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第十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

村第十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
村第十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

明星村第十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

根据龙沙区第十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结合我村的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明星村第十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以相关法规和文件为依据,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稳妥有序推进,确保第十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圆满完成。

二、选举步骤

明星村第十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从2015年1月开始,于2015年2月10日结束,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选举工作准备阶段(2015年1月1日—2015年1月5日)

(一)成立村民选举领导机构。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委员会由5人组成。村民选举委员会选举产生后,于1月5日张榜公布。并报区农业局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指导委员会备案。村民选举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

1、宣传有关法律、法规;

2、制定具体的换届选举实施方案;

3、印制选票;

4、公布选举日期;

5、审查选民资格,登记并公布选民名单;

6、依法组织产生候选人、公布候选人名单;

7、推选监票人、唱票人、计票人等工作人员;

8、组织投票选举、公布选举结果;

9、上报有关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情况;

10、办理换届选举中的其它事项。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15年1月6日—2月5日)(一)选民登记

1、认定选民资格。凡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除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应当对下列人员进行登记,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

(1)户籍在本村并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

(2)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

经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凡患有经常性精神病患者(或间歇性精神病患者在发病期间)或无法表达意志的呆傻人,现役军人和在校的大、中专学生、在选民登记日前无法返回的务工人员不列入选民名单。

2、选民的年龄计算时间。以本村选举日2015年1月31日为准;选民出生日期以本人身份证的日期为准;本人无身份证的,以户籍登记的日期为准。

3、选民登记和名单公布。2015年1月6日至1月16日依法进行选民登记。选民登记日前,村民选举委员会在齐齐哈尔日报发布公告,告知本届村民委员会选举事宜。村民选举委员会入户登记、进行造册在1月7日张榜公布选民名单。对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有异议的,应当自名单公布之日

起5日内向村民选举委员会申诉,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3日内做出处理决定,并公布处理结果。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出现变动的,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及时公布。

4、登记方式。可以采取选民自愿登记和选举工作人员上门登记相结合的方式。采取选民自愿登记方式的,选民基数以规定时间内自愿、主动到选民登记站进行登记的选民人数为准。不在本村居住的选民,通过公告、选举通知信函或告知其亲属等方式通知后,未在规定期限内登记的,视为放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不列入选民名单。

5、发放选民证。选举日前,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根据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填写、发放选民证,并由村民签收。投票选举时,村民凭参选证领取选票。

(二)候选人的产生

1、确定村民委员会成员职数。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委员共3人组成,成员之间不得有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直系亲属关系。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由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直接提名或自荐,根据拟定的候选人名额,按照得票多少确定。每一村民提名人数不得超过应选人数。村民委员会主任正式候选人人数为2人;村民委员会委员正式候选人人数3人。

2、候选人资格要求。村民委员会所有成员候选人,应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妇女委员兼计划生育委员应为女性,会计应懂得财务知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应被提名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

(1)被处以管制以上刑罚或刑满释放不满3年的;

(2)受到党纪处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未满有关期限的;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纪检(监察)部门、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

(4)参加邪教组织,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

(5)上一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后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6)煽动、组织群众非正常上访造成群体性事件的;

(7)以威胁、暴力、欺骗、贿赂等手段,破坏、妨碍选举的;

(8)破坏民族团结、挑起民族纠纷的;

(9)不能正常履行职责的。

3、提名和公布候选人名单。2015年1月7日至1月17日,推选和确定候选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在选举日的10日前向村民选举委员会书面提出,表明竞选意愿和拟竞选的职位。当被提名的候选人数过多时,要按照《黑龙江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规定进行预选,确定正式候选人。正式候选人确定后,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在正式选举日的5日以前,分别按照主任、委员的姓名笔划由少至多顺序张榜公布候选人名单,并报区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和区农业局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指导委员会备案。

4、签署承诺书。村民选举委员会必须组织候选人进行

竞职承诺、履职承诺、辞职承诺,围绕遵守换届选举纪律、任期工作目标和主要措施、当选后出现履职能力差等内容签署“三项承诺书”。

(三)投票选举

1、公布选举时间和投票地点。定于2015年1月31日为选举日。投票在村委会进行。

2、流动票箱的使用。设立1个流动票箱。

3、选举方式的确定。选举村民委员会采取差额选举方式。

5、选票设计。按农业局统一模式印制。

6、确定选举工作人员。村民选举委员会依法依规提名选举工作人员。

7、投票选举。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自愿选举方式进行。

8、确认当选人。候选人要达到“双过半”始得当选。

第三阶段:整章建制及总结验收阶段(时间:2015年2月1日至2月10日)

(一)做好交接工作。

(二)推选新一届村民代表。

(三)健全制度,明确职责。

明星村第十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委员会

2015年1月4日

最新-对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认识和体会1 精品

对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认识和体会换届选举是农村政治的大舞台,是对农村各项工作的高度体现和集中反映。 选举工作成功与否,关系着农村各项事业的发展。 选举工作搞的好,一些能干事、想干事的人,着力为群众办事的优秀人才才能被选进班子,就为农村各项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反之,一些恶人、坏人、别有用心的人通过不不正当手段进入村委会班子,农村这个大舞台就成了这些人明争暗斗、损害群众利益和集体利益、谋取私利的黑洞,也将会恶化成为阻碍农村经济发展的最大后遗症,成为影响农村稳定的最大隐患。 我们鱼化第六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平稳顺利完成,并且实现了“零”上访,一大批年龄轻、文化程度高、群众拥护的新人被选进村委会班子,干部结构更加合理,选举工作真正尘埃落定。 对这次换届选举工作,我们也进行了认真总结和深入思考,现结合具体工作,谈几点认识。 一、狠抓基层基础工作是确保换届选举平稳顺利进行的关键基层基础工作就是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包括财务管理、档案管理、干部管理,特别是各村历史遗留问题,是群众关心的焦点,也是令各级党和政府头等的难题,难在它历史性、复杂性、敏感性,稍有处理不当,就会直接影响农村稳定和村组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就像人身上的一颗毒瘤,不取会疼,要取就必须动手术。 我们认为,农村工作千头完绪,抓基层基础工作就抓住了关键,要抓好基层基础工作,特别是彻底解决各村历史遗留问题,不会是偶然的,也不是一日之功,必须打持久战。 这就需要工作中要有前瞻性和预见性,还要有出几身汗、掉几斤肉的决心。 对此,我们从2019年起,集中7个月时间,克服一切困难,想尽一切办法,斥资300余万元,解决了全办20个村涉及宅基地、土地承包、村组帐务等三大类30多个长期遗留,甚至遗留十几年的问题。 特别是针对一时还没有妥善处置的问题影响到了换届工作的顺利进行,及时研究,要求必须依法按时换届,并且要通过换届、换人促使问题的解决。 我办牟家村就是一个典型,新一届村委会上任后,及时转变思路,村组宅基

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流程资料

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流程 一、选举准备 1、调查摸底。明确选举工作“重点村”、“难点村”,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 2、民主评议。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对村委会工作及其成员进行民主评议,公告评议结果。 3、村财任期审计。换届选举前,对村委会任期内的村级财务进行审计,并公告审计结果。 4、筹集选举经费。按法规规定,县、乡级指导选举工作的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村委会的选举经费可以给予补助,补助经费列入县、乡级财政预算。 二、选举部署 1、建立选举机构。乡级以上成立村委会选举指导组,办公室依托民政部门。 2、制定工作方案。县级根据省、市部署,制定选举工作方案。乡级制定具体实施意见。 3、召开选举工作部署会议。乡级以上召开选举工作部

署会议,传达上级选举工作会议精神,动员、部署本地区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 4、培训选举骨干。明确选举法律法规和规程,提高组织选举能力。 三、选举日确定 1、选举日由县或乡级选举指导组在选民登记日前确定,并以县或乡级选举指导组名义公告。 2、为了便于指导,乡级可根据村委会的不同情况,确定若干个选举日。 四、选举动员 1、召开村“两委”会议。传达乡级选举工作会议精 神,研究安排本村选举日程,提出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推选方案,进行明确分工。 2、召开村民代表(扩大)会议。全体村民代表、村 民小组长、党员、兵、青、妇、老人会、村办企业负责人参加,传达上级会议精神,宣传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确定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职数,提名和推选方式以及本村选举工作日程安排,进一步明确选举意义、原则和具体做法。 3、利用板报、专栏、书信、广播、电视、标语等形

式宣传选举意义、原则和具体做法,营造依法选举的良好氛围。并根据选举各阶段的实际,把宣传工作贯穿到选举的全过程。 五、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推选 1、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由5人至7人组成,设主任、副主任各1人。同时设候补成员2人至3人。 2、候选人由村民或者村民代表单独或联合提出。 3、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候补成员采取秘密划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正副主任从成员中推选产生。 4、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职数、提名和推选方式,由村民代表会议确定。 5、公告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候补成员职数、提名和推选方式以及推选时间、地点和参加对象。 6、过半数有选举权的村民、三分之二以上户的代表、村民代表参加投票,推选有效,候选人或另选人按应选名额以得票数多的当选。 7、公告推选结果。 8、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在选举期间无故三次不参加选委会成员会议的,由选委会依据会议通知存根、签到本和请假凭证确认,其职务自行终止,并由选委会公告。

村村委会换届选举办法

村委会换届选举办法 为了保障村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确保换届选举工作依法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甘肃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甘肃省村民委员会选举规程》,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本选举办法。 一、本村第八次村民委员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1人,委员3人,其中妇女委员1人。村民委员会主任正式候选人应当分别比应选名额多1人,委员的正式候选人比应选名额多1人。 二、本次村民委员会换届实行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召开村民会议或者各村民小组会议,由过半数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直接提名。 三、村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并接受县、镇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机构的指导。 四、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村民委员会的选举工作。村民选举委员会由新一届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提名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应当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村民选举委员会行使职责至新一届村民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时止。 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或其他原因出缺的,按照原推选结果依次递补。 五、本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日为2013年1 月13日,选民登记时间为2013年12月16日至2013年12月20日。 六、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包括户籍在本村的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人员,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村民委员会选举前,应对下列人员进行登记,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⑴户籍在本村并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⑵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⑶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且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已在户籍所在村或者居住村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不得再参加其他地方村民委员会的选举。选民的年

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投票办法 (直选)

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投票办法 (2017年1月5日选举大会通过)第一条为确保村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正常进行,圆满成功,为保证村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根据《贵州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本投票办法。 第二条选举村村民委员会由本村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 第三条本次选举村民委员会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委员名(其中妇女一名)。 第四条各项职位选举均实行差额选举。 第五条参加投票的必须是本村有选举权的村民,每个选区参加投票的选民应超过本区选民登记总数的百分之90以上,选举才有效。 第六条投票采取一次性投票方式。选民将选票一次性投入票箱。 第七条经村民选举委员会按有关规定推荐提名,村民代表大会通过,为总监票人员,为验证发票员,为监票员,为唱票人员,为计票人员。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和兄弟姐妹不得担任选举工作人员。村民对推荐提名人有异议,村民选举委员会必须尊重选民意见,及时调整。 第八条选举时,选票上附各职位候选人姓名(候选人的排列以姓名笔划排序),选民对候选人可投赞成票,也可投

反对票,可以另选他人,也可以弃权。投赞成票的在选票对应职位的符号栏内划“0”,不赞成的划“x”。另选他人的在选票另选他人栏内填写赞成的选民姓名,并在相应的符号栏内划”0“。弃权的不划任何符号。 填写选票必须用钢笔或碳素笔。选民自己不能填写的可请工作人员代笔填写,代写人必须尊重选民意愿。 第九条选举大会会场设在,设 等个投票站,大会设立流动票箱,使用对象为老弱病残的选民。投票站设验证发票处、秘密划票间、代写处和投票箱。选民凭选民证、委托证领取选票,每一位选民接受委托不得超过3人,即最多只能投4张选票(含本人1票),提名为村民委员会候选人的,不得接受委托。 第十一条选民必须按要求填票,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选票有效,多于应选人数的选票无效。部分可以辨认的有效,模糊部分无效。 第十二条公开唱票、计票,当场填写选举结果报告单,发布选举公告,公布选举结果。 第十三条候选人所得票数超过参加投票的选民的过半数,始得当选。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候选人超过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果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再次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 选举结果经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有效后,须当场宣布,

安徽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2011年修改)

安徽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 (1999年1月27日安徽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根据2001年12月27日安徽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关于修改〈安徽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0年8月21日安徽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1年6月24日安徽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安徽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村民依法直接选举村民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三至七人组成。其具体人数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根据本村实际确定。 第三条村民委员会的选举,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罢免和终止村民委员会成员职务,应当依法进行。 第四条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届满应当及时换届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连选连任。 第五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由省人民政府统一部署,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民政部门负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村民委员会的选举工作。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指导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所需经费,由本级财政列支。 村民委员会选举所需的费用一般由本村解决;村解决有困难的,由乡、民族乡、镇予以补助。 第二章选举工作机构 第七条县(市、区,下同)和乡、民族乡、镇成立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领导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有关法律、法规; (二)制定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指导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 (四)培训换届选举工作人员; (五)受理有关选举的来信来访; (六)承办换届选举工作中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村成立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村民选举委员会由主任和委员共七至十一人单数组成。具体人数由乡、民族乡、镇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领导机构确定。 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应当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一定的文化水平和较强的工作能力,办事公道。 村民选举委员会的主任和委员,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各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 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提名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应当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出缺的,按照原推选结果依次递补,也可以另行推选。 第九条村民选举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做好选举的宣传发动工作; (二)依法制定选举工作方案和选举办法,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报乡、民族乡、

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大会议程

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大会议程 一、宣布大会开始 主持人:各位村民 我受村民选举委员会委托,主持这次选举大会。我村共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人,根据各村民小组报告,现已到会的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人。现在我宣布:会议第一项,村第八届村民委员会选举大会开始!全体起立,奏国歌。 ——请坐下。 二、介绍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登记和候选人产生情况 主持人:第二项,介绍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登记和候选人产生情况。 到今天为止,我村年满18周岁且户籍在本村的村民有人,被拘留关押,无法行使选举权有人,因患精神病,智力残疾者,不能表达意志有人,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的规定,登记为本届参加选举的村民的有人。 根据镇人民政府建议,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我村村民委员会由人组成,设主任1人、委员人。按每项职务各差额1人的选举原则,于月日召开了村民会议进行投票预选,按照得票多少确定了如下正式候选人:主任正式候选人: 副主任正式候选人: 委员正式候选人: 今天提交选举大会,由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投票选举。

三、宣布投票方式和选举大会纪律 主持人:第三项,宣布投票方式和选举大会纪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内蒙古自治区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的规定,我村村民委员会主任和委员由有选举权的嘎查村村民直接选举产生。选举采取差额和无记名投票方式,一次选举产生主任和委员。全村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村民的过半数的选票,才能当选。本次选举收回的选票总数多于发出选票总数的,选举无效;等于或少于的,选举有效。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候选人或另选人的人数超过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果得票数相等,就得票数相等的候选人再次进行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 为保证本村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尽可能参加选举,今天选举大会设中心会场一个,对老、弱、病、残不能参加大会的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设流动票箱个,每个票箱指定3人负责。对外出务工经商等原因不能回村参加投票的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采取委托投票的办法共有名。 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办理了委托投票证。受委托人凭委托投票证代为投票,但每人接受委托投票最多不得超过3人,候选人或不参加选举大会的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不得接受委托。 为保证这次选举民主、公开、合法、有效,所有选票包括流动票箱所投选票、全部到中心会场开箱检票计票,当场公开唱票、计票。 为保证选举顺利进行,下面宣布选举大会会场纪律: 1、服从大会安排,维护会场秩序,不随意走动,不大声喧哗,不寻衅滋事;

村民委员会选举程序

村民委员会选举程序 成立选举委员会 1、人数组成。村民选举委员会由五至九人单数组成。 2、产生方式。其成员经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各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主任由成员推选产生,并张榜公布。 3、注意事项。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接受提名成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应当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服从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作出的决定。村民选举委员会在讨论决定有关选举事项时,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参加选举村民的登记 1、登记条件。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村民的年龄计算以选举日为截止日期。 2、登记范围。村民选举委员会负责审查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的资格。村民委员会选举前,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对下列人员进行登记,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

(1)户籍在本村并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 (2)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 (3)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且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已在一个地方登记参加村民委员会选举的,不得再参加其他地方村民委员会的选举。 3、张榜公布。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将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在选举日的二十日前张榜公布。 候选人的产生 1、提名。选举村民委员会,由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直接提名候选人 2、预选。直接提名的候选人人数较多时,经村民选举委员会讨论决定,可以对直接提名的候选人进行预选,按照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候选人并张榜公布,同时公布选举地点和选举时间,并在五日内举行选举。 3、妇女候选人。经预选确定的候选人名额,应当多于应选名额二至三人。其中,候选人中应当至少有一名妇女;没有妇女候选人的,以得票最多的妇女为候选人。

村委会选举办法

白杜坞村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 (2011年3月10日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浙江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本办法。 2、村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接受上级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的指导。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由村党支部提出初步名单,提交村民代表会议通过。村党支部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选举委员会主任。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确定为自荐人(候选人)的,其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的职责自行终止。 3、户籍在本村,年满18周岁的村民(1993年3月25 日24时前出生的),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户籍在白杜坞村的农业户口参加本村村民委员会选举。 4、选民名单,应当在选举日的20日前张榜公布,年龄计算以村选举日为截止日期;出生日期以居民身份证为准,无身份证的以户口簿为准。对公布的选民名单有异议,可在选民名单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出;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3日内依法作出处理。对处理意见不服的,可以在选举日的10日前向镇选举工作指导小组提出,镇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应当在选举日的5日前依法作出处理。 5、本村设村民委员会主任1名、委员 5 名,其中1名为女委员名额,实行专职专选。村民委员会主任、委员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 6、本次选举采取“自荐直选”的形式,实行无候选人的直接选举。选举日定为2011年3月25 日。 7、自荐竞选必须在村民选举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自荐的选民应当在选举日的10日前亲自到村民选举委员会报名登记竞选村民委员会其中一个职位,并填写竞职承诺书、辞职承诺书。经村民选举委员会审核、镇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审查后,在选举日3日前按姓氏笔划为序公布自荐人名单、竞选职位和竞职承诺书、辞职承诺书。不提供竞职承诺书和辞职承诺书的,视作退出自荐竞选报名。 8、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按照平等、客观、公正的原则向选民介绍自

村委会换届选举操作程序

村委会换届选举操作程序 一、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确定村民委员会职数 1、镇(乡、区)指导,由镇(乡、区)或者上一届村委会确定组织召开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会议。 2、由本村2/3以上户代表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小组推选 产生,职数为5-7人。 3、会议内容如下: 注:会议主持人由镇(乡、区)包村干部或上一届村委会成员担任。 村民同志们: 按照镇(乡、区)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我们村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动员会议现在正式开始。 今天的会议有两项议程: 一是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一般采用举手表决的方式,竞争激烈 的村采用提名票的方式)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山西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新绛县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规定,今天,我们召开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小组长会议),推选产生组织和主持我村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村 民选举委员会。 首先清点到会人数(由各村民小组长清点)。 经清点,全村应到村民x人,实到村民x人,符合法定人数,推选 工作现在开始。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山西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规定,经镇(乡、区)村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建议,我村村民选举委员会由x人组成。推选采用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小组长会议)举手表决的方式。为了推选工作的顺利开展,建议xxx、xxx、xxx、xxx、xxx、xxx、xxx为我村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

同意以上建议的村民请举手,好,同意的人数超过到会人员的一半,以上建议获得通过。 经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小组会议)推选,x x x、xxx、xxx、xxx、xxx、xxx、x x x同志等x人被推选为我村第九届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 请当选的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走上主席台同大家见面。 请大家以热烈的掌声表示祝贺! 4、新产生的选举委员会酝酿产生选委会主任一人,报镇(乡、区)党委备案后再发布公告。 5、向村民公告。(详见附件1) 二是确定村委会成员职数 1、根据我村工作实际和镇(乡、区)党委、政府建议,我村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成员拟设x职,其中主任1人,副主任x人,委员x 人(至少要有一名妇女当选)。现在提请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 村民小组会议)表决。 2、同意我村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成员设x职,其中主任1人,副主任x人,委员x人,同意的请举手,好,经清点,多数人同意,以上建议获得通过。 3、向村民公告。(详见附件2) 二、推选村民代表,公布代表名单 根据镇(乡、区)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的建议,经村民会议(上一届村民代表会议)研究决定,我村村民代表的推选在村民选举委员会推选产生后进行,并且采用村民小组推选(以若干户推 选)的方式,推选产生了第九届村民代表。(详见附件3) 三、确定选举日,选民登记日 经镇(乡、区)村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同意,x x村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日和选民登记日期已经确定。(详见附件4) (说明:选举日公布后,即可确定选民登记的开始时间,着手进行选民登记。) 四、进行选民登记,公布选民名单

村民委员会选举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选举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选举法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村民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 第三章村民委员会的选举 第四章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 第五章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农村村民实行自治,由村民依法办理自己的事情,发展农村基层民主,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村民委员会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村民委员会向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条村民委员会根据村民居住状况、人口多少,按照便于群众自治,有利于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的原则设立。 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提出,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村民委员会可以根据村民居住状况、集体土地所有权关系等分设若干村民小组。 第四条中国共产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进行工作,发挥领导核心作用,领导和支持村民委员会行使职权;依照宪法和法律,支持和保障村民开展自治活动、直接行使民主权利。

第五条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是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 村民委员会协助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开展工作。 第二章村民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 第六条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三至七人组成。 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应当有妇女成员,多民族村民居住的村应当有人数较少的民族的成员。 对村民委员会成员,根据工作情况,给予适当补贴。 第七条村民委员会根据需要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与计划生育等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兼任下属委员会的成员。人口少的村的村民委员会可以不设下属委员会,由村民委员会成员分工负责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与计划生育等工作。 第八条村民委员会应当支持和组织村民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承担本村生产的服务和协调工作,促进农村生产建设和经济发展。 村民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引导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村民委员会应当尊重并支持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维护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承包经营户、联户或者合伙的合法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 第九条村民委员会应当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教育和推动村民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发展文化教育,普及科技知识,促进男女平等,做好计划生育工作,促进村与村之间的团结、互助,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村民委员会应当支持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依法开展活动,推动农村社区建设。 多民族村民居住的村,村民委员会应当教育和引导各民族村民增进团结、互相尊重、互相帮助。 第十条村民委员会及其成员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遵守并组织实施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执行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决议,办事公道,廉洁奉公,热心为村民服务,接受村民监督。

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镇第×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镇第六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根据各级 《关于印发××省第六届村 ( 居 )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 案的通知》 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 一 )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 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 坚持党的领导,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关系,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促进农 村政治、经济和社会全面协调发展。 ( 二 )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和采 取直接、差额、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把群众拥护、思想好、作 风正、能力强、有文化、办事公道、真心实意为群众办事的人 选进村民委员会班子,提高村民委员会干部的整体素质和工作 水平,圆满完成第六届村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 二、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全镇第六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自 2004 年 11 月 1 日开始 到 2004 年 12 月 31 日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选举准备阶段(2004 年 11 月 1 日一 11 月 22 日) 1、成立机构。为切实加强对第六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 指导,镇成立第六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办公 室设在镇社会事务办。组长由镇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镇人 大主席、分管组织工作的党委副书记担任,成员由社会事务 办、派出所、司法所、农技站、计生办、团委、妇联、党政办 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并设立专门的办公室,由分管组织工 作的副书记任办公室主任,指定专人负责日常工作。同时,指 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持证指导,接受人 大的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 2、加强宣传。各村要采取出动办黑板报、广播、张贴标语等多 种形式广泛进行宣传,镇政府驻地要有三条以上宣传标语、各 自然寨要有一条以上宣传标语,镇、村至少要办一期以上墙 报。将换届选举的目的、意义、方法和步骤进行广泛宣传,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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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换届选举规范指南规范.doc

村委会换届选举指南 一、关于村委会换届选举的基本程序 村委会的选举,是由一系列环节构成,就一个村的实际操作看,一般经过以下四个步骤: 第一步,成立村民选举委员会。根据《选举办法》的规定,村委会的选举,应当成立村民选举委员会,由村民选举委员会领导、组织和主持村委会的换届选举工作。村民选举委员会由五至九人单数组成,其成员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各村民小组推选产生。具体采用何种方式由乡镇街道指导各村结合实际进行选择。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的工作由村基层党组织主持,村民委员会予以配合;如遇“两委”班子不健全或其他特殊情况,乡镇街道村级组织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可以派人主持。村民选举委员会产生后,由内部推选产生主任一名,负责主持村民选举委员会工作。村民选举委员会在乡镇街道村级组织换届选举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履行《选举办法》规定的各项职责。村民选举委员会成立后,应以公告形式告知全体选民。 第二步,选民登记。村民选举委员会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确定选民资格的认定标准,对一些特殊情况下的村民是否认定为选民,要按照《选举办法》的有关规定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年满18周岁,具有选民资格的村民都应进行登记(被法律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选民登记按以下程序进行:(1)公布选举日和选民登记日。

选民登记开始前,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发布公告,公布本届村委会选举的选举日和选民登记日,明确选民登记的起止时间和登记办法,要求选民互相转告,以便及时进行登记。(2)确定和培训选民登记员。村民选举委员会可从本村具有选民资格的村民中,挑选一些懂法律、有文化、工作认真、熟悉本村情况的人担任登记员。选民登记员确定后,要对他们进行法律、法规有关选民登记的规定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的培训。(3)登记造册。选民登记要做到不错、不重、不漏。在具体操作时,可在上届选民登记的基础上,进行补充登记,对死亡、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应当从选民名单上除名。对新满十八周岁的、户口新迁入本村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被剥夺政治权利期满后恢复政治权利的村民,应当予以补充登记。村民选举委员会使用规范的选民登记花名册(区换届办统一印制),将具有本村选民资格的村民按顺序号登记造册。(4)审核并公布选民名单。登记造册的选民名单,经村民选举委员会审核确认后,于选举日二十日以前,以公告形式张贴在本村显著位置。(5)受理选民申诉。村民对公布的选民名单有异议的,可以在选民名单公布后的五日内向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出,超过五日的,村民选举委员会不再受理。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接到异议之日起三日内作出解释或者纠正。(6)颁发选民证。村民选举委员会根据选民名单填写选民证(区换届办统一印制),并将选民证发到选民手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选举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选举法》最新版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七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0年10月28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 2010年10月28日新华社北京10月28日电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1998年11月4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修订)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村民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 第三章村民委员会的选举 第四章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 第五章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农村村民实行自治,由村民依法办理自己的事情,发展农村基层民主,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村民委员会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村民委员会向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第三条村民委员会根据村民居住状况、人口多少,按照便于群众自治,有利于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的原则设立。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提出,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村民委员会可以根据村民居住状况、集体土地所有权关系等分设若干村民小组。第四条中国共产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进行工作,发挥领导核心作用,领导和支持村民委员会行使职权;依照宪法和法律,支持和保障村民开展自治活动、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第五条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是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村民委员会协助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开展工作。 第二章村民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第六条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三至七人组成。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应当有妇女成员,多民族村民居住的村应当有人数较少的民族的成员。对村民委员会成员,根据工作情况,给予适当补贴。第七条村民委员会根据需要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与计划生育等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兼任下属委员会的成员。人口少的村的村民委员会可以不设下属委员会,由村民委员会成员分工负责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与计划生育等工作。第八条村民委员会应当支持和组织村民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承担本村生产的服务和协调工作,促进农村生产建设和经济发展。村民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引导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村民委员会应当尊重并支持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维护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承包经营户、联户或者合伙的合法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第九条村民委员会应当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教育和推动村民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发展文化教育,普及科技知识,促进男女平等,做好计划生育工作,促进村与村之间的团结、互助,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村委选举办法

小店镇村村委会换届选举办法 为了保障村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确保换届选举工作依法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的规定,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本选举办法。 一、本村第七届村民委员会设主任1人,委员2人,其中妇女委员 人。村民委员会主任正式候选人应当分别比应选名额多一人,委员的正式候选人比应选名额多一至二人。 二、本次村民委员会换届实行海推直选的方式,村民委员会成员由本村有选举权的村民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直接选举产生。 三、村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并接受区、镇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提名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应当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或其他原因出缺的,按照原推选结果依次递补。村民选举委员会行使职责至新一届村民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时止。 四、本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日为2011年月日,选民登记时间为2011年月日至月日。 五、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包括户籍在本村的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人员,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选民的年龄计算时间,以本村选举日为准。选民出生日期以居民身份证为准;无居民身份证的,以户籍登记为准。 六、候选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村民提名候选人,应当从全体村民利益出发,推荐奉公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热心公益、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和工作能力的村民为候选人。 2、身体健康,能胜任农村工作,原则上现任村干部不超过60周岁;新进入村民委员会班子的成员50周岁,一般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村民委员会班子要确保一名妇女干部。 七、被推选产生的正式候选人如本人不愿意接受提名的,应当在选举日的3日前向村民选举委员会书面提出。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及时确认并公告。由此造成候选人名额不足的,在原投票提名候选人中,按得票多少依次补足。 八、鼓励候选人开展竞职演说。竞职演说应当在选举日的三日前提出。发表竞职演说的,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在选举日前统一组织,候选人应公开竞职承诺、纪律承诺。 九、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选举日的五日前,确定投票选举的时间、地点、方式和监票人、计票人;在选举日的三日前,确定其他选举工作人员,包括唱票人员若干名,投票站工作人员若干名,流动票箱监票人若干名,秘密写票处管理员、投票处管理员、代写处代写员若干名等。上述人员(代写员除外)都应从本村的选民中由村民选举委员会确定并公告。代写员可由镇人民政府的工作人员担任。本届选举的村民委员会候选人及其近亲属应回避,不得担任选举工作人员。 十、投票选举工作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召开选举大会投票或设中心投票会场和个投票站投票,每个投票站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指定3名以上监票人负责,并在投票场所设立秘密写票处。本次选举严格控制使用流动票箱,确需设置流动票箱的,须经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指导机构同意。每个流动票箱必须有3名以上监票人负责,保证选民秘密写票。投票结束后,所有流动票箱集中统一开箱、计票。

村委会选举办法

杜村乡河东村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 第一条为了保障村民依法直接选举村民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安徽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安徽省村民委员会选举章程》及上级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村民委员会投票选举工作由村民选举委员会组织并主持,接受乡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 第三条村民委员会设主任1人、委员2人组成。村民委员会成员中至少有一位妇女委员。 第四条村民委员会的选举,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直接、差额选举和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 村民委员会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 村民委员会实行差额选举,村民委员会主任和委员的候选人人数应分别比应选人数多一至二人。 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每一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在一次选举中只能行使一次投票权,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也可以投反对票,可以另选他人,也可以投弃权票。 第五条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应具备下列条件:(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 (二)廉洁奉公,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热心为村民服务; (三)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和较强的工作能力,能带领村民共

同致富; (四)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第六条选举村民委员会,召开选举大会集中投票。设中心投票站和若干个投票分站,由选民在确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投票站投票。 对老、弱、病、残不能到现场投票的选民,经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并公布名单,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及选举工作人员随带流动票箱,登门接收投票。 设投票站和流动票箱投票的,必须集中到选举大会会场或中心投票站开箱、唱票、计票。 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在选举期间外出不能参加投票的,可以书面委托本村有选举权的近亲属代为投票,但一人接受的委托不超过3人。 第七条本村选举投票时间自2011年9月16日上午7:00开始,至当日12:00结束。 第八条选举大会应当场推选唱票人1人、计票人1人、监票人1人,负责核对投票人数、唱票、计票、监票。 候选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唱票人、计票人、监票人。 第九条选举现场设发票处、秘密写票处。选民凭选民证领取选票,由选民本人到秘密写票处填写选票,然后投票。 选民是文盲或者因残疾不能填写选票的,由本人请信任的人代填选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指定人员代填选票。任何个人不得强行为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代填选票。 第十条本次选举采用《安徽省村民委员会选举章程》中设

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进展情况汇报

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进展情况汇报 市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领导组: 我县换届选举工作于11月6日全面启动以来,按照“先易后难、分步实施、分类指导、确保平稳”的思路。目前,换届选举工作正按照规定程序,进入选民公示阶段。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县共有7个乡镇党委,79个农村党支部,全县总人口6.2万人,其中农业人口5.2万人,选民总数34003人,占总人口比例65%;直选村委51个占村委总数的65%,其中芝河镇、坡头乡、阁底乡、南庄乡全部实行直选;“一肩挑”村委49个,占总数的62%,其中坡头乡七个行政村全部实行“一肩挑”;全县大部分村委的选举日期确定在12月23日之前,整个选举将在12月26日之前全部结束。 二、主要措施 一是严密组织、落实责任。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任组长的第八届村委换届选举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村委会换届实施方案》、《村委换届工作日程表》,对选举程序、选举方法、选举步骤等都作了具体规定,明确了县级领导干部包乡镇联村责任制,乡镇干部包村蹲点责任制,从县直机关抽调强有力的队伍,组成79个换届选举工作指导组,下乡具体指导各乡镇村委换届选举工作。包乡领导全部深入到乡镇和村委参加动员会和培训会,自始至终保证村村有人,包村干部全部实行责任制,各村委都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方案和实施细则。二是狠抓

培训,宣传动员。县、乡、村三级按照工作职责,培训骨干900余人。同时,县、乡两级编发换届工作简报20期,刷写标语50余条,办版报30余块,发放临汾日报特刊1万份,下发日程表、选举程序和留档材料90份,下发培训教材150套,印发选举办法200份,有力地宣传村委换届工作的政策法规。三是调 查摸底,吃透情况。做到“三个了解”、“三个摸清”,即了解群众、村民代表、现任班子的思想动态,摸清班子成员的现状、本村存在的突出矛盾、群众 的想法建议,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四是突出重点,抓住关键。按照上级 关于通过依法选举提高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一肩担”比例的要求,认 真落实“四个提倡”,具体是对现任支书、主任都是党员的,由乡镇党委根据 本人素质、工作情况和群众公认度,明确组织态度,实现党内的集中统一。对 拟推荐的支部书记人选,全部参加村委会的选举,推选成功后,再被推选为党 支部书记;如果选不上村委会主任,就不再推荐为党支部书记。新选任的村委 主任如果是党员,要通过党内选举,任村党支部书记。按照上级的要求,要进 一步提高“一肩挑”的比例,做到既要积极努力,提高比例,又要从实际出发,不搞一刀切,坚持尊重民意,正确引导。同时,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重点村、难点村的指导,县上主要领导联系重点村,乡镇党政一把手包联难点村,负责 处理各种苗头性突发性问题,掌握矛盾的症结和存在的问题,抓好集中整顿, 根据难点村的不同的实际情况,实行分类指导,确保按期完成换届选举任务, 不留“后遗症”。五是严格程序,严肃纪律。按照《村委会组织法》和上级的 有关规定,严把换届工作程序关,严把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关,加强对村 委会换届选举的监督。

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十八个有效与选举无效

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十八个有效与选举无效(1)序号12选举事项 选民投票 收回选票全体选民的过半数参加投票 全体选民的半数或者不到半数参加投票收回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参加投票的选民总数收回选票数多于参加投票的选民总数 全体选民的过半数直接投票(含合法的委托投票)每户派代表或村民代表投票 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45投票方式② 选举方式违背无记名投票原则,要求选民署名或者有意观看选民写票过程实行差额选举 实行等额选举 正式候选人按法定程序由多数选民推选确定正式候选人背着多数选民由少数人“指选”、“派选”的依法在选举日组织选民投票 未经批准,无故随意提前或推迟选举日投票每一选民接受委托的选民数没有超过三人每一选民接受委托的选民数超过三人的村民委员会成员正式候选人及其配偶或直系亲属未主持选举大会或任监票人、唱票人、计票人9选举回避 村民委员会成员正式候选人及其配偶或直系亲属主持选举大会或担任监票人、唱票人、计票人介绍候选人依法在选举日停止对候选人介绍 违背法律规定,在选举日仍介绍候选人选举无效选举有效选举无效选举程序选举结果选举有效选举无效选举有效选举无效选举有效选举无效选举有效选举无效选举有效3投票方式①67 8正式候选人确定 投票选举时间

每一选民接受委托投票数 10 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十八个有效与选举无效 (2)序号选举事项选举程序选民是文盲或因残疾不能书写选票的,委托他信任的除候选人以外的人到秘密写票处代写,并按被代写人的意愿填写选票的 组织或个人指定人员为选民填写选票,或强行为选民填选票的12候选人当选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过半数的选票候选人获选票不到参加投票的选民过半数本村全体选民的过半数投票,以得票多的候选人或其他选民当选,但赞成票不少于三分之一的获得赞成票不到三分之一的 公开计票,选举结果当场公布 14选举计票 不公开计票,主会场外或隔夜开票箱,选票脱离选民监督,由少数人封闭计票,不当场公布选举结果流动票箱由一名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两名监票人携带,登门接受选民投票,程序规范,管理严格15流动票箱投票 流动票箱由一个人或正式候选人的亲属携带,有诱选、指选行为或观看选民划票,或有其它舞弊行为,其选票计入选票总数的 符合《自治区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条件16确定的正式候选人 明显不符合《自治区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条件,有严重问题且经查实全体选民的过半数参加投票,候选人获得过半数选票,始得当选。另行选举以获得赞成票多的当补选村民委员会员选,但得票数不少于所投票数的三分一 另行选举得票数少于三分之一 按法定程序进行选举,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原则18选举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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