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下发的外埠工程合同管理通知

关于加强四建公司外埠工程合同管理工作的通知

公司所属各外埠项目部:

随着四建公司陆续承接多项外埠工程,项目地域结构的变化,对外埠项目建设管理提出新的要求。为加强外埠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掌握合同执行过程的进展情况、财务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便于及时处理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事件或对有关计划进行调整,经过工程管理部、经营部、财务部、法律合约部四部门共同研讨,针对目前外埠工程合同管理实际情况,特提出如下合同管理工作要求:

一、外埠工程施工履行过程中,对外签署的所有赋有权利义务内容的合同类文件(统称“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协议、承诺、证明、结算书等),均执行本通知。

二、项目经理部合同管理机构及人员设臵要求

各项目经理部统一由商务部门负责施工项目的合同管理,有条件的应成立专门合同管理部门负责此项工作。由项目经理或商务经理负责分管施工项目的合同管理工作。同时,指派专(兼)职合同管理员,明确专(兼)职合同管理员职责。负责合同管理工作的领导及专(兼)职合同管理员名单应于本通知发布后或项目经理部成立后15日内或上报公司备案。

三、项目经理部的合同管理工作要求

1、执行四建公司及各合同管理部门制定的合同管理规章制度。

2、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施工项目洽商索赔工作流程并将责任落实到人。

3、供方的选择及合同签订执行四建公司工程管理部制定的施工项目供方选择工作流程及供方合同签订流程。

4、组织项目经理部全体管理人员学习合同文件,并由项目经理部相关人员进行合同风险分析、预测;项目经理部将合同目标分解至具体的部门、人员。

5、建立合同文档系统,科学、系统地收集、整理和保存有关事件和活动的一切资料、信息,有效利用这些文件。

6、建立报告和行文制度,收集、整理各种实施报告、书面文件、通知等均

应有相应的交接手续、签收证据等,并做好相关文件的存档。

7、了解工程款支付及回收情况,及时向四建公司法律合约部反馈总包及供方合同履行中所发生的问题。

8、对合同履行状况和结果进行检查,收集、整理、分析、建立档案,保存各种资料,及时发现、解决合同履行中出现的问题。对影响合同目标实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反馈至各业务处室及法律合约部。

9、项目经理部合同管理员应按照四建公司合同管理部门要求定期上报合同统计报表。

四、项目经理部合同签订、审核、履行、变更工作要求

1、在新合同签订时,应根据四建公司(以集团名义承接的工程,还应遵集团对合同管理的相关规定)的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手续,合同均采用书面形式,禁止出现口头合同或事实合同。合同必须在开始履行前签订,禁止先履行后补签合同的行为。

2、工程总承包合同项下的供方合同均优先使用四建公司颁行的范本格式,禁止直接使用合作方提供的合同版本。工程总承包合同项下的供方合同,四建公司未颁行范本,则项目经理部应参照四建法字(2007)第65号《关于在合同中添加必备条款(试行)的通知》的要求,具体完善合同使用文本。

3、如遇特殊情况,需对范本固定条款进行实质性修改、删减、变更的,提请审核时,则应向审核部门提交由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项目印章的书面说明(具体内容包括提出修改理由说明、后续将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等)。

4、项目经理部合同管理员负责合同的报审工作。报审的合同要求表达清晰、内容完整、权责明确;工程总承包合同项下的供方合同的主要条款(如工期、质量标准、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不得与总包施工合同相应条款抵触并应能分担总包合同的风险;非单一合同,应将主合同及从合同一并送审;所有与工程相关的合同,应按经营部、工程管理部的要求填写合同编号;合同文本超过两页的须盖骑缝章;明确对方经营信息。

5、流转会签时间:合同在公司内部(合同审核部门及领导)进行审核流转会签时,原则上每一环节不得超过三个工作日。项目经理部合同管理员应主动催问合同审核进展情况。

6、合同经协商一致而订立,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生效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已生效或正在履行合同的变更、解除或终止,必须经四建公司同意,按原合同审批流程办理用印手续。

五、合同印章管理

1、各项目经理部公章及其他印章仅作为公司内部各项管理工作往来使用;与四建公司以外单位发生必要的业务或经济往来、具有合约性质和法律约束效力、需加盖公章给予确认的文件,必须加盖四建公司法人公章或四建公司规定专用章。

2、严禁各项目经理部或任何个人未经授权或超越授权权限以各自名义自行对外签订任何合同。

六、合同付款、合同结算

1、每月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各项目合同管理员就本月全部新签合同填制《新签合同一览表》(见附表一);每季度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就本季度合同履行情况填制《合同履行情况表》(见附表二)上报四建公司经营部(工程总承包合同)/工程管理部(工程总承包合同项下的供方合同)、财务部、法律合约部。

2、各项目经理部每月25日前向公司申请次月工程使用资金,应填写《付款申请表》,同时,还应制作详细次月合同款项支付计划(具体内容应包括合同名称及编号、付款时间、支付数额、合同的履行情况说明等)一同送审。

3、四建公司财务部在进行审批付款时,对相关事宜进行审核:

(1)各项目经理部工程回款情况、业主方应支付工程款的时间点及支付数额;

(2)合同款项支付计划中提及的合同,其原件及涉及到经济履行方面的资料是否在财务部门留存;

(3)合同款项支付计划中提及的合同,相关信息是否在各项目经理部已前

上报的新签合同表、合同履行情况表中体现;

(4)合同款项支付计划中提及的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是否达成、合同已付款金额是否超过合同约定的价款。

如审核过程中发现存在漏签、补签及超合同额付款等违反公司规定事宜存在,则财务部应扣减此部分申请资金,情节严重时,有权停止此次审批付款程序。经公司财务部门审批后,根据审批数额,项目经理部办理领款事宜。

4、合同额超过万元以上的某项合同执行完成后,各项目负责人应及时办理合同决算书,决算书需对本合同的合同额、工作完成量、预付款情况、应付款及发票事宜做具体详细的说明,待项目经理签字确认无误后报四建公司审批,决算通过审批后,财务部、工程管理部/经营部等相关部门留存。

七、合同留存、归档

1、凡经审核且已用印的工程总承包类合同,合同成立后一个月内,各项目经理部必须将二份原件返还经营部,并由经营部向财务部提交合同原件;凡经审核且已用印的工程总承包类合同以外的其他合同,合同原件成立后直接留存至工程管理部二份,由工程管理部向财务部门提交合同原件。

2、凡经四建公司审核且已用印的合同,如在用印后六个月内还未实施的,合同送审单位必须将已用印的合同全部收回交盖章部门封存。

3、合同管理员应分类建立供方合同台帐及总包合同台帐。对本工程所涉及的合同付款情况建立台帐并按月进行登记,供项目经理部自用及四建公司相关部门检查(具体数据可由项目经理部其他人员提供或相关主责处室提供)。

4、合同履行完毕后,合同管理人员按四建公司档案管理要求及时将合同进行归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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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1《新签合同一览表》填制说明:

1、此表所需填制的合同包括各外埠项目经理部所有的合同(不包括日常工作涉及的办公用品小额采购合同及劳动合同)。

2、“合同种类”一栏参考下列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监理合同、材料设备采购合同、技术服务合同、租赁合同、借贷合同、购臵或处分不动产合同(商品房销售除外)。

3、“签订时间”是指在合同文件上显示的合同签订时间。

4、“签署人”一栏需填入在正式合同文本中我方签字人的姓名。

5、“备注”栏里应填写一些需特殊说明的问题。

注:遇有合同履行非正常的情形时,应在填本表时予以特别说明,同时另附原因分析及风险控制方案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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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合同履行情况表》填制说明:

1、此表需反映附表1《新签合同一览表》中列明的所有合同的履行情况。

2、“合同种类”一栏参考下列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施工合同、工程

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监理合同、材料设备采购合同、技术服务合同、租

赁合同、借贷合同、购臵或处分不动产合同(商品房销售除外)。

3、“截至填表时收入金额”是指合同为收入型合同时,需要填制截至填表

时的实际收入。

4、“截至填表时支出金额”是指合同为支出型合同时,需要填制截至填表

时的实际支出。

5、“履行状况”参考下述情况填写,包括但不限于:正常履约、风险加剧、对方违约、我方违约、双方违约、诉讼、仲裁。

6、如出现“非正常履行情形”时应填写备注。“非正常履行情形”指当合同处于风险加剧、对方违约、我方违约、双方违约、诉讼、仲裁等非正常履约状况时,应该对此情况进行说明,必要时应另附说明,同时应附原因分析及风险控制方案和措施。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合同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加强万科集团房地产项目的工程合同管理,规范工作流程,维护公司权益,根据《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合同管理规范》,制定本管理办法。 2. 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万科集团所属各房地产公司。 3. 职责 3.1 万科集团总部财务管理部成本管理组负责对本管理办法的制订、修改、解释、指导、监督检查。 3.2 万科集团所属各房地产公司负责签订、履行工程合同的人员(包括经办、审批、资料管理等)贯彻执行本 管理办法。 4. 方法与过程控制(包括一般规定、合同订立的管理、合同履行的管理、合同档案的管理及其他规定) 4.1 一般规定 4.1.1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直接构成发包单位项目开发成本且需要承包单位通过工程施工形成实体产品(如土建、安装、 装饰、园林环境等)的合同;勘测、监理、造价咨询委托类合同参照本管理办法执行;土地、材料设备采 购、设计类合同则另按有关管理办法执行。 4.1.2 万科房地产项目的工程合同管理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4.1.2.1 合法性原则:工程合同管理必须全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定,使得公司的权益能够依法受到保护。 4.1.2.2 合同书原则:工程施工必须正式签署合同书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但金额在一万元以下且能及时结清 的零星工程及工程类合同中已经界定清楚归属的变更签证事项可另行办理。 4.1.2.3 事前签订原则:工程合同应在经济事项发生前签署,禁止工程类业务未签署合同即先行施工。 4.1.2.4 招标原则 本原则包括以下两方面含义: ?采用招标方式确定合作方。除下列情况外的所有合同的合作方均应通过招标方式确定:(1) 某项工程、产品业已经过万科集团审批确定了长期合作伙伴关系;(2)某些政府垄断工程; (3)属于《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招标管理办法》规定的适用情形,经详细填写《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考察结果审批表》(详见附件),并按规定经公司有关负责人集体会签批准后,方可采用考察对比的方法确定合作方。 ?合同随附招标文件。拟签合同正文及其补充协议(包括设计变更与现场签证协议、工程保修协议、廉洁合作协 议),应作为招标文件之附件一并发给投标单位,投标单位需对其进行确认。 4.1.2.5 利益明晰原则:合同应清楚地界定、描述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以杜绝模糊、歧义、推诿、扯皮现象;合 同中尤其应有明确的、可以界定清楚的合同价款、结算办法及付款方式;如果合同价款可能调整,则应明确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一实用版

YF-ED-J6653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一 实用版 An Agreement Between Civil Subjects To Establish, Change And Terminate Civil Legal Relations. Please Sign After Consensus, So As To Solve And Prevent Disputes And Realize Common Interests.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一实用版 提示:该合同文档适合使用于民事主体之间建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请经过一致协商再签订,从而达到解决和预防纠纷实现共同利益的效果。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 第一章词语涵义及合同文件 第一条词语涵义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由《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以下简称《合同条

件》)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以下简称《协议条款》),组成,其用词用语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一、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二、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甲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 三、承包方(简称乙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电力施工企业资质管理办法》规定的工程承包主体资格并被发包方接受的当事人。 四、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乙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工程合同管理实施细则

工程合同管理实施细则 嘉兴创新园发展有限公司二零零九年十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对工程合同的管理工作,通过工程合同的约定最大限度地控制风险,保证公司的经济利益,根据国家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依据集团现行《工程合同管理办法》(BE-01-A 2006年2月27日生效),制定本公司的《工程合同管理实施细则》,从而对工程类合同的筹划、起草、谈判、签订、纠纷处理等实际操作的工作内容及程序进行规范化管理。 第二条工程合同的签订应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严格遵守国家《建筑法》、《合同法》等现行的法律、法规。 第三条本办法中“工程合同”是指工程勘查设计合同、工程监理合同、工程施工合同(承包合同)、材料设备采购合同、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等与工程有关的合同。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工作职责 第四条公司建立以合同预算部为主,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的工程合同管理组织构架,具体参与工程合同管理的部门分别为合同预算部、工程规划部、财务部和综合管理部。 第五条合同预算部是工程合同的谈判、签订和管理主体,负责工程合同的规划和制定,具体工作包括: (一)制定工程合同管理的工作流程、工作规范; (二)按照集团的要求编写项目总体工程合同规划、单项工程合同规划,其中重大工程或重点工程(参照集团《招标管理办法》的界定)合同应报集团备案;

(三)工程合同审批过程中对经济类条款的审核; (四)主持工程合同的谈判工作;按照公司对于合同的最终意见,同对方完成合同签订工作; (五)对工程合同执行过程的重点环节进行监督和检查; (六)组织对工程合同签订前和签订后发生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和论证,提出处理方案及负责处理工程合同纠纷; (七)完善工程合同审批流程,按照集团的要求编写项目工程合同履约评价,并报集团备案; (八)建立工程合同台帐,确定工程合同所属的成本科目。在工程合同执行过程中结合成本控制进行工程合同管理,处理工程合同纠纷; (九)定期整理、修订总包、专业分包、材料设备采购等各类工程合同的示范文本,积极配合集团建立和完善工程类合同范本库。 第六条工程规划部是工程合同的执行主体,协助合同预算部进行合同规划的编制和合同谈判,负责各类工程合同的执行工作,具体包括:(一)协助预算合同部起草工程合同,负责编写和审核关于工程质量、进度、安全、验收、现场管理人员合理配备等方面的工程合同内容; (二)组织工程合同的谈判,对合同中的技术性条款进行合理性的审核; (三)执行合同的各项条款,涉及设计、工程量等的变更的,从设计和工程管理实际情况提出建议;

建筑公司工程合同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建筑公司工程合同管理制 度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45889建筑公司工程合同管理制度Construction company engineering contract management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建筑工程公司工程合同管理制度 1、经营部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专业分包、劳务分包、材料供应合同的签订与管理。 2、签订的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公司利益。 3、经营部长参加与建设单位合同条件的谈判,并负责审查合同内容,经总经理审批后,方可与建设单位签订。 4、签订完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原件,,由经营部统一备案管理,两日内分别报送以下部门:财务经理,复印件抄送董事长、总经理、项目经理、项目预算员。 5、负责签订专业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及材料供应合同时,必须企业证件齐全有效。 6、依据合同内容的主要条款及公司的指定要求,拟定分

包合同初稿,经总经理审批后,方能签订正式合同。 7、分包合同、劳务合同、材料供应合同应在进场前签订。 8、签订完的专业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及材料供应合同原件,三日内分别报送以下部f-j:总经理、财务经理、经营部、项目部,原件由经营部统一备案管理。 9、经营部必须配合公司相关部门严格监督合同的履行情况,处理因施工合同引起的经济纠纷。如需修改、变更的内容,及时提出修改意见,并将修改、变更的内容存档备案。如有合同终止,必须办理合同终止手续。 10经营部负责组织建设单位直接分包项目管理协议的签订。 11负责向财务部提供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相关资料。 请输入您公司的名字 Foonshion Design Co., Ltd

工程合同管理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 案例一 背景:某年4月A单位拟建办公楼一栋,工程地址位于已建成的X小区附近。A单位就勘察任务与B单位签订了工程合同。合同规定勘察费15万元。该工程经过勘察、设计等阶段于10月20日开始施工。施工承包商为D建筑公司。 问题:1、委托方A应预付勘察定金数额是多少? 2、该工程签订勘察合同几天后,委托方A单位通过其他渠道获得X小区业主C单位提供的X小区的勘察报告。A单位认为可以借用该勘察报告,A单位即通知B单位不再履行合同。请问在上述事件中,哪些单位的做法是错误的?为什么?A单位是否有权要求返还定金? 3、若A单位和B单位双方都按期履行勘察合同,并按B单位提供的勘察报告进行设计与施工。但在进行基础施工阶段,发现其中有部分地段地质情况与勘察报告不符,出现软弱地基,而在原报告中并未指出。此时B单位应承担什么责任? 4、问题3中,施工单位D由于进行地基处理,施工费增加20万元,工期延误20天,对于这种情况,D单位应怎样处理?而A单位应承担什么责任? 案例二 背景:某厂房建设场地原为农田。按设计要求在厂房地坪范围内的耕植土应清除,基础必须埋在老土层下2.00m处。为此,业主在“三通一平”阶段就委托土方施工公司清除了耕植土并用好土回填压实至一定设计标高,故在施工招标文件中指出,施工单位无需再考虑清除耕植土问题。某施工单位通过投标方式获得了该项工程施工任务,并与建设单位签订了固定价格合同。然而,施工单位在开挖基坑时发现,相当一部分基础开挖深度虽已达到了设计标高,但仍未见老土,且在基坑和场地范围内仍由一部分深层的耕植土和池塘淤泥等必须清除。 问题:1、在工程中遇到地基条件与原设计所依据的地质资料不符时,承包商应该怎么办? 2、对于工程施工中出现变更工程价款和工期的事件之后,甲乙双方需要注意哪些时效性问题? 3、根据修改的设计图纸,基坑开挖要加深加大,造成土方工程量增加,施工工效降低。在施工中又发现了较有价值的出土文物,造成承包商部分施工人员和机械窝工,同时承包商为保护文物付出了一定的措施费用。请问承包商应如何处理此事?案例三: 背景:某汽车制造厂土方工程中,承包商在合同标明有松软石的地方没有遇见松软石,因此工期提前1个月。但在合同中另一未标明有坚硬岩石的地方遇到更多的坚硬岩石,开挖工作变得更加困难,由此造成了实际生产率比原计划低得多,经测算影响工期3个月。由于施工速度减慢,使得部分施工任务拖到雨季进行,按一般公认标准推算,又影响工期2个月。为此承包商准备提出索赔。 问题:1、该项施工索赔能否成立? 2、在该索赔事件中,应提出得索赔内容包括哪些方面? 3、在工程施工中,通常可以提供得索赔证据有哪些? 4、通常施工索赔的程序是怎样的? 5、监理工程师应如何审查索赔报告? 案例四 背景:某建设工程系外资贷款项目,业主与承包商按照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签订了施工合同。施工合同《专用条件》规定:钢材、木材、水泥由业主供货到现场仓库,其他材料由承包商自行采购。 当工程施工至第五层框架柱钢筋绑扎时,因业主提供的钢筋未到,使该项作业从10月3日至10月16日停工(该项作业的总时差为零)。 10月7日至10月9日因停电、停水使第三层的砌砖停工(该项作业的总时差为4天)。 10月14日至10月17日因砂浆搅拌机发生故障使第一层抹灰迟开工(该项作业的总时差为4天)。 为此,承包商于10月20日向工程师提交了一份索赔意向书,并于10月25日送交了一份工期、费用索赔计算书和索赔依据的详细材料。其计算书的主要内容如下: 1、工期索赔: a、框架柱扎筋 10月3日至10月16日停工,计14天 b、砌砖 10月7日至10月9日停工,计3天 c、抹灰 10月14日至10月17日迟开工,计4天 总计请求顺延工期:21天 2、费用索赔: a、窝工机械设备费: 一台塔吊 14*234=3276元

(整理版)建设项目工程合同管理制度

建设项目工程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工作,预防、减少和及时解决合同纠纷,维护合同双方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工程建设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合同管理职责 第二条项目法人的主要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保护本公司的合法权益。 2、制定、修订本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办法,组织实施合同管理工作。 3、依法签订、变更、解除有关工程合同。 4、严格审查所签订的合同,重大合同应提交有关方面会审,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现。 5、协助合同承办人员依法签订合同,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与签订。 6、做好合同统计、归档、保管工作。 7、监督、检查合同签订、履行情况。 8、宣传合同法和有关法规,培训合同管理人员。 9、依法处理合同纠纷。 10、制止有关单位或个人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 第三条财务部门的主要职责 1、加强与项目法人及现场管理机构等的联系,及时通报合同履行中的应收应付情况。 2、做好与合同有关的应收应付款项的统计、分析,提出处理建议、妥善保管收、付凭证。 3、配合项目法人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第三章合同审签管理

第四条本公司对外签订合同,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进行。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以本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第五条严禁将合同业务介绍信转借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介绍信的存根应当保存五年,以备核查。 第六条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合同文本应当采用国家规定的合同示范文本;合同相对方提供的合同文本必须送交局有关部门审核。 第七条所有合同都应按顺序由项目法人统一编号。 第八条合同及其有关的书面材料,应当语言规范,字迹(符号)清晰,条款完整,内容具体,用语准确、无歧义。 第九条订立合同,必须完备合同条款。合同条款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和质量,价款和报酬,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第十条对于合同标的没有国家标准又难以用书面确切描述的,应当封存样品,由合同双方共同取样封存,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分别交由指定责任人保管。第十一条订立依法可以设定担保或者对相对方的履约能力没有把握的合同,应当要求相对方依法提供保证、抵押、留置、定金等相应形式的有效担保。 对方当事人提供的保证人,必须是法律许可的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对相对方的保证人的主体资格和清偿债务能力要参照本制度的规定进行审查。 第十二条对外签订合同,要明确选择纠纷审判管辖地,并优先选择由本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三条法定代表人或合同承办人应当在合同文本上签名或盖章。 第十四条签订合同,应当加盖单位的合同专用章。严禁在空白合同文本上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单份合同文本达二页以上的须加盖骑缝章。 第四章合同审签程序 第十五条签订合同前必须严格审查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对法人必须审查营业执照原件或者盖有工商行政管理局复印专用章的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的副本复印件(必须有最近年检章)。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完整版)

合同编号:YT-FS-2966-62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完整版) Clarify Each Clause Under The Cooperation Framework, And Formulate It According To The Agreement Reached By The Parties Through Consensus, Which Is Legally Binding On The Parties. 互惠互利共同繁荣 Mutual Benefit And Common Prosperity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完整版) 备注:该合同书文本主要阐明合作框架下每个条款,并根据当事人一致协商达成协议,同时也明 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而制定。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第一章词语涵义及合同文件 第一条词语涵义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由《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以下简称《合同条件》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以下简称《协议条款》)组成,其用词用语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1.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2.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甲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3.承包方(简称乙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电力施工企业资质管理办法》规定的工程承包主体资格并被发包方接受的当事人。

4.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乙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5.社会监理:受甲方委托、具备《电力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规定资格的工程监理单位或人员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6.总监理工程师: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7.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电力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8.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如上部门授权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9.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电力工业部、电业管理局、省(直辖市、自治区)电力局或其根据《电力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暂行规定》设置的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10.工程:《协议条款》约定具体内容的电力建设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计量支付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造价合同部

工程计量与支付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一)为加强建设项目投资项目,确保工程建设顺利实施,规范工程价款计量支付的申报、审批及费用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造价合同部管理和实施的所有建设项目施工合同(不含甲供材料设备)的计量支付。 (三)计量支付办法及计算规则须依据施工合同相关计量支付条款和内容执行。 (四)参与计量支付的人员须遵守“守法、诚信、公平、科学”的原则,依据招标文件及合同原则,按本办法规定办理计量支付手续,维护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合法权益。 (五)造价合同部是计量支付的归口管理部门,执行过程中如遇到问题或未尽之处,由造价合同部负责解释、处理。 二、术语与定义 (一)工程价款指对建设工程承发包合同价款进行约定和依据合同约定进行支付的款项。工程价款包括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工程结算款。 (二)工程预付款指施工合同签订后,由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向发包人提供附和要求的担保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的款项。 (三)工程进度款指依据合同约定并结合本办法规定的计量周

期,对周期内完成符合质量标准的实体工程及合同约定的其他内容进行计量,按合同约定由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的款项。计量支付总时段为自承包人进场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发包人收到符合合同规定的竣工结算资料为止。 (四)工程结算款指依据合同约定,竣工结算经政府终审部门审定,由发包人按审定结算额扣除已支付金额(包含工程预付款和工程进度款)后向承包人支付的款项。计量支付总时段为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发包人收到符合合同规定的竣工结算资料后至工程缺陷期满止,具体包含四个阶: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通过后的支付;工程档案资料移交城建档案馆后的支付;工程竣工结算审定后的支付;缺陷期满时的支付。 三、计量支付的职责 (一)承包商的职责 1、承包商按照合同原则、技术规范、我司批准的施工设计勘察图纸、合同工程量清单及本《办法》的规定,在监理工程师在场的情况下,对已完成的工程进行计量,并按规定每月填报有关表格报表。 2、若监理工程师、我司认为承包商提供的资料不完整、不准确、不详细时,承包商应按要求及时进行补充和完善,否则,发包人有权不予支付当月工程进度款。 (二)监理单位的职责 1、监理单位应按照合同原则及本《办法》的规定,及时审核、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制度 1.1 一般规定 1.1. 1 组织应建立项目合同管理制度,明确合同管理责任,设立专门机构或人员负责合同管理工作。 1.1. 2 组织应配备符合要求的项目合同管理人员,实施合同的策划和编制活动,规范项目合同管理的实施程序和控制要求,确保合同订立和履行过程的合规性。 1.1. 3 项目合同管理应遵循下列程序: 1 合同评审;

2 合同订立; 3 合同实施计划; 合同实施控制; 5 合同管理总结。 1.1.4 严禁通过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方式订立和实施建设工程合同。 1.2 合同评审 1. 2.1 合同订立前,组织应进行合同评审,完成对合同条件的审查、认定和评估工作。以招标方式订立合同时,组织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认定和评估。 1. 2.2 合同评审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合法性、合规性评审; 2 合理性、可行性评审; 3 合同严密性、完整性评审; 4 与产品或过程有关要求的评审; 5 合同风险评估。 1. 2.3 合同内容涉及专利、专有技术或者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时,应对其使用权的合法性进行审查。 1. 2. 合同评审中发现的问题,应以书面形式提出,要求予以澄清或调整。 1. 2.5 组织应根据需要进行合同谈判,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合同条款和内容。 1. 3 合同订立

1. 3.1 组织应依据合同评审和谈判结果,按程序和规定订立合同。 1.3.2 合同订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合同订立应是组织的真实意思表 示; 2 合同订立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符合相关资质管理与许可管理的规定; 3 合同应由当事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合同主体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时,应加盖单位印章;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办理批准、登记手续后合同生效时,应依照规定办理; 5 合同订立后应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备案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案例分析(2)

工程合同管理案例分析 7.1 案例一 背景: 工承包商与业主签订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并在公证处进行了公证。合同约定工期为 12个月,合同固定总价为 1500万元。 2006年2月1日开工,工程进行才 3个月,建立工程师于 2006年5月 2日自主决定,要求承包商于 2006年11月1日竣工,承包商不予理睬,至2006年5月21日仍不作出书面答复。2006年 5月 31日,业主以承包商以承包商的工程质量不可靠和工程不能如期竣工为由发文通知该施工企业:“本公司决定解除原施工合同,望贵公司予以谅解和支持。”同时限期承包商拆除脚手架,致使承包方无法继续履行原合同义务,承包商由此损失工程款工程器材费及其他损失费 609 万元,该承包商于 2006年 6月 25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业主承担违约责任。 注:经法院委托专业权威单位调查鉴定,确认承包商有能力按合同的约定保证施工质量,如期竣工。 问题: 1. 合同的效力方面 (1)判断:该合同属有效经济合同。() (2)选择:合同的有效条件为() A. 主体资格合格 B. 内容合法 C. 订立合同的形式合法 D. 合同草案必须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审查 E. 订立合同的程序合法 2. 合同的履行方面 判断: (1)监理工程师是建设施工合同的当事人。() (2)未经业主授权,监理单位不得擅自变更与承建单位签订的承包合同。() 3. 合同违约方面 1)判断:发包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2)选择: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有() A. 违约金 B. 赔偿金 C. 继续履约 D. 没收抵押物 E. 变卖留置物 4. 合同解除方面选择:单方提出变更,解除合同的法律条件是() A.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 B. 由于一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没有履行义务 C. 由于承包人的保证人失去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D. 由于承包人的保证人的法人地位被取消 E. 由于承包人的法人代表已经更换 5. 诉讼方面判断: (1)承包人可向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上诉,方可能被立案处理。() (2)此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经济诉讼当事人包括业主、承包商、监理工程师。() 6. 诉讼时效方面 (1)选择:国内经济合同纠纷的申请仲裁或上诉的诉讼时效为() A. 1 年 B.2 年 C.3 年 D.4 年 (2)判断:凡超过诉讼时效的经济纠诉案件,法院一般不予受理。()答案: 1. (1)正确; (2)A、B、 C、 E 2. (1)错误; (2) 正确 3. (1)正确; (2) A、B 4.A、B 5. (1)正确; (2) 错误 6. (1)A;(2)正确 7.2 案例二 某建设单位(甲方)拟建造一栋职工住宅,采用招标方式由某施工单位(乙方)

浅谈电力工程建设合同管理

浅谈电力工程建设合同管理 发表时间:2018-07-09T11:54:38.640Z 来源:《基层建设》2018年第12期作者:白跃峰 [导读] 摘要:电力工程建设周期长,工期长(施工合同周期不仅包括施工阶段,而且包括投标和合同谈判以及保修期),合同有效期长,各种外在影响因素多;特别是超大机组电力建设周期长,合同价款高,使得合同管理对施工项目的经济效益影响很大;由于工程建设子单位众多和各项目对接复杂,在合同管理过程中涉及到合同关联方之间的各种复杂关系,使得监督履行合同工作极为困难,稍有闪失就会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综上原因,必须动态管理合同。 身份证:13013119880414xxxx 摘要:电力工程建设周期长,工期长(施工合同周期不仅包括施工阶段,而且包括投标和合同谈判以及保修期),合同有效期长,各种外在影响因素多;特别是超大机组电力建设周期长,合同价款高,使得合同管理对施工项目的经济效益影响很大;由于工程建设子单位众多和各项目对接复杂,在合同管理过程中涉及到合同关联方之间的各种复杂关系,使得监督履行合同工作极为困难,稍有闪失就会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综上原因,必须动态管理合同。 关键词:电力工程建设;合同管理 一、电力工程管理中合同的地位和作用 合同在电力工程管理过程中正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合同在建设工程管理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主要有三个方面: 1.合同是工程管理的重点,合同管理贯穿整个建设施工过程,任何一个子项目的开展与实施,都是通过签订合同来实施的,通过预先制订承包内容、价款、范围、工期和质量标准等条款和要求,合同关联方以此明确自身职责,互相协作。因此,无论是承包商还是业主对施工工程的管理与控制,合同自始至终是工程管理的重点和关键。 2.合同在法律基础上明确了发包方和承包方基本的权利义务,双方依照合同履行各自义务,享受相应权利。如发包方按合同要求必须保证工程按时竣工、准时支付工程进度款等;承包方按有关约定必须按合同开展工程、保证施工进度以及向发包方按时移交合格的工程产品等。合同条约是签订双方的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是双方约定彼此权利和义务的法律保证。 3.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合同是处理各种矛盾和纠纷的法律基础。在建设施工合作工程中,甲乙方之间会产生不可避免的矛盾纠纷和摩擦,而承发包双方在合同中的各种约定和承诺是解决问题的主要准则和依尺度,可以为争端的解决寻找最好的处理方案和办法。所以,合同能排除纠纷阻力保证工期顺利开展。 二、当前电力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电力工程施工有工期较长、子工程项目多、施工单位与人员众多等特定,它的复杂性决定了合同管理的难度。目前电力工程市场体制尚不完善,许多市场行为不规范,这使得电力工程合同管理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有如下几方面: 1.合同文本不正规。 国家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更为客观全面的强调了发包方和承包方双方义务和权利。但是当前许多施工合同文本,对业主的制约偏少,对发包方的约束过多,合同双方权利、义务严重不对等。业主方在市场上掌握了更多的主动权,容易转嫁工程风险,这也是造成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较多的一个方面。 2.合同条款制订不规范。 由于合同语言和表述不尽详细谨慎,合同条款漏洞众多,很容易造成签订方对合同内容的误解或产生歧义,进而引发纠纷和争议。如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使用约定不清,在费用预算上,承包商往往不愿多投入,给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带来了一定的难度。所以,合同文本制定有欠缺和缺陷,会给双方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矛盾。 3.工程招投标管理不能密切联系施工合同管理。 工程合同管理与工程招投标有着千丝万缕的重要关系,它是有效控制工期节奏、工程质量和资金投入的法律基础。在实际工作中,对施工合同的管理工作和招投标中的标书编制工作及管理体制分属企业内部不同职能部门和团队。承包方中标后一旦签订了施工合同,此“合同”只是作为例行文件传达给项目经理部,技术交底被敷衍了事,最终造成施工合同实施过程中与招投标管理的脱节。 4.施工合同与招投标文件和投标书不相符。 招标文件是施工单位对发包方的要约,发包方的中标通知书是对中标单位的书面承诺,发包方与中标单位以此为基础签订合同,而且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都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因而,招投标书是签订工程合同的重要文件之一。但有些业主凭借在市场上的买家地位,要么增加附加款,要么将对其不利的部分条款从合同中删除,要么要求施工企业不计风险全部包干,使最终签订的施工合同背离招标文件及投标书内容,给中标单位带来隐性经济损失。 5.合同索赔举步维艰。 我国施工合同索赔案发率不高,但不表示施工合同履行的到位。实际上,经常遇到业主不按合同办理签证,给承包商增加了额外工程造价,减少了利润,增加了经营风险的情况随处可见。尽管如此,不少施工单位因害怕破坏与业主关系,为了保持持续合作,承包方往往选择放弃依据合同进行索赔的权利。虽然在《招标投标法》、《合同法》上对我国电力建设市场作了相关法律规定,地方政府也对一定数额以上的建设项目要求按法定程序和规定办理。但是,仍存在个别项目不报建、不招标;或先招标、后报建;或明招暗定的违规行为和情况。导致当前电力建设工程市场存在不少诸如要求承包商垫资施工、工程工期、造价压减等不良现象。 三、上述问题的应对对策 针对以上问题,建议采取如下应对策措施: 1.重新制定承包商资质审查办法,维护建设市场的供求平衡。 通过提高资质审查门槛,严格实施承包商准入制, 一方面可以提高建设队伍的施工水平,为工程质量提供坚实保证;另一方面可以控制施工法人单位的数量,解决目前市场上供求失衡与过度竞争的问题,保证合同双方在市场中的平等地位,从根本上杜绝压价压级行为。 2.理清企业内部施工合同与招投标管理的关系,正确看待施工合同与工程招投标关系。 建议施工方和发包方企业内部成立合同专业化管理团队,科学合理地设置机构、定岗定责,打造高素质队伍保障合同管理质量;创建起严格审查机制,实行严格的合同评审纪律, 确保每份合同签订前都能经过严格、细致和全面的评审程序;认真执行各项风险防范措施, 最大

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办法范文

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办法范文 为了进一步加强合同管理,规范合同管理行为,避免法律风险和纠纷,保证工程建设项目顺利进行,根据公司合同管理有关规定,结合项目部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本办法只适用于工程项目管理部负责签署的施工合同的管理。 第一章签订工程项目合同的原则 1. 合法原则 《合同法》规定:“订立经济合同,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必须符合国家政策和计划要求”。 2. 诚信原则 甲乙双方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3. 计划原则 在订立和执行项目承包合同中,必须服从和维护公司计划,保证公司计划的实现。 4. 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 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地位是平等的,在平等的基础上,就合同的主要内容经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任何一方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第二章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任务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任务是根据法律、政策和生产经营计划的要求,运用指导、组织监督等手段,促使当事人依法签订、履行、变更合同和承担违约责任,保证工程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第三章工程项目合同签订中职责的划分 (一)合同员职责 1、审核是否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合同签订原则的条款。 2、审核有无损害国家、社会和第三者利益的条款。 3、审核是否具备签订合同的必要条件。 4、检查合同条款是否完备、内容是否详尽准确。 (二)计划员职责 1、审核项目初步设计和总概算是否批准。 2、审核项目和投资是否列入上级部门批复计划。 3、审核工程承包范围。 4、审核工程开工和竣工日期及中间交工工程日期是否符合总体布置的要求。 (三)预算员职责 1、审核合同价款是否符合合同法规定的确定方式。 2、审核各种取费标准是否合理。 3、审核预结算及工程款拨付办法。 4、审核奖励与惩罚条款是否合理。 5、审核违约索赔事项及有关结算事宜的补充条款。 6、审核违约责任以及争议条款。 (四)施工人员职责 1、施工人员要按照合同约定条款,管理乙方施工。 2、审核工程质量检验标准。

习题6-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

习题六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 一、单选题 1.按照施工合同文本的规定,()是承包人应当完成的工作。A.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B.提供施工场地的地下管线资料 C.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的保护工作 D.组织设计交底 2.施工合同文本中的“工程师代表”,是指由()委派在现场负责工作的代表。 A.发包方 B.承包方 C.设计单位 D.总监理工程师 3.施工合同文本规定,工程师确认了承包人的施工进度计划后,应当由()对该进度计划的缺陷承担责任。 A.发包人 B.监理单位 C.工程师 D.承包人 4.施工合同文本规定,承包人要求的延期开工应()。 A.工程师批准 B.发包人批准 C.承包人自行决定 D.承包人通知发包人 5.施工合同文本规定,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检验或试验的,()。 A.由承包人负责,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B.由发包人负责,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C.由承包人负责,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D.由发包人负责,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6.施工合同文本规定,设备安装工程具备无负荷联动试车条件,由()组织试车。 A.发包人 B.承包人 C.工程师 D.监理单位 7.施工合同文本规定,工程师未按规定参加某隐蔽工程的验收,工程隐蔽后,工程师提出重新检验要求,重要检验的结果为合格,重新检验造成的费用损失应当由()承担。 A.发包人 B.承包人 C.工程师 D.监理单位 8.承包商按照监理工程师的指示对已隐蔽的工程部位进行露后的重新检验。该工程部位隐蔽前曾得到监理工程师的质量认可,但

重新检验后发现质量未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则全部剥露、修改、重新隐蔽的费用的损失和工期处理为() A.费用和工期损失全部由业主承担 B.费用和工期损失全部由承包商承担 C.费用由承包商承担,工期给予顺延 D.工期不予顺延,但费用由业主给予补偿 9.施工合同文本规定,承包方有权()。 A.分包所承包的部分工程 B.分包和转让所承担的工程 C.经业主同意分包和转包所承担的工程 D.经业主同意分包所承担的部分工程 10.承包商签订合同后,将合同的一部分分包给第三方承担时,()。 A.应征得业主同意 B.可不经过业主同意 C.自行决定后通知业主 D.自行决定后通知监理工程师 11.我国施工分包单位对分包工作()。 A.应自行完成分包工程 B.可再行分包 C.自行完成或再分包 D.可转包 12.施工合同文本规定,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得指令,承包人未提异议,因指令错误发生得费用由()承担。 A.发包人 B.承包人 C.工程师 D.工程师与承包人共同 13.施工合同的当事人选择仲裁的,应当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A.双方选定 B.合同签字地 C.施工企业所在地 D.建设单位所在地 14.解决工程合同争议应由()申请仲裁。 A.甲方 B.乙方 C.甲乙任何一方 D.甲乙双方共同 15.工程款支付的依据是由()测量核实实际工作量。 A.业主 B.监理工程师 C.承包商 D.监理工程师委托人 16.当工程变更后价格确定时,工程量表中已有类似工作的价格,但对变更工作而言不合理,此时处理办法应为()。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1、总则 1.1、为防范企业经营风险,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减少合同签订过程中的失误和履行过程中的纠纷,依据国家相关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2、公司职能部门和项目部各级人员应各司其职,共同维护公司和项目部“重合同、守信誉”的正面形象,凡违反规定操作造成公司和项目部损失的,当事人应承担责任。 1.3、公司各部门及项目部对外签订的所有工程承建、劳务分包、专业分包、物资设备采购、服务、用工等各类合同,以及公司内部承包人部分或全额出资的内部承包协议一律适用本制度。 1.4、公司行政部为公司的合同管理机构,具有以下职能: 1.4.1、负责组织修订完善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并制订合同格式文本; 1.4.2、负责组织合同管理的法律知识讲座和培训并解答合同签订、履行等方面法律问题; 1.4.3、会同公司有关部门对重大、重要合同进行评审并出具审查意见; 1.4.4、监督、检查各部门合同签订、履行、管理情况,参与合同纠纷的调查处理,制定解决方案; 1.4.5、负责公司合同文本的归档工作,指导各部门进行合同管理。 1.5、公司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其部门的合同管理工作,或指定专人负责具体工作。对合同中与本部门相关的技术和交易执行条款提出建议和意见。 2、合同的签订 2.1、合同的洽谈、审查、批准相对独立、互相制约。经办、审查、批准各司其职,分工负责。第 3.3条界定的合同审批权限的适用于洽谈和经办。任何合同均需经过职能部门评审,由总经理批准。 2.2、公司鼓励相关或不相关部门人员提供备选供方信息。但涉及价格的洽谈必须至少两人参与。 2.3、所有合同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需要公司法律顾问风险审查的由总经理决定。 2.4、对外签订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签约权。公司依法追究超越代理权限和非法委托人的对外签约责任,但经总经理特别授权并发给委托证明书的例外。本制度2.1条、 3.3条约定的洽谈、审批权限视为法人的制度授权,除签约对方特别要求,不另出具法人委托书。 2.5、签约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包括:对方单位是否具有法人资格、有否经营权、有否履约能力及其资信情况,对方签约人是否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人及其代理权限。做到既要考虑本方的利益,又要考虑对方的条件和实际能力,防止上当受骗,防止签订无效合同,确保所签合同有效、有利。 2.6、签订经济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对责任条款,应本着可履行、能回旋的原则。 2.7、签订合同,如涉及公司内部其它单位的,应事先在内部进行协商,统筹兼顾,然后签约。 2.8、投标文件等响应招标文件的文件,适用于合同审查审批程序,审批权限详本制度 3.3条。投标文件以及招标文件等有效文件均要按合同进行管理。 2.9、合同文本、合同用印和非公合同: ⑴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有格式文本的,应使用格式文本签约;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原则上采用规范国家或建设主管部门版本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不具备上述条件的,也必须采用合同书形式,严禁口头协议和非正规书面形式。 ⑵所有合同均应加盖公司合同专用章。对方要求加盖公司章或法人章的,要求对方同等用印。

电力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管理措施分析

电力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管理措施分析 发表时间:2018-07-05T15:18:49.513Z 来源:《电力设备》2018年第2期作者:王茜晁军利常晓东 [导读] 摘要:市场经济是典型的契约经济,是法治经济。 (国网山西电力晋城供电公司山西晋城 048000) 摘要:市场经济是典型的契约经济,是法治经济。合同则是企业从事经济活动取得经济效益的桥梁和纽带,同时也是产生纠纷的根源。因而,合同管理逐渐成为现代企业管理的核心内容之一。能否实施有序而高效的合同管理、堵塞合同管理漏洞、把好合同风险关口,已成为现代企业经营管理成败的关键因素之一。文章分析了电力工程合同管理的特点和对电力工程造价的影响,并根据作者工作经验对电力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解决合同管理问题的主要措施进行了论述。 关键词:电力工程;合同管理;突出问题;措施 1 合同在电力建设项目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 合同在电力建设项目管理过程中正在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具体来说,合同在建设项目管理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1.1 合同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 工程合同管理工作贯穿于工程实施的全过程,任何一个建设项目的实施,都是通过签订承包合同来实现的,通过对承包内容、范围、价款、工期和质量标准等合同条款的制订,在合同的约束和规范下,有关各方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履行各自的职责。因此,无论是承包商对工程项目管理,还是业主对工程项目的管理,合同始终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 1.2 施工合同是承发包双方履行义务,享有权利的法律基础 建设工程合同通常界定了承发包双方基本的权利义务关系。如发包方必须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及时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和办理竣工结算等。承包方则必须按施工图纸和批准的施工,项权利和义务是承发包双方的最高行为准则是双方履行义务、享有权利的法律基础。 1.3 合同是处理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种争执和纠纷的法律证据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业主与承包商之间、承包商与分包商之间不可避免地产生各种争执和纠纷,而调处这些争执和纠纷的主要尺度和依据应是承发包双方在合同中事先作出的各种约定和承诺,所以,合同是处理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种争执和纠纷的法律依据。 2 电力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 2.1 合同条款不规范 业主方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上往往具有更多的发言权。有些业主在签订合同时为了回避业主义务,不采用标准的合同文本,而采用不规范的文本进行签约,转嫁工程风险,成为施工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较多的一个原因。如勘察设计招标时一般无标准化合同条件,目前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布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范本,不完全适应电力行业的勘察设计,因而使招标文件的合同条款随意性较大,有的招标文件中甚至没有合同条款,导致投标中标后的合同签订时仍然存在较多的争议。 2.2 “口头协议”屡禁不止 所谓“口头协议”是相对于“正规合同”而言的,正式合同用《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但双方当事人并不履行,只是用作对外检查。实际执行是以合同补充条款形式或干脆用君子协定,此类条款常常是私下合同,把中标合同部分或全部推翻,换成违法或违反国家及政府管理规定的内容。 2.3 重工程建设,轻合同管理 国外的承包商,工程项目管理公司都十分重视合同管理,把它作为承包工程盈亏的关键。而我们相当多的业主方和承包方在施工合同管理方面只重工程建设,不重视合同管理,致使在施工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出现合同条款不严谨、合同表述不清楚、合同档案不健全、合同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另外,从行业管理方面来看,行业管理部门对施工合同的管理力度不够大,措施不得力,手段不得当。 2.4 合同索赔工作难以实现 索赔是合同和法律赋予受损失者的权利,对于承包商来讲是一种保护自己、维护正当权益、避免损失、增加利润的手段。过度竞争、不平等合同条件等问题,给索赔工作造成了许多干扰因素,再加上承包商自我保护意识差、索赔意识淡薄,导致合同索赔难以进行,受损害者往往是承包商。 3 电力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的对策 3.1 重新制定承包商资质审查办法,维护建设市场的供求平衡 通过提高资质审查门槛,严格实施承包商准入制,一方面可以提高建设队伍的施工水平,为工程质量提供坚实保证;另一方面可以控制施工法人单位的数量,解决目前市场上供求失衡与过度竞争的问题,保证合同双方在市场中的平等地位,从根本上杜绝压价压级行为。 3.2 理清企业内部施工合同与招投标管理的关系,正确看待施工合同与工程招投标关系 建议施工方和发包方企业内部成立合同专业化管理团队,科学合理地设置机构、定岗定责,打造高素质队伍保障合同管理质量;创建起严格审查机制,实行严格的合同评审纪律,确保每份合同签订前都能经过严格、细致和全面的评审程序;认真执行各项风险防范措施,最大程度上规避潜在的失误和风险,最大限度地降低和避免合同违约情况。 3.3 树立和强化合同的法律意识,不断规范合同签订与执行行为 工程施工合同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具有很强的法律约束性,因此签订合同时可以引入法律机构参与合同制定和后期管理,充分发挥出法律机构熟知法律条文和国家有关政策的优点,严把合同签订、履行关。这样不仅提高了合同签订质量,而且加强了施工合同的管理,规范施工过程中签证行为,减少不必要的矛盾纠纷,从而保证工程顺利开展。 3.4 应在施工合同管理中引入风险管理,加强合同索赔管理工作 我国工程市场发承包商对合同索赔的意识还不强,缺乏重视和了解索赔的动力。工程合同是索赔的重要法律根据,索赔则是保证合同管理工作顺利的基石,是解决合同双方纠纷的有效手段,也是约束合同双方认真履行义务的法律准则。合理运用施工合同能有效避免施工进度拖延、品质下降、造价脱离实际等风险,可以从根本上减少合同方矛盾纠纷,降低非工程因素带来的经济损失。承包商在签订合同前,要认真了解合同规定的一切权利和义务,考虑到各种直观和潜在的不利因素,分析合同变更和索赔的几率,充分预测每一处可能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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