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德英红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英德英红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英德英红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英德市英红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

英德市英红镇人民政府

二O一O年十二月

前言

英红镇位于英德市地域中部,距英德市区仅9公里,东临北江,隔江与沙口、望埠两镇相望,西与横石塘毗邻,南与英城街道交界,北与曲江县接壤,土地总面积达218.75平方公里,人口3.38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50万人,农村人口1.88万人。2004年云岭镇并入英红镇。

《英德市英红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以下简称《现行规划》)于2002年经原英德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规划实施过程中,建立了以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为核心的规划体系,取得了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的显著提高。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云岭镇并入英红镇,《现行规划》在实施过程中出现了规划主要指标偏紧和规划用地与实际需求不符的问题,土地资源保障与社会经济发展用地需求之间的差距日益扩大,同时,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与发展战略的调整,国内外经济环境的变化,对英红镇的土地利用规划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现行规划》难以适应英红镇的快速发展。

为了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

地的基本国策,促进土地资源优化配置,实现土地可持续利用,依据国土资源部和广东省、英德市对本轮修编工作及成果的要求,开展英红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

本规划以耕地保护为前提,以节约集约用地为核心,以建设用地规模控制为重点,以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为手段,对英红镇的土地利用进行空间优化布局,并将《英德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中分解给英红镇的各项用地指标落实到具体地块,为英红镇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合理的土地资源保障。

目录

第一章绪论 (3)

一、规划指导思想 (3)

二、规划原则 (2)

三、规划目的 (3)

四、规划依据 (3)

五、规划范围 (6)

六、规划期限 (6)

七、规划任务 (6)

第二章土地资源利用现状 (8)

一、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 (8)

二、土地利用特征及问题 (10)

三、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 (12)

第三章土地利用方向及规划目标 (15)

一、发展定位和土地利用方向 (15)

二、社会经济发展目标 (15)

三、土地利用规划目标和指标 (16)

第四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 (18)

一、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18)

二、土地利用布局优化 (21)

第五章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 (23)

一、耕地保护 (23)

二、基本农田布局调整 (24)

第六章建设用地节约和集约利用 (26)

一、城镇工矿用地 (26)

二、基础设施用地 (26)

三、节约集约利用措施 (27)

第七章土地利用用途管制 (28)

一、土地用途管制分区 (28)

二、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33)

第八章村土地利用控制 (36)

一、村土地利用方向和要求 (36)

二、村用地指标分解 (36)

第九章土地生态建设 (37)

一、农用地生态建设 (37)

二、建设用地内部的绿地生态系统建设 (37)

三、其他土地生态建设 (38)

第十章土地整治 (39)

一、土地整理 (39)

二、土地复垦 (39)

第十一章近期用地安排 (40)

一、近期规划目标 (40)

二、近期土地利用调控指标 (40)

第十二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41)

一、严格依据土地规划,发挥导向控制作用 (41)

二、加强土地利用规划实施管理 (41)

三、完善规划实施的利益调节机制 (41)

四、加强土地管理人员培训,利用新技术进行土地管理 (42)

五、提高公众参与力度,畅通信息反馈渠道 (42)

附表1 土地利用主要控制指标 (43)

附表2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45)

附表3 耕地保护控制指标表 (46)

附表4 新增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表 (49)

附表5 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 (51)

附表6 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 (52)

附表7 土地用途分区面积统计表 (54)

附表8 基本农田调整分析表 (56)

附图

《英红镇土地利用土地利用现状图(2009年)》

《英红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图(2010-2020年)》

《英红镇建设用地管制和基本农田保护图(2010-2020年)》

《英红镇土地整治规划图(2010-2020年)》

第一章绪论

一、规划指导思想

立足英红镇工业强镇、工业立镇的经济发展战略,贯彻执行“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以科学发展观统领英德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以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为前提,以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为主线,以工业化为核心,大力进行飞地工业和园区工业建设,实施工业强镇、农业兴镇和生态立镇的综合发展战略,节约集约用地为、控制建设用地规模、保护生态环境为目的,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切实转变土地利用方式,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

科学保障重点区域的用地需求,为英红镇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供土地资源支撑。

二、规划原则

1、切实保护耕地

按照稳定和提高农业基础地位的要求,立足解决农村民生问题,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加大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力度,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粮食安全。

2、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要求,立足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合理控制建设规模,积极拓展建设用地新空间,努力转变用地方式,加快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挖潜、由粗放低效向集约高效转变,防止用地浪费,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3、优化用地结构与布局

按照落实英红镇发展总体战略的要求,优化配置城乡各业各类用地,形成国土开发新格局。落实约束性指标,引导人口、产业和生产要素合理流动,促进城乡统筹和区域协调发展。

4、加强土地生态建设

强化土地利用空间管制,按照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立足构建良好的人居环境,统筹安排生活、生态和生产用地,优先保障生态屏障功能,促进生态文明发展。

三、规划目的

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切实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保障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指导城乡各项建设用地,统筹安排乡镇土地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对土地利用进行空间上安排和时间上的落实,特编制本规划。

四、规划依据

(一)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9年1月1日起施行,2004年8月8日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年9月1日起施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999年1月1日起施行)

5、《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43号,2009年2月4日施行)

6、《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条例》(2009年3月1日起实施)

(二)行政规章及政策文件

1、《广东省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技术指引(试行)》

(2008年8月4日)

2、《广东省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审查要点》(粤国土资规保发〔2008〕401号)

3、《关于印发广东省县级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标准和检查验收办法的通知》(粤国土资规保发〔2009〕67号,2009年2月24日)

4、《关于印发〈广东省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查审批办法〉的通知》(粤国土资规保发〔2009〕198号,2009年5月5日)

5、《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1号,2009年5月25日)

6、《关于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备案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国土资规保发〔2009〕335号,2009年7月29日)

7、《关于印发〈限制建设区用项目目录〉的通知》(粤国土资规保发〔2009〕395号,2009年9月4日)

8、《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79号)

9、《国土资源部关于市县乡三级土地利用总体制图规范等三项推荐性行业标准的公告》(2009年第29号)

10、《关于划定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167号)(2009年12月2日)

11、《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核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8号,2010年1月13日)

12、《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核查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规保发〔2010〕30号,2010年1月29日)

13、《关于进一步规范各类开发区及产业转移工业园土地管理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2010〕120号,2010年3月10日)

14、《关于有效保障用地支持重点项目和绿道网建设的通知》(国土资规划发〔2010〕206号,2010年4月16日)

15、《关于印发〈广东省基本农田调整补划验收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国土资耕保发〔2010〕121号)

16、《关于市县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有关问题指导意见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0〕207号)

17、《关于印发县级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标准(试行)修订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0〕222号)

(三)相关规划和参考依据

1、《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2、《广东省清远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3、《广东省英德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

4、《广东省英德市新城区规划(2006-2025年)》

5、《英德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2007-2020年)》

6、《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

7、其它相关规划和计划等

五、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的范围为英红镇区域范围,总面积21874.67公顷。

六、规划期限

规划基期年为2009年,规划近期年为2015年,规划远期年为2020年;

规划期限为2010-2020年,规划近期为2010-2015年,规划远期为2016-2020年。

七、规划任务

1、落实上级规划分解下达的各项控制性指标,重点确定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土地开发整理和城镇建设用地规模。

2、落实市级规划划定的城乡用地规模边界和扩展边界。

3、制定土地用途分区,制定土地用途分区规则。

4、优先保障重点建设项目用地需求,统筹安排和合理布局,保障城乡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5、提出保障规划有效实施及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各项政策措施。

第二章土地资源利用现状

一、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

本规划基期数据采用英德市2010年3月11日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以下简称“二调数据”),英红镇土地总面积21874.67公顷,其中农用地86.13%,建设用地占6.73%,其他土地占7.14%,土地利用率为92.86%。

(一)农用地

2009年英红镇农用地面积共为18841.59公顷,其中,耕地占20.35%,园地占12.50%,林地占61.00%,其他农用地占6.15%。

1、耕地

包括水田和旱地,面积3834.68公顷。其中,水田2206.95公顷,占耕地的57.55%;旱地1627.73公顷,占耕地的42.45%。

2、园地

包括果园、茶园和其他园地,面积2355.19公顷。其中,果园1400.90公顷,占园地的59.48%;茶园677.24公顷,占园地的28.76%;其他园地277.05公顷,占园地的11.76%;

3、林地

包括有林地、灌木林和其他林地,面积11493.61公顷。其中,有林地面积8684.85公顷,占林地的75.56%;灌木林2391.78公顷,

占林地的20.81%;其他林地416.98公顷,占林地的3.63%。

4、其他农用地

包括设施农用地、农村道路、坑塘水面、农田水利、田坎,面积1158.11公顷。其中,设施农用地5.33公顷,占其他农用地的0.46%;农村道路184.24公顷,占其他农用地的15.91%;坑塘水面779.77公顷,占其他农用地的67.33%;农田水利96.89公顷,占其他农用地的8.37%;田坎面积91.88公顷,占其他农用地的7.93%。

(二)建设用地

2009年英红镇建设用地总规模为1471.40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占66.45%,交通水利用地占26.16%,其他建设用地占7.39%。

1、城乡建设用地

包括城镇用地、农村居民点和采矿用地,面积为977.71公顷。其中,城镇用地223.32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的22.84%;农村居民点625.11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的63.94%;采矿用地129.28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的13.22%。

2、交通水利用地

包括铁路用地、公路用地、港口码头用地、水库水面和水工建筑用地,面积为384.96公顷。其中,交通运输用地156.88公顷,占交通水利用地的40.75%;水利设施用地228.08公顷,占交通水利用地的59.25%。

3、其他建设用地

全部为特殊用地,面积108.73公顷。

(三)其他土地

2009年英红镇其他土地面积为1561.68公顷。

1、水域

包括河流水面和滩涂,面积646.81公顷。其中,河流水面525.44公顷,占其他土地的81.24%;滩涂面积121.37公顷,占其他土地面积的18.76%。

2、其他土地

包括其他草地、沼泽地和裸地,面积914.87公顷。其中,其他草地526.78公顷,占其他土地面积的57.58%;沼泽地2.56公顷,占其他土地面积的0.28%;裸地面积385.53公顷,占其他土地面积的42.14%。

(四)土地利用布局

2009年底,英红镇以耕地、园地、林地和其他农用地为主的农用地集中在北部和中部,主要分布在星光村、仙桥村、新岭村和锦田村等;城镇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和旅游设施用地集中在东南部,主要分布在红侨居委会、红旗居委会和田江村等;其他土地则集中在西北部,主要分布在新岭村和虎迳村。

二、土地利用特征及问题

(一)土地利用特征

1、土地利用率较高

英红镇处于英德市地域中心,是全市社会经济发展较快的乡镇,由此推动的土地利用率也较高。2009年,英红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总面积达20312.99公顷,土地利用率为92.86%,为英红镇工业和农业经济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土地支撑。

2、农用地中林地比重最大

现行规划实施期间,由于农业结构调整,林地面积达11493.61公顷,在农用地中占最大比重,达61.00%,为农用地的一半以上。

3、农村居民点用地在建设用地中占较大比例,城镇用地和独立工矿用地在建设用地中占较小比例

英红镇城镇化和工业化速度较快,但是城镇用地和采矿用地占建设用地比例仅为15.18%和8.79%。反而,农村居民点用地占建设用地比例最高,达42.48%。

4、园地中果园比重大,园地结构合理

现行规划实施期间,英红镇的园地结构较合理,果比重较大,种植沙糖桔、贡桔等名、优、特水果,经济效益高;其他园地比重较小。到2009年,果园占园地总面积的59.48%,茶园占园地总面积的28.76%,其他园地仅占11.76%。

(二)土地利用存在的问题

1、土地利用结构不合理

城镇用地和工业用地比例低,居民点用地比例偏大,且利用率不高,交通用地比例低于全省和清远市平均水平,且路况差。

2、建设用地需求与耕地保护之间矛盾突出

英红镇将走工业强镇、工业富镇之路,发展成为市新城区的主要组成部分,而耕地是本乡镇建设用地扩展的主要来源。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耕地保护的加强,不断增长的建设用地需求和更加严格的耕地保护之间的矛盾必将成为英红镇未来发展的突出矛盾。

3、农村居民点布局散乱,用地量过大,有待进一步整合

农民宅基地严重超出标准,一户多宅,多宅多用,村内存在大量的闲地。各居委会和行政村包含着若干自然村,农民依田而居而形成了“满天星”式的农村居民点布局体系,村庄散乱分布,尤其是农村居民点的新建房积极外迁,沿街沿路发展。这种散乱布局不利于农村建设发展、土地资源的集约利用以及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要结合新农村建设逐步搬迁空心村,使之向中心村转移。

三、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

英红镇作为英德市未来社会经济发展的中心之一,其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经济社会发展与土地资源供给的矛盾日益突出

英红镇正处于城镇化和工业化的转型阶段,工业强镇、工业富镇

的关键时期,以红星园区、走马坪园区、产业园起步区和发展区组成的英红华侨产业园将带动全镇的工业经济发展,城镇工矿用地需求量将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保持较高水平。随着经济快速增长,城镇人口不断聚集,城镇规模不断外延扩张,土地资源保障能力将逐渐下降,用地供给也将日益紧张;城乡统筹一体化发展,也将带动基础设施用地需求的增加;新农村建设的实施和现代农业的发展,也需要一定的新增建设用地作为支撑。基于严格的耕地保护政策,新增建设用地资源总量受到限制,各项建设用地的供给将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建设与农业生产争地的矛盾继续加剧。

2、土地低效利用造成土地资源浪费严重

在建设用地指标紧缺的同时,镇域内还普遍面临着建设用地容积率偏低和结构不合理等问题。在当前建设用地供给有限的情况下,如何提高工业集中区的建筑和建筑密度,改善土地利用结构,同时及时开发利用存量土地将是土地利用的一大挑战。

3、统筹各行业土地利用的任务艰巨,土地供应宏观调控难度加大

社会经济发展加快和民生需求的增长,对交通水利能源教育居住等基础和公益设施建设的需求也将逐渐增加,但面对建设用地总量固定的局面,调整和优化产业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的难度增大。

综上所述,经济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发展需要有充足的建设用地作为支撑,但英红建设用地的存量和增量都面临不足的局面。从土地

利用政策的发展趋势来看,放松耕地保护管制的可能性很小。因此,如果不改变土地利用方式,英红镇经济发展导致的土地非农需求与有限供给之间的矛盾将会更加突出。在未来的土地利用和管理中,土地利用规划管理应从单一服务于耕地保护向综合宏观调控转变,将新增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包括占用农用地和其他土地)纳入严格的土地管理利用计划中,以实现耕地保有量和新增建设用地协调发展,以此作为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考核、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的依据,规范和有效控制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规模。

第三章土地利用方向及规划目标

一、发展定位和土地利用方向

根据英德市在广东省和清远市的战略地位,结合英红镇的综合发展战略,英红镇未来区域发展的功能定位为:立足“工业富镇和工业强镇”的未来发展定战略,将作为英德市新城区的部分之一,发展以茶叶生产为核心的特色旅游生态农业,以轻工业、纺织业为主的园区工业。

英红镇土地利用发展方向将依托镇极点和轴线,形成镇域发展空间布局。以在其他乡镇行政区域范围内的两块飞地为两片,以华侨产业园起步区和发展区、红星工业园区、走马坪园区为四区,以南北向的县道381、产业大道、武广铁路和北江沿线为工业、旅游业的主要发展轴,构建“两片、四区、四轴”的英红镇土地利用空间布局发展模式。

二、社会经济发展目标

规划基期年(2009年):总人口为3.38万人,城镇人口1.50万人,城镇化率为44.31%。

规划近期(2010-2015):工农业生产总值增速为17%,工农业生产总值达到23.37亿元以上。规划近期末(2015年):英红镇总人口为12.91万人,城镇人口5.70万人,城镇化率为44.15%。

规划远期(2016-2020):工农业生产总值增速为23%,工农业

生产总值达到36.66亿元以上。规划远期末(2020年):英红镇总人口为15.71万人,城镇人口7.11万人,城镇化率为45.26%。

三、土地利用规划目标和指标

(一)耕地保有量

规划基期年,耕地保有量6089.88公顷;

规划近期,耕地保有量目标为3789.42公顷;

规划远期,耕地保有量目标为3658.00公顷。

(二)基本农田面积

规划基期年,基本农田保护规模为3556.56公顷;

规划期内,英红镇基本农田不低于2844.64公顷。

(三)建设用地规模

规划基期年,建设用地面积为1471.40公顷;

规划近期,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2056.42公顷以内;

规划远期,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在2604.73公顷以内。

规划近期,新增建设用地922.53公顷;

规划远期,新增建设用地1537.56公顷。

(四)城乡用地规模

规划基期年,城乡用地规模为977.71公顷;

规划近期,城乡用地规模控制在1499.69公顷以内;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要求规范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制图规范 国土资源部 文案大全

目录 前言 1 适用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总则 5 土地利用现状图 6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7 建设用地管制和基本农田保护图 8 土地整治规划图 附录A(规范性附录)土地利用用途分类及含义 附录B(规范性附录)采用土地用途分区作为主要表达要素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规划要素及含义附录C(规范性附录)土地利用现状图中现状用途要素表达图式 附录D(规范性附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中规划要素表达图式 附录E(规范性附录)建设用地管制与基本农田保护图表达图式 附录F(规范性附录)土地整治规划图表达图式 附录G(规范性附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中基础地理要素表达图式 附录H(规范性附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注记表达图式 附录I(资料性附录)图幅配置示意图 附录J(资料性附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可选择图件内容说明 附录K(资料性附录)乡(镇)土地用途分区最小上图面积表 附录L(资料性附录)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必备图件样图 附录M(资料性附录)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可选择图件样图文案大全

前言 为加强对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保证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质量,推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制订《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明确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关图件制图要素及其表达要 求。 本规范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F、附录G、附录H为规范性附录,附录I、附 录J、附录K、附录L、附录M为资料性附录。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 1 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的制作。本规范规定了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件数学基础、图件内容、图件种类、要素表达、图幅配置等内容。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然而,鼓励根据本规范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GB/T 5791-1993 1:5000,1:10000地形图图式 GB/T 7929-1995 1:500,1:1000,1:2000地形图图式 GB/T 10609.1-1989 技术制图标题栏 GB/T 13361-1992 技术制图通用术语 文案大全

《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2号

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 国土资发…2012?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部有关直属单位,部机关各司局: 国务院批准《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以来,各省(区、市)根据《纲要》确定的各项土地利用目标和要求,积极推进地方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和审批工作。目前,地方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已基本完成,大部分规划已批准实施。从2012年4月1日起,土地管理各项相关工作以经批准的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数据库为依据。为严格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充分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统筹管控作用,落实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严格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重要意义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指导土地管理的纲领性文件,是落实土地宏观调控和土地用途管制的重要依据,事关国家和人民长远利益。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土地管理工作中的基础地位和引领作用,切实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土地资源对经济

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一经批准,具有法定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严格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从严审查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编制的城乡建设、区域发展、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建设等相关规划,不得以任何名义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规模、结构和布局安排,确保各类规划在土地利用上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凡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必须及时调整和修改,核减用地规模,调整用地布局,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土地利用的整体管控作用。 二、严格依据规划划定和保护基本农田 (一)及时划定基本农田。各地要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保护区布局及管制规则,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批准之后3个月内完成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基本农田划定后,实行永久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改变或者占用。 (二)完善基本农田保护区管理。列入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设定的交通廊道内,或已列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重点建设项目清单的民生、环保等特殊项目,在不突破多划基本农田面积额度的前提下,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中规划多划的基本农田时,按一般耕地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不需另外补划基本农田,但用地单位必须落实补充耕地任务,按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程序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程序 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程序主要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1)准备工作阶段 准备工作包括成立规划领导小组和规划办公室,拟定规划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并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落实规划经费和人员,广泛收集已有的现状和规划资料等,具体包括: 1)组织准备 因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一项综合协调工作,涉及到许多部门,所以土地总体规划应由当地政府来领导,成立由主管县长任组长,有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总体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土地管理部门,负责日常工作。规划办公室是具体编制规划的工作班子,应包括主要学科的科技人员,但更重要的是有适合做综合工作的专家。 2)思想准备 思想动员是一项重要的准备工作,因为目前规划无用论的思想还相当普遍。思想动员首先要说明规划的意义、目的和作用。 3)业务准备 包括编制和批准规划任务书(或工作方案)、业务培训、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落实经费等。 ①规划任务书:要求明确规划的范围、时间期限、指导思想、目的、参与规划的部门、成果要求以及方法步骤、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等。 ②工作计划:要求在明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任务的基础上制定,

内容包括:详细列出需搜集的各种信息资料及来源,明确每一步骤的具体任务和方法,进行人员分工和业务培训,明确物资设备供应,作出费用预算,确定时间进度表,制定必要的规章制度等。 (2)调查研究阶段 收集、整理和分析有关自然资料、土地资源、土地利用和社会经济等方面的数据、图件、文件等资料。已有资料的不足部分或不准确部分,应进行必要的补查和核实。设置专题开展研究。通过上述工作,要对全区域土地利用状况、土地资源的优势和潜力,以及今后各项事业的土地需求量作出准确的预测,找出土地利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应采取的方针与对策,编写《问题报告书》,为编制规划提供可靠依据。资料的质量对分析研究的结论是否准确有决定性的影响、因此,要通过资料的整理和对比,选择其中可靠程度高者加以应用。 1)确定土地利用问题 重点开展如下几方面研究 ①土地利用现状分析。了解土地利用的演变及其规律,目前土地利用的状况及存在问题。 ②土地利用潜力研究。包括土地资源的自然适宜性,待开发土地的潜力,以及不同投入水乎下土地资源的生产潜力和人口承裁潜力。 ③各部门用地需要量预测。根据规划期间人口增长和社会经济发展趋势,预测各部门用地的需求量。 根据以上三方面调查研究,同社会经济发展目标相对照,可以提出当前存在的和规划期间可能发生的各种土地利用问题。从而确定土

马投涧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马投涧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 调 整 方 案 马投涧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

目录 1乡域概况及《现行规划》实施情况 (5) 1.1乡域概况 (5) 1.2土地利用现状 (5) 1.3现行规划实施情况 (6) 2规划目标 (8) 2.1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 (8) 2.2土地节约集约目标 (8) 2.3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目标得到落实 (8) 3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9) 3.1农用地结构调整 (9) 3.2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10) 3.3其他土地结构调整 (10) 4土地利用布局优化 (11) 4.1耕地保护 (11) 4.2基本农田保护 (11) 4.3合理安排建设用地 (12) 5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14) 6土地整治和重点建设项目安排 (15) 6.1土地整治 (15) 6.2重点项目安排 (15) 7土地用途分区与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16) 7.1土地用途分区调整 (16) 7.2建设用地管制分区调整 (16)

8村土地利用控制 (17) 9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18) 9.1实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 (18) 9.2做好相关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 (18) 9.3加快建立废弃闲置宅基地整治利用和有偿退出机制 (19) 9.4健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机制 (19) 9.5建立健全公共参与制度 (19)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是党中央、国务院依据我国土地资源国情,为进一步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十三五”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的重要部署,是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深入贯彻“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积极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全面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 马投涧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4〕1237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进一步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河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5〕41号)要求和上级下达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主要控制指标,结合本乡实际,马投涧镇人民政府对《马投涧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以下简称《现行规划》)进行调整完善,形成《马投涧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方案》(以下简称《调整方案》)。 规划调整范围:马投涧镇行政辖区的所有土地,共10595.93公顷。包括44个行政村。 规划调整期限:规划调整基准年为2014年,着重对2015~2020年期间各项用地进行调控与安排。

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关系

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关系

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关系: 相同之处:1、都有相关的法律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依据的是《土地管理法》城市规划依据的是《城乡规划法》 2、组织领导,都由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 3、规划审批,都是分级审批 4、两规关系的法律规定,两规法律均规定 规划的不同之处: 1、规划的范围不同《土地管理法》第四条规定,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说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范围是相应行政级别辖区内全部土地资源,是从整体上把握区域内全部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开发和整治。《城乡规划法》第三条规定,城市规划区是指城市市区、近郊区以及城市行政区域内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城市规划区的具体范围,由城市人民政府在编制的城市 总体规划中划定。 2、关于规划思路。两规的规划思路是不同的,这两规之间重要的相异之处。《土地管理法》第十八条明确规定,下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依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总体规划(以下简称“两规”)同为指导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空间性规划,两规的充分衔接对城乡建设顺利进行和可持续发展都有巨大的促进作用。然而在两规的编制过程中,由于出发点、规划对象、范围等方面存在不同,导致两规无法充分衔接,如城镇用地规模和布局难以协调一致、城镇形态难以保持一致及基础设施规划布局不同等。两规内容的不一致使部分建设项目无法同时符合两个规划,从而不能实现用地。这样不仅降低了土地利用效率、浪费了两规的建设用地指标,而且让土地使用者无所适从,损害了政府职能部门的公信力。两规不能充分衔接与目前规划编制实施的制度方法有很大关系,系统地分析两规编制中存在的问题,并从制度的角度研究解决方案,是促使两规协调的关键。 一、两规协调的基础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总体规划都是地方政

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6年修订版)·说明【模板】

目录 第一章现行规划实施简要评价 (1) 第一节行政区划调整说明 (1) 第二节规划实施的主要成效 (1) 第三节规划目标实现程度 (1) 第四节现行规划存在的主要问题 (2) 第五节规划实施评估结论 (3) 第二章规划修改工作概述 (4) 第一节规划修改的目的 (4) 第二节规划修改的任务 (4) 第三节规划修改的依据 (4) 第四节规划修改工作过程 (6) 第五节规划修改基础数据 (7) 第三章土地利用重大影响因素及修改必要性 (10) 第一节土地利用重大影响因素 (10) 第二节规划修改必要性 (10) 第四章规划控制指标修改 (12) 第一节总量指标 (12) 第二节增量指标 (12) 第三节弹性目标 (13) 第四节主要社会经济指标 (13) 第五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方案 (14) 第一节农用地 (14) 第二节建设用地 (15) 第三节其他土地 (16) 第六章土地利用规模与布局调整方案 (17) 第一节建设用地规模与布局调整方案 (17) 第二节耕地与基本农田布局调整方案 (18) 第七章其他修改 (19) 第一节土地用途分区 (19) 第二节建设用地管制分区 (19) 第三节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及压覆矿产查询 (19) 第四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 (20) 第八章规划修改方案的衔接与协调 (21) 第一节与规委会实施评估报告审查意见的衔接 (21) 第二节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协调 (21) 第三节与城市规划的协调 (21) 第四节与易地扶贫规划的协调 (22) 第五节与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协调 (22) 第六节与生态保护规划的协调 (22)

第七节与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衔接 (22) 第八节与行政区划调整的协调 (22) 第九节公众参与机制的落实 (22) 第九章规划修改方案风险评估 (24) 第一节风险识别与评估 (24) 第二节风险管理 (25) 第十章规划修改方案基本评价 (27) 第一节规划修改重点内容的基本情况 (27) 第二节规划方案的可行性评价 (27) 第三节规划修改方案的保障措施 (28) 第十一章规划框架及内容修改情况说明 (29) 第十二章规划修改成果说明 (31) 第一节文字成果 (31) 第二节图件成果 (31) 第三节数据库成果 (31) 附表 附表1XX县规划基数转换确认表 附表2玉溪镇2006-2020年地类调整平衡表 附表3玉溪镇调入区域规划调整前后对比表 附表4玉溪镇调出区域规划调整前后对比表 附表5玉溪镇主要规划控制指标修改前后对比表 附表6玉溪镇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附表7玉溪镇土地用途分区修改情况表 附表8玉溪镇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修改情况表附图 1、玉溪镇建设用地布局调整示意图 2、玉溪镇基本农田布局调整示意图 3、玉溪镇建设用地管制分区调整图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制图规范 国土资源部

目录 前言 1 适用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总则 5 土地利用现状图 6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7 建设用地管制和基本农田保护图 8 土地整治规划图 附录A(规范性附录)土地利用用途分类及含义 附录B(规范性附录)采用土地用途分区作为主要表达要素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规划要素及含义 附录C(规范性附录)土地利用现状图中现状用途要素表达图式 附录D(规范性附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中规划要素表达图式 附录E(规范性附录)建设用地管制与基本农田保护图表达图式 附录F(规范性附录)土地整治规划图表达图式 附录G(规范性附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中基础地理要素表达图式 附录H(规范性附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注记表达图式 附录I(资料性附录)图幅配置示意图 附录J(资料性附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可选择图件内容说明 附录K(资料性附录)乡(镇)土地用途分区最小上图面积表 附录L(资料性附录)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必备图件样图 附录M(资料性附录)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可选择图件样图 前言 为加强对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保证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质量,推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

制订《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明确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关图件制图要素及其表达要 求。 本规范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F、附录G、附录H为规范性附录,附录I、附 录J、附录K、附录L、附录M为资料性附录。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 1 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的制作。本规范规定了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件数学基础、图件内容、图件种类、要素表达、图幅配置等内容。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然而,鼓励根据本规范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GB/T 5791-1993 1:5000,1:10000地形图图式 GB/T 7929-1995 1:500,1:1000,1:2000地形图图式 GB/T 10609.1-1989 技术制图标题栏 GB/T 13361-1992 技术制图通用术语 GB/T 21010-2007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1号) 3 总则 3.1 空间参照系统 正式图件的平面坐标系统采用“1980西安坐标系”;高程系统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投影系统采用高 斯-克吕格投影;宜按3°分带。 3.2 图件比例尺

南京市秦淮区光华路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

南京市秦淮区光华路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 南京市秦淮区光华路街道办事处 二O一七年一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土地利用现状 (4) 第三章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指标调整 (5) 第四章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 (6) 第一节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6) 第二节土地利用布局优化 (7) 第五章土地用途分区 (8) 第六章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 (10) 第七章重点建设项目 (11) 第八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11) 第一节行政措施 (12) 第二节经济措施 (12) 第三节经济措施 (13) 第四节社会措施 (13) 第九章附则 (15) 附表 (16)

第一章总则 1、规划目的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对国土资源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进一步统筹区域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促进新型城镇化和生态文明建设,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明显提高,保障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依据国家、江苏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编制《南京市秦淮区光华路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 2、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的系列要求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坚持“保护资源、节约集约、维护权益、创新改革”的工作要求,按照“保护为先、优化为本、调控为要”的原则,以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为前提,以节约集约用地为核心,严控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统筹安排各类用地,强化土地利用空间管制,提高土地资源配置效率,为实现全面跨越发展提供土地资源保障。 3、基本原则 1、保护优先、统筹兼顾。坚持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优先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统筹安排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引导形成合理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 2、总量控制、布局优化。综合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确定建设用地规模,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形成功能清晰、协调有序

《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

《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 年)》 目录 .、八、- 刖言 第一章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 第一节土地利用现状 第二节机遇与挑战 第二章指导原则与目标任务 第一节指导原则 第二节规划目标 第三节主要任务 第三章保护和合理利用农用地 第一节严格控制耕地流失第二节加大补充 耕地力度第三节加强基本农田保护第四节 强化耕地质量建设第五节统筹安排其他农 用地第四章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第一 节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第二节优化配置 城镇工矿用地 第三节整合规范农村建设用地

第四节保障必要基础设施用地 第五节加强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第五章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 第一节加强基础性生态用地保护 第二节加大土地生态环境整治力度 第三节因地制宜改善土地牛态环境 第7V章统筹区域土地利用 第一节明确区域土地利用方向 第二节实施差别化的区域土地利用政策 第三节加强省级土地利用调控 第七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第一节加强规划对土地利用的整体控制 第二节健全规划实施管理制度 第三节兀善规划实施的利益调T机制 第四节加强规划实施的基础建设 第五节推进规划民主决策 附表 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1 : 附表 建设用地指标 2 : 附表 园地指标 3 : 附表 林地指标 4 : 附表 牧草地指标 5 : 附表6:近期新增建设用地及补充耕地指标 ■、八、- 刖百

为了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切实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 地的基本国策,更好地统筹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土地利用的方针、政策,在《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1 997 — 20 10年)》基础上,制定《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 0 0 6 — 2 0 2 0年)》(以下简称《纲要》)。 《纲要》主要阐明规划期内国家土地利用战略,明确政府土地利用管理的主要目标、任务和政策,引导全社会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是实行最严格土地管理制度的纲领性文件,是落实土地宏观调控和土地用途管制、规划城乡建设和各项建设的重要依据。 《纲要》以2 0 0 5年为基期,以2 0 2 0年为规划期末年。《纲要》的规划范围未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 第一章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 第一节土地利用现状 根据全国土地利用变更调查,到2 0 0 5年底,全国农用地面积为6 5 7 0 4.74万公顷(9 8 5 5 7 1万亩),建设用地面积为3 1 9 2.2 4万公顷 ( 4 7 8 8 4万亩),其他为未利用地。在农用地中,耕地面积为1 2 2 0 8. 2 7万公顷(1 8 3 1 2 4万亩),园地面积为1 15 4. 9万公顷(1 7 3 2 3 万亩),林地面积为2 3 5 7 4.1 1万公顷(3 5 3 6 1 2万亩),牧草地面积为2 6 2 1 4.3 8万公顷(3 9 3 2 1 6万亩),其他农用地面积为255 3.0 9万公顷(3 8 2 9 6万亩)。在建设用地中,居民点及工矿用地面积为 2 6 0 1.5 1万公顷(3 9 0 2 3万亩),交通运输用地面积为2 3 0.8 5 万公顷(3 4 6 3万亩),水利设施用地面积为3 5 9.8 7万公顷(5 3 9 8 万亩)。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土地利用和管理。自《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 ( 1 9 9 7 — 2 0 10年)》批准实施以来,通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加强土地宏观调控和管理的政策措施,土地用途管制制度逐步得到落实,控制和引导土地利用的成效日益显现: ——农用地特别是耕地保护得到强化,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规模逐步下降。1 9 9 7 — 2 0 0 5年,全国非农建设年均占用耕地2 0. 3 5万公顷( 3 0 5万亩),与1 9 9 1 — 1 9 9 6年年均占用2 9.3 7万公顷(441万亩)相比降低了3 1%。 ——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逐步提高,保障了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必要用地。2 0 0 5年与1 9 9 6年相比,单位建设用地二、三产业产值从1 9.63万元/公顷(1.31万元/亩)增加到50万元/公顷(3.33万元/亩),增长了 1.5倍。 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力度加大,总体上实现了建设占用耕地的占补平衡

大兴区安定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大兴区安定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大兴区安定镇人民政府 二零一一年八月

前言 安定镇位于大兴区东南部,北距北京城区30公里,西到大兴新城18公里,东距河北廊坊市区20公里,地理位置优越,资源充足。京台高速公路、京沪铁路穿过境内,四通八达的地方公路分别与京开高速、104国道和京津塘高速公路连通。 近年来,安定镇社会经济发展步伐不断加快,土地供需矛盾日益尖锐。原有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已经不能适应安定镇社会经济的发展,并且即将到期,亟需进行修编。依据国土资源部和北京市对本轮规划工作及成果的要求,开展《大兴区安定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编制工作。本规划将《大兴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中分解给安定镇的各项用地指标落实到具体地块,并对安定镇的土地利用进行空间布局优化,为安定镇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合理的土地资源保障。 本规划是指导规划期内安定镇土地利用、整治和保护的纲领性文件,是规范镇、村发展建设,加强土地用途管制的主要依据。

总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为核心,以促进镇域经济、社会和环境可持续发展为出发点,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统筹安排生产、生活和生态用地,促进各类建设节约集约用地,科学指导土地开发、复垦和整理等土地利用活动,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城乡统筹发展。 二、规划原则 妥善处理保障建设用地和保护土地资源的关系;控制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实现建设用地集约节约利用;土地利用内涵挖潜与外延扩大相结合,以内涵挖潜为主,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保障生态建设用地规模,严格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实现土地的可持续利用;刚性与弹性相结合,为未来发展留有弹性;强化规划实施保障措施,提高规划的可操作性。 三、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3、《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4、《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管理办法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 ?【颁布单位】国土资源部 ?【发文字号】国土资源部部令第72号 ?【颁布时间】 -5-8 ( 5月2日国土资源部第1次部务会议经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强和规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严格保护耕地,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国家空间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土地用途管制,保护土地资源,统筹各项土地利用活动的重要依据。 城乡建设、区域发展、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等各类与土地利用相关的规划,应当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 第三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审查、实施、修改和监督检查,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及其相关科学研究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规划编制 第五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分为国家、省、市、县和乡(镇)五级。 村土地利用规划是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第六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依法由各级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具体承办。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本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查下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坚持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协作、公众参与的工作原则。 第七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前,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对现行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开展基础调查、土地调查成果资料收集、重大问题研究等前期工作。 第八条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依据土地利用现状,按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等要求,以主体功能区规划、国土规划、国家发展战略为基础,组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包括: (一)规划背景; (二)土地利用现状与评价; (三)指导思想和原则; (四)土地利用战略定位和目标;

英德大站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英德市大站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

英德市大站镇人民政府二O一O年十二月

前言 大站镇地处英德市中部,位于北江与滃江汇合处。东与东华镇相连,南与连江口镇毗邻,西与英城街道办事处一江之隔,北与望埠镇接壤。总面积245.97平方公里,辖11个行政村、1个社区,总人口42558人,其中农业人口34061人,城镇人口8497人。 《英德市大站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以下简称(现行规划)于2002年经清远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规划实施过程中,建立了以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为核心的规划体系,取得了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的显著提高。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现行规划》在实施过程中出现了规划主要指标偏紧和规划用地与实际需求不符的问题,土地资源保障与社会经济发展用地需求之间的差距日益扩大,同时,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与发展战略的调整,国内外经济环境的变化,对大站镇的土地利用规划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现行规划》难以适应大站镇的快速发展。 为了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促进土地资源优化配置,实现土地可持续利用,依据国土资源部和广东省、英德市对本轮修编工作及成果的要求,开展大站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 本规划以耕地保护为前提,以节约集约用地为核心,以建设用地规模控制为重点,以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为手段,对大站镇的土地利用进行空间优化布局,并将《英德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中分解给大站镇的各项用地指标落实到具体地块,为大站镇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合理的土地资

源保障。

(完整word版)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关系

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关系: 相同之处:1、都有相关的法律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依据的是《土地管理法》城市规划依据的是《城乡规划法》 2、组织领导,都由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 3、规划审批,都是分级审批 4、两规关系的法律规定,两规法律均规定 规划的不同之处: 1、规划的范围不同《土地管理法》第四条规定,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说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范围是相应行政级别辖区内全部土地资源,是从整体上把握区域内全部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开发和整治。《城乡规划法》第三条规定,城市规划区是指城市市区、近郊区以及城市行政区域内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城市规划区的具体范围,由城市人民政府在编制的城市总体规划中划定。 2、关于规划思路。两规的规划思路是不同的,这两规之间重要的相异之处。《土地管理法》第十八条明确规定,下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依据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编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建设用地总量不得超过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耕地保有量不得低于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应当确保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量不减少。由此可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思路是依据上一级下达的建设占用耕地、新增耕地面积和净增耕地面积三项控制指标,本着“从供给制约和引导需求”,重在“控制”,而且是刚性的。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时,没有自上下达的规划控制指标,城市的发展思路和城市规模是建立在对城市的社会、经济、历史、地理、资源、产业政策、人文背景等多因素综合分析,按照市场经济条件下城市发展的客观规律,提出城市发展目标和发展规模的设想,很少考虑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的问题,是从需要出发,着眼于“发展”。 3、两个规划的行政主管部门不同 4、两个规划编制的工作路线不一样 5、从微观上来说,两大规划的统计口径和范围存在差异 6、规划期限不一样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总体规划(以下简称“两规”)同为指导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空间性规划,两规的充分衔接对城乡建设顺利进行和可持续发展都有巨大的促进作用。然而在两规的编制过程中,由于出发点、规划对象、范围等方面存在不同,导致两规无法充分衔接,如城镇用地规模和布局难以协调一致、城镇形态难以保持一致及基础设施规划布局不同等。两规内容的不一致使部分建设项目无法同时符合两个规划,从而不能实现用地。这样不仅降低了土地利用效率、浪费了两规的建设用地指标,而且让土地使用者无所适从,损害了政府职能部门的公信力。两规不能充分衔接与目前规划编制实施的制度方法有很大关系,系统地分析两规编制中存在的问题,并从制度的角度研究解决方案,是促使两规协调的关键。一、两规协调的基础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总体规划都是地方政府为了城市可持续发展、土地可持续利用而编制的,最终目标也都是为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从根本上不存在矛盾。随着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两门学科的不断进步和完善,两规在编制中有越来越多的共通点,两规的方案更需要共同研究、相互衔接来确定,两规在前期研究、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 土地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 一、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合理调整规划目标和主要控制指标 严格根据上级下达的控制指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评估成果和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合理调整各乡(镇、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目标和控制指标。其中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控制指标原则上在原分解下达任务的基础上,根据规划实施情况、异地调剂情况以及上级调整情况进行调整。对矛盾较为突出的城乡建设用地坚持眼光向内,积极盘活现有的存量,努力推进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探索规划建设用地空间管控新办法。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坚持剩余规模进行统筹,通过建立规划实施年度调节机制,在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内根据区域内低效用地再开发利用、闲置土地开发利用、批而未供土地利用、盘活存量用地等节约集约用地状况,按年度追加予以落实,用有限的增量撬动存量的方法促进全省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二)严格划定“三条红线” 按照国家新型城镇化发展要求,依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合理划定“城市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红线”和“生态保护红线”,进一步落实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和用途管制制度。“三条红线”相辅相成,划定工作应在规划调整完善中统筹安排,以规划调整完善工作为基础,加强部门间沟通协调,形成合力,引导形成合理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 永久基本农田的划定要遵循耕地保护优先、数量质量并重的原则,将通过标准农田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农田水利标准化建设、农业综合开发等工作建成的优质耕地优先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其中将集中连片、设施完善、质量优良、土壤清洁、适合规模经营和现代化耕作方式的平原优质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示范区。同时,将劣质耕地和不符合要求的其它土地划出永久基本农田,稳妥有序地优化永久基本农田结构和布局。 生态保护红线划定要在现有规划的禁止建设区基础上,将自然保护区核心区、风景名胜核心区、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列入省级以上保护名录的野生动植物自然栖息地等,划入生态保护红线。 城镇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即城市开发边界)划定应以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允许建设区和有条件建设区为基础,与城市规划充分协调,避让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蓄滞洪区、地质灾害区,通过“摸家底、定底线、定规模、定形态”等步骤,充分利用线型基础设施和自然地物边界综合确定。农村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划定应与新农村建设规划、农村土地整治规划相衔8 / - 1 -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 接,对中心村、保留村边界划定要充分征求当地群众意见。 (三)严格更新规划数据库

荥阳汜水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荥阳市汜水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10-2020年) 调 整 方 案 汜水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

目录 1 镇域概况及《现行规划》实施情况 (1) 1.1 镇域概况 (1) 1.2 《现行规划》实施情况 (1) 2 规划目标 (3) 2.1 耕地和基本农田得到有效保护 (3) 2.2 保障重点区域、重点建设项目的合理用地需求 (3) 2.3 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3) 3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4) 3.1 农用地结构调整 (4) 3.2 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4) 3.3 其他土地结构调整 (5) 4 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 (6) 4.1 耕地保护 (6) 4.2 基本农田保护 (6) 5 合理安排建设用地 (7) 5.1 城镇用地 (7) 5.2 农村居民点用地 (7) 5.3 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 (7) 6 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8) 6.1 生态建设 (8) 6.2 环境保护 (8) 7 土地整治 (9) 8 土地用途分区与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10) 8.1 土地用途分区 (10) 8.2 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10) 9 重点项目安排 (11) I

10 村土地利用控制 (12) 11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13) 11.1 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自上而下的控制 (13) 11.2 做好相关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 (13) 11.3 完善耕地保护政策和机制 (13) 11.4 健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机制 (13) 11.5 建立健全公共参与制度 (14) 附表 (15) II

前言 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4〕1237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进一步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河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5〕41号)要求和《荥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方案》(以下简称县级调整方案)下达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主要控制指标,结合本地实际,汜水镇人民政府对《汜水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以下简称《现行规划》)进行调整完善,形成《汜水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方案》(以下简称《调整方案》)。 规划调整期限:规划调整基准年为2014年,着重对汜水镇2015-2020年期间各项用地进行调控与安排。 规划调整的范围是荥阳市汜水镇行政辖区内全部土地,土地总面积为63.33平方公里。 III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摘要:随着社会的发展与进步,重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对于现实生活中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主要介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的有关内容。 关键词:土地;利用;规划;城市;建议;理论 引言对于城市总体规划及其土地利用规划的讨论,近些年在规划界就从来没有停止过。大家不断地发现问题,又不断地提出对策建议,但是,多年来城市总体规划并没有产生很大的变革,规划的编制.审批以及规划师在认识方法上都没有太大的变化。虽然城市总体规划问题多多早已是不争的事实。但是改革一直未能以强有力的姿态开始。 1.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的理论基础 1.1规划的基本原则——可持续发展 1 9 9 4年中国制定并发布了《中国21世纪议程——中国2 1世纪人口.环境与发展白皮书》,这是世界上第一部国家级21世纪议程,它的核心思想是提出在中国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中国政府为了在各级地方政府各部门贯彻执行中国21世纪议程,采取了一系列重大行动和措施,其中包括把可持续发展作为我国的发展战略之一,以推动地方实施中国21世纪议程《我们共同的未来》中提出可持续发展定义:“可持续发展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需要的能力构成威胁”。 1.2 城市与区域发展的整体性——要求规划之间的融合城市是非农业人口集中.以从事工业.第三产业等非农活动的地域,是一定地域范围内社会经济和文化活动的集中点,是区别于比较单一而分散的农村居民的社会空间结构形式。与自然系统相比,城市是一个社会.经济活动高度密集的综合体,是一个以人为主体的较为脆弱的生态系统。城市以其紧密联系的区域为依托。与城市紧密联系区域的资源.大气.水.生物.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因素是城市发展的基础,它们既起着为城市发展提供能源.水.粮食.劳动力等,又是城市产品的主要市场。同时起着消化.吸收和降解城市的废物。特别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逐步加速,城市与乡村之间逐渐融合,城市与区域日益成为一个发展的整体。按照霍华德的田园城市理论,城市与乡村之间应该避免利益相互冲突,力求建立一种城市与乡村融合的协调发展形式,城市与乡村统一规划@。城市规划与区域规划必须相结合,而我国现阶段所进行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主要内容是区域规划与城市规划的一个部分。在国际规划界流行的一种观点:“真正的城市规划必须是区域规划(ture city planning must be regional planing)ⅲ。在中国城镇密集的高城市化地区,尤其应该加强区域规划。城市规划应该逐步拓展到大都市地区范围的规划。 1.3整体规划的原则要求根据著名规划专家萨伦巴教授所述,整体规划需要四个方面的结合:@①功能上的结合,是指物质规划.经济规划与社会规划之间的结合,将三者作为一个整体;②不同层次地域空间的结合,是指国土规划.区域规划.城市规划之间的结合,表明城市与乡村的规划必须结合起来,形成协调的有机整体;③地域规划与部门规划的结合,是将来自农业.工业.交通等各个部门上下级的纵向计划和建议与横向的地域空间规划联系起来,与地域的空间需求和发展可能结合起来。④时间上的结合,主要是考虑规划的动态性.时间和空间的结合性.规划的弹性等问题。规划的整体性原则要求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作为一个规划的整体,统一于区域与城市规划为主体的综合空间规划体系之中。 2.对城市总体规划现存问题的剖析 2.1城市总体规划历史的回顾在我国所有的城市规划类型中,城市总体规划无疑是法律地位.权威性.受重视程度和期望值最高的。从改革开放至今,我国的城市普遍经历过两轮总体规划。总体规划的期限一般为近期5年,远期15~2o年,并且重点放在远期,即期望总体规划能对城市未来20年的各项开发建设在统筹安排.合理布局的基础上做出综合的部署。但是现实往往并没有期望的那么完美,实践表明:第一轮的总体规划平均发挥了不到10年的作用。第二轮的刚过5年就已经与实际建设相去甚远。在当前我国“发展是硬道理”的大背景下.城市总体规划的处境十分尴尬。回顾我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概要

土地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 一、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合理调整规划目标和主要控制指标 严格根据上级下达的控制指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评估成果和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合理调整各乡(镇、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目标和控制指标。其中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控制指标原则上在原分解下达任务的基础上,根据规划实施情况、异地调剂情况以及上级调整情况进行调整。对矛盾较为突出的城乡建设用地坚持眼光向内,积极盘活现有的存量,努力推进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探索规划建设用地空间管控新办法。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坚持剩余规模进行统筹,通过建立规划实施年度调节机制,在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内根据区域内低效用地再开发利用、闲置土地开发利用、批而未供土地利用、盘活存量用地等节约集约用地状况,按年度追加予以落实,用有限的增量撬动存量的方法促进全省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二)严格划定“三条红线” 按照国家新型城镇化发展要求,依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合理划定“城市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红线”和“生态保护红线”,进一步落实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和用途管制制度。“三条红线”相辅相成,划定工作应在规划调整完善中统筹安排,以规划调整完善工作为基础,加强部门间沟通协调,形成合力,引导形成合理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 永久基本农田的划定要遵循耕地保护优先、数量质量并重的原则,将通过标准农田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农田水利标准化建设、农业综合开发等工作建成的优质耕地优先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其中将集中连片、设施完善、质量优良、土壤清洁、适合规模经营和现代化耕作方式的平原优质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示范区。同时,将劣质耕地和不符合要求的其它土地划出永久基本农田,稳妥有序地优化永久基本农田结构和布局。 生态保护红线划定要在现有规划的禁止建设区基础上,将自然保护区核心区、风景名胜核心区、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列入省级以上保护名录的野生动植物自然栖息地等,划入生态保护红线。 城镇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即城市开发边界)划定应以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允许建设区和有条件建设区为基础,与城市规划充分协调,避让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蓄滞洪区、地质灾害区,通过“摸家底、定底线、定规模、定形态”等步骤,充分利用线型基础设施和自然地物边界综合确定。农村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划定应与新农村建设规划、农村土地整治规划相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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