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PDF整理版含表)

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

Code for Management of Landscape Greening in City and Town

2003-09-20发布 2003-10-01实施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目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质量标准 3

5 园林植物养护管理技术措施及要求 6

前言

为适应北京城市园林绿化行业的发展,依据《北京城市园林绿化技术标准汇编》和北京市园林局园绿字[1999]047号:《园林绿化养护等级质量标准》,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由北京市园林局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园林科学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姚士才。

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园林绿化中的乔木、灌木、藤木、竹类、花卉、草坪、地被、古树名木等的养护管理规范以及检查验收标准,适用于北京市规划市区的城市绿地、京郊城镇绿地以及北京市属风景名胜区绿地的养护管理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

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北京城市园林绿化技术标准汇编

北京市园林局园绿字[1999]047号:园林绿化养护等级质量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3.1

树冠

树木主干以上集生枝叶的部分。

3.2

花蕾期

植物从花芽萌动到开花前的时期。

3.3

叶芽

形状较瘦小,先端尖,能发育成枝和叶的芽。

3.4

花芽

形状较肥大,略呈圆形,能发育成花或花序的芽。

3.5

不定芽

在枝条上没有固定位置,重剪或受刺激后会大量萌发的芽。

3.6

生长势

植物的生长强弱。泛指植物生长速度、整齐度、茎叶色泽、植株茁壮程度、分蘖或分枝的繁茂程度等。

3.7

行道树

栽植在道路两旁,并构成街景的树木。

3.8

古树名木

树龄达百年以上或珍贵稀有,具有重要历史价值和纪念意义以及具有重要科研价值的树木。

3.9

地被植物

指植株低矮(50cm以下),用于覆盖园林地面的植物。

3.10

分枝点

乔木主干上开始出现分枝的部位。

3.11

主干

乔木或非丛生灌木地面上部与分枝点之间部分,上承树冠,下接根系。

自主干生出,构成树型骨架的粗壮枝条,。

3.13

侧枝

自主枝生出的较小枝条。

3.14

小侧枝

自侧枝上生出的较小枝条。

3.15

春梢

初春至夏初萌发的枝条。

3.16

园林植物养护管理

对园林植物采取灌溉、排涝、修剪、防治病虫、防寒、支撑、除草、中耕、施肥等技术措施。

3.17

整形修剪

用剪、锯、疏、捆、绑、扎等手段,使树木长成特定形状的技术措施。

3.18

冬季修剪

自秋冬至早春植物休眠期内进行的修剪。

3.19

夏季修剪

在夏季植物生长季节进行的修剪。

3.20

伤流

树木因修剪或其它创伤,造成伤口处流出大量树液的现象。

3.21

短截

在枝条上选留几个合适的芽后将枝条剪短,达到减少枝条,刺激侧芽萌发新梢的目的。

3.22

回缩

在树木二年以上生枝条上剪截去一部分枝条的修剪方法。

3.23

疏枝

将树木的枝条贴近着生部或地面剪除的修剪方法。

3.24

摘心、剪梢

将树木枝条剪去顶尖幼嫩部分的修剪方法。

在植物生长和发育过程中,为补充所需的各种营养元素而采取的肥料施用措施。

3.26

基肥

植物种植或栽植前,施入土壤或坑穴中以作为底肥的肥料,多为充分腐熟的有机肥。

3.27

追肥

植物种植或栽植后,为弥补植物所需各种营养元素的不足而追加施用的肥料。

3.28

病虫害防治

对各种植物病虫害进行预防和治疗的过程。

3.29

人工防治病虫害

针对不同病虫害所采取的人工防治方法。主要包括饵料诱杀、灯光诱杀、潜所诱杀、热处理、截止上树、人工捕捉、挖蛹、摘除卵块虫包、刷除虫卵、刺杀蛀干害虫以及结合修剪剪除病虫枝,摘除病叶病梢、刮除病斑等措施。

3.30

除草

植物生长期间人工或采用除草剂去除目的植物以外杂草的措施。

3.31

灌溉

为调节土壤温度和土壤水分,满足植物对水分的需要而采取的人工引水浇灌的措施。

3.32

排涝

排除绿地中多余积水的过程。

3.33

返青水

为植物正常发芽生长,在土壤化冻后对植物进行的灌溉。

3.34

冻水

为植物安全越冬,在土壤封冻前对植物进行的灌溉。

3.35

冠下缘线

由同一道路中每株行道树树冠底部缘线形成的线条。

3.36

黄土不露天

利用草坪等地被植物或树皮等其它材料,对绿地内和树冠下的裸露土地进行覆盖,以期达到绿化、美化、抑尘和保墒的目的。

3.37

分级养护管理

根据园林绿地所处位置的重要程度和养护管理水平的高低而将园林绿地的养

护管理分成不同等级。由高到低分为:特级养护管理、一级养护管理、二级养护管理等三个等级。

4 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质量标准

4.1 特级养护质量标准

4.1.1 绿化养护技术措施完善,管理得当,植物配置科学合理,达到黄土不露天。

4.1.2 园林植物

4.1.2.1 生长健壮。新建绿地各种植物两年内达到正常形态。

4.1.2.2园林树木树冠完整美观,分枝点合适,枝条粗壮,无枯枝死杈;主侧枝分布匀称、数量适宜、修剪科学合理;内膛不乱,通风透光。花灌木开花及时,株形丰满,花后修剪及时合理。绿篱、色块等修剪及时,枝叶茂密,整齐一致,整型树木造型雅观。行道树无缺株,绿地内无死树。

4.1.2.3 落叶树新梢生长健壮,叶片大小、颜色正常。在一般条件下,无黄叶、焦叶、卷叶,正常叶片保存率在9 5%以上。针叶树针叶宿存3年以上,结果枝条在10 %以下。

4.1.2.4 花坛、花带轮廓清晰,整齐美观,色彩艳丽,无残缺,无残花败叶。

4.1.2.5 草坪及地被植物整齐,覆盖率99 %以上,草坪内无杂草。草坪绿色期:冷季型草不得少于300天;暖季型草不得少于210天。

4.1.2.6 病虫害控制及时,园林树木无蛀干害虫的活卵、活虫;在园林树木主干、主枝上平均每100 cm2介壳虫的活虫数不得超过1头,较细枝条上平均每30 cm不得超过2头,且平均被害株数不得超过1 %。叶片上无虫粪、虫网。被虫咬的叶片每株不得超过2 %。

4.1.3 垂直绿化应根据不同植物的攀缘特点,及时采取相应的牵引、设置网架等技术措施,视攀缘植物生长习性,覆盖率不得低于90 %。开花的攀缘植物应适时开花,且花繁色艳。

4.1.4 绿地整洁,无杂物、无白色污染(树挂),对绿化生产垃圾(如树枝、树叶、草屑等)、绿地内水面杂物,重点地区随产随清,其它地区日产日清,做到巡视保洁。

4.1.5 栏杆、园路、桌椅、路灯、井盖和牌示等园林设施完整、安全,维护及时。

4.1.6 绿地完整,无堆物、堆料、搭棚,树干上无钉拴刻画等现象。行道树下距树干2 m范围内无堆物、堆料、圈栏或搭棚设摊等影响树木生长和养护管理的现象。

4.2 一级养护质量标准

4.2.1 绿化养护技术措施比较完善,管理基本得当,植物配置合理,基本达到黄土不露天。

4.2.2园林植物

4.2.2.1生长正常。新建绿地各种植物3年内达到正常形态。

4.2.2.2 园林树木树冠基本完整,主侧枝分布均称、数量适宜、修剪合理,内膛不乱,通风透光。花灌木开花及时、正常,花后修剪及时。绿篱、色块枝叶正常,整齐一致。行道树无缺株,绿地内无死树。

4.2.2.3 落叶树新梢生长正常,叶片大小、颜色正常,在一般条件下,黄叶、焦叶、卷叶和带虫尿、虫网的叶片不得超过5%,正常叶片保存率在90%以上。针叶树针叶宿存2年以上,结果枝条不超过20%。

4.2.2.4 花坛、花带轮廓清晰,整齐美观,适时开花,无残缺。

4.2.2.5草坪及地被植物整齐一致,覆盖率95 %以上,除缀花草坪外草坪内杂草率不得超过2 %。草坪绿色期:冷季型草不得少于270天,暖季型草不得少于180天。

4.2.2.6 病虫害控制及时,园林树木有蛀干害虫危害的株数不得超过1 %;园林树木的主干、主枝上平均每100 cm2介壳虫的活虫数不得超过2头,较细枝条上平均每30 cm不得超过5头,且平均被害株数不得超过3%。叶上无虫粪,被虫咬的叶片每株不得超过5%。

4.2.3 垂直绿化应根据不同植物的攀缘特点,采取相应的牵引、设置网架等技术措施,视攀缘植物生长习性,覆盖率不得低于80%,开花的攀缘植物能适时开花。

4.2.4绿地整洁,无杂物、无白色污染(树挂),绿化生产垃圾(如树枝、树叶、草屑等)、绿地内水面杂物应日产日清,做到保洁及时。

4.2.5 栏杆、园路、桌椅、路灯、井盖和牌示等园林设施完整、安全,基本做到维护及时。

4.2.6绿地完整,无堆物、堆料、搭棚,树干上无钉拴刻画等现象。行道树下距树干2m范围内无堆物、堆料、搭棚设摊、圈栏等影响树木生长和养护管理的现象。

4.3 二级养护质量标准

4.3.1 绿化养护技术措施基本完善,植物配置基本合理,裸露土地不明显。

4.3.2园林植物

4.3.2.1 生长正常。新建绿地各种植物四年内达到正常形态。

4.3.2.2园林树木树冠基本正常,修剪及时,无明显枯枝死叉。分枝点合适,枝条粗壮,行道树缺株率不超过1%,绿地内无死树。

4.3.2.3 落叶树新梢生长基本正常,叶片大小、颜色正常,在正常条件下,有黄叶、焦叶、卷叶和带虫尿、虫网叶片的株数不得超过10%,正常叶片保存率在85%以上。针叶树针叶宿存1年以上,结果枝条不超过50 %。

4.3.2.4花坛、花带轮廓基本清晰、整齐美观,无残缺。

4.3.2.5草坪及地被植物整齐一致,覆盖率90%以上,除缀花草坪外草坪内杂草率不得超过5%。草坪绿色期:冷季型草不得少于240天,暖季型草不得少于160天。

4.3.2.6病虫害控制比较及时,园林树木有蛀干害虫危害的竹数不得超过3%;在园林树木主干、主枝上平均每100cm2介壳虫的活虫数不得超过3头,较细枝条上平均每30cm不得超过8头,且平均被害株数不得超过5%。被虫咬的叶片每株不得超过8%。

4.3.3 垂直绿化能根据不同植物的攀缘特点,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视攀缘植物生长习性,覆盖率不得低于70%。开花的攀缘植物能适时开花。

4.3.4绿地基本整洁,无明显杂物,无白色污染(树挂),绿化生产垃圾(如树枝、树叶、草屑等)、绿地内水面杂物能日产日清,能做到保洁及时。

4.3.5栏杆、园路、桌椅、路灯、井盖和牌示等园林设施基本完整,能进行维护。

4.3.6 绿地基本完整,无明显堆物、堆料、搭棚、树干上无钉拴刻画等现象。行道树下距树干2米范围内无明显的堆物、堆料、圈栏或搭棚设摊等影响树木生长和养护管理的现象。

4.4绿化养护等级技术措施和要求参考表1。

表1 绿化养护等级技术措施和要求

注:修剪中的1/2,表示两年修剪一次,余下依此类推。

5 园林植物养护管理技术措施及要求

5.1 园林树木养护管理技术措施及要求

5.1.1 修剪

5.1.1.1园林树木修剪应依据园林绿化功能的需要和设计的要求,在不违背树木的生长特性和自然分枝规律的前提下(特型树木除外),充分考虑树木与生长环境的关系,并根据树龄及生长势强弱进行修剪。

5.1.1.2 每年修剪树木前必须制定修剪技术方案,并对工人进行培训,认真贯彻后方可进行操作,做到因地制宜,因树修剪。

5.1.1.3 自然型树木的修剪应以树木自然分枝习性所形成的树冠形状为基础进行修剪。

5.1.1.4造型树木的修剪应根据园林绿化对树木的特定要求,适当控制树木部分枝干,按照绿化美化要求把树木剪成各种理想形态。

5.1.1.5园林树木修剪的时期

5.1.1.5.1 园林树木可在休眠期和生长期进行修剪,但更新修剪必须在休眠期进行。

5.1.1.5.2 有严重伤流和易流胶的树种应避开生长季和落叶后伤流严重期。

5.1.1.5.3 抗寒性差的、易抽条的树种宜于早春进行。

5.1.1.5.4 常绿树的修剪应避开生长旺盛期。

5.1.1.5.5 绿篱、色块、黄杨球等修剪必须在每年的5月上旬和8月底以前进行。

5.1.1.6 乔木修剪

5.1.1.

6.1 凡主轴明显的树种,修剪时应注意保护中央领导枝,使其向上直立生长。原中央领导枝受损、折断,应利用顶端侧枝重新培养新的领导枝。

5.1.1.

6.2 应逐年调整树干与树冠的合理比例。同一树龄和品种的林地,分枝点高度应基本一致。位于林地边缘的树木分枝点可稍低于林内树木。

5.1.1.

6.3 针叶树应剪除基部垂地枝条,随树木生长可根据需要逐步提高分枝点,并保护主尖直立向上生长。

5.1.1.

6.4银杏修剪只能疏枝,不准短截。对轮生枝可分阶段疏除。

5.1.1.

6.5 行道树中乔木的修剪,除应按以上要求操作外,还应注意以下规定:

a) 行道树的树型和分枝点高度应基本一致,分枝点高度最低标准为2.8m。郊区可适当提高。

b) 树木与架空线有矛盾时,应修剪树枝,使其与架空线保持安全距离。

c) 在交通路口30m范围内的树冠不能遮挡交通信号灯。

d) 路灯和变压设备附近的树枝应与其保留出足够的安全距离。

5.1.1.7灌木修剪

5.1.1.7.1 灌木造型修剪应使树型内高外低,形成自然丰满的圆头形或半圆形树型。

5.1.1.7.2 灌木内膛小枝应适量疏剪,强壮枝应进行适当短截,下垂细弱枝及地表萌生的地蘖应彻底疏除。

5.1.1.7.3 栽种多年的丛生灌木应逐年更新衰老枝,疏剪内膛密生枝,培育新枝。栽植多年的有主干的灌木,每年应采取交替回缩主枝控制树冠的剪法,防止树势上强下弱。

5.1.1.7.4生长于树冠外的徒长枝,应及时疏除或早短截,促生二次枝。

5.1.1.7.5花落后形成的残花、残果,若无观赏价值或其他需要的宜尽早剪除。

5.1.1.7.6 成片栽植的灌木丛,修剪时应形成中间高四周低或前面低后面高的丛形。

5.1.1.7.7多品种栽植的灌木丛,修剪时应突出主栽品种,并留出适当生长空间。

5.1.1.7.8 造型的灌木修剪应保持外型轮廓清楚,外缘枝叶紧密。

5.1.1.7.9 花灌木修剪应特别注意:

a) 当年生枝条开花灌木,如:紫薇、木槿、月季、珍珠梅等,休眠期修剪时,为控制树木高度,对于生长健壮枝条应在保留3个~5个芽处短截,促发新枝。1年可数次开花灌木如月季、珍珠梅、紫薇等,花落后应及时剪去残花,促使再次开花。

b) 隔年生枝条开花的灌木,如:碧桃、榆叶梅、连翘、紫珠、丁香、黄刺玫等,休眠期适当整形修剪,生长季花落后10天~15天将已开花枝条进行中或重短截,疏剪过密枝,以利来年促生健壮新枝,

c) 多年生枝条开花灌木,如:紫荆、贴梗海棠等,应注意培育和保护老枝,剪除干扰树型并影响通风透光的过密枝、弱枝、枯枝或病虫枝。

5.1.1.8 绿篱及色带修剪

5.1.1.8.1修剪应使绿篱及色带轮廓清楚,线条整齐,顶面平整,高度一致,侧面上下垂直或上窄下宽。每年整形修剪不少于2次。

5.1.1.8.2 绿篱及色带每次修剪高度较前一次修剪应提高1cm。

5.1.1.8.3 修剪后残留绿篱面的枝叶应及时清除干净。

5.1.1.9藤木修剪

5.1.1.9.1吸附类藤木,应在生长季剪去未能吸附墙体而下垂的枝条,未完全覆盖的植物应短截空隙周围枝条,以便发生副梢,填补空缺。

5.1.1.9.2 钩刺类藤木,可按灌木修剪方法疏枝;生长到一定程度,树势衰弱时,应进行回缩修剪,强壮树势。

5.1.1.9.3生长于棚架的藤木,落叶后应疏剪过密枝条,清除枯死枝,使枝条均匀分布架面。

5.1.1.9.4成年和老年藤木应常疏枝,并适当进行回缩修剪。

5.1.1.10 园林树木修剪时,落叶树一般不留橛,针叶树应留1cm~2cm长的橛。修剪的剪口必须平滑,不得劈裂,并注意留芽的方位。直径超过4cm以上的剪锯口,应用刀削平,涂抹防腐剂促进伤口愈合。锯除大树杈时应注意保护皮脊。

5.1.2 灌水、排涝

5.1.2.1 应根据本市气候特点、土壤保水、植物需水、根系喜气等情况,适时适量进行浇水,促其正常生长。浇水前应先检查土壤含水量(一般取根系分布最多的土层中的土壤,用手攥可成团,但指缝中不出水,泥团落地能散碎,就可暂不浇水;杨柳树等较喜水的树木则土壤含水量可适当多一些)。

5.1.2.2 新植树木应在连续5年内充足灌溉,土质保水力差或根系生长缓慢树种,可适当延长灌水年限。

5.1.2.3浇水树堰高度不低于10cm,树堰直径,有铺装地块的以预留池为准,无铺装地块的,乔木应以树干胸径10倍左右、树冠垂直投影的1/2为准,并保证不跑水、不漏水。

5.1.2.4 用水车浇灌树木时,应接软管,进行缓流浇灌,保证一次浇足浇透,严禁用高压水流冲毁树堰。

5.1.2.5 喷灌时应开关定时,专人看管,以地面达到径流为准。

5.1.2.6在使用再生水浇灌绿地时,水质必须符合园林植物灌溉水质要求。

5.1.2.7 在雨季可采用开沟、埋管、打孔等排水措施及时对绿地和树池排涝,防止植物因涝至死。绿地和树池内积水不得超过24小时;宿根花卉种植地积水不得超过12小时。

5.1.3 中耕除草

5.1.3.1 在植物生长季节要不间断地进行中耕除草,应除小、除早、除了。除下杂草要集中处理,并及时清运。

5.1.3.2 在具野趣游憩地段可采用机械割草,使其高矮一致。

5.1.3.3 在绿地内采用化学药剂除草时,必须慎重,应先试验,再应用。

5.1.4 施肥及土壤改良

5.1.4.1 应根据园林树木生长需要和土壤肥力情况,合理施肥,平衡土壤中各种矿质营养元素,保持土壤肥力和合理结构。

5.1.4.2 在树木休眠期以有机肥为主,在与土壤拌匀后,采用穴施、环施和放射状沟施等方法。施肥后踏实,并平整场地。

5.1.4.3 在树木生长季节可根据需要,进行土壤追肥或叶面喷肥。

5.1.4.4 园林树木施肥量应根据树木大小、肥料种类及土壤肥力状况而定。施用时要用量准确,并充分粉碎,与土壤混合后要撒施均匀,随即浇水,严禁肥料裸露。

5.1.4.5 用铁篦子等完全封闭的树埯,应预留专门的灌溉和施肥口。

5.1.5 更新、调整和伐树

5.1.5.1 种植结构调整和伐树应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5.1.5.2具备以下条件上报批准后再移植或伐树:

5.1.5.2.1密植林的调整与间伐。

5.1.5.2.2 更新树种。

5.1.5.2.3 枯朽、衰老、严重倾斜、对人和物体构成危险的。

5.1.5.2.4配合有关供电、建筑或市政工程。

5.1.5.3 伐除树木时,应设安全员,划定安全范围并围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伐除的树干、树枝等要随时清运;树桩高度应尽量降低,并必须在两日内刨除树桩,并及时采取补种或铺装措施,做到场光地净,确保绿化景观的完美和行人、车辆的安全。

5.1.6 病虫害防治

5.1.

6.1防治园林植物病虫害应贯彻“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方针。

5.1.

6.2 应科学、有针对性地进行养护管理,使植株生长健壮,以增强抗病虫害的能力。

5.1.

6.3 及时清理带病虫的落叶、杂草等,消灭病源、虫源,防止病虫扩散、蔓延。

5.1.

6.4应加强病虫检查,发现主要病虫害应根据虫情预报及时采取防治措施。对于危险性病虫害,一旦发现疫情应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并迅速采取扑灭措施。5.1.6.4.1 生物防治

应保护和利用天敌,创造有利于其生存发展的环境条件。具体方法主要包括以微生物治虫、以虫治虫、以鸟治虫、以螨治虫、以激素治虫,以菌治病虫等。

5.1.

6.4.2 物理防治

主要包括饵料诱杀、灯光诱杀、潜所诱杀、热处理、截止上树、人工捕捉、挖蛹或虫、采摘卵块虫包、刷除虫或卵、刺杀蛀干害虫、摘除病叶病梢、刮除病斑、结合修剪剪除病虫枝等。

5.1.

6.4.3 化学防治

a) 应选用高效、低毒、无污染、对天敌较安全的药剂。被北京农药管理部门明令禁止使用的农药,如:六六六、滴滴涕、西力生、赛力散、毒杀芬、甲六粉、乙六粉、氯乙酰胺、氯乙酸钠、培福明、杀虫脒、二溴氯丙烷、蝇毒磷乳粉、除草醚、三氯杀螨醇、氧化乐果、久效磷、对硫磷等对人毒性较大、污染较重、对天敌影响较大的化学农药在园林植物的养护中同样严禁使用。用药时,对不同的防治对象,应抓住时机,对症下药、安全用药,不得随意加大浓度。注意不同药剂的交替使用,同时,尽量采取兼治,减少喷药次数。

b) 选用新的药剂和方法时,应先经试验,证明有效和安全时,才能大面积推广。

5.1.

6.5操作人员必须按照《农药操作规程》及《园林树木病虫害防治技术操作质量标准》进行作业。

5.1.7 防寒

5.1.7.1 加强肥水管理,特别是返青水和冻水应适时浇灌,并浇足浇透。合理安排修剪时期和修剪量,使树木枝条充分木质化,有效控制病虫害的发生,提高抗寒能力,确保树木安全越冬。

5.1.7.2 对不耐寒的树种和树势较弱的植株应分别采取不同防寒措施。

5.1.7.2.1 对雪松等耐寒、耐旱、抗风能力差的边缘树种在新植3年内应搭设风障。

5.1.7.2.2 对悬铃木等耐寒性差且树皮较薄的树种在新植3年内可采取主干裹纸加绕草绳等防寒措施。

5.1.7.2.3 对月季等株形低矮、抗寒性较差的花灌木应于根基部培设土堆防寒。

5.1.7.2.4 对紫薇、木槿、大叶黄杨等易发生春季哨条的树种,宜于上年初冬和当年早春适量喷洒高酯膜等抗蒸腾剂。

5.2 园林花卉的养护管理技术措施及要求

5.2.1应根据不同花卉植物的生态习性、生物学特性、应用要求和周围环境状况,进行养护管理,使其适时开花,花繁色艳。

5.2.2 宿根花卉萌芽前应剪除上年残留枯枝、枯叶。

5.2.3 花坛、花径和各种容器栽植花卉应及时灌水,宿根花卉应特别注意返青水和冻水的浇灌时期和灌水量,矮牵牛等忌水涝花卉应注意排涝,花池应在适当位置加设排水孔。

5.2.4 及时中耕除草,作业时不能伤根及造成根系裸露,宿根花卉萌芽期应特别注意保护新生嫩芽,同时及时剪除多余萌蘖。

5.2.5 结合浇灌和中耕适量施肥,保持土壤肥力和合理结构。

5.2.6 宿根花卉花谢后应及时去除残花、残枝和枯叶,并加强肥水管理;1年生草花花后失去观赏价值的应及时更换。

5.2.7 及时清理死苗,并按原品种、原规格补齐。

5.2.8 做好病虫害的防治工作。及时清理株间的枯枝落叶,对病虫害早发现早治理。

5.2.9 病虫害防治技术操作必须按照《农药操作规程》并参照《园林树木病虫害防治技术操作质量标准》进行作业。

5.2.10 对不耐寒的宿根花卉应分别采取覆土等不同防寒措施,确保安全越冬。

5.3 草坪养护管理技术措施及要求

5.3.1 草坪的养护管理,应在了解各草种生长习性的基础上,根据立地条件、草坪的功能进行。

5.3.2 修剪

5.3.2.1草坪的修剪应根据不同草种的习性和观赏效果,进行定期修剪,使草的高度一致,边缘整齐。

5.3.2.2 剪草的高度以草种、季节、环境等因素而定。一次修剪高度原则上不大于草高的1/3。北京常用草坪植物的剪留高度见表2:

表2 北京常用草坪植物的剪留高度

单位:cm

5.3.2.3 草坪植物的修剪次数依不同的草种、不同的管理水平和不同的环境条件来确定:

a) 野牛草:全年修剪不少于3次,自5月至9月,最后一次修剪不晚于9月上旬。

b) 大羊胡子:基本上可以不修剪,为提高观赏效果一年可修剪2次~3次。

c) 冷季型草:要定期及时修剪,使草坪高度保持在6cm~10cm。

5.3.3 浇水

5.3.3.1 除土壤封冻期外,人工草坪应适时进行浇灌,每次要浇足浇透,浇水深度不低于20cm。雨季应注意排水,干热天气尤其是冷季型草应适当喷水降温保护草地。11月下旬至12月上旬上冻前要浇足浇透冻水。

5.3.3.2 严禁使用撒过融雪剂的积雪补充草坪土壤水分。

5.3.3.3在使用再生水灌溉时,水质必须符合园林植物灌溉水质要求。

5.3.4 施肥

5.3.4.1 草坪建植时应施基肥,之后每年应根据草坪草的生长状况进行适当追肥。

5.3.4.2 施肥时期和施肥量:冷季型草坪返青前,可施腐熟粉碎的有机肥,施肥量50 g/m2~150g/m2,或施10 g/m2尿素或10 g/m2磷酸二铵等;生长期应视草情,适当增施磷、钾肥;晚秋,可施氮、磷、钾复合肥或纯氮肥2次~3次,每次约10 g/m2~15g/m2。暖季型草,如野牛草等可于5月和8月各施10 g/m2尿素。

5.3.4.3 草坪施肥必须均匀,撒施后及时灌水。

5.3.5 除杂草、补植

5.3.5.1 人工建植的草坪要及时清除杂草,保持草坪纯度。

5.3.5.2 使用除草剂必须慎重,应先试验,再应用。

5.3.5.3 对被破坏或其他原因引起死亡的草坪草应及时更换补植,使草坪保持完整,无裸露地面。

5.3.5.4 补植时应补种与原草坪相同的草种;适当密植,并加强管理养护,尽快与周围草坪一致。

5.3.5.5三年生以上草坪应采取打孔透气、疏草等措施。

5.3.6病虫害防治

5.3.

6.1草坪的病虫害防治,应在加强养护管理的基础上,以防为主,综合防治。

5.3.

6.2 草坪病害以冷季型草最为严重。化学防治应在5月初开始,此后根据病情适时喷药。

5.3.

6.3 草坪害虫主要有:蛴螬、蚜虫、螨类、黏虫、淡剑夜蛾、地老虎等,其主要防治方法参考表3 。

5.3.

6.4草坪病虫害防治技术操作必须按照《农药操作规程》并参照《园林树木病虫害防治技术操作质量标准》进行作业。

5.4 园林地被植物养护管理技术措施及要求

5.4.1 草本类地被植物养护管理技术措施参照草坪和花卉的养护管理技术措施。

5.4.2 木本类地被植物养护管理技术措施参照园林树木的养护管理技术措施。

5.5 竹类养护管理技术措施及要求

5.5.1 本标准是以本市引种成功的早园竹、黄槽竹、箬竹等养护管理方法为主,其它品种可参照执行。

5.5.2 间伐修剪

5.5.2.1 竹林的间伐修剪应在晚秋或冬季进行,间伐以保留4、5年生以下立竹,去除6、7年以上,尤其是10年生以上老竹的原则进行。使竹林立竹年龄组成为1度~2度竹占40%左右,3度~4度竹占45%以上,5度竹占15%左右。

5.5.2.2 应及时清除枯死竹干和枝条,砍除老竹、病竹和倒伏竹。

5.5.2.3 竹林过密应适当间伐或间移,使留竹分布均匀,并及时用土杂肥回填土坑。

5.5.3 施肥

5.5.3.1竹林应以施有机肥为主,并适量加入含铁的复合肥料,肥料中氮、磷、钾的比例以5:2:4为宜。最佳施肥时间为早春3月和8月~9月。

5.5.3.2应在竹林计划延伸的位置,深翻土地,并压入青草或填有机质含量高的土杂肥。

5.5.4 浇水

5.5.4.1应于每年春季出笋前(3月)浇足催笋水,5、6月浇足拔节水。雨季可视降雨情况浇水,秋季(11月、12月上旬)浇孕笋水,冬季过于干旱时可适当喷水。

5.5.5管理

5.5.5.1 竹林每经过3年~5年,应深翻、断鞭,将4年生以上的老鞭及每年砍伐后的竹蔸挖出。

5.5.5.2 过密竹林应于11月适当钩梢,未钩梢的密竹林,应于降雪后及时抖掉竹梢积雪。

5.5.5.3 竹林应于每年初冬适量培土。

5.5.6 病虫害防治

5.5.

6.1 病虫害防治以预防为主,综合防治。应以控制红蜘蛛、蚜虫等为主,经常检查,掌握虫情发展规律,及时防治。

5.5.

6.2 竹林应加强抚育管理,保留适当密度,使竹林通风透光、生长健壮。5.5.6.3 应注意因干旱、水湿、冷冻、日灼、风害、缺肥等所致生理性病害的防治。

5.5.

6.4 竹林主要病害防治

5.5.

6.4.1 竹丛枝病:加强抚育管理,3月~5月清除病枝或病株。

5.5.

6.5.2 竹杆锈病:合理砍伐,使林内通风透光,及早砍除病竹。

5.5.

6.5 病虫害防治技术操作必须按照《农药操作规程》并参照《园林树木病虫害防治技术操作质量标准》进行作业。

5.6 园林绿地管理要求

5.6.1 保持绿地内无垃圾杂物,无鼠洞和蚊蝇滋生地等,发现鼠洞要随时堵塞。及时清除“树挂”等白色污染物及绿地内水面的杂物。

5.6.2 清除垃圾杂物后应注意保洁,集中后的垃圾杂物和器具应摆放在隐蔽的地方,严禁焚烧垃圾和枯枝落叶。

5.6.3应保护好绿地内的花草树木,保持绿地的完整。经批准临时占用的绿地,应按时收回,并监督恢复原状。

5.6.4加强监管,严禁绿地内堆放杂物和停放与绿化作业无关的一切车辆;严禁在绿地植物上贴挂标语、晾晒衣物等。

5.6.5 应保证围栏、护网、绿化供水及观赏、游艺等设施的完整美观,防止绿化用水等被盗用。对损坏的园林设施,要及时修补或更换。

5.7 古树名木的养护管理

5.7.1 古树是活文物,是不可再生的宝贵资源,是首都园林景观的重要组成部分。针对古树生态环境的变化和古树生长的特点,加大科学研究力度,实现科学管理和养护。

5.7.2 使古树生长的各项环境指标控制在允许的范围内。

5.7.2.1 土壤有效孔隙度不得低于10%。

5.7.2.2 土壤容重不得超过1.3g/cm3。

5.7.2.3 土壤含水量控制在5%~20%之间,以15%~17%为宜。

5.7.2.4 土壤中固相、液相、气相比控制在5:3:1左右。

5.7.2.5 夏季土壤温度控制在15℃~29℃之间。

5.7.2.6平衡营养,防止土壤中各种矿质元素短缺或过量,土壤含盐量不超过0. 1%

5.7.2.7 土壤中有机质含量不低于1.5%。

5.7.2.8 太阳光照强度不低于8000Lux。

5.7.3 必须处理好古树与周围其他植物之间的关系。

5.7.3.1 在松柏类古树周围可适量保留壳斗科树种如栎、槲等,以利菌根菌的活动,促进古树生长。

5.7.3.2 古松树冠垂直投影范围内严禁种植核桃树、接骨木、榆树,以避免对其的生长产生抑制作用。

5.7.3.3 除对古树生长有利的部分植物可进行适量保留外,必须对古树周围生长的阔叶树、速生树和杂灌草进行控制。

5.7.4应保持古树及周围环境的清洁。

5.7.5 应加强古树的病虫害防治工作。

5.7.6 应因地制宜地设置围栏保护古树,孤立树或树群围栏与树干的距离不小于3 m。

5.7.7 在古树保护范围内(树冠垂直投影外沿3m范围内),禁止动土或铺砌不透气材料。各种施工范围内的古树必须在其保护范围边缘事先采取保护措施。

5.7.8 在古树根系分布范围内,严禁设置临时厨房或厕所等有污染气体、液体的设施和排放污水的渗沟;严禁在树下堆放污染古树根系、土壤的物品,如石灰、撒过盐的积雪、人粪尿、垃圾、废料或倒污水等。

5.7.9严禁在树体上钉钉子、绕铁丝、挂杂物或作为施工的支撑点。严禁攀折、刮蹭和刻划树皮等伤害古树的行为。

5.7.10 有纪念意义和特殊观赏价值的古树,应保留其原貌,对枯枝采取防腐处理。需修剪的应制定修剪方案,报主管部门批准。古树树体上的伤疤或空洞应及时填充修补,防止进水。

5.7.11 古树树体及大枝有倾倒、劈裂或折断的可能时,应及时采取加固或支撑等保护措施。

5.7.12 对高大树体必须安装避雷装置,以防雷击。

5.7.13 在坡林地环境的古树应有下木和地被植物伴生的自然生态环境。应对坡坎进行加固、防止水土流失。平地古树林地应适时适地栽种豆科地被植物。浇水应一次浇透浇足。暂不使用再生水浇灌古树。

5.7.14 古树复壮要严格采用成功的方法,吸收和运用新的研究成果,及时报请主管部门审查。

5.7.15 古树复壮和移植工程必须是具有二级或二级以上的园林绿化施工资质的企业方可承担。古树移植必须确保成活。施工技术方案必须经专家组论证,报请北京市园林局审查批准后,并在园林监查部门监督下实施。移后要落实养护管理责任制,及时制定养护方案,并进行跟踪管理,确保质量

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质量标准

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质量标准 1、一级绿地养护质量标准 1.1、绿化养护技术措施完善,管理得当,植物配置科学合理,达到黄土不露天。 1.2、园林植物 1.2.1、生长健壮。新建绿地的各种植物2年内达到正常形态。 1.2.2、园林树木树冠完整美观,分枝点合适,枝条粗壮,无枯枝死杈;主侧枝分布匀称、数量适宜、修剪科学合理;内膛不乱,通风透光。花灌木开花及时,株形丰满,花后修剪及时合理。绿篱、色块等修剪及时,枝叶茂密,整齐一致,整型树木造型雅观。行道树、绿地内无缺、死株。 1.2.3、树木不歪斜,叶片大小、颜色正常,无黄叶、焦叶、卷叶和带虫叶片。 1.2.4、花坛、花带、绿篱、绿植围墙轮廓清晰,整齐美观,色彩艳丽,无残缺,无残花败叶。 1.2.5、草坪及地被植物整齐一致,覆盖率98 %以上,草坪内无杂草。草坪绿色期:冷季型草坪不得少于300天;暖季型草坪不得少于210天。 1.2.6、病虫害控制及时,园林树木上无明显的病虫为害现象。具体要求树木上无蛀干害虫的活卵、活虫;主干、主枝上平均每100介壳虫的活虫数不得超过1头,较细枝条上平均每30cm不得超过2头,且平均被害株数不得超过1 %。叶片上无虫粪、虫网。被虫咬的叶片每株不得超过2 %。 1.3、垂直绿化应根据不同植物的攀缘特点,及时采取相应的牵引、设置网架等技术措施,视攀缘植物生长习性,覆盖率不得低于90 %。开花的攀缘植物应适时开花,且花繁色艳。 1.4、绿地整洁,无杂物,对绿化生产垃圾(如树枝、树叶、草屑等)、绿地内水面杂物,重点地区随产随清,其它地区日产日清,做到巡视保洁。 1.5、绿地内栏杆、园路、桌椅、路灯、井盖和标示牌等园林设施清洁、完整、安全,维护及时。

园林绿化养护技术标

园林绿化养护技术 标

XX区级公园、小游园、道路绿地、街巷绿地养护管理__标段 技术标

目录 一、养护管理计划 二、养护项管理措施及内部考核制度 三、主要机械设备 四、养护管理人员

园林绿化工程完工后,养护工作就极为重要,三分种植,七分养护说的就是这个道理。一般绿地养护是指根据绿地中不同绿化植物的生长需要和某些特定要求,及时对植物采取如施肥、灌水、中耕除草、修剪、防治病虫害等技术措施,以确保其能够正常生长,而现代城市绿地养护大多又包括了道路、硬地广场、水面、建筑小品及其附属设施的养护等。因此,我公司考察了_____区级公园、小游园、道路绿地、街巷绿地养护管理__标段工程的现场,根据其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措施: 一、企业绿地养护管理计划 我公司实行专地专队养护制度,由项目负责人总负责,配有质量员及安全员负责整个养护项目的质量与安全工作。我公司将严格按《_____省城市园林绿化植物养护技术规定》和《____市市管绿地养护管理质量标准的标准,结合养护绿地的特点,确保达到各养护地块的等级目标。 (一)、养护档案管理制度 建立完全的养护管理档案,及时收集、积累、整理与分析和总结经验。 1、据养护工作的内容,做好养护管理台帐。以一个月为例,内容包括: (1)、本月绿化养护小结 (2)、下月绿化养护计划 (3)、本月绿化养护考核月汇总表

(4)、绿化养护考核管理评分表 (5)、本月各期养护考核记录表 (6)、绿化养护工作质量评定表 (7)、安全交底卡 (8)、本月绿化养护报表:本月绿化养护报表;花坛、草花养护管理月报表;本月绿化养护周报表;花坛、草花养护管理周报表;本月绿化养护日记 (9)、植保工作、设施维护台帐 (10)、全月日记汇总表 2、苗木养护情况定期记录归档。记录内容为:苗木名称、规格、现场数量、地块、养护设施、养护成效、记录人、记录日期。 3、档案应每年分类整理,装订成册,编制目录,分类归档。 4、枯死苗木凡经挖除后需记录归档。记录内容为:苗木名称、规格、死亡数量、死亡原因、死亡日期、挖除人、主管人签名。 (二)、养护日记管理 养护日记由班长记录,日记要求连续、详细、明了、能映出质量监督和管理动态及面貌,特点详细记载施工中发现的问题和处理解决的过程。养护日记应从工程开始起至工程交工验收止。中途因工作调动时,应及时办好日记移交手续。由接收人继续做好施工日记。

园林绿化养护标准

附件1 一、养护质量标准 第一条养护标准 草坪养护,我司定为2级标准养护,覆盖率达98%,常年绿期为280天,草坪生长旺盛,草坪整齐雅观。无坑洼积水,无裸露地。 (一)质量标准 要求草坪长势旺盛,叶片健壮,生机勃勃,叶色浓绿,无枯黄叶。 (二)修剪 要考虑季节特点和草种的生长发育特性,使草的高度一致,边缘整齐。高度控制在:台湾草5-8厘米以下,其它科目的草种10厘米以下,沿阶草生长要平整,枯黄叶片要及时清理。草地与路(花)基、色块的分界宽度不超过8厘米。 (三)灌溉、施肥 要根据草坪植物的生长需要加强淋水和施肥,保证肥水充足,肥料的施用方法和用量科学,防止过量或不均匀引起肥伤。在雨水缺少的季节,每天的淋水量稍大于该草种的蒸腾量,使含水量保持在:砂土为3―6%砂壤土为6―12%,壤土为12―23%,粘土为21―23%。需水量大的植物,其土坑壤含水量一般要求砂土为4.5―6%,砂壤土为9―12%,壤土为18―23%,粘土为22―23%;需水量少且不耐涝的植物,其土壤含水量控制在:砂土为3―4.5%,砂壤土为6―9%,壤土为12―18%,粘土为21―22%。特别在10―2月份要勤淋水多施肥,适当进行苗外追肥,使草坪保持优良的长势度过干旱的秋、冬季。例如:在10月份后,因秋天来临,一些植物已经停止生长(外观),但因植物其新陈代谢还是需要一定的养分与水分,所以此时我们必须提供适当的水分以促进其新陈代谢,具体的操作视具体情况而定,一般可两天浇水一次,不需要太多的水,只须使地面湿润就行了;也可以一次灌溉透,使地面部分有少许积水,如此则可隔6-7天灌溉一次(此方法适用于浇水比较困难的地方)。 (四)除杂草 要求及时清除杂草,方法合理彻底。草坪纯度标准为每平方米不超过15株非本科目的的草种。 (五)填平坑洼 要求及时填平坑洼地,使草坪内无坑洼积水,平整雅观。 (六)补植 对被破坏或其它原因引起死亡的草坪植物应及时补植,使草坪保持完整,无裸露地。补植要补与原草坪相同的草种,适当密植,补植后加强保养,保证一个月内覆盖率达90%以上。 (七)病虫害防治 要求及时做好病虫害的防治工作,以防为主,精心管护,使植物增强抗病虫能力,经常检查,早发现早处理。采取综合防治、化学防治、物理人工防治和生物防治等方法防止病虫害蔓延和影响植物生长。尽量采用生物防治的办法,以减少对环境的污染。用化学方法防治时,一般在晚上进行喷药(注:考虑到有些药物有些的气味,可能影响办公区工作人员的工作、生活,可依小区要求的时间进行喷施药物,施药的用量及对环境的影响,要符合环保要求和标准。发生病虫为害,最严重的危害率在5%以下。

5园林绿化养护安全管理制度

云南XX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绿化养护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为了规范绿化养护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人员和财产的安全,制定此制度。 1.2范围 适用于公司管理范围内绿化养护的安全管理。 2.职责 2.1公司安全员负责本制度的制定和修改,对绿化养护工作安全履行监督检查的职能。 2.2绿化养护安全负责人按本制度的规定实施绿化养护工作的安全管理,并履行日常监督检查的职能。 2.3绿化工作人员遵守本制度的规定,履行好个人的职责。 3.绿化养护安全管理要求 绿化养护潜在事故为机械伤害、高处坠落、触电、农药喷洒造成人员急性或慢性中毒等。 3.1树木整形修剪的安全事项 3.1.1检查使用的工具是否锋利,上树用的机械或折梯的各个部件是否灵活,有无松动,防止发生事故。 3.1.2上树操作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安全绳,穿胶底鞋,不穿带“钉”鞋;手锯要栓绳套,套在手腕上,防止掉下砸伤人。 3.1.3注意树木上空各种缆线如电力线、电话线等,尤其是电力线,影响操作时,必须先取得电业部门配合,先断电,后作业。作业前要检测电线是否有电,确已断电方可作业。作业中,剪断的枝条应避免压断缆线或挂在线上。 3.1.4作业范围要设置安全警示牌,提醒行人车辆不要进入作业区,作业时要注意树下安全和周围建筑物的安全,以免树枝下掉时伤人或损坏公私财物,必要时取得交-警的配合。 3.1.5修剪行道树及锯除大枝时,必须有专人指挥及维护现场,树上树下要互相配合,以防锯落大枝砸伤过往行人和车辆。修剪大径的长枝条需在基部裁去的,或长主干截短时不能一次截断,要分段进行。对周围有危险的枝条,要预先用绳索吊好,锯断后慢慢放下。要特别注意自身安全和周围建筑物、人员的安全。特大树枝修剪或砍伐树木,应由专人负责统一指挥。 3.1.6使用竹梯上树修枝,竹梯要有足够长度,依靠枝条时须先检查其牢度,竹梯置放要有安全的倾斜角度,一般跟地面成60度左右,竹梯两腿根部都要包上

园林绿化安全养护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46375 园林绿化安全养护管理制度标准范 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园林绿化安全养护管理制度标准范 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景区绿化作为景区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其他建设一样也存在安全问题与和安全管理问题,从多方面分析景区绿化养护安全生产问题,提高防范意识,从而形成安全管理制度。 1.高空行道树修剪安全操作规程 (1)高空现场作业人员要戴安全帽,不得酒后高空作业。 (2)作业范围要设置安全警示牌,提醒行人车辆不要进入作业区,作业时要注意树下安全和周围建筑物的安全,以免树枝下掉时伤人或损坏公私财

物,必要时取得交警的配合。 (3)注意树木上空各种缆线如电力线、电话线等,尤其是电力线,影响操作时,必须先取得电业部门配合,先断电,后作业。作业前要检测电线是否有电,确已断电方可作业。作业中,剪断的枝条应避免压断缆线或挂在线上。 (4)修剪大径的长枝条需在基部裁去的,或长主干截短时不能一次截断,要分段进行。对周围有危险的枝条,要预先用绳索吊好,锯断后慢慢放下。要特别注意自身安全和周围建筑物、人员的安全。特大树枝修剪或砍伐树木,应由专人负责统一指挥。 (5)使用竹梯上树修枝,竹梯要有足够长度,依靠枝条时须先检查其牢度,竹梯置放要有安全的倾斜角度,一般跟地面成60 度左右,竹梯两腿根部都要包上防滑材料。上下树要放稳梯子后再登

(完整word版)园林绿化养护质量控制措施

养护质量控制措施 质量管理: 1.质量管理体系: 项目经理 管理员值班班长 2. 施工质量控制预案,自检、按甲方要求做好检查,管理人员日常巡检、配合检查方人员周检、月检,监督、查检的完整体系,把好每道质量关。 3. 工地质量检查与内部考核相结合,建立落实质量考核奖惩制度。 4. 加强工地质量宣传教育,强化员工质量意识。 5. 要求执行管理者熟记《绿化养护管理考核办法》《绿化养护管理标准要求》。质量责任制: 1.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质量责任制,在责任制度的基础上,鉴定质量保证书,实行风险工资制。明确每个岗位的职能、责任权限,实行质量“一票否决权”。使工程所需的原材料,半成品、施工工艺、技术状态等,满足施工规范定的必备质量要求,以达到质量管理目标。 2.奖惩措施: 对现场施工人员做好技术交底,责、权、利挂钩,出现质量问题,奖惩分明,决不放过。并设专职质检员,具体措施待工程开工后,项目部协商来决定。 3.准备工作: ①、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及主要施工技术人员参加图纸会审,接受设计院的设计交底,了解工程特点,设计意图和关键部分的工程质量要求。 ②、组织项目部所有管理人员,施工技术人员及施工队骨干工人认真熟悉图纸,做到心中有数。

③、认真编制施工指导书,进行特殊工艺及新工艺的技术交底,以及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交底。 4.质量检查与验收: 现场质量检查是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控制的手段。它包括:工序交接、隐蔽工程、停工后复工前和分部分项工程完工后检查。 ①、选择适当的方法对各分项工程进行质量检查。质检方法有:目测法、实测法和实验法。 ②、质量验收按照工程合同的质量等级,遵循现行的质量检查评定标准,采用相应的手段对工程分阶段进行质量认可。 ③、验收资料和文件是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的重要依据,从施工开始就应完整地积累和保管,做到与施工同步。 质量控制措施: 1. 严格执行园林植物养护《屏山县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和城镇管理局城市管理标准(试行)》《四川省城市绿地广场和新、改、扩建道路绿化管理暂行办法》、《绿化养护管理考核办法》《绿化养护管理标准要求》各项规程。 2. 设立专职养护队,即大树养护班。工段配备绿化专业工程师一名,绿地养护技师一名,保证工作组织化、专业化、科学化。并建立计划、执行、检查、考核等一整套行之有效的管理机制。 3. 整个养护期工作重点: 3.1 加强病虫植保预控,坚持防重于治,综合防治的原则,严格防除病虫害的发生与蔓延。尤其是应把本地发生率高、危害性大的“五小、二病”(即蚧虫、蚜虫、粉虱、蓟马、叶螨和病毒病、线虫病)以及樟巢螟、天牛、木蠹蛾及真菌病害的防治作为重点。 3.2 本工程绿化地势环境温和,春夏降雨较多,养护管理任务重,特别是除草除虫工作,应注意掌握野草虫害发生规律,坚持“除早、除小、除了”的原则,以

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质量要求

附二: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质量要求 本质量要求依据行业标准,结合本省实际情况编制而成,供参考使用。 一、树木管理 一级:新栽树木成活率99%,原有树木保存率100%。 树形美观,长势茂盛,无歪斜,适时整形修剪,无枯枝、徒长枝、病虫枝,造型植物按设计要求修剪,达到预期效果。树上无牵绳挂物,无依树搭盖。适时水肥管理,松土,除杂草,开花植物能按时开花。 二级:新栽树木成活率98%,原有树木保存率99%。 树木生长良好,保持树木自然特征,无明显歪斜(造型植物除外),无牵绳挂物。整形修剪,保持树木整齐美观。 三级:新栽树木成活率97%,原有树木保存率98%。 树木生长正常,树形比较完整,重点植物要修剪,无明显枯枝败叶、病虫害。 二、绿地管理 一级:植物季相分明,色彩丰富,生长茂盛,整齐美观,无缺株。土壤疏松、平整、无杂草、无建筑、生活等废弃物,无渍水及旱象。 二级:植物生长茂盛,土壤平整,基本无杂草,无积成垃圾,无明显缺株,无渍水及旱象。三级:植物生长基本正常,无明显杂草、缺株,废弃物及时清除。 三、草坪管理 一级:达到设计要求,草种纯、生长旺盛,观赏效果好;经常修剪,高度符合规定标准,整齐美观,随时清除杂草,其杂草率不超过1%,裸露地面不超过2%,无渍水,无垃圾及废弃物,无病虫危害。 二级:草坪生长正常,观赏效果好,经常修剪,整齐美观,杂草率不超过2%,裸露地面不超过3%,无废弃物,无渍水,无明显的病虫害。 三级:草坪基本生长正常,经常修剪,无明显的裸露地面、杂草、垃圾。 四、草花管理 一级:草花质量符合一级标准,地栽草花或摆花图案新颖,花色鲜艳,观赏效果好,花期长、无因管理不善产生提前倒伏、枯萎现象。 二级:草花质量符合二级标准,地栽草花或摆花其花色有变化,整体效果好,花期达到预期效果。 三级:草花质量符合二级标准,整齐美观,管理好。 五、园林设施管理 一级:园林建筑、园林小品、绿化设施保持完好,整洁美观,损坏及时维修,定期表面刷新。二级:园林建筑、园林小品、绿化设施保持基本完好,损坏定期维修,无明显的污物。 三级:园林建筑、园林小品、绿化设施保持较好,损坏要修复。

(完整版)园林绿化养护合同(标准版)

绿化养护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互利公平和诚实合作的原则,双方就养护项目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一般条款 1.甲方将_________绿化共_________(平方)委托乙方养护。 2.合同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合同期满,双方可续约,但须提前一个月办妥有关手续。 3.委托方法为乙方整体承包方式。 二、绿化养护工作要求、养护范围及养护内容 1.工作要求:绿化养护工作分为基本工作项目(简称基本工作)和定期工作项目(简称定期工作)两部分。基本工作是指一般地正常维护,即浇水、清理垃圾、防风防汛、补植和防人为损坏及零星病虫害防治、除杂草和修剪等;定期工作是指全面修剪整形、施肥、除杂草、松土和全面病虫害防治。 绿化养护工作要求及检查验收标准详见附件一。 2.养护范围: (省略) 3.养护内容:乔灌木、绿篱、草本植物等的浇灌、施肥、草坪的 —— 1

杂草清除、植物(树木、绿篱、草坪等)修剪、浇水、灌溉、去除枯死植株、植物补植、树木扶正、病虫害防治和监测、植物防护(防寒、旱、台、涝、高温等)等工作。 三、双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责任 A.凡经园林专业技术人员鉴定确认与季节或立地条件不相适应的植物,在乙方接收养护前须作必要更换的,其费用由甲方负责。 B.全面监督、指导、检查、验收乙方工作。 C.在检查时如发现有不合格之处,应以“质量整改通知书”的形式书面通知乙方。 D.及时为乙方办理结算,按时支付当季应付费用。 2.乙方责任 A.认真按合同标准养护管理,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 B.对甲方验收不合格之处,乙方应及时进行适当的整改。 C.负责对合同范围内绿地的主要观赏植物进行挂牌宣传,说明其品种原产地,生长特性及养护方法。 D.统一着装,佩戴工卡上岗。做到工完场清,文明作业。 E.每逢重大节日,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合理布置花坛、园林小品等,费用另计。 F.为保证管理到位,乙方应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做好日常养护记录,建—— 2

绿化养护管理制度执行标准.doc

绿化养护管理制度执行标准1 绿化养护管理制度执行标准 2009-12-28 19:26:33 来源: 作者: 【大中小】浏览:878次评论:0条 一、目的:保护、完善绿化带;保护、美化小区环境。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小区服务中心管理区域的绿化。 三、职责 1、公司经理负责审定绿化方案和确定绿化工程承包商。 2、服务中心主管负责拟定绿化方案,签定绿化工程合同。 3、物业管理员负责绿化工程施工质量监控和日常绿化管理。 4、保洁员负责绿化带除草。 四、程序 1、确定绿化方案 (1)服务中心主管根据业主管委会的委托和要求,并根据小区美化实际需要,提出初步绿化方案。 (2)服务中心主管就初步拟定绿化方案,向业主管委员征求意见。 (3)根据业主管委员的意见,服务中心主管拟定绿化方案,并提交公司经理审核、批准。2、委托施工

(1)绿化工程承包商的确定《供应商选择程序》进出。 (2)服务中心主管与被选定的供应商签订绿化工程合同。 3、施工质量监控 (1)物业管理员按绿化工程合同的规定对施工质量进行监控。 (2)物业管理员对发生的不符合要求的情况,记入《绿化工程存在问题处理单》,并将处理单交承包商限期整改。 (3)物业管理员跟踪整改的进行,并检验整改结果,决定认可或要求其继续整改。 (4)对合同期限内不能完工的绿化功臣,物业管理员应向承包商寻求补偿。 4、绿化工程的验收: (1)绿化工程施工完毕,物业管理员应组织人员进行验收。 (2)参与验收的可包括:物业管理员、服务中心主管、业主管委会委派的人员,公司经理、承包商。 (3)参与验收的人员在《绿化工程验收移交记录表》上签字,即为验收合格。 (4)若验收时发现存在问题,物业管理员按规定进行进行处理。 5、绿化工程验收接管后,由服务中心自行养护。 6、日常管理

市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准则完整版

市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 理准则 Document serial number【NL89WT-NY98YT-NC8CB-NNUUT-NUT108】

北京市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 前言 为适应北京城市园林绿化行业的发展,依据《北京城市园林绿化技术标准汇编》和北京市园林局园绿字[1999]047号:《园林绿化养护等级质量标准》,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由北京市园林局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园林科学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姚士才。 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园林绿化中的乔木、灌木、藤木、竹类、花卉、草坪、地被、古树名木等的养护管理规范以及检查验收标准,适用于北京市规划市区的城市绿地、京郊城镇绿地以及北京市属风景名胜区绿地的养护管理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北京城市园林绿化技术标准汇编 北京市园林局园绿字[1999]047号:园林绿化养护等级质量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3.1 树冠 树木主干以上集生枝叶的部分。 3.2 花蕾期 植物从花芽萌动到开花前的时期。 3.3 叶芽 形状较瘦小,先端尖,能发育成枝和叶的芽。 3.4 花芽 形状较肥大,略呈圆形,能发育成花或花序的芽。 3.5 不定芽 在枝条上没有固定位置,重剪或受刺激后会大量萌发的芽。 3.6 生长势 植物的生长强弱。泛指植物生长速度、整齐度、茎叶色泽、植株茁壮程度、分蘖或分枝的繁茂程度等。 3.7 行道树 栽植在道路两旁,并构成街景的树木。 3.8 古树名木

园林绿化养护质量标准与技术标准

园林绿化养护质量标准及技术规范 (2010-01-07) 第一章概述 一、基本概念: 园林绿地养护分成活期养护和日常养护、本规范着重叙述日常养护。 二、园林绿化养护质量标准等级: 根据园林绿化养护要求进行分级通常分为三个等级,即一级(公园、大型公共绿化风景名胜区)、二级(国家三级以上公路绿化)、三级(社区、各单位绿化地)。 三、园林绿化地植物分类: 分乔木、灌木、花卉、藤本和攀援、地被和草坪等植物。园林绿化养护要根据不同植物种类和群落分别采取不同的养护技术和措施,所以说园林绿化养护具有针对性。 四、园林绿化养护保存率: 凡经栽培成活一年以上的植物保存率均应达98%以上,(注:凡应受自然灾害或环境污染以及本职所能控制等原因而死亡的植株、不计算在内),以植物保存率可以直观的考察养护好坏的标准。 第二章树木养护(包括乔木、灌木)

第一节灌溉及排水 一、灌溉 1、不同种园林植物对水分的要求各不相同。旱生植物,如木柳等,能耐较长时间干旱;湿性植物如水杉、 池衫、枫样、枫杨、垂柳等,短期积水也可以生长,在 过分干旱时生长不良甚至死亡;中生植物大多数植物属 于此类,最适宜的生长条件是干湿适中;水生植物,如 荷花喜生长在水中,所以要根据树木种类决定浇水的次 数和浇水数量及其浇水的方式。较耐干旱树种相对浇水 次数及其需水量要少,相反浇水次数及需水量要多。 2、同种植物在一年中不同生育期内,对水分的需要量也不同。早春植物萌芽需水量不多,枝叶盛长期需水 较多,花芽分化期及开花期、结实期要求水分较多,特 别开花期,结实期对水分较敏感。 3、对新载植物的树木应根据不同立地条件进行适时、适量的灌溉,应保持土壤中有效水分(如318高地,地 段土质差、土层薄、保水性差,相对而言浇水次数多, 浇水量大,相反土层厚、土质好、保水性好,如殷巷小 区原属于稻田,像这类绿地应做到干旱浇水,应做到看苗,看土,看干旱程度决定浇水量,浇水次数)。 4、人工浇水方法、次数及注意事项:春秋季节缺水时每天早晨浇水一次;夏季每天早或晚浇水一次。在六、七、八、九等月份气温高,天气干燥时,还需向树冠和 枝干喷水保湿,此项工作作于清晨(10点钟前)或傍晚

北京市园林绿化地方标准

北京市园林绿化地方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北京市用于城市园林绿化露地栽植苗木的规格、质量、检验、验收以及标志、掘苗、包装、运输与假植等基本技术要求。北京城市园林绿化露地栽植苗木树种参照《北京市区城市绿地植物规划》的具体要求选择应用。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城市园林绿化露地栽植苗木。 2、规范性引用文件(略) 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苗木类型按苗木的生物学特性分为常绿乔木、落叶乔木、常绿灌木、落叶灌木、常绿藤木、落叶藤木、竹类等种类;按苗木的自然形态分为丛生型、单干型、多干型、匍匐型等类型。 3.2丛生型苗木自然生长的树形呈丛生状的苗木。 3.3单干型苗木自然生长或经过人工整形后具1个主干的苗木。 3.4多干型苗木自然生长或经过人工整形后具有3个以上主干的苗木。 3.5匍匐型苗木自然生长的树形呈匍匐状的苗木。 3.6小乔木自然生长的成龄树株高在5米至8米的乔木。 3.7中乔木自然生长的成龄树株高在8米至15米的乔木。 3.8大乔木自然生长的成龄树株高在15米以上的乔木。 3.9干径指乔木主干离地表面1.3米处的直径。 3.10基径指苗木主干离地表面0.3米处的直径。 3.11冠径指乔木树冠垂直投影面的直径。 3.12蓬径指灌木、灌丛垂直投影面的直径。 3.13树高指从地表面至乔木正常生长顶端的垂直高度。 3.14分枝点高指从地表面到乔木树冠的最下分枝点的垂直高度。 3.15灌高指从地表面至灌木正常生长顶端的垂直高度。 3.16移植次数苗木培育的全过程中移植的次数。 4、技术要求 4.1对使用苗木的基本要求 4.1.l应选择当地适生树种,包括乡土树种以及引种驯化成功并已得到广泛应用的树种。 4.1.2使用苗木的树种(品种)应有标牌,标明种类(中文植物名称与拉丁学名)、规格、数量和质量。 4.1.3应用的苗木应具备生长健壮、枝叶繁茂、冠形完整、色泽正常、根系发达、无病虫害、无机械损伤、无冻害等基本质量要求。 4.1.4使用的苗木应经过移植培育。5年生以下的移植培育至少1 次;5年生以上(含5年生)的移植培育至少2次。野生苗和山地亩应经北京本地苗圃养护培育3年以上,适应当地环境和生长发育正常后才能应用。 4.1.5栽植苗木必须经过植物检疫。外埠苗木进入北京市域应经法定植物检疫主管部门检验,签发检疫合格证书后,方可应用。具体检疫要求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4.2各类型苗木规格质量标准

物业项目园林绿化养护规范(详细版)

物业项目园林绿化养护规范(详细版) 物业项目园林绿化养护规范(详细版)提要:灌木管养:生长势好:生长量达到该草种该规格的平均年生长量;叶色青绿,无枯黄叶。 叶子健壮:叶色正常,叶大而肥厚、在正常的条件下不黄叶,不焦叶、不卷叶、不落叶,叶上无虫尿虫网灰尘;被啃咬的叶片最严重的每株在5%以下。 枝、干健壮:无明显枯枝、死权、枝条粗壮,过冬前新梢木质化;无蛀干害虫的活卵活虫;介壳虫最严重处主枝干上100平方厘米1头活虫以下,较细的枝条每尺长的一段上在5头活虫以下;株数都在2%以下; 树冠完整:分支点合适,主侧枝分布均称和数量适宜、内膛不乱、通风透光。措施好:按一级技术措施要求认真进行养护。行道树基本无缺株。草坪覆盖率应基本达到100%;草坪内杂草控制在10%以内;生长茂盛颜色正常,不枯黄;每年修剪暖地型6次以上,冷地型15次以上;无病虫害。 行道树和绿地内无死树,树木修剪合理,树形美观,能及时很好地解决树木与电线、建筑物、交通等之间的矛盾。 绿化生产垃圾重点地区路段能做到随产随清,其它地区和路段做到日产日清;绿地整洁,无砖石瓦块、筐和塑料袋等废弃物,并做到经常保洁。 草坪管养: 草坪管养的标准是草种生长良好,草坪整齐雅观,三季常绿,无

坑洼积水,无裸露地。 修剪:考虑季节特点和草种的生长发育特性,使草的高度一致,边缘整齐。根据草坪品种、不同高度,适当控制高度。 灌溉、施肥:根据草坪植物的生长需要进行淋水和施肥,在每年春、夏、秋季三季节,加强淋水,淋水量不低于该采种该规格的蒸腾量。结合淋水适当施肥,以保证草坪植物保持青绿。肥料的使用要适量、均匀,防止过量或不均匀引起肥伤。 除杂草:经常清除杂草,使纯草坪和混合草坪的草种纯度达95%,新接管的绿地要求半年内达到要求。 填平坑洼:及时填平坑洼地,使草坪内无坑洼积水,平整美观。 补植:对破坏或其他原因引起死亡的草坪植物应及时被植,使草坪保持完整无裸露地。补植要部与原草坪相同的草种,适当密植,补植后加强保养。 病虫害防治:及时做好病虫害的防治工作,以防为主,精心管养,使植物增强抗病虫能力,经常检查,早发现早处理。采取综合防治、化学防治、物理人工防治和生物防治等方法防止病虫害蔓延和影响植物生长。尽量采取生物防治的办法,以减少对环境的污染。用化学方法防治时,一般在晚上进行喷药;药物、用量及对环境影响,要符合环保要求。 花卉管养: 灌木和花卉管养的标准是生长良好,花繁叶茂,造型美观,具有一定艺术感和立体感。

园林绿化养护技术等级标准.pdf

园林绿化养护技术等级标准.pdf

关于批准《园林绿化养护技术等级标准》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的通知 沪建建〔2005〕375号 各有关单位: 由上海市绿化管理局主编的《园林绿化养护技术等级标准》,经有关专家审查和我委审核,现批准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该规范统一编号为DG/TJ08-702-2005,自2005年8月1日起实施。 该规范由上海市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管理总站负责组织实施,上海市绿化管理局负责解释。 二○○五年六月十七日1 总则 1.0.1为促进城市建设可持续发展,加强绿化行业管理,根据国家和上海市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订本标准。 1.0.2本标准按园林绿地的组成元素进行编写,以各元素在养护技术上必须达到的要求为基本标准。在基本标准基础上,达到完善的水准为一级标准。介于两者之间的为二级标准。 1.0.3本标准适用于全市各类绿地。 1.0.4全市各类绿地的养护,除按本标准执

行外,还必须遵守国家、地方有关法规、规范及行业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树林woods 较大面积成块成片栽植(一般在30株以上),以乔木为主,适量配置灌木、地被或草地的组合混交林或纯林。 2.0.2树丛grove 由二、三株到二、三十株同种类或不同种类的乔灌木组合而成,树冠彼此衔接,通常不得入内。 2.0.3孤植树isolated tree 树形美观,自成一景,独株生长的乔木或灌木。 2.0.4行道树street trees 道路两旁的树木,常成行栽植,排列整齐,规格统一,株间有一定距离,具有遮荫、防尘、护路、美化街景的功能。随着道路形式的变化,行道树种植形式可单行或多行种植,亦可多株乔木规则或不规则丛植。 2.0.5花坛flower bed 应用一、二年生花卉、球根花卉和温室花卉

(技术规范标准)成都市绿化养护管理技术标准

成都市绿化养护管理技术标准 1.说明 1.1成都市绿化养护管理标准,依据四川省地方标准DB51/50016—1998《城市园林绿化技术操作规程》结合成都市绿化实际情况制定。 1.2本标准养护管理工作的内容:浇水排水、施肥、修剪、病虫害防治、松土除草、补栽、扶正支柱、绿地容貌、设施维护等。 1.3本标准养护管理适用范围:公园绿地、道路绿地、居住绿地、附属绿地、防护绿地等。 1.4本标准适用成都市绿化养护施工及其工程管理和监理。 1.5本标准特殊术语说明 1.5.1绿化养护管理是指在绿化工程竣工验收之后,为使园林绿地达到整洁美观,园林植物正常生长而采取的一切养护管理措施。 1.5.2色块灌木指绿地中成片种植的彩叶植物或开花灌木。 1.5.3造型灌木指用修剪、捆扎等方法整修成特定形状的灌木。 1.5.4花卉指木本观花植物及草本观花植物的总称。 1.5.5盆草花指盆栽草花及地栽草花(含宿根花卉)的总称。 1.5.6花灌木指观花类灌木及小乔木。 2.养护的直观标准 2.1长势树木长势旺盛。 2.2叶片叶色正常、叶大而肥厚、不黄叶、不焦叶、不卷叶、不落叶、无明显虫屎、虫网、被虫咬食叶片数量、每株在10%以下。 2.3枝干树干挺直、倾斜度不超过10度,树干基部无蘖芽滋生、枝干粗壮、无明显枯枝、死桩、基本无蛀干害虫的活卵、活虫,介壳虫在主,侧枝上基本无活虫。 2.4树冠树冠完整美观、分枝点合适、侧枝分布均匀、枝条疏密适当,内膛不乱,通光透光。 2.5行道树分枝点高低、树高、冠幅基本一致,无连续两株缺株、相邻5株的高差<10%。 2.6花灌木着花率高、开花繁茂、无落花落蕾现象。色块灌木无缺株断行、覆盖度达100%,

城市园林绿化养护标准

城市园林绿化养护标准 [标准规范] 城市园林绿化养护标准 一级养护质量标准 1、绿化充分,植物配置合理,达到黄土不露天。 2、园林植物达到:, (1)生长势:好。生长超过该树种该规格的平均生长量(平均生长量待以后调查确定)。 (2)叶子健壮:①叶色正常,叶大而肥厚、在正常的条件下不黄叶,不焦叶、不卷叶、不落叶,叶上无虫尿虫网灰尘;②被啃咬的叶片最严重的每株在5%以下(包括5%,以下同)。 (3)枝、干健壮:①无明显枯枝、死权、枝条粗壮,过冬前新梢木质化;②无蛀干害虫的活卵活虫;③介壳虫最严重处主枝干上100平方厘米1头活虫以下(包括1头,以下同),较细的枝条每尺长的一段上在5头活虫以下(包括5头,以下同);株数都在2%以下(包括2%,以下同);④树冠完整:分支点合适,主侧枝分布均称和数量适宜、内膛不乱、通风透光。 (4)措施好:按一级技术措施要求认真进行养护。 (5)行道树基本无缺株。 (6)草坪覆盖率应基本达到100%;草坪内杂草控制在10%以内;生长茂盛颜色正常,不枯黄;每年修剪暖地型6次以上,冷地型15次以上;无病虫害。 3、行道树和绿地内无死树,树木修剪合理,树形美观,能及时很好地解决树木与电线、建筑物、交通等之间的矛盾。 4、绿化生产垃圾(如:树枝、树叶、草沫等)重点地区路段能做到随产随清,其它地区和路段做到日产日清;绿地整洁,无砖石瓦块、筐和塑料袋等废弃物,并做到经常保洁。 5、栏杆、园路、桌椅、井盖和牌饰等园林设施完整,做到及时维护和油饰。 6、无明显的人为损坏,绿地、草坪内无堆物堆料、搭棚或侵占等;行道树树干上无钉栓刻画的现象,树下距树干2米范围内无堆物堆料、搭棚设摊、圈栏等影响树木养护管理和生长的现象,2米以内如有,则应有保护措施。 二级养护质量标准 1、绿化比较充分,植物配置基本合理,基本达到黄土不露天。

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制度

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制度 为营造美好的景观效果,需要我们每个养护工人都必须尽职尽责,从养护中的每一个细小环节做起,若有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会影响整个景观效果,甚至造成一些不必要的损失,所以在每个养护工人心中必须刻有“养护无小事”的宗旨,为此我们必须进一步的加强和完善养护管理制度。 一、养护人员的挑选 1.养护工人必须挑选身体健康,有责任心的,工作能力强,具有一定的养护技术能力的人。 3.根据每个养护工人的表现均有当养护班长的权利,由养护工人共同推选产生,班长必须对现场要特别了解,并且自己必须制定一套完整的管理制度和现场管理措施,做到有序完善的养护。 4.经确定的养护人员,不得随意更换和调离。 5.不能胜任工作的人员,应根据现场负责人的要求及时更换; 6.有一技之长的工人要发扬自己的特长,比如维修机械、苗木的不同季节修剪等一些养护技巧,要与其他养护工人积极交流,以便提高整体养护工人素质及团队的养护水平。 二、现场养护岗位及岗位职责 1.现场养护由,养护主管、养护副主管、现场安全员、区域负责人、养护队长、特殊岗位(技术工人)、普通工人组成。 2.岗位及岗位职责表

3.各个岗位的评选办法; (1)区域负责人对现场要特别了解,并且自己必须制定一套完整的管理制度和现场管理措施,做到有序完善的养护。安排工作到位完善的将给予奖励,对于工作及管理能力差的将会被淘汰。 (2)养护队长要有一定管理能力,必须服众、有责任心,领导安排的工作要按时按量完成,做的比较好的各个方面干的不错的将给予奖励并升职为区域负责人,对于工作及管理能力差并且不积极工作的予以淘汰。 (3)技术工人通过日常养护工作中的表现,进行技术考核后合格的将列为技术工人。 三、例会制度 1.养护班长应每天晚上向现场管理员汇报当天的养护工作情况和第二天的养护工作计划,坚持每天举行一次碰头会。

南方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规范方案

南方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规范 一、目的 规范园林绿养护管理行为,提高物业管理服务质量,增强业主对物业管理服务的满意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我司所管辖的物业小区。 三、职责 1、绿化人员具体执行本规程。 2、楼管员负责对园林绿化管理工作的日检查及管理。 3、客户主管负责对园林绿化管理工作的周检查与管理。 4、物业管理处主任对园林绿化管理工作月检查与管理。 5、公司副总主管园林绿化管理工作。 四、工作程序 (一)园林绿化树木养护 1、中耕除草 中耕除草目的在于疏松土壤、通气、调节土温,促进土壤养分分解,便于树木根系生长,同时除去与树木争肥争水、有碍观瞻的杂草。 (1)中耕深度和范围应树而定,一般深5㎝左右,范围直径50~10㎝的区域。 (2)中耕时间,应在天气晴朗,土壤含水适度(50~60%)时进行,不得在土壤泥泞状态下中耕,以免破坏土壤结构;连阴两天除草,只能采用拔除方式。 (3)除下的杂草及时处理,运走或就地掩埋入土作为基肥。掘出的瓦砾,拣拾运出现场。 (4)中耕时不可损伤树木根系、树皮和枝条。 (5)树下草皮、地被高度控制在10~15㎝以下,修剪要整齐。

2、防旱与灌溉 树木生长需要足够的水分,否则不能维持生命。 (1)新栽1~2年内树木,要做好复土工作,必要时盖土保墒。 (2)灌溉之前,应先松土,做好土围。夏季灌溉应在早、晚进行;冬季则在中午前后进行,每次浇透浇足。 (3)灌溉可结合施肥,以提高耐旱力。 (4)新栽1~2年的名贵树木,皮层较薄光滑的树木,旱季要卷干。必要时还应对树干、树冠进行喷雾,喷雾次数视天气而定,并可搭盖荫棚。 3、施肥 肥是植物的粮食,为使树木茂盛生长,必须施肥。休眠期施的肥称基肥,生长期施肥称追肥,有机肥必须充分腐熟才能使用。 (1)观花观果树木,要求花前花后各施一次追肥,休眠期施一次基肥。 (2)一般树木,休眠期施一次基肥,基肥施用量应视树种、土壤及树木大小而定,一般胸径10㎝以下的施有机肥5斤,10㎝以上的施10斤。 (3)施肥要选择晴天,土壤干燥时进行。施肥时,肥料不能玷污枝叶,以免烧伤。施肥从效果与环境卫生考虑,应采用沟施或穴施,沟(穴)应开在树冠之冠缘线下,深度视根的深度而定,一般25㎝,肥料不能与粗根接触,施后将沟(穴)填平。 (4)化肥要与有机肥交替使用。名贵树木可适当采用微量元素。磷肥、尿素作根外喷施,根外喷施宜在清晨或黄昏进行,以叶面泾润为度。 (5)要根据树木特性选择合适的肥料,喜酸性花木如杜鹃等,不宜用碱性肥,常绿针叶幼龄小苗不宜使用化肥等。 4、整形与修剪 整形与修剪能使树木生长健壮,花艳叶茂,树冠整齐美观,提高观赏性,还能改善通风透光条件,减少病虫害,对新栽和病弱树木还可以减少养分、水分消耗,恢复树势。 (1)树木整形要根据树木习性而定,主干生长强势的应保留其领导干,采取塔形、圆锥形整形。主干生长势不强而易于形成丛状树冠的,可修成圆球状、半球形或自然形树冠,喜光小乔木可采用自然开心形。(2)为平衡树势,使各主枝、侧枝间均衡生长,应“强主枝强剪,弱主枝弱剪”与“强枝弱剪,弱枝强剪”,枯死枝、病虫枝、徒长枝、并生枝和损伤枝要及时剪去。

绿化养护管理验收标准(006)

独山子石化公司矿区服务事业部绿化园林保洁公司企业标 准 Q/SY DSKF J 绿化养护管理验收标准(第1页,共3页)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独山子石化公司矿区服务事业部绿化园林保洁公司绿化养护管理验收的 要求及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独山子绿化园林保洁公司的相关站队和单位。 2 绿化养护质量等级 绿化养护质量等级分为一级绿化养护、二级绿化养护、三级绿化养护。 3 一级绿化养护质量标准 绿化养护技术措施完善,管理得当,植物配置科学合理,达到黄土不露天。 园林植物生长健壮。新建绿地各种植物两年内达到正常形态。 园林树木树冠完整美观,分枝点合适,枝条粗壮,无枯枝死杈;主侧枝分布匀称、数量适宜、修剪科学合理;内膛不乱,通风透光。花灌木开花及时,株形丰满,花后修剪及时合理。绿篱、色块等修剪用时,枝叶茂密,整齐一至,整形树木造型雅观。行道树无缺株,绿地内无死树。 落叶树新梢生长健壮,叶片大小、颜色正常。在一般情况下,无黄叶、焦叶、卷叶,正常叶片保持率在95%以上。针叶树针叶宿存3年以上,结果枝条在10%以下。 花坛、花带轮廓清晰,整齐美观色彩艳丽,无残缺无残枝败叶。草坪及地被植物整齐,覆盖率99%以上,草坪内无杂草。草坪绿色期:冷季型草坪不得少于300天,暖季型草坪不得少于210天。 病虫害控制及时,园林树木无蛀干害虫的虫卵、活虫;在园林树木主干、主枝上平均每100cm2介壳虫的活虫数量不得超过1头,较细枝条上平均每30cm不得超过2头,且平均被 害株数不得超过1%。叶片上无粪、虫网。被虫咬的叶片每株不得超过2%。 垂直绿化应根据不同植物的攀缘特点,及时采取相应的牵引、设置网架等技术措施,视

《园林绿化养护等级质量标准》

《园林绿化养护等级质量标准》 DB11/T 213-2003 特级养护质量标准 1、绿化养护技术措施完善,管理得当,植物配置科学合理,达到黄土不露天。 2、园林植物达到: (1)生长健壮。新建绿地各种植物两年内达到正常形态。 (2)园林树木树冠完整美观,分枝点合适,枝条粗壮,无枯枝死杈;主侧枝分布匀称、数量适宜、修剪科学合理;内膛不乱,通风透光。花灌木开花及时,株形丰满,花后修剪及时合理。绿篱、色块等修剪及时,枝叶茂密,整齐一致,整型树木造型雅观。行道树无缺株,绿地内无死树。 (3)落叶树新梢生长健壮,叶片大小、颜色正常。在一般条件下,无黄叶、焦叶、卷叶,正常叶片保存率在95%以上。针叶树针叶宿存3年以上,结果枝条在10%以下。 (4)花坛、花带轮廓清晰,整齐美观,色彩艳丽,无残缺,无残花败叶。 (5)草坪及地被植物整齐,覆盖率99%以上,草坪内无杂草。草坪绿色期:冷季型草不得少于300天;暖季型草不得少于210天。 (6)病虫害控制及时,园林树木无蛀干害虫的活卵、活虫;在园林树木主干、主枝上平均每100cm2介壳虫的活虫数不得超过1头,较细枝条上平均每30cm不得超过2头,且平均被害株数不得超过1%。叶片上无虫粪、虫网。被虫咬的叶片每株不得超过2% 。 3、垂直绿化应根据不同植物的攀缘特点,及时采取相应的牵引、设置网架等技术措施,视攀缘植物生长习性,覆盖率不得低于90%。开花的攀缘植物应适时开花,且花繁色艳。 4、绿地整洁,无杂物、无白色污染(树挂),对绿化生产垃圾(如树枝、树叶、草屑等)、绿地内水面杂物,重点地区随产随清,其它地区日产日清,做到巡视保洁。 5、栏杆、园路、桌椅、路灯、井盖和牌示等园林设施完整、安全,维护及时。 6、绿地完整,无堆物、堆料、搭棚,树干上无钉拴刻画等现象。行道树下距树干2m范围内无堆物、堆料、圈栏或搭棚设摊等影响树木生长和养护管理的现象。 一级养护质量标准 1、绿化养护技术措施比较完善,管理基本得当,植物配置合理,基本达到黄土不露天。 2、园林植物达到: (1)生长正常。新建绿地各种植物三年内达到正常形态。 (2)园林树木树冠基本完整,主侧枝分布均称、数量适宜、修剪合理,内膛不乱,通风透光。花灌木开花及时、正常,花后修剪及时。绿篱、色块枝叶正常,整齐一致。行道树无缺株,绿地内无死树。 (3)落叶树新梢生长正常,叶片大小、颜色正常,在一般条件下,黄叶、焦叶、卷叶和带虫尿、虫网的叶片不得超过5%,正常叶片保存率在90%以上。针叶树针叶宿存2年以上,结果枝条不超过20%。 (4)花坛、花带轮廓清晰,整齐美观,适时开花,无残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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