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强制执行申请书范本

申请执行书

申请执行人李国,男,汉族,1957年6月27日生,农民,住济南市历城区港沟镇郭家庄60号。身份证号370121111111112950,电话159********

被执行人赵额峰,男,汉族,1978年7月8日生,无业,住济南市市中区十六里河街道办事处29号

电话186********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09)市商初字第18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未履行义务,故申请强制执行。请求事项如下:

一、被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支付货款53720元。

二、被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支付利息6377.8元(自2008年2月5日起至2008年7月5日止,以8372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6%计算,6%÷365×151天×53720元=1333.4元。自2008年7月7日至2009年1月23日止,以6372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6%计算,6%÷365×200天×63720元=2094.9元。自2009年1月25日起至2009年12月25日止,以5372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6%计算,6%÷365×334天×53720元=2949.5元)

三、被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支付垫付的案件受理费730元。

四、被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保全情况(附保全裁定书):无

此致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申请执行人:

2014年8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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