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借款合同不写借款地点行吗

个人借款合同不写借款地点行吗

篇一:签订个人借款合同的注意事项

签订个人借款合同的注意事项

一份完整的借款合同,应该包括以下部分的内容:

一、债务人的身份资料(包括营业执照),作为借款合同的必备附件。

简单说,就是要债务人借钱的时候提供身份资料。

为什么要债务人借钱的时候提供身份资料呢?因为《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起诉条件之一“有明确的被告”。打官司的时候,法院第一时间要求我们提供被告的准确身份资料,我们必须提供,否则法院不予立案。如果事先没有债务人的身份资料,等到真的要打官司的时候,才向债务人要身份资料,一般情况下债务人肯定不愿意给。

所以,签订借款合同时一定要债务人提供身份资料。

二、要求债务人的配偶签字、或者提供配偶身份证明。

债务人借钱,为什么要配偶签字、或者提供配偶身份证明呢?

因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24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简单说,一人负债,夫妻偿还。

所以,在实践中,借款债务诉讼,我们都是把夫妻俩作为共同被告。同理,债权人也应该提供关于被告夫妻关系的证据,如果不在债务人向你借款的时候准备,等到要打官司的时候才收集,不仅浪费时间,而且不一定能够收集到相应的证据。

三、要明确约定借款利息。

为什么要明确约定借款利息呢?因为:合同法211条规定“借款不约定利息的,视为无利息”。所以,利息必须明确约定。借款合同的利息,有以下三种情况:

第一种:正常借款期限内的利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6条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第二种:逾期利息。超出合同约定还款期限的利息。

现行的人民银行规定逾期贷款利率为原利率上浮30%-50%。

第三种:打官司法院判决后,迟延履行判决书的罚息。

民诉法第232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也就是说,如果债务人未能按生

效判决或仲裁裁决规定的期限履行,则从迟延之日起,即原约定利息加倍计算。

四、关于复利的约定。

什么是复利?就是利滚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7条规定“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其利率超出第六条规定的限度时,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由于司法解释对复利的态度不支持,所以,建议大家在借款合同中尽量不要约定复利。

五、明确约定借款本息的还款顺序。

这是一项非常重要但又被忽视的权利。对债权人有利的还款顺序为:先利息后本金。如果约定不明确,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常常会按照先本金后利息来处理。

为什么这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权利呢?举例:法院判决给付还款本金10万元,合同期内的利息是2分息XX元/月。债务人每月还款XX元。如果借款合同约定了还顺序款为先利息后本金,那么债务人一辈子还不完。但如果没有约定还款顺序,那么债务人用4年2月可以还清本金,再用4年多还清利息。

可见,这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权利。约定还顺序款为先利息后本金,可以促使债务人积极履行债务、积极支付利息。

六、应该明确约定诉讼律师费承担。

当债务人逾期还款,要打官司解决的时候,为维护债权人的利益,最好还是委托律师全程跟进。那么由此而发生的律师费,应该由债务人承担、由违约方承担。但如果你不明确约定,法院就不会支持。

七、关于债务担保

有条件的,应该尽可能要求债务人提供担保,担保有以下2种形式:

1、保证人。这是最简单的担保方式,担保人签字即可。

通常我们要求债务人的亲属提供担保。理由有2点:1)如果其近亲属不同意担保,那么就要打个问号,为什么连近亲属不信任债务人?2)尤其要求债务人的成年子女、父母担保。因为,如果债务人有心逃债,经常会将财产转移至父母子女的名下,尤其是子女。所以,要求成年子女担保,可以断其逃债的念头。

2、抵押登记。

比如房屋、汽车等财产。但抵押登记的手续比较繁琐,要办理公证,登记,手续费。

八、要求债务人披露财产。

在信任的情况下,我们不需要办理财产抵押登记,但可以要求要求债务人告知其财产情况并提供有关资料。

如:房屋产权证原件交给债权人、其他财产的复印资料。

掌握债务人的财产线索,一旦有动静,债权人可以立即查封其财产。

九、应该约定管辖条款

什么是管辖条款?就是万一要打官司的时候,我们去哪里打官司的条款?债权人应当事先约定对自己有利的管辖条款。

因为:如果不事先约定,那么法院执行的“原告就被告”的诉讼原理,通常是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也就是说,债权人要到债务人的地头去打官司。是实践中,这绝对是对债权人不利的。

篇二:个人之间借款合同

个人借款合同

贷款人:借款人: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贷款人、借款人协商一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借款金额、种类与用途:贷款人同意在_____年__月___日至_____年__月__日期间内向借款人发放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借款种类与用途以借款借据为准。

第二条借款期限:本合同项下各笔借款的借款期限以借款借据约定为准。

第三条借款利率:本合同借款利率由贷款人、借款人根据当笔贷款时国家利率政策商定,具体以当笔借款借据为准.

第四条还款方式:本合同约定付息方式为按月预付息,逾期付息视为违约。本金到借款期限届满时一次性归还,利随本清。

第五条贷款展期:借款人若需延长借款期限,应在贷款到期日前以书面方式向贷款人提出申请。经贷款人、担保人同意后,由贷款人、借款人、担保人另行签订展期还款协议。利率按前约定利率计。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借款人违约及其违约责任:1、不按期归还贷款本金(含展期),从逾期之日起按借款借据所约定的利率另加收__%/天的罚息利率计收罚息。2、不按期偿付贷款利息的,按罚息利率计收复息。3、不按合同约定使用贷款,对挤占挪用的贷款在挪用期间按约定利率加收_3_%的罚息利率计收罚息。4、借款人可提前归还贷款;贷款人对未超半个月的借款提前归还的有权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利率向借款人按实际天数加收5日的利息。5、借款人发生如下情形之一的提前收回未到期贷款:(1)不按期偿还贷款本金或不按期

支付利息或不按借款借据特别约定的还款方式归还贷款本息的;(2)不按约定的贷款用途使用贷款的;(3)不接受或不配合贷款人对其贷款使用情况的查询或监管的;(4)未按期向贷款人清偿其他到期债务或未按期清偿其他任何金融机构或第三人到期债务的;(5)参与重大赌博、吸毒等违纪违法行为的;(6)发生其他严重影响偿还贷款能力或失去信用情形的。6、借款人所提供的担保应在本合同贷款人权利消灭前保持应有的担保信用能力。如物的担保失去担保作用或保证人发生本合同第六条(一)之5中相同或类同情形之一,贷款人有权提前收回未到期的贷款。

(二)贷款人违约及其违约责任:贷款人未依约向借款人提供贷款的,应向借款人承担下列责任:1、按逾期罚息利率向借款人支付违约金;2,向借款人赔偿超过违约金部分的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不在赔偿范围)。

第七条合同的履行:借款人应提供最少二个账户,贷款人将借款划入该账户之一时即视为贷款人履行了发放贷款之义务。

第八条合同的成立、生效: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2、借款人应为贷款人债权提供适格的担保。若在本合同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借款人未为贷款人债权提供适格的抵押担保,贷款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本合同发生纠纷,由贷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一条附则

1、借款借据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贷款人已提请借款人对本合同各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已将本合同字体加粗部分向借款人作了特别提示和充分的说明;本合同各条款均在订立前进行了充分磋商。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三:借款合同(个人之间)

借款合同

甲方(贷款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乙方(借款人):身份证号码:住所地:联系电话:

乙方向甲方申请人民币借款,甲方同意向乙方贷款。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贷款通则》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之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充分协商一致,自愿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同意向乙方发放以下内容贷款

1、借款种类:

2、借款用途:

3、借款金额:

4、借款与还款期限:

(1)、借款与还款期限见下表。表中栏不够填写而增填的附表,作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2)、本合同记载的借款金额、借款日期如与放款凭证记载不一致时,以放款凭证为准(还款日期相应顺延)。放款凭证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乙方提前还款,应当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征得甲方书面

同意,提前还款时利率不变。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提前还款,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计收利息。

5、利息计付:

(1)、利息自甲方实际转出贷款的当天开始计算。

(2)、本合同项下借款月利率为。

(3)、双方按下列方式结息:

第二条、除非满足以下先决条件,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提供本合同下贷款:

1、每次提款时,乙方已填妥有关借款凭证,并根据甲方要求提供有关文件、资料。

2、若本合同项下贷款有担保,则乙方已根据贷款要求办妥登记或保险等法律手续,且该担保、保险持续有效。

第三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了解乙方的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物资库存和贷款的使用等情况,要求乙方按期提供财务报表等文件、资料和信息。

2、按照本合同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和其他乙方应付费用时,甲方均有权从乙方任何账户中划收。

3、在乙方履行本合同规定义务的前提下,按期足额向乙方发放贷款。

第四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1、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取得和使用贷款。

2、按期归还贷款本金。如遇特殊情况,乙方不能在借款到期日归

还借款而需展期的,应在借款期限届满15日前向甲方提出书面展期申请,经甲方同意后,双方签订借款展期合同。

3、乙方应在结息日前或约定期限内向甲方支付应付利息。

4、按本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不挤占、挪用贷款。

5、按月向甲方提供真实、完整的相关资料、信息,并积极配合甲方对其财务活动及本合同项下贷款使用情况的检查。

6、乙方在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未全部还清之前如采取

足以引起本合同之债权债务关系变化或影响甲方贷款债权实现的行为,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书面同意,同时落实债务清偿责任或提前清偿债务,否则不得采取相关行为。

7、乙方发生对其正常经营活动构成危险或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其他事项,如从事违法活动、涉及重大诉讼活动、经济状况恶化的,均应在3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落实还款措施。

8、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乙方为他人债务提供保证或以其主要财产向第三人抵押、质押,应当提前书面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9、乙方不得转移财产或擅自赠与、处置财产,以逃避对甲方的债务。

10、借款期间乙方发生住址、联系方式等事项,应当提前7日书面通知甲方。

11、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人出现停产、歇业、注销登记、被吊销营业执照、破产以及经营亏损等情形,部分或全部丧失与本借款相

应的担保能力,或者作为本合同项下借款担保的抵押物、质物、质押权利价值减少,乙方应当在7日内提供甲方认可的其他担保措施。

12、乙方应当承担与本合同及本合同项下担保有关的律

师服务、保险、运输、登记、保管、鉴定、公证等费用。

第五条、违约责任

1、在乙方履行本合同规定义务的前提下,甲方未按期足额向乙方发生贷款,造成乙方损失的,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乙方违约金,违约金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的利息计算方式相同。

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2至12款中的任一款,甲方均有权采取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本息或足以使甲方发放的贷款不受损失的其他资产保全措施;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5至12款中的任一款,还应当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借款总额10%的违约金,即人民币万元整。

3、乙方到期不偿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及利息的,甲方有权限期清偿,同时对逾期借款收取罚息,罚息标准按合同载明的借款利率水平加收 50 %,并对未支付利息按本条罚息标准计收复利。

4、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甲方有权提前收回部分乃至全部借款或解除合同,并对乙方违约使用的借款根据违约使用天数计收罚息,罚息标准为按合同载明的借款利率水平加收50%,并对未支付利息按本条罚息标准计收复利。

5、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人违反担保合同约定义务,经甲方指出仍不改正的,甲方有权对乙方采取停止发放贷款、

解除合同提前收回

篇四:个人之间借款合同

个人借款合同

出借人:余晖身份证: 653125************ 借款人:身份证:

担保人:身份证:

经出借人、借款人协商一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借款金额、种类与用途:出借人同意在年日至日期间内向借款人发放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壹拾万元整。借款种类与用途以借款借据为准。

第二条借款期限:本合同项下各笔借款的借款期限以借款借据约定为准。

第三条借款利率:本合同借款利率由出借人、借款人根据当笔借款时国家利率政策商定,具体以当笔借款借据为准.

第四条还款方式:本合同约定付息方式为放出借款时即期扣除。本金到借款期限届满时一次性归还。

第五条借款展期:借款人若需延长借款期限,应在借款到期日前以书面方式向贷款人提出申请。经出借人、担保人同意后,由出借人、借款人、担保人另行签订展期还款协议。利率按前约定利率计。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借款人违约及其违约责任:1、不按期归还借款本金(含展期),从逾期之日起按借款借据所约定的利率另加收__%/天的罚息利率计收罚息。2、借款人可提前归还借款,借款利息按借款时商定的利率执行,未满一月按整月计算。在收到借款本金后,出借人按双方当时约定的利率予以返息。

3、借款人发生如下情形之一的提前收回未到期贷款:(1)不按期偿还贷款本金或不按借款借据特别约定的还款方式归还借款的;(2)不接受或不配合出借人对其借款使用情况的查询或监管的;(3)未按期向出借人清偿其他到期债务或未按期清偿其他任何金融机构或第三人到期债务的;(4)参与重大赌博、吸毒等违纪违法行为的;

(5)发生其他严重影响偿还贷款能力或失去信用情形的。

4、借款人所提供的担保应在本合同贷款人权利消灭前保持应有的担保信用能力。如物的担保失去担保作用或保证人发生本合同第六条(一)之3中相同或类同情形之一,出借人有权提前收回未到期的借款,如借款人不能归还借款担保人应承担还款责任。

(二)出借人违约及其违约责任:出借人未依约向借款人提供借款的,应向借款人承担下列责任:1、按逾期罚息利率向借款人支付违约金;2,向借款人赔偿超过违约金部分的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不在赔偿范围)。

第七条合同的履行:借款人应提供最少二个账户,出借人将借款划入该账户之一时即视为出借人履行了发放借款之义务,借款人当即签写借款收据。

第八条合同的成立、生效: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2、借款人应为出借人债权提供适格的担保。若在本合同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借款人未为贷款人债权提供适格的抵押担保,贷款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本合同发生纠纷,由出借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一条附则:

1、借款借据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出借人已提请借款人对本合同各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已将本合同字体加粗部分向借款人作了特别提示和充分的说明;本合同各条款均在订立前进行了充分磋商。

5、本合同一式__份,出借人持一份,借款人持一份,效力同等。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五:个人借款合同(详细版)

个人借款合同

合同编号:XX0001

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住所地:

联系电话:

贷款人:(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住所地:

联系电话:

第一条借款金额与期限

合同双方经过协商,约定乙方向甲方出借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

借款期限为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二条借款用途

甲方将借入的资金用于。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事,甲方不得随意变更资金使用用途。

第三条利率与利息

1.本合同借款利率为%/年。

2.本合同借款自资金借出之日起计息,按(季/月)结息,结息日为满1季度的当天。

第四条还款方式

1、经协商一致,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种还款方式:

(1)甲方分期偿还借款:

(2)本合同借款期限届满后,甲方在七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偿还借款。

2.乙方指定以下银行账号为收款账号并保证其真实有效。借款期限届满以后七个工作日内,甲方将本合同借款(或者分期还款金额)汇入该账号。

开户行:

开户名:

账号:

3.甲方提前还款的,应当提前十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借款利息则按照实际借款期限计算。

第五条借款展期

甲方不能按期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需要展期时,应在借款期限届满前十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经乙方审查同意,签订借款展期协议。

第六条贷款的担保

甲乙双方选择履行本条第款。

1.本合同借款无担保;

2.本合借款的担保方式为,由乙方与担保人就本合同的具体担保事项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七条甲方保证

1.甲方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甲方提供的与本贷款有关的一切文件、报表及陈述均是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

第八条甲方义务

1.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清偿贷款本金和利息。

2.借款期间,甲方发生任何影响其经济能力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经济纠纷、民事纠纷、财务状况恶化等),可能影响乙方权益时,甲方应至少提前三十个日历日书面通知乙方,并且落实借款清偿责任,或者提前清偿,或者提供乙方认可的担保。

3.甲方应当接受乙方监督。如乙方要求,甲方应当提供真实反映借款使用情况的证明文件。

4.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转移或变相转移本合同的债务责任。

5.甲方转让、处分其重大资产的全部或大部分,应至少提前三十个日历日书面通知乙方,并且落实借款清偿责任,或者提前清偿贷款,或者提供乙方认可的担保。

6.借款期间,甲方变更其住所、电话等信息时,应在变更后七个日历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第九条乙方义务

1.乙方应当依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出借资金给甲方。

2.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利率和期限收取利息。甲方提前还款的,乙方在接到甲方的书面通知后,应当同意。

第十条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出现下列情形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立即偿还借款、利息及其他费用,且乙方要求甲方偿还前述款项之日即为本合同借款期限届满之日。

(1)甲方没有按期偿还借款及利息,经乙方书面催告后,仍未偿还的;

(2)甲方涉及重大经济纠纷、财务状况恶化等;

(3)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的;

(4)甲方发生危及、损害或可能危及、损害乙方权益的重大事件。

3.甲方不能按时支付利息的,乙方有权按照未付利息每日千分之计算,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逾期未清偿借款本金的,乙方有权按照借款本金每日千分之____计算,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以及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

不成的,争议由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二条合同的生效、变更与解除

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之日起生效。

2、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已有约定的外,甲乙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如确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三条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达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的任何附件、修改或补充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

甲方(签字):

日期:

签订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乙方(签字):日期:篇六:个人借款合同

借款合同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借款人:贷款人:身份证号:身份证号: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就借款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供双方恪守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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