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天成砂石开采有限公司

宜昌市天成砂石开采有限公司

30万吨/年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开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本)

建设单位:宜昌市天成砂石开采有限公司

评价单位:湖北天亮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编制时间:二○一五年一月

一、建设项目概况

1、建设项目地点及相关背景

宜昌市天成砂石开采有限公司建筑石料用灰岩矿位于点军区牛扎坪村境内,该矿兴建于20世纪70年代,牛扎坪村集体开采,2008年被宜昌市天成砂石开采有限公司收购,矿山设计开采能力为10万吨/年。现有矿山于2010年6月委托宜昌市环境保护研究所编制完成了“10万吨/年灰岩开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通过了点军区环境环境保护局审批。2013年,该企业委托宜昌市矿业协会重新编制了“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将矿石开采规模提高到30万吨/年,宜昌市国土资源局2013年下发了《宜昌市天成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评审认定书(宜市国土资矿认字[2013]20号),并对矿区范围进行了批复(宜市国土资函[2013]279号)。

2、主要建设内容

天成砂石公司原有矿区范围为0.014km2,设计开采能力为10万吨/年,已采面积为0.04km2。矿山扩能后,矿区范围调整为0.249km2,矿区中心点坐标为:东经111°14′55″,北纬30°45′6″,开采能力提高为30万吨/年。截止2013年5月底,矿区范围累计查明资源储量1813千吨,原有采石场111b储量为79千吨,新增储量1734千吨,可采储量1647.3千吨,开采深度为240m~135m标高,服务年限5.5年。

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矿山开采加工一班制生产,夜间不生产,年运行300天。3、规划选址符合性

(1)产业政策符合性

本项目的建设内容不属于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改本)》“限制类”和“淘汰类”,不属于“关于发布实施《限制用地项目(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的通知”中限制类和禁止类项目。

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规划及选址合理性

现有矿区位于宜昌市点军区牛扎坪村谭马沟北部,本项目拟在现有矿区位置扩大开采面积及规模,矿区范围拟变更为0.024943km2,矿区中心点坐标为:东经111°14′55″,北纬30°45′6″。宜昌市国土资源局以宜市国土资函【2013】279号文对宜昌市天成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变更矿区范围进行了批复,宜昌市林业局以宜林资函【2014】62号文对项目临时使用林地给予了批复,同意临时使用点军区点军街办牛扎坪村集体所有林地2.1079公顷。

二、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评价范围内环境空气中SO2、NO2、PM10日均值及小时浓度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

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水质现状监测结果表明:长江葛洲坝上游300m及1500m两个断面pH值、COD、BOD5、NH3-N、TP、氟化物、石油类监测浓度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Ⅱ类标准,葛洲坝下游1500m断面水质达到Ⅲ类标准。

3、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

本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中pH值、硫酸盐、总硬度、高锰酸盐指数、氟化物、硝酸盐、六价铬、硫化物监测值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的Ⅲ类标准,氨氮监测值超过Ⅲ类标准0.8倍,主要原因为该地区地下水受到农村生活污水污染。

4、声环境质量现状

矿区边界及周边敏感点昼、夜间噪声均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1类标准。

3、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结合工程特点及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特征,确定各环境要素评价范围,见表1。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

1、建设项目的主要污染物类型、排放浓度、排放量、处理方式、排放方式和途径及其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水

矿区废水主要包括场区雨水和职工生活污水。

矿区开采面及工业场地在雨季由于雨水作用下可形成雨水冲刷废水,产生量为39726m3/a,雨水下渗流失量约15890m3/a,冲刷废水量约23836m3/a,废水主要污染物为SS,平均浓度以1500mg/L计,则SS产生量35.75t/a。建设单位应落实现有矿山环保整改措施,在矿区外围及工业场地四周建截水沟,并建设一座雨水收集池,雨水经过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矿区开采及破碎降尘以及设备冷却,雨水回用量约18000m3/a,剩余约5836m3/a 用于矿区及周边林地及农田浇灌,不排放。

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约400m3/a(2m3/d),COD Cr、NH3-N的产生量分别为0.14t/a、0.008t/a。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处理后,委托牛扎坪村村民定期掏运,用作菜地农肥,不外排。

(2)废气

矿区废气主要有爆破废气、燃料废气、粉尘。

矿山所用炸药量为75t/a,则CO、氮氧化物(NO、NO2)产生量分别为48kg/a、34.5kg/a。CO及氮氧化物产生量很小,基本上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

矿山矿用机械如挖掘机、运输汽车等采用0#柴油为燃料,柴油用量为60t/a,则废气排放量为7.98×105m3/a,燃料废气各污染物排放量分别为烟尘0.018t/a、NO x0.342t/a、SO20.615t/a。

粉尘主要来自于穿孔爆破、石料装载(铲装、卸料)、石料破碎及运输等工序,粉尘的总产生量为150t/a,其中,穿孔(凿岩)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量约占总尘量15%,爆破产尘量约占50%,石料破碎产尘量约占30%,矿区石料装卸产尘量约占5%。落实各项除尘措施后粉尘削减量为132.6t/a,矿区粉尘总排放量为17.4t/a。

(3)噪声

本项目高噪声设备主要有破碎机、振动筛、潜孔钻、空压机、装载机、挖掘机,噪声源强为80~100dB(A)。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有剥离表土及风化岩、沉淀池沉泥、废矿物油、职工生活垃圾等。剥离表土及风化层总量约27000t/a,其中表土层约9900t/a、风化岩约17100t/a,表土层及时回填与矿区生态复垦区域,风化岩堆存与矿区南部地势低洼处。沉淀池沉泥来自于雨水冲刷矿区产生的泥砂,产生量约36t/a,堆存与矿区南部地势低洼处。废矿物油主要产生于机械设备维修,产生量约0.8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08年本),废矿物油属于危险废物,废物类别为HW08,应采用专用容器盛装,定期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矿区职工生活垃圾产生量为7.5t/a,委托点军区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2、评价范围内环境保护目标分布情况

根据对该项目建设区域环境现状调查以及环境敏感对象的分布及工程污染特点,确定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见表2。

表2 环境保护目标

3、建设项目的主要环境影响及其预测评价结果

(1)环境空气影响评价结论

正常工况下,粉尘下风向的最大预测浓度为0.085151mg/m3,占标率为9.46%,出现距离为下风向300m。正常排放工况下,本项目废气对周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非正常排放情况下,粉尘下风向的最大预测浓度为0.39373mg/m3,占标率为43.75%,

出现距离为下风向300m。非正常排放工况下,下风向环境空气中颗粒物浓度会显著升高,对周边环境空气质量会产生一定程度影响。

本项目无组织排放的废气主要为开采区及工业场地,粉尘无组织排放量分别为8.175t/a、1.5t/a,根据预测计算结果,本项目不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但需对开采区设置100m的卫生防护距离,对工业场地设置50m的卫生防护距离。据调查,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无居民等敏感点分布。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禁止新建学校、医院、居民区等敏感设施。

(2)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矿区废水主要包括场区雨水和职工生活污水。矿区及工业场地雨水产生量为39726m3/a,雨水下渗流失量约15890m3/a,雨水冲刷废水量约23836m3/a,经过雨水收集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矿区开采及破碎降尘以及设备冷却,雨水回用量约18000m3/a,剩余约5836m3/a用于矿区及周边林地及农田浇灌,不排放。

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为400m3/a(2m3/d),COD Cr、NH3-N的产生量分别为0.14t/a、0.008t/a。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处理后,委托牛扎坪村村民定期掏运,用作菜地农肥,不外排。本项目废水经过处理后可以在矿区及周边农村回用,不会对长江水环境造成污染。

(3)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夜间不开采、生产,噪声影响主要集中在白天。该工程建成投产后,项目厂界昼间噪声预测值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项目周边居民区声环境质量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的1类标准。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剥离表土及风化岩、沉淀池沉泥、废矿物油、职工生活垃圾等。剥离表土及风化层总量约27000t/a,其中表土层约9900t/a、风化岩约17100t/a。剥离表土应设置堆土场临时堆场,及时回用与矿区生态复垦,风化层运往渣场堆存处置。沉淀池沉泥产生量约36t/a,运至渣场堆存处置。废矿物油产生量约0.8t/a,属于危险废物,废物类别为HW08,应采用专用容器盛装,定期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产生量为7.5t/a,委托点军区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落实各项处理处置措施后,本项目固体废物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

(5)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矿区陆生植物以乔木和灌木林为主,植物群落主要树种有马尾松、杉木、刺槐、栎类等;灌木林建群植被包括黄荆条、继木等,均属一般常见种。这些植被类型都是评价区生态系统长期演替的结果,分布较广。本项目矿区采用露天自上而下水平分层开采方式,受影响的植被只是开采界面的次生低矮灌木丛,随着矿山开采界面的增加,影响程度加深,但工程对区域植物的繁衍和保存均无明显影响。经实地考察,矿山开采区没有发现古、大、稀植物,因此,矿山开采和建设工作不会对珍稀植物产生影响。

矿山开采期将使矿山表层植被消失,生物个体失去生长环境,但是受破坏的受影响的森林植被均为一般常见种,周边地带可见到相似的群落,其受矿山开采影响的物种适应性强,不存在因局部植被消失而导致种群消失或灭迹。随着矿山有计划的开采、水土保持、复垦工作的进行,对当地植被的种群结构和顺向演化将产生积极影响。

矿区周边分布的动物以适应农田环境并且受人类干扰仍能生存的常见种类为主,无国家级及省级保护野生动物,矿山开采对野生动物的主要影响是因矿山的爆破、开挖改变原地形地貌,使动物生存环境缩小;其次是由于施工人员的增加,设备噪音的影响将使动物本能地迁徙到更适宜的生存环境,对适应灌丛、草丛生活的动物的种类在本区域将会有短期减少。

本项目采空区及固废堆场目前水土流失较严重,渣场下游未修建拦渣坝,四周未建截洪沟,遇暴雨易形成滑坡和泥石流;受雨水冲刷部分渣石侵占了谭马沟部分沟道,影响谭马沟行洪安全。建设单位应全面落实环保整改措施及水土保持措施,加大采空区生态恢复进度,将水土流失影响降低到最小。

(6)物料运输过程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拟建地西面村道是主要运输通道,所有的物料都通过西面村道——江南大道向外运输。车流增加量为34辆/天,交流流量增加量较小。项目单位在营运期间应合理调度矿石运输车辆进出厂区的时间及车流量,合理分配不同时段车辆流量,减缓江南大道交通压力。

汽车运输扬尘在经常清扫的路面上对道路两侧影响范围主要为道路两侧20米范围内,其中20米、50米处的TSP瞬间贡献浓度分别为0.154 mg/m3、0.089mg/m3,低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由于汽车运输扬尘具有瞬时性,且扬尘粒径

较大,易沉降,因此车辆过后,其污染也将很快消失。

本项目物料运输主要在白天,夜间不运输,噪声影响范围主要集中在道路两侧10m范围内,道路两侧50m以外声环境基本可满足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1类标准的要求。

4、主要污染防治措施及效果

4.1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穿孔粉尘防治措施

石块钻孔采用浅眼凿岩机进行湿式作业,设计除尘效率≥95%。除尘机理:压力水从供水套与钎杆侧孔进入,经钎杆中心孔送到孔底,在钻孔和排渣过程中湿润粉尘,形成潮湿粉团或泥浆,排至孔口附近的地面上,干燥后呈胶结状,不再出现二次扬尘。

台阶钻孔采用露天潜孔钻机,对每台钻机配备一套干式捕尘装置,设计除尘效率≥99%。除尘机理:用喷射器从钻孔中抽吸岩渣,粗粒和中粒岩渣沉积在前罐中,含尘气体先后经旋风除尘器和袋式除尘器过滤,钻孔达一定深度后气动装置带动振动机构对过滤袋进行清灰,掉落的粉尘沉积在后罐中,过滤后的气体由风机排向大气。

(2)爆破粉尘防治措施

采矿单位在爆破前应对开采面岩石喷淋洒水,充分湿润。爆破时采取“水封爆破”,即将水袋填在炮孔内封堵炸药,然后再用岩粉充填。爆破后迅速对爆破面喷雾洒水,控制粉尘蔓延。该方法可降低粉尘80%左右。

(3)装载粉尘防治措施

在铲装及汽车装卸石料作业前,先对石堆进行洒水提高其湿度,并在铲装及装卸石料过程中定时喷雾洒水,可减少粉尘约70%。

(4)破碎、筛分等粉尘防治措施

在破碎机、成品筛及胶带输送机转运点外加装密封彩钢板箱,并在箱顶部设置集气系统,破碎、筛分及转运点产生的含尘气体经过集气系统收集进入气箱袋式除尘器处理,尾气通过一只排气筒于20m高空有组织达标排放,布袋式除尘器设计风量16000m3/h,设计除尘效率≥99.5%。

(5)在矿区配备一辆洒水车,对矿区运输道路及采矿场等易产生扬尘的位置喷水增

湿,减轻道路运输粉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6)表层剥离前对剥离层进行喷淋洒水。

(7)采用0#清洁柴油作为矿山机械及运输汽车的燃料。

4.2 水污染防治措施

(1)在矿区四围及废石料场上方山坡设置截水沟,并在矿区南部地势低洼处设一座雨水收集沉淀池,对雨水冲刷废水进行处理后,尽可能回用于矿区降尘及水封爆破等。多余雨水回用于林地浇灌。

(2)在矿区建一座卫生厕所,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预处理后,委托当地村民定期掏运,用作菜地农肥,不外排。

4.3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矿山开采采用微差起爆方式引爆,微差起爆就是将一次爆破所需的炸药分装在相距一定的多排炮孔内,然后按一定的顺序将它们引爆,引爆相隔的时间为毫秒量级,微差爆破可以有效地减弱地震波强度。

(2)破碎机及成品筛外加装密封彩钢板箱,降低破碎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3)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并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维修。

(4)矿区禁止夜间(18∶00~次日7∶00)爆破、开采及破碎作业。

4.4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对渣场进行整改,建设并疏通谭马沟行洪涵洞,渣场下游修建拦渣坝,四周建截洪沟。

(2)建设规范化堆土场及废石料临时堆场,开采过程产生的表土及风化岩应分开堆放,雨水沉淀池沉泥干化后运至渣场堆存处置。

(3)在专门的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室,废矿物油应采用专用容器盛装,定期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4)配套生活垃圾收集箱,生活垃圾委托点军区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4.5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矿区工程防护措施

(1)对采矿初期剥离的矿山表层土壤,必须设置临时堆放场,及时运送至农村回田,矿山服务期满复垦时,从附近农村取土重新用于采空区回填覆土。

(2)矿山开采过程剥离的风化岩废石,应置于矿区废石堆场内,严禁任意排弃或堆放。

(3)对矿区四周设置截洪沟,截洪沟与谭马沟连通,确保暴雨期矿区排洪安全。

(4)废石堆场及渣场的选址应尽可能选用谷地或洼地,为防止雨季雨水冲蚀废石堆场渣体,在位于沟道的废石堆场上游周边应修建截水沟。在堆场下游修建浆砌石挡墙稳定堆场下游坡脚,挡墙墙身设排水孔,底部排水孔进口以下部分填筑粘土夯实防渗,减小渗水对墙基的扬压力,墙背铺土工布反滤层。

●矿区植物恢复措施

(1)对废石堆场的植被恢复

在废石场堆弃完毕后,在废石场场顶及边坡覆土,并用推土机整平,在表面种植根系发达的葛藤一类进行渣体防护和表土绿化改造,在表土层熟化后可复耕。

(2)对开采边坡和平台的植被恢复

由于矿山开采不断降段,原有矿山地形和植被均有所破坏,形成边坡的新鲜岩石面,易被雨水冲刷,造成岩石风化剥落。为了防止这种现象的发生,应采取在采终边坡上,按照1m×1m的方格网,用钻机打直径Φ80~100mm,孔深0.8~1.0m的内倾钻孔,孔中填土,种植葛藤。在最终平台上,覆土植树造林。

(3)对采空区平面的植被恢复

矿山开采结束后,先采用废石场废石对采空区底部回填,然后对采空区表面覆土,并用推土机整平,在表面种植根系发达的葛藤一类进行坡体防护和表土绿化改造,在表土层熟化后可复耕。

5、清洁生产评价

拟建项目采用国内外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设备生产清香型白酒,采用的生产工艺及装备、资源能源利用指标、产品指标、污染物产生指标及废物回收利用指标均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建设单位应进一步落实各项环境管理清洁生产各项要求,通过开展清洁生产审核不断提高企业清洁生产水平。

项目成后,企业应着重从节约能耗物耗、加强环境管理两方面来提高清洁生产水平。节能降耗主要是强化节水措施,提高循环用水效率。进一步实施清洁生产的途径如下:

(1)本项目在工艺上已经配套了完整的清洁生产设备后,严格的技术管理是改建项目贯彻清洁生产最关键的一环,因此,建议公司加强岗位责任制和技术培训,严格执行工艺操作条件,加强对设备的维护,以保证企业清洁生产的实施。

(2)环境管理制度:建议企业按照ISO14000建立并运行环境管理体系,同时在公司内推行清洁生产制度,加强清洁生产培训教育。

6、总量控制

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主要为粉尘,现有企业粉尘排放量为25.5t/a,扩建项目建成后,粉尘排放量为9.9t/a,粉尘排放量削减了15.6t/a,符合增产减污的总量控制原则。

7、环境监测计划及环境管理制度

(1)环境管理内容

①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规和标准;

②建立各种环境管理制度,并经常检查督促;

③编制该项目环境保护规划工作,并组织实施;

④领导并组织该项目的环境监测工作,建立监控档案;

⑤搞好环境教育和技术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素质;

⑥建立该项目污染物排放和环境保护设施运转规章制度;

⑦负责环境管理日常工作和周围地区环境保护部门及其它社会各界的协调工作;

⑧参与突发性事故的应变处理工作;

⑨检查监督环境保护法规执行情况,及时与度假区主管部门联系落实各方面环境保护措施。

(2)环境监测内容

①制定环境监测年度计划和规划,建立各种规章制度;

②完成该项目环境监控计划规定的各项监控任务,按有关规定编制各种报告与报表,并负责呈报工作;

③参加该项目污染事故的调查与处理工作;

④参加该项目的环境质量评价工作并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或报表;

⑤组织和监督环境监测计划的实施;

⑥建立污染源档案,了解污染物的排放量、排放强度、排放规律及污染防治和废物综合利用情况。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宜昌市天成砂石开采有限公司30万吨/年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开采项目位于点军区牛扎坪村境内。项目建设内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选址符合宜昌市城乡规划。落实个项目环保措施后,固体废物处理处置率为100%,各类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符合清洁生产及总量控制的要求,区域环境空气、水环境符合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噪声值有所增加,但未对居民区造成显著影响。

综上所述,只要建设单位认真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及国家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加强环境管理,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本项目建设单位及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宜昌市天成砂石开采有限公司30万吨/年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开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通过网站,向公众提供项目概况、环境影响、环保措施等方面的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信件、E-mail、电话等形式提供意见和建议。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您对该地区环境质量是否满意(如不满意请说明原因)

2、您是否知道该项目的情况

3、您是从何渠道了解到本项目建设的信息的

4、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本项目建设对环境质量的主要影响是什么

5、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本项目的建设持何种态度

6、您对本项目环保方面有何要求和建议

7、您对环保部门审批该项目有何要求和建议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写信、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对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建成运行后及本环评编制内容中有关环境保护的意见或建议,我们将进行认真收集、统计、分析、论证,并合理采纳。

建设单位:宜昌市天成砂石开采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186********

联系人:望运龙

评价单位:湖北天亮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6460554

联系人:陈工程师

地址:宜昌市胜利四路48号(443000)

Email:chenan1123@https://www.360docs.net/doc/6018777475.html,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环评公示公开后10天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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