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自贸区福州片区社会信用联合奖惩实施方案

福建自贸区福州片区社会信用联合奖惩实施方案
福建自贸区福州片区社会信用联合奖惩实施方案

福建自贸区福州片区社会信用联合奖惩实施方案

为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充分激发市场主体创新创业活力,进一步深化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州片区(以下简称“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建设,切实增强监管合力和提升监管效能,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工作的通知》(榕政办〔2016〕264号),特制定本专项工作方案。(原文看福建自贸区网站)

一、指导思想

围绕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和公平、统一、高效的市场环境,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建构以信息信用为核心、市场主体自律、业界自治、社会监督、政府监管互为支撑的制度体系,使市场和社会既充满活力又规范有序。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信用公开。在做好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记录归集和“信用福州”信息共享平台建设的基础上,将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市场主体的信用信息统一归集并公开。

(二)坚持奖惩分明。充分运用事中事后监管措施、信用激励和约束手段,建立健全守信者受益、失信者受限的奖惩机制。

(三)坚持突出重点。着力解决涉及公共利益和安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对经济社会发展负面影响较大的重点领域失信问题。

(四)坚持协同联动。各行业监管部门要在本部门领域发挥牵头作用,充分发挥专业性、政策性优势以及与省级部门和县(市)、区级部门上传下达、上下沟通的桥梁功能,认真做好政策引导、业务培训、具体衔接工作,确保社会信用

联合奖惩工作落实到位。

三、实施对象

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范围内的各类市场主体。

四、主要工作任务

(一)建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1.结合“信用福州”市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一体化建设,构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的专有数据库,统一归集市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上所有涉及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向政府有关部门及社会提供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的记录、查询和公开等服务。

2.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管委会、各行业监管部门、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所在地行政区划人民政府的相应职能部门分别按照福州市社会信用信息归集的有关规定,将各自拥有的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统一归集到市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3.鼓励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一行三局”、外汇管理、税务管理、海事管理等在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行使监管职能的部门与“信用福州”市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进行信用信息共享和联合奖惩。推动实现政府部门与征信机构、金融机构、行业协会组织的信息共享,促进政务信用信息与社会信用信息的互动融合,促进信用信息的有效应用。

(二)实行“红、黑名单”制度规范管理

1、各行业监管部门负责在各自监管领域内建立“红名单”和“黑名单”制度,建立信用“红、黑名单”库。将诚信典型和诚信示范者列入“红名单”,将严重失信主体列入“黑名单”。

2.不断完善诚信典型“红名单”制度和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制度,依法依规规范各领域红黑名单产生和发布行为,建立健全退出机制。对“红名单”名录实施动态管理,对进入“黑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应保留3-5年。

3.“红名单”及“黑名单”产生后及时推送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通过“信用福州”网站及其他媒体上公示,向社会公开披露信用信息。

4.在保证独立、公正、客观前提下,鼓励有关群众团体、金融机构、征信机构、评级机构、行业协会商会等出具“红名单”及“黑名单”,并将信息提供给政府部门参考使用。

(三)依托“信用福州”开展社会信用联合奖惩

1.对诚信主体进行联合激励

(1)加强对诚信主体的奖励和激励,探索建立行政审批“绿色通道”。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管委会和各个在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行使监管职能的部门对“红名单”库中的诚信典型、连续三年无不良信用记录的行政相对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实施“绿色通道”和“容缺受理”等便利措施。

(2)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管委会和各相关部门在政府资金补助、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招投标中,优先选择信用“红名单”主体及其他诚信信用主体,切实加强对诚信主体的奖励和激励。实施财政性资金项目安排、招商引资配套优惠政策等各类政府优惠政策中,优先考虑信用“红名单”主体及其他诚信信用主体,切实加强扶持力度。在教育、就业、创业、社会保障等领域对诚信个人给予重点支持和优先便利。在有关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提倡依法依规对诚信市场主体采取信用加分等措施。

(3)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管委会综合监管部门和各个在自贸试验区福州片

区行使监管职能的部门在日常监管工作中,应注重运用市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及自贸片区市场主体专用数据库,加强分析和监控,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对符合一定条件的诚信企业,在日常检查、专项检查中减少检查频次,提供便利化服务。

2.对失信主体加大联合惩戒力度

(1)各行业监管部门要针对各自的监管领域,负责落实守法诚信褒奖和违法失信惩戒的联动机制和实施办法,并会同其他政府职能部门共同签署协同监管、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推进事中事后的协同监管和联合奖惩。

(2)充分发挥行政、司法、金融、社会等领域的综合监管效能,在市场准入、行政审批、资质认定、享受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政策、企业法定代表人和负责人任职资格审查、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银行信贷、招标投标、国有土地出让、企业上市、货物通关、税收征缴、社保缴费、外汇管理、劳动用工、价格制定、电子商务、产品质量、食品药品安全、消费品安全、知识产权、环境保护、治安管理、物业管理、交通秩序、工程建设、治理两违、出入境管理、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建立跨部门联动响应和失信约束机制,对违法失信主体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

(3)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管委会和各个在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行使监管职能的部门要将“红、黑名单”信息嵌入本部门行政审批、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等信息系统和具体工作流程,带头查询使用“红、黑名单”信息。及时归集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典型案例,统计联合奖惩情况及时反馈至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管委会和市发改委(信用办)。

(四)鼓励社会力量协同参与信用联合奖惩

1.积极创造条件,依法依规向各类社会组织、行业协会商会、信用服务机构、金融机构、特定非金融机构、公共服务机构以及其他企事业单位开放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市场主体信用联合奖惩对象名单数据库信息。

2.鼓励各类社会机构查询使用“红、黑名单”,对列入“黑名单”的主体实施市场性、行业性、社会性约束和惩戒;对列入“红名单”的主体建立“绿色通道”,优先提供服务便利,优化诚信企业行政监管安排,降低市场交易成本。大力推介诚信市场主体、市场机构,及时向“红、黑名单”认定部门反馈“红、黑名单”奖惩信息,构建全社会广泛参与的信用联合奖惩机制。

(五)构建自主自新的信用修复机制

1.鼓励和支持自主修复信用。各行业监管部门要建立有利于自我纠错、主动自新的机制,鼓励“黑名单”主体通过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社会影响、参与志愿服务或慈善捐助等方式修复信用,认定部门(单位)可依法将信用修复情况作为“黑名单”退出的重要参考。

2.规范信用修复流程。有关部门(单位)认定“黑名单”时,应依据法律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结合失信行为的严重程度,明确相关主体能否修复信用以及信用修复方式。对可通过履行相关义务纠正失信行为的,“黑名单”主体可在履行相关义务后,向认定部门(单位)提交相关材料申请退出。对失信情况特别严重的“黑名单”主体,可依据法律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认定其不得修复信用。

五、保障措施

(一)抓好落实,注重工作实效。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开展社会信用联合奖惩工作,认真组织落实,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快速发展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

(二)广泛宣传,营造工作氛围。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介,普及信用及相关金融知识的宣传,动员社会各方面、各部门和城乡居民参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劳动合同书

编号__________ 劳动合同书 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年月日

甲方:乙方: 性别: 法定代表人:出生日期:年月日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地址:现住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政策法规,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社劳动合同制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劳动合同管理办法》)及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合同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从年月日开

始,除法定终止条件外,双方约定终止条件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合同期限至工作(任务)完成时终止,其完成的标志性事件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其中双方约定的试用期为个月,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部门(岗位),从事工作,并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第三条甲方应依据本单位的经营、管理、组织等条件,科学地制定劳动定额、编制定员,明确乙方所在岗位的工作

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发展计划委员会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

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发展计划委员会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印发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 闽价〔2000〕房字422号 各市、县(区)物委(物价局)、计委: 现将《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计价格[1999]1283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建设项目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下的编制、评估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咨询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附表。 二、由省计委下达咨询任务的建设项目,其建设项目前期咨询费用由省计委与工程咨询单位双方协商议定。 三、各工程咨询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规定的收费标准,并在收费点实行明码标价,自觉接受物价、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本通知自2000年12月1日起执行。省物委印发的《福建省工程咨询收费管理规定》(闽价[1998]房字32号)中编制项目建议书、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评估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中的按耗用工时(日)计费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同时停止执行。 附:建设项目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下分档收费标准 建设项目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下分档收费标准 单位:万元

估算投资额 咨询评估项目 1000万元以下 1000万元至3000万元 1、编制项目建议书 1-2.5 2.5-6 2、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2-5 5-12 3、评估项目建议书 0.6-1.5 1.5-4 4、评估可行性研究报告 1-2.5 2.5-5 注:1、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是指项目建议书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估算投资额; 2、建设项目的具体收费标准,根据估算投资额在相对应的区间内用插入法计算。

我国农村信用社省联社发展模式的终极选择

!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我国地方中小金融机构发展研究》(项目编号:04AJY007)部分研究成果。收稿日期:2007-11-12 作者简介:周鸿卫(1968-),男,经济学博士,湖南大学金融学院副教授,湖南大学金融管理研究中心副主任; 彭建刚(1955-),男,经济学博士,湖南大学金融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湖南大学“985工程” 首席科学家,湖南大学研究院副院长。!!!!!!!!!!!!!!!!!!!!!!!!!!!!!!!!!!!!!!!!" !!!!!" !!!!!!!!!!!!!!!!!!!!!!!!!!!!!!!!!!!!!!!!" !!!!!" 我国农村信用社省联社发展模式的终极选择 周鸿卫1,彭建刚2 (1,2湖南大学金融学院,湖南长沙410079) 摘要:农村信用社省联社的制度安排和发展走向直接影响我国农村信用社改革方向,目前省联社制度的性 质和职能定位都存在缺陷,需要选择合理的发展模式。省联社发展模式的选择应有利于整合我国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有利于增强我国农村合作金融体系的竞争力,有利于建立全国性或区域性的有中国特色的农村合作银行体系。省级农村商业银行、地方农村金融监管机构、单一的行业管理机构和行业服务公司四种省联社发展模式都存在缺陷。只有兼具行业服务和行业管理职能的区域性农村合作银行机构的发展模式既能使各级农村信用社保持相对独立,又能实现自上而下的服务,使不同层次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之间在业务上保持战略联盟,还能行使行业管理职能,是一种最优的发展模式。 关键词:农村信用社;省联社;合作制;发展模式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1428(2008)02-0022-04 Abstract: ThesystemanddevelopingdirectionofprovincialRuralCreditCooperativeUnion (RCCU) havedirectinfluenceonRCCU'sreformdirection. Atpresent, ChineseprovincialRCCUsuffersfromsystematicdefectionsinsenseofpropertyandfunction,anditrequiresamore reasonablemodelinordertodevelop.ThemodelissupposedtopromotetheintegrationofChi- neseruralcooperativefinancialinstitutions,tosharpenthecompetitiveedgeofChineserural cooperativefinancialsystem, toestablishanationalorregionalruralcooperativebanking systemwithitsowntraits.Fourcurrentmodels-provincialruralcommercialbank,localfinan-cialsupervisoryinstitution,unitaryindustrialmanagerialinstitution,andfinancialservicecorporation-allhaveflaws. Onlytheregionalruralcooperativefinancialinstitution, which combinesfinancialserviceandmanagerialfunctiontogether, cankeepRCCUsinalltierscom- parativelyindependent,andprovidefinancialservicesupwardsfrombottom.Consequently,suchmodelcanpromotestrategicallianceamongruralcooperativefinancialinstitutions,andexe- cuteitsmanagerialfunction.Itissupposedtobetheoptimalmodel. Keywords:RuralCreditCooperativeUnion(RCCU);ProvincialRCCU;Cooperatives;Model

湖南省永州市公安局关于在局内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等信用产品并开展联合奖惩的实施方案

湖南省永州市公安局关于在局内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等信用产品并开展联合奖惩的实施方案 根据《湖南省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等信用产品的实施方案》(湘政办发(2016)83号)、《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州市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永政办发〔2018〕13号)以及国家各相关部委签署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等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应用领域 在行政审批、资质审核、评先评优、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等行政管理事项中,应当按照规定查询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中的信用记录,或者要求相关市场主体提供由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记录或信用报告。 二、信用查询方式 进入永州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用永州(网址:略),登录各单位联络员账号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文件一并保存。 三、信息反馈流程 对于非信用红黑名单,系统会自动予以反馈。以下信息应及时反馈: (一)经查实属于严重失信黑名单对应实施失信联合惩戒的情况; (二)经查实属于诚信典型红名单对应实施守信联合激励的情况; (三)对执行联合奖惩措施时主动发现、或行政相对人提出异议申请、或投诉发现信息不实的,及时告知市公安局信用办。市公安局信用办应及时与市信用办对接和反馈,经核实有误的信息及时更正或撤销。 四、信用记录运用 市公安局局属各相关单位要加大查询、核查力度,将信用核查贯穿行政管理事项全过程。在办理行政审批、审核和管理监督等行政管理事项时,通过核查信用信息记录,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部委签署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对行政相对人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并及时反馈联合奖惩结果。对纳入诚信典型红名单、在行政管理领域无不良信用记录、信用等级较高的诚实守信主体,给与优先选择,并在办理相关业务时为其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办理。对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在行政管理领域存在失信记录的市场主体,在总体评分中予以信用减分,并重点考察其申报条件及履约情况,出现较重和严重失信行为记录的,从严审核审批,着重监管。在评先评优、干部选拔任用等行政管理事项中,将信用核查结果作为重要参考依据。重大事项报市公安局党委研究决策。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规范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规范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闽价[2002]房457号 各市、县(区)物价局: 为加强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管理,规范收费行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福建省价格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现就规范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证书》,从事各类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具有法人资格的中介服务机构,均应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范围包括: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的编制、审核及项目经济评价;工程概算、工程预算、工程量清单、招标标底、投标报价、工程结算、竣工决算;接受有关部门委托对工程造价纠纷进行鉴定;建设项目各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等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出具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等中介服务活动。 三、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属经营服务性收费,一律由委托方支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必须本着自愿互利的原则,接受社会委托,开展有偿服务。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强制服务,强行收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接受委托,开展咨询服务时,应与委托方依法签订咨询服务合同,明确服务内容、双方责任和收费标准等。 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本通知的各项收费率为基准费率(详见附件),委托双方可根据建设工程咨询项目的难易程度等具体情况,在本通知规定的基准费率±20%幅度内协商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五、外商投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收费可参照国外有关收费办法,由咨询单位与委托方具体协商确定。 六、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制度,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应在其经营场所、交费地点的醒目位置公布收费项目、服务内容、计费方式、收费标准等事项。 七、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应严格执行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收费原则和收费标准,切实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凡超过或低于本通知所规定的收费幅度收费的,属价格违法行为,由各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八、本通知自2002年10月1日起执行。省物委《关于印发<福建省工程咨询收费管

河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郑州市办公室

河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郑州市办公室 招聘公告 河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郑州市办公室所辖市郊、市区、中牟、巩义、登封、荥阳、新密7家联社和新郑农合行(以下简称郑州农信社),网点遍布城乡,业务辐射范围较广,是为农民、农业、农村经济、县域经济、中小企业、城乡居民提供金融服务的地方金融机构。全市农村信用社各项业务快速发展、资金实力不断增强、服务功能日趋完善,已成为农村金融的主力军和联系农民最好的金融纽带。截至2010年4月30日,全市农村信用社资产总额达578亿元;各项存款余额达478亿元,各项贷款余额达320亿元,涉农贷款余额197亿元,有力地支持了地方经济发展。 郑州农信社视人才为企业最宝贵的财富。我们期待着优秀的青年学子加入农信社的队伍,为农信社改革和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一、招聘计划 全市农信社计划招聘基层员工396人,各县级联社(含农合行,下同)招聘计划如下:市郊联社66名、市区联社43名、中牟联社69名、新郑农合行51名、巩义联社30名、登封联社36名、新密联社58名、荥阳联社43名。 二、招聘条件 (一)年满十八周岁;

(二)热爱农村金融事业,拥护农信章程,认同河南省农村信用社企业文化; (三)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品行端正;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从业资格和工作能力; (六)符合河南省农村信用社亲属回避规定;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标准 (一)学历: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包括2010年应届毕业生);报考市区、市郊联社的,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包括2010年应届毕业生)。本科毕业时,要求取得学位证。 (二)专业:经济、管理、金融、会计、统计、审计、营销、计算机、信息通信、法学、中文(秘)、数学应用等专业。 (三)年龄:大专学历的不超过25岁(1985年1月1日后出生),本科学历的不超过28岁(1982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的不超过30岁(1980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岁(1975年1月1日后出生)。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的毕业生年龄可放宽3岁。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郑州市农信办通过郑州日报、郑州农信社网(

河北省企业信用联合奖惩办法(试行)

河北省企业信用联合奖惩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信用联合奖惩机制,营造诚实守信良好氛围,根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征信业管理条例》《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日常生产经营 活动的企业(包括非本省注册企业),对其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企业是指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登记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 企业信用联合奖惩是指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和依法授权 或受委托承担行政管理职能的组织、司法机关、公共事业单位、行业服务机构(以下统称有关部门和组织)等根据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的信用记录和信用状况,对其依法联动实施奖励性或惩戒性措施的行为。 企业信用修复是指失信企业按照一定条件和程序,主动纠正失信行为,并获准消除不良信用记录的过程。 第四条省发展改革委、人行石家庄中心支行是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建立和实施全省信用联合奖惩制度。

省社会信用信息中心是全省信用信息工作机构,负责信用信息的征集、发布和应用工作。承担全省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库和共享平台的建设、运行和维护,制定本省公共信用信息技术管理规范。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政府确定的信用建设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信用信息的征集、披露和应用,及时将信用信息推送至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配合有关部门制定联合奖惩措施。有关部门和组织负责制定本部门监管和服务企业信用联合奖惩措施,按照职责和权限具体执行本办法。 第五条省、市有关部门和组织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办法,结合自身职责建立相应信用体系,并会同同级相关部门建立所监管和服务行业或领域的企业信用联合奖惩机制,出台信用联合奖惩实施细则,实施信用分类监管和服务。 第六条实施企业信用联合奖惩应坚持信用信息 共享、责任主体明确、部门联动实施、依法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七条实施企业信用联合奖惩依据的信用记录,应以省、市(含定州、辛集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信用记录为准。 第八条有关部门和组织在日常监管、行政许可、采购招标、评先评优、公共资源交易、资质等级评定、定期检验、融资、安排财政资金等工作中,应按本办法规定查询、应用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企业信用信息。 第二章信用行为认定 第九条企业失信行为分为一般失信、较重失信和严重失信三个等级。已有法律法规、行业规章制度等级划分标准的,从其规定。

农村信用社银行卡收费及功能

农村信用社银行卡收费及功能 “信通卡”是河北省农村信用社辖内各县(市、区)联社(包括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自愿委托河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的统一银行卡品牌,由县级联社负责发行的具有银联标识的人民币磁条借记卡。分个人卡和单位卡两种,具有人民币消费、转账结算、存取现金(单位卡除外)、代收代付等功能的电子支付工具。 一、信通卡的种类信通卡按使用对象分为个人卡和单位卡;按卡片的从属关系分为主卡和附属卡。 二、信通卡的功能河北省农村信用社的信通卡具有多功能、多用途。概括地讲,它具有六大功能,分别是:一卡多户、主附卡、通存通兑、刷卡消费、约定转存、跨行转账。 1、一卡多户“一卡多户”是河北省农村信用社信通卡的第一大特色功能,是指卡内可同时具有人民币活期账户和多个定期储蓄分账户。在一张卡上,既可以办理活期储蓄业务,也可以办理定期整存整取、零存整取、定活两便、通知存款、教育储蓄、存本取息等业务,避免了多张存单不便管理、保存的麻烦。 2、主附卡河北省农村信用社信通卡的主卡持卡人可以为其亲属申请附属卡。附属卡使用主卡的账户,同时主卡可以对附属卡的月交易额度、单笔交易额度、以及是否允许查询主卡等使用范围进行限制。主附卡真正实现了一张卡全家用的功能。 3、通存通兑信通卡可以在河北省农村信用社的任一营业网点办理存取款和转账业务,还可以在全国各地甚至境外贴有银联标识的ATM上办理跨行取款业务。 4、刷卡消费持卡可在河北省农村信用社和全国各地甚至境外贴有银联标识的POS机上进行刷卡消费,不向持卡人收取任何费用。 5、约定转存客户与我们农村信用社签订协议约定后,系统就会根据客户预先设定的方案为客户处理以下业务。 (1)整存整取存款到期后自动转存。卡内的整存整取存款到期后可以实现本息自动转存或本金自动转存,约定的本金自动转存会将定期存款的利息转存到约定账户。 (2)可以约定卡内活期主账户余额达到一定额度时自动转存成定期整存整取。这也是积少成多的一种理财方案,还可以限定转存后活期主账户的最低余额以及起转金额。 (3)卡内零存整取账户或教育储蓄账户自动续存。客户可以约定,每月从卡活期主账户自动为零存整取账户或教育储蓄账户续存。 (4)卡内存本取息存款的利息自动转存。可以约定存本取息存款的利息自动转存到卡的活期主账户,免去支取利息的麻烦。 6、跨行转账客户可以在开通跨行转账功能的ATM上自助办理5万元以下的跨行转账业务,办理更高额度的跨行转账需提前与开户网点签订《河北省农村信用社信通卡跨行转账协议》。跨行转账功能给持卡人提供了更加丰富的银行卡结算渠道,解决了跨行取现每天最高2万元的限额限制。 三、信通卡的申领条件1、个人普通卡的申领条件: (1)、申领人必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有效身份证明包括: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军人及警察身份证等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有效身份证明。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水电上网电价的通知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水电上网电价的通知 各设区市物价局、省电力公司: 近年来,由于水资源费、库区基金以及人工成本、材料费用、银行利率等因素提高的影响,水电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增加。为缓解水电企业生产经营压力,促进水电企业可持续发展,经研究,决定适当调整上省网水电企业的上网电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由我局定价的上省网水电站的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2.1分钱(装机2.5万千瓦及以上的水电站名单见附件)。 二、我省水电标杆上网电价每千瓦时同步提高2.1分钱,其他规定仍按照《福建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小水电上网电价管理的通知》(闽价商〔2007〕96号)和《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加强水电上网电价管理的通知》(闽价商〔2009〕13号)执行。 三、以上电价调整自2012年3月抄见电量之日起执行。 附件:装机2.5万千瓦及以上水电站名单 二○一二年三月十五日 附件: 装机2.5万千瓦及以上水电站名单

电站名称 1寿宁牛头山发电公司 2龙岩白沙水电厂 3周宁丰源水电厂 4闽清嵩滩浦电厂 5屏南金造桥水电站 6古田溪二级水电厂 7周宁水电厂 8芹山水电厂 9雍口水电厂 10屏南黛溪水电站 11范厝水电厂 12良浅水电厂 13孔头水电厂 14大言水电厂 15高砂水电厂 16斑竹溪水电厂 17沙县城关水电厂 18万安水电厂 19贡川水电厂 20峡阳水电厂 21福建闽兴照口水电站 22屏南旺坑电站 23屏南上培电站 24福建古田双口渡电站 25周宁后垄溪水电站 26将乐县恒升水电有限公司(黄潭)27福建省建瓯市北津电站 28福建省顺昌洋口电站 29福建省金湖公司高唐水电厂 30后垄溪一级电站 31三明台江水电有限公司 32福建华投西门发电有限公司 33福安潭头电站 34永泰大樟溪梧桐水电站 35华安绵良电站 36上杭金山水电站 37福建武平县东留水库电站 38长汀汀洲水电站 39连城县大灌水电站 40漳平华口电站 41谟武水电厂 42漳平小杞电站

农村信用社专业知识

1.《湖南省农村信用联合社不良贷款管理办法》中所说的不良贷款按风险程度划分分为哪几类? 答:次级类贷款,可疑类贷款、损失类贷款。 2.《湖南省农村信用联合社不良贷款管理办法》中所说的不良贷款按贷款管理期限划分分为哪几类? 答:逾期贷款、呆滞贷款、呆账贷款。 3.不良贷款管理应遵循的原则是什么?答:依法合规原则、真实反映原则、处置减损原则、损失补偿原则。4.不良贷款清收、管理、处置的责任主体是哪一级机构?答:县级联社 5.不良贷款由哪个部门进行认定,由哪个部门进行管理与处置?答:信贷管理部门、风险管理部门。6.风险管理部门负责管理的不良贷款,经过转化需上调至正常或关注类的,该如何处理? 答:由风险管理部门移交信贷部门管理。 7.为加强对不良贷款的分类管理,对逾期贷款债权社应对借款人和保证人采取什么措施? 答:发送催收通知书,并指派专人加强催收,依法收贷。 8.为加强对不良贷款的分类管理,对呆滞贷款债权社注重做好什么工作? 答:应注重贷款合同、担保合同的诉讼时效,应积极对借款人第二还款来源进行清偿与保全,积极运用各种手段开展清收处置。 9.为加强对不良贷款的分类管理,对次级类贷款要重点做好哪些工作? 答:要重点监控企业流动资产和现金流量,关注客户重大经营情况变化,防范关联企业风险,积极对借款人第二还款来源进行清偿和保全,加强贷款抵(质)押管理和对贷款保证人的监控,确保抵押物的足值和担保的有效。 10.实施以物抵债应优先选择什么样的资产,尽快实现处置回收入帐。答:应选择易保值、易变现的资产。11.不良贷款考核重点是什么?具体考核哪几个指标? 答:整体不良贷款水平的控制和不良贷款的回收情况。具体考核的指标是不良贷款率、不良贷款清收率、不良贷款迁徙律、贷款拨备覆盖率。 12.抵债资产管理工作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答:预期实现抵债资产的现值评估与保全;抵债资产的风险测定与管理;已实现抵债资产的处置和变现。13.对债务人、担保人或第三人的股权类资产,应采取直接拍卖、变卖或转让的方式。确需接收的,应在接受后多长时间内处理完毕。答:3个月 14.抵债资产变现后,不足偿还贷款本息的,本金和利息的偿还顺序必须坚持什么原则? 答:先收贷款本金,后收贷款利息的原则。 15.请给基层信用社处置抵债资产变现收入的分配排序。 A、偿还借款人所欠贷款利息 B、偿还借款人所欠贷款本金 C、支付处理抵债资产所需的税金及处置费用 D、变现收入偿还借款人所欠信贷款本金及利息后仍有剩余的,可按借贷双方事前签订的有关协议处理,作为基层信用社的当期收入或退还借款人。 答案:CBAD 16.请问取得抵债资产过程中发生的费用该如何处理? 答:应从抵债资产的价值中优先扣除,并以扣除有关费用后的净值作为计价价值计入待处理抵债资产。

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大额贷款风险提示办法

ⅩⅩ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大额贷款风险提示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信贷管理,规范大额贷款评审程序,防范和控制大额贷款风险,根据《ⅩⅩ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制度》、《ⅩⅩ农村信用社贷款业务操作规程》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大额贷款风险提示是省联社和办事处对农村信用社发放超过其规定限额的单户贷款进行项目可行性评审和风险预警的制度,是促进农村信用社审慎经营、科学决策、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的重要手段。 第三条风险提示按照全省农村信用社经营状况和管理水平的不同,实行“分类指导,区别管理”,分别采取贷后报备、贷前提示、严格控制三种方式。 贷后报备。即上年末账面五级分类不良贷款率在15%以下,并经检查确认实际不良贷款率在15%(含)以下的合作银行、县(区)联社,大额贷款管理通过完善制度,加强自律,自主决策发放,单户贷款比例原则不得超过监管指标要求,对单户在500万元(不含)以上的贷款分别向办事处和省联社进行贷后报备。便于省联社和办事处加强贷后监测、检查,以及考核大额贷款质量。 贷前提示。即上年末不良贷款率在15%至20%(含)的县(区)联社、合作银行大额贷款管理要在完善制度,加强自律的基础上由省联社核定大额贷款风险提示额度,各办事处在省联社授权内对其超过核定额度的贷款进行风险评审,提出风险点,进行贷前风险提示,对超过省联社授权的贷款,由省联社进行贷前风险提示,大额贷款贷前风险提示不改变农村信用社的信贷决策权。 严格控制。即对上年末不良贷款率在20%以上的农村合作银行、

县级联社,省联社重点督促其制定不良贷款清收化解计划,加大不良贷款清收力度,化解存量贷款风险。对超过省联社核定大额贷款额度的贷款,省联社和办事处在督促其完善制度,加强自律的基础上按权限进行贷前风险提示,并明确贷款与否的意见,省联社和办事处对其提请通过的大额贷款要加强事后监督管理。 第四条大额贷款风险提示方式实行动态管理,按年调整,凡实行事前风险提示制度的机构,年度不良贷款清收效果明显的,经省联社审核确认后,可取消事前风险提示制度,实行贷后报备。凡实行严格控制制度的机构,年度不良贷款通过清收,不良占比达到20%(含)以内的,经省联社审核确认后,可取消事严格控制制度,可实行事前风险示。凡实行大额贷款贷后报备和贷前提示制度的机构,贷款四级分类不良贷款反映不实、贷款五级分类不良贷款偏离度超过3%的,省联社将下发有关通知,随时采取严格控制方式,必要时责令其停止发放大额贷款,并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第五条大额贷款风险事前提示额度核定分别以500万元和300万元为固定基数,依据法人机构上年末不良贷款比例、资本充足率、存款规模、资本总额等四个方面设定系数综合核定,存款规模在2亿元以上的适用500万元的固定基数,存款规模在2亿元(含)以下的适用300万元的固定基数。 单户贷款事前风险提示限定额度=固定基数×不良贷款比例系数×资本充足率系数×存款规模系数×资本总额系数。(见附表1)贷前风险提示限定额度超过1000万元的,按1000万元(含)核定。 第六条大额贷款风险提示遵循统一领导,分级授权负责的原则,各办事处负责对辖内农村信用社发放单户金额在省联社核定限额以上1000万元(含)以内(甘南、临夏办事处500万元以内)大额贷款的风险提示工作,以及超出1000万元的大额贷款可行性论证及

关于调整福州市马尾区自来水价格收费标准的实施细则

关于调整福州市马尾区自来水价格收费标准的实 施细则 根据《调整马尾区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和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价格的通知》(榕开发改综[]号)文件精神,为建立合理的水价调控机制,贯彻实施本次水价调整“补偿成本、合理盈利、节约用水、公平负担”的原则,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城区各类别自来水终端基础水价 调整后的马尾区各类别自来水终端基础水价按下表执行:

二、城区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 三、居民一户多人口用水量调整 (一)对确因家庭人口众多(五口人及以上)的居民生活用水用户,经向我司申请、核实确认后,按照下表执行用水量调整:

(二)马尾城区内的居民用户,五口人及五口人以上家庭可申请一户多人口月用水量调整,人口数以户口簿或居住证为准,每户每增加一人,每月增加用水基数吨,每户最高月增加水量不超过吨。同一户口簿仅可申请一套房产的一户多人口月用水量调整,不得重复申请。 年月日以前办理调整手续的,用水量基数自月起开始调整,年月日以后办理调整手续的,用水量基数自变更次月开始调整。 (三)申请一户多人口月用水量调整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居民一户多人口月用水量调整申报表(应填写完整)。 、本市公安部门核发的《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及复印件(含索引页)。

、申请调整的供用水合同的用水人(以下简称“用水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用水人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若有)。 、非用水人本人办理申请业务的,还应当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申请调整的计量水表的当期或历史水费备款通知单(该计量水表应当与供用水合同登记的计量水表一致)。 (四)居民一户多人口月用水用户经我司核定后,有效期为两年,期满将自动恢复为基础阶梯水价计价。居民用户应在签约有效期到期前两个月,向我司申请办理续期手续,所需材料参照申请业务所需材料。 在年有效期内住址内人口数如有变动,用户应及时到我司窗口办理人口增减手续;否则我司有权根据核实的住址内人口数情况作出相应调整。 (五)用水人变更引起的失效 因房屋产权变更等原因引起《供用水合同》用水人变更时,新《供用水合同》生效之日,原核定的居民一户多人口用水量调整标准随原《供用水合同》一并失效。新《供用水合同》不执行居民一户多人口用水量调整标准,符合条件的新用水人可按照相关规定重新申报。 五、关于合表用水价格的实施细则 (一)根据文件要求,对多户共用一表的用户和执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非居民用户执行合表价格,各表价格按基础水价倍执行。 (二)根据《福建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水、电、气价格政策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公布2016年省属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名单及项目的通告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公布2016年省属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名单 及项目的通告 【法规类别】行政事业性收费 【发文字号】闽价通告[2016]2号 【发布部门】福建省物价局 【发布日期】2016.02.23 【实施日期】2016.02.2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公布2016年省属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名单及项目的通告 (闽价通告〔2016〕2号) 根据《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闽价费〔2015〕34号)要求,现将省属及中央驻榕单位2016年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名单及项目予以公布。未经公布的单位均无权征收行政事业性收费。 特此通告。 附件:省属及中央驻榕单位2016年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名单及项目 福建省物价局 2016年2月23日

附件 省属及中央驻榕单位2016年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名单及项目 项目 1福建省外事服 务中心 认证费 2福建省价格认 定局 非刑事案件财物价格鉴定费 3福建省教育厅职称评审费 4福建省教育考 试院 1.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报名考试考务费 2.计算机等级考试费 3.高等教育自 学考试费 4.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费 5.同等学历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水平 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费 6.高校招生报名考试费 7.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晋升中 级职称教育教学能力水平考试收费 8.高中毕业生会考费 9.高等学校计算 机等级考试费 10.大学英语等级考试费 11.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 考务费 1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费 13.在职人员攻读专业学位考试报名考 务费 5福建省考试院 考试服务中心 1.计算机等级考试费 2.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费 3.全国公共英语 等级考试费 4.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费 5.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费

农村信用社省(自治区、直辖市)联合社管理暂行规定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银监发[2003]14号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银监局(筹),大连、宁波、厦门、青岛、深圳市银监局(筹):现将《农村信用社省(自治区、直辖市)联合社管理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及时报告银监会。 二○○三年九月十八日 农村信用社省(自治区、直辖市)联合社管理暂行规定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第三章股权设置 第四章组织结构 第五章基本职能 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农村信用社省(自治区、直辖市)联合社(以下简称省联社)的管理,规范省联社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省联社是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内的农村信用合作社市(地)联合社、县(市、区)联合社、县(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村合作银行自愿入股组成,实行民主管理,主要履行行业自律管理和服务职能,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地方性金融机构。 农村商业银行在自愿的前提下可向省联社入股,并取得有关服务。

第三条省联社享有由社员社投资入股形成的法人财产权,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其合法财产及依法开展业务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侵犯和非法干涉。 社员社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省联社承担责任;省联社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 第四条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授权,省联社承担对辖内农村信用社(含农村合作银行,下同)的管理、指导、协调和服务职能。 第五条省联社贯彻执行国家的金融方针政策,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约束,其业务活动以为社员社提供服务,促进社员社的发展为宗旨。省联社不对公众办理存贷款金融业务。 第六条省联社依法接受中国银行业监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返回 第二章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第七条省联社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名称命名为“××省(自治区、市)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第八条设立省联社,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本规定的章程; (二)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五百万元人民币; (三)有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高级管理人员和符合要求的从业人员; (四)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五)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九条省联社以发起方式设立,发起人认购省联社发行的全部股份。 第十条设立省联社,申请人应当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管局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第十一条筹建省联社,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拟设立省联社的名称、注册资本金、业务范围、发起人、出资额

绥芬河市个人信用奖惩管理办法

绥芬河市个人信用奖惩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为深化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政策导向和利益机制,营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个人信用激励和惩戒及其管理,适用本办法。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在绥芬河居住满一年以上、年满18周岁、参加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个人,包括外来人口。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的个人信用是指按照我市征信管理规定反映个人信用状况的信用等级。 个人信用等级根据信用记录与信用积分的情况实行动态调整。 第五条个人信用级别分为A、B、C、D四类级别,A类级别又按信用积分和信用记录分为三档子级别,分别为:A、AA、AAA 等级。 第六条个人信用奖惩坚持“激励为主、惩戒为辅”、“ 先警示、后惩戒”的原则,对守信者实行优先办理、简化程序、“绿色 ― 1 ―

通道”和重点支持等激励政策,加大对失信者的惩戒力度,提高失信成本,逐步形成使守信者“处处守信,事事方便”、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制”的信用联动奖惩机制。 第七条市信用办负责全市个人信用联合奖惩的指导和协调。市社会信用信息征集管理办公室负责个人信用信息归集、整合和发布工作,建设、维护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和“信用绥芬河”网,并为实施信用奖惩提供所需的信用信息。 第八条各镇、有关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制订个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实施细则和配套制度,充实完善信用奖惩机制。 第九条有关部门在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职能时,应带头使用信用评价结果,实施信用分类管理。 第十条个人对涉及自身的信用信息和信用等级依法享有知情权、申辩权和异议权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 第十一条对个人拥有信用“A”类等级评价的,在同等条件下采取以下措施予以激励: (一)列入市级、行业诚信建设“红名单”,并作为诚信典型对外进行宣传或推介; (二)在入学、低保、社会救助等方面优先照顾; (三)在就业、社会救助、安排和拨付有关补贴资金等方面优先照顾;在资格评定等工作中,评选时予以加分; ― 2 ―

福州市物价局关于福州市物业管理区域内车辆停放服务费标准等相关事项的通知(榕价房[2008]23号)

福州市物价局关于福州市物业管理区域内车辆停放服务费标准等相关 事项的通知(榕价房[2008]23号) 各县(市)区物价局,各相关物业企业: 根据省物价局《关于规范物业管理区域内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闽价房[2008]159号)精神,结合福州市实际将具体贯彻意见及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指的车辆停放服务费是指物业管理区域内为车辆(包括机动车、非机动车)有序停放提供相关服务而收取的费用。 二、福州市区范围内物业管理区域车辆停放服务费由市物价局制定,各县(市)物业管理区域内车辆停放服务费由县(市)物价局核定,并报市物价局备案。 三、未成立业主大会的物业管理区域,其车辆停放服务费收费标准应严格按照以下规定的标准执行。具体停车服务费标准(不含场地使用费及充电费)如下: 已成立业主大会的物业管理区域,其车辆停放服务费收费标准可以由业主大会决定,也可以参照上表规定的标准执行。

物业小区主要面向社会车辆提供停放服务的,必须依法办理停车经营业务有关审批手续,取得经营资格后,其车辆停放服务费按下列规定执行:商场、娱乐场所、宾馆酒店等性质的建筑物,经有权部门批准有配套专用停车场所的,其停车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对行政事业单位以及供电、供气、供水、交通、银行等单位经有权部门批准配套专用停车场所的,其车辆停放服务费按社会公共停车收费标准执行,即小车停放:8:00-20:00(含)每辆次5元,20: 00-次日8:00(含)每辆次10元。占用两个车位的,按上述收费标准两倍收取。 上述没有配套专用停车场所的停车服务费收费标准及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停车服务费收费标准均按上表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四、下列情况之一的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 1、治安、消防、抢险、救护、环卫、邮递、执法等特种车辆在执行公务时; 2、业主搬家车辆; 3、临时送货车辆。 五、实施物业管理区域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的物业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车辆停放服务及收费的内部管理制度,做好车辆进出管理(有发放车辆出入证的物业管理区域,其出入证制作费用应在车辆停放服务费中列支,不得另向业主及车辆停放人收取)、停车场所保洁、照明、巡视(或监视)等服务,并对停车场所及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保障正常使用等工作。 六、物业管理区域内车辆停放服务收费应使用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发票。 七、物业管理区域内车辆停放服务收费应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物业企业应在服务场所醒目位置设置明码标价牌,公布服务项目、计费单位、收费标准、计价方式、免费对象和时限、价格投诉电话等内容,自觉接受业主、业主大会和相关部门监督。对违反规定乱收费的,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照相关法规予以查处。 八、本通知自2008年 9 月15日起试行至2010年 9 月14日止。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规范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2002]房457号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规范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闽价[2002]房457号 各市、县(区)物价局: 为加强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管理,规范收费行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福建省价格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现就规范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证书》,从事各类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具有法人资格的中介服务机构,均应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范围包括: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的编制、审核及项目经济评价;工程概算、工程预算、工程量清单、招标标底、投标报价、工程结算、竣工决算;接受有关部门委托对工程造价纠纷进行鉴定;建设项目各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等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出具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等中介服务活动。 三、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属经营服务性收费,一律由委托方支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必须本着自愿互利的原则,接受社会委托,开展有偿服务。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强制服务,强行收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接受委托,开展咨询服务时,应与委托方依法签订咨询服务合同,明确服务内容、双方责任和收费标准等。 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本通知的各项收费率为基准费率(详见附件),委托双方可根据建设工程咨询项目的难易程度等具体情况,在本通知规定的基准费率±20%幅度内协商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五、外商投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收费可参照国外有关收费办法,由咨询单位与委托方具体协商确定。 六、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制度,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应在其经营场所、交费地点的醒目位置公布收费项目、服务内容、计费方式、收费标准等事项。 七、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应严格执行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收费原则和收费标准,切实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凡超过或低于本通知所规定的收费幅度收费的,属价格违法行为,由各级政 府价格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八、本通知自2002年10月1日起执行。省物委《关于印发<福建省工程咨询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闽价[1998]房字32号)中有关规定凡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一律以本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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