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卡办理流程

公务卡办理流程

公务卡办理流程

申请公务卡需上交的资料:申请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公务卡协义(无担保)、兴川公务卡申请书(推广信息栏中卡办所属团队编号是申办单位在大平台系统中的编号,客户确认栏黑体字需申请人抄写)、兴川公务卡推荐表(所有的信息需填写,约定还款帐号所有银行的帐号均可)、领用合约、个人身份证件(需身份核查)、个人收入证明、个人征信核查结果(如有不良记录需和开户单位签定担保合约)。

经办人员在收集上述资料时,除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和公务卡协义(无担保)按单位收集外,其余的资料按每人一份资料收集,资料需加盖经办银行和经办人印章的地方,由经办信用社加盖公章和个人印章。上交时需打印封面,将资料按顺序整理整齐装订,交于营业部。

注:在上交资料前各社需先在SC6000系统做(0901)交易,在26210901科目下建立XXXXX预算专用帐户;再做新增设置预算单位过渡户(6573)交易。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京教财[2008]36号) 市教委机关各处室,各市属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市教委直属单位: 为加强公共财政管理,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和政府支出透明度,根据市财政局《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京财国库〔2007〕3293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委及本市教育系统实际,制定了《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并经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2008年第36次书记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自2009年2月1日起施行,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十七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京财国库[2007]3293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务卡,是指市教委机关及财政隶属关系在市教委的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各单位”),为各单位相关工作人员统一办理的,由个人持有并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支出和财务报

销业务的银联标准信用卡。 第三条公务卡以持有公务卡的工作人员(以下统称持卡人)个人作为偿债主体。 第四条持卡人应当妥善保管公务卡,规范使用公务卡办理公务支出的支付结算业务,并及时向所在单位财务部门申请办理报销手续。 第五条财务部门依托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和公务卡支持系统,认真审核公务卡报销事项。对于批准报销的公务卡消费支出,按规定时间,通过授权支付零余额账户办理向公务卡的资金还款手续。 第六条实行公务卡结算方式不改变各单位现行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办法与报销基本流程。 第二章公务卡日常管理 第七条各单位公务卡办卡范围:由各单位根据公务支出业务情况,在在职职工中决定办理公务卡的人员范围。 第八条公务卡使用范围定为: (一)1000元以下现金结算的业务; (二)授权支付的会议费、培训费; (三)差旅费。 在以上使用范围内,原则上使用公务卡办理公务支出业务。随着公务卡制度的完善和银行卡受理环境的改善,将逐步扩大公务卡使用范围。 第九条各单位公务卡的信用额度,原则上不超过5万元、不少

公务卡管理使用办法

公务卡管理使用办法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公务卡管理使用方法(草案)公务卡制度改革是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重点是解决现金支付的“盲点”问题,对于加强公共财政管理、推进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具有重要作用。公务卡就是指金融机构为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发放,具有一定透支额度与透支免息期,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支出和财务报销业务的信用卡。 为贯彻落实国家财政支付制度的改革,方便在职人员公务开支,规范财政财务管理,控制现金流量与风险,简化财务结算和报销流程,提高支付透明度。按照兵团财务局总会计处《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卡制度改革有关事宜的通知》(兵财总会[2012]3号)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将公务卡相关制度通知如下: 一、公务卡结算的范围 公务卡结算的范围:主要是财政授权支付业务中原使用现金结算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差旅费、会议费、招待费和5万元(以人民币为单位,下同)以下的零星购买支出等费用。原使用转账结算的公务支出,继续使用转账方式结算。 持有公务卡的工作人员(以下简称“持卡人”)应当妥善保管公务卡,规范使用公务卡办理公务支出的支付结算业务,并按规定及时到计划财务处申请办理报销手续。

二、公务卡的开立与管理 经院领导批准同意,院办公室负责按照各部门上报的名单审核确定,报院领导审批后,交由计划财务处,由计划财务处负责在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系统“公务卡”模块中进行操作,统一录入公务卡相关信息并和银行系统进行比对、确认。我院统一使用农行和建行营业室免费(免开户、年费、免担保、开存款账户、到期换卡等费用)办理的贷记卡。信用额度 2-5万元。公务卡申办完成后,经院计划财务处确认核实,由发卡行对持卡人姓名和卡号等信息进行统一管理维护。 公务卡的卡片和密码均由持卡人负责保管。遗失或损毁后的补办以及相关信息变动等由持卡人自行到发卡行申请办理,同时相关信息要及时报计划财务处。新增、调动、退休时应及时办理公务卡的申领或停止使用等手续,公务卡信用额度进行调整,事前必须经院财务领导小组同意。发卡行按月向持卡人提供公务卡对账单、资金变动情况、还款提示等。 三、公务卡的支付 办理公务卡后,持卡人要主动使用公务卡,凡具备刷卡条件的,必须使用公务卡进行支付,由于个人原因未使用公务卡的原则上不予报销。因特殊原因不能使用公务卡结算的,必须报相关院领导批准。

公务卡管理办法

公务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财务管理,提高公务支出透明度,控制现金流量与现金风险,根据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市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等相关规定,结合单位财务管理和资金结算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务卡,是指单位工作人员持有的,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支出并纳入政府公务卡管理系统管理的信用卡(个人贷记卡)。公务卡可以用于日常公务支出和财务报销业务,是具有一定透支信用额度的银联标准信用卡。 第三条持有公务卡的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统称持卡人)应当妥善保管公务卡,规范使用公务卡办理公务支出的支付结算业务,并及时向财务申请办理报销手续。 第四条公务卡的发卡银行(以下简称发卡行)是指财政授权支付业务代理银行,我单位公务卡的发卡行为***。 第二章公务卡日常管理 第五条财务负责公务卡的管理,在公务卡管理工作中的主要职责是: (一)依据本办法规定,由财务向发卡行申办公务卡。 (二)公务卡申办成功后,经财务确认核实,由发卡行将持卡人姓名、卡号等信息统一录入公务卡支持系统,并将相关信息传输至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经财务再次确认后,正式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系统进行信息维护管理。 (三)各科室新增持卡人员或持卡人员调动、退休时,各科室应及时通知财务,由财务组织办理公务卡的申领或停止使用等手续,同时通知发卡行及时维护公务卡支持系统相关信息。 (四)财务应督促单位持卡人及时办理公务消费支出的财务报销手续,通过公务卡系统,审核持卡人提请报销的公务卡消费信息,及时办理公务卡报销业务,

及时下载保存报销还款信息,做好相关账务处理工作,并按月与发卡行就报销还款情况进行对账。 (五)公务卡办理后,卡片和密码均由持卡人保管。公务卡如有遗失或损毁的情况,持卡人应及时告知财务,由财务到发卡行申请挂失后,按照公务卡申办程序及公务卡信息维护的相关规定办理。 (六)财务应配合区财政局做好公务卡监督管理等有关工作。 第六条持卡人的主要职责是: (一)持卡人应妥善保管卡片和密码,并承担因个人保管不善或还款不及时等原因引起的相关费用。 (二)持卡人进行公务消费时,应使用公务卡结算和报销,并接受区财政局和财务对公务支出的监控管理。 (三)持卡人进行公务消费后应及时到财务办理相关手续,按程序归还公务卡欠款。因离职、退休等原因离开单位,应按单位要求清理公务卡债权债务,停止公务卡的使用并及时办理公务卡注销手续。 (四)持卡人应遵守国家关于银行卡使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本规定,规范使用公务卡。 第七条公务卡的信用额度,根据发卡行对公务卡信用额度的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原则上公务卡单笔信用消费不得超过2万元. 第八条特殊情况下公务卡信用额度不能满足公务支付需要时,财务可提前向发卡行申请临时增加信用额度,增加的额度和使用期限等具体事项,按照发卡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发卡行按月向持卡人提供公务卡对账单,并按照与持卡人约定的方式,及时向持卡人提供公务卡账户资金变动情况和还款提示等重要信息。 第十条持卡人对公务消费交易发生疑义,可按发卡行的相关规定等提出交易查询。 第三章公务卡支付管理 第十一条公务卡强行结算范围:单位严格执行大兴区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凡目录列举的公务支出项目,应按规定通过支票或公务卡结算,原则上

公务卡支付管理系统业务流程.doc

财政局公务卡支付管理系统业务流程 一、业务拓扑图 工行柜员预算单位工作人员预算单位财务人员 支票和纸 质还款数 报销凭证 报账信息、还款信息 公务卡(个人卡)查询消费信息消费信息 工商银行系统 财政公务卡支付管理系统 还款汇 总金额 银联系统 当日还款到公务卡 过渡账户 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 二、业务流程 (一)预算单位公务员(以下简称“持卡人”)持公务 员卡,在信用额度内进行公务消费后,将发票和POS凭证(以下简称“报销凭证”)交给财务部门报销。 (二)预算单位财务人员(以下简称“财务人员”)收 到报销凭证后,要在免息还款期结束前完成报销。 (三)财务人员登录公务卡支付管理系统,录入报销凭 证中的卡号、交易日期、交易金额等要素,查询、核实要报 销的公务消费是否属实。如果属实,则系统自动显示这笔交 易的明细数据。 (四)财务人员对公务消费核实后,在公务卡支付管理

系统进行还款明细的汇总,在正式提交还款前可对还款明细进行新增、维护。 (五)财务人员对还款明细确认报销后,打印财政授权支付凭证和公务卡汇总还款明细信息,并发送支付凭证信息给发卡银行。 (六)银行柜员在营业柜台收到财务人员提交的财政授权支付凭证和公务卡汇总还款明细信息后,登录银行侧公务卡支付管理系统,通过该系统与纸质的财政授权支付凭证和公务卡汇总还款明细信息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通过柜面交易逐笔进行转帐还款,或者在日终批量时由系统自动进行逐笔转帐还款。 账务处理:首先由零余额账户转账到过渡账户,再由过渡账户账转账到公务卡上。 (七)公务卡还款的次日,发卡银行将公务卡还款日期返传给财政侧的公务卡支付管理系统。

温州大学公务卡管理规定定稿版

温州大学公务卡管理规定精编W O R D版 IBM system office room 【A0816H-A0912AAAHH-GX8Q8-GNTHHJ8】

行政〔2011〕241号 关于印发《温州大学公务卡管理办法(试行)》 的通知 各部门,各学院: 现将《温州大学公务卡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六日 主题词:公务卡管理办法通知 温州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1年12月16日印发 温州大学公务卡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规范学校财务管理,减少现金支付结算,提高公务支出透明度,加强预算执行监控管理,推进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建设,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财政局等单位关于温州市市级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温政办〔2010〕119号)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务卡,是指我校在职在编工作人员持有的,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支出和财务报销业务的贷记卡,具有一定透支额度和透支免息期。 第三条公务卡发放对象:我校在职在编职工(以下简称教职工)。公务卡实行实名制,由开卡的教职工个人妥善保管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四条公务卡的适用范围:原使用现金结算的公务支出,包括差旅费、招待费、培训费、办公费、小型会议费等。 在公务卡结算方式的适用范围内,原则上只在具有刷卡条件的商户进行公务消费。

第五条公务卡结算方式:持卡职工在公务活动中使用公务卡刷卡消费后,在规定的期限内按我校财务制度规定的报销程序进行报销。 第六条我校公务卡的发卡行是我校办理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的代理银行,即中国工商银行温州市马鞍池支行。 第二章公务卡的管理与开立 第七条根据市财政厅、市监察局、市人行的要求,计划财务处要在全校范围内积极推行公务卡结算方式,加强对持卡人宣传、培训;要做好本校教职工公务卡的日常管理、报销与清算管理和资金管理,遇人员变动时应及时通知发卡行。严禁为非我校教职工办理公务卡、违规办理公务卡报销业务或查询、泄漏公务卡持卡人的私人交易信息。 第八条教职工公务卡按照“个人申请、单位确认、银行办理并个人签订协议”的流程向代理银行申请办理。具体申领程序为:申请人本人如实填写公务卡申请表,经所在单位、部门审核、人事处统一出具证明后,连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其它相关证明文件一并送交计划财务处;计划财务处对申请人资料进行确认,送交发卡行;发卡行按规定程序发卡。公务卡申办成功后,经计划财务处确认核实,由发卡行将持卡人姓名和卡号等信息传输到国库集中支付系统。 第九条公务卡的信用额度,原则上定为每张公务卡透支额度上限为5万元。发卡行根据持卡人的申请,核实持卡人资信情况后,可对其公务卡信用额度进行调整,并及时通知持卡人和计划财务处。其中,调增信用额度的,须事前由持卡人向计划财务处提出申请,由计划财务处出具书面同意意见交发卡行。 第十条公务卡实行实名制。持有公务卡的我校教职工(以下统称持卡人)应当妥善保管公务卡和密码,规范使用公务卡办理公务支出的支付结算业务,并及时到计划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持卡人应及时归还公务卡项下银行欠款。新增的需办理公务卡的教职工,应及时办理申领手续。因离职、调动、退休等原因离开学校,应按要求清理公务卡项下的债务,停止公务卡使用。公务卡日常对账由持卡人自行负责。如不慎遗失应及时挂失,并通知计划财务处。公务卡遗失或损毁后的补办事项由教职工个人自行到发卡行申请办理,并通过计划财务处及时通知发卡行维护公务卡支持系统。因挂失不及时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持卡人个人承担。

公务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公务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为方便学校公务支出用款,提高公务支出透明度,减少现金支付结算,进一步提升学校财务管理水平,根据市财政局《市本级预算单位公务卡改革实施方案》(财库【2012】8号)、《市本级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2】17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财务管理和资金结算方式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公务卡的开立 公务卡是预算单位工作人员持有,主要用于公务支出和财务报销的贷记卡。学校办理的范围为学校编内教职工。公务卡实行“一人一卡”实名制,依照以下程序办理。 1、根据组织人事处提供的在册工作人员名单,以部门为单位,填写公务卡申请表,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2、财务处负责与发卡行签订公务卡项目合作协议,并根据各部门提供的资料编制公务卡申办人员汇总表,加盖学校公章后上交发卡行。 3、公务卡申办成功后,由发卡行将持卡人的姓名和卡号等信息统一录入到发卡行的系统中。 4、工作人员新增、调动或者退休,组织人事处及时通知财务处,财务处要为新增、调动或者退休人员办理公务卡使用或停止使用等手续,并通知发卡行及时维护公务卡管理系统。持卡人因调离、退休等原因离开学校,要按要求及时还清债务,结清余额。

5、学校在财政部门确定的公务卡发卡银行(以下简称发卡行)范围内,选择市商业银行作为我校公务卡发卡行。 6、公务卡现阶段仅用于办理人民币支出结算业务。公务卡免费开卡、免收年费、免担保、到期免费换卡,具有一定的透支额度和56天的透支免息期。 7、公务卡使用银联标志的贷记卡,仅用于办理人民币支出结算业务。 二、公务卡的使用和日常管理 1、原使用现金结算方式支付的商品服务支出,包括出差期间的公务消费(含机票、火车票、汽车票、轮船票等)及市内5 000元以下办公用品购置费、招待费、培训费、会务费、邮电费等零星物品采购支出等,原则上统一使用公务卡结算。持卡人应尽量在具备刷卡结算条件的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原使用转账方式结算的仍可继续使用转账结算。 2、公务卡仅限本人使用,信用额度为1-5万元,具体额度一般职工限额1万元,科级限额2万元,处级限额3万余,校领导5万元。 3、因出差和购买商品、劳务、接待等公务消费,持卡人应在消费前凭相关领导签批的文件和采购、公务接待等申请材料,填写《学校公务卡使用审批、报销单》按照我校既定财务经费审批权限办理审批手续,在规定的开支用途、审批额度内刷卡支付。未经审批的消费,属个人行为,不予报销。

单位公务卡管理办法(试行)财库[2016]8号

单位公务卡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适应预算单位支付结算管理需要,进一步丰富公务卡品种,健全公务卡制度体系,根据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和银行卡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单位公务卡,是指预算单位指定工作人员持有,仅用于公务支出与财务报销,以单位为还款责任主体的信用卡。 公务卡包括单位公务卡和个人公务卡两类。个人公务卡是预算单位工作人员持有的,主要用于公务支出与财务报销,并与个人信用记录相关联的信用卡。 第三条单位公务卡采用发卡行标识代码(Bank Identification Number, BIN)为“628”开头的人民币单币种银联标准信用卡,卡片正面右上方用中文标识“单位公务卡”,卡片正面左下方标识持卡人个人姓名(汉语拼音或英文字母)。单位公务卡统一采用符合PBOC3.0标准的IC芯片介质,禁止发行纯磁条卡。 第四条预算单位在公务卡代理银行范围内,自行选择一家银行作为单位公务卡发卡银行(以下简称发卡银行)。 第五条预算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公务支出实际情况,指定少数特定人员持有单位公务卡,每单位一般不超过4人。特殊情况

下可酌情增加持卡人数,原则上不应超过8人。 第六条单位公务卡的持卡人应为预算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持卡人一人一卡,不允许一人持有多张单位公务卡。 持卡人因离职、退休等原因离开单位时,预算单位应及时办理销卡手续。持卡人发生变更,单位应注销原持卡人卡片,按照标准申卡流程重新指定新持卡人,办理和使用单位公务卡。 第七条单位公务卡账户信用额度由预算单位向发卡银行提出申请,由发卡银行予以核定。 每个预算单位的多张单位公务卡共享一个账户信用总额度,试点期间总额度上限暂定为50万元人民币。超过50万元人民币总额上限的,应经单位主管部门核准。核准结果应提供给发卡银行。 预算单位可在总额度内,协商发卡银行调剂分配各张卡的卡片信用额度。账户总额度不能满足公务支付临时需要时,预算单位可向发卡银行申请临时调额。临时调额有关情况要报单位主管部门备案。临时调额期限届满,发卡银行应及时恢复其原有额度。 第八条单位公务卡由预算单位承担还款责任。 第九条单位公务卡只能用于公务支出,禁止用于个人支出,禁止分期付款,禁止存取现金,不产生积分或发卡银行用卡红利返还。 第十条单位公务卡和个人公务卡都适用于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所规定的结算项目。发行单位公务卡后,个人公务卡主要用

公务卡使用说明示例

公务卡使用说明(示例) 公务卡使用说明 [日期:2012-04-11]来源:? 作者:财务室[字体:??] 通? 知 从5月1日起,我校开始正式使用公务卡报帐制度,不再有任何现金支付操作。请各位老师及时将公务卡开通,以免延误各位老师报帐时间。 九江市同文中学财务室 2012 年? 04月 11日 公务卡使用说明 一、透支消费(刷卡消费) 购物刷卡付费,取POS小票(银行卡消费交易凭条)及购物发票 凭POS小票及购物发票到财务室盖章签字办理报销手续(必须在下月5号前报帐)。 经会计审核后,由出纳根据报帐人姓名、公务卡卡号及消费金额由国库集中支付,将钱转到报帐人对应的公务卡中进行还款 财务还款于当天或第二天到帐,报帐手续结束。 说??明: 1、对公性质的采买,必须通过公对公转帐手续,持卡人不得随意刷卡付费。 2、2000元以上消费,必须先经过财务室、办公室及校领导班组审批同意,持卡人不得事前刷卡付费。 3、不可善自进行办公设备和家具的采买,应先递交采购申请,由校领导审批签字后再送交进行政府采购。 4、公务卡一律使用“62” 开头的银联标准信用卡,设定了密码+签名的刷卡双认证方式,实名消费,不得转借他人使用。 5、公务卡可用做私人消费,在规定还款期内自行还款即可。 6、因个人报销不及时造成的罚息、滞纳金等相关费用,及由此带来的对个人资信影响等责任。由持卡人个人承担。 二、垫付款消费 个人预先垫付现金消费,领取购物发票 凭购物发票及相关凭证到财务室盖章签字办理报销手续

经会计审核后,由出纳根据报帐人姓名、公务卡卡号及消费金额国库集中支付,将钱转到报帐人对应的公务卡中 报帐款于当天或第二天到帐,报帐人可直接在ATM机上取款 说??明: 1、卡中有余款时,在任何省份、地方或其他银行取款都是不需要任何手续费的。 2、公务卡是免费开卡费、免收年费的,到期免费换卡、本地存款取现免手续费,还有免费的实时短信通知服务。 三、借款消费 写好借条,写明借款原因及金额,交由领导签字批准 经会计审核后,由出纳根据借款人姓名、公务卡卡号及借款金额国库集中支付,将钱转到借款人对应的公务卡中 借款人在ATM机上取款并保留取款凭条 凭报销票据到财务室办理相关报帐手续 说??明: 1、借款后尽量在当月报帐,否则,做帐后无法退还借条。 2、不允许通过公务卡透支提取现金。如有透支取现,均被视为个人行为,提现手续费等费用由持卡人个人承担。(透支取现1%手续费,再加上每天万分之五的利息) 3、尽量算好开支,不要多借款,退款手续十分复杂。出差过程中的车费、住宿费或其他消费,可以刷卡的地方必须刷卡消费,否则一律不予报销。 附件:关于公务卡 公务卡是指预算单位工作人员持有的,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支出和财务报销业务的信用卡。这是一种将财政财务管理的有关要求与银行卡的独特优势相结合而形成的新型财务管理工具,既具有一般银行卡所具有的授信消费等共同属性,同时又具有财政财务管理的独特属性。 与一般信用卡相比,公务卡的主要特点包括:一是发行对象固定,必须是行政事业单位的在职工作人员;二是使用范围兼容,既可用于公务开支,又可满足个人消费;三是信用额度较宽,可以根据各单位和个人的实际情况和需要,原则上在2~5万元人民币额度范围内授信,如有特殊需要,还可协议增加;四是享受优惠更多,免费开卡、免担保、免收年费、到期免费换卡、本地存款取现免手续费等。

公务卡软件使用说明公务卡支付管理系统使用手册

公务卡软件使用说明公务卡支付管理系统使用 手册 WTD standardization office【WTD 5AB- WTDK 08- WTD 2C】

公务卡产品使用说明书文档编号:FZCY-GWK-070823-001 版本:<> 方正春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历史纪录 目录

第一部分:安装公务卡系统 运行环境 要求安装机器上预先装有预算单位系统。 安装步骤 执行预算单位程序中的“数据下载服务端.EXE”程序, 系统提示预算单位系统需要升级, 在自动升级程序点击“下载”, 系统会提示版本升级成功, 在“数据下载服务端”点击“立即下载”完成数据的同步, 第二部分:运行公务卡系统 1创建快捷方式 公务卡系统名称为‘’,在预算单位系统所在的目录下,如下图。右击选中,在弹出的菜单中选择‘发送到/桌面快捷方式’。 2运行 双击桌面公务卡系统快捷方式。 第三部分:基本操作 1系统功能 进入公务卡系统主界面 1.连接数据库,如下图: 2.登录业务年度 图1-1业务年度选择 3.录入用户编码和密码(系统默认安装用户编码为:001,密码:1)。 录入完用户名和口令后,单击【确认】按钮进入系统管理功能画面。 图1-2用户登录 图1-3公务卡支付管理系统 下面几节分别介绍各个子菜单的具体操作。 重新登录 在〖系统功能〗主菜单中,单击〖重新登录〗。系统会返回登录界面,如下图所示。 图1-5重新登录 在〖系统功能〗的主菜单,单击〖修改密码〗。此项操作是修改登录用户的密码。系统会自动弹出修改密码对话框。如下图6-2-2所示: 图1-6修改密码 先输入旧的口令,后输入和确认新口令,按【确定】按钮后,系统提示修改密码成功,否则会出现相应的提示输入错误。 系统配置

公务卡使用管理办法

公务卡使用管理办法 按照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重申严肃财经纪律若干规定的通知》XX政办发〔2020〕XX号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公务卡使用范围 公务卡的公务支出,包括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招待费、公务用车费和零星购买 支出等。 二、公务卡管理 1、个人公务卡实行“一人一卡”实名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发生变动:对新增工作人员,应及时组织办理公务卡的申领手续;对调离本单位的,应及时通知持卡人办理相关变 更或注销手续。 2、公务卡具有一定的信用额度,原则上每张卡公务卡的信用额度为5万元。公务卡 的卡片和密码均由个人负责管理。公务卡遗失或损毁后的补办等事项由个人自行到发卡行 申请办理,并由发卡行及时通知单位财务部门维护公务卡管理系统。 3、持卡人自行负责日常对账,对消费交易有疑义的,可按发卡行相关规定提出查询,涉及公务消费的,可要求单位财务人员予以帮助。 三、公务卡支付规定 1、公务卡支付范围 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招待费、公务用车费和零星购买支出等,具备刷卡条件的 必须使用公务卡刷卡结算,否则单位不报销其费用.但一次性消费金额较大的会议费、培 训费等支出,均采用转账方式直接支付。 2、公务卡支付个人结算 公务卡可用于个人支付结算,但不得办理财务报销手续。单位不承担私人消费行为引 致的一切责任。 四、公务卡报销规定 1、持卡人应在公务卡信用额度内,先通过公务卡结算,并取得发票等财务报销凭证 同时附上公务卡消费pos单,报销凭证上需经办人、证明人、审批人三人签名确认,并注 明“公务卡报销”字样。

2、持卡人使用公务卡消费结算的各项公务支出,必须在银行规定的免息还款期前10 个工作日内到单位财务部门办理报销手续。 3、若遗失公务卡消费交易凭条(银联小票)的,持卡人可通过发卡行网点、电话银行、网上银行等途径查询,并获取的“交易时间”、“交易金额”、“交易地点”等信息在财 务报销凭证背面证明。 4、确因工作需要,持卡人不能在规定的免息还款期内返回单位办理报销手续的,持 卡人应预先告知单位财务部门,并委托他人以书面形式向财务部门提出借款申请,代为办 理相关借款手续。单位财务部门核准后,先将资金转入该持卡人公务卡内,持卡人返回单 位后按财务部门规定时间补办报销、还款手续。 五、其他注意事项 1、凡发生公务卡支付范围内的公务支出时,原则上不予报销现金。如遇特殊情况, 须事前经审批人审核同意。 2、不允许通过公务卡提取现金进行公务消费。通过公务卡提取现金的,不报销相关 支出,不承担相关手续费、利息,由持卡人自行归还。 3、本办法未尽事宜,有相关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没有相关规定的,由单位财务部 门负责解释。 4、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XX市XX区XX局 2020年3月1日

2016年1月4日单位公务卡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 单位公务卡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适应预算单位支付结算管理需要,进一步丰富公务卡品种,健全公务卡制度体系,根据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和银行卡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单位公务卡,是指预算单位指定工作人员持有,仅用于公务支出与财务报销,以单位为还款责任主体的信用卡。 公务卡包括单位公务卡和个人公务卡两类。个人公务卡是预算单位工作人员持有的,主要用于公务支出与财务报销,并与个人信用记录相关联的信用卡。 第三条单位公务卡采用发卡行标识代码(Bank Identification Number, BIN)为“628”开头的人民币单币种银联标准信用卡,卡片正面右上方用中文标识“单位公务卡”,卡片正面左下方标识持卡人个人姓名(汉语拼音或英文字母)。单位公务卡统一采用符合PBOC3.0标准的IC芯片介质,禁止发行纯磁条卡。 第四条预算单位在公务卡代理银行范围内,自行选择一家银行作为单位公务卡发卡银行(以下简称发卡银行)。 第五条预算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公务支出实际情况,指定少

数特定人员持有单位公务卡,每单位一般不超过4人。特殊情况下可酌情增加持卡人数,原则上不应超过8人。 第六条单位公务卡的持卡人应为预算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持卡人一人一卡,不允许一人持有多张单位公务卡。 持卡人因离职、退休等原因离开单位时,预算单位应及时办理销卡手续。持卡人发生变更,单位应注销原持卡人卡片,按照标准申卡流程重新指定新持卡人,办理和使用单位公务卡。 第七条单位公务卡账户信用额度由预算单位向发卡银行提出申请,由发卡银行予以核定。 每个预算单位的多张单位公务卡共享一个账户信用总额度,试点期间总额度上限暂定为50万元人民币。超过50万元人民币总额上限的,应经单位主管部门核准。核准结果应提供给发卡银行。 预算单位可在总额度内,协商发卡银行调剂分配各张卡的卡片信用额度。账户总额度不能满足公务支付临时需要时,预算单位可向发卡银行申请临时调额。临时调额有关情况要报单位主管部门备案。临时调额期限届满,发卡银行应及时恢复其原有额度。 第八条单位公务卡由预算单位承担还款责任。 第九条单位公务卡只能用于公务支出,禁止用于个人支出,禁止分期付款,禁止存取现金,不产生积分或发卡银行用卡红利返还。 第十条单位公务卡和个人公务卡都适用于公务卡强制结算

[公务卡使用及报销管理须知]公务卡报销需要什么

[公务卡使用及报销管理须知]公务卡报销 需要什么 公务卡使用及报销管理须知为进一步加强本局财务管理,规范公务支付业务,减少现金支付结算,提高支付透明度,强化资金安全,根据唐河县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人民银行《关于实施县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通知》(唐财 【2014】145号)的相关规定,结合单位实际,对公务卡办理和使用做出如下说明: 一、公务卡刷卡支付范围公务卡的公务支出,主要是指本单位财政授权支付业务中原使用现金结算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招待费)、公用用车运行维护费(交通费)和其他交通费用。 二、公务卡的使用和管理 1、公务卡实行“一人一卡”实名管理。对新增工作人员,应及时办理公务卡的申领手续; 对调离本单位的人员应办理相关变更或注销手续,还请卡内债务。 2、公务卡用于本局公务支出的结算,持卡人在规定的信用额度和免息期内先消费、后还款,持卡人在未按规定办理报销手续之前,无论是公务消费还是个人消费均属个人行为,个人承担由此导致的全

部责任。 三、公务卡支付与报销管理 1、公务卡消费信息在刷卡消费业务发生后1日内发送至中国银联,以方便预算单位查询核对公务卡消费明细。公务卡代理银行与财政局联网,接收预算单位发送的还款明细信息,并及时将资金划入“还款明细单”列明的公务卡持卡人账户。若因公务卡代理银行未能及时发送公务卡消费信息或资金未及时划转指定账户而导致公务卡账户产生罚息,则罚息由公务卡代理银行承担。 2、公务卡制度正式实施后,零星支出和属于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项目(经费支出的分类规定事项全部包括在内),原则上一律使用公务卡支付,不再使用现金结算; 除个人津贴福利和特殊情况外,任何公务支出,一律不允许支出现金或转经办人私人账户。 3、公务卡消费支出优先报销。刷卡消费的交易凭条(银联单等)和发票作为必需的财务报销凭证入账。刷卡消费后,因拖延报销时间等个人原因导致的报销不及时,所需利息费用由自行承担。使用公务卡办理公务严禁提取现金,提取现金属于个人消费行为,提取现金手续费由持卡人个人承担。 4、有下列情形之一所产生费用不予报销: 1)按有关财务管理程序应事先报批而未报批的公务卡消费; 2)报销费用与提供的报销凭证、公务卡消费交易凭条(pos机小票)

公务卡管理办法

公务卡管理办法 公务卡结算方式治理方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规范财政财务治理,操纵行政事业单位现金流量与现金风险,提升公务支出透亮度,按照《鄂州市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鄂州分行关于印发〈鄂州市行政事业单位实行公务卡结算方式实施方案〉的通知》,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本方法适用于鄂州市市直文体系统行政事业单位(含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公务卡的治理。 第三条各单位的财务部门负责本单位公务卡的治理与推广工作。 第四条公务卡结算方式的适用范畴: (一)行政事业单位中原使用现金结算方式的零星商品服务支出,包括差旅费、招待费、培训费、手续费等费用; (二)行政事业单位中原使用转账结算方式小额商品服务采购支出,包括设备购置费、办公费、会议费、咨询费、租赁费、邮电费、水费、电费、修理费等费用(以上均不含政府采规定的采购名目商品和服务支出)。 第五条在公务卡结算方式的适用范畴内,行政事业单位原则上只在具有刷卡条件的商户进行公务消费。 第二章代理银行的选择 第六条市财政局按照《鄂州市行政事业单位实行公务卡结算方式实施方案》的要求,对市级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进行审核认定后,确定市级公务卡代理银行,与代理银行、银联公司签订三方合作协议。 第七条为保证国库集中支付的顺利清算和公务卡的有序运作,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行政事业单位必须选择本单位所在的零余额账户开户银行作为公务卡代理银行。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可在省级公务卡代理银行范畴内自行选择一家银行作为公务卡代理银行。

第八条行政事业单位与公务卡代理银行要按照“持卡人员承担用卡经济责任、开卡银行承担挂失经济风险、行政事业单位承担公务还款责任、财政部门负责监督治理”的原则签订规范的代理服务协议,并报市财政局备案。 第三章公务卡的开立与治理 第九条行政事业单位的在职职工在本单位确定的代理银行范畴内,每人可开设一张个人公务卡(以下简称“个人卡”),个人卡开立的差不多程序: (一)单位职工自行选择开卡银行,如实填写“公务卡申请表”,签订“领用合约”,连同有关证明资料一起交单位财务部门; (二)单位财务部门对职工申请开卡的有关资料进行确认,将申请资料送代理银行; (三)代理银行按本行规定程序审核职工开卡申请资料和办理个人卡; (四)代理银行将办妥的个人卡连同必要的有关资料一并发给职工或托付单位财务部门发给职工。 第十条独立核算的行政事业单位可在本单位的零余额账户开户银行开立一张单位公务卡(以下简称“单位卡”)。一张单位卡可办理一至三张附属卡。单位卡以单位名义开设,按照行政事业单位专用存款账户进行治理。单位卡开立的差不多程序: (二)行政事业单位向人民银行出具市财政局的批文以及开立专用存款账户所需的其他开户资料申请开户,人民银行按规定审定后颁发“开户许可证”; (三)单位财务部门填写“公务卡申请表”,连同市财政局、人民银行的审批文件及其他证明资料送代理银行; (四)代理银行按本行规定程序审核单位卡开卡资料和办理单位卡,并与代理银行签订代理服务协议; (五)行政事业单位财务部门将单位卡账号报送市直文体系统财会服务中心、市财政局备案。

公务卡管理制度

*****公务卡 财务管理制度 一、公务卡制度的主要内容和操作规定 公务卡制度按照“银行授信额度,个人刷卡消费,单位报销还款,财政实时监控”的管理机制进行操作。 (一)公务卡日常管理。 1.公务卡办理。 公务卡办理由****财务室统一组织本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向发卡行申办。公务卡申办成功,经确认核实后,将持卡人姓名和卡号等信息统一录入公务卡管理系统。 2.基础信息维护。 ****因工作人员新增或调动、离职、退休时,财务室应及时向发卡行办理公务卡的申领或停止使用等手续,并维护公务卡管理系统。持卡人的私人信息有变动时,应自行通知发卡行更新相关信息。 3.公务卡主要用于公务支出的支付结算。 公务支出发生后,由持卡人及时向大队财务室申请办理报销手续。公务卡也可用于个人支付结算业务,但不得办理财务报销手续,单位不承担私人消费行为引致的一切责任。 4.公务卡信用额度设定。

公务卡的信用额度,由****根据银行卡管理规定和业务需要,与发卡行协商设定。原则上每张公务卡的信用额度不超过5万元、不少于2万元。发卡行可根据持卡人资信情况调整其信用额度,并及时通知持卡人和持卡人所在单位财务部门。 5.公务卡的密码保管及补办事宜。 公务卡的卡片和密码均由个人负责保管。公务卡遗失或损毁后的补办等事项由持卡人自行向发卡行申请办理。其中,变更公务卡卡号的,持卡人应及时通知大队财务人员维护本单位公务卡管理系统。 6.公务卡对账 发卡行按月向持卡人提供公务卡对账单,并按照与持卡人约定的方式,及时向持卡人提供公务卡账户资金变动情况和还款提示等重要信息。持卡人对公务消费交易发生疑义,可按发卡行的相关规定等提出交易查询。 (二)公务卡支付管理 1.公务卡使用范围。 公务卡使用范围:包括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的办公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七款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科目的核算内容。凡纳入公务卡结算目录,单次消费额度在5万元以下、500元以上的公务支出事项,必须通过银行转账或公务卡结

公务卡使用说明

公务卡使用说明 公务卡使用说明 一、公务卡的概念和结算方式 公务卡是金融机构为本单位在职的正式职工,以下简称职工,以个人名义开立的具有一定透支额度与透支免息期的信用卡~职工个人作为持卡人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公务卡结算方式是指学校财务处与职工之间的结算方式。是财务处将职工在公务活动中使用公务卡刷卡消费、现金消费或者职工因公借款的资金~通过单位零余额账户和发卡银行划入职工公务卡的方式。 二、公务卡消费使用的范围 使用范围包括可以使用公务卡刷卡结算的~原来使用现金结算和转账支付的小额公务支出~比如支付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招待费、水费、电费、交通费、劳务费等零星费用。职工应尽量在具备刷卡结算条件的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不断减少公务消费的现金结算。 三、公务卡办理和使用中的有关规定 1、职工可以按照银行规定用公务卡提取现金~但不得透支现金。因透支现金导致发生的手续费、利息、罚息等费用,均由职工本人承担。如果职工预先进行借款并打入公务卡中,则持卡人可通过公务卡提取溢缴款(溢缴款=存入现金-已透支消费金额),提取溢缴款银行不计利息且本地本行免收手续费。 2、公务卡实行免费开卡、免收年费、免担保、免开存款账户、到期免费换卡~免费信息提示。 1 3、具有一定的透支额度。我校公务卡透支额度为2万。 4、我校公务卡的发卡行为建设银行,用公务卡结算的职工来学校财务处报帐的最后期限为其“固定还款日”的前五个正常工作日(不含双休及节假日)。职工使用公务卡应树立良好的信用意识,在免息期内按时报销还款,如因报账不及时,超过了还款日期而产生的罚息和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由职工本人承担。 5、公务卡的卡片和密码均由职工个人负责保管。公务卡遗失或损坏~由职工个人及时到学校财务处提出申请~通知发卡银行补办。 四、公务卡消费结算的基本程序 1、职工使用公务卡~在具备刷卡结算的商家购买商品和服务~通过POS机刷卡~并取得发票和POS机票单。 2、职工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发票和POS机票单~办理公务卡结算资金的报销。公务卡结算报销所需的材料和审批程序与原现金报销基本相同~但需加附POS 机公务卡刷卡票单。

公务卡系统使用详细说明书

公务卡系统使用说明书 版本:<2.2.0.0>

目录 第一部分:安装公务卡系统 (1) 1.运行环境 (1) 2.安装步骤 (1) 第二部分:运行公务卡系统 (1) 1.创建快捷方式 (1) 2.运行公务卡系统 (1) 第三部分:基本操作 (2) 1.系统功能 (2) 1.1系统登录 (2) 1.2重新登陆 (2) 2.基础信息设置 (2) 2.1 公务卡信息维护 (2) 2.2 汇总还款账户维护 (3) 2.3 支付账户维护 (3) 2.4 更新基础数据 (4) 2.5 Socket服务器连接设置 (4) 3.公务卡业务 (4) 3.1消费明细管理 (5) 3.2 消费记录报销 (5) 3.3 还款明细管理 (6) 3.4 还款凭证管理 (6) 3.5 上卡日期下载 (6) 第四部分:非零户还款管理 (7) 1.非零户还款 (7) 第五部分:公务卡退款业务 (7) 1.公务卡退款 (7) 第六部分:报表管理 (8) 1.公务卡消费信息查询 (8) 2.还款申请汇总查询 (9)

第一部分:安装公务卡系统 1.运行环境 Windows xp 系统,最小内存512M,硬盘80G,处理器至少配置:inter 赛扬,AMD 3200+ 2.安装步骤 将公务卡业务系统压缩程序拷贝至pc机的某一盘符根目录下,解压缩。 第二部分:运行公务卡系统 1.创建快捷方式 将解压释放出的文件夹打开,选择文件点右键发送至“桌面快捷方式”。 2.运行公务卡系统 双击桌面的公务卡快捷方式,在弹出的界面点击左下角的【网络设置】如下图; 图1-1 快捷方式打开界面 图1-2 网络设置界面 点击【网络设置】后在弹出的以上界面填写“IP地址和数据库名称”其中IP地址为所属县区国库集中支付的的数据存储机,数据库名称为国库集中支付的的数据库名称,其他三项不变,点击测试会弹出相应的成功和失败提示,确保成功后方可登陆系统。

公务卡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公务卡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推进公务卡结算,减少现金结算,提高支付透明度,加强财务监督和管理,根据山东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山东省预算单位公务卡改革实施意见》(鲁财库【2008】26号)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公务卡结算有利于提高公务消费的透明度,规范支付管理;有利于减少现金支付结算,降低现金管理成本,提高财务管理水平;有利于加强对公务支出过程的监控,从源头上堵塞漏洞,预防腐败,促进公务行为廉洁高效。 第二章公务卡申请 第三条公务卡是工作人员持有的,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支出和财务报销业务的信用卡,具有普通信用卡的所有功能,享有一定透支额度与免息期。 第四条公务卡申请人应为我院在职职工。申请人应主动提出申办公务卡需求,并直接与发卡银行签订申请协议,原则上发卡银行应与单位国库集中账户开立行一致。财务部门有协助提供相关资料的义务。

第五条公务卡实行“一人一卡”实名制管理,其法律责任主体为公务卡持卡人。卡片及密码由持卡人自选保管,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章公务卡开支范围 第六条公务卡开支范围为: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招待费、水电费、专用材料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零星的商品和服务支出原则上应当使用公务卡结算。具体开支范围按照国家公布的公务卡结算目录执行,并随之调整。 第七条凡属于公务卡开支范围的公务支出项目,应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原则上不再使用现金结算。原使用转账方式结算的,可继续使用转账方式。 第八条属于公务卡开支范围的支出,财务部门一般情况下不再办理对职工个人的现金借款业务。 第九条凡属公务卡开支范围而使用现金结算的支出,经手人应提供不能使用公务卡结算的证明材料或情况说明,并由证明人和部门负责人签字认可。 第十条持卡人持卡进行公务消费前,应按照审批权限向领导请示并获同意后,方可进行,否则不予报销。未获批准的消费支出一律视为持卡人私人消费,由持卡人自行承担。 第十一条原则上不允许通过公务卡提取现金进行公务消费。确有特殊需要,应于事前请示分管财务的领导并获同

公务卡使用及报销管理办法

公务卡使用及报销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财务报销制度,减少现金支付结算,提高支付透明度,加强财务监督,根据《xxxx关于实施公务用卡强制结算目录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单位工作实际,制定我局公务卡使用及报销管理办法: 一、公务卡的开支范围 公务卡的公务支出,主要按照xx县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规定执行。 二、公务卡的管理 1、公务卡实行“一人一卡”实名管理。对新增工作人员的,应及时组织办理公务卡的申领手续;对调离本单位,应及时通知持卡人办理相关变更或注销手续。 2、公务卡的卡片和密码均由个人负责管理。公务卡遗失或损毁后的补办等事项由个人自行到发卡行申请办理,并由发卡行及时通知单位财务部门维护公务卡管理系统。 3、持卡人自行负责日常对账,对消费交易有疑义的,可按发卡行相关规定提出查询;涉及公务消费的,可要求财务部门予以帮助。 三、公务卡的报销管理 1、持卡人应在公务卡信用额度内,先通过公务卡结算,并取得发票等财务报销凭证和有关银行卡消费凭证。 2、持卡人使用公务卡消费结算的各项公务支出,应早

于发卡行的还款限期内到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 3、若遗失公务卡消费交易凭条(银联小票)的,持卡人可通过发卡行网点、电话银行、网上银行等途径查询,并获取的“交易时间”、“交易金额”、“交易地点”等信息在财务报销凭证背面证明。 4、确因工作需要,持卡人不能在规定的免息还款期内返回单位办理报销手续的,持卡人应预先告知所在部门,由该部门领导受托以书面形式向单位财务部门提出借款申请,代为办理相关借款手续。单位财务部门核准后,先将资金转入该持卡人公务卡内,持卡人返回单位后按财务部门规定时间补办报销、还款手续。 5、因向供应商退货等原因导致已报销资金退回公务卡的,持卡人应及时将相应款项交回所在单位财务部门,并由单位财务部门及时退回单位零余额账户。 6、公务卡能够透支提现,透支提现的相关费用由持卡人承担。超过还款日还款的:因持卡人报销不及时引起的,由持卡人承担相应的利息、滞纳金等;因预算单位归还款项不及时引起的,由单位承担利息等费用,并与发卡行协商消除对持卡人资信产生的影响。 Xxxx单位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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