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中国出入境管理体制

浅析中国出入境管理体制

浅析中国出入境管理体制文章摘要:出入境检查机关是是国家的直属机关,出入境管理是国家涉外行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出入境管理具有国家主权与中央事权的双重属性。随着中国经济全球化程度不断提升,对外交往日益频繁,出入境人数逐年大幅增长,对出入境管理的要求越来越高,管理的难度越来越大,因此中国的出入境管理体制改革势在必行,但是其改革除需借鉴外国出入境管理体制的合理成分之外,还应根据中国的基本国情和未来涉外行政改革的整体方向和总体框架进行认真研究,进而勾画出中国出入境管理体制的改革方向、基本模式和步骤。关键词:出入境体制改革管理出入境管理是中央事权,而这一性质则要求其对外要维护国家出入境管理主权的统一性,对内要保持中央出入境管理事权的集中性,还要求在体制上实现出入境管理统一性与集中性的有机整合。但是随着经济日益的全球化和区域化,中国的对外交往日益密切,出入境人数逐年大幅增长,这就对出入境管理提出来更高的要求,因此我们要借鉴国际发达国家的经验,并结合本国国情对出入境管理进行探索、创新,使其进一步适应我国改革开放的大局。一、出入境管理体制的世界观察出入境管理体制应是出入境管理的机构设置、职能配置、与职能相应的出入境事务管理制度及权力运行机制的总称。其中机构、职能、管理制度与运行机制是出入境管理体制构成的四个基本要素。

对假药_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_的理解

对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理解 缪宝迎(江苏省南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南通 226005) 摘要: 目的正确理解刑法第141条。方法在执法实践中,结合相关的医药学专业知识,对正确理解和适用该司法解释进行了系统阐述,提出个人的看法。结果与结论该研究对实际工作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 刑法;正确理解;系统阐述 中图分类号:DF6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7777(2009)0420329203 The U nderstanding of"F ake Drug C an Do Serious H arm to The H ealth of H uman" Miao Baoyin(Jiangsu Nantong Food and Drug Administ ration,Nantong226005) ABSTRACT: Objective To Properly understand t he141t h item of Criminal Law.Methods This article made a system expatiate on how to understand and use t he"judicial explain"correctly in t he The judicatory practice and administ ration.R esults and Conclusions This article can guide t he act ual work. KEY WOR DS: criminal law;correct understanding;systematically expounded 刑法第141条将“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作为追究生产、销售假药行为人刑事责任的构罪标准[1]。对于何为“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20012 04209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明确指出:“经省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设置或者确定的药品检验机构鉴定,生产、销售的假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的“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一)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二)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贻误诊治的;(三)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能造成贻误诊治的;(四)缺乏所标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份的”[2]。对上述司法解释中的四种情形,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部门仍觉得过于原则,难以准确把握。笔者根据基层执法实践,结合相关的医药学专业知识,提出个人的粗浅看法,不当之处,祈请教正。 1 对“超标准有毒有害物质”的理解 首先,要弄清什么是有毒有害物质。作为司法解释,这里所讲的“有毒有害”应该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尽管也不排除人们通常所理解的“有毒有害物质”,比如各种农药、有机溶剂(如苯、甲醇、二硫化碳、四氯化碳等)、重金属(铅、汞、锰、砷等)、强酸类、强碱类以及医疗用毒性药品等;但这里有一个很浅显的道理,如果一个生产假药者在假药中添加了农药(比如杀鼠剂“毒鼠强”),其触犯的刑律条款就不是生产假药罪,而是投毒罪。因此,对司法解释中提出的有毒有害物质,似应理解为这些物质单独或与其它药物共同作用于人体,可能产生包括过敏、依赖性、三致(致癌、致畸、致突变)、过度作用、毒性反应以及其它各种不良反应的结果。从这个意义上理解,药物尤其是化学药物都属于有毒有害物质的范畴。比如青霉素,它可以瞬间致人于死亡;又比如常用药阿司匹林,其严重的过敏反应“阿司匹林哮喘”也可致人于死地。 其次,需要理解什么是“超标准”。因为在标准内的“有毒有害物质”不属于“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范畴。在理解这一司法解释时,其“标准”应理解为国家药品标准。国家药品标准中没有的“有毒有害物质”,或者其“有毒有害物质”的量超过了国家药品标准的规定,就应构成“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比如,有人在抗风湿的中成药中添加了处方外物质双氯芬酸钠,在标示降糖的中 作者简介:缪宝迎,本科,副主任医师,副局长,党组副书记;Tel:(0513)83548720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出入境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出入境管理条例 2017/05/2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签证的签发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停留居留的服务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以下简称出境入境管理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国家建立外国人入境出境服务和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外国人入境出境服务和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与配合。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需要建立外国人入境出境服务和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加强信息交流与协调配合,做好本行政区域的外国人入境出境服务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公安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建立外国人入境出境服务和管理信息平台,实现有关信息的共享。 第四条在签证签发管理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停留居留管理工作中,外交部、公安部等国务院部门应当在部门门户网站、受理出境入境证件申请的地点等场所,提供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律法规和其他需要外国人知悉的信息。 第二章签证的类别和签发 第五条外交签证、礼遇签证、公务签证的签发范围和签发办法由外交部规定。 第六条普通签证分为以下类别,并在签证上标明相应的汉语拼音字母: (一)C字签证,发给执行乘务、航空、航运任务的国际列车乘务员、国际航空器机组人员、国际航行船舶的船员及船员随行家属和从事国际道路运输的汽车驾驶员。 (二)D字签证,发给入境永久居留的人员。 (三)F字签证,发给入境从事交流、访问、考察等活动的人员。 (四)G字签证,发给经中国过境的人员。 (五)J1字签证,发给外国常驻中国新闻机构的外国常驻记者;J2字签证,发给入境进行短期采访报道的外国记者。 (六)L字签证,发给入境旅游的人员;以团体形式入境旅游的,可以签发团体L 字签证。 (七)M字签证,发给入境进行商业贸易活动的人员。 (八)Q1字签证,发给因家庭团聚申请入境居留的中国公民的家庭成员和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家庭成员,以及因寄养等原因申请入境居留的人员;Q2字签证,发给申请入境短期探亲的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的亲属和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亲属。 (九)R字签证,发给国家需要的外国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门人才。 (十)S1字签证,发给申请入境长期探亲的因工作、学习等事由在中国境内居留的

2020年出入境管理局工作总结

出入境管理局工作总结【一】 20xx年以来,我积极参加局党委组织的各项理论学习,系统学习了党的>xx大以及三中全会精神,并深刻理解其精神实质和内涵,通过学习和深入研讨,使自己政治理论素质、工作能力和党性锻炼等方面有了进一步提高。为了加深对学习理论知识的理解和把握,我还坚持每周和同事共同学习、共同讨论、共同提高,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通过不断学习积累,使我在思想上牢固树立'公正执法,执法为民'的观念,为今后做好各项公安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现结合全年出入境管理工作和个人实际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解放思想,增强公仆意识 今年以来,我认真学习党的xx大精神,贯彻执行党的决议和有关指示,注重思想政治修养,时刻牢记并努力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积极参加局里组织的各种理论学习,坚持到课认真记笔记。课后还能主动阅读政治理论读物,从网上查找政治理论资料,并坚持写读书心得。通过这些学习不断提高了自身的政治理论水平,在思想上积极要求上进,认真学习并深刻领会各级领导的讲话和文件精神,使自己的思想境界上升了一个层次,努力争做一名政治思想过硬,业务能力强的公安民警。 我重点在开拓思想、增强意识方面进行了系统学习,根据工作特点和实际需要,我认为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对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的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提出了更高要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如何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适应并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是我们必须时时思考的问题;如何提高科学管理和依法行政水平,是我们面临的一项迫切任务,如何充分运用科技手段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是摆

在我们面前的突出问题。公安民警个人工作总结做为出入境管理的一名普通民警,我时刻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出入境管理工作,充分认识到出入境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做好出入境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牢固树立文明古国泱泱大国的'国门'意识,九朝古都的'窗口'意识,内强素质,外树形象。 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日益发展,中外人员交流日益频繁,出入境管理工作量的不断攀升,出入境管理政策的不断放宽,手续更加简化,要求我们在严格执法的同时,不但要维护好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还要为社会经济的发展保驾护航,通过'争创文明示范窗口,争当文明服务标兵'的'双争'活动,让我们每个民警充分认识到'发展是第一要务',我们要解放思想,增强公仆意识、服务意识,提高我们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和效能,对清理查找出来的差距和不足,逐条逐项进行认真梳理和修订,着眼全局和长远,并结合我科工作实际制定出一批有利于服务发展的新举措,形成服务发展的长效机制,为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加强'窗口'建设,认真做好前台受理及审核工作 作为出入境管理系统的一线单位,我们直接面向社会,服务群众,服务企业,在实际工作我坚持将'执政为民,服务发展'与创建'双争'相结合,不断强化公仆意思和服务意识,切实做到了一切工作为了人民群众,依靠群众,服务人民群众,做到管理和服务人性化。 在出入境日常前台受理及审核工作中,首先对于前来办事、咨询的群众,不论是否属于自己职责范围的事,我都能够热情接待,并及时说明、移交办理。其次,在工作形式上,我采取变坐堂式办事为上门主动服务。凡遇企业人员组团出游或开展商务活动的,为不影响企

港澳台出入境管理办法

河南省政府门户网站2006年08月07日来源:【字体:大中小】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内地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下称香港)或者澳门地区(下称澳门)以及港澳同胞来往内地。 第三条内地公民因私事前往香港、澳门,凭我国公安机关签发的前往港澳通行证或者往来港澳通行证,从指定的口岸通行;返回内地也可以从其他对外开放的口岸通行。指定的口岸:往香港是深圳,往澳门是拱北。 第四条港澳同胞来往于香港、澳门与内地之间,凭我国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同胞回乡证或者入出境通行证,从中国对外开放的口岸通行。 第二章内地公民前往香港、澳门 第五条内地公民因私事前往香港、澳门定居,实行定额审批准的办法,以利于维护和保持香港和澳门的经济繁荣和社会稳定。 第六条内地公民因私事前往香港、澳门,须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前往香港,澳门定居: (一)夫妻一方定居香港、澳门,分居多年的; (二)定居香港、澳门的父母年老体弱,必须由内地子女前往照料的; (三)内地无依无靠的老人和儿童须投靠在香港、澳门的直系亲属和近亲属的; (四)定居香港、澳门直系亲属的产业无人继承,必须由内地子女去定居才能继承的; (五)有其他特殊情况必须去定居的。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短期前往香港、澳门: (一)香港、澳门有定居的近亲属,须前往探望的; (二)直系亲属或者近亲属是港澳同胞,必须由内地亲人去香港、澳门会亲的; (三)归国华侨的直系亲属,兄弟姐妹和侨眷的直系亲属不能回内地探亲,必须去香港、澳门

(整理)出入境管理法

出入境管理法 一.选择题 1、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或者()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以下称驻外签证机关)负责在境外签发外国人入境签证。 A.外交部 B.商务部 C.国务院 D.国家总理 答案:A 2、()负责实施出境入境边防检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及其出入境管理机构负责外国人停留居留管理。 A.国务院 B.使馆 C.领馆 D. 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 答案:D 3、中国公民出境入境,( )依法申请办理护照或者其他旅行证件。中国公民以海员身份出境入境和在国外船舶上从事工作的,( )依法申请办理海员证。 A应当,可以 B.应当,应当 C.可以,可以 D.可以,应当 答案:B 4. 中国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出境: A.未持有效出境入境证件或者拒绝、逃避接受边防检查的; B.被判处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者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 C.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决定不准出境的; D.因妨害国(边)境管理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非法出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被其他国家或者地区遣返,未满不准出境规定年限的; 答案:ABCD 5.签证可以分为: A.外交签 B.礼遇签证 C.公务签证 D.普通签证 答案:ABCD 6. 外国人向口岸签证机关申请办理签证,应当提交本人的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以及申请事由的相关材料,按照口岸签证机关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并从申请签证的口岸入境。口岸签证机关签发的签证一次入境有效,签证注明的停留期限不得超过( )。 A.七天 B.一个月 C.十五天 D.三十天 答案:D 7. 外国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签发签证: A.被处驱逐出境或者被决定遣送出境,未满不准入境规定年限的;

论述对药事管理学的认识

摘要 (1) ABSTRACT (1) 一对药事管理学重要性的认识 (2) 1.1药学的中心任务决定药事管理学的重要性 (2) 1.2药品的特殊性决定了药事管理学的重要性 (2) 1.3我国药学事业国际化的发展要求决定了药事管理学的重要性 (2) 二我国药事管理学现状 (2) 2.1我国药事管理学发展历程 (2) 2.2我国药事管理学现状 (3) 2.3我国药事管理学科发展的总趋势 (3) 三美国药事管理学现状 (4) 3.1美国药事管理学科的主要研究内容 (4) 3.1.1药学与社会 (4) 3.1.2社会与行为药学: (4) 3.1.3药物流行病学: (4)

3.1.4国家卫生保健系统: (4) 3.2美国药事管理学的教育状况 (5) 四对药事管理学科发展的展望与建议 (5) 4.1 加强药事管理学方法学和理论基础的研究 (5) 4.2 完善学科建制, 促进科研和学术交流,创造良好的学科氛围 (5) 参考文献: (6)

论述对药事管理学的认识 摘要:药事管理学是药学学科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药学与社会学、法学、经济学、行为学、心理学和管理学等学科相互交叉、渗透而形成的边缘科学。药事管理学对加强药品质量管理具有重要意义,它的最终目标是使患者在最佳条件下得到最佳的治疗、预防疾病,进而提高人民的健康水平。但是目前我国药事管理学在药学领域中的地位并没有得到相应的提升, 其发展建设中仍然存在着不少问题。 关键字:药事管理学,质量管理,药学 ABSTRACT: The Drug Management palys a important role in the subject of pharmacy, and it includes many subjects' knowledge ,such as pharmacy,sociology, law , economics ,behavioristics , psychology and management. The Drug Management is of great importance in the manage of drug quality, what's the finally goal is let patient have a good treat and prevent others disease and then to improve people's healthy level.But at present, China's pharmaceutical affairs management positions didn't get the corresponding ascension in the field of medicine, and there are also many problems in its development and construction Keywords:The Drug Management, The Manage of Quality, Pharmacy. 药事管理学是研究药学职业所处环境的各种因素的一门学科, 具有明显的社会 属性,从古至今, 药学职业无论是侧重于药物使用、药物管理、还是药物生产等方面, 它都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涉及到药学事业的各个层面,与药学活动有紧密的联系。药事管理学科本身的发展状况直接或间接地反映了药学工作者对其工作环境的适应程度。近年来, 药事管理学科发展较快, 相关的教育、科研工作者对药事管理学科的认识也在不断深化。然而, 在药学高等教育的实践中, 药事管理学并没有达到主干学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2012年6月30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七号公布;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 目录(点击章节查看对应内容)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中国公民出境入境 第三章外国人入境出境 第一节签证 第二节入境出境 第四章外国人停留居留 第一节停留居留 第二节永久居留 第五章交通运输工具出境入境边防检查 第六章调查和遣返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出境入境管理,维护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安全和社会秩序,促进对外交往和对外开放,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国公民出境入境、外国人入境出境、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停留居留的管理,以及交通运输工具出境入境的边防检查,适用本法。

第三条国家保护中国公民出境入境合法权益。 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在中国境内的外国 人应当遵守中国法律,不得危害中国国家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社会公共秩序。 第四条公安部、外交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有关出境入境事务的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以下称驻外签证机关)负责在境外签发外国人入境签证。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实施出境入境边防检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及其出入境管理机构负责外国人停留居留管理。 公安部、外交部可以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委托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 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外事部门受理外国人入境、停留居留申请。 公安部、外交部在出境入境事务管理中,应当加强沟通配合,并 与国务院有关部门密切合作,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依法行使职权,承担责任。 第五条国家建立统一的出境入境管理信息平台,实现有关管理部门信息共享。 第六条国家在对外开放的口岸设立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 中国公民、外国人以及交通运输工具应当从对外开放的口岸出境 入境,特殊情况下,可以从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批准的地点出境入境。出境入境人员和交通运输工具应当接受出境入境边防检查。

港澳台出入境管理办法

河南省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7f11125660.html, 2006年08月07日来源: 【字体:大中小】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内地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下称香港)或者澳门地区(下称澳门)以及港澳同胞来往内地。 第三条内地公民因私事前往香港、澳门,凭我国公安机关签发的前往港澳通行证或者往来港澳通行证,从指定的口岸通行;返回内地也可以从其他对外开放的口岸通行。指定的口岸:往香港是深圳,往澳门是拱北。 第四条港澳同胞来往于香港、澳门与内地之间,凭我国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同胞回乡证或者入出境通行证,从中国对外开放的口岸通行。 第二章内地公民前往香港、澳门 第五条内地公民因私事前往香港、澳门定居,实行定额审批准的办法,以利于维护和保持香港和澳门的经济繁荣和社会稳定。

第六条内地公民因私事前往香港、澳门,须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前往香港,澳门定居: (一)夫妻一方定居香港、澳门,分居多年的; (二)定居香港、澳门的父母年老体弱,必须由内地子女前往照料的; (三)内地无依无靠的老人和儿童须投靠在香港、澳门的直系亲属和近亲属的; (四)定居香港、澳门直系亲属的产业无人继承,必须由内地子女去定居才能继承的; (五)有其他特殊情况必须去定居的。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短期前往香港、澳门: (一)香港、澳门有定居的近亲属,须前往探望的; (二)直系亲属或者近亲属是港澳同胞,必须由内地亲人去香港、澳门会亲的; (三)归国华侨的直系亲属,兄弟姐妹和侨眷的直系亲属不能回内地探亲,必须去香港、澳门会面的; (四)必须去香港、澳门处理产业的; (五)有其他特殊情况,必须短期去香港、澳

出入境管理民警个人工作总结

出入境管理民警个人工作总结 出入境管理民警个人>工作总结 2013年以来,我积极参加局党委组织的各项理论学习,系统学习了党的>十八大以及三中全会精神,并深刻理解其精神实质和内涵,通过学习和深入研讨,使自己>政治理论素质、工作能力和党性锻炼等方面有了进一步提高。为了加深对学习理论知识的理解和把握,我还坚持每周和同事共同学习、共同讨论、共同提高,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通过不断学习积累,使我在思想上牢固树立'公正执法,执法为民'的观念,为今后做好各项公安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现结合全年出入境管理工作和个人实际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解放思想,增强公仆意识 今年以来,我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贯彻执行党的决议和有关指示,注重思想政治修养,时刻牢记并努力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积极参加局里组织的各种理论学习,坚持到课认真记笔记。课后还能主动阅读政治理论读物,从网上查找政治理论资料,并坚持写读书心得。通过这些学习不断提高了自身的政治理论水平,在思想上积极要求上进,认真学习并深刻领会各级领导的讲话和文件精神,使自己的思想境界上升了一个层次,努力争做一名政治思想过硬,业务能力强的公安民警。 我重点在开拓思想、增强意识方面进行了系统学习,根据工作特点和实际需要,我认为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对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的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提出了更高要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如何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适应并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是我们必须时时思考的问题;如何提高科学管理和依法行政水平,是我们面临的一项迫切任务,如何充分运用科技手段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是摆在我们面前的突出问题。 做为出入境管理的一名普通民警,我时刻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出入境管理工作,充分认识到出入境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做好出入境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牢固树立文明古国泱泱大国的'国门'意识,九朝古都的'窗口'意识,内强素质,外树形象。 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日益发展,中外人员交流日益频繁,出入境管理工作量的不断攀升,出入境管理政策的不断放宽,手续更加简化,要求我们在严格执法的同时,不但要维护好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还要为社会经济的发展保驾护航,通过'争创文明示范窗口,争当文明服务标兵'的'双争'活动,让我们每个民警充分认识到'发展是第一要务',我们要解放思想,增强公仆意识、服务意识,提高我们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和效能,对清理查找出来的差距和不足,逐条逐项进行认真梳理和修订,着眼全局和长远,并结合我科工作实际制定出一批有利于服务发展的新举措,形成服务发展的长效机制,为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加强'窗口'建设,认真做好前台受理及审核工作 作为出入境管理系统的一线单位,我们直接面向社会,服务群众,服务企业,在实

韩国出入境管理法

【法规名称】韩国出入境管理法 【颁布部门】 【效力属性】有效 【正文】 韩国出入境管理法 第1章总则 第1条:目的 本法用于规定进入大韩民国或从大韩民国出境的所有国民及外国人出入境管理、滞留在韩国的外国人滞留管理及难民认定程序等相关事项。<修改1993.12.10> 第2条:定义 本法所用术语定义如下。<修改1993.12.10> 1、“国民”指大韩民国的国民。 2、“外国人”指不具有大韩民国国籍的人。 2之2、“难民”指根据难民地位相关条约(以下称为“难民条约”)第1条或难民地位相关议定书第1条规定可适用难民条约的人。 3、“护照”指大韩民国政府、外国政府或有权限的国际机构颁发的护照或难民旅游证书以及其他可替代护照的证书,是大韩民国政府认为有效的证书。 4、“船员手册”指大韩民国政府或外国政府颁发的、用来证明船员资格的文件,可等同于护照。

5、“出入境港”指可出境或入境的大韩民国港口、机场及其他场所,是根据总统令规定的地方。 6、“驻外公馆长”指驻在外国的大韩民国大使、公使、总领事、领事或履行领事业务机关的机关长。 7、删除<1999.2.5> 8、“船舶等”指在大韩民国和大韩民国以外地区间运输人员或物品的船舶、飞机、火车、汽车及其他交通手段。 9、“乘务员”指在船舶等的工作人员。 10、“运输业者”指利用船舶等运营事业的人员以及为他代理通商事业交易的人。 11、“外国人保护室”指为根据本法保护外国人而在出入境管理事务所或出入境场所设置的场所。 12、“外国人拘留所”指为按照本法保护外国人而设置的设施,是总统令指定的场所。 13、“出入境违法者”指被认定违反第94条至第100条规定的人。 第2章国民的出入境 第3条:国民出境 ①国民欲从大韩民国出境到大韩民国以外地区时(以下称为“出境”),需持有效护照或船员手册,并在出境的出入境港接收出入境管理公务员的出境审查。但因为不可避免的事由无法从出入境港出境时,可在获得管辖出入境管理事务所长(以下称为“事务所长”)或管辖出入境管理事务

第六章 旅游者出入境管理法规制度

第六章旅游出入境管理法律制度 外国人入出境管理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实施细则》 中国公民出入境管理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管理法实施细则》 《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 边防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边防检查条例》 卫生检疫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 外国人入出境管理制度 基本原则P127 (一)主权机关许可原则 (二)开放的或者指定的口岸通行,并接受检查和监护 (三)保护外国人的人身权利、合法权益 (四)遵守中国法律 (外国人和外国的交通工具入境、出境、居留的管理原则: 1、外国人入境、过境和在中国境内居留,必须经中国政府主管机关许可。 2、外国人和外国的交通工具入境、出境、边境,必须从对外国人开放的或者指定的口岸通行,接受过防检查机关的检查和监护。) 入出境管理机关 国外:中国的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或者外交部授权的其他驻外机关 国内:公安部,公安部授权的地方公安机关和外交部,外交部授权的地方外事部门 在中国境内外国人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外国人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义务: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必须遵守中国法律,不得危害中国国家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社会公共秩序。 外国人入境证件 护照的概念 凡入出中国国境的外国人应持有有效护照,以便中国有关当局查验。 签证的概念、种类P129 持联程客票搭乘国际航班直接过境,在中国停留不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出机场的外国人,免办签证。要求临时离开机场的,需经防检查机关批准。 外国人不准入境的情形 被中国政府驱出境,未满不准入境年限的; 被认为入境后可能进行恐怖、暴力、颠覆活动的; 被认为入境后可能进行走私、贩毒、卖淫活动的; 患有精神病和麻风病、艾滋病、性病、开放性肺结核等传染病的; 不能保证其在中国期间所需费用的; 被认为入境后可能进行危害我国国家安全和利益的其他活动的。 外国人不准出境的情形

出入境管理工作2018年上半年总结讲课稿

出入境管理工作2018年上半年总结 现将全省上半年出入境管理工作情况向新闻媒体发布如下:一是主要出入境数据统计情况;二是通报全省公安机关清理整顿外派劳务市场专项行动情况;三是吉林省公安机关外语人才库的建设情况;四是全省机关打击拐卖境外妇女案件情况;五是全省出入境管理部门应对甲型h1n1流感工作情况。 一、上半年主要出入境数据统计情况 二、公安机关开展清理整顿外派劳务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相关情况 6月1日,商务部、外交部、公安部、监察部、交通运输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于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清理整顿外派劳务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的通知》,部署全国开展清理整顿外派劳务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对外劳务合作是我省对外投资合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帮助劳务人员实现自身发展、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建设和谐社会、增进与有关国家的友好关系发挥了积极作用。总体上看,我省对外劳务合作的发展情况是好的,大多数外派劳务企业能够遵守国家各项政策规定,规范经营,自觉维护劳务人员合法权益,为对外劳务合作的健康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但是,对外劳务合作在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需要引起足够重视和着力解决的问题,特别是近一段时间以来,境外劳务纠纷和突发事件时有发生,在某些国家和地区还出现一定程度的蔓延势头,一些无资质企业和个人通过虚假承诺,高额收费,一些外派劳务企业违规层层转包,导致

高额收费,损害了外派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此次专项行动中,吉林省公安机关从4个方面积极开展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一)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形成整治合力。全省各级公安机关的国保、刑侦、经侦、出入境、行动技术、网监、户政等多警种协同作战,配合商务、工商、外事、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对我省从事对外劳务经营活动的各类劳务公司、及下设或挂靠的中介组织和重点人员进行了全面调查摸底。重点掌握辖区内劳务输出窗口单位的数量、责任人、工作地点;详细了解涉外劳务的输出手段、输出方式、输出人数、输出目的地、收费标准、资金用途等情况。通过深入劳务输出的重点乡镇、村屯,走访基层干部、劳务组织者、劳务输出人员及家属,及时发现各类违规违法行为及案件线索。 (二)建立外派劳务风险预警机制。各级公安机关在摸底排查过程中,充分发动群众,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监督。对非法劳务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和重点企业,全面查清此类企业的管理方式、管理人员、收费标准、监督手段,评估该企业可能出现的风险。认真接待群众举报、投诉和报案,从中发现犯罪线索。对于可能发生的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及时掌控,对发现的线索及劳务输出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及时评估和上报。 (三)强化非法劳务组织活动的打击力度。为有效侦查和打击外派劳务活动中的各类经济犯罪活动,在排查和初步调查的基础上,公安机关制定了侦查计划,明确任务目标,思路方法和侦查方向,并随着工

出入境管理法

出入境管理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出境入境管理,维护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安全和社会秩序,促进对外交往和对外开放,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国公民出境入境、外国人入境出境、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停留居留的管理,以及交通运输工具出境入境的边防检查,适用本法。 第三条国家保护中国公民出境入境合法权益。 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应当遵守中国法律,不得危害中国国家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社会公共秩序。 第四条公安部、外交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有关出境入境事务的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以下称驻外签证机关)负责在境外签发外国人入境签证。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实施出境入境边防检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及其出入境管理机构负责外国人停留居留管理。 公安部、外交部可以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委托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外事部门受理外国人入境、停留居留申请。 公安部、外交部在出境入境事务管理中,应当加强沟通配合,并与国务院有关部门密切合作,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依法行使职权,承担责任。 第五条国家建立统一的出境入境管理信息平台,实现有关管理部门信息共享。 第六条国家在对外开放的口岸设立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 中国公民、外国人以及交通运输工具应当从对外开放的口岸出境入境,特殊情况下,可以从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批准的地点出境入境。出境入境人员和交通运输工具应当接受出境入境边防检查。 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对口岸限定区域实施管理。根据维护国家安全和出境入境管理秩序的需要,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可以对出境入境人员携带的物品实施边防检查。必要时,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可以对出境入境交通运输工具载运的货物实施边防检查,但是应当通知海关。 第七条经国务院批准,公安部、外交部根据出境入境管理的需要,可以对留存出境入境人员的指纹等人体生物识别信息作出规定。 外国政府对中国公民签发签证、出境入境管理有特别规定的,中国政府可以根据情况采取相应的对等措施。 第八条履行出境入境管理职责的部门和机构应当切实采取措施,不断提升服务和管理水平,公正执法,便民高效,维护安全、便捷的出境入境秩序。 折叠第二章中国公民出境入境 第九条中国公民出境入境,应当依法申请办理护照或者其他旅行证件。

出入境管理法试题

1、许某经人介绍,聘用当地一名俄罗斯人在自己店内工作,后被该市公安机关查处。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公安机关只能对非法聘用外国人的单位进行处罚,不能对非法就业的外国人进行处罚 B.公安机关可以责令该俄罗斯人限期出境,若未在规定期限内离境,可以遣送出境,其10年内不得入境 C.公安机关不仅处罚非法聘用外国人的单位,还对介绍外国人非法就业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处罚 D.该俄罗斯人对遣送出境的决定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结果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正确答案:】C【答题结果:】未答【您的得分:】0 2、美国人玛丽在云南旅游期间住在一农村居民家中,其应当在入住后()内,由本人或者留宿人向居住地公安机关办理登记。 A.12小时 B.24小时 C.48小时 D.72小时 【正确答案:】B【答题结果:】未答【您的得分:】0 3、对违反出境入境管理行为处()以下罚款的,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可以当场作出处罚决定。 A.200元 B.300元 C.500元 D.1000元 【正确答案:】C【答题结果:】未答【您的得分:】0 4、默罕默德(20岁)持用涂改签证有效期的印度护照出境,被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发现。经查,该人在中国境内没有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正确的处理方法是()。 A.对其予以罚款,收缴证件后准予出境 B.对其予以罚款,阻止出境 C.对其予以罚款,准予出境 D.对其予以罚款,收缴证件后不予出境 【正确答案:】C【答题结果:】未答【您的得分:】0 5、韩国人朴某非法入境,其对公安机关限制活动范围措施不服,()。 A.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B.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https://www.360docs.net/doc/7f11125660.html, 2005年08月31日 来源:全国人大法规库 【字体:大 中 小】 1986年12月3日国务院批准 1986年12月26日公安部、外交部、交通部发布 1994年7月13日国务院批准修订 1994年7月15日公安部、外交部、交通部发布 颁布日期:19940715 实施日期:19940715 颁布单位:公安部、 外交部、 交通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中国公民因私事出境、入境。所称“私事”,是指:定居、探亲、访友、继承财产、留学、就业,旅游和其他非公务活动。 第二章 出 境 第三条 居住国内的公民因私事出境,须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回答有关的询问并履行下列手续:

(一)交验户口簿或者其他户籍证明; (二)填写出境申请表; (三)提交所在工作单位对申请人出境的意见; (四)提交与出境事由相应的证明。 第四条本实施细则第三条第四项所称的证明是指: (一)出境定居,须提交拟定居地亲友同意去定居的证明或者前往国家的定居许可证明; (二)出境探亲访友,须提交亲友邀请证明; (三)出境继承财产,须提交有合法继承权的证明; (四)出境留学,须提交接受学校入学许可证件和必需的经济保证证明; (五)出境就业,须提交聘请、雇用单位或者雇主的聘用、雇用证明; (六)出境旅游,须提交旅行所需外汇费用证明。 第五条市、县公安局对出境申请应当在30天内,地处偏僻、交通不便的应当在60天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通知申请人。 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接到审批结果通知的,有权查询,受理部门应当作出答复;申请人认为不批准出境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的,有权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申诉,受理机关应当作出处理和答复。 第六条居住国内的公民经批准出境的,由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发给中华人民共

出入境管理工作

出入境管理工作 1、申领出入境证件的地区,大陆在职公务人员以探亲为事由申请赴台湾手续时,需要提交哪个单位的意见? 答:需要提交所在单位意见。 2、居民赴台湾旅游须向指定经营大陆居民赴台旅游业务的旅行社报名,并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的哪个部门申请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 答:出入境管理部门 3、大陆居民前往台湾申请事由为团聚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应签发多长时间多少次有效的大陆居民前往台湾签注? 答:6个月有效一次 4、大陆居民前往台湾申请事由为探病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应签发多长时间多少次有效的大陆居民前往台湾签注? 答:6个月有效一次 5、大陆居民前往台湾申请事由为访友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应签发多长时间多少次有效的大陆居民前往台湾签注? 答:6个月有效一次 6、大陆居民前往台湾申请事由为处理婚丧事宜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应签发多长时间多少次有效的大陆居民前往台湾签注? 答:6个月有效一次 7、根据《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受理、审批、签发管理工作规范》规

定,往来港澳签注种类共有几种? 答:6种 8、据《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受理、审批、签发管理工作规范》规定,个人旅游签注共有几种出境有效期? 答:2种 9、人旅游签注每次在香港逗留不超过多少天? 答:7天 10、地居民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商务,须由什么地方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 答:其工作单位所在地 11、过劳务经营公司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就业,须由什么地方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 答:劳务经营公司所在地地级以上(含地级) 12、《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规定,对于哪类人员,护照签发机关应为其签发有效期为五年的普通护照? 答:未满十六周岁的 13、我国护照的签发,由哪些部门负责? 答:公安部和外交部 14、公民申请普通护照,应当向户籍所在地哪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 答:县级以上 15、公民申请普通护照应当提交免冠照片几张? 答:二张

出入境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中国公民因私事出境、入境。所称"私事",是批:定居、探亲、访友、继承财产、留学、就业、旅游和其他非公务活动。 第二章出境 第三条居住国内的公民因私事出境,须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回答有关的询问并履行下列手续: (一)交验户口簿或者其他户籍证明; (二)填写出境申请表; (三)提交所在工作单位对申请人出境的意见; (四)提交与出境事由相应的证明。 第四条本实施细则第三条第四项所称的证明是指: (一)出境定居,须提交拟定居地亲友同意去定居的证明或者前往国家的定居许可证明; (二)出境探亲访友,须提交亲友邀请证明; (三)出境继承财产,须提交有合法继承权的证明; (四)出境留学,须提交接受学校入学许可证件和必需的经济保证证明; (五)出境就业,须提交聘请、雇用单位或者雇主的聘用,雇用证明; (六)出境旅游,须提交旅行所需处汇费用证明。 第五条市、县公安局对出境申请应当在30天内,地处偏僻、交通不便的应当在60天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通知申请人。 申请人在规定时间没有接到审批结果通知的,有权查询,受理部门应当作出答复;申请人认为不批准出境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的,有权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申诉,受理机关应当作出处理和答复。 第六条居住国内的公民经批准出境的,由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并附发出境登记卡。 第七条居住国内的公民办妥前往国家的签证或者入境许可证件后,应当在出境前办理户口手续,出境定居的,须到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户籍办公室注销户口。短期出境的,办理临时外出的户口登记,返回后凭执照在原居住地恢复常住户口。 第八条中国公民回国后再出境,凭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或者其他有效出境入境证件出境。 第三章入境 第九条在境外的中国公民短期回国,凭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或者其他有效入境出境证入境。 第十条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要求回国定居的,应当在入境前向中国驻外国的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或者外交部授权的其他驻外机关提出申请,也可由本人或者经由国内亲属向拟定居地的市、县公安局提出申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核发回国定居证明。 第十一条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要求回国工作的,应当向中国劳动、人事部门或者聘请、雇用单位提出申请。

出入境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中国公民出入中国国境的正当权利和利益,促进国际交往,特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国公民凭国务院主管机关及其授权的机关签发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出境、入境,无需办理签证。 第三条中国公民出境、入境,从对外开放的或者指定的口岸通行,接受边防检查机关的检查。 第四条中国公民出境后,不得有危害祖国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第二章出境 第五条中国公民因私事出境,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机关提出申请,除本法第八条规定的情形外,都可以得到批准。公安机关对中国公民因私事出境的申请,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通知申请人。 第六条中国公民因公务出境,由派遣部门向外交部或者外交部授权的地方外事部门申请办理出境证件。 第七条海员因执行任务出境,由港务监督局或者港务监督局授权的港务监督办理出境证件。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批准出境: (一)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认定的犯罪嫌疑人;

(二)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民事案件不能离境的; (三)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 (四)正在被劳动教养的; (五)国务院有关主管机关认为出境后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边防检查机关有权阻止出境,并依法处理: (一)持用无效出境证件的; (二)持用他人出境证件的; (三)持用伪造或者涂改的出境证件的。 第三章入境 第十条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要求回国定居的,应当向中国驻外国的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或者外交部授权的其他驻外机关办理手续,也可以向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公安机关办理手续。 第十一条入境定居或者工作的中国公民,入境后应当按照户口管理规定,办理常住户口登记。入境暂住的,应当按照户口管理规定办理暂住登记。 第四章管理机关 第十二条因公务出境的中国公民所使用的护照由外交部或者外交部授权的地方外事部门颁发,海员证由港务监督局或者港务监督局授权的港务监督颁发,因私事出境的中国公民所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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