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总局电影局关于数字电影母版实行有偿收集的通知

广电总局电影局关于数字电影母版实行有偿收集的通知
广电总局电影局关于数字电影母版实行有偿收集的通知

广电总局电影局关于数字电影母版实行有偿收集的通知

【法规类别】电影

【发文字号】[2008]影字863号

【失效依据】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关于发布《电影数字母版技术审查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发布部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已撤销)

【发布日期】2008.12.18

【实施日期】2009.01.01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广电总局电影局关于数字电影母版实行有偿收集的通知

([2008]影字863号 2008年12月18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广播影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广电局,各电影集团公司,各制片单位,中国电影资料馆、电影数字节目管理中心:

为进一步适应电影产业化、数字化发展,鼓励社会力量,充分运用数字技术制作、发行和放映电影,满足市场对高质量电影片源的需要,国家广电总局电影局制定了《数字电影母版有偿收集暂行规定》,并自2009年1月1日起实施,同时原(2008)影字380号文废止。

附件:

数字电影母版有偿收集暂行规定

为进一步适应电影产业化、数字化发展,鼓励社会力量,充分运用数字技术拍摄、制作、发行和放映电影,满足市场对高质量电影片源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电影管理条例》和《

广电总局文件

电影剧本(梗概)备案、立项流程 ?法律依据 1.1、《电影管理条例》 2.2、《电影剧本(梗概)备案、电影片管理规定》(广电总局令第52 号); 3.3、广电总局关于改进和完善电影剧本(梗概)备案、电影片审查工 作的通知。 ?申请条件 1.1、持有《摄制电影许可证》的电影制片单位或在地市级以上工商部 门注册登记的各类影视文化单位; 2.2、制片单位实有资金达到所拍摄影片成本的三分之一以上。 ?申请材料 1.1、拍摄影片的备案申请; 2.2、不少于1000字的故事梗概一份,4号字体规范文字,计算机打 印; 3.3、编剧允许备案单位使用其作品的授权书; 4.4、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核对后当即退回)及复印件一份; 5.5、制片单位账户所在银行出具的资金证明(对帐单); 6.6、《摄制电影许可证(单片)申请书》; 7.7、如拍摄数字电影,需提交《电影数字节目制作主要设备使用清单》; 8.8、凡影片主要人物和情节涉及外交、民族、宗教、军事、公安、司 法、历史名人和文化名人等方面内容的(以下简称特殊题材影片),需提供电影 文学剧本一式三份,并要出具省级或中央、国家机关相关主管部门同意拍摄的书 面意见,涉及历史和文化名人的还需出具本人或亲属同意拍摄的书面意见。 9.9、如已基本确定主创人员(导演、主要演员)的,同时报送影片主 创人员名单。 ?办理程序 1.1、电影制片单位(包括经工商注册登记成立的各类影视文化公司, 下同)摄制电影,应在拍摄前由第一出品单位将电影剧本(梗概)送工商注册登 记所在地的省级广电部门备案,省级广电部门应按照《行政许可法》规定的期限 作出决定并上报广电总局,待总局公布备案结果后,由省级广电部门对持有《摄 制电影许可证》的电影制片单位发放《电影剧本(梗概)备案回执单》、其他电 影制片单位发放《摄制电影许可证(单片)》,修改后拍摄或不同意拍摄的应说 明理由并书面通知制片单位。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网络游戏防沉迷实名验证工作的通知全文-国家规范性文件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网络游戏防沉迷实 名验证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广电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出版广电局,解放军总政治部宣传部新闻出版局,各互联网出版机构、网络游戏运营企业: 为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新闻出版总署、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原信息产业部)、共青团中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等八部委于2007年4月、2011年7月先后联合下发《关于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实施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的通知》、《关于启动网络游戏防沉迷实名验证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两个《通知》”)。自两个《通知》发出以来,在有关部门、社会各界、互联网出版机构、网络游戏运营企业的共同努力下,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实施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网络游戏企业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社会责任意识显著增强,未成年人的网络游戏消费理念得到普遍优化、不良网络游戏习惯得到明显改变。 为巩固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实施工作,健全长效机制,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适应网络游戏产业发展新情况新变化,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研究决定,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激发出版行政主管部门、互联网出版机构、网络游戏运营企业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自觉性、主动性、积极性,深入开展网络游戏防沉迷实名验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全国各级出版行政主管部门、互联网出版机构及网络游戏运营企业,要进一步增强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社会责任感,深入落实两个《通知》关于网络游戏防沉迷实名验证工作要求,把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实施工作作为一项长期任务,常抓不懈。 二、适用范围 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实施工作适用于除移动网络游戏之外的所有网络游戏。受硬件及技术等因素限制,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实施工作暂不适用于移动网络游戏。 三、监管措施 (一)各级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要将网络游戏防沉迷实名验证工作水平作为有关出版机构能否从事游戏出版业务的重要指标,深入调研实际情况,加强管理与督导,提升出版者责任意识及其对相关网络游戏运营企业的协调能力,把本行政区域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实施工作落实到位。 (二)各级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受理网络游戏出版申请时,须要求申报单位所申报出版网络游戏的运营企业完备网络游戏防沉迷实名验证手续,并提供全国公民身份证号码查询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受理。 (三)各级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扶持深入开展网络游戏防沉迷实名验证工作的互联网出版机构、网络游戏运营企业发展,优先推荐其参与国家、地方组织的出版项目,参加相关评优、评奖等活动。 四、实行通报制度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数字出版司将在每季度初向社会发布互联网出版机构、网络游戏运营企业上一季度防沉迷实名验证数据,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听取社会各界意见。 本通知自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办公厅 2014年7月25日来源: https://www.360docs.net/doc/74476459.html,/fg/detail531979.html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第二届劳动技能练兵竞赛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第二届劳动技能练兵竞赛 —法纪知识技能练兵竞赛题 o答错试题:国家对在报纸、期刊、图书、音像、电子、网络出版单位从事出版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实行()制度。 o正确答案:C o选项: ?A、备案登记 ?B、考试 ?C、职业资格 ?D、分类管理 o用户答案:A o答案注释:依据:《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管理规定》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对在报纸、期刊、图书、音像、电子、网络出版单位从事出版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实行职业资格制度,对职业资格实行登记注册管理。 o答错试题:以下哪种行为不是《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禁止的? o正确答案:C o选项: ?A、北京协和医院的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在河北省的一家有出版物印刷资质的印刷厂进行印刷 ?B、佛学研究会将自己协会用于交流信息的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在寺庙里低价卖给来烧香的人 ?C、北京市民政局将单位申请印制的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寄给海淀区民政局 ?D、某五星酒店将自己的企业内部交流企业文化的内部资料性出版物放在大堂中供客人随意取阅 o用户答案:B o答案注释:依据:《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编印内部资料,应严格遵守以下规定:(一)按照批准的名称、开本(开版)、周期印制,不得用《准印证》印制其他内容,一次性内部资料不得一证多期,连续性内部资料不得一期多版;(二)严格限定在本行业、本系统、本单位内部交流,不得标价、销售或征订发行,不得在公共场所摆放,不得向境外传播;不得将服务对象及社会公众作为发送对象,也不得以提供信息为名,将无隶属关系和指导关系的行业、企事业单位作为发送对象;(三)不得以工本费、会员费、版面费、服务费等任何形式收取任何费用,不得刊登广告,不得搞经营性活动; 编印单位不得利用登记、年检、办证、办照、评奖、验收、论证等工作之便向服务和管理对象摊派或变相摊派;(四)不得将内部资料承包给其他组织和个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新规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新规 ——主持人不得刻意说地方话 近年来,随着我国广播电视产业的日益繁荣,广播电视节目的样式也在不断发生着转变,从最开始的简单播报,到现如今节目表现形式的五花八门。与此同时节目主持人的主持风格和播音方式也在悄然发生着变化,从原来的字正腔圆,一板一眼,到现如今或风趣或时尚的词语表达。这些,都是广播电视产业不断进步的印证。然而这其中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主持人的表达有时会时尚有余但规范不足,时尚词汇和方言脱口而出,这样对于部分受众来说是不便接受的,同时对于普通话的推广和普及也是不利的。针对这个问题,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出通知,要求广播电视节目规范使用通用语言文字,在推广普及普通话方面起到带头示范作用。以后,象谢娜嘴边的“欢型”(时尚的英文变音),汪涵口中的“妹坨”(长沙话年轻妹子昵称),叮当时不时来句“摆龙门阵”(四川话聊天之意)……这样的一些具有浓厚方言痕迹的主持言语,将被要求改换说法或者取消了! 国家广电总局的通知要求播音员主持人除节目特殊需要外,一律使用标准普通话。不得模仿地域特点突出的发音和表达方式,不使用对规范语言有损害的俚语俗词等。避

免滥用生造词语和不规范网络用语,不在普通话中夹杂不必要的外文。如果节目邀请嘉宾参加,也要对嘉宾随意使用方言、夹杂外语等情况及时提醒纠正。业内人士表示,综艺节目主持人将首当其冲成为规范对象。对此,作为地方电视台综艺娱乐节目先锋的湖南卫视的负责人表示,已把有关要求传达到所有主持人,尤其是《快乐大本营》、《天天向上》等在青少年中影响较大的品牌节目,要为形成良好的语言环境积极承担应尽的社会责任。 规范使用、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基本要求,是树立文化自信、提高文化软实力、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的重要内容。广播电视作为大众媒体和主流媒体,播音员主持人和嘉宾作为公众人物,更应在推广普及普通话、规范使用通用语言文字方面发挥示范和表率作用。

国家广电总局印发《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工作人员违反宣传纪律处分处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国家广电总局印发《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工作人员违反宣传纪律 处分处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文 件 号】广发纪字[2002]423号 【颁布部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颁布时间】2002-05-21 【实施时间】2002-05-21 【时 效 性】有效 为坚持广播电视宣传的正确导向,严肃宣传纪律,规范广播电台、电视台违反宣传纪律事件的处理,特制定《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工作人员违反宣传纪律处分处理暂行规定》,请各有关单位贯彻执行。 附: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工作人员违反宣传纪律处分处理暂行规定 二00二年五月二十一日 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工作人员违反宣传纪律处分处理暂行规定 第一条为了确保广播电视宣传坚持党性原则,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根据《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暂行规定》、《广播电视管理条例》、《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关于建立违纪违规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警告制度的意见》、《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 关于禁止有偿新闻的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广播电视播出机构”是指经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全国广播电影电视系统的广播电台、电视台、广播电视台等播出广播电视节目的机构。

第三条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宣传工作中应当遵守宣传纪律,不得违反宣传工作管理规定,播出的语言、文字、声音、图像等,不得含有违反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党和国家政策等的错误内容。 第四条在宣传工作中违反政治纪律,播出下列内容之一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职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留用察看或者开除处分。 (一)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的; (三)反对中国共产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的; (四)反对党和国家重大政策的; (五)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六)煽动仇视政府,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八)传播政治谣言、侮辱、毁谤或丑化党和国家及领导人形象的; (九)其他违反政治纪律内容的。 第五条宣扬邪教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职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留用察看或者开除处分。

《2016电影局12位影片编码规则对照表》已更新

影片12位编码规则对照表

电影局新的 12 位影院编码规则 (仅供影院参考) 说明: 新的 12位编码,前 3位是国别,第4位是影片介质,第5至 8位是影片排次号,第9至12是颁布年代。代码如下:

034 安提瓜和巴布达104 刚果174 斯洛伐克x 科教片IMAX 035 澳大利亚105刚果民主共和国175 斯洛文尼亚y 科教片IMAX立体036 新西兰106 格林纳达176 斯威士兰z 科教片胶片(进口)037 巴巴多斯107 格鲁吉亚177 苏丹 A 科教片其他特种电影038 巴布亚新几内亚108 哥斯达黎加178 苏里南 B 科教片其他 039 巴哈马109 圭亚那179 所罗门群岛 C 科教片中国巨幕040 巴拉圭110 哈萨克斯坦180 索马里 D 科教片中国巨幕立体041 埃及111 海地181 塔吉克斯坦 042 阿尔及利亚112 黑山共和国182 中非 043 突尼斯113 洪都拉斯183 坦桑尼亚 044 巴林114基里巴斯共和国184 汤加 045 巴拿马115 吉布提185 特拉尼达和多巴哥 046 白俄罗斯116 吉尔吉斯斯坦186 图瓦卢 047 贝宁117 几内亚187 土耳其 048 秘鲁118 几内亚比绍188 土库曼斯坦 049 赞比亚119 加纳189 瓦努阿图 050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120 加蓬190 危地马拉 051 美国121 柬埔寨191 文莱达鲁萨兰国 052 墨西哥122 捷克共和国192 乌干达 053 委内瑞拉123 津巴布韦193 乌克兰 054 古巴124 喀麦隆194 乌拉圭 055 哥伦比亚125 卡塔尔195 乌兹别克斯坦 056 玻利维亚126 科摩罗196 牙买加 057 智利127 科特迪瓦197 亚美尼亚 058 阿根廷128 科威特198 也门 059 加拿大129 克罗地亚199 伊朗 060 巴西130 肯尼亚200 印度尼西亚 061 伯利兹131 拉脱维亚201 约旦 062 博茨瓦纳132 莱索托 063 不丹133 老挝 064 布基纳法索134 立陶宛 065 布隆迪135 利比里亚 066 赤道几内亚136 列支敦士登 067 德国137 卢旺达 068 东帝汶138 乍得 069 多哥139 马达加斯加 070 多米尼亚140 马尔代夫 示例影片如下: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2020年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广播电视规划院招聘公告_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广播电视规划院(简称:规划院)是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直属事业单位。为满足规划院发展需要,根据国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我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 (二)品行端正,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三)工作态度积极,责任心强,能够履行规划院工作人员的义务。 (四)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综合行政管理岗位。岗位要求如下: (一)本科以上学历,汉语言文学等相关专业,具有机关或事业单位综合行政管理工作背景。 (二)具备较强的文字撰写和优秀的文字表达能力。 (三)具有5年以上综合行政管理工作经验,熟悉机关或事业单位行政事务办事流程,熟练掌握公文写作和运用各类办公软件。 (四)年龄35周岁以下。 三、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严格遵守“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政审、讨论决定等程序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者将电话通知,拟录用人员将在总局、规划院网站上发布。 四、报名办法 报名时间:自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2月13日。 报名方式:由应聘人员根据规划院招聘要求,将个人简历发往规划院电子邮箱[emailprotected](邮件主题里请注明“姓名+性别+年龄+毕业院校+学历+专业+工作年限”)。 五、人员待遇 我院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结合实际情况为引进人员提供相应的工作条件和薪酬待遇。 六、报名纪律 报名人员应对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广电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广播影视节目版权保护工作的通知

广电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广播影视节目版权保护工作的通知 发布机关:广电总局来自:法律桥发布时间:2007-9-26 10:43:43 点击:354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影视局,中央三台,电影频道节目制作中心,中国教育电视台:近年来,经过各级广播影视管理部门和播出机构的共同努力,全系统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断增强,播出机构侵权或盗播影视剧情况有明显改观。但仍有部分播出机构无视国家法律和总局有关规定,违规、侵权播出未获得合法授权或未取得发行许可的节目,影响了广播电视的社会形象。为进一步严肃纪律,整顿广播电视节目播出秩序,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和总局有关规定,现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级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性,从广播电视发展的全局出发,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性的工作任务来抓,贯彻管理工作始终。有条件的地方要尽快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领导挂帅,辖区内播出机构负责人参加,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监管措施,指导和监管辖区内各播出机构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二、健全制度,严格审查。各级广播影视版权管理部门要切实督促各播出机构做好播出节目的审查把关工作,要在机构内部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规范节目播出行为。要认真落实节目“三审制”和重播重审制度,确保节目内容导向正确,坚决杜绝播出存在违反《广播电视管理条例》规定和总局有关规定内容的影视节目。 三、认真审验各项手续。各播出机构在播出非本机构制作的电影、电视剧、动画片和其它电视节目时,要严格按照《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和总局有关规定,认真审核所播节目的《许可证》手续或批准文件,要确保所播节目具备合法《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动画片发行许可证》、《电视剧发行许可证》或《电影片公映许可证》。对于未按规定提供合法批准文件或相应发行许可的节目,坚决不得安排播放。 四、取得合法授权。各播出机构在购买已经取得上述合法批准文件或相应发行许可的节目,还须同时取得著作权持有者的合法播出授权,并依合同、协议在授权许可播放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进行播放。未取得合法播放权利的节目,一律不得安排播放。 在境外落地的国内电视频道,要妥善解决好落地国家或地区的节目合法版权问题,避免版权纠纷。 各播出机构开办的各类介绍境内、外电影或电视剧的影评、剧评资讯栏目,使用电影、电视剧片段超出合理使用范围的,须事先依法取得著作权使用许可。 五、认真进行清理。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各播出机构要对照本通知要求,立即对本机构备播节目进行对照清理和认真自查。全面清理未取得合法播出授权和批准文件的节目,重点清查各类非法播出境内、外电影或电视剧的栏目,对于违规行为要立即停止并认真进行整

国家广电总局关于加强和改进历史题材影视创作管理的通知

国家广电总局关于加强和改进历史题材影视创作管理的通知 【法规类别】电影 【发文字号】广发[2006]51号 【发布部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已撤销) 【发布日期】2006.11.23 【实施日期】2006.11.2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国家广电总局关于加强和改进历史题材影视创作管理的通知 (2006年11月23日广发〔2006〕5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影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广播电视局,重大革命和重大历史题材影视创作领导小组: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历史题材影视创作管理工作,结合当前影视创作管理实际,广电总局研究、制定了历史题材特别是重大历史题材影视作品创作的管理原则和措施。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历史题材影视创作及管理的重要意义 我国悠久灿烂的历史文明是中华民族的宝贵精神财富,是实现民族团结繁荣、国家长治久安,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精神

力量。影视作品是传播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表现形式,具有形象直观、手段先进、受众广泛等优势。历史题材特别是重大历史题材影视作品所包含的历史观、价值观、历史知识等,对各年龄层次、各阶层观众都有较强的教育、示范和引导作用。要深入学习领会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明确广播影视部门对重大历史题材影视创作的管理职责,充分认识历史题材特别是重大历史题材影视作品创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站在国家、民族文化利益的高度,改进和加强历史题材影视作品的创作与管理,落实创作生产、审查管理和舆论引导的各项措施,确保历史题材影视作品体现正确的历史观、价值观、人生观。 二、当前历史题材影视作品创作及管理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随着文化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的影视创作呈现出持续繁荣发展的大好局面,影视剧产量逐年增加,为繁荣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发挥了重要作用。古代历史题材影视作品的产量有所递减,质量不断提高。绝大部分历史题材影视作品遵循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和文艺观,尊重史实、导向正确、内容健康,涌现了一大批艺术精湛、制作精良、广大观众喜闻乐见的优秀作品,为普及历史知识,弘扬正确的历史观与价值观,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做出了积极贡献。 结合历史题材影视作品创作的实际情况,广电总局不断改进措施、规范程序、调整政策、明确职责。对历史题材电视剧实行备案公示管理和审查管理制度,对历史题材影片实行电影剧本(梗概)备案和电影片审查制度,对重大革命和重大历史题材影视剧实行选题立项、剧本审查和完成片内容审查三个环节的管理制度。同时,大力调控电视播出的时段和比例,积极引导各类媒体对历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认定的第一和二批学术期刊名单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认定的第一和二批学术期刊名单 23 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44 心理技术与应用 49 创新人才教育 154 外语教学与研究158 中国记者 159 中学语文教学 168 中小学外语教学195 教学与研究 197 语言教学与研究251 少年儿童研究 315 物理化学学报 322 心理学报 390 数学学报 391 数学学报(英文版) 689 公安教育 1194 教师教育研究 1234 教育学报 1358 中国信息技术教育1576 数学教育学报 1630 心理与行为研究1758 教育实践与研究1943 体育研究与教育2020 外语与外语教学2021 辽宁教育 2022 教育科学 2207 中国数学教育2223 现代教育管理2246 外国教育研究2259 现代中小学教育2300 中小学教师培训2301 数学学习与研究2363 数学研究通讯2388 求是学刊 2389 外语学刊 2390 北方论丛 2398 教育探索 2502 教书育人 2584 数学教学 2597 小学数学教师2598 学术月刊

2605 中小学英语教学与研究2822 思想政治课研究 2823 教育发展研究 2936 当代外语研究 3452 学术界 3581 教育评论 3628 数学研究 3661 外国语言文学 3930 语文知识 4354 教师教育论坛 4366 学前教育研究 4445 数学理论与应用 4465 当代教育论坛 4556 中学数学研究 4557 语文月刊 4619 现代教育论丛 4620 教育导刊 4738 中小学德育 4770 基础教育研究 4921 西部论坛4926 教师教育学报 5127 教育科学论坛 5126 教育文化论坛 5311 新闻知识 5312 外语教学 5487 西部学刊 5494 甘肃理论学刊 5497 兰州学刊 5500 电化教育研究 5501 甘肃教育 5541 兰州商学院学报 5550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5551 甘肃科技 5556 甘肃广播电视大学学报5557 甘肃行政学院学报5558 兰州教育学院学报5559 西北成人教育学院学报5562 天水师范学院学报5565 河西学院学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认定的第二批学术期刊公示名单(共712种)94. 教育研究116. 中小学管理

国家广电局电视剧申报-用户手册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电视剧电子政务平台在线办事系统
用户操作手册
(制作机构部分)
国家广电总局电视剧管理司 北京中宏立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09 年 2 月

使用说明
本手册是国家广电总局电视剧电子政务平台制作机构在线办事系统操作说明,“国家广 电总局电视剧电子政务平台制作机构在线办事系统”(以下都称为“该系统”)包括 3 个章 节部分。
第 1 章是该系统使用前的准备条件。 第 2 章是该系统简要描述。其中包括主界面工作区说明,该说明是本系统的信息门户, 通过它既可以打开各管理模块。掌握了主界面的使用将会使您的工作事半功倍。 第 3 章是该系统的核心,包括该系统各功能模块的操作说明。 由于时间仓促等条件所限,还有许多功能需要在今后的应用中不断完善。 为方便用户尽快熟悉并掌握现有功能的使用方法,特编写本手册。如有不妥之处,请大 家批评指正。

《电视剧电子政务平台制作机构在线办事系统 》
用户操作手册
目录
1. 使用前的准备工作 ................................................ 1
1.1 操作电脑运行要求 ............................................................................................................. 1 1.2 安装客户端软件 ................................................................................................................. 1
2. 系统应用简要描述 ................................................ 1
2.1. 简要描述 ............................................................................................................................. 1 2.2. 电视剧电子政务平台访问方式 ......................................................................................... 2
2.2.1. 独立子域名访问.....................................................................................................2 2.2.2. 总局政府网站首页快速通道访问 ......................................................................... 2 2.3. 登录系统 ............................................................................................................................. 2 2.3.1. 通过已安装的客户端软件登录 ............................................................................. 2 2.3.2. 通过电视剧电子政务平台页面登录 ..................................................................... 3 2.4. 系统主界面工作区说明 ..................................................................................................... 4 2.4.1. 系统主页面功能区说明 ......................................................................................... 4
3. 功能模块操作说明 ................................................ 7
3.1. 备案管理 ............................................................................................................................. 7 3.1.1. 备案审核.................................................................................................................7 3.1.2. 重大题材立项报审...............................................................................................12 3.1.3. 重大题材摄制报审...............................................................................................13 3.1.4. 备案变更反馈.......................................................................................................13
3.2. 完成剧管理 ....................................................................................................................... 13 3.2.1. 完成剧报审...........................................................................................................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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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积极发

民政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积极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做好慈善事业宣传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新闻 【发文字号】民发[2015]139号 【发布部门】民政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发布日期】2015.07.20 【实施日期】2015.07.2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民政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积极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做 好慈善事业宣传工作的通知 (民发〔2015〕13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网信办、新闻出版广电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网信办、新闻出版广电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报刊主管部门,中央主要新闻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关于“支持发展慈善事业”“支持慈善事业发挥扶贫济困积极作用”“推进社会事业改革创新”等重要决策,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1号)关于“加大社会支持力度”“加大对慈善工作的宣传力度”等有关要求,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与传播优

势,做好慈善事业宣传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新闻媒体做好慈善宣传工作的重要意义 慈善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改善民生、促进和谐的崇高事业。大力发展慈善事业,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历史任务,需要全社会凝神聚力、共同努力。广大新闻媒体是推动慈善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是慈善事业的主要宣传阵地。做好慈善事业宣传工作,是新闻媒体承担社会责任、引导主流舆论的重要方式,是弘扬慈善精神、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途径。发挥新闻媒体的传播优势,扩大慈善事业影响力,有利于拓展慈善活动平台,创新慈善事业发展方式,有利于推动公开透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各部门各媒体要充分认识做好慈善事业宣传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对慈善事业宣传工作的重视程度,进一步提升慈善事业宣传工作水平,积极传播慈善正能量,推动慈善事业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进步。二、明确把握慈善宣传工作的主要任务<

广电总局关于重申电影审查标准的通知

广电总局关于重申电影审查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3-07 15:53 3月3日,广电总局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影视局,各电影制片单位,中国电影合作制片公司,电影频道节目中心发出《广电总局关于重申电影审查标准的通知》的通知,通知说,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作出的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重要部署,贯彻落实全国广播影视局长会议和全国电影工作会议的精神,始终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坚持“三贴近”原则,坚持正确的创作导向,始终把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社会效益放在首位,进一步繁荣创作、加强管理、净化银幕,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精神食粮,营造更加和谐、更加“绿色”的电影环境,总局决定,重申《电影管理条例》、《电影剧本(梗概)备案、电影片管理规定》(2006年5月22日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第52号)中的有关法规,各部门各单位要在电影片的备案(立项)、制作、审查、公映等环节严格执行。 一、国家提倡创作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统一,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有利于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优秀电影,大力发展先进文化,支持健康有益文化,努力改造落后文化,坚决抵制腐朽文化。 二、电影片禁止载有下列内容: (一)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 (五)违反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迷信的; (六)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宣扬淫秽、赌博、暴力、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危害社会公德,诋毁民族优秀文化的; (十)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三、电影片有下列情形,应删剪修改: (一)曲解中华文明和中国历史,严重违背历史史实;曲解他国历史,不尊重他国文明和风俗习惯;贬损革命领袖、英雄人物、重要历史人物形象;篡改中外名著及名著中重要人物形象的; (二)恶意贬损人民军队、武装警察、公安和司法形象的; (三)夹杂淫秽色情和庸俗低级内容,展现淫乱、强奸、卖淫、嫖娼、性行为、性变态、同性恋、自慰等情节及男女性器官等其他隐秘部位;夹杂肮脏低俗的台词、歌曲、背景音乐及声音效果等; (四)夹杂凶杀、暴力、恐怖、鬼怪、灵异等内容,颠倒真假、善恶、美丑的价值取向,混淆正义与非正义的基本性质;刻意表现违法犯罪嚣张气焰,具体展示犯罪行为细节,暴露特殊侦查手段;有强烈刺激性的凶杀、血腥、暴力、吸毒、赌博等情节;有虐待俘虏、刑讯逼供罪犯或犯罪嫌疑人等情节;有过度惊吓恐怖的画面、台词、背景音乐及声音效果; (五)宣扬消极、颓废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刻意渲染、夸大民族愚昧落后或社会阴暗面的; (六)鼓吹宗教极端主义,挑起各宗教、教派之间,信教与不信教群众之间

广电总局电影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电影贴片广告

广电总局电影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电影贴片广告 和映前广告管理的通知 (2009年2月10日(2009)影字79号) 【发布时间】:2009年02月10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电局、各院线公司、制片单位,中国电影集团公司,华夏电影发行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电影制片人协会,中国电影发行放映协会: 近年来,随着中国电影产业化改革进程的加快,电影市场呈现出发展繁荣局面,从而带动了电影广告市场的发展。贴片和映前广告在树立企业形象、宣传企业产品,扩大片商、发行方、院线及影院的经营收入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电影广告市场在发展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如:内容格调不高,时间过长,尤其是近期,广告占用放映时间的问题更为突出,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引起了广大观众的强烈反感。为促进广告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现重申《关于加强影片贴片广告管理的通知》(广发影字〔2004〕700号)的有关规定,并就进一步规范贴片、映前广告管理提出如下要求,请有关制片、发行和放映单位在工作中严格遵照执行。 一、影片贴片和映前广告经营者的资质、广告内容等须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实施细则的规定。 二、贴片广告、映前广告一律加在《电影片公映许可证》前,并在电影票面上标注的放映时间前放映。不得在电影放映中播放广告。 三、发行、放映单位应严格履行合同,加强管理,未经版权方或合作方同意,任何单位不得删减、替换贴片和映前广告。 四、各级广电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电影广告的管理,切实保护好电影消费者的利益。中国电影制片人协会、中国电影发行放映协会要做好会员的协调工作,建立广告沟通平台,不断形成共识,推动广告市场健康发展。同时,建立内部通报制度,对违反电影管理有关法规者予以通报。各发行公司、院线公司和电影院应加强行业自律,自觉规范电影广告业务。 特此通知。

国家广电总局提出《关于促进广播影视产业发展的意见》

国家广电总局提出《关于促进广播影视产业发展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加快广播影视业的改革与发展,根据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结合广播影视的工作实际,国家广电总局近日就促进广播影视产业发展提出《关于促进广播影视产业发展的意见》,《意见》强调: 一、当前广播影视产业发展面临的形势 新中国成立50多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广播影视随着国家的经济发展、科技进步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形成了相当的规模,具有了良好的产业发展基础。目前,我国有电台、电视台1900多座,共开办广播节目1800多套、电视节目2200多套;有近70家电影制片单位,年生产故事片100余部;有广播影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近900家,电视剧制作机构300多家,年生产电视剧1000多部10000多集。基本建成了有线、无线、卫星多技术、多层次混合覆盖的全国广播电视网,广播电视人口综合覆盖率已分别达到93.34%和94.61%,其中有线电视网已近400万公里,有线电视用户超过1亿;全国共有电影院6000多家,已建成区域和跨区域电影放映院线35条。从广播影视节目的生产制作量、整体技术水平和规模以及实际覆盖人口来看,我国已经成为广播影视大国。同时与广播影视事业发展相伴随,广播影视的产业经营也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取得显著成效。1982年,全国广电系统总收入9.83亿元,基本属于财政拨款,到了2002年,全国广电系统总收入已达514亿元,其中广告收入超过280亿元,财政拨款75.84亿元,财政拨款仅占总收入的14.75%。广播影视已经从主要依靠财政拨款转为以经营创收为主、财政拨款为辅,广播影视的产业功能和良好的开发前景正日益显露出来。 应该看到,目前我国广播影视产业发展既有着良好的基础和条件,也存在着突出的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从总体上看,我国广播影视产业还只是处于起步、探索的初级阶段,产业发展很不充分,经济总量规模比较小,与发达国家相比实力还比较弱,竞争力不强,广播影视产品的进口大大超过出口。二是长期以来我国广播影视实行计划事业型为主的体制,不区分经营性产业和公益性事业,广播影视按行政区划设置,条块分割严重,已很不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不符合广播影视产业自身的特点和规律,严重影响和制约了广播影视产业发展。广播影视的体制机制问题,已经成为广播影视产业发展的主要障碍。三是广播影视产业发展很不平衡。东部、中部、西部,发达地区与不发达地区,城市与农村,差异很大。东部发达地区和城市产业发展比较好,效益也比较明显,西部不发达地区和农村则比较差。广播影视产业内部电视与广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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