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版南京市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

南京市道路客运行业贯彻《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

办法(试行)》的意见

根据交通部《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和江苏省运管局《江苏省道路客运行业贯彻<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意见》要求,结合我市道路客运行业实际,现制定我市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

一、质量信誉考核范围、内容和等级

1、考核范围。凡在我市注册从事道路旅客班车、旅游、包车运输的企业,交通部门主管的出租汽车客运企业、城市公共交通客运企业(以上统称为道路客运企业,下同),以及二级以上汽车客运站,按照本办法实施质量信誉考核。

2、考核内容。道路客运企业和汽车客运站质量信誉考核,实行计分制,总分为1100分其中:考核分为1000分,加分为100分。

道路客运企业考核内容包括:运输安全、经营行为、服务质量、社会责任、企业管理等;加分内容包括:企业形象、科技设备应用、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省级以上媒体褒扬、完成指令性运输任务等。具体考核评分标准附后(附件1)。

汽车客运站考核内容包括:安全管理、经营行为、服务质量、车站管理等;加分内容包括:科技设备应用、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省级以上媒体褒扬、完成指令性任务等。具体考核评分标准附后(附件2)。

3、信誉等级。道路客运企业和汽车客运站质量信誉等级分为优良、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分别用AAA 级、AA级、A级和B级表示。

AAA级:考核总分数在1100—850分,且考核年内无一

次死亡3人以上重特大交通责任事故或特大恶性服务质量事件;

AA级:考核总分数在849—700分,且考核年内无一次死亡10人以上重特大交通责任事故或特大恶性服务质量事件;或考核总分数在1100-850,且考核年内发生了一次以上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重大交通责任事故,但未发生特大恶性服务质量事件;

A级:考核总分数在699—600分,且考核年内无一次死亡10人以上重特大交通责任事故或特大恶性服务质量事件;

B级:考核总分数低于600分,或考核年内发生一次死亡10人及以上重特大交通责任事故,或发生一次特大恶性服务质量事件。

特大恶性服务质量事件是指由于道路客运企业或汽车客运站原因给旅客造成严重人身伤害或重大财产损失,或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受到省级以上交通主管部门或运管机构通报批评的服务质量事件。

道路客运企业或汽车客运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年度质量信誉考核为B级。

⑴不按要求参加年度质量信誉考核或不按要求报送质量信誉档案,拒不改正的;

⑵在质量信誉考核过程中故意弄虚作假、隐瞒情况或提供虚假情况,情节严重的;

⑶未按要求建立质量信誉考核档案,导致质量信誉考核工作无法进行的。

二、考核方法与实施步骤

1、考核时间。质量信誉考核工作每年进行一次,考核周

期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次年1月至5月进行考核工作。

2、考核方法。采取企业自评和申请,企业所在地运管机构考核初评,市级运管机构评定,省级运管机构监管。上级运管机构对下级运管机构的评定结果有否决权。

3、实施步骤。

⑴每年3月底前,道路客运企业和汽车客运站对上年度质量信誉情况进行总结和自评打分,并向所在地运管机构(城区客运站向市运管处运政办)申请、报送质量信誉档案。

在异地设有分公司的道路客运企业,按上述要求提供材料时,应当包括分公司的营运车辆及质量信誉情况。分公司所在地运管机构应对分公司的质量信誉情况进行核实,出具书面证明,并对确认结果负责。

⑵企业所在地运管机构对企业报送的质量信誉情况进行核实,发现不一致的,要求企业说明或组织调查,核实后进行打分初评,于4月上旬前报市运管处客运科。

⑶市运管处成立考核小组,考核小组主要由市运管处客运科、政法科、运政办、区县运管所、市道路运输协会、企业代表等组成,对各客运企业和客运站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在南京交通网站上进行为期15天的公示,被考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市运管处书面申诉或者举报(电话:025-********、025-********)市运管处对企业的申诉和社会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公示结束后,根据各项指标的最终考核结果对企业的质量信誉等级进行评定,于5月底前将评定结果上报省厅运管局。

⑷客运企业、客运站的质量信誉等级信息由省厅运管局于

6月30日前在江苏运输信息网发布。

⑸道路客运企业下设的分公司与总公司一并进行质量信誉考核,子公司的质量信誉等级由其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单独评定。

三、质量信誉档案

质量信誉档案是进行质量信誉管理的重要内容,道路客运企业、汽车客运站应当分别建立企业质量信誉档案(含电子档案,下同),主要包括:

㈠、客运企业

1、企业质量信誉考核评分标准(见附件1);

2、道路客运企业和汽车客运站基本情况登记表(见附件3);

3、安全管理材料(安全管理八项制度五本台帐、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职责、职工安全教育记录、运输应急预案等情况文字说明);

4、营运车辆交通责任事故有关证明(公安部门出具的公司考核年度交通责任事故率、伤人率、死亡率等证明,见附件4);

5、违章经营情况记录表(运管部门出具的公司考核年度经营违章率证明,见附件5);

6、服务质量情况登记表(运管部门出具的公司考核年度社会有责投诉率证明,见附件6)

7、营运车辆投保承运人责任险复印件或制式清册(保险公司在清册盖章并文字说明确认)

8、聘用驾驶员台帐(含年龄、驾驶证类别、驾驶证号、从业资格证号、运管部门出具的是否参加过本年度继续教育、

诚信考核情况说明,见附件7);

9、营运车辆安装使用GPS情况说明(由江苏省移动危险源监控总站南京分站出具证明,见附件8);

10、管理中对相关政策执行情况文字说明(车辆产权、公司化经营、公司化改造、省市际包车网上审批情况说明、聘用人员劳保、报表报送等);

11、营运车辆照片(选取公司总车数10%的车辆照片,包含外观、内部公示、车身喷涂单位全称,车后喷涂统一标示及监督电话);

12、完成政府指令性运输任务情况登记表(见附件9);

13、被部、省、市授予的荣誉证书复印件(没有不提供);

14、驾乘人员统一制式服务照片(没有不提供);

15、新闻媒体报道事迹复印件(没有不提供);

16、《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代码证》复印件;

17、组织机构网络图;

18、质量信誉等级考核申请表和评定表(见附件10、11)。

㈡、客运站

1、客运站质量信誉考核评分标准(见附件2);

2、安全材料(包含14项安全管理制度、9本安全台账、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职责等情况文字说明)

3、公共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4、安全监管执行情况说明;

5、站场设施设备说明;

6、经营行为中有关经营许可的相关说明;

7、承诺服务说明;

8、违章经营情况记录表(运管部门出具的公司考核年度经营违章率证明,见附件5);

9、服务质量情况登记表(运管部门出具的公司考核年度社会有责投诉率证明,见附件6);

10、客运站管理说明;

11、客运站科技设备应用(有关电子显示、监控资料等,没有不提供);

12、被部、省、市授予的荣誉证书复印件(没有不提供);

13、新闻媒体报道事迹复印件(没有不提供)。

备注:公安、运管等部门出具的各项证明材料必须提供原件,否则不得分。

四、奖惩措施

质量信誉考核结果将作为道路客运企业资质评定、经营权招投标、经营权延续、运力更新、评优评先以及确定汽车客运站站级和收费标准的重要依据。

1、道路旅客班车客运企业的奖惩按交通部《考核办法》第二十、二十二条执行。

2、道路旅游(包车)客运企业参加旅游客运服务质量招投标,质量信誉等级应达到AA级,达到AAA级的,可优先取得经营权。

道路旅游(包车)客运企业质量信誉等级为B级或连续两年为A级的,责令整改,整改期间其客运车辆不予更新,不得参加旅游客运车辆经营权服务质量招投标。整改结束后,由所在地市级运管机构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整改不合格且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由原许可机关按照相关规定吊销其相应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

3、汽车客运站质量信誉等级为AAA级,且有条件接纳客运班车的,可优先安排新增运力进站经营。

汽车客运站质量信誉等级为A级的,停止晋升站级,不安排新增运力进站运营。

汽车客运站质量信誉等级为B级,或连续两年为A级的,降低其一个站级,同时降低站级收费标准。

4、道路客运企业和汽车客运站参加各类评优评先等活动,质量信誉等级应达到AAA级。

五、其他事项

1、道路客运企业和汽车客运站申报质量信誉等级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全市通报。

2、考核结果接受社会监督,省厅运管局举报投诉电话为:025-********,市运管处举报投诉电话为:025-96196,受理单位对举报投诉必须要有处理记录。举报投诉应如实签署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附联系方式。

3、在质量信誉考核工作中,运管机构工作人员工作严重失职,利用职权索贿、受贿或者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由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

1、南京市道路客运(班车、旅游、包车)企业质量信誉考核评分标准和南京市出租汽车客运企业、城市公共交通客运企业质量信誉考核评分标准

2、南京市汽车客运站质量信誉考核评分标准

3、南京市班车(包车、旅游)客运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表

4、营运车辆交通责任事故证明

5、营运车辆经营行为证明

6、服务质量证明

7、聘用驾驶员台账及诚信考核和继续教育证明

8、营运车辆GPS联网明细和使用GPS情况证明

9、完成政府指令性运输任务情况记录表

10、南京市道路客运企业(汽车客运站)质量信誉考核申请表

11、南京市道路客运企业(汽车客运站)质量信誉考核评定表

附件1-1:

南京市道路客运(班车、旅游、包车)企业质量信誉考核评分标准

(年度)

附件1-2:

南京市出租汽车客运企业、城市公共交通客运企业

质量信誉考核评分标准

附件2:

南京市汽车客运站质量信誉考核评分标准

(年度)

南京市班车(包车、旅游)客运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表

(年度)

南京市出租客运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表

(年度)

登记日期:年月日

南京市公交客运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表

(年度)

登记日期:年月日

附件3-4:

南京市汽车客运站基本情况登记表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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