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民用建筑设计统一规范》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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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合同的标的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采购合同的标的 篇一:采购合同要素 01采购合同要素: 一、采购标的物的价格、规格型号、材质、数量 二、运输方式:由供方负责运输、由需方自提、由供方待运到需方 三、运费承担方:运输费用由需方负担、由供方负担 四、验收标准: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和双方协商而定的图纸等标准 五、合理损耗部分承担方 六、到货地点 七:违约责任(规顶退货的费用的承担方) 八:其他规定(可以规定相关的票据、入库问题和一些安装等问题的规定)九:货款的结算方式和结算时间:月结30/60天、现金支付、承兑汇票(银行和商业)、款到发货和货到付款(一般看情况而定) 002一般合同构成的基本要素是什么

一、三个行为分别是,要约邀请,要约,承诺 二、成立。符合合同成立的要件。合同的成立必须具备以下三个要件: (1)要有合同的当事人。合同必须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因为,合同的订立是双方或多方法律行为,只有一方当事人就谈不上合意问题,因而也就根本不能成立合同。不过,参加订约当事人并不局限于自然人,其也可以是法人或者其他民事主体。 (2)合同的订立须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合同法第13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要约和承诺作为合同订立必须经过的两个阶段,是合同订立的一般程序,也是合同成立必须具备的基本规则。 (3)合同当事人须对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合同成立的根本标志即在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即所谓合同当事人达成了合意。这是合同成立的基本构成要素,它是指合同的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业已作出了一致的意思表示。 三、乙可以行使“撤销权”.期限的规定为《合同法》第5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1)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2)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撤销权消灭后,当事

《民法典》关于买卖合同的10大变化

《民法典》关于买卖合同的10大变化 一、增加了买卖合同内容的列举 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条款】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0315] 第一百三十一条【买卖合同的内容】买卖合同的内容除依照本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以外,还可以包括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二、明确了出卖人无权处分时,买受人的救济途径 第五百九十七条 【无权处分效力】因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标的物,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0315] 第一百三十二条【标的物】出卖的标的物,应当属于出卖人所有或者出卖人有权处分。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标的物,依照其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发布日期:2012.05.10)

第三条【无权处分·买卖合同效力】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出卖人因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买受人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三、在无另外约定的情况下,货交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第六百零四条 【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负担的基本规则】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0315] 第一百四十二条【标的物的风险负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发布日期:2012.05.10) 第十二条【特定地点风险转移规则】出卖人根据合同约定将标的物运送至买受人指定地点并交付给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负担,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四条【未经特定的标的物风险负担】当事人对风险负担没有约

ZUCC组织行为学-第一章测试题.

第一章什么是组织行为? 一、单选题 1)下列哪一项不是商学院已经开始重视组织行为的原因? 答案:C A)来增加经理在组织有效性B)来帮助组织吸引高质量的员工 C)扩大组织的咨询需求D)来提高保留质量工作者 E)来帮助提高组织的利润 2)成功的管理者最主要关注下列哪个方面?答案:E A)传统的管理。B)沟通C)人力资源管理 D)概念技能E)社交网络 3)下列哪个不会被认为是一个组织吗?答:D A)一个教堂B)一个大学C)一个军事单位 D)所有成年人在一个给定的社区E)一所小学 4)以下哪一个是最不可能被认为是一个管理者吗? 答:E A)管理员为一个非营利组织负责筹款活动B)一个步兵排的排长 C) 医院的部门的负责人医生D)一个大城市的市长 E) 给公司的所有员工发邮件的IT技术员 5)下列哪个不是最主要的四个管理功能? 答案:C A)控制B)计划C)人员D)组织E)领导 6)下面哪一个经理的管理者的主要功能是定义一个组织的目标,建立一个实现这些目标的整体战略,并开发一个全面的层次的集成和协调活动的计划。 答:B A)控制B)计划C)人员D)协调E)领导 7) 根据明茨伯格界定的管理者角色,下列哪个不是一个人际角色? 答:B

A)一所高中的校长发放毕业证书B)一个部门的主管部门火灾后搬迁C)一个经理面试潜在的雇员D)一个值班长谴责职工迟到 E)项目经理听团队表示 8)据明茨伯格界定的管理者角色,当一个搜索管理者从组织和它的环境中寻找机会,发起项目带来的变化,该管理者在担任哪一个角色答:B A)谈判者B)创业者C)监控者D)资源分配者E)传播者 9)管理者需要有三个基本技能以达到他们的目标,这些是什么技能? 答:B A)技术、决策和人际关系B)技术、人际和概念技能 C)人际关系、信息和决策D)概念、通信和网络 E)人技、信息和沟通 10)技术技能包括____的能力。答案:C A)分析和诊断复杂的情况B)交换信息和控制复杂的情况 C)应用专门知识或技能D)发起和监督复杂的项目 E)与他人有效的沟通 11)下列哪一个不会被视为具有人际技能的经理?答:A A)决策B)沟通C)解决冲突 D)工作作为团队的一部分E)倾听别人 12)弗雷德·卢森斯从不同的视角想看探讨管理者做什么,认为社交网络是哪一类管理强调的重点。答:D A)一般的管理者B)有效的管理者C)获得高薪的管理者 D)成功的管理者E)传统管理者 13)根据Luthans研究,成功的管理者,这意味着那些被迅速提拔,花更多的时间在______比在其他任何活动。答案:C A)传统管理B)人力资源管理C)社交网络

组织行为学重点整理

组织行为学 第一章组织行为学概述 1、影响组织有效性的因素: ①环境因素(组织外部因素):可预测性、复杂性、敌对性; ②组织因素:结构、技术、规模、年限; ③管理政策和实践因素:战略、控制、领导、报酬、沟通、决策; ④员工因素:目标、技能、动机、态度、价值观。 2、20世纪60年代中叶之后,行为科学的又一个重要发展方向是对组织行为的研究,主要论述企业性组织中人和群体的行为。 3、1911年泰勒《科学管理原理》的面世标志着科学管理从此诞生。 4、霍桑实验:1924-1932年在美国西方电气公司所属霍桑工厂进行的一系列实验。 ①霍桑实验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照明实验、福利实验、访谈实验、观察实验。 ②霍桑实验的一个重大贡献在于,它不同意泰勒把人只看成是“会说话的机器”或人的活动只是受金钱的驱使,认为人是“社会人”。 另一个重大的贡献是,它发现并证实了“非正式群体”的存在,这种“非正式群体”有其特殊的规范、感情和倾向,控制着每个成员的行为,甚至影响整个正式群体的活动。 ③经梅奥归纳、总结,整理成《工业文明中人的问题》一书,于1933年正式出版,由此形成了著名的人群关系学说。 5、组织行为学的学科基础:组织行为学是在心理学、生理学、生物学、人类学、社会学、伦理学和政治学等多种学科相交叉的边缘形成的新学科。 6、组织行为学的研究方法有:①自然实验法;②行为观察法;③心理测验法;

④现场调查法。 第二章个人行为基础 7、社会知觉的范围:①对他人的知觉;②人际知觉;③自我知觉。 8、自我概念:就是自己对自己的看法,莱米认为,自我概念是综合现在及过去对自己观察而获得的有关自己的知觉组织,是对自己的一种看法与想法。 9、归因:是人们对他人或自己的所作所为进行分析,指出其性质或推论其原因的过程。 10、归因理论:有凯利的归因理论,维纳的三维归因理论。 维纳的三维归因理论:人们对自己的成功和失败主要归因于四个因素:努力、能力、任务难度和机遇。 维纳的归因模式: 11、费斯廷格的认知失调理论: ①认知失调理论的假说:认知元素之间的矛盾或失调,使个体心理上的不快感和压迫感加剧,这时人们就设法减轻或消除不协调关系,从而促使个人的态度发生改变。 ②认知失调主要有两种来源:一是个人的决策行为,即需要在多个有同等价值的

合同条款详细版

买卖合同的一般条款及注意事项 (作为买方) 1.买卖双方的名称或者姓名;(不要错写、不要写简称,要写全称) 2.货物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商、产地、数量及单价(我们一般与对方进行的是工业产品的买卖,工业产品呢你们也知道同一型号不同规格之间的产品名称非常相近,所以这个必须具体注明。); 3.付款金额(是否开具增值税发票); 4.质量要求(必须达到的技术等级或满足我方要求。如果我们购买的货物数量比较大,签订合同之前,卖方向我们提供样品的,最好将样品进行封存,那么之后提供的货物跟样品质量就有一个实际的参照了,万一出现产品瑕疵,就可以指出来具体哪里有问题,但在合同中需要订明“按样品买卖”或“货物质量必须与样品质量一致”,这样的合同也叫样品买卖合同。); 5.运输方式、运费(运费及运输风险的承担需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但大多数买卖合同对于运输风险不作单独的约定,因为交货方式和交货地点就决定了运输风险由谁承担及何时转移,下面会谈到我们在合同中怎样约定才能承担最小的运输风险。); 6.交货的时间、方式、地点(交货时间应明确规定,不得含糊,不能用模棱两可的词语;如3-5日左右发货,本来3-5天就是一个范围、不确定的,3、4、5天都可以,后面又来了“左右”这样一个概数,就把这个发货的期限又扩大了,幸好3-5日这个时间单位小,一般没有多大影响,但如果是3-5个月左右呢,那对方6、7个月之内发货都是正常的了,本来等3-5个月已经是时间很长,没办法的了,真要等上6、7个月的话不是很多事情都被耽搁啦,黄花菜都凉了。交货方式

和交货地点的明确约定也是至关重要的,并且两者密切相关:交货地点确定了,交货方式也就确定了,交货地点是买方指定地,那么交货方式就是送货上门,运费一般由卖方承担,交货地点是卖方所在地,那么交货方式就是上门取件,运费一般由买方承担。但是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交货地点,而货物又需要运输的,无论运输以及运输工具是出卖人安排的,还是我们买受人安排的,出卖人的交付义务就是将标的物交(也就是货物)付给第一承运人。即使在一批货物需要经过两个以上的承运人才能运到买方的情况下,出卖人也只需把货物交给第一承运人。这时即认为出卖人已履行了交付义务,因此随之货物灭失、损毁的风险也就转移给了我们。例:我们向天津的一家A公司购买产品,合同没有约定交货地点,货物可能先要经过汽车运输,再火车运输,转好几转,但A公司只要把货物交给第一承运人汽车运输公司就视为履行了交付义务,货物在途中丢失了、损毁了,A公司也不用承担责任,因为A公司把货物交付给承运人的时候,就视为把货物交付给了我们,所以这个损失要我们买方自己承担了。如果我们在合同中约定了交货地点如买方所在地,那么交货方式就是送货上门,不管是A公司自己送货还是找托运公司,只要货物没有到达我们合同中约定的地点,出现的一切损失我们概不负责,因为卖方没有完成交付货物的义务,货物损毁灭失的风险没有转移。)7.验收的标准、时间、方法;(这里所说的验收,是指买受人在接受出卖人交付的货物时,对标的物数量和质量进行检验、接收的行为。对产品质量的验收、检疫方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验收是合同标的物质量责任转移的标志,前面我们谈到,物的灭失风险责任的移转是以标的物的“交付”为标志的。而在合同责任,物的交付并不表示卖方合同责任的完成,交付只是卖方履行了主要的合同义务,但其对标的物在质量数量等方面的合

买卖合同(标准版)标的物所有权转移

Both parties jointly acknowledge and abide by their responsibilities and obligations and reach an agreed result.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买卖合同标的物所有权转移

编号:FS-DY-20796 买卖合同标的物所有权转移 (一)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 买卖合同的标的物,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交付时起发生所有权转移。 (二)标的物的风险责任承担 标的物风险责任负担,是指买卖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标的物意外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哪一方当事人负担。在买卖合同中,对于债务不履行或不协助履行,标的物的风险通常由有过失的一方负担。在标的物非因双方当事人的故意或过失而发生意外毁损灭失的情况下,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风险负担按交付原则确定。具体来说,即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对于不动产或船舶、航空器等以登记为权利变动公示的,风险由所有人负担。 对于各种不同交付方式,合同法确定的风险负担原则是:

(1)买受人亲自提取标的物的,出卖人将标的物置于约定或法定地点时起,风险由买受人承担。(2)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起,在途风险由买受人承担。(3)对于需要运输的标的物,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约定不明确的,自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起,风险由买受人承担。(4)买受人受领迟延的,自迟延成立时起负担标的物风险。 根据合同法规定,出卖人未按照约定交付有关标的物的单证和资料的,不影响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的转移。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Foonshion图文设计有限公司 Fonshion Design Co., Ltd

标的物买卖合同书

标的物买卖合同书 立合同书人 买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兹因买方向卖方购买附表一的标的物,依动产担保法规定,双方约定条款如下: 买卖标的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买卖标的物业已点交买方占有使用,但买方未付清全部价款之前功尽弃(或买方所交付支票未全部兑现之前),卖方保有标的物及其附件的所有权。买方使用标的物,应遵守下列条件: (一)标的物应置放于_________________ (处所)。买方妥善保管维护使用。 未经卖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标的物移离上述地点。 (二)卖方得随时派员至标的物所在地点,检查标的物的状况。

(三)买方不得毁损标的物或涂灭标的物上名称、商标、厂牌与编号。 (四)标的物(包括零件、附件)因火灾、盗窃以及天灾地变等不可抗力而发生的损失,概归买方负担。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不得交标的物出借、让与、出质、出卖、提供担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为其他任何处分。 三、买方取得所有权的方法: 四、买方取得所有权的条件:买方付清全部价格时(如系开票据时,于该票据全部兑现时),买方始行取得标的物所有权。 五、第三条所定付款,如买方有任何一期未付情况(或所开票据有任何一张不兑现情况),经卖方以挂号函发信期限三日催告(发信日为准),买方仍未清偿时,买方并愿径受强制执行。卖方得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收回买卖标的物。其已付价款,全部视为买方使用标的物的折旧损害赔偿,不得请求退还。如标的物有毁损,买方应按卖方通知的数额赔偿。 六、买方如将标的物保险,其受益人应列为卖方。

最新版自考组织行为学第一章真题及答案

第一章 一、单项选择题 (201504)1、 A 、教育心理学 (201504)2、 心理学科中最先被应用到组织行为学的是( B 、人事心理学 C 、医学心理学 研究员在不能完全控制的情景下所进行的实验是( D 、 )1 社会心理学 A 、现场实验 B 、准实验 C 、 等级排序实验 D 实验室实验 (201504)3、 X 理论和 Y 理论的提出者是( B ) 1 A 、海德 B 、麦格雷戈 C 、 梅奥 D 、 大内 (201504)4、 在管理实践中倡导 “参与式 ”管理或 “ 民主式 ”管理的理论基础是( B )1 A 、 X 理论 B 、 Y 理论 C 、 超 Y 理论 D 、 Z 理论 (201504)12、 影响个体对他人采取不同行为方式的决定性因素是( C )1 A 、动机 B 、价值观 C 、 个性特征 D 、 情感 (201504)20、 动机的源泉是( D )1 A 、价值观 B 、行为 C 、 目标 D 、 需要 (201510)4、 最早提出归因理论的是( D ) 1 A 、安德鲁 B 、凯立希 C 、麦克里格 D 、海德 (201510)13、 最先提出社会交换理论的是( A )1 A 、霍曼斯 B 、洛克 C 、 舒兹 D 、 塔吉乌里 (201604)1、 行为的理论模式用函数关系式表达是( D )1 A 、 B=/ (S ? P) B 、 B=/ (P ? M) C 、 B=/ (S _ E) D 、 B=/ (P ? E) (201604)2、 组织行为学家西拉杰和华莱士, 把研究组织行为学的研究方法的系统过程归 纳为( C ) 1 A 、四个步1聚 B 、五个步骤 C 、六个步骤 D 、 七个步骤 (201 604 )3、 激发人的行为并给行为以方向性的心理因素是( B ) 1 A 、需要 B 、动机 C 、态度 D 、 信念 (201604)15、 动机是一种主观状态,其表现出的方式是( A )1 A 、行为 B 、目标 C 、需要 D 、行为倾向性 B A ) 1 2、对员工要采取“胡萝卜加大棒”式的政策,其理论基础是( 、“社会人”假设 、“自我实现人”假设 提出了( A ) 1 、科学管理理论 、 权变系统理论 (201610) A 、“经济人”假设 C “复杂人”假设 D (201610 )24、梅奥发现了工作群体的重要性, A 、人际关系学说 B C 社会系统理论 (201704)1、 A 、享乐主义 (201704)2、 A 、整体性 (201710)1、 A 、外在激励 (201710)2、 A 、原始性内驱力 C 、社会性内驱力 D 经济人”假设的基础( B 、现实主义 人的行为最为显著的特点是 B 、选择性 )1 C 、 B 社会主义 )1 稳定性 D 、 资本主义 C 、 自我实现人”假设认为最根本且起长远作用的激励是 B 、内在激励 C 在赫尔的内驱力理论中,情境是( B 、 D 、 荣誉激励 B ) 1 继发性内驱力 群体性内驱力 D 、 D 、 倾向性 B ) 1 目标激励

优课UOOC组织行为学第一章答案

一、单选题(共40.00分) ()是实现组织目标的重要保障 A. 组织结构 B. 组织性质 C. 组织活动 D. 组织发展方向 满分:10.00 分 得分:10.00分 你的答案: A 正确答案: A 教师评语: 暂无 智力资本的存在方式() A. 人力资本、结构资本、关系资本

B. 员工只是、技能、能力 C. 组织系统和结构中保留下来的知识 D. 组织的商誉、品牌形象 满分:10.00 分 得分:10.00分 你的答案: A 正确答案: A 教师评语: 暂无 组织行为学多层面性主要有三个层面,包括()A. 组织中的个体行为 B. 组织中的群体行为、 C. 组织行为 D. 组织中的个体行为、群体行为、组织行为

满分:10.00 分 得分:10.00分 你的答案: D 正确答案: D 教师评语: 暂无 4. 泰勒认为制定科学的工艺流程,使机器、设备、工艺、工具、材料、工作环境尽量()A. 系统化 B. 有序化 C. 标准化 D. 层级化 满分:10.00 分 得分:10.00分 你的答案: C 正确答案: C 教师评语: 暂无

二、多选题(共33.00分) 组织的特征包括() A. 有明确的目标 B. 拥有相应的资源 C. 组织结构 D. 科学的划分部门及职责 E. 决定组织发展方向 满分:11.00 分 得分:11.00分 你的答案: A B C 正确答案: A B C 教师评语: 暂无 组织行为学的研究范围是()

一定组织的个体、群体 B. 组织行为发展目标 C. 组织的心理活动 D. 组织的行为规律 E. 组织行为的内部结构 满分:11.00 分 得分:11.00分 你的答案: A C D 正确答案: A C D 教师评语: 暂无 3. 组织有效性的四个基本观点()A. 开放系统观点 B. 组织学习观点

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是(

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是( 篇一:关于买卖合同的标的物 关于买卖合同的标的物 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应包括哪些?是仅限于实物还是包括未来之物和权利?对此,大陆法系许多国家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我国合同法则没有明确规定。实体物作为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在各国立法上的规定是一致的。但对于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是否包括将来之物,以及是否包括权利的问题,国外立法也存在不同的立法例,国内法学理论界和司法实务界均存在不同认识。 1.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是否包括将来之物 将来物,是相对于现在物而言的,在德国民法中,它被称为“将来财产”。它是指“现时不存在,将来才能存在的物,有时也指事实上已存在,不过订约时还不属于当事人所有的物。”就大陆法系国家而言,立法明确规定买卖标的物的,当以日本和俄罗斯为代表。如日本民法典第506条就规定:“以他人权利为买卖标的时,出卖人负有取得该权利并转移于买受人的义务。”日本的学者和判例也都认为,以他人权利为标的之买卖有效。俄罗斯联邦民法典第455条则明确规定:“买卖合同可对卖方现有的商品签订,也可以对卖方将来制造或将来取得的商品签订。”就英美法国家而言,在立法和判例中也大都承认将来物可以成为买卖标的物。如

1979年颁布的英国货物买卖法中就将“货物”的定义扩展到正在制造中和卖方在买卖合同订立后将占有的物之上。而美国统一商法典第2—05条也将货物分为现货和期货两种,规定:“不是现实存在并已特定化的货物称为期货。对期货或期货中任何权益作出的现售,效力上相当于销售合同”。不仅如此, 将来物为买卖标的的观点已为有关的国际公约所接受。如(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3条第1款规定:“供应尚待制造或生产的货物的合同应视为销售合同。” 在我国,买卖合同标的物是否包括将来之物呢?依合同法第130条的规定,买卖合同实质是买卖双方进行所有权交换的合同;第132条规定,出卖的标的物应当属于出卖人所有或有权处分。据此,从理论上,法律并不承认正在制造中和合同订立后将有的物能够成为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但是,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实践中,存在着大量以将来之物为标的物的买卖合同。农副产品预购合同,都是以合同订立时并不存在、需要过一段时间才会生产出来的农副产品为标的物的;许多工业制品定购合同,也是要在合同订立后再组织进行生产加工的;许多技术开发合同,也是要在合同订立后才进行研制开发的。对于这些合同,不论是原经济合同法、涉外经济合同法、技术合同法,还是合同法,都是予以确认和保护的。因此,虽然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但我国实际上是承

管理信息系统概述(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管理信息系统概述(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管理信息系统概述(新版) 一、管理信息系统的概念 所谓系统就是指由若干互相联系、互相影响、互相制约的各个部分为了一定目标而组合在一起所形成的一个整体。构成整体的各个组成部分,称为子系统。假若以一个经济组织的会计作为一个系统,而有关结算中心、会计报表、成本核算、资产台帐和货币资金等则是它的子系统。至于有关供销、生产、人事等方面的信息则属于会计系统以外的环境系统。会计信息系统见图10-2。 过去,国外大多数企业和我国一些先行单位,为了适应不同职能组织的需要,除了设立会计信息系统以外,还有生产技术、供销、人事、后勤等科室也都分别设立适合于它们各自需要的信息系统。这样一个企业就有若干信息管理系统,易于发生重复劳动,同一原始资料要分别输入若干个信息管理系统。如有关材料的采购、耗用、转移、完工、职工的基本工资、出勤记录等都要同时输入若干个信

息系统。这样不仅出现重复劳动,易于发生差错,而且更改也不方便,造成相互不协调,成本也就比较高。 近年来在信息管理中提出综合性管理系统。就是将一个经济组织作为一个系统,而其生产、技术、会计、供销、后勤、人事等职能业务则是这个系统下的各个子系统。实施综合信息系统需要具有三个条件: (1)分散的信息活动必须通过组织的集中统一安排; (2)这些活动必须是整体的组成部分; (3)这些活动必须由一个集中、独立的信息中心加以处理。 这样就能把企业看作一个整体,使一个数据多用,提高效率和更有效地使用信息,成本也可随之降低。 二、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的建立 设计一个新的或改进一个现有的管理信息系统,是一项既复杂又繁重的工作。首先要用系统分析的方法,对系统(包括子系统)的本身范围及其周围环境的关系进行分析,提出若干设计方案,决定不同类型,不同管理层次的系统,进行技术和经济的论证,层层

于服务采购合同标的条款中应当具备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于服务采购合同标的条款中应当具备 篇一:采购合同要素 01采购合同要素: 一、采购标的物的价格、规格型号、材质、数量 二、运输方式:由供方负责运输、由需方自提、由供方待运到需方 三、运费承担方:运输费用由需方负担、由供方负担 四、验收标准: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和双方协商而定的图纸等标准 五、合理损耗部分承担方 六、到货地点 七:违约责任(规顶退货的费用的承担方) 八:其他规定(可以规定相关的票据、入库问题和一些安装等问题的规定)九:货款的结算方式和结算时间:月结30/60天、现金支付、承兑汇票(银行和商业)、款到发货和货到付款(一般看情况而定) 002一般合同构成的基本要素是什么

一、三个行为分别是,要约邀请,要约,承诺 二、成立。符合合同成立的要件。合同的成立必须具备以下三个要件: (1)要有合同的当事人。合同必须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因为,合同的订立是双方或多方法律行为,只有一方当事人就谈不上合意问题,因而也就根本不能成立合同。不过,参加订约当事人并不局限于自然人,其也可以是法人或者其他民事主体。 (2)合同的订立须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合同法第13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要约和承诺作为合同订立必须经过的两个阶段,是合同订立的一般程序,也是合同成立必须具备的基本规则。 (3)合同当事人须对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合同成立的根本标志即在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即所谓合同当事人达成了合意。这是合同成立的基本构成要素,它是指合同的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业已作出了一致的意思表示。 三、乙可以行使“撤销权”.期限的规定为《合同法》第5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1)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2)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撤销权消灭后,当事

版自考组织行为学第一章真题及答案

第一章 一、单项选择题 (201504)1、心理学科中最先被应用到组织行为学的是( B )1 A、教育心理学 B、人事心理学 C、医学心理学 D、社会心理学(201504)2、研究员在不能完全控制的情景下所进行的实验是( B )1 A、现场实验 B、准实验 C、等级排序实验 D、实验室实验(201504)3、X理论和Y理论的提出者是( B )1 A、海德 B、麦格雷戈 C、梅奥 D、大内(201504)4、在管理实践中倡导“参与式”管理或“民主式”管理的理论基础是( B )1 A、X理论 B、Y理论 C、超Y理论 D、Z理论(201504)12、影响个体对他人采取不同行为方式的决定性因素是( C )1 A、动机 B、价值观 C、个性特征 D、情感 (201504)20、动机的源泉是( D )1 A、价值观 B、行为 C、目标 D、需要 (201510)4、最早提出归因理论的是( D )1 A、安德鲁 B、凯立希 C、麦克里格 D、海德(201510)13、最先提出社会交换理论的是( A )1 A、霍曼斯 B、洛克 C、舒兹 D、塔吉乌里(201604)1、行为的理论模式用函数关系式表达是( D )1 A、 B=/ (S ? P) B、 B=/ (P ? M) C、 B=/ (S _ E) D、 B=/ (P ? E)(201604)2、组织行为学家西拉杰和华莱士,把研究组织行为学的研究方法的系统过程归纳为(C)1 A、四个步1 聚 B、五个步骤 C、六个步骤 D、七个步骤(201604)3、激发人的行为并给行为以方向性的心理因素是( B )1 A、需要 B、动机 C、态度 D、信念(201604)15、动机是一种主观状态,其表现出的方式是( A )1 A、行为 B、目标 C、需要 D、行为倾向性(201610)2、对员工要采取“胡萝卜加大棒”式的政策,其理论基础是( A )1 A、“经济人”假设 B、“社会人”假设 C、“复杂人”假设 D、“自我实现人”假设 (201610)24、梅奥发现了工作群体的重要性,提出了( A )1 A、人际关系学说 B、科学管理理论 C、社会系统理论 D、权变系统理论 (201704)1、“经济人”假设的基础( A )1 A、享乐主义 B、现实主义 C、社会主义 D、资本主义(201704)2、人的行为最为显着的特点是( B )1 A、整体性 B、选择性 C、稳定性 D、倾向性 (201710)1、“自我实现人”假设认为最根本且起长远作用的激励是( B )1 A、外在激励 B、内在激励 C、荣誉激励 D、目标激励(201710)2、在赫尔的内驱力理论中,情境是( B )1 A、原始性内驱力 B、继发性内驱力 C、社会性内驱力 D、群体性内驱力

买卖合同标的物交付的地点

买卖合同标的物交付的地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41条规定:“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地点交付标的物。 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应当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以运交给买受人; (二)标的物不需要运输,出卖人和买受人订立合同时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出卖人应当在该地点交付标的物;不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应当在出卖人订立合同时的营业地交付标的物。”本条是关于标的物交付地点的规定。 买卖合同对标的物的交付地点有约定的,出卖人就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交付的义务。本条所要解决的问题主要是合同对交付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时法律应当确定怎样的规则。 与交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情形一样,合同如果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得不明确的,首先仍然要适用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即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达成补充协议,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与确定交付期限不同的是,如果这样仍然不能确定交付地点,不是适用本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即六十二条第三项所规定的,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本条的规定,是在按照本法第六十一条不能解决问题的情况下,提出了适用于买卖合同的特别规则。这些特别的规则与六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是不同的,对于买卖合同,首先要适用本条的规则。但不是说本条与第六十二条第三项是根本上冲突的,如本条也有在债务人所在地履行的内容。并且,对于本条所未规定的情形,由于第六十二条第三项属于本法总则的内容,所以仍要适用总则这项条款的规定,如“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这一规定也适用于买卖合同。

销售合同一般应包含哪些条款-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销售合同一般应包含哪些条款? 篇一:购销合同主要条款起草指引 购销合同主要条款起草 为强化合同签订阶段的风险控制,确保合同条款准确、完备,减少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争议。房产集团综合管理部根据房地产建筑市场特点,对购销合同条款风险因素进行了归纳总结,对各条款起草中应注意问题予以提示,形成本指引,供合同经办人员起草合同时参考借鉴。 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争议通常有类,一类是合同条款约定不完备、不严谨、表述不准确造成合同约定不明、理解不同产生的争议,一类是履行过程中违约导致的争议。合同条款约定不完备、不严谨、表述不准确造成的争议属合同签订阶段风险控制因素,该风险因素可通过合同主要条款的设计予以降低。 根据《合同法》第12条和第131条的规定,买卖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物、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

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条款。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条款 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条款体现的是缔结合同双方的主体身份。合同经办人员在起草该条款时应注意的是,根据法律规定各种类型的企业和个人都可以成为合同的卖方或卖方,但是“项目部”、“工程部”等不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主体。同时,该处的合同主体应当与在合同最后签字或盖章的单位或个人一致。当事人的住所与发生纠纷后管辖法院有关,当事人是自然人时应考虑在合同中标明住所,企业住所地一般可通过工商档案确定,可考虑不填。 2、标的物条款 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即货物,标的物是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它体现着当事人订立合同的意图。标的物通常通过品牌、规格、型号等内容来体现。签订合同时,要使用标的物的学名并使用全称,名称的约定必须规范、明确、具体,不得使用俚语、俗称或方言。如果交易的是特定货物,必须要写明它的详细特征,比如型号、出厂时间等。如果一次性购买不同种类和规格的商品,则应在合同中写明每一种类或者规格货物的基本情况。需要特别主要的是,对于机电等配套产品,不仅要写明主机(主物)的名称、品种、型号、规格、等

买卖合同标的物所有权转移时间的规定

买卖合同标的物所有权转移时间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本条的规定,是买卖合同一章中最重要的条款之一。 标的物所有权转移,是指买卖合同的标的物自出卖人转移归买受人享有。因为买卖合同是指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合同,买受人的目的是支付价款以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出卖人的目的是让与标的物的所有权以取得价款。所以,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是买卖合同的基本问题,关系着当事人切身利益的实现。一旦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于买方后买方拒付价款或者遭遇破产,卖方就将受到重大的损失。除非卖方保留了标的物的所有权,或者在标的物上设定了某种担保权益。否则,一旦买方在付款前破产,卖方就只能以普通债权人的身份参与破产财产的分配,其所得可能会大大少于应收的价款。因此,讨论买卖合同标的物所有权转移,主要就是弄清标的物所的权转移的时间。 一、当事人有约定的,依照其约定。 所有权转移时间的条文,不是合同法的强制性规定,这从本条的规定中也可以看得很清楚。因此,合同当事人可以依照合同自愿的原则,在合同中约定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的时间。当事人对此作了约定的,除非有关法律针对特殊领域的所有权转移问题有专门的规定之外,在合同履行中以及发生争议时的处理中就要依照当事人的约定。我国民法通则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按照合同或者其他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起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也就是说,当事人的约定也是允许的。本条的规定承继了民法通则的这一规定,对此问题的态度应当是不言自明的。当事人对标的物所有权转移时间的另外约定,可以是约定特定标的物的所有权自合同成立时起转移,或者约定标的物的所有权在买受人支付标的物的价款后转移等等。“法律另有规定”,在我国目前主要指的是有关法律规定一些特定的标的物的所有权在办理完法定手续后,才能转移,如不动产产权过户登记等。 二、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法律要确定一个一般性的原则。 这也是法律应当承担的功能。在当事人没有约定,有关法律也没有特别规定的时候,就要适用这个一般性的原则。本条的主旨也即在此。 我国在制定民法通则以前,理论界有一种观点认为,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要区分特定物和种类物。对于特定物,其所有权自合同成立时起转移,对于种类物则自交付时起转移。理由是对于特定物,如果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对该物仍有处分权,可能发生出卖人另行出卖等损害买受人利益和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的情况。而种类物为可替代之物,买受人不必担心标的物取得问题。后来起草民法通则时认为,尽管规定特定物的所有权自合同成立时起转移,具有稳定买卖关系和保障买

合同标的物习题 答案

第二章合同标的物及其质量、数量、包装练习题 一、填空题 1、良好平均品质英文缩写。GMQ的含义是。 答:Fair Average Quality, FAQ ,上好可销品质 2、1MT= ST , 1LT= MT。 答:1/0.907,1016 3、为了体现按质论价的原则 ,可在合同中规定,在品质机动幅度范围内规定价格调整条款,即订立。 答:品质增减价条款 4、短装条款主要包括、以及。 答:数量机动幅度、机动幅度的选择权、溢短装数量的计价。 5、中性包装包括和。 答:无牌中性包装、定牌中性包装。 6、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简化国际贸易程序工作组,向各国推荐的标准运输标志包括四项内容: 、、、和。 答:收货人或买方名称的英文缩写字母或简称;参考号;目的地;件号。 7、运输包装上的标志,按其用途可分为、、。 答:运输标志、指示性标志、警告标志。 二、选择题(单选或多选) 1. 凭样品成交的基本要求(B) A 样品作为交货的唯一依据 B 卖方所交货物必须与样品一致 C 货物和样品之间可以存在差异 D 样品成交以买方为主 2 .对外订立品质条款对应注意哪些问题?(ABC) A 根据商品不同特点确定不同的表示方法 B 表明商品品质的文字要准确

C 尽量规定品质公差或动机幅度 D 尽量最高标准的规定品质 3 、出口生丝计算重量的方法通常是(C) A 毛重 B 净重 C 公量 D 理论重量 4 、珠宝、首饰等商品具有独特的性质,在出口确定其品质时(C) A 用样品磋商 B 最好用文字说明 C 最好看货洽谈成交 D 最好凭规格买卖 5 、出口羊毛计算重量通常采用(C) A 毛重 B 净重 C公量 D 以毛作净 6 、对于溢短装部分的作价方法,合同中如果没有明确的规定,按照惯例其做法时(A) A 按合同价格作价 B 按装船时的国际市场价格作价 C 按到货时的国际市场价格作价 7.“标的物”条款就是合同的(C)。 A.品质条款 B. 数量条款 C. 品名条款 D. 说明条款 8.在国际贸易中,对一些品质稳定的工业制成品或经过科学加工的初级产品,表示品质的方法一般是(D). A.凭规格买卖 B. 凭样品买卖 C.凭说明书买卖 D.凭商标或品牌买卖 9.适用于在造型上有特殊要求或具有色、香、味方面特征的商品,表示品质的方式是(B)。 A.凭等级买卖 B.凭样品买卖 C.凭商标买卖 D.凭说明书买卖 10.品质公差条款一般用于(A)。 A.制成品交易 B.初级产品交易 C. 纺织品交易 D. 谷物类产品交易 11.品质机动幅度条款一般用于某些(B)。 A.制成品交易 B. 初级产品交易 C. 机电产品交易 D.仪表产品交易 12.在国际贸易中,对于大宗低值的农产品,通常采用的计量办法是(D)。 A.毛重 B. 净重 C. 公量 D. 以毛作净

买卖合同法律关系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买卖合同法律关系 篇一:合同法中买卖合同释义 本章共四十六条,对买卖合同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标的物的交付和风险承担、买受人检验标的物的期间和效力、分期付款买卖、凭样品买卖、试用买卖等问题作了规定。 第一百三十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 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释义】本条是关于买卖合同概念的规定。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买卖标的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货款的合同。买卖关系的主体是出卖人和买受人。转移买卖标的物的一方为出卖人,也就是卖方;受领买卖标的,支付价金的一方是买受人,也就是买方。 1.买卖合同的法律特征 (1)买卖合同是有名合同。买卖合同是合同法分则中明确规定的合同,因而属于有名合同。买卖合同是最基本的有名合同。 (2)买卖合同是卖方转移财产所有权,买方支付价款

的合同。买卖合同是卖方转移财产所有权的合同。卖方不仅要将标的物交付给买方,而且要将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给买方。转移所有权,这使买卖合同与一方也要交付标的物的其他合同,如租赁合同、借用合同、保管合同等区分开来。其次,买卖合同是买方应支付价款的合同,并且价款是取得标的物所有权的对价。这又使买卖合同与其他转移财产所有权的合同,如互易合同、赠与合同区别开来。 (3)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出卖人与买受人互为给付,双 方都享有一定的权利,又都负有相应的义务。卖方负有交付标的物并转移其所有权于买方的义务,买方也同时负有向卖方支付价款的义务。一方的义务也正是对方的权利。因此,买卖合同是一种典型的双务合同。 (4)买卖合同是有偿合同。出卖人与买受人有对价关系,卖方取得价款是以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为代价的,买方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是以给付价款为代价的。买卖合同的任何一方从对方取得物质利益,都须向对方付出相应的物质利益。因此,买卖合同是典型的有偿合同。 (5)买卖合同多是诺成合同。一般当事人就买卖达成合意,买卖合同即成立,而不以标的物或者价款的现实交付为成立的要件。这在有的国家的法律中是明确规定的,如法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就标的物及其价金相互同意时,即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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