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坝管理范和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鱼塘许可办事指南

大坝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鱼塘许可办事指南

吉林省省水利厅

大坝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

鱼塘许可办事指南

一、法定依据

《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7号)第十七条:禁止在坝体修建码头、渠道、堆放杂物、晾晒粮草。在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渔塘的,须经大坝主管部门批准,并与坝脚和泄水、输水建筑物保持一定距离,不得影响大坝安全、工程管理和抢险工作。

二、办理权限

省级负责在老龙口、沙河水库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渔塘许可的审批。

三、受理条件

(一)申请修建码头、鱼塘与坝脚和泄水、输水建筑物保持适当距离;

(二)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渔塘的许可归省水利厅审批。

四、申请材料

1.申请文件(必要件,原件一份);

2.初步设计报告(必要件,原件一份)。

五、申请方式

现场申请。

六、办事基本流程

受理—审查(材料审查—现场勘查—专家评审—审批)—办结

七、办事时限

20个工作日(不含不计时环节)。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九、办事结果

关于在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建设码头、鱼塘的批复。

十、办事结果送达

送达时限:自作出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送达。

送达方式:当场送达、快递送达。

十一、咨询途径

电话咨询:0431-********。

十二、监督投诉渠道

投诉电话:0431-********。

十三、办公地址和时间

办公地址: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负一层16号窗口。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6:00。

附录1大坝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鱼塘许可

流程图

附录2 相关申请材料示范文本

附录2 相关申请材料示范文本

X X市水利局文件XXX〔XXXX〕XX号签发人:XXX

关于XXXX的请示

省水利厅: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

特此请示。

附件:X X X X

XX市水利局

XXXX年XX月XX日

吉林省XXXX实施方案

证书:XXX 编号:XXXXXXXXXX

XXXX设计院

XXXX年XX月XX日

资质证书

目录

1 综合说明 (1)

2 水文 (5)

3 工程地质 (10)

4 工程任务和规模 (20)

5 工程布置及建筑物 (30)

6 机电及金属结构设计 (40)

7 施工组织设计 (50)

8 建设征地与移民安置 (60)

9 环境保护设计 (70)

10 水土保护设计 (80)

11 工程管理设计 (90)

12 设计概算 (100)

13 经济评价 (101)

附图集

XXXX实施方案工程图集

XXXX设计院

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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