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本406过司考之经验总结

非法本406过司考之经验总结
非法本406过司考之经验总结

非法本406过司考之经验总结

司法考试,通过的觉得不难,未通过的觉得很难,现在因为我考过了,感觉就有了谈经验的资格,其实我就是那种读死书、死读书的,也谈不上什么经验,只是想与大家分享一下学习心得。我觉得司考是艰难的,当你历经千难万险后,不管失败的苦痛还是胜利的喜悦,都将因这份苦难而倍感复杂,2012年的失败和2013年的胜利,两种心情,我都有体验,但,体验虽有差别,困境却基本相似。于是,我记下我的苦难历程,以期给还在行程中的各位,能够有一丝的慰藉和帮助。

首先,过司考源在确立目标。我觉得司考不是一个简单到你翻翻书就能过了的考试,“天下第一考”的确是名至实归,12000多条法条经过梳理后,真正核心的2000多条法条却涵盖在3本教材、3本法条、8本真题中,将此弄通并学进去后,你才会知道什么是浩如烟海。对于法律,我是一个门外汉,我学的是经济管理,虽通过函授拿了一张经济法的本科文凭,但连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都没有弄懂,可以这样说,民法调整什么都不知道,更别说其他法。对于司法考试,说句心里话,我们都是被逼着考的,司法考试资格证书,是通向法官队伍的第一道门坎,也是最关键的一道门坎,命运既然如此安排,让我们进入法院,正所谓:入其门,看其人,听其事。现在,我们面前竖起了一座法律的高山,于是我们应该立定决心,争取攀上这座山峰,开辟新的人生之路。在此,我想跟大家说说我两年的目标,2012年我的目标是360分拿A证,2013年我的目标是420分拿A证,结果每年都差15分左右。2013年我在参加司考培训的时候,老师也曾说过,你有多大目标才会发挥多大的潜能,人生的许多事,你只有从心里认定他了,你才能做得成,司考更是如此。因此,从我的经验告诫大家:要过司考在于自己的目标分数线,而不在于及格分数线!也就是说在备考时,你一定要把目标定的比及格线高一点。

其次,过司考重在需要放弃。司考中,放弃是一门艺术,翻开司考的复习资料,最显眼的词语便是重者恒重、学会放弃。依稀记得独角兽司考网校的老师说的最多的还是学会放弃,这些只是知识点的部分放弃,而我要说的是舒适与闲散的放弃。司考三大本的知识就摆在那里,就看你是用了多少时间来掌握它,要想通过司考,你起码要有坚持学习800小时以上的勇气。而法院工作的特殊性,每个人的岗位又各不相同,每天的开庭、送达、整理案卷以及接待当事人等工作,占用了大量的上班时间,尽管如此,法院工作又极具灵活性和固定性,如果大家利用好晚上的休息时间和周末的业余时间,放弃丰盛的晚餐和丰富的业余生活,3个月下来,坚持800个小时的学习,通过司考应该不难。放弃聚会、放弃社交、甚至放弃朋友,俗话说有舍必有得,你舍下什么,将来也会得到什么,司考真的是一门付出就有回报的考试,我花半年时间守在办公室,拒绝一切娱乐活动,最后以406分通过司法考试,应该是一个最好的例证。

最后,过司考根在看书做题。说完了目标和行为,现在重点说说行动吧,看什么样的书?听哪位老师的课?以及做什么样的题?古人云:“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学习必须要有基本的准备。一般而言,司考需要准备的书籍主要是:三大本、法规汇编、历年真题、音频资料。我这些基本上都准备了,但最后有好多也没看完,因为时间实在太紧了。从自己体会来讲,三大本似乎用处不大,虽然法律大厦的构建离不开三大本,但时间太紧,三大本又太多太散,因此只能在有困惑时作为辞典来翻看,毕竟它是最权威的。法规汇编则可使用指南针教育的那套,它把重点法条解释的很详细,将案例附在后面,更可以加深对法条的理解和记忆,并能找出命题人的命题规律。

真题是实战前的检验,我推荐购买张能宝主编的那套真题,它将知识点和真题归纳在一起,还把命题陷阱解释的清清楚楚,薄薄的八本,凝积了历年考试的精华,尤其是考C证的同仁,掌握里面80%的知识点,考320分是没有问题的,有老师做过这样的统计:600分的司考,400分是老知识点,全部在历年真题里,200分是新知识点,全部是新增法条。因而历年真题是必不可少的,可以这样说,什么书都可以不买,但不能不买历年真题,什么书都可以不看,但不能不看历年真题。关于音频资料,我用的是独角兽司考网校VIP保过班的课件,当时是朋友推荐的,记得他们的qq是800086007,大家不妨去听听。我推荐大家听这些老师的,当然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学习方法,喜欢自己老师讲课的风格,每年也会有很多好老师出来讲课,但我推荐的这些老师的风格应该是蛮适合大家的,刑法是陈永生、民法是钟秀勇、行政法是徐金桂、民诉是杨秀清、刑诉是左宁、商经是郄彭恩、小法和论述题是王旭、法理学是杨帆(男)、三国是杨帆(女)。首先不说这些老师是司考界讲课的泰斗,我推荐他们的一个重要原因是,这些老师讲课除了讲理论和命题思路外,还会讲很多案例,来加深我们对知识点的理解和记忆,再者他们讲课很有激情,听起来不会觉得累和困,至少我是受益匪浅。

总而言之,想要过司考,自己必须要有行动。预祝所有备考的朋友们得偿所愿,顺利通过司法考试!

司法考试题范围及其他

司法考试题范围及其他

司法考试,必懂“八大问题” [日期: -01-12] 来源:科教园法硕作者:wangyu [字体:大中小] 法律硕士辅导班老师提示,复习司法考试,必须搞懂“八大问题”。一般来说,非法律专业的本科毕业生、法律大专毕业生缺乏的是比较有系统的法律知识训练,以及坚实的法理基础,可是在记忆力、逻辑推理以及答题技巧与科班出身的正规生基本上不相上下。因此差距只是很少,只要早准备半年基本都在同一起跑线上。 根据我这个非法本门外汉经过司法考试经验,准备针对非法本或零基础缺点进行系统针对性训练。以下分几点陈述我自己两年来参加司法考试的成功与失败经验的心得: 1.必须树立坚毅的信念和打持久战的准备。

由于我们是一群非科班出身的人士,对法律缺乏坚实的基础(特别是法律原理)。第一步必须首先尽快熟识法律的基本体系、基本理念(读法律出版社的“三大本”,结合华夏考资网三大本精讲和名师强化阶段视频课程提高非常明显),培养起对法律的新鲜感和考试直觉,这是最基本的一步。当热情退后,每天对着大量的、令人厌烦的法律条文时,我们很容易产生厌倦心理、甚至放弃,这时候听听名师讲课,看看精彩是视频讲座,会有一种如沐春风的感觉。当然,还要靠坚毅的信念才能够支撑,我经常见:黑夜已经降临了,黎明还会很远吗?来自勉。 2.要有比较科学的司考复习安排。 针对司法考试的分数分布,现在就必须安排好整个总体时间。我的去年经验是: a.第一阶段是熟识三大本,看着三大本,结合华夏考资网视频课程边看边听,看一章书,把不会或不懂的都用笔花一划,然后听老师怎么讲解的,老师的讲解一遍没有听透能够重复听。这样看一遍,是非常耗时的,特别是非法律专业的,我是花了5个多月时间才搞定的。 b.第二阶段根据司法考试的分数大项:三大

司法考试一个半月389低分飘过个人心得

一个半月389低分飘过个人心得 考试的时候就想写点东西记录下来,如今考过了,就写下来吧。 首先,有几点声明: 1、如果你是想靠只看三大本过司考,那后面不用看了,我没试过,不敢瞎说。 2、若2015年司法考试有较大改革,请慎重参考以下内容。 3、本文重点在推荐老师,其实最主要的依据是张三太郎那篇帖子,只不过我时间有限,所以范围更小,一些他推荐的老师我没时间听,不做评价。另外,我是推荐老师,不是推荐学校,恐怕没有哪个学校能把这些老师全部网罗进来,所以,去哪找他们的课程呢?如果想节约成本,论坛、淘宝,你懂得。 4、有些推荐的老师会同时推荐一些书。别紧张,不是让你自己看的,否则不如看三大本了。这些书全部都是这些老师作为讲义用的,跟着划就行了。 5、我只是提供一个实在没办法的办法,一个半月对司法考试来说太短了,除了百分百的努力,还需要很大的运气成分。我相信,如果不是赶上十八届四中全会的话,我八成也挂了。所以如果想尽量降低运气因素,还请多留出一些时间复习。 然后,说一下必备的条件: 1、受过法学本科教育。有多少基础在其次,最主要的是要

有一些最基本的法律思维。我的基础就不好,毕业10年都忘光了,还思维方式多少还在。 2、良好的身体。司法考试复习过程中,尤其是到最后,可能要每天熬夜。考试过程中,2天12个半小时大脑高速运转,不是每个人都承受得了的,可能有些战友会有体会,考完试后,感觉整个身体都被掏空了。 3、健康的心态。首先最好别有看看就能过的心态,除非你是超级学霸。15门学科,358万字的教材,290多个法律法规司法解释,220万字。150万字的真题,700多万字的基础阅读材料,即使通读一遍,可能需要的都不止1个半月,何况你要记住。当然,千万不要有肯定过不了直接放弃的心态。考试就是给人过的,既然有固定的通过率,通过的为什么不能是你?如果从心态上放弃,你就完了。司法考试真正难的地方在于涉及的面太广,当你做做真题你会发现,其实考题并不难。第三,不要有把每个知识点都弄清楚死扣的心态,耽误的时间是不值得。最后,不要带着急功近利的心态,一定要保持心态平和,不能急躁,否则你会乱了方寸。当你同时带着复习考试和学习知识的心态复习时,你会发现,至少在心理上你会轻松很多。 4、充足的复习时间。按照一般说法,司法考试比较保险的有效复习时间是600-800小时。如果少于400小时,就比较危险了。当然,这只针对一般人,但你有把握你就是“二班”的?一个半月实在是不能再低的底线了,这一个半月里,可能你要抛下

[行政诉讼法]历年司法考试真题汇总

一、单项选择题: (2010年) 39.关于行政法的比例原则,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0年卷二单选第39题) A.是权责统一原则的基本内容之一 B.主要适用于羁束行政行为 C.是合法行政的必然要求 D.属于实质行政法治范畴 「答案」D 「考点」行政法基本原则 「解析」选项A错误。比例原则是合理行政原则的基本内容之一,不是权责统一原则的基本内容之一。 选项B错误。合法行政原则主要适用于羁束行政行为,而不是比例原则。 选项C错误。比例原则是合理行政的要求,不是合法行政的必然要求。 选项D正确。合理行政原则的主要含义是行政决定应当具有理性,属于实质行政法治的范畴。比例原则作为合理行为原则的具体表现之一,当然属于实质行政法治的范畴。 作对本题,要求清楚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含义、内涵和要求。 40.国务院某部拟合并处级内设机构。关于机构合并,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0年卷二单选第40题) A.该部决定,报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备案 B.该部提出方案,报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批准 C.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决定,报国务院备案 D.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方案,报国务院决定 「答案」A 「考点」国务院行政编制管理 「解析」《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14条第2款规定,国务院行政机构的处级内设机构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由国务院行政机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决定,按年度报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备案。 41.关于国家机关公务员处分的做法或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0年卷二单选第41题) A.张某受记过处分期间,因表现突出被晋升一档工资 B.孙某撤职处分被解除后,虽不能恢复原职但应恢复原级别 C.童某受到记大过处分,处分期间为二十四个月 D.田某主动交代违纪行为,主动采取措施有效避免损失,应减轻处分 「答案」D 「考点」公务员处分 「解析」选项A错误。《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8条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受撤职处分的,应当按照规定降低级别。 选项B错误。《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9条第2款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受开除以外的处分,在受处分期间有悔改表现,并且没有再发生违法违纪行为的,处分期满后,应当解除处分。解除处分后,晋升工资档次、级别和职务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但是,解除降级、撤职处分的,不视为恢复原级别、原职务。 选项C错误。《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7条第(三)项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受记大过处分的,处分期间是18个月。 选项D正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14条第1款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主动交代违法违纪行为,并主动采取措施有效避免或者挽回损失的,应当减轻处分。 42.关于行政法规的决定与公布,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0年卷二单选第42题) A.行政法规均应由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B.行政法规草案在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时,可由起草部门作说明 C.行政法规草案经国务院审议报国务院总理签署前,不得再作修改 D.行政法规公布后由国务院法制办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答案」B 「考点」行政法规的决定与公布 「解析」选项A错误。《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第26条第1款规定,行政法规草案由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或者由国务院审批。

司法考试民法历年真题解析【最新版】

司法考试民法历年真题解析 (2017年) 1.某酒店客房内备有零食、酒水供房客选用,价格明显高于市场同类商品。房客关某缺乏住店经验,又未留意标价单,误认为系酒店免费提供而饮用了一瓶洋酒。结帐时酒店欲按标价收费,关某拒付。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关某应按标价付款 B.关某应按市价付款 C.关某不应付款 D.关某应按标价的一半付款 答案:A 解析:《民通意见》第71条规定,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

本题中关某误将有偿提供的洋酒当作免费提供的洋酒,属于对行为性质的误解,关某有权予以撤销。撤销的后果是返还,但是因为本题中,关某已经将该洋酒饮用,无法返还原物,所以根据《合同法》第58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关某只能对该洋酒进行折价补偿,因此A项正确,BCD 项错误。 2.甲被乙打成重伤,支付医药费5万元。甲与乙达成如下协议:“乙向甲赔偿医药费5万元,甲不得告发乙”。甲获得5万元赔偿后,向公安机关报案,后乙被判刑。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乙之间的协议有效 B.因甲乘人之危,乙有权撤销该协议 C.甲、乙之间的协议无效 D.乙无权要求甲返还该5万元赔偿费 答案:D

解析:甲被乙打成重伤,该案件并不属于告诉才处理的刑事案件,甲乙双方就乙的刑事责任不得“私了”,甲乙关于“甲不得告发乙”的约定因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归于无效;乙将甲打成重伤,乙的行为在构成犯罪行为的同时,也是一种侵权行为,乙应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甲乙关于双方之间赔偿问题的约定是民事主体对自己权利的处分,并未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也不存在乘人之危的问题,应认定为有效。因此,甲乙之间的协议部分有效(“乙向甲赔偿医疗费5万元”),部分无效(“甲不得告发乙”)。故D项正确,ABC项错误。 3.甲公司业务经理乙长期在丙餐厅签单招待客户,餐费由公司按月结清。后乙因故辞职,月底餐厅前去结帐时,甲公司认为,乙当月的几次用餐都是招待私人朋友,因而拒付乙所签单的餐费。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公司应当付款 B.甲公司应当付款,乙承担连带责任 C.甲公司有权拒绝付款

2020年零基础法考司法考试复习全攻略

备战法考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没有毅力和恒心是很难成功的,本文为大家整理了非法本备考法考应该知道的一些复习攻略,希望能对大家的备考有所帮助。 一、必备要素(认识自己) 1、必胜的信念:每年至少还有一万多人通过这个考试 2、持续的学习:要一鼓作气,坚持到底 3、得力的助手:有一两本比较好的辅导书,或者参加一个比较好的辅导班,或者身边有一两个比较好的学习伙伴 二、保持良好的心态 要通过法考,心态很重要,有两点是要注意的: 1.侥幸心理不能有。不要幻想通过某些重点或者密卷,也不要幻想今年运气好,搞不好就能通过法考。 2.尝试心理不能有。有些参加法考的人总是说今年我就当练兵了,等明年吧。这样你一定是过不了法考,过法考要有破釜沉舟的心理才行。一年只有一次机会,而且还不知道明年的形势会是怎样,因此早过早好。 如何调整心态,要注意: 1.克服惰性。惰性是很可怕的。 2.克服外面诱惑和欲望。他们是要你付出代价的。 3.要学会坚持,不断鼓励自己,用平常心来应付考试。 三、掌握良好的复习方法 1.时间安排上,上班的时候每天应保证四个小时看书,休假的时候每天要安排至少9小时看书(上午3小时、下午2小时、晚上4小时,不要熬夜,要保证,每天的精力)。周末一定要留一个早上睡懒觉,一个晚上自由放松。

2.复习的顺序应该是先实体后诉讼,最后是理论学。但是法考的得分点是要反过来排列,法考最容易的得分点是法制史、三国、宪法、法律职业理论,表面复杂其实简单,因此要保证全部拿下;其次是三大诉讼法、经济法、商法、法理,这部分题目不难,但是难记忆,要保证可以得到至少80%的分数;最后是民法和刑法。这两科分值很重但有一定的难度,因此你复习的再好可能也只能得到60%-70%的分数甚至更低。因此三国、法制史、经济法、商法等是绝对不能放的,你这个放了,民法刑法你也不一定能得到分数,要叫不要放过任何可以得分的机会。 3.用法考的思维复习法考。要学会猜测,不是所有的知识都是可以出题的,所以要学会找重点,要学会把书本变小变活,去掉那些废话。一本书你要用笔做记号的地方是你不懂的地方,而不是你认为是重要的地方,如果你把整本书都差不多划上记号,那你也差不多完蛋了。 4.做题的问题。我个人认为题海战术要不得,只看真题带出的知识点而不系统复习更要不得。做题只能做真题,找本答案不附在题目下的真题,全身心的投入练习自测,后认真对照答案和解释进行分析,分清自己为什么错,是没有注意、粗心,还是知识点不牢固等,再针对性解决,并试图抓住出题者的思路角度是非常重要。 中华考资网以信誉为根本,以技术为导向,不断创新,研发出颠覆传统法考领域的全程原版高清视频体系。中华考资网靠的是技术,追求的是信誉和服务质量。2020年为了感谢广大考生朋友对我们网站的支持与信任,我们会再接再厉,更加努力地做好2020年的服务,解除考生朋友在资料方面的后顾之忧!

司法考试心得体会

司法考试心得体会 篇一司法考试经验心得体会 国家司法考试号称为天下第一难考,许多人为此付出了很多艰辛和汗水,可却没能如愿以偿。本人在XX年以402分通过司法考试,为此谈谈自己学习的体会,供广大朋友借鉴。 首先,正确认识司考,保持良好心态。司法考试号称天下第一难考,过关率仅占参考人数的10%左右,但同时也可以说是最容易的考试,因为它没有像高考一样有录取名额的限制,只要过360分即可,所以也可以说是最容易的考试。做为考生来说,想要参加考试,就要不怕难,保持良好的心态,树立必胜的信念。尤其是在考场当中,显得更为重要。我想,把它当成是一次学习的结业考试,就会减轻压力,轻松面对。 其次,制定学习计划,保证学习时间。做任何一件事情,都要有计划,有目标,有措施,有具体的行动。参加司法考试也是一样,想考就要下定决心把考试一次通过,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一个切实可行的学习计划,把每一天学习的进度,内容做一个详细的安排,并且要保证学习时间,做到按时完成当天的学习任务,持之以恒。 第三,把握学习重点,坚持学练结合。对于司法考试而言,明确学习的重点,是至关重要的。重点永远是司法考试的高频点,是重中之重。这也是所有辅导老师反复强调的。司法考试的重点就是历年来司法考试真题涉及到的知识点和大纲新增知识点。要把历年真题反复做,反复练,扩展思维,至少要做三到五遍。新增知识点必须做为重点来学,最好的办法是从提前一年开始关心新出台的必考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做到出台一部法律,就学习一部法律,养成良好习惯。 第四,注意劳役结合,讲究学习效率。学习是一项脑力劳动,它与体力劳动一样,人的大脑也需要休息。学累了,也强迫自己学习,造成头晕脑胀,大脑得不到休息,会适得其反,其结果是越学越差。相反,坚持劳役结合,在学习时使大脑处于良好清醒的状态,在休息时适当参加一些体育活动,使大脑完全处于休息状态,一定能保证学习的扎实,记忆的也扎实。在整个司法考试学习阶段,从四月初考试大纲出来到考试,大约五个多月时间,每天时间能保证在每8到10个小时的有效学习,每学一个小时休息十分钟,劳役结合,完全可以通过考试。 第五,选好辅导资料,重在举一反三。除了辅导用书和法律法规汇编外,还要选择良好的学习辅导资料或参加一个好的辅导班。当前司法考试的辅导资料种类繁多,辅导班众多,各式各样。本人比较看好的辅导资料是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司法考试重点难点疑点精解丛书》,重点突出,学练结合,函盖近五年的历年真题及其讲解,并有大量摸拟习题和配有解析。同时要有一本法律法规汇编,最好是司法部指定的,里面没有标明重点法条,有助于你自己标注重点。在学习当中要做到举一反三,通过一道习题,要把相关的知识点都弄懂弄通,从而达到做少量的习题学会一堆知识点。 第六,选择学习方法,夯实基础知识。一个良好的学习方法,会极大的促进学习成果。要选择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法,就等于走向成功的一半。通过不断的学习,把基础知识夯实,才能做到游刃有余。我的学习方法一是用二到三个月时间阅读教材自学的基础上,坚持做历

(新)环境保护法历年司考真题

(2011) 31.某化肥厂以其污水处理设施“效率低、费用高”为由,予以停运拆除。在下列哪一情况下,该厂构成违反《环境保护法》的行为?()(2011年卷一单选第31题) A.未在事前获得权威性技术论证 B.未采用替代性的污水处理措施 C.未征得当地环保局的同意 D.未征得附近村民的同意 【答案】C (2010年) 28.根据《环境保护法》规定,关于污染物排放标准,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2010年卷一单选第28题) A.省级地方政府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和未作规定的项目,都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B.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在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时,可以因地制宜,严于或宽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 C.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须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D.凡是向已有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区域排放污染物的,应当执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答案」B (2008年) 28.由于某化工厂长期排污,该厂周边方圆一公里内的庄稼蔬菜生长不良、有害物质含量超标,河塘鱼类无法繁衍,该地域内三个村庄几年来多人患有罕见的严重疾病。根据《环境保护法》的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受害的三个村的村委会和受害村民有权对该厂提起民事诉讼 B.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民事诉讼的时效为3年 C.环境污染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实行公平责任原则 D.环境污染致害的因果关系证明,受害方不负举证责任 答案:C (2007年) 28.根据《环境保护法》的规定,下列哪一项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职权?

A.对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制定地方环境质量标准 B.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制定严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C.定期发布环境状况公报 D.会同有关部门对管辖范围内的环境状况进行调查和评价,拟订环境保护规划 答案:D (2005年) 2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规定,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在建设项目的哪一阶段报批? A.设计阶段 B.可行性研究阶段 C.竣工验收阶段 D.投入使用阶段 答案:B (2004年) 27.下列有关环境质量标准的说法哪一个是正确的? A.环境质量标准包括国家环境标准和各级地方政府制定的地方环境标准 B.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已作规定的项目,不得制定地方标准 C.凡是向已有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区域排污的,应当执行该地方标准 D.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必须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答案:C (2003年) 17.关于环境污染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解决,下列哪一项表述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A.先请求环保部门进行处理,对处理不服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B.先请求环保部门进行处理,对处理不服才可以提起民事诉讼 C.可以先请求环保部门进行调解,对调解不服的,可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D.可以先请求环保部门进行处理,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非法本司法考试备考攻略

非法本司法考试备考攻略 一、注重自身的优势,不要过于自卑。 与法学专业学生相比,非法学专业往往认为自己不可能通过“天下第一考”,常常是望而生畏。 其实不然,司法考试注重实用性人才的选拔,而那些法学专业的学生往往会受到理论知识的影响,在复习或者做题中出现许多困惑,如某博士看大多说司考题都是有问题的。非法学考生却不会对立法上的诸多观点表示怀疑,他们对每一个知识点都是认同的,这样记忆就比较容易。所以对于非法学考生只要下定决心、坚定信念,刻苦复习,通过不是难事。 二、非法律专业参加司法考试的步骤 首先,全面了解司法考试,明确学习任务和复习侧重点。 在复习司考之前,一定要了解一下司考是什么,我为什么要司考,报名参加司法考试都需要那些条件,前辈们复习司法考试都用什么方法,有什么复习心得等等。了解以上这些可以通过N 种途径,如司法考试网站,司法考试论坛(比如法律教育网论坛),各辅导机构的司法考试讲座,培训机构的司法考试宣传册等。 在了解司法考试过程中很容易结交司考朋友,建立自己的司考学习小组或团队。进而也就知道司法考试复习时那些部门法所占的分值比较大,那些部门法容易丢分等等,这样自己也就有个宏观的认识,复习的侧重点基本也就明确了,对后来计划的制定很有帮助。 其次,选择适合自己的复习资料。 个人认为非法学专业考生三大学习资料必备,即:三大本,历年真题解析,法条。三大本是最为流行的司法考试辅导用书,相对与各大培训机构的基础用书而言,三大本涵盖的知识点更为广泛,讲解的更为透彻、权威。历年真题是最好的复习资料,任何模拟题的价值都不能与真题的含金量相提并论,选真题时一定要选解析详尽的,权威的,每年市面上都有很多真题解析出现,建议考生多比较几次在做出选择。法条的选择也很重要,每年各大培训机构都会根据考试大纲出来一些重点法条详解与注释,看这些法条基本上就够了,它是经过浓缩的产品,看了不至于枯燥、乏味,每年的司考大部分分值基本上都涵盖在重点法条之中。建议考生选择紧扣大纲、解析详细且附有真题的法条,这样有助于自己理解法条含义及具体应用方法。 最后,制定可行而详细的学习计划。 司法考试考的是你的毅力和韧劲,中途而退者基本上都是失败。再加上非法学考生本身对法学比较生疏,所以就需要投入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建议提前准备,大概用7个月的时间攻克司考,具体安排如下。 1、从三月份到六月份基础攻坚阶段,不会的不要急着去深究,先总体了解各个知识点。 第一阶段的日复习时间要维持在七个小时以上,只能多不可少,每天都要坚持,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结果是无功而返。复习书目建议以三大本为基础,培训机构的辅导教材为辅,三大本

司法考试心得(精选多篇)

司法考试心得(精选多篇) 一、关于复习 1.字材料 我用的主要有三种三大本、指南针的法条和政法英杰老师打印的讲义。(在后期我发现政法英杰出版的法条与指南针法条有异曲同工之妙在此也一并。) 使用时将三大本当作工具书来用相当于字典只用于查询。大家都知道三大本上有7、80%的东东都是废话。但是卷一的法理部分要详细阅读。由于近两年对民法基础理论和诉讼法的理论知识考查有所增加所以这些部分也应重视。 指南针的法条将多知识点串联起来能够帮助你轻松掌握相关联的不同法条包括司法解释。 政法英老师的讲义是对各科知识的提炼与总结在后期复习时尤为重要。 重复:适合自己的材料才是最的。 2.关于培训班 贵的不等于便宜的也不等于一无是处关键在于适合自己。这里重点政法英杰的培训班。 3.关于老师 名师不一定讲得名气不大的老师也不见得讲得不关键在于适合自己。这里几位老师:张小平、张龙、刘安、郄鹏恩、李亮、

李金明、董坤、何滨(重点他的行政法讲义)李佳、李仁玉、席志国、史飚。再次重复:风格适合自己的老师就是最的。 4.关于时间 不一定要前一年的11月就着手但一定要提早。否则知识都堆积到后期会有重负如泰山的感觉效率低下。 5.是最重要的一点司考如同上阵打仗贵精不贵多。在复习时一定要注重质量争取做到看多少记多少不贪多。一定、一定不要老是觉得时间不够!切记!切记! 二、关于考试 1.放松心态注重细节 不要有心理压力是老生长谈了。细节决定成败才是最重要的这不但是世界500强企业的生存法则对我们的考试也同样地重要!一定要仔细读题类似于今年卷四第一题答错的童鞋不在少数。 2.慎用模板 如果是第一次参加考试的童鞋现成的用的模板为我们省去了不少的气力。但对于老考生来说还是慎用为妙。在阅卷老师忙碌的工作中千篇一律的风格的字不敢保证会不会引起老师的疲劳感。因此加强法学修养就显得极为重要。 3.加强法学修养 这是一个很空很大的话题但是是有捷径可循的就是前面提到的把三大本上的法理学细细地研读。这个过程不是要背考点而是

历年司考真题

1、老板甲春节前转移资产,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劳动部门下达责令支付通知书后,甲故意失踪。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后,立即抽调警力,迅速将甲抓获。在侦查期间,甲主动支付了所欠工资。起诉后,法院根据《刑法修正案(八)》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认定甲的行为,甲表示认罪。关于此案,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刑法修正案(八)》增设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体现了立法服务大局、保护民生的理念 B.公安机关积极破案解决社会问题,发挥了保障民生的作用 C.依据《刑法修正案(八)》对欠薪案的审理,体现了惩教并举,引导公民守法、社会向善的作用 D.甲已支付所欠工资,可不再追究甲的刑事责任,以利于实现良好的社会效果 单选题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本案中甲有能力支付劳动报酬而以转移财产的方式拒不支付,且经劳动部门责令支付后逃匿,符合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犯罪构成。因此,甲的行为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另外,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第三款规定,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从题干中给出的信息看,甲在侦查期间即起诉前支付了所欠工资,且未造成严重后果,因此,可以对其减轻或免除处罚。另外,注意减轻或免除处罚与不再追究刑事责任是不同的,减轻或免除处罚是以定罪为前提的,而不追究刑事责任则是不构成犯罪。 【提示】解答本题主要是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认定及处罚入手,法治理念只是形式。 2、甲与乙女恋爱。乙因甲伤残提出分手,甲不同意,拉住乙不许离开,遭乙痛骂拒绝。甲绝望大喊:“我得不到你,别人也休想”,连捅十几刀,致乙当场惨死。甲逃跑数日后,投案自首,有悔罪表现。关于本案的死刑适用,下列哪一说法符合法律实施中的公平正义理念?() A.根据《刑法》规定,当甲的杀人行为被评价为“罪行极其严重”时,可判处甲死刑 B.从维护《刑法》权威考虑,无论甲是否存在从轻情节,均应判处甲死刑 C.甲轻率杀人,为严防效尤,即使甲自首悔罪,也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D.应当充分考虑并尊重网民呼声,以此决定是否判处甲死刑立即执行 单选题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死刑、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刑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据此可知,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即作为死刑的适用对象的罪犯应当是罪大与恶极同时具备,缺一不可。本案中,甲犯有故意杀人罪,满足罪大的条件,但其存在自首情节,如果不存在恶极情况的话,则不能适用死刑。 3、关于罪刑法定原则有以下观点: ①罪刑法定只约束立法者,不约束司法者 ②罪刑法定只约束法官,不约束侦查人员 ③罪刑法定只禁止类推适用刑法,不禁止适用习惯法 ④罪刑法定只禁止不利于被告人的事后法,不禁止有利于被告人的事后法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第①句正确,第②③④句错误

2018年司法考试复习真题及真题对照答案解析(全集整理)

2018年司法考试复习真题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 得分。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甲公司在城市公园旁开发预售期房,乙、丙等近百人一次性支付了购房款, 总额近8000万元。但甲公司迟迟未开工,按期交房无望。乙、丙等购房人多次集体 去甲公司交涉无果,险些引发群体性事件。面对疯涨房价,乙、丙等购房人为另行 购房,无奈与甲公司签订《退款协议书》,承诺放弃数额巨大利息、违约金的支付 要求,领回原购房款。经咨询,乙、丙等购房人起诉甲公司。下列哪一说法准确体 现了公平正义的有关要求? A.《退款协议书》虽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但为兼顾情理,法院应当依据购 房人的要求变更该协议,由甲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 B.《退款协议书》是甲公司胁迫乙、丙等人订立的,为确保合法合理,法院应 当依据购房人的要求宣告该协议无效,由甲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 C.《退款协议书》的订立显失公平,为保护购房人的利益,法院应当依据购房 人的要求撤销该协议,由甲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 D.《退款协议书》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为确保利益均衡,法院应当依据购房人 的要求撤销该协议,由甲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 2.乙因病需要换肾,其兄甲的肾脏刚好配型成功,甲乙父母和甲均同意由甲捐肾。|学/法/网|因甲是精神病人,医院拒绝办理。后甲意外死亡,甲乙父母决定将 甲的肾脏捐献给乙。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甲决定将其肾脏捐献给乙的行为有效 B.甲生前,其父母决定将甲的肾脏捐献给乙的行为有效 C.甲死后,其父母决定将甲的肾脏捐献给乙的行为有效 D.甲死后,其父母决定将甲的肾脏捐献给乙的行为无效 3.王某是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以甲公司名义向乙公司发出书面要约,愿以10万元价格出售甲公司的一块清代翡翠。王某在函件发出后2小时意外死亡,乙公司回函表示愿意以该价格购买。甲公司新任法定代表人以王某死亡,且未经董事会同意 为由拒绝。关于该要约,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司法考试425分通过经验总结

本人今年大三,是一个在非一流大学法学院念法律的孩子。刚刚查好分数,自己卷一105,卷二101,卷三122,卷四97,总分425过了。 于是,想把过去一个个日日夜夜的复习经验和复习心得写成一篇小小的文章,像学法网上曾经传授给我的那些经验文章一样,能给下一次的考友们一点点指明方向的帮助。 一、经验分享总论部分 在具体介绍我的复习经验和教训之前我想先喝大家一起分享一下我对几个战略问题的看法,我觉得,只有这些问题你弄清楚了,再继续走下一步才是有意义的: 问题一:关于司法考试的难易程度? 关于司法考试的难易程度,这是一个很难用难或者不难来回答的。 我给出的答案是,司法考试是一门综合性太强,考题的不可预测性太强,复习范围的不确定性太强的一门考试。 就好像某老师说的那样,司法考试毕竟是一场绝大多数人出局的游戏。作为考生,我们要么相信运气一定会降临,要么默默的把自己锤炼到最好。司法考试的难度,没有:“得之我幸,失之我命”那么的的不可预测,不可拿捏。只要你能够做足准备,那么你自己掌控自己考试命运的可能性将十分的大。 问题二:关于复习司法考试要不要报班? 这个问题在真正开始决定复习之前就一直缠绕着我,围绕着我,让我无法安心。随着身边很多同学一个个的报了名,我也越加不安,有冲动想花上好几千,甚至上万给自己吃一颗“安心丸”。最终,我没有报班。 我在这里给到大家的建议不是一句话必须报班或者绝对不要报班。我结合身边报班,不报班的同学的复习情况和考试分数,我给大家列一下报班的好处和不报班的好处,什么样的人更加适合报班,什么样的人不适合报班吧,大家可以自己对号入座,结合自己决定。 报班的好处:(根据报班的同学的说法):首先,报班的好处就是气氛,你看着几百号人都在那里没命的复习,再看看每年的通过率,你也会不经意的开始不要命的复习起来。其次,只要你有不懂,基本上就会立即会有人把你教懂,因为有老师和辅导老师。再有,材料齐全,你不用为了什么书或者什么材料奔波。 报班的不足:课时十分的紧张,无论你之前学的有没有搞懂,你都不得不去听下一节课的内容。没有时间及时的复习巩固。每一科目的老师层次不齐,你无法选择老师,只能听安排的老师上课,没有选择的余地。 自己复习的好处:复习进度自由,可以自己安排复习科目,进度,时间,不懂了,就停下来弄懂了再继续。可以听自己喜欢的老师上课,这个不喜欢可以换一个,这个教得不好可

历年司法考试环境法试题

历年司法考试环境法试题 2000年 一、单项选择题 卷一14、某市环保局、卫生局与水利局在联合执行过程中,发现某化工厂排污口建成在行洪通道上,遂联合作出决定,对该厂罚款2万元并责令其限期拆除。化工厂对处罚决定不服,准备起诉,以下关于涉诉的说法哪个是正确的? A、应以市环保局为被告,因为处罚决定涉及的是环保局的职责 B、应以环保局、卫生局和水利局为共同被告,因是共同行为 C、应以市环保局为被告,以卫生局和水利局为第三人 D、应以三机关共同的上级机关为被告 【答案】B 二、多项选择题 卷三68、在我国,下列哪些自然资源只属于国家所有? A、水库中的水 B、具有科研价值的化石 C、矿藏 D、林地 【答案】BC 71、在我国,下列哪些对自然资源的权利可以依法转让? A、用材林的林地使用权 B、狩猎权 C、捕捞权 D、采矿权 【答案】AD 2002年 一、单项选择题 卷一6.张家村与李家村毗邻,李家村的用水取自流经张家村的小河,多年来两村经常因用水问题发生冲突。200I年春,为根本解决问题,县政府决定将这条小河的水流交给乡水管站统一调配。张家村人认为:小河历史上就属于张家村所有,县政府无权将这条河的水流交乡水管站统一调配,遂将县政府告上法院。请问:根据现行宪法和法律,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张家村告得有理,因为水流属于村民集体所有,政府无权收归国有 B.张家村告得有理,因为这条小河的河床属于张家村集体所有,这条小河里的水流当然也属于村民集体支配 C.县政府的决定合法,因为水流属于国家所有,政府当然有权调配河水的供应D.县政府的决定合法,因为水流虽然居于张家村所有,但李家村人也应享有喝水用水的权利,为解决李家村用水问题,政府可以将水流供应统一调配【答案】C 13.下列关于矿产资源的说法中,哪一项是正确的? A.任何矿产资源一律属于国家所有

司法考试真题及解析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1、关于证人证言与鉴定意见,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证人证言只能由自然人提供,鉴定意见可由单位出具 B.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的人有时可以提供证人证言,但不能出具鉴定意见 C.如控辩双方对证人证言和鉴定意见有异议的,相应证人和鉴定人均应出庭 D.证人应出庭而不出庭的,其庭前证言仍可能作为证据;鉴定人应出庭而不出庭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定案根据 2、关于缓刑的适用,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甲犯重婚罪和虐待罪,数罪并罚后也可能适用缓刑 B.乙犯遗弃罪被判处管制1年,即使犯罪情节轻微,也不能宣告缓刑 C.丙犯绑架罪但有立功情节,即使该罪的法定最低刑为5年有期徒刑,也可能适用缓刑 D.丁17岁时因犯放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23岁时又犯伪证罪,仍有可能适用缓刑 3、关于缓刑的适用,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甲犯重婚罪和虐待罪,数罪并罚后也可能适用缓刑 B.乙犯遗弃罪被判处管制1年,即使犯罪情节轻微,也不能宣告缓刑 C.丙犯绑架罪但有立功情节,即使该罪的法定最低刑为5年有期徒刑,也可能适用缓刑 D.丁17岁时因犯放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23岁时又犯伪证罪,仍有可能适用缓刑 4、根据《刑法》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1)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2)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3),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4)论处。这在刑法理论上称为(5)。将下列哪一选项内容填充到以上相应位置是正确的? A.(1)地位(2)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利益(4)利用影响力受贿罪(5)间接受贿 B.(1)职务(2)国家工作人员(3)利益(4)受贿罪(5)斡旋受贿 C.(1)职务(2)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不正当利益(4)利用影响力受贿罪(5)间接受贿 D.(1)地位(2)国家工作人员(3)不正当利益(4)受贿罪(5)斡旋受贿 5、李某不服区公安分局对其作出的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向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市公安局作出维持决定。李某不服,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李某可向区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2010年司法考试备考策略【非法本篇】

2010年司法考试备考策略【非法本篇】 近些年来随着法官、检察官和律师地位和待遇的提高,越来越多的毕业生将就业目光投向了“法律”方向。可是,要想成为一名成功法律人的前提是“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因此,每年司法考试的报名人数不断攀增。据不完全统计,2009年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非法本(非法学本科)考生占据了报名总人数的35.7℅。 如此高的报考比例,但成绩出来之后,司考过关率却低于全国平均通过率许多。究其原因,非法本考生因无法学专业基础或基础非常薄弱而导致了一系列问题:缺乏法学知识架构和体系、学科知识点和重点把握不到位、一些关键问题浮于表面未深入理解、学习方法不当、缺乏答题技巧等等。事实也证明:囫囵吞枣式的复习不是迈向成功的正确渠道,只有深入理解,熟练掌握法学知识,才能顺利过关,笑傲司考! 一、打牢法学根基,精通法学理论: 这也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第一轮基础理论”阶段了,但不同于其他考生,这是非法本考生复习司考的重头和关键所在,不可直接去盲目地背法条、做真题等。考生不要轻信别人说的很轻松过关的言论,或许有这样的高人,但不可否认,大多数不是,尤其是没有法学基础的非法本考生,所以唯一要做的就是静下心来,好好复习。 至于复习时间,如果你决心要参加2010年司法考试,那现在准备已经不早了。作为非法学本科考生,只有以加倍的时间和努力的行动才可能在众多考生中脱颖而出,这是成功的基础性因素,也是考生应该尽量保证的? 然后,考生应该制定大体上的复习计划,确定每天和每月的复习时间以及复习顺序:在每天时间的把握上,非法本考生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而定,建议每天能有四到八小时的学习时间,在周末可以有一天的休息时间。 一般来说,基础理论复习时间应该在三个月左右,这段期间,考生应精力精通各科理论知识,打好基础,构建完整的法律体系。在各科时间的分配上,考生可以按其在考试中所占的比例有所侧重,如大法的复习时间应占到总时间的四分之三左右。 在一定量的学习时间之上,我们能改进和提高的只能是学习效率。不要小瞧了每天四到八个小时的学习时间,当你全身心投入时会学到很多的知识并发现很多的问题,发现问题到解决问题本身就是一个提高和享受的过程。所以,我给大家的建议就是把司法考试的复习当作是和法律交流和探讨,重在理解和享受,如果你要把它当作一件长期的繁忙任务,你不可能真正掌握它。 二、熟练运用法条,把握重点考点: 可以说,法条是司法考试的后台,很大一部分考试试题是命题人根据法条而做出的,因此,可以说把握住了重点法条,就把握住了司法考试命题的脉搏。但每年都有一些考生,他们坚信记住就可以作对题,因此他们就是简单的记忆、记忆再记忆,而没去理解法条的内涵,最后他们失败了。 其实,对于法条的复习应该做到如下几点:

2010-2016司考国际私法司考真题及解析汇总

2010-2016司考国际私法司考真题及解析 (2016) 35.经常居所同在上海的越南公民阮某与中国公民李某结伴乘新加坡籍客轮从新加坡到印度游玩。客轮在公海遇风暴沉没,两人失踪。现两人亲属在上海某法院起诉,请求宣告两人失踪。依中国法律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宣告两人失踪,均应适用中国法 B.宣告阮某失踪,可适用中国法或越南法 C.宣告李某失踪,可适用中国法或新加坡法 D.宣告阮某与李某失踪,应分别适用越南法与中国法 答案:A 36.英国公民苏珊来华短期旅游,因疏忽多付房费1000元,苏珊要求旅店返还遭拒后,将其诉至中国某法院。关于该纠纷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因与苏珊发生争议的旅店位于中国,因此只能适用中国法 B.当事人可协议选择适用瑞士法 C.应适用中国法和英国法 D.应在英国法与中国法中选择适用对苏珊有利的法律 答案:B 37.经常居所在汉堡的德国公民贝克与经常居所在上海的中国公民李某打算在中国结婚。关于贝克与李某结婚,依《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两人的婚龄适用中国法 B.结婚的手续适用中国法 C.结婚的所有事项均适用中国法 D.结婚的条件同时适用中国法与德国法 答案:A 38.俄罗斯公民萨沙来华与中国公民韩某签订一份设备买卖合同。后因履约纠纷韩某将萨沙诉至中国某法院。经查,萨沙在中国境内没有可供扣押的财产,亦无居所;该套设备位于中国境内。关于本案的管辖权与法律适用,依中国法律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中国法院没有管辖权 B.韩某可在该套设备所在地或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 C.韩某只能在其住所地法院起诉 D.萨沙与韩某只能选择适用中国法或俄罗斯法 答案:B 39.蒙古公民高娃因民事纠纷在蒙古某法院涉诉。因高娃在北京居住,该蒙古法院欲通过蒙古驻华使馆将传票送达高娃,并向其调查取证。依中国法律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司法考试通过经验总结超级详细

一、考试内容、方式和科目: 国家司法考试内容包括:理论法学、应用法学、现行法律规定、法律实务和法律职业道德。 国家司法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司法部制定并公布的《国家司法考试大纲》作为命题依据。 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考试分为四张试卷,每张试卷分值为150分,四卷总分为600分。试卷一、试卷二、试卷三为机读式选择试题,试卷四为笔答式案例分析、法律文书、论述试题。考试时间为每年的9月份第三个星期六、星期天。 试卷一:9月19日上午08:30—11:3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二:9月19日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三:9月20日上午08:30—11:3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四:9月20日下午14:00—17:30,考试时间210分钟。 各卷科目为: 试卷一:综合知识。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法制史、宪法、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 试卷二:刑事与行政法律制度。包括: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试卷三:民商事法律制度。包括: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 试卷四:案例分析、法律文书、论述。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 二、经验分享总论部分 问题一:关于司法考试的难易程度?

关于司法考试的难易程度,这是一个很难用难或者不难来回答的。平均通过率为10%,也就是说,100个人中是有90个人过不了的。 我给出的答案是,司法考试是一门综合性太强,考题的不可预测性太强,复习范围的不确定性太强的一门考试。“一鼓作气”是通过司法考试的总方针,要么万事俱备,全力以赴,要么趁早放弃。 就好像某老师说的那样,司法考试毕竟是一场绝大多数人出局的游戏。作为考生,我们要么相信运气一定会降临,要么默默的把自己锤炼到最好。司法考试的难度,没有:“得之我幸,失之我命”那么的的不可预测,不可拿捏。只要你能够做足准备,那么你自己掌控自己考试命运的可能性将十分的大。 问题二:关于复习司法考试要不要报班 报班的好处:首先,报班的好处就是气氛,你看着几百号人都在那里没命的复习,再看看每年的通过率,你也会不经意的开始不要命的复习起来。其次,只要你有不懂,基本上就会立即会有人把你教懂,因为有老师和辅导老师。再有,材料齐全,你不用为了什么书或者什么材料奔波。 报班的不足:课时十分的紧张,无论你之前学的有没有搞懂,你都不得不去听下一节课的内容。没有时间及时的复习巩固。每一科目的老师层次不齐,你无法选择老师,只能听安排的老师上课,没有选择的余地。 自己复习的好处:复习进度自由,可以自己安排复习科目,进度,时间,不懂了,就停下来弄懂了再继续。可以听自己喜欢的老师上课,这个不喜欢可以换一个,这个教得不好可以换一个教,不用一棵树上吊死。不用住在外面,家里有好吃的好喝的。 问题三:用什么书复习? 我司法考试用书一直秉承一个观念,不在于资料多,而在于你把一份资料看透。所以我的书不是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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