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中国古代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演变

7中国古代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演变
7中国古代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演变

中国古代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演变

一、秦朝创立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

(续上节)回顾:秦朝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组成部分:

1.皇帝制度

特点:皇权独尊、大权总揽、皇位世袭、至高无上

2.三公九卿制

构成:(略)

特点:以皇权为中心;中央官吏相互配合、互相牵制,大权集于皇帝手中

3.郡县制

实行的原因:吸取历史教训,防止国家分裂;加强中央集权,维护国家统一

构成:(略)

二、汉朝巩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汉承秦制、有所损益”)

1.在中央,实行三公九卿制,开创“中外朝”制度

①“中外朝”制度

两汉时期中央政治制度基本上沿袭秦朝,但又有所变化。

在中央行政设三公九卿,秦时即有,汉朝亦设,但到汉武帝时又形成了“中朝”决策机构,尚书令的权力日显重要。以丞相为首由三公九卿组成的机构,演化为执行机构,被称为“外朝”。东汉光武帝时进一步剥夺三公权限,扩大尚书台的权力,“虽置三公,事归台阁”,这些又是与秦时不同的。

2.在地方,实行郡国并行制,并最终以“推恩令”的颁布消除封国的隐患

①.汉仿秦制,实行郡县制,但同时惩戒秦不分封孤立而亡,又恢复诸侯王分封制。西汉初,郡设太守、国设相,作为郡国的最高行政长官。西汉建立后,很长时间里,封国的势力一直比较强大。

②.“七国之乱”后,虽然景帝采取了一些削弱诸侯王势力的措施,但地方分权的问题没有得到彻底的解决。

③.汉武帝在位期间,采纳主父偃的献策,制定“推恩令”,在政治体制上实行强干弱枝。推恩的办法易于为有关的皇族所接受。推恩法不断加强了中央的统治,也不断削弱了地方的力量,这对于封建君主专制中央集权政治体制的发展具有深刻的影响。

三、隋唐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完善

1.在中央,实行“三省六部制”

①.魏晋南北朝时期,逐步形成三省体制。

②.隋文帝时形成三省六部的格局,尚书省下设六部。

③.唐朝时三省分工明确,既有合作,又相互牵制和监督,削弱了相权,保证了君权的独尊,可说是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重大创造。

2.在地方,郡县制发展为州县制,中期始设节度使

①.唐朝前期在地方实行“州县制”

②.唐睿宗为了加强西部与北部边防,于710年开始设置节度使,以掌管地方军政。开元以后,唐政府在沿边相继设立了安西、北庭等九个节度使和一个岭南经略使。节度使设置之初,对稳定边疆形势曾发挥过积极的作用。但是,募兵制的实行,使边将得以专兵,节度使的势力不断扩大,“既有其土地,又有其人民,又有其甲兵,又有其财赋”,尾大不掉,很快发展成为强大的地方割据势力。

③.安史之乱后,唐政府不仅对参加叛乱的节度使不予追究,而且还任命安史旧部担任节度使。平叛过程中设置的节度使也大多保留下来。这样,藩镇割据的局面进一步扩大,史称:“方镇相望于内地,大者连州十余,小者犹兼三四。”这些节度使名义上是唐政府的节度使,但实际上“虽奉事朝而不用其法令”,中央集权严重削弱。

四、北宋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加强

这一部分内容较多,名词概念既多且难,教材没有充分展开,教师只需抓住中央政府从军事、行政、财政三方面削弱了地方的权力,从而加强了中央集权即可。

1.政治上:在中央增设参知政事分割宰相的行政权;

在地方派遣文官到各州任知州,取代节度使对郡(州)的行政权,同时各州又设通判,主要负责监督知州,各州公文必须有知州和通判联合署名才能有效。

2.军事上:在中央设枢密使分割宰相的军权;分散统兵大将兵权,将兵权一分为三,只能统兵不能调兵;

设枢密院负责调兵而不能统兵;

在地方上实行更戍法,定期让军队调换驻地,统兵将领留驻原地;地方军队的精壮之士入选中央禁军;禁军的半数拱卫京师,另一半驻守各地,达到“强干弱枝、守内需外”的目的。

3.经济上:在中央设三司使分割宰相财政权;

在地方设转运使,将地方大部分赋税收入运送中央,断绝地方割据的经济支持。

4.司法上:规定地方司法人员由中央派文官担任,死刑必须报中央复审核准。

5.北宋加强中央集权的特点:①重文轻武、文人治国;②分割权力、互相制约;③强干弱枝、守内虚外。

6.积极作用:加强了中央集权,铲除了地方割据的基础,维护了国家的统一

消极影响:过分集权导致政府机构重叠,财政开支庞大,军队指挥不灵,地方财政困难。导致北宋出现“冗官、冗费、冗兵”现象,成为“积贫积弱”的根源。

五、元朝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新发展

1.在中央,设中书省,取代前代的三省

中书省上承天子、下总百司,是最高行政机构。

元朝后期,中书宰相的权力过大,影响皇权专制。

2.在地方,设行省

行省作为中书省的派出机构,长官由中央任命

行省之下,设路、府、州、县,边远地区设宣慰司

3.行省制度的创立及意义。

元朝在地方设置行省,作为中书省的派出机构,行省之下设路、府或州、县,对边远民族地区设置宣慰司进行管理。元朝的行省制度加强了元朝的中央集权统治,巩固了多民族国家的统一。

行省制度的创立,是中国古代地方行政制度的重大变革,是中国省制的开端,影响深远。

六、明朝君主专制的加强

1.在中央,废中书省和丞相,权归六部,皇权集中;

作为补救措施,明朝出现内阁;

①.明太祖设殿阁大学时做为侍从顾问,但大学时很少参与决策;

②.明成祖时大学士开始参与机密决策,“内阁”形成;

③.后来大学士有票拟权,权力扩大;

④.明朝中期,为了限制内阁,皇帝以司礼监太监牵制内阁

但是内阁终究不是决策机构,仅仅是内侍机构,其权力并非源自地位和制度,而是皇帝的个人支持和信任。

2.在地方,废行省,权分三司,大权统归中央

明太祖鉴于元朝地方行省权力过大,废除行省,设三司

改元朝行省为“承宣布政使司”,统管地方民政和财政;

设提刑按察使司,统管地方监察、司法;

设都指挥使司,统管地方军政。

七、清朝君主专制的强化

1.在中央,强化皇权

①.清初,仿明制,设内阁,置六部,但议政王大臣会议限制了皇权;

②.康熙设南书房,参与机要事务,使中枢权力一分为三,皇权集中;

③.雍正设军机处,参与军国大事,但是没有决策权,只能照旨拟文、跪受笔录,从而使全国大权全部集中在皇帝手中,君主专制发展到顶峰。

2.在地方,加强中央集权

①.恢复行省制度,一省设一巡抚,两省及其以上设总督,下设三司。全国共18个行省。

②.加强对少数民族地区的管理,分别设5个将军辖区,2个办事大臣辖区,1个蒙古盟旗。

③.加强对西藏地区的管理,册封达赖、班禅,派遣驻藏大臣。

④.加强对西南地区的管理,实行“改土归流”。

三、“选官、用官制度的变化”

其实讲述的是中国古代官吏制度的一个侧面。

中国古代的选官用官制度的变化历经“世袭为官——军功受爵——推荐做官——依据出身——考试选拔”。

1.世官制:

将官制限定在世袭贵族范围内,由贵族子弟世代继承祖上的权威,国家权力世代由贵族把持。

2.察举制:

汉武帝时间里和发展了一整套选官制度用来选拔人才,其内容包括地方察举和皇帝征召等,其中自下而上推选人才的察举制是两汉选官的最重要的途径之一,主要靠地方官的主观印象选拔官吏。

孝廉成为士大夫做官的主要途径。

3.九品中正制:

魏晋南北朝时期,以九品官人法为基础选拔官吏。实际上是一种发展的察举制。九品中正制之初,有选贤的用意,但是不久就被门阀左右,成为世族把持政权的工具。

4.科举制:是一种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制度。

①.隋文帝开始采用分科考试的办法选拔官员;隋炀帝建进士科,标志着科举制形成;

②.贞观年间增加考试科目,以进土、明经两科为主;

③.武则天大量增加科举取士的人数,首创武举和殿试;

④.玄宗时,诗赋成为进士科主要考试内容,开元年间,任用高官主持考试,以后成定制;

⑤.宋朝殿试亲自由皇帝主持,废明经科,进士科不考诗赋,专考经义和时务策,设明法科,考试实行糊名法;

⑥.明清八股取士,试卷仅从儒家的四书五经中命题,体裁只能用“八股”,阻碍社会的发展;明清时代的科举制已经十分详备,然而也日益僵化,完全成为束缚人们思想自由的文化专制工具。

⑦.清1905年废科举。

与察举制相比,科举制是一种更完备、更合理的选官制度。通过考试,择优录取,显然要比察举制时代凭现任官的主观印象选官要合理的多。

中国古代土地制度

中国古代的土地制度 摘要:中国古代的所有制关系主要是指土地所有制,它是一定生产力水平的产物,其产生、发展、衰落均与生产力发展变化密切相关。从本质上讲,我国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的土地制度都是私有制。 关键字:土地制度发展演变土地兼并 正文: 一、我国古代主要的土地制度 1、奴隶社会的井田制 我国古代奴隶社会主要土地制度是井田制,它是奴隶社会经济基础的基本形式。井田制,兴于商朝,盛于西周,瓦解于春秋。井田制的土地所有权属于国王,诸侯臣下只能世代享用,不得转让,奴隶主驱使奴隶集体耕作并剥夺奴隶的劳动成果,井田制适应奴隶社会时期低下的生产力发展水平,成为分封制的经济基础。春秋后期,随着土地私有制的发展,井田制逐渐瓦解,封建剥削制度确立起来。 春秋战国时期,由于铁器的使用和牛耕的逐步推广,大量的荒地被开垦出来,出现了许多井田制公田以外的私田。私田主人控制着私田产品,不缴纳给国君,而且改变了对耕田者的剥削方式,即让劳动者交出大部分产品后,可以保留一部分产品。这样,耕种的人就转变为封建农民,私田主人成为封建地主,农民向地主缴纳地主。这就是封建土地所有制的剥削方式。顺应这一历史发展趋势,春秋时期的的诸侯国改革中,都涉及到了国家赋税制度的变革,如齐国管仲的“相地而衰征”和鲁国的“初税亩”,都实行按亩收税,促使耕地由奴隶社会土地国有制转向封建社会土地私有制;战国时期,随着地主阶级变法运动的开展,最终在

各诸侯国确立了封建土地所有制。典型事例如秦国的商鞅变法中“为田开阡陌封疆”,废除井田制,以法律形式确立了土地私有制度。 2、封建社会的土地所有制 我国古代封建社会存在着土地国有制、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和农民的个体土地所有制三种主要土地制度形式。其中,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占支配地位,是封建生产关系的基础。 (1)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在中国存在了两千多年,对于中国封建经济的发展,社会经济的繁荣起过积极作用,但其闭塞性和自给自足的特点却严重地阻碍了封建社会内部商品经济的发展,使商品交换处于极不发达的状态,限制了手工业通农业的分离,使手工业无法独立形成独立的经济部门,对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产生了不利影响,尤其是明朝中后期资本主义萌芽出现后,成为资本主义萌芽发展的严重障碍,造成中国社会的长期贫困和落后。它形成于春秋战国时期,到新民主主义革命后的土地改革被消灭。 (2)个体农民土地所有制,虽不占主要地位,但却是对封建生产关系内容的重要补充,它与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共同构成封建经济基础,是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建立和长期存在的重要基础。这种小自耕农的自然经济和小生产者的小商品经济以家庭为单位,“男耕女织”、自给自足,分散在社会各个角落。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随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土地革命和土地改革运动的进行而不断的发展壮大,到新中国成立后,随着新解放区的土地改革的完成,达到高潮,至1953年—1956年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完成,这一经济成分转化成了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3)封建土地国有制,大致有王田制、屯田制和均田制等具体表现形式。新莽政权的王田制从形式上看与井田制相似,但本质上仍属于封建性质的土地制度。屯田制在中国的许多朝代都出现过,如西汉、东汉、曹魏、金朝、元朝、明初和清初。均田制主要在北魏和隋唐时期实行,主要特点有:社会上存在大量的无主荒地和劳动力,这是实施均田制的前提条件;政府把掌握的土地分给农民,并不触动贵族地主的利益;受田的农民必须完租纳调服役,贵族地主却无此负担。 二、中国古代封建社会土地制度演变的规律 中国古代封建社会生产关系的突出特点是:封建地主土地私有制为主体,国家政权控制部分土地,小农土地私有制也占有一定的比例。国家政权控制的土地,除皇族、贵族、功臣直接享有外,许多封建政权往往分给农民耕种,向他们征收赋税,以保证

中国古代土地制度及其演变

中囯古代土地制度概论 原始社会土地是公有的,随着人类进入阶级社会后,土地制度也开始发生了变化,由原始社会的氏族、村社公有转为奴隶主国家所有。夏朝的建立是我国奴隶社会的开端,经过商、周的进一步发展,土地成为以井田制为标志的奴隶主国家所有。随着农业生产率的提高和奴隶制的逐渐解体,社会各阶层对土地私有的要求日趋强烈,进入春秋战国之时,土地私有战胜土地国有而蓬勃发展起来了。 我国封建土地私有制产生于春秋战国,到秦汉最后形成,为封建土地私有制发展的早期阶段。封建社会的土地所有制,由封建国家土地所有制、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和个体农民土地所有制三种形式组成,并在不同的历史时一期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变化,阶级斗争的涨落,在比重上迭有升降,然而地主土地所有制总是占着支配地位。 春秋时期,社会生产力有了重大发展,铁器得到广泛使用,逃往的平民和奴隶纷纷开垦荒地,这些新垦之地,为开荒者隐瞒下来,成了私田。私田的产生,土地国有观念动摇了。春秋中期,私田土地急剧增长,到末期出现土地买卖,此时奴隶主也更热心于私田的扩大和经营,各国先后进行了税制改革,放弃土地国有的井田制,承认了土地私有制。 战国时期各国都实行改革和变法,商缺两次变法,“改帝王之制,除井田,民得买卖”,它标志着占统治地位的井田制宣告结束,土地私有制已经形成。这一时期,地主阶级虽已形成,但人数还不是很多,所占土地数量也不大。 秦汉时期地主土地所有制得到充分发展。公元前216年,秦政府颁布命令:“使黔首自实田”,私有土地得到了封建政权的确认和保护。秦灭六国后,对于地主占有大量土地没有干预,虽下令迁徙各国旧贵族和豪富,但他们占有的土地状况并未改变,到秦末依然是“官者田连降陌,贫者亡立锥之地”。秦末农民大起义推翻了秦王朝,给地主阶级以沉重打击。 西汉政权建立后,采取一系列与民休息的政策,使农民占有少量土地。但封建经济的发展必然导致土地兼并,至西汉末年土地终于引发了绿林、赤眉大起义,颠覆了西汉政权。东汉政权建立后,为了限制豪强大族兼并土地,公元三十九年下令度田,地方豪强竟发生武装暴动,度田不了了之。以后东汉政府再也没有推行干预地主私有制的政策,东汉的封建大土地所有制在不断发展,出现了战国秦汉时期又一次土地兼并高潮。 魏晋南北朝至隋、唐前期为封建土地所有制发展的中期阶段。这一时期是历代封建王朝对土地所有制关系进行国家千预极为频繁时期,然而地主大土地所有制仍在向前发展,土地日益集中。 三国长期战乱,中原地区出现了大量“既不在官,亦不在民”的无主荒地,曹操为了解决急需的军粮和普遍存在的饥荒间题,将这些无主荒地转化成国有土地,实行屯田。西晋建立后,屯田制罢废,贵族官僚争相侵占官田,豪强地主兼并土地益盛,国有土地在削弱,私有土地在发展。十六国时期,使北部中国遭受严贡破坏,豪门大族趁机大量占有土地和人口,规模庞大的田庄,这不利于封建政权的巩固和皇权的集中。孝文帝于太和九年(485年)下令均田,试图将所有权不同的各类官私土地最大限度地纳入国家统一分配的轨道,但却没有撼动地主土地,魏末年土地兼并严重,均田制受到破坏。后来北齐、北周虽重新颁布了均田令也多流于形式了。 随唐两朝基于建国之初荒闲土地大量存在,为使流亡的农民回到土地上进行生产,实行赋役制度,继续推行了均田制。随唐两朝的均田制对于地主的土地兼并多少给予限制,农民也得到了一点土地,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不合理的土地占有情况,推动了农业生产的发展。但是始于太和九年的均田制,随着土地兼并的愈演愈烈,至唐中叶彻底崩溃。总之,魏至唐前期土地制度有着与过去明显不同的特点,这一时期政局变动大,土地制度随着也几次变动,可以说是秦汉至明清土地制度变动最大的时期,也是国家对土地占有进行干预最频繁的时期。从唐后期至明清(1840年前)为封建上地所有制的后期阶段。这一时期地主土地所有制逐步摆脱国家法权的强力扭曲,土地自由买卖已冲破了汉唐间政治上的干预和社会传统的制约;:仁地兼并由非法到合法,由隐蔽到公开,以更大的势头向前发展着。均田制弛坏后,封建国家采取“兼并者不复追正,贫弱者不复田业”的政策,以庄田制经济为特点的大土地所有制得到普遍发展,并且延续到明清。两税法的实行,标志着均田制为庄田制所代替,这是地主土地所有制发展中又一转扳点。北宋建立之初,自耕农有所发展。但赵宋政权认为“富室连我汗陌,为国守财尔……兼并之财,乐于输纳,皆我之物”,因而采取“不抑兼并”的政策,土地买卖无任何限制。土地兼并较之前朝有过之而无不及,地主田庄迅速发展,土地迅速集中。北宋以来长期积累的土地兼并和集中的问题,经过元末农民大起义得到了调整和缓和。但明中叶后“毋许兼并”又变成一纸空文。土地兼并产生的流民问题,最终引发了明末农民大起义。清统治者鉴于明朝灭亡的教训,对官僚地主的特权加以限制,除了用暴力手段在华北大规模圈地外,更多的用经济手段通过买卖占有土地。 综上所述,中唐以降,“两税法既立,三代之制皆不复见”,这一变化,不但彻底结束了长达三百牟之久的均田制,而且标志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已摆脱“三代之制”田土的授受、买卖、转移、继承的法杖限制,以一种较为自由发展的形式进入新的里程。在“田制不立”、“不抑兼并”的新时期,地主阶级千方百计购置田产,形成了累千上万亩的大地主,实通绝了地主阶级独占夭下田土的愿望。在土地所有权转移方式上,几随着唐宋以来商品经济的发展,自由买卖渐成地权流动的主要方式。虽曹一度以圈占、

岳麓版高中历史必修一第一单元《中国古代的中央集权制度》知识点

岳麓版高中历史必修一知识复习提纲 第一单元中国古代的中央集权制度 第1课从内外服联盟到封邦建国 一、夏朝的政治制度(约前2070--前1600)第一个国家政权,依据:出现公共权力 二、商朝政治制度(前1600--前1046) 1、内服外服 A.内服是王畿,商王直接统治地区 B.外服是附属国管辖地区 C.商王对付附属国的控制能力有限 2、商朝是一个弥漫着神权色彩的王朝神权色彩:通过垄断神权强化王权 3、商王对附属国的控制力是优先的,各附属国基本保持原有的社会结构,各国有很大自主权. 三、西周分封制(前1046——前771) 1、分封制:保证王室强大,将宗族姻亲和功臣分派各地,广建诸侯国 1)内容:周王:最高统治/王都镐京/都城王畿/直接驻地 同姓:分封主体/富庶之地/战略要地/土地人口 异姓:功臣姻亲的待遇与亲族类似,分封一些殷商降族,利用他们对付商人。 2)影响:A周人势力范围不断扩大 B周王确立天下共主的地位,统治效果得到加强 C形成“周王—诸侯—卿、大夫—士”等级序列 2、宗法制 目的——巩固统治秩序,解决权力、财产和土地继承矛盾 特点——血缘纽带和政治关系结合起来 核心——嫡长子继承制体系——大宗、小宗相对影响—A保证了各级贵族“世卿世禄“的特权。 B有利于凝聚宗族,防止内部纷争,强化王权。 3、礼乐制:政治生活准则,实质是宗法分封的工具 4.分封制为表,是宗法制的实质;宗法制为里,是分封制政治上的表现形式,;两者互为表里,相互联系。 第2课中央集权制的确立 一、秦朝的统一(前221年) 1、条件: A春秋开始,宗法分封遭到破坏,大宗频繁取代小宗,周王失去共主地位。

中国古代土地制度的发展演变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中国古代土地制度的发展演变 篇一:详述中国古代土地制度的演变及特点 详述中国古代土地制度的演变及特点 20xx-12-1614:54:46来源:网友评论0条进入论坛 土地制度就是土地关系,是古代经济制度的核心。作为一个具有几千年发展历史的农业大国,土地制度起着巨大的作用。中国古代的土地制度大体经历了原始氏族公社土地所有制、奴隶主贵族土地国有制和封建土地所有制三个发展阶段。 一、土地制度的演变 原始社会因生产力和生产工具的落后,土地属于氏族公社集体所有。 奴隶社会随原始农业转变为传统农业后,土地所有制也有氏族公社土地所有制转变为奴隶主贵族土地国有制,也把它称为“井田制”。在以宗法制和分封制为主的“家天下”的政治制度下,这时的一切土地属奴隶主国家所有,由国王支配,叫作“溥(普)天之下,莫非王土”,所以此时的土地制度史学界也称之为“国有制”、“王有制”。

春秋战国时期,铁器和牛耕出现与广泛使用,大量荒地被开垦出来,各国诸侯、卿、大夫的私田数量不断增多,井田制日趋瓦解。最终在公元前594年鲁国实行“初税亩”后,各国也都先后实行了税制改革,使公田、私田的界限逐渐消失,特别是商鞅等在各国的变法,土地从国有向私有转变,这标志着土地私有制的兴起。私田的主人由奴隶主贵族转变为封建地主,土地的耕种者也转变为佃农,从而出现了新的封建土地所有制。 二、封建土地所有制的类型 从战国时期开始的封建土地所有制,延续了两千多年,它一直影响着中国社会的发展。在中国封建社会中,土地所有制的类型分为三种,即国有土地所有制、地主土地所有制和自耕农小土地所有制。 封建国家土地所有制:土地归国家所有,但本质上仍然是封建性质的土地制度,在中国历代王朝都存在着不同形式的封建土地国有制。如:屯田制、均田制、更名田等。 屯田制:汉代开创,曹魏时形成一套完整的制度,历代都有沿用。这是士兵、流民与土地相结合的制度,即政府为取得军队给养或税粮,利用兵士和农民垦种的荒废田地。一般分 军屯、民屯和商屯。汉武帝时在西域屯田,多为军屯。建安元年(公元196年)曹操在许下屯田。得谷百万斛,后

中国古代中央集权制度的形成及特点

中国古代中央集权制度的形成及特点 李萌 一、基本概念 中国古代中央集权制度,即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它包括专制主义与中央集权两个方面的涵义。专制主义是就中央的决策方式而言的,主要是帝位终身制与皇位世袭制。封建皇帝从决策到行使立法、行政、司法权,都具有独断性和随意性,皇权的至高无上和不可分割。中央集权是针对地方分权而言的,其特点是地方政府在政治、经济、军事和文化上没有独立性,必须严格服从中央政府的命令,受制于中央政府。 专制主义与中央集权的关系既有区别、又有联系。中央集权与君主专制相辅相成,中央集权是君主专制的前提和基础,君主专制是中央集权的必然产物。其目的都是要从政治制度上保证中央政府和君主个人的绝对权威。 二、中国古代中央集权制度的形成 1、战国时初步形成 战国时期封建经济的发展,新兴地主阶级力量的增强,国家局部统一局面的出现,为中央集权制的形成创造了社会条件。各国进行的变法运动,进一步扫除了奴隶主势力的残余,确立了封建制度,适应了新兴地主加强专制和保护封建经济发展的需要。例如:战国末期法家的重要代表人物韩非子提出的中央集权和“法治”思想,体现了新兴地主阶级崭新的思想风貌,形成了一套系统的中央集权理论。商鞅变法中废分封,行县制,废除了奴隶主贵族的世袭特权,加强了新兴地主阶级的中央集权制度。 2、秦朝正式建立 秦统一全国后,为维护封建地主阶级的政治经济利益,继承了商鞅变法的成果和实践了韩非子的理论,确立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主要内容包括:至高无上的皇帝制、中央集权的九卿制、地方机构的郡县制和体现地主阶级意志的《秦律》。中央集权化中采取的措施:主要体现在财政、司法监察、军事管理和思想文化等诸方面。这些措施既加强了皇帝对中央百官的控制,又加强了对地方各级官吏和百姓的控制,这样就把专制主义的决策方式和中央集权制度有机地结合起来,从而正式确立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

中国土地制度的演变

中国土地制度的演变 1、先秦: 西周实行井田制,是奴隶社会的经济基础,是一种土地国有制(实际上是周天子土地私有),它规定:一切土地周王所有;受田诸侯世代享用,不得转让买卖;要向周王交纳贡赋;奴隶在井田上集体耕种。 春秋时期,齐国的“相地而衰征”指根据土地多少和田质好坏征收赋税,鲁国的“初税亩”实行按亩收税,它们不再区分公田、私田,都促使土地由国有制向私有制转化。 战国时秦国的商鞅变法,重农抑商,奖励耕织;废除井田制,以法律形式确立土地私有。 2、秦汉:秦朝开始实行土地私有制,按亩纳税;当时土地兼并严重,农民承担的徭役繁重、赋税沉重。西汉实行编户制度,正式编入政府户籍的百姓(编户齐民)依据资产多少承担赋税、徭役、兵役; 3、隋唐:实行均田制(仅按人口分配国家掌握的土地),它是府兵制和租庸调制的经济基础。隋和唐朝前期实行租庸调制。隋朝农民年满五十,可纳绢代役。唐朝时,“租”指成年男子向官府交谷物,“庸”指纳绢或布代役,“调”指每年缴纳定量的绢或布。 唐朝后期由于土地兼并盛行,均田制无法推行,租庸调制无法维持,国家财政收大为减少,唐德宗时实行两税法,即两种征税标准(资产、田亩)和两个交税时间(夏、秋两季)。其意义在于:税制得到统一,保证国家财政;改变人丁为主,放松人身控制;扩大税源,增加收入,减轻负担;是封建赋税制度的重大改革。缺陷是:土地兼并日益严重;赋税转嫁农民身上;加派许多苛捐杂税。 4、宋元:北宋初在各路设转运使,规定地方赋税大部分转运中央,消除了地方割据的物质基础;中央设三司使管理财政收入。北宋“不抑兼并”,土地兼并严重;王安石变法的理财措施包括:青苗法、募役法(纳钱代役)、方田均税法、农田水利法和市易法。 5、明清:明初,地方设布政司,统管地方民政和财政。明神宗时推行“一条鞭法”:多税合一,折成银两,役银分摊,人田分担。意义:减

中国历代土地制度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中国历代土地制度 篇一:中国古代土地制度 中国古代的土地制度 摘要:中国古代的所有制关系主要是指土地所有制,它是一定生产力水平的产物,其产生、发展、衰落均与生产力发展变化密切相关。从本质上讲,我国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的土地制度都是私有制。 关键字:土地制度发展演变土地兼并 正文: 一、我国古代主要的土地制度 1、奴隶社会的井田制 我国古代奴隶社会主要土地制度是井田制,它是奴隶社会经济基础的基本形式。井田制,兴于商朝,盛于西周,瓦解于春秋。井田制的土地所有权属于国王,诸侯臣下只能世代享用,不得转让,奴隶主驱使奴隶集体耕作并剥夺奴隶的劳动成果,井田制适应奴隶社会时期低下的生产力发展水平,成为分封制的经济基础。春秋后期,随着土地私有制的发展,井田制逐渐瓦解,封建剥削制度确立起来。

春秋战国时期,由于铁器的使用和牛耕的逐步推广,大量的荒地被开垦出来,出现了许多井田制公田以外的私田。私田主人控制着私田产品,不缴纳给国君,而且改变了对耕田者的剥削方式,即让劳动者交出大部分产品后,可以保留一部分产品。这样,耕种的人就转变为封建农民,私田主人成为封建地主,农民向地主缴纳地主。这就是封建土地所有制的剥削方式。顺应这一历史发展趋势,春秋时期的的诸侯国改革中,都涉及到了国家赋税制度的变革,如齐国管仲的“相地而衰征”和鲁国的“初税亩”,都实行按亩收税,促 使耕地由奴隶社会土地国有制转向封建社会土地私有制;战国时期,随着地主阶级变法运动的开展,最终在 各诸侯国确立了封建土地所有制。典型事例如秦国的商鞅变法中“为田开阡陌封疆”,废除井田制,以法律形式确 立了土地私有制度。 2、封建社会的土地所有制 我国古代封建社会存在着土地国有制、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和农民的个体土地所有制三种主要土地制度形式。其中,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占支配地位,是封建生产关系的基础。 (1)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在中国存在了两千多年,对 于中国封建经济的发展,社会经济的繁荣起过积极作用,但其闭塞性和自给自足的特点却严重地阻碍了封建社会内部 商品经济的发展,使商品交换处于极不发达的状态,限制了

中央集权制度的演变

中央集权制度的起源及发展与消亡 摘要:两千多年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是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核心内容,是中国古代政治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们在政治实践活动中的有益成果,是人类政治智慧的结晶,其中皇帝制度是中央集权制度中的奇葩。它对中国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形成与发展、官僚体制与行政管理、文化教育等整个中华文明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关键词:皇帝制度、三公九卿、君主集权、巩固、发展、封建制度确立 1.初步形成 战国时期是封建经济的发展、新兴地主阶级力量增长的一个高峰期、国家局部统一局面的出现,为中央集权制度的形成创造了社会条件。为适应新兴地主加强专政和保护封建经济发展的需要,一些诸侯国初步确立起君主集权的政治体制,其中处于西北边陲的秦国在秦孝公时期,通过商鞅变法使国家开始有了专制主义的趋势。这为秦朝建立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提供了成功的经验。法家的重要代表人物韩非子提出了中央集权和以法治国的思想,形成了一套系统的中央集权理论。韩非子在他的论著中认为:当今社会局势混乱,割据势力强大,需要君王统一国内一切力量来维护统治,这便需要有一个权力集中的政府来辅助君王统治国家,扩大领土。同时农业自然经济需要有一个相对稳定的发展环境。作为社会中主要生产资料的占有者地主而言,也需要一个强有力的政府镇压农民的反抗,来维护自己对土地的所有权。秦国成为第一个将中央集权付诸实施中央集权措施的国家。这也为秦统一六国奠定了基础。 2. 秦朝正式建立 公元前221年,秦始皇在统一六国以后就着手建立和健全专制主义的中央集权制度,以巩固其对全国的统治。 ①皇帝制的初步实行。从《史记—秦始皇本纪》中得知秦王嬴政统一全国后,认为自己德高三皇,功过五帝,王的称号已不足以显示他的至高无上的权势和地位,于是更改名号,把古代传说中的三皇、五帝的称号合二为一,号称“皇帝”。从此,“皇帝”便成为封建国家最高统治者的称号。此外,还规定皇帝自称“朕”,命称“制”,令称“诏”,印称“玺”,规定皇帝第一代称始皇帝,后世以二世、三世计,以至“传之无穷”。这些规定都表明皇帝地位的神圣和权力的至高无上。 ②中央机构实行“三公九卿”制。三公是丞相、太尉、御史大夫,分管政务、军事和监察。三公之间互不统属,相互制约,都直接为皇帝负责,使权力集中于皇帝一身。三公之下设九卿,三公九卿均由皇帝任免,概不世袭。 ③地方上实行郡县制。在地方行政机构上,秦始皇彻底废除了古代的分封制度,把战国时期已经实行的郡县制推行到全国。郡设郡守、郡尉和监御史,分别掌管政务、军事和监察。一郡之内辖若干县,县设县令或县长,此外还有县尉、县丞,构成了一套严密的地方机构。 这样的制度,既包括皇帝对中央百官的控制,又包括对地方各级官吏和百姓的控制,从而把专制主义的决策方式和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有机地结合在了一起,正式确立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秦始皇所创立的专制主义的中央集权制度,基本上被后代的封建统治者所沿用。这对战国前的分封制来说是一大进步;对于巩固国家统一、维护封建统治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土地制度演变及未来趋势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土地制度演变及未来趋势 中国实行土地制度改革主要经历两轮高潮。一个出现在上世纪五十年代初期,是以农村土地权属改革和城市土地收归国有的改革为主要内容,其手段是进行土地的没收、征收和分配。另一个出现在上世纪七十年代末期,以农村土地联产责任制和城市征收合资企业土地使用费为主要内容,其手段是土地使用权的下放和有偿使用。 一、改革开放以前的土地制度演变 新中国成立以后的第一部宪法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形成了旧的国有土地使用制度的主要特征,一是行政划拨,二是土地无偿使用,三是无限期使用,四是不准转让。其实质就是土地资源的计划配置制度,属于计划经济体制。 这种土地使用制度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曾经发挥过积极的作用,但随着农村人民公社的建立和城市经济和人口规模的扩大,这种土地制度的弊病日益显现。主要问题是不利于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高效使用,大量的土地资源出现浪费和资产价值的流失;另一方面大量的单位又无法获得土地资源,对城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功能分布和合理布局形成体制障碍;企业成本失准,难以准确衡量经济效益;城市的房地产业无法进入良性循环,连简单再生产也无法维持。 二、改革开放以后的土地制度演变 过时的土地制度严重制约了中国大陆的经济发展,导致文革结束不久中国实行了对内改革对外开放的发展战略。而土地制度改革又成为大陆改革开放的先声和贯穿整个过程的主要内容。从那时开始对土地使用制度的

改革,主要是在不改变国家对土地的所用权的前提下,变无偿使用为有偿使用,变无限期使用为有限期使用,变无流动使用为流动使用,沿着土地市场化的道路摸索前进。 1.开始向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收取土地使用费 1979年颁布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首开国有土地有偿使用之先河,以法律的形式首次打破大陆延续了将近30年的国有土地无偿使用制度。该法规定:“中国合营者的投资可包括为合营企业经营期间提供的场地使用权,如果场地使用权未作为中国合营者投资的一部分,合营企业应向中国政府缴纳使用费。” 在那以后,为了解决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长期短缺问题,1982年深圳按城市内不同等级的土地向土地使用者收取不同标准的使用费。1984年广州和抚顺部分土地(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建项目、涉外项目)进行了按土地等级开征土地使用费的试点工作。1986年上海对三资企业使用的土地收取土地使用费。这些尝试虽然对旧的土地使用制度触动不大,但却是城市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重要步骤。 2.对城市经营性土地实行使用权有偿转让 1987年深圳在大陆率先试行土地使用有偿出让,出让了一块五千多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限期50年,揭开了国有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序幕。当年12月深圳市又用公开拍卖的形式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1987年上海市政府颁布了《上海市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办法》,用地方法规的形式确保土地有偿转让的规范化实施。 上述举措使国有土地使用制度改革从理论探索阶段走向实践探索阶

中国土地制度的演变

中 国 土 地 制 度 的 演 变 西周实行 井田制,是奴隶社会的经济基础,是一种 土地国有制(实际上是周天子土地私有),它规定:一切土 地周王所有;受田诸侯世代享用,不得转让买卖;要向周王交纳贡赋;奴隶在井田上集体耕种 春秋时期,齐国的 相地而衰征”指根据土地多少和田质好坏征收赋税,鲁国的 再区分公田、私田,都促使土地由国有制向私有制转化 战国时秦国的 商鞅变法,重农抑商,奖励耕织;废除井田制, 以法律形式确立土地私有 。 2、秦汉:秦朝开始实行土地私有制,按亩纳税;当时土地兼并严重,农民承担的徭役繁重、赋税沉重。西汉 实行编户制度,正式编入政府户籍的百姓(编户齐民)依据资产多少承担赋税、徭役、兵役; 3、隋唐:实行均田制(仅按人口分配国家掌握的土地),它是府兵制和租庸调制的经济基础。隋和唐朝前期 实行租庸调制。隋朝农民年满五十,可纳绢代役。唐朝时, 租”指成年男子向官府交谷物, 庸”指纳绢或布代 役,调”指每年缴纳定量的绢或布。 唐朝后期由于土地兼并盛行,均田制无法推行,租庸调制无法维持,国家财政收大为减少,唐德宗时实行 两税 法,即两种征税标准(资产、田亩)和两个交税时间(夏、秋两季)。其意义在于:税制得到统一,保证国家 财政;改变人丁为主,放松人身控制;扩大税源,增加收入,减轻负担;是封建赋税制度的重大改革。缺陷 是:土地兼并日益严重;赋税转嫁农民身上;加派许多苛捐杂税。 4、 宋元:北宋初在各路设转运使,规定地方赋税大部分转运中央,消除了地方割据的物质基础;中央设三 司使管理财政收入。北宋 不抑兼并” 土地兼并严重; 王安石变法 的理财措施包括:青苗法、募役法(纳钱代 役)、方田均税法、农田水利法和市易法。 5、 明7青:明初,地方设布政司,统管地方民政和财政。明神宗时推行 一条鞭法”:多税合一,折成银两,役 银分摊,人田分担。意义:减轻农民负担,松驰依附关系;适应商品经济。 清初,康熙帝实行 更名田”并固定人丁数,雍正帝推行 摊丁入亩”征收统一的地丁银。意义:人头税已全废 除,人身控制 更松驰;促进农业发展。 6、 半殖半封开始时期:太平天国《天朝田亩制度》 在土地方面,根据 凡天下田,天下人同耕 "和 无处不 均匀”的原 则,以户为单位,按人口和年龄平均分配土地(土地私有制。 7、 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时期:同盟会政治纲领(三民主义)中包含 平均地权”(民生主义)规定现有地价 归原主,增涨地价归国家 (卖主变为资本家,买主就是资本家,国家财政有保障) 。这是资本主义的土地纲领。 8、 国共十年对峙时期:革命根据地的土地革命路线规定: 依靠贫雇农,联合中农,限制富农,保护中小 工商业者, 消灭地主阶级,变封建半封建的土地所有制为农民的土地所有制。 9、 抗日战争时期:抗日根据地的土地政策: 地主减租减息,农民交租交息。 在沦陷区,日本侵略者强占大量耕地,用于修建公路、封锁沟和飞机场等,或者分配给日本移民使用。 10、 解放战争时期:解放区土地改革,按1947年《中国土地法大纲》,没收地主土地,废除封建剥削,实 行耕者有田,农村人口平分。贯彻解放区土地改革总路线: 依靠贫雇农,团结中农,消灭封建剥削,发展农业 生产。 11、 向社会主义过渡时期:建国初土地改革,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 规定废除封建剥削的土地所 有制,实行农民阶级的土地所有制。 1953至1956年开展了对农业的 社会主义改造 (农业合作化),完成生产资料私有制到公有制的转化。 12、 社会主义建设探索时期:人民公社化运动的特点是一大二公(规模大、公有化程度高)和一平二调(绝 对平均分配、无偿调用公私财产),以高指标、瞎指挥、浮夸风和 共产风”为主要标志的 左”倾错误严重泛 滥。 13、 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 农村经济体制改革,首先在 安徽、四川 试点,试行包产到组、包产到户的农 业生产责任制,最后形成了以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为主要形式的责任制(土地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发展乡 镇企业和非农产业,使农村改革向专业化、商品化、社会化方向发展。 14、 本世纪初:提高农业科技含量,发展优质高效农业,进行退耕还林还草和退田还湖等生态工程,废除 农业税、实行农村低保和农村合作医疗等方面工作陆续展开,农村经济正向更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 1、 先秦: 初税亩”实行按亩收税,它们不

第课中国古代的土地制度教案

岳麓版试验教科书必修二 第2课中国古代的土地制度 ] 重点:中国古代土地制度的几种形态。 难点:土地兼并与租佃关系的普遍化。 [教学方法] 1、采用自主学习与适当引导的教学方法,调动学生参与的积极性,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同时能够较好的控制课堂气氛。 2、问题情景探究学习方式,激发学生思考的积极性,让学生在情景中获得知识、提高能力、升华情感,充分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 3、采用史论结合的教学方式,指导学生阅读原始材料,从而得出相关的认识,拓宽学生的历史视野,丰富人文内涵。 [教学资源] 岳麓版课本和教师用书,收集相关资料,并制作成课件辅助教学。 [板书设计] 第2课中国古代的土地制度 一、中国古代土地制度的演变 1、原始社会: 2、商周时期 3、战国以后 二、土地兼并 1、原因 2、危害 3、措施 三、租佃关系日趋普遍化 1、田庄制 2、租佃制 (1)原因 (2)普遍化的过程 (3)租佃制下农民与地主的关系 (4)积极的影响 [教学过程]

导入新课 展示“井”和“田”这两个字在甲骨文中的写法,以此抓住学生的情绪,打开学生的思路。 一、中国古代土地制度的演变 设计思路:这部分内容是本节课的重点内容,但是条理较为清楚,难度不大,首先采用问题导学方式,组织学生阅读教材,思考相关的几个问题:(1)中国古代土地制度经历了怎样的变化?(2)井田制是什么性质的土地制度?(3)井田制后来是如何瓦解的?然后再展示两位改革家管仲与商鞅的图片,从而让学生认识到统治者也纷纷采取各种措施是适应时代的变化,而只有顺应历史潮流的改革才能成功。 师生互动 首先组织学生迅速浏览教材第一目的内容,思考问题:中国古代土地制度经历了怎样的变化? 学生原始社会实行土地公有制;商周时期实行井田制;春秋以后,井田制逐步瓦解,封建土地私有制逐步建立起来。 展示图片及材料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 ——《诗经》 田里不鬻。 ——《礼记·王制》 设问从上面的图片和材料中可以看出井田制有什么特点呢?应该是什么性质的土地制度? 学生井田的土地名义上为国家公有,由周王将全国土地层层分封给各级贵族。井田制中有“公田”和“私田”之分。“公田”实际上为贵族占有,“私田”是劳动者的份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井田制实际上是贵族土地所有制。 设问大家可以设想一下当时奴隶们在“公田”是怎样劳作的吗? 学生奴隶们集体劳作,实行大规模简单协作。 设问由井田制的特点可以看出井田制和当时西周的哪项制度是密不可分的呢? 学生西周的分封制。 教师总结过渡:由此可见,经济上的井田制和政治上的分封制是密不可分的,从而共同促成了西周文明的繁荣。然而随着生产力的发展,春秋时期井田制开始走向崩溃。一方面表现为大量“公田”被抛荒,另一方面则是部分“私田”逐渐成为使用者的私有土地。 设问结合春秋时期的社会大背景,想一想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呢? 学生铁农具的使用和牛耕的出现促进了生产力水平提高。 设问这就使得一家一户的个体农耕成为可能,所以,“私田”逐渐成为使用者的私有土地。面对这样的形势,当时的统治者采取了哪些措施了呢?产生了什么样的实际效果? 学生春秋时期,各国为刺激生产积极性、扩大剥削量,先后进行税制改革,这些改革在客观上承认了土地的私有权,加速井田制的瓦解。如管仲采取“相地而衰征”的措施,鲁国实行“初税亩”。战国时期各国纷纷实行变法,其中以商鞅变法效果最好,从而以法令的形式废除了井田制,确立了封建土地私有制。 展示图片中国古代的改革家管仲与商鞅 教师介绍管仲与商鞅都是我国古代着名的改革家,他们能够敏锐的观察到当时社会的发展大势,从而顺应历史潮流,进行一番有作为的改革,从而推动了中国古代文明的发展。 问题探究当时社会发生变化的根本原因是什么?他们进行改革的根本目的又是什么?

中国古代教育制度的发展

中国古代教育制度的发展 中国古代的学校教育制度《礼记·王制》载:“夏后氏养国老于东序,养庶老于西序。”《礼记·王制》载:“殷人养国老于右学,养庶老于左学。”殷人重祭祀,崇礼乐,所以特设“瞽宗”。 西周时期形成了较完备的教育制度。《古今图书集成》称:“周承四代之制,立四学于京师,辟雍居中(即成均),东郊在左(即东序),瞽宗在右(即右学),虞痒在国之西郊,其在侯国之都者曰颊宫,自乡遂而下,则庠序并设。”西周的学校可分为“国学”与“乡学”两种。“国学”是专为奴隶主贵族子弟设立的,按入学年龄和程度分为小学、大学两级,小学设在宫廷附近、大学设在近郊,天子与诸侯的大学名称各异。西周的大学优辟雍、大池、射庐、宣庸等不同名称,都是周天子率群臣及学生习射和作乐舞的地方。“乡学”是地方学校,《礼记·学记》又说:“家有塾,党有庠,术有序”,毛奇龄在《学校问》中说:“至于乡以下,则有四学”,“一曰乡校”,“一曰州序”,“一曰党庠”,“一曰家塾”。其中,西周学校的教师和管理制度在管理方面也建立了初步的规程:入学年龄及修业期限;考查和奖惩;视学制度和隆重的养老典礼,即席“乞言”、“合语”,即向耆老乞求善言,互议父子、君臣、长幼之道。 到了汉代武帝时期,官学教育制度兴起。制定了中央与地方的学制系统,其中官学分五级:中央有太学一级,在地方按行政系统分学、校、庠、序四级。汉代太学里设有博士,学和校置经师一人,庠和序置孝经师一人,担任教学工作。汉代太学很重视考试,它没有规定修

业年限,只要通过考试就可以毕业授官。汉代私学的学生求学,分著录弟子与及门授教两种。其学习分为小学阶段和专经阶段:小学阶段的私学又分为两段,第一段是蒙学,以识字为主;第二阶段主要学习《论语》、《孝经》,是专经前的准备阶段。 唐代盛行的是科举制度。每年仲冬,中央和地方官学通过校内考试挑选学业已成的学生报送至尚书省。其设科繁多,常设秀才、明经、进士、明法、明字、明算六科。考试的主要方法有帖经、墨义、口义、策问、诗赋五种。考试的方法多种多样,有的偏重思想,有的侧重文采,有的注重思想这些方法在考试中参互使用,即可以考查学生的书本知识掌握情况,又可以考查学生的思想、人品和才气。科举制度同时促进了学校教育的发展,也提高了学校的教育质量,又使我国的诗歌创作达到了顶峰。 到了宋朝书院制度的兴盛。北宋属四大书院最为出名,王应麟的《玉海》以白鹿洞、岳麓、应天府、嵩阳为四大书院。而马端临《文献通考》以白鹿洞、石鼓、应天府、岳麓为四大书院。还有茅山书院也很出名,是宋初大书院之一。书院的数量和规模大;书院活动内容充实:藏书、供祀、讲学。书院既是教学机构,同时又是学术研究机构,它重视学术交流,允许不同学派学者莅临讲学、辩理,讲学可以自由听讲、不受地域和门派限制,主要以学生自学为主,并多采取问难辩论的方式,师生关系比较融洽,感情相当深厚。 有人说中国古代教育是从孔子开始确定的,但我认为中国古代教育是经过先辈们一代一代的努力得来的,并非一家之功。中国古代教

专题一 中国古代的中央集权制度(新)

专题一中国古代的政治制度 【考纲要求明确方向】 1.西周政权的建立与灭亡;西周的分封制和宗法制;西周时期政治制度的特点。 2.秦朝的统一;皇帝制度;中央官僚机构与郡县制;中央集权制度的形成。 秦朝的统一,皇帝制度,中央官制与郡县制中央集权制度的形成. 3.汉初郡国并行制;汉朝至唐朝的选官制度;唐朝的三省六部制;元朝的行省制度。4.明朝宰相制度的废除与内阁的出现;清朝军机处的设置。 5. 古代中国政治制度的演变过程与历史特点;中央集权制度的历史作用与社会影响。古代中国政治制度的演变过程与历史特点;中央集权制度的历史作用与社会影响。 【自主预习知识准备】——对照课本及考试说明解读进行填空 考点一西周时期的政治 西周政权的建立与灭亡:建立时间_____________灭亡时间_______________ 分封制(1)目的:为了进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内容 A、分封的内容与对象:周王将一定的和人民,分别授予 B、诸侯的义务与权利: a.义务:受封的诸侯必须服从的命令,诸侯有为天子、、 以及义务 b.权利:诸侯可以在封疆内进行。 C.天子与诸侯的关系:周王确立“天下共主”的地位,诸侯服从周王命令,但是在自己的领地内有一定的独立性。 (3)作用 加强了的统治,巩固了政权。开发了,扩大了统治区域,形成了全国的交通网络。形成了对周王室般的政治格局。 (4)瓦解 A原因:分封制有很大的局限性,诸侯有诸多大权,具有相对的性,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使诸侯国实力不断的增强。 B表现:在实力增强之后,各诸侯国展开了激烈的争夺,出现了春秋战国时期的兼并争霸局面。王室土地被吞并,逐步失去分封大权。 宗法制 (1)与分封制关系:西周王族的宗法制与分封制是互为的具有政治性质的制度,是一种基于血缘关系和亲缘关系的制度;在政治制度方面的体现就是。 (2)含义及目的:用规定宗族内的办法,来确立和巩固家长在本宗族内的地位,以保证稳定。 (3)特点:最大的特点就是制 (4)内容:嫡长子大宗、小宗(天子、诸侯、卿大夫、士) (5)作用:形成了森严的,保证了贵族在上的垄断和特权地位,有利于的稳定与团结。 西周时期政治制度的特点 1.王权与神权的紧密结合 2.以血缘关系为纽带形成国家政治结构——宗法制 3.最高执政集团尚未形成权力的高度集中——分封制 【经典例题】 1.(2009高考广东单科)“封建社会”的概念是近代引入中国的。柳宗元的文章《封建

【财务-土地】中国古代的赋税制度和土地制度的演变

中国古代的赋税制度和土地制度的演变 中国古代赋役制度的演变 ①齐国"相地而衰征"和鲁国"初税亩":春秋时期,管仲在齐国进行改革,实行"相地而衰征",是指根据土地多少和田质好坏征收赋税,实质上承认了私人对土地的所有权.公元前594年,鲁国的"初税亩".国家法律规定把公田交给耕者,"履亩而税",即是承认了耕者对所耕土地的私有权. ②编户制度:两汉对百姓的管理,实行编户制度.那些被正式编人政府户籍的自耕农,佣工,雇农等,称为编户齐民.编户齐民具有独立的身份,依据资产多少承担国家的赋税和徭役,兵役,资产多的,要多纳税.编户齐民对封建国家的义务有田租,算赋或口赋(人口税),徭役,兵役等.汉代的田租较轻,但人口税和更赋(代役税)很重. ③租调制:西晋的占田法内容包括"户调制",规定每户每年向政府交纳一定数量的绢,帛.北魏租调制规定:受田农民承担定额租调,一夫一妇每年纳粟2石,调帛或布1匹.丁男还要负担一定的徭役. ④租庸调制:唐朝在隋的基础上,以轻徭薄赋的思想改革赋役制度,实行租庸调制.租庸调制规定:成年男子每年向官府缴纳一定量的谷物,叫作"租";缴纳定量的绢或布,叫作"调";服徭役的期限内,不去服役的可以纳绢或布代役,叫作"庸".唐朝的庸不再有年龄限制.租庸调制使农民的生产时间较有保证,赋役负担相对减轻,政府的赋税收入有了保障. ⑤两税法:780年,唐德宗接受宰相杨炎的建议,实行两税法.两税法规定:由中央政府确定总的税额,分配到各地征收;户不分主客,以当时的居住地,编人户籍;每户按资产交纳户税,按亩交纳地税,取消租庸凋和一切杂役,杂税;一年分夏季和秋季两次纳税. 两税法的作用在于:一,使唐朝中期以来极端混乱的税制得到统一,在一定时期内,保证了国家的财政税收;二,改变了自战国以来以人丁为主的赋役制度,表明封建政府对农民的人身

新中国农村土地制度演变及启示知识分享

新中国农村土地制度演变及启示

新中国农村土地制度演变及启示 摘要毛泽东主席说:中国的问题是农民问题,农民的问题是土地问题。新中国成立60年来,我国的土地制度经历了多次变革,但土地问题至今仍在很大程度上困扰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研究我国土地制度,尤其是新中国农村土地制度的变革历程及其影响,能为我国制定有关土地的方针政策提供借鉴和参考,具有重大意义。 关键词土地制度改革农村 一、土地制度与土地制度改革 1、土地制度 土地制度是反映人与人、人与地之间关系的重要制度。它既是一种经济制度,又是一种法权制度,是土地经济关系在法律上的体现,是构成上层建筑的有机组成部分。 土地制度有广义和狭义的概念之分。广义的土地制度是指包括一切土地问题的制度,是人们在一定社会经济条件下,因土地的归属和利用问题而产生的所有土地关系的总称。广义的土地制度包括土地所有制度、土地使用制度、土地规划制度、土地保护制度、土地征用制度、土地税收制度和土地管理制度等。狭义的土地制度仅仅指土地的所有制度、土地的使用制度和土地的国家管理制度。 在新中国成立后的一个很长的历史时期内,由于特定的历史原因,在人们的传统观念上,习惯把土地制度理解为狭义的土地制度。改革开放特别是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后,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制度的不断变化和发展,人们对我国土地制度含义的理解不断深化和发展。新的观点摆脱了旧的思想观念的束缚,更强调广义的土地制度,在重视土地所有制度、土地使用制度、土地的国家管理制度的同时,更增强了对新形势下由新的土地关系所产生的新的土地制度的关注程度,诸如土地利用制度、土地流转制度、耕地保护制度、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等等。 本文所指的是广义的土地制度,但主要探讨的是土地的所有制度、土地的使用制度和土地的国家管理制度。 2、土地制度改革

中国古代经济实用制度演变概况.docx

中国古代经济制度演变概况(知识结构纵横结合)朝代农耕技术、水利工程发展农业土地制度演进 原始原始社会土地公有 ①农耕:刀耕火种(西汉时南方 阶段制 依然采用) 井田制 ②《河濡书》、《沟洫志》早期史(土地名义上归国 商周 书水利专篇家所有,实际归国 王所有) ①农耕:形成“铁犁牛耕” 的耕 东周作方式(农业发达地区) (春举例:秦国(以牛田:国富民强) 秋战②水利:战国时期:都江堰和 秦国:土地私有制 国)郑国渠【商鞅变法】 手工业经济 纺织业冶金业 新石器时代: 新石器时代晚期:出现小 纺织技术已萌芽;已经出 件青铜器 现人工育蚕和丝织技术 商:有负责指导蚕桑生产出土地点相当广泛;生产 的专职官员;玉蚕规模相当大 周:纺织业在经济生产中青铜器大都作为礼制的 已经相当重要象征;铸造工艺很高 春秋晚期:出现人工冶炼 铁器 战国中期:铁器大量出 土;冶铁技术发展(炼钢、 陶瓷业 彩陶:具有相当高的工艺水 平;山东龙山文化:蛋壳黑 陶;原始青瓷(釉瓷) 商代中期到东汉晚期:淘发 展到瓷的过渡阶段 商业经济市的发展与对市的管理经济政策 出现早期商业交换 商业在商代初步发 展 西周时期商业进 步,交易频繁 商业得到良好发 展,出现富足的巨 商和繁荣的商业中 发展:战国时期,有的城市出现称作“市井” 心商鞅变法明确重农 的商业区 抑商的原则。此后历 ③《后稷农书》、《吕氏春秋》淬火) 秦朝 ①农耕:牛耕技术普及,铁制农 西汉:汉武帝推广铁业官 土地私有制 具数量超过前代【曲柄锄、大镰、 营制度;开始使用煤炭 《说文解字》记载; 耧车】供风形式革命性 纺织技术相当发达(素纱作原料; 东汉:一牛挽犁 变化: 汉蚕衣) ②水利:关中地区——井渠;其 田庄制度【新的农↓ 他地区修建许多水利设施;东汉 东汉初,杜诗发明水力鼓东汉:制瓷技术成熟,出土 业生产组织形式;丝绸之路 王景治黄河 风装置——水排有青瓷器 自给自足的表现】 ③《氾胜之书》《四民月令》 朝大都采用 管理:商品必须明码标价;陶制容钱器 ①发展: A、西汉长安有“市”九处; B、都市商业集中 商运活跃C、全国性的商业中心已形成 “富商大贾周流天②管理:“市”有专门的管理机构;管理相当 下,交易之物莫不严格 通”【王莽时期,设立“五都”和“五均官,控制 物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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