5.0 二、多项选择题 8. 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要求,有下列()情形之

中国上市公司的协议收购

中国上市公司的协议收购 最近十几年来,风起云涌的企业收购浪潮席卷华夏九州,在不断转型的市场 经济实践中闪耀光芒。中国自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在经历了各项技术层面创 新、尝试之后,终于在最近十年触及制度层面,大刀阔斧地展开产权改革。协议 收购就是在这种背景下被选中,肩负起历史重任,引领中国上市公司收购潮流, 成为了我国证券市场上市公司资产重组的主要方式。它有效加速了国有股减持, 促进企业机制转化,优化证券市场资源配置,集中优质资产。随着我国加入世界 贸易组织和证券市场的逐步开放,外资将大量涌入,收购市场将另起波澜,此时 研究中国上市公司协议收购具有时代价值。 我国现已制订了大量与协议收购相关的法律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自1993年颁布以来已经过四次重大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1998年正 式通过以来也已经过两次重大修订。同时,国务院和各部、委、会有关上市公司 收购及对国有资产监管的法规、规章更是不胜枚举。这一方面表明我国各方面都 在转型中,日新月异,法律不得不“朝令夕改”;另一方面也显示了法律在实践 中不断修正自己,不断走向完善。在具体制度上,大胆吸收了国外一些行之有效 的做法,并突出了规则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建立了信息披露、强制要约收购、 一致行动人、目标公司高管忠实勤勉义务、控股股东诚信义务、财务顾问等规范 上市公司收购的法律制度。但是仍然还存在一些问题,本文将逐一分析对应。 目前,我国法学界对协议收购的课题研究,主要还是强调其同国外成熟要约 收购制度的优劣比较,对国外收购立法的介绍以及对一般性收购的阐述和案例分析,专门研究协议收购微观运作以及结合中国实际的法律论著还不多,有的对协 议收购仅做概念性陈述。笔者试图从实证分析出发,以现行有效的法律为基础, 结合理论成果,着重分析我国现行协议收购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如能有些前 瞻性的探索,希望能给学界同仁带来抛砖引玉的效果。 本文主要从“为什么强调协议收购”、“现状及对策”、“协议收购何去何从” 三个问题出发,着重以协议收购制度为研究对象,运用归纳推理,比较分析、实 证分析、历史分析等方法展开论述。首先通过比较协议收购与要约收购各自特点,2 结合中国实际,指出中国使用协议收购的必然性;然后比较了中外协议收购立法;接下来论述了我国协议收购的基本法律问题;最后针对协议收购实践中出现的问 题提出合理建议,并预测了收购市场的发展动向。3 第一章上市公司协议收购概述 第一节上市公司收购与协议收购 一、上市公司收购简述 关于上市公司收购的概念,我国立法及国外权威法律词典都有所界定。我国 法律最早定义上市公司收购的是1992年《深圳上市公司监管暂行办法》第四十七条:“收购与合并是指法人或自然人及其代理人通过收购,拥有一家上市公司(或 公众公司)的股份,而获得对该公司控制权的行为。”其后1993年国务院发布了《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股票条例》),根据其第四章内容,上 市公司收购指任何法人通过获取上市公司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而取得上市公司控 制权的行为。之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并没有对 收购下定义。2002年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又一次明确了上市公司收购的 定义,“上市公司收购,是指收购人通过在证券交易所的股份转让活动持有一个 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一定比例、通过证券交易所股份转让活动以外的其他合法途 径控制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一定的程度,导致其获得或者可能获得对该公司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流程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流程 (一)、申报接收和受理程序 证监会办公厅受理处统一负责接收申报材料,对上市公司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申报材料包括书面材料一式三份(一份原件和两份复印件)及电子版。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以下简称证监会上市部)接到受理处转来申报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或发出补正通知。 补正通知要求上市公司作出书面解释、说明的,上市公司及独立财务顾问需在收到补正通知书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提供书面回复意见。逾期不能提供完整合规的回复意见的,上市公司应当在到期日的次日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未能及时提供回复意见的具体原因等予以公告。收到上市公司的补正回复后,证监会上市部应在2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出具书面通知。受理后,涉及发行股份的适用《证券法》有关审核期限的规定。为保证审核人员独立完成对书面申报材料的审核,证监会上市部自接收材料至反馈意见发出这段时间实行“静默期”制度,不接待申报人的来访。 (二)、审核程序 证监会上市部由并购一处和并购二处分别按各自职责对重大资产重组中法律问题和财务问题进行审核,形成初审报告并提交部门专题会进行复核,经专题会研究,形成反馈意见。 1、反馈和反馈回复程序:在发出反馈意见后,申报人和中介机构可以就反馈意见中的有关问题与证监会上市部进行当面问询沟通。问询沟通由并购一处和并购二处两名以上审核员同时参加。按照《重组办法》第25条第2款规定,反馈意见要求上市公司作出解释、说明的,上市公司应当自收到反馈意见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提供书面回复,独立财务顾问应当配合上市公司提供书面回复

意见。逾期不能提供完整合规回复的,上市公司应当在到期日的次日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未能及时提供回复的具体原因等予以公告。 2、无需提交重组委项目的审结程序:上市公司和独立财务顾问及其他中介机构提交完整合规的反馈回复后,不需要提交并购重组委审议的,证监会上市部予以审结核准或不予核准。上市公司未提交完整合规的反馈回复的,或在反馈期间发生其他需要进一步解释或说明事项的,证监会上市部可以再次发出反馈意见。 3、提交重组委审议程序:根据《重组办法》第27条需提交并购重组委审议的,证监会上市部将安排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审议。并购重组委审核的具体程序按照《重组办法》第28条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组审核委员会工作规程》的规定进行。 4、重组委通过方案的审结程序:并购重组委工作会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经并购重组委表决通过的,证监会上市部将以部门函的形式向上市公司出具并购重组委反馈意见。公司应将完整合规的落实重组委意见的回复上报证监会上市部。落实重组委意见完整合规的,予以审结,并向上市公司出具相关批准文件。 5、重组委否决方案的审结程序:并购重组委否决的,予以审结,并向上市公司出具不予批准文件,同时证监会上市部将以部门函的形式向上市公司出具并购重组委反馈意见。上市公司拟重新上报的,应当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进行表决。 二、上市公司并购的方式 按照证券法的规定,投资者可以采取要约收购、协议收购及其他合法方式收购上市公司。采取要约收购方式的,收购人必须遵守证券法规定的程序和规

一文看遍最新54家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上会问题

一文看遍最新54家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上会 问题 作者:IPO编辑部汇编 1.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获有条件通过 审核意见为:请申请人补充披露标的资产模拟报表编制基础及报告期财务费用处理的合理性。请独立财务顾问、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获无条件通过 3.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获无条件通过 4.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获无条件通过 5.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获无条件通过 6.北京超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获有条件通过审核意见为:请申请人补充披露,本次交易募集资金认购方之一兴证资管58号完成备案手续的不确定性,对本次交易的影响及拟采取的措施。请独立财务顾问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请申请人补充披露,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中上市公司募投项目的流动资金测算及合理性。请独立财务顾问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7.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获无条件通过 8.常熟天银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获有条件通过请申请人充分披露非专利技术—通讯信号处理平台属于非职务发明的核查过程及认定依据的有效性。请独立财务顾问、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9.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获有条件通过 请申请人补充披露标的公司易生科技报告期销售收入、应收账款、前五大客户变动情况及核查程序。请独立财务顾问、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请申请人补充披露易生科技两次股权交易涉及千石资本的情形,以及是否影响国金证券作为财务顾问的独立性。请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10.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获有条件通过请申请人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要求,从收购物

12个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典型案例【2020年最新】

12个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典型案例 一、东方航空吸收合并上海航空 东航、上航两个难兄难弟实在有太多的相似点了,在2008年的金融危机的寒流中都分别披 星戴帽,而这两家公司的业务均立足上海,放眼全国,业务上存在颇多重叠之处,重组是个双赢的选择。但实际中,由于东航属于国务院国资委下属企业,上航属于上海国资委下属企业,这两个属于不同娘家的国有企业最后能够走上重组之路,这与上海对局部利益的放弃和 打造一个国际航运中心的迫切需求是分不开的。 (一)交易结构 1、东航发行股份吸并上航,上航注销法人资格,所有资产和负债人员业务均并入东航设立 的全资子公司上海航空有限公司中。 2、双方的换股价格均按照停牌前20个交易日均价确定,对接受换股的上海航空股东给予 25%的风险溢价作为风险补偿。 3、方案赋予东航和上航的异议股东由国家开发投资公司提供的现金选择权,包括H股和A 股股东,异议股东可以按照换股价格行使现金选择权,无风险补偿。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东 要求: ①在股东大会上投反对票; ②持续持有股票至收购请求权、现金选择权实施日。 4、由于国务院国资委等领导要求东航需要非公发行融资,方案采取换股吸收合并和A+H非公开发行两个项目并行操作,且相互独立,不互为条件,达到"一次停牌、同时锁价"的目标 (二)几点关注 1、上航被吸收合并的资产东航由东航通过其设立全资子公司上航有限来接收原上海航空主 业资产及债权债务,并重新领域新的行政许可证照。上海有限为东航的全资子公司,这我就不理解了,为何不干脆直接采取控股合并上航的方式,反而绕了一圈却需要重新办理几乎所 有的经营许可证照?难道是吸收合并有强制换股的味道但控股合并可能不能干干净净的换 股,可能个别股东因这那原因不会办理换股手续?这可能也是某一个全面要约案例中的原因, 在那个案例中,有部分股东就是没有接受控股股东发出的要约收购,控股股东在要约收购取 得90%左右的股权后没有办法,只能将公司注销后重新设立一个公司将相关资产装进去。 2、在日常业务中,有几个优先权需要充分注意,以免造成不必要的差错,股东优先购买权,承租方优先购买权等。 3、2009年11月4日,发审委审核通过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3.5亿股A股股票事宜,2009年11月30日,重组委审核通过关于吸收合并事宜。这两次审核独立分开办理。这里有一个问题被有意无意回避了,东航发行股票吸并上航,发行股份的数量已逾十人,构成公开发行A股,这种情形下是否仅由重组委审核而无需发审委审核即可发行? 二、友谊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换股吸收合并百联股份 友谊股份和百联股份均为上海国资委下属从事百货超商类业务上市公司,友谊股份由友谊复星和百联集团分别持有20.95%和6.31%的股份,同时发行有B股。百联股份由百联集团持有 44.01%的股份。这两家公司在百货业务上存在一定的同业竞争。 (一)交易结构 1、友谊股份发行股份购买八佰伴36%股权和投资公司100%股权 2、友谊股份换股吸并百联股份 3、由海通证券向友谊股份异议股东提供收购请求权,向百联股份异议股东提供现金选择权

2016年中国十大并购案例

2016年中国十大并购案例 以中国互联网为代表的多个行业,在2015年和2016年这两年间迎来了汹涌的合并潮,这证明这些行业已经成为成熟行业,资源大量向巨头集中,行业格局已经形成,资本市场越来越占据主动 文《法人》特约撰稿董毅智 2016年以来,尽管经历了资本寒冬、经济增长放缓,但企业并购狂潮一浪高过一浪。其中有强强联手,也有冤家联姻;有产业链整合,也有用资本买断市场;有行业洗牌,也有私有化回A。值此2017年初,笔者对去年值得一提的并购案例进行盘点。 蘑菇街、美丽说抱团取暖 蘑菇街、美丽说的合并,是2016年互联网行业首个合并事件。美丽说、蘑菇街1月11日宣布合并,两家公司不仅是国内创办的最早的女性垂直电商网站,而且都是以淘宝导购网站起家。2016年6月15日,美丽说、蘑菇街、淘世界三个原先的独立品牌,正式对外宣布成立新的“美丽联合集团”,新集团CEO由原蘑菇街创始人陈琪出任。这一并购事件尽管没有滴滴和uber以及美团和大众点评网这两大合并事件那么爆炸,但这两家专注女性用户的电商导购平台的合作,还是让行业有所震动。

完美世界120亿借壳完美环球(33.360, -0.07, -0.21%)回A 2016年1月6日,完美环球发布重组方案,拟购买上海完美世界网络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作价120亿元,该次交易构成借壳上市。交易完成后,完美世界将成为完美环球的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池宇峰不变。完美世界成立于2004年,是中国知名的游戏公司,推出了《完美世界》《诛仙》《神雕侠侣》等作品。2007年7月,完美世界在纳斯达克上市,但其股价一直被严重低估——其净现金余额加上办公楼价值就超过40亿元,而其网游业务还在提供稳定的现金流,但其退市前的市值仅为50多亿。相比之下,彼时A股的游戏公司掌握科技的市值为205亿元,主营页游的互动娱乐市值为95.6亿。2015年1月2日,完美世界宣布,收到董事长池宇峰的私有化提议,此后于2015年7月28日完成私有化。 万达集团并购传奇影业 2016年1月12日,万达集团宣布以不超过35亿美元现金(约合人民币230亿)的价格,收购美国传奇影业公司100%股权,成为迄今中国企业在海外最大的文化产业并购案,也一举让万达影视成为全球收入最高的电影企业。 传奇影业是美国著名影视制作企业,业务包括电影、电视、数字媒体、动漫等。传奇影业出品过的大片包括《蝙蝠侠》

中国企业跨国并购研究.

中国企业跨国并购研究 [摘要] 近年来,跨国并购作为国际直接投资的重要方式,受到了中国企业的青睐,可谓是风起云涌。然而,中国企业大规模并购中却不乏失败之例。本文分析中国企业跨国并购的动因,从并购的一般程序的不同阶段探讨了企业海外并购需注意的问题,最后提出了中国企业进行跨国并购的几点技巧。 [关键词] 跨国并购技巧程序风险 一、中国企业跨国并购的动因分析 从理论层面看,从海默的垄断优势理论到邓宁的国际生产折衷理论均以发达国家制造业厂商为对象构筑其理论体系,强调跨国经营的企业首先须在国内活动中获得具有独占性的技术优势。邓宁从微观角度概括了企业跨国发展的主客观因素:在主观方面,企业拥有对特定无形资产的所有权;在客观方面,某些国家和地区具有特别适合这些无形资产发挥作用的有利条件;把两者联结起来,促使企业跨国化扩展的则是其转移使用无形资产的内部化组织能力。相比之下,作为发展中国家的中国,企业对市场垄断、产品差异、高科技和大规模投资,以及高超的企业管理技术等方面的优势并不完全具备。结合刘易斯·威尔斯的小规模技术理论、拉奥的技术地方化理论和坎特威尔的技术创新产业升级理论对我国企业跨国并购的动因分析是一种比较现实的选择。它们一致强调发展中国家对现有生产技术的开发利用程度,指出第三世界国家和地区发展跨国公司所具有的竞争优势在于现有技术与当地市场供求关系、企业学习能力的有效结合,在于对技术的创新性吸收。我国企业在开发新技术方面还比较欠缺,应依靠对现有技术的吸收与创新,以技术差异化和本土化来实现跨国经营。 从市场的角度而言,国际市场对于中国企业具有越来越重要的意义。中国加入WTO之后,国外庞大的资本、先进的技术、强大的并购能力冲入中国,迫使你必须寻找你的合作者。因此,我们要主动寻找和全球合作的机会,不单单是赚钱的问题,还要把自己的价值链放到全球价值链中,跟全球资源进行整合。任何一个产品不是由一个国家,而是要几十个国家来完成,每个国家都有机会在这个生产价值链上发挥作用,取得一定的份额。中国企业正在主动或被动地寻找自己的份额,让自己融入全球化。中国企业的海外并购可以实现低成本快速扩张。最初,中国企业“走出去”战略几乎是清一色的绿地投资形式,这种形式可以使中国企业逐渐积累海外扩展的经验,降低海外扩张的风险,但建设的周期较长,扩张的速度过慢。对于制造业来说,并购可以省掉建厂的时间,迅速获得现成的生产要素,有利于企业迅速做出反应,抓住市场机会。此外, 自然资源的短缺是“走出去”的又一动因,并购后,企业可以获取稳定的原料来源,开拓和争夺市场。国企到国外买油、买矿、买森林、买资源性产业,是中国并购大规模增多的主要原因。另外还有技术方面的动因,企业通过并购能完整地获得原有企业的经验,形成一种有力的竞争优势。跨国并购方式能迅速进入东道国市场并占有市场份额。 从宏观层面看,最主要的原因在于中国资源禀赋条件的逆转。经过20多年改革开放,庞大的国家外汇储备再加上国家开发银行等政策性银行的支持,中国财富增长很快,储蓄存款大量增长,企业积累的资金也高速增长,可以说中国已具

上市公司并购案例分析

战略并购将成主流模式-----上市公司并购案例分析 并购案例的选择 中国证监会于2002年10月8日发布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并从2002年12月1日起施行。本文拟以新办法实施后即2002年12月1日至2003年8月31日发生的上市公司收购案例为研究对象,力图在案例的统计分析中寻找具有共性的典型特征以及一些案例的个性化特点。 一般而言,从目前发生的多数并购案例看,若以股权发生转移的目的区分,大致有两种类型,一是出于产业整合的目的进行战略并购;二是以买壳收购为手段,进行重大资产重组,而后以再融资为目的的股权变动。本文分析的重点将结合控制权转移的途径,侧重于从收购目的即战略并购和买壳收购入手。也就是说,本文分析的第一层次以目的为主,第二层次将途径及其他特征综合作分析。基于此,我们统计出共有49例并购案例,其中战略并购30例,买壳并购19例。战略并购类案例控制权尽管通常发生了改变,但是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发生重大改变。收购人实施收购的目的主要有:提高管理水平进行产业整合、投资进入新的产业、其他(如反收购、利用上市公司作为产业资本运作的平台、MBO等)。买壳收购类案例主要包含民营企业买壳上市和政府推动下的资产重组(重组和收购方也是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主要资产都会发生重大改变。上市公司收购案例的统计分析均来源于公开披露的信息。 战略并购案例分析 一、并购对象的特征 1、行业特征----高度集中于制造业。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所有1200余家上市公司分别归属于22个行业大类中(由于制造业公司数量庞大,因此细分为10个子类别)。在本文研究的30个战略并购案例分属于其中的12个行业,行业覆盖率达到了55%。占据前4位的行业集中了19个案例,集中度达到了63.3%,接近三分之二。 从统计结果看,战略并购在高科技、金融、公用事业等市场普遍认为较为热门的行业出现的频率并不高。相反,战略并购却大部分集中在一些传统制造行业(如机械、医药、食品等)。在8个制造业子行业中发生的案例共有25项,占据了83.3%的比例。由此可以认为,战略并购对象的行业特征相当显著,有超过80%的案例集中于制造业。 如此鲜明的行业特征自然而然地让人联想到全球制造业基地向中国转移的大趋势。可以预见,正在成为"世界工厂"的中国将为上市公司在制造业领域的战略并购提供一个广阔的舞

中国企业跨国并购

XX财经大学期末论文 题目:中国企业跨国并购与企业发展 授课教师王培志 学院国际经贸学院 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 班级国际经济与贸易2班 课程名称国际资本运营 XX 王诗洋 学号 2013——2014学年第1学期 中国企业跨国并购与企业发展 摘要:跨国并购作为目前FDI的主要形式,全球跨国并购掀起了新的高潮。但是,多数跨国并购的绩效并不乐观,跨国并购整合直接影响到跨国并购的成败。跨国并购本身就是一种十分复杂的商业

活动,是一项面临冲突和风险的系统工程,中国企业跨国并购之路还处于探索阶段,本文从分析中国企业跨国并购的现状入手,指出在跨国并购中对企业的影响及面临问题,并结合跨国并购整合提出了建议。 关键词:跨国并购;企业发展;问题;环境因素; 引言:近年来,在“走出去”战略的指引下,我国的大企业正以雄厚的资本能量,纷纷走出国门,在全球各大经济体中寻求新的投资目标,进行跨国并购。给各类的跨国投资层出不穷,有成功又失败,在并购过程中不免会对企业产生或多或少的影响。企业发展问题不容小觑,对跨国并购整合势在必行。 一、中国企业跨国并购现状 企业跨国并购是在国内并购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是经济全球化的重要表现之一。 并购是兼并与收购的合称,企业通过产权交易获得另一企业的全部或着部分控制权,达到自身发展的一种手段。跨国并购又称海外并购,指一国企业通过购买海外企业的部分或着全部股权或资产,达到对海外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部或者部分控制。 (一) 中国企业跨国并购的动力 商务部对外经济贸易研究院的研究人员冯赫认为,中国企业海外投资方式的变化,有着深刻的背景和原因:一是国内市场已不能满足国内一些企业对发展空间的要求,需要通过各种方式开辟海外市场;二是国家的对外政策更加宽松,为企业以多种方式“走出去”提供了政策保障;三是一些大型企业开始进入发展关键期,需要进行国际化经营,而收购兼并、股权置换是达到这一目的的捷径。 (二)中国企业跨国并购的经济环境 良好的金融和资本市场的服务是降低国内企业海外并购交易成本的重要保证。目前我国的的金融市场没有完全开放,我国跨国公司利用国外贷款进行投资并购活动时常常要受特定外汇额度的限制。这使得我国不少跨国公司的国内母公司对境外项目的支持难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从而失去一些有利的跨国发展机会。同时鉴于国内目前的交易现状,大部分融资机构仅对国有和大型企业开放,导致许多中小企业国内融资困难,资金周转不灵,没有巨额资金来购买外国的的企业,发展缓慢,对跨国并购心有余而力不足。 (三)中国企业跨国并购的政策环境 我国虽然进行了对外开放,但是开放不彻底,政策配套不完善。我国在跨国公司并购的政策法律支持方面主要采取税收优惠、行政奖励、政策扶持等方式。这些方式在保

中国并购市场统计分析报告2010(PDF)

I

关键发现 ●2010年并购市场趋于活跃,宣布并购交易案例数量及披露金额大幅增加。2010年中国 并购市场趋于活跃,中国企业宣布并购交易案例2771起,环比上升13.80%;披露交易额1772.1亿美元,环比上升35.87%。 ●2010年中国并购市场完成交易金额大幅上升。完成案例数量为1798起,环比上升 6.14%;披露金额82.02亿美元,环比上升62.57%。 ●2010年中国并购市场完成交易能源行业案例数量居首。本年度完成并购交易案例涉及 20个行业,其中制造业、能源、房地产行业的并购案例数量分列前三位,分别为382、258和229起,分别占并购案例总数量的24%,17%和15%。 ●2010年中国并购市场出境并购交易案例数量和交易完成金额增加。中国并购市场出境 并购共涉及15个行业,完成并购交易案例数量55起,环比增长7.8%;披露金额294.19亿美元,环比上升2.91%。 ●2010年中国并购市场入境并购交易案例数量和交易完成金额大幅增加。中国并购市场 入境并购共涉及13个行业,完成并购交易案例数量30起,环比增长57.89%;披露金额23.91亿美元,环比上升109.37%。 ●2010年中国并购市场境内完成并购交易案例数量和交易完成金额取得显著增长。中国 并购市场境内并购共涉及20个行业,境内并购完成案例数量达1713起,环比增长 31.16%;披露金额达502.12亿美元,环比增长23.87%。 ●2010年VC/PE背景完成并购交易案例数量和披露金额大幅上升,并达到近10年来最 高值。2010年共VC/PE背景并购案例披露17起,同比上升70%;披露金额60.91亿美元,同比上升392.3%。

公司并购重组相关法律法规

公司并购重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汇总(201705) 一、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2007年6月1日起施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2008年8月1日起施行) 二、行政法规和法规性文件: 1、《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2008年8月3日实施,国务院令第529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当前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2008年12月8日) 3、《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2010年8月28日实施,国发[2010]27号) 4、《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兼并重组市场环境的意见》(2014年3月7日实施,国发[2014]14号) 三、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部门规章 1.1《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2008年8月4日实施,证监会令第54号) 1.2《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4年7月23日实施,证监会令第102号) 1.3《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14年7月23日实施,证监

会令第103号) 1.4《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4年10月23日修订,证监会令第108号)1.5《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16年9月8日修订,证监会令第127号) 2、部门规范性文件 2.1《<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有关限制股份转让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4号》(2009年5月19日实施,证监会公告[2009]11号) 2.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1)1号――<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有关上市公司严重财务困难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7号》(2011年1月10日,证监会公告[2011]1号) 2.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1]3号――<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四条有关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收购完成时点认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9号》(2011年1月17日实施,证监会公告[2011]3号) 2.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1]2号――<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三条有关要约豁免申请的条款发生竞合时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8号》(2011年1月17日实施,证监会公告[2011]2号)2.5《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借壳上市审核中严格执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标准的通知》(2013年11月30日实施,证监发[2013]61号) 2.6《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2013年12月27日实施,证监会公告[2013]55号)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中的法律实务问题研究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中的法律实务问题研究 邱永红 【摘要】并购重组是上市公司通过资本市场做大做强的最重要和最主要的途径之一。近年来,我国上市公司并购重组风起云涌,日趋增多。但是,在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过程中,也凸显了诸多亟需解决的法律问题。本文尝试从纯实务的角度对我国当前上市公司收购和重大资产重组中的若干法律问题进行了研究和探讨,并提出了解决这些问题的意见、建议和对策。【关键词】收购;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协议转让;法律实务问题 【全文】 一、上市公司收购中的法律实务问题 (一)特殊机构投资者持股变动的信息披露和交易限制问题 在当前我国证券市场上,活跃着诸如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证券投资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外BVI公司等一大批特殊的机构投资者。这就引发了如果这些特殊机构投资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触及到了我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权益变动或者收购披露标准时,如何进行监管和处理的问题。兹缕析如次。 1、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1)信息披露 ①委托投资持股变动的信息披露 早在2002年,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专门就其委托投资上市公司股票的信息披露和交易限制等问题两次致函中国证监会,[①]要求提高全国社保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股份的信息披露的比例或采用定期公告的信息披露方法,并且放松其投资者管理人股票交易限制。对此,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部分别于2002年8月6日、10月11日给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发送了《关于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委托投资若干问题的复函》(证监函〔2002〕201号)和《关于社保基金行投〔2002〕22号文的复函》(发行监管函〔2002〕99号),就上述问题予以了明确。 上述两份《复函》指出,鉴于股权分布及其变动信息,对投资者的投资决策具有较大影响。因此,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有义务了解其各投资管理人所持股票的情况并在其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时,严格依照《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信息。根据上述规定,2005年3月5日和3月22日,全国社保基金分别举牌了大商股份(600694)和佛山照明(000541)。佛山照明(000541)于

2016年中国十大并购案例

2016年中国十大并购案例

2016年中国十大并购案例 以中国互联网为代表的多个行业,在2015年和2016年这两年间迎来了汹涌的合并潮,这证明这些行业已经成为成熟行业,资源大量向巨头集中,行业格局已经形成,资本市场越来越占据主动 文《法人》特约撰稿董毅智 2016年以来,尽管经历了资本寒冬、经济增长放缓,但企业并购狂潮一浪高过一浪。其中有强强联手,也有冤家联姻;有产业链整合,也有用资本买断市场;有行业洗牌,也有私有化回A。值此2017年初,笔者对去年值得一提的并购案例进行盘点。 蘑菇街、美丽说抱团取暖 蘑菇街、美丽说的合并,是2016年互联网行业首个合并事件。美丽说、蘑菇街1月11日宣布合并,两家公司不仅是国内创办的最早的女性垂直电商网站,而且都是以淘宝导购网站起家。2016年6月15日,美丽说、蘑菇街、淘世界三个原先的独立品牌,正式对外宣布成立新的“美丽联合集团”,新集团CEO由原蘑菇街创始人陈琪出任。这一并购事件尽管没有滴滴和uber以及美团和大众点评网这两大合并事件那么爆炸,但这两家专注女性用户的电商导购平台的合作,还是让行业有所震动。

完美世界120亿借壳完美环球(33.360, -0.07, -0.21%)回A 2016年1月6日,完美环球发布重组方案,拟购买上海完美世界网络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作价120亿元,该次交易构成借壳上市。交易完成后,完美世界将成为完美环球的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池宇峰不变。完美世界成立于2004年,是中国知名的游戏公司,推出了《完美世界》《诛仙》《神雕侠侣》等作品。2007年7月,完美世界在纳斯达克上市,但其股价一直被严重低估——其净现金余额加上办公楼价值就超过40亿元,而其网游业务还在提供稳定的现金流,但其退市前的市值仅为50多亿。相比之下,彼时A股的游戏公司掌握科技的市值为205亿元,主营页游的互动娱乐市值为95.6亿。2015年1月2日,完美世界宣布,收到董事长池宇峰的私有化提议,此后于2015年7月28日完成私有化。 万达集团并购传奇影业 2016年1月12日,万达集团宣布以不超过35亿美元现金(约合人民币230亿)的价格,收购美国传奇影业公司100%股权,成为迄今中国企业在海外最大的文化产业并购案,也一举让万达影视成为全球收入最高的电影企业。 传奇影业是美国著名影视制作企业,业务包括电影、电视、数字媒体、动漫等。传奇影业出品过的大片包括《蝙蝠侠》

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行为及效果的影响研究

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行为及效果的影响研究 我国并购重组交易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并购重组是企业进行产业整合升级、快速增长、实现战略目标的重要方式之一,已经成为我国企业进行快速扩张的重要途径。近几年,我国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市场持续活跃,2011至2016年A股市场重大资产重组分别发生61、85、134、246、437、365单,尤其是2014年以来增长迅猛。与此伴随出现的是,我国并购重组市场上“高估值高业绩承诺”的现象(即“双高现象”)愈演愈烈。一方面,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的估值增值率逐年上升,2011年至2016年平均并购溢价率分别为81%、201%、518%、525%、743%和991%。 其中,高估值公司的占比也呈上升趋势,2015年和2016年估值增值率超过1000%的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占比均接近四分之一。其中,高估值的类型化特征较为明显,关联交易、跨界并购、以股份为支付方式的重组交易估值增值率明显高于其他类型。另一方面,为了使得并购后并购方的利益受到保障,也为了使得并购交易能够获得证券监管机构的同意以及投资者的认可,并购溢价率高企的同时经常伴随着较高的业绩承诺。在我国证券市场实践中,并购重组活动往往被看成是难得的热点题材而使得上市公司股票被二级市场炒作。 “双高”现象的出现,一方面更加增大了重组并购活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身,另一方面也由于高业线承诺的出现而提高了市场对上市公司未来业绩的预期,而一旦承诺业绩未达标,则由此带来的业绩预期落空以及上市公司并购商誉减值准备的计提都会对上市公司带来非常大的不利影响。事实上,由于不同的股权结构决定了不同的企业治理结构,最终决定企业的行为和绩效,而在我国目前上市 公司股权集中度普遍偏高的背景下,我们更不能忽视公司的股权结构在并购决策中发挥的重要作用。从近些年不断补充出台的相关规定来看,我国证券监管机构已经在关注“双高”现象的出现可能对证券市场带来的不利影响。但是在学术研究领域,从“双高”现象视角出发基于控制权私有收益对于并购重组行为及并购重组效果进行研究的文献还比较少。 在此背景下,本文详细梳理了并购动机、并购绩效、并购定价、关联关购、大股东代理等国内外文献,基于信息不对称与委托代理理论,系统分析了控股股 东如何通过并购重组获取控制权私有收益的机制,并以我国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市

XX三大上市公司收购和整合案例

德隆三大核心上市公司收购和整合实例 新疆屯河 新疆屯河是新疆的第二大水泥及其制品生产企业,曾是以生产水泥为主业的上市公司,也是德隆并购的第一家上市公司。德隆间接通过新疆屯河母公司新疆屯河集团以及直接拥有新疆屯河部分股权而达到控制新疆屯河的目的。 1998年,德隆从两方面展开了产业调整活动:其一,提升老产业的市场竞争力。通过扩大投资,提高公司的水泥生产能力和产品质量,同时收购周边中小水泥厂,并与新疆水泥厂(即“天山股份”)联合,整合新疆的水泥产业,使新疆的水泥生产在集约化程度提高的条件下年产量大幅增加,而且使“天山股份”成为全国第三、西北第一的大型水泥生产企业。其二,开发“红色”新产业。新疆屯河1999年开始与新疆天山股份进行战略重组,将水泥业务全部转让给天山股份,主业转型为以番茄、胡萝卜、红花、枸杞、葡萄等当地特色果蔬资源加工为核心的“红色产业”,“新疆屯河”结合新疆的地缘优势开发这一产业,有效地实现了“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的战略构想。 德隆的“红色产业”走的是一条“公司+农户”的农业产业化经营路子。德隆董事长唐万里把德隆发展“红色产业”的思路归结为:以“产业国际化”为目标,以“科研系统化、原料基地化、生产专业化、产品系列化、市场网络化”为模式,以“抓住两头、整合中间”为手段。 “抓住两头”的一头是科技开发。德隆认为传统产业的发展需要注入新的技术。在投资2亿多元、引进10多条最先进的意大利蕃茄酱生产线的基础上,德隆对所属的公司进行了科技开发分工:由不同的公司分别负责不同的技术活动,从优良种子的引进、开发与经营,到农作物新品种的开发和种植,到产业化项目。目前已培育出了以“屯河”命名的4种3个系列的番茄新品种。另外为了确保红色产业新产品的科技开发与深加工,德隆组建了生命红科技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和生命红研究院,以虚拟组织方式,聘请区内外专家为专职或兼职研究员,对蕃茄、红花、枸杞、葡萄等产品进行深加工的开发研究。仅一年的时间就成功开发出属国内首创的蕃茄红素,以及蕃茄膳食纤维、活性Ve胶囊、双亚胶囊、春蜜口服液、红花乳液等系列保健产品。其中,蕃茄红素列入国家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项目。 “抓住两头”的一头是拓展市场网络,为打入国际市场,德隆收购了一家有20多年番茄酱经营资历的外国销售公司,并与世界知名的食品品牌——美国亨氏(Heinz)建立了合作关系。在为占领国内市场,新疆屯河于2000年11月通过受让股权方式控股北京汇源果汁集团公司,充分利用汇源成熟的销售网络和经验,进一步拓展果汁饮品的市场占有份额。 “整合中间”是收购同类企业,扩大生产规模。例如屯河在两年多时间内,低成本收购了新疆数家现有资产质量较好的番茄酱厂,成为新疆最大乃至中国最大的番茄酱生产厂家。目前,世界番茄酱总交易量是150万吨,经过2002年的发展,德隆的产量已达到22万吨。德隆已经开始在影响番茄酱的国际市场定价了。

中国企业跨国并购案例总结

思考题:中国企业的跨国并购 1、跨国并购的基本含义是一国企业为了某种目的,通过一定的渠道和支付手段,将另一国企业的整个资产或足以行使经营控制权的股份买下来。跨国并购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企业。“一国企业”是并购企业,“另一国企业”是被并购企业,也叫目标企业。并购的“渠道”包括两种,一种是并购企业直接向目标企业投资,另一种方式是通过目标国所在地的子公司进行并购。并购的“支付手段”包括现金支付,从金融机构贷款,以股换股和发行债券等方式。 2、中国企业跨国并购的轨迹与特点 中国企业的跨国并购分为三个阶段: 1)早期阶段:20世纪80年代至1996年 2)发展阶段:1997年至2007年 3)活跃阶段:2008年至今 2、早期阶段 1)自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改革开放成为了我国经济发展的一项国策,对外开放就要求我们既要引进来,又要走出去。随着我国企业与国外企业之间的交往日渐紧密,出于国家战略和企业发展的需要,企业之间的跨国合并也在慢慢的开始发生。 1984年,中银集团和华润集团联手收购了香港最大的上市电子集团公司——康力投资有限公司。 1992年首钢收购了美国加州钢厂和秘鲁铁矿等海外企业。 1996年4月,中国国际航空公司以2.46亿美元并购了香港龙航公司38.5%的股份,成为该公司第一大股东。 2)特征:这一时期我国企业并购数量少,规模小。 并购目标地区主要集中在美国、加拿大、印度、香港等地区。 所涉及的行业主要是航空、矿产资源等带有垄断色彩的行业。 进行海外并购的主要是国有大型企业。 3、发展阶段 1)自1997年开始,我国企业的海外并购迎来了一次热潮。当时中国企业海外并购主要区位是邻国,目标集中在石油、电信和交通等国家资源与基础设施行业。 2001年我国加入WTO,第二次海外并购热潮兴起,在这一时期出现了一系列有重大影响的海外并购事件。例如: 2001年6月,海尔集团出资2亿港元,收购意大利迈尼盖蒂公司一家冰箱厂。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