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修改意见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修改意见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修改意见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修改条文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中“推行工程量清单全费用综合单价”的要求,现对《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中的个别条文修改如下:

1.0.3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工程造价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组成。删除原文中“、规费和税金”。

2.0.1工程量清单

载明建设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等内容的明细清单。删除原文中“以及规费、税金项目”。

2.0.8综合单价

完成一个规定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和工程设备费、施工机具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增加“规费、税金”。

3.1.6 规费和税金必须按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删除

4.5规费、4.6税金删除

5.2.6规费和税金应按本规范第3.1.6条的规定计算。删除

6.2.6规费和税金应按本规范第3.1.6条的规定确定。删除

11.2.5删除“规费和税金应按本规范第3.1.6条的规定计算。规费中的”,保留“工程排污费应按工程所在的环境保护部门规定的

标准缴纳后按实列入”。

附录E.3 单位工程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汇总表:表-04中的“规费、税金”栏删除。

E.6单位工程竣工结算汇总表:表-07中的“规费、税金”栏删除。附录

F.2 综合单价分析表:表-09中增加“规费、税金”栏。

附录H 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表-13删除

关于修改《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13个别条文的说明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从2003年7月1日实施以来,当时考虑少数省、自治区对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国家社会保障体制正在建立,因而未将规费包括在“综合单价”中;由于营业税按税前造价计算征收,也未包括在“综合单价”中,这一做法与国际上通行的全费用单价不一致,在投标报价以及评标定价中也经常引起争议。随着工程造价计价改革的发展,推行全费用综合单价已势在必行。

1.2010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颁布实施,标志着全国范围内社会保险制度的统一,各地区社会保险机制建成并逐渐完善,经过近年的实施,改变规费的计价方式已经成熟。

2.建筑业实现“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原来的计税方法发生根本变化,再采用按税前造价计算增值税已不可行,因此,采用包含税金的全费用单价才适应“营改增”后的计价需要。

3.国际上通行全费用单价,我国建筑企业参与国际竞争应适应国际规则,同时,随着我国实行“一带一路”战略,“中国投资”走出国门已成常态,实行与国际通行作法一致的全费用单价也是大势所趋。

4.为进一步推进和完善工程造价市场竞争形成机制,借鉴一些专业工程早已实行全费用单价的经验,修改“13计价规范”中“综合单价”的定义以及相关规费、税金计取的条文,以适应建筑市场投标竞价的需要。

2016年3月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讲解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讲解 背景提示: 2008年7月9日,建设部发布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以下简称08规范),并将在2008年12月1日施行。08规范在03规范做了补充和完善,不仅较好地解决了清单计价从2003年执行以来存在的主要问题,而且对清单计价的指导思想进行了进一步的深化,在“政府宏观调控、企业自主报价、市场形成价格”的基础上提出了“加强市场监管”的思路,以进一步强化清单计价的执行。 上期我们从总体上谈了GB50500-2008的主要变化(详见《数字造价》2008年第六期热点话题栏目),为了便于造价朋友深入地了解08规范,能更快地应用08规范进行计价工作,本期我们将详细介绍08规范在计价方面的变化,包括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投标报价,编制招标控制价。 一、工程量清单的组成 08规范: 3.1.4 工程量清单应由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规费项目清单、税金项目清单组成。 03规范: 3.1.3 工程量清单应由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 主要区别: 编制工程量清单时,需要提供规费项目清单、税金项目清单。 二、工程量清单的要求

08规范:3.1.2 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招标,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 03规范:3.1.2 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招标,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主要区别: 1、强调招标人需要对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不得利用业主身份把这部分责任转嫁给投标人; 2、上升为强制性条款。 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内容 08规范:3.2.1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包括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 03规范:3.2.1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包括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 主要区别: 1、在原有四统一的基础上增加项目特征,变为现在的五个要件; 2、上升为强制性条款。 四、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编码 08规范:3.2.3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应采用十二位阿拉伯数字表示。一至九位应按附录的规定设置,十至十二位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设置,同一招标工程的项目编码不得有重码。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完整版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单位工程名 称 建筑面积 施工单位 勘察单位 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 开工时间 工程造价 竣工时间工程概况:

竣工验收程序: 该工程在预验收的基础上整改到位,建设单位已收集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同时组织成立了以建设单位为主的竣工验收小组。 竣工验收内容: 该工程能履行合同,在整个建设工程的各个环节按照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执行,验收小组对工程实体进行了目测,得出总体评价,验收合格。 依据该项目工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设计文件、现行的有关验收规范,对该项目工程的资料,实体检查,验收小组对工程实体及资料总体评价为:合格。 竣工验收组织: 竣工验收标准: 对勘察单位评价: 按《建筑法》及《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内容,对勘察单位的意见为:勘察的实物质量与勘察报告相符,勘察的内

容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勘察单位的行为合法,我方予以认可。 对设计单位评价: 按《建筑法》及《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内容,对设计单位的意见为:设计单位各专业设计人员能严格按设计规范及执行强制性 标准进行设计,对审查机构在施工图审查报告中提出的整改 意见落实 到施工图中,设计对设计变更及技术核定等在现场进行复核 后进行变更,对工程实体验收中能按设计施工图的要求进行 全面把关。 对施工单位评价: 施工单位能按设计文件、现行的验收规范要求,认真施工,该项目工程在资料和实体未存在质量问题和违反强制性 标准要求,同时能按合同和设计文件规定内容进行落实。 对监理单位评价: 能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和合同内容约定结合现行验收规 范及强制性标准,跟踪监督管理,在本工程中未出现质量事故,同时监理的行为规范,我方予以认可。 建设单位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关于贯彻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若干问题的通知 建办标[2003]48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国务院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以下简称《计价规范》),于二○○三年七月一日开始实施。为进一步贯彻好《计价规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贯彻《计价规范》的意义,加强实施的组织领导 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深化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重要内容,是规范建筑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措施。《计价规范》的发布实施,有利于建立由市场形成工程造价的机制,有利于促进政府转变职能、业主控制投资、施工企业加强管理,有利于在公开、公正、公平的竞争环境中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负责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的同志,要高度重视工程造价管理的改革工作,扎实有效地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工作。要加强对实施《计价规范》的组织领导,把实施《计价规范》作为工程建设管理的一项重点工作,切实抓出成效。当前应加强《计价规范》的宣传和业务培训工作,使工程造价从业人员尽快全面掌握《计价规范》,熟练应用《计价规范》进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工作。 二、切实做好《计价规范》的配套工作 1.制定发布与《计价规范》相适应的计价依据 工程量清单计价是一种新的计价方法。但是,与工程量清单计价工作密切相关的工程消耗量社会平均水平和材料设备价格信息的发布工作还十分薄弱。为了解决从预算定额计价到工程量清单计价的过渡问题,维护建筑市场的稳定,各地区、各部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要在实施《计价规范》的同时,按照我部有关计价依据编制的统一性规定,结合本地区、本行业的实际,尽快制定与《计价规范》相适应并反映社会平均水平的消耗量标准,供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参考。应进一步完善工程造价信息网建设,做好对市场供求、设备材料价格、社会平均成本等的采集和测算,并分析其发展趋势,通过适时发布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生产要素价格信息和工程造价指数等,引导并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计价行为,增强价格信息服务的社会效果。要加强对施工企业建立反映本企业水平的造价指标和价格信息数据库工作的指导,增强企业自主报价的能力。 2.完善与《计价规范》相适应的评标细则 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充分发挥《计价规范》在商务标评审和询标中的作用,并配合招标投标管理机构,依据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和规章,完善与《计价规范》相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总结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总结 一、工程量清单编制: 1、工程量清单:建设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规费项目和税金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等的明细清单。 2、 3、 4、计价规范包括正文和附录两大部分,附录包括六部分(A~F) 5、①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②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可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6、项目特征;构成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措施项目自身价值的本质特征。 7、项目编码采用十二位阿拉伯数字表示。一二位为附录顺序编码,三四位专业工程顺序编码,五六位为分部工程编码,七八九位为分项工程项目名称顺序编码,十至十二位为清单项目名称顺序编码。 8、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必须遵守的原则:统一项目编码、统一项目名称、统一计量单位、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 9、工程量清单应由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规费项目清单、税金项目清单组成。

10、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包括: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数量。 11、措施项目清单:一,不可竞争项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二,可竞争项目: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脚手架;垂直运输费 12、其他项目清单:(1)招标人部分:招标人部分包括预留金、材料购置费等。其中预留金是指招标人认为可能发生的工程量变更而预留的金额。(2)投标人部分:投标人部分包括总承包服务费、零星项目工作费等。其中总承包服务费是指为配合协调招标人进行的工程分包和材料采购所需的费用;零星工作项目是指招标人提出的不能以实物量计量的零星工作所需的费用。 13、规费项目清单:(1)工程排污费;(2)工程定额测定费;(3)社会保障费;(4)住房公积金;(5)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 14、税金项目清单:(1)营业税;(2)城市维护建设税;(3)教育费附加。 15、工程量清单格式:(1)封面。(2)填表须知。(3)总说明。(4)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5)措施项目清单。(6)其他项目清单。(7)零星工作项目表 二、工程量清单计价: 1、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建设工程造价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条件及程序

附件: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条件及程序 一、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条件: 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工程竣工报告应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3.对于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了质量评估,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并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4.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了检查,并提出质量检查报告。质量检查报告应经该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和勘察、设计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5.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6.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7.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8.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9.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要求进行检查,并出具认可文件。 10.有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1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等有关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程序: 1.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实行监理的工程,工程竣工报告须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 2.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 3.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书面通知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4.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⑴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⑵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 ⑶实地查验工程质量; ⑷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全面评价,形成经验收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参与工程竣工验收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应当协商提出解决的方法,待意见一致后,重新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新版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新版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第一章新规范发布实施的意义和作用 1.1 体现并遵循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08规范充分考虑了在建筑法、合同法,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规章制度实施中的要求,在现有的法规框架下,补充和完善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内容,如按照招标投标法近年来实施的情况, 08规范中规定,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与03规范相比,扩大了规范实施的范围和力度。在规范有关合同价款确定的内容中,也体现了合同法和高法对施工合同司法解释的精神。 1.2 总结了各地、各部门推行工程量清单改革的成果 在贯彻执行03规范中,各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结合工作需要,做了许多开创性的工作,积累了实践经验,规范修订时采纳了很多的这些好的经验和做法。如规范设置了招标控制价有关规定,对安全文明施工费和规费做了强制性的规定,将竣工结算和工程计价争议等内容纳入了规范。 1.3 08规范强化了工程实施阶段全过程计价行为的管理 与03规范相比,08规范增加了大量的与合同价和工程结算相关的内容。这也是总结了全国人大建筑法执法检查,特别是大规模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后,新规范中增加的内容从技术层面上来讲,将有效的防止或避免出现虚假施工合同、工程款拖欠和工程结算难等现象。同时,规范中新设置的内容或规定,是建立解决工程计价诸多问题长效机制的要求,规范作为参与建设各方计价行为的准则,将对规范建设市场的计价活动产生长远的影响。 1.4 规范修订工作是积极和稳妥的 03规范的修订工作长达二年多的时间,修订时充分发挥了专家和专业人员的作用,广泛征求了造价管理机构、咨询企业和施工企业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根据这些意见反复进行论证,数易其稿。尽管新规范中还可能存在某些不足之处,但可以说,新规范巩固了03规范实施的成果,反映了当前工程造价计价管理的水平和现状,同时对今后加强工程造价管理具有引导性和前瞻性作用,是一部内容丰富、可操作性强的计价规范。 第二章08新版清单计价规范简述 2.1 与08年新计价规范颁布有关的事件及政策规定 1、国务院从2003年起,在全国范围开展清理拖欠工程款、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活动。最高人民法院于2004年9月29日发布了《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该解释多条涉及工程合同条款如何认定的问题,为规范工程计价行为提供了法律保障。 2、财政部、建设部于2004年10月20日印发了《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2007年中国造价管理协会发布了协会标准《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编审规程》(CECAGC3-2007),对工程结算进行了规范。 3、2003年10月15日,建设部、财政部印发了《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提出了措施费和规费的概念。 4、2005年6月7日,建设部办公厅印发了《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明确规定上述费用由《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中的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临时设施费、安全施工费组成。 2.2 08年新规范与03年规范的重要变化

2013新清单计价规范(word打印版)

2013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1 总则 1.0.1 为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计价文件的编制原则和计价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 1.0.3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丁程造价应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1.0.4 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计量、合同价款调整、合同价款结算与支付以及工程造价鉴定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应由具有专专业资格的工程造价人员承担。 1.0.5 承担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的工程造价人员及其所在单位,应对工程造价文件的质量负责。 1.0.6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 1.0.7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工程量清单 载明建设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以及规费、税金项目等内容的明细清单。 2.0.2 招标工程量清单 招标人依据国家标准、招标文件、设计文件以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的,随招标文件发布供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0.3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投标文件中已标明价格,经算术性错误修正(如有)且承包人已确认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0.4 分部分项工程 分部工程是单项或单位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结构部位、路段长度及施工特点或施工任务将单项或单位工程划分为若干分部的工程;分项工程是分部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不同施工方法、材料、工序及路段长度等将分部工程划分为若干个分项或项目的工程。 2.0.5 措施项目 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项目。 2.0.6 项目编码 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清单名称的阿拉伯数字标识。 2.0.7 项目特征 构成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自身价值的本质特征。 2.0.8 综合单价 完成一个规定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和工程设备费、施工机具使用费和企业管

2013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9本计算规范

2013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9本计算规范宣贯学习测试卷 一、填空题。 1、2013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9本计算规范中的9本计算规范包括的相关专业为:(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仿古建筑工程、通用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矿山工程、构筑物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爆破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2、2013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9本计算规范实施时间为(2013年7月1日)。 3、2013版规范的规费中取消了(工程定额测定费)和(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新增了(生育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将社会保障费更名为(社会保险费)。 4、关于土壤及岩石分类,取消了原08规范中(表A.2.4土质鉴别表),按国家标准(《工程岩体分级标准》GB50218-94)、(《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重新定义。 5、发承包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市场物价波动的调整,材料价格的风险宜控制在(5%以内),施工机械使用费的风险可控制在(10%以内)。 6、如招标人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招标工程量清单,其准确性和完整性应由(招标人)承担。 7、暂列金额一般可按分部分项工程费和措施项目费的( 10%~15%)为参考。

8、招标人应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公布招标控制价,同时应将招标控制价及有关资料报送工程所在地或有该工程管辖权的(行业管理部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查。 9、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应采用单价合同;(建设规模较小、技术难度较低、工期较短、且施工图设计已审查批准的建设工程)可采用总价合同;(紧急抢险、救灾以及施工技术特别复杂的建设工程)可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 10、工程量偏差超过(15%)时,综合单价可调整。 11、在工程计价中,对(合同价款)发生争议事项的,由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解释。 12、工程造价咨询人应在收到工程造价司法鉴定资料后(10天内),根据(自身专业能力和证据资料)判断能否胜任该项委托,如不能,应(辞去该项委托)。 13、沟槽、基坑、一般土方的划分为:(底宽≤7m且底长>3 倍底宽)为沟槽;(底长≤3倍底宽且底面积≤150m2)为基坑;超出上述范围则为(一般土方)。 14、因工作面和放坡增加的工程量是否并入各土方工程量中,应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实施),如并入各土方工程量中,办理工程结算时,按(经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规定计算),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可按(放破系数表、基础施工所需工作面宽度计算表、管沟施工每侧所需工作面宽度计算表)。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施工单位总结完整版

竣工验收施工单位总结模板 一、工程的概况 1、工程结构: 2、建筑面积: 3、投资规模: 对 的项目发现后立即返工。 由于该工程是以维修工程为主体,特别是主体加固工程的混凝土施工,施工量较小,工序烦琐、零乱,新老混凝土接触面的处理经监理工程师、建设业主代表和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对每一构件作出了认真细致的分析,制定出可行的施工方案、

方法,同时对混凝土级配、计量、水灰比加以严格控制,因此主体加固得到了质量保证。 装修施工中,因原主体结构和砌体组砌质量较差,粉刷面厚度最大的达到了8cm,整过粉刷厚度达到了3.8cm,对较厚部位的粉刷施工实行分多次抹灰而成,同时采取了稳固措施。对后砌 采取了湿水后上车的防尘措施,做到了文明施工。 五、材料、半成品、成品检验和试验 1、钢材出厂合格证:*份,检验报告*份,符合要求。 2、混凝土取样*组,其中C25混凝土*组,C15混凝土*组,试验全部符合要求。

3、焊接试验*组,符合要求。 4、砂、石送检符合设计要求。 5、灰砂砖、空心砖、水泥出厂合格证齐全,与进购数量相符,符合要求。 6、装饰装修、水电材料合格证*份,检验报告*份,符合要 量,质量控制资料齐全,观感质量验收为“好”。 ③门窗子分部工程*个分项,*个检验批,自检合格,质量控制资料齐全,观感质量验收为“好”。 ④幕墙子分部工程*个分项,*个检验批,自检合格,质量控制资料齐全,观感质量验收为“好”。

⑤油漆涂料子分部工程*个分项,*个检验批,自检合格,质量控制资料齐全,观感质量验收为“好”。 3、屋面分部工程*个分项,*个检验批,自检合格,质量控制资料齐全,观感质量验收为“好”。 4、水电分部 设备拆出场外内,现场已清理干净,各分部分项自检合格,资料整理齐全,结构性能和安全功能检查验收合格,以具备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条件。特此总结,报监理公司、建设单位组织检查验收。

工程竣工验收记录表格大全

GB50300—2001 表G.0.1—1 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工程名称龙岩市汽车客运中心一 期工程(维修中心及职 工宿舍) 结构类型框架结构层数/建筑面积/ 施工福建鹏兴建设工程有限 公司 技术负责人开工日期 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竣工日期 序号项目验收记录验收结论 1 分部工程共分部,经查分部符合标准及设计要求分部 2 质量控制资料 核查 共项,经审查符合要求项, 经核定符合规范要求项 3 安全和主要 使用功能核查 及抽查结果 共核查项,符合要求项, 共抽查项,符合要求项, 经返工处理符合要求项 4 观感质量验收共抽查项,符合要求项不符合要求项 5 综合验收结论 参加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

验收单位 (公章) (项目)负责人: 年月日(公章) 总监理工程师: 年月日 (公章) 负责人: 年月日 (公章) (项目)负责人: 年月日 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工程名称龙岩市汽车客运中心一期工程 (维修中心及职工宿舍) 施工福建鹏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序号项目资料名称份数核查意见核查人 1 建 筑 与 结 构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2 工程定位测量、放线记录 3 原材料出厂合格证书及进场检(试)验报告 4 施工试验报告及见证检测报告 5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6 施工记录 7 预制构件、预拌混凝土合格证 8 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检验及抽样检测资料 9 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10 工程质量事故及事故调查处理资料 11 新材料、新工艺施工记录 12 1 给 排 水 与 采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2 材料、配件出厂合格证书及进场检(试)验报告 3 管道、设备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记录 4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5 系统清洗、灌水、通水、通球试验记录 6 施工记录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讲解完整版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 价规范讲解 集团标准化办公室:[VV986T-J682P28-JP266L8-68PNN]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 B50500-2008讲解 背景提示: 2008年7月9日,建设部发布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08(以下简称08规范),并将在2008年12月1日施行。08规范在03规范做了补充和完善,不仅较好地解决了清单计价从2003年执行以来存在的主要问题,而且对清单计价的指导思想进行了进一步的深化,在“政府宏观调控、企业自主报价、市场形成价格”的基础上提出了“加强市场监管”的思路,以进一步强化清单计价的执行。 上期我们从总体上谈了GB50500-2008的主要变化(详见《数字造价》2008年第六期热点话题栏目),为了便于造价朋友深入地了解08规范,能更快地应用08规范进行计价工作,本期我们将详细介绍08规范在计价方面的变化,包括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投标报价,编制招标控制价。 一、工程量清单的组成 ?08规范:3.1.4工程量清单应由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规费项目清单、税金项目清单组成。03规范:3.1.3工程量清单应由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主要区别:编制工程量清单时,需要提供规费项目清单、税金项目清单。 二、工程量清单的要求 ?08规范:3.1.2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招标,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 03规范:3.1.2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招标,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主要区别: 1、强调招标人需要对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不得利用业主身份把这部分责任转嫁给投标人; 2、上升为强制性条款。 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内容 ?08规范:3.2.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包括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03规范:3.2.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包括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主要区别:1、在原有四统一的基础上增加项目特征,变为现在的五个要件;2、上升为强制性条款。 四、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编码08规范:3.2.3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应采用十二位阿拉伯数字表示。一至九位应按附录的规定设置,十至十二位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设置,同一招标工程的项目编码不得有重码。 03规范:3.2.3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一至九位应按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的规定设置,十至十二位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设置,并应自001起顺序编制。 主要区别: 增加了“同一招标工程的项目编码不得重码”的规定,同时删去了“并应自001起顺序编制”的规定。03规范要求同一个单位工程其项目编码不得重复,而08规范要求同一个招标工程(或称为一个标段)其项目编码不得重复。 五、补充清单08规范:3.2.8编制工程量清单出现附录中未包括的项目,编制人应作补充,并报省级或行业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省级或行

新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标准》

新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变化分析 摘要:随着建筑行业的高速发展,新材料,新技术的不断问世,新领域的不断扩展,原来的08版规范已经不能满足行业需求。为了满足和规范市场,国家住房和城乡建筑部门在03版规范和08版规范[1]的基础上,针对08版规范和03版规范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一些实际问题,编制了2013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简称2013版规范)[2]。2013版规范对03版、08版中的专业划分,责任界定,可执行性等问题给予了较明确的解答。这些新规定的实施将有助于解决工程项目中的实际问题,满足工程价款精细化、管理科学化的要求。 关键字:2013版规范专业划分可执行性责任界定条纹细化 一、引言 2013版规范是在03版规范和08版规范的基础上发展而来,03版规范条文数量为45条,08版规范增加到136条,而2013版规范又增加到328条,对于清单的整体内容基本一样,分别是正文规范、工程计量规范、条文说明。 2013版规范的出台将解决工程项目中实际存在的问题,如:对项目特征描述不符、清单缺项、承包人报价浮动率、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误期补偿等工程项目实际问题提供了依据,使新清单更加全面,可操作性更强。 2013版规范在08版清单计价规范的基础上对工程项目全过程的价款管理进行了约定(包括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价、签约合同价、工程计量、价款的调整与支付、争议解决、资料与档案管理、工程造价鉴定等内容),并涉及到重大的现实问题(如对承包人报价浮动率、项目特征描述不符、工程量清单缺项等影响合同价款调整的重大事件的约定),并且强化了清单的操作性(如对承包商报价浮动率、工程变更项目综合单价以及工程量偏差部分分部分项工程费的计算给出了明确的规定),这些特点正好满足工程价款精细化管理的需求,为工程价款精细化、科学化管理提供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程序 (3)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程序 一、工程竣工验收 (一)、工程竣工验收准备工作 1、工程竣工预验收(由监理公司组织,建设单位、承包商参加):工程竣工后,监理工程师按照承包商自检验收合格后提交的《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申请表》,审查资料并进行现场检查;项目监理部就存在的问题提出书面意见,并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书》(注:需要时填写),要求承包商限期整改;承包商整改完毕后,按有关文件要求,编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交监理工程师检查,由项目总监签署意见后,提交建设单位。 2、工程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参加): (1)、承包商:a、承包商编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监理公司建设单位。 b、工程技术资料(验收前20个工作日); 监理公司(5个工作 日内)建设单位。 (2)、监理公司:编制《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建设单位。 (3)、勘察单位:编制质量检查报告建设单位。 (4)、设计单位:编制质量检查报告建设单位。 (5)、建设单位:a、取得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燃气工程等专项验收合格 文件。 b、监督站出具的电梯验收准用证。 C、提前15日把《工程技术资料》和《工程竣工质量安全 管理资料送审单》交监督站(监督站在5日内返回《工 程竣工质量安全管理资料退回单》给建设单位)。 d、工程竣工验收前7天把验收时间、地点、验收组名单以 书面通知监督站。 (二)、工程竣工验收必备条件: 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4、勘察单位和设计单位质量检查报告。 5、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6、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7、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8、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9、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10、有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验收合格证。 11、有公安消防出具的消防验收意见书。 12、有环保部门出具的环保验收合格证。 13、有监督站出具的电梯验收准用证。

2013年最新清单计价规范

2013年工程量清单 计价规范

1总则 1.0.1为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计价文件的编制原则和计价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 1.0.3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丁程造价应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1.0.4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计量、合同价款调整、合同价款结算与支付以及工程造价鉴定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应由具有专专业资格的工程造价人员承担。 1.0.5承担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的工程造价人员及其所在单位,应对工程造价文件的质量负责。 1.0.6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 1.0.7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工程量清单 载明建设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以及规费、税金项目等内容的明细清单。 2.0.2招标工程量清单 招标人依据国家标准、招标文件、设计文件以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的,随招标文件发布供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0.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投标文件中已标明价格,经算术性错误修正(如有)且承包人已确认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0.4分部分项工程 分部工程是单项或单位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结构部位、路段长度及施工特点或施工任务将单项或单位工程划分为若干分部的工程;分项工程是分部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不同施工方法、材料、工序及路段长度等将分部工程划分为若干个分项或项目的工程。 2.0.5措施项目 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项目。 2.0.6项目编码 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清单名称的阿拉伯数字标识。

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1 总则 1、0、1为规范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得编制与计价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与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与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 1、0、3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以下二者简称"国有资金投资")得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1、0、4非国有资金投资得工程建设项目,可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1、0、5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价款结算等工程造价文件得编制与核对应由具有资格得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承担。 1、0、6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得原则。 1、0、7本规范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F应作为编制工程量清单得依据。 1附录A为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物与构筑物工程。 2附录B为装饰装修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物与构筑物得装饰装修工程。 3附录C为安装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安装工程。 4附录D为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城市市政建设工程。 5附录E为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园林绿化工程。 6附录F为矿山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矿山工程。 1、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除应遵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得规定。 2 术语 2、0、1 工程量清单

建设工程得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她项目、规费项目与税金项目得名称与相应数量等得明细清单。 2、0、2 项目编码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得数字标识。 2、0、3 项目特征 构成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措施项目自身价值得本质特征。 2、0、4 综合单价 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得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或措施清单项目所需得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与企业管理费与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得风险费用。 2、0、5 措施项目 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准备与施工过程得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得非工程实体项目。 2、0、6暂列金额 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款中得一笔款项。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得所需材料、设备、服务得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得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得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得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得费用。 2、0、7 暂估价 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得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得材料得单价以及专业工程得金额。 2、0、8 计日工 在施工过程中,完成发包人提出得施工图纸以外得零星项目或工作,按合同中约定得综合单价计价。 2、0、9 总承包服务费 总承包人为配合协调发包人进行得工程分包自行采购得设备、材料等进行管理、服务以及施工现场管理、竣工资料汇总整理等服务所需得费用。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全套表格

建设表1 天津市市政建设工程()验收通知书 监督站: 由写全称勘察,写全称设计, 写全称公司施工, 写全称监理的, 按图纸(路基、基础、主体、竣工)工程, 桩号写桩号或井号或具体构筑物,施工、勘察、设计、监理各责任主体在工程施工中按照有关法规、规章及强制性标准履行了各自的职责,完成了合同、设计文件要求,已具备验收要求。我方于年月日上午(下午) 点,组织工程验收。 验收地点: 联系人: 电话: 附:(路基、基础、主体、竣工)验收组成员名单 建设单位:(公章) 年月日 注:验收前七日通知监督单位。本表由建设单位填写。 基础包括排水管道基础、桥梁桩基础、道路路基。 主体包括桥梁上部结构,复土前的排水管道、道路基层。

( )分部工程验收组成员名单工程名称按图纸工程地址 建筑面积(长度) 长?m,宽?m,面积?㎡, 雨水?m污水?m。结构类型沥青混凝土、承插口砼管、绿 化园林 开工时间本分部工程开工时间,报竣工时间本分部工程完工时间,报竣工 验收时写竣工验收时间组织单位主持人 参加验收单位 验收组成员 姓名职务专业建设 单位 全称项目负责人写明写明 勘察 单位 全称项目负责人写明写明 设计 单位 全称项目负责人写明写明 施工单位全称必须是中标项 目经理 写明写明 监理单位全称必须是中标总 监 写明写明 其它 单位 可以写代建单位 建设单位(公章) 年月日

工程质量验收证明书工程名称:按图纸

建设表2-2工程名称(标段)按图纸。如:经一路(纬一二路—纬五路)道路排水工程 单位工程名称如:道路工程 部位(工序)名称如:石灰粉煤灰土、石灰粉煤灰碎石、水泥稳定碎石 验收范围(桩号) 质量验收意见勘察单位意见: 必须写明意见,不允许仅签字 设计项目负责人:本人签字年月日 勘察单位部门章施工单位意见: 必须写明意见,不允许仅签字 总工程师: 本人签字年月日项目经理: 本人签字年月日 施工企业质量部门章设计单位意见: 必须写明意见,不允许仅签字 设计项目负责人:本人签字年月日 设计单位部门章

2013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

2013年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13 1总则 1.0.1为规范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计价文件的编制原则和计价方法,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制定 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其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 1.0.3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其实施阶段的工程造价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 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1.0.4 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计量、合同价款调整、合同价款结算 与支付以及工程造价鉴定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应由具有专业资格的工程造价人员 承担。 1.0.5承担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的工程造价人员及其所在单位,应对工程造价文件的 质量负责。 1.0.6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其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 1.0.7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其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除应遵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 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 工程量清单 载明建设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以及规费、税 金项目等内容的明细清单。 2.0.2 招标工程量清单 招标人依据国家标准、招标文件、设计文件以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的,随招标文件 发布供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0.3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投标文件中已标明价格,经算术性错误修正(如有)且承包人 已确认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0.4 分部分项工程 分部工程是单项或单位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结构部位、路段长度及施工特点或施工任 务将单项或单位工程划分为若干分部的工程;分项工程是分部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不同施工方法、材料、工序及路段长度等将分部工程划分为若干个分项或项目的工程。 2.0.5 措施项目 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环境 保护等方面的项目。 2.0.6 项目编码 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清单名称的阿拉伯数字标识。 2.0.7 项目特征 构成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自身价值的本质特征。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条件及程序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条件及程序 建工程竣设工具体条件包括: (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四)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五)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包括: 1、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了检查,并提出质量检查报告,质量检查报告应经该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和勘察、设计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2、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工程竣工报告应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3、对于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了质量评估,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并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六)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要求进行检查,并出具认可文件; (七)有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程序 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工程竣工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一)竣工验收应依据下列文件: 1、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说明书; 2、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 3 、设备技术说明书; 4 、设计变更通知书; 5、施工验收规范及质量验收标准。具体项目包括: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建筑屋面、建筑给排水、建筑电气通风、空调智能建筑和其它。 (二)具体验收程序是: 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时,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 2、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在约定期间内,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进行验收; 3、建设单位在约定期限内提出给予认可或提出整改意见; 4、施工单位整改修复后,再次提请建设单位验收。

2013年新清单计价规范-最新完整版-

1 总则 1.0.1 为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计价文件的编制原则和计价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 1.0.3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丁程造价应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1.0.4 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计量、合同价款调整、合同价款结算与支付以及工程造价鉴定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应由具有专专业资格的工程造价人员承担。 1.0.5 承担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的工程造价人员及其所在单位,应对工程造价文件的质量负责。 1.0.6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 1.0.7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工程量清单 载明建设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以及规费、税金项目等内容的明细清单。 2.0.2 招标工程量清单 招标人依据国家标准、招标文件、设计文件以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的,随招标文件发布供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0.3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投标文件中已标明价格,经算术性错误修正(如有)且承包人已确认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0.4 分部分项工程 分部工程是单项或单位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结构部位、路段长度及施工特点或施工任务将单项或单位工程划分为若干分部的工程;分项工程是分部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不同施工方法、材料、工序及路段长度等将分部工程划分为若干个分项或项目的工程。 2.0.5 措施项目 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项目。 2.0.6 项目编码 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清单名称的阿拉伯数字标识。 2.0.7 项目特征 构成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自身价值的本质特征。 2.0.8 综合单价 完成一个规定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和工程设备费、施工机具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 2.0.9 风险费用 隐含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中,用于化解发承包双方在工程合同中约定内容和范围内的市场价格波动风险的费用。 2.0.10 工程成本 承包人为实施合同工程并达到质量标准,在确保安全施工的前提下,必须消耗或使用的人工、材料、工程设备、施工机械台班及其管理等方面发生的费用和按规定缴纳的规费和税金。 2.0.1l 单价合同 发承包双方约定以工程量清单及其综合单价进行合同价款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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