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考录人员调转人事关系及落户手续办理指导手册(2012)

新考录人员录用

及落户手续办理指导手册

(本手册仅适用辽宁局新录用人员办理人事转调手续使用)

1.《调档函》的申请

为方便考生办理相关人事调动手续,将根据考生申请提供《调档函》,具体申请办法如下:

a)考生可在qq群里向人事处王晓扬提出申请。

b)送达方式分为邮寄和传真两种。具体要求如下:

邮寄方式:考生应在提出申请同时留下详细邮寄地址、邮编、收件人及联系电话;我局将根据考生申请印制《调档函》并邮寄给考生。邮寄方式由考生指定,邮费采取到付的方式。

传真方式:考生应在提出申请同时留下详细传真号码、传真收件人及联系电话;我局将根据考生申请将《调档函》传真给考生。

c)在职人员在办理调转手续和离职手续之前,请将养老保险缴纳到7月份,以保证养老保险的连续缴纳。

2.应届毕业生的派遣手续

2.1报考职位为大连地区的考生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2.1.1就业协议签订

就业协议签订,包括网上协议和纸质协议两部分。

2.1.1.1网上协议签订

网上协议指按照大连市人事局有关规定,拟在大连地区就业落户考生应通过大连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775812037.html,)进行注册,而后与用人单位通过网络签订协议。根据这项要求,考生应在签订纸质协议的同时登录大连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站,按照提示进行填写并完成注册,方可顺利办理相关手续。

2.1.1.2纸质协议的签订

考生应按照要求将已填写完整、校方加盖印章的就业协议(至少一式三份)统一寄送至

辽宁局人事处,在寄送的同时应注意将协议的回邮地址写明。纸质协议填写具体要求见表一。

2.1.1.3 换取《大中专毕业生介绍信》

考生办理完毕上述手续后,应持报到证、毕业证、就业协议、户口迁移证到大连高校毕业生服务中心(大连市沙河口区联合路100号)办理报到手续并换取《大中专毕业生介绍信》。

乘车路线:乘16路车到联合路站北走100米即是

咨询电话:0411-********;84618709

2.1.2档案转递

考生档案原则上应由学校或人事代理部门转递,不得自提或携带本人档案。

2.1.3户口迁移(请在报到之后办理)

登陆http://124.93.228.65:8080/xzsp/approve/firstpage.do?method=begin

查看“公示公告栏”

按照大连市落户有关规定自行申请办理,人事处将协助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需落辽宁局集体户口考生应请参阅《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集体户口管理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辽宁局集体户口由服务中心保卫科负责管理,考生落户申请批准同意后可自行与保卫科取得联系、预约。

保卫科田岩办公电话:0411-********。

2.1.4转移组织关系

2.1.4.1大连地区以外的考生由原组织关系所在地开具名头为中共大连市委组织部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到大连市委组织部转换组织关系介绍信到口岸工委;到口岸工委办理组织关系转接。

2.1.4.2大连地区考生由原组织关系所在地开具名头为大连市口岸工委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到口岸工委办理组织关系转接。

2.1.4.3组织关系同人事档案一并转出。

2.1.5其他事宜

考生报到时应向人事处提供报到证(白色一联)及人才中心开具的介绍信或调出单位开具的干部介绍信、工资介绍信;身份证复印件2份;参加过工作的考生应提供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2.2报考职位为大连地区以外的考生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2.2.1就业协议签订

考生与报考职位所属部门签订纸质协议,并报辽宁局人事处签章、备案。具体方式为考生应按照要求将已填写完整、校方加盖印章的就业协议(至少一式三份)统一寄送至辽宁局人事处,在寄送的同时应注意将协议的回邮地址写明(另附纸)。纸质协议填写具体要求见表二。

2.2.2档案转递

考生档案原则上应由学校或人事代理部门转递,不得自提或携带本人档案。

2.2.3户口及组织关系的迁移

请考生向分支局人事部门咨询当地相关政策并遵照办理。

2.2.4其他事宜

考生报到时应向人事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2份;参加过工作的考生应提供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2.3改派程序

2.3.1确认

毕业后未就业或未实际就业(指签订劳动合同)的考生,经与学校(或人才中心)联系确认能按照应届毕业生派遣的考生,按照本程序改派,其他办理程序与应届毕业生相同。

2.3.2改派

改派手续办理以当地省级教育主管部门要求为准。

3.考生为在职、待业、离职的

本程序以报考大连地区职位的考生为例,报考其他地区职位参考这个程序办理。

3.1填写《干部调动报告表》

填写我处提供的干部调动报告表一式三份;由调出单位及主管单位填写意见后签字并盖章;不清楚个人目前人事关系所属单位的,应通过档案保管部门确认后再填写。

3.1.1《干部调动报告表》填写说明

调往单位:按照报考职位所属单位填写(大连地区考生如果需要落辽宁局集体户口、市内四区户口的,调往单位填写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拟任职务:不填写

调动理由:2012年事业单位招聘

其他项目:请考生据实填写,不得空项。

3.2 调档

考生应在报到时将《干部调动报告表》交给人事处签字盖章,同时领取《调档函》,回原单位提档。考生档案原则上应由单位或人事代理部门转递,不得自提或携带本人档案。

3.3 户口迁移(请在报到之后办理)

登陆http://124.93.228.65:8080/xzsp/approve/firstpage.do?method=begin

查看“公示公告栏”

按照大连市落户有关规定自行申请办理,人事处将协助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需落辽宁局集体户口考生应请参阅《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集体户口管理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辽宁局集体户口由服务中心保卫科负责管理,考生落户申请批准同意后可自行与保卫科取得联系、预约。

保卫科田岩办公电话:0411-********。

3.4转移组织关系

同上应届毕业生办理程序(2.1.4)

3.5 其他事宜

考生报到时应向人事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2份;参加过工作的考生应提供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工资介绍信》。

不明事宜请具体咨询人事处,报到、培训等事宜请随时关注辽宁检验检疫局网站人事信息栏目(https://www.360docs.net/doc/775812037.html,)。

人事处联系电话:0411-********、82583248

辽宁检验检疫局人事处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四日

表一:

表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