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理工大学关于设置校区失物招领处的通知

关于设立失物招领处的通知

为加强和规范学校对遗失物品和失物招领工作的管理,维护失主的权益,进一步弘扬拾金不昧、诚信友爱的美德,努力营造温馨和谐的校园环境,结合学校校区实际情况,保卫处决定在服务大厅(大学生活动中心二楼216室)设置失物招领处,向广大师生员工提供失物招领和挂失咨询查找服务,为失主和拾物人创造一个对接平台。

失物招领程序具体分为:

1.如果您在校园或宿舍周围拾得遗失物,可以及时送交到失物招领处,做好登记;有遗失物品的师生员工若查找无果,可到招领处挂失登记,填写报失登记薄的内容,注明物品名称和价值,待拾到后,由服务人员主动与失主联系,物归原主;

2.遗失物品领据,由失主填写好内容,凭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取回所失物品。代理他人领取遗失物的,须出示失主的委托书、失主身份证件;

3.送交捡拾物品程序,由失物招领处人员填写捡拾物品的单据(第一联存根,第二联随物品存放)。

4.此外保卫处将失物招领的信息在保卫处网页(失物招领)上及时进行更新,请失主及时通过网页了解失物信息。

5.对于拾金不昧行为的人员,保卫处将在每月统计后在保卫处网页给予通报表扬,并通报各单位。

拾金不昧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它应当成为我们必备的素质,才能更好地发扬光大。希望广大师生员工充分利用这个平台,发扬拾

金不昧的优秀品质,服务大家,乐于奉献,互帮互助,促进和谐。当然,如果大家有好的建议,保卫处同样期待!

值班时间和地点:星期一至星期五8:30—17:30在大学生活动中心二楼216室(联系电话: 0391-*******),星期六和星期日全天在松园3号102室(联系电话:0391-*******)。

保卫处

2013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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